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5 — Page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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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和房屋

田土登記條例規定,凡根據該條例登記的文件,其優先權將依照登記日期 先後而定。至於未經登記的契約文件(已繳付高額地租的真正租約,而期限不 超過三年的除外),對後來真正付款的承購人或受抵押人而言,將屬無效。因 此,登記雖未能保証業權,但仍有保障作用。該條例現正受當局檢討,而修改 上述制度之議,亦經提出以便考慮。

去年田土註冊處登記的文件共有85,182份,本年則達92,138份,增加率達 8.2% 關於此等文件過去數年來的統計和比較數字,詳載於附錄廿九。本年 底,田土註冊處所記錄在案的業主共有279, 065 人,比去年增加27,792人,其 中有些是獨自擁有數項物業的人士,不過大部份均屬分層業主或共同業主。

政府在本年頒行了下文所述的數條與土註冊處工作有關的條例:一九 七四年收回官地(修訂)條例規定:凡是關於賠償款額的爭議,須交由土地審 裁處裁定;一九七五年業主與住客( 綜合 )( 修訂 )( 第三號)條例,則給予 購買未建成大厦分層樓宇的承購人進一步的保障;而一九七五年多層大廈(業 主組織法團 )(修訂)條例所載的規定,則使業主法團有權擁有其樓宇的不可 分割份數及獨佔該樓宇公共地方以外之任何部份地方。

市區重建和環境改善計劃

市區重建試驗計劃本年續有進展,雖然為保存資金起見,收回物業計劃暫 緩進行,但當局仍不斷和願意交回其物業的業主洽商。在實施該計劃的地區 內,目前僅有49宗物業尙未收回。本年內共拆卸戰前建築物約30宗,原住居民 亦已由當局安排他遷。一九七四至七五財政年度中,共收回物業67宗,補償款 額逾1千萬元。當局計劃興建一條新路,將中區的荷里活道與皇后大道連接起 來,這段新地帶可發展成美觀的商業及住宅區,預料到一九七六年初這區的土 地便可公開拍賣。

政府繼續在人口稠密的西區、灣仔和油蔴地等區進行收購物業,以便闢作 曠地、政府機構和社區設備之用。一九七四至七五財政年度用洽商方法而收回 的物業達60宗,補償款項略爲超過 3,500 萬元。雖然收回土地計劃受到經濟 上的牽制,以致當局未能順序無阻地收回與重建計劃有關的土地,但政府仍繼 續與那些受到分區制大綱圖則所影響而願意交回物業的業主,進行洽商。

收回官地

為使公共工程計劃得以順利進行,政府常須收回私人擁有的土地,有時甚 至用強制方式進行。一九七四至七五財政年度內,補償委員會所發給的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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