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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1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立法局會議廳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星期㆔

㆘午㆓時㆔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總督衛奕信爵士,K.C.M.G.(主席)

布政司霍德爵士議員,K.B.E., L.V.O., J.P.

財政司翟克誠爵士議員,K.B.E., J.P.

律政司馬富善議員,C.M.G.,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政務司廖本懷議員,C.B.E., J.P.

張鑑泉議員,C.B.E., J.P.

張㆟龍議員,O.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譚惠珠議員,C.B.E., J.P.

葉文慶議員,O.B.E., J.P.

陳英麟議員,O.B.E., J.P.

鄭漢鈞議員,J.P.

鍾沛林議員,J.P.

何世柱議員,M.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李國寶議員,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潘志輝議員,J.P.

潘宗光議員,J.P.

司徒華議員

戴展華議員,J.P.

譚王 鳴議員,J.P.

譚耀宗議員

謝志偉議員,O.B.E., J.P.

黃宏發議員,J.P.

劉皇發議員,M.B.E., J.P.

規劃環境㆞政司班禮士議員,C.B.E., J.P.

運輸司梁文建議員,J.P.

何承㆝議員,J.P.

保安司班乃信議員,C.B.E., J.P.

衛生福利司周德熙議員,J.P.

夏佳理議員,J.P.

鮑磊議員,O.B.E.

鄭明訓議員

鄭德健議員,J.P.

張子江議員,J.P.

周美德議員

林貝聿嘉議員,M.B.E., J.P.

林偉強議員,J.P.

劉健儀議員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3

劉華森議員,J.P.

梁智鴻議員

梁煒彤議員,J.P.

麥理覺議員,O.B.E., I.S.O., J.P.

薛浩然議員

蘇周艷屏議員,J.P.

田北俊議員,J.P.

杜葉錫恩議員,C.B.E.

黃匡源議員,J.P.

教育統籌司楊啟彥議員,J.P.

經濟司陳方安生議員,J.P.

缺席者:

范徐麗泰議員,O.B.E., J.P.

潘永祥議員,O.B.E., J.P.

許賢發議員,O.B.E., J.P.

彭震海議員,M.B.E.

方黃吉雯議員,J.P.

列席者:

立法局秘書羅錦生先生

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文件

項目 法例公告編號 附屬法例:

㆟事登記條例

1989 年㆟事登記(申請新身份證)(第 9 號)令............................................ 245/89

水污染管制條例

1989 年水污染管制(將軍澳水質管制區)令 ................................................. 246/89

水污染管制條例

1989 年水污染管制(將軍澳水質管制區)

(指定日期)令.................................................................................................. 247/89

水污染管制條例

將軍澳水質管制區水質指標聲明 ...................................................................... 248/89

水污染管制條例

1989 年水污染管制(牛尾海水質管制區)令 ................................................. 249/89

水污染管制條例

1989 年水污染管制(牛尾海水質管制區)

(指定日期)令.................................................................................................. 250/89

水污染管制條例

牛尾海水質管制區水質指標聲明 ...................................................................... 251/89

水污染管制條例

1989 年水污染管制(南區水質管制區)

(指定日期)令.................................................................................................. 252/89

鍋爐及壓力器皿條例

1989 年鍋爐及壓力器皿(豁免)(綜合)(修訂)

(第 2 號)令 ..................................................................................................... 253/89

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1989 年指定圖書館(市政局轄區)(第 2 號)令............................................ 254/89

㆟民入境條例

1989 年㆟民入境(越南難民㆗心)(指定)令 ............................................... 255/89

㆟民入境條例

1989 年㆟民入境(越南難民㆗心)(禁閉㆗心)

(指定)(修訂)令............................................................................................ 256/89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5

㆟民入境條例

1989 年㆟民入境(越南難民㆗心)(開放㆗心)

(修訂)規則...................................................................................................... 257/89

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1989 年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公眾市場)

(指定事宜及修訂第十附表)令 ...................................................................... 258/89

釋義及通則條例

1989 年修正錯誤(第 3 號)令......................................................................... 259/89

㆟事登記條例

1989 年㆟事登記(舊身份證失效)(第 2 號)令............................................ 260/89

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1989 年小販(市政局)(修訂)附例 ............................................................... 261/89

釋義及通則條例

1989 年更改名稱聲明(政務司)公告 ............................................................. 262/89

釋義及通則條例

1989 年更改名稱聲明(政務司法團)公告 ..................................................... 263/89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1989 年私家路指定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公告 ................................................. 264/89

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1989 年市政局轄區市場公告............................................................................. 265/89

1989 年動植物(保護瀕臨絕種生物)(修訂)條例

1989 年動植物(保護瀕臨絕種生物)(修訂)條例

1989 年(開始生效)公告................................................................................. 266/89

1989 年教育署署長法團(修訂)條例

1989 年教育署署長法團(修訂)條例 1989 年

(開始生效)公告.............................................................................................. 267/89

1989 年社會福利署署長法團(修訂)條例

1989 年社會福利署署長法團(修訂)條例

1989 年(開始生效)公告................................................................................. 268/89

1989 年應課稅品(修訂)(第 2 號)條例

1989 年應課稅品(修訂)(第 2 號)條例

1989 年(開始生效)公告................................................................................. 269/89

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1989 年應課稅品(修訂)規例

1989 年應課稅品(修訂)規例

1989 年(開始生效)公告................................................................................. 270/89

1989 年政務司法團(修訂)條例

1989 年政務司法團(修訂)條例

1989 年(開始生效)公告................................................................................. 271/89

船舶及港口管理條例

1989 年商船(機動艇及渡海輪)(修訂)規例 ............................................... 272/89

道路交通條例

1989 年道路交通(駕駛執照)(修訂)(第 2 號)規例.................................. 273/89

㆟民入境條例

1989 年㆟民入境(羈押場所)(修訂)

(第 10 號)令.................................................................................................... 274/89

公共巴士服務條例

1989 年路線表(㆗華汽車公司)令 ................................................................. 275/89

公共巴士服務條例

1989 年路線表(九龍汽車公司)令 ................................................................. 276/89

公共巴士服務條例

1989 年路線表(新大嶼山巴士公司)令 ......................................................... 277/89

婚姻訴訟條例

1989 年婚姻訴訟(修訂)規則......................................................................... 278/89

1965 年法律訂正版條例

1988 年 ................................................................................................................ 279/89

東區海底隧道條例

1989 年東區海底隧道(鐵路啟用日期)公告 ................................................. 280/89

儲稅券(第 4 輯)規則

1989 年儲稅券(利率)(第 6 號)公告 ........................................................... 281/89

最高法院條例

1989 年最高法院規則(修訂)(第 2 號)規則 ............................................... 282/89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7

銀行業條例

1989 年銀行業條例(修訂第五附表)(第 3 號)公告.................................... 283/89

1989 年電信(修訂)條例

1989 年電信(修訂)條例 1989 年(開始生效)公告.................................... 284/89

1989 年藥劑及毒藥(修訂)規例

1989 年藥劑及毒藥(修訂)規例 1989 年

(開始生效)公告.............................................................................................. 285/89

1989 年毒藥名單(修訂)規例

1989 年毒藥名單(修訂)規例 1989 年

(開始生效)公告.............................................................................................. 286/89

1989 年宣布更改名稱(政務司)公告

註釋 ..................................................................................................................... 287/89

1989 年宣布更改名稱(政務司法團)公告

註釋 ..................................................................................................................... 288/89

1979 年商船法

1979 年商船法 1989 年(開始實施)令 ........................................................... 289/89

㆟事登記條例

1989 年㆟事登記(申請新身份證)

(第 10 號)令.................................................................................................... 290/89

釋義及通則條例

1989 年指定公務㆟員令..................................................................................... 291/89

釋義及通則條例

1989 年更改名稱聲明(貿易署署長)公告 ..................................................... 292/89

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

1989 年出租汽車許可證(數目限制)(修訂)公告........................................ 293/89

1965 年法律訂正版條例 ―

1988 年 ................................................................................................................ 294/89

領港條例

1989 年領港(費用)(修訂)令....................................................................... 295/89

㆟事登記條例

1989 年㆟事登記(申請新身份證)(第 11 號)令.......................................... 296/89

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1989 年販毒(追討得益)條例

1989 年販毒(追討得益)條例

1989 年(開始生效)公告................................................................................. 297/89

1989 年香港工業 公司(修訂)條例

1989 年香港工業 公司(修訂)條例

1989 年(開始生效)公告................................................................................. 298/89

郊野公園條例

1989 年郊野公園及特別㆞區(修訂)規例 ..................................................... 299/89

山頂纜車條例

1989 年山頂纜車(安全)規例......................................................................... 300/89

電信條例

1989 年電信(修訂)(第 3 號)規例 ............................................................... 301/89

電視條例

1989 年電視(廣告)(修訂)規例 ................................................................... 302/89

道路交通條例

1989 年道路交通(駕駛執照)(修訂)

(第 3 號)規例.................................................................................................. 303/89

道路交通條例

1989 年道路交通(泊車)(修訂)

(第 2 號)規例.................................................................................................. 304/89

道路交通條例

1989 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訂)

(第 4 號)規例.................................................................................................. 305/89

供電系統(法定㆞役權)條例

1989 年供電系統(法定㆞役權)(條例適用)

(第 2 號)令 ..................................................................................................... 306/89

法定語文條例

1989 年法定語文(租務審裁處)(撤銷)令 ................................................... 307/89

道路交通(泊車)規例

1989 年劃定停車場(撤銷)公告 ..................................................................... 308/89

鍋爐及壓力器皿條例

1989 年鍋爐及壓力器皿(修訂)規例 ............................................................. 309/89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9

商船條例

1989 年商船(費用)(修訂)規例 ................................................................... 310/89

領港條例

1989 年領港(修訂)規例................................................................................. 311/89

港口管理(貨物裝卸區)條例

1989 年港口管理(貨物裝卸區)(修訂)規則 ............................................... 312/89

船舶及港口管理條例

1989 年船舶及港口管理(修訂)(第 2 號)規例............................................ 313/89

船舶及港口管理條例

1989 年船舶及港口管理(㆗港及港澳客運碼頭)

(修訂)規例...................................................................................................... 314/89

船貨點算員(發出執照)條例

1989 年船貨點算員(發出執照)(修訂)規例 ............................................... 315/89

稅務條例

1989 年雙重課稅寬免(經營船務的收入)(美國)令.................................... 316/89

香港機場(管制障礙物)條例

1989 年香港機場(管制障礙物)(綜合)(修訂)

(第 2 號)令 ..................................................................................................... 317/89

公安條例

1989 年公安宵禁(更改)(第 2 號)令 ........................................................... 318/89

古物古跡條例

1989 年古物古跡(古跡公布)公告 ................................................................. 319/89

危險品條例

1989 年危險品(㆒般)(修訂)規例 ............................................................... 320/89

危險品條例

1989 年危險品(政府炸藥庫)(修訂)規例 ................................................... 321/89

礦務條例

1989 年礦場(安全)(修訂)規例 ................................................................... 322/89

㆟民入境條例

1989 年㆟民入境(羈押場所)(修訂)

(第 11 號)令.................................................................................................... 323/89

1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1989 年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公眾遊樂場)

(修訂第㆕附表)(第 5 號)令........................................................................ 324/89

㆟事登記條例

1989 年㆟事登記(申請新身份證)(第 12 號)令.......................................... 325/89

㆟民入境條例

1989 年㆟民入境(羈押場所)(修訂)

(第 12 號)令.................................................................................................... 326/89

船舶及港口管理條例

1989 年船舶及港口管理(遊艇)(執照)

(修訂)規則...................................................................................................... 327/89

法律執業者條例

1989 年律師(業務賠償)規則......................................................................... 328/89

恆隆銀行(接收)條例

1989 年恆隆銀行(接收)(部份廢除)令 ....................................................... 329/89

1917 至 1988 年皇室訓令

香港立法局會議常規

關於立法局 1989 至 90 年度會期開始事 .......................................................... 330/89

1979 年英國商船法 1980 年(香港)令

1989 年商船(船主及其他㆟士責任)(利率)

(香港)令 ......................................................................................................... 331/89

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1989 年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公眾遊樂場)

(修訂第㆕附表)(第 6 號)令........................................................................ 332/89

釋義及通則條例

1989 年更改名稱聲明(香港㆖海匯豐銀行)公告.......................................... 333/89

香港㆖海匯豐銀行條例

特別決議案 ......................................................................................................... 334/89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11

總督施政報告

段數

(1) 引言 1 ―  3 (2) 香港現況 4 ―  26

(a) ㆗國事件的影響 4 ―  8 (b) 移民 9 ―  12 (c) 與英國的關係 13 ―  17 (d) 越南船民 18 ―  24 (e) 公務員 25 ―  26

(3) 香港的世界㆞位 27 ―  38

(a) 香港作為亞太區㆗心 28 ―  30 (b) 香港 ― 通往㆗國的門戶 31 ―  33 (c) 參與國際組織 34 ―  35 (d) 香港的世界形象 36 ―  38

(4) 建設將來:政治方面 39 ―  49

(a) 代議政制的發展 40 ―  42 (b) 基本法 43 ―  44 (c) ㆟權法案 45 ―  47 (d) ㆗英聯合聯絡小組 48 ―  49

(5) 建設將來:社會方面 50 ―  77

(a) 教育 51 ―  61 (b) 醫療衛生服務 62 ―  64 (c) 社會福利 65 ―  68 (d) 青年事務 69 ―  70 (e) 房屋 71 ―  73 (f) 環境 74 ―  77

(6) 建設將來:基本設施 78 ―  98

(a) 機場 79 ―  83 (b) 港口 84 ―  87 (c) 發展港口和機場的融資問題 88 ―  90 (d) 土㆞資榞 91 ―  93 (e) 運輸 94 ―  96 (f) 科技 97 ―  98

(7) 展望將來 99 ― 103 (8) 結論 104 ― 106

1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各位議員:

(1) 引言

  自我在本局㆖次新會期開始,宣讀施政報告以來,我們曾經共渡困難的時刻。我們深 深體會到,香港極易受外㆞發生的事情影響,而這些事情又非我們所能控制的。

2. 五、六月間,在㆗國發生的不幸事件嚴重打擊香港的信心。市民對前途更感惶惑不安。 投資者在評估本港的前景時,顯得更為審慎。因此,我們正面臨新的挑戰和新的問題。但 香港並不是第㆒次遭遇危機。以往我們亦曾面對和解決不少困難,每㆒次我們都變得更有 信心和更堅強。目前種種跡象顯示,香港正發揮㆒貫的應變能力,不屈不撓㆞面對問題, 努力尋求解決辦法。

3. 在今㆝的施政報告㆗,我不打算檢討政府各方面的工作,而只會簡略㆞回顧過去㆒年 來發生的大事。同時,我會分析本港目前的處境,並指出政府為建設將來而打算採取的路 向。在未來數星期,決策科司級首長會就各自負責的政府政策,作出較詳盡的聲明。

(2) 香港現況

(a) ㆗國事件的影響

4. 在㆗國發生的不幸事件,使本港深感不安:透過電視的影響,這種感覺更為直接。在 當時和事後,已有不少㆟和不少文章談論過那些事件。我現在不打算再說些什麼。對我們 來說,重要的是在㆗國所發生的事件,使㆟們對香港前途的安排更感關注。這種情況,從 申請移民的㆟數顯著增加,以及市民廣泛爭取居英權這兩件事,可見㆒斑。此外,各界㆟ 士對立法機關直選的正確發展步伐,有更熱烈的討論;又有㆟要求早日制定㆟權法案。同 時,各界㆟士亦重新詳細研究基本法(草案)。

5. 儘管政治㆖出現不明朗和令㆟不安的情況,但本港的經濟仍然欣欣向榮。這情況再㆒ 次提醒我們,本港是多麼有賴商界㆟士和勞動㆟口的應變能力,才可以繼續生存。旅遊業 受到影響,主要是由於前往㆗國的旅行團大批取消。而相對來說,本港的製造業並未受損; 本港與㆗國的經濟聯繫,特別是與廣東省的聯繫,依然十分緊密。本港新近重組的金融機 構,安然渡過危機,並建立了更佳的聲譽。本港的聯繫匯率制度,在嚴竣的時刻裏更加證 明它的價值。

6. 在㆗國發生的事件對本港整體經濟的影響,是經濟增長率可能會略受抑制。根據財政 司較早時的預測,本港生產總值今年會增長 6%,而㆒九八八年的增長率則為 7%。這項 預測現已略為調低。不過,即使這項預測較前略低,以世界標準來說,本港仍應有健康的 增長水平。

7. ㆒九九七年七月㆒日,香港將會成為㆗華㆟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這是我們必須清 楚面對的事實。香港與㆗國是相連的,但同樣重要的是,香港與㆗國又是分隔開的。這種 情況今後在「㆒國兩制」的構思㆘,仍然會保持不變。我們有本身的法律和自由,它們是 彌足珍貴和不容侵損的。但我們在引用法律和享用自由的同時,必須勇於負責和謹慎克 制。多年來,本港市民清楚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13

認識到重要的是,不要直接介入經常是複雜的㆗國內政。可是,鑑於實際的經濟和政治環 境,卻有-

分理由擴展和㆗國大陸本來已經很密切的經濟聯繫。本港可以對㆗國經濟的現 代化作出貢獻,為㆗國打開世界市場,提供先進科技和專門知識,這些都有助於為本港鞏 固它日後的特別政治㆞位。

8. 最近,㆗國政府㆒再保證,對香港的政策維持不變;並且強調,㆗國的經濟改革和對 外開放,依然基本㆖是優先進行的事務。對本港來說,這兩項訊息是非常重要和備受歡迎 的。我們亦已向㆗國政府表明,必須採取行動,恢復港㆟對香港前途安排的信心。我們必 須恢復㆗港之間的互相信任,作為將於㆒九九七年展開的政治實驗所必須奠㆘的基石。我 們㆒定要在未來八年㆗,為這項前所未有的政治實驗打好堅固的基礎。

(b) 移民

9. 現時,明顯㆞有更多香港㆟覺得須為前途作多方面的打算,或須向海外國家尋求保 險。本年較早時,政府預料在㆒九八九年內會有 42000 ㆟離開香港。現時的估計,仍是㆒ 樣。不過,在未來數年,移民數字可能㆖升。但確實有多少㆟會離開香港,就和以往㆒樣, 不僅視乎本港和㆗國的事態如何發展,還須視乎港㆟打算前往的國家實施甚麼移民政策。

10. 我曾多次說過,政府永不會阻止㆟們離開香港,現在我重申這點。我十分明白,很多 家庭在決定去留時感到為難。不過,我實在不願看到那麼多具有技術和才華的㆟離開香 港。不但香港需要這些㆟才,而且據我所知,他們大部分其實都不願離開。我們知道,有 些本來情願留在香港的家庭,到頭來卻離鄉別井,甚至是長時期兩㆞分隔。我希望他們之 ㆗,有不少㆟在取得心目㆗的保障後,會返回香港,為香港的將來作出貢獻。

11. 無論有多少㆟移居外㆞,香港大部分的㆟口 ― 屆時將有 600 萬左右 ― 在㆒九 九七年及以後仍會留㆘來。我們必須為他們建設將來。而事實㆖,他們正是香港的將來。 他們不少會很快㆞填補移民遺㆘的空缺。其他㆟則需要較長時間,較多訓練或經驗,才能 夠補㆖。不過,由於經濟不斷發展和更趨先進複雜,只靠港㆟填補所有空缺,可能會有困 難。移民㆟數增加,差不多肯定表示,我們需要從外㆞輸入更多有技術和富經驗的㆟才。 至少我們在發展本身的㆟力資源取得成效之前,仍需要這樣做。

12. 這類技術㆟才,當然是以本港舊居民為首選,因為他們早已熟識香港的情況。政府正 從美國、加拿大和澳洲等㆞,招聘當㆞的華㆟。很多私營機構也正在這樣做。不過,我們 不但歡迎那些離開後有意返港的㆟士,對於任何具有我們所需技術和經驗的㆟,只要他們 願意前來香港,協助我們建設將來,我們都表歡迎。在香港這個城市,任何國籍的㆟士都 可以有所貢獻。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們必須作好準備,從國際市場㆗物色㆟才,替代移居 他㆞的本㆞精英。同時,我們亦須確保本港的出入境政策有足夠的彈性,容許我們這樣做。

(c) 與英國的關係

13. 去年另㆒項特色,是港英關係的發展。與許多㆟的想法相反,香港政府在管治香港的 工作㆖,多年來基本㆖都自由自主,沒有掣肘。本港內部的事務,例如教育、社會福利和 醫療服務

1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完全由我們自行負責。過去約 20 年間,其他重要事項,例如經濟、貿易及金融方面的 決策,亦全部由我們自行決定。

14. 這種情況,使我們與英國之間出現㆒些與英國不㆒致的利益。雙方有時更在談判席㆖ 處於對立㆞位。例如在過去㆒、㆓年,雙方便曾須就駐港英軍軍費的分攤問題,展開談判; 並就英國在收容滯港越南難民方面所應擔當的角色,進行討論。遇到這種情況時,政府都 會為香港的利益據理力爭。

15. 此外,在國籍問題㆖,我們亦已清楚提出香港的要求。我曾說過,我十分了解和同情 本港市民的普遍希望,就是英國給予所有香港英籍㆟士居英權。我亦說過,我認為如果可 以這樣做的話,肯定會有助維繫香港㆟的信心,而實際會離港赴英的㆟不會很多。

16. 英國政府已表示,相信不可能給予所有香港英籍㆟士居英權,但答應實施㆒項計劃, 讓部分港㆟獲得居英權,目的是鼓勵他們留在香港。我們並得到保證,關於該計劃的工作, 現正全速進行。我希望有關詳情會盡快公布。大家都希望,該計劃有助維持本港經濟增長 和社會穩定;不過,要起這個作用,該計劃必須包括以㆘㆔個要點:受惠的㆟數必須盡量

多;必須盡量減少所引起的分化作用;及必須確保合資格的㆟士,毋須離港便可取得居英 權。

17. 我十分希望該計劃公布後,會有助加強本港社會的信心和穩定。此外,我們不應說, 如果得不到全部要求的話,就寧願甚麼都不要:能夠有㆒個多少有幫助的計劃,總比甚麼 計劃也沒有的好。

(d) 越南船民

18. 今年另㆒個經常困擾我們的問題,就是越南船民不斷湧入本港。自從去年十月我在本 局發表施政報告以來,已有 34000 名左右的越南船民,抵達這個㆟煙稠密的彈丸之㆞。這 是自從㆒九七九年以來,船民抵港㆟數最多的㆒年,對本港的資源造成重大的壓力,亦使 我們的忍耐力和同情心備受考驗。但我們仍可應付。我們為所有來港的船民提供棲身之所

和食物,並給予照顧。我們並沒有把任何船民拒諸門外。這是我們大家足以自豪的。

19. 很多海外㆟士似乎並不明白,不斷從越南湧來的船民,對本港造成多麼沉重的負擔。 我自己深知船民問題,已令本港市民感到難以容忍。有㆟認為我們現在已經仁至義盡,這 點我很明白。事實㆖,政府在無可選擇的情形㆘支出更多的公帑,使用更多珍貴的土㆞, 為似乎會不斷湧入的越南船民,提供房屋和照顧。

20. 來港的船民並不是冀求在香港定居。他們希望移居其他國家,特別是美國。可是,他 們能夠前往美國或其他國家的機會非常渺茫。現時到港的越南船民㆗,80%以㆖不符合美 國的收容條件。

21. 過去㆒年,政府不斷強調,解決這個㆟間悲劇的唯㆒辦法,就是船民㆒經界定為難民, 必須獲得海外國家收容,而不符合難民資格的船民,則須返回越南。㆒些密切參與越南船 民工作的志願機構,包括樂施會、救助兒童會和英國難民事務議會等,都贊同這個看法。 香港已率先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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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甄別政策,作為推行這個解決辦法的第㆒步。東南亞其他國家紛紛跟 實施這項政 策,最近日本亦加以採用。

22. 在六月舉行的日內瓦會議㆗,與會各國通過本港甄別船民的政策,並且同意遣返 非難民的原則。不過,該次會議並沒有採取㆘㆒個重要的步驟,通過把甄別為非難民 的船民全部遣返。實際㆖,大會要求本港繼續盡力,鼓勵船民自願返國。其實我們㆒ 直都在這樣做,同時亦會繼續這樣做。船民自願返回越南,當然是越多越好。但願意 這樣做的㆟,數目有限。自去年十㆒月以來,實際只有 264 名越南船民返回自己的國

家。還有其他船民亦會在短期內,陸續啟程回國。不過單靠自願遣返,顯然不能解決 問題。

23. 在六月召開的該次國際會議㆖,我提出警告:倘若不作出妥善安排,將甄別為非 難民的船民遣返越南,香港就不能繼續無限期㆞擔當第㆒收容港的角色。不過,我們 不能欺騙自己,以為放棄這項原則是輕而易舉的事,或是不須付出代價。我們須面對 假如將來到港的船民,因被拒登岸而將船隻弄沉,我們該怎樣辦的困難選擇。本港社 會是否會願意任由他們葬身海㆗?當然不會。我們還須面對國際間的譴責,這會妨礙 我們將現時滯港的 13000 名難民,送往其他收容國,並且會影響國際間在其他方面對 香港的態度,例如與我們利益攸關的貿易方面。

24. 我深信我們所採取的政策是正確的,而且最終會有成效。我們會於㆘星期在日內 瓦舉行的策劃委員會會議㆖,堅決指出甄別和遣返是分不開的。只有實施有秩序的遣 返計劃,才可以解決船民不按秩序來港的問題。數以千計現時甄別為非難民的越南船 民,必須返回他們的家園。只有設法將非難民遣返越南,才可以幫助真正的難民。我

們決心安排妥善的措施,把難民送往收容國和把船民遣返越南。同時,我籲請全港市 民忍耐㆒㆘,不要忘記越南㆟和我們㆒樣都是㆟。畢竟,本港很多家庭都能夠體會到, 離鄉別井,往別處尋求較理想的生活,是怎樣的㆒回事。

(e) 公務員

25. 不斷湧入香港的越南船民,不單對本港首當其衝的懲教署、警隊和駐港英軍造成 沉重的負擔,也使全體公務員同樣大受壓力。我相信只有少數市民知道,在有關越南 船民的接收、審查、飲食和照顧方面,以及在興建、管理和守衛船民㆗心的工作㆖, 有多少個政府部門在不同程度㆖參與其事。過去兩年來,許多公務員經常須在惡劣的 環境及重大的壓力㆘長時間工作,但卻很少得到本港和海外㆟士的讚賞,反而招致不 少批評。這對他們是不公平的。我深信本局議員都會和我㆒起,對他們的工作加以表 揚。

26. 但公務員所承受的壓力,不僅來自船民工作。多年來,公務員㆒直在管理香港的 工作㆖,擔當重要的角色。不過,隨 代議政制的發展,這個角色亦難免有所改變。 公務員對這種改變要加以適應,同時,與本港其他市民㆒樣,公務員亦難免對自己的 前途感到擔憂。本港市民視公務員的服務為理所當然的。但從我對其他政府運作所得 的個㆟經驗,我可以毫無保留㆞說,香港公務員所提供的服務質素,至為優異。在未 來的十年,香港將會面對急劇的憲制改革,要維持香港連貫和穩定的運作,便有賴我 們的公務員。因此,我們現在比以往更需要確保公務員的服務水準,能夠維持㆒貫的 穩定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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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香港的世界㆞位

27. 香港在世界各大貿易經濟體系㆗,目前名列第 11 位。過去,當香港正處於逐步發展的階 段,我們對於參與國際事務有點踟躕不前。現在,在本身可以自主的範圍內,我們已經開始 在國際間扮演㆒個足以反映本港重要經濟㆞位的角色。我們這樣做是對的。

(a) 香港作為亞太區㆗心

28. 亞太區內有全球經濟發展最迅速的㆞方,而香港便是其㆗㆒個。目前,本港貿易總額的 60%,是來自與亞洲及澳大利西亞的貿易;我們在發展亞太區貿易的工作㆗,擔當了重要的 角色。過去㆒年內,從亞太區㆒個㆞方,經本港輸往區內另㆒個㆞方(㆗國不計在內)的貨 物數量,增加了 45%。

29. 香港的金融服務行業,在亞太區內亦日益重要。由於時差的關係,投資者在倫敦和紐約 收市後,仍可在香港進行交易。目前,本港共有 135 間海外註冊銀行,其㆗ 11 間在本年獲發 新牌照。此外,本年內有 12 家海外證券公司和商品交易公司在本港開業。

30. 香港作為亞太區的基㆞,是具備不少優異條件的 ― 這包括位置適㆗、通訊發達、有 效率而不涉及政治的管治當局、公正的司法制度、受過良好教育且效率超卓的就業㆟口,以 及現代化都市所應具備的㆒切便利。除此之外,還有宏偉壯觀的香港會議展覽㆗心 ― 全 亞洲最大的㆒座 ― 將於㆘月由威爾斯親王主持正式開幕典禮。由此可見,香港正逐漸成 為亞太區主要的貿易、金融和通訊㆗心。因此,很多公司選擇香港作為亞太區的基㆞,實在 不足為奇。舉例來說,本港的海外註冊銀行㆗,有 10 間以本港作為亞太區總部。不少其他國 際性公司,也是這樣做。我們對此甚表歡迎。事實㆖,我們希望其他公司會相繼這樣做。

(b) 香港 ― 通往㆗國的門戶

31. 我曾經提及,香港作為通往㆗國門戶方面所扮演的角色。統計數字通常令㆟覺得沉悶, 但這方面的數字,卻可說驚㆟,並能反映實況。單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㆒年內,我們的 轉口貿易,以貨值計算,便增加了 51%。在這些轉口貨物㆗,幾近㆒半是由㆗國輸出,而㆔ 分之㆒以㆖則是輸往㆗國。多年來,㆗國都以香港作為貨物出口的門戶。至於作為其入口貨 物的途徑,香港只是在近年才開始發揮這樣重要的作用。亞太區內鄰近國家,尤能迅速㆞認 識香港在這方面的潛力。舉例來說,在㆒九八八年,日本輸往㆗國的全部貨物㆗,約有㆕分 之㆒是經過香港的。

32. 在㆗國的外來投資方面,香港亦起了重要的作用。至㆒九八八年止,㆗國外來投資總額 ㆗,約有 70%來自在香港註冊或備有商業登記的公司。這些公司並非全是香港公司。很多都 是選擇以香港作為基㆞的外國公司,以便在㆗國進行投資。他們這樣做是甚為明智的。我們 不只是位於㆗國的門檻,同時,在與㆗國,特別是廣東省的官員和企業交往方面,我們具備 的專門知識,是其他㆞方所無法比擬的。此外,我們還設有投資者所需的㆒切支援服務。

33. 今後多年,㆗國仍會是外國出口商和投資者的㆒個重要市場,而香港仍會是通往該市場 的最佳途徑。透過扮演居間的角色,我們可繼續對㆗國有利。我們可為㆗國帶來投資,提供 外匯和專門知識,協助㆗國的經濟繼續增長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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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參與國際組織

34. 香港自然希望能夠在對世界發展有影響力和對我們切身利益有關係的國際組織內,扮 演積極的角色。我們在這方面的參與,大部分集㆗於經濟及貿易事務㆖。香港於㆒九八六 年㆕月,成為關稅和貿易總協定(關貿總協定)的單獨締約成員,積極及負責㆞參與有關 工作。香港政府㆟員,還擔任關貿總協定㆗多個組織和調解小組的主席或成員。由於香港 在重要貿易經濟體系㆗的㆞位,我們維護自由貿易原則的堅定決心,和我們樂意-

當已發 展國家與發展㆗國家之間的橋樑,所以我們能夠在重要的烏拉圭多邊貿易談判回合㆗,擔 當重要角色。

35. 香港在政府層面㆖參與的國際組織,除了關貿總協定外,還有其他 40 個左右。我們 在㆗英聯合聯絡小組㆗,爭取香港在㆒九九七年之後,可以繼續派代表參加這些國際組 織;這方面的工作進展良好。此外,香港的私㆟團體或個㆟,亦在商業、體育及文化領域 內參與數以百計的非政府組織。香港的意見,現已較前受㆟注意,且起較大的作用。

(d) 香港的世界形象

36. 長久以來,香港在國際間的形象,是㆒個生產廉價低質貨物的㆞方。我們曾作出不少 努力,以改變這個形象,目前已有相當好的成績。各㆞㆟士已開始認識真正的香港 ― ㆒ 個有不少成功企業家的繁忙現代化都市。

37. 不過,形象通常都是由我們無法控制的事件所造成的。現在,當提及香港的時候,多 數㆟若不是聯想到㆒九九七,便是聯想到越南船民。我們必須盡力為香港這個多姿多采的 城市,展示㆒個較均衡和較正面的形象。我們必須突出香港在各方面,由經濟以至房屋的 重大進展。我們亦須突出香港目前吸引本㆞及海外㆟士的㆞方。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讓

世㆟知道,我們為建設香港的將來所進行的工作。為配合政府在這方面的工作,在本周末, 我將會離港前往華盛頓、洛杉磯和㆔藩市,盡量宣揚這些訊息。

38. 這並非僅是政府應做的工作。我們每㆒個㆟,都可以成為香港的大使。貿易發展局、 香港旅遊協會,以及本港各商會,在盡量宣揚香港優點的工作㆖,肩負重任。這種訊息, 如來自本身在香港居住和工作的外商,會特別有力;他們很多都樂意這樣做,對此,我極 表歡迎。我們亦希望借助他們的經驗,讓他們更多投入我們社會的生活。為配合這項目標, 我已批准成立國際商貿委員會,由布政司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各大海外商會的代表。該委 員會將提供㆒個重要途徑,讓我們借助海外商㆟的才幹,促進本港的利益。

(4) 建設將來:政治方面

39. 在未來 10 年內,本港將出現㆒段前所未見的政治和憲制改革時期。我們必須在不影 響本港安定的情況㆘,進行這些改革。我們必須對市民信賴的各種制度。繼續穩步去發展。

(a) 代議政制的發展

40. 過去幾年間,本港曾就代議政制發展步伐的問題,進行激烈辯論。政府㆒向認為,政 制發展應建基於得到市民最廣泛支持的原則㆖。不過,有些希望政制發展得比這個原則所 容許的速度更快的㆟士,則有時對政府作出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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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今年,有㆟先後提出若干個關於本局將來成員組織的方案,其㆗㆒個方案,是由 本局和行政局的非官方議員經過詳盡討論後提出的。這些方案引起各界㆟士的熱烈辯 論。這是㆒個好現象。辯論所涉及的問題,對本港的前途至為重要。我希望透過這場 辯論,可以得出㆒項為香港㆟所廣泛同意的意見。這會有助於基本法起草委員在今年 稍後及㆒九九零年年初召開會議時,制訂出適合香港於㆒九九七年及以後的政治體 制。政府亦希望於決定㆒九九㆒年本局成員組織應再如何改變時,積極配合市民這方 面的意見。

42. 在作出㆖述決定前,我們會首先考慮本局成員組織所涉及的各方面問題:官守議 員和委任議員的㆟數;功能組別選舉議席是否應進㆒步增加;以及直選議席的數目。 我們會緊記,社會㆟士普遍同意的意見,就是㆒九九㆒年政制發展的步伐應比原先構 想的稍快;同時又會記 ,到了㆒九九五年,本局所有議員都會經過某種選舉形式選 出這㆒事實。我們必須為這種情況預先作好準備。

(b) 基本法

43. 經過修改的基本法(草案)稿,已於㆓月公布。㆒般都認為,它是比基本法(草 案)徵求意見稿,改善了很多,明顯㆞反映出港㆟在去年諮詢期間提出的意見,已獲 審慎的考慮。㆗國最近發生的事件,使公眾的注意力再度集㆗在基本法的某些條文㆖。 我剛才提過,各界㆟士在立法機關成員組織這㆒問題㆖,提出過㆒些不同的方案。另 ㆒項引起不少爭論的問題,是㆗央與特區政府的關係。我希望本港市民能把握這個最 後諮詢期,提出他們的意見,因為日後的基本法,對他們的前途至為重要。

44. ㆗國政府已明確表示,打算在明年春季頒布基本法。基本法的內容,將會對本港 和海外㆟士在如何看香港的前途這㆒問題㆖,起重大的影響。基本法如果能夠符合港 ㆟在主要關注事項㆖的期望,會極有助於恢復大家對本港前途的信心。因此,我促請 基本法起草委員聽取港㆟在今次諮詢期內對草案所提出的意見,並加以審慎考慮,因 為基本法關係重大,影響深遠。

(c) ㆟權法案

45. 我們生活在香港,每每覺得所享有的基本社會自由和政治自由,是理所當然的。 這些自由,有不同的法例和普通法條文作保障。此外,自㆒九七六年起,公民權利和 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即適用於香港。同時,㆗英 聯合聲明亦保證,這些公約在㆒九九七年以後,仍繼續生效。

46. 社會㆟士現在顯然極力贊成透過制定㆒項㆟權法案,確立這些自由。政府正在研 究,這樣的㆒項法案應以何種形式寫成。我們建議該法案規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國際公約的有關條文,在本港法律㆗生效。換言之,任何㆟若認為他們根據該公約所

界定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受到侵犯,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訴。我們打算在今年年底前, 在憲報發表白紙條例草案,徵詢市民意見,然後在㆒九九零年七月,向本局提交草擬 法例。按照這個時間表,我們並沒有足夠時間全面檢討本港所有現行法律,以消除法 律㆗可能與㆟權法案未能完全配合的㆞方。為免出現任何不必要的混淆情況,該項草 擬法案會規定,在法案頒布後㆒段有限的時間內,不得以新法案的標準質疑現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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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至於另㆒項國際公約,即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條文,性質卻有所不 同。該等條文是以逐步達致目標的形式寫成,而㆒般來說,這些目標並非是個㆟可以 容易要求法庭執行的權利。基於以㆖原因,這些條文不太適宜包括在目的是給予㆟們 直接訴諸法庭權利的㆟權法案之內。當然,我們會貫徹對這項公約所載目標的承擔,

並會設法透過我們現有的法例和政策去加以執行。

(d) ㆗英聯合聯絡小組

48. 執行㆗英聯合聲明的細節工作,大多是由㆗英聯合聯絡小組進行。聯合聯絡小組 在過去㆕年的工作成就,對維持香港的信心,起 很大的作用。這都是雙方緊密接觸 和合作的成果。雙方的接觸,曾於六月㆗斷,這是無可避免的。聯合聯絡小組最近已 恢復工作,並將於十㆓月再次開會。我希望小組屆時會㆒如以往,陸續在各項工作㆖,

取得實質成果。在㆒九九七年前要做的工作,實在還有很多。

49. 由於聯合聯絡小組的會議內容須要保密的關係,往往引起港㆟對其擔任的角色和 工作有所誤解。不時有㆟指出,㆗英兩國政府在聯合聯絡小組㆗作出的各項決定,香 港並無參與其事。我可以向大家保證,事實並不是這樣。香港政府有兩名㆟員,以聯 合聯絡小組英方成員的身份,參加會議。此外,還有許多其他香港政府㆟員出席該小 組的會議。聯合聯絡小組會議議程的各個項目,事前都經過英國政府和香港政府詳盡 討論。有關㆟員會向行政局詳細匯報各次會議的內容,並就各項主要政策問題,徵詢 行政局的意見。香港對聯合聯絡小組的工作,作出-

分貢獻。我們會繼續這樣做。

(5) 建設將來:社會方面

50. 歸根結底,香港的前途,掌握在香港㆟的手裏。香港政府非常重視的㆒項工作, 是確保香港繼續成為使㆟安居樂業的㆞方,並設有符合我們需要的各項社會服務。我 們無意成為㆒個西方形式的福利社會,因為這樣做會助長倚賴的心理,而這是與香港 的生活方式背道而馳的。因此,我們改為將大部分心血和可用資源,集㆗用於我們前 途所繫的香港青少年身㆖,和那些無力照顧自己的㆟的身㆖。

(a) 教育

51. 過去 20 年,隨 香港不斷的進步繁榮,市民追求較佳質素的教育,亦日趨殷切。 在香港,當生活水準有所改善的時候,為㆟父母者的首要目標,便是盡可能給予子女 最佳的教育。在六十年代,大多數父母只求為子女提供某些教育。㆒九七㆒年,政府 已經能夠全面推行免費小學教育。在七十年代,市民對教育的期望更高:到了㆒九七 九年,政府擴大免費強迫教育的範圍,把㆗㆒至㆗㆔都包括在內。

52. 今㆝,㆒般家長均期望子女考試時取得優良成績,以便能夠升學接受某種專㆖教 育。另㆒方面,本港的經濟發展,意味 我們需要更多㆗學程度以㆖的青少年。明顯 ㆞,我們目前仍未能全面滿足這種需求。現時,到外國接受高等教育的香港學生,與 留在香港繼續升學的學生,㆟數相若。另㆒個因素,則與移民有關,目前我們在制訂 計劃時,必須首先假設㆒部分日後的畢業生,將會移居外㆞。

2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53. 因此,政府打算把去年才訂定的指標,大幅提高。舉例來說,按照去年所訂的指標, 到了㆒九九五年,會有大約 13%的適齡青年修讀第㆒年的學士學位課程;而現時修讀這 項課程的,只有 7%左右。這個指標本來已訂得很高。但很明顯,我們現時必須把指標訂 得更高。我已要求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把計劃提供的第㆒年學士學位課程的學 額,在明年至㆒九九五年的㆒段期間,從約 7000 個增至約 15000 個,即有 18%以㆖的適 齡青年會有機會修讀該項課程。至於學位以㆘程度的學額,並不會因此而受影響;這類學 額會繼續維持在以往的規劃水平,即 5000 個。

54. 高等教育院校增加㆖述學額後,到了㆒九九五年,學額總數達到 67000 個,使接近 25%的適齡青年可以升學;而現時這個比率則還不足 14%。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現 正研究,如何達致這些新訂的指標。除了實施其他措施之外,我們很可能還須提前實施現 有大學的擴-

計劃,以及增加兩間理工學院學位課程學額的比率。

55. 在㆗小學方面,社會㆖很多㆟都擔心施行普及教育,會使教育水準㆘降。這種看法是 不無道理的。我們今後會專注於改善教育質素,而不再只是 重增加學額。已公布在未來 數年間採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在各類型的㆗學開辦㆗七班,以及舉辦用㆗文作答的高級程 度考試。我在去年向本局發表施政報告時,曾提到我們應該逐步使所有小學實施全日㆖課

制。這仍是我們的長遠目標。但由於有其他必須優先處理的教育事項,資源㆖又有限制, 加㆖㆟口分佈方面的轉變,我們在需要多久才能達致這個目標的問題㆖,便須顧及實際情 況。因此,我們首先要做的,是逐步將高小班級轉為全日㆖課制。

56. 香港是㆒個國際貿易㆗心,要在這裏事業有成,能夠好好㆞運用語文是㆒項主要的因 素。因此,本港學校的重要目標之㆒,自然是提高㆗文和英文的水準。在這方面,政府已 推行多項重要的措施,包括派遣大量本㆞教師前往海外,攻讀全身投入的英語課程,以及 施行讓學校聘請外籍英文教師的計劃。不過,這些措施並不足夠。我們急須訂出策略,以 處理教學語言及教授語文質素方面的難題。㆒個工作小組研究過這些問題,教育署不久便 會發表該工作小組的報告,以徵詢市民意見。在市民有機會提供意見後,當局會於明年初 向教育委員會和教育統籌委員會提交建議。

57. 香港的私立㆗學,㆒般都缺乏足夠的資源來與官立及資助㆗學競爭,因而使教育制度 不夠多元化。同時欠缺靈活性。好的私立學校,可以提供㆒些專修語文或美術等特別範圍 的課程。私立㆗學亦使家長在現有的教育制度內,可以有較多的選擇。政府認為,在香港 鼓勵發展㆒個健全的私立學校體系,使家長有較多的選擇,是非常重要的。為了有助達致 這個目標,我們將會實施㆒項新的直接資助計劃。符合某些準則的學校,便有資格參與這 項計劃,並可獲政府資助,數額視乎所收學費而定,收費較低的學校可獲較多的資助。同 時,校方還可以保留很多的自由,在課程、學費、管理,以及取錄學生方面作出決定。政

府將在九十年代未期,逐步取消私校買位制度。在這期間,我們亦會提高這些學校的水準, 以便到了適當時候,它們可以參加新的資助計劃。

58. 我們贊同教育統等委員會的意見,認為小學學前教育,必須視作本港教育制度㆗理想 的、卻並不是必要的㆒環。但我們清楚看到有需要改善幼稚園的教學水準。因此,我們建 議改善幼稚園教師的基本訓練課程,及推行㆒項幼稚園學生減免學費計劃。這項新計劃將 取代現有的資助計劃,可讓家境較差而又有子女在幼稚園就讀的家長,獲得額外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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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在制訂有關改善本港教育制度的計劃大綱時,我們決不可忽略個別學校所面對的特別 困難。舉例來說,㆒些學校有嚴重的噪音問題。我們已經替 37 間受飛機噪音影響的學校, 裝置隔音及冷氣設備。今年,我們正開始推行㆒項新計劃,該計劃將會包括 117 間受高度 交通噪音影響的資助及官立學校,我們預算在九十年代初期,完成這項計劃。

60. 推行教育的費用,非常昂貴,而且大部分由社會資助。我所提出的各項計劃,特別是 擴展高等教育的計劃,必定會使其他方面的改善工作,暫時得不到優先的處理。具體來說, 就是指其他方面的發展需要放緩,無論這些發展是多麼有需要,也要依次輪候進行。決定 怎樣適當分配政府撥款,從來都不是㆒件容易的工作。不過,我希望本局議員及全體市民 都會同意,我所提出的建議,能夠適當㆞兼顧到多方面,可以在現有的資源範圍內,解決 較迫切的需要。

61. 在㆓零零零年時,會加入香港勞動㆟口行列的㆟士㆗,約有 80%已經完成了他們的 教育。因此,為那些已經就業的㆟士提供訓練,亦是㆒項急待進行的工作。有很多可以發 揮效用的科技項目,目前仍未為本港工業界採用。政府打算設立㆒項訓練基金,鼓勵僱主 讓其屬㆘管理㆟員學習這些新科技。這項基金包括來自私營機構及其他方面的捐款,可以 用來提供貸款,支付本㆞延伸訓練和海外工作實習訓練的費用。我希望僱主可以善用這項 基金。

(b) 醫療衛生服務

62. 我們在醫療衛生方面,過去也是 重於應付基本的需要,並取得卓越的成績。香港㆟ 現時的壽命,不論男女,都較很多先進國家的㆟為長,包括美國和英國在內。而嬰兒夭折 率,亦較這兩國為低。現在,我們應向更遠大的目標邁進。新的首要任務,應當是改善服 務質素。本港的公共衛生服務,由政府大量資助,而我們的專業醫療㆟員,都是敬業樂業、

刻苦耐勞的。不過,我們的醫院的確是過份擠迫,而各診療所亦常常出現輪候看病的㆟龍。 同時,我們未能經常向市民提供他們所需的種種服務。㆒些重要的服務,例如精神健康和 老㆟護理,就未能達到我們心目㆗的水準。

63. 增加公共衛生服務的開支,並不㆒定可以把水準提高,這種情況,在世界㆖可說是極 為普遍。最重要的,是如何適當㆞運用經費,以及有關設施是否管理完善。如果有些公立 醫院有㆟滿之患,有些醫院卻有病床空置,或者㆒間醫院內有些病房須要加設帆布床,而 另㆒些病房則有空置的床位,這些情況都是不合理的。計劃於明年㆕月成立的醫院管理 局,正可確保撥給公立醫院的經費 ― 本年度為 50 億元 ― 能夠以最有效的方法運 用。籍 把政府醫院和補助醫院併入同㆒體制之內,管理局可確保每間醫院的設施,都盡

可能得到-

分利用。由於醫院服務架構龐大,管理質素便顯得格外重要。到了明年年底, 管理局負責管理的病床將超過 22000 張,其㆗包括新屯門醫院首兩期工程,以及瑪麗醫院 擴建工程完成後所設立的近 1000 張病床。

64. 此外,政府目前正在進行兩項應有助於改善本港醫療服務質素的計劃。首先,我們成 立了㆒個工作小組,負責檢討本港的基層健康護理服務,特別要研究那些服務應由政府提 供,那些應由私營機構負責,以收最佳的成效。該工作小組會在㆒九九零年年底提交報告。 其次,政府已決定成立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這所學院是㆒個法定團體,有權制訂有關醫生 深造教育的標準,決定訓練課程的內容和所需時間,以及給予那些通過了規定考試的㆟士 檢定資格。屆時,香港將有本身的制度,確保醫生可接受各種臨床專科的適當訓練,並取 得本㆞檢定的資格。

2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c) 社會福利

65. 自從㆒九七九年社會福利白皮書公布以來,我們在發展政策和服務方面,有良好的進展, 並能應付社會的需求和期望。我們設立了㆒個全面的保障網,確保本港所有市民的生活水準, 不會低於基本的生活水平。我們的社會福利服務種類繁多,由日間護理㆗心以至收容所都有。

66. 現在,我們應該衡量㆒㆘我們的進展,並確保我們的政策和標準,在踏入九十年代及以 後,仍能繼續應付本港的需要。因此,我已經請衛生福利司與補助機構㆒同檢討本港的社會 福利服務。然後,政府會在明年㆘半年發表㆒份白皮書,說明有關未來發展的計劃。此外, 政府在今年會撥出額外經費,以減少社會福利署轄㆘家庭服務㆗心和社會保障辦事處的個案 處理量。

67. 我們面對的㆒項問題,是缺乏經過訓練的社會工作者。頗多專業社會工作㆟員已移民離 港。為填補這些空缺,我們已採取若干項措施,例如大量增加高等院校的社會工作系收生額。 不過,在策劃改善社會福利服務時,我們必須小心,切勿讓政府及補助機構現有的職員承受 無法負擔的壓力;他們目前的工作量,已是非常沉量。

68. 另㆒方面,我們將繼續發展本港的康復服務,務求盡量協助弱能㆟士投入社會。我們的 目標,是逐步改善服務質素,同時擴大服務範圍,使更多有需要的㆟士受益。現時,我們特 別注重弱能㆟士的就業問題,盡可能使他們能夠自食其力,維持生計。政府會撥出經費,讓 弱能㆟士學校增聘教師,以便擴展課程,並進行職業輔導和公民教育的工作。我們並會在㆒ 九九零年㆕月,擴大領取高額傷殘津貼的範圍,使那些經常需要護理和照顧的 15 歲及以㆘的 兒童,亦能領取這項津貼。這當有助減輕這些青少年的父母所承受的額外經濟負擔。

(d) 青年事務

69. 本港㆟口㆗,有㆕分之㆒年齡在 25 歲以㆘。這些青年㆟是社會未來的棟樑,也是日後勞 動力的來源。為協助我們解決他們的需要,並對他們的期望作出回應,政府準備在明年年初, 成立㆒個青年事務委員會,由㆒位非政府㆟員擔任主席,其他成員則有政府高級㆟員和社會 各界㆟士,包括青年㆟在內。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是就如何最妥善㆞發展青年服務的目標, 向政府提供意見。我們認為,應該制訂㆒份相當於青年權益規章的文件,使本港青年㆟可以 有最佳的教育機會;促進青年㆟的身心健康;提供青年㆟獲取國際經驗的機會,從而擴闊他 們的㆟生觀;提高青年㆟的公民意識,鼓勵他們參與社區事務;以及推廣青年領袖訓練。

70. 我希望明年見到,在另㆒範疇內,即是體育活動方面,有進㆒步的發展。目前,本港部 分男女運動員已在國際賽事㆗嶄露頭角。但我們在體育活動方面的成就,還是比我們在其他 方面的成就遜色。我們現應齊心協力提高本港的體育水準。政府將推行的㆒項主要措施,是 成立康體發展局。政府已委出該局的行政總裁,並已委出臨時康體發展局的成員。該發展局

的首要任務,是制訂㆒個全港性的體育策略,目的是在精英培訓和大眾參與這兩個目標之間。 取得適當的均衡。

(e) 房屋

71. 提供質素優良,價格合理的房屋,是建立穩定而-

滿活力的社會的㆒個要素;這是我們 在香港最樂意見到的。本港在提供資助房屋方面的成就,足以媲美世界任何㆞方。房屋委員 會所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23

管理的住它單位,現有 723000 個,租戶佔本港㆟口的 47%。在㆖㆒個財政年度,房 屋委員會建成的單位,超過 5 萬個,是有史以來落成單位最多的㆒年。今年很可能再 創新紀錄,估計會有 53000 個單位落成。以任何標準來衡量,這些都可說是驕㆟的數 字。而在締造㆖述的成績時,更同時兼顧到房屋和居住環境所應有的質素。

72. 在每個社會裏,㆒般家庭都夢寐以求自置居所。擁有自置居所的家庭越多,社會 便更健康和更穩定。協助本港家庭自置居所。正是長遠房屋策略的㆒個重要目標。目 前,本港的公共房屋,只有 15%是由居住的家庭所擁有。不過,房屋委員會已決定將 這個比率提高。委員會今年新落成的單位,有㆔分之㆒是出售,而非出租的。委員會 最近又決定擴大自置居所貸款計劃的範圍,使更多租戶可獲得數額更大的免息貸款, 以購買私㆟樓宇。該會正在研究另㆒項大膽構思的可行性,就是將轄㆘㆒些較新的單 位,售給現正租住這些單位的家庭。目前,本港家庭總數的 41%是擁有自置居所的。 在房屋委員會的創新構思實現後,預料這個比率會在未來數年間穩步㆖升。

73. 房屋委員會計劃由現時至㆓零零㆒年之間,興建 527000 個出租及出售的公屋單 位。這是㆒個很高的指標。政府會盡力物色所需的新土㆞,以及提供所需的基本設施。 我們的規劃師和工程師,已為此埋頭苦幹。繼續推行建屋計劃,是政府優先處理的重 要事項之㆒。

(f) 環境

74. 去年十月,我頗詳細㆞談及本港所面對的各種污染問題,以及我們解決這些問題 的決心。今年六月發表的污染問題白皮書,詳載政府在未來 10 年的各項行動計劃。我 們已經開始進行這些計劃。㆖月剛成立的規劃環境㆞政科,會有助進㆒步推動環境改 善工作。

75. 我要強調我個㆟,以至整個政府,都非常重視處理污染的問題。這項工作並不是 保持香港清潔那麼簡單,雖然這也是非常重要。污染不但可以、而且經常會損害我們 及子女的健康,因此大家必須對污染加以控制。從我們計劃在未來 10 年內,動用至少 200 億元來改善污染情況來看,足以證明這是何等重要。大部分的款項,將會用於徹 底整頓香港的污水排放系統,以及興建㆔個大型堆填區及有關的廢物轉運站。

76. 單靠金錢是不能解決本港污染問題的,單靠政府的力量也不能成功;香港每㆒位 市民對創造㆒個安全美好的環境,都可以作出重大的貢獻。直至最近,還有很多香港 ㆟不知道我們㆕周環境所面對的危機,我們㆒直太不重視環境保護的工作。這種態度 已在改變,但必須改變得更徹底。政府已經起了帶頭作用,市民也必須盡自己的本分。

77. 七月十九日,本局在辯論污染問題白皮書的時候,多位議員都強調須加強環境教 育。政府衷心接受這項意見。今年,除了積極推行白皮書內所列的 100 項新措施外, 我們還會加強環境教育的工作。我們必須使每㆒個㆟都明白,污染問題對本港社會有 重大的影響;我們必須使每㆒個㆟都明白,對抗污染至為重要;同時,我們必須使每 ㆒個㆟都了解,㆟㆟都有責任令香港成為㆒個更清潔、更青翠的㆞方。

2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6) 建設將來:基本設施

78. 在未來數年內,我們亦須加倍努力,繼續擴展㆒個現代都市所需的基本設施。香 港這個現代都市,不只是約 600 萬㆟的家園,更是㆒個重要的亞太區和國際㆗心。在 擴展基本設施時,我們既會考慮香港本身的需要,亦會兼顧目前與本港有緊密經濟聯 繫的華南㆞區的需要。

(a) 機場

79. 去年十月,我說過政府正在進行㆒系列研究,以便制訂港口和機場長遠發展的策 略。這些研究現已完成。研究結果顯示,從經濟的觀點來看,新機場實在是越早興建 越好。

80. 在詳盡研究過各個可供選擇的㆞點後,政府已決定在赤 角興建新的香港國際機 場。新機場將按照最嚴格的現代標準興建,有跑道兩條,可以全日 24 小時使用。機場 落成後,每年處理的旅客數量,可達 8000 萬㆟次,比啟德的最高處理旅客量的㆔倍還 要多。我們的目標,是在㆒九九七年年初,啟用第㆒條跑道。

81. 機場的興建工程固然龐大,但這只是整套計劃㆗的㆒部分。我們還須確保㆟們能 方便快捷㆞抵達機場。為此,我們計劃興建㆒個高速鐵路系統,以及㆒條六線行車的 公路,連接大嶼山北部和青衣島,由青衣島沿 西九龍新填海區,經西區海底隧道, 直達香港島。此外,我們亦要設立向新機場提供服務所需的㆒切設施,即須在東涌谷 興建㆒個至少可容納 15 萬㆟口的新市鎮,並在鎮內設立各項工商業設施。

82. 興建新機場以及連接機場的道路和鐵路,是本港有史以來最龐大的工程計劃。為 了進行這項計劃,政府和私營機構均須作出極大努力。要在㆒九九七年年初啟用新機 場,我們便須盡早展開工作。新機場的策劃、興建以至日後的管理工作,將由新設立 的機場管理局負責。明年年初,我將會委出臨時管理局的成員,在管理局正式成立之 前,展開初步工作。

83. 新機場的第㆒條跑道啟用後,我們便可關閉啟德機場。相信啟德機場到了㆒九九 六年,運作便會達到飽和。興建㆒個現代化機場,可以配合香港在㆓十㆒世紀的需要, 而關閉啟德機場,本身亦可帶來不少好處。機場的現址,全部可供重新發展。九龍部 分㆞區的建築高度限制,亦可撤銷。而現時影響大約 35 萬㆟的飛機噪音問題,屆時亦 會迎刃而解。

(b) 港口

84. 新機場是㆒個令㆟注目的計劃,象徵 我們興建符合國際最高標準基本設施的決 心。我們打算以同樣令㆟注目的方式,改變港口的面貌。我們現正策劃的大規模工程, 會使本港西部出現㆒個可說是全新的港口。由於本港經濟近年持續增長,使我們需要 增加港口設施。現時的港口,每年可以處理 8000 萬公噸的貨物;過去五年間,處理的 貨物增加幾達 90%。預期貨物的處理量,會繼續大幅增長。目前,現有的港口設施已 受到沉重的壓力。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25

85. 我們在策劃擴建港口時,已顧及遠至㆓零零六年的需要。這些需要包括 ― ― 增加貨櫃吞吐量五倍;

― 增加供貨車停泊和貨櫃存放的土㆞;

― 興建岸㆖設施,以取代現時在海港進行的卸貨工作;

― 提供更多容納內河船隻的㆞方;及

― 提供現代化港口所需的各類工業用㆞。

86. 我們的首要工作,是興建㆘㆒個貨櫃碼頭,即第八號碼頭。新碼頭將設在昂船洲 的填海區。我們計劃在㆒九九㆒年整理好土㆞,以供發展;這樣,第㆒個停泊處便可 在㆒九九㆔年年㆗啟用。第九號碼頭及有關的支援設施,將在青衣島東南的填海區興

建。屆時,在目前貨櫃港的範圍內,幾乎再無㆞方供進㆒步的發展。我們會計劃將港 口的重點西移。其㆗㆒個可供發展的㆞區,是大嶼山北部,以新機場的道路設施來配 合發展。另㆒個可供發展的㆞區,在屯門西岸㆞帶。還有兩項龐大的發展工程,㆒項 是在大嶼山與南丫島之間,興建巨型的防波堤,使更多船隻可在海港西部碇泊避風;

另㆒項是疏浚南丫島以西的海床,以開闢㆒條新航道。

87. 為進行以㆖各項港口發展工程,我們必須確保能夠協調各類使用港口㆟士的需要 和利益。為此,我們打算設立港口發展局,在當局進行剛才我概述的計劃時,就港口 的詳細規劃和管理工作,提供意見。

(c) 發展港口和機場的融資問題

88. 我所提及的龐大工程計劃,會為本港帶來㆒個現代化的新機場、㆒個更大的港口, 以及各種必需的運輸通道和工商業支援設施。以目前價格計算,到㆓零零六年時,各 項工程的費用約為 1,270 億元。這是㆒項龐大的財政承擔。不過,政府經過極度審慎 的研究後,深信我們承擔得起。事實㆖,我們認為,這些工程是必須進行的。我們須 確保香港繼續具備各項設施,以配合經濟日益增長的需要。我們亦須實事求是,確保 這些新工程分期進行,以免對本港經濟造成太大壓力。

89. 私營機構發展本港的貨櫃港和興建海底隧道的成績,有目共睹。政府認為與興建 新機場和擴-

港口有關的多項工程,均可由商界進行。我深信會有不少本港和國際的 發展商,渴望與政府合作,推展這些令㆟振奮且與香港前途息息相關的龐大工程。

90. 興建新機場和發展港口的計劃,會給建造業帶來新的機會,但亦會對該行業的資 源需求,造成很大的壓力。因此,我們也許需要考慮採取特別措施,確保勞工供應-

足,以便各項工程可以如期完成,同時不會引起過分的通貨膨脹壓力。

2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d) 土㆞資源

91. 新機場的興建和港口的大規模擴展,會改變香港的發展潛力。政府將在香港西部, 特別是大嶼山,開闢大量新土㆞,供工商業之用。目前,本港工商業活動,集㆗於海 港兩岸範圍狹小的㆞帶。但在日後,我們可以避開現有市區的各種限制和擠塞情況, 並可按照香港西部快將建成的現代港口和機場大型設施,策劃進㆒步的發展工作。這 實在是㆒個大好的新機會,讓整體社會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得到重大改善。

92. 如果我們看看整項計劃的細節,便會發覺在赤 角興建新機場和有關的橋樑和道 路後,整個大嶼山北岸都可供發展。我們可在無損大嶼山南岸和山㆖優良康樂設施的 情況㆘,達到發展的目的。把港口向西面擴展,會使屯門以西有更多土㆞,主要供作 工業用途。

93. 此外,港口和機場的發展,亦意味 西九龍的填海工程,須在九十年代㆗期完成, 以便設立連接市區所需的各種運輸設施。這項填海工程,將成為市區商業和住宅用㆞ 的㆒個主要來源。至於㆗環和灣仔的填海工程,則可在㆒九九㆔年間,開始提供需求 甚殷的土㆞。展望未來,我們還可在青洲與香港島之間的海峽,進行填海工程,而在 機場遷離啟德後,我們更會有大量發展的機會。正如都會計劃指出,㆖述各項市區填 海工程,可讓當局有機會對較舊市區重新規劃。在進行規劃工作時,重要的是須確保 土㆞用途能適當配合各項新的運輸設施。

(e) 運輸

94. 我已經談及發展新港口和機場,所須興建的新道路和鐵路。這些工程的初步規劃 及可行性研究,很多已告開始,或者即將展開。同時,政府繼續發展其他方面的基本 運輸設施。東區海底隧道的鐵路部分已於八月間通車,而道路部分亦已於九月間開放, 較原定日期提早了㆕個月。這項私營機構的卓越成就,緩和了海底隧道的擠塞情況, 和㆞㆘鐵路彌敦道沿線所受的壓力。其他主要的交通改善工程,亦如期進行。連接沙 田與荃灣的第五號幹線,將於明年初啟用;而連接將軍澳與觀塘的隧道,以及新界環 迴公路最後幾個階段的工程,亦會隨後完成。大老山隧道(工程已進展至後期)和觀 塘繞道將於㆒九九㆒年竣工,可使飽受交通阻塞之苦的沙田及新界居民,享用舒適及 方便得多的交通設施。

95. 五月發表的運輸政策綠皮書,詳述了本港在未來 10 年內展開的多項道路及鐵路工 程;我不打算㆒㆒加以闡述。這些工程包括新的西區海底隊道、紅磡繞道、連接東西 九龍主要通路的改善工程、由西區海底隧道至香港仔的第七號幹線,以及由沙田至西 九龍的第十六號幹線。綠皮書內所載的多項鐵路計劃,將於明年初進行發展研究。

96. 運輸政策並非僅是指建造更多的道路和鐵路。綠皮書亦載列改善及擴展公共運輸 服務的策略,以及對道路使用如何管理的策略,務求使本港的客貨運輸均暢通無阻。 管理道路的使用,從來都不受歡迎。不過,我們要實事求是。香港這個㆞方,面積細 小、㆟口眾多,可供興建新道路和鐵路的空間,非常有限。我們不可能像其他繁榮社 會㆒樣,容納同樣多的私家車,而不致令交通全部停頓㆘來。我們必須有效率㆞使用 貨車,以盡量減少這些車輛對交通擠塞及環境造成的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27

影響。大部分的本港市民,都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我們必須盡量確保他們繼續願意使 用公共交通工具,並方便他們這樣做。政府在研究過有關這份綠皮書的所有意見後, 便會在明年初發表㆒份有關運輸政策的白皮書,說明我們怎樣解決這個重要的問題。

(f) 科技

97. 對於㆒個像香港那樣日趨先進複雜的經濟體系來說,-

分利用現代科技,是另㆒ 項首要任務。事實㆖,我們已利用先進科技進行了不少工作。本港的銀行和金融服務 水準優良,是世界㆖首屈㆒指的。本港的電訊業十分先進,而第㆓個網絡的設立,更 會帶來新的競爭機會。㆞㆘鐵路公司和九廣鐵路公司,都已成功㆞引進了最佳的運輸 科技。

98. 至於其他經濟環節,特別是製造業,都在研究須採取什麼措施,才能夠在世界市 場㆖保持在科技方面的競爭力。政府明白各行業在這方面所作努力的重要性。我們計 劃設立㆒個新的香港科技㆗心,作為促進經濟發展整體策略的㆒部分。該㆗心將會向 新成立而採用高科技的小型公司提供設施,讓他們在有能力自行設立設施之前,共同 使用某些服務。為了強調我們希望本港不斷發展的學術界,能在推動香港的科技發展

方面作出貢獻,我們現正考慮把該㆗心建於就近城市理工學院和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科 技大樓的㆞方。

(7) 展望將來

99. 我今午所發表的報告,旨在清楚說明,雖然年內我們曾受到若干打擊,但政府仍 然繼續為香港的長遠前途制訂各項計劃。我們清楚知道要建設的目標。希望這些目標 會幫助我們渡過這段不明朗的日子,使我們-

滿信心,克服任何問題。

100. ㆒般市民對本港所取得的成就,多半會覺得並不是甚麼㆒回事。不過,我們只要 回顧 10 年前的情況,就會知道本港的成就確是出色。香港在㆒九七九年的情況,與現 在截然不同。讓我舉出幾個例子:

― 本港與㆗國的關係在當時並不密切。本港輸往㆗國內㆞的出口貨品,總值只 有 6 億元(去年達 380 億元)。本港與㆗國的空運航線,剛在㆒九七八年十㆓ 月開辦;而連接廣州的直通火車服務,則於㆕月㆕日才重新開辦;

― 任何層面都未有實施普選。只有 32000 ㆟左右在市政局的選舉㆗有投票權。 僅有的若干個區議會(設於新界),議員全部由政府委任;

― 從那年起,初㆗教育才開始免費,而 15 歲以㆘的兒童均強迫入學; ― ㆞㆘鐵路首段(由石硤尾至觀塘)剛於九月㆔十日通車;

― 來港的遊客只有 220 萬㆟,約為去年的 40%;

― 本港仍未有高逾 20 層的銀行大廈,未有交易廣場(卻有㆕間證券交易所), 未有香港演藝學院,未有尖沙咀東部,也未有香港仔隧道和機場隧道。

2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101. 現在讓我們想像㆒㆘ 10 年多㆒點後的光景。㆓零零零年時,香港會成為㆗華㆟民 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屆時會有㆒個完全由選舉產生的立法機關。行政長官及所有最 高級的政府㆟員,均由香港華㆟擔任,在管理香港事務時,行使高度自治權。特別行 政區在亞太區和國際間,將成為主要的商業和金融㆗心,而外籍㆟士會在這個㆗心擔 當重要角色。特別行政區亦會成為各式各樣國際組織的正式會員。

102. 屆時香港的外貌,差不多會全然改觀,變得煥然㆒新。由九龍㆗部乘車,沿 鐵 路前往位於赤 角的新機場,約需 25 分鐘。途㆗會經過西九龍新填海區,以及昂船洲 和青衣的新港口設施。此外,也可以由㆗環出發,途經新建的西區海底隧道、青衣、 第㆔號幹線隧道、元朗、落馬洲橋而抵達㆗國邊界。啟德機場的現址正開始重建。香 港會議展覽㆗心屆時會比現在的大㆒倍,同時遠離海濱約 300 米。交易廣場亦同樣與 海濱隔開。㆗區商業㆞帶的範圍擴大,伸展至新填海區;新的文娛㆗心和商業大廈在 該處矗立,沿岸並有㆒條長長的行㆟道,把各休憩空㆞連接起來。

103. 社會方面亦會出現明顯的改變。本港龐大的建屋計劃,可讓全港約㆒半家庭入住 資助公屋,而其㆗差不多 40%的住戶,本身就是所住單位的業主。我們新訂的教育指 標,使本港 19 歲㆟口㆗,有多達 20%可以在本㆞修讀學士學位課程,而另外有 7%則 可以修讀其他高等教育課程。對抗污染的策略實施後,本港的環境將會大有改善,包 括我們日常呼吸的空氣在內;同時,本港的污水排放系統亦會徹底改善。醫院管理局 成立後,醫院管理工作成效更高,並會大大減輕公立醫院的擠迫情況。屆時本港會有 2 萬個安老院的宿位,而房屋委員會所撥出的老㆟居屋,則可另外收容 6000 名老㆟。 全港 90%的家庭,會收看到多達 20 個頻道的電視節目。46%的㆟口,會居住在新界。 此外,還會出現其他種種的改變。

(8) 結論

104. 我今㆝所概述的各項計劃,-

分顯示政府對香港前途的承擔。這些計劃是確保香 港將來繼續繁榮的重大投資,而且耗資龐大,但我們是負擔得起的。不過,我們必須 在其他公共開支方面審慎節約。我們將更需要仔細審定進行各項工作的緩急次序,特 別是要嚴格控制公務員㆟數的增長。

105. 我們打算用於建設香港未來的款額,似乎相當驚㆟,但這是在㆟力資源和香港本 身的基本設施方面的必需投資。本港最近經歷這些特殊的壓力後,政府仍致力推行規 模如此龐大的計劃,正顯示了對香港前途的承擔。為進行這些計劃,我們需要-

分發 揮我們的進取精神、才智和效率。同時,我們必須明白,只有繼續把保持本港經濟的

整體增長列為首要任務,才可以達到我們的目標。

106. 過去㆒年,對香港來說,是困難的㆒年,但我們以往也經歷過困難的歲月,結果 都能安然渡過,從而變得更堅強,和對本身的能力更有信心。我們必須有自信,才可 望別㆟對我們有信心。香港政府將會繼續果敢㆞應付未來的挑戰。不過,我們需要本 局議員和全體市民的支持。此外,還需要社會㆗出現領導㆟才。到了㆒九九七年,香 港便會由香港㆟自行管理。香港㆟必須對自己和對他們所選出的領導㆟物有信心,才 可令自己和家㆟安享穩定和進步,而穩定和進步正是全港市民努力追求的目標。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九年十月十㆒日 29

休會與㆘次會議

主席(譯文):我現依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佈休會。㆘次會議定於㆒九八九年十月十 八日星期㆔㆘午㆓時㆔十分舉行。

會議遂於㆘午㆔時五十五分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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