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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

政府化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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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化驗所是獨立機構,負責在應用化學和有關科學方面,向政府及私人機構 提供意見與實際服務。該所工作範圍極廣,包括多項與衛生有關的服務。

政府為屬下醫院及診療所採購或製造的藥物,均在該化驗所進行化驗。按照藥 劑及毒藥規例申請註冊的藥物,亦提交該所化驗。同時,該所亦根據公眾衞生及市 政事務條例,為各類食品進行物理及化學試驗。該項工作專為配合市政局及市政事 務署衞生科的活動而設,目的在保障消費者的利益,其範圍正日漸擴大。

此外,該化驗所亦為醫務衛生處推行的美沙酮代用及解毒治療計劃的戒毒者驗 尿。驗尿工作為該計劃重要的一環,因為可憑此而確定戒毒者是否已戒絕毒瘾。

其他屬於社會衛生範圍內的工作,包括分析危險品和殺蟲劑殘渣,及確定所含 有毒金屬量,如生蠔的含量等。

毒品問題

長期以來,吸毒是本港的嚴重社會問題。政府接受禁毒常務委員會的意見,大 力進行掃毒工作,以期根除禍患。

全港吸毒者確實人數,無從得知。改組後的吸毒者中央檔案室於一九七八年九 月全面展開工作,根據該檔案室的調查顯示,吸毒者總人數介乎3萬5千至5萬人之 間。

該檔案室從8萬4千份有關3萬1千名吸毒者的資料中,發現本港吸毒者84% 吸食海洛英,11%吸食鴉片,其餘5%吸食其他毒品;其中64%年在30歲或以上, 32%在20至29歲之間,19歲或以下不及4%。各種吸食海洛英方式中,以吸入海洛 英氣化後的烟霧最為普遍,鴉片則通常採用烟抽食方式。

本港典型的吸毒者是一個超過21歲的成年男子,來自低入息階層,只受過6年 以下的教育,居住環境擠迫,通常受僱為雜工或非熟練或半熟練勞工,同時多為未 婚,如果已婚,則與家人分開居住。

政府反吸毒計劃每年耗資約1億8千萬元。掃毒工作整個策略主要分為四項: 執行禁毒法例、戒毒與康復工作、禁毒教育與宣傳及國際合作。禁毒法例由皇家香 港警察隊毒品調查科、各警察單位及工商署屬下香港海關負責執行。戒毒與康復工 作則由醫務衛生處、監獄署及政府資助的志願機構香港戒毒會推行。負責禁毒教育 與宣傳工作的機構包括布政司署禁毒處、政府新聞處及從事社區建設的政府各部門 分區辦事處。至於國際合作,則各有關部門和機構均有責任。

上述四項工作關係密切。禁毒法例的執行,導致毒品價格上揚,因而促使吸毒 者自動前往接受治療。治療方式有多種,隨吸毒者選擇。同時,禁毒教育與宣傳 勸導其他人士,特別是青少年,切勿嘗試吸毒。國際方面,香港與海外禁毒機構保 持密切聯絡,互相交換資料與心得。

這些工作,均由禁毒常務委員會統籌辦理。禁毒常務委員會不屬法定組織,成 員包括主席1名、官守委員9名及非官守委員5名。常委會在一九六五年成立,在 反吸毒政策及行動方面,無論對內對外、與政府部門或與志願機構有關,均由常委 會負責向政府提供意見。常委會由布政司署禁毒專員所領導的禁毒處提供服務。

香港歷年皆致力應付販毒與吸毒問題,一九七九年更見積極,成就可觀。整個 策略下的四項工作,均卓然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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