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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部分,但與市區分別管理。在接管初期,嘗有零星反抗,但不 久郎告停止。

一八四一年至一九四一年殖民地之發展

香港成為殖民地之初期,情形甚令人失望,疾病與颱風, 時常威脅居民之生命財產,犯罪行為,且甚猖獗。中國人移居 香港人數之多,亦出乎意料。香港之人口由一八五一年之三萬 二千九百八十三人(中國人佔三萬一千四百六十三人),增至 一九三一年之八十七萬八千九百四十七人(中國人佔八十五萬

九千四百二十五人。) 共

香港之中國人,在較寬之殖民地統治下,日益發達,遂使 香港成為中國移民之中心,及與海外華僑貿易之樞鈕。使用港 口之洋船,由一八六零年之二千八百八十九艘,共重一百五十 五萬五千六百四十五噸,增至一九三九年之二萬三千八百八十 一艘,共重二千九百一十九萬六千四百六十六噸。香港主要與 中國貿易,故在金融上不得不跟隨中國,採用銀元制。但當中 國於一九三五年放棄銀元本位後,香港亦隨而改變幣制。

香港之政制採用通常之英國直轄殖民地之形式,港督由英 廷任命,行政與立法兩局之議員則由政府提名委任,而官守議 員佔大多數席位。立法局第一批非官守議員為在一八五零年委 任,而第一位華籍議員則在一八八零年。行政局之非官守議員 為在一八九六年開始委任,而華籍者則在一九二六年。香港兩 個具有選舉體制之團體,卽香港總商會與非官守太平紳士,從 一八八五年開始,各獲准提名立法局議員一名。香港之英僑曾 多次敦促成立自治政府,但英廷不欲由少數歐籍人士統治多數 中國人,故不予批准。一八八三年成立一個衛生委員會,並由 一八八七年起,其委員之一部分,得用選舉方法委任。此委員 會於一九三五年改組為市政局。最初香港政府有以華治華之政 見,並由中國調任官員,但兩者並行之政制,並未認真施行, 終於在一八六五年,因罪案過多,而予以放棄,乃採用平等待 遇之原則,以為司法之張本。是年英廷之訓令有顯著之修改, 並制止港督不得批准任何對亞洲、非洲與歐洲人士有歧異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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