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3 — Page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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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

情形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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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感冒本年會間有出現,香港一向與世界衛生組織合作,推行流行性 感冒之防範計劃,將其流行狀況以及化驗所得資料定期轉送外地,以便採取預 防措施。有關流行狀況資料,包括若干診所門診部所見流行性感冒病症之紀錄, 及因患流行性感冒,肺炎及支氣管炎等病而致死亡之統計數字。

其他傳染病仍甚少發生,不致成為嚴重公共衛生問題。

港口衞生服務

港口衛生處負責執行國際衛生規例,檢疫及預防疾病條例,並管理海港及 機場之衛生事務。該處並為旅客提供防疫注射服務,並簽發國際防疫注射証明 書。對外洋船隻,則執行檢查及滅鼠任務,簽發國際滅鼠及豁免滅鼠証明書。 在本港海域內停泊之船隻,可從該處獲得醫藥協助,而在航行中之輪船,亦可 獲得該處之免費醫療指導。港口衛生處提供每日二十四小時之服務,除對海空 來港旅客施行防疫檢查外,對於從非疫埠來港之船隻,亦可徇其請求用無綫電 批准入口。

本港經常與日內瓦之世界衛生組織及該組織在馬尼拉之西太平洋區辦事處 及隣近地區之衛生當局聯絡,交換有關流行疾病之資料。

母嬰健康服務

וי!

香港居民對母嬰健康設備之認識日深。幾乎所有嬰兒均在醫院或留產院出 生;現時在家中由私家助產士接生之嬰兒不及總數百分之一。政府在各區設立 之產婦健康院現有廿三間,共有產床四四三張。註冊執業之助產士共有六四人, 分别在四十間私人經營之留產所工作,此等留產所經常助產士總監及其屬下 人員予以檢查。

政府設有免費母嬰健康院卅六間,其中廿一間提供全日服務。本年,有兩 間全日服務之政府母嬰健康院分別設於油塘及慈雲山。除母嬰健康院之外,各 政府診療所均可醫療患病之嬰兒,及二至五歲之幼童,並且可為產婦產前及 產後檢查。必要時政府衛生指導員,登門造訪會到診療所就診之嬰兒,並根據 每月之嬰兒出生報告,前往訪問新生嬰兒之家庭。衞生教育為此項訪問工作之 重要部份。在一九七三年十月,醫務衛生處初步接管家庭計劃指導會屬下之家 庭計劃診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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