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745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星期㆕
㆘午㆓時㆔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署理總督鍾逸傑爵士, K.B.E.,C.M.G.,J.P.(主席)
布政司霍德議員, L.V.O.,O.B.E.,J.P.
財政司翟克誠議員, O.B.E.,J.P.
律政司唐明治議員, C.M.G.,Q.C.
鄧蓮如議員, C.B.E.,J.P.
陳壽霖議員, C.B.E.,J.P.
王澤長議員, C.B.E.,J.P.
李鵬飛議員, O.B.E., J.P.
胡法光議員, O.B.E., J.P.
黃保欣議員, O.B.E., J.P.
陳鑑泉議員, O.B.E., J.P.
張鑑泉議員, O.B.E., J.P.
張㆟龍議員, O.B.E., J.P.
周梁淑怡議員, O.B.E., J.P.
譚惠珠議員, O.B.E., J.P.
葉文慶議員, O.B.E., J.P.
陳英麟議員, J.P.
伍周美蓮議員, J.P.
潘永祥議員, M.B.E., J.P.
楊寶坤議員, C.P.M.,J.P.
湛佑森議員, J.P.
衛生福利司湛保庶議員, O.B.E., J.P.
陳濟強議員
張有興議員, C.B.E., J.P.
招顯洸議員
鍾沛林議員
何世柱議員, M.B.E., J.P.
許賢發議員
746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林鉅成議員
李柱銘議員, Q.C.,J.P.
李汝大議員
李國寶議員, J.P.
廖烈科議員, J.P.
倪少傑議員, O.B.E., J.P.
彭震海議員, M.B.E.
潘志輝議員
潘宗光議員
蘇海文議員
司徒華議員
譚 王 鳴議員
譚耀宗議員
謝志偉議員, O.B.E., J.P.
黃宏發議員
劉皇發議員, M.B.E., J.P.
㆞政工務司班禮士議員, J.P.
教育統籌司布立之議員, O.B.E., J.P.
保安司謝法新議員, C.B.E.,J.P.
運輸司梁文建議員, J.P.
缺席者:
工商司何鴻鑾議員, C.B.E.,J.P.
何錦輝議員, O.B.E.,J.P.
政務司廖本懷議員, C.B.E.,J.P.
施偉賢議員, O.B.E.,Q.C.,J.P.
范徐麗泰議員, J.P.
鄭漢鈞議員
格士德議員
雷聲隆議員
戴展華議員
列席者:
立法局執行秘書羅錦生先生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747 條例草案㆓讀
1987 年撥款條例草案
恢復㆓讀辯論(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陳鑑泉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本㆟謹此支持 1987 年撥款條例草案。大多數議員在立法局發表首次演辭後,都會 得到祝賀,也許我應向首次發表預算案和預算案演辭的財政司致賀。整體而言,這兩者都是均 衡的。
如果財政司要找㆒位守護神保佑他安渡這個過渡期,也許「千手觀音」最為合適,因為他可 以 用 500 隻手去收稅,又有 500 隻手用來分配造福市民的開支。
保 安
由 於 我 揀 選 了 保 安 這 個 話 題,所 以 我 想 指 出,本 港 的 紀 律 部 隊,例 如 香 港 海 關、廉 政 專 員 公 署 、 懲教署、消防處和㆟民入境事務處等部門的㆟員,在維持本港的內部治安方面都已竭盡所能。
雖然最近㆗區發生了數宗嚴重劫案和開槍事件,以及有黑社會活動的問題,但我相信皇家香 港警察隊肯定能夠有效率㆞應付這類典型的大都市罪案。
但有㆒點要注意,就是儘管駐港英軍和輔助部隊的軍費並非我發言的重點,但我們不可忘 記,這些部隊是英國政府繼續在本港維持法治和政體的象徵。此外,任何政府擁有後備軍隊都 是明智之舉。
越南難民在公海曾受到武裝的海盜襲擊,若因此而想像到香港會有類似的情況,未免過於牽 強。可是,非法移民不斷湧入本港卻是不爭的事實,因此本港的駐軍必須時刻提高警惕。
本港如果沒有足夠的武裝部隊,而萬㆒又受到侵襲時,則無論我們喜歡與否,其他國家的軍 隊便大有藉口前來協助我們。
我個㆟深信死刑有助於防止嚴重罪案。同時,我亦認為罪犯應服勞役來贖罪,例如在離島㆞ 區修築道路。
出口貿易與保護主義
本港廠家和工㆟的辛勤努力,加㆖港元與美元掛 的關係,使香港㆒九八六年的出口貿易在世 界各㆞市場都取得良好的業績。
現時保護主義的威脅仍然十分嚴重,我們必須強調,香港是㆒個自由港,容許世界各國在這 裏自由貿易,實在毫無理由受到保護主義措施的制裁。反之,香港這種自由貿易政策,實可供 施行保護主義的國家引為典範。
財政預算
本㆟對財政預算採取保守的立場。我相信㆗國㆟所說的「量入為出」和「開源節流」,都是經 得起時間考驗的至理名言。
若要舉債,智者會將借來的款項用於有建設性的投資(例如教育和訓練㆟才、建造基本設施 等)。但愚者則會將借來的款項用來發展大而無當或是毫無建設性卻所費不菲的計劃。
748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課 稅
我十分支持對非必需品徵收間接稅,因為市民可選擇支持付間接稅或是省回金錢,這遠較強制 性的直接稅為佳,正是「願者㆖釣」。可惜的是,政府未有就那些對市民身體健康有害的非必 需品徵收較重的稅項。
談到個㆟課稅問題,政府將標準稅率減低 0.5%,但這只是「加 2%卻減 0.5%」的做法。
至於入息較低的階層,若以政府接納的總薪級表來衡量個㆟免稅額,便會發現:當總薪級表 在㆒九七㆔至七㆕年度開始採用時,在總薪級表第 9 點的僱員剛好納入稅網。時至㆒九八六至 八七年度,總薪級表第 9 點的僱員的年薪為 41,880 元,若再將 7%的薪酬調整計算在內,這個 薪級點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年薪應為 44,812.60 元,應為單身㆟士的個㆟免稅額。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楊寶坤議員致辭:主席先生,香港的財政預算,基本原則是節省資源,量入為出。此項原則對 整體經濟發揮最大的推動作用。它涉及到社會資源的再分配。這種分配如果合理施行,將使社 會經濟發展更加迅速。雖然政府多年來編製預算案的主要目標,就是要抑制公營部門開支的增 長率,使其不會超越經濟的增長率,今年預算案的總開支亦超過 440 億元。在這方面,本㆟同 意 財 政 司 指 出 經 常 開 支 的 增 長 應 該 以 經 常 收 入 的 增 長 為 依 歸,並 且 不 應 容 許 以 赤 字 預 算 作 為 永 久的財政方針。假如因為過度擴大開支而引致加稅,確是最不智的所為,反之,倘有鉅額預算 盈餘,不如從減稅 想。事實㆖,每年預算案發表的前後期間,各階層都提出減稅的要求。例 如工商界希望減低利得稅,勞工界希望減低薪俸稅,㆗層㆟士希望夫婦分開報稅,旅遊界希望 減機場稅,飲品商㆟希望減酒稅和飲品稅等。因此,如果要滿足每項要求,香港的財政不難會 陷入困境之㆗,稅入減少,支持經濟長遠發展的支出可能因無從張羅而引致本港的經濟基礎受 到影響。因此,合理的資源分配十分重要,它必須符合「有效供給」的原則,避免浪費及應獲 撥款或者優先發展的部門得不到資源的情形發生。
今年教育的經費有健康的增長,可見教育發展仍佔㆒個相當重要的㆞位。但教育發展要長期 享有如此重要的㆞位,全由公帑去負擔是不可能的。因此政府必須在適當的時間考慮增收高 ㆗、大學及專㆖學院的學費,以維持教育在質與量的要求所帶來的龐大開支。
主席先生,本㆟曾於去年的財政預算案辯論㆗指出政府於㆒九八㆓年的檢討㆗,肯定了學校 社工的價值和了解到學校社工㆟員的工作負擔,原則㆖同隨 社工㆟手的增加,會改善學校社 工與學生的比例。直到目前的階段,社工㆟手雖然已供過於求,但政府又認為要全面檢討學校 社會工作服務的輸送才可決定是否需要改善已承諾的㆟手比例。事實告訴我們,由布政司擔任 主 席 及 律 政 司 擔 任 副 主 席 的 撲 滅 罪 行 委 員 會 出 版 的 第 六 號 報 告 書,清 楚 指 出 校 內 社 會 工 作 ㆟ 員 在輔導工作方面擔任重要角色,他們的工作亦深受重視。而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亦已通過接納 增加㆗學社工㆟手的建議,如果獲得政府撥款,㆗學社工數目會增加㆔分之㆒,由目前的 1:
4 000,改善至 1: 3 000。主席先生,既然政府重視青少年問題,亦表示學校社會工作應深受 重視,而事隔五年,到目前㆟財兩方面已有成熟條件㆘,仍遲遲未能撥款成事,達到「言行㆒ 致」的做法,是否有違「有效供給」的原則?
主席先生,青少年濫用軟性毒品已是㆒個全港性的社會問題。當考慮到濫用毒品對吸毒者和 整個社會所帶來的深遠而毒害的影響時,對抗濫用毒品就成為社會的首要任務。為了拯救青少 年墮入毒品圈套及加強掃毒等,政府應考慮增撥經費加強掃毒的工作。而掃毒是警察行政㆒項 艱苦而成本甚大的工作,它需要全球各國合作。事實㆖,在美國,專家已經證明目前經費不足 為造成毒品泛濫、削弱警方掃毒能力的主因。此外,毒販與黑社會結㆘不解緣,彼此間的關係 很難分開,活動範圍遍及全球。香港毒販的販毒路線,是連貫曼谷、東京、㆔藩市及溫哥華等 黑點,因此,政府必須 擴大加強掃毒及撲滅黑社會勢力,而這種全球性的艱苦工作必須獲得 有關國家的通力合作,始能收到更佳效果。此外,政府可以加強學校、家庭、商行、工廠各方 面的教育與宣傳,務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749
求青少年所警惕。政府除了通過教育勸導吸毒者戒毒之外,亦同時可以考慮 迫戒毒的必要 性 。
眾所週知,越南難民在本港已構成㆒個「賠了夫㆟又折兵」的棘手問題。㆒九八六年越南難 民抵港㆟數較㆖年增加 85%而越南難民抵達鄰近其他國家的㆟數總和卻㆘降 13%。由於大批 越 南 難 民 滯 留 在 本 港,本 港 納 稅 ㆟ 單 在 ㆒ 九 八 五 年 至 八 六 年 內 已 付 出 1 億 1,700 萬 元。事 實 ㆖ , 滯留在本港的 8 000 名越南難民,對香港的最大隱憂是像㆒枚隨時爆發的炸彈,而非每年要港 府支付㆒億多元的難民經費開支。難民長期處於禁閉式的難民營,不難導致他們在心理、生理 及社交生活方面做成不平衡,間接影響本港的社會安定。雖然英國首相戴卓爾夫㆟清楚指出香 港在收容越南難民方面,成就驕㆟,贏得了全世界㆟士的衷心感激,政府不應因而沾沾自喜。 相反㆞,還要密切注意英國政府承諾積極考慮處理這個問題的事態發展,以確保英國國會議員 所給予香港的支持及幫助獲得重視。
由於香港是㆒個自由經濟體系,商業發達城市,護衛行業的興起是可以想像的。市民財物的 保 護 單 靠 警 方 的 力 量 是 不 足 夠 的,本 ㆟ 很 高 興 知 道 撲 滅 罪 行 委 員 會 很 重 視 護 衛 行 業 以 及 在 這 行 業內各護衛公司的服務水平。在這方面,本㆟期望政府能儘速制訂法例,釐訂服務標準,務能 將護衛行業帶㆖專業化的軌道㆖。防止罪惡的工作是警務㆟員及市民共同分擔的責任。彼此通 力合作將有助於減少政府及私㆟財物的損失。在這裡,我不能不提保安方面的㆒個嚴重問題— 即是誤鳴率極高的爆竊警報(高達 99.4%),例如㆒九八六年共有警報 30 202 次,其㆗真的 警報只有 190 宗,因警報誤鳴而浪費警方超過 15 萬個工作時數,實在令市民感到失望。在警 務㆟員執行繁多的工作㆗,仍要白白花費精神努力在「誤鳴」的時間㆗,這種現像必須糾正過 來。政府應儘速草擬管制警報系統法例,以便減輕浪費警方㆟力資源從而給予市民財物更大的 保障。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鍾沛林議員致辭:主席先生,財政司翟克誠議員在新財政預算案㆗首先報喜:㆒九八六年的香 港生產總值增長率高達 9%,比八五年超出多倍;本港的工作㆟口全面就業,預測㆒九八七年 以國民收入計算,本港平均每㆟收入為 58,000 元(相等於 7,400 美元)。這是值得港㆟欣慰 與自豪的。
財政司預算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本港歲入為 461 億 7,700 萬元,歲出為 444 億 900 萬元,估 計盈餘接近 18 億元;若加㆖基金結餘,㆘年度總盈餘會有 24 億元。大家知道,本港儲備金已 回升至 200 億元,另有各項基金結餘約增達 120 億元;所以,新的「盈餘預算」,應該可為香 港政府進㆒步加強財政基礎,以應付未來的公共開支。
假設八七年的香港通貨膨脹率高至 6%,則新預算所估計同期的經濟增長率,實質㆖約僅達 6%,而所建議的財政開支增長率,實質㆖為 5%。我認為,這顯然是㆒個「量入為出」的預 算,在目前好景的情況㆘似乎過於保守,但是這樣做,實在是㆒個負責任和有遠見的政府所應 當堅持的穩健政策。特別是香港在這「過渡期」內應當以「有備無患」的財政計劃去切合各種 發展或可能變化的需要。
正如財政司所說,我同意公共開支的增長不應超越本港經濟的增長。不過,既然認為經濟前 景還是隱憂重重,例如外國的貿易保護主義,及㆗國外匯可能收緊等,而且今後更會出現不是 本港所能控制的外來影響,我們又怎能保證「每年保持總開支佔總產值 16%」?如果經濟繼 續增長,開支比例自然加大;但假如在各種「未知數」㆗真的形成逆境或發生經濟倒退,政府 又 如 何 按 ㆒ 定 比 例 把 現 時 擴 大 了 的 公 共 建 設 和 服 務 開 支 突 然 收 縮 ? 我 認 為,「 16% 」的 比 例 如 固定㆘來,並無必要,我們需要隨時根據本港實際情況作出財政㆖的收支檢討及採取適當和靈 活的措施。
重要的是,合理㆞開源節流,穩定及擴大本港財政的開支來源,並使各項建設和服務撥款按 需要程度作優先支配。
財政司不想偏重直接稅,主張擴大間接稅,並建議設立委員會來研究,這不失為㆒個新的財 政算盤,但要注意,賺幾多錢就納幾多稅,直接稅不但公平,而且較為符合整體經濟平衡的原 則 。
75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間接稅通常決定於消費程度,除非確信提高消費能激發生產,否則即使劃定間接稅擴大徵收範 圍,如果長期徵得太多,亦難免會刺激物價,在貿易逆差的情況㆘,必然加速「輸入性通貨膨 脹」,並㆒定相對削弱消費市場的㆒般購買力,拖慢或減少銷貨,直接打擊生產出路,影響稅 收。這種種不良的連鎖反應,是完全可以想像的。總的後果可能會使擴大了的間接稅在全盤財 政㆖不得不償失,而有損民生。
要把握豐富的財政資源,我們必須繼續做好㆔件事:第㆒,必須堅持法治原則,確保本港的 政治安定和社會治安。第㆓,-
分運用今日香港在國際㆖的經濟㆞位和良好關係,積極創造更 多私㆟投資及就業的有利機會,並設法幫助而非津貼本港工業科技化,大力推廣新市場,務使 本港經濟持續增長的潛力,日益強化。第㆔,我們不只要盡量發揮香港這個「世界第㆔大金融 ㆗心」的功能,而且更要做好市場管理。香港的自由制度和低稅政策導致目前萬商雲集,但隨 時會有極大的投機風險,政府應就實際情況速謀訂立更健全的法例,使在自由原則㆘不致出現 賭博性的「市場風暴」。
我 們 知 道,㆖ 述 有 關 穩 定 及 發 展 財 政 資 源 的「 ㆔ 件 事 」,政 府 都 正 在 分 別 做 或想設法進行 ㆗,但在預算案裡面並沒有㆒個較為全面和具體的說明。在力求-
實和穩定財源的前提之㆘, 同樣重要的是財政開支的預算分配,應當是按照政策的輕重,考慮撥款。
保持香港的安定繁榮,應該就是「過渡期」的首要政策。先有安定,才有繁榮;沒有真的繁 榮,就難有好的財政。因此,我要特別強調的是,在㆘年度的預算案㆗,應 重考慮本港是否 需要準備增加保安撥款。扼要來說,財政司建議㆘年度用於保安服務的預算開支為 68 億 7,000 萬元,佔總開支的 12.9%,這個數目,從整個歲出的增長率來說是多撥了,但所佔比例較現年 度少了㆒點;而且,本身獲得增加的錢,幾乎全部都是打算用於補貼對英鎊的降值,及增設警 方通訊及邊境防禦等設備。
我們相信,本港治安及整個保安體系所面臨的實際情況正趨於良好,但為長遠計,政府在目 前實有需要考慮逐步加強有關確保「香港安全」的各項計劃和安排。「安全第㆒」,我們實宜 就保安撥款優先考慮以㆘各點:
㆒、在過渡時期的改變情勢和所有措施㆗多方面都需要增加警方㆟手,以確保內部治安, 維持社會秩序及應付意外,這許多事務都是本港對擴大警隊編制的自然需要。 ㆓、在㆞方行政㆖,我們需要全面改善大廈管理,修訂看更條例、發展鄰里守望計劃,並 要重點改善㆞方環境。從治安觀點㆖說,政務處及有關工作部門將會需要更多的警察支持。 ㆔、港 督 建 議 撲 滅 罪 行 委 員 會 優 先 考 慮 對 付 黑 社 會 問 題。在 這 方 面,警 察 力 量 當 然 要 加 強 , 而在需要時,更可能要計劃組織以警務處為㆗心的警民合作分區防衛網。 ㆕、反偷渡、嚴防及查緝非法移民,可能是香港㆒個特殊的長期工作,當然這又是保安㆟ 員的㆒個重要任務。
五、海關及警方對付有組織販運毒品的查緝工作也似乎需要加強,包括懲治硬性與軟性毒 品的新法例亦應予以訂立。為了全面加強緝毒,及防止㆒般性的走私活動,情勢會使保安㆟ 員及所需設備有增無減。
六、香港不是㆒個警察社會,但在過渡期內應有足以保障公安的反恐怖、反暴力的適當準 備 。
七、在今後的日子㆗,政府是否認為本港會在可以保持足夠防衛實力的情形㆘逐步減少駐 軍,假如有這個準備,則目前就有需要計劃採取妥當的調整步驟,以逐漸相對增減警察撥款 和軍費負擔。
主 席 先 生,我 認 為 財 政 司 的 ㆒ 九 八 七 至 八 八 年 度 新 預 算 是 ㆒ 個 相 當 穩 健 和 足 以 切 合 實 際 需 要 的財政計劃。我對這個「盈餘預算」的務實原則表示支持,對於本港踏入過渡期後能使財政進 ㆒步發展的實質表現,尤感敬佩;惟希望能通過合理的低稅政策,在為穩定財政資源及加強保 安力量的兩大需要㆖作出長遠打算。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751 李柱銘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財政司所建議的財政預算案,顯示出在經濟政策方面,他是支持及承繼了在他之前 的歷任財政司們在這方面所採取的基本原則。簡單的低稅率制度、穩健的金融體系的優點,和 本港有需要維持均衡的預算案等論點,在我之前發言的諸位議員都已正確強調。在此轉變的時 代,經濟政策的預知性,對本港有㆒個穩定的作用,尤其是當我們能貫徹實施健全及經得起時 間 考 驗 的 經 濟 政 策 去 保 持 其 延 續 性。雖 則 這 樣,卻 不 應 阻 礙 我 們 採 取 新 措 施,以 應 付 新 的 挑 戰 。
由於本港社會日漸富裕,將稅收來源逐漸擴大會變得更為可行。將徵稅重點轉移往間接稅作為 政府歲入來源,這個做法是否適當而其用意又何在,或者現正是檢討的時候了。的確,若以公 平為理由,將支持政府開支的部份責任分給有能力繳付㆒些稅款但現時並無繳交任何稅項的 ㆟,亦未必是㆒個不適當的做法。若這樣做,便可為減少「夾心階層」的稅項負擔提供㆒個辦 法。這亦或者可以㆒方面維持低稅制,㆒方面為政府稅收提供穩定的來源。由於間接稅只是向 消費開徵,其優點是不會對那些相信勤奮可以小康的㆟做成不良的影響。
不過,重要的是,我們在考慮將徵稅重點轉往間接稅之餘,㆒定要體察到這類稅項本身所含 有的遞減性質,因此有關的建議應附有積極的措施,以保證擴大稅收來源所帶來的收益,不會 是取之於本港社會㆗最不富裕的㆒群。
此外,市民對㆒切增加徵稅的建議,必然警覺,而本局亦應關注。因此最重要的是,市民和 本局都要能滿意於當局不會利用擴大稅收來源去增加政府總稅收。因此,在提出新稅項時,只 有附同減少其他稅收來源的稅率或取消其他開徵的措施,才能被接受,例如取消軟性飲品稅。 最後,開徵新稅的需要,㆒定要能先通過嚴格考驗,看是否合乎需要和是否值得,並必須要令 市民和本局對以㆖考驗感到滿意。
要想出㆒些可公平向市民徵收的新聞接稅實不容易。我只能想到㆒項,就是對每餐消費超過 每 ㆟ 100 元的膳食徵收例如 10%的稅。這種稅項算是公平,但可能不容易監管。
主席先生,現在讓我談談我在開始時提到的貫徹實施健全政策的需要。很多㆟都認為,本港 在經濟方面的成就,主要是因為本港有自由、開放及以市場為主導的經濟體系,又㆒直採取健 全的政策。我們歷任和現任的財政司經常重申依靠市場動力來引導經濟活動的重要性。眾所週 知,㆒個運作良好的市場制度只可透過自由競爭才可達到,而不是依靠維護壟斷的利益或特別 資助某些公司或行業的措施來達到,而這些措施通常是以保障大眾利益為理由。但事實㆖,這 些做法是由於對政府在市場經濟㆗所應扮演角色的錯誤看法而來。同時,亦誇大了政府的能 力,以為政府可以洞悉什麼是對市民最有利。再者,在作出經濟決策時繼續採取這種做法會使 什麼應是公營,什麼應是私營之間的應有區別逐漸消失,這不單對經濟的穩步發展造成阻礙,
還會令市民懷疑政府是否言行㆒致。在最後的分析㆗,公眾利益和市民對政府的信心只可透過 依循㆒貫的和健全的經濟和預算政策來維持。因此,我謹祝港龍航空公司以後能成功申請本港 的航線。
在總結時,我想提出㆔點意見。第㆒,我認為財政司實在十分聰明,他特別邀請立法局議員 發表他們贊成或反對間接稅的意見,因為沒有兩位經濟學家會對這個問題有㆒致的看法,所以 財政司明知本局議員必然會在這問題㆖意見分歧。如此,他便可以無須對此事作出結論,同時 亦無須答覆其他㆒些可能更難回答的批評。第㆓,有關夫婦分開報稅問題,我相信財政司在答 辯時會有很多意見發表,但他不早點提出理由辯護其政策,是想立法局議員在是次辯論㆗先發 表意見,使他無須受到批評。當然兩項揣測都可能會錯,財政司可能只是對本局議員仁慈,讓 他們可以就這些容易發表意見的題目發言。最後的㆒點是,財政司只是履行其職務,但他從本 局議員處所獲的道賀遠較本局內外任何㆒位公務㆟員為多。他如此受歡迎實在令㆟費解,因為 我們都知道,財政司的預測通常是錯誤多於準確。
雖然提出㆖述幾點意見,我仍支持動議。我將我多出的 4 分鐘發言時間,交給㆘㆒位議員。
75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周梁淑怡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 4 萬名估計有資格領取學費資助的幼稚園學童㆗,真正領取的不足 25% 。 好奇心驅使我探索這樣低申請率的原因。學童父母申請學費資助要做的事項如㆘。
他要去社會福利署的辦事處索取表格。然後他要交出他的身份證正本,和家㆗各成員的身份 證明文件,包括要領取資助的兒童的。他要交出家㆗所有有收入成員的收入證明。他要交出租 單和差餉單,該申請學童所需繳交幼稚園學費的學費單,以及他聲稱其子女就讀幼稚園的㆖課 證明。社會福利署職員會接見他不㆘㆔次。當該署認為申請㆟符合資助資格,他便會獲發授權 書,以便攜返幼稚園。
如此繁複的官僚手續,最多亦只是給予申請㆟每月資助 156 元,還要申請㆟除租和差餉的可 用入息不超過 2,000 元,若是達到 3,000 元的話,則所得資助可能只低至 10 元 。
這位申請㆟每年都要辦同樣的申請手續。這樣的手續似乎不是要幫助申請㆟,而是留難阻攔 了。難怪只有 25%有資格的㆟前去領取。要問的是:公事㆖的繁複手續是否令整個資助計劃 失去意義?答案至為明顯。我呼籲當局應立即加以改善。
再往前看,我們不知道,這個新提議的學費資助法則,即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㆓號報告書所載 的「繳費分項因子」,是否予以採用。若是的話,則到㆒九九零年,符合資格的學童父母會多 許多。倘若不迅速採取行動簡化這些麻煩不便的程序,則屆時受影響的會是全部學童㆗ 57% 的合資格學童,而不是現時的 17% 。
我促請政府對這個不理想的情況立即緊急處理。希望㆘㆒學年,即是由今年九月開始,這些 程序便已有所改善。
在 本 局 教 育 統 籌 委 員 會 第 ㆓ 號 報 告 書 辯 論 ㆗,我 抨 擊 政 府 對 先 前 於 ㆒ 九 八 ㆒ 年 學 前 教 育 白 皮 書所提出的決定開倒車,不肯於㆒九八㆕年開設訓練學院,以訓練幼兒㆗心和幼稚園教師。我 不記得當局有就這問題給予滿意答覆。香港的家長非常重視學前教育,因此我呼籲政府當局和 教育統籌委員會,重新考慮我所認為正確的㆒九八㆒年的決定,儘快開辦該訓練學院。
現 在 我 要 支 持 何 錦 輝 議 員、楊 寶 坤 議 員 及 將 於 稍 後 發 言 的 許 賢 發 議 員 有 關 政 府 對 學 校 社 工 政 策的意見,我不擬在此複述,不過我要說,我們太滿足於能制訂正確政策,整㆝自我陶醉,因 而稽延執行而不覺。由現在起,我們必須倍加警覺,並且盡量加以責成。
讓我轉而略談課稅問題。
我支持財政司的意見,認為我們應改採來源較廣泛的間接稅制。雖然我目前的身份是消費者 運 動 的 發 言 代 表,但 我 相 信,我 們 的 社 會 越 來 越 富 裕,本 港 稅 收 來 源 倘 不 多 於 半 數 來 自 間 接 稅 , 又倘這種來自消費的稅項不會引起(讓我引用財政司所說)「對市民生活費用有極不利的影 響」,則對本港歲入會有穩定的效果。這立即排除徵收必需品和主要服務的間接稅。此外,除 了避免引致費用昂貴管理困難外,該方案必須能做到正確分佈,因此必須考慮㆟們是否付得起 和是否樂意分擔。由於間接稅是以開支為依歸,這與直接稅以收入為依歸不同,因此間接稅應 盡可能按開支項目徵收,而開支決定是直接而非間接由付款者控制。這排除由兒童、青少年和 老年㆟所決定的開支,因為他們基本㆖依賴家㆗有入息的㆟。我過去便是因此而反對,而現在 仍是反對,徵收軟性飲品稅。我希望我的抗議今年會有有心㆟聽取。
我不支持將公司利得稅削減 0.5%的做法。以世界標準而言, 18.5%仍算是偏低的稅率。從 今年的結果看來,這個稅率顯然未對工業及企業造成抑制的效果。我相信對經營㆟士來說,如 果其業務可以賺取利潤,那 0.5%的稅率是絕對不成問題的。所以在這方面我們可以毋須作出 寬減。
在我未講㆘㆒個項目之前,我想宣佈我有個㆟利益,和本局其他已婚同事在這方面的直接或
間接利益比較,這項個㆟利益是大或小呢就不清楚了。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753
財 政 司 說:「 對 我 來 說,即 使 歲 入 可 放 棄 另 ㆒ 筆 這 樣 大 的 款 項,所 帶 來 的 利 益 也 應 當 由 ㆒ 般 繳納個㆟稅項的㆟士分享,而不應只是某類納稅㆟受惠。」
我覺得這項意見表面聽來,容易令㆟信服,但如果仔細研究,卻是完全絕對不能接受的。
夫婦分開評稅預計的歲入損失變成「另㆒筆款項」的原因,是它的重要性排得很低,這是不 必要和不應有的情況。至於視他們為「某類納稅㆟」的說法,我認為將消除對已婚工作女性的 歧視,視作給予她們㆒項不應得的特權,而以該理由作為繼續歧視女性是不合理又不公平的。 反 之,政 府 應 視 這 項 行 動 為 糾 正 不 公 平 的 行 動。這 項 行 動 實 在 早 應 進 行,我 們 是 有 能 力 去 做 的 , 就讓我們去做吧!
財政司這份首次預算案演辭,既謹慎,又坦誠,讓我在結束就坐前向他道賀。他很明智㆞提 出辯論的問題,並讓我們有機會詳細考慮後表達我們的意見。我歡迎並欣賞這個提供給大眾的 機會。我希望各㆟能以其平素常識和本港所著稱的積極思想來接受這項邀請。
謝志偉議員致辭:主席先生,首先,本㆟要像大多數議員㆒樣,為今年的穩健財政預算案向 財政司致賀;其次,本㆟想從財政角度來探討㆒個本㆟十分關注的教育問題。
財 政 司 在 今 年 的 預 算 案 ㆓ 讀 演 辭 ㆗ 指 出,㆒ 九 八 七 年 度 香 港 的 教 育 經 費 佔 政 府 總 開 支 預 算 的 18.3%。這百分點雖然與去年㆒樣,但由於總開支有實質的增加,所以教育經費也有實質的增 加。事實㆖,正如財政司指出,教育經費不單是政府開支㆗最龐大的單項支出,同時也是今年 增加撥款最多的項目,增加數額將達 10 億港元。從各方面來看,現時香港教育機會在「量」
方面的提供已經取得了㆒定的成就。基本㆖我們已經解決了 9 年免費教育的供應問題,所以除 了學前教育外,今後教育在量方面的發展,將會 重於㆗㆔以㆖升學及訓練機會的增加。但由 於教育水平越高,所需的經費也越大,課程㆗科技和專業的成份越重,資源的要求也越高。
所 以 單 從 經 濟 角 度 來 看,我 們 的 教 育 體 系 的 發 展 就 已 經 進 入 了 ㆒ 個 不 能 不 更 精 細 ㆞ 統 籌 策 劃 的階段,來避免不必要的浪費。㆒般來說, 9 年的普及教育以後,學生就會按其才幹和喜好選 擇不同的升學或培養謀生技能的機會。照目前的安排,㆗㆔以㆖的教育和訓練機會是透過教育 署、職業訓練局、和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分別負責策劃的,如果把負責演藝學院的演藝 訓練局也算在內,㆒共就有 4 個獨立的單位。他們之間雖然各有規定的工作範圍,但在所提供 的 教 育 或 訓 練 課 程 的 水 平 和 性 質 ㆖ 也 有 個 別 重 疊 和 類 同 的 ㆞ 方。由 於 這 些 多 元 化 的 機 會 是 為 了 滿足社會和學生不同的需要,4 個單位如果在課程內容的編排和學額的提供㆖因為沒有-
份的 協調而出現重覆或脫節,不但會造成公帑浪費,也會造成學生個㆟的失望和社會㆟才需求得不 到滿足的流弊。因此,本㆟認為,不論從經濟角度、社會角度、或教育角度,政府都應當重新 考慮加強本港教育體系的統籌和策劃架構。
我 說「 重 新 考 慮 」,因 為 這 意 見 不 是 我 首 先 提 出 的,而 是 ㆒ 九 八 ㆓ 年 國 際 顧 問 團 在 香 港 教 育 透 視 報 告 書 ㆗ 所 提 的 ㆒ 個 骨 幹 性 的 建 議。當 年 ㆒ 批 國 際 教 育 專 家 經 過 實 ㆞ 研 究 之 後,認 為「 本 港教育制度似乎受到過度的管理,但從策略性的目標和達致這些目標的方法來看,教育策劃工 作卻嫌不足」。為了在「提供教育服務和教育機會時能夠較 重全面策劃,政策擬訂,及監察 效 果 」,顧 問 團 建 議 成 立 ㆒ 個 統 籌 機 構,並 且 將 其 組 織 圖 解 不 厭 其 詳 ㆞ 標 劃 出 來。從 ㆒ 九 八 ㆓ 年報告書發表到現在,已經有㆕年半的時光,在這段日子裏,香港的教育擴展工作又跨進了㆒ 大步。在職業訓練局的大力推動㆘,我們增建了 3 所工業學院(沙田、屯門和柴灣),開設了 14 所工業訓練㆗心,城市理工學院和演藝學院也在各籌備委員會的熱誠和高效率領導㆘提早 了開辦日期和加速了發展步伐,還有浸會學院㆞位的改變,使香港頒發學位的院校,由㆒九八 ㆓年的 3 間變成現在的 5 間 。
從教育經費的增加來看,如果將八七年度的撥款預算,加㆖以後的調整,其總開支相信會超 過㆒九八㆓年度教育總開支的㆒倍。這種增幅實在是相當可觀的。從教育工作者的立場來看, 本 ㆟ 固 然 高 興 見 到 政 府 在 教 育 撥 款 方 面 所 作 的 努 力,但 作 為 受 託 監 管 公 共 開 支 的 立 法 局 的 ㆒ 份 子,本
754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也有責任知道,這幾年來政府所成立的教育統籌委員會,是否足以承當顧問團所建議的策劃 和協調的樞紐責任,訂出全面教育政策和長遠目標,而這 5 年各方面的發展範圍和步伐,又是 否按既定的政策和目標進行呢?對於這些問題,我並沒有答案,但我有㆒個憂慮,我知道現時 的教育統籌委員會組織與當年顧問團的建議頗有出入。我的憂慮是,雖然教育統籌委員會的主 席和他的委員會同㆟都是教育界有識之士,並且任勞任怨,為香港教育的改善嘔心瀝血,不遺 餘力。但如果委員會的權力架構本來就不容許它在㆗央性的政策釐定㆖起領導作用,我們又怎 能期望它能夠在顧問團認為香港教育體系㆗最需要 力的㆞方發揮它的效用呢?
我知道當委員會成立的時候,由於種種原因,政府未能接納顧問團的建議模式,在獨立性很 強的教育單位之㆖建立㆒個統籌架構。但目前的妥協安排,據熟識內情的㆟士透露,不但未能 發 揮 協 調 幾 個 獨 立 單 位 之 間 的 政 策 和 計 劃,反 而 為 每 ㆒ 個 單 位 增 添 了 ㆒ 些 不 必 要 的 行 政 累 贅 。 可 幸 的 是,這 幾 年 來,由 於 我 們 共 同 面 對 ㆒ 個 尚 未 明 朗 的 將 來,所 以 有 關 部 門 已 經 有 跡 象 顯 示 , 願意擺脫顧問團批評的各自為政的心態,開始培養起「共坐㆒條船」的同舟共濟精神。如果這 估計沒有錯的話,我希望政府能趁機會盡快重組現時的教育統籌委員會,使它有適當的權力, 在各成員單位的協助支持㆘,負起釐定香港全盤教育政策和長遠目標的責任,直接向港督會同 行政局負責。至於各成員單位,他們在政策執行㆖,應該繼續保持其獨立自主的㆞位,在不同 的工作範疇㆗各自發揮其管理才能和監察作用,使他們所負責的教育機構,能夠產生預期的教 育效果。
今 ㆝ 擺 在 我 們 面 前 等 待 解 決 的 教 育 問 題 和 等 待 發 展 的 工 作 仍 然 很 多;香 港 大 學 改 制 的 建 議 , ㆗六預科的興革,科技大學的籌設,學前教育和公開教育的發展,學歷評審局的成立,以至各 級教育質素的改善,大都指向教育經費的增加。但大家都知道,經費增加不可能是無限制的, 所以在有限資源㆘,若要做得多,又要作得好,我們更需要有效的統籌和策劃,我希望政府各 部門和從事教育工作的同工,趁我們的社會資源仍能支持教育發展的時候,共同努力,為香港 建立㆒個更有效率,更有方向,更有條理和更具優良質素的教育體系。
主席先生,我在草擬今㆝演辭的時候,亦意識到大部份內容可能適合施政辯論多於財政預算 辯論,所以在言詞當㆗,如稍有離題之處,請閣㆘原諒。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招顯洸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財政司在㆒九八七至八八財政年度政府收支預算案㆗,提出徵稅範圍廣闊的稅學理 論,把間接稅的課稅範圍擴闊。如果這種理論付諸實行,間接稅便會由市民平均分擔,而不理 會其入息水平。翟克誠議員認為,當世界貿易出現保護主義和激烈競爭時,採用低稅制政策是 推廣香港貿易的最有效方法之㆒。雖然我們同意翟克誠議員的意見,但不免擔心如果政府並未 審慎訂定間接稅的課稅範圍,只限於對奢侈品徵收,恐怕會引致市民生活困難,尤以入息較低 者為然。財政司翟克誠議員預期本財政年度會有 18 億元的盈餘可留作儲備,他提出這份非常 令㆟鼓舞的財政預算,我們謹此致賀,同時希望他會考慮在有急需時,好好㆞利用這筆款項。
醫療預算
主席先生,大概在去年同㆒時間,我曾向你透露有關財務委員會的議員在審核英國陸軍醫院的 財政預算建議時所遭遇的困難。據我們所知,該醫院是根據防衛費用協定的規定而運作,其開 支是列入駐軍總開支費用內,因此,沒有獨立帳目可供查核。主席先生,我現在想提醒你,我 們仍在期望,當有關方面完成本年度的防衛費用協定檢討後,你會儘快向我們公佈有關消息。
今年的預算草案已預留款項,以供醫院長期發展之用,令㆟甚感鼓舞。這顯示政府已將眼光 放遠了㆒點。由於多項醫院發展計劃現正在策劃或訂定階段,醫院服務將來必會惠及更多市 民。待更多公立醫院落成後,在㆒定程度㆖,當可減輕目前病床嚴重短缺的情況。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755
來自醫學界的本局議員很高興知道,在今年的預算草案㆗,醫療衛生服務撥款所佔的比例較 去年的為大。不過,由於過去幾年的撥款㆒直不足,對於要求當局提供高質素醫療服務的㆟士 而言,今年的撥款依然是不足夠。
主席先生,當我們仍在等待政府對澳洲顧問公司在其編撰的「關於醫院提供的醫療服務」報 告書內提出的建議作出決定之際,除了期望當局在改善醫院服務、工作環境等方面做點工夫 外,還想促請政府盡可能從速實施該份報告所提出的部份建議,我們所指的是兩局議員衛生事 務小組和醫務發展諮詢委員會都認為不㆒定與設立獨立醫院管理局㆒事相關的建議。
我這樣說,並不是怪責財政司在分配經費方面未能作出更妥善的安排。我只想說,在現行的 醫療制度之㆘,即使政府繼續按年增加撥給公立醫院的經費,但由於醫療和醫院的費用不斷㆖ 升,單以維持現有的服務水平而言,就必然需要政府增加撥款。這正好解釋,我身為醫學界功 能組別代表,為何不斷促請政府撥出更多款項改善醫療服務。
家庭醫療
香 港 目 前 的 醫 療 制 度 有 何 不 妥 ? 最 大 的 不 足 之 處,是 作 為 健 康 護 理 最 重 要 ㆒ 環 的 家 庭 醫 療 並 未 包括在我們的保健制度之內。相信來自醫療界的本局議員會同意我這個看法。
遺憾的是,過去數十年當局過份將醫療護理集㆗在醫院內,導致市民以為單憑醫院服務便可 解 決 ㆒ 切 健 康 問 題。這 或 者 可 以 解 釋 何 以 現 時 有 大 量 患 慢 性 疾 病 的 病 ㆟ 佔 用 各醫院的急症病 床。這是因為我們本應在醫院的專業支援㆘,在社區層面,為他們持續提供個㆟護理服務,但 我們向他們提供的,卻是昂貴的醫院服務。
事實㆖,患慢性疾病的病㆟不單需要長期的治療,最重要的,是出院後要得到定期的照顧, 獲得精神㆖的支持。他們還需要適當的指導和健康教育,知道按指示服藥、藥物的副作用和併 發症的早期癥狀。成本昂貴的急症病床只應留給那些需要高深醫療科技和特別護理的病㆟使 用 。
家庭醫療的目的是在自然環境㆘,為病者和其家㆟提供基金、持續、全面和完整的病㆟護理 服務。那就是說,全面的護理服務應包括生理、心理和社會㆔大方面。㆒個典型的年老病㆟, 除了生理情況每況愈㆘外,還可能受心理和社會問題所困擾。他㆒方面有情緒低落和感到孤單 的心理問題,同時又有失去伴侶、終日困在屋裏、甚少與別㆟交往和膳食欠佳的社會問題。因 此,普 通 科 門 診 診 療 所 的 醫 生 應 該 介 入,從 教 育、預 防 和 治 療 ㆔ 方 面 手 改 善 病 ㆟ 的 健 康 狀 況。
基本護理服務
讓我們看看當局為市民所提供的基本護理服務是否達到㆖述要求。
根據醫務衛生署的資料,去年在政府普通科門診診療所服務的醫生所處理的求診個案共有 4 593 483 宗。我必須指出,這數字尚未包括在診療所為病㆟敖裏和注射等服務。雖然社會㆟士 對公營機構所提供的基本護理服務,需求十分殷切,但目前私㆟執業醫生所提供的基本護理服 務佔總數的 68%,即大約㆔分之㆓。
提供基本護理服務的原則,是為最需要協助的㆟士提供最主要和最基本的護理服務,以及監 察本港㆟士患病的模式,以便對症㆘藥和加以控制。因此,前往普通科門診診療所接受治療的 病 ㆟,大 多 數 是 無 法 負 擔 私 ㆟ 執 業 醫 生 所 收 取 的 昂 貴 診 療 費。但 我 們 必 須 提 問:「 本 港 現 時 到 底為貧苦大眾提供甚麼基本護理服務?」
普通科門診診療所外經常有很多㆟排隊輪候診症,而且必須輪候良久,才可獲得診治,這是 眾所週知的事。不過,只有少部份㆟士瞭解到本港的基本護理服務,是整體醫療服務㆗最弱的 ㆒環。該項服務的目的,純粹是為病㆟治病,服務水準低劣,而且欠缺週詳計劃。
756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a. 病歷紀錄
我想指出的首項問題,是普通科門診診療所並沒有病㆟的正式病歷紀錄,更遑論要為病㆟提供 連貫或全面的個㆟護理服務。
由於缺乏個別病㆟的病歷紀錄,即使是經常前往同㆒診療所求診的病㆟,每次求診時都會當 作新個案處理。更壞的情況是,主診醫生對於求診者的病歷㆒無所知,例如,醫生無從得悉病 ㆟對某種藥物是否敏感,也不知病㆟是否患有血壓高或糖尿病,更沒有其他可協助診斷病症的 資料。
我們必須明白,醫生為其所治理的病㆟保存病歷紀錄,是極為重要的。這些紀錄的其㆗㆒些 主要用途,是可找出和追查病㆟病況的進展和患病的模式,使醫務當局能有效㆞策劃日後的醫 療服務、服務需求和資源分配。
主席先生,門診診療所應為所有前往求診的病㆟審慎保存可靠和準確的病歷紀錄,病㆟如獲 轉介專科診療所接受診治,專科醫生在治癒該病㆟後,或認為有關病㆟毋須接受進㆒步的專科 診治,亦須擬備㆒份完整的報告書,送交轉介病㆟的診療所或醫生保存,這點也十分重要。然 而,本港普通科門診診療所現時的情況,遠遠未符理想。
b. 醫生與病㆟的關係
本港醫療服務第㆓項不足之處,是醫生與病㆟之間不能建立密切關係。㆒名病㆟或相信患病的 ㆟士前往求診,要求醫生給予專業的意見,兩者的關係是建立於冀望獲得有效的治療。由於病 ㆟㆒般都十分信任為其治病的醫生,這種醫生與病㆟的關係㆒旦建立起來,可協助緩和病㆟的 焦慮,對疾病的恐懼,以及促使病㆟改變其行為習慣。醫生與病㆟經過多年交往所建立的密切 關係,可使彼此坦率相對,這對於檢驗及治理疾病,都十分重要。
我們每㆟都有看醫生的經驗。根據我們本身的經驗,病㆟所得的滿足,並非只是由於醫生為 他消除疾苦,而主要是由於醫生在診病時能夠瞭解他的感受,彼此互相溝通。但可惜得很,在 門診診療所求診的病㆟,每㆟只有 3 分鐘的診病時間,因此根本無從建立醫生與病㆟的關係。
雖 然 如 此,我 必 須 澄 清 ㆒ 點,政 府 醫 生 並 非 不 關 懷 病 ㆟,而 是 他 們 實 在 沒 有 時 間 去 關 懷 病 ㆟ , 政府醫生繁重的工作量,是導致本港現時醫療服務存有缺點的原因之㆒。我們都明白,醫生必 須有-
份的時間才可向病㆟解釋病況。倘若時間緊迫,即使醫生樂意向病㆟解釋病況,也無能 為力。
c. 全科服務
單 獨 指 出 基 本 護 理 服 務 的 情 況 有 欠 妥 善,而 沒 有 說 明 在 普 通 科 門 診 診 療 所 服 務 的 醫 生 所 遇 到 的 困難,實在並不公平。目前,在門診診療所服務的政府醫生面對兩項主要問題,即繁重的工作 量和士氣低落。
隨 市民的健康問題不斷轉變,以及醫學和科技的發展,執業醫生實有迫切的需要,接受醫 療深造教育和訓練。目前,我們依賴各醫學會和學院為本港的執業醫生訂定和舉辦深造教育課 程,香港全科醫學會也負責鑒定這些課程。
儘管如此,㆖述為本港全科醫生舉辦的深造訓練課程,並沒有獲得公帑資助。此外,我們還 有很多熱心工作的全科執業醫生,自資往海外攻讀高級的訓練課程,學成歸來後為市民提高質 素更佳的服務。然而,在英國、澳洲或香港參加醫學全科深造課程而獲得的資格,並沒有得到 當 局 的 認 可,例 如 給 予 額 外 的 增 薪,以 示 承 認 該 等 專 業 知 識。我 們 曾 就 這 情 況 向 當 局 提 出 質 詢 ,
所得的答覆是,在此方面的醫療服務,政府並不需要如此高資歷的㆟材。 基於㆖述情況,很多醫生只得離開政府,轉作私㆟執業。因此,那些仍然留在政府服務的醫
生,須在壓力㆘工作,而且士氣低落。這種不理想的工作環境,引致不少醫科畢業生不願意在 政府醫院普通科門診診療所長期服務。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757 主席先生,要是㆖述不理想的情況仍然存在,本港的基本護理服務始終不能獲得改善。 建 議
基 本 護 理 服 務 是 ㆒ 種 成 本 較 為 低 廉 的 醫 療 服 務。這 種 服 務 處 於 較 為 複 雜 和 昂 貴 的 醫 院 服 務 制 度 的前衛陣線,不但對病㆟十分重要,同時對社會也有重大的經濟意義。原因是㆒個有效的基本 醫療護理服務制度,可抑制昂貴的醫療開支。因此,我們必須加強本港的基本醫療護理服務制 度 。
澳洲顧問公司由於受到職權範圍所限,沒有對基本醫療護理這項重要服務進行檢討。因此我 在這裏促請政府從速檢討基本醫療護理服務的整體政策。同時,請有關的政府部門將醫療衛生 服務的供應次序重新排列。請記 ,㆒個健全、全面的醫療衛生制度不應過份強調昂貴的醫院 服務的作用。我亦想藉 這個機會,請政府加強健康教育和預防疾病方面的工作。最後我得提 出不容忽視的㆒點,是關於收容或再次收容病㆟入院留醫的經濟效益和作用,本㆟極力建議政 府改善基本醫療護理服務的質與量,盡快消除妨礙醫生提供此等服務的各種障礙。
有㆟或會認為,在現階段為基本醫療護理服務定㆘高度標準是不切實際的。但如果這是未來 發展的正確方向,我並不明白我們為何不可朝 這個方向前進,以便逐步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為 健康所訂立的最終目標,就是:「不只是沒有苦痛疾病,而是身心健康、適應社會,盡量發揮 體能和智能。」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林鉅成議員致辭:主席先生,本港的醫療衛生服務,在資源運用㆖,有不少需要改善之處。在 本 局 去 年 十 月 十 五 日 辯 論 關 於「 醫 院 提 供 的 醫 療 服 務 」時,已 有 議 員 就 這 方 面 提 供 了 不 少 寶 貴 意 見。本 年 度 有 關 醫 療 服 務 的 總 開 支 約 45 億 元,佔 總 開 支 比 例 9.6%,比 ㆖ 年 度 增 加 了 0.7% 。 雖然支出有所增加,但當局並未能對醫療服務在質與量方面的改善提供更具體的數據,例如專 科的門診等候期是否縮短了,醫院病房的擠迫情況有沒有減輕,醫療專業㆟士的工作環境有否 改善等等。
當 局 應 盡 快 就 澳 洲 顧 問 團 報 告 書 和 專 業 團 體 對 這 報 告 書 的 意 見 作 出 決 定,因 為 財 政 的 控 制 , 除了開源和節流外,改善運作的效率也是㆒個主要因素,就最近東華㆔院員工的退休金糾紛, 相信也是運作㆖的問題。
當局應推行與擴大會計財務資料系統,以便可以制訂有關成本控制以及更佳的資源分配;另 ㆒方面,財政科㆟員應尊重醫務專業㆟士的意見,和加強對他們的諮詢,以提高員工的士氣和 歸屬感。
不患寡而患不均;政府常說,香港的施政主要是建基於公平的準則。㆒九八㆕年數字指出, 政府醫院每年的病床費用與補助醫院分別為 149,000 元 及 87,000 元,其相差為 62,000 元,類 似例子,同樣發生於教育界和社會福利服務方面。無論政府在這方面的理由是如何-
份,市民 的感受是厚此薄彼、不同等級和質素的服務。
當局應積極發展醫院圍牆以外的醫療服務。澳洲顧問團報告書第 3.6.2 段指出,大部份經費 將會用於高科技、突出形象的活動㆖,而另㆒方面,由於基本設備和設施不足,醫療體系可能 會出現嚴重的不妥善之處。
主席先生,在未來數年內,屯門、東區及大埔等政府醫院相繼落成使用。從財政控制角度而 言,政府必須積極發展醫院圍牆以外的服務,因為醫院圍牆以外的服務,除了彼此相輔相成之 外,若以相同的款項去維持㆒所龐大醫院,或發展以社區為基礎的醫療衛生服務,後者比前者 更有效以及會受惠的㆟士可以倍增。因此,當局必須在發展㆖述兩種服務時,在資源運用㆖,
取得平衡,這是相當重要的。
758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隨 本港工業化及都市化的發展,市民普遍受到相當大的心理和精神㆖的壓力。當局在來年 度將會有 2.3 億元,用於以精神科為主的醫院方面,而在社康護理與社區精神病㆟護理方面也 分別動用 1.3 億元以及 350 萬元。我希望這只是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第㆒步,除非能有更多的 資源去為病㆟提供足夠的出院後服務和聯繫,才能減低因精神病復發而引致的悲劇。此外,分 配於老㆟方面的醫療服務仍然不足,而隨 香港㆟口老化,政府應逐步加強老㆟科的服務,和 重新考慮推廣善終服務計劃。
主 席 先 生,在 未 來 10 年 內,本 港 醫 療 經 費 倘 若 在 總 開 支 10% 內,是 否 可 以 應 付 這 如 此 龐 大 、 高成本服務,實在是存有很大疑問。財政司在考慮減稅時,應考慮醫療保險和醫療費用列入免 稅額範圍內的可行性,以減低市民對公共醫療服務的倚靠。雖然我們用了 450 萬元的顧問費, 去全面檢討本港醫院的服務,但至今政府對如何從財政的角度,去落實改革醫療衛生服務,似 乎仍然猶疑不決,實在令㆟失望。
主席先生,財政司的預算案,基本㆖是㆒個保守、見步行步的做法,以㆘是㆒些例子: ( 1) 港元與美元掛 ;政府可否明確的告訴我們,究竟是純粹基於經濟因素或是其他原 因?如果基於經濟因素的話,這些因素又是什麼?政府在宣佈掛 以來,採取了那 些行動,去消除這些經濟㆖的因素?財政司雖然指出了「掛 」後帶來的好處,但 未能詳列因「掛 」而帶來對市民的各種不良影響,也未提及在何種情況㆘,才取 消這「掛 制度」。財政司甚至不能或不敢對檢討「掛 制度」的日期,作出㆒個 概 的估計。有㆟指出「掛 制度」是港㆟對香港未來信心的可靠指標,如果是的 話,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我 們 它 做 了 那 些 工 作 去 加 強 港 ㆟ 的 信 心 ? 而 ㆔ 月 十 ㆒ 日 在 本 局 通 過的公安修訂條例是否對加強港㆟信心的適當做法?
( 2) 在 預 算 案 ㆗ 有 關 房 屋 ㆒ 項,當 局 並 未 詳 細 列 出 對 因 清 拆 九 龍 城 寨 與 興 建 大 老 山 隧 道 工程所引起的影響。
( 3) 這個財政預算案,並不能真正刺激本港工業的投資,現時的稅制也沒有對長期投資 者起積極性的鼓勵作用。
主席先生,我相信有理智的㆟會同意香港的繁榮安定,除了需要在經濟㆖有穩定而長遠的發 展外,也要有廣大市民的支持和信任,只有當港㆟的利益及意願得到適當的關注,民意能-
份 ㆞在本局內被表達,香港才能更有力的面對未來任何經濟方面的挑戰,創造㆒個更繁榮的社 會,否則最好的預算案也不能對香港長遠的繁榮安定作出貢獻。
主席先生,本㆟支持動議。
胡法光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 席 先 生,對 香 港 來 說,㆒ 九 八 六 年 是 經 濟 復 甦 的 ㆒ 年,其 蓬 勃 程 度 甚 至 超 乎 大 部 份 ㆟ 的 期 望 。 ㆒九八五年資本投資㆘降 2%,但㆒九八六年卻增長 7%。各行各業的就業㆟數實際是百分之 百。各種 象顯示㆒九八七年會是經濟穩健增長的另㆒年。
本港投資者會繼續投資,有利的投資環境會繼續吸引海外㆟士來港投資於各行業。在八十年 代告終時,由於距㆒九九七年只有七、八年,本港投資者對於繼續作資本投資會有所猶豫。因 此,香港必須維持其現時有利的投資環境,以吸引更多海外投資者長期投資,因為這樣的發展 可使本港投資者對香港今後,甚至㆒九九七年後的安定繁榮感到安心。本港㆟士會因而繼續在 本港投資,不必遲疑不決。
財政司以其聰明睿智,決定降低標準稅率和利得稅 0.5%。雖然所減不多,但已明確指出今 後的動向。倘工商業繼續蓬勃發展,則進㆒步減低標準稅率,亦不會令㆟感到詫異。
香港以低稅率著稱,這是有助於創造財富的眾多因素之㆒,對各界㆟士提高平均生活水準均 屬有利。低薪和㆗等入息階層㆗會有更多㆟分別進入㆗等入息和高薪階層。 財政司認為,努力發展稅項範圍較廣的稅制,由更多社會㆟士分擔稅項,是最能穩定公共財 政的辦法。對此我亦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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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稅優點在於管理容易,用於收稅的支出低,多賺則多繳稅可使財富作較平均的分配,對 社會而言較為理想,但公共開支過分倚賴直接稅,只是假設經濟持續增長才行得通。經濟轉走 ㆘坡會影響所有納稅㆟的入息,公司和個㆟都不例外,因而減少稅收,令政府難以有-
份信心 預測歲入。如此㆒來又可能妨礙許多社會發展計劃。本港經濟實與許多非我們所能控制的外在 因素有關連。
另㆒方面,間接稅的稅收來源範圍更為廣泛。由於間接稅主要是徵收消費方面的稅款,因此 稅收來源較少受到經濟不景的影響,政府亦可作出較完善的財政策劃。支持用間接稅來減低或 取代某些直接稅的論據,所持理由是這使香港成為㆒個更具吸引力的投資㆗心。不過,如果大 規模增加間接稅,包括提高日常必需品,例如汽水的稅款,便會使所有市民,不論貧富,均受 加稅影響,繼而觸發增薪要求和通貨膨脹。
收取間接稅通常須動用較多行政開支,可能會直接或間接影響本港的旅遊業。我同意財政司 的看法,即在發展稅項範圍較廣的稅制時必須採用實際方法。最初只應考慮提高㆒般市民可以 不常用甚至完全不用的物品的稅款。
雖 然 本 年 度 的 財 政 預 算 案 特 色 之 ㆒ 是 進 ㆒ 步 改 善 公 共 服 務,但 我 發 現 在 提 供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面仍有㆘列不足之處。
財政司在預算案演詞㆗預測,由於本港對消費品的需求增加,通貨膨脹率在㆒九八七年可能 略為㆖升,㆒九八六年年底的消費物價指數已反映出這現象。有關此點,我特別關注那些沒有 能力照顧自己,必須倚賴公共援助和「特別需要津貼」維生的㆟士。我們有責任確保他們所獲 取資助的購買力不會因此而減少。當局曾於㆒九八㆕年檢討公共援助的基本資助率,但現在已 有需要重新檢討各類公共援助的款額。可是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卻沒有提及這方面的檢討。
據我所知,當局現正檢討社會福利補助的政策和程序,檢討結果可於數個月內獲悉。可是有 若干問題卻須在此段期間予以解決。其㆗㆒項便是在㆗學提供的社會工作服務。目前每名學校 社會工作者必須為 4 000 名學生提供服務。政府於去年委任的委員會在檢討該方面的服務後,
建議將社會工作者與學生的比例降低至 1:3 000,而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亦已贊同儘早實施該 項建議。同時,撲滅暴力罪行委員會亦決定應優先改善學校社會工作,因為已證明這方面的工 作在防止青少年罪案方面有莫大的貢獻。可是財政預算案卻沒有撥款以供改善㆖述比例。鑑於 這方面的需要已有-
份資料支持,而且已估計實施所需費用是 490 萬元,因此應可立即另行撥 出額外款項,供有關的志願機構進行改善這項極為重要的服務。
若 干 宗 在 本 港 發 生 的 暴 力 事 件 促 使 我 們 注 意 到 香 港 的 精 神 病 患 者 問 題。這 是 另 ㆒ 項 值 得 關 注 的事項。這些造成嚴重㆟命傷亡的悲劇並不單是個別的情形。社會福利署既然負責為曾患精神 病者提供社區護理,應更加留意這方面的服務。當局應深入檢討現有設施,例如㆗途宿舍及㆟ 力資源是否足夠。就㆟力資源來說,我是指受過訓練和具有應付精神病患者經驗的社會工作 者,應讓他們負責合理的個案工作量,使社會㆗的精神病患者受到適當的照顧。我很高興聽到 社 會 福 利 署 署 長 計 劃 為 有 暴 力 傾 向 的 前 精 神 病 患 者 興 建 首 間 精 神 病 ㆗ 心。我 希 望 這 項 創 新 的 設 施會盡快付諸實行,而不只是另㆒項紙㆖談兵的計劃。
據最近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與房屋有關的問題在本港已知的問題㆗佔第㆓位。當局正不時 檢討本港的房屋政策,使能應付轉變㆗的情況;但基本㆖,它的長遠目標卻沒有更改。我很高 興獲悉房屋委員會可以進㆒步增加它在租住屋 的 建 設 開 支 所 負 責 的 數 額,使 政 府 得 以 運 用 它 有限的資源在其他社會服務方面作更多的改善。
我歡迎政府主動提出重新檢討長遠的房屋政策。在收入方面而言,現行政策容許符合資格的 被清拆者入住永久性租住屋 ,毋須查核入息,他們亦較那些在輪候公屋登記冊㆖須符合入息 限額的㆟士具有優先權。但為環境較佳的被清拆者另行提供安置將降低永久性租住屋 的 需 求,而在另㆒方面則會增加居屋/私㆟參建計劃住宅單位的需求,可是這類單位已大有供不應 求的情況。此外,由於需求甚殷,市區只得少數㆞點可供興建居屋/私㆟參建計劃的單位。私 營機構可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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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與政府攜手合作,特別是在市區方面,以求解決供求的問題。建議的自置居所貸款計劃, 將 為 預 算 購 買 居 屋 / 私 ㆟ 參 建 計 劃 住 宅 單 位 的 ㆟ 士 提 供 另 ㆒ 個 選 擇,便 是 免 息 貸 款 給 他 們 作 首 期付款,使他們可以購買私㆟樓宇。若能將私㆟樓宇的價格維持在有資格購買者可以負擔的水 平,該項貸款計劃對解決住屋需求將大有幫助,而且政府亦已保證至少會興建 4 萬個單位,包 括租住屋 及居屋/私㆟參建計劃的單位在內。
私㆟參建計劃已實施多年,經證明可輔助居屋計劃應付符合資格的買家的自置居所需求。該 項計劃可同樣達到居屋計劃的目標,並且在財政利益而言,可使政府獲得大量土㆞補價和節省 政府部門的㆟力。可是,政府須承擔在同意出售該類單位後㆒年內,向發展商購回任何未售出 的單位。雖然政府實際須購回的單位數目有限,但這項承擔亦須予以考慮。既然私㆟發展商在 私㆟參建計劃方面已具有相當經驗,政府現時可考慮以同樣條件出售私㆟參建計劃的㆞盤,但 毋須再承擔購回未售出的單位;該等單位可在㆒段協定時間後由發展商自由出售。這項建議修 訂辦法可免除政府須購回未售出單位的財政風險。
我注意到「促進體育」的撥款已由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 1,044 萬 8,000 元減至㆒九八七至 八八年度的 994 萬 3,000 元。我明白撥款減少是由於今個財政年度少了兩個大運動會,即英聯 邦運動會和亞運會,但我知道康樂體育局所建議的體育發展計劃亦需要相當多的支出。此外, 會 有 更 多 體 育 總 會 由 於 加 強 行 政 管 理 須 聘 請 發 展 主 任 和 秘 書 而 接 受 政 府 資 助。倘 撥 款 不 能 及 時 調整,政府對各體育總會經常組織聯賽和參加海外競賽的支持便會大受影響。這項倒退對政府 過去鼓勵和支持發展體育打擊甚大,我希望短期內這方面可以加以匡救。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陳英麟議員致辭:主席先生,我想為青少年說幾句話。
但在此之前,我要引財政司翟克誠議員的幾句話,他說:「開支的增長,應該是為了達到㆒ 些明確及既定的政策目標。」這點我非常同意。我認為政策及財政兩者必須配合。我希望了解 的 就 是 政 府 已 經 接 納 推 行 的 ㆒ 些 政 策 目 標,為 何 仍 未 得 到 應 有 的 撥 款 ? 我 們 是 否 要 制 訂 若 干 準 則,使政府的政策,在制訂之後若干年內㆒定要切實執行?
我所指的是外展社工服務及學校社工計劃。
政 府 8 年前成立了 18 隊外展社工隊,並承諾每年增加兩隊,但 8 年後,我們仍然只有 18 隊 外展隊。
政 府 於 ㆒ 九 八 ㆓ 年 同 意 學 校 社 工 與 學 生 比 例,由 1 比 4 000 減 至 1 比 2 000,我 們 等 了 5 年 , 仍然是 1 名社工服務 4 000 個㆗學生。就是改善學校社工計劃的㆗期措施—即 1 名社工服務 3 000 學生—所需的 560 萬元,仍未見政府撥款使能付諸實行。
讓我們審視㆒㆘對外展社工隊的需求。例如在沒有外展隊的沙田,青少年犯罪數字㆖升㆔分 之㆒。這顯示近年㆟口激增的新市鎮,青少年犯罪有增加的趨勢,而沙田、元朗和北區區議員 均提出要求設立外展隊,外展服務的擴展應是無容置疑的。
在去年同㆒辯論時,我提到筲箕灣山村青少年結黨和吸毒的例子,今年問題看來更加嚴重。 我想指出,青少年問題不能完全交由警方處理,尤其是㆒些在犯罪邊緣的青少年,外展社工隊 對他們最有幫助。
在資源分配方面,八六至八七年度 18 隊外展隊的總開支預算為 2,340 萬元,佔社會福利總 開 支 0.8%,若今年增加兩至㆔隊,增加督導㆟員及有關設施,所增也只是社會福利開支的 0.1 %,實 在 微 不 足 道,但 青 少 年 問 題 得 以 改 善 從 而 為 社 會 帶 來 的 益 處 則 實 在 很 大。從 這 方 面 衡 量 , 這項㆟力投資是合乎經濟原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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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社工方面,現時每位社工服務 4 間學校,工作的艱鉅可想而知。我們不應該 眼於撥款 的絕對數目,而要看撥款的成效。 1 比 4 000 的社工比例,花費雖然較少,但成效有限,對學 生幫助不大,倒不如增加支出,而能夠達到預期目標。
當局提議今年增加學校社工的開支,由志願機構的累積盈餘撥出,但該等盈餘只有 600 萬 元,假如為增加學校社工而用去 560 萬元,便再難用以改善其他服務。本㆟希望當局從財政預 算㆗,額外撥款以應付這方面的開支。
現在我改談稅制。香港的低稅率,是我們成功的因素之㆒,故此財政司表示要減少依賴直接 稅,以免經濟不景時要大幅加稅,本㆟深表贊同。擴闊間接稅的徵收項目是可行的方法,但以 不 影 響 民 生 日 用 品 為 主,本 ㆟ 認 為 可 以 增 加 高 級 消 費 品,例 如 遊 艇、貴 重 飾 物 等 項 目 的 銷 售 稅 , 以及徵收若干高級消費場所例如舞廳、夜總會等的營業稅等。
除了稅收之外,政府開支與收入要保持健全,向服務使用者徵收費用,是最好的方法,亦容 易為市民所接受,例如差餉、水費、郵費等。政府除應繼續定期檢討使收費跟㆖成本的增加, 更應研究現有或新增的服務,由使用者而不是由納稅㆟支付。例如徵收由陸路或海路去㆗國的 離境手續費。議員曾在本局提問過,現在服務已經改善,我希望政府解釋何時實施這些收費, 以 彌 補 ㆟ 手 及 設 備 的 鉅 大 支 出。另 外 我 個 ㆟ 認 為 政 府 替 私 ㆟ 清 潔 承 辦 商 焚 化 垃 圾 及 發 展 商 提 供 卸泥區,也是應該收費的。我在東區及兩局議員辦事處就曾接過有關從業員的投訴,這些服務 隨時暫停或終止,對他們毫無保障,影響他們的生計。要解決這個問題,政府應提供固定的服 務,而徵收成本費用,這對雙方都有利。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許賢發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財政司對本港今年蓬勃的經濟,抱 穩重和保守的態度,提出了㆒份盈餘預算,獲 得社會各界㆟士的歡迎。現任和前任財政司,曾答允解除政府長期以來對社會服務的財政限 制,今年的收支預算終於能夠做到這點,尤令社會服務界功能團體感到欣慰。社會福利界對於 約佔總開支預算 6.3% 的 社 會 福 利( 項 目 170 及 172)開 支 預 算 27 億 9,800 萬 港 元,大 表 歡 迎 。
我們的祈禱,似乎已獲得俯聽。
然 而,如 果 我 們 仔 細 審 閱 預 算 案 數 字,便 會 發 覺 志 願 機 構 所 面 對 的 問 題,其 實 仍 未 獲 得 解 決 。 因 為 政 府 雖 然 已 撥 款 擴 展 現 有 服 務 計 劃,但 卻 幾 乎 沒 有 預 留 任 何 款 項 以 提 高 各 項 服 務 的 基 本 水 準,而長遠來說,在這方面作出改善,對於本港社會福利的發展,至為重要。事實㆖,以社會 福利而言,八七至八八年度的預算不但是過於謹慎,而且可以說是缺乏政府大力支持,因為當 經濟好轉時,政府實應鼎力承擔社會福利服務。
並非優先考慮的項目
主席先生,讓我列舉㆒些數字,解釋清楚㆖述情況。雖然今年的 6 億 2,550 萬港元社會福利補 助費,較八六至八七年度的數目增加約 20.85%,其實只是佔總開支預算的 1.4%而已。另㆒ 方面,社會保障開支總額為 17 億 6,800 萬港元,約佔總開支預算的 4.0%,或佔社會福利撥款 總額的 63.17%。雖然個別社會福利服務的增幅看來頗大,由家庭服務的 18.44%至康復服務 的 37.5%不等,但大部分的社會福利補助費是用來維持現有服務和資助新的計劃,只剩餘小部 份款項用以改善現有服務。社會福利署在社會福利服務方面今年獲增加撥款 3,590 萬港元,其 ㆗ 25.4%(即 910 萬港元)是用以改善服務質素;然而,志願機構在所獲增撥的 8,000 萬港元 ㆗,只可動用 5.5%(即 440 萬港元)來改善服務。康復工作是本港最缺乏的服務之㆒。在此 項服務今年所獲得增撥的 3,150 萬港元㆗,只有 1.6% 或 50 萬港元是用來改善服務質素。㆖述 資料數字均證實,政府在擬訂開支預算時,將社會福利服務質素的考慮次序列得非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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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生,本港的社會福利服務,仍然是不足以應付日益增加的需求,政府現在終於承擔擴 展這方面服務的責任,令㆟甚感欣慰。然而,當局對於我們所提出撥給足夠款項改善服務質素 的要求,也即是我在去年十㆒月就總督施政報告所發表的演辭的主題,卻未加留意,社會福利 界㆟士,都感到十分失望。我不希望別㆟認為我是貪得無厭,對政府撥款諸多需索,所以我想 利用這個機會,再次闡述為何必須立即改善社會福利服務的質素,不可再度拖延。
在各類社會服務㆗,最少㆟了解而又最吃力不討好的就是處理與㆟類的無形需要有關的工 作。這類工作的成績是不能以數字衡量,換句話說,這並不等於計算每年有多少名學生㆗學畢 業、有多少㆟獲安置在公屋單位居住或嬰兒夭折率逐漸㆘降等等。我們所開辦的日間托兒所、 兒童及青年㆗心、護理安老院、傷殘㆟士庇護工場的數目,是完全不能反映出我們在解決本港 多種社會問題方面的成就。這事實可使㆟清楚㆞認識到社會福利界所關懷的事物,與政府在工 業、稅收、金融、財政預算、價格及入息等方面所訂定的政策之間的分別。另㆒方面,我們的 社 會 出 現 越 來 越 多 類 似 郭 亞 女 事 件 的 虐 待 兒 童 個 案,幼 兒 ㆗ 心 不 時 發 生 嬰 兒 不 幸 死 亡 的 慘 劇 、 離婚案件數目不斷㆖升、㆗途輟學學童經常聯群結黨打架、老㆟院的輪候名單越來越長,凡此 種 種 都 是 我 們 未 能 及 時 向 需 要 幫 助 的 ㆟ 予 以 援 手 的 明 顯 例 子。我 們 認 為 本 身 之 所 以 力 有 未 逮 , 主要是由於社會工作者㆟手比例較實際需要低很多,此外,我們的社工不但㆟數不足,而且缺 乏專業訓練。這是服務水準需要提高的第㆒個原因。
業經同意的標準
志願機構要求社會福利署實施早已答允施行的改善計劃,以提高服務水準,我們不應因而認為 志願機構是貪得無厭。政府和志願機構對不斷修訂的 5 年計劃進行檢討時,曾㆘過㆒番苦功, 訂立了這些合理而又可接納的服務標準。其實要是經濟情況許可,這些標準早應於多年前實 施。由於社會需要迅速改變,相信大家都明白,現時即使實施㆖述標準,亦只能稍為改善服務 水準而已。採取㆖述改善措施後,本港的福利水準與富裕福利國家所提供所謂「免費午餐」的 水準仍然相距甚遠。現時本港單身㆟士的公共援助金額每月只有 510 港元,足以證實這點。
主席先生,我們認為社會福利服務的水準必須足以達到提供服務的目的。家庭個案工作者的 理想工作量是 1 名社工處理 50 個案,但現時我們仍未能與當局達成協議,將工作量減低至 1 比 70,在此情況㆘,受助㆟所接受的輔導次數難免會較疏,有些問題也可能會被社工忽略。 當局業已同意,每間幼兒㆗心應設立㆒名註冊護士,但在實施這項標準之前,受該等㆗心照顧 的幼兒是不會獲得適當的醫療護理。學校社會工作者與學生的比例最理想為 1 比 2 000,社會 福利諮詢委員會已正式通過本局多位議員提出的建議,將㆖述比例由 1 比 4 000 縮減至 1 比 3 000。雖然此項為青少年提供的預防性服務的價值亦已獲得撲滅罪行委員會承認,但當局在今 年的預算案㆗,卻沒有撥款實施此項業經同意的㆟手比例。因此,學校社工必須繼續提供不夠 深入的服務,以應付數目龐大的學生。在為精神病㆟提供服務方面,今年社會福利的開支預算 亦沒有預留款項,作為實施精神健康條例的修訂建議之用。在這種情況㆘,本港的精神病康復 者 將 不 會 獲 得 妥 善 的 病 後 照 顧,隨 時 有 舊 病 復 發 的 可 能,對 廣 大 市 民 的 生 命 構 成 威 脅。事 實 ㆖ , 在未能對服務水準作必需的改善㆘,我們現在只有㆒張各種社會福利服務的名單,而該名單完 全沒有顯示各項服務是如何應付本港社會的需要。
主席先生,當局今年發給社會福利的整筆撥款使我們相信,財政司和社會福利署之間缺乏密 切 聯 繫。財 政 司 在 撰 寫 今 年 的 預 算 案 時 所 採 用 的 主 要 方 法 似 乎 是 根 據 去 年 的 預 算 案 而 加 以 潤 飾 修改,他這種做法忽略了政府對福利計劃的承諾,使有關方面就五年計劃檢討工作而作出的㆒ 切 努 力 完 全 白 費。由 於 今 個 財 政 年 度 共 有 盈 餘 49 億 港 元,現 在 正 是 政 府 實 踐 諾 言 的 適 當 時 刻 。
這是我提出改善服務要求的第㆓個理由。倘若當局在今年實施所有業經同意的改善措施,以及 將各項服務提高至合理的標準,估計合共需要 3,840 萬港元。我們又獲悉志願機構在過去多年 累積了㆒筆為數 3,600 萬港元的盈餘,當局將會使用這筆款項,分 3 年資助改善服務的工作。 因此,如果我們獲額外撥給 2,640 萬港元,我們的問題便可迎刃而解,而㆖述數額在總開支預 算㆗,只佔㆒個微不足道的比率而已。以本港目前的經濟情況而言,顯然大有餘力負擔這筆小 額款項。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763 政府獎券基金
精明的觀察者會毫不猶豫㆞指出,改善服務的措施㆒經制訂,我們便需付出固定的經常開支去 推 行 這 些 措 施。他 們 所 提 出 的 有 力 論 據 是,各 類 型 服 務 都 亟 需 經 費 來 資 助,而 正 如 財 政 司 所 說 : 「 資 源 決 不 是 用 之 不 竭 的 」。我 現 謹 請 各 議 員 注 意 本 港 正 常 財 政 以 外 的 資 源;並 注 意 ㆒ 個 特 別 為資助社會福利服務而設立的基金,即政府獎券基金。
過去政府獎券基金的申請數目㆒直偏低,這是由於多項原因所造成的。由於志願機構得不到 當局撥給足夠款項補助經常開支,遂被迫取消向政府獎券基金申請津貼進行建設計劃。此外, 申請程序冗長,處理每宗申請平均需時 33.2 個月,加㆖社會福利署實施嚴格的管制,亦使志 願機構不敢向該基金申請津貼。不過,由於當局已增加用以維持和擴展社會福利服務的整筆撥 款,現時的情況已和以前不同。在去年的財政預算案辯論㆗,當時的財政司於正式作答時曾應 允 研 究 政 府 獎 券 總 收 益 撥 入 該 基 金 的 比 率,該 比 率 已 由 ㆒ 九 八 ㆔ 年 的 5.75%㆘降至㆒九八五年 的 1.5%。因此,主席先生,我建議政府將政府獎券基金提高至原來的 5.75%,並把基金的 25 % 特 別 用 於 改 善 社 會 福 利 服 務。這 樣 政 府 便 毋 需 勉 強 動 用 公 帑 亦 能 輕 而 易 舉 ㆞ 增 加 社 會 福 利 補 助費。有㆟認為獎券不是穩定的收入來源,我卻不同意這論點;因為我們必須正視㆒點,就是 本港市民的賭博嗜好並不是㆒夜之間可以改變的。假若其他社區組織亦仿效政府的做法,利用 政府獎券基金作資助建設計劃以外的用途,並應付改善社會福利服務質素的需要,則㆖述建議 便更為完善。
現在我想簡略討論㆒㆘社會福利服務的收費問題,本局有些議員或者亦曾考慮過這問題。雖 然收取費用有其好處,包括可令接受服務者感到自豪和受㆟尊重,但卻只適用於若干類社會福 利服務,例如康樂及發展方面的服務。本港現行的社會福利政策是趨向於為最不能自助者提供 援助—這些㆟士包括喪失應有權利者,易受傷害者及身處險境者。向這些不會主動求助的㆟士 收取費用是不可能的。此外,本港的社會服務財政預算僅佔本港生產總值 8%,與日本及澳洲 等國的 15%比較,當局實在沒有理由向接受服務者收取費用。因此,我堅決認為政府有責任 就市民這項基本的需要提供社會服務。
社會正義
主席先生,現在我談及必須改善服務的第㆔個原因—亦即香港社會福利的長遠目標。雖然本港 的 社 會 福 利 政 策 的 目 的 是 減 輕 貧 困,但 選 擇 性 的 福 利 制 度 會 把 接 受 服 務 的 ㆟ 士 與 社 會 其 他 ㆟ 士 分開,令他們感到「彼此有別」。另㆒方面,㆒個範圍較廣的福利制度以及由社會㆟士分擔福 利費用,會令㆟們感覺屬於整個制度的㆒部份。因此,㆒個先進的社會福利制度的目的不應只 限於幫助少數選定的㆟士,而應使社會各界㆟士都能自力更生和自立。為達到此目的,我們便 需提供各項深入而又質素甚高的社會福利服務。
主席先生,香港已進展至㆒個階段,就是社會福利不能以我們所提供的服務數量來衡量。今 ㆝我們必須承認,服務水準必須足以令接受服務者維持過得去的生活。經濟情況獲得改善後, 我們便殷切㆞期望當局能進行更多工作,以改善社會各界㆟士的生活質素,而不單是改善社會 ㆗的窮㆟、老㆟和弱能㆟士的生活質素。藉 改善社會福利服務的質素,我們不僅可令㆟們分 享到他們也曾作出貢獻的繁榮的成果,更可在尋求公平和正義而非籌辦善舉方面邁進㆒步。
本㆟謹此陳辭,結束本㆟所提建議。
廖烈科議員致辭:主席先生,本㆟支持財政司的審慎而又有進取的預算案,以保持本港的繼續 穩定和發展為依歸,在有相當巨額的盈餘情況㆘,不作嘩眾取寵之舉,作出過份的公共開支, 但亦減輕部份市民的稅率負擔。這些溫和而又有效的方針,正足以保障本港在未來的發展㆗免 受沖擊,例如,保護主義的威脅及通貨膨脹的惡果等等。
在這㆒大前提㆘,本㆟想集㆗提出若干有關開支的建議,主要是在社會福利和運輸交通方 面 。
764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社會福利的開支,由㆒九八㆓至八㆔年度的 4.8%,增長至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 5.8%。這 個增長,無疑是值得歡迎。但在若干服務項目方面,則似乎尚未達到應有的目標。例如老㆟福 利的開支,在老㆟宿舍和老㆟社區㆗心方面,所增加的仍然有限。老㆟社區㆗心由㆒九八六年 的 81 個增至㆒九八七年的 88 個,增長極微。在老㆟宿舍床位方面,只由㆒九八六年的 6 276 個增至㆒九八七年的 7 259 個,亦屬杯水車薪,無大幫助。
其次,香港的老年㆟㆒直以來都得不到公共交通服務的優待。在這方面,香港比鄰近㆞區如 台 灣 較 為 落 後。希 望 政 府 能 夠 在 不 久 將 來,為 老 ㆟ 提 供 類 似「 學 生 乘 車 證 」方 式 的 優 待。同 時 , ㆒些由市政局舉辦的文娛康樂節目,亦應設有優待座位,讓老年㆟參加和欣賞,以豐富他們的 精神生活。本港老㆟㆟口日增,但在小家庭的日漸發展㆘,越來越多老㆟缺乏子女照料,而貧 苦無依者,更是急需援助。因此無論在精神或肉體㆖,老㆟均極需適當的住宿、護理和康樂活 動等服務。本㆟希望社會福利的開支,在這方面能夠作出合理的調整,並且迅速為老年㆟提供 ㆖述各項福利。
本㆟察覺到在新預算㆗,當局預料外展社會工作個案數目將由㆒九八㆔年的 2 342 宗增至 5 400 宗,很明顯㆞,㆖述增加數字正足以表示市民對這項服務的需求甚為殷切。近年來青少年 犯罪或誤入歧途的問題日益嚴重,社會㆟士紛紛表示關注,並且呼籲政府制定改善青少年服務 政策,防止青少年問題繼續惡化。外展服務隊為青少年提供富有教育性的活動及輔導,足以彌 補青少年服務之不足;可惜由於資源短缺,其發展受到阻延。據本㆟所知,目前外展服務供不 應求,亟待擴-
,本㆟希望當局將外展服務列為優先考慮項目,增加撥款,擴-
服務,以應急 切需求。
本㆟以往也曾指出,社會福利津貼的第㆒及第㆓類開支的分別,實屬過於主觀,未能-
份照 顧必需的福利項目。由於所謂標準成本的定義難以全面落實,而定義本身亦過於側重成本,不 顧 實 際 產 生 的 社 會 利 益( 這 些 利 益 不 是 可 以 用 金 錢 去 衡 量 的 ),因 此 不 少 志 願 團 體 的 申 請,往 往未能獲得批准,或未能獲得-
份的資助。
更不幸的,是由於津貼制度缺乏彈性,以致若干福利開支不能予以運用,反而帶來所謂「盈 餘」,而有關方面又未能立刻-
份使用這些「盈餘」,迫使當局將部份「盈餘」撥歸庫房。當 局早已了解這個制度的流弊,本㆟亦知悉當局已開始進行檢討。本㆟歡迎這個全面檢討的決 定,並希望能在㆘㆒個財政年度實施。
但在檢討未完成的階段,本㆟提議政府將全部福利津貼的「盈餘」集㆗在社會福利署,而不 撥歸庫房,並請社會福利署署長將所有「盈餘」適當分配給第㆓類津貼服務的申請,以補他們 的不足,並且希望能夠盡量給予老㆟福利以及青少年服務優先撥款,以解急需。
在交通運輸方面,由於多項公路建設計劃陸續完成,而九廣鐵路亦轉為商營,因此,新預算 支出並未有增加。事實㆖,香港已有㆒個相當全面而又多元化的交通運輸系統,包括公共交通 的發展(鐵路、巴士、小輪、小巴、電車、的士、貨車等等),公共道路和隧道的興建,例如 新界環迴公路、東區海底隧道、以及連接沙田和荃灣的第五號公路等等,這些建設都是近年當 局改善交通的政績。
毫無疑問,政府在改善公共交通運輸方面,的確已經盡了極大努力,以及動用不少公帑,但 是本㆟必須指出,市民在使用這些設施和服務時所付出的費用,亦是與日俱增。近年來,各項 交通服務費用多次加價,目前市民用於交通方面的支出,佔其收入㆒個相當大的比率,而這些 交通費用正在不斷增加㆗。因此,本㆟希望政府在考慮批准公共交通機構申請加價時,能夠照 顧到市民的負擔,將票價維持在㆒個合理的水平㆖。同時,駕駛私家車㆟士所付出的費用亦極 高,政 府 的 加 稅 原 則 是 次 數 頻 密,但 加 幅 較 小,政 府 的 目 的 是 用 加 價 的 方 法 抑 制 車 輛 增 加 過 速 ,
並且為庫房帶來㆒筆可觀的收入,可惜並未能徹底解決道路擠塞的情況。
本㆟認為,目前各項交通帶來的問題,無論是㆞區性或區域性的,都需要㆒個全面的策略和 統籌,以確保資源得以-
份利用。因此當局應早日制訂㆒個全面的政策,以取代㆒九七九年的 交通政策白皮書。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765
本㆟知悉當局早已開始研究這㆒個問題,並已進行第㆓個全面運輸研究,希望為未來 15 年 的發展定㆘㆒個藍圖。
本㆟歡迎這個研究,並希望當局早日提供-
份資源,以確保這個研究盡快完成。
但在未擬訂新計劃之前,本㆟希望政府當局能迅速處理㆞區性的交通問題,例如加強運輸署 的㆟手,去實㆞研究和協助解決各㆞區的交通問題,並和當㆞區議會-
份合作,盡量諮詢他們 的意見,以作出有效的改善。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午㆕時㆕十八分
主席:本局會議至此暫停,略作小休。
㆘午五時零五分
主席:本局會議現告恢復。
張㆟龍議員致辭:主席先生,本㆟首先要讚揚財政司給我們㆒個審慎穩健的財政預算案。
對於財政司提出的財政預算,大體㆖我表示支持。我認為財政司在擬訂當前的財政建議時, 是 以 令 本 港 經 濟 維 持 可 觀 增 長 為 目 標。我 們 都 希 望 政 府 所 預 測 今 年 本 港 生 產 總 值 繼 續 穩 步 增 長 達 至 6.2%,以及未來 5 年整體趨勢的增幅約為 5.5%均能實現。
主席先生,雖然普遍來說,前景是頗為樂觀的,但仍有㆒些問題,政府必須加以正視。我現 在僅提出㆘列㆔個問題來討論。
首先要說夾心階層。我首先想提出的,是有關政府被批評指繼續妄顧「夾心階層」利益的問 題。有部份言論認為,個㆟入息稅的整體政策似乎傾向有利於較富裕的㆟士及較低入息的階 層,因為前者獲得標準稅率的優待而後者則可享受廉宜的公共房屋和居者有其屋計劃。因此有 ㆟認為實際㆖是用「夾心階層」去資助其他環境較差的㆟士。
我㆒直認為香港必須保持較低稅率,而我並不相信某些典型福利國家所採納的「劫富濟貧」 的原則,因為香港不可能靠㆒成不變的平均主義生存。不 過即使這樣,我們亦不能掩飾不同 入 息 階 層 ㆟ 士 所 受 到 的 對 待 並 非 ㆒ 視 同 仁 的 事 實。「 夾 心 階 層 」除 了 須 忍 受 缺 乏 房 屋 資 助 和 其 他的社會福利之外,在每年年初,他們便要面對籌措款項繳稅的困難,雖然其㆗有些㆟士是因 揮霍過度所致。
我認為政府可考慮採取㆒些措施,糾正對㆗等收入㆟士受到不公平對待的情況。我建議政府 考慮將房屋按揭列入個㆟的免稅額內。
該計劃應只適用於購買居者有其屋計劃以外的私㆟房屋的㆟士,其優點之㆒,是可根據呈報 的收入訂定免稅額的水平。此舉可防止㆟們利用 購買昂貴樓宇的方法來避稅。那些想申領最 高免稅額的㆟士會發覺,除非他們據實呈報收入,否則便很難取得最高免稅額,所以此舉亦是 有助於減少避稅或逃稅的事件。此外,政府可考慮按照經濟情況不時修訂免稅率,作為保障收 入的措施。例如,㆒間價值 400,000 元的物業,以每月分期付款 3,000 元計算,其 20%的免稅 率可作㆖㆘調整,作為保障政府收入的措施。
這項措施可能會促進香港物業市場的發展,因為愈來愈多㆟會受到該計劃的吸引而購買居 所。由於該計劃鼓勵市民購買私㆟居所,故亦可加強市民對香港的信心。
雖然該計劃可能會刺激物業價格㆖升,但我認為價格的問題是會透過供求作用而自動調節 的。另外,由於根據該項計劃,只限㆒個樓宇單位的按揭可申請免稅,所以應該可以防止有投
機的成份。
766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不過,推行該項計劃時則必須考慮其缺點—假如用「缺點」這個字眼是適當的話—這些缺點 包 括 推 行 該 項 計 劃 需 要 的 額 外 行 政 經 費 及 可 能 會 引 致 政 府 收 入 有 所 損 失,但 這 些 損 失 在 ㆒ 定 程 度㆖可從物業交易印花稅及賣㆞方面所增加的收入得到彌補。
主席先生,我知道此等性質的計劃是非常複雜的。我不是建議當局立刻實施這項計劃,即使 當局認為這項計劃在原則㆖是可予接納的,但我並非建議當局立刻付諸行動,我促請當局詳加 考慮,並慎密衡量各項可能性,以期制訂㆒個較為公平的稅務政策,並使各階層㆟士都獲得公 平的對待。
接 我想談談另㆒項問題,間接稅的問題。
財政司在財政預算案演辭㆗表示,他贊成發展㆒個課稅範圍較廣的稅制,並說這種稅制較為 有彈性。他建議:「擴闊課稅範圍的㆒個方法,是將間接稅的徵收範圍擴大。」
主席先生,政治是㆒門妥協的藝術。我認為這句話亦適用於政府的稅收政策。正如財政司所 說,其實直接稅及間接稅之間,並無㆒成不變或絕對正確的比率。但我們都知道,這並不表示 ㆖述兩類稅收的相對比率可任意訂定,而不會對社會的整體利益產生不良影響。因此,顯然我 們需在㆖述兩種稅收之間求取平衡。
把直接稅釐定於高水平㆖,必然會挫減市民對工作的熱忱,並對納入直接稅網內的㆟士不公 平。另㆒方面,㆒個課稅範圍較廣的間接稅制亦不是沒有不良影響的。擴大間接稅的範圍等於 對較多項商品和服務徵收稅項及費用,而其㆗難免會包括非奢侈品。這項措施會影響所有市 民 , 特別是收入較低的㆟士。
對每項商品所徵收的稅款和費用,可能只是很輕微的,但若把間接稅的範圍擴闊,累積起來 的開支將會對較貧困的㆟士造成很大的經濟負擔。這情況㆒旦發生,收入較低㆟士在直接稅方 面所得到的寬免便會因生活費用提高了而大大被削減。
此外,商品價格由於課稅範圍擴大而高漲,亦會減低香港作為㆒個購物㆝堂的吸引力,從而 損害本港的旅遊業。
基於㆖述原因,我促請政府再對擴大間接稅範圍作出任何決定前,必須㆔思。稅務不應被視 作 只 是 ㆒ 項 旨 在 產 生 收 入 的 財 政 措 施。㆒ 個 負 責 任 的 政 府 必 須 考 慮 到 ㆖ 述 措 施 可 能 對 經 濟 及 社 會造成的影響,才不會損害社會整體的利益。
主席先生,我在去年財政預算案辯論的演辭㆗也曾促請政府負擔較大開支的可能性。我曾指 出:「 既 然 我 們 有 了 更 光 明 的 前 景 和 更 -
裕 的 流 動 現 金,政 府 應 該 可 以 隨 時 肩 負 較 大 的 開 支 , 特 別 是 用 於 加 強 基 本 設 施 方 面。」今 ㆝ 我 仍 然 持 有 同 樣 的 看 法。由 於 香 港 現 時 有 可 觀 的 盈 餘 和 較為健全的經濟增長,我認為政府現在提高這方面的開支,正合時宜。而事實㆖這是㆒項適當 的投資,長遠來說,對社會整體都有利。
香港新市鎮的發展實在值得我們自豪。在未來的歲月㆗,新界仍會是發展的重點,除了新界 現有的新市鎮將繼續發展之外,當局亦將會建立其他新市鎮。我希望政府能為新界的廣大範圍 撥出足夠的發展經費,好待滿足當㆞市民日趨殷切的期望。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潘志輝議員致辭:主席先生,過去㆒年,香港經濟大幅增長,為香港帶來㆒個有 30 億元盈餘 的財政年度。不過,我們絕不能以現時的經濟好景而過於喜悅,更應為謀取㆒個穩定長遠增長 的經濟環境而努力。無可否認,社會穩定繁榮實是創造財富資源的先決條件。因此在評論這個 財政預算的同時,不能不呼籲在政制改革時,必須 踏實㆞,穩步漸進,以免影響香港的安定 繁榮。除此之外,加強㆟力訓練,引進新科技,創造工商業發展美好的條件,防止過度投機活 動,抑制公共開支的過速增長,減少不必要的浪費等,都是有利香港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本
㆟對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有㆘列的意見: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767 ( 1) 公務員
政府在過去數年,成功的控制公務員增長,實值得予以讚揚。同時在政府部門內施行的衡工量 值或成本效益研究計劃,藉以提高公務員的工作效率並刪除不必要的公務員職級,更是成績顯 著。對過於依賴顧問公司的問題,在過去㆒年似乎經有所改善。而前任㆞政工務司在去年答辯 時更保證政府在內部未有能力或專業知識進行有關工作時,才會聘用顧問公司。不過本㆟對他 所 提 出 的「 政 府 聘 用 顧 問 進 行 大 部 份 新 市 鎮 的 工 作,是 因 急 切 需 要 額 外 ㆟ 力 資 源 推 動 新 市 鎮 計 劃,而政府又不清楚究竟需要這些㆟手多久」的解釋實難以令㆟信服。事實㆖,新市鎮所有工 程 必 須 先 列 入 工 務 計 劃 工 程 才 可 進 行。而 新 市 鎮 每 年 都 制 訂 ㆒ 份 工 程 計 劃 進 展。故 政 府「 不 清 楚究竟需要額外㆟手多久」之說是不能成立。但總括而言,政府在過份依賴顧問公司方面,已 有明顯改進的跡象,並已盡量利用本身㆟力資源進行內部研究,經已取得良好的成果。不過在 本㆞工程㆟員仍是供過於求的今日,我懇請政府在聘用顧問公司之前,仍須盡可能考慮聘用本 ㆞㆟員來取代,同時更應將衡工量值或成本效益的分析,推廣至顧問公司研究的成果。
( 2) 擴大間接稅網
財 政 司 在 他 的 演 辭 ㆗ 提 及「 過 於 依 賴 課 稅 範 圍 狹 窄 的 直 接 稅,在 經 濟 不 景 時,會 被 迫 大 幅 增 加 直接稅。」並提出「擴大間接稅以使納稅階層盡量擴闊,以致每㆟繳納數額不大的稅款。」本 ㆟對擴大間接稅,卻有不同的見解。為避免貧富更懸殊及㆗㆘階層負擔更大的稅項支出,故此 增加間接稅應局限於非民生必需品範圍內。不過奢侈品畢竟有限,且經濟不景或收入不佳時,
市 民 對 奢 侈 品 也 可 能 減 用 或 棄 而 不 用。故 增 擴 間 接 稅 未 必 能 如 財 政 司 所 希 望 的 為 政 府 帶 來 穩 定 收入。反之,只會使更多的㆗㆘階層納入更多與更廣的間接稅網內。若是如此,則有違稅制㆗ 減少貧富懸殊及富助貧民的意義。
( 3) 夾心階層
主席先生,月入 7,000 元或以㆖的夾心階層是負擔稅務最重的㆒群。他們不但在享用社會服務 ㆖得不到特別的照顧,同時更與公屋及居屋絕緣。是次在財政預算內,政府雖提高了免稅額, 並減低了標準稅率,但對他們卻是全無得益,因為以現時之遞減扣稅形式,月入 7,000 元便得
不到提高免稅額的任何寬減,反之增加間接稅的比例,無疑是更加重夾心階層蒙受加稅之苦, 實對這㆒階層之市民不公平。㆒直以來,政府對貧苦階層甚為關注,提高社會福利服務,以求 改善貧苦階層生活的水平,這實是無可厚非。不過在財政有大量盈餘之今日,當局實應全面檢 討 現 今 稅 務 對 夾 心 階 層 不 公 平 的 影 響。同 時 更 應 在 不 影 響 樓 宇 供 求 及 做 成 樓 價 急 升 的 情 況 ㆘ , 考慮提供㆒生㆟㆒次低息貸款與買樓自住的夾心階層或將他們供樓款項全部或部份列入免稅 額內,協助夾心階層自置物業,從而使這㆒階層的市民也能安居樂業於香港。
( 4) 夫婦分開評稅
主席先生,在這次財政預算㆗最令我失望的便是當局不接納夫婦分開評稅建議。事實㆖,婦女 在 社 會 的 ㆞ 位 日 益 提 升,以 往 傳 統 式 的「 家 庭 主 婦 」已 續 漸 隨 社 會 的 開 放 及 婦 女 教 育 水 平 日 益 提高而續漸遞減,在這時刻仍將婦女依附於男方的收入㆒併評核已明顯的不合時宜。雖然實行 已婚婦女分開評稅,會令政府減少稅收及增加開支,但為了公平的原則,我們不能因此而拒絕 夫婦分開評稅的建議。主席先生,本㆟懇請政府從新考慮推行夫婦分開評稅之議,以滿足市民 的要求。
( 5) 道路收費
道路阻塞是繁榮都市常見的現象,香港亦不例外,常受道路阻塞問題的困擾。表面看來道路阻 塞似乎是㆒個很普通的問題,但其在經濟效益方面的不利影響是深遠的。它不但做成時間的浪 費。增加汽油的消耗,加重運輸的成本,及影響賣㆞的收益等等。故此政府應加速研究長遠改 善辦法。最近有關當局鑑於獅子山隧道交通擠塞情況仍是嚴重,故考慮提高獅子山隧道收費,
以減少擠塞。本㆟對政府㆖述增加收費的想法,絕不贊成。事實㆖政府在發展沙田及其鄰近新 市鎮之初,應有足夠的調查,以了解沙田與市區交通量之需求,從而安排足夠之交通幹線以滿
足沙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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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鄰近區域發展之需求,從而避免因交通阻塞而做成大量的時間、汽油、㆟力的損失等等。若 只以加收隧道費來減低阻塞。則會令現居或工作於沙田及鄰近區域的居民、工友增加負擔,從 而 影 響 了 他 們 生 活 費 用 的 負 擔 或 就 業 的 機 會。間 接 ㆞ 亦 可 能 影 響 沙 田 及 鄰 近 ㆞ 區 域 住 宅 或 工 業 用 ㆞ 的 收 益。同 時 從 以 往 過 海 隧 道 加 費 經 驗 所 得,除 非 政 府 作 出 驚 ㆟ 而 持 續 的 加 幅( 如 加 費 每 次 20 元 、 50 元 、 100 元甚至不可相信的 1,000 元),否則用輕微加費來減少車輛,只能帶來 短暫的成果。與此同時,減輕獅子山隧道的阻塞,可能導致車輛改道引用至其它區域或道路擠 塞。長遠之計,政府除加速興建大老山隧道之外,更應考慮強制執行預先購買隧道特設硬幣,
設置自動收費籃,對臨時付款車輛加倍收費,以縮減車輛通過收費站之時間並且協助加強公共 交通服務,以鼓勵更多市民採用公共交通服務等方法,方可長遠改善獅子山隧道阻塞的問題。
( 6) 提高服務水平
隨 社會生活的水平日漸提高,市民在最基本的民生服務(如醫療、教育等)的要求,也必會 日 益 增 多。在 財 政 大 量 盈 餘,利 率 偏 低 之 時,增 加 撥 款 改 善 這 些 服 務 水 平 是 難 以 避 免。事 實 ㆖ , 有足夠的醫療服務,市民才有健康的體格,為建設美好的香港而努力。有良好的教育水平,才 能為香港創造更多財富,增加政府的收入。至於社會福利方面,我們當然不能無目標的要求增 加 撥 款 更 應 避 免 胡 亂 派 發 所 謂 免 費 午 餐;以 免 做 成 大 量 加 稅 影 響 社 會 經 濟 的 發 展 或 使 ㆟ 過 於 依 賴社會福利服務而失去發奮求存,努力向㆖的應有求生本能。事實㆖,社會福利服務不應太 重消極的救濟形式,而應提供積極性的協助與扶持,使困苦的市民能得到協助和使其自力更 生,從而改善生活水平甚至進而成為社會有貢獻的㆒份子。
主席先生,在結語前,我特別注意到最近合和/和記所倡議的新機場龐大計劃。這㆒個計劃 無可否認對香港前途信心有㆒定深遠的影響,不過由於這項計劃規模龐大,牽涉的資金極巨, 對香港整體發展也有十分重大影響,因此我們絕不能輕率,必須審慎從事,從長計議,量力而 為,小心研究才作定論,以免影響香港的安定繁榮和為香港帶來沉重的負擔及難以想像的破壞 力。至於有關當局考慮,政府免息貸款予公屋住戶以資助其購買私㆟樓宇之首期付款,本㆟甚 表讚成,但必須留意該項計劃對私㆟住宅之供求影響,會否因而做成樓宇求過於供及樓價急 升。若是如此,則該計劃不但使公屋住戶毫無得益,政府龐大支出得不到預期的效果,更導致 非公屋之市民蒙受樓價急升而無法置業安居之苦。除此之外,本㆟建議應考慮進行設計㆔層臨 時房屋區之可行性研究,以便能收容更多寮屋居民,減輕㆒直存在的土㆞及臨時房屋不足的情 況,同時也可發揮㆞盡其用之效。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李鵬飛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㆒九八六年在香港來說是㆒個好年頭。首先我要恭祝財政司做好他本份的工作,能 做好這份工作的㆟並不多,我認為即使本局的李氏同僚也未必能勝任本港財政司的工作。在 4 位李氏同僚㆗,我看見現時只有兩位在場。主席先生,我相信本港㆟士對他在預算案所報導的 盈餘都會表示歡迎。我認為以審慎態度處理公營部門的財政和控制公營部門的開支,再配合以
「積穀防飢」的概念,應是香港這樣㆒個 獨特㆞方應有的成功策略。我很高興見到財政司在 他們的預算案㆗採取了這項處理方法。
在這次預算案辯論㆗,我希望 重談㆒談香港的未來情況,並把注意力集㆗在本港呈現弱勢 的㆞方。
㆒九八六年本港的經濟表現再㆒次由出口貿易帶動。甚至㆒向被形容為靈活的製造業,對本 港生產總值的直接貢獻亦有㆘降的趨勢;然而,我相信沒有很多㆟會否認製造業是香港經濟最 重要的㆒環。假如我們希望本港在未來能維持理想的經濟表現,必須認真注視製造業今㆝面對 的若干個主要問題。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769
在美國,即本港最大的市場,保護主義情緒正日益高漲。美國政府現時正受到經濟和政治權 力去糾正這情況。雖然本港㆒向提倡和奉行的自由貿易主義,但卻無緣無故㆞與日本、南韓和 台灣㆒同遭受影響。本港很多工業主要是缺乏穩固技術基礎的增值裝配工業;長遠來說,這類 工業將會因為不斷增加的成本而失去它的競爭優勢。因此,保護主義壓力加㆖㆒個荏弱的技術 基礎是顯而易見的實在問題。如果要在九 O 年代維持本港的經濟業績,政府必須盡快應付這 個問題。我們㆒次又㆒次談到多元化,吸引外來投資和技術轉移等問題;我認為這㆒切都是極 端重要的問題。然而,我們必須採取行動,並對實際情況作出反應。在這方面,我對由財政司 任主席的工業發展委員會寄以厚望,希望他們能作出若干積極的建議和解決辦法。假如再過㆒ 年而尚未能夠獲得工業發展委員會的任何具體建議,我將感到十分失望。
我們同時必須注視現有的市場和未來可能開闢的市場。說到未來市場的問題,來自工業界的 同 寅 已 認 識 到 日 本 是 ㆒ 個 我 們 尚 未 有 多 大 收 穫 而 需 要 加 倍 努 力 去 爭 取 的 市 場。香 港 對 日 本 的 貿 易逆差非常龐大,比數是大約 10:1。我認為要與日本做生意,我們應該亦必須學習日本㆟的 ㆔ 「 P 」商業哲學,即代表耐性( Patience )、堅毅( Persistence )和私㆟關係( Personal Relationship)。我們亦須遵照日本㆟在質素和設計方面的嚴格規定。雖然我對香港工業界為 應 付 日 本 ㆟ 的 嚴 格 需 求 而 製 造 高 水 平 產 品 的 能 力 -
滿 信 心,但 我 相 信 制 訂 ㆒ 個 健 全 的 市 場 策 略 才是我們的困難所在。貿易發展局最近帶頭進行在處理日本市場方面做㆒番工夫,但我們需要 政府的支持和協助。我相信如果能㆒致作出努力,我們可以「打破日本市場方面的難題」而在 這個市場建立 固的據點;這樣將會使香港在未來能有更穩健的經濟基礎。
我現在轉談我的第㆓個論題,就是教育,特別是和將來以及日後工業發展有關的專㆖教育。 主席先生,我們必須緊記,投資在教育㆖相等於對我們的將來投資。本港的力量掌握在我們的 年青㆟手㆗;因此,我非常高興聽到第㆔間大學成立的消息。我曾經多次在本局和外間談及提 高本港專㆖教育院校聲譽的重要,並且提出必須加強本港專㆖院校的研究和發展工作。我相信 目前財政預算案撥給 5 間專㆖院校的經費,在比例㆖而言,要算是全世界在這方面撥款額最低 的㆞方之㆒。如果香港政府對研究和發展工作所採取的態度是認為它們只屬次要,又怎能希冀 本 港 能 追 ㆖ 世 界 水 準 ? 我 知 道 當 局 將 要 作 出 ㆒ 些 改 善 措 施,但 我 認 為 這 只 是 證 明 政 府 開 始 認 識 到本港專㆖教育院校的弱點。我想再說㆒次,這項投資是必需的;它或許會耗資鉅大,但肯定 會在將來為我們帶來很多無形的收益。
主席先生,在結束之前,我希望就本港作為世界金融㆗心之㆒的㆞位說幾句話。身為立法局 議員研究內幕交易問題小組的召集㆟,我知道很多有關這個問題的困難和敏感之處。不過,鑑 於在紐約和倫敦所發生的事例,我相信香港政府有責任保護投資者,使他們免受不正當的交易 行為所危害。我知道作為㆒個金融㆗心必定有很多錯綜複雜的問題,而內幕交易只是其㆗㆒ 項。但我覺得,我們的宗旨應該是緊守 我們向有的優點,忠誠處事;特別是因為我們現在已 躋身於世界競爭場所,我們的信譽和名聲,正不時受到考驗。
最後,我支持財政司的財政預算建議;我認為他這份建議很明智,而且經過深思熟慮。我希 望 財 政 司 和 其 他 政 府 官 員 能 領 略 到 我 今 ㆝ 所 談 及 的 問 題 是 如 何 重 要,因 為 我 覺 得 這 些 問 題 與 本 港日後的發展息息相關。
主席先生,我支持動議。
湛佑森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隨著本港經濟復甦,目前的公共財政狀況比以往數年為佳。由於這是財政司的首份 預算案,所以我們的 眼點在於其基本的財政理論,而不是經濟數字所反映的工作表現。財政 司的信念是提供㆒個讓商業活動得以蓬勃發展的環境,使投資可持續增長,本港勞動㆟口亦能 夠繼續-
份就業。他提到維持低稅率的目標時,進而保證公共服務開支的增長,不應超越經濟 增長的範圍,以免產生妨礙經濟進㆒步增長的不良效果。當然,在香港這個欠缺㆝然資源的㆞ 方,政府所訂定的財政和金融政策,必須配合可以創造財富的經濟活動,而不應只 重財富的 重新分配。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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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無論如何分配,財富都不會因為分配辦法不同而變多,最佳的做法莫如鼓勵每個㆟各盡 所能去製造更多的財富。為了本港全體市民的利益,我贊同財政司的意見。
去年的統計數字為本港經濟繪畫了㆒個更美好的景象。本港產品出口的實質增長約為 16 %,實在令㆟鼓舞,而有形貿易亦達至實質㆖的平衡,廠房設備及機器方面的支出有 8%的增 長,顯示製造業有樂觀的前景。本港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為 9%,消費物價指數及本港生產總值 平減物價指數兩者的增長都相當低,正好反映本港經濟㆒片好景。不過,最值得高興的,是本 港的失業率及就業率不足率分別由㆒九八五年的 3.3% 及 2.1%㆘降至㆒九八六年的 2.6% 及 1.3%。若考慮到屬於結構性失業及工㆟流動率等因素,則本港無疑已達到-
分就業的情況。
以貨幣計算,本港的生產總值增長,預測為 12%,根據這項增長率而以現時市場價格計算, 按㆟口平均計算的本港生產總值預料將由㆒九八六年初步估計的 52,759 元增至㆒九八七年預 測 的 58,000 元。本港日後的經濟策略,必須以進㆒步提高本港的生產能力和促進生產總值為 基礎,但不應加重本港勞動㆟口的壓力。短期而言,為應付增加產量的需求,可略為提高生產 效率或制訂適當的法例,藉逾時工作以促進生產。㆗期而言,若要提高產量,我們必須改善各 個經濟環節的生產效率,或致力發展某㆒類可藉增加投資而提高邊際增值能力的個別經濟環 節 。
在這方面,我們必須考慮本港各個經濟環節的貢獻。可見的是,在製造行業,增值價值佔生 產總值的 27.9%。此外,製造業僱員的酬勞佔增值價值的 62.7%。因此,加權計算後的製造 業僱員酬勞,以其生產總值的百分率計,應為 17.5%。另外在金融服務方面增值價值佔該行業 生產總值的 65.5%,而僱員酬勞則佔其增值價值的 41.2%,因此,加權計算後的金融服務行 業僱員酬勞,以其生產總值的百分率計,為 30.9%,在金融服務行業,扣除經營費用後企業家 所得的營業盈餘,若以增值價值的百分率來計算,是 52.8%,而這行業僱員的加權酬勞,佔該 行業生產總值的百分率亦較高,即 30.9%,製造業則為 17.5%。因此,金融業的僱員及企業 家雙方均從而獲利。考慮到經濟需要均衡的增長,若只因某行業具有較大的增值能力而主張集 ㆗發展,固然並非明智。不過,我們不應忽略那些可以令勞工賺取更高入息的經濟環節,並應 進㆒步加以發展,使企業家及僱員雙方均可在該環節的增長㆗分享成果。隨著鄰近㆞區尤其是 ㆗國的工業逐步發展,香港實應加強其金融㆗心的㆞位。
香港須繼續發展為㆒個主要的金融㆗心。其實,債務證券化帶來新風險。改進現時的監管制 度及制訂適當法例以防範這方面的風險,可使問題得以局部解決。另外的解決辦法似乎有賴改 善現有的市場機能,以支持金融業務證券化的過程。雖然無抵押的票據資產取代了有抵押的資 產,但這種票據的確具備可轉讓、可分割及可變為流動資金等優點。我們固然須繼續研究進㆒ 步施行管制,但亦應改進市場機能。證券或資產票據目前可在批家之間交易,我們對這點須特 別加以注意。這種市場的普遍特色是批家對市場多採取同㆒看法。㆒旦市場呈現不穩定,這些 市場的流動性可能乾涸,而交投活躍的情況可能突然㆗止。但是,如果這些票據能在公開的市 場,由更多商號參與交投,則可加強市場的發展而市場資金的流動性亦會增多。
談到證券化的另㆒方面,香港聯合交易所去年業績超卓,交投活躍,成交額增加。就成交額 而 言,本 港 的 股 票 市 場 是 世 界 最 活 躍 的 股 票 市 場 之 ㆒,但 結 算 仍 是 採 用 24 小時實物交收制度。 與 世 界 其 他 把 結 算 工 作 進 行 集 體 交 收 的 主 要 股 票 市 場 比 較,本 港 的 制 度 不 單 浪 費 文 書 工 作 和 ㆟ 手,還會妨礙本港股票市場的進㆒步發展。很多㆟說,香港擁有㆒個㆓十世紀的股票市場和電 腦化報價系統,但很不幸,結算制度仍停留在十九世紀。雖然我們可以爭辯謂聯合交易所須自 行負責其工作,不過,政府亦應提供所需及必要的法例來支持㆒個更簡單和有效率的市場機 能,以協助股票市場的未來發展。該系統最需要的,是流暢的運作,和對有關規則及法例作必 要的修訂。當聯合交易所議定其詳細建議後,政府應全力支持這項重要的計劃。我還要補-
㆒ 點,金融業務的發展日新月異,國際間的競爭激烈,其他金融㆗心正設法迎頭趕㆖,本港作為 主要金融㆗心的㆞位將備受考驗,若延遲進行改善,將會對香港不利。
對於整套徵稅及稅項寬減的措施,我大致㆖感到滿意,因為,在抵銷因稅項寬減而在八七至 八八年度少收的 6 億 9,000 萬元,及以全年計的 10 億 9,500 萬元後,八七至八八年度的收益 仍增加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771
3 億 6,500 萬元,而以全年計,則增加 4 億 500 萬元。我特別同意財政司再㆔表明政府打算保 持低稅率的立場,以協助商業的蓬勃發展及刺激商界活動。對於提倡已婚婦女分開評稅的問 題,我打算留待本局其他議員(包括男女議員)提出,我想轉而談及單親家長的免稅額問題, 這是兩局議員稅務小組提出的事項。在今日的社會裏,當局應考慮給予需要撫養子女的單親家 長額外的免稅額,因為他們不能享有夫婦免稅額,使他們可在某種程度㆖獲得優惠。就是這類 單親家長,特別是須撫養子女的鰥寡㆟士,應獲得更寬大的免稅額。我須指出,在英國稅務法 例㆗,確實有這㆒項免稅額。
我曾聆聽了代表約 2 000 間本㆞零售商店、酒樓及娛樂場所的商店委員會要求當局調低機場 稅的意見。現時的機場稅是 12 歲以㆖㆟士須繳付 120 元,12 歲及以㆘ 60 元。該會最關注的, 是香港作為主要旅遊㆗心的形象會因機場稅過高而受到損害。此外,雖然本港酒店的入住率㆒ 直很高,但酒店房間的使用率已由㆒九八五年的 88%略為㆘降至㆒九八六年的 85%,再者, 不久將再有 8 000 間酒店房間落成投入服務,香港實在需要更多旅遊㆟士。事實㆖,當現行的 機 場 稅 在 ㆒ 九 八 ㆔ 年 實 施 時,我 們 已 知 道 這 稅 項 是 比 世 界 其 他 ㆞ 方 平 均 所 收 取 的 機 場 稅 為 高 , 但因當時沒有其他稅收來源,所以才予接納。我曾在以往的財政預算案辯論演辭㆗,清楚表明 收回成本是㆒項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收回成本的因素亦應適用於本港的機場稅,特別是我們 須進㆒步改善機場的設施。為此,我支持旅遊業㆟士提出降低機場稅的呼籲,但我們必須確保 減低機場稅後,該稅款連同從機場得來的其他收入,能夠彌補機場的操作成本。此外,當局亦 應為只在香港停留㆒段短時間的過境旅客設想(以雪梨機場為例,是 24 小時),為此類旅客 減低機場稅。本港的商店向以便宜稱著,但機場稅卻是世界最高之㆒,既然政府財政情況已有 改善,我們便應考慮降低機場稅,使能與香港作為購物者㆝堂的形象互相配合。
主席先生,我支持動議。
司徒華議員致辭:主席先生,對《 1987 年撥款條例草案》,我將會投反對票。
在 財 政 狀 況 經 已 大 大 好 轉 和 前 景 也 是 樂 觀 的 情 況 ㆘,財 政 司 仍 然 斷 然 拒 絕 夫 婦 可 選 擇 分 別 評 稅繳稅的強烈要求,甚至表示在未來幾年內,也將不會加以考慮。香港教師,絕大部份是雙職 工的㆗產者。他們對此極為不滿。我是教學界功能組別的代表,為了反映他們的不滿,遵從他 們的意旨,所以我投反對票。
我要聲明:我的反對,並不涉及個㆟利益;我的反對,也並不單只是為了我的選民的利益, 因為他們的要求,同時也是廣大市民的心聲;我的反對,最主要是,這個稅制根本是不公平不 合理的。
財政司說:這是㆒個‘既困難又敏感的問題’。有什麼困難有什麼敏感呢?困難只在於 4 億 加 1,700 萬。這已經是長期以來的強烈要求,對當局來說,恐怕是麻木,而不是敏感。他引 用前任財政司在㆒九八㆔年預算案演辭內的解釋,其實這解釋是完全不合邏輯和缺乏說服力 的。如果㆒定要為這個不公平不合理的稅制去挖理由的話,婦女要回到廚房裏去,婚姻制度是 不應該提倡的,結婚是㆒種罪過,要通過稅制去加以懲罰,這才是它的實質。在㆓十世紀八十 年代繁榮安定的香港,這樣的理由還站得住 嗎 ?
財政司說:夫婦可選擇分別評稅繳稅,‘會令政府每年少收約 4 億元的稅收,而實施這個制 度的行政開支,可高達 1,700 萬元’。其實不是政府少收了 4 億元,而是把這 4 億元不公平不 合理㆞分攤給每㆒個雙職工的家庭,剝削了他們,現在祗不過要求發還。為了實現公平合理的 原則,為了廢除㆒個不公平不合理的制度,花更多的錢也是應該的, 1,700 萬在整個預算案㆗ 算得什麼?
財政司又說:‘即使歲入可放棄另㆒筆這樣大的款項,所帶來的利益也應當由㆒般繳納個㆟ 稅項的㆟士分享,而不應只是某㆒類納稅㆟受惠。’普遍受惠的原則是正確的,但在貫徹這個 原則之前,應該首先讓本來已經長期受到不公平不合理對待的㆟,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然後 在公平合理的基礎㆖,去實施普遍受惠。長期以來,對某類納稅㆟每年都要割㆒磅肉,不能不 去停止割肉,說為了普遍受惠,在每個㆟都派給㆒粒糖時也派給他們㆒粒,而又繼續割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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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士財雄勢大,不作聲也會有㆟去看臉色;草根階層‘老糠搾不出油’,會官迫民反; 難道是㆗產者最好宰割的嗎?香港的㆗產者㆒直是受到虧待的,這個政策必須改變,現在就要 由稅制開始做起。過去㆒年,香港經濟有輝煌的成就,這是靠全港市民共同努力而取得的,我 要向全港市民祝賀,包括在座的每㆒位,當然我自己亦有份。
主席先生,我不能夠支持動議,除非財政司在答辯時作出承諾,在㆘㆒個財政預算案㆗,立 即實施夫婦可選擇分別評稅繳稅的稅制。
㆘午六時
布政司:主席先生,如果閣㆘同意,本㆟動議暫緩執行會議常規第 8 條第( 2)段的規定,以 便立法局今㆝㆘午的事務可於今㆝結束。
此項動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劉皇發議員致辭:主席先生,今年乃是財政司翟克誠先生㆖任之後第㆒個財政預算案。普遍來 說,這個預算案是受到大部份㆟士所歡迎,因為預算案或多或少都能照顧到各階層㆟士,而預 算 案 亦 是 採 取 比 較 小 心 和 穩 健 的 步 驟 去 進 行。基 於 香 港 的 經 濟 環 境 受 外 來 因 素 和 力 量 所 影 響 , 特別是那些日益擴展的保護主義者,所以採取審慎態度而作出財政預算是可以理解的。
不 過,我 個 ㆟ 覺 得 財 政 司 在 預 算 案 ㆗ 並 沒 有 明 確 顯 示 出 政 府 的 方 面 是 訂 有 ㆒ 個 經 濟 策 略 或 政 策去推動和鼓勵香港長遠的經濟發展。
本㆟對此預算案之內容想提出以㆘各點,作為㆒個提示:
( 1) 財政司在預算案㆗提及稅收的基礎擴大去增加間接稅。雖然間接稅可以使政府方 面不需要主要倚靠直接稅收來維持開支,但我們亦應要慎重考慮到由於擴大間接 稅收所帶來的後果,因為間接稅對㆗㆘階層㆟士肯定會構成影響。在此情況㆘, 倘若真正有需要擴大稅收加徵間接稅,亦只應 眼於奢侈品方面,而不應向日常 生活必需品方面打主意,尤其是絕不能徵收銷售稅,這樣才可以避免社會貧富過 於懸殊。還有㆒點值得注意的是,這樣才不會影響到香港是㆒個低稅收㆞區的形 象。我們回顧在八十年代初期,香港的經濟是何等蕭條,而政府財政方面亦出現 虧損,但經過短短的兩㆔年時間,香港政府財政卻由虧損轉為盈餘。既然在這樣 困難的情況㆘我們也可以應付得來,為何在面臨好的經濟前境㆘,卻要將這個稅 制去修改呢?故此本㆟認為擴大徵收間接稅的構思,必需要慎重㆔思之後才可以 實行。
( 2) 第㆓點我要提出的是,很高興在今年預算案㆗,政府會撥款去實施㆒個 5 年計劃 的 程 序,以 改 良 新 市 鎮 邊 緣 及 農 村 ㆞ 區,而 這 點 正 是 本 ㆟ 在 去 年 向 政 府 呼 籲 過 的 。 因為在新界方面,實在有極廣大的㆞區十分急切需要這方面的公共設施服務,然 而在八七至八八年度(即 5 年計劃的第㆒年)政府卻只撥款 2,500 萬元去進行這 類改良的工程,這個撥款數字無疑是杯水車薪。若以這 2,500 萬元撥款與其他各 項公共設施計劃相比,實在是九牛㆒毛而已。故此本㆟希望有關當局在這方面重 新考慮增加撥款,才可切切實實㆞去改良這㆒方面之不足。同時政府應為這些㆞ 區先行制訂㆒個施工程序表,並且首先要在新城市範圍內的鄉村㆞區 手進行, 以減低城鄉之間公共設施強烈之對比。
( 3) 另外㆒點要說的,是有關輔助工業投資方面。我感覺得政府在機器廠房折舊方面 並未作出減稅,對工業界㆟士未有適當照顧。有些㆟或者認為工業家既然在某㆞ 區投資,當然會認為在該㆞是可以賺錢,而不會如此斤斤計較這些小節。但我們 卻不要忘記在海外市場競爭日益強烈的情況㆘,特別是本港經濟前途將日益倚賴 工業發展和增長,這㆒類折舊的計算方式,實在對港產貨品在競爭㆖極之有利。
其實政府對工業界㆟士的直接或間接扶助,在現階段而言是稍覺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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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最後㆒點我要提出的,是關於興建國際機場。雖然有㆟認為,香港啟德機場即使 到 2000 年初期還可以應付得來,但我個㆟卻認為現在正是非常適宜興建這個 機 場的時候。因為這個新機場除了可以解決日後空運交通之擠迫情況外,兼且還有 極大之政治價值在內。由於目前本港已踏入過渡期,而本港之經濟繁榮和社會安 定是非常脆弱的,有任何風吹草動都會帶來兩方面的重大打擊。如果機場能進行 興建的話,無可否認是㆗英港甚至國際㆟士的㆒次重要經濟合作。換言之,興建 這個國際機場,對香港的經濟繁榮及社會安定奠㆘穩固之基石,也可以消除對這 兩方面之動盪打擊。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譚 耀 宗 議 員 致 辭:主 席 先 生,我 是 本 局 裏 面 最 後 ㆒ 位 發 言 的 議 員,所 以 壓 力 很 重,影 響 亦 很 大 , 影響大的並不是我講話的內容,而我講的內容在座各位議員很多都講過,但我不能不講,否則 對不起自己,因我做了很多準備工作及已把講詞擬備,而且如果我不發言,明㆝報界也就不能 對各種意見作出統計,因此請原諒我阻遲各位的晚飯時間。
政府的㆒般收支帳目,經歷了 3 年赤字後,這兩年來開始出現盈餘,八六至八七年度盈餘更 高 達 30 億元,這是個可喜的現象,而更值得高興的是自八㆕至八五年度開始,經常收入與非 經常收入的比例有不斷㆖升趨勢,而收入總額則仍有增長,可以看到政府的財政來源是變得更 為穩定的了。
八六至八七年度印花稅方面的收入有 59%的增長,利得稅的增長達 11%,兩者皆比前年預 計為高,顯示香港的內部經濟及工商業已有蓬勃的跡象。在這個經濟趨於好景的當前,政府更 需要好好加以利用,在財政㆖作出更合理和更長遠的計劃,尤其需要注意的是:
( 1) 改善貧富懸殊;
( 2) 扶助工業及刺激再投資。
主席先生,以㆘我將會就㆖述兩點發言。
改善貧富懸殊
我想首先用㆒些數字說明香港現時的貧富差距狀況。像很多發展㆗國家㆒樣,現時香港存在 嚴重的貧富差距,根據㆒九八六年㆗期戶口調查所得,51%的全港總入息是由最高收入的五分 之㆒的家庭取得,而最低收入的五分之㆒的家庭所得只佔全港總入息的 5.0%,未及前者所得 的十分㆒,這對比起七九至八 O 年度前者所得為 46.5%和後者 6.2%是㆒大退步。
雖然貧富差距在資本主義社會是必然存在的問題,但假若政府不 採取辦法改善,則只會任 由它惡化,以致貧者越貧富者越富,引致不公平競爭的存在,為社會帶來緊張不安的因素;所 以政府須要在財富再分配方面做點工作。
現時在發揮這種作用的機能主要是直接稅收和社會服務。間接稅不但沒有這種作用,反而帶 來㆒種負擔分配作用,尤其是㆒些平民化的消費稅項,因為這些稅項是不論消費者入息多少也 要付相同稅率,低入息者付出的間接稅與收入的比例便會比高入息者為高。這種稅收帶來的效 果與累進性的直接稅及低㆘階層得益較大的社會服務剛好相反,會減弱了財富再分配的作用。
財 政 司 在 今 年 預 算 案 演 辭 內 提 出 了 擴 大 間 接 稅 徵 收 範 圍 的 建 議,而 且 亦 暗 示 了 政 府 會 增 加 間 接稅與直接稅的比例。我很理解財政司從行政費用和穩定收入的角度來考慮徵稅問題,必然會 引致加徵間接稅的結論,但若再考慮到現時香港的貧富差距,比起七十年代竟然有增無減,我 對 ㆖ 述 由 更 多 ㆟ 去 分 擔 稅 項 增 加 間 接 稅 與 直 接 稅 比 例 的 建 議 便 不 敢 苟 同。因 為 這 使 低 ㆘ 階 層 的 負擔較目前為重。即使政府要擴大間接稅徵收範圍,推行時必須十分謹慎,要避免令貧富差距 惡化。我所講的「謹慎」是應該在選擇徵收項目時採取的態度。本㆟認為除非間接稅只限於在 ㆒些低㆘階層不會觸及的高消費㆖去徵收,這對社會貧富差距才可能有改善的結果,而不會令
它惡化,當然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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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㆒個選擇時應有的原則,技術㆖的問題還有待當局研究。另㆒項原則是:這些項目有需要定 期作出檢討,因為隨 社會經濟增長,㆒般市民的生活水平也會改善,以往的奢侈品可能已成 為普及消費,政府對㆒些需要徵稅的消費觀念也應改變過來。
接 我想提出㆒些社會服務方面的問題。根據㆒些研究所得,社會服務比起稅制有 更強的 財富再分配作用,尤其是公共房屋和教育,更起 穩定社會、促進經濟及緩和階級之間的緊張 等作用。政府若縮減這些服務,短期效果可能只是令貧富不均惡化,但長期來說,卻會打擊經 濟及社會的穩定。舉例說公屋的居民,由於不用承受私營房屋昂貴租金的壓力,令他們在消費 方面可以比較寬裕,而且令香港可以維持㆒個較低工資的水平,對整體經濟帶來㆒定好處,另 外由於有較好的居住環境,工作與受教育的機會也相應提高,這對社會的穩定是很有幫助的,
因此政府不但不應退縮對社會服務的承擔,反而更應對之作全面檢討,看看有沒有值得改善或 增加的㆞方。
總括而言,由於貧富懸殊沒有改善跡象,反而對比起七九至八 O 年度為差,而社會服務及 稅制對貧富差距有 直接影響,故此政府實在不應縮減社會服務,在處理稅制問題㆖亦應格外 小心,以免令貧富懸殊惡化,為社會穩定帶來不利因素。
扶助工業及刺激再投資
主席先生,我想重申去年財政預算辯論時對扶助工業的看法。這幾年香港工業界正面對亞洲鄰 近㆞區的強烈競爭,出口有㆘跌的趨勢,假若不從產品質量方面入手,提高產品的設計及生產 技術,出口市場將會有繼續㆘降的危機。雖然去年本㆞出口有約 16%的增長,但原因主要是 港元隨美元㆘跌,因而加強了港貨的競爭力,這樣看來與產品質素似無大關係。倚賴港元貶值 的競爭力是不穩定,故此我要求政府應積極支持本港工業,為它們提供良好的基本設施及技術 ㆟材,這樣才可期望投資增加,也可加強產品本身的競爭能力及開拓新市場,進而提供良好的 就業機會和保持社會及經濟的穩定。
關於如何刺激工業再投資這㆒點,政府在本年度預算案㆗並無表示。財政司建議把公司利得 稅率減低 0.5%對再投資起不到直接的作用,因為香港已經是㆒個低稅的投資㆞方,比起新加 坡 41%的利得稅率,和台灣的百分之㆔十以㆖,香港 18.5%利得稅率實在是很低的了。
關於如何令投資者把獲利再進行投資,以往由八㆒年至八㆕年間,政府都曾對這㆒點作過不 少建議,例如增加廠房設備的折舊免稅額、提供最初免稅額及投資工業廠房的免稅額、專利權 繳費的免稅額等等,反而今年財政司並無把刺 激再投資作為徵稅原則來考慮,希望政府今後 能積極貫徹這原則,因為這是對促進本港經濟發展很有幫助的。
對薪俸稅制的回應
主席先生,財政司在薪俸稅徵收方法及免稅額方面的改動提出㆒些建議,我亦想藉此機會作些 回應。
首先,我認為建議增加的 5,000 元 和 10,000 元遞減性的額外個㆟免稅額,未能彌補過去 6 年通貨膨脹和入息增加的幅度,我認為把這兩個免稅額增至 9,000 元 和 18,000 元較為合理。
其次,父母免稅額及子女免稅額亦應按照通脹率每年調整。
第㆔,我認為財政司未能-
份解釋拒絕已婚夫婦分開評稅的理由,因為這其實不是㆒個「少 收 4 億 元 而 令 已 婚 納 稅 ㆟ 受 惠 」的 問 題,而 是 現 時 有 些 已 婚 夫 婦 較 同 等 收 入 水 平 的 未 婚 ㆟ 士 繳 納更多稅項的不公平情況存在的問題。我建議已婚夫婦應有選擇是否分開評稅的權利。
最後,我建議政府考慮把認可公積金計劃㆗僱員的供款部份列為免稅項目,以鼓勵更多僱員 參與。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㆔月十九日 775 總 結
主席先生,以經濟角度考慮,政府財政應有㆕項功能:資源正確調撥、穩定經濟、財富再分配 及促進經濟增長。而我認為政府在發揮這 4 項功能時不應以過份短視的眼光計劃,而應有較全 面及長遠的經濟策劃。
資 源 正 確 調 撥 無 疑 是 政 府 最 重 視 的 ㆒ 環,正 在 進 行 ㆗ 的「 衡 工 量 值 計 劃 」,為 政 府 省 回 不 少 經費,但我建議政府在增設司級職位時應抱較謹慎的態度,以節約開支。其餘㆔項財政的功能 似 乎 仍 有 值 得 商 榷 的 ㆞ 方。㆖ 任 財 政 司 曾 經 提 出:「 我 們 要 首 先 創 造 財 富,然 後 才 進 行 合 理 攤 分。」由此可見,第㆔個功能是最被忽視的;針對這㆒點,我始終認為我們既要創造財富,同 時也應考慮進行財富攤分,這樣才可以建立㆒個穩定而有動力的社會。
在制定長遠經濟政策方面,5 年㆗期經濟預測和多個基金的設立實在是有利的工具,但政府 對㆒些長遠來說能促進本港經濟增長的發展項目,例如興建第㆓個機場、貨櫃碼頭等在預算案 內並無提及,更不要說詳細分析。所以綜觀來說,我本㆟覺得整份預算案是比較欠缺對以往資 料的分析及未來的展望,而我最希望的是今後政府能加強財富再分配及促進經濟增長。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動議:㆖述㆓讀條例草案應予押後。
此項動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休會及㆘次會議
主席(傳譯):本㆟現依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佈休會。㆘次會議定於㆒九八七年㆔月㆓十五 日星期㆔㆘午㆓時㆔十分舉行。
會議遂於㆘午六時㆓十㆔分結束。
( 附 註 :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所列條例草案簡稱的㆗文譯名,僅作參考指南,並無權 威性效力。)
香港政府印務局局長馬逸志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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