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1 — Page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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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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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一九八一年底,根據診療所條例註冊的診療所共376間,其中85間遵照該 條例的規定,由註冊醫生管理, 291 間則獲豁免遵守該項規定。在屋邨醫生協會的 安排下,註冊醫生在公共屋邨內設立診療所。

一九八一年內,前往政府門診診療所求診的病人達1300萬,較去年增加0.2%。

家庭健康

家庭健康服務部屬下共有中心39間,為已屆生育年齡的婦女和初生至5歲的小 孩推行全面保健計劃。家庭計劃為家庭健康服務的主要工作之一。產前產後的婦女 均獲得健康指導。為對付兒童特別容易患染的疾病,政府亦替兒童安排疫苗接種和 防疫注射。年內,約有90%的初生嬰兒會在家庭健康院就診。

政府在一九七八年開始推行一項綜合觀察計劃,以探測和評估兒童早期發育不 正常情形,及加以矯正。現時共有37間家庭健康院提供這種服務。在有需要時,健 康院可將就診兒童轉送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接受專家的進一步檢驗,這些專家 包括兒科專家、臨床心理學家、物理治療師、言語能力治療師、耳科技術員及醫務 社會工作主任。這樣,康復治療工作就可以盡早開始。當局正進行一項擴展計劃, 在各分區增設6個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

由政府補助的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亦設有診療所41間,施行輸精管切除術和婦 女絕育手術,指導不育夫婦,並為年青夫婦提供婚姻輔導。一九八一年內,首次利 用家庭計劃指導會服務的人士超過4萬2千人。至於醫務衛生處的家庭健康服務部, 則為學校及社團舉辦有教育作用的項目;為助產士、敎師與社會工作人員開辦訓練 課程;籌劃宣傳運動及進行臨床試驗與調查。

學童保健

學童保健計劃由學童保健委員會辦理,該委員會為獨立機構。學童參加保健純 屬自願,參加者每年只須繳交象徵式費用5元,即可免費獲得醫生診治,至於醫生 人選,則由校方決定。政府每年津貼每名參加學童50元,並負擔推行這項計劃所需 的行政費用。

學校衞生服務由政府負責提供,工作包括監察校舍環境衛生與清潔狀況及控制 傳染病。學校衛生科醫生、衛生視察員及衞生督察經常到學校進行視察,就兒童的 健康問題提供意見,並推行免疫運動。

精神健康

精神病科服務有賴會受不同訓練的各種醫務、輔助醫務及其他專業人員協助推 行,他們包括精神病醫生、護士、職業治療師、臨床心理學家及醫務社會工作主 任。

當局在葵涌興建新精神病院,目的是減輕青山醫院的負擔。該院擁有多種全港 獨有的新式及精密專科設備。

九龍醫院、基督教聯合醫院的精神病科組及瑪麗醫院大學精神病科組也提供全 面的精神病科服務。為配合醫院發展的一般趨向,精神病科組將與其他專科治療組 同設於全科醫院內。

除醫院的精神病組外,精神病科並設有香港精神病科中心、九龍醫院精神病科 組、油蔴地精神病科中心、柴灣精神病科中心及南葵涌精神病科中心5個主要日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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