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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區
房屋
房屋署已着手推行一項計劃,向所有平房區住戶提供分錶供水設備。年內,在 東頭、掃桿埔和火炭等平房區進行的工程已經完成。年底,共有14392人住在10個 平房區內,其中最大的是調景嶺平房區。
僭建寮屋的管制及淸拆
房屋署已經全面控制僭建寮屋活動,同時抑制搭建寮屋出售的不法活動,亦收 到成效。非法建築物一經發現,即予清拆。一九八四年內,共有17900間非法建築 物或擴建部分遭當局清拆,檢控非法挖土和僭建寮屋的個案則有6宗。
同時,房屋署進行的清拆行動亦騰出 690公頃土地供發展之用。受到這類清拆 行動影響的居民,有1萬8千人獲安置入住永久公屋,8700 人獲安置入住臨時房屋。 此外,又有 3 800 間受清拆影響的商號和農場獲發給特惠現金津貼。一九八四年 內,因火災及山泥傾瀉而無家可歸的災民約有7100人,他們均獲編配永久或臨時 房屋。
改善寮屋區的環境
一九八四年是寮屋區改善計劃推行的第二年。改善工作仍繼續集中在市區內一 些人口較稠密的大型寮屋區內進行,以改善區內的安全措施和衛生設備。一九八三 年會進行8項有關工程,一九八四年則增至15項。
為免發生大火,房屋署在筲箕灣的寮屋區設立三條隔火通道,又清拆鑽石山的 木屋,以便增設兩條隔火通道。除這些通道外,還有消防龍頭和消防水管的設備, 使上述寮屋區的3萬4千名居民,在旱季時更感安全。
私人住宅大廈的管理
一九八四年內,根據多層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條例而成立的新業主法團有 170 個。這條例於一九七零年通過,授權一幢大廈的小業主組織法團,並成立業主 委員會,以便改善大廈的管理工作,尤其注重確保大廈維修妥善及改善環境。截至 一九八四年底,已成立的業主法團共有2420個。
一九八二年,當局成立一個常務委員會,成員包括政府各有關部門的代表,考 慮各項與多層大廈管理有關的問題和提出解決辦法。該常務委員會於一九八四年內 繼續工作,制訂一套包括多方面的行動計劃,以改善大廈管理工作。這套計劃包括 修改法例,使業主立案法團能夠發揮更大效力,同時又在行政上作出新的安排,使 政府能夠更快捷地就大廈管理問題,向業主和住客提供意見和專門知識。
一九八四年,該常務委員會轄下的一個小組委員會,會數度舉行會議,特別討 論有關公共契約的問題。公共契約是一種業權文件,是大廈的賣主和首名買主之間 所簽訂的私人合約。公共契約主要列出分戶業權大廈的未來管理條款,因此,一幢 大廈的管理是否妥善,與公共契約的內容,有莫大的關係。常務委員會在參考小組 委員會的意見後,會就公契的內容和應採用的形式,提出幾項建議,以確保可以訂 立一個制度,促進大廈的妥善管理。
私人房屋
本港的永久房屋,約有半數為私人擁有者。在一九七九至八三年的5年期間, 私人機構推出的住宅單位每年平均約有2萬6千個,大部分位於新界地區。在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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