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7 — Page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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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皇家香港警察隊是世界上最大執法機構之一,其主要職責是在具有逾 450 萬人口 的本港境內維持公共秩序。然而,在維持本港治安及公共利益方面其他執法機 關如香港海關(前稱為緝私隊)、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監獄署和消防事務 處亦功不可沒。

警務

一九七七年間,皇家香港警察隊轄下的第二個及第三個指揮與控制中心,分別 在九龍區及新界葵涌落成啟用,從此警察隊擁有極佳的電子配備,在世界上的 執法機構中首屈一指。

第一個指揮與控制中心設在港島,已於一九七六年底啟用。三個中心所用的 無線電及電腦通訊系統,共耗資3千萬元,通訊範圍遍及全港主要市區。裝 該通訊系統後,警方即實行巡警配帶通話機制度:配帶無線電巡邏通話機的 任何單位、警車或警員,均可直接與控制中心通訊。目前配有這類通話機的警 務人員超逾1,650 名。

尙未使用通話機前,警方接報後趕達罪案現場,平均約需時六分鐘,但現時 已將時間縮短。在一宗發生在港島的劫案中,一名配帶通話機的巡邏警員一分 鐘內即趕到現場,再過一分鐘另外四名警員亦趕到。

年中警務工作另有發展,其中包括在七七年稍後時間在香港國際機場內設立 獨立的分局。此舉旨在配合機場不斷的擴展。由於到機場當值的男女警員人數 大量增加,當局將在機場內興建新的分局,以容納值勤人員。

警方為配合促進警民關係的政策,年中在市區內增設24個報案中心,其中14 個為警察派出所。現時全港共有46間警署及87個報案中心,其中30個為警察派 出所。

新界方面,當局分別在四個新市鎮興建四間新警署,現時正策劃如何裝置設 備及派員駐守。隨着市鎮的發展,警察派出所及報案中心續有設立。在維 持鄉村治安方面,則採納新的警務概念,設立鄉村警察巡邏隊。此外,當局派 遣警員到兩個村落工作和居住。此措施目前尙在試驗階段,如試驗成功,則可 能長期派警員駐守鄉村。當局希望藉此促使村民與警方密切聯絡,鄉村警察的 作用與市區的警察派出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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