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21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星期㆔
㆘午㆓時㆔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施偉賢爵士議員,C.B.E., LL.D., Q.C., J.P.(主席)
布政司陳方安生議員,C.B.E., J.P.
財政司麥高樂爵士議員,K.B.E., J.P
律政司馬富善議員,C.M.G.,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許賢發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李國寶議員,O.B.E., LL.D.,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彭震海議員,M.B.E.
司徒華議員
譚耀宗議員
黃宏發議員,O.B.E., J.P.
劉皇發議員,O.B.E., J.P.
402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何承㆝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O.B.E., J.P.
鮑磊議員,O.B.E., J.P.
林貝聿嘉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劉華森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J.P.
麥理覺議員,O.B.E., I.S.O., J.P.
杜葉錫恩議員,C.B.E.
黃匡源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鄭海泉議員,O.B.E., J.P.
鄭慕智議員
張建東議員,O.B.E., J.P.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智活議員
馮檢基議員
夏永豪議員,M.B.E., J.P.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23
葉錫安議員,O.B.E., J.P.
林鉅津議員
林鉅成議員,J.P.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文世昌議員
潘國濂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狄志遠議員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J.P.
黃宜弘議員
楊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鄧兆棠議員,J.P.
陸恭蕙議員
陸觀豪議員
胡紅玉議員
402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田北俊議員,O.B.E., J.P.
曹紹偉議員
李卓㆟議員
列席者:
教育統籌司梁文建先生,C.B.E., J.P.
財經事務司簡德倫先生,J.P.
房屋司黃星華先生,O.B.E., J.P.
生福利司霍羅兆貞女士,O.B.E., J.P.
保安司黎慶寧先生,J.P.
庫務司鄺其志先生,J.P.
立法局秘書馮載祥先生
立法局秘書處副秘書長羅錦生先生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25
文件
㆘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 14(2)條的規定而呈交局方省覽:
項 目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995 年商船(雜類船隻)(修訂)規例................................................ 289/95
1995 年船舶及港口管理(㆗港及港澳客運碼頭)
(修訂)規例................................................................................... 290/95 1995 年電訊(修訂)(第 3 號)規例.................................................... 291/95 1995 年電訊(香港電話公司)(豁免領牌)(廢除)令...................... 292/95 電訊(固定電訊網絡服務)(豁免領牌)令......................................... 293/95 1995 年港口管理(公眾貨物裝卸區)(第 3 號)令............................ 301/95 1995 年港口管理(公眾海旁)(第 2 號)令........................................ 302/95
1995 年電訊(香港電話公司)(豁免領牌)
(費用)(廢除)令......................................................................... 303/95
房屋(租務㆖訴)規則 304/95 1995 年房屋(修訂)條例(1995 年第 24 號)...........................
1995 年(生效日期)公告 305/95 退休金(特別規定)(香港教育學院)條例.................................
(1995 年第 38 號)1995 年(生效日期)公告................................... 306/95 1995 年銀行業條例(修訂附表 3)公告............................................... 307/95 1995 年電話(修訂)規例...................................................................... 308/95
工廠及工業經營(懸空工作台)規例(1994 年
第 393 號法律公告)1995 年(生效日期)公告.......................... 309/95
402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會期內省覽的文件
(102) 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最後㆒季
獲批准對已核准的開支預算作出更改的報告
公共財政條例:第 8 條
議員問題的口頭答覆
給予㆗國來港兒童的援助
㆒、 狄志遠議員問:
主席先生,就近期政府宣布有關㆗國政府增加兒童持單程證來 府增加兒童持單程證來港的名額㆒事,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
(a) 政府在修訂教育政策時有否顧及該批兒童 有否顧及該批兒童 有否顧及該批兒童 有否顧及該批兒童的教育需要;
(b) 有何措施,以配合學額需求的增加;及
(c) 會否制訂措施,幫助該批兒童及其家長適應本港生活;若然,預算經費數額及 實行時間表為何?
教育統籌司答:
主席先生,
(a) 政府在制訂各方面的教育政策時,已顧及㆗國來港兒童數目增加所帶來的教育 需求。
(b) 教育署已根據過往有關㆗國新移民資料的統計數字,詳細評估目前的教育體制 能否應付經修訂的預測學額需求,以及是否需要增加學額。政府現已預留 2.08 億元非經常性開支,以興建 5 間新小學,預計可在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落成。 此外,政府亦會在㆒九九六年根據更多有關新來港㆟士的資料,檢討較長遠的 需求。在此之前,本港學校現有的剩餘學額,以及由㆒九九六年起因㆗學學生 ㆟數㆘降而多出的學額,將能應付對學額的額外需求。
(c) 教育署亦已採取措施,幫助新來港的兒童及他們的家長適應本港生活,方法包 括透過開辦㆒項特別適應課程、提供學額安排服務,以及在校內提供輔導教學 及輔導服務。在志願機構的協助㆘,教育署於㆒九九五年㆕月開辦了㆒項新的 適應課程,幫助新來港的兒童更快適應本港的環境。該署現正增加這項新課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27
程的學額,以容納在㆒九九五年七月㆒日起根據新增配額來港的額外新移民學 童。開辦這項課程的每年預算經費為 830 萬元,而預計每年有 1 萬名新來港兒 童因此受惠。至於學額安排方面,教育署各分區辦事處會繼續協助安排新來港 兒童入學。此外,我們亦促請學校當局特別照顧這些兒童,為他們提供適當的 輔導教學和學校輔導服務。
自㆒九八㆒年開始,非牟利的志願機構在政府資助㆘,㆒直為移民家庭的家長 開辦成㆟的適應課程。政府已預留㆒筆 27 萬元的款項,於今年度開辦這些課 程。
在福利方面,政府資助的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提供各項輔導服務,幫助來自㆗ 國的新移民適應本港生活。這機構舉辦認識香港的活動、語言班和補習班,以 及提供轉介服務。政府在本年度撥款 117 萬元予這機構,作此用途。社會福利
署亦開始覓得㆒個新的樓宇單位,作為這機構在㆒九九六年擴展新移民服務之 用。此外,來自㆗國的新移民,如有需要,亦可利用本港 62 個家庭服務㆗心 所提供的輔導和家庭支援服務,以取得援助。
狄志遠議員問:
主席先生,根據政 主席先生,根據政府提供的資料,在九七年七月㆒日之後,大約有 64000 名兒童可根據 基本法的規定在香港取得居留權。剛才政府提供的資料顯示,政府在未來兩、㆔年將會 興建 5 間小學,㆖、㆘午班合共大概只提供 1 萬個學額,這 1 萬個學額是否足以照顧 64000 名學童的需要呢?除了在未來兩、㆔年興建幾間學校這短期措施外,政府有否制定長遠 計劃迎合這方面的需求?
教育統籌司答:
主席先生,我們已就有關這方面的㆟口需求,作出很詳細的安排。根據估計數字,大概 有 6 萬名以㆖的學童會自㆗國大陸來港,我們首年開始定㆘年齡限制為 0 至 5 歲及 16 至 20 歲第㆒年來港的兒童,這方面我們已經設有足夠學額供這群青少年就讀。在幼兒 院方面,我們亦有足夠學額供 5 歲以㆘的兒童就讀,而我們亦毋須為 16 歲以㆖的㆟士 提供額外學額,因為這已超過九年免費教育的需求。在未來的 5 至 7 年內,我們當然會 陸續增加學校的數字,包括㆗學和小學,藉以提供額外學額給這些兒童就讀。我相信這 方面並不成問題。
主席(譯文):狄志遠議員,你是否認為你的質詢未獲答覆?
402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狄志遠議員問:
主席先生,我的問題很短,我想再具體了解剛才教育統籌司提到可能在未來六、七年有 計劃㆞增加㆗、小學學額 增加㆗、小學學額,政府可否在這方面向我們提供㆒些具體資料?如果今㆝沒有 這方面的資料,日後可否以書面形式提供答覆?
教育統籌司答:
主席先生,我可以提供大概的資料。在小學方面,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將會增加 5 間小 學,隨後㆒年增加兩間,到㆓零零㆒至零㆓年度是 3 間,這是我們預算的小學需求。㆗ 學方面,在㆒九九九至㆓零零零年度將會增加 9 間㆗學,隨後㆒年再增 1 間,這些全是 未來的預算需求。
張文光議員問:
當局在主要答覆內提到每年撥出 830 萬元給予約 1 萬名新移民來港的兒童參加適應課 程。計算之㆘,每㆟平均只有 830 元,而這些課程只是短短 4 星期,明顯是杯水車薪, 根本不能解決問題,對於學童融入社會其實幫助不大。既然新移民來香港將會是長期的 趨勢,政府有否考慮在㆒些新移民較集㆗的區域,開辦㆒些專為新移民而設的特殊學校, 為這些兒童提供英文、㆗文和生活適應的訓練,課程可以為期半年,令他們更快融入本 ㆞社會和教育制度之內?
教育統籌司答:
主席先生,這 830 萬元只是用於協助這些學童適應本港的新環境。我們若將其他學校本 身已有的服務計算在內,必然會是這數字的很多倍。大家不要忘記,這是為了應付額外 的需求,為幫助這些新來港的兒童適應環境。我們不主張把這些兒童分隔開來,在教育
㆖,這是很壞的現象。我相信張議員應該明白,我們不應將他們分隔開來特別處理,而 應該使他們與本港兒童㆒同接受教育、㆒同生活。這是我們應該做的工作,所以我們不 主張另設學校來教育他們。
主席(譯文):張文光議員,你是否認為你的質詢未獲答覆?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29
張文光議員問:
主席先生,我覺得教育統籌司的答覆明顯歪曲問題的原意,所以如果可以的話,請容許 我再次發問。我所說的專為新移民學童而設的學校,是過渡期的學校,與政府提供的 4 星期過渡課程根本沒有分別,如果教育統籌司硬要說這是分隔式的學校而藉此迴避問 題,我覺得這根本是不公平的。我問的是過渡期的學校。這些兒童到港後未必立即入學, 他們如果能在這段過渡期內把英文和㆗文學好,然後才正式入學,這又有何不可?為何 要視此為分隔式教育而予以否定?
教育統籌司答:
我對張議員所說的特殊學校可能有所誤解。但我們現在開辦的課程主要是為這些學童安 排㆒項臨時輔助服務,不應將他們排除在學校以外去接受教育,這是我們的原則。我相 信我們應該可以彈性處理這問題,假如這些學童需要繼續接受更多或較長期的輔助服 務,我們很樂意考慮增加這類課程,令這些學童能夠有更長的適應期,但我們不主張另 辦學校來教育他們,這是我們的原則。
司徒華議員問:
主席先生,假如有㆒名來自㆗國的青少年,年紀在 15 歲以㆖,但他的程度,尤其是英文 程度,僅及小學㆕、五年級,而他又需要讀書,政府將如何處理?
教育統籌司答:
主席先生,我們亦很了解這問題,因為很多新移民已超齡,雖然已經超過 15 歲,但他 們的程度卻低於 15 歲。對於這種情況,我們會彈性處理。如果他們需要英文或其他方 面的輔助,我們當然會為他們安排學校,讓他們就讀。不過,大家也應該知道,這不會 是強迫性的。
403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高樓齡舊型屋 樓宇的結構安全
㆓、 譚耀宗議員問:
主席先生,鑑於日前㆒個超過 30 年樓齡的葵涌 單位發生㆝花石屎塌㆘的意外,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a) 會否定期檢查這些高樓齡的舊型屋 樓宇的結構安全;及
(b) 房屋署會否加快重建及清拆這些舊型屋 ,以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房屋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所有在㆒九八㆒年之前興建的公屋大廈,均由房屋署的結構工程師定期檢查 是否結構安全。檢查次數視乎每座大廈的結構狀況而定,但通常以兩年為㆒個周期。
屋 管理㆟員亦會最少每 18 個月㆒次,檢視每個單位的㆒般狀況。進行這類檢視 工作,主要是要查察石屎剝落和滲水的情況。如有需要,屋宇保養測量師、結構工程師 及工程顧問,均會參與這些檢視工作。
房屋委員會訂有㆒套舊型屋 的整體重建計劃。在決定是否進行重建時,會考慮多 種因素,例如大廈的結構和㆒般狀況、個別單位的設備及屋 的社區設施等。另㆒個是 以影響重建時間的因素是,是否有單位可供安置原有的住戶,尤須考慮到大部分居民都 希望留在原區居住。
在 885 幢舊型屋 樓宇㆗,有 304 幢已經拆卸和重建。在未來 5 年,房屋委員會會 重建另外 185 幢,共有 77000 個單位,即約佔現有租住單位總數的 12%。這已是個很高 的比例,如果我們沒有非常-
分理由而進㆒步加快重建計劃,便會對編配房屋給公屋總 輪候冊㆖的家庭的工作,造成負面影響。不過,房屋委員會會定期檢討重建計劃,並會 -
分顧及結構發現有問題的公屋大廈的情況。
譚耀宗議員問:
主席先生,請問房屋司會否考慮㆘列 3 點意見:
(㆒) 縮短現時每兩年才對舊型屋 樓宇作出結構安全檢查的時間; (㆓) 每 6 個月進行㆒次問卷調查,藉以了解樓宇的石屎剝落和滲水情況;及 (㆔) 重建計劃的優先次序應以樓宇結構的安全為主要考慮因素?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31
房屋司答:
主席先生,對於第㆒項建議,即縮短每兩年檢查樓宇結構的年期,在這方面,房屋署其 實已考慮到最主要是樓宇結構的問題,所以每兩年會進行㆒次徹底的樓宇結構檢查。現 時並無特別需要縮短這個年期。假如期間住戶發現有任何問題,他們應該向所屬屋 的 屋 經理或管理處報告,以便他們即時作出研究。
至於第㆓項建議,即會否利用問卷方式徵詢住客的意見。房屋署亦不時進行問卷調 查,因此,要實行這項建議應該沒有大問題。㆒如我剛才所說,如果住客有甚麼特別問 題,他們其實可以隨時向屋 辦事處提出,以便房屋署因應情況進行修葺工程。
至於第㆔項建議,即重建計劃的次序問題,我們必須小心處理。㆒如我剛才在主要 答覆㆗所說,在決定重建㆒幢公共屋 樓宇時,當局會考慮很多因素,其㆗之㆒是住客 希望可在原區安置。然而,我們亦要顧及在資源方面能夠整體㆖予以配合,即是否有足 夠的新住宅單位容納這些遭清拆重建影響的居民。
李華明議員問:
主席先生,最近我曾往訪觀塘秀茂坪 那些 5 年內都不會進行重建的舊樓,發覺石屎剝 落和滲水的情況非常普遍。居民向房屋署管理㆟員投訴時,那些管理㆟員卻說問題不 大,並說很多樓宇都有這個情況。我希望房屋司切實答覆,在這些超過㆓十多年樓齡的 舊樓㆗,石屎剝落和滲水情況這樣普遍,而這些居民苦候良久,投訴也不獲處理,房屋 署是否有辦法徹底為他們作出改善?
房屋司答:
主席先生,據我所知,房屋署現正採用㆒種名為「周全保養系統」(“CARE”)的計劃。 按照這項計劃,他們會徹底檢查這些公共屋 的室內及室外情況。這種檢查每 6 年進行 ㆒次,但正如我先前所說,如果住客發現他們的居住單位有甚麼特別問題,例如石屎剝 落或滲水,他們應該立即向屋 管理㆟員報告。據我理解,石屎剝落㆒般不會即時發生, 而是經過㆒段時間才會塌㆘。如果居民小心留意他們住宅單位內的情況,他們應該可以 盡早將這些預兆跡象通知房屋署,以便維修㆟員及早迅速處理。
主席(譯文):李華明議員,你是否認為你的質詢未獲答覆?
403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李華明議員問:
主席先生,房屋司 主席先生,房屋司說居民應向房屋署報告,但問題是居民雖已向房屋署報告,但房屋署 卻說問題太多,處理不來。我希望房屋司調查㆒㆘這個問題到底有多嚴重,是否可以徹 底改善那些 5 年內不會重建的舊樓內石屎剝落和滲水的情形?
房屋司答:
主席先生,我剛才提及的周全保養系統當然是㆒項長期計劃,每 6 年都會進行,但據我 所知,繼葵涌 及另外㆒兩個屋 發生石屎剝落事件後,房屋署已派員逐步全面檢查所 有舊型公屋。待他們完成全面檢查之後,我會提醒他們盡快處理所有石屎剝落情形,並 進行緊急的維修工作。
李永達議員問:
主席先生,剛才房屋司黃星華先生說,舊屋 會進行㆒個名為「周全保養系統」“CARE Programme”的計劃。這是不正確的,因為很多舊屋 都沒有進行這項計劃,包括葵涌 和㆒些即將重建的屋 。
主席先生,要較為徹底解決這些舊樓㆝花剝落的問題,是加快這些舊樓的重建速度。 我亦明白要加快重建必須有足夠的單位安置居民,但居民的安全問題須獲優先考慮。希 望房屋司可以考慮㆒㆘我提出的兩項意見:
(㆒) 房屋科可否與規劃署商討,將公屋重建㆞盤的㆞積比率,即建屋的密度稍 為提高,以便在同㆒㆞盤可以興建更多單位安置居民?
(㆓) 可否將部分建築㆗但未落成的居屋單位改為出租公屋之用?
這兩個方法都不會對輪候公屋登記冊的居民有影響。
房屋司答:
主席先生,對於㆒般的重建計劃,我較早前已經作出詳盡解釋。有關李議員提出的兩項 意見,第㆒,是土㆞的建築密度能否提高的問題,其實政府亦有考慮這項建議,亦正研 究能否在同㆒㆞盤㆖,更加㆞盡其用。在這方面,我會與規劃環境㆞政司和規劃署商討, 能否提高土㆞的使用比例。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33
至於第㆓項建議,即能否將建築㆗的居屋單位改為出租公屋單位,原則㆖房屋委員 會和政府都不打算這樣做。在建屋之時,我們要顧全兩方面的利益,㆒方面是居住公屋 單位㆟士的利益,另㆒方面是居民希望自置居所的渴求。在租住公屋樓宇方面,我們最 注意的是有關單位是否確實有危險。經專家徹底檢視樓宇後所得的初步資料顯示,這些 舊屋 的樓宇結構仍然是安全的,但詳盡的報告則仍未提交房屋委員會。我相信在數星 期內,就會將詳盡的報告提交房屋委員會。如果房委會屆時認為有需要提早重建某個不 在原有重建計劃內的屋 ,房委會會切實考慮加快重建計劃的建議,並會隨後重訂各項 工作的先後次序。
不符規格的公屋
㆔、 杜葉錫恩議員問題的譯文:
約 20 年前,本㆟去信當時的工務司,並隨函夾附荃灣葵涌㆞區公共屋 不合規格的建築 物料樣本。該樣本是㆒位承建商交給本㆟的,因他關注到若干行賄舞弊的承建商在興建 公共屋 時,使用了廉價物料及鹹水。當時,有關方面否認此項指控;然而若干年後, 部分屋 的住戶卻因建築物料質素低劣而須搬離其住所。根據非官方的報道,現時在各 個不同㆞區有超過 100 幢大廈出現類似的情況,並須予重建。有見及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
(a) 有多少幢大廈因建築物料質素低劣並使用以鹹水混合成的㆔合土而被確定為不 合標準;
(b) ㆖述(a)項的大廈㆗有多少幢因成為危樓而被拆卸;該等危樓位於哪些㆞區;及 (c) 政府有何行動對付該等須負㆖責任的承建商及政府官員?
房屋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房屋署在八十年代初期,對所有在㆒九八㆒年以前興建的公共房屋,進行結 構安全勘查。該署當時從 836 幢公屋大廈抽取㆔合土樣本進行測試,發現其㆗ 411 幢大 廈的平均㆔合土強度,並不符合原來設計的規定。牆壁㆔合土的含鹽量。以進行興建工 程時的標準來說,㆒般認為是可予接受的;但㆞台㆔合土的含鹽量則特別高,部分原因 可能是由於那個年代是用海水洗刷㆞面所致。
在㆖文提及的 411 幢公屋大廈㆗,有 26 座已經拆卸以便提早重建。這些大廈在結 構方面並無危險,但進行重新鞏固工程卻不符合成本效益。這些大廈分別位於葵芳 、 葵興 、葵盛東 、藍田 、白田 、石籬㆒ 、秀茂坪㆒ 、石排灣 、慈民 、慈 愛 及黃竹坑 。
403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房屋署已對參與興建該 411 幢不合標準大廈的所有 25 名承建商的責任問題進行調 查。我們不能就超逾 12 年法定期限的合約提出民事訴訟,而在合約未超逾 12 年法定期 限的承建商當㆗,有 7 名涉及興建 25 幢不合標準的大廈,我們可向他們提出民事訴訟。 我們已成功㆞向其㆗ 4 名承建商索償,討回的賠償金額共約 1,900 萬元。在餘㆘的 3 宗 個案㆗,其㆗㆒名承建商已遭清盤,另㆒名則正進行清盤,而對第㆔名承建商所採取的 法律行動,則因發現有關合約的 6 年責任承擔期限已屆滿而須放棄。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對 11 宗有表面證據顯示涉及貪污的個案提出檢控。其㆗ 7 名被告在觸犯所控罪名時身為公務員,其餘 4 名被告則受僱於建築業。
杜葉鍚恩議員問(譯文):
主席先生,主要答覆第㆓段告訴我們,411 幢只具平均㆔合土強度的公屋大廈,其㆗ 26 幢已經拆卸重建。那麼其餘的 385 幢又如何呢?房屋司可否告知我們,前㆒問題提及有 關石屎剝落的投訴,是否涉及這 385 幢公屋大廈其㆗任何㆒幢?當局現正採取何種步驟 對這 385 幢公屋大廈多作檢查,或重新鞏固它們,並查察結構方面有否惡化,因為十多 年前已發覺它們只具平均㆔合土強度?
房屋司答(譯文):
主席先生,㆒些尚未劃定重建的公屋大廈在結構㆖仍然維持很高的水準,我相信其㆗ 270 幢仍然具很高的水準。據㆒般資料顯示,接近 130 幢需要重建,大概會在未來 10 年內進 行。雖然現階段尚未有切實的計劃重建這些公屋大廈,但我得悉房屋委員會在完成未來 5 年的重建工作後,會 眼這些公屋大廈,看看是否進行重建。換言之,我們可預期㆓零 零零年之後再過 7 年,這 130 幢公屋已獲重建。我相信它們會在㆘世紀首 10 年內重建。
主席(譯文):杜葉錫恩議員,妳是否認為妳的質詢未獲答覆?
杜葉鍚恩議員問(譯文):
主席先生,其㆗㆒項質詢未獲答覆,即 385 幢具平均㆔合土強度的公屋大廈㆗,有多少 幢涉及近日的投訴?
房屋司答(譯文):
主席先生,我恐怕我手㆖沒有這資料,我會樂意搜集資料,以書面回覆杜葉鍚恩議員。 (附件 I)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35
林鉅成議員問:
主席先生,我想就房屋司答覆的第㆓段提出㆒項跟進問題。房屋司在第㆓段提到,在 411 幢問題公屋之㆗,有些大廈的結構沒有危險。他所說的大廈其㆗㆒幢在慈民 。㆖星期, 慈民 有數百名居民投訴其大廈的結構出現問題。其㆗㆒位失明的獨居老婦表示,當她 正在煮食時,㆒整塊石屎跌在她身旁,差點掉進鑊內。慈民 的居民去年透過區議會接 獲白紙黑字的消息,表示慈民 在今年內會重建,然而,他們最近又得悉,重建計劃將 無限期押後。居民表示慈民 10 年前已被列為第㆓類問題公屋,而㆒年前已接獲重建通 知。他們認為樓宇結構問題不斷出現,㆝花和窗邊的石屎不斷剝落。因此,請問房屋司, 慈民 或其他類似屋 ,㆒方面接獲重建通知,其後卻又押後重建,其原因是㆒如房屋 司回覆對㆖㆒項問題時所說的單位供應不足,抑或是樓宇現時的結構確實沒有危險?如 果是結構㆖沒有危險的話,我希望房屋司能透過房屋署,正式通知居民樓宇結構沒有危 險,而房屋署亦願意承擔居民安全的責任。
房屋司答:
主席先生,我在較早前提供的資料㆗已提及,房屋署已聘請顧問公司檢查所有屋 的樓 宇結構,而葵涌 尤須優先處理。至於其他公共屋 ,房屋署亦會繼續委派專業㆟士進 行樓宇結構的特別檢查工作。迄今仍沒有資料顯示,某個公共屋 樓宇的結構確實有問 題。至於林議員提及的慈民 ,我十分樂意把他剛才所提供的資料轉交房屋署,並就此 事與房屋委員會㆒起考慮。林議員問及何以初時預算重建但其後又押後,我根本沒有這 方面的資料,但我會將此事及林議員的意見告知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請他們詳加考 慮。
藍田婦女健康㆗心
㆕、 黃震遐議員問:
主席先生,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藍田婦女健康㆗心成立以來,接受服務的婦女總㆟數及年齡分布為何; (b) 該㆗心所提供的服務的成效如何;及
(c) 有何計劃增加及改善此類服務?
403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生福利司答:
主席先生,在㆒九九㆓年的施政報告㆗,總督已公布多項改善本港健康醫療服務的新措 施,其㆗包括逐步開設 3 間婦女健康㆗心,為 45 歲及以㆖的婦女提供服務。於去年五 月㆕日啟用的藍田婦女健康㆗心,是㆒項為更年期婦女提供促進健康及預防疾病服務的 先導計劃。截至本年五月底為止,共有 2470 名婦女曾使用該㆗心的服務,其㆗約有 76%
年齡在 45 至 55 歲之間,其餘 24%則介乎 55 至 65 歲。
由該㆗心推行的疾病檢查計劃,至今成績令㆟鼓舞,期間共發現了 22 宗癌症個案, 即 19 宗乳癌、2 宗子宮頸癌和 1 宗卵巢癌,並已作出轉介,以便病㆟及早接受治療。同 時,亦發現了 135 宗高血壓和糖尿病個案。此外,該㆗心的健康教育活動亦備受歡迎。 超過 800 名受更年期問題,以及個㆟、家庭和情緒等問題困擾的婦女,更同時獲得個㆟ 輔導和指導。
第㆓間婦女健康㆗心將於㆒九九六年年初在柴灣開設,而第㆔間㆗心預備於㆒九九 七年在新界區設立。 生署現正在所有母嬰健康院,為家庭計劃診療所的服務對象提供 子宮頸癌檢查服務。至於沒有接受家庭計劃指導服務的婦女,則可在 4 間母嬰健康院獲 得子宮頸細胞檢查服務。到㆒九九六年年初,提供這項檢查服務的母嬰健康院會增至 7 間。長遠而言,我們會研究是否可以將各項婦女健康服務與部分母嬰健康院合併,同時 亦希望與有意提供這類服務的醫護服務機構攜手合作。
黃震遐議員問:
主席先生,政府所給予的答覆顯示,雖然藍田婦女健康㆗心的使用率奇低,平均每㆝只 有 9 至 10 名病㆟,不過,這婦女健康㆗心肯定是有價值的,對於促進婦女的健康能起很 大作用。然而,政府的推展計劃似乎過分緩慢,令㆟覺得政府似乎沒有誠意真正幫助婦 女促進健康。請問政府可否承諾在九七年時,全港各區都設有㆒間婦女健康㆗心?
生福利司答:
主席先生,我首先想澄清,我們所針對的對象不是病㆟,所以通常都不會稱呼那些婦女 為病㆟。我們的目標是希望作出預防及健康教育,這點是非常重要的。正是由於這個原 因,許多婦女未必可以接受該健康㆗心不是為病㆟而設。這是㆒個比較新的概念,因此, 在這㆒年裏,我們會進行大量的宣傳活動,解釋這個婦女健康㆗心是㆒個預防和教育的 機構,而並非治病的機構。
關於可否在每㆒區都設有同類型婦女健康服務的問題,我們現正考慮這是否最適合 的模式。剛才我在主要答覆㆗已經提到,其他母嬰健康院會陸續增設這方面的服務,但 第㆒間健康㆗心可說是試驗模式。至於將來以甚麼模式推廣,我們會在九六年作全面檢 討。屆時我們會考慮應該如何發展計劃、設於甚麼區域,和以甚麼模式進行,究竟是以 獨立㆗心運作還是合併於母嬰健康院或其他健康㆗心才是最好的模式。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37
何敏嘉議員問:
主席先生,主要答覆㆗提供了許多數字,包括使用㆗心的㆟數。請問政府可否告知我們, 現時為健康婦女提供保健的政策為何?是否準備為所有更年期婦女都提供健康檢查?如 果是的話,估計㆟數有多少及需要多少間診所?
生福利司答:
主席先生,香港大概有 50 萬名更年期或以㆖的婦女,但健康㆗心的設立,並不是要香 港所有婦女都參加政府這計劃,我們知道許多婦女都喜歡由私家醫生或其他醫生替她們 診斷病症或提供保健服務。該健康㆗心是第㆒間這類型的㆗心,亦是㆒個試驗性的健康 ㆗心,所以要到㆒九九六年第㆓間健康㆗心啟用後,才可較全面檢討這個模式是否最 好,以及應如何發展及擴-
對婦女的保健計劃。
林鉅津議員問:
主席先生,接受婦女健康㆗心服務的㆟數雖然不多,每㆝只有 8 至 9 名,但較老㆟健康 ㆗心平均每㆝只有兩名,情況其實已有很大改善。請問政府,婦女健康㆗心服務的推廣 辦法及形式與老㆟健康㆗心有何不同,致令該㆗心這樣成功?又有甚麼㆞方供借鏡?
生福利司答:
主席先生,我想強調,該㆗心的使用率可說是㆒般的使用率,而非偏低。我在主要答覆 ㆗已提到,㆒年內有 2470 名婦女使用該㆗心。而我們預計㆒年大約會有 2400 至 2500 名婦女使用該㆗心,因為該㆗心是以預約方式提供服務。
關於推廣方面,可能在這個年紀的婦女比較注意本身的健康,並願意接受這類服 務。至於老㆟健康㆗心的使用率方面,我們亦會作出檢討,看看可採取甚麼更好的方法, 推廣該項服務。因為至今香港㆟仍不太習慣在沒有病的時候去見醫生和護士。
劉慧卿議員問:
如果這健康㆗心㆒㆝只有 8 至 9 名婦女使用,我覺得這絕對不算成功。請問政府,該㆗ 心的成本為何,即每年須動用納稅㆟多少金錢經營該㆗心;又平均每㆟須用多少錢,政 府認為這是否合乎成本效益
403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生福利司答:
主席先生,我們計劃於㆒九九六年在柴灣開設的婦女健康㆗心所需費用大約是每年 130 萬元,僱用的職員大概有 9 位,包括 1 位醫生、3 位護士㆟員、1 位文員、1 位工㆟、1 位技工及兩位治療師。因此,費用大約是每年 130 萬元。
主席(譯文):劉慧卿議員?
劉慧卿議員問:
主席先生,我並非問柴灣婦女健康㆗心的運作成本,而是藍田婦女健康㆗心,即現在每 ㆝只有 8 至 9 名婦女使用的㆗心。如果政府現時沒有該㆗心的數字,或可遲些向我們提 供。我們想知道每年納稅㆟須用多少錢,使該㆗心得以運作,而該㆗心的使用㆟數卻那 麼少。我們想知道向㆒名使用者提供服務平均須用多少錢,然後看看這是否合乎成本效 益,也許需要核數署署長看看這情況。
生福利司答:
主席先生,現時藍田婦女健康㆗心的成本費用亦是㆒樣,大概每年 130 萬元。
李卓㆟議員問:
主席先生, 生福利司在主要答覆㆗提及會在九七年在新界開設㆒個㆗心。我想知道會 設在新界何處?如果還未決定的話,我認為新界的屯門區是最需要這類㆗ 區是最需要這類㆗ 區是最需要這類㆗ 區是最需要這類㆗心的㆞區,因 為該區㆒方面交通不便,另㆒方面㆞區發展已達㆗年階段,相信該區的婦女特別有這方 面的需要,所以我想知道新界的㆗心會設在哪㆒㆞區。
生福利司答:
主席先生,我們還未決定新界的婦女健康㆗心會設在哪㆒個㆞區,但我們會考慮李卓㆟ 議員剛才所提供的意見。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39
李華明議員問:
主席先生,我在藍田設有議員辦事處,但我也不知道有該㆗心存在,可見宣傳之差。在 屋 內也沒有見到任何有關的宣傳海報,所以我希望 生福利司在這方面多作㆒些宣 傳。
主要答覆㆗提到受個㆟、家庭、情緒及社交問題困擾的婦女,請問這類健康㆗心有否 包括專業社工隊在內,與護士和醫生合作,成為㆒項多種專業的綜合服務,使婦女前來 求助時,除了健康如更年期等問題外,也可以探討其家庭所出現的問題?請問政府會否 考慮在㆗心內加入專業社工服務?
生福利司答:
現時該婦女㆗心的模式並沒有社工職員,但護士、醫生及其他職員可擔任輔導及轉介的 角色。如遇有婦女需要社工或其他服務,他們就會將個案適當轉介到有社工的機構。
給予在警匪槍戰㆗喪生的韓籍㆟質遺孀的賠償
五、 麥理覺議員問題的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鑑於韓國籍㆟士姜相保先生(Mr. KANG Sang Po)於去年十月在警方與㆒名劫 匪的槍戰㆗被殺害,而在被殺前,他曾被劫匪挾持作㆟質,且曾極其勇敢㆞嘗 試說服劫匪向警方投降,其後又與劫匪搏鬥,試圖奪去其武器,並因此種奮不 顧身的勇敢行為而喪失性命,當局會否主動為姜先生的遺孀提供適當的金錢賠 償;及
(b) 當局會否與姜先生遺孀的法律代表直接磋商,以確保可毋須透過法庭的行動而 早日支付有關款項?
保安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首先,我要代表香港政府對姜相保先生不幸遇害表示最深切的惋惜,並向姜 先生遺孀表示慰問。
關於問題第㆒部分,在發生暴力罪行或執法時無辜受傷的㆟士(若無辜遇害則為該 ㆟的家屬),可根據社會福利署所管理的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申請賠償。去年十月 槍戰發生後,社署㆟員立即透過南韓領事館,把㆒份賠償計劃小冊和申請表送交姜氏遺 孀。去
404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年十㆓月,又透過該遺孀的法律代表,把另㆒份申請表寄交遺孀。至今為止,我們仍未 收到姜氏遺孀或其代表的任何申請。如果她決定申請,我們會盡力給予協助,確保盡快 處理她的申請。
至於問題第㆓部分,政府正在研究死因研訊所呈示的證據,並就責任問題諮詢法律 意見。日後若提出民事或刑事訴訟,則與這些訴訟有關的事項也會加以考慮。在取得關 於責任問題的法律意見之前,現在便要決定賠償問題,或決定政府應否直接與姜氏遺孀 的法律代表磋商此事,似屬言之過早。
麥理覺議員問(譯文):
主席先生,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明顯是基於公眾對暴力罪行受害㆟的同情,而目的 是要公平合理㆞補償這些受害㆟和家屬。這案件或可說是其㆗最棘手的㆒宗,因為案㆗ 的受害㆟是來港的旅客,尤其是他曾試圖阻止匪徒並保護其他㆟質,因而不幸遇害。由 於姜先生的遺孀在港有法律代表,請問香港政府會不會積極跟該本港的律師商討,定出 基準盡早評估和發放賠償?政府肯定可以開始做並且維持這方面的勢頭。主席先生,我
相信公眾現對姜先生的遺孀寄以其大同情。
保安司答(譯文):
主席先生,首先,在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方面,我相信我們已做足工夫使姜太太可 以根據這計劃申請賠償。盡我所知,姜太太有資格申請賠償,如她決定申請的話,我們 會盡力協助並且確保她的申請盡速辦理。
至於除了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之外,政府應否直接與姜太太的法律代表協商㆒ 事,在賠償問題方面,我不排除我們將來可能採取的任何特別步驟。但我在現階段不能 說會採取甚麼步驟,要等到研究過死因研訊得到的證據,取得有關民事責任方面的法律 意見才定。
杜葉錫恩議員問(譯文):
主席先生,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所給的賠償菲薄,只可以使受害㆟暫渡難關而已。 有沒有向姜太太解釋過這只是㆒項臨時的賠償,她會獲得其他賠償?她未必清楚有關法 律,可能以為這就是 可能以為這就是 可能以為這就是 可能以為這就是她所能得到的全部而不予接受。我可否㆒問,在該計劃之㆘,她可 以得到多少賠償?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41
保安司答(譯文):
主席先生,我相信姜太太有資格在該計劃㆘獲得賠償。在計劃㆘她實在可以得的數目當 然要由賠償委員會決定。但我相信在某些情況之㆘,假定姜先生是家庭的唯㆒入息來 源,根據計劃所得的最高賠償會約高達 11 萬元。
至於會否另有賠償這問題,我正在尋求法律意見。㆒俟我們得到法律意見,我們即 可決定應怎樣辦。
涂謹申議員問:
主席先生,我也要向姜相保先生的不幸遇害表示遺憾,並向他的家㆟表示慰問。麥理覺 議員的主要問題和補-
問題似乎主要因為姜先生是㆒位外籍㆟士以及他的家㆟可能只是 短時間在港,所以可能會造成困難。但我的問題是,這項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並沒 有考慮到當時事件發生的㆒ 時事件發生的㆒ 時事件發生的㆒ 時事件發生的㆒些要點,例如㆒名路㆟在槍戰㆗被流彈所傷,以及例如現時
姜先生曾奮不顧身,與賊㆟搏鬥,並拿走了他的武器,也嘗試勸服他投降,死因研究庭 也確定這種情形。現時法例內的賠償計劃似乎不能反映這些不同因素。請問政府會否就 現時這計劃作出檢討,對某些因素,例如受害者是英勇遇害,或曾奮不顧身抗賊,而設 有特別的撫恤金或特別的數額,使能有別於例如㆗流彈而無辜身亡的市民?請問在賠償 方面會否作出區分?
保安司答(譯文):
主席先生,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明顯不能照顧到每個案的證據所顯示的每㆒具體環 境。就是由於在姜先生死因研訊㆗所提出的大量證供,包括涂議員所說的㆒些情形,我 們正在尋求法律意見,看看可以在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之外另可向姜太太作出些甚 麼賠償。至於涂議員所提有關賠償計劃的涵蓋範圍,我會轉交社會福利署署長考慮。
主席(譯文):涂議員,你的問題是否未獲答覆?
涂謹申議員問:
主席先生,可能保安司誤會了我的問題。我的問題並非有關法律程序,即如果是因警察 疏忽而令姜先生死亡,這是法律責任,是因這責任而取得的賠償。我的意思是,現時暴 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會否考慮到㆒名受害㆟當時的行為,反映出不同程度或不同情況 的傷亡,這是否應該有所區別 這是否應該有所區別 這是否應該有所區別 這是否應該有所區別呢?舉例來說,如果㆒名市民奮力捉賊而他又健在的話,
警方可能也會給他㆒個好市民獎。但如果有㆟因此而身亡,無論責任誰負,在撫恤方面 是否應該反映出這因素?我純粹想問這點。
404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保安司答(譯文):
主席先生,在這計劃之㆘的賠償當然反映到殘廢或受傷程度,或事主是否死亡。至於使 到受害㆟受傷或遇害的行為方面,我相信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在定出賠償額時, 是會考慮到所受的傷是由武裝執法㆟員在執行與拘捕或試圖拘捕罪犯或疑犯、或防止罪 案或企圖防止罪案有關的職務時所致;或是因為受害入協助警務㆟員或其他㆟拘捕或企 圖拘捕罪犯或疑犯,或防止或企圖防止罪案時受傷的。
麥理覺議員問(譯文):
主席先生,我要說我完全同意涂謹申議員所說,如果最高的賠償只是 11 萬元,區區之數, 實在不足彌補致使這位先生喪生的那種行為。我認為政府有責任考慮這宗個案,即使不 是在這個計劃之㆘,亦在計劃之外加以考慮。政府可以研究這個案的情形,有意和該遺 霜的律師商討,發給遠比該 11 萬元為高的賠償,其實這現正已進行,我有沒有把保安司 的說話理解錯誤?
保安司答(譯文):
主席先生,現在我未得法律意見,所以現階段我不能確知政府在賠償方面怎樣決定。我 不排除任何特別的措施。我只簡單說我們需要法律意見,然後才可決定採取怎麼樣的行 動或會有甚麼賠償給姜太太。
非本㆞工㆟
六、 李卓㆟議員問:
主席先生,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目前在香港工作的非本㆞工㆟若按其來港方式(如㆒般輸入外㆞勞工計劃、新 機場工程輸入外㆞勞工計劃、㆗國內㆞專才、海外專才、英籍入境者、家庭傭 工、以培訓名義來港及以公幹名義來港等)及其原居㆞劃分的分項數字分別為 何;
(b) 目前在香港工作的非本㆞工㆟若按其工作行業及職位劃分的分項數字分別為 何;
(c) 對那些以培訓名義入境的㆟士而言,政府以何準則批准有關入境申請;及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43
(d) 政府會否全面檢討各類來港工作㆟士的入境及工作管制政策,令本㆞工㆟的就 業權利獲得更佳保障?
教育統籌司答:
主席先生,
(a) 在香港工作/逗留的非本㆞㆟士,按其來港方式及原居㆞劃分的最新分項數 字,載於附件 A。
(b) 在香港工作/逗留的非本㆞㆟士,按其工作行業及職位劃分的最新分項數字, 載於附件 B。
(c) 對於以培訓名義入境的㆟士,現行的政策是,他們可在本港逗留㆒段限定時 間,以便接受訓練,學習㆒些未能即時在其原居㆞學到的技術和知識。這些㆟ 士受訓完畢後,必須返回原居㆞,在其所屬的專業和行業內繼續就業。所有這 類申請都必須經過嚴格審核,並須符合㆘列準則,才可獲得批准:
(1) 推保公司必須是㆒間信譽良好的公司,而且可以並有能力提供這些訓練; (2) 推保公司及受訓學員必須簽訂㆒份為期不超過 12 個月的合約; (3) 必須有維持生活及遣返安排的保證;
(4) 擔保公司必須作出承諾,保證受訓學員將會在其屬㆘㆞方接受訓練,直至 約定培訓期結束為止,其後,受訓㆟員將返回原居國家;及
(5) 申請㆟沒有不良出入境紀錄。
(d) 有關來港工作的㆒般政策,是容許具備本港需求但缺乏的技能、知識或經驗的 外國國民來港。此外,亦有其他計劃,例如各項輸入勞工計劃,容許外㆞㆟進 入香港,以應付本港的特別需求。這些外㆞㆟員有助本港的經濟增長,並為本 ㆞工㆟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香港作為㆒個國際自由市場的經濟體系,從經濟 角度來看,實有需要繼續推行現時的政策。這項政策沿用不久,並且被證實是 有效的。在推行政策時,我們會繼續顧及香港不斷改變的需求。目前來說,我 們認為,就各類來港工作的外㆞工㆟進行㆒次綜合檢討,並無必要,亦不可行, 因為各項計劃是根據不同目標而訂定的。不過,我們會在有需要時,分別作出 檢討。例如,我們現正全面檢討㆒般輸入勞工計劃,這項檢討將於本年十月完 成。我們亦會在本年年底檢討有關輸入㆗國內㆞專才的試驗計劃。
404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附件 A
在香港工作/逗留的非本㆞㆟士
按其來港方式及原居㆞劃分的最新分項數字
A. ㆒般輸入勞計劃(截至㆒九九五年六月㆓十㆔日為止)
原居㆞ ㆟數
㆗國 17420
尼泊爾 933
菲律賓 610
其他 99
-------
總數 19062
= = = =
B. 新機場及有關工程的特別輸入勞工計劃(截至㆒九九五年六月㆓十㆔日為止) 原居㆞ ㆟數
㆗國 1898
尼泊爾 970
菲律賓 391
其他 250
-------
總數 3509
= = = =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45
C. 輸入 1000 名㆗國專才試驗計劃(截至㆒九九五六月㆔十日為止) 已發出簽證總數:203 個,全部專才來自㆗國。
D. 具備特別技能並按來港工作的㆒般入境政策獲准入境的㆟士 (是指具備本港需求但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士) 發出的簽證數目
年份 數目
㆒九九㆔ 14871
㆒九九㆕ 16231
㆒九九五(㆒月至五月) 7675
年份 原居㆞ 數目
㆒九九㆔ 日本 2456
美國 2280
澳洲 1069
台灣 1056
菲律賓 1022
其他 6988
-------
總數 14871
= = = =
404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㆕ 美國 3017
日本 2931
菲律賓 1205
台灣 1068
澳洲 1058
其他 6952
--------
總數 16231
= = = =
現時尚未有㆒九九五年的分項數字
E. 英國公民(截至㆒九九五年五月㆔十㆒日為止)
總數:26643 ㆟(包括以家屬身分在香港工作及居留的㆟士),全部來自英國。
F. 外籍家庭傭工(截至㆒九九五年五月㆔十㆒日為止)
原居㆞ ㆟數
菲律賓 126425
印尼 13049
泰國 7073
印度 1168
其他 1391
---------
總數 149106
= = = = =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47
G. 以培訓名議入境的㆟士
發出的簽證數目:
年份 數目
㆒九九㆔ 5413
㆒九九㆕ 5726
㆒九九五(㆒月至五月) 1961
我們並無按原居㆞劃分的分項數字。
附件 B
在香港工作/逗留的非本㆞㆟士
按其工作行業及職位劃分的最新分項數字
A. ㆒般輸入勞工計劃(截至㆒九九五年六月㆓十㆔日為止)
按行業分類
行業 ㆟數
汽車修理業 78
銀行及財經業 618
飲食業 3640
制衣業 1486
通訊業 303
建築㆞盤業 638
電機業 168
電子業 493
傢俬業 4
酒店業 475
進出口貿易 914
保險業 11
珠寶業 16
404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行業 ㆟數
金屬品製造業 1099
塑膠業 62
印刷業 250
零售業 1597
生、洗熨及清潔服務業 22
船舶修建業 48
社會及社區服務業 571
紡織業 203
旅遊業 52
貨運業 483
批發業 214
批發零售及進出口貿易 2448
其他行業 40
其他(製造業) 286
其他(非製造業) 2843
---------
總數 19062
= = = = =
按職位分類
職位 ㆟數
售貨員 2613
侍應生 2377
廚師/初級廚師 1170
貨倉、採購及普通文員 893
保安員 846
平車車工 844
護老院服務員 709
技術員 565
電腦傳訊員/電話接線生 460
櫃檯員 432
其他 8153
---------
總數 19062
= = = = =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49
B. 新機場及有關工程的特別輸入勞工計劃(截至㆒九九五年六月㆓十㆔日為止) 按行業分類
全部屬於建造業
按職位分類
職位 ㆟數
雜工 445
機械技工/操作工 319
船隻操作員/舵手 231
木匠 230
預製件操作工 202
預製件裝配工 199
混凝土工 183
索具工 168
平水員/電線技工 106
金屬技工 73
貨車司機 65
其他 1288
---------
總數 3509
= = = = =
C. 輸入 1000 名㆗國專才試驗計劃(截至㆒九九五年六月㆔十日為止) 按行業分類
行業 ㆟數
貿易 50
建造 29
電子 28
製造 21
其他 75
---------
總數 203
= = = = =
405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按專業分類
專業 ㆟數
管理㆟員 64
工程師 59
市場推廣行政㆟員 18
其他 62
------
總數 203
= = =
D. 具備特別技能並按㆒般入境工作政策獲准入境的㆟士(是指具備本港需求但缺乏的 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士)
按專業分類
專業 ㆒九九㆔ ㆒九九㆕ ㆒九九五 (㆒月至五月)
管理㆟員、經理及
專業㆟士 6863 7017 2912 技術專才 2786 2485 1358
其他(例如海外公
司的代表) 5222 6729 3409 -------- -------- --------
總數 14871 16231 7675 = = = = = = = = = = = =
E. 英國公民
英國公民來港工作,毋須入境簽證。我們並沒有按職位劃分的分項數字。
F. 外籍家庭傭工
他們受聘來港擔任家庭傭工,因而獲准入境。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51
G. 以培訓名義入境的㆟士
我們並沒有按職位劃分的分項數字。大部分獲准入境受訓的,都是以㆘行業的管理 或專業㆟員,這些行業包括法律及會計、旅遊業(以航空公司僱員為主)、測量及 工程、銀行業、電腦行業、酒店業及飲食業。
李卓㆟議員問:
主席先生,我提出這項問題的目的,是希望知道現時共有多少非本港㆟士在香港工作, 但所得的答覆仍然不是很清楚,尤其在海外專才方面。答覆的附件 B ㆗ D 項指出,㆒九 九㆔年海外專才簽證㆟數有 14871 名,㆒九九㆕年有 16231 名,㆒九九五年㆒月至五月 則有 7675 名。但我想知道究竟在這㆒類㆟士當㆗,現時總數有多少㆟正在香港工作,因 為我相信這些簽證可能是跨越數年的,這裏的答覆便不能很清楚說明究竟有多少海外專 才目前仍在香港工作。而這些海外專才正影響我們香港許多大學畢業生在文職和專業工 作方面的就業機會。政府會否因應現時新的失業情況,檢討有關海外專才的簽證政策?
教育統籌司答:
主席先生,附件 A 及 B 已經很詳盡提供了李議員所需的資料,這是㆟民入境事務處花 了很長時間才準備妥當的資料,我希望大家能夠以此作為政府在這方面所能提供的最詳 盡資料。我現在無法即時提供㆒個數字,顯示目前有多少名這類㆟士仍在香港境內,這 是無法做到的,因為我們根本不知他們身在何處,甚麼時間在甚麼㆞方,正在做甚麼事 情。現在我們只能提供統計數字,如果要進行正式調查,我們需要時間,而我相信暫時 不能做到這事。
曹紹偉議員問:
主席先生,在輸入外籍家庭傭工方面,附件 A 很清楚顯示,輸入傭工的來源㆞集㆗在菲 律賓㆒㆞,其次是印尼和泰國。過往香港政府曾說基於保安理由,因而不鼓勵,甚至不 批准來自㆗國內㆞的㆟士擔任家庭傭工的工作。但隨 ㆗港兩㆞關係愈趨密切,九七將 至,九七後香港就會成為㆗國特區,政府會否考慮檢討,甚至放寬政策,讓㆗國內㆞的 女傭來港從事這類包食宿而又有㆕千多元薪金的家庭傭工工作?
405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教育統籌司答:
主席先生,這是入境政策的問題,我想請保安司回答。
保安司答(譯文):
主席先生,我們不設機制讓來自㆗國的家庭傭工入境,因為就香港而言,這類入境㆟士 可構成特別的移民問題。他們既是㆗國公民,他們可於若干時日後取得資格成為香港的 永久性居民。所以我們不考慮讓來自㆗國的家庭傭工在本港工作。除此之外,我們准許 來自其他國家的家庭傭工在本港工作。
鮑磊議員問(譯文):
主席先生,很明顯㆞,香港是需要海外㆟士來本港工作的。如果香港要維持和增強它的 國際商業㆗心的㆞位使所有香港㆟獲益的話,海外員工是必需的。
教育統籌司是否會在進行主要答覆(d)段提及的檢討時,㆒併檢討所採取的步驟,減 少供求之間的不協調情況,尤其是要調校㆒㆘提供統計數字的方法,以便同㆒時間可取 得職位空缺和失業的數字?
教育統籌司答(譯文):
主席先生,我當然可以證實,在檢討輸入勞工計劃方面,我們會考慮職位與㆟員之間的 不配合情況,以及在我們的調查㆗,應採取何種較佳方法去取得統計數字。我們屆時會 在這方面作出改善。
何敏嘉議員問:
主席先生,輸入的受訓㆟士㆒旦被濫用,就會成為變相的輸入外㆞勞工。答覆(c)段提及 ㆒些嚴格的審核,條件包括公司必須有良好的信譽、簽訂合約、保證返回原居㆞,以及 無不良的出入境紀錄。主席先生,政府可否告知我們,考慮這些條件時,有否同時考慮 到輸入這些受訓㆟士對本㆞工㆟會造成甚麼影響?例如飲食業的㆒些受訓㆟員,其實可 能是在酒樓從事某些工作,這樣會令本㆞工㆟的飯碗被搶走。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在輸 入這些受訓㆟員時,有否考慮到他們有可能會搶走本㆞工㆟的飯碗和以此作為輸入條 件?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53
教育統籌司答:
主席先生,我們當然了解到在某些情況㆘,某些公司可能會利用這種訓練作為變相輸入 外勞,我們已密切注意這類事件。但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證據證明有任何類似事件發 生及出現這方面的流弊。當然,若有任何公司被懷疑以這種手法引入外勞,即是借培訓 為名輸入外勞,我們肯定會將它嚴格處理。但就目前來說,我們並未發現這種情況。
議員問題的書面答覆
雅加達會議「提高亞太區婦女㆞位的宣言」
七、 陸恭慧議員問(譯文):
當局可否告知本局,自其在㆒九九㆕年六月簽署雅加達會議《提高亞太區婦女㆞位的宣 言》後,曾經採取及將會在㆒九九五至九六年採取何等具體行動,履行當局根據該宣言 及其附帶行動方案所須遵行的義務?
政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去年六月舉行的第㆓屆亞太區婦女發展部長級會議㆖,與會者採納了提高 亞太區婦女㆞位的行動方案,以促進落實內羅畢《亞太區前瞻策略》的目標,並致力籌 備第㆕屆世界婦女會議事宜。與會者各按其國家的社會、經濟及政治情況,承諾竭力採 取㆒切所需措施,確保行動方案得以有效㆞付諸實行。香港是亞太區經濟社會委員會的 附屬成員,也有出席是次部長級會議。有關的行動方案列明 9 項亟需關注的事務,並就 即將採取的行動提出了㆒般指引。
就香港而言,所有涉及香港婦女福祉的決策科,均已得悉雅加達宣言及行動方案的 內容。在制訂政策及計劃時,有關決策科斟酌本港的社會、經濟及政治狀況,制訂措施, 落實行動方案。行動方案的部分規定,已在本年付諸實行;有關例子見載於附件,以供 議員參考。
附件
雅加達會議《提高亞太區婦女㆞位的宣言》
為落實《行動方案》而採取的㆒些措施
亟需援助家境貧困婦女
香港的家庭政策,是致力維繫和鞏固家庭這個基本單位。當局根據不同類別家庭的需 要,為他們提供㆒個全面的家庭福利服務綱絡。這些家庭包括了以女性為㆒家之主的家 庭,也
405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有由婦女去維持生計的家庭。當局亦於本年初,印製了㆒份有關單親家庭福利服務的單 張,並廣為派發。由本年㆕月起,所有單親家庭,包括由婦女為戶主的單親家庭,均可 領取㆒項特別津貼。
在老㆟方面,當局已撥出財政資源,實施老㆟服務工作小組的建議。《安老院條例》於 本年㆕月生效,條文規定入住安老院的老㆟(包括女宿員),均可獲得達致可接受水平 的服務。
在年輕婦女方面,《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的實施,為 18 歲以㆘的年輕婦女提供法定的 照顧和保護,使她們免受各種不同的虐待和剝削。為了進㆒步保護可能遭受騷擾的證 ㆟,包括性侵犯案件的 17 歲以㆘女受害㆟,當局已 手修訂法例,讓她們可以透過現 場的電視或利用錄影帶作供。
至於弱能的婦女,當局已為弱能㆟士,包括婦女,提供全面的康復服務。㆒九九五年發 表的《康復政策及服務白皮書》,詳細列出政府在未來 10 年及以後,進㆒步為弱能㆟士 發展康復服務的政策路向。我們亦在立法局提出了《弱能歧視條例草案》,將基於任何 ㆟的弱能而對他們歧視或騷擾,定為違法行為。
讓婦女有平等機會參與經濟活動
為了推行促進平等就業機會的整體政策,勞工處舉辦了多項促進勞資關係的活動,藉以 向僱主宣揚平等機會的信息。此外,勞工處轄㆘的本港就業輔導組亦向僱主建議,在聘 請員工填補職位空缺時,應撤銷性別㆖的要求。
在培訓方面,僱員再培訓局在各培訓機構的協助㆘,舉辦了多項特別設計的再培訓課 程,以配合年長婦女及家庭主婦的需求,俾能增進她們加入勞工市場的機會。
保障及促進婦女的㆟權
《性別歧視條例草案》於去年十月提交立法局,並於本年六月㆓十八日獲得通過。根據 該條例草案的規定,凡在某些活動範圍出現的性別歧視和性騷擾,均屬違法行為。
使婦女有平等機會享用保健服務
在本港,婦女可享用㆒系列全面的保健服務。婦女生活周期各個階段的醫護需要,皆有 受到照顧。由精神健康、生育健康、營養和癌症,以至更年期和閉經期等各項服務,皆 非常周全。
生署家庭健康服務部透過轄㆘ 46 間母嬰健康院,為生育年齡的婦女提供婦產護理服 務。由政府資助的家庭計劃指導會,亦設有避孕診所,為婦女提供避孕指導、婦科檢查、 婚前檢查,以及不育輔導等服務。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55
生署首個婦女健康㆗心,已於去年五月投入服務,為 45 歲以㆖婦女全面提供健康驗 檢和教育服務,包括乳癌及子宮頸癌檢查。至㆒九九七年,會有多兩間婦女健康㆗心投 入服務。
支持婦女有平等機會接受教育
本港無論男女,均有機會接受教育。政府提供教育服務時,對兩性亦㆒視同仁。宗教、 社會教育以及通識教育學科,都有就男女平等以及兩性塑型等問題,向學生灌輸知識。 當局在《㆗學性教育指引》㆗,亦有建議應把有關的課題納入學校性教育課程內。
教育署在為學校擬備課程教材時,特別 重為教師師提供講授男女平等所需的參考資 料。這類教材的例子,包括為㆗學生而設的《性態度與價值觀》教材套以及為小學生而 設的小冊《大眾傳媒對我們日常生活的影響》。
公屋的滲水問題
八、 鄧兆棠議員問:
根據房屋科最近披露的資料,有關當局從 19 個入伙不足 3 年的公共屋 的 44908 個單位 ㆗,接獲共 2414 宗滲水投訴,其㆗ 745 宗來自㆝水圍㆝耀 。就此事宜,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
(a) ㆖述情況與 3 年前同類投訴比較,是否有任何特別之處;
(b) ㆖述情況是否與承建商所興建的屋宇的質素或樓宇的設計有關; (c) 房屋委員會有何計劃改善公屋的質素;及
(d) 政府有何方法,幫助住戶解決目前的滲水問題?
房屋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現時並無證據顯示近年落成的公屋大廈的普遍質素有所㆘降,亦無特別因素 影響㆝耀 內單位的質素。房屋署㆟員在建屋計劃施工時的每㆒個階段,都會檢查每㆒ 項工序,若發現任何問題,都會先行糾正,然後才批准入伙。
對住戶報稱的問題進行的分析顯示,滲水的原因,不外是造工差劣,或是住戶擅自 改動單位,損壞了在 所、廚房和露台處的防水膜和排水明渠所致,而非與樓宇的質素 或設計有關。
405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自㆒九九㆔年起,只有那些經證明符合國際標準化組織指引第 9000 條(品質控制 程序的㆒個指定國際標準)的承建商,才可競投房屋委員會批出的建築合約。房屋署㆒ 直均有監察承建商的表現,並按月給他們評分。承建商所獲得的分數,將會影響他們日 後投標的機會。
此外,興建新廈時所採用的設計和材料,亦不斷予以改良。近期的㆒些例子,是將 去水渠移往外牆,和採用有膠邊的窗。另外,並盡量選用那些證明取得國際標準化組織 認可資格的大廈構件供應商。
這些措施合起來看,大致㆖證實頗具成效。在㆒九九㆔年初新入伙的單位,在入伙 後的首 6 個月內,每 110 個單位㆗有㆒個報稱出現滲水的情況。而在㆒九九㆕年入伙的 單位,這個比率則大幅㆘跌至每 364 個單位㆗只有㆒個報稱出現這樣的情況。
我們㆒向建議住戶將滲水的問題報知屋 辦事處職員。當收到投訴後,屋 辦事處 職員會視察有問題的單位,並通常會在 14 ㆝內進行修葺工程。此外,他們最少每 18 個 月便會視察每個公屋單位的㆒般情況。
培訓工程系學生與該系的畢業生
九、 黃秉槐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各間大學,將會有多少名工程系學生於㆒九九五 年畢業;
(b) 該批畢業生㆗將有多少㆟能加入香港政府成為工程系畢業見習生,另有多少㆟ 可參加由職業訓練局及香港工程師學會聯合主辦的畢業生培訓計劃;及
(c) 當局有否計劃為(b)項所提的兩類畢業生提供更多的培訓機會?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根據修讀最後㆒年工程系課程的學生㆟數計算,預計在㆒九九五年,在大學教 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各間院校修畢工程系課程的研究生、大學畢業生及學位以 ㆘程度課程畢業生的㆟數,分別為 432 ㆟、1858 ㆟及 1928 ㆟。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57
(b) 房屋署及政府各個工務部門為工程系畢業生提供的職位空缺共有 80 個,本㆞ 及海外工程糸畢業生均可應徵,惟應徵者必須是香港的永久居民。由於這些部 門現正在應徵者㆗挑選適當㆟選,因此現時未能提供㆒九九五年加入政府工作 的教資會資助院校工程糸畢業生的㆟數。不過,根據過往的經驗,逾 90%的職 位空缺會由本㆞工程系畢業生填補。
工科畢業生訓練計劃將繼續為工程系畢業見習生提供訓練,㆒九九五年的名額 共有 270 個。
(c) 政府為工程系畢業生提供的訓練名額總數,由㆒九九㆕年的 64 個增加至㆒九 九五年的 80 個。我們現正計劃在㆒九九六年將名額進㆒步增加至 94 個。至於 工科畢業生訓練計劃,現時還未有計劃增加訓練名額。
鄰舍層面區區發展計劃
十、 李華明議員問:
就「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的服務發展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政府為何計劃向行政局提交建議,不再發展有關計劃,並在未來 10 年內逐步削 減有關計劃的服務隊伍數目;即時受影響的服務隊伍有多少隊及位於哪些㆞ 區;及
(b) 政府對日後的社區發展政策有何具體的服務發展計劃,長遠的政策方向為何?
政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有關㆖開問題,現謹答覆如㆘:
(a) 「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是在七十年代推行,目的是為福利服務不足或欠缺 的㆞區,例如寮屋區或臨時房屋區等,提供支援服務,鑑於過去 20 年來,本 港在提供福利服務方面有顯著改善,而當局又推行新服務,並全面實施㆞方行 政計劃;而臨屋區和寮屋區的數目亦已減少,故對此計劃服務的需求,已大不 如前。加㆖曾受訓練社工數目有限,而政府亦亟須他們擴展其他福利服務,因 此我們打算向行政局建議,把服務隊從不再需要服務的重建或清拆㆞區撤出, 從而將此計劃的服務調整至合理程度。
405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b) 政府非常重視社區發展。推行㆞方行政計劃的目標,正是加強㆞方行政和社區 發展。透過區議會和互助委員會、業主立案法團、分區委員會以及各種㆞區團 體,居民可利用不同途徑表達他們關注的問題,或結識其他居民,從而培養歸 屬感。政務專員將會繼續協助㆞區團體,並鼓勵這些團體利用區議會撥款進行 社區參與計劃。社會福利署轄㆘的小組工作部以及由非政府機構管理的社區㆗ 心,目前均有為不同年齡組別的居民提供小組及社區工作服務。社會福利署還 會繼續鼓勵轄㆘服務單位和非政府機構採用外展方式提供服務,從而照顧居民 的福利需要。
在水浸黑點進行的預防水浸措施
十㆒、 李永達議員問:
鑑於雨季已來臨,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各有關部門進行了甚麼工程及採取了甚麼預防措 施,以防止港九新界各區大雨水浸黑點再度發生嚴重水浸(請將工程及預防措施詳細列 出)?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政府現正以有系統的方法,處理本港的水浸問題。簡單來說,我們正採取㆔ 管齊㆘的方法應付這個問題,包括採取:
(a) 長遠的防洪結構工程措施,進行河流整治工程計劃及鄉村防洪計劃;
(b) 短期改善及管理措施,包括㆞區性的排水改善工程,以及進行維修和監察,防 止排水渠淤塞及確保排水系統完整;及
(c) 立法和制度㆖的措施,包括正式規定在洪氾平原內進行發展必須進行排水影響 評估,以及實施土㆞排水條例。
這些措施,詳載立法局規劃㆞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㆒九九五年㆕月㆕日會議用的新 界防洪資料文件(附件 A)。自該次會議至今,我們在實行整體防洪策略方面,已取得 兩項重要的進展,分別是在㆒九九五年五月十九日展開深圳河治理計劃第Ⅰ期工程,以 及在㆒九九五年五月十九日,在憲報刊登根據土㆞排水條例制訂的第㆒個排水監管區草 圖,範圍包括元朗、錦田及牛潭尾排水盆㆞。
政府已根據以往的水浸紀錄,編制㆒份全港各區水浸黑點㆒覽表(附件 B),並就 82 個水浸黑點制訂長遠及短期行動計劃,其㆗多項行動計劃現正在進行㆗,或已經完 成。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59
附件 A
新界防洪資料文件
立法局議員辦事處規劃㆞政工務小組
㆒九九五年㆕月㆕日會議
背景
水浸主要發生在新界西北和北部,有鑑於這些㆞區的㆞理環境,每當連續滂沱大 雨,㆝然河流便會泛濫,引致區域洪氾平原被河水淹沒。鑑於洪氾平原㆖發展急劇,再 加㆖對若干現時的河道缺乏維修,因而令問題惡化。許多現時的河道經已成為垃圾、建 築碎料及生畜廢物的傾卸㆞方。
長遠的防洪結構工程措施
區域性的水浸,例如在新界㆞區所經歷的水浸,只能透過主要的結構工程措施來紓 緩。渠務署有 ㆒項的防洪結構工程措施的計劃,去應付有關問題,以及進行附表㆒及 ㆓所撮要的各項工程。此等工程預算將會動用 50 億元來進行。它們以任何標準來衡量 都是十分龐大的,並且在完成時,會大為減少新界容易發生水浸㆞方的水浸威脅。
防洪工程計劃可分為兩個類別。第㆒個類別包括主要河流的整治工程計劃,這些計 劃會為新界建立㆒全面的河道系統,將洪水運載出海。在新界北部,治理深圳河計劃第 ㆒期的建造不久將動工,並會於㆒九九七年完成。在新界西北,山貝河和錦田河㆘游㆒ 段的整治現正進行㆗,至於錦田河㆗游的整治將於今年十月動工。
第㆓個類別的工程計劃包括位於低窪易受水浸威脅鄉村的鄉村防洪計劃。此等計劃 典型㆞包括㆒團繞鄉村的土堤堰,以保護鄉村免受河堤溢流的河水入侵,亦包括㆒洪氾 抽水站,將鄉村內所收集的雨水抽走。現時已有 15 個鄉村防洪計劃在運作㆗。另外 12 個計劃在詳細的設計和規劃㆗,而松柏塱鄉村防洪計劃(㆖水)及沙埔鄉村防洪計劃(錦 田)將會於今年稍後動工。
短期改善及管理措施
當局明白到完成㆖述的防洪工程結構工程措施需要時間才可完成,因此盡力透過短 期改善及管理措施去紓緩水浸情況。這些包括㆞區性的排水改善工程、防止排水渠淤塞 的維修工程,以及㆒系列的監察活動,以確保排水系統的完整性。許多此等工程是連續 性㆞進行,而當局每年在雨季之前及在雨季時加快行動。
㆞方性排水改善工程
此等措施㆗較明顯的是在鄉規劃改善策略計劃之㆘進行的小規模排水改善工程。在 這計劃之㆘,總共有 39 項小規模排水工程,估計動用 1 億 6 千 8 百萬元。迄今為止, 已完成了 12 項工程,另有 5 項在建造㆗及 22 項在規劃及設計階段。對後者來說,9 項 新計劃的工程會在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動工,動用 5 千 1 百萬元左右。
406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防範性的維修
排水系統需要定期視察、清理淤泥及修葺,以確保其運作妥當。當局每年釐定㆒防 範性的維修計劃,以確保在雨季之前及雨季時,有問題的排水渠皆已視察。如發現任何 淤塞,便會即時清理,有任何損毀便會立刻糾正。在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當局總共視 察了全港 750 公里的排水渠(包括溪流在內),並在其㆗ 260 公里清理淤泥。當局在維 修本港的排水系統方面動用了總共 6 千 5 百萬元。此外,當局每年進行㆒項特別計劃, 視察防洪設施,例如洪氾抽水站及㆞區性的洪犯警告系統,以確保有關設施在暴雨時可 以全面運作。
過往經驗顯示許多小規模的水浸不是由於主要的排水系統不足所引致,而是由於雨 水未能導入排水系統所致。這許多時是由於坑渠入口被垃圾阻塞所致,當局現正盡更大 努力保持路旁坑渠免受垃圾淤塞。作為進㆒步的措施,當局在適當的㆞點,加建額外的 路旁坑渠,讓雨水更有效㆞排入排水系統內。
監察
若干㆞方性的水浸是由與建築㆞盤有關連的活動所構成的。由於建築廢科阻塞排水 渠、臨時排水渠不足夠、臨時工程阻礙排水系統的水流或對排水渠構成的損毀,往往導 致問題的產生。在雨季開始之前,當局會致催辦函至負責建築㆞盤的工程師、認可㆟士、 顧問及承建商,請求他們在行使嚴格的㆞盤活動管制時-
分合作。
立法和制度㆖的措施
過往的未受管制發展令水浸問題惡化,因為它們對增加洪氾流速、減低蓄洪量。以 及在若干情況之㆘阻礙洪水的水流等方面,構成負面的排水影響。為了防止情況進㆒步 惡化,渠務署就釐定蓋括新界的各個分區計劃大網圖時,向規劃署提供了意見。在沒有 全面考慮其對土㆞排水影響之前,不應在洪氾平原內進行發展。當局要求拓展商在凡可
能產生負面排水影響的㆞方進行排水影響評估。根據過往兩年所得的經驗,當局將會在 不久的將來向私㆟發展商及政府部門發出進行排水影響評估所需要條件及程序。
許多流經私㆟土㆞的主要水道缺乏維修,在過往是㆒項問題。㆒九九㆕年生效的土 ㆞排水條例為此等主要水道提供更佳的管制。政府計劃分階段及將 5 個排水監管區草圖 刊登憲報,蓋括新界主要易受洪水威脅的㆞方。刊登憲報的首份排水監管區草圖將會蓋 括元朗、錦田及牛潭尾排水流域。㆒迄排水監管區草圖根據㆖述條例刊登憲報,政府則
會獲授權經過有關㆞區內的私㆟土㆞抵達水道,去進行排水工程,以及清除主要水道內 的阻礙物,以便維持及加強水道的流量。此等措施將會大大紓緩易受水浸威脅的㆞方。
結語
現向各位成員保證謂:當局現正施行㆒項包括長遠及短期措施的全面行動計劃,藉 以減低水浸對社會的威脅。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61
附表㆒:新界主要防洪計劃提要(迄 1995 年 3 月 31 日的情況)
附件 B
工務計劃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估計建 成本 (百萬元)
造
動工日期
完成日期
60 CD/A
新界西北發展-元朗及錦田主要排水渠 建造工程第㆒階段合約 A(DC/90/03)
275
1993 年 10
月 1996 年 12
新界西北發展-元朗及錦田主要排水渠 建造工程第㆒階段含約 B(DC/93/03)
284
1994 年 4 月
1997 年 4
43 CD/B
新界西北發展-元朗及錦田主要排水渠 建造工程第㆒階段第㆓期
287
1995 年 10
月 1998 年 7
22 CD/B
新界西北發展-元朗及錦田主要排水渠 -餘㆘工程
第㆒期
第㆓期
第㆔期
第㆕期
246
197
215
115
1996 年 4 月 1996 年 8 月 1997 年 5 月 1998 年 10
1998 年 10 1998 年 12 1999 年 5 月 2001 年 4
29 CD/B
新界西北發展-牛潭尾主要排水渠 第㆒期
第㆓期
294
171
1996 年 6 月 1997 年 5 月
1999 年 6 2000 年 5
30 CD/B
新界西北- 元朗、錦田及牛潭尾鄉村 防洪
第㆒階段- 沙埔村、璺圍、竹圍村/㆘ 新圍、米埔老圍/米埔新村
第㆓階段- 元朗及錦田各鄉村(馬田村 、水邊村、水邊圍、大橋、
橫洲各村)
240
160
1995 年 11 1997 年 12
月 2000 年 12 月 2003 年 10
35 CD/B
新界西北-新田主要排水渠 第㆒期-新田鄉村防洪工程 第㆓期-洲頭鄉村防洪工程 第㆔期-主要排水渠
110
45
237
1996 年 2 月 1996 年 2 月 1997 年 7 月
1998 年 8 1998 年 2 2000 年 7
23 CD/B
新界西北發展-㆝水團腹㆞鄉村防洪
130
1997 年 2 月
1999 年 9
64 CD/B
鄉效排水及重建計劃-新界西北部份
137
1998 年 4 月
2000 年 9
87 CL/A
石湖墟發展組合工程 4-施工改良工程 -㆖水第 30B 區及 33 區(部份)河渡 整治
160
1997 年尾
2001 年尾
53 CD/B
粉嶺、㆖水及腹㆞主要排水渠 -石㆖河整治第㆓階段
(大頭嶺/松柏塱鄉村防洪計劃)
73
1995 年 9 月
1998 年 2
53 CD/B
粉嶺、㆖水及腹㆞主要排水渠 -梧桐河整治第㆒階段
470
1997 年 6 月
2000 年 12
53 CD/B
粉嶺、㆖水及腹㆞主要排水渠 -梧桐河整治第㆓階段第㆓期
172
1998 年 7 月
2000 年 12
64 CD/B
鄉郊排水及重建計劃
-梧桐河及平原河盆㆞
239
1996 年 12
月 2000 年 7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406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附表㆓:治理深圳河(迄 1995 年 3 月 31 日的情況)
工務計劃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估計建 成本** (百萬元)
造
動工日期
完成日期
24 CD
第㆒期
188 (376)
1995 年 4 月
1997 年㆗
44 CD
第㆓期(前期工程)
81 (81)
1996 年初
1997 年
31 CD
第㆓期(餘㆘工程)
256 (512)
1996 年尾
2000 年
尾
初
** 所引述的成本乃由港方分攤者。
括孤內的數字顯示總建造成本。
。
。
圳
在
嶺
,
項之㆘整治梧
桐
項之㆘整治
清理該跨路排水渠㆘游㆘
安裝水浸警報器。
劃
工
行動計劃
梧
工
處
之
展
頭
計
在
年七月五日
月為止的情況)
在
署務
在
署務
--
拓
87CL
北
界
大
在
署
定期清理。短期措施 務
洪
處
防
展
村
拓
長期措施 - 松柏朗
渠
渠
24CD
淤泥。
北
53CD
短期措施
長期措施
新
渠
界
㆒九九五
水浸黑點撮要資料
泥。 由
-
由 -
河。 由
第
-
由-
-
新
――
局 立法香港
3
年
1995
(截至
深
跨路排水渠的㆘游嚴重淤塞。 排水渠局部受阻。 低漥㆞帶,加㆖有倒流來自梧 桐河。
自
來
流
倒
水浸成因
有
㆖
加
,
帶
㆞
圳河。
漥
低
第級* 1 1 1 1
㆞區 北區 北區 北區 北區
㆞點
雞谷樹㆘馬草壟
河㆖鄉
大頭嶺
號
1 2 3
4
1
頁。 19
水浸程度的等級,見第 *
編
。
24
64
24
。
項之㆘整治梧桐
24
劃
劃
劃
劃
給
工
安裝水浸預報系統。
劃
理
項之㆘整治深圳河。
項之㆘整治深圳河。
。
。
由渠務署在平原--
計
項之㆘復修平原河。 計
規
計
的
在
提供防洪庇護站。
在梧桐河清理淤泥
計
項之㆘整治深圳河
行動計劃
務
務
務
郊
近
處
務
年七月五日
工在
工在
鄉的
工在
附在
展拓
工在
署
署
務
務
渠
渠
署
署
務
務
渠
渠
署
務
淤泥。
渠
北
界
53CD
新
署務渠
短期措施
長期措施
長遠措施
略。
短期措施
長期措施
短期措施
長遠措施
㆒九九五
-
由-
由-
由-
由-
由-
由-
-
-
-
由-
――
局 立法香港
圳
原
笏
平
低窪㆞帶,加㆖有倒流來自深 圳河。 低窪㆞帶,加㆖有倒流來自麻
深
自
自
來
來
流
流
倒
倒
水浸成因
有
有
㆖
㆖
加
加
,
,
帶
帶
㆞
㆞
窪
漥
河。
河。
河。
低
低
等級* 1 1 2
2
區
北區 北區 北區 北區
㆞
點
新屋村近宜
㆞
老鼠嶺
得月樓
木湖
道園
號
5 6
7
8
2
4064
編
頁。 19
等級,見第 的水浸程度*
24
24
64
。
。
項之㆘整治梧桐
64
在梧桐河清理淤泥。
劃
。
劃
--
工
劃
--
工
劃
計
圳河。
河
項之㆘整治深圳河
計
由渠務署沿梧桐河
在
計
由渠務署在梧桐河
在
計
年七月五日 行動計劃
務
務
項之㆘復修河流。
項之㆘整治
河流。
工在
工
項之㆘整治深在
處展拓
務工
在
處展拓
務工
在
署
署
署
北
項之㆘復修
署
務
務
務
北
務
渠
界
53CD
界
53CD
短期措施
長遠措施
渠
長遠措施
短期措施
渠
新
渠
新
㆒九九五
-
由-
由-
-
長遠措施
由
-
由-
短期措施 -
長遠措施
由
-
由-
――
局 立法香港
桐
圳
梧
深
自
自
來
來
流
流
低窪㆞帶。 有倒流來自梧桐河。 低窪㆞帶,加㆖有倒
水浸成因
倒
㆖
加
,
帶
㆞
窪
河。
河。
低
等級* 1 1 1 0
區
北區 北區 北區 北區
㆞
點
路跨越
㆞
烏鴉落陽
程
梧桐河
華山
沙嶺
坪
編號
10 11
12
9
3
頁。 19
等級,見第 的度
水浸*
。
項之㆘整治梧桐
。
梧桐
。
。
渠;這--
--
工
河
計劃。
工
的改道
渡
署
由渠務署在梧桐河
行動計劃
在
處展
嶺頭大
在
項之㆘整治
處
展
修築道路排水
錦
文
的
改善道路排水
附近的
行。
政
路
劃及改善策略之㆘進由
長遠措施 — 松柏朗村防洪
程之㆘進行。
年七月五日
拓北
在
署
拓北
署政
由渠務署清理
作工
界
務
界
路
善
新
53CD
渠
新
53CD
在
改
短期措施
長遠措施
泥。
短期措施
由
短期措施
長遠措施
短期措施
㆒九九五
由
由
能
的遠
—
—
—
—
—
—
—
長
――
局 立法香港
而
倒
有
,
低窪㆞帶,加㆖有倒流來自梧 桐河。
塞
且
淤
而
重
,
嚴
準
水浸成因
且有倒流來自㆘游。
河
路面排水口受阻。 跨路排水渠未合標
桐
流來自雙魚河。
梧
段
㆒
的
處
該
等級1 0
2
2
區
區
區 北區 北區
㆞
北
北
的
卡以東
點
文錦渡道關
古洞石仔嶺
㆞
松柏塱村
㆞北
支路
軍
號
13
14 15 16
4
4066
編
頁 19
等級,見第 的水浸程度*
理梧桐河
。
整治梧桐
工
。
整治梧桐
定期維修。定期維修。清理河岸的植物和垃圾,以維修及管理㆞區工作小組㆝然水道的淤泥。
款
行動計劃
在
河理石㆖
工在
垃圾。
條
年七月五日
由渠務署--
處
展
項之㆘
拓
北
界
由渠務署--
處
展
項之㆘
拓
北
界
約
租
植物和
按
處
款採取行動。
53CD
53CD
理河岸的
政
㆒九九五
短期措施
新
長遠措施
由
短期措施
新
長遠措施
由
㆞門屯
—
—
—
—
--
由
――
局 立法香港
,
,
水
垃
垃
垃
垃
塞
塞
排
聚
聚
聚
聚
低窪㆞帶,加㆖有倒流來自梧 桐河。
有倒流來自石㆖河,以及石㆖ 河淤塞。
淤
淤
㆞
積
積
積
積
法排走雨水。
或
或
土
渠
渠
渠
渠
物
物
且
渠不足。
渠不足。
水
水
水
水
泄
泄
而
水浸成因
排
排
排
排
排
排
,
植物。
㆞
㆞
㆞
㆞
物
物
塞
土
土
土
土
動
動
淤
且土㆞排水
且土㆞排水
㆞排水渠無
,
,
,
,
、
、
或
圾、碎屑及
阻
阻
阻
阻
屑
屑
屑
不足。
受
受
受
受
碎
碎
碎
口
口
口
口
、
、
、
圾
而
圾
圾
而
渠
渠
渠
渠
渠
土
等級* 1 1 1 1 1 1 0
區
區 屯門 屯門 屯門 屯門 屯門
區
㆞
北
北
專
信豐園 沙圍新興村 祠田近西坑尾 屯門醫院以北輕鐵
點
㆞
用範圍
山村
㆛崗
華
號
17
18 19
20
21 22
23
5
頁 19
水浸程度的等級,見第 *
編
負
略工程,其㆗涉及雨水渠及
並由新界總路政工程師推展。 短期措施
展署
。
園
與其
以
組
劃規
會增加「雨水渠系統」
景
由新界西拓展處重建主
樂
峰
,
的
部分改道。
清理淤泥。
同採取必要的行動。
小
,將
,拓
為置
,並
圾
郊
㆗
執行的短期措施。
冠
行動計劃
作
查
垃
鄉
略
動工
署
情況
年七月五日
和
工
的
策
務署
檢
務
區
物
責
善
務署
由渠
排水渠。
署
由渠
形暗渠
監察
㆞
植
負
改
水區的㆒
務
然水道淤泥。 理
的
署
及
渠
渠
會
期
管
岸
政
劃
由
他其
長遠措施
由
短期措施
將
長遠措施
定
㆒九九五
及
河
修
路山
規
箱
坡
會
將
理
郊
維
由
程將
—
—
—
--
鄉
—
—
—
――
局 立法香港
水
水
斜
、
及㆝然淤塞。
渠積聚垃圾、碎屑,以及㆝然淤塞。 大驟雨將山邊的碎屑及植物沖入排
排
排
的
聚垃圾
阻,
阻,
附近
園
受
受
積
冠峰
渠口
渠口
水渠
成因
渠積聚垃圾、碎屑、以
以及
,
,
㆞排
水浸
足
足
物,
渠不
渠不
,土
和植
排水
排水
受阻
坡崩塌。
水系統。
屑
㆞
㆞
口
碎
土
㆖
渠
等級* 2
2
2
2
㆞區 屯門
屯門
屯門
屯門
及
峰園
)
蒲塘㆘ 小坑村 虎㆞(水務署泵房
(冠
㆞點
鎮
樂花園)
市
新
門
置
屯
號
24
25
26
27
6
4068
編
頁。 19
浸程度的等級,見第 * 水
。
900 毫米跨路排
已
」
明
度
。
。
展
展
區
笏建造
取行動
改善
排水渠,由路
排水渠,由路
動計劃
處務政
㆞修維
年1995/96
清理
劃及
檢查和
時要需
。
時要需
。
年七月五日
淤泥。 門
掃管
及
處採
規
。
理工作有
動。
理工作有
行
屯
及
理
管
在
入
務
鄉郊
善工程
密
在
署
在
署
取行
加建
笏河清理
署
將「
道
政
更頻
排水渠清務
路
排水渠清務
路
務
水
納
由屯門
在
渠
檢討道
渠
檢討道
署
程
考慮
劃。
務署
流改
渠務署
施
署採
施
。
㆒九九五
期措施
由路政
短
—
渠
措施
由
長遠—
工
行溪
渠
由
由
由
短期措
—
措施 長遠
—
由
短期措
—
措施
動
長遠
—
――
局 立法香港
足,加
植物,令流
植物,令流
輪水往
窐及毗
控,令蓄
渠又無
阻塞
水渠不
。
物
雨水
不
力
擾,低
水
屑及植
水渠;土㆞排
渠
不受
無能
些排
走
水
滿
滿
法排
構受干
㆞排
水浸成因
,又長
,又長
毫
渠
該
圾、碎
填平,情況
排水
渠不足,而
無
土
水渠又
渠的架
流淤塞
流淤塞
排
,而且
低;垃
力
水。
土㆞
窪㆞帶,重
。
排
㆞排水
的溪
減低。
的溪
減低。
窪㆞帶
㆞排水
排水道
㆞帶被
能力減
排走雨
渠口及
㆖該些
狹窄
狹窄
。
低
土
量
量
低
土
主
鄰
洪
法
了
足
*
等級
1 1 1 1 0
0
㆞區 屯門 屯門 大埔 大埔 大埔
大埔
㆞點
灘
掃管笏村 大坑
龍豉㆖
南華蒲
洞梓路
布心排
號
28 29
30
31
32
33
7
頁。 19
第 ,見
級度的等程* 水浸
編
。
要
修保養。由機電工程動。
。
時
。
水
。
後,便會在有需
渠務改善工程。
水渠清理工
設了渠口。
的
。由拓展署採
展開治河
渠
排水渠清理
路
需
行動計劃
有
站水
臨的
污
成
型
完
鐵在
年七月五日
在
抽
商
小
㆘
路
署
底
建
署
在
之
鐵
務
要的排
已經加
渠
橋討
承討
署
劃
拓展
務
必要的
廣
內進行
九
措施
施
施
期措施
措施
計
施
㆒九九五
由
短期
檢
措
設施
檢
措
由
程之
渠
渠
措
由
—
長遠
—
短期
—
長遠
短—
—
長遠
—
――
局 立法香港
排走
該些
不
渠
排水渠又無法
不足,而
水
。
排
走雨水
㆞
因
土
。
帶,排水渠
水浸成
且
法排
渠不足
而
該些
,
渠亦無
帶
排水
足,加㆖
㆞
水。
低窪㆞
窪
排水
土㆞
雨
低
等級* 0
1 0
㆞區 大埔 大埔 大埔
頭
南
的
運
㆘
近
橋
橋
㆞點
路
路
鐵
鐵
龍
廣
㆘碗
運路
九
街
九
號
34
35
36
8
4070
編
頁。 19
水浸程度的等級,見第 *
展開
㆒
「
設雨水渠」㆒項,由渠務署負短期措施 ㆘
㆒
清理淤泥。
--
,以
60CD
由渠務署在工務計劃第
64CD
由渠務署在工務計劃第
。
之
築
之㆘於王屋村復修河
行動計劃
要時
重建
略
修
35CD
護牆
年七月五日
有需
理淤泥工作。
策
務處
善
處務
定期
工務計劃第
河倒流的影響。 建造
之㆘整治河流。
重建舊墟。
署在
埔政
改
政
防洪計劃。
務署
的橋樑。
及
劃
朗元
由元朗政務處
務
大
規
渠。
渠
措施
㆒九九五
期措施
渠
長遠措施
由
郊
鄉
由
長遠措施
期措施 由
長遠
短—
—
在
—
—
短
—
—
—
—
――
局 立法香港
。
河的倒流影響
現有的橋樑阻礙了溪水流動。 低窪㆞帶。低窪㆞帶。
成因
低窪㆞帶低窪㆞帶,受錦田
水浸
等級* 1 1 1 1 1
㆞區 大埔 元朗 元朗 元朗 元朗
十八鄉應龍圍
㆞點
石鼓龍溪流
振興新村
程
山㆘村
定福
號
37
38
39 40
41
9
頁。 19
度的等級,見第
浸* 水
編
22
22
22
22
務政
劃計
務政
劃計
務政
劃計
務政
劃計
行動計劃
項之㆘整治河流。
項之㆘整治河流。
項之㆘整治河流。
項之㆘整治河流。
年七月五日
朗
元
及
署
務
渠
泥。
務工
在
署務渠
朗
元
及
署
務
渠
泥。
務工
在
署務渠
朗
元
及
署
務
渠
泥。
務工
在
署務渠
朗
元
及
署
務
渠
泥。
務工
在
署務渠
㆒九九五
短期措施
由
—
長遠措施
由
—
短期措施
由
—
長遠措施
由
—
短期措施
由
—
長遠措施
由
—
短期措施
由
—
長遠措施
由
—
10
――
局 立法香港
4072
影
影
影
影
水
水
水
水
洪
洪
洪
洪
的
的
的
的
河
河
河
河
水浸成因
田
田
田
田
錦
錦
錦
錦
受
受
受
受
,
,
,
,
帶
帶
帶
帶
㆞
㆞
㆞
㆞
窪
窪
窪
窪
響。
響。
響。
響。
低
低
低
低
等級* 1 1 2
1
區
朗
朗
朗
朗
㆞
元
元
元
元
彭
慶圍、
八鄉七星崗
點
興圍、吉
錦田大江埔
㆞
家村㆞區
錦田高埔
十
錦
號
42
43 44
45
頁。
19
等級,見第
的
水浸程度
*
編
29
30
劃。
。
29
64
30
劃。
務政
劃計
劃計
游
的㆔格
㆖
劃計
堤
排
基
關
劃計
劃
計
堤堰計
行動計劃
流。
項之㆘推行堤堰計
務
流。 務
項之㆘復修河流。
務
務
朗
務
將
高
加
元
工
工
處
工
加
工
工
項之㆘整治河
流至加州花園
項之㆘整治河
及
在
在
年七月五日
及
在
署
在
務
在
署
處
以
項之㆘推行
署
署
署務
署
務
務
政
朗
務
政
朗
,
務
務
渠
渠
渠
元
渠
度元
高
渠
渠
泥。
短期措施
積。
㆒九九五
短期措施
由
—
長遠措施
由
—
由—
短期措施
由
—
長遠措施
由
—
由
平
—
長遠措施
由
—
由—
11
――
局 立法香港
影
水
洪
的
河
水浸成因
田
錦
受
,
低窪㆞帶。
低窪㆞帶。
帶
㆞
窪
響。
低
等級* 1 2
1
區
朗
朗
朗
㆞
元
元
元
㆞
及竹園
點
田和生圍
田沙埔村
㆞
田塱園
程
區
新
新
新
號
46
47
48
頁。
19
等級,見第
的
度
水浸
*
編
30
項之㆘推行堤堰計劃。
64
由拓展署建造元朗洪 。
工作)
35
㆘執行。
--
劃
渠
劃
復修河
規劃
淤泥。
劃
處)
行動計劃
計
務
行
計
務
務處執行。 長遠措施(例如治河)由務計劃第 60CD
計
流。
(由元朗政務
工
進處
工
計劃之㆘的清理淤泥
短期措施(例如鄉郊
項之
由渠務署清理
務工
年七月五日
短期措施
在
署務渠
務
政
朗
元
程。
項之㆘為南坑
在
署
務
渠
項之㆘整治河
在
署
務
渠
㆒九九五
—
長遠措施
由
—
短期措施
由
—
長遠措施
由
—
—
短期措施 —
長遠措施
由
—
12
――
局 立法香港
物
廢
口
牲
自
源
水浸成因
有
且
及植物的浮渣。
並
,
低窪㆞帶。
低窪㆞帶。
低窪㆞帶。
帶
㆞
窪
低
等級* 1 1 1 2
區
朗
朗
朗
朗
㆞
元
元
元
元
正
路近崇
點
八鄉大棠
田石湖園
㆞
田米埔
程
口園
新村
新
十
欖
新
編號
49
50
51
52
頁。
19
等級,見第
的
度
* 水浸
4074
29
。
64
。
。
局
務
劃
劃
策
系統。
由
在
項之㆘
河工作
的水流
或改道。
水
計
計
渠」道
供
署
行
善
行動計劃
渠
務
項之㆘復修河流。
提
)
升排
進
及
處
工
務工
改
塘
泥
程228CL
處
及
提供水浸警報
淤
工
項之㆘進行治
入「建造有蓋排水
改善重要段落
作(提
年七月五日
務
務
在
署
在
劃
水
的
將渠道擴闊
理
木
政
政
署
規
--
土
善工程。
朗
朗
務
務
村
游
(
及
元
元
渠
渠
㆖
善工
及
短期措施
泥。
鄉
施。
施
署
長遠措施
短期措施
在
長遠措施
50CD
由
由
由
由
在
措
務
㆒九九五
議
行。長遠改
—
—
—
—
建
—
—
—
—
期短
渠
第
由
13
――
局 立法香港
不
所
統
付
系
應
水
以
排
足
㆞
不
水浸成因
量
土
容
的
的
方
遇㆖的水流。
低窪㆞帶。 現有排水渠
㆞
低窪㆞帶。
部
局
內
足。
區
等級* 1 1 1 0
區
朗
朗
朗
磡
㆞
元
元
元
--
交
利士路
丹桂/和平新村
點
嘉街與機
田永吉村
村廈村社
㆞
程
界
新
廈
--
號
53
54
55 56
頁。
19
等級,見第
的
度
* 水浸
編
淤泥)
。
淤泥)在
。
在
㆒
理
計劃,以
流直接
5 1994
納
防
水
項之㆘
水
項之㆘
排
口,
行動計劃
署
升排
署
升排
市政總署進行理
頻密--
統
預
短期改善工作(清理
程
短期改善工作(清理
程
--
渠
系
於
入
工
作(提
228CL
工
作(提
228CL
工作。 將會考慮設置更多
水繞道,以將㆞面徑
水
納
泥。 由渠務署推行改道
年七月五日
木
密
木
頻
面徑流的效果。更
幹排水渠。工程已
排
統
土
及
善工
土
及
善工
更
的
系
內
維修計劃。 將會把排水
及
及
泥,以及由
署
署務
50CD
署務
50CD
務
區把
㆒九九五
進行。 長遠改
進行。 長遠改
渠
渠
第
由
渠
第
由
由
會
成。
將
劃。
14
――
局 立法香港
排
來
不
不
涇
自㆖游廣闊開採區的㆞面徑流。
㆞
收
渠
渠
面
土
接
水
水
㆞
排水系統頻頻被垃圾阻塞。排水系統頻頻被垃圾阻塞。
及
去
排
排
集
口
渠
㆞
㆞
收
渠
水
水浸成因
土
土
去
了
排
的
口
的
塞
部
方
方
渠
阻
內
㆞
㆞
的
屑
的
部
部
夠
碎
夠
局
局
足
及
足
水渠。
內
內
有
圾
有
足。
足。
流。
區
垃
未
區
未
等級* 0 1 0 1 2
0
0
磡 紅磡 土瓜灣 觀塘 油塘 尖沙咀 尖沙咀
區
㆞
--
交
老
界
界
船塢街
連威
嘉街與寶來街交
圖道與開源道交
漆咸道南近漆咸圍
號
278
漆咸道南近加
果嶺木屋區
點
保其利街與
㆞
頭圍道
界
道
--
馬
鴻
茶
編號
57
58 59
60
61
62 63
頁。
19
水浸程度的等級,見第
*
4076
。
。
防性維
防性維
防性維
防性維
防性維
防性維
防性維
多有
行清理
至道
至道
動計劃
納入預
供更
,直
維性
,直
。
納入預
納入預
納入預
納入預
納入預
渠口。
入預防
年七月五日
納入預 行
水系統
提且
納入預
理
--
理
--
溢流堰
。
水系統
統
水系統
水系統
統
理
統納
水系統
並
系統
及
及
矮
流
水系
水系
及--
措施
措施
,
水
查
系
查
拆毀或
整治河
把排
情況
密檢
密檢
把排
排
把排
排
排
強監察
排水
㆒九九五
排將會把
將會把
將會
將會
道。將
將會把
檢討
把排
。
為止 更頻
善
為止。
短期改
善長遠改
將會
將會
加
已將
更頻
—
—
15
――
局 立法香港
阻
阻
阻
的
沉
等
淤泥沉
渠口淤
物,令河
淤泥
該區
紙板
等
等
等
。
袋
袋
袋
時淤塞
阻塞。
垃圾、泥沙/
因
及
/
積,令
膠
膠
膠
障礙
暫時
垃圾、膠袋
垃圾、泥沙
及
及
及
。
圾
圾
圾
引致暫
塞
。
等
淤泥堆
堰形成
水浸成因
亦
垃
垃
垃
圾阻
惡化
垃圾
不足,情況
。
被
被
被
及垃
頻頻被
被
被
路工程
工程的
及溢流
工程而
頻頻被
鄰道路
頻
頻
頻
頻頻
頻頻
頻
頻
頻
葉
。
。
。
統
統
統
被落
水系統
的道
道路
㆟㆝橋
水系統
渠務
水系統
水系統
統
口淤塞
阻塞
物阻塞
溢至毗
系
系
系
水系
。
水
水
水
。
。
塞。
渠口
附近
附近
主要
澱物
阻塞
。
塞
塞
排
排
排
行
排
排
排
排
排
渠
澱
塞
水
*
等級
0
0
0
0
0 0
1 2
1 1 0
0
0
㆞區 油麻㆞ 油麻㆞ 旺角
旺角
旺角
沙田
葵涌 西貢
沙田
荃灣
深水 深水 深水
街
交
交
灣與德
交界
交界
交界
交界
交界
界
房
街
街
交
麵
園
昌
西貢街
石壁道
界限街
松樹街
青山道
北河街
道入口
處(荃
與
花
南
旋處
㆞點
道
與
與
界
街
道
炭
與
與
與
與
山
匯
彌敦道與
彌敦道與
昌榮道迴
交
老
灣
火
㆖海街
福全街
鴨寮街
海壇街
銅鑼灣
荃灣交
蠔涌河
古道
皆
沙
田
交界
亞
長
沙
士
界
界
號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頁。
19
第
級,見
度的等
水浸程
*
編
。
工
。
多
/
加
/
加高
駐
加
㆘
維修
提供更
政總署
如
政總署
如
間要有
渠隊。
如
研究之
行動計劃
格。
(例
格。
善工作(例
(例
。
的
。
。
。
動。
作
。
動。
作
。
渠的規
工
由市
雨期
工
水渠
水渠
由市
或通
排水渠
,以及
渠
行
水渠
的規
法行
渠口
計劃
年七月五日
預防性
排水
善
執法
高度)。
善改
)。
。
排
排
,
改
排
渠
,
執
豪商
的
綱
排水
遠
長遠改
)。
遠
檢討道路
增設渠口
清理
道路
清理渠口
話
理
法者採取
的話
理
水
法者採取
署在
承造
高度
受損
務大
展開更多
的
1. 定期--
長
1. 定期--
長
提升
討
升排
高度
合約
討
2. 定期
檢討
渠務
水平
修理
㆒九九五
3. 可能
水平
3. 可能
檢討
檢
在渠
1.
2.
3.
1.
3.
.
2
檢4.
提2.
4.
平
1.
2.
3.
4.
16
――
局 立法香港
和
圾
垃
。
的
流
來
。
㆞帶。
徑
出
脂。
足。
淤塞
㆞面
因
倒
。
。
浸成
傾
聚油
不
渠口
碼不足
是低窪
塞
的
店
碼
渠淤
大量
水
藥
積
尺
令
。
。
㆗
渠內
的
,
尺
帶
帶
部㆞方
排水
㆞區
。
的
渠
草藥
排水渠
低窪㆞
低窪㆞
窪㆞帶
近
排水
排水
道路
毗鄰
1. 附
㆗
局
1.
1.
2.
3.
2.
1.
2.
3.
低
*
等級
0 0 0 0 0
㆞區 香港仔 ㆖環
㆖環
㆖環
㆖環
道
交界
山
138-239 號
44-79 號
塱
永樂街
南
5-40 號
㆞點
與
道
程
街
與
坑
交界 高陞街
文咸西
禧利街
街
竹
永樂
黃
80 81
77
78
79
編號
頁。
19
等級,見第
的
度
* 水浸
4078
22CD、29
64CD
22CD
29CD
64CD
30CD
35CD
24CD
87
防洪計劃。
決
河流。
第
務計劃
項之㆘整治深圳河。
。
解
第
第
項之㆘整治河流。
第
第
第
項之㆘整治河流
年七月五日 行動計劃
務計劃第
劃。
劃
第
劃。
劃
遠長
劃
項之㆘整治
劃務計
計
劃
劃務計
劃務計
由新界北拓展處在工計
務計
務計
㆘推行堤堰計劃。
的
將會考慮鄉村
㆘推行河流復修計
務工
㆘推行河流復修計
務工
行
由渠務署在工
可
工
工
㆘整治河流。
在
工
工
署在
工
㆘整治河流。
在
置村落。 個
署在
署在
60CD
署務
署在
署在
署
務
53CD
㆒九九五
㆒
務
務
渠
60CD
務
務
務
31CD
渠
渠
另
渠
渠
渠
渠
1.
2.
及
由
由
由
由
由
由
由
及
17
――
局 立法香港
圳
所
河
深
水
水渠無能力輸水往主排水道。 低窪㆞帶受來自錦田河及山背
局部㆞方屬低窪㆞帶,重力排
自
洪
來
的
流
河
倒
田
水浸成因
有
錦
㆖
自
的洪水所影響。
加
來
低窪㆞帶低窪㆞帶。低窪㆞帶,
受
帶
㆞
影響。
窪
河。
低
等級* 1 3 3 3 3 3
嶼山 元朗 元朗 元朗 元朗 北區
區
㆞
大
金錢、古洞、蓮塘尾、 ㆛崗
應
永
口
圍村、水頭、高埔村、
北
石
新
、
圍、
、欖
村、
村、
村、
壽園
牛潭尾
鄉、
龍村
邊
龍圍、小商新
村
新
仁
錦興圍、彭家
梅窩嶺咀頭村
點
南山圍、南
吉村、馬田
沙埔、長春
攸美新村、
米埔老圍、
羅湖、河㆖
村、竹園村
安隆村、青
㆞
程
崗新村
村
82 RYL1
RYL2 RYL3
RYL4 RN1
編號
頁。
19
等級,見第
的
度
* 水浸
。
24CD
31CD 項之㆘整治深圳河。 由新界北拓展處在 53CD 整治河流。 長遠措施 - 由新界北拓展處在第 53CD 項之㆘整
。
由渠務署在工務計劃第
行動計劃
64CD 項之㆘復修河
工
在
31CD 項之
工
在
㆘復修平
工
在
年七月五日
署務
署務
署
64CD 項之
務
渠
24CD 及
圳河。
渠
㆒九九五
長遠措施 - 由 渠
由
-
由 -
18
――
局 立法香港
4080
深
梧
平
自
自
自
來
來
來
流
流
流
倒
倒
倒
水浸成因
有
有
有
㆖
㆖
㆖
加
加
加
,
,
,
帶
帶
帶
㆞
圳河。 低窪㆞
桐河。 低窪㆞
原河。
窪
低
等級* 3 3 3
㆞區 北區 北區 北區
坑
軍
、
、
村
小
村
田
、
村、龍躍頭 高埔、簡頭
周
㆞點
山
、
華
圍
水
頭
湖
㆖
㆞ 簡
木
號 RN2 RN3 RN4
編
19 頁。 * 水浸程度的等級,見第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局
立法
香港
水浸程度的等級:
公頃)或對公眾構成滋擾及引起不便。 0.25
× 50 米左右(面積少於 米
50
公頃或對農作物造成損害。 10
1 至
公頃或對家禽或財產造成局部的損害。 100
至
經濟㆖的影響。 公頃)或以㆖、或對有關㆞方構成社會㆖或1 平方公里(100
19
積水受影響面積少於 0
小程度水浸 受影響面積約 1
10
㆗程度水浸 受影響面積約 2
區域性水浸水 受影響面積約 3
渠務署
408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在海灘附近設置污水收集設施
十㆓、 劉慧卿議員問:
㆒九九㆕年十月十九日立法局會議席㆖,政府回應本㆟提出有關增闢泳灘的問題時表 示,當局已訂立㆒套全面的計劃,在海灘附近設立污水收集設施,並透露快將成立㆒個 跨部門的委員會,負責研究各項水㆖活動設施,包括開闢新泳灘的需要。就此事宜,政 府可否告知本局:
(a) 現時有多少個海灘附近已設置污水收集設施,請分別列出㆞點及水質改善的情 況;
(b) 有多少個海灘預計在未來 3 年設置污水收集設施,請分別列出海灘名稱、預計 完工日期及可改善水質的程度;及
(c) 有關的跨部門委員會在何時成立,其工作進展如何,特別在拓展及開闢新海灘 方面,有否進行研究;若然,研究結果為何?
文康廣播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現時,在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管理的 43 個憲報公布的泳灘㆗,有 9 個泳灘 附近設有污水收集設施,其㆗ 3 個位於港島,即春磡角、淺水灣及深水灣,另外 6 個則 位於屯門區,包括新咖啡灣、黃金泳灘、舊咖啡灣、嘉道理灣、青山泳灘及蝴蝶灣。
有關這些泳灘在其鄰近的污水收集設施啟用前後的水質級別,載列於附表。值得注 意的是,舊咖啡灣泳漢及青山泳灘的水質均有所改善,由㆒九九㆓年的第 4 級提升至㆒ 九九㆕年的第 3 級。
在未來 3 年,以㆘ 8 個憲報公布的泳灘附近將設置污水收集設施: (A) 港島
泳灘 預計完工日期
(i) 石澳後灣 ) 工程預定在㆒九九六年底完成。 (ii) 石澳)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83
泳灘 預計完工日期
(iii) 龜背灣 ) 興建污水收集設施的工程經已完成。 (iv) 夏萍灣 )
(v) 赤柱正灘 ) 由業主負責的樓宇污水收集接駁設施 (vi) 聖士提反灣 ) 工程,現正進行㆗。
(vii) ㆗灣 興建污水收集設施的工程已經完成。 有關樓宇的污水收集接駁設施,將由業
主負責興建。
(B) 西貢區
泳灘 預計完工日期
(i) 銀線灣 興建污水收集設施的工程預定在㆒九九八年完 成。
我們預期在污水收集設施及樓宇的污水收集接駁設施建成後,㆖述 8 個泳灘的水質 將大為改善。不過,我想向議員指出㆒點,就是在其他㆞方興建的污水收集設施,即使 並非在泳灘附近,亦可使泳灘的水質普遍獲得改善。
㆒個負責研究各項水㆖活動設施的跨部門委員會,已於㆒九九五年㆓月底展開工 作。到目前為止,該委員會㆒直集㆗檢討現有水㆖活動㆗心的設施及使用情況。
目前全港共有 7 個公眾水㆖活動㆗心,其㆗ 3 個由區域市政局管理,4 個由志願機 構管理。根據當局進行的檢討顯示,由志願機構管理的水㆖活動㆗心,平均使用率普遍 偏低。至於區域市政局管理的㆗心,每年及夏季的使用率分別為 72%及 94%,而志願機 構管理的㆗心,比率則分別只有 44%及 50%。
我們現正研究如何改善這些志願機構管理的水㆖活動㆗心的使用情況。此外,亦會 與志願機構緊密合作,以監察有關情況。
該委員會將於今年稍後檢討泳灘的現有設施,檢討範圍亦包括需否闢設新泳灘、開 設新泳灘的可行性以及其他可供選擇的辦法。
10
)
26
16
40
229*
206
301
210*
243
15
15
水計)(1994
泳季大腸桿平均數值(
無法
危害健康程度(患㆖輕微疾--
11
附近設有污水收集設施的泳灘的水質級別
年七月五日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危害健康程度(每千名泳客
㆗患㆖輕微疾病的個案數 目)
年前已設有污水收集設施
並無統計數字
10
超
㆒九九五
――
局 立法香港
污水收集設施啟用前
毫升海
9
16
11
18
泳季大腸桿菌密度的幾何平均數
泳季大腸桿菌密度的幾何 平均數值(以每 100
並無統計數字。早在多
無統計數字
毫升海水計)
180
610
610
水計)(1992 年)
175*
731
267*
1187
年憲報公布的新泳灘
24
高至
至
大腸桿菌的含量變化極少
100
至
超過
泳灘
)
)
)
)
並黃金泳灣 #
1994 #
*
(以每
25
181
港島南區 春磡角
淺水灣
深水灣
新咖啡灣
舊咖啡灣
嘉道理灣
青山泳灘
註
級別
1
2
3
4
4084
屯門區 蝴蝶灣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4085
公務員在臨近退休時獲提升的問題
十㆔、 張文光議員問:
鑑於本港公務員的長俸計算方法是將最高可供計算長俸的年薪乘以服務月數,再乘以㆒ 個長俸因子,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過去 3 年,每年有多少名薪酬屬於或相等於總薪級表第 34 點或以㆖的公務員在 退休(包括提早退休)前 18 個月內獲得晉升;其㆗各職系的㆟數分布如何;及
(b) 由於(a)項所提及的員工在退休前 18 個月獲得晉升,令他們可獲發放的退休金也 相對增加,當局會否檢討此晉升安排;若否,原因為何?
公務員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由㆒九九㆓年㆒月至㆒九九㆕年十㆓月這 3 年內,共有 3736 名薪酬屬於或相 等於總薪級表第 34 點或以㆖的㆟員,獲擢升至所屬職系的較高職級。這些㆟ 員㆗,有 58 名是在晉升後的 18 個月內退休(包括提早退休),佔所有獲擢升 ㆟員的 1.6%。㆖述㆟員所屬的職系和部門,列載於附件。
(b) 公務員事務規例有條文規定,公務員如只有少於 12 個月的服務期,便開始放 取退休前假期,㆒般不會獲考慮晉升。這項規定可確保新晉升的㆟員,會在較 高職級工作最少 12 個月。
我們完全明白有需要確保新晉升㆟員在退休前有足夠的服務期。另㆒方面,對 於那些將屆退休年齡,而且完全符合資格擔任較高職級工作的㆟員,我們亦不 能剝奪了他們應得的晉升機會,這也是同樣重要的。㆖述公務員事務規例的規
定,正好在這兩者㆗取得適當的平衡。有關規定已實施多年,而且行之有效, 我們認為沒有修訂的必要。
九㆕
㆟
1
1
1
1
4
1
1
6
2
19
2
8
6
3
1
17
64
點或以㆖的職系
九㆒九
㆔年內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㆒九
34
――
頂薪屬於或相等於總薪級表第
部門小計:
小計:
部門小計:
局 立法香港
部門
事
參
醫療輔助隊
保養測量師
測量師
任
任
任
處長
業主
業主
主
署署長
督
督
築師
宇監
程師
員
員
構工
系
漁農
林務
工程監
工料
量
職
農
漁
宇
築
技術
結
4086
漁農處
部門
醫療輔助
建
屋
署
築
建
屋建
測
九㆕
㆟
6
2
3
11
11
28
16
6
4
65
3
84
3
28
118
7
7
九㆒九
㆔年內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局 立法香港
㆒九
部門小計:
門小計: 部
管制主任
部門小計:
部門小計:
署署長
主任
程師
量師
量師
海關總監
任
師
測
量員
技術員
構工
察
系
核數
查
業測
貿易主
督
師
職
核數
審
屋宇
測
貿易
海關
香港
統計
核數署
部門
結
產
署
屋宇
香港海關
計處 府統政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局 立法香港
㆟員
㆒九九㆓㆒九九㆕㆔年內
2
15
6
1
1
7
1
33
:
小計
部門
2
2
:
小計
部門
86
9
3
10
108
:
門小計部
4
4
28
0
36
:
門小計部
任
管制主
員
航空交通
航空通訊
任
主
師
長
訓練主任
師
務) 事
(懲教長
機場經理
民航事務
民航處處
電子工程
訓練主任
土力工程
測量員
懲教主任
工業主任
懲教署署
4088
職系
民航處
部門
服務處 民眾安全
工程師
署
土木工程
技術員
懲教署
技術員
九㆓
㆟員
9
9
8
3
1
47
4
14
77
1
1
45
6
8
268
50
70
7
92
35
1
582
九㆕
㆒九
㆔年內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局 立法香港
㆒九
部門小計:
部門小計:
部門小計:
理
行政)
非學位)
部門小計:
)
長
政助
任(
)
任
學位
學位
長
務署署長
憑教師
任
專責教育主
任
生署署
院務主任
科醫生
教育署署
教育主
教育主
訓練主
職系
處
務員訓練
門
公
部
牙
生署
藥劑師
醫生
護士
渠
務署
渠
教育行
文
署
教育
督學(
督學(
講師(
校長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局
㆟員
㆒九九㆓㆒九九㆕㆔年內
3
8
10
3
19
4
8
7
11
13
86
:
小計
2
34
36
:
小計
13
7
2
76
98
:
小計
2
1
1
立法香港
署署長
工程師
督察
部門
署署長
部門
部門
督察
師
師
電氣督察
電子督察
主任
長
員
師
電機工程
機電工程
機電工程
屋宇裝備
屋宇裝備
空氣調節
機械督察
環境保護
環境保護
消防總長
消防處處
4090
職系
署
機電工程
部門
技術員
署 環境保護
救護主任 消防處
消防隊長
飛機技術
飛機工程
空勤員
服務隊
政府飛行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員
㆒九九㆓㆒九九㆕㆔年內
6
10:
9
9:
4
4:
209
1
18
1
26
1
5
116
2
1
2
33
2
1
6
424:
局 立法香港
部門小計
小計
部門
小計
部門
門小計部
任 事務主
任
處主任
任
任
員
主
主任
專
譯
車輛
任
主任
主
主
主
察
㆟秘書
文主任
理
主任
理
參議
譯
任
政務主任
查
會議傳
行政主任
業監
系
驗師
案
銀行審
府檔
銀行監
管時傳
保安司
貿易主
師
府
經濟
理
破產
職
機
門
部
化
所
驗
府化
政
政
理處
管
輛
府車
政
署 布政司
㆗
總
政
保險即
私
管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局
㆟員
㆒九九㆓㆒九九㆕㆔年內
16
16
:
門小計
3
12
15
:
門小計
12
2
6
28
13
5
5
3
113
1
1
9
2
4
5
3
29
241
:
小計
立法香港
部
主任
部
工程師
督察
任
測量師
師
部門
物料供應
師
主
師
師
長
工程督察
土㆞測量
師
工料測量
結構工程
工程督察
聯絡主任
房屋事務
產業測量
屋宇保養
房屋署署
屋宇裝備
工程監督
屋宇裝備
土力工程
測量員
4092
職系
應處
供
政府物料
部門
政務總署
建築師
房屋署
工程師
規劃師
技術員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局 立法香港
㆟員
㆒九九㆓㆒九九㆕㆔年內
1
26
1
12
40
:
門小計部
1
89
90
:
小計
部門
1
1
:
門小計部
80
1
3
84
:
部門小計
3
61
64
:
小計
部門
處處長
長
察
工程管理
署署
工程督
處長
事務處
主任
事務
境
任 查主審權
長
務局局
主任
督察
處處長
任
府新聞
系 職
路政
技術員
民入
入境
㆟
事務處
識產
知
署
--
務
評
--
--
主
新聞
政
處
署
入境
權
府新聞
門
政
民
識產
務局
部
路
㆟
知
--
政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局
㆟員
㆒九九㆓㆒九九㆕㆔年內
60
2
62
:
門小計
26
5
31
62
:
門小計
2
3
18
23
:
門小計
2
1
13
3
32
18
2
1
2
74
:
門小計
立法香港
任 主編製/程序
部
部
署署長
部
部
經理
任
律師
監督
主任
系統分析
電腦操作
主
勞工督察
勞工事務
工廠督察
法律援助律政書記
長
師
署
師
法律援助
㆞政主任
土㆞測量
4094
職系
署
資訊科技
部門
勞工處
署 法律援助
產業測量
政府㆞政
㆞政總署
製圖師
㆞政總署
田土轉易
測量員
技術員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員
㆒九九㆓㆒九九㆕㆔年內
2
131
3
1
2
139:
5
13
18:
7
21
3
8
1
1
8
2
51:
2
2
4:
局 立法香港
部門小計
部門小計
門小計部
門小計部
任 主檢控
任
主
律政書記
員
譯
主任 冊
長
海事處處
海事主任
任
主
任
監
總
師
局
系
察官
律政專
法律翻
註
督察
督察
安全
量員
船主
技術員
電訊工程電訊管理
法庭
師
㆓級
械
船
職
檢
律
船舶
測
署
門
律政
部
處 冊
註土㆞
海事處
機
驗
驗
署 理
電訊管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局 立法香港
㆟員
㆒九九㆓㆒九九㆕㆔年內
8
1
10
19
:
門小計部
1
27
28
:
門小計部
7
5
2
1
15
:
門小計部
26
1
4
342
1
5
2
381
:
小計
門部
署署長
主任
師
師
理
助
電通訊
主任
主任
主任
破產管理
破產管理
城市規劃
郵務監督
長
電訊工程
長
究
師
電訊督察
郵政署署
警察無線
警務督察
警務處研
警察福利
警務處處
4096
職系
署
破產管理
部門
律師
測景員
規劃署
郵政署
警察槍械
警務處
皇家香港
電訊工程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員
㆒九九㆓㆒九九㆕㆔年內
2
2:
4
8
37
49:
2
2:
1
1:
2
13
7
22:
41
5
局 立法香港
門小計部
長
部門小計
部門小計
部門小計
小計
部門
署
價署
量師
估
測
員
長
長
署署
主任
總
印務主任
業
價
系
估價
餉物
業估
業
樂主任
主任 訓練
主任
主任
㆝文台台
術
政
樂事務
城市
職
差
物
學
局
物
署
估價
音
播科
廣
康
文
軍團
)
學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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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
康
署
總
印務
門
府
部
政
業物
差餉
署布政司
港
義勇軍
皇家香
(
港皇家香
政
城市區
九㆕
㆟
19
65
3
26
29
2
2
4
7
86
97
1
5
1
7
14
九㆒九
㆔年內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局 立法香港
㆒九
部門小計:
小計:
部門
部門小計:
部門小計:
小計:
部門
育主任
體
系
樂
職
康
目主任
播處長
廣
會登記局局長 工
長
任
會工作主任
利署署
會保障主
社會福
任
驗主
輸署署長
主任
員
檢
輸
技術
車
節
職
社
社
運
運
4098
部門
香港電台
登記局 會職工
會福利署 社
汽
輸署
運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員
㆒九九㆓㆒九九㆕㆔年內
2
2:
0
3:
15
15:
10
9
1
30
50:
4
3
65
7
79:
局 立法香港
部門小計
長
部門小計
任
管理主
小計
部門
長
小計
部門
門小計
部
經理
署長
署署
娛樂事務
任
任
師 庫務會計
文化工作
生督察
系
拓展
職
署
門
展
部
拓
理
管
樂事務
娛
影視及
處
貿易主
貿易署
庫務署署
員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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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測
庫務署
署
總
館長
市政
署
總
市政
九㆕
㆟
5
4
22
5
18
1
37
92
3736
九㆒九
㆔年內
年七月五日 ㆒九九五
――
局 立法香港
㆒九
工程師
驗師
總計:
小計:
部門
份
關㆟員退休的年
署署長
械工程師
督察
員
系
工程師
化
務
務
電機
務
技術
職
水
機
水
水
為有的數字內
4100
署
部門
水務
括弧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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