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1 — Page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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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業和鑛產

名,加入為解決其需要而設的各類合作社。本港共有農業合作社79個和聯社2個, 漁民合作社66個和聯社4個。此外,市區亦有253 個合作社,社員共約8 950人; 這些合作社大部分是政府資助的本地公務員建屋合作社。

儲蓄互助社受儲蓄互助社條例管制。該條例亦規定委任一位註册官(由漁農處 處長兼任 ),權責包括處理儲蓄互助社的註冊和附例事宜、審查帳目、一般督導及 解散互助社等。

已向漁農處註冊的儲蓄互助社有60個,約有社員13840人。儲蓄互助社中,有 30個是團體組織,24個是行業組織,6個是街坊組織。

土地利用

香港土地總面積為1060平方千米,其中農地僅佔9.2%,勉強可稱為農地而瘦 程度不一的土地佔74.8%,其餘的16%是已建設地區。由於新界需要興建新市 鎮,擴展住宅區,佔用農地在所難免,但這種損失,部分可從精耕農業獲得抵償。 新界土地的批租和若干方面的發展,由政務總署負責。

約計面積

類別

(平方千米 )

百分率

備註

1. 市區已建設土地

96

9.0

港島、九龍和新界6個新市鎮(荃灣、屯門、 元朗、粉嶺/石湖墟、大埔和沙田)內的主要 市區,包括區內曠地(公園和花園),但不包 括其他一切無建設的土地。

2. 郊區已發展土地

74

7.0

3.

林地 --

125

11.7

郊區市鎮和村落,以及新界其他已發展地點如 水塘、公路和鐵路等 天然和人工植林地。

4.

草地和灌木地

624

58.7

天然草地和灌木地,包括位於郊野公園之內 者。

5. 荒地

46

4.3

6. 沼澤和紅樹地

1

0.1

全無草木;岩石露出之花崗石地;可開墾 岸邊鹹水沼澤和紅樹地。

7. 耕地

80

7.5

8. 魚塘

18

1.7

可耕地,包括耕作中和休耕的果園榮園。 飼養淡水魚和半鹹淡水魚,不包括沿岸海魚養 殖場。

農業

政府的一貫政策,是促進本港農業發展,但要考慮每塊土地應優先作何種用 途,以及本港的糧食生產和供應是否符合經濟原則。政府最終目的,在確保本產糧 食供應量維持合理水平。

普通的農作物有蔬菜、花卉、水果和稻米等。農作物的生產總值續有增長,從 一九六三年的 8,900萬元增至一九八一年的5億5,500萬元,增加率達524%。蔬菜 生產佔農作物總值86%,一九六三年為5,800萬元,一九八一年增至4億7,800萬 元。

主要蔬菜作物有白菜、菜心、生菜、芥蘭、蘿蔔、西洋菜、芥菜、洋葱和葱 等。這些蔬菜一年四季都可種植,而以較冷的月份產量最多。夏季出產大量通菜、 豆角、莧菜、青瓜和多種其他中國瓜類,冬季則出產種類繁多的外來溫帶蔬菜,包 括番茄、甜椒、椰菜、芹菜、生菜頭、椰菜花和紅蘿蔔等。此外亦有出產草菇,利 用工業廢棉為培養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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