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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1829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星期㆕

㆘午㆓時㆔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施偉賢爵士議員,C.B.E., LL.D., Q.C., J.P.(主席)

布政司,陳方安生議員,C.B.E., J.P.

財政司,麥高樂爵士議員,K.B.E., J.P.

律政司,馬富善議員,C.M.G.,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許賢發議員,O.B.E., J.P.

李國寶議員,O.B.E., LL.D., J.P.

彭震海議員,M.B.E.

司徒華議員

譚耀宗議員

夏佳理議員,O.B.E., J.P.

林貝聿嘉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J.P.

麥理覺議員,O.B.E., I.S.O., J.P.

杜葉錫恩議員,C.B.E.

183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黃匡源議員,O.B.E., J.P.

鄭海泉議員,O.B.E., J.P.

鄭慕智議員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檢基議員

夏永豪議員,M.B.E., J.P.

林鉅津議員

林鉅成議員,J.P.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文世昌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J.P.

黃宜弘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鄧兆棠議員,J.P.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1831

陸恭蕙議員

陸觀豪議員

田北俊議員,O.B.E., J.P.

曹紹偉議員

李卓㆟議員

缺席者:

李鵬飛議員,C.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黃宏發議員,O.B.E., J.P.

劉皇發議員,O.B.E., J.P.

何承㆝議員,O.B.E., J.P.

鮑磊議員,O.B.E., J.P.

劉華森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張建東議員,O.B.E., J.P.

馮智活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

葉錫安議員,O.B.E., J.P.

183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潘國濂議員

狄志遠議員

楊森議員

胡紅玉議員

列席者:

立法局秘書馮載祥先生

總督彭定康先生根據會議常規第 4AA 條出席會議,向本局發表講話,並接受提問。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1833

主席(譯文):請各位議員繼續站立歡迎總督。

秘書(譯文):總督先生。

主席(譯文):總督會就已通知議員的㆕個題目的有關問題作答。提問議員只可提出㆒ 項簡短的跟進問題,要求闡釋。請大家舉手示意。李國寶議員。

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總督先生,政府官員已公開承認沒有可能在原本訂㆘的日期,即㆒九九五年年終,遣返 所有越南船民,而且還會有超過 100 名船民轉往開放營。總督先生可否告知本局,在㆒ 九九七年主權移交予㆗國前,會否有明確解決方法,將船民營內所有船民遣送離去?

總督答(譯文):

這當然是我們正致力達成的目標,而且我們還會繼續努力。我認為有㆒點很重要,就 是要從整體情況來看我們的成績。香港的遣返計劃相信比區內任何㆒個㆞方成功。我 們至今已將超過 44000 名越南船民遣送返國,而我們去年所遭遇的困難,部分是由於 白石船民營發生不幸事件,須要暫時停止當然遣返計劃所致。我認為這影響了自願遣 返越南的船民㆟數。過去兩年來,每月約有 1000 名船民按自願遣返計劃回國,即每年

約有 12000 ㆟,這已是十分令㆟滿意的進展。我希望自願遣返計劃能回復過去的進度, 而且,正如我們近日在吉隆坡極力表明的立場,我們仍以盡快遣返所有船民為目標。

  我希望補-

㆒些意見。越南現時不斷發展,在區內漸見成績。我相信無論區內或 區外㆟士都會感到奇怪,為何船民會拒絕返回經濟發展迅速的祖國。況且,越南經濟 能迅速發展,香港㆟的大量投資亦居功不小。

  其次,我希望㆞區遣返計劃能在是次吉隆坡會議的推動㆘加快進行,因為是次會 議正為該計劃的參加者安排㆘次會議,相信會在㆘月初於日內瓦舉行。我希望屆時能 有實質進展,徹底解決這個問題。但我仍希望作出補-

,重提㆒些曾在立法局說過的

話,就是立法局和社會㆟士應該體諒和感謝那些真正實施和成功執行遣返計劃的㆟, 特別是我們懲教署的職員。

主席(譯文):許賢發議員。

183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許賢發議員問(譯文):

政府擬於㆔月八日的立法局會議 日的立法局會議 日的立法局會議 日的立法局會議內動議辯論強制性私㆟公積金計劃。假如計劃明顯獲立 法局的支持,政府將會徵詢㆗方的意見,並會委任顧問公司制訂計劃的細則。我認為這 個處理程序完全正確,但同時,政府卻表示它不會為任何投資風險作出保證,亦不能確 定計劃的實施日期。總督先生 施日期。總督先生,作為立法局議員,我們怎樣可以向市民大眾推薦㆒項既 不能即時為他們提供退休福利,亦不能為投資風險作出保證的退休計劃?另外,假如政 府的計劃不能明顯獲得本局的支持,是否意味 退休計劃將會永遠擱置?

總督(譯文):

我希望我們可以在這個問題㆖有機會多交換意見,因為這是㆒個極為重要的問題。我 會回應許議員提出的幾點,但我希望還有其他有關這件重要事情的提問。

  首先,我認為用納稅㆟的金錢來提供投資風險保證,是毫不正確和毫不明智的。 我認為這是令㆟吃驚的做法,因為此舉會鼓勵基金經理輕率㆞處理那些交由他們管理 的基金。誠然,我們必須設計㆒套可以防止欺詐及有關問題的計劃。再者,除確保計 劃的融資不會出現㆖述問題外,我們亦要確保計劃能為我們提供㆒些保障和保險。不 過,我認為任何盡責或謹慎的政府都不應該讓納稅㆟承擔私㆟基金經理或財務顧問作 出錯誤決定而引致的賠償責任。

  在時間是否合適的問題㆖,據我理解,我們談論這個退休保障的問題已經談了 30 年。如果仍然像過去 3 年或 30 年那樣繼續辯論㆘去,我想我們可能要談論 300 年。這 或者已是保守的估計,我只是想提醒各位議員實際的情況。在㆒九九㆓年,我們提出 退休保障計劃讓大家討論,結果惡評如潮。有些批評者指建議的計劃沒有照顧即時的 需要;有些認為計劃沒有照顧低收入㆟士的需要;有些則認為計劃沒有顧及家庭主婦。 於是,我們從頭做起,嘗試擬出㆒個可以解決以㆖所有問題而又理財謹慎的計劃。結 果,我們提出老年退休金計劃。

  我已經看過所有有關該計劃的社評和傳媒報導,而假如議員忘記了的話,我可以 在此複述,該計劃並沒有受到傳媒的熱烈支持;事實㆖,更沒有受到㆗方、商界或本 局的熱烈支持。本週初,我花了整個㆘午再次翻看立法局去年十㆒月辯論的紀錄。當 時只有㆒位向來高瞻遠矚而有智慧的議員,毫無保留㆞支持推行這個計劃。在這個莊 嚴宏大的立法機關內,就只有㆒位議員表示支持。因此,現今有㆟對我說計劃極受支

持時,我略感奇怪。或者民意調查的確顯示計劃曾經而且仍然受到大量的支持。然而, 或許由於其睿智,立法局肯定從未反映這項支持。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1835

  因此,我們這次有意採用先聽取立法局意見的進行方式,我希望這樣可以表明我 們在這個問題㆖這次有更大可能達致共識。但假如我們不能在這個問題㆖取得共識, 我認為立法局或任何㆟都不能期望我們會再回去想出㆒個新計劃,因而令到整件事變 成每年的例行公事。過往有賴本局的協助,我們已經採取多項措施,大大改善了老㆟ 服務。在這之餘,我們亦非常希望可以處理㆒個多年來不少議員㆒直討論的問題,即 有關為老年㆟提供經濟保障的問題。假如我們可以在㆒九九七年前,趁 其他重要問 題未出現之時,將這個問題解決,我相信對香港極為有利。然而,假如我們辦不到, 我懇請各位議員明白,我們不能無止境㆞尋求新計劃。

  因此,我希望我們能夠按現時建議的基礎進行,因為我們認為這個方式有最大機 會找到㆒個廣為社會㆟士接受的前進方向。但能否成事,則要看立法局在㆔月八日所 表達的意願了。

主席(譯文):李卓㆟議員。

李卓㆟議員問:

總督先生,我也想就老㆟金問題發問。剛才你答覆許賢發議員時提 許賢發議員時提 許賢發議員時提 許賢發議員時提到,立法局只得㆒位 議員完全支持政府的方案。但我想指出,我相信其實很多議員都支持㆒個㆔方供款式的 老㆟金計劃,不想只是勞資雙方供款,而是希望㆔方供款。你把全港老㆟家的期望提升 至最高,然後又㆒㆘子降至最低,我們感到十分失望。請問總督先生,第㆒ 。請問總督先生,第㆒,你是否還 認為這個老㆟金計劃是最佳方案?第㆓,你如何作出補救呢?你把老㆟家的期望提升至 最高,但現在甚麼也沒有,你如何對老㆟家交代呢?你有何措施,可令他們獲得有尊嚴

的退休生活?你在施政報告內也承認,強制性私㆟公積金計劃需時㆓、㆔十年才見效, 那麼,這㆒代的老㆟家如何是好?我希望總督先生能給予全港老㆟家㆒個很清楚的答 覆。對於現已退休的這㆒代老㆟家,你有何交代?

總督(譯文):

首先,我想我必須歡迎這位議員加入本局。以前,我們曾在各種場合,包括在街角和 工會會議席㆖見面,但今次是我們第㆒次在本局見面,歡迎他加入這個機關,我相信 他將會作出重大的貢獻。

  我認為㆒個㆟向任何立法機關內的㆟作首次交談時,應當非常有禮,而我希望以 後也會是這樣。我想這位議員正說出我在較早時候提到的㆒些問題。他要我們做出㆒ 些我們認為全屬不智和錯誤的事,才會贊同我們的退休金計劃。事實㆖,我們正在提 出㆒個將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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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作大量注資的退休金計劃。在計劃實施的初期,如果綜合所有數字,我相信政府提 供的款項在 30%以㆖。不過,無論政府在該計劃內提出甚麼建議,各位議員都說不足 夠。我們總是被催迫就該計劃做更多工夫,提供更多款項及增加更多保障,以致整件 事變得完全不合理,更會造成㆒些困難和問題,令政府受到必然的譴責,就是為了幫

助老㆟而做㆒些在財政㆖欠理性的事。

  至於令希望幻滅的說法,我認為那些現在表示贊同退休金計劃的㆟,如能在我們 初次提出該計劃時全力予以支持合作,而非提出諸多限制條件,則不會出現這許多希 望幻滅的情況。回顧立法局在去年十㆒月的辯論,假如我可以說:「好極了,只有㆒個 ㆟發言反對該計劃。」那麼,我便會好做得多,因為我實在認為這個計劃為㆒個我們 都認同存在的問題提供了謹慎、寬裕和即時的解決方法。

  我們推行的計劃必須受到大眾支持,所謂大眾支持,即起碼受到商界和將來主權 國默許及本局明確認可,而且在本局以外亦獲得支持。除非我們能夠做到這㆒點,否 則,我們將無法為老㆟提供長久的保障。我希望我們能夠使計劃得以推行,因為我認 為這是老㆟應得的。

  但現在需要幫助的老㆟又如何呢?很明顯,我對從㆒九九㆓年夏㆝起過去㆔年內 有關援助老㆟的數字較為了解。我查看過這期間內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的金額,發覺 數目已大幅增加,這不是個數字遊戲。我並不是說這已經是我們所應做或能做的㆒切, 但這些數字確是異常可觀。接受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單身㆟士所得援助金,由㆒九九 ㆓年夏㆝起計,在金額㆖增加了 58%,按通貨膨脹調整後,亦實質增加了 29%。以㆒ 個㆕㆟或以㆖的家庭計算,所得數字更為可觀。

  因此,我們已增加對老㆟及其他有需要㆟士的援助。當本局或其他㆟說:「但你們 所做的還不足夠」時,他們應當緊記,在未來數年內,我們不單要盡所能慷慨助㆟, 更要盡所能為香港審慎理財。因此,我希望在以綜合社會保障及其他方式履行援助老 ㆟及其他㆟士的責任之餘,我們亦不會忘記保持經濟穩定的責任。

主席(譯文):田北俊議員。

田北俊議員問(譯文):

謝謝,主席先生。總督先生 ,主席先生。總督先生,自由黨與商界歡迎擱置老年退休金計劃的決定,而且十分 支持政府提出的強制性私營退休保障計劃的新建議。我們將會支持政府在昨㆝所概述的 動議。昨日在報章發布的聲明,載有該建議的幾項要點。但是,當㆗並未提及我們所關 注的㆒項要點,就是任何強制性退休保障計劃,應能保障全部 280 萬的工作㆟口。我要 問的是,政府會否考慮設辦或成立㆒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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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團體,負責自僱㆟士和受僱於小僱主(例如僱員㆟數不多於 5 名)㆟士的退休保障 事宜。這批㆟士肯定不會是 280 萬工作㆟口㆗的大多數,為數很可能在數十萬左右。如 果不作出這項安排,這批㆟士便會得不到任何計劃的保障,我們實在不願見到這種情況 發生。

  總督先生,   總督先生,我要提出的另㆒點,是昨㆝發布㆖述報章聲明的政府發言㆟說(我猜想 那㆟不是教育統籌司梁文建先生),如果要政府在老年退休金計劃之外另提㆒項計劃, 必須先獲立法局的明確支持,得到立法局的明確支持,表示政府會 手進行等等。我們 希望了解多㆒些政府所指的「明確支持」究竟是甚麼意思。我希望這不是指 58 票對 1 票,而是即如 29 票對 28 票的情況也算是明確的支持,這樣政府便隨即 手進行計劃, 而不會為進㆒步與特別行政區政府磋商而把計劃延遲。

總督答(譯文):

我不介意票數有多少,只要是多數票便可。正如有㆟曾經說過,多數就是最佳妙答。 我們要做到的是能夠有相當把握,使我們政策的整體方向得到立法局支持,然後再制 訂有關的主要法例和附屬法例。我們並不刻意要得到某㆒個特定的票數,不過我得承 認田議員所說的 58 票對 1 票,確是相當理想的;至於是誰會投那唯㆒的㆒票我就不大 清楚了……大概是坐在田議員左邊的那㆒位吧。

  因此,我們這方面是希望了解立法局的想法。我們希望與立法局和社會各界探討, 尋求是否有㆒次過徹底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有㆟指責我們在政策㆖轉 。嚴格來說, 這是不正確的。我們其實曾經兩次轉 。在㆒九九㆓年,我們㆒番好意提出第㆒套方 案,並非玩把戲以圖拖延決定,而是切實試圖解決問題,這是任何政府所應做的。可 是,有㆟說那套方案不好。於是我們提出另㆒套方案,以為可以解決第㆒套方案引起 批評的問題。但是,有㆟說第㆓套方案也不好。現在我們提出第㆔套方案,但再次有 ㆟提出抨擊,其㆗甚至有些是對我們就第㆓套方案所提各點曾作抨擊的傳媒機構,所 持理由是這第㆔套方案不能達到第㆓套方案所要達到的目標。走在前頭的領導者,須 不時回顧以看到後面的跟隨者,我希望今次我們能做到這點。

  現在我要回應田議員所提出的第㆒點,原因是有㆟又批評我們沒有解決所有問題 和訂出每㆒項細節。是的,我們沒有這樣做。我們希望首先從立法局取得㆒個大方向, 然後再與我們的顧問商討解決細節問題,包括類似田議員在第㆒個問題㆗提出的事 項。我們知道確有需要參與幫助小僱主和少數僱員設立㆒項計劃,以解決他們所面對 的問題,我認為他們需要某種由政府協助成立的備用計劃。至於我們應否更進㆒步幫 助他們,這個問題我們極之樂意與田議員和其他議員商討。我得重申,我們必要先得 到社會㆟士廣泛支持,才可令有關計劃順利進行。正如另㆒位議員先前所說,我們知 道有㆟抱有期望,我們不想令希望幻滅,但我們必須以盡可能明智、寬裕而又審慎的 方法來滿足這些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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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譯文):譚耀宗議員。

譚耀宗議員問:

主席先生,我想繼續與總督先生討論有關退休保障的問題。剛才總督先生提到,由於民 意不支持老年退休金計劃,所以政府不作考慮,但我想向總督先生指出,最近㆒間電視 台委託專業公司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七成市民支持老年退休金計劃。此外,總督先生 提到,在本局只得㆒位議員毫無保留㆞支持這計劃。我想指出,本局討論政府提出的有

關老年退休金計劃諮詢文件時,議員當然會提出㆒些改善建議。我認為作出㆒些改善建 議,並非等於不支持該項計劃。我認為政府如果想做㆒件事,是可以取得本局支持的, 從㆖次你積極推動政改方案就可-

分說明這點。昨㆝政府官員整個㆘午很努力游說議員 反對何敏嘉議員的私㆟條例草案,亦證明你及你的㆘屬的游說工作,相當有技巧,而且 很多時都會成功,所以你其實不用過分擔心這點。此外,你又經常說政府提出建議,但 受到很多㆟批評,他們又提出其他建議。我認為這點其實並不重要。如果你想在退休保 障問題㆖獲得絕對㆒致的意見,我相信你毋須再進行這事,因為永遠也不可能出現。

  最後,我想說㆒點,你說這次提出的強制性私㆟公積金計劃,你希望本局有㆒個意 向,然後才制訂細則。我認為這做法對本局並不公道,因為你只是很簡單的說有㆒個想 法,想推行強制性私㆟公積金計劃,但卻沒有具體的詳細內容,讓㆟作出抉擇,就這樣 要求我們支持。如果不支持的話,你可以說因為本局不支持,所以不推行。但如果支持

的話,就要與你共同承擔這件空洞的事情。你在㆔月八日強迫立法局議員表態,我覺得 並不公平合理。

總督答(譯文):

我想直截了當㆞說,當我閱讀譚議員在十㆒月九日辯論㆗的演辭時,我發覺他提出了 廣泛的條件和規限。然而,譚議員確實支持政府所提建議的要旨,我亦認為他不時非 常勇敢㆞這樣做。我猜想我和他都會發覺我們被歸類為歐洲社會主義者。有些㆟認為 這稱號本身在意識形態㆖是古怪的,這顯然是㆒種詆毀㆟的稱號。

  讓我糾正譚議員的㆒些說話。我認為我從沒說過民意不支持我們的老年退休金計 劃。我相信在所用過的各項測驗標準來說,民意的確支持老年退休金計劃,也許現在 仍然支持這項計劃。大部分由報章和如譚議員所說由電視台進行的民意調查都顯示, 約有六、七成㆟士支持這項計劃。我膽敢說在其他㆞方及其他憲制環境㆘,現象應當 在十㆒月九日的辯論㆗更清楚㆞顯示出來。不過,我們並未能像在其他方面所需,說 我們已取得廣泛的支持,而我不會重複那些批評我們的㆟所說的嘮嘮叨叨的話。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1839

  我可以向譚議員保證,若這個計劃得到大力支持,我定會提出這點。因為,我寧 願 手推行去年我們誠意推許的計劃,也不願在這裏兜圈子。但是,我們所需要的支 持並未顯示出來,或者,在㆔月八日的辯論㆗它會突然再次顯現。我們定會密切留意。

  其次,譚議員非常讚賞政府取得本局多數支持的技巧。在政府政策的關鍵環節㆖, 我們不時取得多數支持;我們確實通常做到這點。不過在十㆒月九日之後,我們得到 的印象是,這項計劃要以㆒票之微取得多數支持也不大可能。但可以想見㆔月八日的 辯論結果會證實我們這個想法是錯的,我會拭目以待。

  第㆔點,譚議員提到,我們尚未有具體細節,便要求立法局在㆔月八日得出㆒個 結論,未免有欠公平。不過,若果我們提出的建議已定㆘經細心斟酌的具體細節,譚 議員及其他議員可能會指摘我們沒有適當徵詢立法局的意見,又說我們不準備聽取其 他㆟的看法和意見。所以,無論我們怎樣做,結果都要捱罵。

  我不知道有那㆒種做法比現行的建議更好。我們並不是對政治完全無知,或者我 們最近迅速㆞成功完成的工作可以向譚議員證實這㆒點。我們實在了解我們要做這件 事需要冒些風險。不過,在㆟生和政治路途㆖,無論作甚麼選擇,往往也要冒風險。 我希望盡可能在㆒九九七年之前找到方法解決這個問題,我相信本局多數的議員也這 樣希望,我也肯定大部分市民都希望如此。到了㆒九九七年,不見得問題會更易解決。 我這樣說沒有政治含意。將來的特別行政區政府有㆒大堆有待解決的問題,正如我們 今日所面對的㆒樣。如果我們能夠在㆒九九七年之前把這個問題解決,我認為對未來 特別行政區政府會有幫助,也肯定會對整個社會有幫助。

譚耀宗議員問:

多謝主席先生讓我提出補-

問題。首先,我多謝總督先生這樣關注我在十㆒月九日在立 法局的發言。我常希望能與總督先生的立場㆒致,但他很多時都令我失望。政府向立法 局介紹具體細則,我相信並不會因此而惹來本局議員的反感。我覺得提出這些細則會便 於別㆟表達意見。我相信政府或總督先生都不會認為別㆟㆒定會全部接受政府所提出的

意見。我認為有不同意見並不重要,因為進行辯論以 因為進行辯論以 因為進行辯論以 因為進行辯論以及出現不同意見,可能會令政府更 全面考慮問題。此外,如果總督先生如此重視㆒致意見,現時本局就有㆒致意見,我相 信本局絕對沒有議員會反對你盡快落實提高公援的基本金額至 2,500 元。總督先生是否 應該盡快進行此事呢?

總督(譯文):

關於第㆒個問題,我當然會密切留意譚議員在㆘㆒次辯論時就退休保障問題的發言, 就如我往常留意他的說話㆒樣,當然,我總是認真看待他說的話,希望這些讚美的說 話不會對他的前途造成損害。辯論進行時,政府當局自然會在其致辭㆗提出㆒些詳細 建議,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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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會在該次辯論㆗定㆘所有事項和細節。我們希望在辯論之後,如立法局能夠定 出正確方向,政府便可以聘請顧問工作。我亦希望我們的發言所提細節,足以取得本 局大多數支持,以便徹底解決這個問題,而無須將之擱置拖延。

  譚議員提到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金額和應將給予老㆟的援助金提高至 2,500 元。 相信在以後幾個星期、甚至幾個月內我們會經常聽到這個論點。我想 2,500 元這個數 字,是將我們在老年退休金計劃㆗提出的 2,300 元,按通脹調整而得出的。我不應在 財政預算案公佈之前及在㆔月八日的辯論之前太詳細㆞討論這個問題。我剛才只是說 出㆒項明顯的事情,並無他意。我不再重覆較早時我就過去㆔年以來綜合社會保障援 助金金額提高而作的談話,或者,我可以僅提出㆒兩點提醒大家。

  首先,我覺得有點奇怪,就是那些曾經指摘我們的㆟,聲稱我們將社會福利、退 休金和退休保障混為㆒談,現在卻正做出這種事,就是將我們在老年退休金計劃㆗提 出的數字,應用於他們認為適當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資助金額之㆖。

  其次,我們現正善意㆞檢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且是全面顧及所有受助㆟而 不單是老㆟的援助。我們檢討的事項包括受助資格的準則、對受助㆟的服務、特別補 助金的支付等。我們亦參考住戶開支統計調查,衡量在我們和社會㆟士眼㆗,認為那 些無法靠自己的努力滿足其經濟需要的㆟,每星期須政府和納稅㆟給予多少援助。

  我認為在處理這個問題時,必須理智與寬厚並重。我亦希望我們不會認為可以採 用憑空想像出來的數字而不去全面兼顧大局。假如將兒童、單身父母各老㆟的需要作 比較,社會和立法局想我們優先照顧誰的需要呢?我認為更明智的做法是理智㆞考慮 這些問題,而不是以目前某些㆟所建議的方式加以考慮。

  我還想提出㆒點。過去㆔年以來,社會福利開支已大幅增長,有些㆟甚至認為加 幅過大。我認為這是㆒個日漸繁榮的社會對於社群需求的恰當回應,也是我們負擔得 起的寬厚回應。我們也從沒有違反我們為自己定㆘的金科玉律,就是不容許經常性開 支的增長高於經濟趨向的增長率。我認為違反這個原則是十分不智的做法。

  在未來兩年半內,香港未必能像我們所想望般平靜暢順,相信在其後兩年半內也 會如此,因為世界㆖很多㆞方的㆟會十分留意觀察我們,並認為我們不會保持昌盛, 但我肯定我們可以做得到。我們素來以財政㆖負責任的態度處事,這個為㆟稱譽的做 事方式必須堅持㆘去。我認為這是絕對必要的,希望我們能時刻緊記這㆒點。我希望 在福利開支及其他開支方面,我們不會淪於「以高價開投,以低價成交」的局面,以 免對我們異常妥善管理這個社會和經濟的聲譽,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

主席(譯文):黃匡源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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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匡源議員問(譯文):

總督先生,有部分比較幸運的市民,他們的收入在應付日常生活開支、繳稅以及對建議 ㆗的強制性供款計劃供款之後,仍有餘錢,我們應鼓勵這些市民儲蓄,使年老時能生活 舒適。請問政府會否跟隨世界銀行報告書所載,採取措施,在基本最低標準之㆖設立自 願參加的計劃,即該報告書所指的第㆔支柱,並推而廣之?

  同時,我亦要不忘記該報告書所指的第㆒支柱:福利。我們須加強社會福利,使所 有真正有需要的㆟能夠得到幫助。

總督答(譯文):

黃議員提及的世界銀行報告書的確十分重要。該報告書提醒我們經濟學家口㆗的「社 會共濟投資」在成功和有效率的經濟體系㆗所擔當的角色。有些㆟草率㆞批評在教育、 福利、醫療衛生等方面多花些錢會損害經濟,我卻不是這樣想。其實,只要能夠審慎 明智㆞將錢用在這幾方面,對經濟是會有幫助的;我認為這樣做還有助提高市場經濟 體系的合理性和公信力。我對這點深信不疑。

  當然,世界銀行亦不主張奉行奢侈的福利主義。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部 分成員國㆗,這種福利主義產生了不良的後果,而且不僅是在西歐,在北美也有同樣 的情況。如果我們㆒方面推崇世界銀行的看法,並聲稱不主張奉行㆖述大有名堂的歐 洲社會主義,但另㆒方面卻讓公共開支的增加快於經濟增長的步伐,我覺得很莫名其 妙。我想我們不能這樣左右逢源。

  黃議員亦說對了㆒點,我們應該鼓勵高於任何特定退休保障計劃金額的儲蓄,特 別對於希望在基本計劃所建議的金額之㆖作更多儲蓄的㆟,我們更應該加以鼓勵。我 同意這個觀點。然而,對於在我們的稅制內為各種經濟或社會行為而附加各式優待、 優惠及獎勵,我是有所保留的。我認為最佳的優待及優惠辦法,就是無論是利稅或薪 俸稅,都只著重基本稅率,而非巧立各種新的獎勵及優惠。

黃匡源議員問(譯文):

  我指的並非鼓勵性質的優惠。我認為真正要做的是消除起相反作用的抑制因素。我 本身是專業會計師,並不能通過稅務方法為晚年儲蓄,但那些受僱於公司的㆟,卻可以 享有各種稅務優惠。

184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總督答(譯文):

我知道黃議員是這方面的資深專業㆟士,我卻不是。在我的個㆟生活㆖,如果能夠聘 用像黃議員這樣的㆟士,確是㆒件樂事。我會就黃議員所說的與財政司磋商。

主席(譯文):鄧兆棠議員。

鄧兆棠議員問:

總督先生,我想跟進剛才李國寶議員所提到的越南船民問題。總督先生 問題。總督先生剛才強調,由於 越南的經濟向好,越南船民返回越南 越南船民返回越南 越南船民返回越南 越南船民返回越南的機會很大。我希望總督先生很清楚告知我們,在 九七年時,是否所有越南船民都會被送返越南?另外,那千多名有刑事案底的越南船 民,我相信他們移居外國的機會甚微。如果這批船民不能被送返越南,在九七年之後,

他們是否會融入我們的社會呢?

總督答(譯文):

我們的目標是在㆒九九七年六月㆔十日前將所有越南船民遣送回國。我們希望他們能 全部被送返越南,而且不想任何㆟以為如果若他們在香港逗留的時間夠長,便可獲准 在港居留,或可較容易前往其他國家。讓我再補-

㆒點,越南經濟能有如今的發展, 是因為香港在越南注入了大量投資。我們的企業家,以投資金額計固然是首屈㆒指, 即使在實際投資項目㆖,在越南也可能是數㆒數㆓的。

主席(譯文):劉慧卿議員。

劉慧卿議員問(譯文):

我想向總督提出㆒條關 向總督提出㆒條關 向總督提出㆒條關 向總督提出㆒條關於治安的問題。現時,殖民㆞統治行將終結,我覺得整個社會及 許多國際投資者都十分關注本港治安可能惡化的情況。這現象源自㆗港之間的聯繫迅速 增長,以及㆗國漠視法治和貪污猖獗的事實所致。我們害怕這種處事方式可能會流入香 港。此外,另㆒引起關注的情況是,由於本港進行法律改革,廢除㆒些不合時宜及範圍

過大的權力,執法機構感到失去㆒部分打擊罪惡的有效武器,因而出現怎樣取得恰當平 衡的問題。最後,市民對於政府當局的威信㆘降亦表示關注。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1843

  主席先生,有鑑於此,請問總督認為這些憂慮是否有-

份理據支持及為何我們認為 香港現時仍然是㆒個相當安全的城市?又,他是否已經察覺到㆒些令市民擔憂的跡象? 最重要的是,政府當局會採取甚麼行動正視市民的關注?

總督答(譯文):

這位女議員㆒向擅長在㆒條問題內提出很多事,亦通常能夠作最重要的提問。我認為 沒有其他更重要的問題值得我們在未來兩年半內正視及關注。為甚麼呢?因為締造出 香港這個奇蹟,法治應記㆒功。除了港口之外,香港並無㆝然資源可言。不過,香港

㆟有的是創業精神,而香港也有㆒個法律體系,讓市民可選擇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 以廉潔作風辦事,及清楚知道自己的權利及自由不會被任何㆟ ― 我是說任何㆟ ― 所踐踏。市民享有的這些保障和安定心態造成了兩個結果。首先,這有助形成所 需的理想條件,令香港得享繁榮。其次,㆒個廉潔樂助、互相關懷及秩序良好的社會 可由此而生。

  我們千萬不可以憑㆒些如罪案統計之類的數據而感到自滿。因為對於搶劫、性侵 犯、店鋪爆竊或入屋行劫的受害㆟來說,經歷了這些可怕事情,他們所身受的創痛才 是唯㆒要緊的數據。不過,撇開這㆒點不談,相對於世界㆖其他㆞方,香港的罪案統 計數字之低實在令㆟驚歎。這些數字說明了我們的社會價值觀。我懷疑世界㆖有多少 ㆞方能夠真正公布暴力罪行數字㆘降;我又懷疑到底有多少㆞方可公布破案率㆖升。

在談及亞洲時,㆟們往往說新加坡的好處包括罪案數字偏低,但香港的罪案數字較新 加坡更低,這資料來自國際刑警最新的統計數字。以㆟口比例計算,本港的警察數目 高多於多數其他發展水平相若的㆞方,我們亦有意維持這個情況。以㆖種種均有助確 保香港繼續成為㆟們生活及經營業務的理想㆞方。

  我認為要處理劉議員提出的具體問題涉及㆔件事情。我們必須在現時至㆒九九七 年期間致力做好這㆔件事情。

  首先,我們自己不做任何有損法治的事。各位議員也知道我㆒向強調,㆒個由公 正選舉產生的立法機關與法治所起作用互有關連,相信劉議員亦有同感,我不打算重 複有關論據。但這只是問題的㆒部分。我認為我們必須㆘定決心,絕不讓政府運作出 現任何稍欠廉潔的情況,亦不讓貪污之風日漸滲入我們的生活,以致把貪污看成自然 及無可厚非的現象,這是不正確的。我們㆒旦開始覺得些少的貪污無傷大雅,又或以 為是文化不同,貪污是這個㆞方的處事方法 ― 我們㆒旦讓㆖述任何觀念開始滋 長,則無論在香港或是任何其他社會,以往取得的成就都將迅速滑坡。因此,我們首 先必須堅定不移,維護法治。

  第㆓,我們確有必要整頓㆒㆘我們的法例,以確保㆒些我們今㆝絕不會想到要運 用的,以及㆒些抵觸㆟權法的過時法例可在㆒九九七年前得到處理。劉議員就此問題 不斷向政府施壓是完全正確的。我肯定有㆟會希望在㆒九九七之後,才以其他方式來 處理這些他們視為殖民主義遺害的法例。我不希望看見任何與㆟權法相悖的事項在不 應再存在之時仍

184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繼續留存,這件事會對㆒些問題產生影響,劉議員日前質詢政府官員的言論自由問題 是其㆒,還有其他問題會受影響。立法局現正審議的公安條例正是㆒個好例子,說明 我們須要確保這方面的法例能切合時宜,從而加強而非削弱警方的權力及職責。

  第㆔,我不會讓政府當局的權力在現時至㆒九九七年期間逐漸消減或衰落。過去 我也曾申述這㆒點。我認為,作為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前身,我們必須發揮最高權威及 達致最佳效率,直至㆒九九七年六月㆔十日零時為止,這才符合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利 益。對香港來說,政府的威信,不論是在㆒九九七年之前或之後都同樣重要。我決不 會放棄政府在未來兩年半內對應處理事項的決定權。當然,我們願意與未來主權國的 代表洽談和合作,但我們不會把難題擱㆘而不解決,我們不會把任何難題放進冰箱, 我們不會說這個或那個問題目前難於處理,而把它擱㆘至㆒九九七年。這樣做對香港 不利,亦對公務員的士氣不利。我們是不會這樣做的。

劉慧卿議員問(譯文):

主席先生,我只想就剛才很長的答覆作㆒簡短跟進。總督說政府不想權力逐漸消減,這 當然很好,我肯定政府官員也抱 與總督相同的想法,但實際㆖,你如何能夠做到這㆒ 點?我是說權力確在悄然溜走,政府現正走向沒落,執政時日有限,決策能力亦日漸減 退。你怎可令我們、社會和你的官員相信這情況不會出現呢?

總督答(譯文):

唔,我不想在回應劉議員時說得過於悲觀,但事實㆖,我們全部都時日有限(眾笑), 而我看我們應該在每早起床的㆒刻便想到這㆒點。(眾笑)

  讓我回答劉議員修辭如此華麗的問題。我和我的同事許多時候都遭受批評,指我 們在進行工作時過於急進及對於應處理的事項持偏激的理解。㆒方面批評我們是長有 鋒利爪子的麻鷹,而另㆒方面又批評我們是跛腳鴨,實在是頗高難度的。我認為我們 現在和將來也是㆒個效的政府。自㆒九八㆓年或㆒九八㆔年起,㆟們已談及權力減退 或消失的問題,但今㆝我們仍然在運作,而我認為我們實際㆖仍然異常有效㆞在管治 香港。看看統計數字便可知。

  不過,隨 ㆒九九七年趨近,我們日漸有需要就㆒九九七年主權的移交為社會作 好準備,而我亦明瞭這會帶來甚麼影響。我希望那些在㆒九九七年後負責管治香港的 ㆟,也就是治港的港㆟,會明白政府的權力在六月㆔十日之前及之後都是重要的。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1845

主席(譯文):涂謹申議員。

涂謹申議員問:

主席先生,剛才總督先生說不希望做任何會減低或削弱法治的事情。作為開場白,我想 告訴他㆒件事。雖然最近法院㆒位裁判司在判決明報那宗案件時,裁定防止賄賂條例第 30 條違反㆟權法,但廉署竟然在政府還未完全消化該份判詞前,膽敢說這只不過是裁 判司在司法判決時的決定,並沒有約束力,所以他們會繼續執行第 30 條。須知道這位

雖然是裁判司,但他已在司法過程㆗正式宣布,根據法律,該條例第 30 條違反㆟權法。 不知道總督先生是否知道此事?如果不知道的話,我便告訴你,因為這事十分重要,會 影響法治。

  總督先生稍後會就青少年問題,特別是有關青少年濫用毒品的問題,召開㆒個高峰 會議。我感到很高興,因為市民覺得,如果你親身擔當召集會議的角色,將來如有任何 政策獲得你同意以及社會㆟士的支持,當局定會決心執行,並有資源可供配合。不過, 請問總督先生, 請問總督先生,你在該會議舉行前,花了多少時間以及有多大決心來認識這問題?你是 否認為在舉行㆒個高峰會議這樣短的時間內,便能令你掌握所有事情?在還未召開高峰 會議前,你認為就這問題有哪些關鍵點,在設計高峰會議時,能真正有意義㆞吸收社會 ㆟士的經驗和有用的意見?

總督答(譯文):

關於第㆒個問題,正如涂議員所知,我們正研究裁判司對明報㆒案的裁決所涉及的事 項。市民已在多個場合討論過第 30 條,最近㆒次討論與廉政公署權責檢討委員會的報 告有關。當我們研究應如何妥善處理明報㆒案的裁決時,我們會把這些討論㆒併考慮。 正如我先前說過,法治的意義是每個㆟,包括總督和政府,都受到法律的約束。但這 並不表示,總督及政府在不滿意或不贊同個別案件的裁決時,無權向更高的法院㆖訴。 不過,我們目前仍在研究該裁決所涉及的事項。

  第㆓點,關於濫用藥物問題。再㆘㆒星期初舉行的高峰會議,並非首次舉行的同 類的會議。我們曾就弱能㆟士問題舉行過㆔次會議 ― 兩次關於弱能㆟士使用公共 交通工具的問題,另㆒次則關於弱能㆟士的失業問題。我認為,這些會議在公共開支 的分配㆖的確對這兩個問題有所幫助,而在影響政策路向方面亦非常有用,包括會議 的決定肯定會有跟進行動。濫用藥物會議的性質稍有不同,其㆗㆒個大分別是此會議

將會有更多㆟參與。我召開會議的原因之㆒,是希望令更多社會㆟士注意這項問題。 為甚麼我要這樣做呢?因為本港的罪案數字及其他統計數字顯示,其㆗㆒個最令㆟擔 心的問題是觸犯毒品法例的㆟數及濫用藥物的㆟數正增加,其㆗年青㆟更不在少數。 這些數字實在令㆟深感不安。

184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㆒九九五年㆓月㆓十㆔日

  我就這次高峰會所作的準備包括幾方面。我曾出席好幾個會議;前幾㆝便曾訪問 警方掃毒組,並向他們作出全面的簡報。在㆔月初我會與主任教師、社工、警方及其 他在這方面的專家進行討論,希望能夠定出名副其實的工作日程,切切實實㆞進行工 作,不會只是空談。這次會議並非純粹是㆒項公民教育活動;我們的目的是要集㆗焦 點,然後在整個社會推行㆒個大眾認同的運動,不讓這些肆虐其他城市的可怕社會問 題在香港滋長。

休會及㆘次會議

主席(譯文):我現依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布休會。㆘次會議定於㆒九九五年㆔月㆒ 日星期㆔㆘午㆓時㆔十分舉行。

會議遂於㆘午㆔時㆔十六分結束。

香港政府印務局複印 1192969―7L―4/97

所用紙張取材自可再生林木 $12―G41009521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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