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3 — Page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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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設有專人處理此等評論或投訴信件,但為免滄海遺珠起見,政府新聞處屬下 之公共關係科亦設有專人負責每日審閱各報之讀者欄,分析所有批評政府部門 之信件,知會有關部門參閱,如須要回答時,轉交有關政府官員注意。

近年來,中文報章所刊登之讀者來函數目大增,可見以紙筆達到目的之方 法已不再為少數外籍人士所特有之怪事。

港府自採納管理顧問專家之建議將行政機構改組,即於一九七三年在布政 司署內成立民政及新聞科。該科負責政府之一切公共關係事宜,統籌與新聞宣 傳有關之主要部門之工作(此等部門包括以前之民政司署,現稱民政署、政府 新聞處、香港電台及政府印務局=

此外,政府亦會進行一項研究,設法加强及統籌其現行之搜集、整理與評 估輿論之方法。可預見輿論研究工作將來會採用專業性之調查方法,而在更科 學化基礎上進行;此外,並採取新方法以觀測公衆反應,特別是社會基層人士 方面。

港府現已推行一項新程序,使更多公眾人士能提供意見,作為政府制訂政 策之參考。按照此種程序,若干重要之政府政策問題首先印成綠皮書,俾公衆 人士詳加討論,然後由政府作出決定。

政府與民眾之傳統性聯繫

民政署目前所担任之職務淵源甚久,可追溯至一八四五年。當時香港政府 僅具雛形,與湧入此初開商埠之中國籍人首次建立正式聯繫。其後該部門之形 式及名稱屢變,而在此漫長歲月中,該機關之地位及重要性與日俱增。

一九一三年以前,主管上述職務者向稱註冊署長,至是年改組,負責與當 地中國籍居民有關之政務。其後復改設華民政務司,長華民政務司署,迄一九 六九年再改爲民政司,長民政司署。

由於中央政府機關最近改組,民政司兼理其他新職務,須遷入布政司署辦 公。因此設民政署長一職,以掌管民政署。該署之主要職責在推行民政主任 制度,及與民眾維持傳統之聯繫。

該部門雖在形式上有所改變,但其存在之基本理由仍與一八四五年無異- 即應有一名高級官員專責溝通香港政府與民眾間之意見。

一九四一年以前,華民政務司署主要係通過歷史悠久之慈善機構與民眾保 持聯繫。此等機構有東華三院及保良局等,上述兩機構均有長遠歷史,在香港 開埠初期即已創辦。此外,尚有為數眾多之宗親會及同鄉會,此等社團皆由同 宗或同鄉之僑港中國人組成。

華民政務司亦與行政、立法兩局之華人非官守議員保持密切聯繫,此等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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