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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
組織保持密切聯繫,積極促進中港之間的貿易。一九五七年開始,中國出口商品交 易會當局授權總商會,以交易會當局的名義發邀請函予香港的華資公司。此點最能 顯示總商會促進中港貿易的功能。此外,總商會又是由港府授權簽發香港產地來源 證的五個工商業組織之一。一九八五年,總商會連同香港總商會、香港工業總會及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成為立法局選舉中按社會功能劃分的選民組別。
香港管理專業協會是法人團體,成立於一九六零年,共有團體會員及個人會員 6 000 名,宗旨是提高本港管理專業的效能與效率。該會屬下有多個專業研究社, 為從業員提供交流經驗及進一步發揮所長的機會。該會經常提供管理顧問服務,並 定期開辦各種課程,讓學員增廣知識,掌握技能。這類課程每年有1000 多項,參 加的行政人員超過3萬人。該會在周年專題會議中安排知名人士聚首一堂,交換彼 此在管理方面的知識、經驗和創見,是該會年中的主要活動。此外,又出版一份名 為「香港經理」的中英對照管理月刊,設立圖書館,解答詢問,舉辦研討會與座談 會,舉行各類供商行參加的比賽,更提供翻譯服務。該會並設立一所企業管理發展 中心,又編訂一套中文管理叢書,目的在使中小型企業的管理更趨完善。
消費者委員會
消費者委員會成立於一九七四年,負責保障及促進貨品消費者與使用各項服務 人士的利益。其主席及委員來自社會各階層,均由港督委任,委員人數不超過15人。 消費者委員會共有職員92人,每年經費主要由政府撥款資助。
該會從事多項保障消費者的工作,包括代表消費者發言,進行與立法有關的工 作,處理投訴,提供諮詢服務,進行產品比較試驗,展開研究及調查,傳播有關資 料,以及推行消費者敎育。該會與政府緊密合作,派代表出席多個委員會,就各項 關乎消費者利益的事宜,提供專業意見。
一九八五年,消費者委員會再開設兩個諮詢中心,使全港諮詢中心的數目增至 14個。這些中心每日均為市民提供購物資料,並接受消費者的投訴。年內,委員會 答覆詢問 112 304宗,處理投訴 9551 宗。
為配合各界對付若干零售商的欺詐行為或不公平的經營手法,年內消費者委員 會公布13間屢被消費者投訴,而此等投訴又證明是有理由的商店名稱,讓他們接受 公眾的制裁。由於傳播界的廣泛報導,零售商的經營手法漸有改善。年內當局亦實 施三項保障消費者的法例:根據商品說明條例而制定的「黃金標誌令」、貨幣兌換商 (透露兌換率、費用及佣金)條例,以及旅行業務代理商條例。旅行業務代理商條例 規定這些代理商須登記及領牌,又規定設立保障基金,令受騙的顧客得到補償。
委員會的其中一項重要職責,是就貨品及服務事宜,收集及發布資料,持論公 允,不偏不倚,以協助消費者各按所需,作出最恰當的選擇。為此,委員會特推行 範圍廣泛的研究工作和產品比較試驗計劃。研究及試驗結果,連同各產品的牌子名 稱,在委員會出版的「選擇」月刊發表。一九八五年十二月,該月刊革新編排,以吸 引更多讀者,結果銷量達4萬份。
為提高一般市民的消費者教育水準及加深他們對這方面的認識,委員會推行一 連串的運動,其中包括與教育署及各學校緊密合作,向學生及教師演講,並協助舉 辦有關的課外活動。三月間,委員會舉辦以消費者權益為題的戲劇比賽,又製作一 套名為「公平的交易」的教育電視片,作為學校的補-
課程。年底,委員會籌備一項 運動,向市民灌輸有關產品安全的常識,準備在一九八六年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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