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0 — Page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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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海上行動指揮及管制中心現已改組,增設了一隊皇家海軍人員,以統籌皇家海 軍和陸軍對水警的一切支援。同時,水警亦與皇家空軍及皇家香港空軍輔助隊保持 密切聯絡,警方人員並使用他們的飛機,每天出動,搜索非法入境者。

在新界,當局加緊努力,阻遏非法入境者越過邊界。警方巡邏隊繼續輔助軍 隊。一幅頂部裝上有刺鐵絲及以強光照明的新圍網,已沿着整條邊界架設,沿線並 設有瞭望塔。由沙頭角伸展至落馬洲,而與實際邊界有一段距離的「蛇」 亦已 改良及加強設備。

一九八零年七月,政府訂立新例,將由中國直接來港的全部非法入境者列為 「非認可入境人士」。根據新法例的規定,凡被當局發現協助及教唆中國非法移民 進入本港的人士,都有可能被當局按照年前實施的法例控告,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及罰款 500 萬元。年內,被控協助及教唆非法入境者的人數達555名。雖然法庭並 未判過最高刑罰,但有若干違例者被判入獄5至6年。

公共秩序

年內雖然並無影響本港内部安定的大事發生,但仍有數宗地區上突發的警民衝 突事件,為傳播界大事報導,引起市民的關注。然而,這些事件並不表示警民關係 已嚴重惡化。

有關公眾集會及遊行的法例已檢討完畢,結果導致一九八零年公安(修訂)條 例的制訂。修訂的條例除對「公眾集會」一詞有較明確的定義之外,還規定可以手 續較簡的通知代替公眾集會所需的許可證;此外,小規模的集會遊行,以及若干 在私人樓宇舉行的公眾集會亦獲豁免,毋須事先申請許可。最初進行檢討的目的, 是鑑於香港的特殊擠迫環境,宜盡量放寬法例的規定。修訂法例的出發點,是希望 方便市民公開發表意見。這樣,對與公眾利益有關的問題,便能提供較簡便的溝通 途徑,同時亦可確保公共秩序保持合理水平。

交通

交通意外事件,在一九七九年已有停止增長的趨勢,令人欣慰。但到了一九八雾 年共發生16,304宗,造成404人死亡及20,559人受傷。意外事件比去年增加7.5%。 為減低意外事件的傷亡人數,工務司署即將成立的道路安全研究部將加緊研究本港 交通意外發生的癥結所在。

地下鐵路的啟用,對交通系統造成顯著的影響。除每日運載約50萬名乘客外, 在興建時所實施的大量交通改道和道路工程,均已回復舊觀或建成,使若干地區的 交通情況得以改善。同時,地下鐵路荃灣支線亦已動工興建,預料可在一九八二年 中啟用。十二月,政府決定在港島北部沿岸興建地下鐵路系統,並進行策劃與工程 有關的交通處理問題。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有關違例泊車的罰款,已由30元增至70元。至 於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有關行車違例事件的定額罰款,則已倍增至 100元及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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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政府推行了兩項大規模的道路安全宣傳運動,其中一項旨在教導行人正 確使用道路,另一項則勸告駕車人士安全駕駛和確保車輛定期接受保養檢查。這兩 項運動是針對現時交通意外的兩大主因而推行的:即行人疏忽和駕車人士不理當時 路面情況而行車太快。兩項運動均獲得多間機構大力支持,並能深入各階層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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