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社會福利
本港社會福利工作,在一九七二年十月立下一重要里程碑 ,此即該月份發表之香港社會福利未來發展計劃」白皮書初 稿。該白皮書以草擬方式發表,旨在使凡與社會福利事務有關 之人士,在各項建議尚未達到最後决定之前,仍有機會發表意 見。此項白皮書及一項社會福利發展五年計劃」(該計劃將 與白皮書訂正本同時宣佈),乃社會福利署與香港社會服務聯 會共同努力成果,反映該署與各志願機構對七零年代本港社 會福利工作發展方針之一致意見。至於書內各項建議,則祗限 於提供發展原則,以便政府及各志願機構均能以前此未有之方 式,為將來工作定下一詳細計劃。
白皮書所載建議之範圍,至為廣泛,包括一項均衡之社會 保障制度、以青年及家庭福利服務為主之社區服務、康復工作一 、老年人服務、感化事務及輔導機構、以及在訓練、策劃、研 究及評估方面具有效率之輔助性服務等。
如此等建議獲得批准,則在一九七三至一九七八之五年内 .各項施設之開辦費約達五千萬元,因此而付出之經費,一九 七三年約為一億二千二百萬元,一九七八年則增至一億五千五 百萬元,五年總開支,約為七億二千五百萬元,其中大部份由 政府負担。
社會福利署仍繼續負責執行政府之社會福利政策。該署內 分以下工作部門:社區及團體工作部,專為培養公民責任心而 工作;家庭服務部,負責提供一系列之社會福利服務,帮助個 人及家庭之感化事務及感化機構部,在法庭提供感化服務,並 通過各感化機構對青少年罪犯展開輔導工作;新成立之傷殘重 建部,專為傷殘人士服務之公共援助部,負責執行公共援助計 劃;訓練組,負責提供在職訓練及為大學生安排實習機會;策 劃及發展組,負責策劃及協調社會福利服務;研究及評估組, 負責研究、評估及統計社會福利工作;以及公共關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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