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敎
第六章
育
在過去一年,本港教育亦有長足進展:政府資助的小學及 中學學位盆見增多,教育電視課程經擴大至包括小學四年級在 內;師資訓練計劃已大為擴-
,第二個特別教育五年發展計劃 亦已批准實施。此外,香港工業學院已由香港理工學院校董會 接管,成為新創立的理工學院的主要成員學院。香港英文中學 會考及中文中學會考,首次由同一機構統籌辦理,此即新設立 之香港中學會考委員會。
根據教育條例,教育司負責有關本港教育的一切問題,直 接管理所有政府學校。除少數例外,所有其他學校均須按照教 育條例向政府教育司署註冊。因此教育司有足夠權力,以確保 所有學校皆維持合理教學水準。根據教育條例,教育司如認為 某家長無-
分理由而阻止子女進入小學讀書,得着令該家長送 子女入學。但該家長可向强迫入學覆檢委員會上訴。此外,教 育司亦為教育委員會之主席,該教育委員會負責就有關教育事 宜向總督提供意見。
本港教育的一個主要特色為發展穩定。有關詳細數字,請 參閱附錄一八○九月底,全港幼稚園學生人數是一三〇、八九 四;小學生人數是七四八,二九一,而中學生人數是三二三、
○九○。一九七一年,全港幼稚園、小學及中學學生人數則各 為一三二、九○○,七六四、三一三及二九五、八二〇。總計 全港就讀於二、八九五間之各級學校,及成人教育中心共有學 生一、二八四、三九三人,較去年增加一五、七三三人。幼稚 園及小學生人數則減少,主要是由于過去九年,本港每年出生 率降低之故。
為了實施政府政策,英童學校所獲補助不應超過其他中 小學所獲之補助,立法局因此任命一特別委員會,詳細調查英 童學校之開支情形。八月間,政府便宣佈:自一九七三年一月 一日開始,英童學校之學費,小學增加至每年一、一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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