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3 — Page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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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物業稅是向本港土地及樓宇業主徵收的稅項,稅額是按實際可收租金減去20% 作為修理及保養費,再以標準稅率15%計算。自一九八三年四月一日起計的課稅年 度開始,當局實施暫繳物業稅制度,形式類似利得稅及薪俸稅項下的暫繳稅制。在 本港營業的有限公司,其名下物業均獲豁免物業稅,但來自物業業權的利潤必須繳 納利得稅。

在本港獲得或賺取的利息均須繳納利息稅。基本上利息稅是一種預扣稅項,由 支付利息者先行扣除稅款,但在本港營業的有限公司所收取而視為營業利潤的利息 則屬例外,祇須繳付利得稅。在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四日以後至一九八三年十月十 七日以前一段期間存放在香港營業財務機構的港幣存款,利息稅率是10%,而其他 應課稅利息則按15%稅率徵收。存放在香港營業財務機構的外幣存款可豁免利息 稅;存放於該等財務機構的港元存款亦於一九八三年十月十六日以後豁免利息稅。 由政府及公共事業付出的利息,如不超逾指定的利率,亦可免繳利息稅。指定的利 率則根據當時息率而變動

政府其他收入則來自車輛註冊時所繳的稅款、向機場離港旅客徵收的稅項、罰 款、沒收及罰金、專利稅、物業收益、投資及土地交易、償款及供款、政府公用事 業的進項,以及提供貨物與服務的收費。

政府帳目的審核

核數署署長負責審核所有政府帳目,以及市政局、房屋委員會、50多個法定與 非法定基金及公衆團體的帳目,並且檢討本港多個受政府補助機構的財政狀況。核 數署署長的委任、任期、職責和權力,核數條例均有規定。該條例並且規定核數署 署長毋須接受任何個人或機關的指示或控制。

核數署署長審核政府每年帳目的報告書,須呈交立法局主席(即香港總督)及 政府帳目委員會省覽。該委員會成員包括1名主席及6名委員,全部均為立法局非 官守議員。該委員會在執行其權力時,可傳召任何公務員或其他有關人士向該委員 會供給所需資料及解釋,或出示任何有關文件及紀錄。政府帳目委員會亦會就核數 署署長所呈交有關審核政府帳目的報告書,撰寫該委員會的報告。上述兩報告書同 時提交立法局省覽,並再轉呈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

一九八三年的經濟

由於本港主要出口市場的經濟在一九八三年好轉,其中尤以美國為然,本港經 濟遂由出口帶動而復甦。據初步估計顯示,本港生產總值,以實質計算,增長率為 5.9%,比一九八二年紀錄的1.1%高得多。

與一九八二年未增反降的情形比較,一九八三年的情況剛好相反。一九八三年 上半年,本港產品出口的增長率,以實質計算,提高至9%,下半年估計為19%。 因此,一九八三年全年的增長率,以實質計算,約為14%。本港產品出口的增長 率,以輸往最大市場美國的增幅最為顯著,以實質而言,增加約26%,與八二年的 1%比較,增幅尤鉅。輸往另外3個重要市場的本港出口貨品實質增長率亦攀 升。在一九八三年,輸往英國、西德、中國的本港出口貨品分別增加接近12%、

8%及50%,一九八二年的實質增長率則分別為-10%、-3%及20%。以主要商 品而言,年內本港紡織產品出口,以實質計算,增加約30%,而成衣出口則增加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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