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2 — Page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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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及輔助部隊

救護車工作;夏季則在海灘及公眾泳池-

任救生員,以補市政 事務署人員之不足。在緊急時候,各隊員須與醫務衛生署及消 防事務署救護組協同工作。

民眾安全服務隊成立於一九五一年,組織嚴密,配備良好 ,足可應付各種意外。該隊乃香港唯一有攀山搶救訓練之隊伍

○民安隊分兩部份,成人部有隊員約三千六百人,按其興趣及 技能,分隸防護組、拯救組、指揮組、薪俸及紀錄組、物料組 等。所有隊員均須接受各項訓練,包括救火、救傷、拯溺、步 操及一般防護職責。少年團(學生)共有小組二十個,每小 組有少年二百名,年齡在十四歲至十八歲。成立少年團之目的 在於訓練青少年,參加社會各項活動,培養互助精神,使成為 良好公民。方法為利用各項活動,例如露營、划艇、土風舞、 初級急救法、拯溺、及護理傷病者等以達到其目的。在本年六 月雨災中,有二千餘名民安隊隊員協助消防事務署及軍警人員 在觀塘及秀茂坪災場展開工作。

= 後備消防隊現有隊員二百人,人數縮減主要乃由於不少隊 員達到退役年齡。後備消防隊經予改組,成為人數較少之單位 ,以便加強訓練,提高效率,在需要時,主要消防站可立即召 集足夠之後備消防員。後備消防隊隊員至今仍為本港地區正規 消防員之後盾,担任重要消防工作,尤其在新界及離島地區為 然。後備消防隊之樂隊,經常作公開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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