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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該計劃最初四個月內,共有1,450名被告利用該免費法律代表服務,而在 473宗否認控罪案件中,有231宗即48%的被告獲判無罪。該計劃尙在試驗階段,將 於一九八零年予以檢討。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政府開始實施免費法律輔導計劃,輔導中心設在香港北角 英皇道884號民政處及九龍旺角彌敦道751號民政處。現有一組志願律師參與此計 劃。每周一晚,有8名律師分別在港九兩中心免費提供法律指導。前來請求法律指 導的市民,每月超過100名。顯然,市民對此項服務確有需要,其需要且與日俱 增。第三個法律輔導中心設在黃大仙民政處,已於一九七九年十一月投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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