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會計政策變動 (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續)
(ii)
信貸虧損
財務報表附註(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以預期信貸虧損(「預期信貸虧損」)模式取代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的
「已產生虧損」模式。預期信貸虧損模式要求對金融資產的相關信貸風險持續計量,故在此模 式下信貸虧損的確認會較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的「已產生虧損」會計模式為早。
本集團應用新的預期信貸虧損模式於貿易及其他應收賬款上。應用此新訂的預期信貸虧損模
式對本集團之財務報表沒有重大影響。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收益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建立一個確認來自客戶合約收益和部分成本之綜合框架。香港財務報告準
則第15號取代香港會計準則第18號,收益,當中涵蓋因出售貨物及提供服務產生之收入,以及香港
會計準則第11號,建築合約,當中詳細指明建築合約之會計處理方法。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亦引入額外的定性及定量披露規定,旨在使財務報表使用者了解來自客戶
合約之收益及現金流量的性質、金額、時間及不確定性。
本集團受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有關收入確認時間的影響。會計政策變更的詳情列載在下文討
論
。
本集團於過渡期選擇使用追溯法及已確認初始應用追溯法至每個前報告期間之影響。因此,比較資
料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重報。
下表概述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財務狀況表、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綜合損益表及綜合現金流量表中每個已確認分項之過渡調整。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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