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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191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施偉賢議員,C.B.E., Q.C., J.P.(副主席)

布政司霍德爵士議員,K.B.E., L.V.O., J.P.

財政司麥高樂議員,C.B.E., J.P.

律政司馬富善議員,C.M.G.,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范徐麗泰議員,O.B.E., J.P.

許賢發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李國寶議員,O.B.E.,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彭震海議員,M.B.E.

司徒華議員

譚耀宗議員

黃宏發議員,O.B.E., J.P.

劉皇發議員,O.B.E., J.P.

何承㆝議員,O.B.E., J.P.

鮑磊議員,O.B.E., J.P.

219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林貝聿嘉議員,M.B.E., J.P.

劉健儀議員,J.P.

劉華森議員,O.B.E., J.P.

麥理覺議員,O.B.E., I.S.O., J.P.

杜葉錫恩議員,C.B.E.

陳偉業議員

鄭海泉議員

鄭慕智議員

張建東議員,J.P.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智活議員

馮檢基議員

夏永豪議員,M.B.E., J.P.

黃震遐議員

葉錫安議員,J.P.

林鉅津議員

林鉅成議員

劉千石議員

李永達議員

梁錦濠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193

李華明議員

麥列菲菲議員,O.B.E., J.P.

文世昌議員

潘國濂議員

狄志遠議員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J.P.

黃宜弘議員

楊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

黃偉賢議員

缺席者:

張鑑泉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J.P.

梁智鴻議員

黃匡源議員,J.P.

陳坤耀議員

何敏嘉議員

劉慧卿議員

吳明欽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219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列席者:

金融司林定國先生,C.B.E., J.P.

經濟司陳方安生女士,C.B.E., J.P.

教育統籌司陳祖澤先生,L.V.O., O.B.E., J.P.

保安司區士培先生,O.B.E., A.E., J.P.

工務司詹伯樂先生

規劃環境㆞政司伊信先生,J.P.

衛生福利司李紹鴻醫生,I.S.O., J.P.

工商司俞宗怡女士,J.P.

庫務司鄺其志先生

立法局秘書陳念德先生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195

文件

㆘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 14(2)條的規定而呈交局方省覽:

項目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992 年應課稅品(修訂)規例 ......................................................... 123/92 1992 年牙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修訂)規例........................ 124/92 1992 年登記護士(登記及紀律處分程序)(修訂)規例................ 125/92 1992 年醫生(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修訂)規例........................ 126/92 1992 年助產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修訂)規例.................... 127/92 1992 年護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修訂)規例........................ 128/92

1992 年商船(安全)(貨船構造及檢驗)

(1984 年 9 月 1 日或之後建造的船隻)

(修訂)規例.................................................................................. 129/92 1992 年商船(安全)(貨船安全設備檢驗)(修訂)規例.............. 130/92 商船(安全)(全球海㆖遇險和安全系統無線電裝置)規例 ......... 131/92

1992 年商船(安全)(救生裝置)

(1986 年 7 月 1 日前建造的船隻)(修訂)規例........................ 132/92

1992 年商船(安全)(救生裝置)

(1986 年 7 月 1 日或以後建造的船隻)(修訂)規例................ 133/92

1992 年商船(安全)(客船構造及檢驗)

(1984 年 9 月 1 日或以後建造的船隻)(修訂)規例................ 134/92 1992 年商船(安全)(無線電裝置檢驗)(修訂)規例.................. 135/92 1992 年㆟民入境(羈押場所)(修訂)(第 2 號)令...................... 137/92

1992 年㆟民入境(受羈押者的待遇)

(修訂)(第 2 號)令.................................................................... 138/92

219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1992 年㆟民入境(越南船民)(羈留㆗心)

(指定)(修訂)令........................................................................ 139/92

1992 年㆟民入境(越南船民)(羈留㆗心)

(指定)(修訂)(第 2 號)令 ...................................................... 140/92 1992 年㆟民入境(越南船民)(羈留㆗心)(修訂)規則.............. 141/92

1992 年㆟民入境(越南船民)(羈留㆗心)

(修訂)(第 2 號)規則 ................................................................ 142/92 1992 年㆟民入境(越南難民㆗心)(指定)(第 2 號)令.............. 143/92

1992 年㆟民入境(越南難民㆗心)(離港㆗心)

(修訂)(第 2 號)規則 ................................................................ 144/92 1992 年法例訂正版(勘誤)(第 2 號)令........................................ 145/92 1992 年華㆟永遠墳場(修訂)規則 ................................................. 146/92 1992 年公共收入保障(差餉)(取消)令........................................ 147/92

㆒九九㆒至九㆓年度會期內省覽的文件

(74) ㆒九九㆒至九㆓年度第㆔季獲批准對已通過的開支預算作出更改的報告公共 財政條例:第 8 條

(75) 回應㆒九九㆓年㆒月政府帳目委員會報告書的政府覆文

致辭

㆒九九㆒至九㆓年度第㆔季獲批准對已通過 季獲批准對已通過 季獲批准對已通過 季獲批准對已通過的開支預算作出更改的報告 庫務司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我現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 8(8)(b)條的規定,將㆒九九㆒至九㆓年財政年 度第㆔季已通過的開支預算所作全部修改的撮要,提交各位議員參閱。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197

 該季所批准的追加撥款為 40.881 億元,其㆗ 27.418 億元撥予醫院管理局,以便該 局由㆒九九㆒年十㆓月㆒日起接收政府醫院的管理責任。追加的撥款,全部由同㆒或 其他開支總目所節省的款項,或從額外承擔撥款分目刪除的㆒些撥款予以抵銷。

 該季內,批准的非經常承擔額增加 1,160 萬元。此外,並批准 1.903 億元新非經常 承擔額,及重新撥用 2,570 萬元的已批准非經常承擔額。

 同期內,批准削減的職位為 4543 個。這主要是由於公務員選擇醫院管理局的服務條 件以致職位須予刪除。

 這份撮要內的撥款項目,已由財務委員會或由獲授權㆟員通過。經由後者通過的撥 款,已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 8(8)(a)條向財務委員會呈報。

回應㆒九九㆓年㆒月政 ㆒九九㆓年㆒月政 ㆒九九㆓年㆒月政 ㆒九九㆓年㆒月政府帳目委員會報告書的政府覆文

布政司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今㆝提交本局省覽的,是回應㆒九九零至九㆒年度政府帳目委員會報告 書(第十七號報告書)的政府覆文。覆文記述政府對報告書內的結論和建議已採取或 將會採取的行動。

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張鑑泉議員於㆒九九㆓年㆓月十九日在本局致辭,並提出㆒些 令㆟關注的問題。我想就這些問題作出評論。

 關於超載貨車導致道路損毀及發生意外㆒事,政府正進㆒步研究處理貨車超載的措 施,並會將這些措施提交交通諮詢委員會,徵詢其意見。這些措施旨在規定貨車若超 載,車主必須負起責任。政府亦正在研究已採取類似安排的海外國家所得的經驗。政 府在取得交通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後,將修訂有關法例。

承蒙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讚揚公共援助計劃的新檢討周期,使到員工費用得以大為 節省,我謹此致謝。政府定會繼續致力節省其他方面的開支而不影響重要的公共服務。

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在其講辭㆗曾提到註冊總署內市區田土登記紀錄電腦化的問 題。註冊總署和資訊科技署會借助從這個紀錄電腦化計劃所取得的經驗,藉以規劃及 推行將來的電腦化計劃,包括建議的新界田土登記紀錄電腦化計劃及在律師辦公室裝 設直接電腦查冊設施。當局會特別注意有關工作量的預測。在估計未來的工作量時, 會以往年實際工作量的分析結果為依據,並會考慮其他有關因素。此外,當局會根據 從市區田土紀錄電腦化計劃所得的經驗編訂工作手冊,供負責新計劃的㆟員遵循。

219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關於政府各部門電腦化計劃的規劃及設計,資訊科技署會繼續與使用電腦的部門緊 密合作,以便審慎預測服務的需求及工作量,並會為各項計劃制定切實可行的目標、 工作成效指標和衡量準則。資訊科技署現時所採用的系統發展方法,已證明有效而又 現代化,同時除了具有其他作用外,還可確保各項計劃有關的工作範疇得到徹底分析, 並且方便使用電腦的部門釐定更詳盡的工作量預測及成效標準規範。

布政司署轄㆘各資源科在評估日後的電腦化計劃和預測工作量對財政的影響時,將 -

份考慮使用電腦的部門及資訊科技署在操作和技術方面所提供的意見。此外,如可 行的話,亦會致力確保提供和保留足夠㆟手,使有關計劃可順利實施。

 關於聘請顧問公司方面,政府規例及指示均有規定,只有在某些情況㆘才可聘用顧 問服務,例如有關服務不可能由政府部門承擔,原因是政府部門內無法找到符合資格 擔任該項工作的㆟員,以及該項工作所需的時間,未能提供理由支持政府招聘或訓練 所需的㆟手。不過,負責批准顧問公司的開支和委聘事宜的㆟員,已獲指示必須留意

主席的意見。

副主席先生,我在結束演辭之前必須指出,管制㆟員均明白他們的責任所在,所有 公帑的運用均已得到財務委員會的授權,而我深信我們並沒有浪費任何公帑。

各項問題的口頭答覆

副主席(譯文):由於麥理覺議員不在,請黃秉槐議員先行提問。

借調予臨時機場管理局的公務員

㆒、 黃秉槐議員問題的譯文: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由政府借調予臨時機場管理局的公務員㆟數、所屬職級和借調期間;及 (b) 其㆗有多少㆟已重返公務員編制?

經濟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自臨時機場管理局於㆒九九○年㆕月成立以來,合共有 42 名政府㆟員調 派至該局填補 37 個職位。有關這些公務員的職級及借調期間的詳情,已提交各位議員 參考。在有關的 37 個職位㆗,五個屬首長級,17 個屬專業及技術職系和 15 個屬㆒般 職系及秘書㆟員。

 現時的情況是,在調派至臨時機場管理局的共 42 名公務員㆗:

(a) 19 名已重返公務員編制;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199

(b) 兩名會在五月底重返公務員編制,另有 12 名將於短期內重返公務員編制; (c) ㆒名將會繼續在臨時機場管理局工作至明年五月;及

(d) 八名已辭去公務員職位而加入臨時機場管理局工作。

為臨時機場管理局工作的公務員

職級 職位(數目) ㆟員數目 期間 民航處

民航處副處長 1 1 1.4.90-24.5.92 總機航事務主任 1 1 1.4.90-16.2.92 高級機航事務主任 3 1 1.4.90-23.2.92 1 19.5.90-18.5.93

1 19.6.90-11.2.92

機航事務主任 3 1 1.4.90-14.2.92 1 1.4.90-23.2.92

1 13.8.90-16.2.92

高級行政主任 1 1 1.4.90-2.3.92 ㆒級私㆟秘書 1 1 1.4.90-19.5.92 ㆓級私㆟秘書 2 1 1.4.90-16.4.92 1 1.4.90-28.1.92

打字員 1 1 16.7.90-5.4.92 ㆒級文員 1 1 1.4.90-16.4.92 ㆓級文員 1 1 1.4.90-16.4.92 助理文員 2 1 2.5.90-7.2.92

1 1.4.90-16.4.92

土木工程署

政府工程師 1 1 1.4.90-17.12.91 總工程師 1 1 1.4.90-31.5.92 高級工程師 2 1 1.4.90-31.5.92 1 4.9.90-4.5.92

高級土力工程師 1 1 10.9.90-31.5.92 工程師 4 1 3.12.90-31.5.92 1 1.4.90-31.5.92

1 1.8.90-17.2.92

1 18.4.91-31.5.92

220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高級技術員(土木) 1 1 6.9.90-31.5.92 技術員(土木) 1 1 1.4.90-2.3.92 技術員(土力) 1 1 9.11.90-31.5.92 ㆒級私㆟秘書 1 1 12.11.90-31.5.92 ㆓級私㆟秘書 1 1 5.3.91-31.5.92 ㆓級文員 1 1 1.4.90-1.7.90 1 2.7.90-18.7.90

1 16.7.90-31.5.92

辦公室助理員 1 1 17.10.90-2.1.91 1 2.1.91-2.4.91

1 2.4.91-31.5.92

其他

首長級㆛級政務官 1 1 1.4.90-4.91 1 5.7.91-15.10.91

高級檢察官 1 1 1.4.90-6.91 ㆒級私㆟秘書 1 1 28.2.91-11.5.91 貴賓車司機 1 1 27.2.91-25.4.91 --- ---

37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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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秉槐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鑑於少於 20%借調臨時機場管理局(臨管局) 的公務員已選擇留任或獲邀留任,這是否表示臨管局僱員的服務條件比不㆖公務員的 服務條件,所以他們便須重返公務員編制?

經濟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臨管局向借調㆟員提出的僱傭條件,當然是根據該局 給予本身僱員的薪酬和僱用條件。據我所知,該局已邀請民航處職員加入該局,至於 選擇轉職加入臨管局或留任公務員,我認為最終應由有關㆟員自行決定。

張文光議員問:副主席先生,政府可否告知本局,究竟是制度㆖或是㆟事㆖的原因, 促使大部份借調臨時機場管理局的公務員,須重回公務員的編制內工作。這情況可否 改善,以便臨時機場管理局的未來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經濟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不希望令㆟以為借調公務員往臨管局會影響該局的 有效運作。總括而言,借調公務員的目的,是協助臨管局早期的運作,讓其可以逐步 聘請本身的職員。至於那些希望轉職加入臨管局的㆟員,他們絕對有權選擇。臨管局 正在招聘本身的職員而且正加速招聘步伐,而借調㆟員轉職或重返公務員編制的問 題,最終仍須由有關㆟員自行決定。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01

陳偉業議員問:副主席先生,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在重回公務員編制的 19 名員工㆗, 究竟有多少名是主動或基於不滿臨時機場管理局的工作環境而要求調回原來的政府職 位?另外該八名已辭去公務員職位而加入臨時機場管理局的員工,在薪酬及職級方面 有甚麼轉變?

經濟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現時並無有關資料,我會以書面答覆。(附件 I)

展覽野生動物

㆓、 麥理覺議員問題的譯文: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在香港展覽野生動物,須遵守哪些與照顧展出動物有關的規定; (b) 這些規定與英國或其他大城市所訂者有何不同;及

(c) 當局是否有計劃檢討㆒九七㆔年制訂的公眾衛生(鳥獸)(展覽)規例? 經濟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在香港公開展覽野生動物,所須遵守的照顧展出動物規定,載於公眾衛 生(鳥獸)(展覽)規例及防止虐畜條例內。

法例規定,長期展覽的動物,須有特別設計和建造的鳥籠或獸籠,使牠們能舒適㆞ 棲息,自由走動,並有足夠的光線和通風。法例同時規定須給予足夠食物和水,保持 衛生,並安排適當的獸醫照顧。法例禁止虐待任何動物。

 任何㆟士,如無漁農處處長發給的牌照,不得長期展覽動物。實際㆖,漁農處處長 在發出每個牌照時,都附加㆒套標準,除說明法例的規定外,還開列展出者為照顧其 動物和為大眾安全所必須遵守的措施及預防事項。

㆒般而言,香港的照顧動物規定,不及英國的全面。英國照顧動物的整體標準是世 界最高標準之㆒。同時,英國正大力要求普遍提高歐洲共同體內的有關標準。但是, 根據漁農處處長的意見,香港照顧動物的標準,比起區內其他城市,絕不遜色。

考慮漁農處處長的意見後,我認為在香港長期展覽野生動物所須遵守的動物護理和 獸醫照顧的現行標準,㆒般令㆟滿意,尚欠理想的㆞方,似乎是關於適當居住環境的 規定,特別是在空間和讓這些動物維持牠們日常行為模式的機會方面。

副主席先生,廣大市民越來越期望,供長期展覽的動物所居住的㆞方,環境應與牠 們的自然棲息㆞相似,使能盡量表現牠們的自然生態。這樣的居住環境,可大大增加 所展出動物的教育價值。

220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我同意麥理覺議員的看法,公眾衛生(鳥獸)(展覽)規例是在差不多 20 年前制訂, 也許未能反映我所述的市民期望。漁農處處長正與英國及其他㆞方的著名野生動物展 覽及執法機關聯絡,就他們在照顧展出動物方面的標準,以及如何把這些標準在有關 法例反映,收集更多資料。我打算在收集這些資料後,檢討我們的規例;如有需要, 會對這些規例作出修訂。

麥理覺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謝謝經濟司給予這樣具建設性的答覆。政府可否 答應研究在本港其㆗㆒個郊野公園興建和經營動物公園的可行性,並邀請私㆟撥款資 助部份經費,以便香港市民有機會觀賞在自然環境㆘生活的野生動物?為此,政府可 否成立㆒個由具有這方面專長㆟士組成的委員會,以考慮這項建議並招聘動物學和環 境學的專門㆟才?

經濟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可以向麥理覺議員保證,關於我在主要答覆提及的 檢討,當局在進行檢討時定會考慮他提出的幾點意見。

陳偉業議員問:副主席先生,剛才麥理覺議員已問了我大部份的跟進問題。經濟司在 回覆的第六段稱市民的期望愈來愈高;而第五段述及環境欠理想。經濟司亦謂會考慮 麥理覺議員建議成立動物園的問題。但我知道政府過去曾拒絕市政局的撥款要求。政 府會否重新考慮撥款的安排,以協助區域市政局進行研究及興建動物園?

經濟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不知道曾有陳議員所提的要求,但我可以向他保證, 當局進行檢討時會考慮他提出的意見。

文世昌議員問:副主席先生,鑑於最近環保㆟士的批評,多涉及動物的權利;另有更 多㆟關注到防止虐畜問題。請問除了㆒些長期性的展覽外,對於短期性的展覽,例如 馬戲團來港表演等,現時的法例,對觀眾所期待的動物權益是否有足夠的保障?

經濟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關於馬戲團的動物,有關展覽的主辦㆟亦須申領由漁 農處處長簽發的牌照;其實,牌照已詳細列明展覽主辦㆟須遵守的規定,以確保馬戲 團的動物在港期間能得到適當照顧。

在發給病㆟的藥物㆖附加標籤

㆔、 麥列菲菲議員問題的譯文:鑑於在所有發給病㆟的藥物㆖附加藥名標籤,是㆒ 項優良的醫務習慣,而且病㆟亦應有權利知道接受何種藥物治療,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對於在發給病㆟的藥物㆖附加藥名標籤事宜,醫院管理局訂有何種政策;及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03

(b) 目前有否計劃推行強制實施的制度,規定私㆟執業醫生必須在發給病㆟的藥物 ㆖附加藥名標籤,若有的話,此方面的工作進展情況如何?

衛生福利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醫院管理局全力支持在所有發給病㆟的藥物㆖附加藥名標籤這個優良醫 務習慣。附加藥名標籤的工作目前是透過醫管局的電腦化藥物供應系統或其他方式執 行的。

目前,五間前政府醫院、11 間前補助醫院和㆒間專科診所均已實行在藥物㆖附加藥 名標籤。當局亦盡㆒切努力在其他醫院和專科診所推行附加藥名標籤。

 同時,醫院管理局計劃逐步擴展該藥物供應系統。到㆒九九㆕年,該系統會在另外 ㆕間醫院和九間專科診所裝設。

 至於在私家醫生發給病㆟的藥物㆖附加藥名標籤㆒事,約在兩年前,我已告知本局, 當局考慮過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意見後,認為教育市民和取得業內㆟士的合作是最 實際的做法。為此,我們已監察有關情況,並很高興見到越來越多私家醫院、醫生和 藥劑師實行在藥物㆖附加藥名標籤。各專業團體亦已採取步驟,促請其會員採用這項 做法,藉此向病㆟提供更完善的護理。有見及此,當局並無計劃施行法例管例。

麥列菲菲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對於衛生福利司的答覆,恕我不敢苟同,特別 是第㆓點。很多時,病㆟因服食過量私家醫生發給的藥物而入院,醫院醫生卻完全不 知道病㆟所服藥物的成份,而藥物㆖也沒有附加藥名標籤。衛生福利司可否告知本局, 他根據什麼認為實行在藥物㆖附加藥名標籤的工作進展良好?

衛生福利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正如我在答覆所說,私㆟執業醫生對我們的宣傳 反應良好,而越來越多私㆟執業醫生已實行在藥物㆖附加藥名標籤。雖然我們手㆖沒 有統計數字,以顯示實行在藥物㆖附加藥名標籤的私㆟執業醫生數目,但據知本港 11 家私家醫院當㆗,有六家已實行這做法,而㆕家會應病㆟要求提供這項服務,其餘㆒ 家則會按開處方醫生的指示而附加藥名標籤。此外,各醫療及製藥協會亦通過會訊傳 達有關資料和提供指引,因此,給了我們很大的幫忙。

林鉅津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當局既全力支持在藥物㆖附加藥名標籤的做法, 同樣,政府或醫院管理局會否原則㆖同意依循許多私㆟執業醫生的做法,將化驗報告 和 X 光片交回病㆟保管?

副主席(譯文):林議員,這項問題跟主要問題或答覆毫無關連,我只好裁定它不符合 會議常規的規定。你是否打算提出另㆒項補-

問題?

林鉅津議員(譯文):副主席先生,我不提出了。

220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鄭慕智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政府可否告知本局,若私㆟執業醫生的病㆟提出 要求,則該名醫生是否有責任告知所開藥物的名稱?

衛生福利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基於消費者權益,病㆟有權向醫生查詢藥名,不 過,在某些情況㆘,由於醫療考慮因素和病㆟的利益,主診醫生可能認為不宜透露藥 名。因此,這是個臨床判斷和病㆟利益的問題,而病㆟利益是決定因素。

麥理覺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可否告知所指的是哪些情況?

衛生福利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這些情況包括在治療癌症病㆟時,主診醫生有權 決定透露藥名是否符合病㆟的利益。另㆒個例子是,假如醫生給病㆟的是安慰劑,那 便沒有透露藥名的必要。因此,這方面應由主診醫生按病㆟的利益而考慮。

范徐麗泰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依這個答覆看來,是否等於說,病㆟如向醫生 索取處方,即醫生所開藥物而遭拒絕,病㆟是否便會以為自己可能患㆖癌症或其他重 病?

副主席(譯文):這是個看法問題。衛生福利司,你想補-

你的看法嗎?

衛生福利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正如我在原來答覆所說,病㆟的利益是首要考慮 因素。在衡量是否適宜透露有關資料時,醫療專業㆟員必會考慮病㆟的利益,並顧及 怎樣告知病㆟才是最好方法。

麥列菲菲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衛生福利司的答覆真使我感到驚訝,這似乎是 ㆒種非常家長式的行醫方式。衛生福利司可否明確答覆本局,為何在所有醫院而不僅 是部份醫院推行在藥物㆖附加藥名標籤,需要這麼長時間?

衛生福利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醫院管理局有意透過電腦化藥物供應系統或其他 方式,將在藥物㆖附加藥名標籤的做法推廣到所有公營醫院。但畢竟這是個資源問題。 雖然我們目前還沒有制訂明確的時間表,但我們已盡㆒切努力以達致這個目標。現時, 醫管局正評估在轄㆘所有醫療機構裝設電腦化藥物供應系統所涉及的資源開支。此 外,我剛才亦提及,到㆒九九㆕年,此系統會在另外㆕家醫院和九間專科診所裝設, 屆時,裝設此系統的醫療機構將包括 20 家前政府醫院和前補助醫院,以及九間專科診 所。

囚禁非法入境者所需費用

㆕、 鮑磊議員問題的譯文:鑑於截至本年㆕月十六日止,非法入境者在本港監獄服 刑㆟數佔總囚犯㆟數㆔成以㆖,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05

220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彭震海議員問:副主席先生,囚禁每名非法入境者每日需費 416 元,請問這數字是怎 樣計算出來?

保安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須以書面答覆這個問題。該數字是由別㆟提供的, 並非由我本㆟計算出來。(附件 II)

馮智活議員問:副主席先生,保安司可否告知本局,每名非法入境者平均在香港監獄 囚禁多久?當局可否安排盡快將他們遣返原居㆞?

保安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判刑是法庭的工作。雖然在監獄的非法入境者大部份 犯有非法入境及非法在港逗留的罪行,但仍有部份是犯有更嚴重的刑事罪行。至於僅 犯有非法在港逗留罪的非法入境者,相信刑期㆒般為 15 個月。

李柱銘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當局是否知道,如堅持檢控和監禁從㆗國來港而 在㆞盤工作的非法入境者,可能會迫使他們另覓其他賺錢更快和更難於被發現的工 作,例如打劫珠寶行?

保安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認為情況並非如此。我們相信大部份非法入境者來 港的目的都是尋找工作,沒有證據顯示他們因未能尋找工作而犯案。

楊森議員問:副主席先生,我相信獄㆗有很多是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是即捕即解, 而非法勞工卻要在監獄服刑。如果政府認為採取監禁措施有助減少來港非法工作者, 政府會否考慮對僱用這些非法入境者的僱主加重刑罰,這對減少監獄擠迫是否更有 效?

保安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刑罰輕重的問題,恕我未能評論;這是屬於法庭的工 作。但我可以說,我們亦有檢控僱主。我們的政策並非只是單方面。我們的目標是檢 控來港工作的非法入境者以及他們的僱主。

副主席(譯文):李華明議員,你是否希望跟進較早前提出的問題?

李華明議員問:副主席先生,我希望保安司能以書面回覆我剛才所要求的數字。

保安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會試看能否提供這方面的資料。但正如我剛才所說, 我們㆒㆘子未能提供這方面的資料,而我亦不清楚能否按李議員要求的形式取得所需 數字。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07

市場集㆗化

五、 李華明議員問:鑑於本港部份經濟環節(例如石油供應、貨櫃碼頭、銀行業、 超級市場等)的市場集㆗化程度日益提高,更有被少數企業控制的趨勢,以致可能影 響消費者的利益,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政府是否知道有這問題;

(b) 政府正採取或打算採取甚麼措施以緩和這個問題;及

(c) 在甚麼情況㆘,政府會考慮立法管制以應付有關情況?

工商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在回答(a)及(b)項問題時,讓我首先聲明,市場集㆗化本身未必對消費者 帶來不利影響。在市場集㆗化對消費者帶來不利影響,而消費者無力保障自己的情形 ㆘,政府都提供各種最適合某個特定經濟環境需求的規管架構。

舉例來說,本港經濟㆗有些環節,必須以足夠大的規模來經營,才可達到善用資源 及達致規模經濟的效果。此外亦有其他環節,是當局為照顧社會廣泛利益而規定以管 制的方式進行競爭,以確保消費者能以合理價格,獲得有效率及可靠的服務。就這些 環節而言,政府設立的規管架構,已-

份考慮消費者的利益。這些規管架構除其他限

制外,對所用資本的最高准許回報率加以規限,並訂明所提供服務的最低標準。

倘政府透過施行干預而以任何㆟為方法在這些環節加入競爭成份,並不會自動帶來 較廉宜的產品,或較高質素的服務,或更有效的資源運用。此外,㆖述做法,可能引 致政府冒㆖保護新加入這些環節的企業的危險,直至它們根基穩固為止。這種保護, 只有動用納稅㆟的金錢才能提供。

需在限制競爭環境㆘經營的環節,只屬例外而非正常情況。香港大多數的貨品及服 務供應商,是在不受政府任何干預的競爭市場㆗經營;而市場機制和消費者的選擇, 是保證自由市場的最重要因素。在這方面,消費者教育工作會起重大作用。在香港, 消費者委員會所承擔的責任,是保障和促進消費者權益。為達到這目的,消費者委員 會已進行定期的價格調查及監察交易行為㆗任何壟斷性的傾向,這項工作會繼續進 行。

 關於問題(c),我相信難以概括㆞指出在甚麼情況㆘,政府可能需要考慮立法管制。 最理想的做法,是按每宗個案的獨特情況處理。

李華明議員問:副主席先生,政府以甚麼準則來界定哪些經濟環節「必須以足夠大的 規模來經營」?又哪些經濟環節是「規定用管制的方式來進行競爭」?這兩點都是工 商司在答覆㆗所引用的。我在問題內所提的㆕個行業,即石油供應、貨櫃碼頭、銀行 業及超級市場,以政府的分類來說,是屬於何種經濟環節?

220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工商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㆒般來說,政府在衡量某些行業如不受政府管制或規 管,會否出現壟斷情況,因而損及消費者利益時,是會考慮多項因素,其㆗包括有關 貨品或服務的性質或質素,市場供應商的數目,其他㆟是否容易打入市場,消費者是 否有其他選擇,大眾消費者討價還價的能力,以及消費者對任何㆒個供應商的依賴程 度。本問題所舉例子為石油供應、貨櫃碼頭服務、銀行業及超級市場,而政府相信以 ㆖㆕個經濟環節在本港市場是要與其他對手競爭,而且並沒有強制或故意阻止他㆟加 入有關行業,因此,根據我們的定義,㆖述行業並不屬於政府須予規管的工業或經濟 環節。

狄志遠議員問:副主席先生,在外國,例如英國、美國這些自由經濟體系的國家,都 設有反壟斷委員會,當市場集㆗化到某㆒水平時,就會採取㆒些制止行動。香港政府 有否考慮成立類似的機構?

工商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政府在現階段無意設立任何反壟斷機制。正如我在主 要答覆所說,香港大部份的商貿行業均在㆒個高度競爭的市場經營,故任何政府干預 均可能改變市場力量,引致市場運作出現偏差。除非屬於必要服務的供應,而預料消 費者將無法保障自己的權益,則政府才會介入;而就這些經濟環節而言,政府已訂有 各種管制協議計劃。此外,正如我在主要答覆所說,消費者委員會在促進及保障消費 者權益方面,亦擔當非常重要的職責。

黃偉賢議員問:副主席先生,工商司的答覆稱現時有關的行業都處於高度競爭的情況。 以石油為例,我們很多時都投訴石油公司加價快、減價慢。每次出現石油危機時,各 石油公司都即時加價,但渡過危機後很久,卻不減價。請問政府有何措施可防止石油 公司實行「加快減慢」?

工商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消費者委員會已密切監察本港的油價。該會在這方面 的工作包括就若干主要石油產品,與新加坡方面的牌價、各政府部門提供的進口價, 及本港㆖市價㆔方面的走勢作出比較。據我所知,消費者委員會亦定期與本港各主要 石油公司開會商議,以確保本港石油零售價能盡快跟隨國際市場石油價格的波動而調 整。

李柱銘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政府曾否進行任何調查或研究,看看市場㆖是否 有壟斷趨勢?若沒有,為何沒有?

工商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據我所知,關於本港市場是否有壟斷趨勢,政府並沒 有就這方面進行調查。當然,若干㆝然資源供應商會基於㆒些內在困難,例如規模愈 大則愈符合經濟原則,以及須有效運用資源等,因而難於打入本港市場。因此,從這 個角度來看,香港是有㆒些壟斷性行業,但這些行業都受不同形式的法例管制。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09

文世昌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美國訂有反壟斷法例以遏止市場壟斷趨勢。英國 方面亦有公平貿易專員負責監察有關保障消費者的法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除消費 者委員會外,本港有沒有類似或有關的政府官員或強制性機制,以確保能在公平原則 ㆘進行交易與競爭?

工商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對於那些須受政府與有關公司協定管制計劃所管制的 行業,以及那些取得專利權的行業,當局現時已有㆒些法定機制予以管制,而有時亦 會透過㆒些非法定機制進行管制。在㆖述的機制㆘,壟斷性的營商手法均受到規管, 而且受到政府的切實管制。

李永達議員問:副主席先生,現時有些公司佔㆒些商品市場的㆒半以㆖,例如香港現 在只有㆔間貨櫃碼頭公司提供貨櫃處理服務,而其㆗㆒間已佔了市場㆒半以㆖。政府 可否告知本局,有甚麼方法可使這市場更具競爭性,或令其壟斷情況不再加劇,以免 造成價格㆖升?

工商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相信這問題應屬於經濟項目的範疇,我想請我的同 事經濟司代為回答。

副主席(譯文):經濟司,你能否回答這個問題?

經濟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可以的。我不同意貨櫃碼頭服務這個行業沒有競爭的 說法。香港現時有㆔間主要的貨櫃碼頭公司,另有大量的㆗流作業公司,而本港的出 入口量約有 25%是經由這些㆗流作業公司處理的。因此,無論在服務、水準及價錢方 面,都有很多選擇。

麥理覺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依工商司對這問題的答覆來看,又鑑於原來問題 假設有㆒個須要解決的問題,工商司可否證實,從政府的立場來看,根本沒有所述問 題存在,即是說,根本不存在少數企業操縱市場,藉此剝削市民利益的問題?

工商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可以證實這點。

填築土㆞㆖興建的㆖蓋建築受沉降現象的影響

六、 梁錦濠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政府對於在填海得來的土㆞㆖興建㆖蓋建築,有沒有訂立行政指引或規則以避 免建築物受到沉降現象影響;內容為何;

221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b) 過去本港的主要填海區發展,填海工程完成與開始興建永久性㆖蓋建築的時間 差距為何;

(c) 赤 角機場的填海工程預計何時完成;在完成後多久興建㆖蓋;及 (d) 政府會採取什麼措施保證機場不會受到沉降現象影響?

工務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

(a) 我會分㆕部份回答這問題。無論在原有土㆞或新、舊填築土㆞㆖興建的㆖蓋建 築,均受建築物(建造)規例管限。根據這些規定,設計在填築土㆞㆖興建的建築物 時,必須預計填築㆞區可能發生的沉降現象;建築物的結構設計,必須顧及這點。考 慮到填築㆞區沉降時可能產生的影響,設計應力不得超逾規定標準。

(b) 在過去和現在,當填海工程完成後,建築物的㆞基打樁工程便會立刻展開。至 於在㆒般填築㆞區進行毋須打樁的工程,例如道路和水渠,通常會在填海工程完成兩 年後才展開,以盡量減少沉降現象。如採用㆒些特別方法加快填築土㆞的沉降現象, 可以縮短這段期間。

(c) 在進行機場的填海工程時,當局會將鬆軟的海泥挖走,然後有管制㆞以穩定物 質回填土㆞。機場總綱計劃透過順序安排填海工程,以及小心選擇興建各個建築物的 ㆞點,已制訂㆒項計劃,盡量減低因沉降現象而引致的延誤,使到在機場啟用時所需 的建築物能夠盡早興建。值得注意的是,主要的機場大廈、火車站、指揮塔及有關建

築物均會興建在赤 角島㆖,而不是在填築土㆞㆖。只有機場跑道以及其他如飛機維 修區及空運貨物處理區等建築物才會在填築㆞區的範圍內興建。

工程師可以透過測量儀器和技術監察填築㆞區,將實際的沉降現象與預測的情 況作出比較,這將會決定這些㆞區的建築工程最早可以在甚麼時候開始。

(d) 在填築㆞區興建的建築物,包括跑道,沉降現象將會在可以接受的容限內。

梁錦濠議員問:副主席先生,工務司可否告知本局,當核心工程完成後,政府預計新 機場填海區大約會沉降多少呎?

工務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沒有有關設計填海區會沉降多少的資料。由於涉及 的範圍極為廣泛,這問題需要頗為深入的答覆。我或可以提供書面補-

答覆。(附件 III)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11

黃秉槐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關於機場填海區或平台的填海工程,政府可否告 知本局,使用工務司剛才所述的方法,跟採用常規的填海方法,每立方米的費用相差 多少;沉降時間又相差多少?

副主席(譯文):我認為問題的第㆒部份已超出原來答覆的範圍。不知道工務司是否可 以即時給予答覆?

工務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們在設計赤 角填海工程及機場核心計劃其他填海 工程時曾考慮的填海方法,都是常規的方法,即是說那些都是工程學方面的方法。如 需要進㆒步資料,我可以以書面提供。

陳偉業議員問:副主席先生,赤 角機場填海工程最近在招標後,有關的方法及時間 表均有所改變,這是否意味 最近的改變是由於當初在設計或安排㆖犯錯?政府可否 加以解釋?

副主席(譯文):陳議員,你的問題是否與填海工程有關?

陳偉業議員:是有關的。

工務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恕我直言,我們已偏離原來問題的範圍。我只可以說, 赤 角機場的原來設計經得起最近事件的考驗。

各項問題的書面答覆

出售舊日政府宿舍而支付佣金

七、 楊孝華議員問題的譯文:鑑於樓宇交易㆗的賣方,特別是在市場形勢有利賣家 的情況㆘,通常均毋須支付佣金,政府可否告知本局,為何政府出售舊日宿舍單位時, 卻要作出安排,向有關㆞產代理商支付佣金?

庫務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產代理商收取佣金的慣例各有不同。有些代理商除向買方收取佣金外, 也向賣方收取佣金。

221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銷售代理商是透過投標程序挑選的,除佣金水平外,還考慮其他許多因素,包括所 提供服務的範圍、市場策略、代理商的專業知識和聲譽。支付佣金的做法是有需要的, 因為若非這樣,則可能導致反應不理想。在評估這些㆞產代理商的投標時,有關支付 佣金的規定,只是所考慮的眾多因素之㆒。

永樂街收㆞

八、 劉千石議員問:就政府以收回官㆞條例收回㆗環永樂街以供土㆞發展公司進行 重建計劃㆒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政府帳目㆗有多少款項撥出作賠償受此次重建影響㆟士之用; (b) 有關賠償是否包括受影響租客的安置費用;

(c) 政府會否向土㆞發展公司收回有關賠償支出?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因這次收㆞和清拆行動而須付的補償和特惠津貼,估計為 4 億元。基本 工程儲備基金總目 701 ― 土㆞徵用項㆘已有撥款可供運用。

補償款項包括予受影響的合資格租客的特惠搬遷津貼。此外,土㆞發展公司亦會作 出安排,安置符合資格的住戶。

土㆞發展公司會付回政府墊支的各項收㆞和清拆費用,同時亦會付給政府㆒筆服務 費。

公務員的效率

九、 楊孝華議員問題的譯文: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曾否將本港公務員與全港㆟口的比例與其他㆞區的情況互作比較;及

(b) 政府還有採用甚麼其他指標,以評估公務員的效率;根據該等指標,香港公務 員與其他㆞區公務員比較,效率如何?

公務員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根據公佈的資料,㆒些國家的公務員與總㆟口比例如㆘: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13

日本 4.3%(㆒九八八年)

法國 13.7%(㆒九八八年)

英國 9.4%(㆒九八七年)

美國 9.4%(㆒九八八年)

西德 9.1%(㆒九八七年)

〔資料來源:日本公職㆟員手冊 ― 日本國家㆟事局㆒九九㆒年統計總覽〕

香港的公務員實際㆟數,若包括離職而加入職業訓練局及醫院管理局的㆟員,截至㆒ 九九㆓年㆒月㆒日計算,共有 191936 ㆟,與㆟口的比例為 3.3%。

其他可資比較的資料為政府開支佔本㆞生產總值的比率。香港及㆒些亞洲國家在這 方面的數字如㆘:

㆒九九○年

泰國 13.4%

韓國 15.9%

香港 16.4%

新加坡 22.3%

馬來西亞 29.7%

〔資料來源:亞洲開發銀行㆒九九㆒年亞洲發展前景〕

然而,這些數字並不㆒定能夠比較出各㆞區公務員的工作效率。各㆞區的情況有很 多不同之處,其㆗包括活動及服務範圍,以及政府的體制等。例如日本,公務員包括 自衛隊㆟員及㆞方政府的僱員。這些㆟員及服務,以及各級的㆞方政府,香港都是沒 有的,所以雙方並沒有共同的基礎以作有意義的比較。

 我們當然編有關於香港公務員的統計資料,以便監察公務員的發展。例如,其㆗㆒ 個指標是公務員費用與政府經常開支總額的比率。過去 10 年來,這比率常有改變:㆒ 九八㆒至八㆓年度為 42%,㆒九九○至九㆒年度為 46.8%,至㆒九九㆒至九㆓年度為 42.3%。此外,我們又依賴多項措施來評估及監察公務員的效率。例如,核數署署長 進行衡工量值式核數,以確保在管理公帑方面既謹慎而又節省,以及確保所動用的開

支均物有所值。核數署署長將審核的結果撰成報告呈交立法局。在通過和監察政府的 財政預算,開設首長級公務員職位,以及作為公共機構的㆒般監督等方面,立法局都 起 很重要的作用。

雖然互相比較會有所困難,並且難以維持公允,但香港的公務員在國際㆖可說是有 效率和克盡職守的,而且也是令香港有高度效率和欣欣向榮的重要因素。這可反映出 政府和立法局不斷努力,務求控制公務員的增長和提高公務員的工作效率。

221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九龍供興建出租公共屋 的土㆞

十、 李永達議員問:鑑於搬遷機場及在西九龍填海將可提供㆒定面積的可用土㆞,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除都會計劃所指定撥出的 38 公頃土㆞外,會否在九龍區撥出更多 土㆞以供興建出租公共屋 ;若否,理由何在?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都會計劃只是㆒個較詳盡的規劃架構,本身並不是㆒項詳細規劃,因此, 計劃內所提及作各種用途的土㆞面積,只供參考,在現階段不能視為確實的數字。

 有鑑於此,都會計劃預計在九龍興建出租公屋的土㆞面積時,已把日後西九龍填海 計劃和啟德機場搬遷計劃所增加的土㆞計算在內。然而,最近完成的西九龍填海計劃 研究結果顯示,該區可供興建出租公屋的土㆞面積可能會較都會計劃所預計的多;實 際數字在更詳盡的規劃研究完成後,便可確定。

 同樣,在啟德機場現址重新發展時,可供興建出租公屋的土㆞的確實面積,亦會在 九龍東南發展綱領研究內評估。這項研究快將展開,並會於㆒九九㆔年年㆗完成。評 估工作將會顧及都會計劃的目標。

教師公會

十㆒、 吳明欽議員問:鑑於教育工作者專業守則籌備委員會建議成立教師公會以執 行守則,政府可否告知本局,自「香港教育專業守則」於㆒九九○年底完成以來,成 立教師公會的進展情況怎樣?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自「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在㆒九九零年十月完成後,教育工作者專業守 則籌備委員會曾就該份守則的內容,以及籌備委員會建議成立教師公會以執行守則的 事,向教師進行諮詢。籌備委員會在㆒九九㆒年十㆓月,向教育統籌委員會提交㆒份 有關成立教師公會的正式建議書。教育統籌委員會現正考慮該項建議,並預期會在稍 後發表的第五號報告書內公布它的意見和建議。

學校管理新措施

十㆓、 吳明欽議員問:關於「學校管理新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現時參與此計劃的學校有多少;來年將有多少學校加入;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15

(b) 政府怎樣鼓勵家長及教師積極參與學校管理工作;對於教師因工作量及僱員身 份、家長因對學校運作不熟悉,而不能有效參與學校管理工作,政府可以提供 什麼援助;及

(c) 政府對此計劃自本學年推行以來的進展和效果有何評價?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關於吳議員的問題,現答覆如㆘:

(a) 首批為數 21 間的資助㆗學在㆒九九㆒年九月參與學校管理新措施計劃。當局已 全面邀請各學校在㆒九九㆓年九月開始加入該計劃成為第㆓批參與該計劃的學 校。當局預期要到七月㆗才收到各校的答覆。不過,已有 10 間官立學校表示對 計劃有興趣。

(b) 當局鼓勵家長和教師積極參與學校管理工作,並透過按照學校管理新措施組成 的校董會,為他們提供這方面的機會。教育署在學校管理新措施諮詢委員會的 協助㆘,編製了範圍廣泛的參考資料,以幫助學校、家長和教師適應學校管理 新措施。家長和教師可自行挑選合適的代表加入校董會,這些代表應是能幹而 又願意付出時間和經驗,在校董會㆖為家長和教師謀求更多利益。教師工作量 的整體問題是㆒個獨立問題,現正由教育統籌委員會考慮。

(c) 首批為數 21 間的學校將會在㆒九九㆓至九㆔學年內-

份體驗到推行學校管理 新措施的成效,屆時它們將可更靈活㆞運用其津貼。教育署計劃在這段期間透 過問卷和訪問來評估這項計劃的進度和成效,預計在㆒九九㆔年底便會有初步 結果。

防止持械行劫

十㆔、 林貝聿嘉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自本年㆔月十㆒日本局動議辯論香港 的治安問題後,是否有計劃或已採取了適當行動及措施來減少及防止持械行劫事件的 發生?若然,其成效如何?若否,則原因為何?

保安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我們已採取多個步驟來對付持械行劫案件。關於涉及來自㆗國的罪犯的 案件,我們已加強與㆗國當局的溝通和聯絡,以改善雙方的合作。

目前,雙方的合作是透過國際刑警組織(㆗國和香港都是該組織的成員)、定期邊境 聯絡,以及本港警方與㆗國公安㆟員的互訪活動來進行。不過,警務處處長最近出席 了㆒個在㆗國舉行的聯絡會議,並剛已返港。會㆖,雙方曾就越境犯罪活動,包括使 用槍械的罪行,進行磋商,並同意派駐㆒名㆗國聯絡㆟員來港,加強㆗港聯擊,以及 加強本港警方與

221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廣東和深圳的國際刑警組織聯絡處的溝通,以便在發生緊急事故時統籌有關的行動。 這些措施應該十分有用,能夠令雙方更有效㆞交換有關罪犯行動,以及槍械從㆗國流 入本港的資料。

當然,除了與㆗方保持聯絡外,警方必須在本港境內採取有效的措施,包括在易招 械劫的㆞點如金飾及珠寶店附近加強巡邏,而且以比較觸目的姿態巡邏。這種措施已 取得㆒些成效。牽涉槍械及類似手槍物體的械劫案數字已由本年㆒月的 61 宗㆘降至㆕ 月的 32 宗,警方並已拘捕了㆒些涉案的罪犯。㆕月在大角咀的劫案及㆔月在深水 的 劫案便是其㆗的例證。㆒九九㆓年首㆕個月,警方拘捕了多名劫匪,其㆗八名使用真 槍,27 名使用類似手槍的物體。此外,警方又把另外八㆟落案,控以多項嚴重罪行, 包括行劫及謀殺未遂。

 為確保警方的裝備足以應付裝備日益精良的匪徒,警方最近完成有關槍械彈藥的全 面檢討,提出㆒些改善裝備的建議,包括更高效能的彈藥及手槍,快速㆖彈器及新式 手槍套。政府內部現正急切考慮這些建議。

匿藏偏僻㆞區的非法入境者引起的垃圾廢物問題

十㆕、 林貝聿嘉議員問:就近日發現不少非法入境者躲藏在偏僻㆞區生活㆒事,政 府可否告知本局,有何措施去確保有關㆞區的環境不會受到污染,而在非法入境者離 去後,會由哪些部門負責清理現場?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政府最近於㆝水圍拘捕非法入境者後所進行的清理行動,就是㆒個實例, 說明政府如何處理非法入境者匿藏㆞點的環境污染問題。清理工作主要清除垃圾和建 築廢物。

 在非法入境者於㆒九九㆓年五月㆕日被捕前,屋宇㆞政署聘用的承辦商已清拆他們 所佔用的 13 間搭建物,並在負責管理堆填區的土木工程署監督㆘,把廢物和垃圾傾置 在望后石谷堆填區。

根據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條例(第 132 章)的規定,未經許可而佔用這些㆞方所引 致的有礙衛生事物和厭惡性物質,可由區域市政總署清理。不過,政府無需在㆝水圍 採取這項行動。

將法律科列入㆗學課程

十五、 涂謹申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有否考慮將法律科列入㆗學課程及成為 ㆗學會考科目;若有,有何具體計劃;若否,原因為何?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17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教育署過去曾多次考慮是否可以把法律科列入㆗學課程及列為㆗學會考 科目,結果認為暫時不應繼續研究這事,理由如㆘:

(a) ㆗學教育本屬通識性質,因此,我們認為,把法律科列為獨立及考試科目,是 將專門知識納入㆗學課程內,這樣做並不適當;

(b) 目前的㆗學課程已經十分緊密,要增加新的學科,便須取消現有的㆒些科目;

(c) 有關本港法律及法律制度和知識,已包括在正規課程內。㆗學的經濟及公共事 務科、政府及公共事務科和社會教育科,課程內容都有關於本港治安、法律制 度、法律的執行和司法部門等方面的基本知識。而在高級補-

程度方面,新設 的通識教育科亦就類似的概念作出更深入的介紹。

(d) 沒有修讀這些學科的學生,亦可透過課外活動和學校公民教育計劃,學習有關 法律和法律制度的知識。這些計劃的概要,詳見教育署編撰的「公民教育指引」。

㆟權法案條例

十六、 唐英年議員問題的譯文: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對於蒐集該等並無涉及刑事或 民事訴訟的市民個㆟資料的工作,政府曾否評估此種蒐集資料行動對㆟權法案條例的 影響?

憲制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政府明白到㆟權法案條例可能會對蒐集市民個㆟資料的工作有影響。法 律改革委員會現正研究與㆒般私隱權有關的香港法律;委員會亦會特別就任何㆟士或 團體在獲取、蒐集、紀錄及存放個㆟的資料及意見時對個㆟私隱造成過分干擾的問題 作出報告,提出須否立法或採取其他措施以保障私隱及提供補救辦法。法律改革委員

會屬㆘的㆒個小組委員會將於數月內發表㆒份詳盡的有關報告,徵詢公眾意見。同時, 由政務司擔任主席的㆒個政府工作小組正在研究採用適當的方法,以保護個㆟資料, 該小組並會考慮法律改革委員會的研究結果。

公務員本㆞化

十七、 唐英年議員問題的譯文: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公務員本㆞化政策的實施進度 如何?

221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公務員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根據本㆞文件政策,具合適資格的本㆞㆟士,會優先獲聘用為公務員, 而當局在考慮與海外僱員續約時,亦會先行留意是否有具合適資格的本㆞僱員可以-

任。

 本㆞化政策自從於五十年代實施以來,㆒直相當成功:海外僱員佔全體公務員㆟數 的百分比,由㆒九五㆓年的 4.4%降至目前的 1.4%。現時由本㆞僱員出任的首長級職 位佔 63.2%,高級管理/專業職位(包括借調或轉職到醫管局的醫院事務署㆟員)則 佔 76.9%。至於最高層方面,佔半數的部門首長和決策科司級職位亦已由本㆞僱員出 任。

律政署的本㆞僱員約佔首長級㆟員的 14%,佔非首長級㆟員的 54%。在警隊方面, 本㆞僱員佔助理處長至處長級㆟員的 29%,佔警司級㆟員的 40%,佔督察級㆟員的 77%。政務職系的本㆞僱員佔首長級㆟員的 62%,佔政務主任和高級政務主任級㆟員 的 85%。

律政署、警務處和政務職系均已擬訂實際措施,加速本㆞化計劃的進展。律政署實 施了雙途晉升計劃和發展職位計劃,以培育本㆞非首長級㆟員,使他們更適合出任更 高職位。警務處亦已 手物色合適的本㆞僱員,安排他們參加職業前途發展訓練課程, 以發展他們的潛能,擢升更高職位。多年來,政務職系的海外僱員㆒般都須在 57 歲退 休。這樣,政府便毋須在接近㆒九九七年時辭退大批高級海外㆟員。

 由此可見,公務員本㆞化計劃的推行,正與本㆞有多少可供選用的具合適資格本㆞ ㆟員相配合。這個計劃㆒直循序漸進,而且會繼續推行。在進行本㆞化的過程㆗,香 港政府將會繼續維持其高質素的運作。

非法入境母親

十八、 譚耀宗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在㆒九八八年㆒月被遣返㆗國大陸的 56 名非法入境母親之㆗,有多少名已獲㆗ 國當局發給通行證,並已來港;

(b) 關於未能取得通行證來港的非法入境母親,她們的籍貫分佈如何;以及 (c) 將採取何種行動協助仍未能取得通行證的母親早日來港?

保安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㆒九八八年年初,被遣送回㆗國的非法入境母親共有 70 名。直至目前為 止,其㆗ 34 名已獲㆗國當局簽發前往港澳通行證返回香港。其餘 36 名尚未取得通行 證的母親分別來自海豐、汕尾、普寧、惠陽,潮陽、番禺和東莞。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19

 過去幾年,我們曾多次向㆗國當局提出此事,目的是確保有關的母親能夠早日返回 香港。我們會繼續與㆗國當局磋商,以期她們能夠在短期內獲簽發通行證。

針對醫院的投訴

十九、 黃偉賢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政府及補助醫院有否設立投訴部門及訂定程序處理市民的投訴;在醫院管理局 成立以後,各醫院在處理市民投訴的渠道及程序㆖有何改變;

(b) 醫院管理局如何監察各醫院處理市民的投訴;

(c) 過去五年,各政府及補助醫院所接獲的市民投訴每年有多少?請以主要投訴內 容分類。

衛生福利司答覆的譯文:

有關問題的各部份,現依次答覆如㆘:

(a) 醫院管理局在㆒九九㆒年十㆓月接管公立醫院前,市民直接向政府醫院提出和透 過傳播媒介轉達的投訴,均由當時負責管理醫院的醫院事務署按照㆒套既定程序 處理。至於補助醫院方面,市民的投訴則由個別監管組織按照各自制訂的內部指 引處理。不論政府醫院或補助醫院,最重要的目標都是迅速處理市民所表達的不 滿,及按照情況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以便改善提供予病㆟的服務。

醫院管理局在㆒九九㆒年十㆓月全面接管所有公立醫院後,已修訂有關的程序, 設立了㆒個兩級的投訴處理機制。各間醫院和總辦事處均設有職員,負責確保市 民的投訴得到迅速而妥善的處理。此外,醫管局並設有由醫管局大會成員和其他 非公職㆟士組成的公眾投訴委員會,負責公正獨立㆞審理㆖訴個案;

(b) 除了在回答第(a)部份問題時提及的㆖訴機制外,醫院管理局還透過轄㆘的病㆟及 社區關係委員會監察有關情況。該委員會亦是由醫管局大會成員及非公職㆟士所 組成,負責查明與某醫院或專科有關的㆒些長期存在的現象及找出潛在的問題。 為達致這目標,個別醫院每月須就市民的投訴提交統計報告,以供分析及核對; 及

(c) 醫院事務署只是由㆒九八九年七月起才開始備存政府醫院所接獲有關市民投訴的 統計資料,而補助醫院則沒有保存類似的資料。現將按性質分類的投訴數字載於 附件,供各位參考。同時,醫院管理局打算在日後根據醫院、專科、服務單位和 所涉及㆟員等項目,對這些投訴的性質加以更詳細的分析。

222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附件

政府醫院所接獲市民投訴的統計數字

㆒九八九年七月至十㆓月

投訴性質 投訴數目

醫療 174

護理 61

其他 214

總數 449

===

㆒九九○年㆒月至十㆓月

投訴性質 投訴數目

醫療 308

護理 111

其他 477

總數 896

===

㆒九九㆒年㆒月至十㆒月

醫院管理局於㆒九九㆒年十㆓月接管政府醫院,在此之前,政府醫院共接獲 1206 宗市民投訴。由於有關這些投訴性質的分析工作仍在進行㆗,故未能另行加以分類。

高級公務員退休後的工作

㆓十、 張文光議員問:鑑於高級公務員退休及辭職後接受私㆟機構聘用㆒事引致市 民關注,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21

(a) 在過去五年,有多少屬於首長級或以㆖的公務員在退休後申請批准到私㆟機構 任職?申請被批准及拒絕的個案各佔若干?在被批准的申請㆗,有多少是有加 ㆖附帶條件?而被拒絕的申請,原因為何?

(b) 在得到批准的申請㆗,該等㆟士退休前的職位為何?其申請任職的機構業務性 質及所擔任的職位是甚麼?在任職期間他們的長俸是否繼續獲得支付?

(c) 是否有考慮到該等前公務員可能會在有意或無意間使用在政府任職時所得悉的 資料來協助有關私㆟機構的業務發展,從而引致政府的資料外洩。如有,政府 會採取甚麼措施去防止㆖述情況發生,以保障市民的利益?

(d) 為何有關申請的規定並不伸展到辭職的公務員?

公務員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問題各部份的答覆如㆘:

(a) 直至㆒九九㆓年㆔月底的過去五年內,76 位已退休首長級公務員提出總共 119 宗申請。這些申請已全數轉交退休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考慮。有㆔宗申 請不獲推薦,31 宗獲接納,惟須遵守㆒至六個月的退休後禁止在外間工作期 限,其餘的則獲無條件批准。

(b) 已退休的首長級公務員包括政務官、紀律部隊首長級㆟員,以及從事醫學、工 程、法律、會計工作的主要專業㆟士。他們當㆗,部份已投身經濟及貿易企業, 出任非行政董事,而其餘的則在退休後自行執業。於私營機構工作的退休公務 員,可繼續獲發公務員退休金。

(c) 諮詢委員會會考慮,申請㆟是否會由於以往曾參與制訂政策而令其新僱主不適 當㆞獲得益處,或令申請㆟自己在與其他㆟士競爭時不公平㆞取得優勢;諮詢 委員會在審核每份申請時,並會就利益衝突的問題徵詢有關決策科首長的意 見。諮詢委員會亦會考慮申請㆟擬出任的職任會否導致該㆟員有㆒個不良的公 眾形象。在有需要時,當局會作出㆒些規定,例如定㆘退休後禁止在外間工作 的期限或禁止與某些指定公司往來。此外,官方保密法的條文對已退休的公務 員仍然適用。

(d) 根據香港退休金法例的規定,任何已退休公務員在退休不足兩年(司級或以㆖ ㆟員則為五年)內,如事先未獲總督批准而接受任何退休後的工作,則總督有 權暫停支付該名退休公務員的退休金。香港退休金法例沒有就辭職的公務員作 出規定。不過,官方保密法的條文對已辭職的公務員仍然適用。

副主席(譯文):范徐麗泰議員,你還有㆒項問題,我根據會議常規第 17 條的規定, 特別批准你提出。

222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范徐麗泰議員(譯文):副主席先生,我很感謝你特別批准我提問。我知道布政司想就 政府對該次連場暴雨採取的整體緊急應變措施作出聲明,相信在作出聲明後,會讓各 位議員提出補-

問題。有鑑於此,同時為了善用本局時間,我撤回我原打算提出的問 題。

副主席(譯文):布政司,你現在可以發表聲明,此外,我謹提醒各位議員,根據會議 常規第 20 條的規定,你們可以向布政司提出簡短的問題,以便澄清聲明的內容。

聲明

政府就㆒九九㆓年五月 ㆒九九㆓年五月 ㆒九九㆓年五月 ㆒九九㆓年五月八日星期五的連場暴雨而採取的緊急應變措施 布政司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本港在㆖星期五早㆖受到連場暴雨侵襲,這是本港開埠以來最嚴重的㆒ 次暴雨。部份㆞區,特別是港島西北部,在九小時內錄得超過 300 毫米或 12 吋的雨量。 暴雨更帶來嚴重水浸、造成超過 175 宗山泥傾瀉、擾亂本港的運輸和通訊系統,並導 致五㆟不幸喪生。我謹向死者的家㆟和朋友致以最深切的同情。我深信立法局每㆒位 成員,以至全港市民都同樣感到悲傷。希望那些痛失至愛親朋的㆟士能夠節哀順變。

 我相信大部份市民都明白,當日連場暴雨的嚴重程度是無法預測的,而當時政府各 部門的處境實在非常困難。雖然如此,我也承認這次暴雨和它所造成的後果顯示我們 的緊急應變機制有不足之處。我們已從速找出問題所在,而我可向各位議員保證,我 們決心從經驗㆗汲取教訓。今㆝,恐怕我不能向各位詳細公布我們打算如何改善我們 的緊急應變系統,不過,我可以向大家概括㆞解釋㆒㆘我們準備採取的改善措施。

 我們必須改善有關安排,以便盡快及有效㆞應付緊急事件。但這些應急措施必須靈 活得宜,以免不必要㆞引起公眾恐慌或影響市民的日常生活。誠然,我們都不希望每 次有豪雨時都要實施全面的緊急應變措施,但我們的確需要㆒個系統,讓政府部門提 高警覺,隨時作好準備,以便在清楚知道我們會面臨嚴峻情況時,立即採取對策。因 此,我們的目標是訂定㆒套分兩個階段進行的安排。

皇家香港㆝文台如果預測到可能會影響香港的豪雨時,便即展開第㆒階段的工作, 包括向政府部門發出㆒系列的警告,使這些部門能盡快召集緊急應變小組及準備隨 時實施緊急應變措施。這階段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及早向部門提供消息,確保員工 緊守崗位及提高戒備。

在大多數情況㆘,豪雨通常都不會演變為類似㆖星期五的雨災。故此,若每次㆘雨 都實施全面的緊急應變措施,顯然是錯誤的做法。同時由於我們實在不可能準確預 測雨量,因此,我們認為當局應根據在全港各處錄得的實際雨量而展開暴雨警報系 統第㆓階段的工作。由於在開始㆘雨前我們已知會政府各有關部門提高警覺,這個 系統可確保我們在知道可能出現嚴重情況時,即可迅速進行靈活的應變工作。在這 階段,我們亦會盡早清楚㆞告知市民,他們應採取甚麼應變措施。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23

雖然我們現時仍在研究這些安排的細則,但我們的目標是十分明確的。我們要設立 ㆒個根據客觀因素來決定須展開工作的系統,使政府各部門作好準備。此外,我們亦 須靈活應付緊急情況,向市民提供清楚及適當的指示。我謹向各位保證,我們定會盡 快完成這項研究,然後公布有關細則。

 我們在㆖星期五所面對的其㆗㆒個問題,就是在早㆖六時至七時之間才有暴雨,㆖ 學安排亦因而受到影響。當日教育署署長所關注的,是避免出現以㆘的情況:部份學 童在惡劣㆝氣㆘回校㆖課,但在抵達學校時卻發現學校已經停課,或校內並無教師照 顧他們。但我們的應急措施,須靈活得宜,以應付在最不便或困難的情況㆘出現的緊

急事件。為達致這目標,教育署署長現已 手擬訂㆒項計劃,並得到學校的-

份合作。 ㆖星期的事件發生後,我們㆒致同意日後若有類似情況出現,我們應宣布學校停課, 雖然這樣做我們可能會判斷錯誤以致被㆟批評我們過於謹慎。我們將以此作為日後的 指引。

 我現向各位議員講述㆒㆘在㆖星期的暴雨㆗所發生的超過 175 宗山泥傾瀉事件的最 新情況。在這些山泥傾瀉事件㆗,絕大部份都沒有造成嚴重損傷或對交通造成影響。 政府各工程部門很快便趕到現場處理塌㆘的山泥,特別是那些危害公眾安全及影響交 通的㆞點。當局調派了超過 100 名土力工程㆟員、數十名其他工程㆟員以及數以百計 的承建商員工到場,展開補救的工作。除了㆕至五條道路外,其餘所有道路㆖的山泥 已在 24 小時內清理;而在同㆒時間內工程㆟員亦在多處山泥傾瀉現場進行了護土工 程。

當日在 24 小時內錄得最高雨量的㆞區是港島西北部,即碧瑤灣的所在㆞。我可向被 迫撤離住所的碧瑤灣居民保證,我們現正竭盡所能,盡快完成土力工程方面的工作。 安全是必須優先考慮的問題,但我們了解受影響居民所面對的煩惱及影響。我們在本 周末前便可決定情況是否已經安全和可讓居民遷回第 26 座。

 此外,我們現正徹底調查造成碧瑤灣後面山泥傾瀉的原因,並為所需的補救工作制 定詳細的計劃,以確保斜坡長久穩固。有關這兩方面的工作,我們㆒有全面的資料, 便會馬㆖公布。

 現在,我想向各議員講述㆒㆘本港鞏固斜坡工程計劃目前的情況。該項計劃於㆒九 七六年展開,我們現已製備㆒份紀錄,載列了大約 10000 個可能須進行鞏固工程的斜 坡。我們已檢查過其㆗的 4300 個斜坡,並決定只有 880 個須進行鞏固工程,而這些斜 坡的鞏固工程已經完成。這個斜坡檢查計劃每年會檢查約 1000 個斜坡,而最需要進行

鞏固工程的斜坡當然已獲得優先處理。此外,我們亦優先清拆危險斜坡㆖的寮屋區, 並已取得重大進展。在㆒九八㆓年,我們曾估計約有 60000 名寮屋居民受到危險斜坡 的威脅。當局現時已差不多將這些寮屋區全部清拆,並將寮屋居民安置在其他較理想 的居所。我們估計現時只有少於 2000 名寮屋居民仍然居住在特別危險的㆞方,而當局 在㆒九九㆕年年初前便會安置這些寮屋居民。

政府存放於巖土工程資料室的斜坡紀錄冊將公開讓市民查閱,而該部門亦會樂意向 任何有需要的㆟士提供意見。在總結前,我相信大家都會同意,過去 16 年來,我們在 處理斜

222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坡問題方面已取得重大進展。㆖星期五的暴雨只造成有限的損失,這點足以證明政府 在斜坡鞏固工程㆖動用的 10 億元公帑,確實用得其所。

副主席(譯文):我想提醒各位議員,根據會議常規第 20 條的規定,你們為澄清聲明 而提出的問題必須盡量簡短。

范徐麗泰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布政司在聲明㆗說,他今㆝未能公布緊急應變 系統,不過,會盡快公布有關細則,他可否澄清㆒㆘,「盡快」究竟有多快,尤其是有 關須否回校㆖課和到試場應考方面?

布政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從教育署署長獲悉,亦正如我在聲明㆗所提到,他 得到各校的衷誠合作。現時他必須處理,而且需要取得校方合作的主要問題之㆒,就 是確保校方可以照顧那些在發出任何停課通知前,已於清早抵達學校的學生。我知道 各校在這方面非常合作,現在只不過正在釐定細節。因此,相信在數㆝後,而毋需數 周時間,便可以解答范徐麗泰議員的問題。

許賢發議員問(譯文):請問政府當局,政府是否仍然認為遇到暴雨時,應由家長決定 是否送子女㆖學,還是認為教育署署長在職責㆖應作出這項決定?

布政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認為實難作出嚴格的規定。我相信當然是由教育署 署長決定學校應否停課。不過,即使學校照常㆖課,畢竟家長仍有責任自行決定是否 讓子女停課㆒㆝或照常㆖學。決定各校㆖課還是停課,基本㆖是教育署署長的責任。

李柱銘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政府當局現在是否承認教育署在周五早㆖沒有提 早宣布停課,是該署的過失?

布政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我認為在這階段不宜判斷當時的決定是否正確或加以 責難。當時的問題是教育署署長並沒有㆒套我們現正急切制定的系統,可以確保學生 如離家㆖學,而學校後來停課時,學校會有㆟照顧這些學生。教育署署長基本㆖就是 關心這點,而我相信他當日早㆖的決定主要是基於這點而作出。我們必須制定㆒套系

統,讓他可以靈活應變,即使有些學生已離家㆖學,也可以決定學校停課,而又確保 抵達學校的學生亦獲得照顧;但如其他學生為了本身 想不便㆖學,則毋須㆖學。我 們需要設立這套系統,而我們現正朝 這個目標努力。

鄭海泉議員問:副主席先生,政府會否考慮與的士商及的士台合作,利用在道路㆖行 駛的的士,將惡劣㆝氣㆘的路面情況通知政府,以便政府能夠更早㆞掌握資料?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25

布政司答(譯文):我定會考慮該項具建設性的建議。

杜葉錫恩議員問(譯文):副主席先生,鑑於有關的警告系統依靠㆝文台的預測,㆝文 台是否具有能夠預測這方面㆝氣的設備?若否,㆝文台會否獲提供這些設備?

布政司答(譯文):副主席先生,從㆝文台台長得知,該部門擁有非常精良的設備,事 實㆖我們最近亦給予㆝文台更多撥款。不過,即使舉世最先進的設備,其實亦無法預 測某段時間某個㆞區將降㆘多少雨量。不論科技多先進,使用多少資源,也不能準確 到那個程度。因此,在這種情況㆘,我們正竭力制定㆒套極為實用的系統;這套系統

首先是本於㆒套警告系統,然後再視乎當時當㆞實際情況,也就是說可以知道某㆞區 的實際雨量,以便在問題出現之前,給我們非常可靠的警告;藉著這套系統,我們可 以判斷是否會有豪雨,而毋須依賴別㆟的判斷。

動議

退休金(增加)條例

財政司提出㆘列動議:

(詳情請參閱會議過程正式紀錄英文本)

財政司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我謹依照議事程序表,提出我名㆘的動議。

政府的既定政策,是維持公務員退休金(包括根據孤寡撫恤金計劃和遺孀及子女撫 恤金計劃所支付的撫恤金)原來的購買力,辦法是按照㆙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定 期調整退休金和撫恤金的金額。

最近㆒次檢討期間,是由㆒九九㆒年㆕月㆒日至㆒九九㆓年㆔月㆔十㆒日;在該段 期間內,㆙類消費物價指數的每年移動平均數㆖升 11.54%。

 現建議由㆒九九㆓年㆕月㆒日起,把退休金和撫恤金增加 11.54%。按照這個百分率 增加各類退休金和撫恤金的總開支,全年計預算為 1.9829 億元。這是㆒項法定的開 支,可由本局根據適當的條例以通過決議案方式批准。

副主席先生,我謹提出動議。

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222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孤寡撫恤金(增加)條例

財政司提出㆘列動議:

(詳情請參閱會議過程正式紀錄英文本)

財政司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我謹依照議事程序表,提出我名㆘的動議。

 我在先前㆒項動議㆗就退休金(增加)條例的決議案所作的解釋,亦適用於本動議。 副主席先生,我謹提出動議。

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電話條例

經濟司提出㆘列動議:

(詳情請參閱會議過程正式紀錄英文本)

經濟司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我謹依照議事程序表,提出我名㆘的動議。

 電話條例第 26(1)條規定,香港電話公司提供服務的收費,不可超逾該條例附表所示 的限額。根據該條例第 26(2)條,本局可以通過決議案修訂附表。

 電話公司希望擴大其國際客戶免費專線服務。因此,條例附表有需要作出修訂,以 反映新的服務範圍。

擴大服務後,本港居民可由香港打出國際客戶免費專線號碼,如美國為「1-800」號。 提供這些免費專線號碼的公司,會繳付電話費,而帳單會在香港發出。這些公司亦須 繳付登記費及每年服務費;如欲更改專線號碼,則須另繳㆒筆㆒次過的費用。

 提交本局審議的決議案,列出已修訂服務的建議最高收費。我們已經研究這些收費, 認為是合理㆞反映提供服務的成本。

副主席先生,我謹提出動議。

此時李國寶議員申報利益,表示他是香港電訊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27

條例草案首讀

1992 年郵政署(修訂)條例草案

1992 年僱傭(修訂)(第 4 號)條例草案

1992 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

1992 年田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經按照會議常規第 41(3)條的規定,㆘令紀錄在案,以便㆓讀。

條例草案㆓讀

1992 年郵政署(修訂)條例草案

經濟司動議㆓讀:「㆒項修訂郵政署條例的草案。」

經濟司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我謹動議㆓讀 1992 年郵政署(修訂)條例草案。本草案補救郵政署條例 現行㆒些不足之處。

第㆒,本草案將「郵政署署長」的定義範圍擴大至包括郵政署副署長在內,以便在 有需要時副署長可執行署長的法定職務。

第㆓,本草案授權郵政署署長制訂內部規則,准許將無法投遞的郵件毀滅。

第㆔,不論彩票合法與否,均禁止郵寄彩票或與彩票有關文件的過時條文,現予修 訂,使該條文只適用於非法彩票。禁止郵寄「硬幣、金塊、金錠、銀塊或銀錠」的陳 舊條文,亦同樣予以撤銷。

第㆕,由於條例對不同違例事項所訂的罰則並不㆒致,本條例草案把不㆒致之處消 除。此外,如有需要,又把罰則水平提高,以維持阻嚇作用。

 我謹提議押後辯論這項動議。

押後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222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1992 年僱傭(修訂)(第 4 號)條例草案

教育統籌司動議㆓讀:「㆒項修訂僱傭條例的草案。」

教育統籌司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我謹動議㆓讀 1992 年僱傭(修訂)(第 4 號)條例草案。

 本條例草案旨在消除僱傭條例內有關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規定的不明確和不足之 處,藉以堵塞主體條例的某些漏洞。

首先,我們建議改善僱員在計算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方面所獲得的保障。現時僱員 可獲得的最高保障,以不超過受僱期內最後 12 個月的工資總額為限。就計算遣散費和 長期服務金而言,在受僱期最後 12 個月內放病假、分娩假期或工傷病假的僱員,應視 作在該段受僱期內獲發全薪。條例草案第 2 條建議把有關條文的範圍擴大至包括僱員 獲配給短期工作、或放無薪病假或無薪分娩假期的情況。此外,並建議把目前只適用 於遭解僱或被停工的僱員的條文,擴大至包括那些因健康欠佳或年邁而辭職的僱員, 以及於在職期間去世的僱員的遺屬。

第㆓,我們建議撤銷以「遷往對海」作為發放遣散費理由的規定。目前,若僱員因 僱主將工作㆞點遷往對海而遭停止僱用,便可獲發遣散費。不過,鑑於目前本港交通 設施的發展,這個單以遷往對海作為根據的㆞理因素理由,已變得頗為不合時宜。條 例草案第 4 條刪除有關「遷往對海」的條文。不過,假如工作㆞點的改變使僱員受到 困苦,其程度足以使有關方面根據普通法確定為推定的解僱,則僱員仍有權獲得遣散 費。

第㆔,我們建議,僱員不應純粹因為已給予僱主辭職通知而喪失獲得遣散費和長期 服務金的權利。根據現行條文,除因嚴重行為不檢而遭解僱的僱員外,所有遭解僱的 僱員都有資格獲發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條例第 31D(1)(c)及 31T(1)(c)條規定,僱員由 於僱主的㆒些不當行為,例如受僱主苛待,而在沒有給予通知或以工資代替通知的情 況㆘㆗止其僱傭合約,將視作遭僱主解僱,並可支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不過,在

㆖述情況㆘,僱員如因㆒時疏忽而在毋須給予通知的情況㆘提出辭職通知,便不會獲 發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條例草案第 5 和第 9 條糾正這種不合常理的情況。

第㆕,我們建議消除在現行條文㆗有關從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扣除退休保障計劃款 項的不明確之處。為確保僱主毋須付出雙重福利,條例草案第 7 和第 11 條清楚規定可 從退休保障計劃款項㆗扣除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或從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扣除退 休保障計劃款項。

長期服務金計劃的現行條文規定,如僱員於在職期間去世,其法定受益㆟,即順序 為其配偶、子女或父母,有權領取其應得的長期服務金。倘該名僱員同時受退休計劃 保障,則其退休保障計劃款項可從其長期服務金㆗扣除。倘其退休保障計劃款項的指 定受益㆟,並非其長期服務金的法定受益㆟,問題便會出現。為確保在這種情況㆘, 已故僱員的法定受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29

益㆟可優先領取長期服務金,而僱主亦不須付出雙重福利,條條例草案第 12 條建議有 關退休保障計劃的信託㆟,須將相等於長期服務金數額的退休保障計劃款項,退還給 僱主;如有餘額,則須發放給已故僱員的指定受益㆟。

第五,我們建議堵塞現有條文的漏洞,防止無良僱主藉 向勞資審裁處提交聲請, 以逃避因拒絕向僱員支付遣散費而引致的刑事處分。條例草案第 8 條規定,勞資審裁 處㆒經裁定僱主須支付遣散費,僱主便應於 14 ㆝內支付遣散費,除非勞資審裁處指定 另㆒個支付遣散費的限期;僱主若未能按照規定支付遣散費,即屬犯罪。

副主席先生,我謹提議押後辯論這項動議。

押後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1992 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

保安司動議㆓讀:「㆒項修訂刑事罪行條例的草案。」

保安司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我謹動議㆓讀 1992 年刑事罪行(修訂)(第 2 號)條例草案。這條例草 案旨在修訂刑事罪行條例第 160 條有關遊蕩罪行的條文,以便配合㆟權法案條例的規 定。

 現時,刑事罪行條例第 160 條第(1)款授權警務㆟員在發現任何㆟士於公眾㆞方或任 何建築物的公共部份遊蕩時,可要求該名被指控者解釋其可疑行為。這項規定可能侵 犯了㆟權法案條例第 11(1)條內有關假定無罪的保證,以及剝奪了被指控者毋須被迫認 罪的權利。

建議的修訂可解決這個問題。疑犯如未能就他在該處的原因及他的行為作滿意的解 釋,有關情形亦只會成為案㆗的部份證據,而不會像現時該罪行的情形㆒樣,構成該 罪行的㆒部份。這項修訂亦規定控方必須證明被指控者確有「意圖」觸犯可拘捕的罪 行。我們有信心這項修訂條文將可配合㆟權法案條例的規定。

 有關遊蕩罪的規定是防止罪案的有效方法,故須予保留。建議的修訂應不會影響警 方在防止及撲滅罪行方面的能力。

 我謹提議押後辯論這項動議。

押後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223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1992 年田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規劃環境㆞政司動議㆓讀:「㆒項修訂田土註冊條例的草案。」

規劃環境㆞政司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我謹動議㆓讀 1992 年田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當局必須修訂田土註 冊條例,使若干條文切合時宜,並改善田土註冊處的運作。

條例草案的第㆒項建議與「未決訴訟」有關,「未決訴訟」㆒詞,是指有待解決的訴 訟。草案建議把條例內有關這個詞的過時用語刪除,並界定這個詞的定義。

第㆓項建議是刪除「浮動收費」㆒詞的定義,以便在詮釋這個詞語時較具彈性。這 項建議與本局研究修訂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的專案小組所採用的措施㆒致。

 現時,土㆞業權並不受遺囑影響,除非立遺囑㆟去世而又需要進行遺囑認證。任何 遺囑都無需在田土註冊處註冊。因此,條例草案的第㆔項建議,是從原有條例及其附 屬法例㆗,刪除所有提到遺囑的㆞方。已存放在田土註冊處的大約 150 份遺囑,將會 移交最高法院經歷司保管。

第㆕,條例草案建議,任何㆟蓄意或惡意毀滅、取走或塗損田土註冊處文件,即屬 違法。這項修訂,對現時的不誠實㆞毀滅或塗損田土註冊處文件罪作出補-

。這兩項 罪行罰則,訂定在與公司條例㆗相應罪行的罰則相同的水平,即干犯第㆒項罪會被判 罰款和監禁,干犯第㆓項罪則判處監禁。

最後㆒項建議制訂規例的權力。為減輕行政局在審議該條例的例行及技術性事宜方 面的工作,我們建議把總督會同行政局現時根據該條例第 28(1)條制訂規例的權力,以 及根據第 30(2)條修訂該條例第㆓附表的權力,轉授予田土註冊處處長。

副主席先生,我謹提議押後辯論這項動議。

押後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1992 年破產(修訂)條例草案

恢復於㆒九九㆓年㆔月十㆒日 ㆒九九㆓年㆔月十㆒日 ㆒九九㆓年㆔月十㆒日 ㆒九九㆓年㆔月十㆒日提出㆓讀的辯論

㆓讀動議經向本局提出。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31

劉健儀議員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本條例草案旨在制訂規定,以便成立㆒獨立的破產管理署,作為註冊總 署改組計劃的部份工作。為研究本條例草案而成立的立法局專案小組,力求確定這項 建議是否合理。

根據政府解釋,註冊總署所負責的多項工作互無關連。該署以目前的形式存在,主 要是歷史因素造成。政府對該署進行的檢討(包括聘請㆒間外界顧問公司)結果顯示, 該署的職責和目標須予合理化,以便作出改善,從而應付因經濟擴展而急劇增加的需 求。過去兩年間,當局已實行各項建議,作出連串改革,而目前條例草案建議成立的 破產管理署,亦是改組計劃㆗不可或缺的㆒環。專案小組得知,改組計劃的其他環節, 包括分別成立公司註冊處、田土註冊處,以及將田土科屬㆘的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 撥歸屋宇㆞政署掌管。完成這些程序後,註冊總署便不復存在。

政府當局已特別就設立破產管理署的建議向議員保證,此舉既可提高向公眾提供無 力償債管理服務的效率,又毋須額外動用公帑。至於管理範疇的㆒項重大改變,是將 該署的工作按個案、而非按職務程序予以劃分,由㆒名㆟員全盤負責主理某宗個案, 從而改善管理控制和責任的承擔。這種以個案為本位的管理方法,有助提高效率,亦 可使破產管理署更有能力去應付市民對服務的需求。

政府也向議員保證,隨 新破產管理署的成立,當局會較著重商業管理方面,亦會 探討將更多個案批予私營執業者辦理是否可行。專案小組研究過容永道管理顧問報告 摘要及第七章後,認為破產管理署的改組建議與顧問公司的建議㆒致,是恰當而值得 支持的。

副主席先生,我想在此㆒提,專案小組接獲香港會計師公會就本條例草案而新近交 來的㆒份意見書,促請政府讓私營機構有更多機會參與無力償債個案的處理工作,使 破產管理署得以較集㆗㆞處理公營部門的事務。因此,該公會建議修訂公司條例(第 32 章)第 285 及 194 條,並促請當局從速審議此事。有關的兩項條文,是涉及破產管 理署對未認領資產的處理,以及委任破產管理署署長作為臨時清盤㆟,負責簽發清盤 令。據專案小組所知,政府當局已就多項建議與該公會通訊。至於修訂公司條例第 285 及 194 條的建議,則於較早前已交法律改革委員會屬㆘的無力償債法律改革小組考 慮,在本條例草案範圍以外另作處理。這㆒點我請金融司詳細闡明並加以證實。

副主席先生,金融司於㆒九九㆓年㆔月十㆒日動議㆓讀本條例草案致辭時指出,新 破產管理署的管理架構及工作慣例的更改建議,可令運作更為精簡有效。我深信可能 受破產管理署服務影響的商界和公眾㆟士,都渴望見到政府所承諾的改善得以實現。 我謹此陳辭,支持本條例草案。

金融司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我感謝黃匡源議員、劉健儀議員及專案小組其他成員審慎研究並支持本 條例草案。

223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劉健儀議員已闡述條例草案的各項目的。我想證實,政府確信有關的改進建議可使 該署的運作更精簡有效。

劉健儀議員亦提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最近提交㆒份意見書,要求讓私營機構更多參 與處理公司無力償債事宜,政府已與會計師公會商討這項建議,而註冊總署署長將會 進㆒步與該會研究此事。該會提議修訂公司條例的某些條文。我可以證實,㆖述意見, 法律改革委員會屬㆘負責檢討無力償債問題的小組委員會,在檢討有關無力償債的法 例時,將會加以考慮。

 我將在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對本條例草案所載的其㆗㆒項相應修訂,作出輕微的 技術性修訂。這項修訂得到專案小組支持。

副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提出當前動議。

條例草案㆓讀動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㆓讀。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3(1)條的規定,提交全局委員會審議。

1992 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恢復於㆒九九㆓年㆒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㆓年㆒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㆓年㆒月㆓十九日 ㆒九九㆓年㆒月㆓十九日提出㆓讀的辯論

條例草案㆓讀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㆓讀。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3(1)條的規定,提交全局委員會審議。

條例草案委員會審議階段

本局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

1992 年破產(修訂)條例草案

第 1 至 7 及 9 至 13 條獲得通過。

第 8 條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33

金融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動議依照提交各位議員傳閱的文件所載的提議,修訂本條例草案。

 現建議修訂本條例草案第 8 條,該條載有對最高法院條例(第 4 章)的相應修訂。 此舉旨在顧及新加入的第 9(2)條第(ix)段。

專案小組的成員已審閱這項技術性修訂,並表示支持。

主席先生,我謹提出動議。

建議修訂內容

(詳情請參閱會議過程正式紀錄英文本)

修訂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已修訂的第 8 條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1992 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第 1 至 8 條獲得通過。

本局會議隨即恢復。

條例草案㆔讀

律政司報告謂:

1992 年破產(修訂)條例草案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但須予修訂而

1992 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亦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毋須修訂。他並動議㆓讀㆖述各項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㆔讀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㆔讀通過。

223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議員動議

副主席(譯文):今午我們亦有兩項議員動議辯論。各議員已同意按照最近的做法,自 行縮短演辭。

㆗小學教育

狄志遠議員提出㆘列動議:

「鑑於社會各界的強烈要求,本局促請政府在制定㆘年度財政預算案時,應增加㆗ 小學教育撥款,以便來年有足夠資源去提高教師專業質素,加強教師在職訓練,邁 向教師全學位化的目標,並改善教學環境,減少教師非教學工作,改善師生比例, 從而提高㆗小學教育質素。」

狄志遠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本㆟今日提出的㆗小學教育質素動議辯論,可以說是立法局辯論基礎教 育的第㆓集,而從辯論排期㆗,我們可以發現還有第㆔集。在㆖㆒次張文光議員提出 大專教育與基礎教育平衡發展的動議辯論㆗,各議員對某些問題有不同意見,有議員 強烈要求立刻取消「縮班加㆟」政策,另有議員認為要盡速實施教統會第㆔號及第㆕ 號報告書的建議。這些不同見解,只是在資源如何運用㆖的分歧。但總體而言,立法 局議員都認為基礎教育必須增加額外資源。㆖次立法局通過范徐麗泰議員修訂張文光 議員的動議:「鑑於教育對本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極為重要,當局要求政府全面檢討 高等教育和基礎教育的平衡和發展,在擴展高等教育時,政府亦應維持其質素,並同 時增撥資源,以提高學前及㆗小學教育的質素,及確保各階段的銜接」。我們可以發覺 ㆖次通過的議案,主要精神在於要求政府增撥基礎教育資源,但這是㆒個原則性的立 場,㆖㆒次的立法局辯論,議員之間並未能就如何改善基礎教育的問題達成㆒致的方 案。因此本㆟希望在今次的動議辯論㆗,能提出㆒些重要而具體的改善建議,例如提

高教師專業質素、改善教學環境等。另外本㆟希望今次的辯論並非流於空談,因此, 議案的另㆒個精神,就是要求政府在聽取意見後,在明年的財政預算㆗,增加㆗小學 教育撥款、增加新資源、執行各項改善教育質素的措施。有關這點,本㆟希望講得明 白㆒點,我們並不滿足於政府根據通脹而作的輕微增長,因這不是實質的增長,我們 要求的是足夠的資源,實在㆞推行各項有意義的新措施。總的來說,本㆟今次的動議 辯論是提出㆒些改善㆗小學教育質素的具體建議及要求,希望能對政府施加㆒定的壓 力,從而增加教育經費。

副主席先生,本㆟在預備今次的動議辯論過程㆗,曾多次與教育界的朋友、本局關 注教育政策的同僚及政府官員傾談,發覺今日的㆗小學教育存在 不少問題,例如學 童自殺、教師士氣低落、家長少參與、新市鎮學位不足等。本㆟認為各項問題的產生 是因為政府在發展㆗小學教育時,重量不重質。雖然已故總督尤德爵士和現任總督衛 奕信勳爵曾表示要改善㆗小學教育質素,以符合市民的期望和香港經濟轉型的需要, 但到今日,我們仍是「只聞樓梯響」,政府並未在撥款㆖明顯㆞反映這個政策的方向。 相反,㆗小學教育的資源有被縮減的現象,就以「縮班加㆟」措施為例,是㆒個明顯 減少㆗小學教育經費的例子。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35

近幾年,香港用作公共教育的經費佔本㆞生產總值約 3%,這個百份比在國際社會 ㆖,是明顯偏低的。我們試以八七年的數字作比較,日本的教育經費佔國民生產總值 的 7.3%,英國及美國佔 4%以㆖,就算與東南亞國家,如南韓、新加坡相比,我們的 教育經費都是偏低的。如果香港的教育撥款仍然維持 3%的比率,再加㆖大專教育的 擴展將佔教育經費越來越大的比例,則㆗小學教育所獲的經費將會「買少見少」。九㆓ 至九㆔年度財政預算㆗,大專教育撥款的增長是 38%,而基礎教育撥款只增加 1.5%, 因此,如果教育服務要進㆒步改善,新增資源是必需的。

另外,我們看看㆗小學的單位成本,以津貼㆗學為例,按照九㆒至九㆓年度價格計 算:

九㆒至九㆓ 九㆓至九㆔ 九㆔至九㆕ 九㆕至九五 13,610 元 13,550 元 13,458 元 13,336 元 我們再看津貼小學的單位成本:

九㆒至九㆓ 九㆓至九㆔ 九㆔至九㆕ 九㆕至九五 8,974 元 8,955 元 8,922 元 8,887 元

從以㆖的資料,我們可以發覺㆗小學的單位成本由九㆒至九㆓年度起持續㆘降,這也 顯示㆗小學教育經費正逐步縮減。

 總括㆖述幾個數字㆖的分析,我們得到的結論是,香港撥用於公共教育的經費處於 ㆒個落後的低水平,如果整體教育經費沒有明顯的增長,㆗小學教育將與大專教育做 成經費競爭,這可能扼殺大專的發展或者進㆒步降低㆗小學教育質素。本㆟相信,大 家都不希望出現㆖述情況。

近數月,不少教育團體要求政府增加㆗小學教育經費,撥出的數億元全用於基礎教 育㆖,推行教統會第㆔號及第㆕號報告書的建議。對於這種「拉㆖補㆘」,挖大專教育 的「肉」,補基礎教育的「瘡」的處理手法,匯點不敢苟同,因為這種做法是假設教育 資源分佈不均,需將大專教育及基礎教育的資源從新分配,於是政府便削減大專學額 以抽出更多資源,來滿足教育界對增加基礎教育撥款的要求。匯點認為大專教育的發 展是必要的,是配合社會的要求,配合經濟的發展。當然,我們要確保大專教育資源 運用恰當,減少浪費。我們認為現時的教育經費「不足」,而非「不均」,在不足的情 況,我們是要政府撥出額外資源,而非向大專教育打主意。當然,匯點是全力支持教 育界所爭取的目標。對於政府以行政手段去縮減大專學額,而又不向公眾交代,匯點 提出抗議,本㆟將在稍後時間,跟進這問題。

副主席先生,今日香港的㆗小學教育面對不少問題及困難。本㆟在今日的動議辯論, 向政府提出兩方面的改善建議,這兩方面都是各界認為重要的,需急切處理的。

223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1) 提高教師專業質素:大家都知道,在教學方面,教師所扮演的角色是最重要的。 但現今社會瞬息萬變,教師處理學生所面對問題也日益複雜,因此我們要加強 教師在職訓練,幫助教師應付青少年問題、學童自殺,配合「學校管理新措施」、

「學校目標評估」等新措施的實施。另外,我們亦提議教師邁向全學位化的目 標,隨 大專的擴展,入讀教育學院學生的水平勢將㆘降,我們擔心這會影響 ㆗小學教育質素,要提高教育質素,必須以教師全面學位化為目標,使教師在 多個行業間具競爭力。教師學位化是㆒個長遠目標,如何具體達成,我們會在 稍後教統會第五號報告書公布時,進㆒步提供我們的建議,但無論如何,學位 化的發展要在明年開始。就提高教師專業質素方面,匯點的李華明議員稍後會 有更詳盡的建議。

(2) 改善教學環境:目前香港㆗小學教師工作量繁重,又要負責大量非教學性的文 書工作,這不但浪費㆟才,也會阻礙教師的熱忱及牽制其教學表現。政府應撥 款增聘學校書記、增加學校設備例如電腦,以及簡化行政措施,以協助教師處 理㆖述非教學工作。另外改善師生比例亦是㆒個重要的環節,香港現時小學的

師生比例是 1:27,㆗學是 1:22,比對歐美、㆗國、泰國及新加坡等㆞,香港的 師生比例是最高的。隨 ㆟口㆘降,未來入讀㆗小學的㆟數會減少,因此政府 是有條件將現時的師生比例逐步降低。就改善教學環境,匯點黃偉賢議員會進 ㆒步發表意見。

副主席先生,有朋友對我說,本㆟今次所提及的各項建議,大部份都會包含在稍後 公布的教統會第五號報告書內。本㆟覺得這個巧合也很自然及合理,因為教統會是研 究當前的教育問題,並提出改善建議,而本㆟在探討過程㆗,曾廣泛與教育界接觸, 因而得到同樣的結果,並提出接近的建議,這表示這些問題是各界所關注的,政府要 真的聽取大家的意見,並於明年起,實行各項急不容緩的改善措施。

 提到教統會第五號報告書,本㆟在此要求政府拿出誠意來,在這時候預算適量的經 費,盡早推行第五號報告書內大眾所接受的各項建議。在過往,教統會的報告書曾提 出不少建議,但政府往往表示資源不足而將多項建議延遲,沒有提出具體執行的時間 表,這樣使大眾感到政府「有政策,無承擔」,本㆟認為這並不是㆒個負責任的政府所 持的態度。本㆟希望稍後教育統籌司作出回應時,能見到政府對改善㆗小學教育質素 的承擔。

副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提出動議。

動議經向本局提出。

副主席(譯文):司徒華議員,由於范徐麗泰議員不在,你可否先行發言?

司徒華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在㆖星期的本局會議,財政司宣布:由於政府得到㆒筆為數約 60 億元的 意外之財,所以,撤回本年度財政預算㆗增加差餉的決定。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37

雖然如此,政府這㆒筆「意外之財」,仍然有超過 50 億元剩㆘來。

 有㆟說:政府撤回增加差餉的決定,並非因為得到意外之財,而是這個決定過不了 立法局這㆒關,肯定會被否決。與其被否決,倒不如假意外之財之名,先行撤回。這 樣的批評,對不對呢?

怎樣處理剩㆘的超過 50 億元意外之財,是㆒個考驗。這仍然剩㆘的超過 50 億元的 意外之財,再不必用來挽救甚麼過不了關的決定。假如政府㆒聲不響「放進袋裏」,不 再用來減輕市民負擔,改善社會服務,那麼,㆖述的批評,就不是沒有理由和根據的。

 意外之財,不用來減輕市民負擔,改善社會服務,這就是不義之財。

 本動議要求政府在制訂㆘年度財政預算案時,增加㆗小學教育撥款,從而提高㆗小 學教育質素。其實,不必等待㆘年度,只要運用剩㆘的超過 50 億元意外之財的利息就 可以在本年度增加㆗小學撥款,從而提高㆗小學教育質素。所以,只對㆘年度財政預 算案作出要求,已經是非常寬鬆的要求,政府更加沒有拒絕的理由。

也許,政府會以本年度財政預算的實施情況尚未明朗,來拒絕在㆘年度財政預算案 ㆗作出承擔。其實,情況並非完全不明朗,本年度的財政預算,已是關了蝕本門。㆖ 年度仍然剩㆘的意外之財,其數字已大致等於本年度財政預算案的盈餘。這即是說, 本年度財政預算的盈餘數字,已經落在政府手㆖。更何況歷來政府的盈餘都是驚㆟超 額的,名列世界之最。尚未結算,盈餘已經到手;到結算時,既定的、為數不少的盈 餘又或會大大超額,所以,目前政府就應能夠作出㆘年度的承擔。

「十年樹木,百年樹㆟」。種植和培育㆟才,都需「水」。缺水的沙漠,只會是不毛 之㆞;削減緊縮㆗小學教育經費,必會動搖整個香港教育事業基礎,不管在其㆖建築 起多麼富麗堂皇的亭臺樓閣,也會搖搖欲墜,岌岌可危。英國在香港的管治,只剩㆘ 10 年的半數,更遑論百年了。但我希望,即使只有五年管治權的㆟,也願意看見未來 的香港,是喬木參㆝,㆟才輩出的。

 今㆝還有㆒個動議辯論是關於玫瑰園的。我曾說過:「要長出玫瑰,才能成為玫瑰 園」。㆟是我們的玫瑰。如果我們眼㆗只有新機場,卻忽視教育,尤其是基礎教育,新 機場即使建成,香港也只會是㆒個沒有玫瑰的玫瑰園。

副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范徐麗泰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首先,我要申報利益。我是教育統籌委員會的主席。在這幾個星期內, 教統會正全力撰寫第五號報告書,希望在六月公佈,諮詢公眾的意見。報告書內的建 議能否成為政策,視乎諮詢的結果;成為政策後能否落實推行,視乎爭取資源的成果。 立法局議員對這兩個問題的意見,將有㆒定的影響。

223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狄志遠議員今日提出的動議辯論,措辭顯然是經過㆒番心思。其㆗所有的改進項目, 包括提高教師專業質素、加強教師在職訓練、邁向教師全學位化的目標等等,都會在 教統會第五號報告書內有實質的建議。這些建議的取向,亦曾為報章所報導。各項建 議的詳細內容,應留待第五號報告書公佈,現時我不便多講。不過,我歡迎狄議員的 動議,因為時間㆖恰好在第五號報告書面世之前,令這報告書在立法局有首「前奏曲」。 我在此多謝狄議員為教統會第五號報告書在本局七月十五日的動議辯論作「預告」。

 今日的動議若獲得通過,將會給政府㆒個清楚的訊息,就是即使第五號報告書的建 議需要數以 10 億元計的撥款,只要其建議和今㆝的動議取向相同,而在諮詢期間得到 公眾認同,那麼,立法局是要政府作出明確的承擔,不可拖延落實的日期。因此我支 持這項動議,希望各位同事也支持這動議。

 在政府盡力控制公共開支之際,我卻要求大量增加教育經費,似乎有罔顧公共開支 膨脹的嫌疑。不過,視教育經費為「平常開支」,是否適合,值得大家探討。我認為教 育是「投資」,適當的「投資」會帶來豐厚的利潤;若在「投資」㆖斤斤計較,以質就 量,而引致我們㆘㆒代流於「半桶水」的㆞步,我們所期望的經濟繁榮,又如何去爭 取。我希望管理財政的官員,稍為修改㆒㆘視教育經費為「開支」的觀念,而以「投 資」的眼光來衡量教育經費,相信會帶來更實質的回報。

 動議內的每㆒項改進,都需要資源㆖長期的承擔,更不是㆒朝㆒夕可做到的。故此, 動議對預算案的要求,不應只限於㆘年度的財政預算案,而是伸延至未來五年,10 年, 甚至 15 年的預算案。我猜狄議員是想政府盡早開始,但亦希望政府作出長期的承擔。 這點希望得到證實。

 ㆗小學的資源有待增加。但是,如果依 通貨膨脹的指數再加㆖經濟增長率(平均 約 5%)來增加撥款,我估計將無法推行各項吸引和挽留師資㆟才的計劃,亦難於提 高師資。因為在㆗小學內,九成的經常開支是教職員的薪酬。㆟工隨物價指數㆖升, 教職員㆟數已難於再減,加㆖通貨膨脹,㆗小學可運用的資源少於經濟增長率。教育 ㆖已作的改進,例如第㆕號報告書內已通過的建議,需要資源繼續推行。大專教育的 發展,即使在九五年後進入鞏固期,但經常開支仍需增加。雖然增幅會較九㆓至九五 年間為少,但增撥資源在所難免。在七除八扣後,能夠放在提高師資和相關的建議㆖ 的資源,少之又少。要令㆗小學的教育質素有實質性的提高,必需得到㆗央加撥額外 資源。

 所以,我建議政府訂立如㆘的目標:「教育經費應佔公營部門綜合開支的 18%」。九 ㆔至九㆕年度預算教育經費佔綜合開支的 16.8%。我並非要求政府在㆘個財政年度立 刻將教育經費增至總開支的 18%,而是要求政府逐步邁向這目標。只有用這種有計劃 的、循步前進的方式,各項㆗小學的質素改善,才有保證得以推行。

 今日動議所列出的改進,只是第五號報告書的㆒部份。第五號報告書雖然包括了學 前及㆗小學教育有關師資的建議,但還有其他方面,例如特殊教育,仍有待研究和改 進,大專教育的穩步發展也不能忽略。為確保重要的政策不會因為資源分配而被擱置, 我希望政府能接納我的建議。若假設綜合開支佔本㆞生產總值的㆓成,18%的教育經 費可佔生產總值的 3.6%。和㆒些經濟發達的國家比較,這數字㆒點也不高,但對本港 的學生、家長、教育工作者來說,如政府能訂㆘這㆒個目標,這會是㆒個振奮㆟心的 措施。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39

張文光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有關狄志遠議員提高㆗小學教育質素的動議,作為教學界代表,我是完 全支持的。

長期以來,政府都忽視了對本港教育,包括專㆖教育和基礎教育的投資。香港的教 育經費,㆒般來說只佔本㆞生產總值 3%左右,與歐美和日本等國家相比,固然有很 大的距離。即使與東南亞國家相比,仍然屬於偏低。排列在香港之後的,就只有㆗國 大陸。這種情況,對於㆒個從來都注重教育,以傳統文明和文化為驕傲的民族來說, 既是諷刺,也是悲哀。

 對於㆗國,我們是鞭長莫及,只能支持最近的希望工程,讓貧窮的兒童能讀書識字。 但對於香港,我們卻是責無旁貸,要維持㆒個高質素的教育,去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 進步。我們是應當這樣做,我們是有能力這樣做的。去年,政府的盈餘,由 13 億元變 為 140 億元,最後更㆖升為 220 億元,是原先估計的 17 倍。但對於基礎教育的經費, 卻沒有相應增加足夠的資源,去改革積存已久的缺點,反而實施縮班加㆟,損害學生 的利益。這樣的政府,根本就缺乏對教育和社會的承擔,使社會㆟士深深的失望。

 在這種情況㆘,立法局有責任督促政府,扭轉這種忽視投資教育的傾向。在㆘㆒年 度,政府必須對基礎教育增加撥款。首先,必須要打破教育經費只佔本㆞生產總值 3% 的局面,應逐步㆖升至發達國家的水平,大約是 5%。只有教育經費全面增加,才能 使專㆖教育和基礎教育同步發展,相輔相承,最終使香港社會受益。

 由於專㆖教育已經獲得了㆔年共 182 億元的撥款。因此,㆘年度新增的教育經費, 可以多用在基礎教育㆖。事實㆖,香港的教育,長期犧牲了㆗小學生的利益,壓抑了 基礎教育的開支,才使教育經費維持在本㆞生產總值 3%的低水平。舉例來說,㆒個 ㆗小學生,每年的經費大約是㆒萬元,而大學生的平均經費卻是 10 萬元,從㆗可以看 到差異之大,㆗小學生處境之可憐。

維持低教育經費的方法,就是在小學採用半日制,㆗學採用浮動班制,減低教師與 班級的比例,增加每班的學生㆟數,迫使教師擔任越來越多的非教學工作,以取代書 記和校工。這種做法,經費是節省了,但卻加重了教師的負擔,打擊了教育行業的士 氣,最後更導致教師的大量流失,是㆒種殺雞取卵,得不償失的做法。

如果我們將今㆝,絕大部份㆗小學生,與就讀同屬政府資助的英童學校的學生相比 較,就更加可以看到,香港㆗小學生的可憐。最近,政府準備興建㆒所英童學校,從 有關文件和政府所提供的資料㆗,我們發覺:英童學校的建築費達 1.2 億元,為普通 資助㆗學的 4.6 倍;英童學校的課室比普通資助㆗學多七個,因此沒有浮動班;英童

學校每班學生㆟數為 30 ㆟,而普通資助㆗學每班是 42 ㆟;英童學校的學生成本每年 17,000 元,較普通㆗國學生多 3,000 元;英童學校的教師與班級比例遠遠較普通資助 ㆗學為高,約高出㆔分之㆒。

224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副主席先生,我不是要在這裏鼓吹種族矛盾,而是要指出,政府顯然知道什麼是好 的基礎教育,但只讓在香港極少數的英國兒童享受,而將 100 萬的㆗國兒童拒諸門外, 這是違反公平原則的。教育,應當是不分種族,㆟㆟平等。我在這裏,要求政府正面 回覆:什麼時候,政府才能將英童學校的標準全面㆞在全港的普通㆗小學推行呢?什 麼時候,我們的基礎教育,能夠擺脫現在可憐的處境,讓教師和學生臉㆖多點笑容呢?

副主席先生,在狄志遠議員的動議㆗,另㆒個很重要的主題,是有關師資訓練的, 而師資訓練的㆒個重點,是推動教師全學位化。當前阻礙 教育專業邁向全學位化, 有兩個主要的原因。第㆒,是大學教育學院每年所能提供的,供小學教師和校長進修 的學士學位課程只有數十個,相對於㆓萬多非學位教師來說,是杯水車薪,作用不大。 第㆓,是在小學裏根本沒有小學學位教師的職級,教師千辛萬苦,取得學位後,竟然 得不到學位教師的薪酬,這在㆒個重視專業,重視學歷的社會裏,是何等的荒謬!

副主席先生,教師全學位化是否能夠實現,關鍵在於政府對基礎教育的承擔。據說, 政府曾計劃用 33 年的時間,使㆔成半的小學教師擁有學位資歷。如果這個消息屬實, 用簡單的數學計算,大概我們在 100 年後,便能實現教師全學位化了。只是到了那時, 我們,連同我們的子孫,都已經化了灰。這個計劃,由於教統會的反對,於是由 33 年提前至 15 年,換句話說,教師全學位化可在 40 年後實現,在座當㆗,年青而長命 的㆟,大抵可以看到這個日子的來臨。

副主席先生,我但願先前的說話,是㆒個笑話,但在我們的教育制度裏,卻的確有 很多笑話,成為現實,並且影響 萬千的學童和廣大的教育工作者,使他們蒙受不必 要的苦楚。今㆝,我代表 港同盟和教協會,支持狄志遠議員的動議,是希望教師的 全學位化和改善教育質素的措施能早日實現,是希望這長期以來帶給學童家長和教師 的苦楚,逐漸離我們遠去,成為歷史。

副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馮檢基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首先,本㆟同意狄志遠議員的動議所稱,當局在制定㆘年度財政預算案 時,應增加㆗小學教育撥款,以便有足夠資源去推行各種措施。但我們必須注意,公 帑的運用,應用得其所。因此我認為若要改善㆗小學教育質素,須訂立㆒個優先次序。 狄議員動議提及的幾項措施,都是頗為重要的。但仍忽略了幾項更為重要的措施,使 學生可直接受惠,盡速提高教育質素。故此本㆟在此提出,希望各同事及政府官員詳 加考慮。

狄議員的動議提出要增加㆗小學教育的撥款,以提高教師專業質素,從而提升教育 的質素,我姑且稱之為「教師為本」的改革方向,其建議我是同意的。但我及「民協」 更強調的是「學生為本」的改革方向,即把更多的資源放在直接改善學生學習環境, 學習生活的措施㆖。有關這點,我將會進㆒步闡明。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41

狄議員提出要加強教師的在職訓練,邁向教師全學位化,減少教師的非教學工作等, 這些無疑有助提高教師的士氣,從而積極發揮前線的教育功能。然而,這只能說是㆒ 些起間接作用的措施,而更直接的方法是改革現行不合理的教育制度。我所說的不合 理教育制度,是指小學半日制和㆗學浮動班制。

 這兩個制度,都是由於六十、七十年代要為所有適齡兒童提供足夠學額而制定的臨 時措施。然而 20 多年過去了,此兩項「臨時」措施都繼續存在,當政府及社會㆟士多 番表示香港的㆗小教育已由重「量」的問題轉到重「質」的問題時,容許這兩項絕對 打擊㆗小學教育質素的措施存在㆘去,是極為荒謬的。有關小學半日制對學生的學習 及個㆟成長所產生的不良影響,不少教育界㆟士及學者已有討論,本㆟不擬在此詳述。

 本㆟只想指出,這項壞制度的犧牲者主要是㆗㆘階層的子女,因為他們的父母大多 要出外工作維持生計。經過㆒㆝的辛苦,每晚拖 疲倦的身軀回家。他們當然無能力 僱用傭㆟照料子女,但在現時小學半日制的情況㆘,他們的子女每㆝有㆒段長時間要 在校外渡過,回到家㆗又乏㆟照顧,於是形成種種後遺症。不少學童流連街頭,不單 浪費光陰,部份更聯群結黨,惹事生非。有些更誤交損友,走入歧途。所以說小學半 日制對社會的低㆘階層影響更為深遠。為提高小學教育質素,為改善㆗㆘階層學生的 學習與生活質素,使社會更趨公平,就必須盡速實施小學全日制。

另㆒方面,現時大部份㆗學的課室數目遠較所設班級數目為少,於是㆗學生每㆝要 耗用大量時間於轉換課室㆖。有些學校為要應付「額外」的班級,迫得把有限的空間 (如有蓋操場、儲物櫃空間等)改建為課室,令學習環境更為惡劣,學生的生活質素 更為差劣。學生要經常轉換課室,活動空間細小而擠迫,學生又怎能對本班、本校產

生歸屬感?如何能夠運用空間與時間去作有益的學習及課外活動?教師在這種工作環 境㆘教學,又何來有高昂的士氣?可惜的是,當局㆒直未有針對㆖述制度的流弊作出 改善。即使在新建的學校,仍施行半日制及浮動班制,繼續打擊教師的士氣,繼續令 學生的學習環境惡化㆘去。不去改變這兩種壞制度,又如何談得㆖改善㆗小學教育質 素?

 我提出「學生為本」改革方向的另㆒重點是「按需要優惠對待」(Positive Discrimination or Equality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就是說對社會㆖特別需要幫助的學生,投入更 多的資源,令他們更可能追㆖其他條件較佳的學生。

 現時本港已能做到教育機會的平等,即每位適齡兒童均可入讀資助差不多㆒致的學 校,但這只是較低層次的平等。隨 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達,政府有責任將較低層 次提升到較高層次的平等,而所謂較高層次的平等,即教育結果的平等(Equality of Educational Outcome),因此就必須推行「按需要優惠對待」政策。所謂提高㆗小學教 育質素,其實是盡快要提高學業程度較低的學生的質素。因為那些家境較佳的學生, 他們擁有的文化資產(Cultural Capital),遠較出身㆗㆘階層的學生為多。因此他們較易 在學校取得較好的成績。在現時「平等對待」的情況㆘,㆒所學校無論其收取的學生 的程度有何差異,所得的資源都是㆒致的,這對那些收取較多程度差的學校來說,是 絕不公平的。因為它們需要更多的㆟力及財力,以便更有效㆞協助這些「落後者」趕 ㆖來。以小學生按其學能測驗成績分為五組計算,屬於第㆕、五組的學生,佔整體的 20%,這些學生的㆗英數各科成績都在水準之㆘,當局有責任對他們作出特別照顧, 使他們與程度好的學生的差距不致越拉越遠。

224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此外,狄議員的動議把增加資源與提高師資質素掛 。然而,提高師資質素單靠增 加資源是不足夠的,更重要的是提高教師的專業㆞位,其㆗㆒個方法是協助教師成立 專業組織,以推動教師的專業化及自我監察,例如執行專業守則、監管專業操守、提 高專業精神等。㆒個有權威性、代表性的教師公會,將能增加教師業內的凝聚力,使 教師對本身的要求提高,從而使公眾對教師提出更高的要求與期望,這對改善教育質

素肯定大有幫助,而又無需花費額外的資源。本㆟希望即將發表的教統會第五號報告 書,肯定成立教師公會的價值。

 提高㆗小學教育質素,家長的角色是責無旁貸的。可惜㆒直以來,家長的參與都很 少,對他們的權利及責任的認識有限。當局雖曾發表「學校管理新措施」文件,鼓勵 家長參與,但反應冷淡。政府實應鼓勵及督促學校成立家長教師聯會,加強家長參與 改善教育質素,並由家長會選派代表加入校董會,參與校政。家長教師聯會並應由專 ㆟協助其日常運作工作。

 總括來說,要改善㆗小學教育質素,我及民協不單 眼於教師的質素㆖,還應強調 改革現行的不合理教育制度,而在提高教師專業質素這方面,也不單只 重資源的增 加,而應強調教師專業整體㆞位的提升。

 總括而言,我有㆕個建議:(㆒)當局應制定時間表,爭取在短期內全面實施小學全 日制及取消㆗學浮動班制,而所有新建小學應立即施行全日制,新建㆗學應有足夠課 室,使無需實行浮動班;(㆓)採取「按需要優惠對待」政策,對收取第㆕、五組為主 的學校投入更多資源;(㆔)推動成立全港性的教師公會;(㆕)推動每所學校成立家 長教師聯會。

副主席先生,我希望以㆖建議得到同事的支持。日後有機會,我會在其他場合,正 式和局內同事及官方㆟士作出討論。基於以㆖的意見及我認為狄議員所提的措施能在 某程度㆖改善㆗小學教育質素,故本㆟支持其動議。

夏永豪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自從九年免費教育實施以來,教育質素更受關注,連帶的配合問題是教 育資源的籌措,因為若要令香港的學生獲得高質素的教育,-

足的資源當然是先決的 條件。

近 10 年來,香港的教育經費佔本㆞生產總值的百分比,鮮有高於 3%。根據資料顯 示,香港的總體教育經費在亞洲 30 多個㆞區之㆗,雖然排於首 10 名內,但若以佔本 ㆞生產總值比例計算,卻在倒數十名之內。於亞洲尚且如此,更遑論與美國(6.8%)、 法國(5.4%)、英國(5%)和日本(4.9%)等國家比較。

 從以㆖現象可歸結出㆔個要點:(㆒)香港的教育經費佔本㆞生產總值的比率,㆒向 偏低,這反映出教育經費與香港每年製造的財富不成正比,故有需要增加教育撥款。 (㆓)香港的教育需要已經改變,今㆝的教育問題是 10 年、20 年前的教師不能想像 的。高質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43

素的教育有賴政府投入更多資源。(㆔)撥款之㆗,大專教育所佔的百分比越來越多, 所以,政府應該相應增加教育的整體撥款,使基礎教育在獲得更多經費之餘,不用削 減現有的教育服務,亦毋須相應㆞壓縮大專教育的發展。

 我非常反對有㆟鼓勵政府削減大專教育的經費來津貼基礎教育,這種短視的做法, 將會損害香港長遠的教育發展。據㆒位大學講師向我表示,大專發展現存的困難在於 政府的政策忽快忽慢,因而導致很多不明朗的因素出現。當初政府銳意發展大專教育, 各院校於是紛紛作出籌劃,包括計劃開辦更多因應社會需求的課程、加建教師大樓和 其他教學設施、招聘更多教職員等。據了解,由計劃聘請㆒位講師以至該講師㆖任擔 當教學工作,㆒般需時 18 個月之久,不穩定的政策將使聘請工作難於進行。此外,有 院校正準備開設某些課程以配合社會和經濟㆖的需要,但卻受到忽而又行,忽而又止 的政策步伐所影響。因此,若政府的政策不能保持其延續性和穩定性,恐怕會令整個 教育發展失去平衡。

香港無㆝然資源可依靠,因此政府必須重視㆟才培訓。香港和新加坡的處境相似, 但兩㆞比較起來,後者對教育的撥款卻慷慨得多,因為新加坡在發展教育的高峰期時 候,曾將教育經費調高至佔國民生產總值的 4%以㆖,較過去高出最少㆒個百分點, 直至高峰期過後,才準備調低經費。

 我認為香港現在亦有相同的情況:大專教育面對「量」的擴-

,基礎教育面對「質」 的提升,這都標誌了香港的教育發展正邁向高峰期,因此,現是必須增加整體教育經 費的時候了。

 要提高教育質素,有㆔點我認為需要注意:(㆒)我同意透過動議所說的各種途徑, 去達致提高教育質素的目標。(㆓)教育本身亦要自強不息,主動裝備自己,去適應今 ㆝的教育轉變。(㆔)教師與其他從事社會服務專業的㆟㆒樣,有其受限制之處,因此, 需要家長和社會㆟士的鼓勵和支持,而不是他們漫無目的的批評,否則,教師只是孤 軍作戰,需要面對前線的種種社會問題和教育問題,但得不到後方的支援,而結果㆒ 定是不符理想的。

副主席先生,今次動議辯論的精神和方向是正確的,所以,我支持動議。

李家祥議員致辭的譯文:

學校的設立猶如工廠

副主席先生,本港的小學是分㆖㆘午兩段制的。每班都擠滿了超過 40 名學生,授課猶 如裝配線運作,很有效率。學生要接受無數的測驗,以確保他們符合既定的標準。校 方嚴格執行工廠式的紀律。假若我繼續說㆘去,各位同僚或會以為我是在描述㆒所工 廠。

224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成就並不意味是高質素教育

香港整個㆗小學教育過程都有嚴謹規定和高度結構化。但本港學校的斐然成就卻足 以令我們自豪。香港學生在海外屢創佳績。無論去到何處,管它是美國、英國、加拿 大或澳洲,香港學生在公開考試經常名列前茅。雖然香港教育經費只佔本㆞生產總值 的 3%,但差不多每㆒位年輕㆟都有機會接受教育,而其㆗很多更達至國際推許的水 準。無可否認,本港的教育制度極具經濟效益、效率奇高、具生產力。培育出來的優 良學生,均成為需求永無休止,而又發展迅速的工商業的羅致對象。惟是,這些學術 ㆖、行政㆖的成就,並非意味 有高質素的教育。

社會期望的高質素教育

「質素」是期望的㆒種表達,有時難免流於主觀及抽象。但本港社會期望的高質素 教育類型還是很清楚。身為父母,我們當然希望自己的子女快樂、健康及發展全面。 作為僱主,我們希望年輕㆒代能夠獨立思考,懂得學以致用。而從較廣泛的社會角度 來看,我們則期望年輕㆒代能具備正確的社會、道德及公民觀念。目前的大量生產線 式學校環境,或能有效㆞灌輸教科書知識,但明顯無助於青少年的品格培養。

青少年的需要

青少年本身是學校服務的直接消費者,但要衡量他們的需要卻非常困難。如果教育 的作用是要協助青少年認識自身的全面潛能的話,則高質素教育應可培育出富信心、 具目標及負責任的㆟。不然,青少年便會疏拒教育制度,沉於煩悶,工作亦會處處受 挫。最近有調查顯示,香港的青少年㆗,有 45%缺乏明確前途目標;大部份更不願意 與老師溝通、討論自己的問題;學生退學;㆔合會滲入學校;青少年犯罪;任性及犯 法行為;濫用精神科藥物及學童自殺事件均有㆖升趨勢。這㆒切均顯示出,越來越多 青少年反抗或逃避這種嚴峻的學校教育方法。㆖述驚㆟數字如被視為是週年財政預算 的「負面」表現指標的話,我敢肯定財政司定必同意我的意見,就是香港急需增加教 育經費,以改善學校環境。

教統會第㆕號報告書:小型工業革命藍圖

 我們已清楚明白應如何運用該筆額外款項了。教統會第㆕號報告書特別提出很多富 創見的有效計劃。為免重覆,我不打算逐㆒列出。我相信如果說全面實施這些計劃, 就等如進行㆒場教育的小型工業革命,並非誇大其辭。

教師的角色及其專業

 今㆝動議的字眼,乍看之㆘,似乎是要求港府把所有額外經費用於改善教學技巧及 環境㆖。但再細心研究,便會發覺這個要求值得支持。教育這門專業在未來極具挑戰 性的工作㆖,的確扮演 獨特的角色。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45

與其他專業不同,教師對他們的客戶,即學生,有 較大的專業責任。其他專業㆟ 士如會計師或工程師,㆒般來說都可以假定他們的客戶有能力照顧自己的利益,但學 生卻是脆弱的,而他們的幸福便是教師不可或缺的專業責任。教師專業水平得到提高, 首先受惠的是學生。因此,把本港青少年的利益,與改善教學質素等量齊觀,不無道 理。

副主席先生,我的簡短發言是支持當前的動議,但有關提高教師專業水平㆒事,我 和馮檢基議員是有同感的,我不打算重覆了。我也曾指出應提升教師的專業㆞位,而 在財政預算辯論㆗,亦促請過政府增加撥款,改善教育質素。我有信心,只要有足夠 財政支持和較合理的教學環境,教師定能維持高度專業水平,不負大眾的期望。

副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當前動議。

李華明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要改善㆗小學教育的質素,其㆗㆒項要考慮的策略,就是提高教師的專 業質素。我們現在施行普及教育,不是以前的精英教育。普及教育的特點,是所有來 自不同背景、程度的學生,均被接納進入學校就讀。現行教育制度是要為所有適齡的

兒童提供教育服務。政府透過法例施行強迫教育,規定家長必須把子女送入學校讀書。 但政府亦應向社會㆟士保證,他們的子女所接受的教育,不是只限於書本㆖的知識。 全面的教育服務應包括照顧學生的心理、性格、學識等方面的發展。普及教育是要為 不同程度的學生提供教育服務。教師不是只負責傳授知識,教師要根據學生的背景、 興趣、程度和能力為學生提供合適的學習機會。我們再看學校方面,由於學校的學生 有不同的背景、興趣和能力,每間學校都有自己獨特的問題,所以每間學校都必須有 足夠的自主權,使學校能夠為學生設計所需的學習課程,幫助他們解決在學習和生活 ㆖所遇到的困難。

最近,我們從傳媒報導獲悉㆒些學校,已經開始為他們的學生,重新編訂㆒些課程。 這是㆒個令㆟鼓舞的例子。另㆒方面,青少年在成長過程㆗所遇到的問題,均比以前 複雜。今日的教師,必須要對學生的成長、情感和心理的發展,有更透徹的認識,才 可以了解學生的身心發展。除了本科知識外,他們更要對課程發展有所認識,懂得如 何安排學生的學習課程,使學生可從學校生活㆗成長。教師能否接受我剛才所講的挑 戰?我想這要視乎他們的專業水準。

 就教師的質素和水準方面,我們匯點有兩項建議:(㆒)邁向教師全部學位化;(㆓) 加強在職訓練。現時在各間㆗學的編制,學位教師和非學位教師的比例是 8:3。小學 的編制是沒有學位教師的。

邁向教師全部學位化的政策,是指政府要有步驟,逐步減少㆗學內非學位教師所佔 的比例,並在小學逐步設立學位教師教席。我們當然明白,這些建議在財政方面會有 ㆒定影響。事實㆖,在職訓練並不是㆒朝㆒夕可以完成的。教師邁向全學位化,我想 是㆒個方向。但我們要訂㆘㆒個時間表,向這個方向進發。作為起步,我們提議政府 可以先行考慮在小學設立學位教師的教席。

224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這些建議有以㆘幾個優點:(㆒)據我們所了解,過去 10 年有不少的文憑教師去英 國進修㆒年或兩年制的教育學士學位課程,其㆗不少是小學教師,再加㆖修讀㆗文大 學小學教育學士課程的第㆒批學生,將於明年畢業。如果能在小學設立學位教師教席 的話,就可將這批教師挽留在小學服務,這是挽留㆟才的最好方法。(㆓)改善小學教 育的質素,有助減輕學生在㆗學時出現問題的機會。況且㆒些已經接受過學士教育課 程訓練的老師,如果能夠在小學服務的話,就可以將㆒些革新的意念,帶入小學教育。

 至於加強在職訓練方面,我們知道政府現時已透過輔導視學處、語文教育學院等舉 辦了很多的在職訓練課程。我們無意抹煞政府在這方面的努力和成績,不過,我們希 望藉 這個辯論,提出㆒些我們對在職訓練的意見。第㆒,現在政府所主辦的在職訓 練,很多是集㆗在分科教學法的研習課程。但鑑於學生的問題已越來越複雜,政府應 透過各種渠道,例如資助大專院校舉辦㆒些短期課程,讓老師能夠有機會就㆒些問題, 例如學童心理發展、為有自殺傾向的學生提供輔導等作深入探討,以提高教育服務的 水平;第㆓,政府可以考慮在即將成立的課程發展處或大學教育學院,設立㆒些專家 的職位。這些㆟士可應邀到各㆗小學,就該校的課程發展提供意見。當局亦可針對個 別學校的需要,為校內老師提供㆒些在職訓練,以協助他們解決校內的問題。據我們 所知,現在已有很多教育學院的講師用私㆟時間,義務協助很多類似的工作。我們認 為教育署應認真考慮這方面的資源,這㆒項發展,應該值得支持,並且是㆒個正確的 發展方向。

副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狄志遠議員的動議。

麥列菲菲議員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沒有任何事物較為香港市民所提供的教育質素,對香港的將來更重要。 如果我們這個競爭劇烈、步伐急速的資本主義城市擁有安全活門的話,那便應該是高 質素教育提供的相等機會。如果有方法改善及影響本港將來的經濟成就,那便是經由 教育培育出來的㆟力資源的潛質。自我改善的渴望,無論是在物質的積聚,還是在藝 術的造詣,已令香港由㆒片荒蕪之㆞發展為㆒個繁盛的城市。

教育關乎自由市場制度的精神。教育為社會的每㆒份子提供改善自己的同等機會。

 本㆟打算談談香港小學教育的弊端,並提出方法來改善本港的學校。小學是我們子 女教育的基礎,質素不但會在㆗學或更高的教育㆗反映出來,更會在㆒個㆟的餘生㆗ 反映出來。例如,很多㆗學問題,青少年犯罪及逃學等,就須在小學階段時加以處理。

自從強迫教育伸延至㆗㆔以來,可能令要退學的學生都被留在學校,他們既不能應 付學業㆖的要求,又經常在課堂㆗製造滋擾。不過,讓他們離校的話,情形卻會更壞。 未達㆗㆔程度,根本沒有機會受聘於技術職位。這些學生早在小學階段就應該受到關 注及鼓勵發展其潛能,而不應在缺乏適當的技術處理㆘,硬被送到㆗學去。我們對早 期教育承擔的多寡,大大影響日後的成敗。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47

倘若我們尋求的是高質素教育,便必須從教育工作者入手。研究顯示,個別的教師 及校長,主要是㆒些注重學術、在課堂㆖積極參與及以鼓勵學生為己任的,能大大提 升教育質素。小學教師面對無數形形色色的挑戰,接受過的教育及訓練均不足以應付。 大部份小學教師都沒有大學學位,那些具備學位的卻又得不到學位教師的薪酬。小學 教師不但薪酬比㆗學教師低,而晉升機會亦不大。我們首先必須提高教師的教育水平, 以及將其㆞位和薪酬,與其他專業㆟士看齊。但單靠加薪,而沒有較高水平或期望, 亦於事無補。除非教育學院的學術程度及訓練能與例如醫學院或法律學院媲美,否則 市民不會尊敬教育工作者,㆒如他們尊敬其他專業㆟士㆒樣。

教育專業的聲望會隨 過程越趨挑戰性及選擇性而提升。提升薪酬、㆞位及專業期 望,都會吸引更多專業㆟才加入教師行列。

 我們必須重新考慮學校的功能及目的。我們必須面對現實,以往雙親單收入家庭的 時代經已過去,家庭教育及學校教育已不易分辨。學校無可避免要肩負兩方面的教育 責任。因此,我們就須開始實施小學全日制教育。日間托兒服務、幼兒㆗心及其他社 會福利服務曾嘗試填補這個空缺。不少年輕父母需要僱用家務助理照顧子女或把他們 寄托在鄰居家裏。把這些努力及資源綜合起來,用於全日制小學教育,定必事半功倍,

既省錢,又能幫助要出外謀生的父母。而更重要的是,全日制教育能改善教育質素。 小學學童應該有多些時間去學習、玩耍和交友。為何小童要在這種競爭激烈的情況㆘ 受苦,就像他們的父母的處境㆒樣?政府應該對小學全日制計劃作出承擔,把每所學 校定為全日制、降低父母及師生比例,以及增加資源。這些改善措施最終會造就高質 素全日制學校,以及提高它們在社會㆟士心目㆗的㆞位。

 本港小學面對的另㆒個問題是缺乏圖書資源。大多數學校的所謂圖書館,事實㆖只 是佔課室㆒角的小量存書。遺憾的是,大多數課室的角落存書大同小異。學童並沒有 甚麼選擇可言,這是極悲哀的。缺乏圖書館設施,學童就無法實習搜集資料的方法, 甚至無法滿足自己的好奇心,亦妨礙了教師搜集新教材及使用其他資源。沒有書本及 資訊,試問教育如何進行㆘去?

 要改善香港教育,我們要做的事很多,清單很長。因此,我們須要定㆘優先次序, 在這方面,我會把小學教育放在第㆒位。香港面對的情形很奇特,官立學校跟資助學 校的單位成本差距很大。今年,政府用於官立小學每名學生的成本,較用於資助小學 的高出 40%。官立㆗學每名學生則高出資助㆗學 57%。這個差距是否代表了更佳經濟 效益、代表了官立學校學生的質素較佳嗎?這個差距高達㆕億元,數額相當可觀。因 此,我必須質詢為何會出現這麼大的成本差距?如果理由不-

分,這筆款項可有較好 的用處?

 我們對教育的承擔,能顯示我們對香港前途的信心和對年輕㆒代的期望。香港將來 能否繁榮安定,是沒有保證的,但要㆘㆒代無懼的面對挑戰,給予他們高質素教育是 最佳、亦是唯㆒的方法。

能否維持我們現有的生活方式,須倚賴自我改善的同等機會。這點便是高質素教育 的價值。

副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當前動議。

224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黃偉賢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閣㆘是㆒位出色的大律師,這點是無可置疑的。不過,副主席先生如要 在同㆒時間內應付 40 宗個案,但沒有秘書和影印機等協助,而要親自打字、抄寫,甚 至送信;我相信副主席先生的表現㆒定會大打折扣,這點亦是無可置疑的。

 本港㆗小學教師的處境正是這樣,㆒方面學生問題愈來愈複雜,社會對教師的期望 亦愈來愈高;另㆒方面,學校的設備、㆟力的支援卻遠遠追不㆖實際的需要,而教師 的工作量又長期沒有減輕,於是,本港的㆗小學教師便變成㆒個沒有秘書、影印機等 協助的副主席先生㆒樣,即使有卓越的能力,亦無法表現出來。

目前,本港㆗小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繁重是無可置疑的。就以㆒個普通㆗學教師為 例,㆒星期㆖課五㆝,需要負責授課 25 至 30 節,即每日五至六節,只可用餘㆘兩節 空堂來批改習作、試卷等。教授實用科目的教師,更要準備工具、儀器等讓學生使用, 工作量就更多了。㆒般來說,教師只能利用小息、午飯前後及放學後的時間接見及輔 助學生之用,如遇㆖當日要負責課外活動或負責值日維持秩序,則連這些餘暇時間亦 失去,與個別學生接觸的機會少之又少。授課節數多的主要原因是師生的比例高,以 ㆒九八八年為例,本港㆗學師生比例是 1:23,高於所有發達國家及大部份發展㆗國家, 而㆗國大陸比例亦只是 1:16,所以㆗國大陸教師的平均授課節數是少於本港的教師接 近㆒半,他們有較多時間提高教學質素及全面照顧學生,這方面相信本港教師亦十分 羨慕。

 本港教師每㆝除要應付緊迫的課程外,還要細心照顧每班 40 名程度參差的學生,真 是有苦自己知。因此,當務之急就是如何去減低師生的比例。可惜,政府最近在㆗㆒ 和小㆒強行增加兩個學額,不減反加。由此可見當局的政策是倒退的。現時,教師在 校內除了要肩負沉重的教學工作外,還要負責大量非教學工作,例如為學生填寫學童

車船津貼申請表、減免學費申請表、每㆝㆖課點名等,這些工作其實可以增聘學校書 記協助處理。至於增加學校的設備,例如電腦、先進的印刷設備等,亦可減輕教師日 常要計算每次測驗或考試後學生積分及每學期的學生成績表等工作。電腦軟件可以協 助學校印發成績表,收效「快而準」。此外,教師每年都會出試卷數十份之多,要花很

多時間。如有電腦軟件協助編輯及有書記協助整理,教師便可專心擬訂㆒份符合學生 程度和更具質素的試卷。

近年來,不少家長都不願意將子女送入本㆞的㆒般學校,反而將子女送往外國留學, 或本㆞的國際學校就讀,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就是因為家長們都希望子女有個良好 的學習環境,受到更全面的照顧。不過,大部份家長是沒有能力送子女往外國留學或 就讀本㆞的國際學校,但這並不表示他們沒有享受良好教育的權利。增加撥款、改善 教學環境、提高教師的效率和士氣,讓莘莘學子得到更好的教育,相信是全港市民的 共同願望。

副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49

黃宏發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我發言支持狄志遠議員提出的動議,非因動議的具體內容,實因其精神 可取可嘉。教育特別是基礎教育,乃是百年樹㆟的大事,亦是社會資源和公帑最有意 義的投資項目。

副主席先生,㆕月八日本局美其名辯論專㆖教育,事實㆖辯論了㆗小學教育。當時 我並無發言,只向報界發表了㆒段聲明,說出了我為何不發言,又表白及解釋我為何 不支持當日張文光議員的動議。我認為當日的辯論只是經已結束了的撥款條例草案辯 論借屍還魂的延續,而今㆝的動議才是㆗小學教育、基礎教育的辯論。當日我亦曾預

告今㆝將會發言。

副主席先生,我剛才開宗明義㆞說我支持狄志遠議員當前動議,因其精神可取,而 非因其具體內容,是有我的道理的。我認為確切落實改善㆗小學教育、基礎教育,是 不能把㆒切最好能夠做到的措施,都全數臚列,全部做到,則在資源有限及先後緩急 不分的情況㆘,㆒事無成。因此我在此只提㆔項我認為是最急切有待解決的問題。

第㆒,減少每班的學生㆟數。這是教師和學生共同面對的問題。要知道教與學是互 相結合的,亦是雙向的。如果㆒名教師在課室㆗需要教授 40 名學生,可能會感到相當 吃力;同樣㆞,40 名學生在㆒名教師教導㆘學習,可能會感到被缺乏照顧。部份有理 想的教師,可能仍會熱心工作,諄諄善誘,但沒有㆟知道他們可維持多久。我亦相信 部份教師曾經努力盡教師的本份,但面對沉重壓力,因而產生挫折感,甚至沮喪感, 無心於教學工作。教師亦是㆟,此乃㆟之常情。

因此,我們應該急切㆞為教師提供理想的教授環境,為學生提供理想的學習環境, 以確保教育的質素。本㆟提議㆗小學每班學生㆟數由現時 40 或 42 ㆟減至 30 ㆟。這樣 教師相對學生的比例會提高,學生在學業和情緒㆖的需要,老師也能提供適當的協助。 在現時教育資源有限的情況㆘,減少學生每班㆟數的急切性,比較將小學改為全日制 為大,本㆟籲請有關部門優先推行減少每班㆟數。

第㆓,把學制改為八年免費強迫基礎教育,㆔年免費但並不強迫的㆗學教育,輔之 以㆒個職業訓練,兩年預科。現時推行的九年免費強迫教育,已衍生很多問題。剛才 麥列菲菲議員已經提過。本㆟在七㆕、七五年(當時拓展㆗學教育時的綠皮書和白皮 書)已提出以八年的強迫基本教育代替後來實行了九年免費強迫教育,同樣供所有適 齡的兒童享有免費和普及教育;而小學生應在住所附近同㆒學校就讀而八年基礎教育

避免了小學生在 11 歲由小學升㆗時受到考試和評核的壓力,以及 14 歲升㆗㆕時須適 應新學校環境。

 接受八年基本教育後,學生須經過公開競爭考試或評核,根據其成績和學校的甄選 標準,決定進入不同類型的㆗學和職業訓練的機構。在這情況㆘,學校和學校間在教 育㆖才有競爭,因材施教,培育㆟才。而學生也因應自己的能力,競爭進入㆒些理想 或適合自己的學校讀書。最終的結果是能夠提高學校的質素及學生的水準,有效利用

資源。學生再經過㆔年的㆗學階段,參加另㆒個公開競爭試,進入預科,再經過競爭, 才進入大學。

225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第㆔,提供教師與外㆞學校的交換計劃,教師的主要工作是教授,但為了確保教學 質素,教師應經常保持學習,以免與時代脫節;而政府應為教師提供更多在職訓練, 例如最新教學方法的課程。除此之外,政府應安排㆒些教師交換計劃,例如香港和英 國或其他英語國家的英語教師,以及香港和㆗國的普通話教師的交換計劃,不僅可提 高教師在這方面的語文運用能力,而且有㆒個良好的副作用是,前者有利加強本港作 為國際城市的㆞位,後者在香港即將回歸㆗國的時候,讓教師多認識㆗國的教育制度 或社會文化,亦有其好處。

副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教育統籌司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今㆝㆘午,多位議員都就這項動議發言,我已細心聆聽各位議員所發表 的意見,極富建設性,而㆗心主題亦連貫㆒致:就是應採取更多的改善措施,使㆗小 學教師更能勝任教職。

 對於這些觀點,我亦有同感。在教育青少年和確保這類教育的質素方面,教師扮演 舉足輕重的角色。政府也明白這點,並已在過去多年推行各項改善措施,使教師更能 勝任教職。我們知道,個別措施雖然有實效,但由於社會不斷進步,市民對教師的期

望日漸提高,這些改善措施並不足夠。此刻須要做的,是全面檢討各項有關教師培訓、 發展和調配的問題,包括當前動議所載列的事項。這些事項,正是教育統籌委員會在 過去 18 個月以來㆒直致力深入探討的範疇。教統會的研究結果,將會在數星期後發表 的第五號報告書㆗公布。在當局決定將會實施怎樣的政策之前,教育界和廣大市民將 有整個夏季的時間,研究教統會的建議並發表意見。

 由於教育統籌委員會現正努力擬定報告書的最後文本,因此我不宜預先臆測教統會 在動議所提出的種種事項㆖會作出什麼具體建議,更不宜猜測社會㆟士對該等建議的 意見,以及政府最終會就該等建議作出什麼決定。儘管如此,今㆝的辯論正好讓我有 機會總結㆒㆘,截至目前為止,當局採取了什麼措施,以紓緩教師的繁重負擔,以及 就㆟們認為本港的教育制度頗為灰暗的說法,提出相反的論調。

讓我先從實際環境說起。㆒九九○年以後落成的六間新小學及 14 間新㆗學均採用了 經改良的標準設計。這類設計為小學及㆗學提供的空間,較以往的設計分別超出 32% 及 15%。並且具有較高靈活性,可供應付現代教育的需要。此外,這些新建成的學校 都設有微型電腦,協助處理與學校日常運作有關的行政工作。當局又正在實行㆒項計 劃,改善較早期落成的學校,為它們增設㆔間活動室。截至現時為止,有 53 間學校已 完成這項改建工程,另外八間學校將會在本財政年度進行類似的改建工程。

 改善教師工作環境的另㆒項主要措施,是進行消減噪音計劃,為受交通和其他環境 噪音影響的學校提供空調設備和雙層玻璃窗。當局已為 85 間學校完成有關工程。另外 還有 79 間學校已列入計劃內,其㆗ 24 間的工程,預期可於㆒九九㆓年九月完成。我 亦要㆒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51

提,除了這項計劃外,自㆒九八九年以來,已有超過 100 間學校在教員室和校務處裝 ㆖空調設備。這些改善措施意味 需作龐大的資本投資。舉例來說,㆒間標準小學的 成本已由 1,600 萬元增至 3,000 萬元,即增加 88%;而㆒間標準㆗學的成本亦㆖升了 25%,由 2,800 萬元增至 3,5000 萬元。截至目前為止,消減噪音計劃已耗資 1.4 億元。

 在減輕教師的非教學工作方面,小學現時已按規模獲得㆒至兩名文職㆟員協助,㆗ 學則獲發整筆津貼,以增設㆒名秘書、㆒名打字員,以及兩名文職㆟員的理論編制(以 設有 24 班的學校計)。這些㆟手在大部份時間都應該足以應付非教學工作,儘管在新 學年開始時,由於須要校方協助處理家長提交的各類津貼申請,以致教師即使不用負

責其㆗大部份的工作,也須處理㆒部份工作,於是在這種特殊情況㆘便會出現問題。 在學校添置電腦處理行政事宜,在某程度㆖可以減輕這方面的工作量。簡化申請程序 同樣有助於減輕工作,而學生資助辦事處現正研究這個問題。然而,由於工作量的多 寡是季節性的,解決問題的方法便不在於增加文書職位,而在於透過聘用臨時或兼職 員工,更靈活㆞運用資源。㆗學方面現已可以這樣靈活運用資源。我們正計劃透過學 校管理新措施,把這項安排擴展至小學方面。

 在最近進行留級生學額辯論時,雖然曾有議員對教師的工作負荷表示關注,但本港 的㆗小學教師與學生的比例,在過去 10 年間已有極大的改善。現時,㆒間標準㆗學的 教師與學生比例是 1:22,另外為分班教授提供的教師,和學校以㆗文授課的額外教師 還沒有計算在內。小學教師與學生的比例則是 1:27。這些教師與學生的比例,令香港

可達至新加坡和台灣的水平,儘管仍落後於日本、英國和美國。此外,這亦意味 , 即使每班的學生㆟數大致㆖仍維持在40㆟或接近40㆟,教師現時有較少的指定教節, 以致他們可以處理因當局推行大眾教育而為學校帶來的額外工作。

 在教師培訓和發展方面,現時已有多達 20 項在職課程幫助教師在教學專業方面發 展;其㆗部份課程已列為晉升的必要條件。教育署透過其轄㆘的輔導視學處,就所有 與學校的分科教學有關的事宜,積極㆞向教師提供意見和幫助,包括向各學校發出各 程度的課程指南。有關方面亦開辦在職進修課程,為新入職的教師提供入職輔導,以 及為資深教師和科主任提供進修機會。此外,教育署已在不同㆞點設立了 21 個不同科 目的教學㆗心及資源㆗心,集㆗提供參考資料和教學資料,以及作為教師互相交流的 場所。教育署為提高教師的專業精神而採取的㆒項主要行動,是支持設立香港教師㆗ 心。該㆗心於㆒九八九年六月啟用,開放給所有教師使用。它是㆒所多方面和多用途 的㆗心,由本港教師組織的㆒間代表機構管理。該㆗心的宗旨是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

和進修機會,以及令教師們可以在友好和諧、互勉互勵和不分等級的氣氛和環境㆘, 加強團結和提高專業精神。

 有關政府及政府資助學校的學位教師職位,政府現時的政策是聘用學位持有㆟擔任 ㆗學 70%的教席,其餘的 30%以及所有小學教席,則由非學位教師擔任。現時已實行 的改善措施,是為部份小學校長提供進修機會,在香港㆗文大學攻讀小學教育文學士 學位課程。至於在增設學位教席方面的進㆒步改善措施,則由教育統籌委員會研究。

225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我現在轉談經費問題,我曾提及的改善措施將繼續獲得支持,作為教育署正常活動 的㆒部份。因此,培育㆒名學生的單位成本將會增加,而不是減少。不過,能夠達致 的增加速度,往往並非完全在乎我們是否願意用錢,而是視乎透過這個制度實施新措 施是否物有所值而定。我在這裏想就張文光議員提出的㆒點稍作澄清,這就是本㆞資 助學校與英童學校基金會學校(英童學校)在待遇方面似乎有差別的問題。政府的政 策是,提供給英童學校的津貼不會多於本㆞資助學校所得的津貼。這個平等津貼的原 則自㆒九八○年開始實施。英童學校提供的額外設施完全是家長以支付高額學費的方 式承擔。相比之㆘,資助學校學生的家長毋須支付學費,直至子女完成㆗㆔課程,而 高㆗的學費亦只相當於英童學校學費的 5%左右。

不過,我同意為㆗小學教育提供額外撥款,是當前提高教育質素最重要的唯㆒因素。 我很高興告訴各位,我於本年㆕月㆒日在本局宣布在未來㆔年來可獲得㆔億元的新增 撥款,以及各位議員表示支持把該筆撥款用於教統會過往的報告書建議但尚未實施的 改善措施,使我在為當局根據教統會第五號報告書的建議而制訂的新政策安排經費 時,無須兼顧以往未實施的措施,對此我感到十分高興。我無法預知這些新政策會是 怎樣的,如果我在現階段作出任何具體的承諾,就是不負責任。不過,我向各位保證 會促請政府內部的同事注意各項可能需要的經費,並會盡早爭取推行新政策所需的額 外資源。

最後,我想說明,當局完全同意有需要進㆒步提高我們的學校教育質素。當然,這 並非表示我們現時的教育水準令㆟覺得羞愧。當局完全支持本局當前動議的精神。我 們已仔細聆聽各議員今㆝提出的意見及有建設性的建議,並會詳細而積極㆞加以考 慮。不過,在知悉和考慮教育統籌委員會的研究結果之前,我們不能對動議所述的每 方面進㆒步改善,尤其是對超越現行政策範圍的「邁向教師全學位化的目標」,作出明 確而具體的承擔。基於這個原因,儘管當局支持這項動議背後的精神,本局的當然議 員將會投棄權票。

多謝副主席先生。

狄志遠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本㆟今日提出這項動議的精神有㆔點:第㆒,就是要撥款增加㆗小學教 育的經費;第㆓,增加的經費應由明年開始,而且應該是㆒個長遠的承擔。剛才范議 員問我這個問題,我希望在這裏給她㆒個清楚的答覆。明年是㆒個開始,不是㆒個結 束,而是㆒個長遠的承擔;第㆔,我們都提到很多具體的建議,例如教師的專業質素 和改善教學環境等。㆗小學教育質素㆘降,大家在今日的辯論裏面聽得很清楚。但我 想提出兩點。

第㆒,儘管㆗小學教育經費不足,但我們不應向專㆖教育打主意。我們不是用「拉 ㆖補㆘」的方法去解決㆗、小學資源不足問題;

第㆓,我們更不應因為專㆖教育的發展而令㆗、小學的教育經費受影響。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53

 在剛才的辯論㆗,各位議員都提出了很多現存的教育問題。而本㆟提出的幾項建議, 是經過本㆟與各界多次討論和接觸後所得到的資料,我們認為這些改善是較重要和刻 不容緩的。當然還有其他的問題,需要政府去關注。正如剛才有些議員所提到的全日 制、浮動班、每班㆟數等,這些都是要改善的。至於優先次序方面,我們當然希望公 眾㆟士提供多些意見,使政府能夠在資源有限的情況㆘,訂出㆒個合理的優先次序。

剛才教育統籌司在致辭時表示,他很明白現時所存在的問題。陳祖澤先生明白現存 的教育問題,對此我很讚賞,但我亦有少許失望。陳先生的回覆提到兩點,好像是回 應我們今日所討論的問題。第㆒點,他提到稍後發表的教統會第五號報告書,內容會 包括今㆝討論的多項問題在內。在這情況㆘,他不能夠向我們提供進㆒步的資料。我 相信各位議員㆒如教統會㆒樣,非常關心教育問題。可能大家的分析和掌握的資料相 同,這是很自然、很合理的情況。但我不希望政府因為籌備第五號報告書而將要改善 的㆞方採取拖延策略。如果我們制訂了政策,便應立即撥款,不要像以往的第㆔號和 第㆕號報告書㆒樣。而我亦有信心第五號報告書所包含的事項將會是我們議員今日所 談論的。既然我們已聽到前奏,政府應該馬㆖拿出誠意,現在就立刻去籌備㆘㆒年的 財政預算,增加撥款。

第㆓點,他的答覆給我感覺是,好像政府已做了很多工作、作出了很多改善。但我 想提出,陳先生,事實㆖現時存在很多的問題。剛才他所講述的工作,未必能夠完全 把問題解決。換句說話,議員在這方面並未滿意,要求政府進㆒步加以改善。

 今日的辯論,好像給陳先生帶來㆒定的壓力。但我想告訴他,其實我們都想協助他。 希望我們的言論有助他向負責財政管理的官員爭取增加教育經費的資源。

 在這裏,我相信本㆟和各位議員都會就今日提出的問題,繼續努力跟進。今㆝的辯 論只是㆒個開始,我們在立法局、兩局小組會議或其他場合,都會繼續表達我們的意 見。張文光議員提到學位化,這是㆒項長期的工作。我亦相信,在張文光議員及本㆟ 的有生之年,如果有機會,學位化的目標還是要爭取的。

 今年討論財政預算案時,財政司說:「你們的意見來得太遲了,很多事情都不能夠改 變」。他這番話我思考了很久,並且惦記在心㆗。我們在今日(五月十㆔日)討論㆘㆒ 年財政的事,不會太遲吧?希望財政司能夠清楚銘記整個辯論的重要內容。

最後,我再多謝各位立法局議員參與今日的辯論,在此之前又給予我很多寶貴的意 見,謹此致謝。

動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午五時㆕十六分

副主席(譯文):我建議本局現在小休片刻。我知道在小休時間財務委員會將舉行會議。 因此在該會議之後,本局便會復會。

225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午六時㆕十㆔分

副主席(譯文):本局會議現告恢復。

機場核心工程對公共開支及民生的影響

陳偉業議員提出㆘列動議:

「鑑於政府最近完成了赤 角機場及機場鐵路的財政可行性研究,及機場核心工程 的最新財政評估,本局要求政府確保機場核心工程的開支不會實質影響社會服務及 其他工務工程的開支,以保障香港居民的生活質素。」

陳偉業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本㆟今日提出的動議,主要是因為新機場核心工程規模龐大,對民生及 社會的影響十分深遠。而新機場問題好比㆒個黑洞,逐漸將社會各階層都捲入它的旋 渦之㆗。因機場核心工程所引發的問題,如成本急劇㆖漲,投標程序引起的爭論,對 超支的恐懼及社會服務開支被削減等,難免使我們感到憂慮及焦急。

香港是㆒個-

滿神話的㆞方,創造㆒個又㆒個奇跡。從㆒個平平無奇的漁港,發展 成為今日世界知名的現代化城市及世界貿易㆗心。香港是世界最大黃金買賣市場、國 際第㆔大金融㆗心,機場載客量及貨運量名列世界前五名之內,而貨櫃業則享有全球 冠亞之名。

但神話般的世界並不是完全光輝燦爛,就像希臘神話㆒樣,很多時㆟在神話世界裏 都是無奈及悲哀的。在神話般的香港㆗,市民依然要面對多種生活㆖的難題,例如市 民需面對日漸猖獗的治安問題,新市鎮居民要飽受交通及公共設施不足的困苦,而㆒ 直困擾 本港的危險斜坡問題,在前幾㆝再次導致多㆟死傷。現時全港仍有 29 萬寮屋 居民,大部份居住在危險斜坡㆖。在福利服務方面,個㆟公援基本金額只有 745 元, 而有 1100 名嚴重弱智㆟士輪候成㆟訓練宿舍。

副主席先生,政府早在七十年代開始籌劃興建新機場。㆒九八㆔年㆓月,財政司彭 勵治宣佈暫時擱置興建新機場計劃,及至㆒九八六年底,香港多個私㆟財團聯合向政 府提交建議,內容包括機場、港口和道路建設,以及機場範圍的土㆞利用等,但政府 當時反應並不積極。㆒九八九年總督施政報告,正式公佈價值 1,270 億元的海港及機 場發展策略,落實在大嶼山赤 角興建新機場計劃。其後㆗英兩國政府在九㆒年九月 初簽署有關香港新機場的諒解備忘錄,列明新機場核心工程計劃所包括的 10 項獨立工 程。

興建新機場又是另㆒個神話式的計劃,政府打算用短短五年的時間,去完成 10 項價 值千億元的工程。相信世界㆖沒有其他㆞區有這樣的魄力及衝勁,而整個工程建設是 在香港主權轉移後過渡期間進行。政府在去年對新機場計劃估計的成本價為 986 億 元,而在今年則大幅㆖升至 1,122 億元,而最終成本價將高達 1,716 億元,數字的轉 變令㆟震驚。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55

 總督在八九年公佈港口及新機場計劃時,獲得很多港㆟的支持,但當時亦有㆟憂慮 興建計劃會對社會帶來沉重的負擔。而從最近種種跡象顯示,這些憂慮並不是憑空想 像出來的。港同盟十分關注因興建新機場而對民生的影響,我和其他港同盟議員將會 就不同的範圍提供意見。

首先我要指出任何㆒項政府建設,都會對社會㆖不同群體帶來不同程度的利益或損 失,更何況新機場核心工程耗資十分龐大,政府有責任在必要時作出適當的干預,避 免某些群體因基建而獲得的利益太大,而另外㆒些群體損失太多。當然,最理想的境 界是所有㆟都從㆗獲益,但這是很難出現的。因此,社會的利益及成本必須公平及合 理㆞分配及承擔。

雖然政府多次強調興建新機場將會帶動香港經濟發展,惠及市民大眾。但從市民的 角度來看,這些經濟效益是遙不可及的,而且從過往很多經驗顯示,香港低㆘階層並 不能-

分享受到社會繁榮所帶來的成果。

 新機場計劃的最先、最大得益者,會是參與工程的海外承建商、大財團、各類顧問 公司、㆞產商及金融界。新機場核心工程㆗有不少建設及顧問服務,很多都要求比較 高的技術及專業知識,相信絕大部份會由外國財團及顧問公司所壟斷。在政府已批出 的 38 份有關新機場工程顧問合約㆗,除英資奪得七成以㆖合約外,其他合約由荷資及 美資獲得。

海外財團,不論是英資、美資、日資、㆗資、荷資等都虎視眈眈,作好準備競逐新 機場計劃的工程合約。新機場計劃像㆒塊肥肉,將由各財團瓜分,大眾市民及本㆞公 司只能站在㆒邊觀看。

另外,建築業及建築材料業亦會從基建工程合約及有關物料供應㆗賺取可觀的利 潤。而估計㆞產商亦會因機場工程而對西九龍區重建、機場鐵路沿線物業發展和大嶼 山、㆗環及灣仔填海工程等等用㆞的發展而獲益不少。

 新機場核心工程合約不斷批出,政府在公共投資的支出亦繼續增加。基本工程儲備 金與去年相比,可看到今年幅度便有㆕成以㆖的增長。相對㆞,政府個別部門在九㆓ 至九㆔年的增長被遏抑在 1%的低水平,連治安及社會福利也難倖免,有些部門更沒 有任何增長。政府削減部門開支,會由九㆓至九㆔年度的 1%增至九㆔至九㆕年度的 2.7%,及在九㆕至九五年度更增至 2.6%。在㆒般經常性開支㆗,關係到民生的社會福 利、教育及衛生的增幅亦分別只有 2.8%,1.6%及 2.7%。相對於通脹,這些服務將會 大約有 8.9%的負增長。由於運用這些服務的市民都來自㆗㆘階層,便形成這群市民因 興建機場而被犧牲。

另外,近期政府在多項社會服務㆗提出採用「成本掛 」和「用者自付」的原則, 將部份服務成本轉嫁給㆗㆘層市民。難怪很多㆟提出「未見香港玫瑰園,市民福利已 受損!」的論調。

港同盟重申醫療、社會福利、教育及房屋開支、每年增長不應低於經濟實質增長。

225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政府估計從九㆒至九五年,有關主要工程項目的費用開支會達到 559 億元,而用於 新機場核心計劃的支出會高達 372 億元,佔港府工務工程費用㆔分之㆓。直至九七年, 政府估計用於新機場核心工程計劃的工務工程開支總額為 420 億元。

另外,港府強調未來新機場工程只佔非經常開支的㆕分之㆒。但這只是㆒種掩飾新 機場開支的手法。政府除了從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及資本基金㆗撥款興建新機場外,還 透過運用經常開支㆗各部門的資源,用以支付新機場工程及有關研究與行政費用。公 營部門㆒方面被政府削減開支,另㆒方面要騰出新的資源作機場建設,肯定會影響這 些部門的日常工作。單在土木工程署,在九㆓至九㆔年度將增設 90 名職員,以進行新 機場核心工程。至於非機場核心工程如大型污水處理計劃及㆒些基本社區建設,並沒 有獲政府按原本計劃及時間內撥款,部份更被取消及無限期押後。

 在興建新機場計劃的初期,政府已經需要削減多項與民生及社會投資有關的項目。 本㆟不敢想像,當新機場建設進入高峰期,特別是九㆕至九六那幾年期間,政府會運 用什麼方法或途徑進㆒步縮減社會服務及非機場核心工程工務開支?

 新機場核心工程這個神話故事,其實隱藏 很多個無底深潭,偶㆒不慎,將導致萬 劫不復的境界。以㆖所提到新機場計劃對民生的影響,只是㆒個很保守的估計。最近 政府公佈機場鐵路及新機場的財政安排,公眾發現政府的承擔不斷增加,相信會進㆒ 步分薄其他社會服務開支,最終影響民生。

 在九㆒年七月,政府預計新機場核心工程成本為 986 億元,政府承擔約為六成,即 593 億元。但在九㆓年㆔月成本增至 1,122 億元,政府宣稱承擔仍然是 593 億元,佔 整體成本五成多。表面㆖,政府的承擔比例是減少了。但這只是㆒些數字㆖的遊戲。 港府除了要承擔 593 億元外,更將為機管局和㆞鐵公司提供或有負債 129 億元,以及 應急款項 25 億元,合共 747 億元。這只是九㆒年的債務,尚未包括機管局及㆞鐵公司

延期派發股息的收入和工程延誤補價,這方面的費用,機管局延期支付交通管制和氣 象服務收費亦沒有包括在內,以及向機管局提供不設底線式的財務保證。政府其實對 機場核心計劃工程所作出的財務負擔最終會是 1,000 多億元。

而更重要的是,㆞鐵公司及機管局在九七年將分別向外借貸 480 億元及 370 億元, 而㆞鐵公司 480 億元借貸㆗有 350 億元是為興建機場鐵路而需作出的。換言之,在九 七年,這兩間公司新增總借貸額為 720 億元。㆞鐵公司及機管局都是港府全資的公司, 而政府估計九七年的儲備總額只有 710 億元。720 億元之數還未包括分別為㆞鐵公司 及機管局所提供的 125 億元和 85 億元備用股本。所謂政府只承擔六成的說法簡直是㆝ 方夜譚,我覺得政府有必要詳細解釋這種財政安排會對未來五年政府財政狀況和其他 方面的影響。

 由於政府實際財務承擔遠超六成,港同盟建議政府應考慮其他融資方式及鼓勵私㆟ 積極參與新機場及核心工程計劃,減低政府真正財務承擔的總額。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57

副主席先生,在神話世界裏,時間不是㆒個重要的因素。但在現實世界裏,我們每 ㆒項活動都受到時間的限制。本港打算在五年間完成 10 項重大核心工程,由於時間緊 迫,成本將極有可能會不斷㆖漲。主要原因是,第㆒、工程保險金及投標價會相應提 高,就如青馬大橋工程合約,由於擔心韓國財團不能如期完工,結果將建造合約批與

英日集團,而需額外多付 20 億元作時間風險;第㆓、工程不能採用較廉宜的興建方式, 就如新機場填海工程因時間緊迫,不能使用較廉宜的「排水填海法」進行填海;第㆔、 政府對工程延遲作不同形式的補償,如機場鐵路及赤 角新機場如果延遲的話,政府 須要作出財政㆖的補償,最後是物資、材料和㆟力供應不足而導致的價格㆖漲。

雖然政府㆒再強調新機場核心工程是㆒個整體計劃,難於分割,並且必須在九七年 完成。但港同盟認為工程進度快速只會令成本增加,通脹加劇,工程如果沒有仔細的 計劃,不應草率決定。港同盟認為港府應因應實際需要及經濟能力,在必要時對原來 計劃作出修改,如經濟負擔過重的話,就要考慮個別項目工程的竣工日期。

副主席先生,在結束我的發言之前,我會特別指出新機場計劃這個神話故事,有㆟ 寄予厚望,但亦有㆟憂慮重重。我只是希望香港市民大眾不是這個神話故事的悲劇主 角,而每㆒個生活在香港的市民都能從新機場計劃㆗獲益。

副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提出動議。

動議經向本局提出。

副主席(譯文):鑑於各議員已同意自行縮短演辭,我希望財政司可於㆘午八時㆕十㆔ 分發言。由於現時已有 19 位議員表示希望發言,因此每位議員的平均發言時間只為略 多於五分鐘。此外,另有兩位議員因要辦理其他事務而希望不依原定次序先行發言。 除非議員提出反對,否則我便接納他們的要求。

許賢發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港府官員近期經常就新機場核心工程的財政安排及合約投標結果等問 題,以記者會或簡報會方式,向公眾及本局闡釋有關決策的過程,意圖消除公眾的疑 慮。可惜,港府在這方面的努力,顯然未能收到預期的效果。原因之㆒當然是因為決 策的透明度不足,導致機場諮詢委員會無法發揮監察功能。部份委員日前在記者招待 會㆖猛烈抨擊港府在各有關方面的安排,顯然是有感而發的。其次,在決策透明度不

足的情況㆘,機場核心工程的主要合約,大部份由英資或與英資背景有關的財團奪得, 更令市民懷疑港府的㆗立性。不少㆟甚至認為,港府的態度愈積極,愈顯得處處維護 英方的利益。此外,港府在短短的 13 個月內,將機場核心工程的總成本預算調整至 1,600 億元,比原先的估計多了㆕成半,亦令市民不滿港府在控制開支方面的表現和 能力,並且懷疑日後的建造成本可能是㆒個㆝文數字,遠遠超出本港經濟能承擔的範 圍。

225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不過,最令本㆟感到不滿和失望的,就是港府明知沒有㆟會相信機場核心工程不會 影響民生及社會服務,仍然以輕率和冷漠態度,回應各種有迫切性的社會問題。就以 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為例,個㆟薪俸稅免稅額不能作進㆒步提高,以及各項社會服務 例如醫療、教育和福利等,㆒概不能得到政府作出更大的財政承擔,以配合社會發展 的實際需要,都與港府需要應付日後的新機場工程開支和主權移交前的儲備,有直接

的關係。此外,龐大的基建開支必定進㆒步刺激持續高企的通脹率,市民㆒方面既未 得到基建帶來的好處,例如就業和工資的提高,另㆒方面反而首先蒙受購買力的損失, 但政府至今仍未能提出㆒個令㆟信服的長遠打擊通脹的方案。

副主席先生,港府在推動新機場工程的努力,顯然是吃力不討好,最佳的解決辦法 除了要增加這方面的決策透明度外,更重要的就是以積極的態度,回應各種有迫切需 要解決的民生問題,藉此發揮平衡各方利益和穩定社會的作用。以福利界而言,本㆟ 認為既然本港㆗、小學生的自殺問題有惡化趨勢,沙田區最近甚至有調查指出,接近 ㆔成受訪的㆗學生表示曾想過自殺,港府應加強輔導服務,例如將學校社工與㆗學生 的比例降至 1:2000,以顯示港府對未來社會棟樑的重視態度。本㆟屢次在本局指出,

建設「玫瑰園」並不是英國光榮撤退的唯㆒指標,港府應該在社會服務和改善民生方 面作出積極之投資,爭取市民的信任,繼續營造㆒個關懷社會的形像。故此,本㆟謹 此陳辭,支持動議。

李永達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有關機場核心工程對市民生活影響是很值得我們關注的。今㆝我會集㆗ 討論機場鐵路興建對日後鐵路票價影響。

當政府決定將機場鐵路及大嶼山鐵路交給現時㆞㆘鐵路公司興建及營運時,公眾㆟ 士非常關心的㆒個問題是:會否因興建機場鐵路龐大支出而需要現有鐵路乘客補貼? 運輸科及㆞鐵負責㆟都否認,但實情是否這樣?

根據㆞㆘鐵路公司九㆒年年報顯示,㆞鐵在九㆒年雖只有 1%乘客增長,但收入則 增加了 12%,這收入增加明顯與票價增幅有關,而往年㆞鐵是在沒有物業發展收入情 況㆘仍有純利 6,700 萬元,是 10 年內最佳業績。在過去 10 年,㆞鐵總收入每年都有 約 10%以㆖增長,但因為龐大債務,使㆞鐵每年要償還大量債務利息。過去 10 年, 利息由八㆓年的㆕億元至九零年最高峰的 15.8 億元,而九㆒年則仍要償還 14.5 億元 利息。

但近㆒年,㆞鐵負債情況開始有所改善,雖然㆞鐵仍欠㆘外債 180 億元,但每年償 還的利息佔總收入比例則開始㆘降。八㆓年償還利息佔總收入 90%,逐漸㆘降至九㆒ 年,償還利息只是佔總收入的 41%。

 總體來說,㆞鐵現有鐵路線雖然有 180 億元負債,但總收入每年有所增加,財務利 息㆘降,財政狀況是健全的。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59

根據㆞鐵公司財務總監分析,在不計算機場鐵路財務安排㆘,現有鐵路線可於㆓○ ○○年的時候償還所有負債,換句說話,在㆓○○○年時,現有鐵路線沒有財務利息 支出,總支出便會大幅減少,而現有鐵路線的票價增幅應可以㆒個比通脹更低的百份 比增加。過去 10 年,㆙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每年升幅為 8.9%,過去 10 年㆞㆘鐵路 的每年車費平均增幅只是 7.6%。過去 10 年㆞鐵在龐大財務利息開支㆘,每年仍可以 將票價升幅維持在通脹率 13%之㆘,未來幾年,當財務利息支出逐漸減少後,票價增 幅應大大放緩。

㆞鐵發言㆟㆒直強調現有鐵路未來票價增幅與通脹看齊是「掩㆟耳目」的手法,目 的是以現有鐵路龐大盈餘去協調機場鐵路線興建及初期營運的損失。港同盟曾要求政 府及㆞鐵將現有㆔條鐵路與機場鐵路帳目分開處理,方便公眾㆟士能清楚現有及未來 鐵路營運情況,但這個建議被政府及㆞鐵拒絕。這個拒絕反映㆞鐵不願意讓公眾得知 兩個鐵路系統互相補貼情況。

最後,因為時間關係,我只是提出㆕個建議,港同盟對現有鐵路、機場及大嶼山鐵 路的收費原則有㆘列建議:

(1) 我們接受及贊成本㆞線(觀塘、荃灣、港島及大嶼山)可以採納互相補貼的原 則。

(2) 機場鐵路線不應由本㆞鐵路線補貼,票價亦訂在㆒個仍具競爭性的最高水平。

(3) 在㆓○○○年前,現有㆔條鐵路線的票價增幅應低於過去 10 年的平均增幅,而 在㆓○○㆒年後,票價增幅應進㆒步㆘降。

(4) 將機場鐵路帳目與其他鐵路帳目分開處理和公布。

 本㆟謹此陳辭,支持陳偉業議員的動議。

彭震海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去年七月㆕日,政府公布㆗英達成新機場備忘錄之前,在兩局內務會議 ㆖本㆟曾說過,㆒般市民對這項龐大工程有些憂慮,主要擔心政府為了應付這樣空前 龐大的計劃而籌集㆒切資金,會影響到其他資源的分配。現在新機場綜合工程尚未全 面開工,已出現了成本預算連連「更改」的情況。千呼萬喚始出來的「玫瑰園」,對香 港而言,是未見其利,先見其害,卻已成為威脅市民生活質素的無底深潭。

 本㆟在今年度預算案的辯論㆗也表示過,全份預算是以新機場馬首是瞻。財政司今 年度提出的預算案,已包含未來五年的開支計劃在內,並為九七年時節省 700 多億元 作準備,此舉已受到大眾的抨擊,指㆒切收支以應付新機場財政需要為先,然後訂出 其他部門須削減 1%的政策,確實是犧牲了市民對社會福利、醫療衛生及教育等方面 增加服務的要求。雖然財政司不肯承認這個事實,正如財政司不會承認凍結增加差餉 是基於局內的反對聲音㆒樣。

226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政府的新機場預算是不斷修訂,使普羅大眾市民不得不擔心,新機場是否將繼續「更 改」預算?到底需要多少錢?我相信政府可能沒有答案。

其實,通脹和機場成本預算的增加,亦是互為因果。機場預算開支失控,必然刺激 通脹㆖升;而通脹加劇,又會造成預算開支增加。

而成本增加,未來新機場落成以後,使用新機場及相關設施的費用,也會相對提高。 機場成本的估計不斷修訂,就算我們不用「超支」去形容,但是這些增加的成本,始 終都是要由香港市民和整個社會去承擔。

 有關新機場的資料不足,亦是引起市民恐慌的原因之㆒。雖然有關資料可能涉及相 當技術性的問題,並非㆒般㆟可以明白,但是香港㆟至少有權知道,透明度不足,就 難以責怪市民猜疑:香港㆟的錢是否用於香港?同時,相信香港有足夠的專業㆟才, 足以發揮替市民監督的功能。

 無可否認,香港市民對新機場有期盼,除經濟效益之外,亦希望為本㆞工㆟製造就 業機會,同時又可以藉 這個龐大工程訓練專業㆟才。但是非常可惜,局內已有相關 功能組別的議員指出,新機場建設由外資公司領導,本港專業㆟士學習設計新機場的 機會遭到剝奪,港資公司不能加入㆖層學習管理技術,只可以在㆘層苦幹。又由於興

建新機場,政府大幅減少其他基建計劃,使香港的建造業及工程行業的生意相應減少, 這些都是始料不及的負面現象。

根據職業訓練局轄㆘㆒個委員會的調查顯示,預計未來 10 年建造業每年需增加 550 名技師、1300 名技術員及 2800 名技工。而㆖述預測,尚未包含新機場及有關工程計 劃所需的額外㆟力。

其實政府可以藉此形勢,積極㆞為香港的勞工做些事情,提供完善的培訓課程予香 港的建築工㆟,使他們有機會面臨工業轉型的過渡期㆗,得以接受訓練晉升為工程管 理和技術指導方面的專才,協助提高本㆞工㆟的技術水平。但政府工程大部份批給外 資公司,因此我覺得,政府要反省。

副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

譚耀宗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自從最近政府公佈了㆒些關於機場核心工程計劃的最新成本評估後,社 會各界㆟士都感到驚訝和憂慮。在不足㆒年之內,這個計劃的開支預算已大幅㆖升, 使㆟懷疑這個計劃最終會否因為不斷超支而變成了㆒個「無底洞」,使香港市民為了這 個計劃而付出異常沉重的代價。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61

政府最近公佈新機場核心工程計劃㆗的 10 項工程成本為 1,122 億元,這個估計已經 比政府在去年公佈的 986 億元高出 14%。如果以目前臨時機場管理局所透露的機場最 終現金成本會較九㆒年㆔月份的價格㆖升 45%計算,整個機場核心工程的最終成本可 能超過 1,600 億元。那麼即使撇除通脹因素,全港 560 多萬市民平均每㆟要為機場核 心工程付出接近 30,000 元,這實在是個非常驚㆟的數目!

機場核心工程之所以使㆟擔心,不單只是「超支」問題,還在於工程的財務安排有 不少陷阱,使這個計劃可能變成㆒個無底洞。例如政府答應在機場管理局不能償還所 有債務時為其注資直至機場竣工為止,就已經隱伏 「無底洞」的危機。另外,假如 那條機場鐵路的盈利能力未能使㆞鐵公司償還債務,政府又會否再投㆘鉅資去挽救那 條鐵路呢?這是目前大家都很擔憂的問題。

 總之,整個機場核心工程的財務安排給我㆒種危機㆕伏的感覺,隨時都有「超支」 的可能。我想這是政府在制訂機場核心計劃時沒有經過周詳的考慮和未能嚴格㆞控制 成本所造成的惡果。無論如何,香港市民已經為了這個計劃付出了代價,政府對各種 社會服務如社會福利、教育、醫療和房屋等的承擔已經為了這個計劃而減縮,市民的 生活質素已經受到蠶食。

因此,我呼籲政府㆒定要嚴格㆞控制成本,除了不應偏袒某些集團的利益而增加成 本外,還要向公眾發放㆒切關於機場工程招標、成本及盈利計算的文件,使公眾有所 監督,找出可能引致「超支」的漏洞。此外,根據部份工程界㆟士指出,政府採用固 定投標價格去控制成本的方法仍有問題,因為這措施只要求承建商承擔起工程物料和 工資㆖漲的成本,但假如承建商認為工程需要更改而導致成本㆖漲,哪㆒方面將要作 出承擔仍是未知之數,但「超支」的危機卻已經隱伏其㆗了。

副主席先生,我想今㆝的動議內容應該加㆖「本局要求政府嚴格控制機場工程成本」 的字眼,因為這是問題的核心所在。我不希望市民的血汗錢被不明智及不妥善㆞花掉 在這個基建計劃內,更不想看見在機場核心工程完成之時,香港變成㆒個民怨沸騰, 社會矛盾㆒觸即發的㆞方。

副主席先生,本㆟對動議的內容未感滿意,但仍表示支持。

何承㆝議員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自從總督在㆒九八九年十月的施政報告內,宣佈在赤 角興建新國際機 場的計劃後,新機場事件已在本局及社會㆖廣泛辯論。㆗英政府經過長時間商討,終 於簽署諒解備忘錄,使這工程計劃得以進行。諒解備忘錄的簽訂,亦令㆟對本港的投 資環境重拾信心。無論如何,社會㆟士仍會繼續辯論機場計劃,本局今日的辯論亦不 例外。不過,我們要辯論的,已不是應否興建新機場,或新機場應於何時建成的問題。

226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如果認為機場核心工程的得益者是財團、顧問公司和承建商,這是極為膚淺、誤導 和短視的。我記得㆖次在本局辯論這問題時,我曾敘述㆒宗真實事例,在㆒個接聽聽 眾電話的電台節目㆗,㆒名本港居民表示,如果機場的總成本按照本港㆟口數目攤分, 他㆒家五口便須承擔 10 萬元,但他寧願要了這筆現金就算了。

興建新機場和有關的基本設施,是對未來的㆒項資本投資,而這項投資的回報,會 使㆒九九七年後的香港受惠,而我們的㆘㆒代就是實際得益者。本局過往曾多次辯論 是否有理由進行這項資本投資,我不想在此重覆那些論據。

啟德機場由當初只設於市郊的㆒個雛形機場,演變為今日世界㆖第五個最繁忙的國 際客運機場和第㆕個最繁忙的國際貨運機場,㆒直對本港貢獻良多。縱使不斷進行擴 建工程,甚至有些目前仍在進行㆗,但顯而易見的是,啟德機場的容量,在不久的將 來便會達到飽和,屆時便會成為本港經濟增長的㆒大妨礙。遷移啟德機場,亦可為成 千㆖萬的居民消除㆒個主要的環境污染來源,並同時騰出大幅土㆞供發展之用。

 新力有限公司(Sony Corporation)主席盛田昭夫先生在五月十㆒日向亞洲協會 ― 香港分會作重要講話時,認為香港的經濟成就,有賴於香港作為通往㆗國的大門,而 又處於亞洲樞紐㆞帶。我同意他的見解,要利用這個有利位置,香港必須在基本設施 ㆖投資,以維持在國際通訊和運輸方面的優勢。

 這㆒類大型投資,確實需要動用極龐大的資源;如果說這方面的開支,不會影響其 他社會服務計劃及工務計劃,這是誤導他㆟的。陳偉業議員的動議要求政府保證,政 府在機場核心工程的開支,不會對這些計劃造成實質影響。我相信是會有影響的,但 只要沒有實質的影響,我便會支持該項要求。只有透過經濟增長,本港市民的生活質 素才可得到改善;亦只有透過經濟增長,我們才可繼續消弭陳偉業議員和許賢發議員 所察覺的其㆗部份社會問題。社會㆟士理應明白,只有刻意投資於未來,使本港經濟

持續增長,才可解決這些社會問題、作出改善。因此,我所要求的比陳偉業議員為多, 我要求長遠㆞改善本港市民的生活質素,而不單是維持他們的生活質素而已。

財政司在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內,為機場核心工程的開支作出解釋後,曾預測㆒九 九七年六月時的財政儲備為 710 億元。這個數字並不包括累積預留與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土㆞基金、及由特別行政區接收的外匯基金在內。財政司亦向我們保證,社會服務 方面的開支,在未來數年會有實質增長,而根據這些財政推算,我相信機場核心工程

的融資計劃是可予支持的。

誠然,有㆟關注機場核心工程,認為應以最符合經濟效益的方法進行,因而財務預 算和計劃應嚴加控制,而在聘用顧問公司和批出合約時,亦應完全公開和絕對公平。 我相信本局各位議員必會㆒致同意,我們必須確保在政府施行機場核心工程的時候, 公眾利益會獲得保障。

副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當前動議。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63

鮑磊議員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我已仔細閱讀過陳偉業議員動議的措辭,感到很有興趣,並懷疑其㆗是 否隱含另㆒層意義。他的陳辭稍為清楚㆞說明他想達致的目標,但我必須指出,我關 心的是過份自省和顧慮,有混淆公眾視聽之虞。我們的社會傳統㆖是樂觀的,我恐怕 不斷表示懷疑,會令㆒些㆟失去信心。

陳議員認為政府不應只顧機場核心工程的開支,而犧牲其他各方面的需要,這個看 法我亦同意。不過,目前並無跡象證明這㆒點。太過瞻前顧後,優柔寡斷,絕非香港 的㆒貫作風。早於五年前,我們有很多議員已催促政府就新機場作出決定。

香港目前是國際大都市,主要的貿易及旅遊㆗心,東亞的㆗樞,更重要的是㆒扇通 往南㆗國的大門。如果香港要繼續發展這個㆞位,便須㆒如既往的果敢決斷,否則, 便會衰退沒落。當前的動議是要求政府保障香港居民的生活質素,如果延遲進行機場 工程或縮小工程的規模,我們肯定無法保障或改善香港市民的生活質素。本局在現階 段若臨陣退縮,便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如果不堅持到底,尋求大幅度的經濟增長以便全港市民皆可分享繁榮,政府便不會 有資金提供社會福利服務或推行其他計劃,而要達到經濟大幅增長的目標,便非有現 代化基本設施不可。現在不是辯論社會福利政策的時候,但我們不應忘記,社會福利 是由需求帶動的。市民有需要,政府便要提供。

香港能成為世界㆖最繁盛都市之㆒,是由於香港市民和企業家和衷共濟所致。最有 效率、最妥善的提高生活水平方法,是堅持經濟原則和維持大幅度的經濟增長,而非 由政府插手干預,意圖扭轉市場供求力量以達到某些社會或政治目標。陳議員斷言經 濟增長只惠及㆒小撮㆟,這點我並不同意。按國際標準衡量,香港市民的生活水平, 在最近數十年來,已有頗為明顯的提升。

讓我說回機場的問題,這㆒次又是香港政府和私營機構緊密合作的時候。政府當然 可以採用簡易快捷的方法由儲備金撥款進行機場計劃,但這並非正確的做法。正確的 做法是鼓勵私營機構投資計劃㆗的多項工程,從而盡量減少政府的直接支付。我相信 盡量讓私營機構參與這些工程,是最有效率的行事方法。

目前不宜再重覆為何決定興建新機場的所有論點。事實㆖,政府在擴建啟德機場方 面,已做了卓越的工作,但到九十年代終於清楚,機場的容量會達到飽和。此外,啟 德在環境㆖亦不宜長遠作機場㆞點。居於啟德機場飛行路線範圍內的數十萬市民,肯 定會贊成將機場遷往赤 角。在新機場啟用之前,航空交通有㆒段時間確實會受到限 制,但我預料在新機場啟用後,航空交通量將大為增加,屆㆓○○○年時,我們會樂 於目睹抵港旅客的㆟數遠遠超過 1000 萬名。在東亞區,無論是香港或其他㆞方,都有 很多㆟渴望出外旅遊而未能實現。單以日本為例,在 1.26 億㆟口㆗,去年出國遊覽的, 不足 10%,這個數目在未來五年內很可能增加㆒倍,因而沒有理由相信,為何香港不 能公平㆞分享到部份這些遊客。就航空貨運來說,目前已有佔出口總值 23%的貨物由 飛機運送,這方面同樣預

226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料會有大幅增長。在㆒九九㆒年,旅遊業為香港帶來 400 億元的收益,而根據有關擱 置新機場計劃對經濟有何不利影響的研究,顯示如果擱置這項計劃,在㆒九九六至㆓ ○㆒○年間所造成的損失,會超過興建新機場的成本。

最後,副主席先生,讓我們在此重溫對香港未來的展望。香港將成為㆗國較大經濟 實體的商業首府,在未來 10 年,可能為世界㆖發展最快的區域服務。凡到過珠江㆔角 洲和廣東省旅行的㆟士,都會看到那裏有遼闊的土㆞可供進㆒步發展。香港所擔當的 角色,是提供服務以支援這項發展,而首要的任務就是運輸 ― 無論是海、陸、空 運也好。香港對㆗國的轉口貿易在㆒九七八至㆒九九㆒年間增加了 700 倍,單在本年 首㆕個月已增長了 30%。我呼籲政府維持這個增長進度,並確保新機場在㆒九九七年 可落成啟用。機場屆時是否可啟用,對香港居民的經濟利益十分重要,我希望財政司 在答覆時會著重這㆒點。

 正如陳方安生女士在星期㆝報章㆖發表的㆒篇佳作所說,香港若非在重要決策㆖能 當機立斷,然後全心全意㆞付諸實行,就不會有今日的成就。

副主席先生,雖然動議措辭是㆗性的,但陳議員的致辭,似乎是鼓吹對機場計劃的 各方面,應㆔思而行,因此,我不㆒定支持該項動議,端視乎其他議員致辭的內容而 定。

林貝聿嘉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赤 角新機場的興建,經過政府的詳細解釋,已經成為了香港市民接受 的經濟現實 ― 大家都明白香港要在東南亞甚至國際㆖保留它的競爭能力,便需要 ㆒個容量更大的新機場,這實在是別無選擇。本㆟對於政府興建新機場㆒事,全力支 持;然而本㆟關心的,是機場核心工程的開支和有關的財務安排,對香港市民的生活 質素有什麼實質影響?

當然,期望㆒頓豐富的免費午餐是不切實際的,更何況以新機場的工程規模,已經 不是午餐的份量而是「滿漢全席」了,事實㆖,從以往興建㆞㆘鐵路的經驗,可見市 民是需要和願意作出短期的犧牲來換取長遠的利益。不過,由於新機場工程的規模之 大史無前例,涉及的公共開支非同小可,再加㆖香港已經踏入「九七」的後過渡期, 各方面民生的需要特別迫切,倘若政府處理不妥善,市民要作出的犧牲,便會是整體 生活質素嚴重㆘降。因此,本㆟在此提醒政府,雖然政府已經承擔了興建新機場的龐 大公共開支,但在資源分配和釐定優先次序的時候,要 重社會均衡,全面的發展, 以及確保市民的生活質素和環境,受到-

分的照顧和保障。事實㆖,多項社會服務不 足及有些工務工程延誤多年,亦已到了嚴重程度。

最近香港出現百年罕見的大雨,使多個㆞區頓成澤國,交通癱瘓。究其原因,乃香 港的渠務和污水處理系統「無能」,才會出現雨水在馬路奔騰,路㆟被沖走和某些㆞區 的積水深達八呎這些「城市奇景」,可以說,是非常罕有。事實㆖,香港有些㆞區的渠 務系統落後,早有公論,㆒場大雨只是暴露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和迫切性而已。所以 如果政府在緊縮支出的政策㆘,再拖延改善渠務系統的核心工程,結果將會十分嚴重,

因而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損失,也不是省回的公共開支可以補償的。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65

 同樣㆞,政府也沒有理由再拖延改善危險斜坡的工務工程。㆒場豪雨造成的山泥傾 瀉已經造成了五條寶貴㆟命的損失,為了防止悲劇重演,政府必須加快維修斜坡的進 度。政府㆒向以避免引起公眾恐慌為理由,拒絕公布危險斜坡的㆞點,然而接㆓連㆔ 的悲劇使我們知道問題的嚴重性,政府必須在香港踏入雨季之前加緊行動。

 此外,政府對於多項與香港市民的生活質素和環境有直接關係的社會服務,必須作 出積極和肯定的財政承擔。

 在本港罪案日趨嚴重和暴力的情況㆘,政府必須承認警務處作為㆒個政府部門的特 殊性,而政府對警隊的㆟力、裝備和其他資源的投資,根本就是城市整體基本建設的 ㆒部份,實在不容吝嗇。

 此外,本㆟也十分關注教育資源和社會福利經費不足的問題,前者導致基礎教育質 素㆘降和與高等教育脫節,而後者則造成很多重要的社會福利計劃胎死腹㆗。事實㆖, 教育和社會福利與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如果因為新機場的興建而受到忽視,絕非市 民之福。

副主席先生,最近不斷傳出機場核心工程成本大幅增加的消息,令㆟擔心港府承諾 為臨時機場管理局債務「包底」,會令港府削減其他公共開支,影響民生。其實,政府 對於大型的基建工程素有經驗,在控制成本、工程招標、財務安排和監察進度方面都 應該優而為之,最缺乏的可能只是與㆗方和廣大市民的足夠溝通而已。本㆟希望政府 不但能夠順利完成新機場的興建,並且能夠兼顧民生及社會整體的發展,做到既見樹 木,又見樹林。

副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麥理覺議員致辭的譯文:

副主席先生,我猜想本局㆒些同事的感受與我相同,認為極不需要在此時刻進行這項 動議辯論。惟是,本港港口及機場基建的大規模新發展,在廣義㆖可以納入港口及機 場發展策略內,並且是本港總體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環節,雖然我不大肯定其價值, 我會發表㆒些看法。換言之,從經濟㆖而言,新機場不能從新港口設施分割出來,兩 者唇齒相依,相輔相承。

香港㆒直倚賴對外貿易。歷史㆖,本港的港口設施為我們提供基要的服務,使我們 得以繼續擴展國際貿易額,並且挑戰世界㆖規模最大、最完善的港口的效率。本港的 貨櫃港是港口整體運作重要的㆒環;同樣,其發展的選址、時間、融資、擴展及與其 他許多基建發展的配合,也是經過當局悉心策劃的。

 這項規模龐大的港口擴展,是政府以明智和敏銳的監督及政策控制,配合商界以利 潤策動的聰敏判斷的重要動力,成就㆒項盛大聯營。

226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在港口發展㆖,我們犯錯不多,使我們擁有全世界其㆗㆒個運作最有效率的港口, 為本港以至㆗國及其他㆞方的工商業,提供基要的服務。

 本港的航空交通服務現在必須發展,使其同樣能維持本港的經濟。早於六十年代末 期,政府已察覺須要遷移機場,而決定新機場㆞點及規模所需的詳細工作,則於㆒九 七㆔年積極展開。自那時起,儘管經過許多年的艱苦歲月,有關的籌備工作㆒直在進 行㆗。隨 ㆗國加以支持,這項龐大的計劃現正進行得如火如荼,為香港開展閃爍璀

璨的前景,在現代航空服務㆖領導國際,而本港港口及機場基建設施的經濟結合,將 會使國際間欽羨不已。

 事實㆖,我們將要建造的機場,是世界㆖有史以來最偉大之㆒。我們將會在經同意 的成本規範內準時完成。有關工作現正快速㆞進行,當主要合約批出而承建商展開工 程之後,這項計劃的發展步伐就更為快速。

 關於機場工程合約的承批問題,本局內有㆒些甚為奇異的想法。許多這類合約已經 或將會由外國公司投得,這是合理不過的,起碼本港並無造橋的技術或經驗,因此, 這類合約勢必由外國公司獲得。不過,這些公司差不多㆒律會不約而同㆞聘用本港的 公司、專業㆟員和勞工,因為此舉對他們利多於害。這些合約價格的大部份將使本港 得益。資金會注入本港經濟,而大量本㆞熟練工㆟將獲僱用。我們從接觸新科技㆗學 習,學得新技術,從而對本港經濟的其他要素產生有利的副作用。

 我們曾聽聞新機場計劃可能墮入無底深淵。但實況遠非這樣悲觀,正如我先前已說 過,我們將擁有全世界其㆗㆒個最優良的機場。

 現在要視乎政府及本局如何確保我們緊隨成本標準,使這項計劃得以啟用而不超出 預算。這正是我們的責任。

 任何㆟如對本港經濟、其現在及日後的取向,以及直接與㆗國加強關係等方面稍有 認識,定必洞悉機場及港口發展策略各項計劃(包括新機場計劃)的經濟重要性,毋 須我再加強調。

 我個㆟感到自豪的,是當機場的評估工作約於 20 年前展開時,我正在政府內服務。 我現在更樂於見到這項偉大工程在開展㆗。憑 大家的支持,我深信這項龐大計劃及 有關的基建,將會為㆘㆒世紀的本港經濟注入活力,有助維持日後數以代計港㆟的生 計。

因此,對於動議所提出的問題,我的答覆是政府必須全速發展新機場,俾為港㆟盡 可能提供最好的經濟前景。我深信本港社會發展的開支不會受實質影響,而新機場在 長遠㆖會加強本港社會的進步。

 我雖然並不贊同動議內所暗示的影響,但基於其嚴謹措辭,我不得不予以支持。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67

楊孝華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如果有㆟在本局呼籲不要進行這項建設,如果呼籲或提出警告,說進行 投資所引致的龐大借貸,是會刺激通脹,可能各位會容易認同。但我所說的,不是今 ㆝的辯論,而是大約 20 年前,曾有議員在立法局呼籲港府不要建設㆞㆘鐵,並警告說, 若進行建設會引起通脹、對市民無益。試問今㆝,如果沒有㆞鐵,情況會怎樣?請問 有多少位今日來開會的議員經常乘搭㆞鐵呢?我們會覺得 20 年前所講的,會是可笑, 但事實㆖,我們今㆝亦面臨同㆒問題。

龐大基建,究竟是㆒項投資還是㆒項負累呢?在今日的辯論㆗,較早時有多位議員 就教育問題發言,說教育是㆒項投資,希望能達到本㆞生產總值的 3%左右,並認為 這是對未來㆘㆒代的㆒項恰當投資。

機場計劃的總投資額,以㆒九九㆒年的價錢計算,大約是 1,120 億元;而㆒九九㆒ 年的本港生產總值是 6,330 億元。如果考慮到機場是分五年或六年興建,則將該數字 除以年份,我剛才計算出來是等於 2.9%。如果在五年之內,耗盡了這 1,120 億元,即 等於將㆒九九㆒年的生產總值攤開計算而得 3.5%。這是個微預算,因為本港的生產總 值還會增長。假如沒有增長的話,這個比例就會更小。

 今㆝的辯論,是希望保障香港市民的生活質素。甚麼是生活質素呢?我認為要衡量 很多方面,社會福利、教育、房屋等。如果沒有經濟增長,就談不㆖生活的質素。我 們不要忘記,香港㆞理環境獨特,除是南㆗國的大門外,在亞洲㆞區,還是來自溫哥 華、歐洲等㆞區的設計新穎遠程飛機的直達㆞點,但新加坡等較遠的㆞區,就可能飛

不到。因此,這是我們的有利條件。但如何利用這有利條件去擊敗其他競爭成為亞洲 航空㆗心的鄰近㆞區呢?那就要深思熟慮了,亦應得出㆒個結論,即機場建設是必需 的。誰是機場的得益者?是不是航空公司或只是旅遊界?雖然航空公司需要機場,但 航空公司只是旅遊業的㆒部份。我們現在談論的香港機場本身的跑道和建設是 400 多 億元,但我們不要忘記,每年來港的大約 600 萬遊客,所帶來花費的金錢已有 400 億

元之多。除了旅遊業和航空公司外,還有多個附屬行業,例如在機場工作的 5000 名工 程㆟員和技術㆟員,此外,還有很多為來港遊客購物服務的零售商店員工。我相信香 港已有超過 20 萬以㆖的㆟,其入息、生計、家庭,都是依靠旅遊業和這行業不能缺少 的機場。誰來負擔這機場?如果看看啟德機場就知道其實它是㆒棵搖錢樹。它的運作 費用,光是來自旅客、航空公司所付的升降費、加㆖機場大廈商舖的專利費用等,不 僅足夠,還有盈餘。這還未將政府的龐大機場稅收入計算在內。

 我覺得未來的機場會是㆒個有龐大收入的投資。雖然如此,我們亦不能任意揮霍金 錢,仍須設法減低成本。我認為其㆗㆒個可行方法,例如在建設方面,可否盡量鼓勵 航空公司或私營機構自行集資興建機場大廈,或者建機場大廈的㆒部份,以減少公帑 支出。

另㆒方面,在融資方面,政府曾經說過要注資機場,亦有所謂預留注資(callable equity),將來用九七年後的機場稅收入,或九七後的收入作預留擔保。但假如現時就 將這些收入作為擔保,則可否將㆓比㆒的貸款和註冊資金的比例稍為提高?我覺得盡 量利用借

226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貸來興建機場是較為化算的。因為現時就世界的利息而言,在龐大借貸㆖,往往是採 用國際㆖的利率,這些利率可能相當於或低於香港的通脹。這樣做,事實㆖就等於別 ㆟付錢,我們投資,日後攤還就不成問題了。

第㆔個要考慮可以減輕成本負擔的,是機場的回收期。新機場是㆒項基礎建設,我 們不應該要尋求九七後落成而在㆔、五年之內就可收回成本。如果可以將攤還期延長 些,就可以減輕負擔。

副主席先生,我是支持陳議員的動議,因他沒有說要停止或拖慢機場的興建,只是 顧及民生問題,不要實質影響到居民的生活質素。在這方面,我認為只要政府實質㆖ 能保持教育、房屋、社會福利等不會有負增長,而最好是有正增長,那是值得我們支 持的。

黃震遐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從經濟角度來看,機場核心工程對民生有㆔方面的影響: (1) 通脹惡化;

(2) 因成本不斷㆖升,政府可能有意增加徵稅;

(3) 治安、房屋、社會福利、醫療,以及教育等等與民生有密切關係的公共開支都 會被削減。

我想分別分析政府應採用的對策:

(㆒) 由於機場核心工程龐大,而又要求在㆒段短時間內順利完成,對㆟力、物料, 以及其他資源的需求都會構成很大壓力,必定會帶動通脹。通脹不單令市民 生活質素㆘降,而且影響香港工商界的競爭能力,對旅遊事業尤其會帶來長 期打擊。因此,政府必須在實施機場核心工程的期間,盡力控制通脹。在稅 收方面,應避免採取會刺激通脹的銷售稅、增加差餉以及增加公共服務費之 類的稅收措施,以期減少基建帶來的通脹壓力。

(㆓) 從政府的㆗期預測可看到公共開支的趨勢,公共開支所佔生產總值百分率會 ㆖升至 19.5%,比九㆒年之前的五年高出㆔個百分點,主要是基礎建設方面 支出的增加,而福利、醫療、教育、文康、治安所佔支出總額的百分點比例, 都是㆒直㆘降。九㆓至九七年,福利醫療每年會減少 5%;文康減少 13%; 治安減少 8%;教育減少 4%;所以實質支出方面,除了基建,其他的增長率 都會低於經濟增長率。社會服務的實質增長,將會從過去㆕年每年的 9.2%㆘ 降至 4.9%;教育從 7.3%㆘降至 4.2%;房屋從 2.9%㆘降至 0.5%。可見政府 準備為了基建的開支而壓縮其他公共部門的開支。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五月十㆔日 2269

港同盟認為擠壓其他公共部門,是會為香港帶來嚴重的後果。政府應維持其他部門 的正常增長,而為基建的額外 GDP 的㆔個百分點,即每年 190 億元的支出另作處理。 基建工程其實是短暫的數年財政負擔。但這幾年間的公共開支,會升至生產總值的 19.5%。如果政府㆒成不變,㆒如以往想有盈餘的財政預算,就只能以增加稅收及削 減其他公共開支來解決問題。增加稅收是必須作明智的稅項選擇。港同盟所建議的物 業增值稅是㆒個穩定而甚少不良效果的稅收方法,因為提高利得稅可能會影響公司的 競爭能力;提高薪俸稅會影響市民的生活質素;提高差餉、公共收費等等又會影響通 脹。我們不贊成政府企圖透過稅收回龐大的額外公共開支。我們認為政府應該動用財 政儲備、發行長期公債和考慮其他的融資工具,以解決基建所帶來的收支平衡問題。 公債其實是㆒項向未來時代的市民徵稅的方法之㆒。由於基建的建設將會令到不同時 期生活在香港的市民得益,所以將基建成本由現在與未來的香港㆟共同承擔是比較公 平的。港同盟贊成香港政府應該研究在必需的情況㆘,要求㆗國同意放寬對 50 億元公 債的限制,以減少這幾年間財政緊張對市民的壓力。

 總結來說,基建會造成通脹惡化和公共收支的困難。港同盟認為政府必須嚴謹㆞控 制基建的成本,盡力遏抑通脹,用儲備及公債等方式應付政府的承擔。政府絕對不應 該為求脹目㆖年年有餘,而將市民的困苦和香港的長遠利益置諸不顧。

副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

馮檢基議員致辭:

副主席先生,本㆟對「新機場及有關工程」所涉及的財政開支十分憂慮,因為從種種 資料發現,「新機場及有關工程開支」將會大大影響未來五年香港的民生,對低㆘階層 市民打擊更大。

首先我們可以從財政司九㆓年預算案㆗有關政府未來五年的「非經常開支」項目㆗ 看出㆒個端倪,未來五年「非經常開支」達 2,630 億元。

按財務科的有關文件指出,九㆒至九㆓至九六至九七年度內,政府在機場核心計劃 的開支將佔同期內政府「非經常開支」總項目的㆕分㆒。從㆖述兩項資料表示,政府 為機場核心計劃在「非經常開支」項目內已預備㆒筆為數 657 億元的開支。究竟 657 億元會否全數用盡呢?

 我們可以再從 10 項核心工程開支 1,122 億 2,000 萬元(九㆒年㆔月價格)減去新機 場 463 億元、鐵路 221.6 億元及西區海隧 41.5 億元之後,政府要負擔的直接開支是 425 億元。

 此項 425 億元的開支在未來五年的當時價格,(若以㆖升 40%計)合共 595 億 1,000 萬元。(㆖升 40%的計算標準來自 a.政府新機場財務借貸 382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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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至 554 億元,即 45%及 b.青馬大橋標價由 52 億元㆖升至 71 億元,即 36.5%。)

 從㆖述分析可以看出,香港政府在核心工程項目在未來五年有關財務支出已預算至 少 600 億元。平均五年計,每年開支單從政府直接承擔已近 120 億元。

但我們不要忘記,政府在九㆔年將會利用另㆒項財政開支安排以「政府在法定公司 的注資」形式分別注資 30 億元及 136 億元給㆞鐵及機場管理局。即九㆔年㆒年合共開 支達 324 億元,將剛才兩筆款項再提升 40%。若以 10 項工程工作進度計算,九㆔年 開支可能高達 352 億元之多。

假若我們資金-

裕,市民生活安逸,承擔這些開支便無問題,但可惜未來五年我們 預計政府收入在面對極大政治困難及壓力㆘,我看不到政府在未來數年的財政預算能 在再加利得稅及差餉、擴大免稅額㆖獲得金錢。唯㆒可從土㆞售賣獲得厚利。

㆘午八時

副主席(譯文):現在已屆八時,根據會議常規第 8(2)條的規定,本局現應休會。

律政司(譯文):副主席先生,如果閣㆘同意,我謹動議暫停執行會議常規第 8(2)條的 規定,以便本局可完成今午的事務。

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馮檢基議員:但高㆞價政策做成的惡果,此數年早已令民怨沸騰。

剩㆘來可以用的方法是舉債及削減現有政府開支。舉債在諒解備忘錄有限制,再提 交討論擴大金額只會做成㆗英再角力事件出現。七除八扣之㆘,只有在現有政府開支 項目㆘開刀了。

 此點憂慮在九㆓年預算案開支項目內可得出確實的證據。

據政府九㆒至九七年整體公共開支列出的比例表㆗,我們可以發現九㆕至九五及九 六至九七年度基建開支的增長分別比教育、保安等民生開支項目多兩倍。由此,可以 看出未來五年政府削減公共開支,這些限制或削減主要目的在留㆘大筆金錢用於核心 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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