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4 — Page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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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和大眾傳播事糵

香港的基本公共電訊服務,即電話、專用電訊及電報等,由兩間專利公司經 營。顧客辦公室終端設備,則並非獨家供應,但每類設備均須獲得「接駁批准」 其他電訊服務,只要獲電訊條例特許,即可以互相競爭方式經營。

本港的電話服務,由香港電話有限公司經營。本港共有超過200萬具電話及超 過 160 萬條電話線,即每100人中有電話約38具。

香港的國際電話服務,由香港電話有限公司及香港大東電報局聯營。除可由接 線生替用戶接駁長途電話至世界各地外,國際直通電話服務已擴展至超過100個海 外地區。

根據電訊條例獲發給專利牌照的香港大東電報局,提供國際電訊服務,包括公 眾電報、專用電訊、電話、發送和接收電視節目、租用線路、船隻與陸上通訊及飛 機與地面通訊。該局並經營本地專用電訊及電報服務。此外又利用陸上和海底電 纜、無線電系統及與印度洋和太平洋衞星聯繫的赤柱地面站衞星線路,提供國際性 設施。

除了由兩間專利公司提供的基本服務外,另有若干電訊服務由獲電訊管理局局 長發給適當非專利牌照的私人公司經營。無線電傳呼、流動無線電話、數據/傳眞 發送、文本傳真及電子郵遞等服務均由若干機構以競爭方式經營。無線電傳呼服務 深受歡迎,現時使用的傳呼機約有17萬部,不過其中很多只可用於有限地區,例如 一間醫院或酒店。

一九八四年內共發出3份公眾非專利電訊服務牌照,以便在香港境內為車輛、 船隻及手提機提供與經營公眾流動無線電話服務。附屬香港電話有限公司的通訊服 務有限公司,於一月開始服務,而另外兩間持牌公司,即華訊電訊系統(香港)有限 公司及和記無線電話有限公司,則於年內稍後時間開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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