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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一九七五年內,本港社會福利服務續有改善,各方面的進展均與社會福利 發展五年計劃相配合。
年內開始推行的新計劃有多種,其中包括開辦康樂輔導計劃,在梨木樹邨 設立社區會堂,改善及增設各種服務,如為老年人而設的服務,以及康復、輔 導青少年和照顧幼兒的服務等。此外,在北九龍區開設了一個為災民供應膳食 的緊急救濟厨房。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興建的十三層高大厦於年內完成,若干志 願團體將遷入該處的新址辦公。無可諱言,本港社會福利服務亦難免受到世 界性經濟不景的影響,以致發展速度放緩。到年底時,已有明確跡象顯示,在 資源供應情况有所改善之前,若干項計劃必須延期實施或祇能部份完成。
一切和社會福利政策有關的事宜,包括志願團體補助金和政府獎券基金撥 款,均由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負責向政府提供意見。該委員會由總督任命,其 成員多為社會賢達,社會福利署署長則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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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負責推行政府的社會福利政策,其工作基本上分由下列五個部 門担任:社區及團體工作部,負責喚起市民的社會責任感,並協助各類社區團 體的發展;家庭服務部,負責提供多種形式的社會福利服務,以協助個人及家 庭解決困難;康復部,專為身心有缺陷的人士服務;感化事務及感化機構部, 負責為法庭調查罪犯的社會背景,並管理為青少年罪犯而設的感化機構;社會 保障部,負責執行公共援助以及其他社會保障計劃。另有若干小組輔助上述部 門的工作,負責訓練、策劃與發展、研究與評估和公共關係等事宜。
本港各志願團體,在提供社會福利服務方面担當重要的角色。這些志願團 體大部份是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會員(見附錄四三(甲)),其中不少獲政府資助, 按年撥給補助金。由於來自海外的經濟援助日漸減少,年內各志願團體的經費 倚賴政府補助和在本港籌募的慈善基金及捐款資助的越來越多。香港公益金由 福利團體約70個組成(見附錄四三(乙)),旨在合力統籌該等團體在本港的籌募善 款工作。
一九七四至七五財政年度,政府在社會福利方面的總支出,包括社會福利 署的各項支出、直接福利服務、及對各福利機構的補助,共達2億1,250萬元,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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