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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消防局及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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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該處的發展計劃,消防人員要在規定的最短時間內,視乎火警危險的級 別,在港九各區作緊急出動。年內,該處根據這計劃增設3間消防局,其中包括1 座總區總部大廈,並為葵涌區添置一艘新滅火輪。這3間新消防局分別為上環分區 消防局(即香港消防總區總部)、花園道消防局和新界的米埔消防局。目前全港共 有消防局及救護車站59個。另有若干間消防局及救護車站,已列入各級公共工程計 劃內,或已交由私人發展商在未來數年內興建。

年底時,超過 1940 個消防事務處職員宿舍單位已有職員入住或可供編配。此 外, 984 個已婚消防員及救護員宿舍單位經已計劃妥當,一俟獲得經費,即可動工 興建。

防火工作

消防事務處負責在港九各處執行火警安全規例,勸導及協助各界人士採取防火 措施,消除火警的危險。

年內舉辦的各項宣傳運動,使市民在防火方面提高警覺,以致各界人士對有關 防火的演講、展覽及示範需求日增。這些活動大多由防火組與街坊會、鄉事委員會 或其他社團聯合舉辦。總之,教導市民認識火警的危險及如何預防火警,是消防事 務處工作重要的一環。防火組接獲市民的投訴(10885宗)日有增加,顯示市民對 潛伏火警危險的關注,及對防火組的服務有更深的認識。

消防事務處人員對各類樓宇共進行檢查267674次。倘發現樓宇有發生火警的危 險,即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一九八一年內,因不遵照通知書的規定而遭檢控 的共3907 宗,判處罰款共180 萬元。

防火組亦負責審查所有新建築物圖則,規定樓宇須裝置的防火設備,及提供有 關走火通道和其他事項的意見。年內該組共審查新建築物圖則超過11664 份

消防事務處不斷進行有關火警安全的研究。

負責執行防火規例的防火組,為了改善服務與提高工作效率,已在年內實施若 干改革。其中較重要的是把防火組4個部門 ( 即學校工廠部、投訴檢控部、危險貨 物和木材倉庫部、及公共集合地方部)合併,另外設立3個分區辦事處來承擔這4 個部門的責任。其他改革包括:由一九八一年九月起停止檢查或審核防火裝置系統 的詳細設計圖則;並由同月開始,按照現時的中央處理系統修訂了一項程序,准許 獲授權人士或其指定代表前往防火組,在建築圖則上對防火裝置細節作輕微的修 改。這項改革縮短了通常處理圖則所需的時間。

訂立法例

年內,當局通過一九八一年消防事務(修訂)法案,並制訂一九八一年消防事 務( 裝置及設備 )( 修訂)規例

上述法案對消防事務條例作出若干無關連的修訂。較重要的修訂有:闡明消防 事務處處長對船隻施行的權力只限於撲滅船上發生的火災;把消防事務處的職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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