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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向廉政專員提供意見。公署由三個職責不同的分處組成:執行處調查所有舉報 的貪污事件,處內設24小時的報案中心;防止貪污事件處檢討政府機關和公共 團體的慣例和程序,以剔除或最低限度減少貪污的機會;公共關係處則負責爭 取和加强公眾對撲滅貪污行動的支持,並教導市民打擊貪污罪行。公署編制有 職位 682 個,以公開招募方式招聘人員,結果申請投考者逾8,100名,獲錄取的 約有 369 人,執行處獲得優先取錄足夠編制人數。當局現仍繼續招募,以便盡 快-

實防止貪污事件處和公共關係處的人手。公共關係處的工作大部份要經由 公署設在各人口稠密的地區的辦事處展開,預期在一九七五年初,首二個辦事 處即可啟用。

自公署成立以來,當局共接獲舉報貪污事件3,189宗,較上一年度的約增 加3倍。所有擧報均由貪污事件審查委員會研究和擬訂應採取的行動。交由法 庭審理的案件有108宗,結果定罪的有66人。另有22宗正在法庭提控。當局會 修訂防止賄賂條例,以擴展廉政專員的調查權力範圍和加强其權力。此外,並 將設立防止貪污事件諮詢委員會和公共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以便就此等方面, 向廉政專員提供意見。

監獄署

香港的刑罰制度,包括專門的刑罰方案,以處罰各類犯人,如年齡在14至 21的青少年罪犯,染有毒癖的犯人,和應收入不設防監獄或守衛森嚴的監獄的 罪犯。

監獄署長負責管理14所監獄的所有行政事宜。

監獄

赤柱監獄,位於港島的東南端,是最大的設防監獄,收押初犯和刑期長或 須嚴密看守的犯人。該監獄建於一九三六年,以容納約1,600名罪犯,而在一 九七四年,該處平均每日人數達2,770 名。本年內,當局在該處進行工程, 以改善保安措施。該處犯人在合格工藝導師指導下,在獄中從事各種工作,如 裁縫、木工、做鞋、編織籐籃、絲印、塑造纖維玻璃和洗熨等。獄外的附屬建 築物可容納80名犯人,以便在監獄外圍毗連地區從事一般維修工作。此等犯人 刑期均在18個月以內,且認為可在無須嚴密設防的環境下服刑。

中區的域多利羈留所,地點適中,與大部份的法庭往來,甚為方便,故男 犯還押或判處後均扣押該處。該所內另撥出地方,以羈留法庭還押候訊的14至 21歲的青少年犯。凡已定罪的犯人均在該處接受徹底的體格檢驗,然後由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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