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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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的海面垃圾依然是一個普遍的問題,環境保護處在年內進行調查,研究海面垃圾 的來源、漂浮路線和聚集地點,作為將來採取改善措施的基礎。
當局對固體及半固體廢物進行了廣泛的監察,以幫助預測城市和商業廢物(包 括有毒性、危險和難於處理廢物)的數量和性質。監察所得的資料,亦有助於計劃提 供收集和處理垃圾的設施。據估計,到八十年代末期,一般廢物的數量,將會由現 時每日6千公噸增至1萬3千公噸。最近一項調查顯示,在一九八二年內,城市廢 物的主要成分包括:紙張(佔總重量27%)、腐爛廢物(20%)、塑膠(14%)、爛布與 廢棉(6%);至於工業廢物的主要成分則包括:紙張(16%)、腐爛廢物(10%)、塑 膠(16%)、爛布與廢棉(19%)和木料(18%)。採用廢物還原辦法,尤其是在紙張和 金屬方面,可以減低需要處理廢物的數量
。
年內,政府聘請顧問進行研究,結果發現本港每年產生大約4萬公噸有毒性、 危險和難於處理的廢物。這些廢物主要為溶劑、鹼性和酸性淤泥、廢油和危險金屬 氧化物。當局現時正草擬方案,對這些廢物施行管制和加以處理。
過去十年來,農業廢物在新界構成重大的問題,對溪澗的污染愈來愈嚴重,最 後更污染流經市區的河道。年內,當局對處理農業廢物的方法和所需經費會作詳盡 的分析,現時已選定處理方法,待擬訂計劃後實施。
諮詢與合作
環境保護諮詢委員會是諮詢環境事宜的主要組織。該委員會就各種有關環境污 染的事項,向政府提出建議,尤其是着重確保新環境法例適合本港,能滿足改善環 境的需要,又可使工業繼續發展及保持競爭能力。
環境保護諮詢委員會由非官守委員任主席,共有成員13名,其中包括傑出市 民,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工業總會及香港總商會三個主要工業團體的代表, 以及長春社環境小組的代表一名。諮詢委員會設有3個特別委員會,分別負責陸上 和水污染、空氣污染及噪音事宜。各委員會深入研究其專責之污染管制事項,向專 家、學術界人士、市民、工業機構及政府部門徵詢意見。
年內,環境保護諮詢委員會及其特別委員會對多項問題進行研究,包括處理污 水的全面政策,處理燃煤發電廠的粉狀煤燼所引起的環境問題,盡量減少本港廢物 產量的方法,管制建築噪音,計劃防止直升機噪音,空氣污染管制法案及其附屬規 例,水污染及廢物處理條例和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規例等。所有新頒佈的有關條例 內均有一項法定規定,就是當局在擬訂任何規例或釐定環境質素的目標與標準時, 必須徵詢環境保護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年內,該委員會宣佈將於一九八五年與香港 工程師學會聯合舉辦一個市區環境污染會議。
當局除了向環境保護諮詢委員會及其有關組織進行正式諮詢外,更與各有關團 體商討保護環境事宜。此等團體的成員可能與污染問題有關,會受管制措施影響。 工業組織會在某些情況下,自動採取自律措施。政府對此極為鼓勵。建造商會尤為 積極,會在三月推行一項自律性的管制建築噪音計劃。年內,環境保護處與建造商 會展開會談,商討發展一項類似計劃,以管制建築工程所產生的塵埃。
港府與廣東省環境保護局及深圳當局建立了聯繫,在保護環境的整體諮詢及合 作上,是一項重要發展。廣東省環境保護局代表團一月訪港,港府則於十一月回 訪。雙方互訪時會進行有用的會談,討論共同的問題及劃出將來合作的可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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