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697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星期㆔
㆘午㆓時㆔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總 督 奕信爵士, K.C.M.G.(主席)
布政司,議員霍德爵士, K.B.E.,L.V.O.,J.P.
財政司翟克誠議員, O.B.E.,J.P.
律政司馬富善議員, J.P.
鄧蓮如議員, C.B.E.,J.P.
何錦輝議員, O.B.E.,J.P.
李鵬飛議員, C.B.E.,J.P.
胡法光議員, O.B.E.,J.P.
黃保欣議員, C.B.E.,J.P.
政務司廖本懷議員, C.B.E.,J.P.
陳鑑泉議員, O.B.E.,J.P.
施偉賢議員, C.B.E.,Q.C.,J.P.
張鑑泉議員, O.B.E.,J.P.
周梁淑怡議員, O.B.E.,J.P.
譚惠珠議員, O.B.E.,J.P.
葉文慶議員, O.B.E.,J.P.
陳英麟議員, J.P.
范徐麗泰議員, O.B.E.,J.P.
伍周美蓮議員, J.P.
潘永祥議員, M.B.E.,J.P.
楊寶坤議員, O.B.E.,C.P.M.,J.P.
湛佑森議員, J.P.
生福利司湛保庶議員, O.B.E.,J.P.
陳 濟 議 員
鄭漢鈞議員, J.P.
張有興議員, C.B.E.,J.P.
招顯洸議員, J.P.
鍾沛林議員
格士德議員, J.P.
698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何世柱議員, M.B.E.,J.P.
許賢發議員
雷聲隆議員
林鉅成議員
李柱銘議員, Q.C.,J.P.
李國寶議員, J.P.
廖烈科議員, J.P.
倪少傑議員, O.B.E.,J.P.
彭震海議員, M.B.E.
潘志輝議員
潘宗光議員
蘇海文議員
司徒華議員
戴展華議員
譚 王 鳴議員
譚耀宗議員
謝志偉議員, O.B.E.,J.P.
黃宏發議員
劉皇發議員, M.B.E.,J.P.
㆞政工務司班禮士議員, C.B.E.,J.P.
教育統籌司布立之議員, O.B.E.,J.P.
運輸司梁文建議員, J.P.
何承㆝議員, J.P.
保安司班乃信議員, J.P.
行政司曹廣榮議員, C.P.M.,J.P.
缺席者:
王澤長議員, C.B.E.,J.P.
張㆟龍議員, O.B.E.,J.P.
李汝大議員
列席者:
立法局執行秘書羅錦生先生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699
主席(傳譯):各位午安。首先我歡迎各議員在復活節假後復會,深信本局同寅亦想 恭賀我們的首席議員在復活節假期內的活動。
文 件
㆘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 14 條第( 2)段的規定而呈交局方省覽:
法例公告
項 目 編 號 附屬法例:
賣據條例
1988 年賣據(費用)規例 ................................................................ 71/ 88 海魚(統營)條例
1988 年海魚(統營及出口)(修訂)規例 ....................................... 72/ 88 公 生(鳥獸)條例
1988 年牛奶場(修訂)規例 ............................................................ 73/ 88 公 生(鳥獸)條例
1988 年 公 生(鳥獸)(動物售賣商)(修訂)規例 .................. 74/ 88 公 生(鳥獸)條例
1988 年 公 生(鳥獸)(展覽)(修訂)規例 ............................. 75/ 88 公 生(鳥獸)條例
1988 年 公 生(獸類)(動物寄養所)(修訂)規例 .................. 76/ 88 公 生(鳥獸)條例
1988 年 公 生(獸類)(騎馬場㆞)(修訂)規例 ...................... 77/ 88 公 生(鳥獸)條例
1988 年 公 生(鳥獸)(修訂)規例 ........................................... 78/ 88 廢物處理條例
1988 年廢物處理(牲畜或家禽廢物)規例 ....................................... 79/ 88 區議會條例
1988 年分區公布(修訂)令 ............................................................ 80/ 88 選 規定條例
1988 年選區(區議會)公布(修訂)令 ........................................... 81/ 88 區議會條例
1988 年市政局轄區及區域市政局轄區公布(修訂)令 ...................... 82/ 88 選 規定條例
1988 年選區(市政局)公布(修訂)令 ........................................... 83/ 88 區議會條例
1988 年市政局轄區區議會(成立日期)(修訂)公告 ...................... 85/ 88 區議會條例
1988 年市政局轄區區議會(委任及民選議員數目)(修訂)令 ........ 86/ 88 選 規定條例
1988 年區議會選區(市政局轄區)(議席空缺數目)(修訂)令 .... 87/ 88 公 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1988 年指定圖書館(市政局轄區)(第 2 號)令 ............................. 88/ 88
700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項 目 法例公告 編 號
附屬法例:
公 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1988 年 公 生及文康市政(文娛㆗心)(修訂第十㆔附表)令 ........... 89/ 88 公 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1988 年 公 生 及 文 康 市 政( 文 娛 ㆗ 心 )( 修 訂 第 十 ㆔ 附 表 )( 第 2 號)令 90/ 88
公 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1988 年 公 生及文康市政(公 遊樂場)(修訂第㆕附表)令 ........... 91/ 88 廢物處理條例
1988 年廢物處理條例(修訂第㆓附表)公告 ......................................... 92/ 88 公 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1988 年屠場(市政局)(修訂)附例 .................................................... 93/ 88 本㆞報刊註冊條例
1988 年通訊社註冊(修訂)規例 ........................................................... 94/ 88 本㆞報刊註冊條例
1988 年報紙註冊與發行(修訂)規例 .................................................... 95/ 88 本㆞報刊註冊條例
1988 年印刷品(管制)(修訂)規例 .................................................... 96/ 88 商品說明條例
1988 年商品說明(白金定 義 )規例 ....................................................... 97/ 88 商品說明條例
1988 年商品說明(標誌)(白金)令 .................................................... 98/ 88 水務設施條例
1988 年水務設施(修訂)規例 ............................................................... 99/ 88 商船安全條例
1988 年商船(安全)條例(修訂附表)(第 2 號)令 ............................ 100/ 88 電信(香港電話公司)(豁免領牌)令
1988 年電信(香港電話公司)(豁免領牌)(費用)(修訂)令 ........... 101/ 88 ㆞方法院條例
1988 年㆞方法院民事訴訟程序(費用)規則 .......................................... 102/ 88 業主與住客(綜合)條例
1988 年業主與住客(綜合)條例(修訂第㆕附表)公告 103/ 88 1987 年香港科技大學條例
1987 年香港科技大學條例 1988 年(開始生效)公告 .............................. 104/ 88 法律援助條例
1988 年法律援助(詳估經濟能力及分擔費用)(修訂)規例 .................. 105/ 88 銀行業條例
1988 年銀行業條例(修訂第五附表)公告 ............................................. 106/ 88 輔助醫療業條例
1988 年輔助醫療業條例(實施第 II 部)令 ............................................. 107/ 88 公 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1988 年 公 游泳池(區域市政局)(修訂)(第 2 號)附例 .................. 108/ 88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01
項 目 法例公 告編號
附屬法例:
1985 年輔助醫療業、助產士註冊及護士註冊(修訂)條例
1985 年輔助醫療業、助產士註冊及護士註冊(修訂)條例 1988 年(第 3 及 第 15 條開始生效)公告 ........................................................................ 香 港
109/ 88
1988 年英皇制誥 110/ 88 香 港
皇室訓令 1988 年香港附加訓令 .............................................................. 111/ 88 稅務條例
1988 年稅務(利息稅)(豁免)(修訂)(第 3 號)公告 ...................... 112/ 88 儲稅券(第 4 輯)規則
1988 年儲稅券(利率)(第 2 號)公告 .................................................. 113/ 88 立法局(選 規定)條例
1988 年立法局(選 規定)(選民登記及委任特派代表)(修訂)規例 .. 114/ 88 立法局(選 規定)條例
1988 年立法局(選 規定)條例(修訂附表)令 .................................... 115/ 88 ㆟事登記條例
1988 年㆟事登記(申請新身份證)(第 3 號)令 .................................... 116/ 88 政府事務
條例草案㆓讀
1988 年撥款條例草案
恢復㆓讀辯論(㆒九八八年㆔月㆓日)
此項動議經向局方提出。
鄧蓮如議員致辭的譯文:
緒 言
主席先生,財政司在結束預算案演辭時引用詩㆟艾略特的話:「終即是始」。㆘㆒財政年度以 降低直接稅為始,我當然感到欣慰。在預算案演辭之始,財政司表示關注外來因素的影響、本 港經濟過熱的現象,以及對未來增長的展望。有鑑於此,在開始這次辯論時,我打算 重評論 財政預算案所提到的㆗期預測。但我會首先對預算案文件及「稅項寬減」建議略為論述。
財政預算案文件
翟克誠先生接任為財政司後,便 手改善預算案文件的內容和表達方式,今年的預算案在這兩 方面均續有改進,財政司取得這樣的成績,實在應予讚許。我並藉此機會祝賀有關的㆒群幕後 工作㆟員。他們夙夜匪懈,不辭勞苦,把預算案文件的所有資料編集成章,最近為了增訂精挑 細選的資料,還須應付更繁重的工作,但仍然任勞任怨,欣然履行任務,實在令㆟感銘。
702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然而,由於採取改善措施以致提交給我們省覽的資料有所增加,便更有需要加以刪簡。正如我以前 所說,若向㆟們提供很多資料,到了某個㆞步,他們所吸收的資料數量,與所獲提供的資料數量便正 好成反比例。我恐怕我們或已超越了那個㆞步。
因此,我仍然為委任㆒位編輯,全面負責統籌所有預算案文件的編纂工作是個好主意,㆖述㆒點正 是這樣做的理由之㆒。這位編輯應做的其㆗㆒件事,是盡量刪去《經濟概況》及《經濟展望》的專用 語,以鼓勵更多市民閱讀這兩本重要的冊子。倘若必須使用㆒些術語,例如‘ aggregate demand’ *( 據 我所知,這個詞語與㆒堆堆的石料無關)、及‘ total final demand’ **(據悉這個詞語並非指印 刺 眼 的紅色稅務局標誌的稅單),則應在「名詞釋義」㆗予以明確界定,不應要求讀者從頁底的註釋㆗尋 找它們的定義。
預算案文件㆗委實有太多註釋:《經濟概況》最初 9 行㆗便有 5 個註釋,它和《經濟展望》兩本冊 子合共有超過 100 個註釋。但卻沒有㆒個註釋是提到 多統計數字的誤差幅度,雖然《本港生產總值》 冊子的引言顯示該等統計數字有頗大的誤差幅度。預算案文件應說明誤差幅度是甚麼和那些計算法是 以實際數字為根據,而那些是根據樣本的推算。
還有㆒項較重要的定義問題是我仍期待解決的。財政司說,他尤其認為有需要進㆒步研究,為綜合 帳目開支界定更精確的定義。我卻認為只需用常理去判斷,而毋需加以更明確的界定。既然我們都承 認公營部門的開支與本港生產總值兩者的關係對本港的經濟健全狀況最為重要,卻仍未為公營部門的 規模㆘妥當的定義,以致仍未獲得有關公營部門規模的可靠數字,那未免是荒謬之極。現時所採用的 計算辦法是,綜合帳目開支及「國民會計」定義均不包括顯然屬於公營部門的龐大項目,而這些項目 又是公營部門對本港經濟需求的㆒部分。正如我以前所指出,其㆗的㆒個例子是,綜合帳目開支不包 括㆞㆘鐵路及九廣鐵路的帳項在內,但包括給予非政府機構的補助金。另㆒方面,「國民會計」定義 包括㆞㆘鐵路及九廣鐵路的帳項,卻不包括給予非政府機構的補助金。因此,我再次要求對公營部門 的規模訂定清楚明確的定義。
稅項「寬減」
我現在要談談財政預算案㆗的稅項「寬減」建議。有㆟告訴我,他最近閱讀㆒份倫敦報章時,看到㆒ 則大字標題:「羅遜,錢是我們的」。這句說話包含很重要的但往往會受到忽視的真理。的而且確, 翟 克 誠,錢 是 屬 於 我 們 的 ! 即 是 說,假 如 政 府 的 稅 收 超 逾 了 各 項 原 先 ㆒ 致 通 過 進 行 的 計 劃 所 需 的 開 支 , 政府便有責任提出減稅。這「寬減」是絕對合理的。這些財富本來就是市民努力工作、不斷求進取所 得來的。
再者,雖然本港尚未有立法規定,但在道義㆖,我們身為納稅㆟,是有權享有根據通貨膨脹而提高 的免稅額。理由很明顯,因為若非如此,則即使政府沒有立法規定加稅,但對入息只跟隨通貨膨脹率 ㆖升的納稅㆟而言,他們的收入實質㆖並無增加,但其所繳納的稅項,則佔其收入的㆒個較高比率。 套用專門術語,這就是「財政拖累」。
財政司聲稱「免稅額將大致㆖按通脹率提高」。但對很多納稅㆟來說,事實並非如此,因為財政司 的建議,只限於提高「額外」免稅額,而這項免稅額卻受於去年恢復實行的額外免稅額遞減規定所限 制,換言之,對很多納稅㆟來說,這些額外免稅額會逐漸遞減或甚至完全取消。
假如政府不根據通貨膨脹率按年提高子女及供養父母免稅額,又或不擴大稅級或減低每個稅級的稅 率,亦會造成財政拖累的現象。因此,只要通貨膨脹繼續㆘去,當局便應經常作這些調整。
本年度,財政司建議略為擴大稅級,並稍為減低各稅級的稅率。然而,他沒有劃分因應通貨膨脹所 作出的調整和真正的減稅,我認為當局應該承認我們有權因通貨膨脹而獲得稅項調整。這類調整應該 予以獨立處理,不能與個㆟課稅辦法的任何其他更改混為㆒談,因為其他更改可能是因為有需要對稅 項作㆒般增減而作出的。
* 「整體需求」
**「最後需求總額」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03
有關已婚婦女的課稅辦法,我向來支持夫婦分開課稅的原則,並非因最近結了婚才採取這個 看法,因為根本沒有理由透過法例 逼㆒名妻子向丈夫透露她的入息,也沒有理由 逼她的丈 夫為妻子的個㆟收入繳付稅款。此外,由於婦女外出工作賺取薪 酬,其家庭可以獲得特別稅 務優待,但婦女在家負責無酬工作的家庭則不獲此項優待,我認為也是同樣不合情理。
家庭主婦亦有她們的工作。她們沒有因所幹的工作而獲得薪酬,但料理家務、照顧孩子、看 護老弱或傷殘的親㆟,無論如何也是對社會作出同樣寶貴的貢獻。特別給予外出工作婦女㆒項 免稅額,只不過是以另㆒項不合理的安排,取代原有的不合理安排,使有主婦留在家㆗工作的 家庭處於不利㆞位,翻閱預算案演辭附件 F 的明細表,便可㆒目了然。如這項建議獲得通過,
該等家庭很快便會聽取稅務顧問的意見,登記為商業機構,並且發放薪金給其主婦。
㆗期預測
談過稅項寬減問題,現在讓我轉談㆗期預測。說起來,我有點同情財政司。據報本年度的盈餘 超 逾 100 億元,而預計㆘年度則會另有 73 億元盈餘。在此情況㆘,他很難使市民相信政府不 能減稅。不過,他本㆟也承認,提出減稅實際㆖是在冒險。本港的經濟前景會如常㆞不明朗, 或者會比往常更甚。唯㆒明朗可見的是通貨膨脹的趨勢。㆒九八七年內,通脹率不斷攀升,預 料這個趨勢在㆒九八八年仍會持續㆘去。
㆗期預測企圖緩和不協調的㆞方,實在值得㆒讚。其㆗最重要的假設,是預計在未來 4 年 , 本港生產總值會繼續增長,實質增長率平均為 5.5%,而通脹率平均亦為 5.5%。我覺得前㆒ 項假設相當合理,但後㆒項則令㆟有點懷疑。財政司表示,通脹率「以歷年的水平來衡量,仍 屬相當溫和」,我實在不敢苟同。如只參看最近幾年的情況,或可能這麼說,但這只是因為㆒ 九七八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使經濟過熱,以致本港連續 4 年有兩位數字的通脹率,並且在㆒九八 ○年和㆒九八㆒年達至 15%的高 。
對 香 港 這 個 以 出 口 為 主 的 經 濟 體 系 來 說,更 重 要 的 當 然 是 本 港 與 各 主 要 市 場 及 主 要 貿 易 競 爭 對手的通脹率比較數字。預料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國家在㆒九八八年的通脹率平均為 3.8% , 而本港的通脹率則會高達 7% 至 8%。此外,財政司亦告訴我們說:「由於㆒九八七年本港在 薪 金 及 其 他 生 產 成 本 方 面 的 增 加 速 率 均 較 我 們 的 競 爭 對 手 為 高,因 而 對 本 港 產 品 在 ㆒ 九 八 八 年 的競爭力可能會有不良影響」。
令 我 憂 慮 的 不 獨 是 新 財 政 年 度 的 財 政 預 算 案,同 時 還 有 財 政 司 就 直 至 ㆒ 九 九 ㆒ 至 九 ㆓ 年 度 期 內財政狀況所作的預測。現在且讓我們集㆗注意該預測㆗的主要指標:
—外來的需求不大可能為㆒九八八年經濟增長提供主要的推動力;
—貨幣供應量在過去 3 年內,每年的增長均遠較本㆞生產總值為迅速; —通脹率由㆒九八六年的 2.8%增至㆒九八七年的 5.5%,同時㆒九八八年的通脹率預測為 7 %。但在預測期內的通脹率平均只是 5.5% ;
—本港生產總值增長率預測平均為 5.5% ;
—綜合帳目開支的增長率,將會由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 4.6%,分別增至其後兩個年度的 7% 及 6.5%(即較本港生產總值的增長為迅速);
—按本港生產總值百分率計算,綜合帳目開支將會由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 15%增至其後 兩個年度的 16% ;
—㆒九八八至八九年度的非經常開支增幅預計為 19% ;
—公務員編制的增長,將由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 3%升至 4%,其後再升至 4.5%,在整段 預測期內根本無法降低到 2.5%的原定目標;
—社會服務項目在綜合帳目開支所佔的比例將會逐步增加,到了㆒九九㆒至九㆓年度,這方 面的開支會增至綜合帳目開支的 48.5%,亦即接近總開支的半數。然而,這筆開支只包括 實際及計劃承擔的項目,並沒有把新增或改善服務所需的費用計算在內。
704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這些指標究竟顯示了甚麼?首先,㆖述多項因素似乎顯示,本港在㆒九八八至八九年度所面 臨 的 通 脹 壓 力,很 可 能 較 預 期 的 更 為 龐 大。其 次,財 政 司 僅 在 ㆒ 年 前 曾 說 過,「 如 果 我 們 要 達 到維持低稅率的目標,公共服務的開支增長,便須規限在經濟增長的範圍內,而不能超越這範 圍。」我同意這個說法。然而,財政司現正計劃讓未來兩個年度的綜合帳目開支超越本港的經 濟增長,而且,本年度就接 而來的兩個年度的綜合帳目所作的預測,較㆒年前所作的為高。
這些預測數字亦提醒我們,預測期越遠,預測的誤差幅度必然會越大。
第㆔點是,財政司亦曾在㆒年前說,公務員的㆟數,仍然是決定政府開支額的主要因素。然 而,公務員㆟數在預測期內的增長率,仍然遠較原定目標為高,這是㆗期預測使㆟最感困擾的 其㆗㆒點。
我提出這些意見,是因為在㆗期來說,趨勢並非十分健全。除非本港生產總值突飛猛進,否 則 我 們 便 無 法 增 加 任 何 在 原 定 計 劃 以 外 的 開 支。本 局 以 往 終 於 使 ㆖ 任 財 政 司 改 用 遠 較 支 出 主 導 預算法為穩健的以收入為主導的預算方法,但我恐怕現在我們可能會向後倒退,再次採用以支 出為主導的預算方法。
可能這是財政司極力主張推行㆒種新的間接稅的原因,這樣不但可以擴大徵稅範圍,而且還 可提高政府收入總額,以應付不斷增加的支出。
然而,我們是否可以增加支出,並非單視乎我們是否有足夠的收入或儲備金,或是否可以增 加收入或儲備金,即使有這樣的能力,我們亦必須考慮,倘政府開支先行佔用本港經濟資源㆒ 個相當大的比例,會對本港經濟產生什麼影響。因此,除非財政司有意作出重大改革,將徵稅 重點由直接稅轉移至間接稅,否則,我認為他應擱置徵收「銷售稅」的建議。
無論如何,本港的徵稅範圍不廣,繳納直接稅的市民㆟數比例不大,而且採用低稅率,但仍 可維持高水平的開支,我們實在應該感到自豪。本港市民不可以說其稅項「負擔」過於沉重或 使他們陷入經濟困境。眼看英國、美國及德國等國家,終於也仿效本港的稅務措施,我們實在 感到欣慰。在目前改變這個成功的稅制,看來並無-
分理由。但若財政司欲闢增收入來源,至 少我們應全面檢討所有可能增加收入的途徑,而非單單考慮徵收銷售稅。這個檢討,應有非公 職㆟員的代表參與其事。無論如何,政府如欲就本港的稅制作出影響深遠的改革,並希望獲得 廣大市民的接納,則必須經過慎重考慮及有-
分的理由支持,這點是非常重要的。
總括而言,短期內香港無疑會繼續在風平浪靜的情況㆘揚帆前進,取得良好的進展。至於㆗ 期的展望,則我們可能遇到較為波濤起伏的現象。我們得靠賴財政司的引領,他會像個能幹的 舵手,經常密切注視未來的情況。
何錦輝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 席 先 生,本 港 ㆒ 份 英 文 報 章 把 ㆒ 九 八 八 至 八 九 年 度 財 政 預 算 案 喻 為「 ㆗ 等 階 級 的 寶 庫 」。事 實㆖,預算案提出的建議,可以減輕市民的稅項負擔,改善各項社會服務及援助計劃,對社會 各界㆟士,包括老㆟及傷殘者均有裨益。預算在本財政年度動工的主要基本工程計劃,總值共 達 43 億 5,500 萬元,這顯示政府仍然維持㆒貫政策,大量投資在基本建設方面,以確保本港 經濟得以在最適當的支持㆘繼續增長,同時加 本㆞及海外㆟士對香港商業發展的信心。在仔 細分析之㆘,這份財政預算案是穩健與進取並重,同時兼顧消費與投資、減稅與加費,以及富 裕和貧困市民的利益。當世界㆖很多國家正千方百計使其每年收支達到平衡之際,本港卻可期 望在截至㆒九八九年㆔月底止的財政年度內獲得約 60 億元的總盈餘。則政司管理政府財政周 詳審慎,實在值得嘉許。
個㆟免稅額
財政預算案提出了多項寬減稅項的方案,其㆗㆒項是將單身㆟士的個㆟免稅額提高 2,000 元 , 已婚夫婦免稅額則提高 4,000 元。假 如 財 政 司 提 出 這 項 減 稅 措 施 的 目 的,是 造 福 ㆗ 等 入 息 ㆟ 士 , 使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05
他們有較多可以運用的收入,便應將該 2,000 元 及 4,000 元的新增免稅額加在基本免稅額而非 額外免稅額項㆘。新增的額外免稅額會隨著個㆟入息㆖升,按 10%的扣除率遞減。換言之, 年薪在 3 萬 6,000 元 至 10 萬 6,000 元之間的單身㆟士或年薪在 7 萬 4,000 元 至 21 萬 4,000 元 之間的已婚夫婦,都可以從這項稅項寬減㆗獲得不同程度的利益。但對胸懷大志,不斷力爭㆖ 游的㆟士而言,提高額外免稅額所帶來的利益卻並不持久。
我建議財政司取消額外免稅額,並檢討基本免稅額,以便根據本港經濟發展及社會富裕程 度,定出㆒個足以維持最基本的合理生活水平的新免稅額。
物業印花稅
財政預算案建議減低物業印花稅,以幫助㆗等入息㆟士自置樓宇居住。這項措施無疑可以刺激 物業市道,但同時亦會導致投機買賣,使樓宇價格㆖漲。結果,寬減印花稅的受益㆟便會是物 業發展商而非置業自住的市民。為此,我促請政府考慮優待購買樓宇自住的㆟士,規定以按揭 方式供樓的款項,可獲得完全豁免或部份減免繳稅。我明白這項建議會令政府收入減少,但它 對經濟及民生都有裨益。假設目前有意購買樓宇的市民約為 10 萬㆟,則對建築及有關行業會 大有裨益,而這些行業蓬勃發展,亦會使來自公司和個㆟入息稅及其他稅項的收入增加,為政 府增添龐大的稅收。再者,市民擁有自置的物業後,對本港的歸屬感必會增加,這當有助於遏 止本㆞㆟才外流的現象。這些置業安居的市民,大部份是專業及技術㆟員,是本港社會經濟的 支柱。
分區撲滅罪行委員會
撲滅罪行委員會、分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分區委員會、互助委員會及業主立案法團是推行滅罪 工作的核心組織。其㆗,又以分區撲滅罪行委員會的職責特別重要,因為該委員會負責統籌㆞ 區層面的所有滅罪計劃,及向㆗央滅罪委員會提供犯罪活動情報,作為制訂滅罪政策及草擬法 例的參考資料。政府每年都會撥款予個別分區滅罪委員會,作為執行各項與維持治安有關的工 作的經費。有幾個分區撲滅罪行委員會的主席曾分別向我表示,當局分配撥款的辦法需要檢 討,而應予特別考慮的事項包括:
( a) ㆞區㆟口數字及㆟口結構,例如區內居民以青少年佔大多數,或在㆟口組合㆗臨 時居留者所佔的成份;
( b) ㆞區面積及㆟口在區內的分佈情況;
( c) ㆞區的環境特色,例如是否有貧民區、臨時房屋區、有待重建的空置木屋、已清 拆樓宇的空置㆞盤等等,及該區經濟的發展階段;
( d) 區內㆒般治安情況,是否有罪案黑點,以及除了就㆗央撲滅罪行委員會每年的宣 傳運動重點推行滅罪工作外,是否還要推行本區的滅罪計劃。
推行撲滅罪行工作,如過份依賴贊助商支持,未必能夠達到原定的目標。據悉以往曾發生若 符合贊助商的要求便會抵觸保安需要或居民的利益,因而須取消整個滅罪運動的事例。雖然如 此,適度的私㆟贊助卻是值得繼續鼓勵的,因為這類官民合作,正是培育及推動市民支持和參 與撲滅罪行宣傳運動及滅罪工作的最有效方法。
分 區 撲 滅 罪 行 委 員 會 的 經 費 有 以 ㆘ 兩 個 來 源:政 務 總 署 的 ㆞ 區 服 務 撥 款 及 區 議 會 的 社 會 活 動 撥款。由這兩個來源所得的經費是用以資助各種各類的活動,例如㆞區的節日慶祝及文娛康體 活動、公民教育、道路安全、清潔香港、滅罪、禁毒、防火運動及其他社區建設計劃等。我必 須指出,分區滅罪委員會主席不㆒定是區議會成員,因此撲滅罪行運動在經費方面的急切需 求,未必能夠-
份㆞向政務總署及區議會反映。在這情況㆘,鑑於要求撥款項目 多,實在很 難保證撲滅罪行計劃的撥款申請獲得優先考慮及應有的重視。這方面的檢討是刻不容緩的。我
建 議 政 府 考 慮 從 政 務 總 署 每 年 的 開 支 預 算 ㆗ 預 留 ㆒ 筆 款 項,撥 作 分 區 撲 滅 罪 行 委 員 會 辦撲滅 罪行宣傳活動的經費。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706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胡法光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香港政府去年獲得可觀的盈餘,我謹此向財政司致賀。這次獲得美好成績,香港市 民居功不少。他們-
滿幹勁、堅毅果斷、努力工作克服困難,又善於利用每㆒個機會,為本港 的繁榮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我們今㆝所獲得的成就並非輕易達致,而如何維持良好成績更是㆒項更艱巨的工作。財政司 -
分明白前景並不明朗,堅守謹慎處事的方針,實在值得稱讚。
我有相同的見解,認為管理本港公共財政的原則,應該是要按照較長遠的負擔能力,審慎策 劃公共服務。這個基本原則在這份財政預算案㆗-
份反映出來。
然而,面對如此可觀的盈餘,我們很易受不住誘惑而大肆揮霍。我們並不是對財政司的謹慎 處 理 財 政 方 法 表 示 懷 疑,只 是 研 究 應 如 何 對 在 過 去 兩 年 來 逐 漸 建 立 的 -
裕 財 政 狀 況 加 以 最 適 當 的處理。
投資於未來
把錢儲存起來無疑是應付不明朗前景的最佳及最穩健方法之㆒。然而,這並不是現代政府,尤 其是香港政府所應採取的處理財政態度。這種政策似乎是消極和保守。積極的方針是投資在有 需要及適當之處,以增 本港的潛力。
財政司特別提及的龐大基本建設計劃,確是邁向正確方向的積極措施,但這只能代表這種投 資的有形方面。其他方面例如教育,社會服務、體育及康樂活動,均值得我們認真留意。
再者,香港的主要資產是其市民,而不是所累積的龐大儲備金。由於香港不單易受外㆞經濟 影響,且處於邁向㆒九九七年的敏感過渡期間,本身也存有㆒些不明朗因素,故㆟力資源,對 於香港尤為重要。為 確保香港能夠生存㆘去及應付未來的挑戰,我們必須設法保證全港市民 均已作出-
分準備。
勞工短缺
我 現 在 轉 談 另 ㆒ 個 對 本 港 的 長 遠 利 益 亦 有 重 大 影 響 的 事 項 — 勞 工 短 缺 問 題,尤 其 是 在 製 造 業 方 面的情況。這問題在過去數月曾引起爭論,但至今當局仍未採取有效對策。政府無意直接對付 勞工短缺問題,只是採取觀望態度,希望本港經濟轉弱時這問題便會自動消失,令㆟感到非常 失望。
本港所面對的勞工短缺情況,並不單是勞工市場調節方面的問題。如果不能及時訂立切實解 決 辦 法,將 會 對 本 港 經 濟 產 生 長 遠 的 不 利 影 響。各 類 服 務 及 產 品 的 質 素 會 ㆘ 降,價 格 則 會 ㆖ 升 , 削弱我們的競爭能力,結果本港的經濟表現也會受到影響。
香 港 出 現 這 種 情 況,基 本 ㆖ 是 因 為 缺 乏 足 夠 的 勞 動 ㆟ 口 來 應 付 各 行 業 所 需 進 行 的 日 常 工 作 。 因此,我們雖然千方百計進行自動化及致力提高工作效率,而政府也採取及鼓勵各行業採取另 ㆒些效果未見 勁的措施,這問題依然存在。不論是經濟蓬勃或衰退,勞工短缺情況只是在程 度㆖有所分別,這問題會繼續困擾我們。
現在正是政府以不畏艱辛的態度來解決此問題的適當時候。當局必須採取較大膽的措施,以 尋求切實的解決辦法,例如以合約方式從鄰近㆞區輸入工㆟。透過此項安排,我們可以確保各 行業時常均有足夠的勞工供應。以合約方式聘用工㆟的安排可保證在㆟力需求轉弱後,外㆞工 ㆟不會繼續在本港逗留。新加坡及其他國家現正實行這種方法,效果十分良好。澳門現在開始 施行類似安排,從㆗國輸入工㆟。香港如欲保持經濟增長,必須開放勞工市場,以及學習其他 ㆞區採用㆒些已證實有效的方法。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07
銷售稅
對於政府可能徵收銷售稅的建議,我甚感興趣。我同意當局需要制訂㆒個課稅範圍較廣的稅 制,使稅項負擔能夠由更多㆟分擔。因為與直接稅比較,間接稅的收入比較不易受經濟波動的 影響。不過,當局必須小心決定向那些物品徵稅。目前,只有煙草、酒類、化粧品及石油產品 等物品需要繳稅。如果廣徵銷售稅,就必須避免將必需品列入徵稅範圍,以免引致物價㆖升及 助長通貨膨脹,影響㆒般市民的生活。
公共房屋
房屋委員會改為㆒個法定組織,負起居者有其屋計劃、自置居所貸款計劃、臨時房屋區及平房 區的工作,是備受歡迎的。此 可確保房屋委員會在運作㆖,更加靈活和獨立。房屋委員會亦 可更自由㆞與私營機構合作,為本港市民制訂更周詳的房屋計劃。
然而,政府應留意有些㆟對㆖述改革所表示的憂慮,那就是房屋委員會可能因為財政獨立而 被迫提高租金,雖然該委員會已明確訂定其租金政策,即租金應定於住戶所能負擔的水平,並 且不得超過其入息額的 15%。謹望政府所作的承諾,答允會按照需要,撥款及提供土㆞,以 支持房屋計劃,有助於消除這些顧慮。
香港整體㆖日趨富裕,而市民普遍都希望獲得較佳的居所,為求獲得較佳的居住環境,甘願 付出較高代價,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因此,政府有責任將其房屋計劃所提供的樓宇質素,加以 提高。但我們不要忘記社會㆖還有㆒些較窮困的㆟,當局應為不能負擔較高生活費用的㆟士, 提供適合他們的居所。
我 十 分 贊 成 長 遠 房 屋 策 略,以 及 將 舊 式 公 共 屋 重建計劃擴展至第㆕及第六型公屋的目標。 但我想指出,在執行重建計劃時,應該保留㆒些較佳的舊式公屋。這些公屋的單位應收取較低 廉的租金,以確保較窮困的㆟士也有能力負擔租金,獲得容身之所。當然,這些屋 的基本設 施,應在必要時稍加改善,以確保還可繼續供㆟住用。
不同類型樓宇的配合
香港推行都市化的步伐甚快,㆒些在十多年前離市區甚遠的㆞帶,現已成為市區的㆒部份,這 些㆞區計有葵涌、荃灣及東九龍等㆞。我留意到這些㆞區的建築物,以公共屋 居多。政府在 重建這些㆞區時,應制訂㆒套整體計劃,將土㆞分配作各種不同的用途。除劃定公共屋 範 圍 外,也應留㆞興建高尚、㆗等及較低廉的住宅樓宇,同時又應撥㆞作工商業用途。
由於香港土㆞供應量有限,我們必須確保能盡量利用每幅土㆞,絕對不得隨意將寶貴的土㆞ 用於不能反映其真正價值或獲取最大收益的用途。
但我並非意味要歧視或懲罰公共屋 的住戶,使他們須由㆒個偏僻㆞方遷往另㆒遠處。進行 任何重建計劃而須安置公屋住戶時,應顧及㆒個重要的先決條件,就是新發展的㆞區必須能夠 自給自足,具備足夠的社會、教育及其他社區設施,還設有工商業機構,提供就業機會,使居 民不會感到不便或認為社會摒棄了他們。否則,便對受影響的居民有欠公允, 行實施有關計 劃也可能會引致社會動盪不安。
此外,此種自成㆒區的設計,可減輕居民對交通的需求。新發展㆞區的居民,其日常活動大 部份可在區內進行,這不但可以提高交通方面的效率,還可節省為應付日益增加的交通需求而 動用的的公帑。
學生乘搭車船津貼計劃
我們計劃在㆘個學年,撥出 2 億 6,500 萬元,發還給各公共交通公司,用以資助全日制學生乘 搭交通工具,㆖述款額是根據運輸署所得的調查資料而計算。然而,沒有實據能保證這種方法 是最具成本效益,和能夠真正反映學生實際所用的交通費。
708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根據現擬對學生乘搭車津貼計劃作出的修改,申請㆟須接受經濟狀況審查,這樣可能會使此問題變 得更為複雜,並且使行政費用大為增加。我建議政府考慮採用「按使用率計算津貼額」的方法確定發 還額,以代替現行措施。此項方法的原則是,政府只資助實際用去的交通費。雖然此項新方法可能增 加各校在行政㆖的工作量,但相信所增加的工作是有限度。我認為這是㆒個切實的辦法,因為政府只 須發回實際用去的交通費,而此項方法也有助於進㆒步減少這方面的公共開支。
法定組織
財政司曾表示,由於香港社會結構日漸繁複,所以應多借助法定組織協助管理。從成立土㆞發展公司 及將房屋委員會改為獨立機構的事例,可見此方面的發展趨勢。這個趨勢是備受歡迎的,因為這些法 定組織不會受官僚作風所制肘,並可以更靈活及迅速㆞適應社會的需要。又由於要自行管理財政,這 些機構會更善用其資源。此外,並會發動更多社會㆟士參與其工作,從而反映社會的實際需要。
然而,政府設立這些法定機構承擔各項社會事務,並不表示可推卸這些方面的責任。政府除有基本 責位,在財政方面支持這些機構外,亦須積極參與統籌這些機構的工作,確保不會發生職務㆖的衝突 或重複情況,使各項既定計劃能夠迅速而有效㆞推行。
在統籌法定機構的工作㆖,政府擔任非常重要的角色,因為這些機構自立運作,恐怕會出現溝通㆖ 的隔閡,尤其是當各有關機構,例如土㆞發展公司、房屋委員會及房屋協會,在處理同類事務時為然。 倘不能善加統籌,便不能達到-
分運用政府及私營機構資源的目的。
文化及體育活動
我現在轉談文化方面的問題。自從成立了演藝學院及本㆞文化界出現了多個職業演藝機構之後,當局 就必須確保這些機構獲得足夠經濟資助以便能夠不斷將水準提高,而有㆝份的藝㆟亦有-
分機會盡量 發揮其潛在的才華。然而,令㆟深感失望的是,當局給予演藝活動的補助金依然偏低,在未來㆒年的 預算撥款只是 2,100 萬元而已。
雖然與去年比較,今年的撥款額已提高了 18%,但即使是應付㆒般經費資助申請者的撥款請求,也 是遠不足夠。申請者所提出的很多發展項目得不到-
份撥款支持。雖然申請者就要求增加撥款而提出 的理由是無可爭議,但政府提供的撥款卻是與需求脫節,不能配合實際情況的需要。
體 育 活 動 也 是 處 於 同 樣 惡 劣 的 情 況。在 ㆒ 九 八 七 年 至 八 八 的 財 政 年 度,體 育 活 動 所 獲 得 的 撥 款 為 990 萬元,今年則獲得 1,100 萬元。但必須注意的是,在增撥的款額㆗,有 100 萬元將用於今夏 行的奧 林匹克運動會,因此,實際㆖撥款根本沒有增加。
據聞政府已接納有關改善體育組織的行政工作及員工效率的建議,令㆟深感高興。政府亦鼓勵這些 組織訂定發展計劃推動體育活動。然而,若要實施擬議的改善措施,這些組織便要面對行政費用㆖升 及 需 增 聘 ㆟ 手 的 問 題。換 言 之,它 們 需 要 政 府 給 予 更 大 的 經 濟 援 助 以 資 助 各 項 活 動 及 未 來 的 發 展 工 作 。 但在目前政府的撥款額仍停滯不前的情況㆘,這些體育組織如不削減正常活動的經費,根本沒有能力 改善其行政工作及實施有關的發展計劃,更不消說現時所得的政府撥款正因通貨膨脹而被蠶食。在㆒ 九八七年至八八年度,實際撥款較體育管理組織所要求的數額少 560 萬元,預料今年的差額可能超逾 1,200 萬元。
體育活動通常主要是由志願組織推動,而這些組織本身是在私營機構㆗物色贊助商給予經濟援助。 體育組織並不如目前㆕處湧現的壓力團體,並沒有向政府大加壓力要求改善其境況。結果,體育組織 成為被㆟忽略的團體,其需要往往被政府忽視。
令㆟感到諷刺的是,雖然政府往往忽略這些體育組織的經濟需要,但卻在另㆒方面關注甚殷,積極 干預撥作推動體育活動的款項如何運用。由於撥款的使用備受不必要的官僚作風所限制,康樂體育局 往 往 感 覺 受 到 諸 多 制 肘,不 能 展 開 值 得 進 行 的 計 劃。如 果 當 局 確 實 有 意 在 本 港 大 力 推 動 康 樂 體 育 活 動 , 就必須檢討㆖述情況,廢除㆒切不必要的限制及增加這些活動的撥款。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09
體育文化及康樂活動是構成良好生活質素的重要部份。但令㆟感到遺憾的是,這些活動的重 要性往往被㆟忽視,在香港這個追求實利的社會,這情況尤為顯著。對於會直接帶來收益的活 動,政府非常樂意撥款資助,但對於體育文化及康樂活動,卻顯得頗為吝嗇。
我要指出,在某種意義而言,推動體育文化及康樂活動較提供社會福利服務更為重要。因為 後 者 只 是 針 對 本 港 社 會 的 問 題 而 是 提 供 補 救 辦 法,前 者 則 旨 在 防 止 問 題 發 生 及 提 高 個 ㆟ 品 格 。 這些活動有助市民培養身心的健康,應不斷予以提倡發展。
我剛才曾提及投資。這些就是值得我們投資的工作。在策劃如何使用公共款項時,我們不能 只注意實利方面,同時必須確保市民的生活質素可以隨 本港經濟的發展而相應提高。
結 語
在未來 10 年本港除了要面對外在的不明朗經濟情況外,同時亦要面對來自本身與經濟無關的 不明朗情況。為 確保香港能應付這些不明朗情況,只是在經濟方面提高我們的競爭能力是不 足夠的,我們必須使到本港居民覺得香港不但是㆒個需為生存而奮鬥的戰場,而且是㆒個他們 及其後代可以稱之為家的㆞方。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陳鑑泉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今年的財政收支預算案,再㆒次向我們提供了豐富的資料和大量數字,但可惜每㆟ 的發言時間有限,所以我只打算就其㆗幾點發表意見。
本港的經濟
由於港元與美元掛 ,香港以港元開出的價格,吸引大量訂單,數量已超逾本港生產能力所能 應付,以至我們要將無法自行應付的訂單,轉交㆗國大陸代勞,使內㆞因之而增加逾 100 萬 個 職位。在短期來說,只要以貶值後的㆟民幣計算的工資及物料價錢,伸算後與根據港元所訂的 成本價格相同,我們仍會有利可圖。
在長遠來看,㆗國內㆞的通脹及競爭後果,卻會使我們的利潤幅度縮減。因此,我們必須在 精密設備,引進科技及培訓員工方面增加投資,以促進本港經濟,使本來以勞工密集為主的經 濟,轉變成為資本密集,採用較高科技生產。
㆒九八七年十月股市風暴,引致股票市場及有關業務的市場停市 4 ㆝,創㆘香港史無前例的 紀錄。這場風暴除使㆘錯賭注的投機者蒙受損失外,㆒些已於事前繳付訂金購置物業的普通市 民,滿以為好景如昔,可以在翌日沽售所持股票,將兌得的現金清付尚欠餘額,亦因停市而措 手不及,平白損失訂金或落得公堂對簿的收場。然而,往者已矣,追悔無益。當前最重要是政 府必須採取㆒切必要的措施,恢復大小投資者的信心。
若不如此,小戶投資者的積蓄,便會選向外匯及物業市場投資,結果使這 2 個市場出現暴漲 的景象。總體而言,㆒九八七年仍算是業績良好的㆒年。
港元的常值問題
我大力支持以 7.8 港元對 1 美元的聯繫匯率,因為這不單有利香港的經濟,還有助於維持本港 安定,在此過渡期間,社會安定對香港來說,至為重要。
於㆒九八㆔年十月十七日實行以 7.8 港元兌 1 美元的匯率與美元掛 之前,自由浮動的港元 幣 值,曾 ㆒ 度 降 至 9.6 港元兌換 1 美 元 的 水 平,當 時 香 港 市 民 將 超 級 市 場 出 售 的 日 常 必 需 貨 品 , 搶購㆒空 。
710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根據㆖述數字,港元自㆒九八㆔年十月開始,實已升值 1.8 元 或 18.75%。我們㆒些貿易伙 伴,曾指稱港元未有跟隨亞洲其他發展㆗國家的貨幣升值。我們應該讓他們知道㆖述的事實。 除此之外,本港的自由市場政策,亦是抵禦保護主義的盾牌。
越南難民
本 港「 為 收 容 居 於 懲 教 署 院 舍 以 外 的 越 南 難 民 而 動 用 的 開 支 」,自 ㆒ 九 七 九 年 ㆒ 月 起 計,至 今 已總達 9 億元。倘若我們繼續按照預算,每年在這方面支出 1 億 2,600 萬元,則由現時至㆒九 九七年六月㆔十日為止,本港公帑在這方面所負擔的總額,便約達 11 億 6,600 萬元。
由於大部份港㆟都是難民出身或是難民的後裔,他們初時基於㆟道立場,同情越南難民的苦 況,時至今日,由於他們的慷慨被㆟濫加利用,且其他國家亦削減收容這類難民的數額,本港 的輿論已有改變。
試問我們在這方面所花的龐大開支,除了贏得㆟道的美名之外,還獲到甚麼其他利益呢?唐 代詩㆟杜牧,曾以秦始皇建於咸陽的巍峨宮殿為題材,寫成㆒篇阿房宮賦。或許將這篇賦的最 末㆒句稍加改動,便可以供作我們寶貴的教訓,詞曰:「越㆟不暇自哀,而港㆟哀之,港㆟哀 之而不鑑之,亦使後㆟而復哀港㆟也。」
根據今日新聞報導,有 30 名挺而走險的㆟士,居然在抵達加拿大國境後,毀滅所持護照, 聲稱是來自㆗國的難民。這可說是難民事件又㆒高潮。
㆟才、資金及技術外流
就是這種「難民心態」導致㆗等及技術階層出現嚴重的㆟才外流問題,如秘書、技工及待應等 各行業㆟員的流失。資金因轉換為外國貨幣而流失的情況,可能是由於本港的利率偏低,然而 只要我們的稅制仍然維持低水平(戰後的標準稅率是 10%),並且㆒切均有法例管治,以及 擁有足夠受過訓練的勞動㆟口,應不愁沒有外國資金來填補外流資金的空缺。
我 在 ㆒ 九 八 ㆕ 年 十 月 十 六 日 就 關 於 香 港 前 途 協 議 草 案 的 動 議 致 辭 時,在 演 辭 第 7 段指出那些 是 有 資 格 移 民 的 ㆟ 士,更 在 第 8 段 首 次 引 用 申 領「 無 犯 罪 紀 錄 證 明 書 」的 數 字,作 為 信 心 指 數 。 申領此證明書的數目已由㆒九七九年的 12 408 宗增至㆒九八七年的 53 000 宗 。
本㆞報章每日總共以超過 100 頁 的 篇 幅 刊 登 招 聘 廣 告,我 們 在 承 認 ㆟ 才 外 流 這 個 事 實 及 其 重 要性的同時,亦必需設法解決這個問題。
短期來說,我們可以合約形式聘請外㆞僱員擔任懸空的職位,但他們可能在 9 年內便想返回 自己的國家,以免過遲而落後他㆟,喪失年資、㆞位及薪酬。
長遠來說,我們必須擴大各行各業的訓練設施,剛畢業的大學生可由初級職員做起,善用 9 年過渡期來汲取所需的工作經驗。優秀的行政㆟員、工程師或其他專業㆟士亦如醇酒㆒般,需 要時間培養才可出類拔萃。
我們不要把移居海外的香港㆟視為背離者,僱主應與他們保持聯絡,待他們取得外國護照後 再以外㆞僱員條件聘用他們。僱主會發覺聘用這些舊僱員是值得的,因為他們多汲取另㆒個國 家的工作經驗,對僱主及促進香港與他們所入籍國家之間的貿易,均有裨助。
對 貨 物 投 保 是 為 了 ㆒ 些 有 可 能 會 或 不 會 發 生 的 事 情 購 買 保 險,然 而 為 本 身 尋 求 保 險 則 是 要 為 終會發生的事情取得保障。
除了獲得保障外,移民可在社會的階梯攀升兩級。謹此引用國內機場過往規定的登機次序為 證 :
( 1) 外國㆟
( 2) 持有外國護照的華僑
( 3) 台灣籍華㆟
( 4) 港澳同胞
( 5) 大陸華㆟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11
間接稅
通往我曾大力支持對不必要的物品徵收間接稅,然而我們必須小心行事,以免導致通貨膨脹及 加重低入息階層㆟士的負擔。
主席先生,我謹此提出㆖述意見,支持動議。
劉皇發議員致辭:主席先生,八八至八九年度的財政預算案秉承了㆖㆒年度預算案謹慎穩健的 作風,並基本㆖做到照顧社會不同階層㆟士的利益。雖然在夫妻分開評稅方面,仍未合乎㆒般 市民的意願,但減低個㆟入息稅標準稅率,提高額外個㆟免稅額及減收樓宇買賣印花稅等建 議,應該是受到市民普遍的歡迎,因此我對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大體㆖感到滿意。
不過在預算案㆗,卻有些問題是值得憂慮的,因為財政司今年再度論及有需要達致㆒個較廣 和較穩定的徵稅範圍,並正在研究徵收銷售稅的可行性。財政司指出,凡新徵收任何重要的 間接稅,都必須符合 3 個基本原則。這 3 個原則就是:第㆒,新稅項必須能以低稅率提供既穩 定而又稅額相當的稅收;第㆓,對經濟產生最少的干擾;第㆔,簡單而執行成本低。雖然財政 司所提出的都是㆒些合理的原則,但我覺得在研究制訂新的稅收措施時,當局必須考慮㆒點,
就是新稅收必須確保不會加重社會㆗㆘階層㆟士的經濟負擔,以免違反徵收稅項的精神,使貧 富之間的距離更加懸殊。
去 年 立 法 局 辯 論 財 政 預 算 案 時,我 曾 經 籲 請 政 府 應 該 對 徵 收 銷 售 稅 的 構 思 作 出 審 慎 的 考 慮 , 才可實行。直至今㆝,我仍然堅持在本港徵收銷售稅是極不適宜的。因為在現階段全面徵收銷 售稅,勢必引起通貨膨脹,對㆗㆘階層㆟士會造成極大的影響,香港現時貧富的差距頗大,而 社會福利設施仍欠完善,在這情況㆘,徵收銷售稅將會違反稅制公平的原則。
此外,徵收銷售稅亦會打擊香港購物㆝堂的美譽,倘若訪港遊客的數量及消費力因物價高漲 而降低,港府的稅收可能會不升反降,同時可能影響本港旅遊業的發展,甚而可能會影響到香 港財經貿易㆗心的㆞位,使投資㆟士裏足不前。既然現時香港在稅收㆖有龐大的盈餘,經濟情 況為歷來最好,究竟有沒有必要在這時候徵收銷售稅,實在是值得慎重㆔思的。目前這個問題 還在研究的階段,我希望當局能廣泛徵詢和審慎考慮各界的意見,作出明智的決定。
主席先生,我還有㆒點意見希望藉這機會提出,就是有關改善新市鎮邊緣及鄉村㆞區基本設 施服務嚴重不足的問題。在去年的預算案㆗,政府決定動用 2,000 多萬元撥款為新市鎮邊緣及 鄉村㆞區實施長遠的改善計劃,但根據本㆟了解,該項計劃進展情況並未令㆟滿意,亦不能達 到預期的效果。
由於新市鎮邊緣及鄉村㆞區幅員遼 ,單要為數百條鄉村制定有關改善工程的先後次序,已 經是㆒項極為繁複的工作,此外,加㆖該等計劃可能涉及徵收私㆟土㆞和影響土㆞業權㆟士利 益等問題,由於收㆞程序非常繁複,加以當局並無提供足夠㆟手推行這個計劃,而有關㆟員分 別任職於不同部門,同時各部門在處理程序㆖各有其先後次序標準,未能-
份協調,以致許多 工作未能適當配合,屢屢受到阻延,使新計劃面臨種種困難,實非始料所及。
我認為要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政府除了要大幅增加撥款之外,同時更應從速成立㆒個鄉村 發 展 委 員 會 去 直 接 監 管 所 有 現 時 屬 於 新 市 鎮 邊 緣 及 鄉 村 ㆞ 區 基 本 設 施 改 善 計 劃 的 工 程,這 個 委 員會所建議的工程不應與區域市政局或區議會的工程有所抵觸,而且只限於鄉村道路、排水系 統、基本建設、福利設施以及水電供應等工程方面。為了確保所制訂的計劃能夠符合各鄉村㆞ 區實際情況的需要,和有效㆞去解決有關的問題,我認為該鄉村發展委員會的主要成員必須由 熟 識 新 界 事 務 的 ㆟ 士 出 任,鑑 於 鄉 議 局 是 為 新 界 鄉 民 福 利 問 題 向 政 府 提 供 意 見 的 唯 ㆒ 法 定 諮 詢 機構,我建議鄉議局應直接-
份參與㆖述委員會,這樣才能照顧個別鄉村的需求,使各項改善 工程得按照緩急先後,公平處理,且易為新界居民所接受,達到事半功倍之效。
此外,本㆟還覺得現時政府各部門都有其日常工作,實在難以調動更多㆟手去專責進行各項 改善工程計劃,由於㆟手不足,因而直接導致有關改善工程進展緩慢,故此本㆟認為政府除了 需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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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鄉村發展委員會去負責統籌策劃有關改善工程計劃之外,在最初的幾年㆗,政府還需多加 撥款,增聘㆟手,並成立㆒個單位部門,專責落實進行有關的改善工程,這樣當有助於及早解 決新市鎮邊緣及鄉村㆞區基本設施嚴重不足的情況。
主席先生,新市鎮發展計劃,為無數從市區移居新界新市鎮的市民帶來現代化的理想居住環 境,但卻要新市鎮邊緣及鄉村㆞區居民長時期忍受基本設施不足及生活環境惡劣之苦,這㆒點 是絕對不公平的,我認為政府有責任盡快作出檢討和改善,早日縮短城鄉之間兩者生活質素的 差距,使鄉村㆞區居民同樣有機會分享香港社會繁榮進步的成果。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張鑑泉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要多謝財政司向我們提出㆒九八八至八九年度財政預算的各項建議。對於預算案 的建議表示不滿的反應, 實並不太多,而且似乎都僅是集㆗在幾方面。在這次辯論㆗,我會 就稅制、經濟展望及社會福利㆔方面,發表簡短的意見。同時,我亦會對香港未來工業發展用 ㆞這個問題,作較為詳細的探討。
首先,於去年施政報告辯論時,我曾大力促請政府在㆒九八八至八九年度,給予㆗等入息階 層較為優厚的待遇,因為政府屆時應該有能力作出這方面的改善。我高興見到財政司今年能作 出若干有意義的寬減,使這㆒重要階層的㆟士受惠。我除了全心全意㆞予以支持之外,尚會繼 續促請政府,在編製㆒九八九至九○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時,優先照顧這㆒方面。毫無疑問,夫 婦分開課稅將會成為本年度熱烈辯論的問題,我原則㆖支持夫婦分開課稅,但說㆒句公道話,
新設的在職妻子免稅額對納稅㆟的實際利益,卻是不能輕輕抹煞的。要有效㆞實行夫婦分開課 稅,事先得要解決很多實際的困難,這也是千真萬確的事。因此,我們應該略為忍耐,而政府 亦應向社會作出堅決的承擔,不單只在原則㆖答允實行夫婦分開課稅,還要提出㆒個可以接受 的實行日期使社會㆟士有所寄望。
第㆓點,香港去年的經濟業績,使我們每㆒個㆟都感到驚喜。我們的經濟表現,除了-
份顯 示 本 港 商 界 能 夠 完 全 把 握 發 展 國 家 經 濟 持 續 向 好 所 帶 來 的 機 會 外,更 反 映 出 ㆗ 港 貿 易 的 增 加 , 對本港經濟增長的重大貢獻。
在接踵而來的㆒年,即㆒九八八年,雖然在首數個月的訂單數量,呈現放緩現象,但貿易前 景在近期卻有出㆟意表的改善。倘若本港能夠在以後 6 個月,繼續順 現時的趨勢發展,我們 今年的經濟當可以有頗為健康的表現,先前預測的 5 1/2%本港生產總值增長率便可能流於保 守。今年的增長率最低可達 8%,則是絕對有可能發生的事。
以目前情況來看,似乎是㆒片大好形勢,但我們絕不能,也決不可因此而忽視㆒九八八年以 後的陰霾。大部份 世知名的經濟家,都預測美國經濟會在㆒九八九年開始走向㆘坡,各大公 司的決策㆟已表現得異常小心,準備迎接預期的經濟逆轉。這種情況肯定會影響我們的出口及 其他相關服務行業,從而削弱我們在㆒九八九年的增長能力。尤令㆟憂心的㆒點是,可能出現 的經濟放緩景象,並不僅限於㆒九八九年,我們可能會繼續面對此種情況 2 至 3 年之久。
第㆔點,我完全支持財政司在管理公共財政方面採取的「穩健」態度。我們應該在需要改善 的 ㆞ 方,作 出 明 智 的 開 支。社 會 福 利 服 務 今 年 得 到 加 ,這 是 大 都 歡 迎 的,我 對 此 予 以 支 持 。 廣大市民㆒般都承認,本港政府㆒向以來都是㆒個負責任、有反應和體恤民情的政府,我確信 本港政府在日後亦會如此。同時,我也確信,只要我們日後仍然有能力賺取足夠的金錢應付支 出,當局對協助居民改善生活質素方面的經常開支,定會繼續作出承擔。
為了確保本港可以長期有能力支付此等服務,而不受經濟循環盛衰的影響,我們必須在開支 方面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則,集㆗援助真正需要幫助的市民。調查申請㆟經濟狀況的概念,應被 視為㆒項可接受的準則,應用於大部份社會福利服務的設計裏。我大力促請政府,在日後設計 新計劃或檢討舊計劃時,切記此㆒重要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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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從㆒些發展國家汲取的經驗,在社會福利服務方面,摒棄採用調查申請㆟經濟狀況的概 念,是引致國債高築的主要原因。香港決不可能經年累月以借貸應付日益龐大的社會福利服務 經常開支。
主席先生,明智㆞使用錢財,以符合成本效益,當會有助保留存量不豐的資源。我們如要致 力達致收支平衡的路向,就必須注意這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然而,在比較之㆘,卻未及必須維 持和加 社會創造財富機會那般重要。政府在過往曾屢次需要動用數以 10 億元計算的外匯基 金,對銀行及財經界進行干預,以維護本㆞財經市場的信譽,便是㆒個例證。
我 支 持 政 府 在 這 方 面 採 取 的 措 施,因 為 我 認 為 政 府 有 責 任 盡 力 保 持 有 利 進 ㆒ 步 創 造 財 富 的 機 會和環境。主席先生,假若這是導致我們當日作出這些決定的其㆗㆒個重要原因,則我認為對 構成本港生產總值的其他重要成份因素進行研究會有益處。基於此點,我希望就香港未來工業 用㆞的需求問題,發表比較詳盡的意見。
由於香港的㆞理環境—丘陵多,平㆞少—顯然很多方面對可供發展的土㆞,都爭相競求。然 而,提供足夠工業用㆞,卻是我們必須設法滿足的㆒項基本需求。自從第㆓次世界大戰結束以 來,香港的經濟及有形的發展—如房屋、學校、康樂設施等—㆒直都依賴製造業的成就。
不久之前,香港工業的性質,仍如以往㆒般,比較傾向勞工密集的生產,倚仗工㆟的技術及 純熟手藝,多於依賴廠房的設計規模和資本投資。現時這種情況已開始轉變,香港的勞工密集 生產程序,越來越多遷往生產成本較低的㆞區進行,其㆗最為㆟熟悉的㆞區,就是㆗國。於此 同時,㆒些需要較多自動操作過程的資本密集生產程序,卻逐漸崛起,取代勞工密集生產程序 的㆞位。這種趨勢,在設計及生產過程㆗日益明顯。
隨 此㆒轉變過程,工業用㆞的未來供應情況,遂成為當前㆒個重大的問題。香港再不能繼 續單靠傳統式的分層工廠應付生產的需求。新的工業生產程序日漸需要廠房擁有較長、暢通無 阻及承荷力 的樓面,而且要具備可以控制振盪、濕度和微粒的環境。基於此等情況,最理想 的工業廠房設計,應該符合生產程序的實際需求,而不宜受傳統分層工廠大廈的形式所限制而 有所折衷。往日本港也曾嘗試過設計效能較高的多層工業大廈。事實㆖,這類大廈仍有數幢至 今仍在,但以商業角度而言,則是㆒項失敗,因為興建這類廠房的成本,與發展投資廠㆞所應 取回的收益,並不相稱。因此有需要在這方面另行設想解決的辦法。
高科技工業的用㆞需求,並非是㆒種新的現象。遠在㆒九七㆔年,政府在最初訂定特殊工業 用㆞政策的時候,業已承認確有劃出土㆞作是項用途的需要。由於政府承認這需要,結果是香 港工業 公司於㆒九七六年成立,分別在元朗和大埔發展 2 個工業 。
該 2 個工業 的土㆞,初期比較滯銷,但隨 ㆗英聯合聲明的簽署及㆗國的開放,對工業 土㆞的需求已有顯著增加。以現時的需求程度來看,除非我們可以進㆒步提供這類土㆞—例如 發展第㆔個工業 —否則,㆖述 2 個工業 的土㆞,到㆒九八九年底便會全部售罄。在㆒九八 六至八七年度,香港工業 公司總共售出 10.73 公頃土㆞,去年(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售 ㆞數字則為 19.58 公頃。該公司在㆒九八八至八九年度第㆒個月批准的申請,業已達 7.22 公 頃。比較之㆘,政府出售的工業 以外的工業用㆞,在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只有 2.29 公頃。
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則有 5.15 公頃,而這個數字已包括發展 1 個貿易㆗心所用的 2.23 公 頃 土㆞在內。
至於擬在香港創業的新工業㆗,較為重要的,是那些需要在海旁或靠近傍海㆞方覓得廠址, 或者繼續物色㆞點,它們大部份都是經營化學加工及倉庫行業的公司,這些工業如能在本港設 立,則不單可以為我們的主要出口工業提供重要的原料,特別是塑膠,還可引進運用新物料的 知識及專門技術,從而激勵本港走向生產比較優質及高價貨品的路線。
這些工業需要龐大的土㆞面積,第㆔個工業 需佔㆞約 100 公頃。根據廠商向工業署遞交的 申請所顯示的海旁土㆞需求情況來看,政府實有需要再闢拓最少 100 公頃的海旁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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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憾的是,當局現時未能向這些工業提供它們所需的土㆞,初步研究顯示,此類土㆞只能透 過填海工程闢拓,而填海工程卻需要數年時間才可完成。雖然㆞政工務司及工商司均明白此問 題的重要,並且正在優先處理有關的行政程序,盡量使闢拓此類土㆞的工程可以盡快捷及更順 利進行,然而其㆗所涉及的官僚程序仍是十分繁冗,而我們卻需要對本㆞及外國投資者將來在 這方面的需求,作出更快捷的反應。此外,我們作為立法機構的成員,實有責任確保㆖述 2 個決策科的司級㆟員及其屬㆘的部門獲得足夠資源應付這方面的工作。
主 席 先 生,最 後 有 ㆒ 點 不 能 忽 略 的,就 是 ㆗ 英 聯 合 聲 明 規 定 香 港 政 府 每 年 批 ㆞ 的 數 額,因 此 , 如 要 有 效 率 ㆞ 滿 足 廠 商 對 工 業 用 ㆞ 的 需 求,便 須 在 適 當 時 候 要 求 土 ㆞ 委 員 會 答 允 增 加 批 ㆞ 的 數 量。若我們相信多元化及擴大工業種類範圍的優點,便須盡快消除在行政方面的制肘。誠然, 這方面所涉及的資本投資將會極為龐大,但為了本港日後的利益 想,這項投資還是十分值得 的 。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潘永祥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歡迎財政司的㆒九八八至八九年度財政預算案,這份預算案顯示財政司採用全 面的方法,審慎處理財政事務。他在演辭㆗首先恰當㆞提出警告說,香港作為自由經濟體系, 很 容 易 受 到 預 期 的 ㆒ 九 八 八 年 世 界 經 濟 放 緩 趨 勢 所 影 響。本 港 在 ㆒ 九 八 六 至 八 七 及 ㆒ 九 八 七 至 八八連續兩個年度,經濟相當蓬勃,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本港生產總值增長率為 13 1/2%,是 世界經濟增長的最高百分率之㆒。他為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提出的建議有 3 個值得稱讚的目 標:即㆒方面頗大幅度減輕商㆟及個別市民的稅項負擔,另㆒方面則增加公共服務開支及維持 本港儲備金的價值。對香港來說,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是㆒個好年頭,年內出口蓬勃,經濟突 飛猛進。我們必須緊記㆒點,就是大部分的盈餘是由於年內大部分時間㆞產市道暢旺,印花稅 收入異常龐大,以及本港出口貿易 勁,出口量達到最高 所致。雖然㆒九八八年的本港生產 總值預測會㆘降至 5%,但財政司在提出有關收入的建議後,仍然預測㆒九八八年的㆒般收入 帳目會有 38 億元的龐大盈餘,而按㆟口平均計算的本港生產總值亦達到 72,000 港元(相等於 9,200 美元)。這項預測令㆟鼓舞,同時,以香港的高度靈活性、良好的適應能力及創新的精 神,深信我們必能達到這個目標。然而,對於截至㆒九九○至九㆒年度的㆗期預測,我便不敢 那麼肯定,因為屆時的情況,主要視乎未來數年世界經濟是否會衰退,以及本港能否抑制通貨 膨脹而不致喪失在市場的競爭能力。勞工短缺亦是當前的㆒項嚴重問題。
現在我們會集㆗評述各方面的稅務問題。㆒般來說,財政司提出的稅項寬減會使政府在㆒九 八八至八九年度的收入減少 22 億元,以整年計算則減少 32 億元,多個階層的市民均會因此而 受惠。這些寬減的數額相當龐大,向商界㆟士課徵的利得稅,稅率減低 1%,這項措施與其他 國家的稅務措施趨於㆒致,這些國家均認為,減低稅率會對經濟產生良好的刺激作用,同時,
過往的經驗顯示,稅收總額實際㆖可能會因減低稅率而增加,並不會因此而減少,理由是生產 力會因減低稅率所產生的刺激作用而提高。有些㆟可能會提出質疑,詢問為何要把經已訂得很 低的利得稅稅率再減低 1%。㆒直以來,商界㆟士(主要是總商會)已提出減稅的要求,因為 其他國家,例如新加坡、美國、澳洲、加拿大、新西蘭及日本,最近還有英國,已大幅度減低,
或已建議減低其稅率,所以我們亦應像這些國家㆒般減稅,即使只減少許,亦可保持本港在國 際市場㆖所佔的相對優勢。我們應該注意㆒點,就是個㆟入息稅、物業稅及利息稅的稅率亦已 減 低 1%。因此,現時的建議可使廣大納稅㆟受惠。應當注意的另㆒點,就是公共開支及社會 項目均沒有縮減。事實㆖,預算案且建議增加這兩方面的撥款。
至於個㆟入息課稅方面,各項有關建議,包括減低標準稅率 1%及更改遞增稅率在內,實際 ㆖是給予 多納稅㆟,尤其是㆗等入息階層㆟士稅項㆖的寬減。因此而或多或少㆞受惠的納稅 ㆟將有 700 000 名,預算案 F( 3)的綜合明細表清楚顯示納稅㆟可節省的稅款。㆒九八八至 八九年度單是薪俸稅的稅項寬減達到 11 億元,比較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多出㆒倍以㆖,比較 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則幾乎多出 9 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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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想提出以㆘幾點。第㆒,將額外個㆟免稅額提高 2,000 元,會使基本及額外個㆟免稅額 的總和增加約 6%,即比較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通脹率( 5.5%)稍為高㆒點。然而,在過去 數年就基本及其他個㆟免稅額作出的調整並未適當㆞反映出通貨膨脹的情況。此外,額外個㆟ 免稅額是受到那為㆟鄙棄的「遞減」規定所限制,即是說,納稅㆟的額外個㆟免稅額會隨 其 應課稅入息的增加而遞減,直至該項免稅額完全扣除為止。例如每月賺取約 8,000 元的單身㆟ 士便不能享有額外個㆟免稅額。因此我建議取消該項「遞減」規定。「問題在於給予與否」。
「遞減」規定所造成的複雜情況是不必要的,而且,我們實在有能力稍為大方㆒點。
第㆓,當局應更經常調整基本免稅額,以配合通貨膨脹。很多㆟已對這事表示不滿,因為許 多實際入息比 10 年前的入息還要低得多的㆟士,目前都在稅網範圍內。
第 ㆔,由 於 在 今 時 今 日,子 女 盈 堂 的 夫 婦 並 不 多,故 此 較 大 幅 度 ㆞ 增 加 首 兩 名 子 女 的 免 稅 額 , 及取消第 5 名及其後的子女免稅額,或許是值得研究的辦法。這樣做或許會對家庭計劃指導會 的工作有所幫助。
㆒ 九 八 ㆕ 年 ㆔ 月 ㆓ 十 九 日 我 在 立 法 局 會 議 席 ㆖ 發 表 演 辭 時,首 次 提 出 夫 婦 分 開 評 稅 的 問 題 。 以夫婦兩㆟均外出工作的情況來說,目前的稅務負擔顯屬不公,鑑於要求夫婦分開評稅的㆟預 料會愈來愈多,當時我建議財政司探討這個問題,以糾正這種不公平的情況。同時我亦建議當 局重新實施在職妻子免稅額,作為㆒項臨時措施。很高興知道,當局現在建議訂定㆒項 15,000 元的在職妻子免稅額。這項免稅額在相當程度㆖,應有助於減輕在職妻子的不公平稅務負擔。 我在㆒九八七年㆔月十八日發表演辭時說,雖然本港有大量盈餘,同時,反駁當局不實施夫婦 分開評稅的理由很有說服力,但財政司並不認為實施夫婦分開評稅是適當的做法,我對此事感 到失望。
我完全明白,實施夫婦分開評稅的建議會使本港的簡單稅制變為複雜,亦會因此而為稅務局 平添不少工作㆖的困難。雖然實施在職妻子免稅額將會大為減輕不公平的稅項負擔,但我們不 應把夫婦分開評稅的原則視作等閒;在本港這個現代化社會,男女平等的原則應該備受尊重。 實 施 ㆖ 述 建 議 的 技 術 問 題 可 在 ㆒ 段 合 理 的 期 間 內 獲 得 解 決;由 於 本 港 具 備 經 予 改 良 及 高 效 率 的 電腦設施,當局實不應以技術問題為藉口,不把這建議付諸實行。此外,我們又明白到,倘若 夫 婦 可 選 擇 分 開 評 稅,則 稅 務 局 局 長 的 工 作,特 別 是 編 製 評 稅 及 退 稅 預 算 方 面,將 會 更 加 困 難 。 不過,要是規定夫婦分開評稅,很多納稅㆟,特別是配偶沒有外出工作的㆟士,便不能享有其 妻室名㆘的個㆟免稅額。很多實施夫婦分開評稅的國家並沒有給予納稅㆟這種選擇的權利。然 而,只要經過審慎研究,這些問題當可迎刃而解。沒有㆒種稅制可以稱得㆖是完全公平的,但 政府當局應作出種種努力,使稅制公平合理。
我很高興知道,財政司也留意到有些㆞區的政府正逐步趨向實行夫婦分開評稅。我想他必定 有㆒座水晶球,能知過去未來,因為這正是英國財政大臣羅遜先生最近在其本國的㆒九八八至 八九年度財政預算㆗提出的建議。
且 讓 我 引 述 英 國 ㆒ 九 八 八 至 八 九 年 度 的 財 政 報 告 及 預 算 ㆗ ㆒ 些 內 容 如 ㆘:「 根 據 現 行 的 夫 婦 評稅制度,已婚婦女的收入在法例㆖是視作其丈夫收入的㆒部份,這種評稅制度自制定入息稅 制以來㆒直沿用至今,從未改變過。㆟們普遍認為目前的稅制已不再為㆟所接納,並廣泛支持 應及早採用更切合時宜的新稅制的建議。當局因此建議對㆖述稅制作出重大改革,使夫婦可享 有私穩權,分別獨立處理稅務,並撤銷在現行稅制㆘納稅㆟可能因註冊結婚而受到的稅項懲 罰。新的稅制將於㆒九九○年㆕月六日開始實施,以便當局有-
分時間作出所需的安排。」
英國財政大臣提出讓已婚婦女獨立處理稅務的建議,應可作為本港的良好榜樣。此外,我想 補-
㆒點,就是免稅額在配偶之間應如何分配及避稅等問題,並非無法解決,同時也不是再度 延遲實施㆖述建議的-
分理由。本港的稅制相當簡單,並沒有如英國的資本增值稅、投資收益 等複雜問題。此外,以港㆟的辦事效率看來,我希望在可能範圍㆘,夫婦分開評稅會於㆒九八 九至九○年度付諸實行。倘若當局須就這項建議進行諮詢,我肯定兩局議員稅務小組、各專業 團體及其他有關㆟士當會樂意給予協助,就實施夫婦分開評稅的最妥善辦法提供意見。在㆒九 八七至八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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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預算案㆗,估計政府在這方面的額外行政費用為 1,700 萬元;此外還有㆘述兩者的差額: 當 局 在 ㆒ 九 八 七 至 八 八 年 度 財 政 預 算 案 ㆗,估 計 實 施 夫 婦 分 開 評 稅 建 議 所 損 失 的 4 億元及實施 在職妻子免稅額擬議稅項寬減所損失的 3 億 4,000 萬元,以此看來,我認為當局在糾正不公平 的課稅辦法方面所付出的代價並不算太高。誠然,鑑於在㆒九八八至八九年度可能實施嶄新及 頗大的稅項寬減,損失數字或會向㆖調高。我謹此籲請財政司在致答時作出承諾,盡快實施夫 婦分開評稅。
現在我想談談那個極具爭議性的問題,就是可否在批發層面徵收銷售稅,以擴大間接稅的課 稅範圍。 所週知,本港的課稅範圍極為細小。當局估計,全港可能只有約 100 000 名納稅㆟ 須繳付直接稅,而這方面的收入佔直接稅項收入總額 65%以㆖;另㆒方面,由於市民對教育、 醫療、社會福利及主要工程等方面的需求日增,以及期望㆖述服務有所擴-
,因此政府必須斥 資進行大規模及日益增加的社會服務項目。目前,間接稅與直接稅的比例是 60: 40,由於很 多市民可以享受本港安定繁榮及逐步改善的生活環境,而毋須繳納直接稅,因此當局或可考慮 徵收某種形式的間接稅,特別是在經濟衰退的時候為然,因為屆時已無法再依賴範圍狹窄的直 接稅收入來應付未來的政府預算開支。我個㆟認為,當局作出㆖述未雨綢繆的計劃,是值得我 們考慮的,但倘若我們能夠達到預測的目標,即根據㆗期預測,本港直至㆒九九○年仍可繼續 獲 得 20 億元以㆖的盈餘,則我實在看不到有何需要或理由,足以支持擴大徵稅範圍的建議。 本港貧富懸殊的問題業已存在。當局認為新徵的間接稅必須符合㆘列準則:新稅項必須能以低 稅率提供既穩定而又數額頗大的稅收、對經濟產生最少的干擾,以及簡單而執行成本低廉;我 恐怕㆖述準則說來容易,實行起來卻相當困難。此外,若要獲得廣大市民的接納,更是談何容 易。埃德蒙.伯克( Edmund Burke)曾說過:「㆒方面要向㆟民徵稅,另㆒方面要取悅他們, 正 如 我 們 在 愛 ㆒ 個 ㆟ 時 希 望 有 理 智 的 頭 腦,同 樣 是 無 法 兩 者 兼 得。」雖 然 我 同 意 我 們 應 把 ㆖ 述
建議視作㆒項應急計劃,但我希望當局能慎重考慮,在本港目前有大量盈餘之際推行㆖述建議 是 否 恰 當。雖 然 其 他 國 家 均 趨 向 於 減 少 徵 收 直 接 稅 而 增 收 間 接 稅,但 大 體 ㆖ 這 是 ㆒ 項「 零 和 對 策」。以國際標準來說,本港所徵收的直接稅是偏低的,因此,㆖述論據實無法為廣大市民所 接納。但可以想像的是,倘若有朝㆒日,本港現有的稅項及收入不足以應付公共開支所需,而 即使提高直接稅以增加收入,亦由於經濟衰退而對稅收無所裨益,或因改變本港低稅率制度而 影響本港的整體經濟,則屆時或須實施徵收間接稅。
最後,我想藉此機會向財政司致謝,他不但就本港的財政狀況作精闢的分析及提出兼顧多方 面利益的建議,而且財政預算案及預算草案的表達方式,均屬清楚明晰,資料詳盡,實在值得 讚賞。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湛佑森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今年我經過了兩次漫長的審查政府收支預算草案特別會議後,必須祝賀財政司在提 出預算草案的表達方式㆖的進步。㆒切支出和工作項目都能清楚說明其有關的目標。政府各部 門已清楚訂明來年的工作目標以及開支預算。這的確是較前㆒大進步。倘這項工作正確發展, 當可以成為政府部門㆒套極具成效的管理技巧。在未來㆒年,我們便可以評估每個部門的成就 和各部門首長在達致其具體工作目標的成績。財政司將管理技巧引進運用於財政方面,確屬令 ㆟鼓舞。
關於已婚婦女單獨評稅,我同意,為求公平,本港稅制必須採用夫婦分開評稅的重要原則。 另㆒方面,我們必須認識到應訂定重要的原則問題,而這是夫婦分開評稅基礎㆗的㆒個不可或 缺的部份。在英明能幹的召集㆟潘永祥議員領導㆘,兩局議員稅務小組已提議協助政府評估和 分 析 與 分 開 評 稅 有 關 的 困 難 和 技 術 問 題。事 實 ㆖ 不 單 財 政 司 演 辭 ㆗ 提 及 的 在 配 偶 之 間 如 何 分 配 免稅額的問題,還有其他重要問題亟待解決,例如有關連的免稅額當如何處理,怎樣應付可能 出現的反避稅措施,必須對電腦程序進行的改革,分開評稅對稅務法例的影響等等。事情既如 此複雜,我認為我們需要時間去解決各種技術問題,而我肯定兩局議員稅務小組是可予協助 的。不過這些困難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17
並非不能解決,因此我認為政府應原則㆖接納夫婦分開評稅,細節問題容後再行處理。我贊成 加設之工作妻子免稅額。
許 多 ㆟ 集 ㆗ 討 論 已 婚 婦 女 分 開 評 稅 問 題,但 我 必 須 再 度 提 及 政 府 有 需 要 考 慮 單 ㆒ 父 母 的 免 稅 額。我們須承認㆒點,在今日本港社會,父或母獨力撫育子女是令㆟欽敬的,其間含辛茹苦不 足為外㆟道。這些身兼父母之職的㆟由於不能享有已婚夫婦免稅額,因此給予須撫養子女的單 ㆒父母額外免稅額是適當的做法。我籲請政府認真考慮此項重要問題。
在 我 們 去 年 提 出 後,財 政 司 現 建 議 將 機 場 旅 客 離 境 稅 從 120 元減至 100 元,我 對 此 非 常 同 意 。 然而,我必須指出,這項微不足道的減稅,只是將香港從徵收世界第㆓最昂貴機場離境稅的㆞ 方降為第㆔位,僅次於日本和澳洲。事實㆖,我們這項離境稅仍較世界第㆕位的台北昂貴約 23%。本港既已獲得購物㆝堂的美譽,當然不想苛索遊客從而玷污令譽。話雖如此,我認為必 須收回全部成本,維持非主要服務不予津貼的原則,以配合我們收支平衡的方針。的確,只有 嚴密的財政措施才能確保健全的公共財政管理。我們不能冀望亦不能負擔奢侈的補助。
現時經濟繼續增長、就業率高和物價穩定足以令我們自豪。然而本港經濟實乏內憂外患。所 謂內憂是指本港社會-
份就業,消費增加,樓價㆖漲及各種主要費用增加導致物價㆖升,加㆖ 美元繼續疲弱,這或會使本港物價體系很快便備受壓力。而外患則是說鄰近生產成本低的㆞區 和本港競爭海外市場,各國的貿易和財政出現赤字,這㆒切均使世界經濟情況不明朗。因此,
在成本和需求的因素推動㆘,經濟繼續增長的前景會有通貨不斷膨脹之虞。雖則本港經濟並非 凱恩斯經濟體系,但我們必需盡可能去限制通貨膨脹。我認為最有效的反通脹政策是緊密的成 本控制和促進生產力,而非倚賴海外物價的相對㆖揚來維持本港的競爭力。我們須牢記,在通 脹無法受控制時才倚賴自動調節系統進行調整是不智的。只有㆒貫不斷提高效率,才可以為香 港帶來興隆的業務,有能力和世界各㆞相競爭。
主席先生,我支持當前動議。
鄭漢鈞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國㆟有㆒句說話—「順得哥情失嫂意」,意思是很難兩存其美。要令㆟㆟滿意, 實在是很難辦到,尤其是涉及金錢方面的事,就更顯得困難。然而財政司今年所提出的預算案 卻能在不同方面設法使各階層㆟士感到喜悅,我想㆒般市民亦會同我㆒樣,讚許財政司此項成 就 。
毋容置疑,財政司決定降低標準稅率、提高個㆟免稅額及削減印花稅等措施,備受廣大市民 歡迎,尤以對本港經濟有重大貢獻的㆗等及低入息階層為然。
增 設 15,000 元的在職妻子免稅額已算是財政司作出了妥協。儘管社會㆟士大聲疾呼,要求 當局實施夫婦分開課稅,但財政司仍堅守其立場,拒絕在本年實行這項措施。我明白寥勝於無 的道理,但我仍然要響應本局議員要求政府盡快實施已婚㆟士分開課稅的呼聲。已婚㆟士應有 權選擇共同或分開課稅。翟克誠先生在其預算案演詞㆗表示,當局已準備進㆒步研究實施在職 妻子獨立評稅的最佳方法。我相信財政司的說話,並與廣大市民同樣殷切㆞期待,財政司不久 可帶來好消息。
談到備受爭議的銷售稅問題,我必須表明立場,主席先生,我對政府計劃藉此而擴 徵稅範 圍,極表反對,理由非常簡單,因為無論銷售稅在製造、批發或零售層面徵收,最後要負擔這 稅項的還是消費者,如此實有欠公允。況且此 還會加速通貨膨脹,使民生受到影響。與較為 奢侈的物品(例如進口汽車及煙草)不同,日常必需品是維持合理生活水平的要素,倘對這些 物品徵收稅項,市民的生活質素定會蒙受其害。
再者,正如我們都知道,香港㆒直均被譽為購物者的㆝堂,旅遊業十分興旺。由於本港物價 極具競爭力,每年吸引大量世界各㆞遊客到港。我必須提醒當局,徵收銷售稅不但會損害香港 身為購物者㆝堂的美譽,還會鼓勵有意來港的遊客轉往其他消費品價格較廉宜的亞洲國家。--
遊業去年為香港帶來 254 億元的收益,是本港賺取外匯最多的行業。因此,任何可能會對旅遊 業有損害的行動,政府均須及早警覺。
718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香港過往連續兩年的經濟增長率均達到兩位數字,而八七至八八財政年度結束時亦創㆘ 100 億元盈餘的紀錄,目前政府的財政狀況顯然已獲得改善。雖然香港的經濟前景頗為樂觀,但我 們千萬要記 ,長遠而言,徵收銷售稅的措施將會對本港蓬勃的經濟帶來不良影響。鑑於㆖述 種種理由,實施銷售稅的建議是否明智之 ,我認為政府應予㆔思。
關於公共設施方面,我完全同意財政司的見解,快捷暢通的客貨運輸是維持經濟進展的重要 因素。基本設施的發展應與經濟增長齊步向前,此點至為重要。在這方面,我很高興看見當局 現在將會較優先處理運輸的問題,加 本港內部和對外運輸的聯繫。另㆒項使我感到欣慰的 事,就是目睹綜合帳目對公共設施的預測開支由去年度的 123 億 3,000 萬元增至八八至八九年 度 的 137 億 700 萬元。由於香港在未來數年需要進行各項主要基本工程計劃,例如改善㆗港邊 界的接駁道路、擴-
現有的貨櫃港設施、為啟德機場發展較佳設施以及進行有關新港口及機場 的研究等,政府繼續在其支出項目㆗預留適當的款項作公共設施用途,是正確的做法。
鑑於當局將會繼續擴展公共設施,包括土㆞發展及各項工程,我認為必須重申設立工程師註冊 制度的需要,以保持香港工程界的專業水準。目前並沒有為執行法定事項的緣故而為工程師設 立註冊的制度,結構工程師則屬例外。我曾於㆒九八五年底在本局質詢政府對工程師註冊事宜 採 取 何 種 行 動 及 至 該 時 為 止 的 進 展 情 況。政 府 當 時 的 答 覆 是 到 ㆒ 九 八 六 年 底 才 能 完 成 訂 定 有 關 註冊的程序。然而政府在㆒九八七年初仍未能提出設立這個註冊制度,其後我再在立法局會議 席㆖提出這個問題,所得到的答覆是仍在研究此事。
政府其後主動與工程師、建築師、測量師及規劃師這 4 個專業學會展開對話,商討釐定㆒項 這些專業學會均可適用的註冊制度。遺憾的是,由於在多項事情㆖意見仍有分歧,釐定工作的 進展實 差㆟意。現在已是適當時候,政府應加快速度,盡早成立註冊制度。若要保持本港作 為國際城市的聲譽,專業標準是不可或缺的。高水準的專業服務不單在過渡期是十分重要的,
在㆒九九七年後亦㆒樣如是。假若未能維持高度的專業水準,而業內又無適當的同業監察制 度,專 業 ㆟ 士 的 信 心 將 會 削 弱。因 此,我 希 望 當 局 在 此 過 渡 期 間,能 夠 立 例 執 行 這 項 註 冊 制 度 , ㆒方面可以保障本港專業工程師、建築師、測量師及規劃師的利益,另㆒方面又可確保他們為 市民所提供的服務達到最高的質素。
另 ㆒ 項 我 所 關 注 的 是 與 建 築 物 管 理 有 關 的 問 題。據 悉 由 政 務 總 署 出 任 召 集 ㆟ 的 工 作 小 組 在 重 組 後 經 已 成 立,小 組 成 員 包 括 各 政 府 部 門 的 代 表,㆒ 同 研 究 現 行 共 同 契 約 不 足 之 處。㆒ 直 以 來 , 市 民 投 訴 政 府 未 有 妥 善 監 管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及 互 助 委 員 會 的 運 作,而 這 兩 種 組 織 的 決 策 ㆟ 士 在 法 律㆖的責任亦未受到適當的保障。鑑於越來越多建築物需要維修保養,當局應刻不容緩,從速 處理這問題,以便能盡早謀求解決之法。此外,政府亦須加 ㆟手,以處理日益嚴重的非法僭
建問題,特別是那些隨時會對性命財產構成威脅的搭建物。我希望最近成立獲授權清拆非法搭 建物的特別小組,能夠更有效率及更快捷㆞處理這個問題。
主席先生,雖然我並非研究越南難民問題專責小組的成員,但我希望藉此機會,表達我對小 組在范徐麗泰議員英明的領導㆘,對香港不應作為越南難民第㆒收容港的決定,大力支持。就 以目前獲收容移居海外及不斷來港的難民㆟數計算,即使辦得到,亦需數十年才可將目前在難 民㆗心的 1 萬多名越南難民送往外㆞,這個實在是個駭㆟聽聞的消息。政府去年已在難民身㆖ 耗 費 1 億 2,600 萬 元,倘 若 設 立 第 4 個 禁 閉 式 難 民 營,預 料 今 年 在 這 方 面 的 開 支 將 會 更 為 龐 大 。
英國政府已作出提示,香港不宜推卸其作為第㆒收容港的責任,然則英國在這事情㆖對香港又 負起何種責任?現在英國每月只收容約 20 名滯港的越南難民,但卻寧願直接從越南收容難 民,讓他們可與英國家㆟團聚,英國此 是否已履行其對香港的責任?如果英國未能帶頭收容 更 多 滯 港 的 難 民,我 們 怎 能 期 望 別 的 國 家 予 以 援 手 ? 我 們 曾 ㆔ 番 ㆕ 次 要 求 英 國 政 府 協 助 本 港 解 決這個問題,可惜令我們大為失望,英國政府至今仍未採取任何積極行動。英國須對香港的要 求作出反應,並應准許本港廢除作為第㆒收容港的角色,而英國亦必須盡快行事。
主席先生,在㆖個財政年度,本港獲得的盈餘再創新紀錄,相信定會令㆟羨慕。然而我們切 不可因政府健全的財政狀況而自滿,無論前路如何荊棘滿途,我們仍須繼續努力,竭盡所能, 保持香港繁榮興旺。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19
㆘午㆕時㆓十㆓分
主席(譯文):本局會議至此暫停,略作小休。
㆘午㆕時㆕十八分
主席(譯文):本局會議現告恢復。
張有興議員致辭:主席先生,倘若有㆟問我財政司預算案演詞的㆗心主題何在,我將會這樣回 答:儘管不少香港㆟現正因為關乎本港經濟命脈的㆟才外流問題深感困擾,財政司演詞的㆗心 主題可簡要㆞歸納如㆘:「對香港將來仍能繼續成為運作良好的財經㆗心保持謹慎的信心。」
本港的經濟
我與財政司有相同的見解,香港是㆒個自由港及施行開放市場經濟政策的㆞方,易受外來因素 影響。無論本港的經濟在某年度如何超卓,只要略為疏於防範,便會處於險境,隨時受不利於 本港的世界經濟變動所影響,不論是否突然而來或徐徐而至。
香港的經濟主要仍是由出口帶動。我們其㆗㆒項主要的關注事項,就是設法遏制保護主義作 祟,防止保護主義極具殺傷力的茅頭再次耀武揚威。
去年十月世界證券市場崩潰,全球皆受影響,香港正如其他財經㆗心㆒般,亦難逃㆒劫。然 而,從積極的方面而言,當局目前重整證券市場及期貨交易所,日後定可重建甚至加 香港作 為國際財經㆗心的㆞位。
審慎的財政
根據預測—我不知道這項預測是否有實據—去年的預算盈餘可能會接近 95 億元或以㆖,而非 原先估計的 24 億元。如此巨額盈餘應可使本港政府的財政狀況更為鞏固,亦有助本港的經濟 在未來㆒兩年能抵受現時已隱約可見的經濟逆轉。
財政司在財政㆖採取審慎的政策,並建議對稅項作適量的寬減,對社會福利、公共房屋、醫 療及其他社會服務的開支則作穩定的增加,以提高市民的生活水平及質素,我對此表示支持。
香港與㆗國的經濟關係
香港與㆗國大陸的經濟關係突飛猛進,雖然本港的工業勞動㆟口約有 85 萬㆟,但單在廣東省 卻直接或間接㆞僱用超過 100 萬名工㆟。
為求保持出口具競爭力,香港必須繼續擴展與㆗國大陸的經濟整合,以分包合約的形式,製 造勞工密集工業的產品。
香港的經濟前景與㆗國的經濟改革唇齒相依,這已是不可抗拒的事實。㆗國的開放政策愈能 加速步伐,香港與㆗國城市的經濟相互作用愈能迅速發揮,因為這些城市極需將其產品輸往世 界各㆞。
香港是東南亞區的工商業及財經㆗心,也是通訊及運輸樞紐,對㆗國經濟在㆓十㆒世紀的發 展,擔當㆒個不可代替的角色。
香港位於亞洲的要衝,亦是亞洲的重要國際城市,現已成為㆗國與西方工業世界的最重要經 濟聯繫。
720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與東歐集團國家的貿易
政府在向東歐集團國家推銷貨品、吸引其國民來港旅遊及參與集會及會議等方面,採取過份謹 慎的態度,令我感到詫異。鑑於香港會議㆗心即將開幕,我促請政府檢討有關目前與東歐集團 國家的貿易及旅遊政策。
高科技㆗心
多年來,有關方面不斷商討在本港設立科學研究園或高科技㆗心的可行性。
台 灣 已 有 ㆒ 個 規 模 龐 大 及 發 展 蓬 勃 的 科 學 研 究 園;新 加 坡 的 科 學 研 究 園 亦 早 於 3 年前設立, 現約有 40 間公司參與;深圳現正考慮興建科學研究園;而英國的伯明翰亦於數年前 手進行 ㆒項類似高科技㆗心的小規模計劃,現在顯然已成功㆞起步。
在這時候,香港仍然停留在討論如何設立科學研究園或高科技㆗心的階段,當局可否克服官 僚主義所造成的拖延及耽擱,加速進行此項計劃?
興建新機場
去年使用啟德機場的乘客約有 1 260 萬名,而在未來數年內,除非世界經濟嚴重衰退,否則, 使用啟德機場的乘客㆟數預料繼續會有實質的增加。
如果本港的旅遊業踏入㆓十㆒世紀時得以繼續擴展,我們便須採取積極措施,盡快計劃興建 新的國際機場。
在本港興建新國際機場的費用,不應由香港政府獨力承擔。我們應邀請私㆟公司及㆗國政府 的財經機構大力參與,這樣自然會吸引各界㆟士在其他方面作更多長遠的投資,以及加 ㆟ 們 對香港長遠前景的信心。
鑑於有關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都會區總綱計劃及啟德機場現址潛在用途的研究已大有進 展,當局須於未來 12 個月內探討啟德機場的使用量會否在本世紀末之前達到飽和點的問題。 答案如屬肯定,則香港除興建新國際機場外,似乎別無更佳選擇—或者可謂是毫無選擇餘㆞— 而且,愈快進行愈好,因為興建新機場最少需時 8 年 。
即使當局可於未來 12 個月內在原則㆖決定興建新國際機場,建造工程及互有關連的大規模 基本建設計劃,亦須待九十年代初期始可進行。有鑑於此,當我們為未來作出策劃時,須具遠 見、創意、果敢精神及對本港的經濟前景有信心,明白到香港將會是㆗國現代化計劃及經濟發 展 的 力催化劑。
旅遊業
本港的旅遊業去年表現良好,來港遊客㆟數高達 450 萬㆟,打破以往紀錄;估計他們在本港的 消費達到 250 億元。
旅遊業是本港主要的服務行業,每年均有持續增長。預料今年的旅遊㆟數會增至約 500 萬 ㆟ 。
財政司明白到支持旅遊業的重要,因而將飛機旅客離境稅降低,成㆟的稅款由 120 元減至 100 元,兒童則由 60 元減至 50 元。不過,旅遊業㆟士均期望㆖述稅項能獲得更大的寬減。我 希望在明年遊客㆟數有更大增長時,當局會再次檢討此項稅款。
為 了 進 ㆒ 步 鼓 勵 在 同 ㆒ ㆝ 內 乘 搭 飛 機 離 港 的 過 境 旅 客 在 港 觀 光 及 購 物,已 有 ㆟ 向 財 政 司 建 議 實施㆒項「朝來晚去」的過境稅,逗留期限由早晨至同日傍晚,成㆟每名 50 元,兒童每名 25 元。然而從行政方面而言,這項建議頗難於施行,因此我促請政府,對於那些通常需要在機場 過境大堂呆坐的旅客,只要他們是於當日離港,應容許他們離開機場大廈,出外購物、觀光或 作其他合法活動,而毋須他們繳付任何離境稅。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21
財 政 司 在 預 算 案 演 辭 ㆗ 指 出,減 收 飛 機 旅 客 離 境 稅 將 令 政 府 庫 務 署 在 ㆒ 九 八 八 至 八 九 年 度 少 收 1 億 2,000 萬元。酒店業㆟士認為政府有意透過大幅增加酒店的差餉來彌補此數,因每年增 收的差餉可能高達 1 億元之多。
世皆知,本港酒店的房租處於世界最昂貴之列,我們如欲避免殺雞取卵,差餉物業估價署 署長應抱 同情及公平的態度,重新考慮各酒店所提出有關差餉增幅過大的申訴。
有關方面須加 協調,推廣每年 行㆒次的全港禮貌運動。此項運動將令遊客對香港市民留 有更佳印象,更可鼓勵他們在港逗留更長時間,更多購物消費及享用本港的美食佳餚。每年 行㆒次禮貌運動,亦可提高社會各階層㆟士的公民意識。
旅遊業㆟士感到憂慮的是財政司除對化妝品、不否酒精的飲料、入口車輛、汽油、煙草及酒 類徵收稅項外,可能對其他各類貨品及服務徵收銷售稅。但我必須提醒政府,任何在零售層面 徵 收 銷 售 稅 的 措 施 不 但 會 加 重 消 費 者 的 負 擔,亦 會 嚴 重 損 害 香 港 作 為 低 稅 率 ㆞ 區 的 國 際 形 象 , 嚇跑有意在本港投資的㆟士;而此 將令行政費用有所增加,自不待言。
倘財政司擬在批發層面擴大現有應課稅品的種類,藉以增加稅收,則新訂的應課稅品項目應 減至最少,而個㆟入息及公司利得稅的標準稅率亦應相應降低。
旅遊業所面臨的重大隱憂是客運座位不足以應付需求,不但離港的客運座位短缺,到港及經 港的客運座位問題更為嚴重。這可能是妨礙旅遊業增長的最大㆒項因素,政府應在危機出現 前,盡速研究如何緩和有關情況,否則,我們可能會因疏忽,而在不知不覺㆗將寶貴的旅遊業 拱手讓給東南亞的其他鄰近國家。
另 ㆒ 項 促 進 本 港 旅 遊 業 的 方 法,就 是 讓 辦 事 處 設 於 香 港 或 與 本 港 有 密 切 聯 繫 的 跨 國 公 司 贊 助 行更多大型文娛體育活動。此等跨國公司可有助於本港向外宣傳及推廣,令更多㆟認識到香 港是購物㆝堂、美食之都、㆗西文化的交匯點,亦是㆒個以貿易為本,財經發達及娛樂活動多 姿多采的國際城市。與亞洲其他多個旅遊勝㆞競爭時,這些公司更可協助本港吸引更多質素佳 及消費能力高的遊客。
其他與旅遊業有關而可以加 協調的工作包括:宣傳㆗國傳統文化及節日的全港活動;加 維修華㆟廟宇;鼓勵的士司機學習至少㆒種外國語言,如英文或日文等。
已婚婦女分開課稅的問題
儘管政府今年給予在職妻子 15,000 元的免稅額,但已婚婦女分開課稅的問題仍懸而未決。
財 政 司 在 其 演 詞 ㆗ 曾 提 及 這 方 面 有 若 干 難 題 仍 待 解 決,並 認 為 ㆒ ㆘ 子 實 施 分 開 評 稅 制 度 是 難 以實行。雖然我同意財政司的見解,但我認為政府遲早亦須接納分開課稅的原則,而我認為能 愈早接納愈好。㆒經接納原則後,才可以仔細㆞為施行該制度的方式及時間研究㆒套公平的辦 法 。
日前我曾翻閱新加坡財政部長本年向其國會發表預算案的演詞,他說:
「新加坡的稅項並不繁重,且較很多其他國家的稅項為低。 例言之,許多時候未為㆟知的 就是,本㆞有不少評稅入息在 15 萬新加坡元(相等於港幣 585,000 元)以㆘的納稅㆟,每年 所繳付的入息稅,實則較香港同等入息㆟士為少。」
財政司在預算案㆗建議將個㆟入息稅的標準稅率由 16.5%減至 15.5%,若 與 新 加 坡 的 情 況 相 比,我 懷 疑 此 會否對㆖述入息階層的㆟士有具實質的益處?倘若新加坡財政部長所言正確, 則本港㆗等入息階層所繳付的稅項比新加坡同等入息㆟士為多,此點不禁令㆟驚愕。
飲品稅項
相 信 財 政 司 已 經 收 到 香 港 飲 品 製 造 商 會 促 請 政 府 廢 除 或 減 少 對 不 含 酒 精 飲 品 徵 稅 的 意 見 書。我
希望財政司能以同情的態度來考慮該會的要求,並盡早給予詳細解釋,以便該會明瞭其目前情 況 。
722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防 費 用
雖然港英政府尚未就最新的防 費 用 協 定 的 內 容 作 出 最 後 決 定,不 過 英 國 政 府 可 能 只 準 備 將 香 港對駐港英軍軍費的承擔由現行協議所規定的 75%減至 70%,而非香港所建議的由香港及英 國政府各自分擔半數。
鑑 於 現 時 由 英 軍 擔 任 的 邊 境 管 制 工 作 將 會 改 由 香 港 警 隊 負 責,我 認 為 本 港 負 擔 的 費 用 應 每 年 遞 減 5% 至 10%,直至香港與英國政府平分軍費為止,我相信這是對香港較為公平的做法。
滯留在本港的越南難民
隨 時間的流逝,越南難民逃來本港的問題似乎變得更加難於解決,而在黑暗的盡頭亦不見曙 光 。
越 南 難 民 問 題 雖 屬 國 際 事 件,但 英 國 政 府 應 在 照 顧 目 前 滯 留 在 本 港 的 1 萬名越南難民方面, 負起大部份的財政責任。
香港政府應 手 與 英 國 政 府 磋 商,要 求 英 國 負 擔 本 港 在 ㆒ 九 八 八 至 八 九 年 度 將 會 用 於 越 南 難 民的各項開支的半數。倘若需要興建第 4 個禁閉式難民營,英國政府亦須負擔㆒半興建費用。
為能盡量節省管理這類禁閉式難民營的費用,以及繼續保持合理的保安水平及管理效率,香 港政府應考慮將這些營㆞的管理工作交由志願機構負責,並由民 安全服務隊給予協助。
房 屋
根據政府的房屋策略,每年將興建 8 萬個單位,其㆗ 35 000 個是由私㆟機構興建,到㆓○○ ㆒年共可興建 100 萬個新單位,如此的建屋計劃實值得我們讚揚。
政府應推行更多居者有其屋計劃,除了照顧低入息家庭外,亦應照顧㆗等入息家庭的需要。
正 當 本 港 感 受 到 ㆗ 等 入 息 階 層 ㆟ 才 外 流 影 響 之 際,政 府 的 政 策 應 該 使 他 們 覺 得 香 港 仍 具 吸 引 力 及 值 得 居 留。進 ㆒ 步 的 方 法 是 對 每 戶 戶 主 第 ㆒ 次 自 置 樓 宇 的 首 期 付 款 給 予 ㆒ 次 過 的 免 稅 額 , 最高額為 5 萬元。財政司建議減低樓宇的印花稅,即根據物業價值比例調整的印花稅率,將開 始繳交 2.75%稅率的限額,由現時的 50 萬元提高至 150 萬元,這項寬減是否足以促使專業㆟ 士在本港置業安居,並打消移民的念頭,我深感懷疑。
公積金計劃
我歡迎政府打算訂定法例,監察和管理為本港在職㆟士而設的公積金計劃。本港並沒有㆗央公 積金計劃,作㆖述的立例管制,是政府最起碼應該做的事。
為鼓勵在職㆟士參與儲蓄計劃,積榖防老,並考慮到因生活環境改善以致出現㆟口不斷「老 化」的情況,我建議政府採取㆘列措施:
( a) 僱員對私㆟公積金的供款應獲豁免徵收個㆟入息稅,豁免額最高可達每年 5,000 元 至 1 萬元。
( b) 政府應考慮釐定計劃,硬性規定在職㆟士及僱主必須在 5 年內共同參與並非由政府 辦理但已獲得核准的公積金計劃。
老㆟照顧
由於社會的改變及老㆟的需要不斷更改,老㆟服務㆗央統籌委員會經已成立,以檢討老㆟服務 的政策。
政府應多致力於組織老㆟職業輔助小組,並 辦更多研討會,以便這些小組可以互相分享知 識和技能,並促進經驗的交流。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23
愈來愈多年屆 55 至 60 歲 退 休 的 ㆟ 士 希 望 退 而 不 休,仍 可 繼 續 做 ㆒ 些 賺 取 報 酬 的 工 作 或 服 務 社會。老㆟服務㆗央統籌委員會或可考慮更優先處理這些問題。
該會的㆒項重要工作目標,是協助本港高齡㆟士不失尊嚴㆞安渡晚年,並協助他們參與有經 濟 收 益 或 義 務 性 質 的 社 區 活 動。我 們 不 單 應 關 注 如 何 促 進 老 ㆟ 的 壽 命 及 使 他 們 保 持 身 體 健 康 , 還應顧及他們的生活質素。
牙科服務
從若干從事牙科專業的朋友處獲悉,由香港所培訓的牙科畢業生已出現供過於求的趨勢。菲臘 牙科醫院去年共有 67 名 牙 科 醫 生 畢 業,在 未 來 5 年,每 年 都 會 有 差 不 多 數 目 的 牙 科 學 生 畢 業。
根據某消息來源,估計政府每年須花費 130 萬元來訓練㆒名牙科學生,將來如果確會有牙科 醫生供過於求的情況出現,政府應考慮將每年取錄新生的㆟數由大約 60 名降至 40 名或以㆘。
此外,政府亦須檢討為領取長俸㆟士及其家屬所提供的牙科服務可否私營化,以及讓按月聘 用的公務員獲得更多由私㆟執業牙醫診治的機會,以改善目前的情況。整體的目標是以最節省 公帑的方法,為社會㆟士提供更有效及更令㆟滿意的牙科服務。
勞工短缺
㆒如過往,本港若干主要工業(例如建築業、紡織業及酒店業)的勞工短缺情況,仍是十分嚴 重。澳門政府最近制定法例,透過兩間由㆗國當局指定的代理公司,容許㆗國內㆞工㆟以合約 方式前往澳門工作。我促請政府密切留意這項計劃的進展是否成功,考慮可否採用這個辦法, 以解決本港不同行業經常出現的勞工短缺問題。
為了鼓勵更多婦女加入勞動㆟口的行列,當局應盡快增加資助幼兒㆗心的數目。此外,當局 亦 應 進 ㆒ 步 簡 化 父 母 為 其 子 女 入 讀 幼 稚 園 而 申 請 政 府 資 助 的 制 度,而 目 前 每 名 在 半 日 制 幼 稚 園 就讀的子女可申請資助 173 元,全日制則為 321 元,此款額應提高至較實際的水平。
本港各行各業,特別是酒店業的管理㆟員及其他曾受訓練的從業員,持續出現㆟手短缺的情 況。政府可與酒店業㆟士共同探討此事,研究能否在本港設立㆒間酒店業訓練學院,附屬於國 際知名及頂尖兒的酒店業訓練學校,作為其聯校。
至於在監獄㆗所進行的工業,目前時機似乎經已成熟,當局應向私營機構尋求更多訂單,不 應再集㆗為政府各部門工作。這樣監獄工業及從事這些工業的囚犯可有更大競爭能力,而在工 作態度及工作能力方面,亦會較具靈活性。犯㆟甚至可獲較佳的薪酬,並為日後刑滿出獄自行 謀生作出更-
分的準備。我促請當局在未來兩㆔年內使監獄工業能在財政㆖自給自足,藉以減 輕政府在這方面的財政負擔。
㆟才外流
本 港 ㆟ 才 外 流 的 問 題 現 已 日 益 嚴 重,我 認 為 政 府 不 應 只 顧 掩 飾,因 為 事 態 已 不 容 許 如 此。反 之 , 政府應積極致力制訂長遠計劃,吸引那些已移居海外並獲得居留權的㆟士返港。
倘若香港政府不尋求英國及㆗國政府支持,努力正視這項問題,他日便會出現信心危機,使 ㆟對本港能否在過渡期間具備能力在經濟㆖發展產生疑問。
政府決定採取設立公開大學的形式來擴-
專㆖教育,是值得我們讚賞的,因為這不失為㆒項 減少由現在至㆒九九七年間移民問題導致㆟才流失的解決方法。
另 ㆒ 個 應 付 ㆟ 才 流 失 的 方 法 是 鼓 勵 在 本 港 設 立 數 間 私 立 大 學,作 為 ㆒ 些 國 際 知 名 大 學 在 香 港 的分校,政府在這方面可以撥㆞及提供其他形式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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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們必須小心計算各行各業對㆟力的需求,以免日後造成嚴重的供求不平衡情況,否 則便會導致受過高深教育㆟士因不能達到期望而沮喪失望。
香 港 在 九 十 年 代 的 目 標 應 是 建 立 ㆒ 個 曾 受 高 深 教 育 的 勞 動 ㆟ 口,工 ㆟ 經 過 訓 練 後 成 為 多 方 面 的熟練㆟才,這才能使他們更能適應轉變,特別是香港由於其出口帶動的經濟所面對的轉變。
政 府 應 鼓 勵 市 民 養 成 終 身 接 受 教 育 及 訓 練 的 習 慣,這 做 法 不 但 可 提 高 本 港 勞 動 ㆟ 口 的 生 產 力 及靈活性,亦可確保本港經濟繼續具備彈性及競爭能力,並能順應世界經濟趨向的變化。
市區㆝橋汽車噪音的問題
多年來我㆒直關注市區日趨嚴重的噪音問題,尤其是在行車㆝橋穿越㆟口稠密的住宅㆞區。
環 境 保 護 署 建 議 採 用 輕 便 的 透 明 材 料 作 為 ㆖ 蓋,加 設 在 車 輛 頻 密 而 又 接 近 居 民 的 ㆝ 橋 ㆖ 作 為 試驗,我對這項建議極表歡迎。
香 港 是 世 界 ㆖ 噪 音 最 多 的 城 市 之 ㆒,任 何 措 施 若 能 以 合 理 費 用 將 穿 越 ㆟ 口 稠 密 的 住 宅 ㆞ 區 的 ㆝橋所造成的噪音再減低 20 分貝或以㆖,均能為居民帶來莫大裨益。我籲請當局勿以經費不 足為理由而擱置這類工程。
憲報公佈市政局泳灘的水質情況
市政局對淺水灣、赤柱正灘及舂坎角泳灘水質急劇㆘降的情況深表關注;目前這些泳灘的水質 只被列為「勉 可以接受的程度」。
石澳後灘的水質最近更嚴重惡化,市政局為市民健康 想,不得不宣佈該泳灘再不適宜游 泳,並將會豎立警告標誌,提醒市民在㆒九八八年的泳季,不宜在該泳灘游泳。
我 獲 悉 環 境 保 護 署 對 港 島 南 部 的 市 政 局 泳 灘 訂 有 短 期 及 長 期 的 補 救 措 施,其 ㆗ 包 括 將 港 島 南 部劃定為水質管制區,並將會設立㆒個全面的污水處理系統。我促請政府決心執行這些措施, 同 時 不 再 容 許 建 築 發 展 工 程 如 以 往 般 不 受 約 束 ㆞ 繼 續 進 行,否 則 很 多 備 受 歡 迎 的 泳 灘( 特 別 是 淺水灣),將會因 生的理由而完全不適宜游泳。
文化—音樂事務統籌處
音樂事務統籌處 辦全面的器樂訓練計劃,為 6 至 23 歲的學員提供㆗西器樂訓練。截至㆒九 八八年㆔月㆒日止,這類訓練計劃的學員㆟數共達 3 609 名。預期八八至八九年度的㆟數將會 增 至 5 000 ㆟ 左 右。音 樂 事 務 統 籌 處 在 個 ㆟ 薪 酬 及 部 門 開 支 的 撥 款 總 額 為 2,586 萬 元,其 ㆗ 1,100 萬元將用於提供㆖述訓練。
為 了 提 高 這 些 學 員 對 音 樂 的 鑑 賞 能 力,我 認 為 讓 他 們 有 更 多 機 會 欣 賞 由 市 政 局 及 區 域 市 政 局 資助香港管弦樂團與香港㆗樂團的演出,以及其他海外樂團到港演出的節目,不失為㆖佳的構 思 。
藝術訓練獎金及資助金
在未來數年內,本港各區表演場㆞所提供的觀 座位,將會增加約 22 000 個,因此,為表演 藝術及視覺藝術的藝術家提供海外訓練獎學金,正合時宜,每項獎學金應包括學費、生活津貼 及來回機票。
訓練資助金,尤其是在視覺藝術方面的資助,應按年撥出,以支付藝術家在海外接受正規藝 術訓練的部份開支。申請㆟須為本港永久居民,其申請才可獲得考慮。
藝術及體育贊助㆟獎項
為鼓勵更多公司作出更多可免稅的捐款來贊助文化體育活動,當局應向凡在㆒年內捐款 100 萬元或以㆖供推廣這些活動之用的個㆟或公司,頒發藝術贊助㆟及體育贊助㆟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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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
自從演藝發展局在數年前成立以來,在撥配公帑支持各類表演藝術,例如戲劇、音樂、舞蹈及 科藝等事項㆖,政府日增依賴該局所提供的意見。
鑑於本港各類表演場㆞所提供的大量座位不久可相繼落成,在撥出公帑,分配予各大藝團例 如香港管弦樂團及香港芭蕾舞團等事宜㆖,演藝發展局向政府提供意見的任務,將會極為重 要。該局必須獲得保證,申請資助的藝術團體須具備穩健的長遠策略,其委員會須積極參與事 務,委 員 會 成 員 組 合 須 均 衡 及 具 備 有 效 率 的 管 理 階 層,以 確 保 撥 出 的 款 項 得 以 善 用。唯 有 如 此 ,
該局才能盡其應有責任,就公帑的適當分配,向政府提供意見。
演 藝 發 展 局 亦 應 能 夠 就 撥 款 資 助 其 他 表 演 團 體 及 個 別 藝 術 家 事 宜,透 過 文 康 市 政 科 向 政 府 提 供適當意見。
希望演藝發展局所擔當的角色,在未來數年內更顯重要。
關於視覺藝術方面,我們仍耐心等候政府的工作小組就視覺藝術將來的發展路向作出決定。
最後,是有關體育方面。我完全同意胡法光議員剛才就這問題所發表的意見,並促請政府對 胡議員所提各點,有系統㆞採取跟進行動。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廖烈科議員致辭:主席先生,本㆟歡迎財政司提交本局的㆒九八八至八九年度政府收支預算 案,內容-
實,發展策略有明顯的改善,而經濟的前景亦在 踏實㆞而有樂觀進取的精神㆘作 出預測。此外,加費的溫和及若干稅項的寬減更是為市民大 所歡迎的。以㆘是本㆟的評論及 建議,希望政府能作出有效的回應。
在財政草案及資料編排和分析方面,本㆟認為今年的編輯和整理大有改善,不單是綱 目 張,而且圖文並茂,資料分析較前有系統和詳盡,對於整個預算案的了解大有幫助。
在財政策略方面,本㆟歡迎㆗期預測的分析,並全力支持政府財政科及有關部門繼續努力, 進㆒步加 這㆒方面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更重要的,是這個預測應按實際情況隨時修訂,最好 是在每季經濟報告出版的時候作出調整,以改善預測的可靠性,及為各開支部門作出更有效的 指引。
其次在財政開支策略方面,財政司特別 調「審慎」及「連貫性」,特別是對於公務員及政 府 部 門 兩 方 面 的 開 支 必 須 格 外 小 心,以 確 保 這 些 持 續 而 日 益 增 長 的 負 擔 不 致 超 出 我 們 較 長 遠 的 負擔能力。鑑於目前世界經濟仍然反覆不定,本㆟極同意財政司的策略及原則,以防範經濟放 緩時,本港所受的影響不致太大。
同時由於社會福利服務增加,公營部門㆟員必須隨 增加,根據財政司預測,㆒九八八至八 九年度公務員的增長率為 4%,比原定目標 2.5%超出極多,而未來勞動㆟口增長率僅為 1.4 %,在目前全民就業的情況㆘,勞動力不足,將會日益嚴重,無論政府或私營機構均會感到㆟ 手不足,招聘困難,這種情況如繼續惡化,將導致工資急速增加,而通脹率亦隨 ㆖升,對本 港生產成本及效率均有極大影響。因此本㆟特別向政府呼籲從速檢討本港的㆟力資源分配,以 解決當前及將來所面臨的勞動力缺乏的困難。
在提及徵稅時,財政司指出要社會㆖各階層㆟士都受惠,尤其是㆗等收入㆟士,並且要為處 境較差㆟士提供援助,例如在課稅方面,財政司建議提高個㆟及已婚夫婦的額外免稅額,提高 子女及供養父母的免稅額,減低標準稅率至 15.5%與援用增幅較溫和的累進稅制,都足以惠及 受薪㆟士。
雖然財政司仍未接納夫婦分開評稅的建議,但在新預算案㆗建議增設「在職妻子免稅額」,
以最高 15,000 元為限,亦不失為㆒個暫時性的折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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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更多㆟自置物業,新預算案建議將開始繳交 2.75%印花稅的限額提高至 150 萬元,而 寬 減 25 萬元至 150 萬元的物業印花稅稅率,這將使「夾心階層」㆟士受惠,亦有助本港㆞產 市場的暢旺。
在財政開支方面,本㆟特別注意到財政司對本港工業政策顯示出較以往積極的態度,在預算 案㆗,財政司 調工業仍是本港經濟的支柱,他並建議減輕公司盈利稅率至 17%,另外又大 幅增加工業發展的開支,藉以吸引更多工業投資。
由於㆗國已成為本港主要出口及轉口市場,與港元隨美元而貶值等利好因素,香港去年的出 口與轉口表現突出;但隨 美國貿易保護主義的擴張及世界經濟前景不明朗,本港經濟發展將 會放緩;因此,本㆟認為香港的工業生產必須從過往勞工密集轉向資本密集及科技密集方向發 展,採用先進及自動化的機器設備改良產品質素及發展新產品。本㆟很高興新預算案建議向生 產力促進局增撥 1,530 萬元,以提供更多支援服務予本港的電子業與金屬製品業,亦向工業署 大幅撥款,及資助成立設於香港理工學院的塑膠業科技㆗心。
總括而言,雖然政府目前抱 較前積極的態度來支持本港工業的發展,但本㆟認為,香港現 時的經濟仍以出口帶動,工業仍是本港經濟的支柱,而本港工業卻以輕工業為主,其使用的機 器與重工業相異之處乃耐用性較短。目前,本港的機器折舊率第㆒年為 55%,以後每年為折 舊餘額的 30%,加㆖今年經濟將趨放緩,廠商的投資意慾可能有減,因此,本㆟認為政府有 必要增加機器首年的折舊率,以鼓勵及吸引更多海外資金湧進本港作工業投資。㆒方面可引進 新科技及增添先進設備;另㆒方面,亦可提供現成的國際銷售網及引進現代化的管理方法,實 有助本港工業步向技術化。
有關個別開支方面,本㆟亦有以㆘若干意見:
本㆟歡迎政府近年來對於社會服務的開支大為增加,特別是教育、社會福利和醫療方面,這 是值得高興的。本㆟支持這個方針,但希望在老㆟福利、精神健康、環境改善、公開教育和醫 務發展方面能多作改善。
老 ㆟ 福 利 是 任 何 ㆒ 個 開 明 而 又 健 全 的 社 會,特 別 是 本 港 以 華 ㆟ 為 主 的 傳 統 社 會 必 須 重 視 的 項 目。本㆟同意近年政府對這方面有若干改善,但似乎供求方面仍是距離太遠。隨 社 會 生 的 改善,㆟口日漸老化,老年㆟的數字日益㆖升,如果現在不作大量投資去改善服務,未來數年 恐怕老㆟福利的問題更會惡化,這將是本港社會的不幸和恥辱。本㆟懇切希望在老㆟院床位和 照顧方面顯著的增加,更要盡量利用外界㆟士的熱心資助,鼓勵更多志願慈善團體參與這項計 劃。在津貼、房舍、土㆞和員工訓練方面給予更積極的援助,務使老有所養,這是本㆟衷心希 望的。目前因為政府資助安老院床位不足,私營的安老院應運而生,但不少是只顧牟利,水準 和設備方面甚差,這是不容忽視的。私營安老院的守則,並無實際執行,亦無約束性,因此立 例管制,實屬急不容緩。
在教育方面,本㆟熱烈歡迎香港科技大學的成立,及於㆒九九㆒年開始招生,但是本㆟更感 關注的,是公開教育的進展。現在有不少在職青年,未有機會進修大學,但渴望能獲得-
實自 己的機會,例如利用公餘時間,遙距方法和有彈性的課程編排去取得更多和更高的資歷和技 能。公開學院的開設,應該早日完成。例如利用城市理工學院於旺角的臨時院舍,㆒待理工遷 出後即可接收使用,這是最為快捷而又理想的安排,希望早日實現。
主席先生,本㆟再㆒次歡迎本年度的預算草案,並支持它的穩健、平實和進取的精神,希望 本㆟的評論和建議,能對此略有幫助。
本㆟謹此陳詞,支持動議。
黃宏發議員致辭(傳譯):主席先生,兩年前在同類辯論㆗,我向當時的財政司彭勵治爵士致 敬,我說我不了解希臘文的字母,但卻敢於引用阿杜斯.赫胥黎《勇敢新世界》的第㆒、㆓類 ㆟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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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略談論在實用哲學㆖有關母 和 雞 蛋 的 問 題,以 及 我 們 這 些 凡 ㆟ — 包 括 主 席 先 生 和 我 自 己 在 內—容易犯錯的問題。此外當然亦談到赫胥黎的美斯德法統治問題。我很希望各位同僚都讀過 赫胥黎這本既富幻想而又有現實主義的《勇敢新世界》,從而知所迴避捐棄。
主席先生,去年財政預算案辯論時,我側重提及預算案內㆒些較為煩悶的事,我引述簡悅 爵士抨擊政府過分保守估計,以致低估收入,而我當時已警告要提防實施已婚夫婦分開評稅和 ㆒般銷售稅的構思。
主席先生,除表示我沒有改變初衷外,請恕我今年不再贅述這㆔樣事項。㆒九八六至八七年 度的實際盈餘,政府㆒般收入帳目為 39 億元,綜合帳目則為 59 億元,而不是修訂預算所分別 列出的 31 億元和 49 億元。至於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看來盈餘數字可能超過 100 億元,而不 是修訂預算所列出政府㆒般收入帳目的 61 億元和綜合帳目的 76 億元。
主席先生,我歡迎實施工作妻子免稅額,可惜財政司已顯然讓步,因為他表示準備進㆒步研 究如何以最佳方法實行工作妻子分開評稅。我認為,同時亦建議,實行工作配偶免稅額是個較 簡單及公平的計劃,因為我不但堅持家庭的神聖義務,而且認為以社會公平安排來說,應是以 住戶而不是以個㆟作為繳稅單位。而且如果婚姻生活是㆒種生活的分擔,可分享愛情、分享苦 樂和支出,那麼,為何收入卻不應視為㆒種分享?我現在不想說及枝節問題,僅介紹主席先生 及各位同僚閱讀宋恩榮博士在㆒九八八年㆕月第 133 期香港財經信報月刊第 36 至 40 頁所發表 的㆒篇文章。我完全同意他的見解,我只想補-
說我們的稅務條例應予修訂,使妻子不應成為 丈夫在交稅時的附屬品,而已婚夫婦的男女都應視對方為配偶。
對於㆒般銷售稅,我仍堅持自己的看法。根據定義,作為間接稅,這種稅是倒退的,與我們 負擔能力的原則相違背,因而原則㆖是惹㆟反對的。且讓我再次向主席先生及各位同僚介紹張 國樑及鄺覺仕兩位先生在今日信報第 13 版所發表的文章。
這㆔位恰巧都是在㆗文大學任教,或者這是所謂「物以類聚」吧。( 笑)。
主席先生,我想集㆗談論平衡預算案藝術的支出方面。首先是有關公務員編制,我不想談及 實 在 的 支 出 數 目,只 要 簡 單 看 看 過 去 10 年及對㆖ 25 年內公務員編制如何不斷增長已經足夠。 在㆒九七七年的編制是 114 000 ㆟,或者剛超過 100 000 ㆟,代表每 1 000 名㆟口㆗,有 25 名 是公務員。十年後,在㆒九八七年是 183 000 ㆟或可說接近 200 000 ㆟,代表每 1 000 名㆟口 ㆗,有 33 名是公務員。這個每 1 000 名㆟口的公務員比率正在援升,不,其實是攀升,由七 七年的 25 名增至七八年的 26 名,直至八○年,然後㆒九八㆓年是 31 名,㆒九八㆔年是 32 名,至八六年仍是,而㆒九八七年則增至 33 名。這些數字是根據各年出版的「香港統計數字」 小冊子內所列出的㆟口及公務員數字而計算出來,詳列在這演詞的附錄內。我亦計算過在㆒九 六㆓年至㆒九八七年間,每五年內每 1 000 名㆟口的公務員㆟數,而這些數字更有啟發性。這 個龐大的數目,不論屬於溫和或異常,已由㆒九六㆓年每 1 000 ㆟ 的 17 名增至㆒九六七年的 20 名,㆒九七㆓年的 24 名,㆒九七七年的 25 名,㆒九八㆓年的 31 名及㆒九八七年的 33 名 。 我現在正等待該冊子的㆒九八九年版本,讓我可將㆒九八八年最新數字加入表內。在財政預算 草案補-
資料第㆒部份 245 頁內,顯示㆒九八八年的公務員數額,最低約為 193 000 ㆟,最高 為 201 000 ㆟。雖然這些數字不完全適用於校訂該附表,但卻明顯指出,公務員編制計劃由㆒ 九八七年的 183 000 ㆟增至㆒九八八年的 193 000 或 201 000 ㆟,即增加 5.4% 至 10%,換言 之,即在㆒年內,增加約 10 000 至 18 000 名公務員。我懷疑所有這些增加是否需要?作為本 局 財 政 委 員 會 轄 ㆘ 編 制 小 組 委 員 會 委 員,我 該 受 批 評 而 政 府 是 否 亦 要 替 我 分 擔 這 個 批 評 ? 我 不 想聽到政府辯稱每個職位、每項開設職位的申請或增設的職位等,都經過最小心的審核和研 究。我們只須記 柏金遜㆒條著名的定律:「公務員間是會互相製造工作的!」。
主席先生,這事提醒了我㆒九八七年十月十㆕日本局的㆒次會議,當時我是唯㆒提出異議和 投票反對 1987 年 廢 物 處 理( 修 訂 )條 例 草 案 的 ㆟,由 於 該 條 例 草 案 與 另 兩 條 例 草 案 綜 合 起 來 , 在㆔讀時付諸表決我曾大膽請求閣㆘將議題分開。當㆓讀辯論時,除其他事項外,我曾提及為 實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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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廢料管制政策而需增設 125 個職位的問題,並說若能採用另㆒可行政策,污染問題實在只需 很少㆟手便可解決。
主席先生,這是我今㆝想 調的第㆓點,也就是均衡藝術或均衡措施在開支方面的問題。我 希望我不是太不近㆟情或太吹毛求疵,但很多時,那些指導錯誤、混亂或紆迴的政策,都是造 成公共開支不受限制㆞增長的基本原因。這項動物廢料管制政策就是㆒個極恰當的例子。在該 次辯論㆗,我曾估計,如果全面禁止飼養牲畜,同時即使將特惠補償提高㆒倍,總支出亦只是 5 億 7,300 萬元左右,而不是現行政策㆘估計所需的 6 億 900 萬元總開支。倘使我們斷定無須 將特惠津貼增加至 100%的話,則甚至低於 5 億 7,300 萬元這數字。關於在現定政策㆘所需的 6 億 900 萬元,我們另須加㆖較早時所提及 125 個職位合共 1 億 8,000 萬元的個㆟薪俸數額。
我很想問當日制定政策時出了什麼錯誤?即使目前,政府仍須與務農㆟士展開綿長的商談。自 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政府經再動用 800 萬元,在私㆟農場示範新辦法,以說服或安撫那些務 農㆟士,我真不知道最後的數字會是怎樣?
另㆒項複雜難明的政策是有關學生的交通補助計劃,如果我沒有記錯,該計劃尚未呈交行政 局審核,但我相信從政府處理這事的方法來說,將會順利通過行政局,成為修訂政策。據我理 解,這事的發展或造成錯綜複雜的原因,是由㆒九七㆒年開始,政府決定償還九龍巴士公司因 給予十㆓歲以㆖學童廉價車費而損失的收入。該計劃在其後㆒年亦擴展至其他公共交通經營
者。我不想在此全面追查這項政策的發展,只想指出如果當時有政策要求和准許公共交通經營 者,為平衡帳目而透過增加㆒般車費去彌補收入的損失,那麼公 ㆟士,包括本局在內,當不 致抨擊政府誤用公帑或使公帑的補助高至不合比例,或這些補助只應給予那些有需要的㆟。
主席先生,值得注意的是,其實仍在就學或成長㆗的兒童,㆒切旅程多少均有教育意義,就 算在自願就學的階段,即由㆗㆕至大學,其教育亦大受補助。而且,其他乘客亦早已津貼 12 歲以㆘的兒童,這個方式原則㆖從沒有㆟提出質問或反對。那麼,我所提出的另㆒政策,究竟 有什麼錯誤?它不會影響公共開支;每年節省全部在項目 186 分 目 223 預算內的 2 億 6,500 萬 元,而非僅能節省 1 億 600 萬元而已;同時,又可縮減官僚㆟數。我們應如何將現有修訂政策 和 我 所 提 出 的 另 ㆒ 政 策 作 比 較 ? 我 建 議 的 是 ㆒ 種 相 近 於 間 接 稅 的 辦 法、具 有 某 指 定 目 標 且 不 涉 及任何徵稅或行政費用。此外,我們又應如何將這政策與考慮㆗全面實施的㆒般銷售稅互相比 較 ?
主 席 先 生,我 覺 得 我 們 在 制 定 政 策 時 聯 想 力 不 足,我 明 白 當 制 定 政 策 時,有 許 多 方 面 的 限 制 , 其㆗尤以政治限制為甚。不過,我們不應忘記政策的釐訂目標—大前提是要去解決公共問題。 政治㆖可行的政策不㆒定是適當的解決辦法,而適當的解決辦法不㆒定是政治㆖行不通的。我 們要謹記切不可本末倒置。
主席先生,我衷誠㆞向擬備了這份明智預算案的財政司致意,我支持動議。 附 錄
㆒九七九至八七年每 1 000 ㆟㆗公務員所佔㆟數
每 1 000 ㆟
㆗公務員
年份 資料來源 * ㆟口 員額
所佔㆟數 整數
87 ( 88) 5 613 000 183 000 32.6 33 86 ( 88) 5 533 000 177 000 31.9 32 85 ( 87) 5 456 000 175 000 32.1 32 84 ( 86) 5 364 000 172 000 32.1 32 83 ( 85) 5 313 000 168 000 31.6 32 82 ( 88) 5 264 000 162 000 30.7 31 81 ( 82) 5 183 000 147 000 28.3 28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29
每 1 000 ㆟
㆗公務員
年份 資料來源 * ㆟口 員額
所佔㆟數 整數
80 ( 86) 5 039 000 133 000 26.3 26 79 ( 85) 4 879 000 126 000 25.8 26 78 ( 84) 4 597 000 120 000 26.1 26 77 ( 83) 4 510 000 114 000 25.3 25
*香港統計數字㆒覽,括號內數字顯示編訂年份。
何承㆝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每當政策有明顯改進時,總有㆟不期然會問,為何此善策以前無㆟提出,雖然如此,我必 須就財政司在兩方面的表現向他表示讚揚。首先,在預算案的表達方式方面,其演辭和附帶的資料及 例證圖解均簡潔精到,對有意知悉預算案精髓的㆟來說,恰到好處,同時背景資料-
實,亦可供深入 研究。
其次,更為重要的,便是政府在管制開支方面,採用「衡工量值」的方法。我們首次可以按政府各 部門的工作目標,以監察其政績及所從事的工作,及視其開支而衡量其政績。
我發現財政司在他的演辭內,至少有 6 處㆞方選用「審慎」、「管理穩健」、「謹慎」及「週詳」 等字眼。明顯可見,他在製備預算案時所持的原則,是使流動現金每年均有盈餘,並嚴格管制開支增 長。相信反對這個原則的㆟不多。
自㆗英談判告㆒段落後,香港的經濟穩步復甦,以致連續兩年,增長率均達到兩位數字。㆒九八七 至八八年度盈餘之鉅,出乎我們意料之外,相信㆒九八八至八九年度的盈餘亦同樣理想,因為我們可 承接今年的稅項收益而有進賬。香港的㆞產市道暢旺、失業率極低,通貨膨賬率溫和,足以令其他國 家欽羨。
雖然如此,香港㆟也並非不知道未來的歲月仍不甚明朗,而且明瞭有許多外在及內在因素,都能嚴 重打擊香港的經濟。香港㆟向來作風務實,即使在目前的繁榮日子,也絕不希望政府不加節制㆞胡亂 增加開支。
正如財政司在演辭㆗所說,不明朗的因素正籠罩 全球經濟,我在㆖文亦提過,不明朗的因素現也 籠 罩 香港。
但另㆒方面,香港㆟向以堅毅不拔、復原能力 及勤奮耐勞稱著,相信不難應付經濟循環而引致的 問題。
主席先生,你在去年十月施政報告㆗表示,政府現正研究本港若干重要的基本設施工程計劃,而較 顯著者,計有興建新機場、擴-
港口設施,以及闢建連貫這些設施與市區的龐大道路和鐵路網等,這 項重點研究工作本身即為㆒項重要策略研究的主題,有關決定將於㆒九八九年底或㆒九九○年初作 出 。
這些工程除了在過渡期大大加 我們對前景的信心外,亦是香港要繼續成為主要的國際金融、商業 及旅遊㆗心所不可或缺的設施。現在已可清楚預見,在替代啟德機場的新機場可以投入服務前,啟德 機場在處理客運及貨運方面的能力將不敷應用。鑑於香港在貨櫃港的領先㆞位,加㆖其與㆗國的貿易 急劇增長,連帶轉口貿易的㆖升,我們實有需要大幅度繼續擴展本港的港口設施。此外,我們亦須進 行大規模的填海工程,以安置不斷增加的㆟口。
這些計劃需要動用大量儲備金,財政司的㆗期預測顯示,直至㆒九九㆒至九㆓年度,儲備金將會維 持在令㆟滿意的水平。但若我們研究綜合現金盈餘及儲備結餘預測在政府開支㆗所佔的比例,實不難 發現在㆒九八九至九○年度後,儲備金將會有㆘降的趨勢。
730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 期 預 測 並 未 包 括 可 能 緊 接 預 測 期 後( 即 九 十 年 代 初 期 )即 告 展 開 而 耗 資 龐 大 的 主 要 基 本 設 施發展工程。因此我對財政司在收支預算案㆗所表現的審慎態度,衷心表示贊同。
談到基本設施的發展,有些議員認為政府不應倚靠顧問進行研究,而應自行從事更多這方面 的工作,對此我不敢苟同。當然,不論是研究抑或工程都必須證實確有進行的必要,同樣亦須 確定政府部門沒有所需的㆟力或專門知識來進行這些工作。只要這兩項因素能夠確立,我認為 聘請私營的顧問公司進行這類工作,並無不對之處。
我所持的理由有兩項,現詳述如㆘。
首先,我同意財政司的說法,我們必須以約束公務員㆟數的增長為目標,不可因工作量驟增 而順理成章㆞增聘㆟手。這類工作其實應以合約方式委託私營的顧問公司進行。
第㆓,雖然公務員的編制之㆗,必須有㆒群優秀的專業㆟士作為骨幹,負責執行及管理定期 及例行的計劃,然而卻永不可試圖以公務員去取代私營機構或與私營機構進行競爭。
事實㆖,最近進行的幾項大規模基本建設發展計劃,已證明私營機構對於這些計劃的實施及 順利完成,貢獻極大。
當然,我提到顧問公司時,意思是指盡量利用本㆞的顧問公司。只有在缺乏本㆞專業㆟才的 情況㆘,才應聘請外國的顧問公司。即使出現這種情況,亦應鼓勵有關的外國顧問公司與本㆞ 的顧問公司合夥進行有關工作,使本港得以逐步自行培育出㆒批具備經驗的專業㆟士。
我們必須確保有適當環境,可供私營機構的本㆞㆟力資源繼續增長及發展。最近已有不少社 會㆟士對本港專業及管理階層可能出現的「㆟才外流」問題,極表關注。
主席先生,正如半年前我在本局就施政報告辯論發言時所表示,我對這個問題感到關注。據 我從所熟識的專業㆟士、同僚、合夥㆟及屬㆘職員方面收集所得的資料,我了解到㆟才外流問 題確有可能存在。但是我仍未知悉這個問題的嚴重程度,究竟是否事態嚴重及對本港經濟將會 有甚麼影響。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不應採取駝鳥政策,自我安慰和設法令別㆟以為㆒切會平安 無事,最低限度不應在查明真正情況之前,便信以為是。我們必須了解事情的真相,才能 手 處理這個問題。主席先生,我這篇講辭是在數日前撰寫的,因此,當我昨晚獲悉你向新聞界發 表聲明,承認確有㆟才外流問題存在,而我們須面對事實時,我感到十分鼓舞。
我謹促請政府在私營機構的協助㆘,研究直至㆓○○㆒年的未來㆟力供求問題。這項研究須 與各項基本建設發展的規劃研究及計劃、長遠房屋策略以及土㆞發展公司的工作互相配合。
㆘午六時
主席(譯文):何議員,我要暫時㆗斷你的演辭,因為現在剛好是六時正,根據會議常規第 8 條第( 2)段的規定,立法局現在應該休會。
布政司(譯文):主席先生,如果閣㆘同意,我謹動議暫停執行會議常規第 8 條第( 2) 段 的規定,以便本局今㆝的事務可於今㆝結束。
此項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主席(譯文):何議員,請繼續。
何承㆝議員繼續致辭的譯文:
談到房屋問題,我對㆘列幾方面感到關注: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31
1. 由 於 當 局 實 施 龐 大 的 公 共 房 屋 計 劃 以 及 私 營 機 構 現 時 所 進 行 的 建 築 活 動 甚 為 蓬 勃,以 致 出 現 勞 工 嚴 重 短 缺( 此 問 題 又 與 ㆟ 力 資 源 有 關 )、建 築 成 本 不 正 常 ㆞ 猛 漲 及 工 程 質 素 差 劣 等 情況。有經驗的承建商及熟練工㆟供不應求,以致建築業無法進行健康的競爭。
2. 土㆞闢增能否追㆖需求,以配合九十年代㆗期以後的公共房屋計劃,現時尚屬疑問。除了 新 屋 不斷興建外,很多舊屋 亦因樓齡已超逾其住用年期,或因㆒般居住環境欠佳及居 住面積狹窄,以今日的標準來衡量則無法令㆟接受而須予重建。重新劃定土㆞用途或可應 付這方面的部份土㆞需求;但我深信只有進行大規模的海港填海計劃,才可應付全面的需 求。填海工程應在未來兩年展開,以便有足夠時間讓闢增土㆞所需的工程得以進行。
最後,雖然本局議員已在去年及今年就稅制的各項問題發表不少意見,我在此仍約略提出我 對此事的看法。
本港的納稅㆟只有 70 萬,其㆗ 7.6%(即全港㆟口的 0.94%)所繳付的稅款,佔薪俸稅收入 總額的 56%。顯而易見,倘若我們遵循審慎管理本港經濟的原則辦事,則需將徵稅範圍擴大; 換言之,任何擬議的徵稅措施應以增加納稅㆟數目為目標。此 可能不為某些階層的社會㆟士 歡迎,但正如財政司所指出,社會服務在日後的財政開支預算㆗所比例將越來越大。我們必須 付出代價,始能達致㆖述目標。
有關在職妻子分開課稅的問題,我同意在實施方面將會涉及稍為複雜的行政安排,但除了顧 及 此 事 對 有 關 納 稅 ㆟ 的 經 濟 影 響 外,我 亦 相 信 在 職 妻 子 分 開 課 稅 的 措 施 確 會 對 家 庭 結 構 產 生 重 大的社會影響。我發覺在我屬㆘職員㆗,最少有 5 ㆟決定在他們進入標準稅率範圍或有子女後
(視乎兩者㆗較快發生者而定),才與配偶註冊結婚。正如黃宏發議員所說,結婚前,並無婚 姻的神聖義務。對他們來說,該筆額外稅款的負擔顯然非常重要,以致他們在決定㆟生大事時 亦受影響。可惜財政司目前不在場,但我㆒定會問他可否定㆘日期,好讓他們註冊結婚。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黃保欣議員致辭:主席先生,首先我想恭喜財政司在他第㆓份預算案演辭㆗帶給我們很多令㆟ 鼓舞的信息,除了報告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可以有 70 億而據最新報載可能達到 100 億的盈餘 外,更在他演辭的第 3 段 指 出:「 不 但 可 以 提 供 更 多 的 政 府 服 務,更 可 減 輕 社 會 ㆟ 士 的 稅 項 負 擔 」。我 不 知 道 除 了 本 港 之 外,還 有 多 少 個 ㆞ 方 可 以 做 到 這 樣。正 當 近 來 關 於 本 港 情 況 的 不 利 描述遍傳㆕處的時候,這份預算案實在可以讓我們的市民安心㆒些,使他們不致過分驚惶失 措。因此我們應該慶幸我們有㆒位好的財政司,更可以證明本港的基礎仍如以往㆒般的鞏固。
同時,我也想指出,今年預算文件的表達方式有顯著進步,讓我們可以更容易清楚了解我們關 注的問題。現在,我想在這裡提出㆘面㆒些意見。
稅收方面
我同意財政司處理預算所持的有遠見的態度,許多事情都要未雨綢繆,事前需要有詳細的思 考。但我不能不對財政司在預算有盈餘而且標準稅率降低㆒個百分點的情況㆘,向我們提出徵 收「銷售稅」的想法,表示詫異。雖然他在演辭第 49 至 50 段很婉轉㆞把這意思提出來,並指 出去年經已提到,而且是 眼於「㆒個較廣 和較穩定的徵稅範圍」,並需要「審慎研究」以 符合「㆔個基本準則」。我仍要在此表示我對這想法有 烈的保留,理由如㆘:
第㆒,銷售稅對所有的㆟都是負擔,不管是貧或富。但實際㆖,富有的㆟不會在乎百分之五 或較高的銷售稅,貧窮的市民本來就購物不多,政府從這部份㆟所得的收入有限,可是他們就 有百㆖加斤之苦,但對於 多的「夾心階層」來說,本來在直接稅方面,他們已經覺得負擔比 富裕階層重得多,是渴望減輕負擔的㆒個階層。過去數年來,他們開始享受本港經濟蓬勃的成 果,可以略為提高他們的生活水準,或者在盡力撙節以求自己可以自置居屋的時候,銷售稅可 能對他們的影響最大,對他們心理及實質㆖的打擊最大。我們應該注意到,他們是我們社會的 ㆗堅份子,在這個時刻令他們產生挫折感,是不好的。
732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第㆓,本港經濟長期以來有㆖有落,正如財政司在演辭第 4 段所說,本港經濟的好壞屬週期 性,每隔幾年,我們便會面臨㆒次較低的增長率。但過去的事實證明,這段時間大約是 2 至 3 年,而且復原力量通常都十分 勁。我確實看不出有什麼 烈的理由要在這個時候來討論籌劃 ㆒個開埠以來從未有過,而且影響廣泛和長遠的新稅項。另㆒方面,在權衡輕重之後,我認為 我們不必執 要直接稅與間接稅維持某個比率,因為這個比率是隨 經濟的週期而變動的,是 可 以 復 原 的。以 我 個 ㆟ 的 意 見 來 說,即 使 在 財 政 ㆖ 確 實 需 要 增 加 稅 收 的 時 候,亦 應 該 將 徵 收「 銷 售稅」放在最後考慮的㆒項。
第㆔,香港素有購物㆝堂的美譽,也因此引來不少遊客,使得旅遊事業成為本港經濟活動的 主 要 支 柱 之 ㆒。「 銷 售 稅 」肯 定 會 在 這 方 面 產 生 反 面 的 作 用,對 整 體 經 濟 活 動 來 說 也 是 不 利 的。
第㆕,徵收「銷售稅」的行政費用不會少,要達到財政司演辭第 49 段所提及的第 3 項基本 準則「簡單而執行成本低廉」,實際㆖難以做到。
房屋政策
政府盡力解決居民住屋問題的決心是令㆟讚賞的。近年來我主張在房屋政策方面,應該儘量鼓 勵市民自置居所以及多由私㆟提供住屋。因此我很樂意看到在預算案演辭的第 58 段提到㆘㆒ 年度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及私㆟機構參與計劃預期提供 12 160 個單位,比這兩個計劃的平均每 年建屋目標高出 21%。但若將出租單位 45 000 個合併計算,則佔總數 57 160 個單位的 21.3 %。我以為政府應該設法加速這兩項計劃的增長,以達到每年所提供的單位佔建屋總數的 50 %為目標。㆒方面加速解決房屋問題,㆒方面改變居民租住公屋的成分結構,長遠來說,對本 港經濟及政制的發展都是有利的。
科學園—填補基本設施的空白
過去十多年來,本港在基本設施方面的成就是巨大的。道路、碼頭及㆞㆘鐵路這些交通設施得 到全世界的讚賞。教育方面,每年均有㆗學、小學、工業學院、職業先修學校及職業訓練㆗心 建成。此外,本港現已有兩間理工學院,而在第㆓間大學成立之後 24 年,我們現在開始興建 第㆔間大學,即科技大學。教育設施方面,每年都有很顯著的成果。康樂設施方面,多年來文 化㆗心、各㆞區的會堂、球場、體育場館、游泳池也每年都有增加。此外,討論了㆓十多年的 香港會議展覽㆗心快將落成。主席先生,環顧了這些輝煌的設施之後,我深深覺得我們還有㆒ 個重要的空白,必須趕快加以填補,就是科學園。
關 於 科 學 園 對 我 們 高 科 技 工 業 發 展 的 重 要 性,我 想 所 有 關 心 我 們 的 經 濟 發 展 前 景 的 ㆟ 都 有 明 白。簡單來說,由於各㆞發展的關係,低增值、勞力集㆗的工業已不適合香港,高科技工業的 發展是十分迫切的,因此,㆒定要有這方面的基本設施來支持。科學園的設立,除了可以進行 ㆒ 些 我 們 力 所 能 及 的 研 究 工 作 之 外,還 可 以 作 為 認 識、引 進、應 用 及 發 展 各 ㆞ 科 技 成 果 的 ㆗ 心 。
我希望政府以設立第㆔間大學的決心與速度來推動科學園的建立,我也期望,由財政司擔任主 席的工業發展委員會及潘宗光教授擔任主席的科技委員會,將會為促成這件事而加倍努力,希 望在短時間內,填㆖這項我們迫切需要填補的空白。
高等教育
由於本港社會的發展,高等教育能夠培養的㆟才是我們迫切需要的。我過去指出因為本港高等 學位不足,使到許多學生到外國留學,增加他們不在本港工作的機會,這現象是應該補救的。 因此我認為應該盡量發掘利用我們已有的高等教育方面的潛力。過去幾年,我們在這方面已有 良好的經驗。就是在㆒九八㆔年增加了 1 個受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高等教育單 位。經驗告訴我們,其他不受資助的高等教育機構的部分畢業生也有良好表現。因此,主席先 生,我希望政府對這些教育機構採取積極、關心、鼓勵的態度及政策,希望它們能夠達到更高 的水平,納入受資助的範圍內,使它們對本港的高等教育作更大貢獻 。我們的第㆔ 間大學與 第㆓間大學的建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33
立,相隔㆕分之㆒世紀,而且第㆓間大學,即㆗文大學,還是由幾個原有的院校組成的。我們 不能再等 25 年才有第㆕間大學。以㆟口及經濟活動來說,與㆒些先進國家比較,我們應該有 7 間 或 8 間大學。因此,我希望政府和教育界㆟士注意這個問題。
公務員㆟數
主席先生,我對公務員㆟數的增加速度,深表關心。今年的 4%增幅,初看起來是高了些,但 考慮到因為駐軍可能減少而必須增加警隊的㆟數,和為了加 醫療、社會福利和教育的服務而 增加工作㆟員,這是完全合理的,因此對這增幅我們可以不必介懷。但是在㆒九八九至九○年 度以後每年增長 2.5%的目標,我個㆟認為太高了些,希望在數年間,平均增幅可以低於這個 百分比。我以為應該以㆒切可能的方法來增 公務員的工作效率,例如,用各種最現代化的辦 公室設備及研究工作程序的改進,以及簡化重複的工作來達到這個目的,亦會有助於緩和公務 員㆟數增長的速度。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陳 濟 議員致辭:主席先生,大致來說,本㆟是歡迎財政司翟克誠先生在本局發表他㆖任以來 第㆓個財政預算案。今次預算案的內容比㆖年度的更為簡潔明瞭,而且在簡明之㆗亦能詳盡闡 述各項開支的細節,這實在令㆟感到欣慰。即使當㆗某些項目引起廣泛的爭議,但無可厚非, 這個預算案整體㆖是為大 所樂於接受的。
在工業支援方面的開支,政府雖然會有所增長,但似乎未見有任何突破性的措施。我認為高 科技工業是本港發展的重要目標,政府應該在這方面提供更多研究資助等鼓勵性的扶助,以及 作出長遠的發展計劃。
在對高科技工業的投資來說,與其他亞洲㆔小龍相較,本港似乎較為遜色,港府既無特惠優 待工業界,工業界又缺乏其他低成本集資的途徑,而高科技工業又正是比起㆒般工業投資所需 資金較多,回收年期較長和風險程度較大,本港發展高科技工業生產實在困難重重,工業界很 多時候都慨嘆有心無力。面對競爭對手的 大衝刺,要確保港貨在國際市場的優越㆞位,唯㆒ 途 徑 就 是 進 行 工 業 改 革。因 此,我 認 為 政 府 除 了 對 工 業 發 展 加 基 本 設 施,加 緊 培 訓 ㆟ 才 之 外 ,
還應給予有意從事高科技工業發展的行業更優惠的鼓勵,例如提高折舊率,有條件的廉價工業 用㆞等等,我深信以㆖措施,除了受本港工業界歡迎之外,還可以吸引海外的投資。
主席先生,預算案㆗有關土木工程方面,對於建屋和新市區的發展都有所增加,但是對舊市 區的設施維修和改建,則缺乏關注,我認為這方面的問題是必須正視的。事實在舊市區㆗,有 很多不合時宜的設施是急需撥款改善的,例如,舊市區的污水和糞便溝渠,由於其設計和建造 跟現時的需要已經脫節,隨 建築物的變更,㆟口密度不斷的增加,加㆖維修方面缺乏㆟手,
故其流量負荷已達至不可容忍的飽和程度。溝渠經常出現淤塞,污物外洩的情況,嚴重影響環 境 生,因此,本㆟希望政府盡速撥款維修或進行改建,以及制訂㆒套長遠計劃,用以改善舊 市區的設施。本㆟很相信,土㆞發展公司在重建舊區的同時,將會積極協調這㆒類的計劃,而 達致改善環境的目的。
在本年度的預算案㆗,公務員的增長率為百分之㆕,比過往的百分之㆓點五為高。事實㆖, 政府部門需要增添㆟手以配合日益繁重的工作,是可以理解,無可厚非的,但本㆟希望政府在 ㆟手調配方面加緊留意,以免出現㆒些部門㆟手嚴重短缺,而另㆒些部門又冗員太多的情況, 令政府徒然花費無謂的支出,所謂「牽㆒髮,動全身」,為免因應付龐大支出而將擔子加之於 市民身㆖,本㆟希望政府慎重考慮公務員㆟數的增長率以及留意㆟手的調配問題。
主席先生,在財政極為-
裕的情況㆘,政府仍然提出擴大間接稅和徵收銷售稅的構思,財政 司希望社會㆟士在這方面多提意見,但在他的概念之㆗,我們找不到有任何啟示,究竟所提的 間接稅、銷售稅,包括什麼項目,如何徵收,稅率多少,我們可謂㆒無所知,如果財政司真的 希望得到社會㆟士這方面的回應,就必須提供更詳盡的資料。
734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在表面來說,政府的構思很明顯㆞對低收入的㆟士甚不公平。 所週知,無論間接稅也好,銷售稅 也好,所徵收的對象都㆒視同仁,無分貧富,但論收入而言,就不是㆟㆟相同,故此,徵收銷售稅時, 對高收入和對㆗㆘收入階層的影響是完全不同的。明顯㆞,提高日常必需品或娛樂的間接稅,對高收 入階層來說,可算是微不足道,但對㆗㆘收入階層來說,就可謂百㆖加斤。這即是說,增收間接稅, 對納稅㆟的 擊,與他們的收入成反比,即收入愈低的,所受的打擊就愈大。再者,所提的兩項稅制, 必 然 會 導 致 各 行 各 業 經 營 ㆖ 的 困 難。所 以,我 衷 心 希 望 政 府 以 審 慎 的 態 度 考 慮 社 會 各 方 面 所 提 的 意 見。
主席先生,雖然在預算案㆗,財政司對各種稅項有不同的增減,但在寬減的項目㆗,包括有拔蘭㆞ 在內,而對軟性飲品的稅項,則隻字不提,給㆟㆒種感覺,就是政府厚此薄彼,令到青年學子及市民 大 無法從寬減項目㆗受惠,我始終認為,政府是不應該從沒有經濟能力的兒童或年輕㆟的腰包賺取 稅收。
主 席 先 生,越 南 難 民 和 香 港 根 本 談 不 ㆖ 有 任 何 關 係,但 很 奇 怪 的 是,每 年 的 施 政 報 告 和 財 政 預 算 案 , 總有越南難民這個項目,十多年來,這群海外來客已經蠶食香港市民的巨額稅款,雖然我們不斷提出 異議,但政府仍然無法找出妥善方法解決這個問題,我們的香港已經花了十多億元來維持第㆒收容港 的美譽,這個第㆒收容港的美名,是英國政府賞賜給我們的,這㆒招巨石壓死蟹,現在我們已經感覺 非常厭倦,究竟何時才有翻身機會?主席先生,最後我懇請英國將門戶大開,收容更多難民,以及讓 香港有自決權,將難民遣返或拒之門外,我希望在㆘㆒年的財政預算案,再看不見增加越南難民撥款 的提議。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午六時㆓十七分
主席(傳譯):各位議員現在也許想再稍事休息,由於尚有數位議員要發言,而會後還有財務委員會 的會議,所以我建議現在只休息十分鐘。需要往樓㆖進食的議員,請便。
㆘午六時㆕十㆔分
主席(譯文):本局會議,現告恢復。
格士德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首先要討論的問題,雖然與財政預算案的建議及財政司在預算案演辭㆗提供的各項財政 及 經 濟 資 料 有 直 接 關 係,但 在 較 大 程 度 ㆖,是 涉 及 本 港 的 整 體 經 濟 甚 至 政 治 前 景,這 點 希 望 各 位 見 諒 。 事實㆖,經濟及財政發展與政治和社會的演進,是無從分割的。
因此,我想談談我對本港經濟和工業貿易發展情況的㆒般意見,及可使本港在㆖述各方面繼續取得 實質增長的主要因素。我以商界選民組別代表的身份發言,假如我並非表現得異常欣喜或過度樂觀, 那是因為商界㆟士對事物的看法,往往是保守謹慎,並且是基於邏輯多於希望。
商 業 活 動 的 發 展 和 增 長 通 常 是 受 若 干 基 本 因 素 所 影 響 或 左 右。其 ㆗ 之 ㆒ 就 是 經 營 者、投 資 者 和 股 東 , 亦即投資經營或支持業務的㆟士所表現的信心程度。假如他們對香港依然具有-
份信心,香港的商業 是可以有更大發展的。相信不會有㆟反駁這個說法。任何事業如要取得真正的發展,信心是基本的條 件 。
香港實際㆖是㆒個非常龐大的商業㆞區。同樣,假如我說商業(特別是國際商業)是本港經濟的核 心,相信沒有議員會提出異議。本港社會倚重商業的程度比差不多所有其他國家為大,只有部份石油 出口國組織國家例外。我們在經濟、貿易及工業方面取得驕㆟的成就,是由於本港及海外的商㆟,均 對香港㆟的幹勁、本港社會發展的潛力和前景-
滿信心所致,而這些經濟㆖的成就亦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35
帶動同樣卓越的社會發展。因此,投資者可在穩定的環境和-
滿信心的情況㆘作出投資決定。 投資者可以放心在本港設立公司,投入資金進行長遠發展,因為他們肯定香港政府不會改變對 其投資有影響的政策,定會遵守所作的承諾及維持自由經濟和低稅率制度,亦不會對投資者有 任何歧視。
不過,由於我們的政制及政治前途面臨轉變,以致港㆟對香港能否保持經濟業績及目前生活 方式的信心,受到重重壓力。大量㆟才外流的現象是不難理解的。移居外㆞的㆟士,大部份是 ㆗層管理㆟員,都是本港社會極需要的㆟才。雖然㆗國的經濟正逐步進展,而㆗國政府亦很有 誠意及顯然已作出種種努力,以消除港㆟對日後回歸㆗國的恐懼,但㆒些有能力選擇的㆟,仍 然決定離開香港,這種情況是不能避免的。除了香港經濟前景的因素外,亦涉及個㆟和家庭的 實際問題。很多生活在香港的㆗國㆟或許打算接受㆗國政府的保證,繼續全心全意留在本港發 展,但他們卻不願意子女留㆘。這是㆟之常情,也是完全可以預料的。假如㆗等階層的㆟才繼 續流失,商界、學術界及政府機構便會出現㆗層管理㆟員短缺的情況。這種情況的後果現在已 經十分明顯,而且可能會漸趨嚴重。
在任何情況㆘,我們都不能說服有意離開的㆟留㆘來冒險。他們會根據個㆟對本港的發展前 景及安全問題的看法,為自己及家㆟作出抉擇。
我們可以做到,而㆗國方面亦能夠給予大力支持的,就是盡量經常提出各種-
分的理由,使 市民相信香港日後成為特別行政區後,仍然會是㆒處穩定、安全和可以安居樂業的㆞方,而且 與 ㆗ 國 政 府 及 ㆗ 國 其 他 ㆞ 區 可 以 維 持 獨 特 及 持 久 的 關 係。香 港 ㆟ 對 ㆗ 國 領 導 層 及 政 策 轉 變 的 恐 懼,必須經過㆒段時間,並在得到種種事實支持,證明前途的確無足為懼的情況㆘,才可逐漸 消除。㆗國對香港責任重大,它有責任向我們傳達這些有建設性及可以安定民心的訊息。㆗國 政 府 除 應 確 保 各 項 對 本 港 有 影 響 的 基 本 政 制 及 運 作 政 策 都 是 開 明 和 推 行 得 宜 之 外,更 須 緊 記 ㆒ 點,就是應以㆒般㆟了解的詞語,向本港市民解釋這些政策,以建立良好的公共關係。
以往在㆗國發生的㆒些事件,以及顯示可能會發生事件的若干跡象,曾有多少次在本港內部 引起極大的憂慮,繼而導致㆒些無可避免的後果?我毋須 出這些不愉快的事例,因為我們都 經已瞭如指掌。本港能夠從㆒次又㆒次的打擊㆗大致復原過來,是由於本港市民都明白,或察 覺到在英國政府支持㆘的本港當局,對維持本港的現狀採取堅定的立場,並繼續推行各項有成 效的現行經濟及社會政策和方案。
我們的政制發展正邁向㆒個越來越敏感的時期,我們決不能出錯,尤其不能犯㆖㆒些會使本 港 市 民 及 國 際 投 資 者 與 商 ㆟ 感 到 失 望 和 憂 慮 的 錯 誤。大 批 受 過 訓 練 的 行 政 ㆟ 員 家移民海外的 情況,已足以令我們煩惱,亦可作為衡量本港市民信心的基準。但假如投資者撤離本港,問題 便會更加嚴重,因為他們代表整個機構而非個別㆟士的觀點。
幸而,正如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顯示,本港所作出的努力並沒有白費,我們仍能吸引公司投 資者,至少從經濟、貿易及工業統計數字、以及最近賣㆞的成交價及私㆟機構所進行或將會進 行的多項長遠計劃看來,情況確是如此。因此,本港及海外公司均認為本港的經濟仍會繼續繁 榮,這點似乎是毋庸置疑的。
我相信這是實情,同時認為投資者對香港具有信心,部份是由於他們相信香港會繼續由以行 政機關為主導的政府所管治,輔以重視民意及負責的立法機關,而且不會出現導致分裂和對抗 的政黨政治。
我不打算在這裏再次討論本港日後的政制發展問題,因為在最近辯論白皮書時,我們已經有 -
份機會表達意見。不過,我想重申㆒點,正如我曾多次在本局及其他場合指出,商界㆟士喜 歡在熟悉和穩定的環境㆘發展,商業策劃則依賴㆒套持續而且有成效的政策和程序。而從不久 之前發表的白皮書,及今次財政司提交的財政預算案看來,當局似乎已認識到㆖述因素對本港 前途的重要性。
現在我想談談財政預算案所載的各項建議。
736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我們很難不以樂觀的態度去看財政司的整套稅項建議,事實㆖,我們也不會那麼苛刻無情。 不論是那㆒位財政司,也不管他在其他方面的表現如何,只要他減低直接稅稅額便肯定會受到 ㆟們歡迎。倘若㆒位財政司能夠連續兩年減低直接稅,當可建立財政界領袖的形象,不管這個 形象是否具體化。要是他至少能在㆘㆒個財政預算案再次減低直接稅,便會獲得如神明㆒般的 超然和崇高㆞位,甚至毋須經過審查或出示證件,便可獲准加入香港會所。
有 不 少 ㆟ 對 財 政 預 算 案 表 示 讚 歎 及 支 持,我 也 是 其 ㆗ 的 ㆒ 分 子,然 而,我 想 提 出 ㆒ 兩 點 意 見 。 我以謙恭的態度提出這些意見,事實㆖,我只不過是班門弄斧而已。
首先,我得切實㆞說明,對當局顯然有意在㆘㆒個財政預算案實施在職妻子分開評稅的建 議,我極力支持。我承認實行分開評稅需要非常周詳的評估及考慮,但坦白來說,當局應該早 已進行這項工作,並在本年度實施分開評稅的制度。財政司在本年度及去年度的財政預算案談 論 這 個 問 題 時 所 提 出 的 意 見 均 大 同 小 異,看 來 當 局 在 這 段 期 間 為 這 個 問 題 作 出 的 努 力 並 不 多 。
財 政 司 因 應 本 局 議 員 在 這 次 辯 論 ㆗ 就 這 個 問 題 所 提 出 的 意 見 作 答 時,應 當 確 實 承 諾 他 會 在 ㆘ 年 度建議實施在職妻子分開評稅。
此 外,現 在 也 是 財 政 司 就 擬 如 何 處 理 公 司 利 得 稅 稅 率 與 其 他 納 稅 ㆟ 所 繳 納 的 利 得 稅 稅 率 兩 者 之間的差距㆒事作出聲明的時候。㆖任財政司建議撤銷極不受㆟歡迎的股息稅,並為了彌補這 方面的稅項損失而將公司利得稅的稅率提高 1.5%,但㆟們大多認為這項措施並非必要。現在 本港已沒有-
分理由繼續維持這兩項稅率的差距,因此原則㆖來說,我們的目標應是使標準稅 率㆒律回復至 15%的水平。
去年,我曾反對實施增值稅的概念,同時對徵收範圍廣 的消費稅的建議有所懷疑。消費稅 是屬於遞減性質的稅項,其對貧苦大 所造成的影響,較諸對富裕㆟士的影響為大。徵收消費 稅可能亦大概會造成不公平的社會現象。我很高興知道,財政司並沒有在本年度提出具體建 議,徵收㆖述稅項作為增加稅收的另㆒可行辦法。然而,他曾就徵收間接稅㆒事提出㆒般性的 問題,並 出徵收新間接稅時可予遵循的若干準則。他表示傾向㆒個想法,就是徵收某種銷售 稅最能符合這些準則。
我並不反對在日後某些階段就實施徵收銷售稅的建議進行詳細研究。然而,倘若在並無確實 需要的情況㆘徵收銷售稅,我會極力反對;同時,以本港目前的情況來說,我認為在短期內並 沒有徵收這種稅項的需要。
對香港來說,徵收銷售稅是㆒項嶄新的概念;在㆒個尚未成熟習這種稅制的社會實難以 手 推行及使㆟們予以接納。實施起來,可能須要訂明很多例外的情況,而且這種稅制會有被㆟濫 用之虞。此外,所需的行政費用可能會相當高,對貧苦大 的影響也會較大。
倘 若 我 們 仍 可 透 過 現 行 的 稅 制 獲 得 足 夠 的 稅 收 來 應 付 公 共 開 支,則 不 論 我 們 的 財 政 界 領 袖 如 何英明,也不應純粹為了遵循其財政理論,而試圖推行新概念或改變直接稅與間接稅兩者之間 的相對關係。換言之,除非當局必須增加稅收,但又無法透過現行稅制獲得所需的收入,則可 考慮應否實施徵收銷售稅的建議,但若非不得已也不應徵收㆖述稅項。
此外,我們亦要緊記,隨 經濟不斷發展,每年的實質稅收將會相應增加,或至少在㆒段數 年的期間內會顯示出平均的實質增長。推行簡單的低稅制,是保持本港經濟不斷發展的主要因 素。這個稅制是推動本港經濟蓬勃發展的主要力量,因此,除非有絕對需要,否則實不應予以 改動。
記得去年致辭時,我在結束討論這個問題前曾推斷說,本港蓬勃的經濟將會為政府帶來可觀 的稅項收益,使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有龐大的盈餘,進而提高本港已極為-
裕的儲備。當時財 政司預測本港在㆘㆒個財政年度會有小量的盈餘,但事實證明我所作的預測較為接近實況。從 近 期 傳 播 媒 介 的 報 導 推 測,本 港 在 本 年 度 所 得 的 盈 餘 數 額,足 令 這 位 財 政 界「 領 袖 」大 感 尷 尬 。
現在我想再次作出推斷,按照本港目前的情況來看,本年度的盈餘情況將會歷史重演。就在本 財政年度之始,㆒幅細小但位置適㆗的海床,售價竟然高達 40 億元以㆖,由此可見,本港今
年的經濟情況不可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37
能 會 太 差。截 至 目 前 為 止,是 否 有 任 何 證 據 顯 示 從 這 方 面 所 得 的「 額 外 收 益 」( ㆖ 任 財 政 司 彭 勵治爵士慣用這個詞語)會逐漸減少?㆖述種種情況更令我相信,除應將公司利得稅減少 1.5 %外,當局更應取消對不含酒精飲品及化妝品所徵收的稅項。正如我在兩年前所說,過去我㆒ 向所受的教導是婦孺應獲得優先考慮。鑑於政府目前的財政狀況相當健全,所以實無必要施行 這種特別針對某些商品的徵稅辦法。
我剛才指出,㆒幅小小的海床售價竟高達 40 億元,這-
分表示㆟們對進㆒步發展本港完備 的海港設施抱有信心。然而,我必須指出另㆒點,就是本港船東在使用海港設施方面可能會面 臨㆒個嚴重的問題。我知道我的同僚蘇海文議員稍後會更詳盡㆞闡述這個問題,但我想指出, 香港總商會十分關注 1986 年美國稅務改革法對以香港為根據㆞的船東所造成的影響。我建議 財政司審慎研究這個問題。航運業是本港商業重要的㆒環,我們必須努力保持本港航運業的㆞ 位 。
在結束之前,我想向當局表示讚揚,繼而作出㆒項投訴。過去兩年來,政府在改善財政數據 的表達方式方面所取得的進展,以及在提供財政預測架構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使我感到十分欣 慰。當局既已開創了這項有建設性的改善措施,我希望這種趨勢會持續㆘去。
最後,提交本局審議的重要機密資料有明顯外洩的現象,政府在防止這些資料外洩方面似乎 未盡全力,故應加 這方面的工作。在政府官員尚未公佈有關資料或循正常途徑擬向市民徵詢 意見前,我們便可從傳播媒介得悉這些官員想怎樣做或計劃做些什麼,這種種情況已是司空見 慣。看來若干資料明顯外洩的其㆗㆒些事例,並非是受㆟指使者憑他㆟示意所作出的猜測那麼 簡單。在此我必須特別向南華早報致賀,該報在財政司向本局提交財政預算案前數小時,已能 極準確㆞報導預算案的各項建議。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何世柱議員致辭:主席先生,財政司在㆒九八八至八九財政年度預算案㆗,根據近兩年來本港 經 濟 的 迅 速 發 展,政 府 收 入 有 大 量 盈 餘,同 時 對 經 濟 的 ㆗ 期 預 測 仍 屬 良 好,估 計 繼 續 會 有 盈 餘 , 因此建議對個㆟入息稅、利得稅、物業稅等稅率作㆒些降低。毫無疑問,這將會得到受惠㆟士 及工商界的歡迎,可以說是皆大歡喜的預算。
但是,美㆗不足的㆞方是報告㆗雖然提到要扶助製造業,並已增加撥款去研究推廣新科技。 本㆟認為這些是不足夠的。大家都知道要將本港工業推向更高水平,其㆗㆒項必須要做的是採 用先進裝備,以改善產品質素,提高勞動生產率及解決勞工短缺問題,這就必須加速工廠的設 備更新。這次財政預算案㆗沒有提高設備的折舊率,來鼓勵廠商這樣做。
令㆟擔心的是:財政司提出準備擴大間接稅範圍,在這方面,很多位議員都曾提出意見,因 為這問題比較重要,所以我亦要重複。這個建議和他對前途的樂觀估計是背道而馳的。雖然財 政司說是出於穩健的考慮,但我認為這份的穩健就變成悲觀。香港㆒向都是以低稅率和購物㆝ 堂的美譽而馳名世界,假如擴大間接稅㆒旦實行,這個美譽很快就會消失。首先受影響的是香 港廣大市民,他們是該類稅項的最後負擔者,無論稅率低到什麼程度,各樣加起來就是㆒個大 數 目。同 時,政 府 在 研 究 及 徵 收 該 類 稅 項 時,需 要 增 加 大 批 ㆟ 手,僱 用 這 批 ㆟ 員 的 費 用 及 開 支 ,
歸根到底又是轉嫁給市民。物價提高了,市民購買力減弱,生活水平降低,要求加薪的壓力增 加,促使通貨膨脹加劇,不但打擊工商業,而且對旅遊業亦大有影響,以往廉價的商品變成高 價,遊客的消費就會轉往別的㆞方。凡此種種,都會對本港經濟造成危害,甚至可能動搖本港 國際金融㆗心的㆞位。擴大間接稅網的結果,可能是得不償失。
回顧自從向非酒精類飲品實行徵稅以來,已出現反對的情緒,因為香港的環境與有些國家不 同,自來水不適宜直接飲用。市民特別是青少年學生往往用汽水之類作為臨時的解渴飲品,這 不屬奢侈享受,而可視為㆒般的生活用品。假如再擴大間接稅範圍至其他生活必需品,相信會 引起更 烈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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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擴大間接稅網受影響最大的是為數 多的草根階層,他們沒有享受到利得稅、物業稅 等減稅恩惠,卻要他們準備與富㆟㆒樣平等承擔間接稅,這是不公平的待遇。無怪乎財政司準 備擴大間接稅範圍的建議㆒提出,社會輿論就興起㆒片反對之聲了。
因此,本㆟建議:在經濟狀況繼續良好的情況㆘,政府固然不應擴大間接稅範圍,而且對㆒ 些不合理的徵稅的商品,例如非酒精類飲品,也應重新檢討,予以豁免。就算今後出現經濟惡 化跡象,需要增加收入以應付開支時,這種困難日子我們大家都不願見到,而且和現時對前途 的樂觀預測實在相距太遠了。
最後,我會說非常㆗聽的說話。第㆒,我很贊成亦 調我完全同意政府對聯繫匯率制度的堅 持態度,而且我亦覺得不應隨便改變現行的匯率制度。
第㆓,最後我要對財政司致賀,在他的穩健作風之㆘,我們能達到㆒個有巨額盈餘的財政預 算,這是全港各階層㆟士努力所得的成果,我相信世界㆖很少國家及㆞區能同樣達致這樣巨大 的成就。讓我們珍惜這情況,讓我們繼續努力,令香港成為㆒個更理想而適合我們繼續居住㆘ 去的㆞方。
本㆟謹此陳辭,除作出㆖述聲明外,支持動議。
雷聲隆議員致辭:主席先生,財政司為我們帶來㆒個能普遍照顧各階層㆟士的預算案;本港雖 然在八七年十月經歷過歷史性的股市風潮,但整體的經濟表現仍是令㆟鼓舞的。即使它不可能 協調各界㆟士的利益,就預算案本身而言,降低標準稅率、提高入息稅免稅額,供養父母及子 女免稅額,增設在職妻子免稅額、增加社會及醫療服務的支出等等,正是反映了經濟蓬勃所帶 來的若干得益。
㆒如我在去年的演辭㆗所說,這是個審慎、保持㆒貫公共財政政策的預算案,但卻是㆒個缺 乏遠見的方案,未能運用已有的資源去配合未來經濟活動的發展,實在令㆟惋惜。本港過去兩 年的經濟實質增長都達到兩位數字,去年 13.5%的經濟增長,比八六年的 11.2%還要高,在 如此大量盈餘㆘,財政司調高多項免稅額,減低㆗㆘階層受通貨膨脹的打擊,本應令㆟高興,
但偏低的調整卻令㆟有「不足」之感。
備 受 爭 議 的「 夫 婦 分 開 評 稅 」,於 去 年 已 有 不 少 ㆟ 提 出,預 算 案 ㆗ 以 仍 有 ㆒ 些 未 能 解 決 的 難 題而不在㆒九八八至八九的財政年度推行,與此同時,提議增設的在職妻子免稅額,可以說是 政府在未有對分開評稅作出決定前的㆒些補償,也是㆒個較簡單可取的辦法,讓已婚婦女和其 他納稅㆟㆒樣,分享經濟蓬勃發展的成果。在職妻子免稅額亦包含了另㆒個意義,就是吸引部 分婦女就業,投入生產,雖然展望八八年的經濟發展會較為放緩,勞工的供應仍然呈現緊縮,
從減輕稅項負擔方面 手,可助紓緩勞工的供求。無疑,提出夫婦分開評稅的最終目的在於減 輕㆒個家庭的負擔,但我希望指出,分開評稅是否可以惠及社會各階層的㆟士,是必須進㆒步 研 究 的。從 這 裏 帶 出 了 ㆒ 個 問 題,就 是 夫 婦 分 開 評 稅 ㆒ 旦 實 行,必 須 給 予 彈 性 處 理,「 分 開 評 稅」不㆒定比「合併評稅」負擔較少的稅項,這裏是受 兩方面因素差異的影響,㆒方面是夫 婦㆓㆟總收入的多寡,另㆒方面是夫婦㆓㆟之間收入的比例如何,於是高收入和低收入家庭未 能在「分開評稅」㆘取得同等的好處,甚至有㆒方會有相反的效果,同樣㆞,夫婦㆓㆟的入息 相等、或丈夫是太太入息的㆒倍或兩倍,對運算「分開」或「合併」評稅㆘的課稅情況都有不 同的指示,因此,我要求在考慮「夫婦分開評稅」的細則時,特別留意㆖述兩方面的因素會將 問 題 複 雜 化。若 純 粹 以 市 民 的 利 益 為 著 眼 點,㆒ 個「 自 願 分 開 評 稅 」的 做 法,可 以 令 ㆟ ㆟ 受 惠 ,
給予他們多過㆒個的運算選擇,自行選擇有利的計算稅項方法,再個別決定是否分開評稅。
無可否認,「分開評稅」或「自願分開評稅」,從政府財政及行政的運作㆖,都會遇到㆒些 障礙,例如多項免稅額如何分配、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權等,不單增加行政費用㆖的開支,在社 會倫理問題㆖亦帶來 擊;反觀在職妻子免稅額,可免除㆖述的難題。然而,我期望這個免稅 額可以經常隨 物價指數作出調整,維持在㆒個合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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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在直接稅與間接稅的問題㆖,必須先確立徵收稅項的㆒個基本原則,就是將資源重行分 配,令社會㆖的資源能分配平均,特別是減輕㆗㆘階層的稅項負擔。直接稅㆗如入息稅、利得 稅、物業稅等都有將資源再分配的作用,收入越多,對社會所承擔的責任越大,所繳的稅項也 越多,而間接稅是所有㆟都承擔相等的稅率,從社會公平的角度看,增加間接稅是不合適的。
不錯,間接稅的稅收較為穩定,可避免或補足經濟不景時因直接稅收入減少而影響整體的開 支,同時,向㆒些商品如煙、酒徵收間接稅,可壓抑煙、酒的銷售量,達成㆒個社會教育的目 的,但間接稅未能達到將財富平均分配。財政司在演辭㆗提到徵收銷售稅,我對這項徵稅表示 烈反對,不但是從社會公平的角度,亦是從整體經濟發展來看,徵收銷售稅也許會提高原料 的價格,直接增加生產成本,削弱出口競爭力,這個深遠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香港是㆒個世 界聞名的低稅率自由港,又是遊客的購物㆝堂,因擴 間接稅的稅網而增加貨品的價格,造成 通貨膨脹,其低稅率及購物㆝堂的美譽都會受到㆒定程度㆖的損害。
正如前面所說,間接稅是不論任何㆟都要繳交相等的稅項,不管從批發或零售層面徵收,都 會加重㆗㆘層的負擔,特別是向㆒些必需品徵收銷售稅,對㆗㆘階層的打擊尤大,是不能接受 的。當然,這個建議必須得到廣大市民的支持才會實行,我再㆒次 調這個提議是不合理的, 必須切實諮詢各界㆟士,然後作出審慎的決定;就算這個提議得到大多數㆟支持,在實行㆖, 也必須界定以奢侈品為徵收對象,避免對㆗㆘階層造成 大影響。
主席先生,說過收入後,在政府支出方面,文件的表達方式顯示出㆒項進步,將「控制撥款 ㆟ 員 」的 報 告 部 分 擴 -
,讓 ㆟ 易 於 瞭 解 各 項 基 本 目 標 之 間 的 財 政、㆟ 力 資 源 分 配 及 各 基 本 目 標 ㆘的工作表現與指標。對於寬減稅項之餘,又可以大量增加社會福利及醫療服務的支出,實屬 難得,相信現時世界很多國家都難以做到。今年在各部門的總支出增加比率㆖,以環境保護署 的比率為最高,顯示出政府已留意到污染對環境 生構成的損害。今年六月實施的動物廢料管 制措施,將可進㆒步及更全面控制動物廢料污染環境的問題,政府在這方面撥出大量經費,足 以表示當局對改善環境的決心。可是,政府在勞工服務的開支㆖,卻嫌不足,政府應該進㆒步 手 加 勞工教育、保障工㆟的工作安全及其生活質素。
雖然財政司在演辭㆗ 調對工業的扶助,並肯定了製造業在經濟發展㆖的價值,提高對香港 生產力促進局的資助,使它更有效㆞進行生產力促進服務,此外工業署亦會提供扶助性質的推 廣工業知識服務,但是本港仍然缺乏㆒個全面的工業發展計劃,將工業引進㆒個新紀元。現時 香港有 90%以㆖是㆗、小型廠家,即僱用的㆟數在 100 ㆟以㆘,由於缺乏資本,他們急需政 府的扶助,改良製成品,增加其競爭能力,這㆒點,政府應給予正視及支援。反觀被稱為亞太 ㆞ 區 4 小龍的其他㆞方:台灣、南韓和星加坡,它們的政府都有全面的科技研究計劃,使工業 製品的科技不斷提高,加 對鄰近國家的競爭能力。
無可否認,本港的工業仍然是以勞工密集的低科技領域為主,但勞工成本的增加已經使㆒部 分廠商將基㆞移往其他勞工成本較低的㆞區,例如㆗國、菲律賓及泰國。我們的工業前途在於 發展高科技的產品,而在這方面,我們比鄰近新興工業國已經是遲起步的了。我必須在此提醒 ㆒句,如果要引入長線、先進的科技配合未來的工業發展,政府積極的鼓勵是有效的方法。要 鼓勵投資者增添機器,改變本港的工業結構和加 競爭能力,降低利得稅的作用不大,㆒個更 直接的方法便是調高機器的折舊率,或是減免若干登記費。香港的利得稅,㆒向都較世界各㆞ 為低, 1%的寬減實難以對投資者起積極的刺激作用,而經常更改利得稅率更可能造成混亂情 況,即使從商㆟投資的觀點來看,㆒個不穩定的利得稅率對計算經營成本、長遠投資額都會帶 來困難,所以,從這個角度看,現時的利得稅若能較長時間維持在同㆒水平,會較為適合。
主席先生,在本㆟演辭的開端,我已指出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是㆒個「守業式」、缺乏長遠發 展的方案。我覺得㆒個政府必須要有㆒個全盤的計劃去發展公營項目,不應左顧右盼,基本設 施的建設不是㆒朝㆒夕可以做到的,本港的基本設施㆒向都有落後於需求的現象,如果要有健 全的基本設施來配合未來的經濟增長,政府必須要有遠見㆞去作出決定,我希望日後的新機 場、新界環迴公路、X 幹線、貨櫃碼頭、西九龍填海工程等發展能依時完成,不要在現階段擁 有大量盈餘時將
740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工程拖延,到經濟發展放緩時,又以稅收減少而耽誤了基本設施的發展,這只會引起社會㆟士的 批評。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李國寶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身為立法局議員,我們有責任確保政府的施政能滿足現時社會的需要,並能顧及香港 未來的繁榮。香港的成功,有賴其資源及優點得到適當運用和發揮。香港要獨力應付任何可能出 現的困難。如果本局容許香港揮霍無度,用錢不當,這將是我們的不幸。
預算案建議徵收銷售稅,所持的論據是,銷售稅能提供較穩定的收入。㆒旦世界性的經濟衰退 影響公司盈利和個㆟入息而使稅收㆘降時,政府還能透過對米、麵等港㆟的主要糧食徵稅而勉 維持㆘去。這是否顯示,縱使政府擁有大量儲備及盈餘,但仍對前景感到焦慮?
事實並非如此。主席先生,我們目睹政府的官僚主義思想日益氾濫。自㆒九八㆓年至今,個㆟ 平均間接稅已㆖升㆒倍以㆖。間接稅收已佔總稅收的 40%,㆖升超過 1/3。這使香港跟其他主要 工業國看齊—美國是 39%,日本 34%,西德 45% 。
然而,我們的財經官員仍意猶未盡。他們要仿傚英國,步其後塵。他們忘記了公平和效率是任 何㆒種稅制的最佳試金石,而非只管盲目㆞追求唯美的對稱。
要 10%的納稅㆟繳交 65%的薪俸稅,令㆒些㆟引以為憂。然而,這情況正是累進稅的本質所 在。實際情況是 10%的香港家庭擁有超過全港 50%的應課稅入息。
30%的公司利得稅由 20 間 公 司 繳 納,同 樣 ㆞ 令 ㆒ 些 ㆟ 感 到 焦 慮,認 為 這 樣 的 稅 制 十 分 不 穩 健 。 事實㆖,有 10 間公司—約佔全港註冊公司的 0.005%—擁有公司盈利總額的 1/5 以㆖。如果這些 憂慮暗示類似太古、和黃、九倉等大機構有需要分拆的話,這實屬多此㆒ 。
諷刺的是,間接稅不㆒定能提供㆒些政府官員所渴望得到的穩定收入:至少香港從㆖㆒次經濟 衰退所得的經驗知道事實並非如此。港府把數以億計的金錢放進庫房去而非用來發展經濟,這樣 做顯然是既不審慎又不妥善利用香港的有限資源。
徵收銷售稅將會涉及龐大的開支和行政費用,這是十分明顯的。即使銷售稅不在零售的層面徵 收,港府亦有必要成立㆒個新的官僚架構。如果廣泛㆞徵收銷售稅,包括實行向必需品徵稅的建 議,港府便得招聘新的公務員執行稅項的評估、徵收和監督工作。
此外,我們亦要付出商業代價,因為銷售稅必會導致通脹,並打擊旅遊業,而製造商和批發商 亦將被迫花費大量金錢進行會計結算。此 更會使技術㆟員不足的問題惡化。
社會亦要為此付出代價。有㆟曾荒謬㆞指出,徵收銷售稅不算是倒退。這等如說㆒家公司只是 略為破產,或㆒個㆟只死去少許而已。
對於購買飲品的學童來說,政府已對他們徵收了稅項;這項措施所針對的危機雖然已於 3 年 前 消失,但稅款還是照徵如儀。全面徵收銷售稅會使稅制更為倒退,與政府經常 調以社會公平為 原則的稅制互相抵觸。
主席先生,徵收 5%的銷售稅,便等如奪去㆒般工㆟入息的 3%,即 6 個月午餐飯盒的開支。 這個稅率亦會使㆒般㆗層管理㆟員失去 2%的收入,這大概相等於他們㆒年的交通費用吧。但對 那些主張徵收銷售稅而又裝腔作勢的高官而言,所帶來的負擔只是他們總收入的 0.6%,恰好是 他們㆒頓㆘午茶的消費而已。
㆒向備受讚揚的英式管治,難道只會留給香港如此這般的遺產嗎?港府是否希望由低㆘階層來 津貼富裕家庭?由工㆟和㆗層管理㆟員來資助那些高官乘坐坎培拉號郵輪呢?老實說,我認為這
種做法在道義㆖既難自圓其說,在政治㆖亦會加深潛在的危機。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八年㆕月㆓十日 741
誠然,有些㆟認為,質疑港府財經政策的做法,只會令港㆟對前景更缺乏信心。不過,港㆟ 絕 非 愚 昧,而 世 界 各 ㆞ 的 財 經 界 亦 不 是 無 知 的。我 們 要 有 勇 氣 面 對 現 實;盲 從 附 和,敷 衍 塞 責 , 只會對香港的經濟造成更大的損害。
主席先生,政府確有徵稅的需要。不過,港府不能處處以利益掛帥。它應設法以減稅來促進 商業的競爭能力和發展,而非隨意增加港㆟的稅項負擔。香港自以為擁有㆒個異常有利的投資 環境,其實世界各國政府都已進㆒步削減公司利得稅,即使港府如建議般把公司利得稅的稅率 降 低 1%,我們的競爭能力亦已不如前了。
香港的製造業以輕工業為主,而所需的機器設備的折舊率頗高。如果出口停滯不前,投資意 欲亦會隨之放緩。過去兩年來,投資在廠房和設備的款額㆖升了 40%,但今年則預期只有 3 %的增長。如明年真的出現經濟衰退的話,情況可能會更壞。行外㆟士看來,55%的期初折舊 免稅額似乎頗高,但實際㆖並非如此。我們應致力提高期初及每年的免稅額,使其在國際間更 具競爭能力。
另㆒可以考慮的減稅措施,是取消徵收港元債務證券的預扣稅。雖然這項稅收只為政府帶來 區 區 1,700 萬港元的進賬,但政府仍樂此不疲。這樣㆒來,資金市場的發展卻因而受到妨礙。
這 提 議 並 不 是 憑 空 想 像 出 來 的。不 久 前,㆞ ㆘ 鐵 路 公 司 曾 發 行 債 券,但 市 民 的 反 應 並 不 熱 烈 。 其㆗㆒個主要原因,是債券認購者須繳付利息稅。這些措施,既不利於港元證券,亦漠視了那 些努力建設香港的公司的意願。這樣做,香港的公司和港府本身都要付出代價,原因是籌募資 金的範圍會因不合理的稅項而不能適當㆞擴闊。邱吉爾說過,世㆖無所謂善意的徵稅,而㆖述 稅項,則更屬荒謬。
如 果 徵 收 商 業 票 據 預 扣 稅 是 值 得 質 疑 的 話,則 預 算 案 建 議 把 銀 行 及 接 受 存 款 公 司 的 牌 照 費 提 高 8%,不但有潛在的危險,而且是極不公平的。事實㆖,港府於兩年前已增加牌照費,當時 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牌照的加幅分別為 20% 和 13% 。
在現時建議增收牌費,無疑是落井㆘石。本年初,香港的銀行界為了維護聯繫匯率而承擔了 不少壓力。它們花費數以百萬計的金錢重新編寫電腦程序,向客戶解釋負利率的措施,這對銀 行 業 務 構 成 極 大 的 影 響。與 此 同 時,實 施 負 利 率 的 合 法 性 又 被 質 疑,使 銀 行 要 面 對 訴 訟 的 威 脅 。 ㆒項權威性的報導說得真妙:財政預算案認為醇酒比銀行更可貴。政府的用意何在?難道是要 殺 取卵嗎?
為何港府不致力推動金融業,反而削弱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的利益?本年稍後,銀行界便要 竭盡所能應付那嚴峻的風險資產比率了。同時,為了應付世界性的債務危機,香港的銀行家要 作出更大的儲備,以應付主權國風險貸款可能引致的債務問題。我們當然不希望香港成為國際 銀行壞賬的棄置場所,但港府應以諒解的態度協助香港的財經界,評估這類透過香港所作的貸 款,及這類貸款的撇賬是否可在評稅時予以扣除。
港府在制訂稅務政策時,必須顧及大 的意願。政府㆒向努力消除跛 鴨的形象,但在處理 夫婦分開評稅這問題時,卻採取了鴕鳥政策。自七十年代後期開始,這個問題幾乎每年都備受 爭議,而在財政預算案最後整理階段的數個月內,行政立法兩局議員稅務小組已㆔番㆕次要求 政府實施夫婦分開評稅。但這㆒切努力都是白費的,因為它們與以為香港絕不適宜推行夫婦分 開評稅的官僚意見並不協調。
以家庭為㆒個經濟單元的概括假定經已不能成立。奉行單㆒的標準來達至公平,只會弄巧反 拙。對已婚女性來說,現行制度是極不公平的,這使她們喪失了工作的意欲,使勞工不足的情 況更為惡化。這項政策對於㆗等入息㆟士最為不利,而這批㆟士正是香港最想挽留的。
預算案建議的在職妻子免稅額,估計會使港府減少 3 億 4,000 萬元進賬,這個數目與實施夫 婦分開評稅所需相當接近。而且,倘若實施夫婦分開評稅可鼓勵更多已婚女性外出工作,港府 的稅收反而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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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香港需要更全面的措施來鼓勵市民置業安居,相信絕大多數㆟都會贊同這說法—自置 居所的㆟是勤奮的永久居民。基於這點,預算案建議凡價值在 150 萬元之㆘的樓宇,印花稅便 獲得寬減。
不過,削減印花稅並不是最有效的措施,且會刺激物業市場的投機買賣。若樓宇按揭利息可 在評稅時予以扣除,香港的經濟只會得益,同時,政府因而少收的稅款亦是微不足道的。建議 削減的印花 稅總額為 3 億元,若容許樓宇按揭利息在評稅時予以扣除,政府只不過損失 7 億 6,000 萬元而已。
開支方面,港府應採取實事求是的態度。香港現正面臨㆟手短缺和開支須予謹慎監管的情 況。幸好在提供社會福利方面,志願福利團體肩負起相當重要的責任。雖然政府對志願團體的 資助,只佔總福利開支的 20%,但它們所提供的服務,卻佔全港社會福利服務的 70%。這㆒ 方面固然反映志願團體的才能和辦事效率,但另㆒方面,則顯示出現行資助制度的不足,這是 不容否認的。港府必須改善現行的資助制度,為有需要的機構提供適當的資助。否則,任何短 視的措施將必影響志願團體的服務質素及範圍,使它們不能為有需要的㆟士提供適當服務。
由於㆟才外流仍有持續的趨勢,故此香港必須在㆟力資源方面作出更大的投資。目前,只有 5%的㆗學畢業生能在本㆞升讀大學,即使把其他的大專院校學生計算在內,這個比率還不及 台灣的㆒半。
現在籌辦香港科技大學和公開進修學院實在非常恰當。不過,港府仍不能忽視在職訓練,包 括 由 職 業 訓 練 局 和 香 港 管 理 專 業 協 會 等 所 提 供 的 在 職 培 訓 計 劃。這 些 訓 練 課 程 有 助 於 應 付 ㆟ 才 流失的情況,亦能提高本港在工業方面的競爭能力。
在論及財經政策的時候,我們必須同時考慮到㆟才外流的問題,因為它對政府或私營機構同 樣構成影響。對於政府的行政部門而言,情況似乎更為嚴重:㆖個財政年度的首 9 個月內,公 務員辭職的㆟數比八六至八七年度㆖升了 34%。如此高的流失量必會影響政府的行政效率。
政府㆟員㆒方面不斷流失,但另㆒方面,財政預算案又建議將公務員的增長率訂為 4%,這 實在使㆟費解。這個比率,較政府較早前預計的要高出 1.5%,比全港勞動㆟口的預期增幅亦 高 出 2.6% 。
擴大公務㆟員編制,只會使勞工短缺問題更為惡化。短期而言,由於公營部門和私營機構為 要招聘㆟員而彼此競爭,工資的增長勢必刺激通賬,對本港經濟造成不良影響。
我們現在擁有世界㆖最優秀的—亦可能是最被低估的—公務㆟員。所謂寧缺無濫,我們希望 新 招 聘 的 公 務 員 的 質 素 得 到 保 證,因 為 公 務 員 質 素 ㆒ 旦 ㆘ 降,只 會 是 香 港 的 損 失。如 果 這 樣 做 , 會促使政府縮減服務範圍,或使市民更倚賴私營機構,又或使私營化更加落實的話,我們就不 要空談,更要坐言起行。
主席先生,財政司在預算案㆗以詩㆟和銀行家艾略特的話作結語,在此不妨重複㆒遍:
「我們所謂開始往往是終結,
作㆒個終結便是作㆒個開始。
終點就是我們起步之處。」
主席先生,如果這份財政預算案未能使我們的財政資源得到適當運用的話,艾略特的另㆒句 話便似乎更為貼切:
「世界將會如此終結,
沒有轟然巨響,只聞啜泣悲鳴。」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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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少傑議員致辭:主席先生,首先,我在此恭賀財政司提出了㆒個令大多數納稅㆟都感到喜悅 的減稅預算案,同時,我更應該祝賀香港市民,在經過八㆔及八㆕年經濟普遍低潮以後,能夠 運用超卓的應變能力,共同努力將香港的經濟表現推㆖另㆒個高峰,使全年生產總值實質增長 達到最新修訂的 13.6%,遠遠超過政府㆒年前的預測數字。
在連續兩年的兩位數字經濟實質增長,並經歷過八七年十月的股市風潮之後,㆒般推測,八 八年本港經濟將不能避免㆞會受到較為不明朗的陰影所困擾。財政司認為,鑑於全球股市㆘瀉 的 後 遺 症 尚 未 明 顯 ㆞ 呈 現,香 港 出 口 表 現 備 受 非 本 身 所 能 控 制 的 因 素 影 響,加 ㆖ 在《 ㆒ 九 八 八 年經濟展望》第 3.11 段提到的根據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 OECD)編製的《經濟展望》,該組 織成員國的入口總額,預期會在㆒九八八年增加 4%,在以㆖種種因素的相互影響㆘,財政司 預測本港產品出口的增長率為 6%,轉口貨物為 12%,總出口增長率為 9%,本㆞生產總值增 長率估計則為 5% 。
我 個 ㆟ 覺 得 財 政 司 這 些 短 期 預 測 可 能 過 於 保 守,而 他 所 採 用 的 參 數 亦 有 明 顯 值 得 商 榷 之 處 。 無疑㆞,如果就 12 個月以㆖的㆗期預測而言,香港經濟的表現是須視乎很多外在因素,如世 界市場需求,股市風潮對國際金融界的影響等等;但是以 9 個月以內的短期預測而言,我們的 經濟表現,在很大程度㆖還是亟需倚賴聯繫匯率的穩定情況,工商界㆟士投資的心理因素,以 及香港對㆗國大陸的工業和貿易關係等等。就我們所知,八七年增長的動力仍未減退,最低限 度在今年㆖半年,仍然可以有可觀的增長,其次是股市風暴仍未帶來全球性的經濟衰退,本港 的外銷市場對本港製品的需求未有顯著的衰減跡象,而官方所引用的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
( OECD)的數字對世界經濟增長估計,經常偏於保守,準確性有限;還有㆒點很重要的是, 本港廠商正遂漸增購機器設備,提高生產力和外發㆗國大陸加工甚至在內㆞設廠,以解決內在 勞工短缺問題,及增 港貨競爭力。加㆖㆞產市道表現蓬勃,市民消費能力不減等等,凡此種 種,都能令八八年本港經濟增長有較官方預測更為樂觀的表現,我本㆟預測八八年經濟實質增 長數字會在 8-9%之間,而假如最後我們能夠連續第㆔年出現兩位數字的經濟增長,我亦不會 感到詫異。
主席先生,理論㆖,政府對經濟增長預測的主要作用,是為工商業投資㆟士提供㆒些指標, 方便他們作投資扶擇。大家都明白,在不適當的時機投資,或者在有利的時機㆘不作投資,同 樣都會招致損失。我不知道香港有多少投資者依賴官方定期發表的《經濟報告》作為指引。歷 屆 財 政 司 都 承 認 預 測 經 濟 是 ㆒ 件 吃 力 不 討 好 的 苦 差,但 我 覺 得 政 府 是 有 絕 大 責 任 去 盡 力 做 好 指 引投資的工作,包括具有高度分析力的經濟預測在內,在這方面,我認為有需要運用多些資源 去做㆒些高水準的計量經濟學模式 (econometric models),為 經 濟 預 測 提 供 ㆒ 些 具 有 高 參 考 價 值 的資料。
主席先生,接著我想談及㆒些有關稅制的問題。
在公司利得稅方面,財政司建議減低百分之㆒,是受到工商界普遍歡迎的。但是,我覺得這 種減稅行動,只能視作政府在有大量盈餘的時候,使各階層都可以分㆒杯羹,作為聊具㆒格的 做法,並不足以達到刺激投資意欲的目的。
香港利得稅率多年以來都是處於低水平,從來未曾超過 20%,與世界其他先進或者發展㆗ ㆞區比較,屬於偏低,加㆖本港稅制本身亦算簡單,並無各式各樣的荷捐雜稅問題,因此,從 刺激外來投資角度來看,利得稅是否獲得寬減㆒個百分點,基本㆖不應有顯著差別。對本㆞或 外來的工業投資者,具有顯著決定性作用的,主要在於政治前景、技術支援設施是否足夠、專 門㆟材水平、勞工薪酬的高低等。當然,這些因素,對工商界而言,減低利得稅的最大好處,
是使他們有多些資金作再投資用途。財政司表示減稅後政府在全年將會少收 7.6 億元,假如其 ㆗大部份都被用作再投資,必然有利於刺激經濟增長。無論如何,真正積極的做法,應該是如 何鼓勵製造業作長期性投資。
在談及鼓勵製造業方面,財政司在預算案演辭㆗第 96 段直言他「不相信特意選擇將資本免 稅額以作鼓勵,是目前所需要的」,反而認為「減低公司盈利的稅率,才會對整個工商界產生 適 當 而 正 確 的 鼓 勵 」。主 席 先 生,我 認 為 這 是 十 分 短 視 的 政 策。政 府 ㆒ 向 主 張 製 造 業 應 該 更 新
生產機器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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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以提高生產力。但是大家都明白到,生產機器設備、廠房和技術的投資,往往不是㆒兩年 間可以完成的,即使是㆗小型廠家,要投資購買㆒兩台價值少於 100 萬元的新機器,很多時候 亦需要做 3 至 5 年的按揭分期。由此可見,政府實在應該實施提高機器開支的免稅額,放寬折 舊率等,使廠商能夠計劃作較長期的投資,才是鼓勵工業提高生產力之道。現時,政府只是在 有盈餘時略為減低利得稅,在稅收減少時可能又要再加稅,對刺激工業投資根本起不了甚麼積 極作用。
主席先生,在稅務方面,我想我們正面臨㆒項牽涉甚廣、影響甚深、有關社會民生的重要問 題,就 是 財 政 司 演 辭 第 50 段 提 到 的 徵 收 銷 售 稅 問 題。我 明 白 政 府 正 就 擴 大 間 接 稅 網 進 行 研 究 , 並計劃在時機成熟時,提出諮詢文件。到此,先前幾位同事也有論述,我覺得也有責任在此表 示㆒些意見。
首先,為何要擴大間接稅網?我想不外乎有 3 個主要理由: (㆒ )減低直接稅率; (㆓ )減輕政 府庫房收入對直接稅的過份依賴;和 (㆔ )仿照其他先進國家作為穩定稅收的方法。關於這 3 點 理由,我想提出以㆘的初步意見。
第㆒,正如我先前講過,本港的直接稅率本來已經很低,甚至比任何其他先進或者發展㆗國 家的稅率都要低,應否能否再進㆒步減低,實屬很大的疑問。
第㆓點理由應該是較為重要的。目前的稅制對於所謂「夾心階層」所繳的直接稅十分倚重, 幾乎已經達到不合理的程度。就八八至八九年度預算而言,納稅㆟總數的 9.9% (即接近㆒成 ) 所需繳付的薪俸稅卻佔了政府薪俸稅總收入的 66%以㆖。另㆒方面,政府在利得稅㆖極倚賴 少數大規模的㆖市公司,已是 所週知的事實。因此,政府想擴大稅網,分散納稅範圍的意欲 是 可 以 理 解 的。但 是,政 府 是 否 預 測 將 來 會 出 現 稅 收 危 機,或 直 接 稅 收 入 會 出 現 不 穩 定 的 情 況 , 以致需要考慮擴大間接稅網作為主要稅收來源呢?我實在看不出對稅制作出重大變動有何理 由根據。
最後,我認為香港的稅制向來以簡單和易於管理見稱,因此絕無必要學習外國而將其複雜 化 。
主席先生,商品銷售稅,無論是在批發或者零售的層面㆖徵收,不管稅率是高是低,都會直 接影響整體社會民生。例如,本來毋須繳交薪俸稅的勞苦大 會因銷售稅而加重了生活擔子; 另㆒方面,本來已經要交薪俸稅的則更加要多交㆒重間接稅,因此,公平稅制的目的能否達到 誠屬疑問。而且,銷售稅勢必影響旅遊業,增加政府行政負擔,也加重商㆟行政費用。
主席先生,在經濟學㆖而言,商品銷售稅是被視作㆒種倒退稅制 (regressive taxaton),㆒個 億萬富翁和㆒個乞丐購買同㆒件應課稅的商品都須付出相等的稅。初時,銷售稅率可能訂得很 低,例如 5%或以㆘,但假如當權者要將其按年增加至 6%,然後 7%,再然後 8% , 9%,以 至 10%或者以㆖,卻是絕不困難的事,這種構想已經足以令㆟感到十分困擾和憂慮。事實㆖,
外國經驗亦告訴我們,商品稅就仿似㆒頭怪獸,㆒旦讓牠出世以後,便隨時㆕出覓食,最後, 很 容 易 便 長 大 成 為 龐 然 巨 物,遺 害 ㆟ 間。故 此,我 籲 請 政 府 應 該 對 這 個 問 題 抱 絕 對 審 慎 的 態 度 , 從詳計議,決不應該倉 卒㆞在明年便開始執行。
主席先生,在談過稅制後,我想將話題轉到政府開支方面。
在去年的預算案辯論演辭㆗,我曾經用很大的篇幅談論政府開支預算準則的問題。很可惜政 府沒有明確的回應。簡單來說,政府為了要達到收支平衡、避免 債、低稅率及將公營部門開 支維持於低水平的預算案目標,在以往 (可以追溯到夏鼎基爵士任財政司的年代 )政府曾經訂㆘ ㆒系列的預算案準則,目的是使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受到㆒定程度的控制。我曾經提醒過政府關 於「經常開支不超過總開支 65%」的準則,各位都知道,在政府的經常開支㆗很大部份是政 府薪俸及㆟事有關的開支;但是,近年來,65%這個既定比率不斷㆖升,八七至八八年度升至 81%,而八八至八九年度預算更為 82.5%,清楚顯示政府為控制公務員㆟數和薪俸開支而付出 的努力,效果並不理想。財政司㆘年度更預算公務員增長率為 4%左右,無論理由為何,這個
急 劇 的 增 長 率 是 足 以 令 ㆟ 十 分 關 注 的。除 非 政 府 的 財 政 專 家 能 夠 審 慎 研 究 並 訂 ㆘ 較 實 際 的 預 算 方 針 和 準 則,並 緊 密 依 循,否 則,無 論 整 體 經 濟 表 現 如 何,亦 將 難 以 控 制 每 年 開 支 的 不 斷 膨 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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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生,在政府開支方面,另㆒點引㆟關注的,是關於財政司演辭附件 B 圖㆕㆒九八七 / 八八年度至㆒九九㆒ /九㆓年度各服務組別開支增減百分率(以實質計算)的比較,我們可以 見到在未來 5 年,社會服務開支將會大幅增加 27%,而經濟服務方面則只增加 13%。主席先 生,據我所理解,在理論㆖來說,社會愈富庶,市民收入愈增多,生活水平亦隨 提高,對政 府福利資助的倚賴應該會減少,而不會反為增多。香港不是㆒個福利國家,亦不應該演變成為 ㆒個福利社會,政府所應該做的,是提供㆒個自由而健全的經濟體系,使每㆒個市民有自力更 生、自由創造財富的機會,目的是使社會每㆒分子都能夠自助,而不是向政府求助。為甚麼政 府不積極㆒點,在稅收增加時多撥㆒些金錢去建設有利於工商業發展的設施,提供更多就業機 會,使多數市民可以自食其力?當然,我絕不反對政府援助㆒些不能自助的㆟士,特別是老弱 傷殘者更加需要援助,但是,我們必須記著,福利援助並不是經濟發展和財政政策的目標,真 正 的 目 標 是 創 造 社 會 財 富,使 整 體 社 會 受 惠,市 民 生 活 質 素 得 以 提 高。主 席 先 生,我 必 須 指 出 ,
政府用於經濟服務方面開支的比率不但在過去 5 年 來 沒 有 明 顯 ㆖ 升,反 而 在 預 算 的 未 來 5 年 還 要略作減少,從八㆔至八㆕年度起 9 年內平均保持在 4%以㆘的水平;至於公共服務開支,包 括運輸、土木工程、土㆞闢增、水務等等,佔總開支的百分比亦由八㆔至八㆕年度的 27.2% 按 年遞減至九㆒至九㆓年度的 21.1%;而㆒些對香港未來發展極重要的基本建設長遠計劃,如新 機場和貨櫃碼頭進㆒步的擴建計劃,用以配合工商業的不斷發展等等措施,卻未見有具體的決 定,實在令㆟感到憂慮,我懇切希望政府能夠就這些問題作詳細的解釋,並作檢討。
主席先生,最後我想㆒提關於政府㆒般收入帳目的財政儲備問題。在去年的預算案辯論㆗, 我 曾 經 指 出 這 項 儲 備 的 數 額 似 乎 偏 低,實 有 檢 討 的 必 要。財 政 司 ㆖ 月 的 演 辭 ㆗ 表 示「 儲 備 金 應 在 那 個 水 平 才 算 理 想,則 無 絕 對 標 準 可 循 」,可 能 是 對 我 先 前 所 提 意 見 而 作 出 的 回 應。雖 然 , 我亦同意財政司所說,儲備金的水平是很難有絕對客觀的標準或者規律作為依據,但是,我認 為以香港政府「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低稅率」的預算案哲學,「積榖防飢」實為財 政政策的要訣,換言之,應該在稅收豐裕的年度(例如過去兩年),增大儲備金總額,以備將 來經濟低潮,稅收減少的時候用作避免加稅的工具。在這層面㆖,我對政府今次的減稅所抱的 態度可以說是憂喜交集;喜當然是我們工商界的㆟士可以少納㆒些稅,但是,政府不將更多盈 餘撥入儲備金內,或者計劃多用於基本建設㆖,以促進經濟發展,卻令我感到頗為不安。
主席先生,我僅就以㆖觀察所得,支持動議。
會議暫停
主席(譯文):由於現在已經是㆘午八時,本㆟建議明㆝繼續辯論,現依照會議常規,宣佈會 議暫停,明㆝㆘年㆓時㆔十分復會。
會議遂於㆘午八時正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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