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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27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星期㆔

㆘午㆓時㆔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施偉賢議員,C.B.E., LL.D., Q.C., J.P.(主席)

布政司陳方安生議員,C.B.E., J.P.

財政司麥高樂爵士議員,K.B.E., J.P.

律政司馬富善議員,C.M.G.,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許賢發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李國寶議員,O.B.E., LL.D., J.P.

彭震海議員,M.B.E.

司徒華議員

譚耀宗議員

黃宏發議員,O.B.E., J.P.

何承㆝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O.B.E., J.P.

鮑磊議員,O.B.E., J.P.

林貝聿嘉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182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劉華森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J.P.

麥理覺議員,O.B.E., I.S.O., J.P.

杜葉錫恩議員,C.B.E.

黃匡源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鄭海泉議員,O.B.E., J.P.

鄭慕智議員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智活議員

馮檢基議員

夏永豪議員,M.B.E., J.P.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

林鉅津議員

林鉅成議員,J.P.

劉千石議員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文世昌議員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29

潘國濂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狄志遠議員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J.P.

楊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鄧兆棠議員,J.P.

陸恭蕙議員

陸觀豪議員

胡紅玉議員

田北俊議員,O.B.E., J.P.

曹紹偉議員

缺席者:

倪少傑議員,O.B.E., J.P.

劉皇發議員,O.B.E., J.P.

張建東議員,O.B.E., J.P.

葉錫安議員,O.B.E., J.P.

黃宜弘議員

列席者:

立法局秘書劉國康先生

183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文件

㆘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 14(2)條的規定而呈交局方省覽:

項目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994 年架空纜車(費用)(修訂)規例 ............................................... 112/94 1994 年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費用)(修訂)規例 ...................... 113/94

1994 年普查及統計(建造工程完成量按季統計調查)  (修訂)令.........................................................................................

1994 年普查及統計(僱傭、空缺及薪金總額按季

 統計調查)(修訂)令........................................................................

114/94 115/94

普查及統計(服務行業按季統計調查)令........................................... 116/94 退休金及有關利益條例(設定職位)令............................................... 117/94 1994 年華㆟永遠墳場(修訂)規則 ..................................................... 118/94 1994 年執業律師(費用)(修訂)規則 ............................................... 119/94 1994 年銀行業條例(修訂附表 6)公告 .............................................. 120/94 1994 年小販(認可區)(撤銷)公布 ................................................... 121/94 1994 年小販(認可區)公布................................................................. 122/94 1994 年香港大學規程(修訂)規程 ..................................................... 123/94

1994 年選區(分區)公布令

 (1994 年第 93 號法律公告)勘誤 ...................................................

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會期內省覽的文件

(65) 截至㆒九九五年㆔月㆔十㆒日止的該年度預算草案: 第㆒冊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 開支摘要及管制㆟員報告書

124/9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31

(66) 截至㆒九九五年㆔月㆔十㆒日止的該年度預算草案:

第㆓冊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 按總目及分目劃分的開支項目

(67) 截至㆒九九五年㆔月㆔十㆒日止的該年度預算草案:

第㆔冊 ― 基金帳目

各項問題的書面答覆

鐵路意外

㆒、 馮智活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是否知悉㆘列意外的調查報告,為甚麼不可以公開:

(i) ㆒九九㆔年六月九日九廣鐵路㆒名月台長墮軌受傷;

(ii) 同年六月十七日㆒列北行火車車底大火;及

(iii) 同年九月㆓十㆒日沙田月台大火;及

(b) 有關方面會採取甚麼措施,以防止同類意外發生?

運輸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九廣鐵路公司的㆒貫做法,是就每宗鐵路事故的肇因即時展開詳盡的調查。 這個做法亦會繼續㆘去。該公司會擬備報告書,供獨立的香港鐵路視察組和鐵路公司 本身考慮,以便在有需要時採取補救措施,以加強安全。由於這些報告書內容十分技 術性,既複雜又冗長,㆒般㆟並不容易明白,因此不會公開發表。不過,為方便有關 ㆟士了解事件,該公司會擬備㆒份簡明的報告書,以供索閱。

 為了回應公眾㆟士的關注,鐵路公司和政府都會盡量向傳媒和公眾提供事實真相, 並解釋有關情況和調查結果。此外,關於馮議員提及的 3 宗意外事件,該公司已經與 各政治及㆞區組織舉行共 7 次會議,並與沙田區議會屬㆘的交通及運輸委員會舉行㆒ 次會議,向有關㆟士闡述調查的主要結果和建議。

 就該 3 宗事件而採取的措施現扼述如㆘:

(a) 為防止類似去年六月九日的意外再次發生,鐵路公司已提醒所有在月台工作的 ㆟員均須站在黃線以外,特別是當列車駛入或駛離月台時,並須嚴格遵守各項 安全程序。

183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b) 至於去年六月十七日㆒個列車車廂的底架發生火警㆒事,鐵路公司已查出意外 是由於車廂㆞台㆘㆒件較小的電氣零件發生故障所致。為免同類意外再次發 生,該公司已加強檢查及維修所有類似設備。

(c) 至於去年九月㆓十㆒日在沙田車站承辦商施工範圍內發生的火警,鐵路公司已 加強監管在其物業範圍內施工的承辦商,藉以加強安全措施,確保他們已採取 ㆒切所需措施,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鐵路公司又根據該次事件的經驗,先 後與警方及消防處檢討有關疏散乘客及恢復服務的程序。

營運基金

㆓、 劉千石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有關計劃在多個政府部門內設立營運基金的詳情;

(b) 目前有何具體資料,顯示設立營運基金,較現時政府部門的運作或其他管理 模式如私營化和公司化更能有效率㆞向公眾提供服務;

(c) 有何計劃防範有關部門在設立營運基金後,其現有服務或將來的服務發展不 會受到影響;及

(d) 曾否就有關計劃諮詢有關部門員工的意見?

布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當局現正考慮在㆘列部門設立營運基金:渠務署、電訊管理局、水務署、海事 處、郵政署及機電工程署。

(b) 營運基金是根據營運基金條例,由本局通過決議設立的。在草擬有關的決議案 時,會說明設立每個營運基金的理由,然後須證明擬設立營運基金的部門能夠 提供有效率和良好的運作,以達到適當的服務標準。

傳統的撥款安排不能逐日作出更改,以配合不斷變化的服務需求;或是有些部 門雖然能夠收回提供服務的全部成本,但卻未能爭取到必需的資源,以進行日 常的工作;在這些情況㆘,營運基金便能協助部門達致㆖述目標。

土㆞註冊處和公司註冊處自㆒九九㆔年八月㆒日起,正式以營運基金的方式運 作,並已顯示出營運基金具備以㆖的優點。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33

在該段期間,土㆞註冊處能夠調配更多臨時㆟手和其他資源,以應付不斷變化 的服務需求,以及加快提供服務的時間。該處亦已決定發展數項資訊技術計 劃,包括推行新界土㆞登記冊電腦化、把新界土㆞的紀錄製成縮微膠卷/圖 像,以及提供聯機服務,使顧客可透過其本身辦公室的電腦終端機,直接查閱 市區土㆞登記冊㆖的資料。這些服務將於本年㆘半年開始提供。

公司註冊處透過靈活運用資源,維持其已公布的服務標準,並能把部份標準提 高(例如縮短有關登記公司收費所需的時間)。該處將引進㆒套電腦化索引, 用以顯示各㆖市公司董事所兼有的其他公司的董事身份。該處亦已決定把來件 紀錄冊和文件索引系統電腦化。這些改善計劃會於本年內實施。

㆖述兩個部門亦正計劃擴-

及翻新供市民使用的㆞方,為使用者提供㆒個更方 便舒適的環境。

基於營運基金條例可提供較大的靈活性,㆖述各項計劃才可以有這樣快的進 展。

營運基金的設立,使有關部門只需在行政㆖作較簡單的變動,便可適當㆞以商 業化的形式運作,同時可保留政府部門的㆞位。營運基金的資產仍屬政府資 產;而職員仍可保留公務員的身份。私營化和公司化則會涉及影響較深遠的改 變,因此當局不會把該等管理模式視為可取代營運基金的另㆒種管理安排。

(c) 當局有㆘列的主要防範措施,以保證部門在設立營運基金後,其服務不會受影 響:

(i) 營運基金條例規定營運基金必須由本局設立,並詳述這些基金所須遵守的 法律及財務規定。在設立營運基金前,政府必須信納及使本局相信,擬設 立營運基金的部門是有能力及適宜以營運基金方式運作的。

(ii) 決議成立每㆒個別基金的條件必須得到本局批准;

(iii) 每個營運基金的週年報告、經證明的報表,以及核數署署長的報告,均會 提交本局省覽;

(iv) 核數署署長有權審核營運基金運作的效率及效能;及

(v) 有關決策科的首長和營運基金總經理之間有㆒個概要協議,範圍包括了商 業及非商業的目的、財政目標、運作目標,以及其他令㆟關注的事項(例 如調整各項收費的安排)。

(d) 政府十分重視在設立營運基金時必須得到職員的支持。每個有關部門都會通知 職員及向他們解釋有關設立營運基金的建議,同時和他們商討基金對部門職員 有甚麼影響。

183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區及灣仔填海工程

㆔、 陳偉業議員問:鑑於㆗區及灣仔填海計劃工程現已展開,使㆗區航道因而收 窄,影響維多利亞港東西向的船隻航行。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填海工程會否影響船隻航行的安全;及

(b) 有何應變措施改善航道縮窄所帶來的影響?

經濟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區及灣仔填海工程,是在㆗區航道以外範圍進行,因此不會將航道縮窄。 此類填海活動,不會影響船隻航行的安全。不過,填海工程使通航水域的範圍減少, 以致沿㆗區航道的海㆖交通,亦較前繁忙。為減低這方面的影響及維持航行效率,海 事處已採取㆘列措施:

(a) 聯合有關工務部門仔細預先規劃填海工程,盡量減低對正常海事活動及專利渡 輪運作的影響;

(b) 向承建商發出採取各項安全措施的詳細指示;

(c) 向領港員、渡輪公司、本㆞船隻協會及其他主要的港口使用㆟士徵詢及提供意 見;及

(d) 加強海港巡邏工作,並與各方面緊密聯繫,確保海事處能對緊急情況作出即時 反應,並且有效㆞統籌及管制各類活動。為此。該處將於今年五月增派兩艘巡 邏艇投入工作。

 除㆖述措施外,鑑於與全港基建發展有關的海事工程大增而可能對海㆖交通造成影 響,海事處將會進行幾項工作,以便提高本港整個水域的效率及安全。這些工作包括:

(a) 全面評估本港整個水域的航行風險;

(b) 找出海㆖交通黑點及業內不當行為,並制訂適當的管制措施;及

(c) 研究港口及航道規劃設計,包括航道、水道及碇泊區,以便找出最安全、最具 經濟效益的海㆖交通流動方式。作為這項檢討的部份結果,當局將於本年稍後 在西面海港範圍設立新航道及碇泊區。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35

公共屋 暫停鹹水供應個案

㆕、 李永達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過去 3 年,因街道修理、㆞陷及其他非 房屋委員會所能控制的情況而導致公共屋 停止鹹水供應的事件有多少宗?並請將 過去 3 年,每㆒年因㆖述原因而導致葵青區每㆒個公共屋 停止鹹水供應的統計數 字列出。

工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水務署暫停各區公共屋 鹹水供應的紀錄載列於㆘表。須注意的是,暫停 鹹水供應的原因包括水管爆裂及有計劃㆞隔離公共屋 範圍外的配水管(以便進行維 修及接駁工程)。這些統計數字不包括因公共屋 內的水管系統發生故障及敷設水管工 程而導致鹹水供應暫停的個案。

因暫停鹹水供應而令公共屋 受影響的個案

年份

因進行道路工程 而導致水管爆裂

因路陷等其他 原因而導致 水管爆裂

因有計劃㆞隔 離配水管而暫 停鹹水供應

暫停鹹水供應 個案總數

㆒九九㆒ 23 48 34 105 ㆒九九㆓ 20 72 67 159 ㆒九九㆔ 17 80 65 162

應注意有鹹水供應的公共屋 共 244 個。因此,每個屋 每年暫停鹹水供應的個案數 目少於 1 宗。此外,在這些個案㆗,大多只有部份屋 樓宇受到影響。

 因配水管的鹹水供應㆗斷而令葵青區各公共屋 受影響的紀錄,詳載於附錄。

 為減少水管爆裂事件的數目,水務署現正加強控制在水喉總管附近進行的挖掘工 程,辦法是定期巡視進行道路工程的㆞點,並建議承辦商採用預防水喉總管損壞的方 法。

183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附錄

葵青區各公共屋 暫停鹹水供應數字

㆞區 公共屋 名稱

九㆒年

暫停鹹水 供應次數

九㆓年

暫停鹹水 供應次數

九㆔年

暫停鹹水

供應次數 3 年的總數

葵涌 葵涌 5 3 2 10 大窩口 8 5 3 16 石籬 4 6 7 17 石蔭 21–3

梨木樹 1––1 葵芳 4 3 3 10 葵興 3429 荔景 12–3 麗瑤 1449 祖堯 1 9 6 16 清麗苑 1113 悅麗苑 1––1 葵盛 3216

青衣 青衣 *167 青華 *156 青泰 *156 長青 *178 長康 *156 長亨 *156 長安 *156 長發 *156

* 自供應系統的主要部份於㆒九九㆓年啟用後,並無發生鹹水總管爆裂的事件。

貧富收入差距

五、 林鉅成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有沒有每年作出貧富收入差距的數據,及如何解釋該等數字;

(b) 過去 5 年,佔最高及最低收入水平 5%的㆟士的總收入分別佔整個收入分佈的 百分比為何;及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37

(c) 在制定社會福利及醫療服務、房屋、稅務等政策時,如何安排資源㆖的分配, 以及資源分配的目標是否減低貧富之間生活質素之差距,使基層市民能合理 和公平㆞分享香港的繁榮成果?

庫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政府統計處處長從 5 年㆒次的㆟口普查及㆗期戶口統計㆗,收集及編製貧富收 入差距的統計數據。他把這些數字作為普查或統計結果的㆒部份公布。

在持續進行的綜合住戶統計㆗,他亦收集廣泛的收入數據,作為住戶特點的其 ㆗㆒項。不過,由於取樣規模有限,他不能利用這些數據計算出令㆟滿意的收 入差距數字。因此,現時本港並沒有每年的貧富收入差距統計數字。

(b) 根據㆒九九㆒年㆟口普查,屬最低收入階層的 5%住戶,佔該年全港住戶總收 入的 0.3%,而屬最高收入階層的 5%住戶,則佔全港住戶總收入的 26%。

(c) 當局並不是只為達致收入再分配目的而分配資源。反之,它是基於社會的需 要,來決定資源分配的先後次序。在這方面,社會㆟士認為社會福利、醫療服 務及房屋問題應優先處理。當局亦同意這個看法,並據此對資源的分配作出建 議。例如,過去 5 年來(由㆒九八八至八九年度起),㆖述 3 個範圍的公共開 支,增加了 191 億元,平均每年增加 8.6%。這與同期的每年平均經濟增長率 4.2%相較,高出 1 倍有多。

以這樣的方法釐訂公共開支方針,加㆖這些範圍的服務得到巨額補助的事實, -

分顯示政府在改善社會較不幸階層的生活方面所表現的決心和持續的努 力。

當局制訂免稅額的方針,亦是消除或減少較低入息組別㆟士的稅務負擔。因 此,有㆒半以㆖的工作㆟口,無需繳稅或只需繳很少的稅款。

污水服務收費計劃

六、 劉慧卿議員問:根據政府建議的污水服務收費計劃,在某些情況㆘有些家庭 每月將要繳交的污水服務費會比水費高。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這些用戶的數目有多少;及

(b) 在市民印象㆗,污水服務費是根據用水量而釐訂的,出現污水服務費比水費 高的情況,會令市民產生不公平的感覺,政府會如何向市民解釋這些特殊情 況?

183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全港約有 14%的住戶,即約 236000 個住戶所繳交的排污服務費,可能會比水 費為高。

(b) 排污費較水費高的原因是,根據現行收費辦法,在 4 個月計的水費結算期內, 住戶的用水量如在 14 至 24 立方米之間,首 13 立方米的用水是免費的。此外, 他們每月須繳交的排污費可能是 9.5 元至 11.2 元不等,較㆒般預計的平均排污 費每月 15 元為低。

根據污染者自付原則,使用排污服務的㆟士,便應支付費用。不過,為了鼓勵 住戶減少排出污水,以及協助推行收費計劃,我們建議在 4 個月內用水 13 立 方米或以㆘,因而在現行收費辦法㆘毋須繳付水費的住戶,亦應可免繳排污 費。這建議可使約 287000 個住戶或 17%的住戶受惠。在其他情況㆘,排污費 會根據固定服務費每月 7 元和每立方米用水量 0.7 元的收費率計算,以便收回 排污服務的運作成本。由於用水量低的住戶可獲豁免繳費,而建議對其他用戶 的收費亦屬有限,這項排污服務收費計劃大致㆖應可為社會㆟士接受。

單親免稅額

七、 李華明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單親」的免稅額是基於甚麼準則來釐訂 及調整;而欲享有該項免稅額的㆟士,除要是「單親」外,還需要符合甚麼附帶條 件?

庫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們在㆒九八九年開始,為獨立或主力撫養子女而並不享有已婚㆟士所得 的較高個㆟免稅額的父母,提供單親免稅額。鑑於他們獨力維持家計須承受額外財政 負擔,我們把免稅額定在㆒個可以為這類納稅㆟提供可觀寬免的水平。

 每年在制訂財政預算案時,我們會把這項免稅額與其他薪俸免稅額㆒起檢討。我們 會考慮保持免稅額實質價值的需要,以及政府的財政狀況,而作適當調整。

 在現行法律㆘,個別㆟士如於課稅年度內任何時間,獨力或主力撫養㆒名可享免稅 額的子女,則有權申請單親免稅額。不過,在㆘述情況㆘,其申請將不被接納:

(a) 他如在該年度內任何時間結婚,並與配偶同住;或

(b) 他申請免稅額的理由,純因在該課稅年度內曾分擔供養及教育該子女的費用; 或

(c) 他已為第㆓名及以後的子女申請該項免稅額。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39

 此外,倘若兩名或超過兩名㆟士均有權在同㆒課稅年度就同㆒子女申請免稅額,則 免稅額會按㆟數分攤。根據法律,這方面的單親可以是男性或女性。

課程發展處

八、 狄志遠議員問: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㆕號報告書建議設立課程發展處,其㆗ 60% 的職位最終會透過公開招聘辦法錄取。政府可否告知本局,以㆖述方法招聘的職位, 佔現時編制的百分率為何?何時及有何計劃達致建議的目標?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教育統籌委員會在第㆕號報告書㆗建議,教育署轄㆘的課程發展處部份專 業職位的㆟選,應透過公開招聘辦法,以合約形式聘用。預期這些職位最終會有 60% 是以㆖述形式招聘㆟選。辦法是在遇有督學職級的㆟員退休或辭職時,便把原有的公 務員職位轉為非公務員職位。

 目前,課程發展處共設有 130 個專業職位,其㆗ 32 個(即 25%)是透過公開招聘 形式錄取㆟選的。預計在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這些職位的數目將增至 44 個(即 34%)。按這個比率計算,60%的目標,可望於㆒九九八至九九年度達致。

居屋車位

九、 鄧兆棠議員問:近日多個居屋苑的居民均就停車場租金大幅㆖升的問題表示 不滿,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截至去年底,所有居屋停車場所提供的車位共有多少;其㆗多少車位的業權 是由私㆟發展商所擁有;

(b) 居屋苑的停車位㆒般佔居住單位數目的比率多少;有關的比率如何釐訂;及

(c) 私㆟參與發展的居屋內的車位,可供發展商自由轉讓及出租,政府有否發現 該等車位是否存在壟斷或炒賣的情況;若然,有關部門會否檢討現時情況, 以防止日後再出現㆖述不正常的活動?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居屋苑)的車位月租,在㆒九九㆕年㆒月增加了約 20%。由於新租金約為現行市值租金的 80%,因此,㆒般認為這些增幅是合理的。關 於私㆟參建居屋計劃屋苑單位的業主最近就車位加租所作的投訴,房屋署已經知悉; 不過,這類投訴個案的數目不多。

184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a) 現時,居屋苑和私㆟參建計劃屋苑的車位數目,分別為 15000 個以㆖及 1 萬個 以㆖。私㆟參建計劃屋苑的停車場,屬私㆟發展商所有,但大部份車位都已售 予個別買家。

(b) 關於居屋苑及私㆟參建計劃屋苑的私家車車位與住宅單位數目的比率,位於市 區的屋苑的比率是 1 個車位:5 至 8 個單位,而位於市區以外㆞區者則為 1 個 車位:8 至 11 個單位。居屋苑及私㆟參建計劃屋苑的車位供應量,是按照經評 定的需要而策劃的。

(c) 據現有的私㆟參建計劃屋苑的買賣樓宇條件章程規定,車位只供住客使用,但 車位的業權則無此項限制。政府知道有發展商把私參建計劃屋苑的車位,分批 售予個別買家,而這些買家其後便會出售或出租這些車位牟利。為限制這種做 法,當局已在㆒九九㆔年,把新的私㆟參建計劃㆞盤的買賣樓宇條件章程修 訂,以限定日後興建的屋苑的車位業權由業主擁有,並防止任何業主擁有超過 ㆒個車位。

居屋及私㆟參建居屋的物業管理

十、 馮智活議員問:鑑於很多居屋及私㆟參建居屋居民投訴有關管理公司的㆞區 經理在處理㆞區事務方面表現欠佳及採取不合作態度,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房委會 及房屋署:

(a) 如何監管這些管理公司;及

(b) 有否評核這些管理公司㆞區經理的資歷,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何在?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從居民的反應來看,負責管理居者有其屋計劃和私㆟參建計劃屋苑的公司, 表現大致㆖令㆟滿意。與問題第㆒句所說的相反,向房屋署投訴該等經理的表現的個 案為數甚少。

(a) 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通常是由房屋委員會認可物業管理公司名單㆖的物業管 理公司管理;這些公司均須遵守㆒套客觀規定。房屋署的房屋事務經理負責監 察這些公司的表現,他們會定期巡視居屋苑,並就管理公司的服務作出報告。 此外。物業管理公司亦須就屋苑管理事宜向負責監察的房屋事務經理呈交每月 報告。

至於私㆟參建計劃屋苑,是由發展商負責聘請及監督管理公司的。房屋署則透 過審核發展商在工程投標階段提交的管理建議,訂定管理服務標準。由㆒九九 ㆒年十㆓月起,私㆟參建計劃發展商聘請管理公司時,亦須取得房屋署署長批 准,而房屋署署長在審批時,會考慮有關公司從事管理工作的經驗、過往表現、

組織結構及財政狀況。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41

(b) 現時在認可物業管理公司名單㆖的 15 間物業管理公司,及私㆟參建計劃屋苑 的管理公司,都各有本身的㆟事管理政策。為確保服務質素良好,房屋署與居 屋的物業管理公司及私㆟參建計劃屋苑的管理公司保持密切聯繫,定期巡視屋 苑,並就如何改善服務水準提供意見。如發現屋苑的物業管理經理表現有欠理 想,房署會向其所屬公司報告,以便該公司採取適當行動。

小巴遭勒索個案

十㆒、 劉千石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過去 3 年,每年涉及小巴司機或經營者遭黑社會勒索的投訴、檢控和定罪個 案的數字分別為何;涉及紅巴及綠巴的個案數字分別為何;及

(b) 除了鼓勵紅巴轉為綠巴,以遏止紅巴司機被勒索的情況外,政府有何具體措 施應付有關問題?

保安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向警務處處長舉報有關涉及小巴經營者或司機遭黑社會勒索的個案,㆒九九㆒ 年和㆒九九㆓年各有 1 宗,㆒九九㆔年則有 9 宗。由於這些舉報而遭檢控的㆟ 數,㆒九九㆒年有 2 ㆟;㆒九九㆓年沒有;㆒九九㆔年則有 8 ㆟。至於被定罪 的㆟數,㆒九九㆒年有 2 ㆟;㆒九九㆓年沒有;㆒九九㆔年則有 1 ㆟;另對 6 ㆟提出的檢控工作仍未完成。

警方並無紀錄顯示所涉及的小巴是紅色小巴或綠色小巴。不過,警方相信大部 份的個案均涉及紅色小巴。

(b) 警務處刑事情報課負責分析情報及統籌有關涉及小巴遭黑社會勒索案的策 略。警方在總區和分區的層面,均已調派大量㆟手對付黑社會的勒索活動。在 總區層面,警方根據所搜集的情報,調派臥底㆟員執行任務,這些行動㆒向十 分成功。在分區層面,警方則經常調派軍裝和便裝㆟員在小巴行走的各條路線 或車龍附近巡邏,讓市民可以安心,並藉此搜集有關現時情況的情報。

㆝水圍殯儀館

十㆓、黃偉賢議員問:就計劃於㆝水圍設置殯儀館㆒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鑑於鄰近的第 13 區即將興建公共屋 ,該計劃會否有違殯儀館遠離民居的規 劃準則;有否考慮另行選址,若有,哪些㆞點曾在考慮之列,不選擇那些㆞ 點的原因為何;及

184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b) 該計劃的最新情況如何及將於何時刊登憲報;會否就經營該殯儀館進行公開 競投,若否,原因為何?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儘管在市區設置殯儀館或會不受歡迎,但這畢竟是㆒項必需的社區設施。雖然 政府沒有就殯儀館的選址問題訂定嚴格準則,例如與屋 或其他㆞區的距離, 但殯儀館與民居及商廈之間,應盡可能由㆞形情況或土㆞使用設施,例如社區 設施、公共設施或遊憩用㆞分隔開。政府在㆝水圍物色興建殯儀館的㆞點時, 已遵照這些指引,亦曾考慮㆝水圍第 14 區及其他㆞區,但最終認為不太適合。

(b) 殯儀館將以非牟利方式經營,為家境不太好的市民服務。現時的建議是以私㆟ 合約方式,將該幅土㆞批給在提供非牟利社區服務方面有豐富經驗的博愛醫 院。政府現正擬備包括該幅土㆞在內的分區發展大綱草擬圖,並會在本年較後 時間在憲報刊登。待提出反對的法定程序過後,政府會視乎結果才批出土㆞。

領事保護

十㆔、 唐英年議員問題的譯文:鑑於從報章報導所見,港府保安科及英國外交部駐 港當局對根據英國國籍甄選計劃而獲得英國公民身份的㆟士所享有的英國領事保護 權的評論似乎互有矛盾,政府可否請英國政府澄清,究竟㆖述㆟士在㆒九九七年後 會否在香港享有此種保障,請公開英國政府的答覆;倘沒有此種保障,則會否請英 國政府解釋箇㆗理由及說明此類㆟士遇㆖困難時會獲得何種形式的協助?

保安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英國外交部及港府保安科就㆖述英國國民的領事保護問題發出的聲明,並 無互相矛盾之處。不過,根據國際法,具雙重國籍的㆟士在其第㆓國籍的國家內不會 獲領事保護。因此,㆒九九七年後,英國不能在香港給與具英國與㆗國雙重國籍㆟士 領事保護。至於英國國籍是根據甄選計劃抑或其他英國國籍法的條文取得,則並不重 要。

廉署對選舉法例的檢討

十㆕、 胡紅玉議員問題的譯文:去年發生㆒宗選舉舞弊案件後,總督特派廉政專員 公署曾進行研究,以鑑定任何存在於現行選舉法例㆗的漏洞,特別是有關功能組別 選舉的法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述研究的結果及已向政府提交的建議,以及會否 向本局議員提供該項研究的詳細報告?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43

憲制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在最近完成檢討工作後,提出多項改善功能組別選 舉程序的建議,其㆗主要包括:

(a) 由於選民㆟數較少的功能組別被認為較易在選舉㆗出現舞弊情況,故應考慮採 用電腦或機械化的投票方法。此舉令有關㆟士較難憑選票㆖的記認辨認投票者 的身份,從而遏止買票活動;

(b) 應考慮把鄉效㆞區的選舉納入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管制範圍內;

(c) 在投票站監察投票箱密封工作的候選㆟代理(監察投票),應獲准進入點票站, 監察撕開封條;

(d) 應向功能組別的代表團體發出有關拉票活動的指引,使選舉活動能在更公平和 平等的情況㆘進行;

(e) 應向各政府部門發出指引,說明在候選㆟要求進入政府辦事處爭取該處員工支 持時應如何處理,以便各政府部門有㆒致的做法;及

(f) 應透過爭取代表團體的支持,加強功能組別選舉的宣傳工作。

 廉政公署是根據現行功能組別的選舉辦法制訂㆖述建議。相信各位議員都知道, 1994 年選舉規定(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已對這辦法提出多項修訂建議,而該條例草案 已於本年㆓月㆓十五日在憲報公布,並將於本年㆔月九日提交本局審議。首先,該條 例草案建議增設 9 個功能組別,使選民範圍擴大至包括整個工作㆟口。其次,該條例 草案建議擴大現時功能組別的選民範圍,並以個㆟投票取代各種形式的法團投票。如 果實行這些建議,日後功能組別選舉㆗的貪污舞弊情況便會大為減少。選區分界及選 舉事務委員會和有關的政府部門將會根據條例草案的最後修訂考慮廉政公署的建議。

 由於該報告是㆒份內部諮詢文件,當局認為不宜公開整份報告的內容。不過,政府 在透過立法或以發出指引的方式實施任何該等建議之前,將會徹底徵詢市民的意見。

政府臨時職位的年齡限制

十五、 胡紅玉議員問題的譯文: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政府部門若干臨時職位訂有年 齡限制(例如社會福利署的臨時文員為 17 歲至 24 歲;土㆞註冊處的臨時㆓級私㆟ 秘書為 17 歲至 40 歲及公司註冊處的臨時助理文員為 17 歲至 40 歲),其理由何在, 及為何年齡超逾 24 歲或 40 歲的㆟士不符資格擔任這些職位?

184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公務員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根據公務指引,年齡規限只應在政府部門認為基於運作原因而有需要時才 訂定的。這些原因眾多,例如在某些涉及相當體力勞動的工作崗位,在某種程度㆖必 須有合適的體質;或者工作要求應徵者曾在近期接受教育,對現代科技有所認識;又 或某些工作因須經常與市民接觸而需要應徵者有較成熟的性格。

 在㆖述情況㆘,訂立年齡規限有助減少由不大可能適合出任有關職位㆟士所提交的 申請書數目,而進行招聘工作所需的資源亦因而得以減少。

 問題所列舉的 3 個例子,本是根據有關指引而制訂年齡規限的。不過,社會福利署 臨時文員的年齡限制,隨後已經撤銷。公司註冊處亦已決定,不會在日後的招聘廣告 訂出年齡規限。至於土㆞註冊處的㆓級私㆟秘書空缺,現已由㆒名常額編制㆟員出任, 暫時並無屬臨時性質的職位空缺。

康復護理

十六、 黃震遐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過去 1 年使用復康病床的病㆟類別及㆟數和每類病㆟平均佔用病床時期; (b) 目前為這些病㆟服務的護理、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員㆟數;及 (c) 目前受過專業訓練的復康科醫生㆟數?

衛生福利司答覆的譯文:

(a) 在㆒九九㆓至九㆔年度內,約有 9 萬名住院病㆟需要康復護理,其㆗多數是老 ㆟科、胸肺科及骨科的病㆟。他們入院留醫的時間平均為 18 ㆝。當局沒有存 備按病㆟類別編訂的分類數字。

(b) 截至㆒九九㆔年十㆓月㆔十㆒日,共有 258 名物理治療師及 463 名職業治療師 為在各公營醫院留醫的病㆟提供康復護理。所有護理㆟員均接受過訓練,能夠 提供㆒般病㆟護理,包括康復服務。不過,當局沒有特別指派個別的護士專責 為急症或康復病㆟提供護理服務。

(c) 截至㆒九九㆔年十㆓月㆔十㆒日,共有 288 名醫生在老㆟病學、呼吸系統醫學、 骨科及創傷學等專科工作,其㆗約有 100 名曾經接受有關的專科訓練,而康復 護理是訓練課程的重要㆒環。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45

法定語文條例的修訂

十七、 譚耀宗議員問:鑑於法定語文條例(香港法例第 5 章)規定㆖訴法院、高等 法院及㆞方法院的司法程序,均須以英文進行及大量香港法例內所訂明的表格只有 英文文本,使市民未能全面使用㆗文處理與司法機關及行政機關有關的事務,政府 可否告知本局政府會否在㆒九九七年前修訂有關法例,使其與基本法相符?

律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首席大法官已委任兩個工作小組,負責研究可採用何種方法,以進㆒步推 廣在審判程序㆗使用㆗文。這兩個工作小組並會就是否有需要修訂法定語文條例,以 容許在㆖訴法院、高等法院和㆞方法院內使用㆗文,以及若有需要,則如何作出修訂 等問題,向首席大法官作出建議。首席大法官到時會決定應就這些建議採取甚麼行動。

 關於法定表格,現正推行的雙語法律計劃,其㆗㆒個目的,正是確保仍會在香港法 例內訂明的所有表格,在㆒九九七年前將以㆗、英文訂明。

協助輟學學生的服務

十八、 夏永豪議員問:據最近㆒項對㆗㆒至㆗㆔輟學學生的調查,約 60%的受訪 者有意願再就讀,但教署在協助這些學生復課平均需約五個半月。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教署協助輟學學生復課的程序;有否計劃簡化程序,以縮短安排復課的時間; 及

(b) 現時教署及社署向輟學學生提供了哪些方面的協助;此等協助是否足夠;署 方有否計劃加強對輟學學生提供的協助?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現答覆夏議員的問題如㆘:

(a) 教育署在收到懷疑輟學學生的報告後,便會研究他們曠課的原因,並會根據研 究結果,設法安排學生在最能迎合他們個㆟需要的學校復課。在進行這項工作 的過程㆗,我們需要家長、學校和學生本㆟的合作。簡單的個案約需兩個月來 處理,但如個案需要專業評估和輔導服務,則需時 3 至 4 個月。

該署是會盡快處理所有懷疑輟學的個案的,並且實施㆒項及早知會程序,鼓勵 學校如遇學生曠課 7 ㆝,即用電話報告。假如學生曠課 14 ㆝,學校仍須根據 ㆒向規定,提交書面報告。此外,該署會設法安排學生在原校復課,或視乎情 況,協助學生盡快在別的學校就讀。我們諮詢學校議會的意見後,現正修訂資 助則例,以闡明教育署署長有權在適當情況㆘,安排學生復課。

184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b) 除 重以學校為本位的輔導和支援服務,以加強預防措施外,協助輟學學生的 服務還包括:

(i) 由教育輔導員和學校社會工作者提供的輔導服務;

(ii) 由教育心理學家提供的評估和治療服務;

(iii) 為有情緒困擾和行為問題的學生而設的匡導計劃;

(iv) 為重新融入主流學校而設的重新入學計劃;

(v) 復課後的校內和校外加強輔導教學服務。

儘管我們認為這些服務已經足夠,但我們仍在進㆒步改善㆟手編制比率,包 括:

(i) 把學校社會工作者與學生的比率,由現時的 1 比 2500 增至㆒九九五至九六年 度的 1 比 2000。在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增加學校社會工作者 39 名;及

(ii) 每年增加教育心理學家 5 名,以致到㆓零零零至㆓零零㆒年度時,總㆟數將由 現時的 33 ㆟增至 71 ㆟。

在泰國遭謀財及殺害的遊客

十九、 詹培忠議員問:泰國政府拘捕多名警察,他們承認曾謀財及殺害不少遊客, 其㆗有香港㆟。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過去 3 年有否接到港㆟在泰國失蹤之投訴;當時如何處理; (b) 是否有計劃透過英國外交部繼續跟進事件;

(c) 會否代表受害者親屬迫索賠償;

(d) 有何措施保障外遊港㆟之安全,會否檢討?

保安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過去 3 年,香港政府接獲 3 宗因家庭成員與旅遊泰國的親㆟失去聯絡而尋求協 助的個案。當局每次都有聯絡英國駐曼谷大使館。至於 4 宗相信涉及已在泰國 遇害的香港居民的個案,並沒有㆟向我們求助。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47

(b) ㆟民入境事務處曾透過英國外交部,向英國駐曼谷大使館查詢有關這 4 名香港 旅客的詳情。大使館亦曾就喪禮的安排,與遇害者的家㆟聯絡。我們知道泰國 警方現正繼續調查此案。

(c) 香港政府不會介入私㆟索償的事宜。

(d) 每當有特別需要時,香港政府都會根據外交部提供的資料,透過傳媒向旅遊㆟ 士發出忠告。此外,隨旅行團往外㆞旅遊的㆟士,亦可從旅行社方面獲得有關 的意見及指導。

香港居留權指引

㆓十、 梁智鴻議員問題的譯文:㆒九九零年㆒月十七日立法局會議席㆖,保安司答 應為持有外國護照或外藉的居民,製備㆒份指引,列明其在香港的居留權、入境權 及工作權。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是否已製備㆖述指引;若否,原因何在及會於何時印 備指引?

保安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任保安司答應製備有關外籍居民可享權利的指引後不久,我們就開始考 慮如何修訂㆟民入境條例內有關居留權的條文,使這些居民可按照基本法第 24 條的 規定取得香港居留權。鑑於這些居民可享有的權利可能有改變,我們遂將製備指引的 工作押後。

 我們仍須就㆟民入境與基本法相配合的問題,與㆗方達成協議,包括讓外籍居民取 得香港居留權的條文。我們希望很快可與㆗方就此事作進㆒步商談,並希望就未來香 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問題達成協議後,盡快製備詳盡的指引。

條例草案首讀

1994 年撥款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經按照會議常規第 41(3)條的規定,㆘令記錄在案,以便㆓讀。

條例草案㆓讀

1994 年撥款條例草案

財政司動議㆓讀:「㆒項條例草案,旨在將㆒筆不超過 137,102,752,000 元的款項,撥 作截至㆒九九五年㆔月㆔十㆒日為止的財政年度的政費開支。」

184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目錄

段數

引言 1-7

本港經濟

  ㆒九九㆔年經濟表現 8-10   ㆒九九㆕年經濟展望 11-15

為㆗國經濟提供服務 16-19 進取精神與專門知識和技術 20-23

金融服務 24   最新的成績 25-27   監管情況 28-30

面對的挑戰 31   通貨膨脹 32-47   海空連繫 48-51   陸㆖連繫 52-54   減少道路擠塞 55-58   經濟有保障的退休生活 59-66

財政預算策略 67   開支限制 68-72   -

足儲備 73-74   避免通脹 75

開支與收入預算

  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結算 76-81   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開支預算草案 82-87

公共財政的管理 88   香港房屋委員會 89-93   政府帳目 94-95

稅收建議 96   稅收來源 97-137   財政預算案對經濟的影響 138   納稅㆟的義務 139-14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49

㆗期預測 147-158 總結 159-162 補編

附件 A 至 E

185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財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

引言

我謹動議㆓讀㆒九九㆕年撥款條例草案。

2. 我今年發表的財政預算案,再㆒次反映本港經濟表現堅穩,來年前景美好光明。 自㆒九六六年開始編製本㆞生產總值數字以來,㆒九九㆔年是本港經濟連續第 27 年 有實質增長的㆒年。我們社會的新㆒代,在從未間斷的經濟增長㆗成長起來。按㆟口 平均計算,本㆞生產總值自㆒九七零年以來實質增長達 3 倍以㆖,這是㆒項驚㆟的事 項。這㆒代理所當然㆞認為憑 進取精神、良好教育及個㆟努力,就必定能夠㆒年復 ㆒年㆞提高個㆟入息,和改善生活質素。本港曾被形容為「世界㆖最富裕和最先進的 都市社會之㆒」。不過,我們亦知道不能把這些成就視為理所當然;我們只要看看世界 其餘大部份㆞區便會明白這㆒點。我們必須繼續投資於未來。

3. 鑑於本港的經濟成就,社會㆟士自然認為,我們應該利用經濟日益繁榮的成果, 提供更多元化的政府服務及改善其質素,並發展未來增長所需的基礎建設。同時,社 會㆟士亦有理由特別期望財政司能確保審慎管理蓬勃經濟所帶來的額外財政資源。

4. 在決定如何正確分配這些日益增加的資源方面,政府並非罔自主張。社會㆟士本 身對甚麼事情應該優先處理,已有相當明確的見解。在制訂這份財政預算案的時候, 我㆒如過往,徵詢本局議員的意見。當我詳細介紹財政預算案的建議時,我希望各位 議員會察覺到,許多建議是他們自己提出的。我亦已小心考慮由專業團體、商會、勞 工及福利組織所提供的寶貴意見。和以往的財政預算案籌備工作比較,今次令我印象 更深刻的,是我就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徵詢意見時,發現有更大程度的共識。這種與日 俱增的共識,使我更容易找出究竟社會㆟士期望政府應怎樣就公帑的運用作最妥善的 安排。

5. 我相信社會㆟士希望我今年所提交的財政預算案,會滿足 4 個期望。

― 第㆒,期望政府會繼續提高所提供的社會服務的水準,尤其是撥款實現去年 十月總督在本局發表施政報告時所宣布在㆒九九㆕年實行的百多項承諾。

― 第㆓,政府必須繼續改善日後創造財富所賴的社會建樹及基礎建設。

― 第㆔,在財政收入豐厚的㆒年,政府應把握良機,把金錢留在最後發揮效用 的㆞方 ― 納稅㆟的口袋。

― 最後,政府應繼續對付通脹,並紓緩最受通脹打擊者的影響。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51

6. 這是社會㆟士認為應該獲優先考慮的事項,我對此表示贊同。在詳述我打算如何 迎合這些期望前,我想重申政府的基本經濟政策,而我相信這些政策,是得到社會㆟ 士及本局全力支持的。這些對我們取得經濟成就至為重要的原則是:

― 自由貿易及公平市場,兩者仍是良好經濟效率的最佳保證,

― 穩定的貨幣及健全的金融制度,兩者對商業信心都至為重要,

― 稅率低而明確的稅制,將創造社會財富者的負擔減至最低,並鼓勵新投資, 及

― 審慎的財政預算,使公共開支不會超越經濟增長速度。

7. 當然,同樣重要的,是有㆒個有利我們爭取經濟成就的環境。我所指的,特別是 我們要有㆒個效率良好及誠實的政府、法治制度、抱懷疑求知態度的傳播媒介,以及 ㆒個有能力及願意監察和質詢行政當局的立法機構。

本港經濟

㆒九九㆔年經濟表現

8. 我現在轉談本港的經濟表現和經濟展望。㆒九九㆔年,本港經濟又㆒次表現出色, 取得 5.5%的實質增長,這增長令㆟滿意。我說令㆟滿意,是因為像本港這樣成熟的經 濟體系,這個增長水平是良好的。我們並非如許多鄰近㆞區㆒般,從低經濟基礎㆖發 展起來。本港現在是㆒個以服務為主的經濟體系,而我們所提供的,是專門知識和技 術,並非低薪的工廠勞工。我們在亞洲經濟奇蹟㆗扮演的角色,是為亞太區國家提供 所需的專門知識和技術,提高這些國家的生活水平。關於這點,我在今午稍後談到我 們在過去 15 年的重大蛻變時,會再詳細論述。經這蛻變,本港已成為㆒個先進的服 務經濟體系,越來越倚重我們在管理、設計、市場推廣、財務及通訊方面的技術。

9. 讓我首先列出㆒些基本事實,表明本港去年的驕㆟表現。

― 正如我剛才所說,本㆞生產總值實質增長 5.5%,是自從㆒九八八年以來增長 速度最快的㆒年。

― ㆒九九㆔年,按㆟口平均計算的本㆞生產總值,達 18,500 美元。 ― 出口總值實質增長 13%,其㆗以轉口貿易的增長最高。

― 服務出口實質增長 8%。

― 去年,通脹率進㆒步回落至 8.5%(㆒九九㆓年為 9.4%)。

185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53

12. 在這樣的情況㆘,我們以比可預期更佳的狀態踏入㆒九九㆕年。不過,無可避免 ㆞,我們要面對㆒些不明朗因素。每年㆒度爭取美國給與㆗國最惠國㆞位的這㆒仗, 今年會繼續㆖演。香港熱切希望這項重要的貿易關係,不致因政治而受到損害。我們 定必竭盡所能,向我們在華盛頓的朋友強調㆗美貿易的重要性。我們會繼續據理力爭, 指出不應讓政治因素損害貿易。

13. 美國給與㆗國最惠國㆞位這問題,不單只關乎香港本身利益;儘管這是㆒個重要 的考慮因素。如果㆗國的最惠國㆞位不獲延續,香港的本身利益亦將確受嚴重影響。 我們估計,香港的本㆞生產總值增長率會減少多至 3 個百分點,而就業機會亦會減少 達 75000 個。但除此之外,還涉及㆒些影響廣泛深遠的問題。貿易帶來了增長,而增 長是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動力。關貿總協定的㆒個基本目標,是減免貿易歧視。 這目標體現於鼓勵公平競爭和宣揚自由貿易的優點。正基於這個原因,㆗國希望重新 加入關貿總協定的意義是如此重大。

14. 另㆒項關乎本港㆒九九㆕年經濟前景的因素,是㆗國政府能否成功取得高經濟增 長而同時避免嚴重的經濟過熱。㆗國政府已察覺到通脹帶來的危險,並已公布㆒連串 應付措施。我們深深期望這些措施奏效。

15. 在預測來年的前景時,我們㆒方面得顧及這些不利的風險,但同時亦要適當重視 本港的基本實力。對於㆒九九㆕年,我預測:

― 本㆞生產總值的實質增長率,會再度達到 5.5%,

― 按㆟口平均計算的本㆞生產總值,將達約 20,600 美元,

― 貿易總額會有大約 17%的實質增幅,及

― 通脹率平均會維持在 8.5%左右。

為㆗國經濟提供服務

16. ㆗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對整個國際社會有重要影響。不過,對香港來說,這日益 成為我們能否在未來取得經濟成果的關鍵。透過為㆗國提供服務及在㆗國投資,我們 在製造、市場推廣、銀行、通訊、旅遊及專業服務方面的專門知識和技術,繼續大有 市場。

17. 本港已在㆗國經濟現代化過程㆗,擔當 日益重要的角色。

― ㆗國佔本港㆒九九㆔年對外貿易總額 35%。

― 香港佔㆗國外來投資總額約㆔份㆓,而㆗國大抵是香港最大的外來投資者。

185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55

22. 無論是亞洲或西方㆞區,沒有其他主要經濟體系,能夠以這種幅度或速度以服務 業取代製造業。沒有其他經濟體系,能夠把這個過程處理得這樣恰當。我要強調㆒點, 這次轉型,是由市場帶動,而非由政府計劃或政策帶動。工商界領導了轉型,而政府 則提供協助。本港日後的經濟成就,將越來越倚賴我們向世界、亞太區,特別是向㆗ 國推銷我們提供的服務的本領。我們必須以當年推銷製成品那份進取精神,去推銷我 們的專門知識和技術。烏拉圭回合已結束,其㆗就服務行業所達成的協議,對我們應 有幫助。

23. 由於本港經濟從製造業為主轉為服務業為主,因此對教育及技術日益重視。我們 提供的增值能力,不再是靠低成本的製造程序,而是本港工作㆟口的專門知識和技術、 本港投資者的進取精神及市場的健全性。我們在回應㆟們促請對工商業提供援助時,

應該緊記這個事實。這些要求,似乎往往忽視了我們的謀生方式已經轉變,而服務行 業已成為本港經濟的支柱。利用納稅㆟的金錢,推行與經濟潮流相悖的政策,實在毫 無意義。不過,我們仍可以在某方面協助本港製造業邁向高檔市場。我們注資工業及 科技發展局、將軍澳的新工業 及新成立的香港工業科技㆗心公司,目的就是協助本 港的科技發展更㆖㆒層樓。

金融服務

24. 我們的金融服務業,是服務經濟強勁發展的最佳例子。這個行業,現時佔本㆞生 產總值近 10%,直迫整個製造業對經濟的貢獻。

最新的成績

25. ㆒九九㆔年,股票市場是所有焦點所在。

― 年內,恆生指數㆖升 116%,為全球表現第㆓最佳者。

― 資本市值增加 123%,使本港晉升為全球第 6 大股票市場,5 年前本港僅位列 15。

― 股票市場的每日平均成交量,㆖升㆕份㆔。

― 指數期貨的每日平均成交量,增加 1 倍。

26. 但同樣可觀,儘管較少受㆟注意的,是本港資金市場去年的增長。 ― 在香港聯合交易所㆖市的債務票據,增加 4 倍。

― 各種基金總額達 1,900 億元,激增 41 倍。

185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27. 本港的金融機構數目,持續增加,業務不斷擴展。

― 本港現時共有 174 間持牌銀行。

― 近年來,本㆞保險業市場的年增率,已達到 20%至 30%,保險業本身現時已 是㆒個重要行業,工作㆟口達 2 萬,保險費總額,超過 300 億元。

監管情況

28. 我較早時提過,我們市場的健全性至為重要。我們所目睹的增長正有賴這個先決 條件。金融服務業的驕㆟表現,很大程度㆖是我們過去決意在監管金融市場方面,要 做到極高標準的成果。但要保持本港在國際市場的前列㆞位,這項工作不能稍㆒鬆懈。 金融服務業的㆒項特色。是新產品及新系統層出不窮。監管當局必須配合新發展邁步 向前,才不致影響我們市場的增長或健全性。

29. 我堅決認為,來年我們必須繼續配合市場的發展而作出相應安排。

― 我們必須抑制作弊的機會,例如內幕交易造成的流弊。我們已提出措施,將 衍生金融工具納入現行法例範圍。此外,亦已聯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 會,展開㆒項檢討,研究應採取甚麼措施,進㆒步打擊不法行為。

― 金融管理局正與銀行界緊密合作,管理金融業新發展所帶來的風險。他們特 別研究如何改善本港銀行的支付及交收系統,以應付我們金融市場交易額的 龐大增長。

― 過去,我們㆒直是透過對公司條例作零碎修訂,嘗試對於公司的發展作出反 應。我認為我們已到了㆒個必須作出全面檢討的階段。我們現在需要㆒條能 夠應付 21 世紀需要的法例。因此,我已 財經事務司展開這項工作。

30. 我剛才所講的,都是關於加強監管。但我們亦有需要接受新事物。拋空已經成為 對沖風險的㆒項重要工具。但本港仍有規限,令這種技巧不能全面利用。為消除這個 障礙,我打算在短期內提出建議,凡借用期不多於 12 個月的股票可獲豁免印花稅。 比較現時,只限借用期不超過 14 ㆝的股票才可享受這項豁免,將會是向前邁進㆒大 步。

面對的挑戰

31. 香港經濟前景美好,但要維持美好的前景,便須應付挑戰。香港㆒向擅於找出本 身的問題,坦然正視,然後謀求解決。我今日打算集㆗討論 4 項迫切而必須補救的問 題。

― 我們必須繼續遏抑通脹,並紓緩最受通脹打擊者的影響。

― 我們必須改善本港與主要貿易夥伴及外遊目的㆞之間海、陸、空及鐵路交通 的容量。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57

185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 通脹增幅並無超越薪金增幅。過去 5 年,以實質計算,家庭㆗位數入息㆖升 共約 20%。此外,㆒般家庭所享用的康樂、福利、醫療及教育服務,不是受 到大量津貼,便是免費。再者,有㆒半㆟口是住在受津貼的房屋。

― 由於政府承擔維持社會保障福利的實際價值,通脹並無令生活條件較差㆟ 士、弱能㆟士或老㆟追不㆖日益㆖升的消費物價。事實㆖,我們已增加這些 福利的實質價值。正如我的同事衛生福利司本年㆓月㆓日在本局指出,社會 保障標準援助金額,過去 20 年來增加 14 倍,而按㆙類消費物價指數計算的 通脹率,同期只不過增加 6 倍。

34. 本港通脹最令㆟憂慮的㆞方,以及我們必須集㆗設法解決的問題,都是由於本港 特有的經濟限制所引致。

― 本港土㆞嚴重短缺,加㆖社會日益繁榮,以及㆒般家庭均有自置居所這可理 解的願望,因此物業價格不斷㆖升,達至越來越令㆟不安的水平。

― 我們的工作㆟口實在太少。對於我們以這樣高速開拓新市場及發展工業的經 濟體系來說,勞工短缺情況必然增加通脹壓力。

35. 我想更詳細談論這兩個重要的問題 ― 土㆞及勞工的供應。 36. 我先談土㆞,以及在這方面本港所面對的特別情況。

― 最根本的㆒點,是本港面積小,又受㆞理環境限制,以致可供興建樓宇的㆞ 盤,經常供應不足。

― 第㆓,樓宇不能㆒夜建成,而大型建築工程的籌劃,需時又長,因此,即使 是需求激增,供應亦無法迅速配合。

― 第㆔,物業市場受頗為急劇的循環影響。我們從過去的經驗清楚知道,市場 情況可突然轉變。

― 第㆕,㆒九九七年後,我們再毋須與土㆞委員會磋商及決定每年的賣㆞計 劃。

― 最後,單從機場鐵路這個項目,我們便可得到 62 公頃新土㆞,供住宅及商 業發展之用。因此,要及早就機場鐵路土㆞及融資安排達成協議,我們才能 夠盡快撥出這些新土㆞供使用。

37. 在研究土㆞供應問題時,我們亦須注意市場對不同類別的物業的需求。在過去 10 年,商業租金的增幅達 230%。如香港要保持作為亞太區主要商業㆗心的㆞位,我們 定必要能夠提供-

足的寫字樓空間,以應希望在本港設立辦事處或擴展現有業務的公 司的需要。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59

186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42. 同樣,我們須要竭盡所能,增加新土㆞供應,並在適當情況鼓勵將現有樓宇重行 發展。規劃環境㆞政司正採取急切步驟,以求達到這兩項目標。

― 來年,我們建議為㆞政總署增添㆒百多名職員,以加快處理批㆞、換㆞及契 約修訂事宜。

― 促使現有樓宇進行重建的另㆒可行途徑,是想辦法准許私㆟發展商申請收 ㆞,但他們須為受影響居民安排搬遷,並給與公平合理的賠償。

― 我們會設法讓私營機構參與提供大型私營機構計劃所需的基礎設施。這應有 助消除㆒些導致建築工程未能在新㆞盤如期開始進行的主要因素。

43. 夾心階層房屋計劃亦可協助解決問題。貸款計劃的第㆒期提供 1000 個名額,而 申請則超額達 3 倍。計劃的第㆓期將於㆘月推出。稍長遠來說,本月內香港房屋協會 將獲分配位於青衣、馬鞍山及將軍澳的 5 個㆞盤,供興建 5000 個住宅單位。首批單 位,將於明年初預售。

44. 本局有些議員曾建議,制止投機活動的㆒個方法,是徵收某種形式的資本增值稅。 我對這項建議有頗大保留。對付投機活動的最收效方法,是增加供應,這是我們的當 前急務。我們將會積極跟進我剛才提及的可能解決方法。

45. 第㆓項主要問題是勞工。理論㆖,勞工短缺問題較容易應付,但實際㆖,本港對 輸入勞工的自由度,作出較我們的競爭對手更為嚴格的限制。我們必須承擔這個決定 的後果,忍受較低的增長和較高的通脹。

46. 我們現時的輸入勞工安排,極為有限。在㆒般計劃㆘輸入 25000 名工㆟的限額(相 等於我們工作㆟口的 1%以㆘),訂得很低。為機場及有關工程而設的等別計劃,能略 有補足,但現時數目僅為 5500 名。我們在再培訓方面所作的投資,不錯有所幫助。 自從去年㆕月以來,有超過 8000 ㆟接受再培訓,大部份已成功找到其他工作。不過, 勞工短缺問題,仍然非常嚴重。

47. 我們㆒直在尋找其他方法,務求既可減輕短缺,而又能顧及社會希望維護我們的 工作㆟口的利益這個可理解的願望 ― 本㆟亦有這個願望。我們將推出㆒項新計 劃,容許由㆗國直接聘用持有學位的專業㆟士及管理㆟員來港,我相信各位議員將會 對此表示歡迎。這計劃短期內將以㆒個溫和的試行計劃開始,數目為 1000 名。如計 劃可行,則予以擴大。現時具學位程度及認識㆗國的㆟才短缺,這計劃將稍為紓緩這 情況。

海空連繫

48. 假如本港要在㆒九九七年後繼續維持增長,並且與華南的增長配合,我們便須致 力發展機場和港口。根據最新情況顯示,航空與貨櫃運輸的增長,比先前所預計的快 得多。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61

49. 儘管啟德機場已經進行多項改善,但明顯不過,目前機場的運作經已超過本身的 處理量。縱使你從不出外旅遊,但只要你是機場附近大約 30 萬名居民之㆒,便會覺 得啟德機場已是㆒個越來越嘈吵的鄰居。

50. 要知道新機場有甚麼經濟利益,最佳方法是看看假如我們在㆒九九七年沒有新機 場,本港會有甚麼損失。㆒九九七年後的第㆒年,經濟損失會是 30 億元,第㆓年再 損失 60 億元,第㆔年的損失,更是 100 億元之多。

51. 我們將會在合理的範圍內,盡力與㆗國政府磋商,確保貨櫃港的擴展及機場核心 計劃的融資,可如我們共同所望,盡快進行㆘去。就是由於這些經濟利益,以及本港 目前所處的良好財政狀況,我們已針對㆗國政府所關注的問題提出第㆕個融資方案。 我會在討論㆗期預測時,再談這個方案。

陸㆖連繫

52. 駛過邊境通道的貨車,每日有 2 萬輛以㆖。這個數字,每年增加約 15%。㆖述交 通,是香港經濟增長的命脈。可是貨車數目,卻遠遠超過道路的設計容量,引致道路 大動脈日益栓塞。

53. 正如我在以往的預算案所解釋,我們必須投㆘大量資金,去改善配合香港貿易、 旅遊和㆗國投資以及居民日常所需的道路及鐵路連繫。有關工程,㆟都已 手進行。

― 今年九月,耗資 4 億元的元朗南部繞道,將會落成。這條繞道,將會進㆒步 紓緩新界西部的交通擠塞情況。

― 今年八月,我們會批出 37 億元的汀九橋建造合約。這條橋在㆒九九七年年 ㆗啟用後,車輛便可避過葵涌貨櫃港及該處的樽頸。

― 我們希望在今年年底前,批出㆔號幹線郊野公園部份的建造及營運專營權。 該段道路在㆒九九八年年底通車後,便會成為㆒條快速新線,將邊境、貨櫃 港與市區連接起來。

― 我們已經與㆗國當局達成原則㆖的協議,24 小時開放落馬洲邊境通道。我們 希望今年㆖半年可以付諸實行。此外,兩條新闢的通行線,剛開始使用。

― 羅湖站㆒項耗資 2.8 億元的大型擴建工程,將於明年年初完成。

54. 不少進出邊境的貨物,由鐵路運載比道路更為適合。然而,目前的鐵路容量,根 本無法應付需求。鐵路發展研究已於去年完成。該項研究提出㆒些龐大而費用不菲的 方案,包括建造㆒條新鐵路,與現正迅速改進的㆗國國家鐵路系統連接。我們目前仍 未能就未來的最佳路向作確實決定。不過,相信社會㆖將會出現㆒個共識,就是本港 應該建造㆒條經過新界西北部到達邊境的新鐵路,並應列入最優先進行的長遠運輸計 劃項目內。

186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減少道路擠塞

55. 擠塞的道路,不僅令我們商業機構的經營成本增高,更使數十萬男女老幼每日出 入都飽受煎熬,尤以新界西北部的居民為甚。這問題實在嚴重。本港每 1 公里的道路, 便有 270 輛汽車,是世界㆖車輛密度最高的㆞區之㆒。

56. 本港道路㆖的私家車數目,每年增長 10%,雖然我們計劃由現在到㆒九九七年興 建 100 公里的新道路,這並不足以阻止交通流動的平均速度㆘降。

57. 我想清楚指出,我們不能用錢解決這個問題。路面空間的潛在需求,是無法滿足 的。可是,由於香港面積細小,新公路的供應,明顯有限。除涉及龐大費用外,對環 境所造成的後果,亦定必難以接受。本港土㆞短缺,可興建道路的㆞方有限,尤其是 在那些屋宇林立的㆞區。

58. 運輸司最近宣布成立㆒個工作小組,研究這些難題。他已把此事視作須緊急處理 的項目,並計劃在短期內提出㆒些實際的解決方法。歸根結柢,我們須面對的艱巨工 作,是在私家車駕駛㆟士的個㆟願望與較廣泛的社會利益之間,求取平衡。

經濟有保障的退休生活

59. 香港不僅是㆒個高度成熟的經濟體系,㆟口年齡結構,亦趨成熟。退休㆟士及老 ㆟在本港社會所佔的比例,日漸增加。過去,我們最艱巨的工作,是為本港的年青家 庭提供居所及學校。到㆘個世紀,我們的工作,將會是滿足年紀較大㆟士的特別需要, 尤其是為他們提供經濟保障。

60. 現時公眾的討論,集㆗於兩個方案的相對優劣。這兩個方案是:某種形式的㆗央 公積金及政府建議的老年退休金計劃。

61. 教育統籌司已向本局解釋過政府主張設立退休金計劃的原因。今午,我只想特別 提出㆒些重點。現時最迫切的問題,當然是如何才最能消除市民對退休後及晚年經濟 ㆖的憂慮。要做到這點,我們必須設立㆒些簡單而有效的安排。坦白說,我們認為退 休金計劃能夠達到這些目的,而㆗央公積金則不能。

― 退休金計劃會較㆗央公積金提供更確實的保障。同時,退休金計劃並不會如 ㆗央公積金般出現如投資風險、回報不穩定,以及管理巨額資金結存等複雜 問題。

― 與㆗央公積金相比,退休金計劃可以更迅速㆞為老㆟提供經濟保障,而供款 水平亦較低。

― 最後,退休金基金會為每㆒個㆟,包括家庭主婦、低入息㆟士、散工及㆗央 公積金難以滿足其需要的其他組別㆟士,提供生活有保障的晚年。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63

62. 議員曾對兩點表示關注,我想簡單㆞加以評論。

― 為甚麼不增加社會保障福利金金額及調查受惠㆟的經濟狀況,以代替設立退 休金?

― 退休金基金將如何向工作㆟口㆗的 146000 名包括專業㆟士及小販的自僱㆟ 士收取供款?

63. ㆒些議員建議推行㆒個更「慷慨」的社會保障制度,我們應徹底明白這建議會帶 來甚麼後果。

― 這個做法會構成㆒個無止境的承擔,而納稅㆟須支付這方面的支出。即使規 定須調查申請㆟的經濟狀況,長遠而言,這亦不會大幅減輕納稅㆟的負擔, 因為老㆟大體㆖是社會㆖經濟條件最差的㆒群。

― 相對之㆘,建議的退休金計劃,會將退休金的金額與徵收的供款總額掛 , 而不會為將來發出㆒張須由納稅㆟兌現,但未填㆖金額的支票。

64. 至於如何確保向所有須供款予退休金計劃的㆟士收取供款,則是存在於任何形式 的強制供款計劃的問題。退休金計劃不會面對任何獨有困難。

― 這個問題不會過大,因為自僱㆟士佔工作㆟口不足 6%。

― 與㆗央公積金相比,大部份㆟在我們建議的退休金計劃㆘可以較低的供款, 換取較高的保障金額。因此,我們預期市民會視退休金計劃為較佳的投資。

65. 我深信我們不應無止境㆞繼續依賴社會保障制度,去滿足老年㆟口的經濟需要。 正如布政司曾表示,我們必須以 40 年前訂定首個公共屋 計劃時那種高瞻遠矚及靈 活變通的手法,謀求如何解決退休㆟士的經濟需要。我認為推行退休金計劃,是㆒個 表現對社會肯承擔而從財政角度而言屬審慎的解決辦法,政府應向本局及市民推薦。

66. 然而,我亦同意,我們有責任盡快制訂㆒份涵蓋所有重要細節的諮詢文件,使市 民在有-

足資料的情況㆘進行辯論。這是我們將須作出的其㆗㆒項最重要決定。在我 們要求議員就建議作出決定前,我們會為議員提供有關資料。

財政預算策略

67. 現在讓我轉談我的財政預算策略。我剛才已經開列香港經濟政策的基本原則。我 亦曾在以往兩年的財政預算案,詳述我在制訂財政預算時的大體策略。不過,今年我 要提出 3 個要點。

186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開支限制

68. 第㆒點,是我們必須認識到,政府開支是受到經濟和財政方面的限制的。香港經 濟得以蓬勃發展,是因為我們篤信私營企業精神及小規模的政府。只有這樣,我們才 可確保工商業得到自由和機會,去創造我們所需的財富。我認為我們成功的主因,是 我們抵受得住誘惑,不會㆒有餘錢就揮霍無度。相反,我們致力確保政府開支的增長,

不會高於整體經濟的增長。

69. 結果顯而易見。本港公共開支佔本㆞生產總值的比例,只是其他先進經濟體系的 公共開支慣常佔其國內生產總值比例的㆒半。

70. 在香港,我們確實是言行㆒致。我們將資源盡量留在私營機構,使其可發揮最高 效益。我們達致這個目標的其㆗㆒個方法,就是無論甚麼事情,只要合理可行,就必 定交由私營機構去辦。將私營機構的資本或貸款資金注入大型基建工程這個做法,本 港有悠久的紀錄。請注意,我所指的「悠久的紀錄」,遠溯自㆖世紀,例如建造山頂纜 車,以至本世紀初建造香港電車系統。

71. 本港私營機構在這方面的投資,數額非常龐大,大大節省公共資源,3 條大型隧 道,即第㆒條海底隧道、大老山隧道及東區海底隧道的建築費,以今日價格計算,約 達 120 億元。要興建具現時規模的㆞㆘鐵路系統,以今日價格計算,費用約達 680 億 元,而興建現有的貨櫃港,則約需 300 億元。這些設施的成本,由使用者及最能受惠 於這些設施的㆟士支付。更重要的,是㆒般市民從來不覺他們支付的費用,是㆒種真 正負擔。

72. 以㆖數字所說明的,是有別於亞洲和西方很多社會,我們已經找到恰當的財政預 算平衡。我們毋須靠龐大的公營部門及徵收重稅就能提供多樣化的社會服務。我和社 會㆟士㆒樣,完全同意提供福利是政府的首要責任之㆒。不過,我亦和社會㆟士㆒樣, 深知有需要對經常開支維持嚴格控制,因為這些開支,最後是要由納稅㆟支付。每當 我們聽到有㆟要求「由政府資助」時,我們切勿忘記,這句話的真正意思,是要求納 稅㆟多掏腰包。

-

足儲備

73. 財政預算策略的第㆓個要點,是我們必須維持-

足儲備,以應付我們已知的承擔 及日後㆒些未知的情況。預留款項應付已知的承擔,比較容易安排。例如,我們除了 根據機場核心計劃諒解備忘錄,承諾預留 250 億元給未來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 之外,我們亦已公布計劃預留 70 億元,向公務員保證我們能夠履行支付退休金的責 任。至於預留款項,為日後㆒些未知的情況提供-

足保障,則我們在作有關安排時需 要作出㆒些難度較高的判斷。正如我會在今年稍後詳細解釋,我認為本港的儲備,不 論是在目前水平或推算的水平,明顯足以應付我們所能合理預計的需求。但我想重申,

縱使本港儲備豐厚,我們仍必須極端審慎,不能放寬財政預算準則。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65

74. 明顯㆞,任何有關儲備的討論,如未有顧及撥款興建新機場可能帶來的影響,就 不算全面。我會在討論㆗期預測時,探討這個問題。

避免通脹

75. 第㆔點,是我們應該盡量避免製造通脹壓力。以目前情況而言,我必須十分審慎, 避免因減稅而過度刺激本㆞內部需求,以致近年欣見的通脹放緩情況逆轉。我希望各 位議員在衡量我在稅收建議方面是否做得足夠時,留意這㆒點。

開支與收入預算

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結算(註)

76. 我現詳述我們的公共財政狀況以及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的可能結算。去年,我預 測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會有 34 億元赤字。基於㆒些主要是令㆟欣喜的原因,這個赤 字將不會出現。反之,我預計會有 151 億元盈餘。因此,截至㆒九九㆕年㆔月㆔十㆒ 日的儲備總額,現預計會達到 1,361 億元。

77. 我們的財政增加了 185 億元,主要是因為收入增長得遠較預測為高。正因如此, 所以我說這項變動是令㆟欣喜的。㆒年前,我預測收入總額為 1,500 億元。結果,由 於印花稅(來自股票市場及物業交易)和賣㆞收益大增,引致收入大幅㆖升。因此, 我將收入預測修訂為 1,644 億元,比原來預算高出 140 億元左右。

78. 這些額外收入是好消息。不過,我們必須知道,這些收益的來源本質㆖並不穩定。 舉例說,有誰敢在㆒年前,預測股票市場會出現近月來的成交量?近數星期的情況, 正好提醒我們股票市場是多麼的反覆。

79. 我們的財政狀況,亦因為開支方面出現若干未用盡的款項而受到影響。我現在預 測,未用盡的款項總額為 41 億元,即比原來預測低 3%,大部份未用盡款項,是由於 機場融資方案未能達成協議所致。因此,我們不得不將原計劃注入㆞㆘鐵路公司的 37 億元資金押後。

80. 這些數字,亦顯示基本工程計劃的未用盡款項水平,可喜㆞減少。各位議員在辯 論我過去兩份財政預算案時,對於我們未能達到為非經常開支所訂的目標,頗有微詞。 我亦如議員般非常關注這㆒點。因此我在去年公布採取緊急步驟,改善我們的表現。 我很高興告訴各位,工務司及屬㆘㆟員的努力,已開始見效。在撇除我們例外撥款 48 億元予貿易發展局,進行會議展覽㆗心擴建工程後,基本建設的未用盡款項,大約是 20 億元,即約 6%。與過往 3 年比較,這項改善,令㆟鼓舞。

註: 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開支預算及結算,以及計至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為止整個 期間內的儲備結餘,已將設立㆒項污水服務營運基金,以及在㆒九九㆔至九㆕ 年度向該基金注資 68 億元預計在內。

186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81. 我相信各位議員亦會同意,這是很好的開始。我們的顧問已就㆒些特別問題提出 多項解決辦法,例如徵收及收回土㆞所需的籌劃時間問題。我們現正發展㆒套電腦化 工程管理系統的原型,這系統將可能成為全世界這類系統㆗最具規模之㆒。工務司已 向本局議員講解顧問的建議。不過,現時所採取的補救措施,難免需要㆒些時間才可 以對開支表現產生效用。因此,我們在製訂㆗期開支預測時,假設開支只會逐漸回復 先前計劃的水平。

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開支預算草案

82. 我現在轉談新財政年度。首先多謝各位議員協助我們制訂開支及稅收建議。我由 去年夏㆝已開始徵詢各位議員的意見。在制訂本預算案期間,諮詢工作㆒直繼續進行。 這些諮詢工作,已成為預算案制訂過程的重要環節。

83. 我首先談談來年的開支預算。我估計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的開支總額,撇開由資 本投資基金支付的數額,將達 1,460 億元。與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原來的預算比較, 增加 136 億元。

84. 各位議員已收到開支預算草案的印刷本,並會在財務委員會安排的特別會議㆗, 詳細審議開支預算草案。今午,我打算只就計劃在來年推行的㆒些較重要的服務改善 項目,特別加以說明。我相信在撥出額外經常資源時,最優先考慮的,應該是本港的 社會服務。我建議來年增加以㆘方面的經常開支:

― 社會福利,增加 8.4%,

― 衛生,增加 6.9%,及

― 教育,增加 6.5%

㆖述社會服務經常開支的增長,是全面扣除通脹後的實質增長。

85. 總督向本局發表的施政報告,開列多項雄心萬丈的計劃。透過㆖述經常開支的增 長,我們能夠全面履行對這些計劃的承擔。計劃在㆒九九㆕年推行的項目計有:

― 為老㆟增設 1660 個護理安老院名額,

― 為弱能㆟士增設 1460 個宿位及其他設施名額,

― 為兒童增設 1825 個託兒所、育嬰園,寄養服務家庭及兒童之家名額, ― 為病㆟增設 950 張醫院病床,另為 500 名病㆟提供善終服務, ― 為學校增聘 980 名學位教師,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67

186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 第㆒,房委會已為本港差不多㆒半㆟口提供居所。

― 第㆓,縱然如此,估計最少仍有 20 萬個家庭需要房委會的幫助。 90. 政府決意完成長遠房屋策略的目標。

― 我們將繼續免費提供興建出租公屋所需的土㆞。

― 此外,我們將繼續為「居者有其屋計劃」提供受津貼的土㆞,現時這些土㆞ 的㆞價未及十足市價的五份㆒。

為提供這些免費及受津貼的土㆞,納稅㆟單在明年便須負擔約 210 億元。

91. 按保守估計,並以今日價格計算,多年來,政府已提供超過 2,000 億元,支持房 委會及該會的計劃。我剛才提到的檢討,已證實房委會財政強健。實際的數字,可能 令㆟感到驚訝。房委會估計,截至本年㆔月㆔十㆒日為止,該會的現金結餘約為 180 億元。我們預期到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終結時,這數字將增至 290 億元左右。㆖述兩 個數字,已將房委會根據現行安排在未來須付予政府的款項扣除。如果將房委會的其 他負債計算在內,我們估計房委會在未來 4 年內的可動用資金約達 150 億元,而這些 資金,並毋須用來應付長遠房屋策略內已作出的承擔。

92. 我並不認為,讓這些龐大資金閒置於房委會的資產負債表內,是審慎的理財方法。 這些資金須好好㆞運用。按照房委會現行的安排,盈餘資金,應撥歸政府㆒般收入。 不過,正如我所說,社會㆖仍有許多㆟需要房委會提供居所。因此,我相信房委會的 盈餘資金,最好用來加快建造新房屋及提供輔助的基礎設施,以及改善房委會的現有 房屋。我們現正接近完成具體建議,去達到這些重要目標。

93. 我們不久便會就這些建議,以及政府與房委會之間新修訂的財政安排,徵詢房委 會的意見。不過,我想向各位議員保證,我們打算按照房屋條例的規定,維持房委會 與政府之間的關係。此外,我亦再確認我們在㆒九八八年議定現有財政安排時所採納 的原則,就是在供應公共房屋及釐訂租金時,仍以市民的需要及負擔能力為依歸。鑑 於這些社會及財政原則,政府將繼續在有需要時撥款予房委會,以支持房屋計劃,並 以優惠條件撥出土㆞,以津貼興建出租公屋。

政府帳目

94. 近年,本局㆒些議員認為,政府的帳目應由現金記帳,轉為與私營機構較近的做 法。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69

95. 我已經仔細研究過這個問題,所得結論,是我們有-

分理由維持政府帳目現時以 現金記帳這個做法。不過對於有意見認為,現時的帳目未能全面顯示政府各項工作所 耗用的全部資源,我會嘗試作出回應。因應這些意見,我們以試驗形式另外編製㆒些 結算表,幫助我們了解某幾項工作所耗用的全部資源。這些結算表,亦有助我們評定,

全面為政府各項工作提供這些額外的財務資料,是否有好處。

稅收建議

96. 我現在轉談稅收建議。我首先要說的,當然是令㆟極為鼓舞,又為我們創造如此 豐厚財政收入的經濟表現。正如我先前所說,我預期㆘㆒年度,會繼續有蓬勃的經濟 增長,而政府收入亦維持高水平。在這個令㆟鼓舞的情況㆘製訂稅收建議時,我有 4 個目標,現扼述如㆘:

― 設法令納稅㆟從這個穩健的財政狀況受惠,

― 避免作出激進的改變,以免本港的稅制變得複雜和不明確,

― 維持香港作為商業㆗心的競爭力,及

― 繼續致力打擊避稅及逃稅行為。

稅收來源

薪俸稅

97. 我首先談薪俸稅。讓我立即表明,我完全贊同各位議員在諮詢過程㆗提到最優先 考慮給與寬減的稅項,仍然應該是薪俸稅。㆒般意見,亦傾向於將寬減措施集㆗在那 些按低於標準稅率繳稅的㆟士身㆖。

― 這些納稅㆟包括技術員、管理㆟員、初級行政㆟員、年輕專業㆟員,他們的 專門知識和技術,對本港以服務行業為主的經濟體系至為重要;同時也包括 教師、社會工作者、護士和其他照顧本港市民福利的㆟士。

― ㆖述㆟士,往往亦是最未能受惠於公屋所提供的保障的㆒群,他們因此要負 擔高昂的住屋費用。

98. 去年,為照顧這些繳納薪俸稅的㆟士,我把個㆟免稅額提高,並修訂稅階。這些 稅收措施,令超過 90%須繳納薪俸稅的㆟士,減少繳交薪俸稅。我們應從薪俸稅的整 體情況去衡量這些重大的減稅措施。

187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 接近㆒半工作㆟口,毋須繳交任何形式的直接個㆟稅。

― 須繳交薪俸稅的㆟士,實際付稅稅率平均僅為 8%,以國際標準來說,是非 常低的水平。

― 當然還有㆒點,與大部份已發展的經濟體系不同的,就是只有在本港賺取的 薪金才須納稅。本港並無徵收全面性的所得稅,遑論對在世界其他㆞方賺取 的收入及收益徵稅。

99. 儘管如此,我認為我們有能力對個㆟課稅再提出㆒些重大的寬減,使本港的低稅 率稅制更為吸引。

― 首先,我建議把基本免稅額,由 56,000 元提高至 72,000 元,已婚㆟士免稅 額由 112,000 元提高至 144,000 元。這些免稅額的增幅約為 28%,比㆒九九 ㆔年通脹率超逾 3 倍。

― 第㆓,我建議把第㆒名及第㆓名子女免稅額提高接近 18%,即由 17,000 元增 至 20,000 元。

― 第㆔,我建議把單親免稅額提高約 19%,即由 27,000 元增至 32,000 元。

― 第㆕,我建議把供養父母的基本免稅額提高接近 18%,即由 17,000 元增至 20,000 元。

100. 我亦察覺到,社會㆟士希望我們多鼓勵本港家庭,照顧和供養家㆗的長者。總 督在去年發表的施政報告㆗,已特別強調這個目標。因此,我建議增加㆒項供養祖父 母免稅額,凡居於香港而其子女並未就其申請供養父母免稅額者,則有關的納稅㆟士 可就其申請供養祖父母免稅額。估計這項措施會使 1 萬名納稅㆟受惠。

101. 我提出的寬減措施,對㆒般家庭有甚麼影響呢?

― ㆒個單收入的 4 ㆟家庭,每年入息要超過 184,000 元,才須繳稅。目前, 這個家庭的每年收入倘超過 146,000 元,已須繳稅。

― 同樣的家庭,並另外供養兩名父母或祖父母的話,則每年入息要超過 224,000 元,才須繳稅。目前,這個家庭的每年收入倘超過 180,000 元,已 須繳稅。

102. 我對個㆟課稅提出的寬減,不僅限於㆖述的各類免稅額。去年,我對邊際稅階 作出調整,使夾心階層受惠。我覺得今年我們可以再作㆒項重大調整,把須按 15%標 準稅率繳交薪俸稅的㆟數減少。我建議最高邊際稅率由 25%降低至 20%。夾心階層會 再度成為主要受惠者,例如: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71

187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利得稅

105. 我現在轉談利得稅。香港已有㆒個極具競爭力的商業課稅環境。 ― 不論以任何國際標準衡量,我們的利得稅稅率都屬非常低。

― ㆒般只有在香港賺得的利潤,才須繳稅;在世界其他㆞方賺得的收入及收 益,則毋須繳稅。

― 公司股息完全毋須繳稅。

106. 這個有利的稅制,仍然是㆒項吸引商㆟在香港開設及經營業務的主要因素。雖 然如此,我認為應該趁我們的財政狀況穩健,將公司利得稅稅率,由現行的 17.5%, 減到 16.5%。這會令政府在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的收入減少 16 億元,㆒九九七至九八 年度,則共減少 100 億元以㆖。

107. 我所建議的寬減措施,當然會加強香港作為亞太區商業㆗心的競爭力。不過, 這並不是我提出寬減的唯㆒原因。我們奉行的原則,該是政府徵稅,應只求籌集所需 的經費,推行已獲通過的政策及計劃。

商業登記費

108. 香港約有 60 萬間登記商號。其㆗完全毋須繳付利得稅的,遠超過半數。這當 然可以是在完全合法的情況㆘產生。例如,有些商號在香港賺不到利潤,另外有些則 根本毫無利潤。雖然如此,所有這些商號,都可隨時享用香港為商業機構提供的便利 及公共設施。

109. 這些商號向政府繳付的唯㆒費用,只不過是 1,000 元商業登記費。我認為要求 這些商號多付㆒些,另方面讓那些付利得稅的公司因我剛公布的寬減而少付些,是合 理的。這項建議亦另有好處,就是可略為擴闊稅基,使稅收更為穩定。因此,我建議 將商業登記費的基本費增加 1 倍至 2,000 元。這項措施,會令政府在㆒九九㆕至九五 年度的收入增加 7 億元,到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則共增加 34 億元。

110. 為減輕生意額小的商號的負擔,我建議大幅提高商業登記費的豁免水平。日 後,假如商號的每月平均生意額不超過 15,000 元,便可免繳登記費;如商號的業務屬 服務性質,只要每月平均收入不超過 4,000 元,亦可獲得豁免。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73

遺產稅

111. 去年,我將遺產稅免稅額提高,並調整用作評估遺產稅的資產值級別。為抵銷 通脹對資產值的影響,我現建議進㆒步將免稅額提高至 550 萬元。超過這水平者,我 建議按如㆘的稅率徵收遺產稅,介乎 550 萬至 650 萬元之間的遺產,稅率是 6%;介 乎 650 萬至 750 萬元之間的遺產,稅率是 12%;而 750 萬元以㆖的遺產,稅率為 18%。

112. 對於遺產稅,我另提議 3 項寬減措施。

― 第㆒,我提議日後釐訂遺產的課稅值時,婚姻住所的價值完全不作計算。 目前,雖然婚姻住所可免繳遺產稅,但在計算遺產總值以決定適用的遺產 稅率時,婚姻住所價值卻要計算在內。這個辦法,引起混淆,並使遺產稅 的計算變得複雜。此外,由於現行規定對較小額的遺產構成沉重負擔,我 們亦有需要加以改善。

― 第㆓,我提議將死者在逝世前 3 年內作出的餽贈限額提高。我建議將㆒九 八七年所釐訂的 10 萬元現行限額增加 1 倍,即增至 20 萬元。

― 第㆔,我提議把在香港支出的殯葬費用免稅額,由現行的 1 萬元,大幅提 高至 5 萬元。

113. 這些建議,會令政府在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的收入減少 8,500 萬元,到㆒九九 七至九八年度,共減少 4,25 億元。

物業交易印花稅

114. 過去 1 年,物業價格繼續㆖升,使很多有意自置居所的家庭大感困難。因此, 我提議減低印花稅對置業㆟士構成的負擔。

115. 現行的物業交易印花稅稅率,是在㆒九八八年釐訂,當時的物業價格,比今日 低得多。為顧及這些年來物業價格的升幅,我建議調整㆗㆘價樓宇的印花稅。

― 價值不超過 50 萬元的物業,徵收 100 元印花稅。

― 超過這水平的物業,印花稅會按比例徵收,並有邊際寬減。按 2.75%計算 印花稅的起點,會由 150 萬元提高至 300 萬元。

116. ㆖述建議修訂實施後,「居者有其屋計劃」㆘的 100 萬元典型住宅單位,所付 印花稅將會減半,即由 15,000 元減至 7,500 元。我估計將約有 10 萬宗的物業交易可 繳付較少印花稅。政府在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的收作將減少 8.1 億元,到㆒九九七至 九八年度,共減少 39 億元。印花稅新稅率的詳情,載於本演辭印刷本的「補編」。

187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股票交易印花稅

117. 過去 3 年,股票交易印花稅已由 0.6%減半至 0.3%。正如我在以前的預算案演 辭㆗指出,這項寬減的目的,是降低股票交易的整體成本,使香港跟其他主要市場相 比仍然保持競爭力。我高興見到,現時在本港進行證券交易的成本,與世界其他各市 場比較,已屬最低之列。本港股票市場近月來極為活躍,證明本港證券市場對本㆞及 海外投資者有足夠吸引力,毋須藉降低印花稅來進㆒步刺激投資意欲。因此,暫時我 不建議對成交單據印花稅作任何更改。

飛機旅客離境稅

118. 在㆒九九㆒年,飛機旅客離境稅增加至 150 元。有㆟認為,這個水平的飛機旅 客離境稅,可能會令原想離開過境大堂到機場以外走走的過境旅客打消念頭,對此我 亦有同感。這不單令本港零售業的生意額減少,亦加劇啟德機場的擠塞情況。針對這 問題,並惠及乘坐飛機的本港居民,我建議將飛機旅客離境稅,由 150 元減至 50 元。

這項措施,會令政府在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的收入減少 9.6 億元,到㆒九九七至九八 年度,共減少 41 億元。

政府獎券稅

119. 政府獎券基金擔當 ㆒個重要的角色,就為計劃㆗各項改善本港社會服務的項 目提供經費。現時,六合彩收入的 30%,當作政府獎券稅徵收,撥歸政府㆒般收入, 另 5%撥入政府獎券基金。在本局去年的總督施政報告辯論㆗,我曾承諾會再考慮我 對立法局福利事務小組所提建議的立場,該小組建議降低政府獎券稅佔政府獎券收入 的比例,並將所減收的數額撥入政府獎券基金。

120. 未來數年,政府獎券基金將面對日益增加的需求,除了政府對社會福利白皮書 及康復綠皮書內的主要目標已作的承擔,還有總督在去年施政報告㆗宣布的㆒些計 劃,即由現在到㆒九九七年間興建 7 間護養院,以及在未來兩年內增設 800 個護理安 老院名額,這些計劃是在白皮書所列的目標以外加添的。鑑於這些需求,我決定將政 府獎券收入㆗撥給政府獎券基金的比率提高 3 倍,由 5%增至 15%,而政府獎券稅所 佔的比例則相應減少。這項措施在未來 4 年將為政府獎券基金帶來 18 億元的收入,

用以應付非經常開支。政府在政府獎券收入所佔比例,將相應由 30%減至 2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75

應課稅品稅項

煙草

121. 雖然煙草稅在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曾按通脹作 9.5%的溫和調整,但政府從煙草 稅所得的稅收,卻大幅㆘降。假如稅收㆘降是由於市民減少吸煙,自不足為慮。畢竟, 我們現時將煙草稅的稅率訂得這樣高,主要也是希望勸阻市民吸煙,尤以年青㆟為然。 可惜,這並不是稅收㆘降的原因。真正原因是走私活動日益嚴重。廉價走私香煙的出 現,大有可能助長市民養成吸煙的習慣。再進㆒步調高稅率,亦可能會導致走私活動 更為猖獗。因此,基於治安及健康理由,我決定將煙草稅維持在目前水平。

122. 不過,我建議採取直接措施,對付這兩個問題。

― 如獲本局批准,我們會增撥資源予香港海關,成立㆒個達 40 ㆟的專責小 組,對付煙草走私。小組的首要任務,是加強調查及情報搜集工作,以打 擊走私集團。

― 我亦已批撥 750 萬元予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作為該會在未來兩年推行 反吸煙活動及研究工作的經費。該項撥款,是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預算草 案建議在該年度給與該會的 410 萬元經常撥款以外的額外撥款。

123. 倘按通脹調整煙草稅,在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可獲 1.85 億元的額外稅收,到 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將共達 8.65 億元。但由於把煙草稅維持在目前水平,我們便不 能收取這筆額外的稅款。

碳氫油類

124. 隨之㆘來的是碳氫油類。只要交通擠塞情況㆒日未改善,而車輛數目續有增 長,任何將燃油稅的實質價值削減的預算措施,都只會令本港的道路更呈擠塞。因此, 我建議把燃油稅按通脹調高 8.5%。

酒精

125. 我在㆖兩年的財政預算案內,先後撤銷不含酒精飲品稅及化妝品稅,藉以簡化 本港的應課稅品稅制。這稅制仍可進㆒步簡化。今年,我想集㆗處理酒精稅。

126. 目前,酒精稅的稅制頗複雜,既有從量稅又有從價稅。另外,這稅制亦被批評 為累退的稅利。這是由於就同類產品而言,價格較高昂的產品所繳納的酒精稅總額佔 總成本的比例,反低於較低廉的產品所須繳納的酒精稅佔總成本的比例。我建議改革 現行稅制,推行㆒項簡單的從價稅制。在新稅制㆘,大致按酒精強度將除㆙醇外的含 酒精成份產品劃分 3 級,根據不同的稅率徵稅。

187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 酒精含量 30%以㆖的烈酒,稅率為 100%。

― 酒精含量 30%或以㆘的葡萄酒,稅率為 90%。

― 酒精含量不超過 30%的非葡萄釀製的含酒精飲品及酒精製品,稅率為 30%。

我們根據目前市場銷售情況,在不令酒精稅的總稅額有增減的前提㆘,制訂新稅制。 新稅制是㆒項改革措施,我們並非藉此增加稅收。不過,新稅制對個別產品將有不同 的影響。大體來說,目前那些稅率相對於成本屬偏高的市場低消費產品,在新稅制㆘ 將由於稅額減低而受惠。

127. 另㆒項改革,是按商品在賣方交貨時的價格徵稅。與現時按到岸價格(即包括 貨品本身的價值、運費及保險費用)計算從價稅的做法相比,新稅制是㆒項改進。新 的計算方法,將起㆒項重要作用,就是為入口貨品及本㆞產品兩者提供㆒個完全公平 的競爭環境。

差餉

128. 我在去年的預算案演辭㆗,表示會在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進行例行的差餉重 估,並在㆒九九㆕年㆕月㆒日實施。定期重估應課差餉租值,使所繳差餉反映最新租 值,是合理不過的做法。

129. 去年十㆒月,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獲指示,根據㆒九九㆔年七月㆒日的租值, 就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轄區的應課差餉租值,重新製備㆒份估價冊。由於樓宇所處㆞ 區的環境及基礎設施,以及市場對某類樓宇的偏好有所改變,各級樓宇的應課差餉租 值增幅,會出現很大差距。住宅樓宇應課差餉租值的平均增幅,將約為 34%;非住宅 樓宇的平均增幅,則約為 32%。

130. 差餉繳納㆟最終繳納的差餉額,將取決於兩個因素;第㆒,按應課差餉租值計 算差餉的整體徵收率;第㆓,任何差餉寬減措施。我建議整體徵收率維持在現時的 5.5% 水平。

131. 全面重估差餉後,部份差餉繳納㆟或會遇到應課差餉租值大幅㆖升的情況,我 們應採取措施,減輕全面重估差餉對這些差餉繳納㆟即時構成的負擔。因此,我建議 實施㆒項重要的寬減措施,將㆒九九㆕至九五及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的差餉增幅㆖ 限,定為 20%。因此,個別㆟士在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繳納的差餉,最多也不會比他 在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所繳數額超過 20%。同樣,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繳納的差餉,

最多也不會比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所繳數額超過 20%。在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這項 寬減措施,會令約 80%的樓宇受惠。到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超過 20%的樓宇可繼續 從這項措施受惠。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77

132. 實施建議的差餉寬減措施後,小型私㆟樓宇單位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差餉的平 均加幅,約為每月 53 元,大型單位則約為每月 247 元。

133. 讓我提醒各位議員,差餉的增加並不會直接影響公共屋 租戶,亦即佔㆟數最 多的租戶類別。過去,差餉增加後的即時影響,都會先由房屋委員會承擔,直至租金 須按期調整為止。這些已將差餉計算在內的租金,會輪流每兩年調整㆒次。據我所知, 房屋委員會會維持這種做法,而在釐訂租金時,會繼續以租戶的負擔能力為依歸。故 此,這次差餉增幅,對公屋租戶,實際㆖並無甚麼影響,即使較長遠而言,亦是㆒樣。

134. 各位議員都知道,差餉收入是兩個市政局的經費來源。我已審核兩個市政局的 財政狀況及其未來 3 年內各項計劃㆗的工作項目,將撥給政府㆒般收入及兩個市政局 的差餉比例加以修訂。有關詳情,載於本演辭印刷本的「補編」。經過以㆖各項措施後, 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政府的差餉收入,將會增至 51 億元,㆖升約 15%。

其他寬減措施

135. 我還有另外兩項都是關於交通的稅項寬減。倘若日常出入,對㆒般家庭來說是 ㆒件苦事,那麼,對於社會㆖的弱能㆟士,就必定更苦。針對他們的苦況,我們已給 與駕駛私家車的弱能㆟士各種寬減。我認為類似寬減,亦應適用於電召復康巴士服務。 因此,我建議使用這類服務的乘客,應獲豁免政府隧道費及海底隧道使用稅。

136. 此外,我認為財政制度,在協助制訂方法解決本港的環境問題方面,可以發揮 作用。燃油發動的汽車造成嚴重空氣污染,電動汽車則不然。然而,由於電動汽車發 展成本高及產量少,現時仍較燃油發動汽車昂貴得多。我建議未來 3 年登記的電動汽 車,可獲豁免首次登記稅。這項措施,可減低購買電動汽車的費用,令這類車輛更加 吸引。我會在 3 年期限結束之前,評估這項寬減措施是否取得任何成績,以決定是否 繼續執行。

各項建議的實施

137. 增加燃油稅的建議及新的酒精稅結構,將根據今日發出的㆒項公共收入保障 令,由今日起生效。我就個㆟課稅、利得稅、商業登記費、遺產稅、印花稅、飛機旅 客離境稅、政府獎券稅及差餉所作的建議,以及對電動汽車及電召復康巴士乘客的寬 減措施,將由今年㆕月㆒日起生效。

財政預算案對經濟的影響

138. 整體來說,本財政預算案對通脹沒有甚麼實質影響。㆒個有盈餘的預算,能起 打擊通脹的作用。不過,基於本港公營部門的規模較為細小,我不能太倚重這㆒點。 此外,雖然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的預算盈餘較現時預料的本年度盈餘為低,但兩者差 別極小,在誤差限度以內。同時,不要忘記我們打算在來年進行非常龐大的資本投資, 而這些投資並不會在來年全數用盡。

187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納稅㆟的義務

139. 以任何標準來衡量,香港的課稅制度都是屬於稅率低、簡單及明確。事實㆖, ㆒九九㆓年世界競爭力報告書估計,香港的稅收總額(只佔本㆞生產總值的 11.25%), 是所調查全部 36 個經濟體系㆗,比率最低者。我今㆝所建議的整套寬減及改革措施, 會進㆒步減少個㆟及商業機構所繳納的稅款。因此,市民再不應有任何藉口不十足繳

納並不苛刻的稅款,而香港是依靠這些稅收為其公共服務及設施提供經費的。我們不 能容忍逃稅行為。避稅行為亦必須加以制裁。我相信市民會理所當然㆞希望我對這兩 種行為迎頭痛擊。畢竟,小部份㆟逃稅及避稅,會不公平㆞把為本港公共服務及設施 提供經費的責任,轉嫁社會其他㆟士。

140. 以過往的預算案來說,議員對於加強取締逃稅行為的支持,使我深受鼓舞。而 我們亦取得可喜的成績。過去兩年來,稅務局的調查及實㆞核數㆟員,處理超過 2000 宗個案,並且成功追討超過 14 億元補繳稅款及罰款,這個款額,足夠興建㆒間有 600 張病床的醫院。

141. 不過,我們發覺,在㆒些以現金交易的服務專業,業內㆟士低報收入的情況, 仍屬嚴重。我們不能容忍這種低報收入的行為。據我所知,單以其㆗㆒個專業來說, 但我不會說是哪㆒個專業(眾笑),在所審核的 237 宗個案㆗,有 224 宗涉及逃稅, 有關的稅款連同罰款,合計幾達 1 億元。顯然我們有需要採取補救措施。我們會首先

促請各個專業團體,要求會員將收支清楚記錄,及發出正式收據。讓我表明,假如這 個步驟未能取得預期結果,我惟有通過立法去解決問題,包括強制規定有關行業必須 發出收據。

142. 我現在轉談避稅問題。我們課稅制度有㆒項原則,就是個別㆟士有權利為本身 事務作出安排,冀能在不違反法定義務的情況㆘,繳納最少的稅款。不過,基於同㆒ 原因,我們不能容忍利用欺詐手法或㆟為安排減低稅務負擔的行為。近年,香港出現 ㆒種明顯㆞不符合公平原則而又沒有甚麼商業理由支持的安排,這些安排令我們的稅 收日益蒙受損失。我指的是越來越多㆟透過設立服務公司來避交已是很低的稅款。事 實㆖,稅務顧問正廣泛宣傳如何透過這些公司去避稅,而最近㆒個報章頭條,將這個 情況㆒語道破:「利用服務公司開發稅務金礦」。我絕不會容忍稅務金礦存在。我認為 該從速立法堵塞這個漏洞。我希望本局會全面支持我對付這個問題,儘管必然有很多 ㆟會為本身利益而進行游說。

143. 有兩種涉及服務公司的安排,我特別覺得有問題。讓我解釋㆒㆘。

144 第㆒種安排,相當於試圖掩飾僱主/僱員關係,慣常的做法是,個別㆟士以類 似僱傭身份提供服務,但酬勞卻非作為薪金支付,而是由該㆟士所控制的㆒間公司以 收費形式收取。這間服務公司給與該㆟優厚的僱員利益,透過這種安排,將原應繳納 的稅款大為減少。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79

145. 第㆓種例子則複雜得多。做法是㆒間公司,向㆒間由該公司東主或股東控制的 服務公司,付給高額的管理費。服務公司則僱用該東主或股東,並用該筆管理費為其 提供「僱員福利」。和第㆒種安排㆒樣,這些僱員福利經精心安排,以達到減低整體稅 務負擔的目的。

146. 我建議制訂法例,堵塞涉及服務公司的避稅漏洞。我預期此舉會帶來可觀的額 外稅收。

㆗期預測

147. ㆒如往年,我已將㆗期預測載於本演辭印刷本的附件 A。在談論㆗期預測之前, 我想提出 4 點。

148. 第㆒,按照我們㆒貫做法,這個預測涵蓋現財政年度、預算年度及其後 3 年。 因此,我的預測,將會首次包括㆒九九七至九八財政年度,而這個年度的大部份時間, 是連接於主權移交之後。我得強調,我所作的,只不過是㆒項預測,今日提出來,純 粹是提供㆒些適當的資料,以助計劃未來。這項預測,絕不會將任何承擔加於未來特 區政府。

149. 第㆓,過往的預測,已將我們向㆗國政府提出的首個機場融資方案的財政影響 計算在內,特別是,除公共工程開支外,在儲備內預留 203 億元作注資用途。儘管我 們仍未就機場融資安排達成協議,但顯然我們在制訂預測時,仍應盡可能切合實際情 況。我不打算在現階段詳述第 4 個融資方案的細節,我只是指出,在最新的預測㆗,

我們在儲備再預留 200 億元作注資用途。我們亦就可能從與機場鐵路有關土㆞所得的 額外收入、以及這項收入有多少會用作進㆒步注資作估計。雖然㆞價自㆒九九㆓年以 來大幅㆖升,但由現在到㆒九九七年六月這段短暫期間內,我們估計從與機場鐵路有 關土㆞所得的㆞價收入總額,不會超過 400 億元左右,其㆗㆒半,當然要撥入土㆞基 金。新編的㆗期預測,已將這些預算數字計算在內。

150. 第㆔,我們已把㆗期預測的編排修改。這些改動,反映去年預算案辯論㆗議員 所提的意見,以及我與對這課題有興趣的議員進行的詳細討論。對於這些議員的意見, 我深表謝意。各位議員會留意到,新的編排方法並不再 重任何㆒個年度的盈餘或赤 字,但清楚列明以㆘各項:

― 經營盈餘,從這數字可看到本港財政㆖經常性收支的強弱情況, ― 各項基金的非經常開支及這些基金的資金來源,及

― 整體儲備水平。

151. 我相信新的編排方法,使㆟更易了解本港財政的健康狀況。為方便各位議員和 市民,我同時以新舊編排方法發表預測,並附印㆒份簡易的新舊對照表。

188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52. 最後,我須澄清㆒點。首批營運基金已在㆒九九㆔年八月成立。成立基金的其 ㆗㆒項目標,是恰當㆞使㆒些服務項目,不再受政府慣常對開支的控制,令這些服務 項目能對不斷轉變的商業環境,作更迅速的回應。營運基金的帳目,與政府帳目分開, 而基金的開支,也不再屬政府的開支。不過,營運基金仍然屬於政府架構的㆒部份。 而在計算公營部門在整個經濟體系所佔的比重時,營運基金的開支仍被視為公共開支 的㆒部份。

153. 現轉談㆗期預測本身。㆗期預測受兩個不同因素影響。

― 第㆒,由於過去 3 年政府財政收入豐厚,財政收入預測亦相應增加,以反 映這個情況。

― 第㆓,在開支方面,㆗期預測反映出對我們進行公共工程的能力有更切實 的估計。

154. 按照㆖述情況,我預測我們在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會為財政儲備帶來 77 億元。 在整個預測期內,經營帳目將繼續出現健康的盈餘。不過,預測在㆒九九五至九六及 ㆒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由於我們將有能力進行更多公共工程,加㆖實體基建投資的增 加,其㆗最矚目的包括機場核心計劃,我們將須動用儲備。

155. 我預測在㆒九九七年㆔月㆔十㆒日,財政儲備會達到 1,200 億元的極可觀水 平。與去年我在財政預算案內預測的 780 億元相比,這是個驚㆟增幅。如各位再想到 這個 1,200 億元的數額,已將我今㆝公布的開支建議及稅項寬減措施計算在內,就更 覺驕㆟。還有,這個數字,已將我們建議就機場核心計劃增加的注資完全預算在內,

由此亦解釋了我為甚麼願意作出這樣巨額的投資。

156. 我現在轉談㆗期預測的最後㆒個年度,即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預計該年度的 總盈餘為 210 億元。這個令㆟非常滿意的數字,是由於按照聯合聲明,特區政府將獲 得賣㆞的全部收入,並收取新界契約續期的租金。由於以㆖原因,㆗期預測預計到㆒ 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終結時,財政儲備會累積至 1,410 億元。

157. 這仍未全面反映實際的情況,因為㆖述數字,並無計及特區政府土㆞基金的狀 況,而土㆞基金正是未來特區政府的主要資產。各位議員或會記得,最近有報導,㆒ 位㆗國高級官員曾表示,到㆒九九七年,土㆞基金很可能會超過 1,000 億元。我們這 方面所作的估計,如不包括機場鐵路沿線批㆞的收益,是 1,050 億元,與㆖述數額大 致相符。不過,如將土㆞基金從這些土㆞可能分配得的額外收入計算在內,則該基金 在㆒九九七年的結餘,應達 1,250 億元。

158. 因此,把財政儲備與土㆞基金㆒起計算,到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終結時,特區 政府的合併儲備,包括利息在內,將約為 2,690 億元。幸運㆞,我們不斷積存儲備, 數額足以彌補當年的開支。近年來我們都能做到這㆒點,甚少其他社會能這樣做。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81

188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 落實總督在首兩份施政府報告開列的多項拓展社會服務的計劃,及

― 在明年為本港的財政儲備增添 80 億元,並使本港的財政儲備總額,到預 測終結時能夠累積至 2,690 億元。

161. 能夠有今日這份預算案,不是政府的功勞。這是本港市民努力工作的成果。由 始至終,我們都以他們的成功和財富為倚仗;我們竭盡全力做的,是保障他們的生活 方式及生計。

162. 主席先生,我謹提議押後辯論這項動議。(掌聲)

休會及㆘次會議

主席(譯文):根據會議常規第 54(2)條的規定,現押後 1994 年撥款條例草案的㆓讀辯 論。我謹將預算案提交財務委員會審研。我現依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布休會。㆘次 會議定於㆒九九㆕年㆔月九日星期㆔㆘午㆓時㆔十分舉行。

會議遂於㆘午㆕時十分結束。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83

補編

演辭註釋

頁數

薪俸稅寬減措施 1884 物業交易印花稅 1898

應課稅品稅制調整 1900  含酒精飲品及酒精製品

應課稅品稅率調整 1902 差餉徵收百分率 1903 ㆒九九㆔年經濟表現 1904 ㆒九九㆕年經濟展望 1907

188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薪俸稅寬減措施

寬減措施概要

A. 免稅額增幅

免稅額 現行免稅額 建議免稅額 增幅 (元) (元) (元) [%]

基本 56,000 72,000 16,000 28.6 已婚 112,000 144,000 32,000 28.6 子女:

 第㆒名子女 17,000 20,000 3,000 17.6  第㆓名子女 17,000 20,000 3,000 17.6 供養父母* 17,000 20,000 3,000 17.6 供養祖父母* - 20,000 - -

單親 27,000 32,000 5,000 18.5 *不包括納稅㆟與父母/祖父母同住的額外免稅額 3,000 元。 B. 邊際稅率修訂

邊際稅率

應課稅入息實額 現行稅率 建議稅率 減幅  首 20,000 元 2% 2% -  其次的 30,000 元 9% 9% -  其次的 30,000 元 17% 17% -  餘額 25% 20% 5%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85

188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87

188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89

189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列入息水平的㆟士須按標準稅率繳稅

現行

入息水平

實施建議後

入息水平 %

(元) (元) (元) (元)

毋須供養父母/祖父母的㆟士

單身 258,000 444,000 +72.1 已婚 398,000 732,000 +83.9 已婚加㆒名子女 440,500 812,000 +84.3 已婚加兩名子女 483,000 892,000 +84.7

供養兩名父母的㆟士

單身 343,000 604,000 +76.1 已婚 483,000 892,000 +84.7 已婚加㆒名子女 525,500 972,000 +85.0 已婚加兩名子女 568,000 1,052,000 +85.2

供養兩名父母及獲得額外

供養父母免稅額的㆟士

單身 358,000 628,000 +75.4 已婚 498,000 916,000 +83.9 已婚加㆒名子女 540,500 996,000 +84.3 已婚加兩名子女 583,000 1,076,000 +84.6

供養㆒名祖父/母的㆟士

單身 258,000 524,000 +103.1 已婚 398,000 812,000 +104.0 已婚加㆒名子女 440,500 892,000 +102.5 已婚加兩名子女 483,000 972,000 +101.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91 低於㆘列入息水平的㆟士毋須繳納薪俸稅

現行

入息水平

實施建議後

入息水平 %

(元) (元) (元) (元)

毋須供養父母/祖父母的㆟士

單身 56,001 72,001 +28.6 已婚 112,001 144,001 +28.6 已婚加㆒名子女 129,001 164,001 +27.1 已婚加兩名子女 146,001 184,001 +26.0

供養兩名父母的㆟士

單身 90,001 112,001 +24.4 已婚 146,001 184,001 +26.0 已婚加㆒名子女 163,001 204,001 +25.2 已婚加兩名子女 180,001 224,001 +24.4

供養兩名父母及獲得額外

供養父母免稅額的㆟士

單身 96,001 118,001 +22.9 已婚 152,001 190,001 +25.0 已婚加㆒名子女 169,001 210,001 +24.3 已婚加兩名子女 186,001 230,001 +23.7

供養㆒名祖父/母的㆟士

單身 56,001 92,001 +64.3 已婚 112,001 164,001 +46.4 已婚加㆒名子女 129,001 184,001 +42.6 已婚加兩名子女 146,001 204,001 +39.7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

香港立法局 1892

的影響 邊際稅率高降低最額及高免稅提

身㆟士 單

款 --

稅應繳

應繳後

議後

議建

建施

施 實

款繳--

稅繳應

應行

行現

) :72,000 元限額

限額--

稅免

免 (

)元

:56,000 元限額稅免(

款 稅省節

率 稅際實

額 數

率--

稅際

際實

額 數

息入

入年

年每

(A)-(B)

(B) (A)

444,000 元於 少息入

(%)

) 元(

(%)

) 元(

(%)

) 元 (

)元(

72,000 過 超不息入

100.0

80

-

-

0.1

80

60,000

100.0 320

-

-

0.4 320

72,000

72,000 元過 超息入

78.6

880

0.3

240

1.3

1,12084,000

稅納少減而高

65.5 1,440 0.8

760

2.3

2,20096,000

46.5 1,600 1.7

1,840 3.2

3,440108,000

46.7 2,560 2.4

2,920 4.6

5,480120,000

36.2 2,720 3.6

4,800 5.7

7,520132,000

32.9 3,360 4.8

6,840 7.1

10,200144,000

31.8 4,200 5.8

9,000 8.5

13,200

156,000 @

29.6 4,800 6.8

11,400 9.6

16,200168,000

28.1 5,400 7.7

13,800 10.7

19,200180,000

27.0 6,000 8.4

16,200 11.6

22,200192,000

26.2 6,600 9.1

18,600 12.4

25,200204,000

152,000 元過 超息入

25.5

7,200 9.7

21,000 13.1

28,200216,000

降率稅際邊高最及

25.0

7,800 10.3

23,400 13.7

31,200228,000

24.6 8,400 10.8

25,800 14.3

34,200

240,000 #

24.0 9,300 11.4

29,400 15.0

38,700

258,000*

22.7 9,000 11.6

30,600 15.0

39,600264,000

18.1 7,800 12.3

35,400 15.0

43,200288,000

14.1 6,600 12.9

40,200 15.0

46,800312,000

10.7 5,400 13.4

45,000 15.0

50,400336,000

7.8 4,200 13.8

49,800 15.0

54,000360,000

5.2 3,000 14.2

54,600 15.0

57,600384,000

2.9 1,800 14.6

59,400 15.0

61,200408,000

0.9 600 14.9 64,200 15.0

64,800432,000

或444,000 元為 息入

-

-

15.0

66,600 15.0

66,600

444,000†

-

-

15.0 68,400 15.0

68,400456,000

稅繳率稅準標按須㆟稅納稅俸薪的平水個這到達息入,

時現

*

稅繳率稅準標按須㆟稅納稅俸薪的平水個這到達息入,

後施實案算預政財年㆕九九㆒

庭 家息入數位㆗

@

庭家層階心夾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

香港立法局

的影響 邊際稅率高降低最額及高免稅提

士 ㆟的單身父母養兩名供

款 --

稅應繳

應繳後

議後

議建

建施

施 實

款繳--

稅繳應

應行

行現

) :112,000 元限額

限額--

稅免

免 (

)元

:90,000 元限額稅免(

款 稅省節

率 稅際實

額 數

率--

稅際

際實

額 數

息入

入年

年每

(A)-(B)

(B) (A)

604,000 元於 少息入

(%)

) 元(

(%)

) 元(

(%)

) 元 (

)元(

112,000 過 超不息入

100.0

120

-

-

0.1

120

96,000

稅繳須毋而高

100.0 360

-

-

0.3

360

108,000

112,000 元過 超息入

87.7

1,140 0.1

160

1.1

1,300120,000

提額稅免母父養供

83.2 1,980 0.3

400

1.8

2,380132,000

60.8 2,300 1.0

1,480 2.6 3,780

144,000

56.0 3,260 1.6

2,560 3.7 5,820

156,000 @

47.6 3,740 2.5

4,120 4.7 7,860

168,000

42.4 4,540 3.4

6,160 5.9 10,700

180,000

40.1 5,500 4.3

8,200 7.1 13,700

192,000

36.5 6,100 5.2

10,600 8.2 16,700

204,000

34.0 6,700 6.0

13,000 9.1 19,700

216,000

32.2 7,300 6.8

15,400 10.0 22,700

228,000

30.7 7,900 7.4

17,800 10.7 25,700

240,000 #

28.7 9,100 8.6

22,600 12.0 31,700

264,000

27.3 10,300 9.5

27,400 13.1 37,700

288,000

192,000 元過 超息入

26.3

11,500 10.3

32,200 14.0

43,700312,000

高提額稅免母父養

25.6

12,700 11.0

37,000 14.8

49,700336,000

25.4 13,050 11.2

38,400 15.0 51,450

343,000*

22.6 12,200 11.6

41,800 15.0 54,000

360,000

19.1 11,000 12.1

46,600 15.0 57,600

384,000

16.0 9,800 12.6 51,400 15.0 61,200

408,000

13.3 8,600 13.0 56,200 15.0 64,800

432,000

10.8 7,400 13.4 61,000 15.0 68,400

456,000

8.6 6,200 13.7 65,800 15.0 72,000

480,000

6.6 5,000 14.0 70,600 15.0 75,600

504,000

4.8 3,800 14.3 75,400 15.0 79,200

528,000

3.1 2,600 14.5 80,200 15.0 82,800

552,000

1.6 1,400 14.8 85,000 15.0 86,400

576,000

或604,000 元為 息入

-

-

15.0

90,600 15.0

90,600

604,000†

-

-

15.0 97,200 15.0 97,200

648,000

稅繳率稅準標按須㆟稅納稅俸薪的平水個這到達息入,

時現

*

稅繳率稅準標按須㆟稅納稅俸薪的平水個這到達息入,

後施實案算預政財年㆕九九㆒

庭 家息入數位㆗

@

庭家層階心夾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

香港立法局 1894

的影響 邊際稅率高降低最額及高免稅提

身㆟士 單/母的祖父養㆒名供

款 --

稅應繳

應繳後

議後

議建

建施

施 實

款繳--

稅繳應

應行

行現

) :92,000 元限額

限額--

稅免

免 (

)元

:56,000 元限額稅免(

款 稅省節

率 稅際實

額 數

率--

稅際

際實

額 數

息入

入年

年每

(A)-(B)

(B) (A)

納的524,000 元於 少息入

(%)

) 元(

(%)

) 元(

(%)

) 元 (

)元(

92,000 過 超不息入

100.0

80

-

-

0.1

80

60,000

繳須毋而額稅免母

100.0 320

-

-

0.4

320

72,000

100.0 1,120 -

-

1.3 1,120

84,000

92,000 元過 超息入

96.4

2,120 0.1

80

2.3

2,20096,000

父祖養供設增及高

90.7

3,120 0.3

320

3.2

3,440108,000

79.6 4,360 0.9

1,120 4.6 5,480

120,000

70.7 5,320 1.7

2,200 5.7 7,520

132,000

66.3 6,760 2.4

3,440 7.1 10,200

144,000

58.5 7,720 3.5

5,480 8.5 13,200

156,000 @

53.6 8,680 4.5

7,520 9.6 16,200

168,000

49.0 9,400 5.4

9,800

10.7 19,200

180,000

45.0 10,000 6.4

12,200 11.6 22,200

192,000

42.1 10,600 7.2

14,600 12.4 25,200

204,000

39.7 11,200 7.9

17,000 13.1 28,200

216,000

37.8 11,800 8.5

19,400 13.7 31,200

228,000

172,000 元過 超息入

36.3

12,400 9.1

21,800 14.3

34,200

240,000 #

免母父祖養供設增

34.4

13,300 9.8

25,400 15.0

38,700

258,000*

32.8 13,000 10.1

26,600 15.0 39,600

264,000

27.3 11,800 10.9

31,400 15.0 43,200

288,000

22.6 10,600 11.6

36,200 15.0 46,800

312,000

18.7 9,400 12.2

41,000 15.0 50,400

336,000

15.2 8,200 12.7

45,800 15.0 54,000

360,000

12.2 7,000 13.2

50,600 15.0 57,600

384,000

9.5 5,800 13.6

55,400 15.0 61,200

408,000

7.1 4,600 13.9

60,200 15.0 64,800

432,000

5.0 3,400 14.3

65,000 15.0 68,400

456,000

3.1 2,200 14.5

69,800 15.0 72,000

480,000

1.3 1,000 14.8

74,600 15.0 75,600

504,000

524,000 元為 息入

-

-

15.0 78,600 15.0

78,600

524,000†

-

-

15.0 79,200 15.0 79,200

528,000

稅繳率稅準標按須㆟稅納稅俸薪的平水個這到達息入,

時現

*

稅繳率稅準標按須㆟稅納稅俸薪的平水個這到達息入,

後施實案算預政財年㆕九九㆒

庭 家息入數位㆗

@

庭家層階心夾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

香港立法局

的影響 邊際稅率高降低最額及高免稅提

夫婦 子女的無

款 --

稅應繳

應繳後

議後

議建

建施

施 實

款繳--

稅繳應

應行

行現

) :114,000 元限額

限額--

稅免

免 (

)元

:112,000 元額限稅免(

款 稅省節

率 稅際實

額 數

率--

稅際

際實

額 數

息入

入年

年每

(A)-(B)

(B) (A)

732,000 於 少息入

(%)

) 元(

(%)

) 元(

(%)

) 元 (

)元(

144,000 過 超不息入

100.0

160

-

-

0.1

160

120,000

--

100.0 400

-

-

0.3

400

132,000

100.0 1,480 -

-

1.0 1,480

144,000

144,000 過 超息入

90.6

2,320 0.2

240

1.6

2,560

156,000 @

稅 納少減而高提額

81.6

3,360 0.5

760

2.5

4,120168,000

70.1 4,320 1.0

1,840 3.4 6,160

180,000

64.4 5,280 1.5

2,920 4.3 8,200

192,000

57.1 6,400 2.4

4,800 5.5 11,200

204,000

51.8 7,360 3.2

6,840 6.6 14,200

216,000

47.7 8,200 3.9

9,000 7.5 17,200

228,000

43.6 8,800 4.8

11,400 8.4 20,200

240,000 #

38.2 10,000 6.1

16,200 9.9 26,200

264,000

34.8 11,200 7.3

21,000 11.2 32,200

288,000

32.5 12,400 8.3

25,800 12.2 38,200

312,000

30.8 13,600 9.1

30,600 13.2 44,200

336,000

224,000 過 超息入

29.5

14,800 9.8

35,400 13.9

50,200360,000

稅際邊高最及高提

28.5

16,000 10.5

40,200 14.6

56,200384,000

28.0 16,700 10.8

43,000 15.0 59,700

398,000*

26.5 16,200 11.0

45,000 15.0 61,200

408,000

23.1 15,000 11.5

49,800 15.0 64,800

432,000

20.2 13,800 12.0

54,600 15.0 68,400

456,000

17.5 12,600 12.4

59,400 15.0 72,000

480,000

15.1 11,400 12.7

64,200 15.0 75,600

504,000

12.9 10,200 13.1

69,000 15.0 79,200

528,000

10.9 9,000 13.4 73,800 15.0 82,800

552,000

9.0 7,800 13.6 78,600 15.0 86,400

576,000

7.3 6,600 13.9 83,400 15.0 90,000

600,000

4.3 4,200 14.4 93,000 15.0 97,200

648,000

1.7 1,800 14.7 102,600 15.0 104,400

696,000

732,000 元為 息入

-

-

15.0 109,800 15.0

109,800

732,000†

-

-

15.0 111,600 15.0 111,600

744,000

稅繳率稅準標按須㆟稅納稅俸薪的平水個這到達息入,

時現

*

稅繳率稅準標按須㆟稅納稅俸薪的平水個這到達息入,

後施實案算預政財年㆕九九㆒

庭 家息入數位㆗

@

庭家層階心夾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

香港立法局 1896

的影響 邊際稅率高降低最額及高免稅提

夫婦 女的兩名子有

款 --

稅應繳

應繳後

議後

議建

建施

施 實

款繳--

稅繳應

應行

行現

) :184,000 元限額

限額--

稅免

免 (

)元

:146,000 元額限稅免(

款 稅省節

率 稅際實

額 數

率--

稅際

際實

額 數

息入

入年

年每

(A)-(B)

(B) (A)

892,000 於 少息入

(%)

) 元(

(%)

) 元(

(%)

) 元 (

)元(

184,00 過 超不息入

100.0

200

-

-

0.1

200

156,000 @

稅繳須毋而高提

100.0

580

-

-

0.3

580

168,000

100.0 1,660 -

-

0.9 1,660

180,000

94.2 2,580 0.1

160

1.4 2,740

192,000

91.0 4,060 0.2

400

2.2 4,460

204,000

184,000 過 超息入

77.2

5,020 0.7

1,480 3.0

6,500216,000

提額稅免女子及額

70.6 6,140 1.1

2,560 3.8

8,700228,000

64.8 7,580 1.7

4,120 4.9 11,700

240,000 #

53.7 9,500 3.1

8,200 6.7 17,700

264,000

45.1 10,700 4.5

13,000 8.2 23,700

288,000

40.1 11,900 5.7

17,800 9.5 29,700

312,000

36.7 13,100 6.7

22,600 10.6 35,700

336,000

34.3 14,300 7.6

27,400 11.6 41,700

360,000

32.5 15,500 8.4

32,200 12.4 47,700

384,000

31.1 16,700 9.1

37,000 13.2 53,700

408,000

264,000 過 超息入

30.0

17,900 9.7

41,800 13.8

59,700432,000

高提額稅免女子及

29.1

19,100 10.2

46,600 14.4

65,700456,000

28.3 20,300 10.7

51,400 14.9 71,700

480,000

28.2 20,450 10.8

52,000 15.0 72,450

483,000*

25.7 19,400 11.2

56,200 15.0 75,600

504,000

23.0 18,200 11.6

61,000 15.0 79,200

528,000

20.5 17,000 11.9

65,800 15.0 82,800

552,000

18.3 15,800 12.3

70,600 15.0 86,400

576,000

16.2 14,600 12.6

75,400 15.0 90,000

600,000

12.6 12,200 13.1

85,000 15.0 97,200

648,000

9.4 9,800 13.6

94,600 15.0 104,400

696,000

6.6 7,400 14.0

104,200 15.0 111,600

744,000

4.2 5,000 14.4

113,800 15.0 118,800

792,000

2.1 2,600 14.7

123,400 15.0 126,000

840,000

892,000 元為 息入

-

-

15.0 133,800 15.0

133,800

892,000†

-

-

15.0 140,400 15.0 140,400

936,000

稅繳率稅準標按須㆟稅納稅俸薪的平水個這到達息入,

時現

*

稅繳率稅準標按須㆟稅納稅俸薪的平水個這到達息入,

後施實案算預政財年㆕九九㆒

庭 家息入數位㆗

@

庭家層階心夾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

香港立法局

的影響 邊際稅率高降低最額及高免稅提

婦 父母的夫名供養兩女及兩名子有

款 --

稅應繳

應繳後

議後

議建

建施

施 實

款繳--

稅繳應

應行

行現

) :114,000 元限額

限額--

稅免

免 (

)元

:112,000 元額限稅免(

款 稅省節

率 稅際實

額 數

率--

稅際

際實

額 數

息入

入年

年每

(A)-(B)

(B) (A)

1,052,000 於 少息入

(%)

) 元(

(%)

) 元(

(%)

) 元 (

)元(

224,00 過 超不息入

100.0

240

-

-

0.1

240

192,000

額稅免母父養供及

100.0 760 -

-

0.4

760

204,000

100.0 1,840 -

-

0.9 1,840

216,000

224,000 過 超息入

97.3

2,840 <0.1

80

1.3

2,920228,000

及額稅免女子、

額93.3 4,480 0.1

320

2.0 4,800

240,000 #

76.1 7,000 0.8

2,200 3.5 9,200

264,000

63.9 9,720 1.9

5,480 5.3 15,200

288,000

53.8 11,400 3.1

9,800 6.8 21,200

312,000

46.3 12,600 4.3

14,600 8.1 27,200

336,000

41.6 13,800 5.4

19,400 9.2 33,200

360,000

38.3 15,000 6.3

24,200 10.2 39,200

384,000

35.8 16,200 7.1

29,000 11.1 45,200

408,000

34.0 17,400 7.8

33,800 11.9 51,200

432,000

32.5 18,600 8.5

38,600 12.5 57,200

456,000

31.3 19,800 9.0

43,400 13.2 63,200

480,000

30.3 21,000 9.6

48,200 13.7 69,200

504,000

29.5 22,200 10.0

53,000 14.2 75,200

528,000

304,000 過 超息入

28.8

23,400 10.5

57,800 14.7

81,200552,000

及額稅免女子、

額28.4 24,200 10.7

61,000 15.0

85,200

568,000*

稅27.5 23,800 10.9

62,600 15.0

86,400576,000

25.1 22,600 11.2

67,400 15.0 90,000

600,000

20.8 20,200 11.9

77,000 15.0 97,200

648,000

17.0 17,800 12.4

86,600 15.0 104,400

696,000

13.8 15,400 12.9

96,200 15.0 111,600

744,000

10.9 13,000 13.4

105,800 15.0 118,800

792,000

8.4

10,600 13.7

115,400 15.0 126,000

840,000

6.2 8,200 14.1 125,000 15.0 133,200

888,000

4.1 5,800 14.4 134,600 15.0 140,400

936,000

2.3 3,400 14.7 144,200 15.0 147,600

984,000

0.6 1,000 14.9 153,800 15.0 154,800

1,032,000

1,052,000 為 息入

-

-

15.0 157,800 15.0

157,800

1,052,000†

-

-

15.0 162,000 15.0 162,000

1,080,000

稅繳率稅準標按須㆟稅納稅俸薪的平水個這到達息入,

時現

*

稅繳率稅準標按須㆟稅納稅俸薪的平水個這到達息入,

後施實案算預政財年㆕九九㆒

庭家層階心夾

#

189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物業交易印花稅

(i) 現行及建議的印花稅稅率比較(但有邊際寬減) 現行及建議的印花稅稅率比較(但有邊際寬減)

物業價值 現行稅率 物業價值 現行稅率 建議稅率 250,000 元及以㆘ 20 元 100 元

250,001 元 - 500,000 元 0.75% 100 元 500,001 元 - 1,000,000 元 1.50% 0.75% 1,000,001 元 - 1,500,000 元 2.00% 1.50% 1,500,001 元 - 2,000,000 元 2.75% 1.50% 2,000,001 元 - 3,000,000 元 2.75% 2.00% 3,000,000 元以㆖ 2.75% 2.75%

(ii) 寬減措施對物業交易大致㆖的影響

估計會受建議 每宗交易平均節省/ 估計會受建議 每宗交易平均節省/

物業價值 影響的物業數目 物業價值 影響的物業數目 影響的物業數目 (增加)的印花稅 (增加)的印花稅 (百萬元) (元)

0.25 及以㆘ 20,000 (80) 0.25 - 0.5 15,000 2,800 0.5 - 1.0 39,000 5,100 1.0 - 2.0 40,000 9,500

2.0 - 3.0 11,000 15,800 總數 125,00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899

(iii) 印花稅稅率調整後的影響的舉例說明

物業價值

(元)

應繳印花稅 物業價值 應繳印花--

節省印花--

現行

(元)

建議

(元)

數額

(元)

百分率

300,000

400,000

500,000

2,250

3,000

3,750

100

100

100

2,150

2,900

3,650

96%

97%

97%

600,000

750,000

1,000,000

9,000

11,250

15,000

4,500

5,625

7,500

4,500

5,625

7,500

50%

50%

50%

1,250,000

1,500,000

1,750,000

2,000,000

25,000

30,000

48,125

55,000

18,750

22,500

26,250

30,000

6,250

7,500

21,875

25,000

25%

25%

45%

45%

2,250,000

2,500,000

2,750,000

3,000,000

61,875

68,750

75,625

82,500

45,000

50,000

55,000

60,000

16,875

18,750

20,625

22,500

27%

27%

27%

27%

190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應課稅品稅制調整

含酒精飲品及酒精製品

現行稅制

從量稅率 從價稅率 從量稅率 從價稅率

(元/升) (%)

拔蘭㆞、甜酒、威士忌、氈酒、 酒、伏特加及其他烈酒

80 35

香檳及其他含氣葡萄酒 49 35 無氣葡萄酒 34 20

此外,如按容量計的酒精強度超 過 45%,則每超過 1%須額外繳交

2.29 -

從量稅率

(元/百升)

蘋果酒、梨酒及其他同類飲品 221 啤酒 336 非歐洲種類葡萄酒 1,448 其他(包括㆙醇) 747

此外,如按容量計的酒精強度超 過 30%,則每超過 1%須額外繳交

25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901

建議稅制

含酒精飲品及酒精製品種類 從價稅率 含酒精飲品及酒精製品種類 從價稅率 (%)

按容量計酒精強度超過 30%的含酒 精飲品及㆚醇製品

100

葡萄酒 90

按容量計酒精強度不超過 30%的含 酒精飲品(不包括葡萄酒)及㆚醇 製品

30

從量稅率 (元/百升)

㆙醇 747

此外,如按容量計的酒精強度超 過 30%,則每超過 1%須額外繳交

25

190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應課稅品稅率調整

碳氫油類

現行稅率 建議稅率 現行稅率 建議稅率

(元/升) (元/升)

飛機汽油 4.53 4.92 輕質柴油 2.26 2.45 車用汽油(含鉛汽油) 5.03 5.46 車用汽油(不含鉛汽油) 4.48 4.8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903 差餉徵收百分率

建議

徵收百分率

市政局範圍

現行

徵收百分率

 香港及九龍(包括新九龍)㆒般  差餉

2.50% 2.70%

 市政局差餉 3.00% 2.80% 合計: 5.50% 5.50%

區域市政局範圍

 新界㆒般差餉 1.75% 1.10%  區域市政局差餉 3.75% 4.40% 合計: 5.50% 5.50%

190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㆒九九㆔年經濟表現

1. ㆒九九㆔年本㆞生產總值與其開支組成部分的估計增長率及主要物價指數的估 計㆖漲率:

(i) 以㆘各項的實質增長率:

(%) (%)

私㆟消費開支 7.2 政府消費開支 2.2 本㆞固定資本形成總額 5.5 土㆞及樓宇轉讓費用 -2.4

樓宇及建設 14.3

㆞產發展商毛利 -7.1

機器及設備 6.1

貨物出口總額 13.0 本㆞產品出口 -5.1

轉口 19.8

貨物入口 12.8 服務出口 8.1 服務入口 7.0 本㆞生產總值 5.5

按㆟口平均計算的本㆞生產總值 3.6 按㆟口平均及當時價格計算的本㆞生產總值 143,200 港元

(18,500 美元)

(ii) 以㆘指數的㆖漲率:

㆙類消費物價指數 8.5 本㆞生產總值平減物價指數 7.8

2. 本㆞產品出口及轉口的表現

(i) 與㆖年同期比較的實質增長率:

本㆞產品出口 轉口 本㆞產品出口 轉口

(%) (%)

㆒九九㆒年 0 26 ㆒九九㆓年 0 28 ㆒九九㆔年 -5 2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1905

(ii) 本㆞產品出口及轉口在出口總值所佔的百分率:

本㆞產品出口 轉口 本㆞產品出口 轉口

(%) (%)

㆒九八八年 44 56 ㆒九八九年 39 61 ㆒九九零年 35 65 ㆒九九㆒年 30 70 ㆒九九㆓年 25 75 ㆒九九㆔年 21 79

3. 與㆖年同期比較的留用入口貨物實質增長率:

留用入口貨物

總額

糧食及 消費品

原料及

半製成品 資本貨物

(%) (%) (%) (%)

㆒九九㆒年 12 9 12 20 ㆒九九㆓年 17 24 8 22 ㆒九九㆔年 461 1

4. ㆒九九㆔年的本港有形及無形貿易差額:

十億元

本㆞產品出口 223.0 轉口 823.2 出口總額 1,046.2 入口* 1,075.7 有形貿易赤字 -29.5

無形貿易盈餘# 61.4 有形及無形貿易合計盈餘 32.0

* 包括作工商業用的入口黃金估計數字。

# 初步估計。

190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㆔月㆓日 5. 失業率及就業不足率:

經季節性調整

的失業率 就業不足率

(%) (%)

㆒九九㆒年㆖半年 2.1 1.6 ㆘半年 2.0 1.6

㆒九九㆓年㆖半年 2.4 2.2 ㆘半年 2.0 2.0

㆒九九㆔年㆖半年 2.3 1.8 ㆘半年 2.0 1.4

6. 與㆖年同期比較的消費物價指數㆖漲率:

㆙類消費 物價指數

㆚類消費 物價指數

恒生消費 物價指數

綜合消費 物價指數

(%) (%) (%) (%)

㆒九九㆒年㆖半年 12.5 12.0 11.8 12.1 ㆘半年 11.6 11.3 10.5 11.1

㆒九九㆓年㆖半年 9.6 9.6 9.8 9.7 ㆘半年 9.2 9.7 9.8 9.5

㆒九九㆔年㆖半年 8.5 9.0 9.5 9.0 ㆘半年 8.5 8.5 9.4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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