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2 — Page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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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而社會則進展甚緩。

但當局已將此種情況改變過來,多年來社會福利大有改善

○新邨設有公共會堂,各區均有家庭福利服務。當局並為身體 不健全者設立訓練所,而懲教與感化工作亦經予擴大及改善。

政府發放現金作為公共援助之辦法可算社會福利上之里程 碑口

儘管在此等方面大有進步,但就其規模與範圍而言,去香 港之需求仍遠,但藉此當局可以製訂全面計劃,以照顧不能分 享社會繁榮之無辜之一。

當局於十月份大張旗鼓,提出此項發展福利服務之五年計 劃。在執行此項計劃之過程中,專業人材與專門學識將至為重 要。

在過去,志願機構之貢獻至大,此後亦不可或缺。以前, 彼等獻身社會福利事業之精神,熱誠與魄力已足應付社會之需 求,但此種時代已成過去。

由於缺乏專門訓練之人員,香港長久以來未能實施其福利 計劃。當局擬創辦學校訓練社會工作人員,並定於一九七三年 招收第一批學生,以及給予公務員與志願團體之人員以為期兩 年之訓練,連同大學社會科學系畢業生,即可組成一支强大 之專業人員隊伍。

在政府與志願機構共同努力下訂之五年計劃為雙方真誠 合作以求改善本港社會之產物。

此等計劃包括現金援助及其他服務。

目前之公共援助計劃為幫助無法生活之人。現在建議對嚴 重殘廢與年老多病之人以及進一步對其他易受傷害者提供现金 援助,而其最通達者為不論受援者之收入若干皆予以援助。

為傷殘者,包括心智不健全者建立之設備,特別是職業訓 練、安置、收養與住屋方面均將加以改善,以便每一個需要援 助之身體不健全者均有機會在社會上獲得社會及經濟獨立之地 位。

同時當局準備盡可能為老年人提供特別援助,使彼等能如 常在社會上生活。

最後,當局擬將現有之社區及社會服務處遍設本港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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