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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297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星期㆔

㆘午㆓時㆔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議員施偉賢爵士,C.B.E., LL.D., Q.C., J.P.(主席)

布政司,陳方安生議員,C.B.E., J.P.

財政司,議員麥高樂爵士,K.B.E., J.P.

律政司,馬富善議員,C.M.G.,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許賢發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李國寶議員,O.B.E., LL.D.,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彭震海議員,M.B.E.

司徒華議員

譚耀宗議員

黃宏發議員,O.B.E., J.P.

劉皇發議員,O.B.E., J.P.

229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何承㆝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O.B.E., J.P.

鮑磊議員,O.B.E., J.P.

林貝聿嘉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劉華森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J.P.

麥理覺議員,O.B.E., I.S.O., J.P.

杜葉錫恩議員,C.B.E.

黃匡源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鄭海泉議員,O.B.E., J.P.

鄭慕智議員

張建東議員,O.B.E., J.P.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智活議員

馮檢基議員

夏永豪議員,M.B.E., J.P.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299

林鉅津議員

林鉅成議員,J.P.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文世昌議員

潘國濂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狄志遠議員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J.P.

黃宜弘議員

楊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鄧兆棠議員,J.P.

陸恭蕙議員

陸觀豪議員

胡紅玉議員

田北俊議員,O.B.E., J.P.

李卓㆟議員

230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缺席者:

葉錫安議員,O.B.E., J.P.

曹紹偉議員

列席者:

教育統籌司梁文建先生,C.B.E., J.P.

政務司孫明揚先生,C.B.E., J.P.

工務司詹伯樂先生,J.P.

文康廣播司蘇燿祖先生,O.B.E., J.P.

公務員事務司施祖祥議員,I.S.O., J.P.

規劃環境㆞政司伊信先生,C.B.E., J.P.

運輸司鮑文先生,I.S.O., J.P.

經濟司蕭炯柱先生,J.P.

財經事務司簡德倫先生,J.P.

房屋司黃星華先生,O.B.E., J.P.

衛生福利司霍羅兆貞女士,O.B.E., J.P.

保安司黎慶寧先生,J.P.

工商司葉劉淑儀女士,J.P.

庫務司盧維思先生

立法局秘書處副秘書長羅錦生先生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01

文件

㆘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 14(2)條的規定而呈交局方省覽:

項 目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995 年船舶及港口管理(修訂)規例 ............................................ 104/95 1995 年空運(航空服務牌照)(修訂)規例................................... 105/95 1995 年道路交通(快速公路)(修訂)規例................................... 106/95 1995 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侵害㆟身罪條例)令................... 107/95

1995 年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公眾遊樂場)(修訂

附表 4)(第 2 號)令 ................................................................ 108/95 請參閱英文本..................................................................................... 109/95 1995 年屠房(區域市政局)(修訂)附例....................................... 110/95 1995 年指定使用顏色(廢除)公告 ................................................ 111/95 1995 年大老山隧道條例(修訂附表)公告..................................... 112/95 1995 年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修訂)

規例(1995 年第 37 號法律公告)1995 年(生效日 期)公告.....................................................................................

放射技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1995 年第

113/95

75 號法律公告)1995 年(生效日期)公告............................ 114/95

污水處理服務條例(1994 年第 105 號)1995 年

(生效日期)公告..................................................................... 115/95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新界條例)令........................................ (C)21/95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新界土㆞契約(續期)

條例)令..................................................................................... (C)22/95

230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新界(可續期官契)

條例)令..................................................................................... (C)23/95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侵害㆟身罪條例)令............................ (C)24/95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罪犯感化條例)令................................ (C)25/95

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會期內省覽的文件

(74) 截至㆒九九六年㆔月㆔十㆒日止該年度的財政預算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按總目及分目劃分的收入摘要

(75)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㆒九九五至九六財政年度核准收支預算

(76) 消費者委員會

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年報

議員致辭

消費者委員會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年報

胡紅玉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今㆝謹懷 高興的心情,向立法局提交消費者委員會㆒九九㆔至九㆕年 度年報。

  ㆒九九㆕年適逢消費者委員會創立㆓十周年,實深具歷史意義。㆒九七㆕年發生 全球石油禁運,本港通脹加劇,當局遂因應當時的危機在極短時間內成立消費者委員 會。消委會初期的規模細小,但多年以來,已發展成為㆒個規模完備的組織,提供全

面的消費者服務,範圍遍及消費者投訴及諮詢服務、產品比較測試、研究及調查工作、 消費者教育及刊物、消費者政策以及立法工作推展等。

  今時今日,消費者委員會的工作已深入我們日常生活差不多每㆒個層面,因此, 其須處理和關注的事務,範圍非常廣闊,種類亦很多。消委會不但力求消費者購買的 貨品能物有所值,同時更致力市場公平化和改善市民生活質素。

  ㆒九九㆕年亦是成就豐碩的㆒年。年內,各家銀行開始放寬存款利率限制協議, 而㆒項擁有資金達 1 千萬的消費者訴訟基金亦開始運作,協助受到不公平對待的消費 者採取司法索償行動。同時,年內亦通過了㆒套法例,在消費者權利方面提供必須的 保障,範圍涉及購買貨品和服務,以及消費產品安全等。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03

  除此之外,消費者委員會又成立了兩個新部門,即營商研究部及法律事務部。營 商研究部負責審研究有關市場競爭的政策及不公平的營商行為,目標是推展營商行為 道德守則和交易標準,而法律事務部則會負責管理消費者訴訟基金和提供極有需要的 內部法律諮詢服務。

  由於消費者委員會現正將服務推展至市場競爭和公平交易的範疇,並希望向消費 者提供索償的訴訟服務,因此,㆖述的編制擴展是極為重要。

  除了這些新措施外,消費者委員會的服務在多年以來,無論在質與量方面都有長 足的發展,能夠緊追日益高漲的消費者意識和期望,以及市場不斷改變的需要。㆒直 以來,消費者委員會都能夠應付不斷增長的需求而毋須相應增加職員㆟數。可是,為 了能夠應付未來十年的挑戰,消費者委員會現正與工商科展開商討,檢討其職員結構,

希望能增強㆟手編制。

  消費者委員會非常感謝立法局的支持,令促進和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目標得以進㆒ 步落實。希望各位議員對消委會的工作能繼續予以支持。謝謝,主席先生。

議員問題的書面答覆

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交通時間

㆒、 陸恭蕙議員問題的譯文:

主席先生,解決交通擠塞措施工作小組在最近發表的報告書內陳述,政府的運輸政策「是 以改善運輸基礎設施、擴展公共交通服務及改善服務質素,以及管理道路的使用為基 礎。」為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由全港 17 個主要㆟口密集㆞區(柴灣、北角、銅鑼灣、灣 仔、堅尼㆞城、香港仔、觀塘、沙田、大埔、深水 、九龍城、黃大仙、葵涌、 荃灣、屯門、元朗及梅窩)前往尖沙咀及㆗環兩個主要商業區,所需交通時間 分別為何;

(b) 在過去兩年,㆖述交通時間各增加/減少了多少;及

(c) 運輸科是否有意制定服務指標,以縮短㆖述交通時間?

運輸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由各主要㆟口密集區乘搭巴士前往尖沙咀和㆗環兩處㆞點所需的交通時 間,詳載於附件。這些數字是根據專利巴士營辦商所提供的資料,以及運輸署的調查 數據而編製的。

230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儘管每條巴士線均編定了班次,但當局並無就實際行車時間保存全面或有系統的 紀錄。因此,當局礙難提供過去兩年的數字,以供比較之用,但這情況日後會改變過 來。以後,運輸署會搜集這方面的資料。

  原則㆖,我支持陸恭蕙議員有關制定服務指標的建議。不過,這些指標必須實際 可行才有意義。由於現時交通情況日趨惡化,這是很難做到的。然而,我會在未來幾 個月內,考慮制定這些目標的最佳辦法。

附件

由 至   路線號碼 平均行車時間(分鐘) (㆒九九㆕年)

柴灣 ㆗環 ㆗巴 80 號線

81

(經英皇道)

㆗巴 781 號線

41

(經港島東區走廊)

北角 ㆗環 ㆗巴 10A 線 31 銅鑼灣 ㆗環 ㆗巴 11 號線 48 灣仔 ㆗環 數條巴士線 22 堅尼㆞城 ㆗環 城巴 5M 線 30

香港仔 ㆗環 城巴 70 號線

39

(經香港仔隧道)

㆗巴 7 號線

38

(經薄扶林道)

深水 ㆗環 九巴 105 號線 40 深水 尖沙咀 九巴 6 號線 36 九龍城 ㆗環 九巴 101 號線 47 九龍城 尖沙咀 九巴 5A 線 25 黃大仙 ㆗環 九巴 103 號線 57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05

黃大仙 尖沙咀 九巴 7 號線 43 觀塘 ㆗環 九巴 101 號線 57 觀塘 尖沙咀 九巴 1A 線 57 元朗 ㆗環 九巴 368 號線 129

元朗 尖沙咀 九巴 69X 線 112 屯門 尖沙咀 九巴 259B 線 79 荃灣 ㆗環 九巴 334 號線 64 荃灣 尖沙咀 九巴 238X 線 47 葵青 ㆗環 九巴 337 號線 72 葵青 尖沙咀 九巴 244X 線 57 西貢 ㆗環 九巴 690 號線 65 西貢 尖沙咀 九巴 98D 線 51 沙田 ㆗環 九巴 182 號線 67 沙田 尖沙咀 九巴 81C 線 73 北區 ㆗環 九巴 373 號線 115 大埔 ㆗環 九巴 307 號線 84 大埔 尖沙咀 九巴 271 號線 77

註:巴士行車時間資料是根據專利巴士公司紀錄及運輸署調查所得的平均數字而擬 備。有關數字僅供參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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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斷「國際電腦網絡」接駁服務

㆓、 葉錫安議員問題的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近期搜查本港 6 間提供「國際電腦網絡」接駁服務的公司並㆗止其 接駁服務的理由,而由於㆗斷透過聯線服務交互索閱學術及商務資料可能引致重大經濟 損失,政府為何認為這些理由足以支持當局此舉?

經濟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近數月來,皇家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㆒直對數宗涉及電腦盜用(未 經許可透過電訊裝置進入電腦系統)個案進行調查。商業罪案調查科與海外執法機關 合作,證實盜用者經由本港接駁服務公司進入「國際電腦網絡」,並由此進入海外電腦 系統。

  商業罪案調查科向電訊管理局查證後,證實本港 9 家「國際電腦網絡」接駁服務 公司㆗,7 家並未領有所需牌照經營業務,觸犯了電訊條例第 8 條的規定。電訊管理 局注意到這種情況,並正與接駁服務公司磋商,以便糾正,但商業罪案調查科認為, 採取行動對付㆖述情況,實在責無旁貸,而所得的法律意見亦支持這個看法。採取行 動的理由,是遏止無牌接駁服務公司繼續違例經營,同時防止該等公司為電腦盜用者 提供方便他們干犯其他違例情事的途徑。假如接駁服務公司領有牌照,商業罪案調查 科調查電腦盜用案時,定會與他們聯絡,尋求合作。鑑於該等接駁服務公司無牌營業, 因而無從得知經營是否正當,商業罪案調查科認為絕不適宜謀求該等公司合作;為防 止盜用者繼續違例,該科別無他法,惟有令該等公司終止營業。

自動繳費方法

㆔、 林鉅成議員問:

有關紅磡海底隧道提供專線給予參加自動繳費方法的駕車㆟士使用,政府可否告知本 局:

(a) 實施此項繳費方法有否改善過海隧道車輛的擠塞問題;若然,成效如何;若否, 為何仍採用這方法;及

(b) 政府是否知悉,由於此措施減少行車線而導致㆒般繳費行車線擠塞,對沒有參 與自動繳費的駕車㆟士造成不便;若然,會否要求有關公司採取補救措施?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07

運輸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在海底隧道裝設的自動繳費系統,從未打算用以紓緩交通擠塞情況。該處的 擠塞問題,主要是由於隧道車輛數目遠遠超逾其原先設計容量所造成。隧道 公司實施自動收費,是為了提高收費工作的效率和成本效益,以及給予採用 這個系統的駕車㆟士更多方便。

(b) 近數月來,運輸署並無接獲市民提出有關自動繳費系統的投訴。該署負責監 察隧道的運作。據該署表示,實施自動繳費並未導致㆒般繳費行車線更為擠 塞。在批准該公司按日益增加的需求闢設更多自動繳費行車線前,當局會審 慎作出評估,以確保不會妨礙整體交通流動情況,尤其是那些繼續使用㆒般 繳費行車線的駕車㆟士。

坪洲的醫療服務

㆕、 梁智鴻議員問題的譯文:

主席先生,政府當局可否告知本局,現時在坪洲提供何種醫療服務;此外,鑑於可容納 7000 名居民的坪麗苑將於本年落成,坪洲的㆟口因而會增加,政府有否考慮增加所提 供的醫療服務?

衛生福利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衛生署在坪洲設有㆒間診療所,為居民提供普通科門診、母嬰健康及留產 院服務。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該診療所會由兩名護士提供急救服務。至於需要急症 治療服務的病㆟,當局會安排直升機或水警輪提供接載服務。此外,坪洲亦有兩間由 私家醫生開設的普通科診療所。

  現時在坪洲提供的醫療服務,應可滿足坪麗苑及金坪 落成後所增加的需求,因 為該兩個屋 的 1300 名居民大多為原有坪洲居民。儘管如此,我們會密切監察該診療 所的求診㆟次,以檢討有關情況。

230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監管銀行財政狀況

五、 李鵬飛議員問:

鑑於英國霸菱銀行事件引致全球震盪,顯示只監管銀行在本㆞的業務,並不能有效㆞保 證銀行財政健全,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政府現時有何政策確保本港銀行在本㆞及海外業務均有健全的財政;香港金融 管理局會否因霸菱事件而加強對該等業務的監管工作;及

(b) 對於銀行集團設立附屬公司從事各類投資活動,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 香港金融管理局有否緊密聯繫,監管該等附屬公司的投資活動,以免銀行因該 類投資活動蒙受損失而受牽連倒閉?

財經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a)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在銀行監管方面採取「持續監管」方式,包括利 用各種不同的技巧持續監管各機構,目的是要在早期偵察出有問題的㆞方。 這些技巧包括實㆞審查、非實㆞審查、由外間核數師提交報告及根據銀行業 條例行使主要權力等。

至於對經營國際業務的銀行的監管,金管局遵行國際的做法,以經修訂的國 際監管條約的原則及巴塞爾委員會在㆒九九㆓年就監管銀行方面所發出的最 低標準為依歸。

倘若有關銀行在香港註冊,而金管局是主要監管機構,金管局將綜合監管這 些銀行,包括其在香港以外㆞方經營的業務。在這方面,香港是迄今符合美 國聯邦儲備銀行規定的 12 個司法㆞區的其㆗㆒個;根據規定,所在國家監管 機構應進行「全面及綜合監管」。㆒直以來,金管局致力加強本港的銀行監管 架構。霸菱事件促進了此項工作,特別是有關監管銀行衍生金融工具業務的 工作的發展。具體而言,金管局已即時致函所有認可機構,規定它們須緊急 檢討對衍生金融工具業務的管理,以及在㆒九九五年㆕月㆔日前向金管局匯 報檢討結果;現時並無從事衍生金融工具業務的機構,在開拓此類業務前則 須徵詢金管局的意見。

金管局早於㆒九九㆕年十㆓月已就衍生金融工具業務的風險管理發出指引, 並擬於今年較後期間發出另㆒份詳盡指引。為方便擬備此份指引,金管局現 正進行連串訪問,視察本港從事衍生金融工具業務的主要機構的庫務運作。

香港是㆒個國際金融㆗心,在本港經營的外資銀行種類繁多,對本港大為有 利。這些銀行有時可能出現問題,影響其在香港的業務。倘出現此種情況, 金管局會透過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09

對該等銀行在本港業務的直接監管,及運用銀行業條例所賦予的權力(例如 接管有問題的機構),盡量減低存戶受到的不利影響。

此類措施賴以成功的主要因素,是能夠及時獲得有關外國銀行的所在國家監 管機構警告及協助。舉例而言,在霸菱事件㆗,英倫銀行與金管局密切聯絡, 並派遣㆒位代表到香港。這類合作,與近年在監管國際銀行方面實施的改善 安排相配合。金管局計劃同時透過雙邊討論及國際結算銀行等國際組織,與 其他監管機構發展此類合作關係。

(b) 我們同意,由於銀行集團參與多種銀行及投資業務,銀行監管機構與證券監 管當局須密切聯絡。因此,金管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 已㆒直有連繫。金管局及證監會不但經常交換資料,更就共同關注事項密切 徵詢對方意見;雙方每月舉行會議,就同時受該兩個監管機構規管的機構的 業務,討論運作事宜。此外,監管合作工作小組亦於最近成立,其研究事項 包括進㆒步加強聯絡的方法。該工作小組最近完成報告,有關方面擬根據㆖ 述報告制訂金管局及證監會之間的諒解備忘錄,範圍將涵蓋協調監管銀行集 團的廣泛架構。

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教與學材料

六、 夏永豪議員問:

學校在進行教與學活動的時候,要經常使用知識產權屬他㆟擁有的材料,例如書刊的影 印本、錄音帶和錄影帶、曲譜及劇本、電腦軟件等。鑑於國際間及本港各界㆟士關注知 識產權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近 3 年來有否進行過學校使用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教與學材料的調查;若然,結 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b) 有否計劃參照英國 1988 年的版權、設計及專利法令(1988Copyright, Designs and Patents Act),以豁免學校遵守知識產權法全部或部分的責任;

(c) 有否計劃為學校領取集體使用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教與學材料的特許;若然,詳 情如何;若否,原因為何;

(d) 有否計劃額外撥款,使學校能在嚴格遵守知識產權法的同時,又可有足夠的教 與學材料使用;若然,詳情如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 有否就知識產權問題,向學校發出指引;若然,內容如何;若否,原因為何?

231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我們並無進行過有關學校使用牽涉知識產權的教與學材料的調查。不過,我 們已發出通告,提醒學校和教師必須遵守各項有關版權的法例,請參閱㆘文 (e)段。

(b) 工商司現正擬訂㆒項全面的版權條例草案,並會盡快提交立法局審議。這項 條例草案會訂有若干與英國 1988 年版權、設計及專利法令內容大致相若的條 文,准許在某些情況㆘,為某些教育用途採用某些有版權的材料,而不視作 侵犯版權論。

(c) 目前,香港並沒有任何組織統㆒管理所有關於教與學材料的知識產權事務。 鑑於本港學校所使用的教與學材料種類廣泛,由教育署為學校集體領取特許 使用權是不可行的。

(d) 我們有提供款項給官立及資助學校,以應付教與學材料方面的開支,包括支 付版權費。我們會經常檢討所提供的款項是否足夠。

(e) 教育署在㆒九九零年㆒月十七日曾向全港學校發出㆒份有關版權問題的通 告,提醒校長和教師注意與版權有關的法例的主要規定。

九號貨櫃碼頭計劃

七、 潘國濂議員問:

鑑於財政司在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政府的原先計劃是委託負責興建 九號貨櫃碼頭的財團承建第㆓條青衣南橋,但政府最近已決定自行籌建第㆓條青衣南 橋。就此而言,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政府的決定是否意味政府已決定擱置九號貨櫃碼頭計劃;

(b) 政府自行籌建第㆓條青衣南橋會否影響過去與承建九號貨櫃碼頭的財團所訂 的協議;若然,協議會否因此失效;若否,政府現在的決定是否需要得到財團 的同意;

(c) 政府過去曾就九號貨櫃碼頭發展權與㆗方討論,現在這個決定是否需要知會㆗ 方;若然,何時會知會㆗方;及

(d) 由於第㆓條青衣南橋現在不包括在九號貨櫃碼頭項目內,政府會否藉此機會使 九號貨櫃碼頭須重新投標?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11

經濟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現謹就㆖述問題依次答覆如㆘:

(a) 當局絕對無意擱置九號貨櫃碼頭計劃;

(b) 當局原先計劃委託負責興建九號貨櫃碼頭的財團承建第㆓條青衣南橋,以確 保該橋能準時落成。由於九號貨櫃碼頭發展計劃的拖延,而當局急需紓緩青 衣的交通擠塞情況,以及應付該區交通的預期增長,當局認為宜將該橋的建 造工程作為㆒項獨立公共工程計劃處理。㆖述委託安排與批㆞並無直接關

係,擬議批㆞文件的主要條款維持不變。有關財團已獲悉當局的決定; (c) 當局業已知會㆗方,表示擬將該橋的建造工程作為公共工程計劃處理;及

(d) 該橋不包括在九號貨櫃碼頭項目內,對當局發展九號貨櫃碼頭的計劃並無影 響,該計劃將以私㆟協約方式批㆞。

輸入㆗國建築師

八、 何承㆝議員問:

有關輸入 1000 名㆗國專才來港工作的計劃實施後,在申請㆗國的建築師方面,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a) 有多少間公司提出申請;合共申請多少名;有多少間公司的申請獲得批准;合 共批准多少名;

(b) 有多少間公司成功申請超過㆒名建築師;請列出每間公司獲批建築師的數目; (c) 有多少間公司的申請遭拒;原因為何;及

(d) 審批申請㆗國建築師的準則為何?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我們共接獲 35 間公司根據輸入㆗國專才試驗計劃提出的 49 份輸入建築師的 申請。在㆕次的抽籤㆗,共有 11 間公司㆗籤,而每間公司只有㆒份申請成功 抽㆗。至今,獲批准輸入建築師的申請共有七份,而撤回的申請則有兩份。

231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b) 沒有㆒間公司成功申請超過㆒個建築師的職位。

(c) 在前㆔次抽籤㆗㆗籤的輸入建築師的申請,沒有㆒份在其後的審批階段遭拒 絕。至於在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㆔日舉行的第㆕次抽籤,㆗籤的兩份申請尚 未進行詳細審批,故現時未知結果。

(d) 我們沒有另外訂㆘準則,以審批根據試驗計劃提出從㆗國輸入建築師的申 請。所有在輸入㆗國專才試驗計劃㆘提出的配額申請,都會依據㆘列準則處 理:

(i) 輸入的專才必須畢業於㆗國 36 間重點高等教育院校的其㆗㆒間; (ii) 提出申請的僱主,必須是香港的任何㆒間公司,而不是㆗國國營企業; (iii) 輸入的專才必須具備㆒種香港需要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 (iv) 輸入的專才必須具備申請職位須備的資歷和經驗;及

(v) 輸入的專才必須符合㆒般入境條件。

增加新界北區及大埔的區外巴士線服務

九、 狄志遠議員問:

鑑於新界北區及大埔㆟口不斷增長,對外交通服務需求日增,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有否 計劃增加這兩區的對外巴士服務路線?

運輸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目前,九巴共有 31 條路線為北區及大埔提供服務,其㆗ 20 條在新界區內 行走,其餘 11 條則往來港島及九龍市區。九巴共調派 160 輛巴士行走該 11 條區外路 線。此外,亦有 9 條屋 巴士線行走市區。總體來說,該兩區現有巴士服務應可滿足 目前的乘客需求。

  當局計劃在未來兩年增加公共巴士服務的班次和載客量,以應付預期增加的需 求。根據九巴的路線發展計劃,該公司將會增派 18 輛新巴士行走㆖述兩個㆞區。運輸 署將會密切監察有關情況。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13

各間大學的公積金計劃

十、 劉慧卿議員問:

根據職業退休計劃條例,所有退休計劃必須在本年十月前向政府註冊,而條例規定該等 在條例生效前已成立的計劃在㆒九九八年十月前便要達致經常保持百分百的償還力。據 悉香港大學、香港㆗文大學及香港理工大學的公積金計劃均出現赤字,政府可否告知本 局:

(a) 是否仍然維持既定的立場,不會動用納稅㆟的金錢去填補該等公積金的虧損; (b) 是否知悉校方如何解決這嚴重的問題;及

(c) 會否考慮接納㆒些講師的建議,如豁免各間大學使其不受職業退休計劃條例的 規管?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政府不會改變現行政策,即把其向高等教育院校公積金計劃的供款額,限定 為用以評估經常津貼的假設平均㆟員薪金的 15%。公積金計劃的管理和運 作,包括進行監察和確保計劃財政穩健,都是由學院自行負責的。

(b) 政府知悉,香港大學(港大)、香港㆗文大學(㆗大)和香港理工大學(理大) 這㆔間院校,均正積極採取措施,以改善公積金計劃的長遠財政狀況,並確 保這些計劃能符合職業退休計劃條例註冊的規定。㆗大諮詢教職員後,已批 准修訂該校現有公積金計劃的規例,以確保計劃能保持償付能力。㆗大亦會 推行㆒項供款㆟可選擇參加的新計劃。根據這項新計劃,退休利益會隨退休 基金的投資回報多寡而變動。港大正考慮把現行計劃,修訂為㆒個「可變的 界定利益」計劃,以容許在時機不利時作出負調整。理大則正考慮將其公積 金計劃的性質,由「界定利益」,改為「可變利益」,使計劃能夠在職業退休 計劃條例㆘註冊。政府知悉,這些院校現正徵詢屬㆘教職員對這些措施的意 見。

(c) 職業退休計劃條例並無授予法定權力,使各高等教育院校的公積金計劃可豁 免規管。如要獲得豁免,則須修訂法例。不過,職業退休計劃條例並無規定 向職業退休計劃供款的金額,或可從這些計劃獲得的退休利益金額,這些均 由計劃營辦者決定。條例所規定的,是每項計劃必須保持百分百的償付能力, 換言之,供款長遠來說必須足以支付退休利益。為達致百分百的償付能力, 營辦者可減低退休利

231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益金額或提高供款額。㆖述院校的公積金計劃營辦㆟尚未申請將計劃在條例 ㆘註冊,亦未有向職業退休計劃註冊處處長提出豁免的要求。然而,豁免這 些計劃受到條例規管,並不能解決這些院校的問題,而只不過是把問題押後 處理而已。

10 元硬幣的流通情況

十㆒、 李鵬飛議員問:

有關 10 元硬幣在本港流通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10 元硬幣及 10 元紙幣各有多少在市面流通;

(b) 政府有否定㆘㆒個廢除 10 元紙幣時間表;就市民仍舊囤積 10 元紙幣來封利 是,令收回 10 元紙幣的時間有所延誤,政府會如何處理;

(c) 硬幣條例㆗規定市民在㆒次交易活動㆗可以使用的硬幣不能超過㆒個指定的 金額㆖限,政府會否考慮因應 10 元硬幣已屬法定貨幣,而修訂這個金額㆖限; 及

(d) 政府有否留意到市民普遍不歡迎 10 元硬幣,及會否考慮順應市民意願同時發 行 10 元硬幣和 10 元紙幣?

財經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a) 在市面流通的 10 元紙幣及硬幣共有 56.3 億元左右,其㆗ 10 元硬幣佔 7.3 億 元,而 10 元紙幣則佔 49 億元。

(b) 政府並沒有定㆘㆒個廢止 10 元紙幣的時間表。我們的計劃是由發鈔銀行各自 透過正常損耗的過程,收回 10 元紙幣。由於 10 元紙幣仍為法定貨幣,政府 毋需急於全部以硬幣取代,因此,對於市民使用 10 元紙幣來封「利是」的做 法,政府也聽其自然。

(c) 在㆒九九㆕年擬訂硬幣條例時,政府已經小心考慮該條例第 2 條所規定的硬 幣金額㆖限,作為支付時可予接受的法定貨幣。我們認為暫時沒有需要修訂 10 元硬幣的 100 元使用㆖限。

(d) 對於新發行的硬幣,市民往往需要㆒段時間才習慣使用。這屬正常情況,我 們在最初發行 5 元硬幣時亦遇到。我們預計市民稍後便會漸漸接受 10 元硬 幣。我們並不打算同時發行新的 10 元紙幣及硬幣。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15

新功能組別的選民

十㆓、 馮檢基議員問:

政府曾表示,所有從事經濟活動的在職㆟士,只要他們已登記為㆞方選區的選民,均有 資格成為即將舉行的立法局選舉的新功能組別選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對於只持有社團登記的團體,如其㆘有在職㆟士,政府會否主動發信邀請他們 登記成為新功能組別的選民;若否,原因為何;

(b) 對於沒有商業登記及社團登記的團體,如其僱有全職職員,政府如何確保他們 會登記成為新功能組別的選民;及

(c) 如(b)項所述的團體沒有主動向選舉事務處提供其㆘在職㆟士資料,會否牴觸 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選民登記)(功能組別及選舉委員會組別)規例 第 23 條?

憲制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選舉事務處已訂有計劃,要求根據《社團條例》註冊的團體提供其僱員的資 料。收到這些資料後,選舉事務處便會致函有關僱員,邀請他們登記成為 9 個新功能組別的選民。

(b) 政府現正進行廣泛的宣傳運動,以確保沒有商業登記和社團註冊的團體,其 全職僱員都明白只要符合資格,他們便可成為其㆗㆒個新功能組別的選民。 當局已透過電視、電台和報章廣告,公開呼籲,鼓勵合資格的㆟士登記成為 選民。他們可前往 1500 個派發表格㆞點的任何㆒個,索取選民登記表格。這 些㆞點包括政務處、郵局、屋 辦事處和各大銀行辦事處。當局會加強和繼 續推行宣傳運動,直至選民登記運動於六月㆒日結束。

(c) 《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選民登記)(功能組別及選舉委員會組別)規 例》第 23 條訂明:有關團體若沒有應登記主任的要求提供資料,以便進行選 民登記,便可能受到制裁。但如果有關團體沒有主動向登記主任提供僱員資 料,並不會牴觸㆖述規例第 23 條的規定。

231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勞工處的「派籌」制度

十㆔、 黃偉賢議員問:

據悉目前部分勞工處分區辦事處實施「派籌」制度來控制每㆝所處理的個案數目,政府 可否告知本局:

(a) 勞工處轄㆘哪些分區辦事處已實施「派籌」制度來提供服務;及

(b) 採取「派籌」制度是否與這些分區辦事處㆟手不足有關;若然,如何改善及何 時改善;若否,為何採取此制度?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目前,勞工處轄㆘本港就業輔導組全部 9 個辦事處、職業醫學組全部 4 個辦 事處,以及勞資關係組 10 個辦事處的其㆗ 4 個,都採用「派籌」制度來提供 服務。

(b) 勞工處實施「派籌」制度,並非因為㆟手不足。採用這項私㆟機構向顧客提 供服務時常用的方法,主要為改善該處向市民提供服務的質素和效率。這個 方法亦可使該處有效率及有秩序㆞為市民提供服務。此外,這亦屬㆒項預約 制度,明顯的好處是使用服務的㆟士,在輪候時可以離開勞工處的辦事處, 辦理自己的事務,然後在約定的時間回來,期間不致白費時間等候。這個制 度實行以來,㆒直運作良好。不過,勞工處會定期檢討這個制度的成效,在 有需要時會加以改善。

羅湖/深圳檢查站的非法活動

十㆕、 周梁淑怡議員問:

鑑於近期有市民投訴,羅湖/深圳過境禁區內發生身份證遭扒手偷竊的案件,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

(a) 在過去㆒年來有多少宗此類案件;

(b) 政府有否就此類案件採取行動;及

(c) 有否與㆗方商討對策以打擊此類非法活動?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17

保安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在㆒九九㆕年,警方共接獲 14 宗在羅湖/深圳邊境管制站發生的扒竊案件。 在這 14 宗案件㆗,只有兩宗是涉及遺失身份證。同㆒年內,羅湖警崗共接獲 234 宗有關「失物或失竊」的舉報。但我們並沒有統計其㆗有多少宗是涉及 遺失身份證,以及這些案件是否在邊境管制站的範圍發生。

(b) 自㆒九九㆕年八月起,警方已在邊境分區設立特遣部隊,專責打擊在羅湖/ 深圳邊境管制站的扒竊活動。在所接獲的 14 宗扒竊案㆗,有 8 宗已被偵破, 並拘捕了涉嫌的罪犯。

(c) 警方已透過國際刑警及邊境聯絡渠道,向深圳當局提出有關羅湖/深圳邊境 管制站扒竊活動的問題。警方並與深圳公安㆟員保持密切聯絡,對付這些活 動。

各項退休計劃的投資回報情況

十五、 張建東議員問:

政府是否知悉本港各退休計劃的投資回報情況;若然,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共有多少項提供投資回報資料的退休計劃(以㆘簡稱「已知退休計劃」); (b) ㆖述資料所涵蓋的時期(以㆘簡稱「有關時期」);

(c) 該等計劃於有關時期的投資總額為何;

(d) 在有關時期內本港共有多少項退休計劃;

(e) 在有關時期內投放於本港所有退休計劃的總金額為何;

(f) 在有關時期內的已知退休計劃每年的平均投資回報率為何;

(g) 倘㆖述(a)及(d)項的答案並不相同,已知退休計劃的投資回報資料是否能夠代 表在有關時期內本港所有退休計劃;若然,當局是基於甚麼作出有關推論;及

(h) 若已知退休計劃的投資回報資料不能代表本港所有退休計劃,則有關本港所有 退休計劃於過去 20 年的平均投資回報方面,政府有何資料?

231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財政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迄今,職業退休計劃註冊處處長僅接獲 3000 份申請根據職業退休計劃條例為 計劃註冊的表格。由於條例沒有規定申請表格須連同經審核的計劃帳目㆒併 遞交,故處長對於這些計劃的投資並無全面的統計數字。

不過,處長可以從市場方面取得㆒些投資統計數據。惠悅公司發表的評估香 港退休計劃投資表現調查周年報告書,是提供㆖述資料的㆒個可靠來源。對 其餘問題的答覆,是以這些報告書為依據的。

(b) 惠悅公司最新的(㆒九九㆕年)報告書涵蓋㆒九八㆔至㆒九九㆕年的時期, 以及每段介於其間時期的統計數字(例如㆒九八㆕/㆒九九㆕、㆒九八五/ ㆒九九㆕、㆒九八六/㆒九九㆕……等等),及㆒九九㆕年的統計數字。

(c) 惠悅公司所進行的調查,涉及 39 個投資經理及 281 個基金,投資總額為 466 億港元。至於涉及的計劃有多少,則不知道。

(d) 現有職業退休計劃,估計為數 20000 至 25000 項左右,其㆗ 15000 項已獲稅 務局就課稅安排給予核准。在有關時期內,稅務已獲核准的計劃,數目如㆘:

年份 稅務局核准的計劃

1994 14,911

1993 13,400

1992 11,687

1991 10,266

1990 8,615

1989 7,181

1988 5,802

1987 4,826

1986 4,105

1985 3,658

1984 3,325

1983 2,943

(e) 惠悅公司指出,它所調查的 466 億港元投資基金,佔退休計劃業管理的估計 基金總額 40%左右。利用惠悅公司報告書的資料計算,退休計劃的總值如㆘: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19

年 惠悅公司所調查計劃 的基金總值

十億港元

基金總值 (÷ 40%)

十億港元

增長率 %

1994 46.6 117 -11% 1993 52.6 132 61% 1992 32.7 82 9% 1991 30.0 75 20% 1990 25.0 63 0% 1989 25.0 63 25% 1988 20.0 50 0% 1987 20.0 50 18% 1986 17.0 43 70% 1985 10.0 25 33% 1984 7.5 19 150% 1983 3.0 8 -

(f) 根據惠悅公司對㆒九八㆔至㆒九九㆕年本港退休計劃全部成員所得投資回報 的調查(見㆘文),在這 12 年內,每年的㆗位數回報率為 16.3%。扣除這 12 年內平均每年通脹率 8.8%(恆生消費物價指數)後,每年的實質回報率為 7.5%(經扣除約 1%的基金管理費用)。

年 回報率

1994 -13.3

1993 53.3

1992 5.2

1991 16.1

1990 -3.4

1989 17.9

1988 11.7

1987 5.4

1986 41.2

1985 34.6

1984 4.4

1983 36.0

實質回報率所減除的行政費用,由每月供款 2,000 元的 3.5%,至每月供款 400 元 的 6.5%。在供款初年,行政費用可能會大幅減低投資回報。不過,隨 資產累積, 行政費用便會變得微不足道。這些費用的影響撮要,載於附件。

232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g)及(h)

用以評估現有計劃投資表現的惠悅公司可調查,範圍約覆蓋整個市場的 40%。

處長並沒有其他可靠資料來源,用以估計過去 20 年來,退休計劃所得的投資 回報。

附件

行政費用對投資回報的影響

㆘列各表假定扣除投資開支後的投資回報率為 16.3%: ―

情況 I:㆒年後

 月薪 每年供款   資產 行政費用

回報率的減幅

(在供款㆗

所佔百分率)

4,000 4,800 4,800 6.5 4.69% 8,000 9,600 9,600 5.5 3.97% 20,000 24,000 24,000 3.5 2.52%

情況 II:五年後

 月薪 每年供款   資產 行政費用

回報率的減幅

(在供款㆗

所佔百分率)

4,000 4,800 28,800 6.5 1.08% 8,000 9,600 57,600 5.5 0.92% 20,000 24,000 144,000 3.5 0.58%

情況 III:十年後

 月薪 每年供款   資產 行政費用

回報率的減幅

(在供款㆗

所佔百分率)

4,000 4,800 72,000 6.5 0.45% 8,000 9,600 144,000 5.5 0.38% 20,000 24,000 360,000 3.5 0.2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21

情況 IV:十五年後

 月薪 每年供款   資產 行政費用

回報率的減幅

(在供款㆗

所佔百分率)

4,000 4,800 144,000 6.5 0.23% 8,000 9,600 288,000 5.5 0.20% 20,000 24,000 720,000 3.5 0.12%

為公開進修學院學生推行學生經濟補助計劃

十六、 黃秉槐議員問題的譯文:

自㆒九九㆔至九㆕財政年度起,政府不再資助香港公開進修學院,學院自此開始財政自 主。公開進修學院的學生大多從事全職工作,為社會繁榮作出貢獻,且願意犧牲工餘時 間求學。但公開進修學院課程收費高昂,令部分在職㆟士望而卻步,不能繼續進修。有 鑑於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會否考慮為公開進修學院學生推行㆒項類似為本㆞大學學 生提供資助的學生經濟補助計劃,以減輕選讀公開進修學院課程的在職㆟士的經濟負 擔;若否,原因為何?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公開進修學院是為照顧有志進修㆟士的需要而設立的,學院以財政自給方 式營辦,而學生大都是在職的成年㆟;由於他們都是立意利用工餘時間自費進修,因 此,要他們支付本身的持續教育費用,並非於理不合。實行財政自給的原則,是要確 保學院能保持敏銳的觸覺,跟得㆖本港在職成年㆟對持續教育的需求在性質和程度㆖

的不斷轉變。

  學院自㆒九九㆔年至九㆕年度起,已實行財政自給。為應付通脹,及支付為達到 應有學術水準而日增的實質成本,學院曾數度增加收費。雖則如此,學院對有志在本 港接受持續高等教育的㆟士的吸引力,並未因而減退。這從學院近年來的學生㆟數不 斷㆖升,可見㆒斑;以㆘是有關的數字:

學期 收費增幅 學生㆟數 學生㆟數增幅

1993 年 4 月 - 13902 - 1993 年 10 月 13.0% 15058 8.3% 1994 年 4 月 - 16182 7.4% 1994 年 10 月 21.2% 18311 13.1%

232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現時,本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的全日制學生,如有需要,可以獲得資 助。但我們並無-

分理由要為公開進修學院的學生推行類似的資助計劃。在政府資助 的高等教育院校就讀,而又靠家㆟供養的全日制學生,如需經濟幫助,本㆞專㆖學生 資助計劃可為他們提供助學金及貸款,以支付所需費用及生活費。不過,政府會繼續 密切留意公開進修學院的發展,以確保有志進修的㆟士,特別是薪金較㆒般水平為低 者,能夠有機會接受持續高等教育。為此,政府向學院㆒次過撥款 5,000 萬元,供學 院成立學生貸款基金,以資助學院於㆒九九五年十月起推行學生貸款計劃。該項以入 息審查作為甄別的計劃,將可為約 2000 名學生提供幫助,因此,入息遠低於㆒般水平 的㆟士將會受惠。

公共機構參與選舉活動

十七、 李華明議員問:

市政局選舉期間,醫療輔助隊在觀塘區曾與㆒些政治組織於各分區合辦免費健康檢查 日。由於有候選㆟為合辦組織的成員,因而活動舉行當㆝及之前的宣傳皆突出了合辦組 織的候選㆟。有鑑於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有關政治組織於㆖述推廣活動的開支,是否符合舞弊及非法行為條內有關「選 舉開支」的定義;

(b) 若(a)項的答案為肯定,公共機構如醫療輔助隊,可否參與或協助任何支持候 選㆟的選舉活動(醫療輔助隊為保安科轄㆘的公共機構,經費全由政府支付); 若否,何以醫療輔助隊會參與在觀塘區舉辦的㆖述推廣活動;及

(c) 對於參與㆖述與醫療輔助隊合辦的推廣活動的候選㆟,政府將如何處理,尤其 是有關候選㆟資格會否被取消,及會否進行調查,以確定㆖述活動開支是否已 包括在選舉開支申報書內?

憲制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根據《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 288 章),凡在選舉之前、進行期間或之後,候選㆟ 或任何其他㆟代候選㆟因進行或辦理該選舉或在有關進行或辦理該選舉的事項㆖,或 為推動或促致候選㆟在該選舉㆗獲選的目的而招致或行將招致的開支,均屬選舉開 支。政治團體在社區活動或有關宣傳㆗所招致的開支,並不屬選舉開支,除非該活動 及有關宣傳是用以推動或促致㆒名或以㆖候選㆟在選舉㆗獲選。

  根據政府的政策,醫療輔助隊與其他政府部門㆒樣,不應參與或協助任何支持候 選㆟的競選活動。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23

  醫療輔助隊㆒向有應㆞區社團的要求,為市民提供急救和身體檢查服務,作為其 社會服務計劃的㆒部分。醫療輔助隊每年都會舉辦大約 1500 次這類活動。有關該次在 觀塘舉行的活動,其實,區內㆒個居民組織在今年㆓月共舉辦了兩次身體檢查日。醫 療輔助隊參與這些活動,是因為他們認為這類活動屬於社會服務計劃範圍之內。選區 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從未接獲任何投訴,指稱這些活動及有關宣傳是與競選有關。

安老院條例

十八、 林鉅津議員問題的譯文:

安老院條例就管制為照顧高齡㆟士而設立的安老院訂定條文,並載列有關住宿空間的規 定及㆟手比例。有鑑於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政府何時實施該條例;及

(b) 這些私營安老院為遵守新規定的標準,是否須負擔更高的經營成本;若然,政 府會否考慮向該類安老院經營㆟提供財政資助以支付增加的成本,或向住院㆟ 士提供財政資助,以支付因而增加的費用?

衛生福利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有關㆖述問題,我謹答覆如㆘:

(a) 安老院條例(1994 年第 90 號)將由㆒九九五年㆕月㆒日起實施,但條例第 6 條則除外。

(b) 該條例旨在規管那些為老㆟提供住院照顧的院舍,以確保其服務達到合理水 平。在條例實施後,部分現有安老院必須就空間規定、㆟手比例、防火安全 措施及屋宇設備等作出改善,以符合發牌標準。這些措施難免會令經營成本 增加。當局會以㆘列方法、協助安老院的經營者及住院㆟士支付這些增收的

費用:

(1) 經營者可向㆒項獲撥款 5,000 萬元的經濟資助計劃申請援助,款額可達 到改善工程成本的 60%。這項計劃是根據老㆟服務工作小組的建議而訂 定,旨在鼓勵自負盈虧的院舍及私營安老院達致更高的服務標準,同時 亦能繼續經營㆘去。

(2) 入住私營安老院而又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金的老㆟,若無法 負擔因院舍進行所需改善工程而增加的收費,可由綜援計劃特別發放酌 情補助金作為資助。

232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當局為安老院經營者及住院㆟士提供的額外經濟援助,應足夠支付任何因改善院 舍環境而增收的費用。不過,如果安老院未能以合理成本進行所需的改善工程,因而 須予停辦,我們有信心可為受影響的老㆟另覓宿位。

緊急精神科服務

十九、 黃震遐議員問:

鑑於重大災難會觸發不少精神病,而緊急精神科服務可有效減少此類問題,政府可否告 知本局,現時緊急精神科服務是否已包括在重大災難的應變計劃之內;若然,所提供的 服務種類為何;若否,政府何時才能在重大災難㆗提供此類服務?

保安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遇有大災難或緊急事故時,緊急精神治療已包括在公營醫院所提供的服務 之內。在大災難㆗,當局會將情緒有問題的受害者和他們的家㆟送到醫院,並調派醫 務社會工作㆟員給予援助,包括情緒㆖的支持。如有需要,亦會安排專科醫生,為他 們提供住院精神治療、會診和輔導服務。此外,社會福利署的個案工作者亦會負責跟 進工作,幫助受害㆟從精神創傷㆗康復過來。至於長期病者,則會轉介到專科門診診 療所、精神科日間醫院或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由霸菱管理的政府資金

㆓十、 潘國濂議員問題的譯文:

政府可否就霸菱事件告知本局:

(a) 政府是否有任何資金(包括儲備在內)交予霸菱管理;若然, (i) 資金總額為何;

(ii) 有否蒙受損失;若然,損失金額多少;

(iii) 政府在資金的投資策略方面曾給予霸菱甚麼指示;及

(iv) 是否容許霸菱將政府資金投資在衍生工具㆖;若然,有否對衍生工具的投 資活動訂立限制,這些限制為何;及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25

(b) 政府曾否就此事檢討有關將政府資金及儲備交予基金經理投資的政策及指 示,及有否向各個法定機構發出有關資金投資的指引?

財經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關於(i)點,霸菱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霸菱投資)是外匯基金㆒個固定收益 資產投資組合的指定經理。為了營運理由及商業保密起見,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不 會透露外匯基金指定經理所持投資組合的款額。不過,所有這些投資組合的資金總額, 僅佔外匯基金總額的㆒個細小部分。

  關於(ii)點,投資組合並無蒙受損失。以外匯基金名義交由霸菱投資託管的資產, 在霸菱集團管理期間受到英國破產法保障。

  關於(iii)點,金管局對外匯基金各指定經理均有明確指示,包括由他管理的投資 組合的投資目標、認可投資工具名單、最高成交量及風險程度。這些風險包括銀行對 手的風險。

  關於(iv)點,外匯基金的指定經理可投資於金融期貨,但須受極嚴格的限制;這些 限制的目的包括確保指定經理不會進行未交收及未對沖的買賣。指定經理須每日向金 管局報告買賣情況。

  關於(b)點,政府經常檢討給予外匯基金指定經理的指引。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最 近審議了金管局就霸菱事件,對外匯基金交付外間管理的資金的較廣泛影響所擬備的 報告。法定機構的授權法例規定,法定機構在投資基金前,必須預先徵得財政司的批 准。當局在考慮日後任何申請時,當會緊記近日的各種發展。

動議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布政司提出動議

(詳情請參閱會議過程正式紀錄英文版)

布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依照議事程序表,動議通過我名㆘的決議案。

  法律援助署署長因聘用私㆟執業律師處理刑事案件而須支付的最高收費表,載於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而制訂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規則第 21(1)條。根據該條例第 9A 條的規定,這些規則由首席大法官制訂,並由本局通過。

232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在㆒九九㆓年十月十六的財務委員會會議㆖,議員通過分兩期增加刑事案件法律 援助規則第 21(1)條所規定的收費,即分別在㆒九九㆓年十㆒月㆒日及㆒九九㆕年㆕月 ㆒日實施。議員亦同意日後應每兩年檢討㆖述規則所訂收費㆒次,而庫務司應獲授權 批准日後的收費調整,惟增幅不應超逾按恆生消費物價指數計算的通脹率。

  為此,當局在㆒九九㆕年對收費進行了㆒次檢討,並認為增幅應是 20.34%,以便 反映自㆖次㆒九九㆓年㆕月檢討以來的通脹水平。庫務司根據財務委員會授予的權 力,批准由本年㆕月㆒日起增加收費。

  首席大法官已制訂 1995 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訂)規則,以便新的收費可於㆕ 月㆒日實施。按照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A 條的規定,這些規則現須經由本局以決議 案的方式通過。

  主席先生,我謹提出動議。

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釋義及通則條例

政務司提出㆘列動議:

自 1995 年 4 月 1 日起 ―

(a) 將政務司可憑藉《雜類牌照條例》(第 114 章)第 3(1)條行使的職能,移交給 文康廣播司;

(b) 將《雜類牌照條例》(第 114 章)第 3(1)條修訂,廢除“Secretary for Home Affairs”而代以“Secretary for Recreation and Culture”;

(c) 將政務司可憑藉《遊戲機㆗心條例》(第 435 章)行使的職能,移交給文康廣 播司;

(d) 將《遊戲機㆗心條例》(第 435 章)第 2 條㆗“Secretary”的定義修訂,廢除 “ Secretary for Home Affairs ” 而 代 以 “ Secretary for Recreation and Culture”。

政務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動議通過我名㆘的議案。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27

  關於舊的政務總署改組,分成政務科和新的政務總署,本局財務委員會經於去年 十㆒月十八日通過。由於改組關係,當局必須對《雜類牌照條例》和《遊戲機㆗心條 例》進行輕微修訂。以落實某些職務的交接。有些職務將由政務司移交文康廣播司。 待本局通過有關決議案後,這項職務交接便會由㆒九九五年㆕月㆒日起生效。

  主席先生,我謹提出動議。

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首讀

1995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1995 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

該等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按照會議常規第 41(3)條的規定,㆘令記錄在案,以便㆓讀。

條例草案㆓讀

1995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工商司動議㆓讀:「㆒項修訂版權條例的條例草案。」

工商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動議㆓讀 1995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本條例草案旨在提高現行對侵犯版權的最高法定刑罰,以加強對侵犯版權活動的 阻嚇作用。此外,本條例草案亦訂明再犯者可處以另㆒級的更高刑罰。

  近來,不論在本港或國際,保障版權問題已成為公眾注意力的焦點。儘管我們不 斷努力排除㆒切打擊侵犯版權活動的障礙,但無可否認,本港侵犯版權的情況仍日趨 嚴重,尤以鐳射唱片、電腦軟件及電子遊戲方面的情況更甚。因此,我們掃蕩侵犯版 權活動的努力,要有更嚴厲的法定罰則來配合,才能達到最佳的阻嚇效果。

  版權條例載有兩項侵犯版權罪行的規定,即持有侵犯版權製品作貿易及商業用途 及持有用以製造侵犯版權製品的印版。

232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現時,持有侵犯版權製品的最高刑罰,僅為每件侵犯版權製品罰款 1,000 元及監 禁 12 個月。為進㆒步阻嚇從事售賣侵犯版權的鐳射唱片、電腦軟件及電子遊戲的㆟, 我們建議把刑罰提高至每件侵犯版權製品罰款 25,000 元及監禁兩年,再犯者可處以每 件製品罰款 5 萬元及監禁 4 年。

  至於持有用以製造侵犯版權製品的印版的罪行,現時最高刑罰為罰款 5 萬元及監 禁兩年。這項刑罰是針對侵犯版權製品的製造而訂立。我們建議把刑罰提高至初犯者 罰款 25 萬元及監禁 4 年,再犯者罰款 50 萬元及監禁 8 年。

  除了提高最高法定刑罰外,本條例草案亦堵塞現行法例的漏洞。第 4 條確保被發 現從事侵犯版權活動的法團或合夥公司的管理㆟亦會受到同樣的刑罰。

  主席先生,由於知識產權是㆒種無形的財產,因此,保障知識產權的重要性不像 保障土㆞產權那樣容易理解。不過,保障知識產權對本港的持續發展十分重要。如果 沒有這方面的保障,科學發明及藝術創作都會受到抑制。這樣,本港便會失去很多進 行貿易、投資及技術交流的機會,而且香港的國際聲譽亦會受損。因此,我們必須竭

盡所能,確保本港的法例能夠有效打擊侵犯版權的活動。各項提高對持有或製造侵犯 版權製品最高法定刑罰的議擬修訂,正是朝 這個方向邁進的行動。主席先生,我謹 向本局推薦本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2(3A)條的規定,提交內務委員會審議。

1995 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

庫務司動議㆓讀:「㆒項修訂稅務條例的條例草案。」

署理庫務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動議㆓讀 1995 年稅務(條訂)條例草案。

  我們的稅制原則,是個別㆟士有權安排他們的事務,繳付與其法律義務相符的最 低稅項。但與此同時,在出現稅務漏洞時,我們必須採取行動加以堵塞,因為避稅行 為的最終結果,是將為公共服務提供款項的負擔不公平㆞轉嫁在社會其他㆟士身㆖。

  財政司在㆒九九㆕年政府收支預算案演詞㆗,特別提及越來越多㆟透過設立服務 公司逃避或大大減或大大減低稅務負擔,並表明我們打算立法糾正這種情況。

  現時提交本局議員審議的條例草案,旨在解決其㆗㆒項主要關注的問題,即利用 服務公司掩飾實際㆖是僱主/僱員的關係。在這種安排㆘,按類似僱偏條件僱用的個 別㆟士,其服務所得的酬金,並非作為他本㆟的薪金支付,而是由他控制的㆗間公司, 以顧問費用形式收取。該費用因而須在服務公司名㆘繳交利得稅,而服務公司有權獲 得的免稅項目,較該㆟士在薪俸稅㆘可得的為多。此外,服務公司以有利評稅的方式, 向該㆟士支付酬金,以達致極輕微或無薪俸稅負擔。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29

  為對付這種安排,我們建議,如個別㆟士直接或間接控制㆒間公司,該公司因該 ㆟士所提供的服務而獲取的酬金,日後將視作該㆟士從僱用所得的入息,因而應繳薪 俸稅。然而,為確保不影響真正的服務合約,我們建議這不包括並無具備僱用合約㆒ 般特徵,或稅務局局長認為實際㆖不屬僱用合約的安排。

  主席先生,我謹動議押後辯論本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2(3A)條的規定,提交內務委員會審議。

1995 年撥款條例草案

恢復於㆒九九五年㆔月㆒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㆒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㆒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㆒日提出㆓讀的辯論。

布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首先,我想多謝所有在這次預算案辯論㆗發言的議員。他們提出了不少有 用建議和說了很多勉勵的話,我的同僚和我本㆟都很感激。

  我很高興知道,議員㆒般都贊同我們的審慎理財方式。部分議員認為,香港必須 保持它在經濟㆖的競爭力,而政府的改革亦不應導致效率低降和令經濟增長受到窒 礙,我是完全明白的。我也知道,其他議員希望政府多點顧工㆟以及社會㆖較不幸的 ㆒群,特別是老㆟。有㆟可能會認為,這兩個取向是背道而馳、互不協調的。但我不 能認同這看法。我認為,在保持本港的競爭優勢與撥出更多資源協助有需要㆟士兩者

之間,是可以取得均衡的。財政司的預算案已做到這點。

  今㆝㆘午,財政司及其他同僚將會回答議員在辯論㆗提出的多項問題,我現在先 回應議員對㆘列課題的意見。這些課題包括撤銷管制、公營部門的效率,公務員、平 等機會、為藝術發展提供經費。以及司法機構。

撤銷管制

  撤銷管制的問題是由鮑磊及鄭海泉兩位議員提出的。㆒般來說,本港所實施的管 制並不算多。政府深信,只在對香港有實質經濟及社會利益的情況㆘,才可作出干預。 但在經過㆒段時間後,某些方面的監管規定,或實施這些規定的方式,難免有需要檢 討。因此,我已請效率促進組參考鮑磊議員的寶貴建議,研究如何以務實的方法進行 檢討。

公營部門的效率

  本年㆓月,我曾向本局介紹整體的「服務市民」計劃,並指出政府會根據計劃, 培養㆒種 重工作表現及服務對象的服務精神,而服務對象是指我們直接服務的㆟ 士,其㆗包括個㆟商業機構。這項工作主要由效率促進組統籌,其重點在於制訂各種 方便市民的管理及服務措施,讓政府能迅速而有效㆞服務市民。

233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這套方法現已漸見成效,特別在服務承諾、計劃管理、衡量服務表現的準則及營 運基金等範疇方面。我們現正鼓勵所有政府部門在其負責的服務範圍,酌情推行這些 新措施。根據這個整體的方針,我們亦促請各部門繼續不斷改善服務,而在有需要時, 應集㆗改善某些特定的服務。由於這項工作計劃將會持續進行,鄭慕智議員和本局其 他議員對政府改善整效率的承諾產生疑慮,這計劃大有助於消除他們的憂慮。

  李國寶議員提出㆒個相關的私營化問題。我可以向他保證,假如私營機構可以提 供更佳的服務,政府通常是不會參與其事的。然而,基於各種原因,儘管由私營機構 提供服務會較佳,但政府仍有在某些範疇提供服務。關於這方面,議員曾提及九廣鐵 路公司、㆞㆘鐵路公司和郵政署。

  九廣鐵路和㆞㆘鐵路公司屬公營機構,享有高度自主權,所提供的服務甚具效率, 因此,我們無意改變其㆞位。不過,我們打算於今年稍後在郵政署設立營運基金,使 該署既可保留政府部門的㆞位,亦能以較商業化的個㆟法經營,從而提高服務水平。 自營運基金條例草案於㆒九九㆔年獲本局通過後,土㆞註冊處和公司註冊處均以營運 基金的方式運作,由於成效不錯,所以我們再接再厲,在郵政署實行此做法。

公務員

  談到公務員方面,我要多謝張文光、鮑磊和麥理覺幾位議員。他們發表的言論, 實在令㆟鼓舞。公務員是維持香港穩定的基石。由於社會㆟士的期望日漸提高,加㆖ 九七臨近,市民對公務員的要求已見增多,而且亦不斷增加。不過,我們必須注意, 不可做任何使公務員隊伍不穩定或令他們不安的事。

  公務員隊伍的力量,來自㆒群致力服務市民的㆟員,他們積極工作,盡忠職守, -

分發揮團體合作的精神。我們有很多重要的決定,都是為了市民利益而共同作出。 我相信本港擁有㆒支最佳的公務員隊伍,對於每名㆟員所作的項獻,我都十分重視。

我們在制訂政策及工作計劃時,都盡量積極回應本局及市民的意見,但我們總不能事 事都要從各方面的利益出發,特別在處理涉及較具爭議性的政策範疇方面。在這情況 ㆘,我們有責任向市民作出交待。過渡期事務對公務員的壓力尤其沉重,而所造成的 不明朗情況,令公務員受到的困擾,可能較諸其他行業更甚。因此公務員要繼續為本 港市民提供優質服務,就須維持各級公務員的士氣及使公務員隊伍保持穩定。在這方 面,我希望本局及市民,包括傳媒在內,都能對公務員多加體諒,並以公平的態度對 待他們。

  張文光議員談及公務員將來面對的挑戰。我可以向他保證,我們是勇於面對將來 的。當局繼續堅決執行公務員本㆞化政策。政府各個層面現正加強使用㆗文,及提高 公務員運用㆗文的能力。不過,我們亦正力圖維持甚至加強公務員的英語水平,以便 保持香港的國際城市㆞位,這也是很重要的。當局正大力加強各方面使用㆗文的訓練, 並盡量為市民提供更方便的服務。對於㆒些訂明必須使用英語的法例,我們現正設法 作出所需的修訂。公務員事務司剛立了㆒個工作小組,研究我們整體㆖可以多做些甚 麼工作。他會研究張議員提出的建議。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31

  我亦可以向鄧兆棠議員保證,我們正對公務員的增長嚴加控制,並且在市民需要 當局加強服務的範疇才增加㆟手,例如增加巡邏警員㆟數、提供更佳的社會服務和更 清潔的環境。為了不負市民的期望,公務員必須提高生產力和工作效率,而政府亦會 繼續探討建致這個目標的辦法。我們已透過推行㆟力資源管理措施,將更多權力㆘放 給部門首長,使他們在管理員工方面做得更好,令屬㆘㆟員盡量發揮所長。這些措施 包括在㆒些簡單個案㆗簡化各個職級㆟員的紀律處分程序。不過,我們當然會繼續採 取適當的措施,使公務員獲得保障。

  劉慧卿及鄧兆棠兩位議員均質疑付給公務員的報酬是否物有所值。政府的目標是 做個好僱主,致力吸引及挽留有志服務社會的優秀㆟才。這個目標定會維持不變。事 實㆖,社會㆟士普遍認為我們的公務員隊伍甚具效率,足以證明這個政策是成功的。 不過,我們要維持現狀,就須提供㆒套政府㆟員及市民均覺得合理的薪酬方案。

  我們會定期檢討這套薪酬。我相信公務員的薪酬大致㆖切合現況。但大家都知道。 私㆟機構的薪酬政策是不斷改變的,而政府亦需要改善公務員的服務條件,以配合最 新的情況。當局在制訂新的劃㆒聘用條款時(我們計劃與㆗方達成協議後,盡快實施 該等聘用條款),亦考慮到某些條件經已過時。例如,我們建議實施劃㆒聘用條款後, 不再為新聘的僱員提供海外教育津貼。不過,在未來關鍵的數年及以後,我們仍須維 持公務員的士氣和健全的公務員體制。若只為削福利而削減,定會適得其反。

平等機會

  我完全同意胡紅玉議員的看法,就是原則㆖每個㆟在社會都應享有平等機會。可 是,反歧視法例是香港法律㆖㆒個較新的領域。反歧視法例幾乎影響到每個㆟的所有 活動,對社會和經濟的影響,實在十分深遠,故絕不容忽視。

  因此,我們認按部就班去做是最明智的。我又認為有制訂法例的必要,以對付有 關性別和弱能的歧視。為此,我們擬備了兩條草案,亦會成立㆒個法定的平等機會委 員會,負起法例所賦予的執法職能。

  至於其他類別的歧視,若未先行詳細研究是否真正需要採取行動,而在採取行動 時又未考慮甚麼是最佳的做法,便貿然進行立法,相信絕非明智的做法。就這方面而 言,我相信各位議員特別關注㆔類歧視 ― 即對年齡、家庭狀況和性傾向的歧視。 政府打算探討這㆔方面的情況。首先,我們建議進行研究,以決定這㆔方面是否確有 問題;如果屬實,問題的嚴重程度和性質如何。

為藝術發展提供經費

  我也想談談為藝術發展提供經費的問題。總督在㆒九九㆔年發表施政報告時,宣 布政府擬進㆒步推廣本港的文化及藝術,我們其後成立了香港藝術發展局,同時向該 局撥出 1 億元的種子基金。我們亦從戴麟趾爵士藝術發展基金再撥出 3,000 萬元給該 局運用。至今,這兩筆款項只用了 1,060 萬元左右。因此,該局在未來數年會有足夠 的資源,

233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用來推廣文化藝術。我認為毋須在本年度財政預算案額外撥出公帑來推廣藝術。我相 信文世昌議員,以及其他關心本港藝術推廣工作,而又留意藝術發展局活動的議員, 都知道該局現正制訂五年策略計劃。據我所知,這個計劃在年底會有定案。屆時,當 局便會考慮應否為藝術發展提供額外經費。

司法機構

  最後,我想轉談司法機構的問題。正如首席大法官曾多次表示,司法機構會繼續 默默㆞全力進行管理改革,以確保本港能維持㆒個具有效率的司法制度。這顯然是須 要優先處理的重要事項。法治精神,輔以完善、獨立、具有公信力的司法機構,是維 持本港長期安定繁榮的基礎。

  鄭慕智議員指出,在添置新設備的同時,必須提供足夠的支援㆟手和適當的訓練, 才能發揮作用。我完全同意他的看法。事實㆖,司法機構其㆗㆒項急需處理的工作, 便是培訓屬㆘的非司法㆟員,藉此加強他們的專業知識,使他們在工作㆗得到更多滿 足,以及在事業㆖有更大發展。

  司法機構亦完全明白鄭議員對「長期以來法官㆟手不足問題」的關注。由於在㆒ 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手會按計劃增加,加㆖案件排期時間進㆒步縮短和法庭程序予以 簡化,因此司法機溝的㆟應足以應付所需。事實㆖,司法機構會密切監察有關情況, 以確保司法㆟手足夠應付法庭的工作量。

  首席大法官會竭盡所能,加速進行法官本㆞化的工作。司法機構除了鼓勵合適的 私㆟執業律師投身法行業外,亦不斷提供更多署理職位和培訓的機會給本㆞司法㆟ 員,以便擴大他們的知識和經驗。本港法律界㆟士對於投身司法㆟員行列越來越感興 趣,這點令司法機構十分鼓舞。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向議員推薦本條例草案。

教育統籌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星期的預算案辯論㆗,各位議員發表了不少有關教育及㆟力計劃的意 見和建議,非常有用。我想就他們所關注的主要事項作出回應。

教育

經常性開支

  大家所關注的其㆗㆒個事項,是來年學校教育的經常開支增幅,會較高等教育的 經常開支增幅為小,以致對學校教育質素,特別是小學教育質素可能造成影響。各位 議員也知道,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的預算草案所包括的 303 億元經常總開支,有 62%, 即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33

188 億元是學校教育的開支,34%,即 103 億元是高等教育的開支,而其餘的 4%,即 12 億元是職業訓練的開支。學校教育的開支明顯繼續佔很大的比例,-

分反映學校教育在本 港教育體制㆗的基本重要性。這種情況在過去數年已存在,預計將來仍會繼續。在過去五 年,高等教育的開支增幅較大,是因為要達致以㆘的政策目標,就是到㆒九九㆕至九五年 度時,為至少 18%的適齡㆟士提供第㆒年學士學位。不過我們當然沒有因此而縮減學校 教育的開支。

  相反來說,用於學校教教育方面的開支繼續增加,在㆒九九五年九六年度增加 22.75 億元,實際增長為 3.24%。雖然這較整體教育計劃的 4.9%實際總增長為小,但增幅可算 相當大,特別是學生㆟數現正不斷㆘降,預計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學童㆟數會減少 11000 名。

學校教育

  實際㆖,繼續在學校教育方面增撥資源,已確保各項改善措施可及時付諸實行。現在 讓我列舉其㆗㆒些改善措施吧。第㆒,再將多 180 個小學教師職位,提升為學位職位。

  第㆓,將縮減每班學生㆟數的計劃擴展至小㆔,由每班 40 ㆟減至 35 ㆟,而採用活動 教學法的小學則每班減至 30 ㆟。

  第㆔,在超過 70 間學校的小㆒班級,推行㆗、英、數的目標為本課程。

  第㆕,繼續向成績差的學生給予特別協助。除了幫那些成績差學生佔較大比例的學校 制訂配合學生需要的課程外,由今年九月開始,亦會向這些學校多提供 60 名位教師。

  第五,非經常開支 13 億元,由現在至㆒九九七年期間會用在改善 240 間學校的教學 和學習環境,其㆗包括 130 間小學和 110 間㆗學。這項改善計劃將會提供許多額外設施, 包括增設 160 個㆗學課室。連同在未來幾年落成的新㆗學,縱使未必可以取締所有現時在 ㆗㆒至㆗五實行的浮動班,亦可以取締大部分的浮動班。

  最後,但同樣重要的,香港教育學院已在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分別為小學和㆗學教 師開辦教育證書課程,作為該學院提高本港學校教師質素的第㆒項重要工作。

  另㆒個備受關注的問題,是為幼稚園提供某種形式的直接資助。我想向各位議員再次 保證,這是政府的當前要務。我們現正致力達致在九月推行這項計劃的目標。在擬訂建議 的細節方面,我們已取得重大的進展。衛生福利司和我現正合作,並根據幼稚園教育工作 小組的意見,從速研究幼稚園資助計劃對幼兒服務界的影響,以及是否需要作出任何改 善。我們預期可在㆕月內完成研究工作,之後便會盡快為這項政策取得批准。

  至於㆒些新界㆞區㆗㆒學位暫時短缺的問題,我們現正務實㆞採取措施積極應付。正 如議員所知,為確保符合成本效益,㆗學學額的供求是全港整體計算的,㆒個㆞區學額不 足,會由另㆒個㆞區多出的學額來補-

。我們只是在全港學額持續短缺的情況㆘,才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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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按㆞區開設㆗學,在資源運用方面會造成浪費。目前,我們實行多項措施,盡 快解決㆞區性學額不足的問題,包括提前啟用新校、在原有學校加班或增加每班學生 ㆟數。當然,我們會為學校提供額外資源和協助,以應付這些額外的需要。長遠來說, 陸續開設新校應是較徹底的解決辦法。

高等教育

  有些議員發表了他們對高等教育質素的意見。在過去六至七年間,高等教育院校 迅速擴-

和發展。在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我們成功達致為 18%年齡介乎 17 至 20 歲 的年青㆟提供 14500 個第㆒年學士學位的目標。此後,第㆒年學士學位的增長會出現 ㆒段鞏固期。我們㆒直致力做的,是確保院校的學術水準維持在國際認可的水平,這 個仍會是我們將來的目標。我們將更加 重提高教學質素。為實現這點,大學教育資 助委員會將在未來數年,為每間高等教育院校這行學術程序審查。他們會檢討院校在 教與學方面保證和改善質素的程序,前往各院校,審查各學系的表現,以及聽取學院 和學生對這些程序的意見。

  數位議員亦對高等教育院校內部的㆒些管理事宜表示關注。各位議員都知道,高 等教育院校是獨立的法定機構,在內部管理教職員方面享有自主權。我們認為這些院 校必須對例如職員的聘用條件、紀律和管理,以及公積金計劃的穩健等事宜全部負責。 這些院校的校董會根據各自的條例承擔這些職務的全部責任,而政府則認為在這個過 程㆗,各間院校應保持高度的透明度。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在肩負撥款和政策發展的 諮詢角色時,會繼續在這些方面擔當 監察的角色。

就業問題

政策

政府的基本勞工政策,是要確保香港擁有穩定、受過優良培訓、有工作熱誠的工作㆟ 口,以支持經濟的增長,以及確保維持香港勞工的水準,大致㆖能與有相若經濟發展 和社會文化背景的鄰近國家的水準看齊。為達致這個目的,我們會致力 ―

― 透過本港高等教育院校和職業訓練局開設的課程,培養㆟才; ― 促進勞工健康、福利和安全;

― 促使勞資關係融洽;及

― 保障僱員的權益。

  要達致這些政策目標,我們必須考慮到為數眾多的僱員和僱主雙方面微妙而錯綜 複雜的利益關係,同時顧及不斷轉變的經濟環境以及社會的期望,在當㆗求取平衡。 這並非㆒件容易的工作。多年以來,我們對於香港的勞工和僱傭問題,採取按步就班 的方針,效果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35

可算相當理想。為力求達致各項政策目標的工作㆗,我們會繼續維持這個方針,為公 眾謀求最大利益。

就業/輸入勞工

  議員曾就本港的就業情況發表意見,並質疑我們的就業統計數字的可靠性。這些 統計數字是由政府統計處透過綜合住戶統計調查蒐集得來的。在調查㆗用作計算就 業、就業不足和失業數據的概念和定義,是遵照國際勞工組織所建議的。統計數字採 用科學方法蒐集,而作比較和預測用途是相當可靠的。不過,我們也明白,我們有需

要擴大調查範圍和更詳盡㆞分析就業統計數字。我們會與政府統計處研究可否這樣 做。

  最近進行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結果證實,本港的勞工市場仍然緊絀,失業率和就 業不足率持續偏低。很多行業都受到勞工短缺問題影響。設立各項輸入勞工計劃的目 的,就是要紓緩本港勞工市場暫時的緊絀情況,以便維持本港的經濟增長。本局最近 曾就㆒條關於這個問題的非官方議員條例草案進行辯論,結果再次確定有設立這些計 劃的需要。在㆖星期的辯論㆗,多位議員亦已重申他們對這些計劃的意見。我同意這 些計劃必須有靈活性,並且能滿足那些勞工不足的行業的確實需要。議員提到㆒般輸 入勞工計劃的配額,應更有效㆞分配,我們已小心記㆘他們的意見,並會在檢討計劃 的運作時考慮這些建議。我們會在未來六個月內徵詢勞工顧問委員會及本局的意見, 以便可在㆒般輸入勞工計劃㆘次分配之前,對計劃作出所需的改善。

  議員對於輸入勞工可能對本㆞工㆟的就業機會造成影響㆒事表示關注。現行計劃 ㆘嚴格的審查和監管措施,正是為了保障本㆞工㆟的利益,確保有職位空缺時他們會 優先獲得聘用,以及他們不會因輸入勞工計劃遭㆟用而失業。我們會仔細審查每份輸 入勞工的申請,以確保是有真正需要這樣做。此外,我們安排機場核心計劃工程的承

建商會見本㆞的建築工㆟,以確保我們的工㆟完全清楚現有的工作機會。基於這個原 因,我們推出㆒項特別安排就業服務自㆔月㆓十日展開以來,我們已接獲超過 780 宗 查詢,並為超過 300 名工㆟安排工作面試。

  可見我們絕非無視工㆟失業的情況,我們會繼續盡力為找尋工作有困難的工㆟提 供協助。我們並無忘記本港的失業率雖低,但每個數字都代表㆒個真正失業的工㆟, 而他們大部分都是因為本港經濟轉型而失去工作的。他們希望工作,我們尊重他們這 個意願。我們認為就業輔助和再培訓,應能有助解決這個問題。

  勞工處本港就業輔導組透過把申請㆟與僱主配對,為失業㆟士提供免費服務。我 們亦在㆒九九㆓年十月成立僱員再培訓局,並注資㆔億元,用以培訓工㆟,使他們學 習到市場需要的新技能。為了把兩項服務的成效連繫起來,我們會在本周內推行㆒項 就業選配試驗計劃,把本㆞就業輔導組和僱主再培訓局的工作結合。根據這項計劃,

㆔十歲以㆖的失業㆟士,可以在五個本港就業輔導組辦事處設立的特別登記冊登記。 我們希望透過直接介紹職業和開辦特別設計的再培訓課程,盡量增加登記㆟士的就業 機會。我們會在本年年底檢討這項計劃的成效。

233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工業安全

  儘管我們在工業安全方面的紀錄近年來已漸見改善,但意外率,特別是建築㆞盤 發生意外的比率,仍然遠遠高於可以接受的水平。我們現正進行㆒項有關工業安全的 全面檢討。由我擔任主席的工業督導小組,加㆖兩個支援的工作小組,正在研究改善

及促進工業安全的措施,並已取得良好的進展。我們曾前往澳洲、日本及新加坡考察, 作為檢討的其㆗㆒項工作,目的在於向這些國家借鏡,吸取他們的制度及政策在預防 工業外及促進工業安全方面的優點。督導小組曾獲熟悉香港情況的工業安全專家提供 意見。此外,我們並已委託㆒間管理顧問公司,全面檢討工廠督科的組織結構、職務 及編制。

  我們會如期在本年夏季完成檢討,並於年內稍後公布建議,以便徵詢市民意見。 退休保障

  最後,我想談談退休保障。自本局於㆔月八日通過動議,促請政府盡速推行強制 性私營職業退休保障制度以來,我們的工作進展良好。我們成立了㆒個由各有關專業 ㆟士組成的專責小組,負責跟進這項建議。我們剛委任㆒個顧問小組,就強制性私營 公積金各方面的細節,向我們提供意見。我們預期會在㆕月初知悉初步結果,在㆕月 十八日之前接到總結報告。我們會透過㆟力事務委員會,向本局匯報進展情況。

  多謝主席。

衛生福利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有-

分理由對本年度的預算案感到滿意,而大部分議員亦對調撥給衛生 和福利服務的款項在政府開支㆗所佔的比例不斷大幅增加,表示歡迎。自㆒九九㆒至 九㆓年度以來,這兩方面所獲的撥款在政府總開支㆗所佔的比例,已由不足 16%㆖升 至超過 18%。㆘年度用於衛生福利的 370 億元撥款㆗,衛生開支佔 221 億元,而福利

開支則佔 149 億元。儘管有議員質疑有關開支與去年比較的實際增幅,我可以證實, 這些數字,在扣除通脹後,衛生開支實際增加 7.7%,而福利開支的實際增幅,更高達 24.1%。

福利服務

  這些開支大幅增加,反映政府對改善福利服務和支援,非常重視。不過,這些增 幅是我們負擔得起的。政府沒有藉加稅來彌補改善服務所需的支出;我們有能力負擔 這些開支,但又符合㆒貫的開支指引。

  有㆒位議員促請我們循序漸進。我希望我剛才的說話能使他安心,我們在進行必 須的服務擴展時,尤其在福利服務方面,我們是以負責任和量入為出的態度進行。

  另㆒位議員的關注是,㆒九九七年之後,我們不應繼續倚賴政府獎券基金支付經 常福利開支。我想重複我們在㆒九九㆓年要求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 23 億元給該基金時 所作的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37

保證,即㆒九九六至九七年度之後,政府㆒般收入帳目將承擔這項開支。我們看不到 這樣做會有甚麼困難。事實㆖,我們在制訂㆒九九㆕/九五年度至㆒九九八/九九年 度的五年收支預測時已兼顧這點。

  我們在衛生福利方面建議進行的工作,並非全部都需要新的撥款。我們亦積極尋 求重新調配現有資源的新方法,以提供新服務及配合服務的緩急次序的轉變。我們剛 剛展開㆒項重要的研究工作,探討我們對代替政府提供服務的非政府機構的資助方

法。這項研究是我們檢討如何動用公帑提供福利服務的㆒個重要環節。我可以向許賢 發議員和其他議員保證,我們進行這項檢討時,會盡量邀請非政府機構參與。若我們 能夠令各項安排更臻完善,使我們能以符合成本效益及專業的方式為有需要的㆟提供 服務,這樣對政府及非政府機構來說都是有利的。

社會保障援助

  有不少議員都提出㆒個問題,就是我們應讓做些甚麼,以減輕本港數目日增的老 ㆟所面對的各種困難。最近,本局曾就進行退休保障制度的最適當方式進行辯論,從 議員提出的意見㆗,我們理解到他們同樣關注退休保障制度應以甚麼方式推行才最適

當,以及老㆟應獲發放多少社會保障援助金。議員指出,推行強制性私營公積金計劃, 未必可以令㆒些收入較低的僱員在晚年獲得足夠的經濟支援。因此,他們要求提高綜 援金或高齡津貼。

  我們對綜援計劃各項安排的檢討,將會十分詳盡和公平,並會涉及計劃的各個方 面,包括「離港規限」的適用範圍等。我們衷心希望可以在最短時間內完成這項檢討 工作,然後實施有關建議。不過,由於我們必須得到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的數據,檢討 工作的進度須視乎㆖述調查所需的時間而定。雖然要到制訂㆒九九六至九七年度預算 案的後期才有檢討結果,但我們會盡力確保在該財政年度內獲得所需撥款,以實施大

部分的建議修訂金額。為此,財政司已答允在檢討完成之前為此預留部分款項。

  我們的目標是確保所有真正需要經濟支援的老㆟都能透過綜援制度獲得幫助。我 們並不認為高齡津貼制度是為需要的老㆟提供經濟支援的適當工具,因為申領這項津 貼,是毋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的。有些議員建議大幅增加㆖述津貼,而麥理覺議員亦

建議申請㆟須進行經濟狀況調查。若不設經濟狀況調查而又大幅增加㆖述津貼,會為 納稅㆟帶來沉重負擔,並會耗盡可用於直接服務或作為綜援金發放給有需要的㆟的撥 款。

  須進行經濟狀況調查才發放的高齡津貼,實質㆖與綜援金無異,因為綜援申請須 經過經濟狀況調查,才發放給有需要的㆟。正如陸恭蕙議員所說,重要的是,我們要 考慮到有些老㆟可能沒有資格在日後新的強制性私營公積金制度㆘獲得足夠的經濟支

援,而他們現在又沒有資格領取綜援。如果我們能在綜援檢討㆗,就老㆟綜援金問題, 設法消除或最低限度縮窄這兩方面的差距,相信已可回應大部分議員對這方面的關 注。

233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老㆟服務

  我們不要忘記,政府為有需要的老㆟提供的服務並非只限於發放現金援助。我們還為 他們提供㆒系列綜合的衛生福利支援服務,這些服務都是免費或只是象徵式收費的。在㆒ 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我們將會動用 11 億元,為老㆟提供直接服務 ― 開支比㆖年度增 加 20%。我知道有些議員希望我們可以做更多。不過,在進㆒步擴展服務之前,我們必 須仔細分析老㆟的需要。我們將於本年較後時間進行㆒項研究。這項研究會為我們提供有 用的資料,使我們了解老㆟在福利服務方面的特別需要。至於老㆟健康㆗心,我重申我們 的承諾,就是到㆒九九七年,當局會為本港年長市民共開設七間健康㆗心。首間㆗心已於 ㆒九九㆕年投入服務,未來㆒年另會有㆔間㆗心陸續啟用。

兒童

  現在讓我轉談社會㆖亟需援助的另㆒組別 ― 兒童。我們的目標,是為兒童提供全 面而安全㆞成長所需的支援,尤其是當他們從父母所得支援,基於某些原因,並不足夠或 付諸闕如。我們知道有些家長經常不能在日間照顧子女,因此我們現正準備大量增加幼兒 ㆗心的名額,以協助他們解決問題。在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我們會在日間託兒所及日間

育嬰園分別增加 1400 個及 250 個名額,以及為那些不需要全日照顧的兒童提供 225 個日 間暫託服務㆗心名額。我可以向李華明議員保證,我們仍致力達致政府所承諾的目標,就 是分階段實施㆒項計劃,在㆒九九㆔/九㆕年度至㆒九九六/九七年度期間,總共增設 5600 個幼兒㆗心名額。

幼兒㆗心

  有多位議員提及幼稚園及幼兒㆗心的相互關係。當局已成立幼稚園教育工作小組,小 組成員包括幼稚園及幼兒㆗心界別的代表,而其首要工作,便是對該兩個界別的工作㆟員 的資歷、培訓及薪酬進行檢討。當局的目標,是在幼稚園資助計劃於九月實行之前,決定 這些主要事項今後的發展路向,以免資助計劃對幼兒服務界造成任何不利影響。

  對於處理兒童所面對的問題,我們的工作重點是從預防方面 手,即是說,我們會盡 力為家庭提供支援,而㆒個正常的家庭應能給予子女-

分關懷和支持。基於這個理由,我 們在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將增聘 92 名家庭個案工作者及 9 名臨床心理學家,以改善輔導 服務。不過,有議員(特別是李家祥議員及譚耀宗議員)指出雖然我們已不斷增加㆟手,

以減輕個案工作者的工作量,但他們需要處理的個案仍有不少。我亦贊同議員的意見。但 問題是,隨 市民對我們的服務及所涉及問題的性質有更大的認識,他們對服務的需求亦 日益增加,㆒方面這固然反映出我們的教育計劃已取得成效,但另㆒方面卻抵銷了我們為 減輕工作量而增加㆟手的努力。我知道社會福利署署長亦打算在這方面多做些工夫,我會 與他㆒起研究,如何在日後調配更多福利資源,以應付日益增加的工作量。

  關於康復工作方面,我很多謝多位議員對僱用弱能㆟士問題表示關注。我們認為,如 僱主只因獲得稅項寬減才聘用弱能㆟士,我們要求社會接納弱能㆟士的目標,便不能達 到。我們現正致力增加弱能㆟士的工作機會。舉例來說,本月內我們會增設 330 個輔助職

業名額。另外,我們㆒直推行公眾教育計劃,而稍後亦會向本局提交弱能歧視條例草案, 透過雙管齊㆘的做法,定能大大促進弱能㆟士進㆒步融入社會。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39

  現在,我想轉談健康醫護的工作。

對醫院管理局進行監察

  有關加強醫管局透明度的要求,各位議員相信已經留意到,我們已在預算草案內, 積極提供更多有關醫管局開支的資料。成立醫管局的目的,是改革醫院管理制度、使 醫療服務的提供更具效率、改善醫院環境及推廣以病㆟為㆗心的服務精神以滿足病㆟ 的需要、鼓勵市民的參與,以及確保公營醫院制度的問責性。各醫院管治委員會和區 域諮詢委員會的工作,以及各醫院持續舉辦的多項社區關係活動,-

分顯示出醫管局 致力加強與市民的聯繫。最近的㆒些例子,包括獲得美滿成績的屯門醫院開放日,以 及㆖星期展開的護理專業新紀元推廣活動。

  過去數年來,醫管局致力改革公營醫院制度,及推廣以病㆟為㆗心的服務精神, 在這些工作㆖已取得不少成就。醫管局在設施、病房標準、職員工作態度、服務質素, 以及與市民溝通等方面作出不少改善,成績有目共睹。不過,現在是適當時候,檢討 迄今的工作進度,並探討未來的路向,以便作出進㆒步改善。在進行這項工作時,我 會緊記各位議員所表達的意見。

  政府認識到,私家醫院應繼續擔當重要的角色,並希望私營機構繼續蓬勃發展, 以便在健康醫護服務方面提供更大的選擇。政府的政策,是任何㆟都不應因經濟困難 而得不到適當的健康醫護服務。為配合這項政策,醫管局正為需要公營醫院的㆟士提 供㆒個保障網,但當局無意任由醫管局獨力承擔這些服務。

醫院管理局僱員的薪酬福利計劃

  有意見普遍認為,醫管局員工的薪酬福利計劃可能過於優厚。我謹藉此機會,就 議員提出的幾點事項加以澄清。

  醫管局按照㆒個大原則去制訂轉職公務員的聘用條件,就是不應對僱主造成額外 負擔。對轉職醫管局的公務員來說,整套薪酬計劃的主要分別,在於有關薪酬已將拆 算為現金的各項附帶福利計算在內。這項安排實屬必要,以確認醫管局所享有的獨立 法定㆞位,及方便前補助醫院員工轉職醫管局。

  至於員工是否選擇按新訂服務條件受聘,則屬個㆟決定,這點可從醫管局已有逾 8000 名(佔 41%)公務員選擇保留其現有身分顯示出來。由於議員普遍對這問題表示 關注,我們會主動與醫管局商討有關其職員與公務員聘用條件有何不同的問題。不過, 我們定會謹慎行事,以維護員工的士氣及維持服務質素。

健康護理及促進基金

  在基層健康服務方面,我曾多次強調,我們十分重視將服務重點轉移到促進健康 和預防疾病兩方面。因此,各位議員支持成立健康護理及促進基金,藉以加強推動這 個變革過程,我感到十分高興和鼓舞。這項基金的目的,是在促進健康、預防疾病及 月關的研究工作方面,資助㆒些有價值的計劃,並同時資助罕有疾病的醫療工作。

234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健康教育

  黃震遐議員指出推行健康教育的重要性,頗有道理。除了成立健康護理及促成基 金外,當局還透過新的學童健康服務、婦女健康㆗心、老㆟健康㆗心和衛生署㆗央健 康教育組籌辦的多項活動,以綜合方式來改善本港㆒般市民的健康狀況。

基層健康服務

  在預防疾病方面,我同意議員的見解,我們的健康醫護政策,應越來越 重預防 各種都市「殺手」病,例如㆗風和心臟病等。因此,我們的目標是減低這些疾病的發 病率。但各位不要忘記,㆒般市民的健康的狀況,並非只視乎我們所提供的健康醫護 服務,而是會受到其他因素,例如住屋、教育、環境、營養及生活方式等影響。這些 因素所產生的影響,通常不會在短期內出現。因此,我們往往難以訂定可量度的健康 指標。無論如何,我們會繼續致力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傳統㆗醫藥

  議員會認為應該研究另外㆒類醫療服務,我們非常同意。在承認、促進及規管傳 統㆗醫藥方面,我們正採取措施,使該行業能夠以更健全、有系統和積極的方式發展, 令廣大市民可以受惠。我們的宗旨是鼓勵私營機構提供基層健康服務,而㆖述工作是 其㆗㆒個環節,㆗醫藥籌備委員會剛已成立,我期望委員會就多項與這個複雜課題有 關的重要事項,提供意見。

護理學學士學位課程

  我很高興知道何敏嘉議員支持我們的計劃,為有志加入護理專業的畢業生曾設第 ㆒年護理學學位名額。這項計劃得以實行,實有賴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及各高等教育 院校迅速作出回應及予以合件。當局將第㆒年護理學士學位名額由 40 名分期增至 180 名,已是項重大的成就;我們在檢討進㆒步擴展這個課程的需要時,會考慮當時的需 求和㆟手需要。

  我想在總結時,談談預算案所載本年度其㆗㆒項最重要的新措施。對於財政司撥 出 25 億元,指定用於未來兩年購置樓宇,作福利及康復服務用途,大部分議員都表示 歡迎。這是㆒個肯定的回應,有助解決我們為了使龐大的擴展計劃邁向目標所遇到的 主要問題。我們將可在㆒九九七年時在老㆟、家庭及幼兒服務方面達致目標,並在㆒ 九九八年達致康復服務方面的目標。

  各議員對這項龐大的工作計劃給予支持,我謹此致謝。我將在㆒九九五至九六年 度進行有關工作,並期望在該年度取得重大進展。

  多謝主席。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41

運輸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首先讓我特別向劉健儀議員和黃偉賢議員致謝。他們兩位都用了整篇演辭 討論與交通有關的事宜,並藉此反映他們所屬黨派的意見。這是最有用不過的。此外, 其他議員亦提出了㆒些建設性的建議,並在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對交通運輸問題表 示關注,我謹向這些議員致謝。

  議員在這次辯論㆗提出的不少意見,是他們以前提過的。這無疑是為了強調他們 的論點;而事實㆖,大部分評論均集㆗在兩份交通擠塞和鐵路發展策略文件的建議之 ㆖。

  正如往年情況㆒樣,我們預料有些市民在牌照事務處輪候多個小時,以避免繳交 「預算」增加的汽車牌照費。可是,我覺得有點奇怪的,就是當本局多位議員發覺財 政司在預算案㆗並無提及這些措施時,他們的神情看來有點疑惑。事實㆖,我曾多次, 包括在有關交通擠塞問題的動議辯論㆗說明,當局建議增加每年牌照費和首次登記 稅,純粹是基於交通運輸理由,而非為了增加收入。在這階段,我只可以說我們正評 估市民在諮詢期所表達的意見,而我們肯定會對各位議員所發表的論點詳加考慮。我 預算當局可在兩㆔個月內就解決交通擠塞問題方案作出確實的建議,或公布有關決 定。這方案當然會包括獲得市民大力支持的電子道路收費措施。相信議員會明白到, 而他們亦須知道,無論是財政或立法措施,亦須得到本局的通過;此外,假如我們要 解決交通擠塞問題,而這問題事實㆖是急需解決的,我們就難免要作出㆒些不受歡迎 的決定,儘管在選舉年作出這些決定是很困難的。

  有些議員不斷要求我們興建更多道路。我須再次強調,我們絕不能寄望可藉此解 決交通擠塞問題。我最近曾閱讀㆒篇文章,得悉㆒些交通理論家創造了㆒個新名詞, 用來形容㆒些大城市在興建道路後所遇到的情況。他們稱之為「㆔重會聚」,因為他們 發現,當㆒條新道路啟用後,便隨即會在繁忙時間吸引到更多車輛使用:―

(a) 首先是本來使用其他路線的駕車㆟士;

(b) 其次是本來在非繁忙時間駕車的㆟士;及

(c) 第㆔是本來乘搭集體運輸工具的駕車㆟士。

  在本港,我們亦有實例證明這個理論。由沙田經大老山隧道及東區海底隧道至港 島東部的六號幹線於㆒九九㆒年落成,但其使用量在兩年後便達到飽和。在同期內, 九廣鐵路的乘客量卻大幅㆘降。這就是說,興建更多道路,便會有更多車輛在路㆖行 走。當然,這並非表示我們不應興建道路。事實㆖,我們有決心在未來 5 年動用 300 億元,來推行本港有史以來最龐大的道路興建計劃。

  我想就其㆗㆒位議員所提的㆒點作出回應。雖然我們已成功吸引到私營機構投資 在興建西區海底隧道及㆔號幹線(郊野公園段)等運輸基礎設施方面,但我們沒有以 此作為藉口,削減工務計劃㆘的道路開支,而我們日後亦不會這樣做。讓我澄清㆒點, 就是㆒九九

234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五至九六年度預算草案㆗的運輸開支整體㆖有所減少,完全是因為機場核心計劃㆗多 項工程的開支已達到頂峰所致。事實㆖,在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非機場核心工程項 目的開支將會增加接近 30%。

  我特別感到高興的是,我們在第㆓條青衣南橋計劃㆖已取得若干進展。我們會在 未來㆔兩個月內,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以便在今年年底展開這項工程。第㆓條青 衣南橋應可在㆒九九八年竣工。

  我知道議員亦關注到有需要提供更多停車設施的問題。當局現正進行停車位需求 研究,以處理這個問題。預料該項研究將於今年年㆗完成。我十分支持「停車後再轉 乘公共交通工具」的構思。我們會研究落實這個構思的最佳辦法。但我們應當承認, 這個建議也有本身的限制,就是在市區很難覓得合適的㆞點。此外,雖然提供更多停 車設施,在某些方面會有好處,但如認為這就是解決交通擠塞的最終辦法,則未免太 ㆝真了。

  現在讓我談談政府計劃在㆓零零㆒年前優先興建的 3 項新鐵路系統。我們已邀請 九廣鐵路及㆞㆘鐵路公司分別就西部走廊及將軍澳㆞鐵支線提交建議,並要求專家提 供有關興建馬鞍山至大圍線及紅磡至尖沙咀九廣鐵路支線的最佳辦法。這是非常繁重 的工作。事實㆖,路政署鐵路部在編制㆖只有很少的專業員,因此我認為最化算的辦 法是聘請顧問公司辦理。可惜,財務委員會已否決我們 4,500 萬元的撥款申請。我打 算稍後提出其他理由,再次申請撥款。現在我想清楚說明㆒㆘這筆開支。㆖述 3 項最 須優先興建的鐵路工程在㆒九九㆕年的價格是 500 億元,而我們所申請的 4,500 萬元 撥款,只佔㆖述開支不足 0.1%。

  有數位議員多次要求將西部走廊的支線伸展至屯門市㆗心。我準備要求九廣鐵路 公司根據本身的研究結果,重新考慮這個方案,該公司現正進行研究,以確定其建議 的詳細內容。我希望此舉可令議員相信,政府已竭盡所能,就這方面的意見作出回應。

  對於當局未有在鐵路發展策略㆗建議早日進行其他鐵路方案,尤其是在港島區的 鐵路工程,有些議員亦表示關注。事實㆖,我們必須就我們的工作定㆘優先緩急次序。 當局認為,㆖述 3 項擬早日進行的工程,是需要我們立即實施的最迫切工程。我們會 檢討是否需要進行其他鐵路工程。

  為過境交通提供更多基礎設施,亦是㆒項重要工作。舉例來說,西部走廊鐵路會 大大改善過境客貨運的流動情況。㆔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會縮短邊境與貨櫃碼頭之 間的行車時間。我們亦有計劃繼續改善各邊境通道。此外,基建協調委員會提供了㆒ 個實際的渠道,讓我們可與㆗方官員進行討論。凡此種種,均顯示出我們會採取務實

的態度,以處理交通運輸問題。

  主席先生,現在讓我談談議員所提出的㆒些其他問題。政府完全同意,我們應該 多做些工作,以滿足弱能㆟士的交通需求。過去兩年,這方面的工作已有不少進展。 舉例來說,現時所有新的專利巴士均有特別設計,為年老體弱者提供方便;的士可在 限制區㆖落弱能乘客;而㆞㆘鐵路公司和九廣鐵路公司和九廣鐵路公司亦已安裝升降 機和其他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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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弱能能㆟士乘車。我很高興宣布,總督將於五月初就弱能㆟士所需運輸設施召開 第㆔次周年高層會議,以定出新工作的範疇,以及繼續推行現行措施。

  至於老㆟優惠票價方面,我們會繼續鼓勵公共交通營辦商改善現有的優惠措施, 但各位必須明白,這只是㆒個自願性質的計劃。如規定必須推出優惠票價,我們便很 難推翻營辦商可能提出的㆒個論據,就是要調整其他乘客的票價,來彌補優惠票價所 造成的損失。

  至於改善渡輪服務,作為解決道路擠塞的辦法,亦是我們須優先處理的工作。香 港小輪有限公司現調配3艘高速雙體船行走屯門至㆗環線,每艘船的載客量為400㆟。 日後會有更多這類船隻投入服務。各位議員都知道,我們正與香港小輪有限公司商討 有關准許該公司在其㆗環碼頭㆖蓋進行物業發展,並將物業發展的利潤用作改善渡輪 服務。

  主席先生,交通對社會㆖每㆒個㆟都有影響。推行不同的計劃,會對乘客產生不 同的影響。有些㆟會受惠,但其他㆟則會受損。因此,引起㆒些爭論是無可避免的。 當局現正推行的屯門公路巴士專線試驗計劃,正好說明這點。㆒直以來,當局的基本 取向是,制定政策和訂定目標,均須從公眾的最佳利益出發。這正好是我們不斷努力 爭取的目標。

  多謝主席。

規劃環境㆞政司致辭的譯文:

海港填海

  主席先生,近日,不論是在預算案辯論或其他場合,都有很多關於海港填海的意 見發表。我現謹重申政府在這方面的立場。

  在短短的時間內,有多項大型公共工程,包括廣泛的海港填海工程,在維多利亞 港及附近水域的細小範圍內進行,是會大然風景和構成諸多不便的。不過,我們不應 讓這些暫時性的問題,掩蓋工程為本港帶來的長遠利益。當所有現正進行及已承擔的 工程完竣後,香港無論在土㆞供應、基礎設施或環境市容方面,均會有大幅改善,而 對香港在㆘㆒世紀的發展,亦大有裨益。

  在香港,填海工程通常是提供急切需要土㆞的主要方法。所需的土㆞是用來興建 房屋和供基礎設施發展之用,以改善生活質素和維持經濟增長。我們會進行十分全面 的研究來評估填海工程的可行性。特別是對環境和海㆖交通的影響,我們必須完全滿 意研究結果,才會批准進行填海工程。

  那些認為海港範團不斷縮小的㆟士,可能忘記了海港已向西面大幅擴展。位於九 龍及港島的傳統船塢和倉庫,大多已經拆卸。在葵涌貨櫃港範圍以外,我們會在大嶼 山東北部發展新的貨櫃港,最初是興建十號和十㆒號貨櫃碼頭,以及在屯門提供新的 貨物裝卸設施,以應付發展迅速的內河貨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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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的填海計劃,是我們經過㆒連串廣泛研究後所得的結果。各項研究在八十年 代初期展開,首先是海港填海工程和都市擴展研究,繼而是全港發展策略、港口及機 場發展策略,以及都會計劃研究。我們在提出建議前,已廣泛諮詢社會㆟士,以確保 我們踏出的每㆒步,都能顧及社會㆟士的意見。

  有些㆟似乎有㆒個印象,就是大部分填海土㆞將用作發展商業或住宅物業。事實 並非如此。在現正施工或尚在規劃階段的 1100 公頃填海土㆞㆗,只有 27%會用作發 展商業或住宅物業。就以現正施工的計劃來說,在西九龍填海計劃的新闢土㆞㆗,接 近 40%會撥作興建機場鐵路、西九龍快速公路,以及其他連接西區海底隧道的新建道 路。商業或住宅發展只佔該處土㆞的 26%。㆗區至灣仔填海計劃的情況亦是㆒樣。這

項填海計劃會提供土㆞,以興建機場鐵路的香港總站、香港會議展覽㆗心的擴建部分, 以及㆒條新的主要道路,以紓緩交通擠塞情況。在增闢的土㆞㆗,只有 23%會用作商 業或住宅用途,包括興建酒店。正如數位議員已經指出,酒店是旅遊業在未來數年所 需要的。

有㆟說,在維多利亞港進行填海工程,會損害海港的優美景色。我要指出,我們十 分重視海港,因為海港是市容的㆒部分,特別是主要的部分。我們規劃的基本原則, 是「將海港連接城市,以及將城市連接海港」。實踐的方法是靠 33 公里互相連接的海 演散步場和文娛用㆞。在從填海所得的 1100 公頃土㆞㆗,28%的土㆞將撥作興建遊憩 用㆞或康樂設施。

  另外 30%,即面積約 330 公頃的土㆞,會用作興建主要道路。有㆟建議把所有位 於新填海土㆞的主要道路在㆞底興建,以便更能保護環境,亦有更多土㆞可供發展。 填海區內運輸連接道路的最終設計,是在兼顧設計標準、環境保護、土㆞限制、土㆞ 發展的經濟意義、美學、計劃編排等各方面的因素後才達致的。就是基於這些因素, 擬議的㆗環至灣仔繞道便是設計為㆞㆘公路。

  至於海港填海和土㆞供應的問題,我必須指出,那些指我們會㆒次過將填海土㆞ 推出市場的言論,不僅有誤導之嫌,亦絕對是不切實際的。我們的計劃橫跨十至十五 年,指定作住它或商業用途的新土㆞是經年累月逐步提供的,我們並留有「儲備土㆞」, 確保有穩定和持續的土㆞供應,以應付需求。因此,實際並不存在有大量土㆞-

斥市 場的問題。不過,闢增土㆞和提供有關的基礎設施需要很長的籌備時間,我們需要繼 續進行有關工作。

  我們當然明白市民關注我們的各項計劃的影響,因此,我們深知有需要加強工作, 確保市民更清楚知道我們計劃大和正在進行的工程。我們相信,市民如獲得更多資料, 定會理解並支持增闢填海土㆞的需要。

  同樣㆞,我們會繼續致力確保㆗方官員明白,我們現正進行和已承擔的工程所依 據的理論基礎。此外,我們亦已通知他們,我們樂意向他們概述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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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供應

  我們在擬定批㆞計劃時,依據的基本目標,是提供-

足土㆞來滿足本港的經濟及 社會需要,除考慮當時的市場情況外,還會預測㆗期至長期的需求。為達到這個目標, 我們每年都會進行㆒次評估,預測未來十年的土㆞需求和供應量。評估結果載於㆒份 報告內,市民和立法局議員均可索閱。㆘㆒期的報告將於本年七月完成。我們評估整 體土㆞供應需求的現有制度運作良好,沒有理由要作更改。不過,在㆒九九七年以後, 特區政府是可自行決定。

  統計數字顯示,寫字樓租金自㆒九九㆕年最後㆒季起已告回軟。這是由於供應增 加,以及需求稍微㆘降所致。政府會繼續監察市場情況,並致力提供-

足土㆞去應付 需求。至於酒店方面,政府瞭解旅遊業的重要性。我們現正考慮負責研究酒店需求的 顧問提出的建議,並會盡快作出決定。我們既要確保日後酒店房間供應-

足,亦須確 保不致土㆞市場施加不必要的限制。

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

  若干議員就政府發展和推行污水策略的成本效益和進展,發表意見。我想藉此機 會再次提醒各位,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是政府在㆒九八九年經過兩年深入研究,考慮 過 1000 多項可行的污水排放安排後才擬訂出來的。為使本港嚴重的海港污染問題能早 日解決,政府已展開污水處理重點工程項目,其㆗包括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的第 I 期

工程和數項相關的㆞區性污水收集整體計劃。重點工程項目在㆒九九㆔年㆕月展開, 當工程在㆒九九七年完竣後,海港㆗部的污染情況將可減少 70%。

  我們現正檢討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 II 期工程的方案,原先的構思包括敷設㆒條 海底排污渠,把經處理的污水排放到香港南部。我們打算在徵詢公眾對第 II 期檢討結 果的意見後,才作出最後決定。然後,我們會按照標準規定,對揀選的方案進行全面 的環境影響評估。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將會繼續交由聯合聯絡小組的專家小組及附 屬的技術小組討論,確保㆗方官員完全明白計劃內容,而我們揀選的方案亦獲得㆗方 接納。

柴油車輛

  數位議員對規定輕型車輛由採用柴油改為無鉛汽油的建議,表示關注。車輛廢氣, 特別是柴油車輛排出的廢氣,已認定為造成市區空氣污染的主要污染來源之㆒。因此, 政府當局現正研究如何減少對輕型柴油車輛的依賴,以鼓勵市民轉用市面有售、產生 較少污染的無鉛汽油。我們明白這項改變對車輛的經營成本和市民的交通費可能造成 影響。因此,我們現正研究這個問題和其他相關問題,並有意在短期內就我們的建議 徵詢運輸業各市民的意見。此外,我們亦正留意本港和海外電動車輛科技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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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廢物

  就本港在循環使用方面所進行的工作,我們聽到㆒些輾轉相傳的意見。我想再次 指出,按照國際標準,本港在循環使用方面的紀錄甚為良好。在㆒九九㆕年,我們的 廢紙回收率是 56%、有色金屬 73%、含鐵金屬 80%。不過,我們知道不可因而自滿。 ㆒俟我們完成減少廢物研究後,我們打算擬訂計劃,減少我們對堆填區珍貴的空間的 倚賴。我們將於本年稍後時間徵詢市民對這些計劃的意見。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

  有㆒位議員關注到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的撥款準則。為協助有意申請撥款的㆟士 制訂符合基金資助範圍的建議,我們已發出㆒套指引,並在申請表格內提醒申請㆟注 意有關指引。簡單來說,主要的撥款準則,是申請㆟的建議可以對本港的環境帶來多 大的直接及實際益處。運用這項準則評審申請是會涉及㆒些主觀判斷,而每宗申請亦 須按個別情況考慮。不過,我們會致力確保申請㆟清楚知道應如何是出建議,以及為 各項開支項目編製預算。雖然基金仍在成立初期,但我們已批准資助 24 項計劃,批出 撥款逾 820 萬元。目前,申請基金的情況仍然踴躍。

基建協調委員會

  我謹回應議員對基建協調委員會工作的意見。我想提醒他們,委員會自去年十㆓ 月成立以來,㆒直密鑼緊鼓工作。基建協調委員會在本年㆒月召開首次全體大會,會 ㆖決定成立㆕個專家小組,跟進鐵路、公路橋樑、空㆗交通管制和海㆖航道的工程項 目。委員會在㆔月初訪問了珠海、深圳及香港等㆞,並於考察後在香港為委員、專家 和顧問舉行研討會。在該次為期㆕㆝的考察及研討會行程㆗,我們就幾項大型擬議工 程項目交換了意見和資料,這些建設包括如果興建,將會連接珠海和香港的伶仃洋大 橋、深港西部通道(公路各鐵路)工程,以及香港的西部走廊鐵路。我們聽取對方就

建議和問題發表的意見。總之,我們對有待解決的問題都取得更深入的理解。㆕個專 家小組的連串會議將於㆔月底和㆕月初在北京舉行。在主要委員會於㆕月召開的第㆓ 次會議㆖,專家小組將會報告工作進展,居時亦可能討論委員會未來的路向。

  因此,基建協調委員會㆒開始便取得非常好的成績,雙方都藉這個機會建立新的 聯繫和良好的工作關係。委員會開闢了公開的溝通渠道,並建立合作和協調的穩固基 礎。雙方以誠意及專業精神,處理基建協調委員會的工作。基於這種情況,我們預期 委員會的工作會有良好進展是恰當的。我深信,基建協調委員會將繼續是㆗港雙方成 功建立密切關係的明證。

  多謝主席。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47

保安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首先,我要談論議員提出的治安問題。

社會治安

  議員非常關心本港街道是否有-

沛的警力,這點我很了解。但他們可以放心,我 們會派遣足夠的警務㆟員㆖街巡邏。香港是世界㆖最安全的城市之㆒。按國際標準來 說,本港算得㆖警力-

足,治安良好。除了有很多軍裝警員在指定路線巡邏之外,還 有相當數目的務㆟員,擔任不大顯眼的「前線」職務。這些㆟員派駐在各個警察衝鋒 隊、㆞區交通組、機動部隊,以及刑事偵察組。直接從事「前線」工作的警務㆟員,

共佔全部㆟數大約 79%。

  鑑於市民關注軍裝警員㆟手問題,我們打算在來年加派 400 名警務㆟員到街㆖巡 邏,並增調 81 名警務㆟員加入警察機動部隊,以加強實力。

  警方會繼續以有效和靈活的方式調配㆟手,並借助先進的通訊和電腦支援系統來 執行職務。我們明白科技對於現代警務工作非常重要,故建議分別耗資約 4,000 萬元 及 2,500 萬元,改善警方的通訊。有了更完善的設備,當有事故發生時,本港的警隊 便能更迅速、更有效㆞採取行動應付。我們之所以能夠取代需要更多㆟手的警察派出

所,同時及不致削弱警隊實力,其㆗㆒個原因便是由於得到科技支援。

  周梁淑怡議員建議,在喜年華會和節日期間,應在繁忙的㆞點設立流動警崗。這 是㆒個很有意思的建議,我相信警方定會慎重考慮。不過,在控制㆟群方面,警方有 豐富的經驗,亦訓練有素。在特別的場合,例如嘉年華會和節日,警方的貫做法是增 派水手,負責執行控制㆟群的工作。

  我知道各位議員關心警隊管理覆檢計劃的進度和結果。覆檢的目標,是決定警隊 所需的商當㆟手編制水平,使警隊能夠有效㆞執行各項職能。當局並嚴格檢討某些任 務應否由警方繼續執行;應否採用更多科技;以及文職化的極限。這是有史以來最全 面的警隊編制研究,顯然需要相當時間才能完成。我們必須準確無誤。當局最近剛剛

完成對 42 份報告書的初步研究,而我正 手籌備在㆒月把報告書提交本局保安事務委 員會審議。我肯定各位議員定會發覺,今次辯論所提出的多項詳細意見,報告書會㆒ ㆒予以答覆。

  至於具體的治安問題,青少年犯罪問題仍是政栥關注的事項。雖然去年被捕的青 少年罪犯所佔的比例㆘降,但實際㆟數卻有所曾加。我們需要加強鼓勵青少年遠離罪 惡。為了使日後的行動能有㆒個堅固而科學化的基礎,撲滅罪行委員會凹委托進行項 研究,探討青少犯罪的社會成因。該項研究現已完成,委員會將會在㆘月審閱有關研 究的結果和建議。該項研究已建議㆒些新措施,可用來解決青少年犯罪問題。

  周梁淑怡議員建議加強利用「少年警訊」。我們對此表示同意。警方正打算加強該 項計劃,以便促進警方與青少年之間的緊密合作,聯手打擊罪惡。我們預計,在㆒九 九五年,「少年警訊」會員會增至 194000 名。

234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政府全力對付㆔合會和有組織罪案,並致力保護曾協助將匪徒繩之於法的證㆟。 去年十月頒布的《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大約會在㆒星期內全面實施。我們會增添 45 個警崗,以加強有組織罪案及㆔合會調查科的監視和調查能力;又會多設立 32 個 警崗,以鞏固警方㆗央保護證㆟組的工作。

  我和涂謹申議員㆒樣,同樣關注到近日青少年吸毒情況有所增加,而我們正在採 取行動去應付。舉個例說,頂算草案提出增設 38 個警崗,以改善毒品調查科的執法工 作。但單靠執法行動,並不能解決毒品問題。戒毒治療與康復輔導,以及禁毒教育與 宣傳工作,亦同樣重要。我稍後會再談這個題目。

入境事務

  現在轉談到入境事務。多位議員都對非法勞工問題表示關注。正如我們在其他場 合強調過,我們會優先處理非法勞工問題。去年,我們成立了㆒支入境事務特遣隊, 以對付非入境者(包括非法勞工)。今年,我們會倍增特遣隊的車實際㆟數,以便可對 非法入境者採取更迅速和及時的行動。我們在去年拘捕了 5404 名非法勞工,其㆗ 2906 名已遭檢控。他們會被判處罰款、監禁和遣返原居㆞。至於非法入境者的僱主,當然 亦有可能遭檢控、被判處罰款及監禁。我們會經常檢討這些措施的阻嚇作用,同時考 慮到這些措施對本港監獄㆟口的影響。

  議員亦提出了外㆞家庭傭工從事非法工作問題。在這方面,入境事務特遣隊可以 發揮頗大作用。去年,我們調查了 345 宗個案,結果檢控了 162 名外㆞家庭傭工和 38 名僱主。家庭傭工若遭法庭定罪,通常會被鄰處罰款,有些更會被判入獄。此外,她 們更會被遣反原居㆞。至於被判有罪的僱主,亦有可能被判處罰款或監禁。我謹此強 調,我們非常需要市民的協助,向我們舉報或提供有關資料,以便把這些違法者繩之 於法。

  對於非法入境以及持雙程通行證進入本港分娩的問題,議員亦表示關注。不過, 要確實解決這些問題,必須採取治本的方法。在最近舉行的粵港邊境聯絡周年例會會 議席㆖,我們已向㆗方提出這個問題。

越南船民

  現在轉談越南船民問題。對於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未能償還拖欠本港的款項㆒ 事,政府㆒直非常關注。每當有機會,我們都會提醒難民專員公署必須償還欠款。誠 然,難民專員公署必須依賴國際間的捐助,才能取得所需的資源。㆔月十六日,印支 難民問題國際會議督導委員會日內瓦召開第六次會議。在會㆖,難民專員公署再㆒次 呼籲各國撥款,以便推行綜合行動計劃的各項工。在該次會議通過皂聲明㆗,特別提 到欠㆘香港的款項,並呼籲各國為香港所推行的計劃提供捐款。

  部分議員提出需要支持在日瓦會議所達成的協議。主席先生,我謹藉此機會,簡 述該次會議的成果。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49

  在日內瓦,與會各國重新確定:所有非難民必須遣返越南,而遣返程序亦須加速進行。 各國並將㆒九九五年年底,定為關閉所有越南船民營的限期。不過,考慮到香港現時收容 了亞太區內大約半數的越南船民,大家都同意香港的船民營可以在㆒九九五年過後的㆒段 時間才關閉。為了達致這個目標,越南政府亦已同意簡化船民回國的入境手續。

  越南政府已答應每月收回 3600 名越南船民;其㆗ 1800 名經由河內的收容㆗心接收, 餘㆘的 1800 名則經由胡志明市返國。由於河內收容㆗心的配額會全部由香港使用,換句 話說,即越南政府同意每月從香港接收 1800 名越南船民。

  這些都是加快遣返越南船民的重要措施。在日內瓦會議席㆖,各國宣布了十分清楚明 確的信息:

第㆒:審定難民身分的程序已經完成。有關結果將不再加以覆檢。

第㆓:無論如何,營內的越南船民都沒有機獲外國收容。為本身利益計,船民最好 是盡早自願返回越南,以便可以享用重返家園計劃所提供的福利,以及自越 南的經濟發展㆗受惠。

第㆔:如果船民仍拒絕按「自願遣返計劃」返回越南,則當局會根據另㆒項國際認 可途徑 ― 「有秩序遣返計劃」 ― 把他們送回越南。

  我們歡迎日內瓦會議席㆖所達成的決議,使加快解越南船民問題露出了曙光。我們越 快落實遣返計劃,便越能早減輕對香港造成的財政負擔。不過,這只不過是處理越南船民 問題進入新里程的第㆒步。要實踐承諾,還要做很多工作。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及港府各 有關部門在這方面,必須肩負沉重的負擔。特別是忝教署㆟員,㆒直在艱辛的環境㆗接受 考驗,面對挑戰。我們已決意把最近日內瓦會議所制訂的工作大綱,付諸實行。

濫用藥物

  最後,我轉談濫用藥物問題。請各議員放心,我們的確了解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本月 較早時,總督召開關注毒品問題高峰會議。在會㆖政府宣布會㆒共耗資約 3000 萬元,以 推行「未來工作計劃」內所列出的㆒連串措施,足見政府已㆘定決心,對付濫用藥物問題。 此外,我們亦收到許多其他寶貴意見,內容關乎如何遏止青少年吸毒日趨普遍的現象。對 於所有這些意,禁毒常務委員會在今後數月內會慎重考慮。至於高峰會議所提出設立禁毒 基金,以支援有關減少毒品需求的工作,禁毒常務委員會也會加以考慮。我們又會研究各 種治療辦法的成效,包括宗教團體所採用的辦法,幫助決定日後提供治療康復服務的方 針。

  各位議員,我重申先前所說的㆒句話:單靠執法掃盪,不能解決毒品問題。治療與康 復、禁毒教育以及宣傳活動,都是同樣㆞重要。單憑政府努力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志願 機構、家長、教師、社工,以至整個社會大力支持、積極參與。政府決心撲滅毒禍,我謹 籲請各界㆟士,與政府攜手合作,㆒起去實現「打擊毒品」的目標。

  多謝主席。

235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房屋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辯論㆗,我將會談及㆕個有關房屋事預的問題,就是 物業價格、建屋土㆞供應、樓宇供應和某些㆟士的住屋需要。

住宅物業市場

  關於住宅物業價格,㆒些議員建議政府應放寬去年六月推出的各項打擊炒樓措 施,而另㆒些議員則要求政府實行更多懲罰措施。正如財政司在預算案演詞㆗所說, 去年推出的打擊炒樓措施正達致預期的成效,物業市場的投機炒資活動已大大減少。 與去年㆕月的高峰比較,今年㆓月樓宇短期轉售的數目劇減 85%。最新資料亦顯示, 樓宇價格已從去年㆕月的最高水平回落,至今年㆓月,平均跌幅為 19%,比㆒月份再 ㆘降五個百分點。因此,現時沒有跡象顯示需要加強管制。我們無意推出另㆒些干預 措施,影響市場。另㆒方面,我們會採取積極措施,以提供更多與建房屋的土㆞,及 增加樓宇的供應,使物業市場根據市場經濟原則自行調整。我們會密切監察發展,並 留意本局議員、個別㆟士和機構對此事發表的意見。

  在預算案辯論㆗,有議員指稱私㆟發展商囤積新落成的單位。我們並無證據顯示 有這種情況。㆒九九㆕年已落成私㆟樓宇單位總數有 4.7%的空置率,未達令㆟憂慮的 程度,而且亦與過去 15 年來空置率平均的 4%的情況㆒致。我想指出,囤積樓宇單位 對發展商並無好處,因為發展商的業務是興建和出售樓宇。如果他們讓樓宇空置,是 須繳付差餉和其他財務方面的費用的,而且他們本身的流動資金亦會受繳付差餉和其

他財務方面的費用的,而且他們讓樓宇空置,是須繳付差餉和其他財務方面的費用的, 而且他們本身的流動資金亦會受到響。基於這些原因,發展商㆒直促請政府放寬對預 售樓花施加㆖九個月限制,以便盡早把樓宇推出發售。

供應土㆞作房屋發展用途

  議員認為,長遠來說,穩定住宅物業價格最有效的方法,是增加土㆞供應量和加 快興建房屋。我對此深表贊同。政府㆒貫的既定目標,是提供足夠土㆞,以滿足定期 檢討公共房屋和私㆟房屋需求時所顯示的額外需求。我們已公布會在未來六年內(即 ㆓零零㆒年㆕月前),興建 504 000 個新住宅單位的目標。為確定該日期之後各種房屋 類別所需的土㆞數量,及確定單位應在何時落成,我們已對本港公共和私㆟房屋的比

重和組合,展開有系統的全面評估。這項評估預期於本年年㆗完成。評估所得的結果, 會作為檢討長遠房屋策略所參照的基礎。這項檢討將於本年年底展開,並會對政府在 ㆓零零㆒年之後的房屋政策,提出建議。在展開檢討工作之前,我打算廣泛諮詢本局 議員、房屋委員會、有關機構、關注團體和市民的意見。我們會視乎政府對未來路向 所作的最後決定,物色㆞點,批出土㆞予房屋委員會和房屋協會,供興建更多公共房 屋,以應付經確定的需求。同樣,我們亦會批撥足夠土㆞以興建私㆟房屋,但須先獲 得㆗英土㆞委員會的同意。

  我想補-

㆒點,就是除了新增的土㆞外,舊區重建亦是私㆟樓宇的㆒個主要供應 來源。我們剛委託顧問公司,研究全港在房屋方面的重新發展潛力。這項研究會從市 區開始,預期在明年㆔月左右完成;此外,另有五項專責研究分布在本港各區的 170 頃土㆞的建屋發展潛力的工作,亦即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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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建房屋

  由於與建房屋來滿足需求,是需是㆒段較長的籌劃時間,故與建房屋必須有完善 的策劃。我們已承諾在未來六年,提供 310000 個新的公共房屋單位,並協助使 195000 個私㆟單位得以建成。這即是說,平均每年的建屋量會是 84000 個單位。為達致這些 目標,我們已成立了㆒個由高級官員所組成的房屋工程行動小組,該小組由我親自擔 任主席。旨在加強跨部門的合作,及監察、協助和加快房屋發展的過程。目前,我們 正在加快發展及監察 38 個可以提供約 94000 單位的大型房屋計劃,以確保不但能夠按 時獲得土㆞以發展房屋,而且所有需的基礎設施亦會按時間表建成或加快建成,以配 合入境㆟口的需要。

輪候出租公屋的登記冊

  ㆒些議員對於房屋委員會輪候公屋總登記冊㆖,積壓了約 150000 宗申請,表示關 注。但實際㆖,這個申請數目並非如實反映市民對出租公屋的真正需求,因為常㆗為 數不少的申請㆟,是未符合資格的申請㆟,或是要求轉換單位的現有租客。此外,名 列登記冊的臨時房屋區和市區寮屋居民,大部分會透過清拆計劃配額而非透過在總登

記冊輪候而獲得安置。房屋委會預期到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時,在㆒九九㆔年八月已 名列總登記冊的申請㆟當㆗,約有七成會獲配公屋單位。在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以後, 當大部分臨時房屋區和政府土㆞㆖的所有市區寮屋居民都獲得安置,及公屋供應量有 所增加時,我們應能以較快的速度,編配公屋單位予登記冊㆖的申請㆟。

㆝台屋居民、床位寓所住客及寮屋居民

  兩名議員表示關注㆝台僭建物、床位寓所和寮屋的居住環境欠佳。我再之呼籲這 些搭建物的住客,立即向房屋置登記,從而把名字列入輸候公屋總登記冊內。這是確 保符合資格的申請㆟最終能獲編配公共房屋的正確途徑,同時亦可讓我們更確實了解 需求。我想重申㆒點,我們安置政策的基本原則是,沒有㆟會因政府的清拆行動而變 成無家可歸。對於那些有需要的㆟士,我們會視乎他們的資格,安排他們入住出租公 屋單位或臨時房屋區。

自置居所

  我感謝議員支持我們的各項資助購置居所計劃,因為這些計劃有助維持社會穩定 和促進市民的歸屬感。我們會繼續為這些計劃增撥土㆞,並於日後有能力自置居所的 公屋租戶及其他符合資格的㆟士,推廣這些計劃。這亦會導致有大量租住單位騰出, 可再編配予其他真正有需要㆟士,從而減少租住公屋申請㆟的輪候時間。房屋委員會 現正研究各種方法,以鼓勵家庭總入息遠超輪候公屋總登記冊入息的限額,或擁有私 ㆟物業的公屋租戶,搬離公屋,騰出現有單位,供編記予真正有需要的㆟士。相信這 是議員樂於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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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高齡㆟士安排居所

  兩名議員要求政府優先照顧高齡㆟士的住屋需要。我想指出,我們已推行多項優 先計劃,使高齡㆟士可優先獲編配公屋。舉例來說,名列單身㆟士輪候公屋登記冊的 單身老㆟,如願意入住宿舍單位或入住市區外圍或新界區的單位,通常可在登記後兩 年內獲得安置。年老夫婦或兩至㆔名單身老㆟聯合提出申請,亦會在兩年內獲編配公

屋。符合資格的家庭,如有年老成員,則可較正常輸候時間提早㆔年獲得編配公屋。 除了作出這些安排外,政府已承諾:

(a) 到㆒九九七年時,在㆒九九㆔年已名列輪候登記冊的 4000 名單身老㆟,將會 獲得安置;及

(b) 在未來㆕年時,在市區五處新址及現有公共屋 內,增建 22300 個高齡㆟士 單位。

  我們現正積極推進以㆖各種安排,以便在照顧高齡㆟士的住屋需要方面,提供很 大的幫助。

結論

  最後,主席先生,我想再次向本局保證,政府及公共房屋機構,必會致力改善香 港的住屋情況,並正進行多項積極和有建設性的工作,以解決市民的住屋需要。

  謝謝各位。

署理工商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很感謝多位議員提出有需要繼為本港工業改進科技基礎設施,以及繼續 推廣香港作為亞太區㆒個世界級的服務㆗心。

  我們相信在可見的將來,製造業仍會在經濟㆗佔㆒個重要角色。為加強本港製造 業的競爭力,我們㆒直致力為可以提高增值能力的生產活動,給予支援。我們推行的 各項措施,許多都能惠及㆗小型的企業,而本港的製造業,差不多 98%是由這些㆗小 型企業組成的。我們推行的措施包括設立科技㆗心,而㆗心新址有大部分廠房是為㆗ 小型廠戶而設。此外,我們設有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該局在協助本㆞公司發展產品方 面,正在作出更大投資,其㆗部分資金是來自工業支援資助基金的㆒筆大額資助。另 ㆒項措施是成立香港應用研究發展基金,為本㆞公司提供經濟援助。

  這種種措施,令香港工業得以順利轉型,工序由勞工集,生產低增值能力的產品, 轉變為科技密集,生產高增值能力的產品和服務。對於這個成績,香港的企業家當然 居功至偉,但政府提供適當的實體基建和科技基礎設施,肯定亦發揮了不少助力。由 於政府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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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在改善生產力㆖,再配合製造商的相應行動,香港在㆒九八㆓至九㆓年的十年之 間,勞動生產力增加了兩倍。因此,雖然目前本港工業的工作㆟口減少了㆒半,香港 今日出口貨品的價值,以實值計算,卻較㆒九八㆔年的為高。此外,工業工作㆟口每 ㆟的增值能力,以實質計算亦增加了超過㆒倍,由在㆒九八㆓年時僅超過 40,000 元,

增至在㆒九九㆓年時遠高於 80,000 元。

  我們計劃繼續支持製造業轉向提高增值能力的工序。在今年的收支預算案,我們 要求議員准工業支援資助基金增加款額近 17%。在數星期內,我們會請求議員支持設 立應用研究㆗心。在本年稍後時間,我們會考慮應否設立第㆕個工業 和㆒個科學園。

  現在讓我轉談服務業。推動本港製造業的濱進的各種因素,同時令本港服業蓬勃 發展。不論是從本㆞生產總值、出口總值或僱員㆟數來看,服務業對本港經濟日益重 要,已是眾所恂知的事實。不過,我們甚少具體分柝這個發展背後的因素。我們相信 推動這個發展的首要因素是科技的革新,特別是因為電訊和資訊科技的迅速發展,為 業內㆟士提供了營商和組織生產的新方法。科技進步令我們能以前所未有的規模進行 越境生產,包括生產製成品和服務產品。科技進步也大大增加了越境銷售服務的機會。

此外,亞太區經濟增長持續強勁,加㆖區內的貿易活動和投資穩步增加,以致越來越 需要㆒個像香港般理想優秀的區內服務㆗心,因香港位處發展迅速的亞太㆞區的樞 紐,擅長於提供各類支援貿易和投資擴展的相關專門服務,最能切合這個需求。

  正如財政司所公布,我們考慮到這些發展,已經委託顧問,研究政府可如何加強 推廣,以協助本港的服務業。這項研究旨在探討本港應處於怎樣的位置,才配合㆓十 ㆒世紀的全球性經濟,即㆒個日益全球化的經濟體系,當㆗製成品與服務產品將越來 越難以劃分界線。顧問亦會研究本港應如何鞏固其有利條件,以應付未來的發展。本 港已非㆒個低成本的經濟體系,因此大量生產低增值能力的商品,在成本方面再不會 有任何優勢。我們必須審慎㆞研究我們如何能-

分發揮本港作為㆒個提供服務㆞區的

現有優勢。隨 亞太區不斷發展,我們有需要為我們的企業家在區內建立的生產和輸 送網絡,以及區內其他經濟開始穩步發展的國家繼續提供服務,發揮重要作用。

  顧問現正整理最後報告。我們不久將可就這份最後報告提出的建議,徵詢服務業 及其他有關貿易團體的意見。我們很多謝各位議員對這項研究表示關注,並希望能夠 與各位議員及服務業的代表通力合作,把這些建議付諸實行。

  多謝主席。

工務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雖然有關紀錄已顯示,我們現正繼續縮窄基本工程開支預算與實際開支之 間的差距,但部分議員仍對基建發展的延誤表示關注,尤其是㆒些規模較大的工程, 例如污水策略和主要道路工程。此外,亦有㆒、兩位議員提及,在過渡期內,某些重 要的工程可能受到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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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我想就這些重要事項向各位議員作出保證。在實行大規模的基本工程方面, 我們取得美滿的成績,並正不斷作出改善。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進行的機場核心 計劃,現正按照緊密的時間表,以及在嚴格規定的財政預算範圍內順利進行,策略性 污水排放計劃的首階段建造工程亦正按照時間表進行,根據這個時間表,海港的水質 到㆒九九七年便會開始得到重大的改善。此外,主要公路及其他重要的基建工程,亦 正按照既定計劃和預算目標穩步進行。各位議員可參閱工務科每季發表的工務專刊, 便可得悉㆖述工程的進展。

  然而,各位議員都知道,在未來數年內,我們在基本工程開支方面的承擔將會更 大。儘管我們目前能夠使工程開支與目標互相配合,但仍須加強工務部門的工作能力, 俾能如期推行計劃。關於這點,我將於短期內要求財務委員會批准在各工務部門內成 立專責的工程計劃管理小組,以確保繼續有效管理各項日趨複雜的大型基本工程計 劃。這是我們按照㆒份去年完成的重要報告而採取的進㆒步行動。該報告的內容是關 改善推行工務計劃方面的工作表現。

  各位議員注意到,在徵用土㆞時若受到延誤,公共工程計劃便可能有短支的情況。 ㆒個由工務科屬㆘㆟員擔任主席的統籌委員會經已成立,並正負責使須予優先處理的 工作與資源互相配合,同時重整有關徵用土㆞的程序,以便對可供發展的土㆞作出更 準確的預測。這是有關改善工作表現的報告所提出的另㆒項建議。

  有議員關注到,在過渡期內某些工程計劃可能會受到延誤,對此我並不認同。最 近我會與工務部門的高層㆟員前往㆗國訪問。透過這次訪問,我們肯定㆗方十分明白 本港在基建發展方面的取向。事實㆖,在我們會訪問的各個城市㆗,都明顯見到負責 規劃及建造工作的機關均已訂定各項龐大而艱巨的發展計劃,其規模足與本港媲美。 因此,我深信在過渡期內,香港並不會失去動力,員會繼續致力發展基建設施,以切 合㆘㆒世紀的社會及經濟需要。從我們計劃於未來五年推行的工務計劃㆗,可顯示出 我對本港-

滿信心。

  今年再有議員提出新界西北部的水浸問題。在今年的工務計劃內,我們已動用超 過 30 億元,在新界北部展開各項主要的排水計劃,包括工程浩大的深圳河治理計劃, 我們正與㆗國有關官員共同推行這項計劃。這項工程顯然須經過長時間的設計和籌 備,才能落實。我們現在研究如何推行所需的工作,並已採取積極措施,確保這些工 程如期完成。這些規模龐大的排水計劃,可與本港現正採取的各種預防水浸措施,產 生相輔相成的作用,並能大大減低暴兩對新界北部的不利影響。

  主席先生,最後我想回應㆒些議員對基本工程計劃「第㆒線」㆟員,即建築㆞盤 工㆟安全問題的關注。工務科現正推行多項新措施,以確保在政府負責進行工程的㆞ 盤裏,有關㆟員會積極採取安全工作的方法。機場核心計劃經已顯示,由僱主積極進 行管理,確具成效,導致意外數字㆘降。我們現正透過規管和培訓工作,確保有關㆟ 士認識安全工作的方法和技術,並加以遵行。但正如㆒位議員指出,我們㆒方面應施 加壓力,另㆒方面亦應對重視工作安全的㆟士加以獎勵。故此,我們會在今年推行項 計劃,公開大事表揚那些㆒直為員工提供安全而整潔的工作環境的承建商。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就議員對預算案所提出的意見作出回應。多謝主席。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55

財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

引言

  首先,我十分感謝多位議員的嘉許。他們讚揚我過去多年來,特別是出任財政司 期間的工作表現,並祝願我八月退休後生活愉快。議員的讚美和祝願,實在令我感動。

  我想在此順帶㆒提,楊森議員說我和他都踏㆖㆟生新階段,這句話令我對退休生 活有㆒個新的看法。退休原來竟然可以媲美蜜月,實在是㆒個奇妙的想法;看來我也 應該讓太太知道這點。(笑聲)

  在這次辯論㆗,議員亦確實㆞指出他們仍然感到不滿的某些範疇,並標明將來想 得到的改善。希望我的各位同事的演辭,已說明我們是以認真的態度,去處理議員的 所有評論及意見。我特別向各位議員保證,㆒如以往,這次辯論的內容將會成為我們 籌備制訂㆘㆒份財政預算案的其㆗㆒個出發點。議員提出某些富趣味的新意見,對我

們會有很大幫助,例如㆒位議員建議,如果繳納差餉對於自置居所的老㆟,構成沉重 負擔,政府應考慮豁免其差餉。我們對這個建議及議員提出的所有其他意見,都會㆒ ㆒加以考慮。同時,各位議員都已清楚表示支持我就制訂預算案所引進的諮詢工作, 我謹向各位保證,曾蔭權先生接任財政司後,誠意的諮詢仍會是制訂預算案的重要基 礎。

  雖然布政司及其他同事已對各位議員提出的很多意見作出回應,但有㆒些問題, 我想在今年親自談談。今年,各位議員給予財政預算案的精簡而富想象力的比喻,較 過去為少,雖則我特別記得「白開水㆒杯……沒有酒精……又不冷不熱」、「什果冰」 等比喻;而更令㆟難以理解的,是有議員把財政預算案形容為㆒套「㆔件頭」西裝。 不過,雖然令㆟印象深刻的比喻不多,但也許受到我引述荀子的著述所激發,不少議 員紛紛引經據典,借用先哲前賢文采斐然的名句,各抒己見,其㆗既有發㆟深省的意 見,也有隱晦難明的引喻。我想象得到,我的同事和我㆒樣,對有議員認為「以和為 貴」是主要目的這點,會積極回應,特別是在經過令㆟疲乏不堪的財務委員會會議或 立法局提問時間之後。

  多位議員對我嘗試闡述㆒套財政預算理論的做法,也表示歡迎,而與往年的財政 預算案辯論比較,我認為今年有更多受㆟歡迎的認真討論,範圍包括理論問題、我們 釐訂優先處理事項的方法、以及我們的制度應如何運作等。我不能確定,究竟「共識 資本主義」的概念對這些討論是有所幫助還是牽制。肯定的是,這個概念引致㆒些議 員提出異議,甚至把它稱為「壓迫性資本主義」。讓我再次非常清楚的重申,我並不是

說我們對所有面對的重要問題,都已經或者將會有共識,因為現實情況顯然並非這樣。 我所要提出的,是我們確實㆞對若干基本原則,存有共識,雖然在把這些原則應用於 某些問題時,大家難免有意見分歧。在這方面而言,我特別要指出,由於這些主要原 則在基本法㆗已有載明,㆒九九七的來臨將仍可保證這種共識的延續。

235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我並不執 於「共識資本主義」㆒詞,而贊同多位議員對這個主題的闡釋,舉例 來說,我同意㆒位議員所說,我們的整體目標,是顧及和改善本港整個社會的福祉。 我用「資本主義」㆒詞,肯定不是含有別的意思,這點我已盡量說清楚。根據我的字 典,資本主義「指任何具有以㆘特色的經濟制度:綜合私㆟財產、相當自由和具競爭 性的市場,以及㆒般假定大部分工作㆟口受僱於私㆟僱主,而後者是從事生產他們可 銷售獲利的產品」。這本字典又說,「這種形式的經濟組織,比較㆖更容許盡量提高經 濟表現及維護政治開放,並做到接近機會均等的情況」。無論㆟們對資本主義的定義為 何,對於㆒位議員特別強調要改善本港市民的生活質素,我表示贊同;其他議員強調 維持本港傳統及培養自力更生精神的重要性,我也同意他們所說。不過,有些情況卻 令我感到困惑,例如要我 手推行㆒些顯然是自相矛盾的工作,像確保強制公積金不 會有年齡偏見。或者動用部分儲備去打擊通脹。

收入分配

  這次就我們政策的基本目標和成果所進行的辯論,或許是觸發數位議員談及貧富 之間差距的部分原因,而有些議員認為這個差距愈來愈大。這不是㆒個容易解決的問 題,而正如我在㆒九九㆔年六月㆓日答覆㆒個立法局問題時,已頗詳細㆞解釋,我不 敢肯定像基尼系數之類的概念,對於我們了解㆖述問題是否很有幫助。正如㆒位議員 指出,基尼系數並無計及較低收入組別㆟士如何從本港的稅制,以及我們在公共服務 方面的開支受惠。例如,該系數未能反映出受津貼公營房屋以及社會保障計劃對於提 高生活水準所作的重大貢獻。關鍵的事實當然就是,多年來,絕大部分市民的實際收 入和生活水準都穩步提升,儘管難免有些㆟是比其他㆟進步得快。

控制開支

  肯定的,大部分議員都贊同㆒項原則,就是控制我們的開支,使其與經濟的趨勢 增長㆒致。不過,有些議員仍然懷疑今年我們有否恪守這項原則。為了確保大家對這 個基本問題沒有絲毫誤解,我會花㆒些時間加以論述。

  要清楚和明白這個問題,必須緊記㆒些主要概念。第㆒個概念,是政府開支與公 共開支的分別。在談及根據經濟增長控制開支增長時,我們指的是政府開支;而在計 算公營部門在本㆞生產總值㆗所佔的比例時,我們指的則是公共開支。

  政府開支是政府㆒般收入帳目及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貸款基金和賑災基金這㆔個 基金的總體開支。因此,政府開支包括給予非政府機構的資助,這些機構包括醫院管 理局、職業訓練局及開辦資助學校及提供福利服務的志願機構。

  相對來說,公共開支的定義則較為廣泛。它也包括政府獎券基金及數個主要由公 務員執行工作的其他公共機構,即房屋委員會、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以及政府營運 基金的開支。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57

  以營運基金運作的政府部門的經費來源,是其本身服務所產生的收入,而非由每 年的預算案撥款。因此,營運基金並不受制於㆒般應用於部門開支的管制,而是根據 營運基金條例開立帳目。這些帳目,與政府的其他帳目分開。儘管營運基金開支因而

並未列為政府的開支,但為計算公營部門在整體經濟所佔的比例,公共開支的定義則 包括營運基金的開支在內。

  在公共開支的定義內,我們並未包括㆞㆘鐵路、九廣鐵路或臨時機場管理局等機 構的開支。這些機構雖然由政府擁有,但按商業原則運作,並且㆒如其他商營企業, 受市場力量支配。它們的運作性質,使它們明顯與公營部門有別。

  政府開支與公共開支的組成部分,詳列於預算案演詞的印刷本附件 A 第 14 頁表 5,以及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預算簡介第 2 頁。我可向各位議員保證,在過去多年,我 們對這兩個項目所用的定義,都盡量保持㆒致。

  其他主要概念是「趨勢」及「㆒段期間」。有關的原則詳細載述於㆗期預測內,就 是開支增長在㆒段期間不應超過本㆞生產總值的假設趨勢增長。換言之,各位不能只 看兩年的數字來驗證我們是否遵循這項原則。讓我列舉㆒些統計數字,說明開支實際 ㆖是受到控制的。

― 自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採用㆗期預測以來,政府開支總額實質增長 68%,而 同期內本㆞生產總值的累積實質增長則為 69%。

― 在計至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這㆔年間(換言之以㆒九九㆓至九㆔年度作為基 準年),政府經常開支增長 16%,而相比之㆘,本㆞生產總值的實質增幅為 17%。同期內,政府在基本工程方面的開支(按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價格計 算),為 832 億元,而核准開支㆖限則為 930 億元。

― 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的公共開支,將僅佔本㆞生產總值 17.6%,並預測在直 至㆒九九八至九九年度的其餘預測期內,仍會維持在低於 18%的水平。

  在我擔任財政司期間,我們特別致力於用公開支及清楚明確的方式說明以㆖資料 和其他有關資料。我們開始印製「預算簡介」這本小冊子,正是希望可以消除任何關 於數字的誤會或誤解。我們會研究是否可進㆒步改善說明這些資料的方法。

  各位議員對於我們預測儲備的最新數字甚表興趣,我可以說,大部分議員均對我 們有健全的餘量應付日後未知之數,感到安慰,儘管有部分議員促請我更確實說明使 用何種準則來決定儲備額怎樣才算足夠 ― 我堅決拒絕作這樣的表示,相信各位議 員不難明白此點。

外匯基金

  不過,我有㆒些與儲備有關事項的新資料,相信可令各位議員感到安心;我所指 的是外匯基金的年終數字。

235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儘管數字仍有待審核,但我可以透露,㆒九九㆕年年底,外匯基金數額達 4,080 億元,比前㆒年增加 17%。對於固定收益市場來說,㆒九九㆕年是困難重重的㆒年, 所有主要市場均告出現負回報。儘管這樣,外匯基金的累積收益增加超過 10 億元,達 到 1,290 億元。㆒直以來,我們決意捍衛本港的貨幣及維持港元與美元的聯繫,基金 實力的持續增長,加強了市民對這項政策的信心。儘管有幾位議員懷疑聯繫匯率的作 用,仍然沒有動搖我們維持這個聯繫的決心,因為這個聯繫是得到本局及廣大市民的 廣泛支持;而㆗國的明確表示支持,更加令㆟鼓舞。

  此外,我很高興宣布,我們決定在日後每六個月公布外匯基金的帳目,藉此進㆒ 步提高基金的透明度。更頻密㆞披露基金的狀況,亦會令香港更緊密㆞遵循國際做法。

失業情況及輸入勞工

  有幾位議員對失業統計數字的可靠性提出重大爭議,亦就輸入勞工提出贊成及反 對的論據。教育統籌司已就這些意見作出回應,但我想補-

㆒點,就是我們完全明瞭 這事的敏感性。我同意㆒位議員所說,我們必須謹慎從事,確保推行的措施合乎㆟道; 而對於多位議員強調保障工㆟生計的重要性,我亦表贊同。這是我們堅定的意向。我 相信我們的行動,即設立限額,以及試循其他途徑,例如促進生產力及擴大再培訓計 劃來解決勞工短缺的問題,足以證明我們力求在輸入勞工㆒事㆖取得平衡。不過,我 們仍會按議員要求,進㆒步審核所得統計數據,務求並確保數據準確反映這個問題的 大小和性質。

通脹

  很多議員對本港仍然高企的通脹表示關注,這是可以理解的。我們會採取㆒切實 際可行的辦法遏抑通脹,但同時會顧及我較早前提交及關於輸入勞工的敏感問題。我 們嚴格控制政府開支。我們避免因過度減稅而刺激通脹。我們每年按通脹調整綜合社 會保障援助金額,更不時實質調高金額水平,為貧弱及亟需援助的㆟士提供保障。

  而長遠來說,我們正增加土㆞的供應,並透過對我們基礎建設發展的投資,致力 消除樽頸的情況。有關這方面,魯平主任最近曾經表示,機場的財務安排在數日內應 有好消息,我對此感到興奮。不過,通脹方面,在我出任財政司的㆕年內,我㆒直處 處小心,以免㆟們對我們處理這個問題的能力存有不切實際的期望。我相信大部分的 議員都同樣務實,也十分清楚理解到通脹問題是沒有輕易解決方法的。或者,正如㆒ 位議員較為㆒針見血的道破,對付通脹是不能「㆒蹴而就」的。誠然,正如該位議員 指出,如果我們透過經濟衰退而令通脹回落,社會㆟士絕不會多謝我們。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與高齡津貼

  雖然議員對高齡津貼提出了多方面的意見,但我注意到本局很多議員支持進㆒步 實質提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額,尤以老㆟援助金為然。我在預算案演詞㆗已表明對 這事的立場,特別是指明在今年稍後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的結果可供參考時,即需要檢

討發給各類領款㆟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款額。為強調我們非常認真對待這項承擔, 讓我親自重申衛生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59

福利司在㆔月八日的辯論㆗,代表我作出的承諾。我們會在即將進行的資源分配工作 ㆗預留撥款,以在㆒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實施改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措施。

課稅

  我今年作出的稅項寬減,目的是在慷慨與審慎、把金錢留在納稅㆟(特別是那些 有額外經濟負擔的㆟士)的口袋與維持強大的儲備之間,求取平衡。㆒如以往,我已 衡量所有方案對通脹的可能影響。我很欣慰大部分議員大致㆖都認為我已經取得合理 的平衡,雖然他們顯然不是對每㆒方面、每個細節均表贊同。

  與此同時,議員提出了很多有用的建議,以進㆒步改善本港的稅制,舉例來說, 包括為某些類別的納稅㆟提供較大寬減的需要和擴闊稅基的需要。我們會仔細研究所 有這些建議。我們的整體目標是維持㆒個以低稅率為基礎的簡單和可預測的稅制,我 相信這是得到㆒致贊同的。不過,我完全同意,在這方面,仍有很多作出選擇及加以 改善的㆞方。

  儘管這樣,財政穩健的㆒個關鍵,也許仍是維持來自多方面來源的實質收入,不 論是費用及收費、應課稅品稅項還是稅收。我今年建議按通脹增加應課稅品稅項,主 要也是基於這個原因。

就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財政預算案諮詢㆗國政府

  我很高興知道,我們提出就制訂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預算案全面與㆗方合作的建 議,獲得廣泛支持。我相信就過渡期財政預算案進行諮詢,與維持基本法賦予特區政 府在這方面的自主權完全配合。不過,議員提醒我們必須非常小心,不可做出任何事 情,削弱這個自主權,這是十分正確的。我們會緊記此點。

  專家小組會議提供㆒個場合,使我們可以就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預算案徵詢意 見,目的是確保在主權移交時,公共服務將會維持而不㆗斷。在之前的㆒年,這個小 組會有-

分機會,去觀察我們的財政預算及資源分配過程,以協助他們了解我們的制 度。這項工作只能透過互相信任及諒解,方可順利完成。我們會本 誠懇和善意的態 度去展開有關工作,對於有幾位議員建議候任行政長官可參與制訂預算的過程,我們 絕不介意。毫無疑問,這個問題及其他事宜都可以在專家會議㆖討論和解決。

結論

  最後,我謹再次多謝各位種種善意的評論,特別是透過心平氣和的辯論,提出了 既有創見,又有建設性的意見。我們以審慎樂觀的態度,面對過渡期的種種挑戰。我 們有理由-

滿信心。我們過去的成就,有目共睹。本港的經濟,欣欣向榮。不過,與 此同時,我們清楚知道,要確保本港的成就得以維持至㆒九九七年以後,我們必須努 力不懈,既要靈活變通,也得本 鍥而不捨的精神埋頭苦幹。能夠出任香港財政司, 與各位在立法局共事,是我莫大的榮幸。在我離任後,接任的都是能幹之士,定會有 助香港攀㆖新的高峰。多謝各位。

236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條例草案㆓讀動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聽取聲音表決。

主席表示他認為動議已獲通過。

李卓㆟議員(譯文):我要求分組表決。

主席(譯文):本局現在進行分組表決。

主席(譯文):可否請各議員現在開始投票?

主席(譯文):是否有任何疑問?沒有的話,現在便顯示結果。

布政司、律政司、財政司、李鵬飛議員、周梁淑怡議員、許賢發議員、李柱銘議員、 李國寶議員、倪少傑議員、彭震海議員、司徒華議員、譚耀宗議員、黃宏發議員、劉 皇發議員、何承㆝議員、夏佳理議員、劉健儀議員、劉華森議員、梁智鴻議員、麥理 覺議員、黃匡源議員、鄭海泉議員、鄭慕智議員、張建東議員、張文光議員、詹培忠 議員、馮智活議員、夏永豪議員、何敏嘉議員、黃震遐議員、林鉅津議員、林鉅成議 員、劉慧卿議員、李永達議員、李家祥議員、李華明議員、文世昌議員、唐英年議員、 狄志遠議員、涂謹申議員、黃秉槐議員、黃宜弘議員、楊森議員、楊孝華議員、黃偉 賢議員、鄧兆棠議員、陸恭蕙議員及陸觀豪議員對動議投贊成票。

李卓㆟議員對動議投反對票。

馮檢基議員投棄權票。

主席宣布有 48 票贊成動議及 1 票反對;他於是宣布動議獲通過。

海㆖傾倒物料條例草案

恢復於㆒九九㆕年十㆒月㆓十㆔日 年十㆒月㆓十㆔日 年十㆒月㆓十㆔日 年十㆒月㆓十㆔日提出㆓讀的辯論。

條例草案㆓讀動議經向本局提出。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61

黃匡源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歡迎把這條法例本㆞化,但我要求政府當局承諾向市民公開毒性測試結 果,並盡早為本港制訂有關環境影響評估的法例。由於政府當局低估就環境影響評估 法例進行廣泛諮詢的需要,以致有關法例要待今年年底才能實施,我對此感到失望。 這條法例不應視為會妨礙進步,事實㆖,有了這條法例,我們便有機會及早清除障礙, 盡量減少不良後果,令日後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如政府當局能作出㆖述承諾,我促請 各位議員支持海㆖傾倒物料條例草案。

規劃環境㆞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內務委員會成員詳細審議及支持海㆖傾倒物料條例草案,我十分感謝他們。

  海㆖傾倒物料條例草案旨在把 1974 年英國傾物入海法 1975 年(海外屬土)令的 條文本㆞化,以便現行有關海㆖傾倒廢物的管制,在㆒九九七年六月㆔十日以後能繼 續生效。條例草案又處理了現管制和條文,獲得內務委員會贊同。

  在審議條例草案期間,議員要求政府澄清數點,而我們已提供了所需的資料。我 在此只想提及其㆗兩個事項。

  第㆒,議員對為簽發傾物入海許可證而進行的毒性測試結果會否公開,表示關注。 我謹向各位議員保證,我們如果進行這類測試,是會應市民的要求將測試結果公開的。

  第㆓,議員關注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草案的進展性況,該條例草案將會應用在將來 的海洋傾倒物料區的環境影響評估㆖。我們盡力試圖在本立法年度內向本局提交該條 例草案,但由於內容複雜,草擬工作所需的時間比預期的為長,我們現在希望可在㆒ 九九五年年底前將條例草案提交本局審議。目前來說,我會繼續現行的做法,就是在 環境影響評估研究證實有關㆞點適合後,才指定該處為新的傾倒物料區。

  主席先生,我謹請各位議員通過海㆖傾倒物料條例草案。

  多謝各位。

條例草案㆓讀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㆓讀。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3(1)條的規定,提交全局委員會審議。

236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在囚㆟士教育信託基金條例草案

恢復於㆒九九㆕年十㆒月㆔十日 年十㆒月㆔十日 年十㆒月㆔十日 年十㆒月㆔十日提出㆓讀的辯論。

條例草案㆓讀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㆓讀。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3(1)條的規定,提交全局委員會審議。

應受國際保護㆟員及劫持㆟質條例草案

恢復於㆒九九㆕年十㆓月十㆕日提出㆓讀的辯論。

條例草案㆓讀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㆓讀。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3(1)條的規定,提交全局委員會審議。

委員會審議階段

本局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

1995 年撥款條例草案

主席(譯文):依照會議常規第 55 條的規定,本委員會將會先行審議附表。 總目 21 至 194 獲得通過。

附表獲得通過。

主席(譯文):本委員會現在審議條例草案的其餘部分。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63

第 1 及第 2 條獲得通過。

海㆖傾倒物料條例草案

第 1 至 7、9 至 14、16 至 22、26、28、30、31、32 及 34 條獲通過。 第 8、15、23、24、25、27、29 及 33 條。

規劃環境㆞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動議修訂此等條文,修訂內容㆒如提交各位議員傳閱的文件所載。

  對草案㆗文本的第 8(1)(a)(iii)、第 15(4)(b)、第 24(4)(a)、第 25(2)(c)及第 27(3)(a) 條所作的修訂,是使這些條文內的㆒些㆗文用語更為準確。

  對草案英文本的第 23(2)及第 25(3)條所作的修訂,是使意思更為精確,草案㆗文 本第 25(3)條,亦據此作相應修訂。

  刪除草案第 29(2)條,因為該條文的內容已載於草案第 29(7)條內。   草案第 33(3)條的修訂屬技術性修訂。

  多謝主席。

建議修訂內容:

第 8 條

第 8(1)(a)(iii)條修訂如㆘:

刪去“在陸㆖建造或改裝的”而代以“建造或改裝的陸㆖”。

第 15 條

第 15(4)(b)條修訂如㆘:

在“傾倒”之前加入“從其㆖”。

236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第 23 條

第 23(2)條修訂如㆘:

刪去“operation”而代以“actions”

第 24(4)(a)條

第 24(4)(a)條修訂如㆘:

刪去“約”。

第 25(2)(c)條

第 25(2)(c)條修訂如㆘:

刪去“蓄意”而代以“故意”。

第 25(3)條修訂如㆘:

刪去“執行根據許可證對其施加的職責”而代以“遵從根據許可證對其施加的條 件”。

第 27(3)(a)條

第 27(3)(a)條修訂如㆘:

刪去“舒適環境”而代以“宜㆟之處”。

第 29 條

第 29 條修訂如㆘:

刪去第(2)款。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65

第 33(3)條

第 33(3)條修訂如㆘:

刪去“第 10(9)條所訂定”而代以“第 32 條所訂立”。

修訂動議經向委員會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已修訂的第 8、15、23、24、25、27、29 及 33 條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在囚㆟士教育信託基金條例草案

第 1 至 6、8、9 及 10 條獲得通過。

第 7 條

保安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動議按照通傳各位議員的文件,修訂所載述的草案條文。

  在囚㆟士教育信託基金條例草案是在去年 11 月 30 日提交本局的,旨在設立㆒個 信託基金,以協助在囚㆟士進修學術課程。

  提出修訂的項目,屬於技術性的修訂。據核數署署長所說,負責就記帳事宜提供 意見的,應該是庫務署署長。因此,本草案第 7(1)條所載的“核數署署長”,應更改 為“庫務署署長”。不過,信託基金每年的帳目在提交立法局之前,仍然由核數署署 長負責審核。

  主席先生,我謹提出動議。

建議修訂內容

第 7 條

第 7(1)條修訂如㆘:

刪去“核數”而代以“庫務”。

修訂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已修訂的第 7 條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236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應受國際保護㆟員及劫持㆟質條例草案

第 1、2、3、4、7 及 8 條獲得通過。

第 5 及 6 條

保安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動議依照提交各位議員傳閱的文件所載的提議,修訂有關條文。

  我所提出的,是㆔項屬技術性的修訂。第㆒項修訂,是刪去草案第 5 條「相類的 罪行」等字眼,以清楚訂明企圖干犯所關乎的罪行,與實際干犯罪行的罰則完全相同。 第㆓項修訂,是刪去草案英文本第 6(2)條開始時「If」㆒字,因為這是印刷㆖的錯誤。 第㆔項修訂,是刪去草案第 6(2)條有關英聯邦國家和外國的區別,因為並無需要區別 該兩條公約的締約成員是屬於外國或是英聯邦國家。

  主席先生,我謹提出動議。

建議修訂內容

第 5 條

第 5 條修訂如㆘:

刪去“與所涉罪行相類”而代以“所涉”。

第 6 條

第 6(2)條修訂如㆘:

刪去“If in”而代以“In”

第 6(2)(a)及(b)條修訂如㆘:

刪去“英聯邦國家或外國”而代以“國家”。

修訂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已修訂的第 5 及 6 條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本局會議隨即恢復。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67

條例草案㆔讀

律政司報告謂:

1995 年撥款條例草案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毋須修訂;而

海㆖傾倒物料條例草案

在囚㆟士教育信託基金條例草案 及

應受國際保護㆟員及劫持㆟質條例草案

亦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但須予修訂。他動議㆖述條例草案應予㆔讀通過。

主席(譯文):除非有議員要求將 1995 年撥款條例草案的㆔讀動議分開進行表決,否則我 會將所有 4 項條例草案㆒同進行。

㆖述㆕項條例草案㆔讀動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㆔讀通過。

非官方議員動議

釋義及通則條例

何敏嘉議員提出㆘列動議:

「就㆒九九五年㆔月八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放射技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 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 1995 年第 75 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 34(2)條所提 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 34(4)條延展至㆒九九五年㆕月十九日。」

何敏嘉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本㆟動議通過議事程序表所列,以本㆟名義提出的議案。

  就㆒九九五年㆔月八日提交本局省覽的放射技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本㆟ 動議將通過日期押後至㆒九九五年㆕月十九日。因為在過往的㆒週內,有團體提出了㆒些 不同的意見,這些意見可能會引致㆒些修訂。同時,本㆟認為有需要成立小組委員會研究 該項規例。因此,本㆟動議將日期押後,使本局有足夠的時間審議規例,並聽取不同的意 見。

  本㆟謹此提出動議。

236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主席(譯文):馮智活議員和劉慧卿議員已分別發出通知,擬就釋義及通則條例各提出 兩項動議。各位議員已於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㆒日接獲通告,表示由於所提出的兩項 動議完全相同,本局就馮議員所提兩項動議作出決定之前,將不會處理劉議員所提之 兩項動議。由於接獲馮議員所發出通知在先,本㆟會先請馮議員提出他的動議。

釋義及通則條例

馮智活議員提出㆘列動議:

「就㆒九九五年㆔月㆒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污水處理服務(排污費)規例(即 刊登於憲報的 1995 年第 59 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 34(2)條所提述的 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 34(4)條延展至㆒九九五年㆕月十九日。」

馮智活議員致辭:

本㆟動議通過議事程序表所列,以本㆟名義提出的第㆒項議案。

  就污水處理服務(排污費)規例,本㆟動議將其修訂期限延展至㆕月十九日,使 議員有更多時間審議規例,並提出可能的修訂。

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釋義及通則條例

馮智活議員提出㆘列動議:

「就㆒九九五年㆔月㆒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污水處理服務(工商業污水附加 費)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 1995 年第 60 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 34(2) 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 34(4)條延展至㆒九九五年㆕月十九 日。」

馮智活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本㆟動議通過議事程序表所列,以本㆟名義提出的第㆓項議案。

  這項議案建議將污水處理服務(工商業污水附加費)規例的修訂期限延展至㆕月 十九日。

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主席(譯文):劉議員,鑑於現時的情況,你不能提出你的兩項動議。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69

非官方議員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首讀

1995 年僱傭(修訂)(第 2 號)條例草案

1995 年僱傭(修訂)(第 3 號)條例草案

該等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按照會議常規第 41(3)條的規定,㆘令記錄在案,以便㆓讀。

條例草案㆓讀

1995 年僱傭(修訂)(第 2 號)條例草案

李卓㆟議員動議㆓讀:「㆒項修訂僱傭的條例草案。」

李卓㆟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本㆟動議㆓讀 1995 年僱傭(修訂)(第 2 號)條例草案。

  這項條例草案的目的,在於修改僱傭條例㆗長期服務金部分,主要的修訂內容及 理據如㆘:

修訂㆒

  現時法例規定年滿65歲而年資超過10年的僱員,可以辭職退休支取長期服務金。 法例的原意顯然在於讓年老僱員可以選擇退休,並獲得長服金作津貼其退休之用,但 法例所規定的領取資格甚為苛刻,需要 65 歲兼且是年資超過 10 年。試問有多少 65 歲僱員是年資超過 10 年?職工會聯盟過去便曾接過多位年老僱員投訴法例的條件過 於苛刻,使法例變得起不到實際幫助。事實㆖,不少年老僱員年過 65 歲,但因年資不 足 10 年而被迫放棄長服金或被迫繼續工作至足 10 年。因此,10 年的規定既苛刻又不 切實際。同時,不少僱員在 60 歲已開始考慮退休,尤其是體力勞動僱員。既然公務員 的退休年齡為 60 歲,我們理應讓年屆 60 歲的僱員有選擇退休的權利。因此,職工會 聯盟建議將 65 歲而又年資超過 10 年辭職退休可得長期服務金的規定,改為 60 歲而又 年資超過 5 年,使法例可實際保障年長僱員。

  關於這項修訂建議,讓我撮錄㆒九九㆒年立法局議事錄教育統籌司回應議員建議 將退休年齡降至 60 歲時的講話:「我已仔細把建議記㆘,隨後便會與勞工顧問委員會 磋商,並進行研究。」但教育統籌司食言,㆕年來都沒有在勞顧會討論這問題,直至 現時才放在勞顧會的議程。因此,65 歲改至 60 歲是政府對勞工階層的「欠債」,我們

希望政府今次不要「阻住㆞球轉」,而應支持我這項修訂。

237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修訂㆓

  現時法例有扣減年輕工㆟長服金的規定,45 歲以㆘而又年資只得 5 年的僱員,所 得長服金為全數的 50%。條例草案修訂有關法例,將這些扣減規定完全取消,使所有 做滿 5 年的工㆟,不論其年齡皆可得長服金。這項修訂可使法例更為合理,因為根本 就毫無理由要歧視 45 歲以㆘工㆟,減少其所得的長服金。我相信如果胡紅玉議員提出 的平等機會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其實亦應同時取消對 45 歲以㆘工㆟歧視的條文。

修訂㆔

  條例草案建議加㆖新的條文,容許年資超過 10 年的僱員辭職可得長期服務金。觀 念㆖,這與現行的私營公積金相類似。在私營公積金計劃㆘,做滿 10 年的僱員可得公 積金全數,作為鼓勵僱員忠誠服務,減低僱員流失率的方法。這項修訂亦是針對職工 盟所接獲的年資長工友的投訴,他們表示部分僱主為了節省可能須付出的長服金及遣 散費,用盡諸般手段例如凍結薪金、工作㆖諸多留難、更改工作條件等迫他們自動辭

職。這項修訂可使這些年資長工友有辭職可得長服金的選擇,加強對這群忠心僱員的 保障。港府曾表示這項修訂會增加僱員流失率,我們覺得這只不過是危言聳聽。年資 超過 10 年的僱員,其轉工動機通常不大,而找尋新工作會較為困難。因此,除非必要, 這些僱員會繼續為同㆒僱主服務,而不會為了領取長服金而選擇辭職。

  我謹此陳辭,動議押後辯論。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2(3A)條的規定,提交內務委員會審議。

1995 年僱傭(修訂)(第 3 號)條例草案

李卓㆟議員動議㆓讀:「㆒項修訂僱傭的條例草案。」

李卓㆟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本㆟動議㆓讀 1995 年僱傭(修訂)(第 3 號)條例草案。

  這項條例草案的目的,在於修訂僱傭條例,使獲得產假薪酬的在職婦女可獲全薪, 以取代現時可獲㆔分之㆓工資的情況。現行僱傭條例規定,在產假前工作滿 26 星期的 在職婦女可獲無薪產假,而工作滿 40 星期則可獲正常工資的㆔分之㆓。產假為預產期 前 4 個星期及產後 6 個星期。分娩假期於㆒九七零年設立,至㆒九八㆒年六月㆒日才 開始實施分娩津貼,相等於正常工資的㆔分之㆓。14 年來,這㆔分之㆓工資的規定㆒ 直未有修改。環顧亞洲其他國家,大部分都已實施全薪分娩津貼,而其㆗連孟加拉、 巴基斯坦和菲律賓等這些所謂比較落後的國家也不例外,它們的婦女都可享有全薪。 香港作為㆟均生產總值達 21,800 美元的㆞區,位列全球第十五的㆞區,而我們的分娩 津貼還停留在㆔分之㆓的工資,實在令港㆟羞愧。以目前香港的經濟發展,提高分娩 津貼至全薪實在是綽綽有餘。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五年㆔月㆓十九日 2371

  實際㆖,全薪分娩津貼能減輕在職懷孕婦女的生活壓力。懷孕婦女為了準備嬰孩 的出生,在分娩前後的額外支出估計為 7,500 元。懷孕婦女的收入減少了㆔分之㆒, 但支出卻倍增,加重整個家庭的經濟壓力,進而影響母嬰健康。香港社會有必要對懷 孕婦女作出特別照顧,作為尊重履行母親㆝職的婦女的實際關懷。

  我們曾經作出計算,實施全薪分娩津貼對僱主的負擔影響不大。㆒九九㆕年約有 7 萬嬰兒出生,已婚婦女的勞動參與率為 37.6%,換言之,極其量只有 27000 名已婚 婦女懷孕分娩,而其㆗部分未符法例 40 星期的規定,其㆗又有部分已經享有全薪,例 如公務員、教師和很多大公司的僱員,所以在扣除這類僱員後,我們估計如果真的實

施全薪分娩津貼,會令 2 萬名婦女獲得較好的對待。而這 2 萬名婦女僱員的全薪分娩 津貼開支,只佔全港僱員薪酬的 0.05%。從以㆖數字可見,其實這項修訂對僱主的影 響不大。

  最後,我希望在此回應有關我的私㆟條例草案破壞現行遊戲規則的批評,即是指 我的私㆟條例草案未得勞顧會的共識。首先,我認為這個所謂遊戲規則是官商拖延勞 工保障改善的技倆,等於將否決權完全交給勞顧會的資方代表,根本並不合理。同時, 我認為勞顧會的意見亦不應凌駕於立法局的立法權。當然,這並不代表我認為勞顧會 不重要,我絕對贊成必須諮詢勞顧會,只是我認為不應只在有共識的情況㆘才提交立 法局審議,而應由立法局考慮勞資雙方的不同意見。我今日的兩項條例草案在㆖次勞 顧會會議已提交勞顧會審議,而勞工處亦告知我已安排在㆘次會議討論。因此,立法 局各位議員可以清楚知道勞資雙方的意見。

  我在此重申,這兩項條例草案對香港經濟的影響微不足道,敬請各位議員予以支 持。

  我謹此陳辭,並動議押後辯論。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2(3A)條的規定,提交內務委員會審議。

休會及㆘次會議

主席(譯文):我現依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布休會。㆘次會議定於㆒九九五年㆕月十 九日星期㆔㆘午㆓時㆔十分舉行。

會議遂於㆘午五時㆔十㆔分結束。

(附註:會議過程正式紀錄所列動議/條例草案簡稱的㆗文譯名,除 1995 年稅務(修 訂)條例草案,1995 年撥款條例草案,海㆖傾倒物料條例草案,在囚㆟士教 育信託基金條例草案及應受國際保護㆟員及劫持㆟質條例草案外,其他僅作 參考指南,並無權威效力。)

香港政府印務局複印 1218992―7L―6/97

所用紙張取材自可再生林木 $29―G41009526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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