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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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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結束,日本人撤離後的復員工作,以及照顧從中國大量入境的人民。這些 機構現在仍有很多對本港的社會服務工作作出重大的貢獻,此外,亦有許多志 願機構加入服務行列,其中有大多數獲得本港或海外的財政支持。公益金是本 港人贊助的一個志願團體,在一九七四年,它從社會中募捐了1,200萬元,並將 這些款項分配給屬下65個成員機構

各志願機構提供頗多重要服務,其中包括照顧兒童、傷殘人士康復工作、 提供康樂、訓練工作、家庭服務、社區發展,並照顧失明人士及治療吸毒者。 由於志願團體的服務範圍廣,使這些團體保持密切聯繫的需要也與時俱增。 這項聯繫統籌工作現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担任,該會目前正協調93個團體的服 務工作。

聯會現成為志願團體之間和志願團體與政府之間的聯絡中樞,並在編製「香 港社會福利未來發展計劃」白皮書和一九七三年在立法局所提出討論的補-

性 五年計劃中,担當重要的角色。它與社會福利署緊密合作監督這個計劃,以確保 這個計劃能合乎社會不斷改變的需求。

其他代表宗教或非宗教組織的志願機構對本港教育有很大貢獻。很多優良 的中小學和殘廢兒童學校都是它們開辦的。這些機構接受政府給予它們建築新 校舍的費用,和每年一次的經費津貼,以支付日常開銷。它們對醫院和診療所 的服務也有貢獻,本港醫院的病床有48%都由它們管理。這種受政府資助的 育及醫療服務大部份在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和公益金的範圍外獨立經營

政府對社會服務的任務

由一九五○年代初期,政府即開始對社會服務負起較大的責任。

在教育方面,政府於一九五四年實施七年計劃,以擴-

小學教育。到一九 六一年,小學學額增加了 313,000 個,較原定目標多出三分之一。到一九六六 年,再增加了20萬個小學學位。

一九七一年,政府中文小學和大部份資助小學均實施免費教育,是本港敎 育史的一個里程碑。由於小學普及教育經已達成,當局於一九七四年印發一份 教育白皮書,說明未來10年政府擴展本港中等教育的政策。目標是:到一九七 九年時,政府為本港全部兒童提供9年資助教育,使12歲至14歲兒童均可獲得 6年小學教育和3年中學教育。

此外,政府希望為近半數年在15至16歲之間的學童,在中學較高年級提供 足夠的資助學額。在未興建足夠新學校之前,現時鼓勵政府和資助學校把中一 至中三年級的學生收容額增多一半。這樣,政府要在私立學校中購買幾千個學 額,使中學學生人數,由一九七六年的137,000個,增至一九七九年的2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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