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週年常會通告
茲定於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時(星期五)假座香港統一碼頭道中環港內線碼頭二樓本公司註冊辦 事處舉行股東週年常會,議程如下:
省覽截至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審核的帳項,董事會與核數師報告書及通過末期股息。
二.重選告退董事及厘定其酬金。
三·委聘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厘定其酬金。
四・特別議程: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無條件授予董事會一般權力,配發、發行及處理最高面值不超逾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百分之十的額外普通
股」。
續。
本公司將於一九八九年四月十日至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止,首尾兩天在內,暫停辦理股票過戶登記手
承董事會命
總裁劉定中
香港一九八九年三月八日
附註:
(一)凡有權出席此屆股東週年常會及有權投票的股東,皆可委派代表出席及代其投票。代表人無須為本公司股
東。
(二)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規定,代表委任書簽妥後,須於股東常會舉行前四十八小時送達本公司註冊辦事處,方
為有效。
(三)有關上述第四項決議案,要求給予董事會一般權力批准配發本公司股票。此項要求是根據公司條例第五十七 B條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條例的規定而作出。董事會並無計劃於短期內根據該項批准發行本公司
任何新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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