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0 — Page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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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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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築物比以前銳減,使住宅樓宇供不應求,因而使市區樓宇 的租金急激上漲。為阻遏此種惡劣趨勢,政府制定一項法例, 宣佈管制住宅樓宇的租值,並保障此等樓宇内住客的租住權, 為期兩年。預料此項法例有效期間屆滿後,樓宇的供應情况將 已有所改善。該項法例適用於一年的差餉估價額在一萬五千以 下的戰後住宅樓宇(戰前住宅樓宇住客早已受業主與住客條例 保障),規定由法例生效之日起的兩年內,只准加租一次。但 一年租的差餉估價額在一萬五千元或以上的巨型高尚住宅樓宇

則不在受法例管制之列。

多層大廈(業主法團)條例已於本年六月間實施,俾此等 大厦内各單位的業主,得以進行組成法人團體,加强樓宇内公 衆地方的管理,並規定由所有業主分擔費用。有若干業主已依 照法例組成法團,希望其他大厦業主步隨效法,使市區內林立 的多層大厦,在清潔及管理方面都有改善。

由於時代的進步,各式各類的塑膠及包裝貨品-

斥於市, 許多現代化的城市,對於清潔及處置垃圾的一般工作,都感到 極為吃力,本港自然也不例外。垃圾焚化爐的增設,雖可減 輕問題的嚴重性,但要想保持城市清潔美觀,主要有赖市民通 力合作,革除隨地亂拋垃圾的惡習。過去市政局及街坊團體曾 舉辦過無數次的清潔運動,勸導市民應將垃圾廢物,投放於市 内普遍設有的垃圾箱之内,但可惜收效似乎不大。在街上或公 泉地方亂拋垃圾乃屬違法,犯者有受控告之虞,但要徹底革除 此種陋習,惟一方法恐怕是教育市民及不斷勸導他們。

為要進一步促進城市清潔,現已根據保持空氣清新法例, 進行擬訂若干新的條例,以管制及減少由烟卣發出的烟煤及塵 屑。防止空氣染污委員會,業經改為永久性的諮詢機構。現擬 根據該委員會的建議,於一九七一年間宣佈全港為烟霧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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