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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
多邊貿易會商(MTN)於一九七三年九月在東京首次舉行,目的在消除或減 少關稅或非關稅性的障礙,使國際貿易有更大的發展自由。一九七八年,工作 加速進行,會商大有進展,下半年的進展尤其重大。在若干主要範疇內,本港 積極參與會商。
大多數先進國家均推行特惠稅計劃,促進發展中國家輸出製品,辦法是在 輸入發展中國家的產品時,規定給予免稅或低關稅待遇;但這些計劃的形式、 範圍及其他規定,都因國家而異。所有實施這些計劃的先進國家,除挪威和芬 蘭外,均已將香港列為受惠地區。但香港若干製品却不能享受歐洲共同市場、 日本、瑞士、澳洲和奧地利實施的特惠計劃。香港為了這些待遇上的差異,不 斷與外國政府交換意見,並向有關入口國清楚表明:本港無意在這些計劃下尋 求特別利益,只要求所得到的待遇,與其他旗鼓相當的競爭者相似。
出入口文件
在符合國際義務的原則上,本港已將出入口簽證手續盡量簡化。香港為了 履行義務、限制若干類紡織品出口而訂立的手續,最為複雜。紡織品出口證每 份須繳付手續費15元,其他出入口簽證則完全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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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採取步驟將紡織品出口管制辦法電腦化,以提高施行管制的效率。 第一階段是用電腦處理輸往美國紡織品的管制措施。試驗過程已於一九七八年 內完成。政府並將於一九七九年考慮進行第二階段工作,用電腦處理輸往歐洲 共同市場紡織品的管制措施
。
香港經濟有賴製成品的輸出和大量的轉口貿易,而製成品大部份以入口原 料製造,故設立符合外國海關規定的來源證制度,至為重要。工商署簽發來源 證,並負責保證香港的來源證制度完整可靠。為此,該署與海外有關當局及授 權簽證的5個非官守團體(即香港總商會、香港印度商會、香港工業總會、香 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和中華總商會)保持密切聯繫。一九七八年內,憑上述6個 機構所發來源證而輸出的港製貨品,總值估計達143億8,000 萬元,其中86億
4,000萬元的貨品出口利用政府簽發的來源證。
實施普及特惠稅計劃的國家大多給予香港特惠稅待遇。輸往這些國家的出 口貨,申請特惠稅時可獲工商署簽發甲種證書。把香港列為受惠地區的國家有 奧地利、加拿大、歐洲共同市場、日本、紐西蘭、瑞典、瑞士和美國。由一九 七六年開始,政府授權的非官方簽證團體獲准簽發甲種證書予輸往加拿大、日 本及瑞士的貨物;由一九七八年六月一日開始,又獲准簽發甲種證書予輸往紐 西蘭的貨物。一九七八年內,憑甲種證書出口的貨品,總值達86億1,500萬元。
雖然英國於一九七七年七月一日取消英聯邦特惠稅率,但仍有15個英聯邦 國家繼續給予本港製品英聯邦特惠待遇。為支持廠商在上述大部份國家取得 特惠優待起見,工商署簽發來源證時,加簽證明製品所用聯邦原料成份。一九 七八年年內,憑加簽來源證和英聯邦特惠稅證出口的貨品,總值達6,000萬 元。
憑各類證書出口的港製品,估計達本產出口的58.1%,其中43.4%由政府 發出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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