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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九十九年。英國此項行動乃針對法俄,而非中國,緣中國軍艦 仍有權使用九龍城碼頭,「除與保衛香港之軍事需要不相符 合外」,中國當局仍得在區域内行使其權力。惟同年英樞密院 決議取消此項條款,嗣後英國便全面控制九龍城。英人於一八 八九年三月接管新界,宣佈為殖民地之一部份,但與市區分別 管理。在接管初期,嘗有零星反抗,但不久即告停止。
一八四一至一九四一年香港之發展
香港在開埠之初,情形甚令人失望,熱病與颱風,時常威 脅居民之生命財產,犯罪行為,且甚猖獗。中國人移居香港人 數之多,亦出乎意料。香港之人口由一八五一年之三二九八 三人(中國人佔三一四六三人),增至一九三一年之八七八
·九四七人(中國人佔八五九·四二五人)。
香港之中國人,在較寬之殖民地統治下,日益發達,香港 遂成為中國移民勝地,及與海外華僑貿易之樞鈕。使用港口之 洋船,由一八六零年之二·八八九艘,共重一百五十萬噸,增 至一九三九年之二三·八八一艘,共重二千九百一十萬噸。香 港主要與中國貿易,故在金融上不得不跟隨中國,採用銀元制 但當中國於一九三五年放棄銀元本位後,香港亦隨而改變幣 制。
香港政制採用通常之英國直轄殖民地之形式,總督由英 廷任命,行政與立法兩局之議員則由政府提名委任,過半為官 守議員。一八五零年委出第一批立法局非官守議員,至一八八 零年始有華籍議員。一八九六年行政局開始有非官守議員,而 華籍者則在一九二六年方第一次委出香港兩個具有選舉體制之 團體,卽香港總商會與非官守太平紳士,從一八八五年開始, 各獲准提名立法局議員一名。香港之英僑曾多次敦促成立自治 政府,但英廷不欲由少數歐籍人士統治多數中國人,故不予批 准。一八八三年當局成立衛生委員會,並由一八八七年起,其 部份委員,得用選舉方法委任。此委員會於一九三六年改組為 市政局。最初香港政府有以華人出任裁判司之政見,並由中國 調任官員,但兩者並行政制,並未認真施行,終於在一八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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