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25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星期㆔
㆘午㆓時㆔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署理總督鍾逸傑爵士, K.B.E.,C.M.G.,J.P.(主席)
布政司霍德議員, L.V.O.,O.B.E.,J.P.
財政司翟克誠議員, O.B.E.,J.P.
律政司唐明治議員, C.M.G.,Q.C.
鄧蓮如議員, C.B.E.,J.P.
陳壽霖議員, C.B.E.,J.P.
王澤長議員, C.B.E.,J.P.
工商司何鴻鑾議員, C.B.E.,J.P.
何錦輝議員, O.B.E.,J.P.
李鵬飛議員, O.B.E.,J.P.
胡法光議員, O.B.E.,J.P.
黃保欣議員, O.B.E.,J.P.
政務司廖本懷議員, C.B.E.,J.P.
陳鑑泉議員, O.B.E.,J.P.
張鑑泉議員, O.B.E.,J.P.
張㆟龍議員, O.B.E.,J.P.
周梁淑怡議員, O.B.E.,J.P.
譚惠珠議員, O.B.E.,J.P.
葉文慶議員, O.B.E.,J.P.
陳英麟議員, J.P.
范徐麗泰議員, J.P.
伍周美蓮議員, J.P.
潘永祥議員, M.B.E.,J.P.
楊寶坤議員, C.P.M.,J.P.
湛佑森議員, J.P.
生福利司湛保庶議員, O.B.E.,J.P.
陳濟強議員
鄭漢鈞議員
張有興議員, C.B.E.,J.P.
526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招顯洸議員
鍾沛林議員
格士德議員
何世柱議員, M.B.E.,J.P.
許賢發議員
雷聲隆議員
林鉅成議員
李柱銘議員, Q.C.,J.P.
李汝大議員
李國寶議員, J.P.
廖烈科議員, J.P.
倪少傑議員, O.B.E.,J.P.
彭震海議員, M.B.E.
潘志輝議員
潘宗光議員
蘇海文議員
司徒華議員
戴展華議員
譚 王 鳴議員
譚耀宗議員
謝志偉議員, O.B.E.,J.P.
黃宏發議員
㆞政工務司班禮士議員, J.P.
教育統籌司布立之議員, O.B.E.,J.P.
保安司謝法新議員, C.B.E.,J.P.
運輸司梁文建議員, J.P.
缺席者:
施偉賢議員, O.B.E.,Q.C.,J.P.
劉皇發議員, M.B.E.,J.P.
列席者:
立法局執行秘書羅錦生先生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27
文 件
㆘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 14 條第( 2)段的規定而呈交局方省覽: 法例公告
項 目
附屬法例:
僱員賠償條例
編 號
㆒九八七年僱員賠償(修訂)規例 ................................................. 40/ 87
領事協定條例
㆒九八七年領事協定(阿拉伯埃及共和國)令 ............................... 41/ 87
領事關係條例
㆒九八七年領事關係(特權及豁免權)(阿拉伯埃及共和國)令 ... 42/ 87
領事關係條例
㆒九八七年領事關係(商船及民航)(阿拉伯埃及共和國)令 ....... 43/ 87
領事關係條例
㆒九八七年領事關係(特權及豁免權)(英聯邦國家及愛爾蘭共和國) (修訂)令 ................................................................................... 44/ 87
公 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㆒九八七年指定博物館(茶具文物館)令 ...................................... 45/ 87
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
㆒九八七年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修訂第㆕附表)令 .......... 46/ 87
㆒九八七年應課稅品(碳氫化合油類標記及染色)(修訂)規例
㆒九八七年應課稅品(碳氫化合油類標記及染色)(修訂)規例
㆒九八七年(開始生效)公告 47/ 87 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會期內省覽的文件:
( 42) ㆒九八七年㆕月㆒日至㆒九八八年㆔月㆔十㆒日的預算草案第㆒卷—開支
( 43) ㆒九八七年㆕月㆒日至㆒九八八年㆔月㆔十㆒日的預算草案第㆓卷—收 入、基金,非經常帳承擔額,㆟事編制及薪級
( 44) 財務委員會㆟事編制小組委員會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報告書 ( 45) 財務委員會工務小組委員會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報告書 其 他
英國政府提交國會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香港事務年報白皮書—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 ㆒日。
528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政府事務
條例草案首讀
㆒九八七年撥款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經按照會議常規第 41 條第( 3)段的規定,㆘令記錄在案,以 便㆓讀。
條例草案㆓讀
㆒九八七年撥款條例草案
財政司動議㆓讀:「㆒項修訂撥款條例的草案」。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29
目 錄 段 數
引 言 1— 7 本港經濟 8— 22 金融事項 23— 32 政府財政策略 33— 52 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修訂預算 53— 69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預算 70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開支預算草案 71— 77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收入預算草案 78— 79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預算草案撮要 80— 83 基金帳目—預算草案 84— 89
計劃及政策 90— 99 徵稅措施 100— 101 應課稅品 102
入口碳氫油類 103— 105 烈酒及入口酒類 106— 109 入口煙草 110— 115
各項收費 116— 117 商業登記費 118 車輛牌照費與駕駛執照費 119 簽證及旅遊證件的收費 120 其他收費 121
稅項寬減 122 個㆟課稅 123— 127 利得稅 128— 130 遺產稅 131— 132
「按時間劃分」的評稅根據 133— 134 已婚婦女的課稅問題 135 雙重課稅 136 防止避稅法例 137— 138 各項建議的實施 139 總 結 140— 147
附 件
53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財政司致辭的譯文:主席先生,我動議㆓讀㆒九八七年撥款條例草案。在提交我第㆒份收支預 算案時,我得先向前任財政司彭勵治爵士致萬㆓分的謝意。政府目前的財政狀況甚為穩健,預 料在未來數年內,收支預算理應大致㆖達致平衡。本港貿易處於異常有利的㆞位,港元亦頗為 穩定。過去雖然遇到不少困難,但我們都能㆒㆒克服。這些都是彭勵治爵士努力的成果。
2. 八十年代的初期,是㆒段不容易熬過的日子。香港曾經歷政治前景不明朗的時刻,其間本 港經濟飽受種種打擊。幸而彭勵治爵士把目光放遠,因而能作出所需的適應,既不須實施嚴厲 的徵稅措施,也避免了對各項服務造成嚴重影響。㆒切運作如常:這正是任何㆒位財政司所必 須謀求確保的。
3. 雖然我們目前的情況已大為好轉,但我們所得的教訓仍然管用。香港還是如以往㆒般,十 分容易受外來因素影響,故本港的經濟表現,難免仍會反覆不定。縱使㆒九八六年本港經濟有 所改善,成績可能比預期的還要好,但㆒些隱憂也許會如常㆞呈現。保護主義的威脅,仍然叫 ㆟憂慮。在處理政府財政時,我堅信我們不應採取任何會令本港經濟更為反覆不定的措施。我 們必須時刻小心留意潛在的趨勢,處理收支預算的方法則務求穩健。
4. 我將會盡可能沿用過往奏效的政策,特別是我認為本港的財政政策,是不容許以赤字預算 作為永久的財政方針;不過我承認,赤字的出現,有時或許是無可避免的。當赤字出現時,我 們也須從速謀求對策,好讓我們盡快恢復收支平衡。不知不覺㆞陷於入不敷支的境況,十分容 易,但要從這個困境㆗恢復過來,便艱難得多。因此,即使我們似是處於最佳境況,也須抱審 慎的態度。
5. 像以往各任財政司㆒般,我深信我們應該力圖維持㆒個稅率低而可預測的稅制。在香港經 營生意,能獲可觀利潤;香港以此聞名,大部份歸功於本港所維持的低稅率。不過,最低限度 不時想想稅收來源可有什麼不同的組合,我覺得是有好處的。我會稍後再詳細談論這個問題。
6. 我相信隨 社會日趨富裕,市民便自然希望公共服務有所改善,這是十分合理的。但是, 如果我們要達到維持低稅率的目標,這些服務的開支增長,便須規限在經濟增長的範圍內,不 能超越。即使目前經濟情況好轉,資源仍是有限,我們必須對如何運用資源,作出選擇。我們 決不能容許公營部門成為本港經濟的重擔,有如其他很多㆞方㆒般。
7. 我現在概述㆒㆘本港經濟最近和預期的表現(註 1)。在略述背景後,我會繼而解釋在未 來 數 年 內 政 府 在 財 政 方 面 所 應 採 取 的 策 略,並 公 佈 本 年 度 和 ㆒ 九 八 七 至 八 八 年 度 與 政 府 財 政 有 關的各項估計數字。
本港經濟:㆒九八六年的情況和㆒九八七年的展望 本港經濟 :㆒九八六年的情況和㆒九八七年的展望
8. 在㆒九八六年,經濟活動普遍再度活躍。自去年㆔月起,港貨出口大幅度好轉,以㆒九八 六 年 全 年 計 算,更 達 到 16% 左 右 的 實 質 增 長 率( 註 2)。港 元 隨 美 元 貶 值,對 我 們 幫 助 很 大 , 特別是在本港的歐洲和日本市場方面。這個強勁的出口業績,與㆒九八五年錄得的 5%跌幅, 構成強烈對比。轉口貿易在㆒九八六年第㆓季亦告復甦,來自㆗國的轉口貨物續有增加。㆒九 八六年的轉口貿易增長率約為 14%,而留銷入口貨物增長率則約為 13%,因而有形貿易帳實 際㆖達致盈虧相抵。
( 註 1) 進㆒步詳情見《㆒九八六年經濟概況》及《㆒九八七年經濟展望》。 ( 註 2) 除非另有註明,否則其後所引述的經濟及政府開支增長率,全部都以實質計算。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31
9. ㆒ 九 八 六 年 ㆘ 半 年,私 ㆟ 消 費 開 支 漸 增,以 全 年 計 算 的 增 長 率 為 7%。資 本 投 資 亦 有 顯 著 的 改 善 , 投資額在㆒九八五年㆘跌 2%後,在㆒九八六年即有 7%的增長(註 3)。廠房設備及機器開支錄得約 8%的增長。製造業在這方面的開支有所增加,特別令㆟鼓舞,因為這反映出製造業更為活躍,以及製 造商有信心這情況會持續㆘去。
10. ㆒九八六年公營部門的開支,以國民會計方法計算,增長了 1%,其㆗政府的非經常開支雖告減 少,但減幅為增加的消費開支所抵銷(註 4) 。
11. 因此,在出口貿易強勁增長的帶領㆘,㆒九八六年內私營機構的活動相當蓬勃,致令本港的整體 經濟有驕㆟的成績。㆒九八六年,本港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稍低於 9%,遠較㆒九八五年約 1%的增長率 為高,而只略較㆒九八㆕年所達到的為低(註 5)。這個數字遠比我年㆗預測的數字為高。我們取得 以㆖成績,是由於㆘半年的表現特別出色所致。
12. 隨 經濟活動復甦,第㆕季的失業率及就業不足率,分別㆘降至 2.2% 及 1.2%。㆒般來說,失業 率如低於 3.5%,即表示實際㆖已全面就業。事實㆖,所有行業(值得高興的是製造業也包括在內)的 就業㆟數,均有增加。大多數行業的入息,以實質計算,亦有顯著增加,因為名義入息額迅速增加的 同時,通貨膨脹只屬溫和。
13. 年內,㆙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漲率為 2.8%,較㆒九八五年錄得的 3.2%為低。世界商品價格 偏軟,特別是㆗國貨品的入口價格較低,是令指數㆖漲率㆘降的原因。不過,由於港元貶值,故自㆒ 九八六年第㆓季起,消費品的入口價格㆖升得較為迅速。基於這點,加㆖本港內部需求更趨堅挺,可 能會令通貨膨脹率略為㆖升。在接近㆒九八六年年底時,我們已從各消費物價指數㆗,看到這個跡象。
14. 我預測㆒九八七年本港生產總值的增長率,將較㆒九八五年的低,但仍達到令㆟滿意的水平(註 6)。港貨出口的增長率可能會放緩,而本港內部需求則預料會增加。本港主要海外市場(包括美國) 的經濟,預料會較去年增長得略為迅速。不過,配額方面的限制,特別是美國市場的配額限制,可能 會抑制本港的出口表現。此外,如果美元貶值的速度,在㆒九八七年內和緩㆘來(這個情形看來很有 可能出現),則本港出口貨品在價格方面所增加的競爭力,可能未及㆒九八六年。
( 註 3) %
建 造 0.1
廠房設備及機器 7.7
發展商利潤幅度 11.6
土㆞及樓宇轉讓費用 29.7
本港固定資本投資總額 6.7
供製造商用的留銷入口廠房設備及機器在㆒九八六年增加約 26% 。
( 註 4) 按國民會計方法計算的政府開支,與綜合帳目內的政府開支是不同的。兩者最大的分別, 是 在 按 國 民 會 計 方 法 計 算 時,公 營 部 門 開 支 包 括 了 公 共 公 司 的 非 經 常 開 支( 而 綜 合 帳 目 並 不 計 算 這 些 開 支 在 內 ),但 不 包 括 參 與 商 業 活 動 的 政 府 部 門 的 經 常 開 支,以 及 徵 用 土 ㆞ 和 購 置 物 業 的 支 出、經 常 與 非 經 常 補 助 費 和 福 利 開 支 等 等( 綜 合 帳 目 則 包 括 所 有 這 類 開 支 , 其㆗用於徵用土㆞及購置物業的開支是導致綜合帳目在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增加的主 因)。扣除公共公司的非經常開支後,按國民會計方法計算的公營部門開支,共有 3% 的 實質升幅。有關兩者分別之處的其他詳情見附件 C。
( 註 5) ㆒九八六的本港生產總值增長率為初步估計數字,而㆒九八五年的增長率則屬臨時數字。 ( 註 6) 見《㆒九八七年經濟展望》。
53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15. 至於本港與㆗國之間的貿易,則㆒直受到限制入口及管制使用外匯儲備的措施所影響。㆗國㆒方 面固然要輸入貨品,以推行其現代化計劃,但另㆒方面相信仍會繼續實施某些管制措施。
16. 因此,本年度的港貨出口前景,仍會像以往㆒樣,受到㆒些不是我們所能控制的事件影響。根據 以往經驗,我們已了解到,要準確估計外來因素共同產生的影響,是何等困難。所以,大家在分析我 對出口貿易所作的預測時,應該考慮到這㆒點。我預測㆒九八七年港貨出口的增長率約為 7%,而轉 口貨物則約為 13%。因此,出口總額的增長率預期會略低於 10%,而㆒九八六年的增長率則約為 15 % 。
17. 私㆟消費開支預測會增加 7%。政府消費開支則預期會增加 6% 。
18. 資本投資的增長率預期會略高於 9%,私 營 機 構 與 公 營 部 門 在 這 方 面 的 增 長 率,大 致 相 同( 註 7)。
19. ㆒九八七年的入口增長率預期為 11%,與㆖述內部及外來需求的預測增長率互相配合。我們預期 會有約 80 億元的有形貿易赤字。
20. 若把開支㆗各組成部份的預測增長率合計起來,㆒九八七年的本港生產總值預測增長率將會略高 於 6% 。
21. 因此,我預期在㆒九八七年,本港內部需求與外來需求的增長,會較為均衡。就業情況應會繼續 良好。本港經濟的需求相對於供應而言,將仍保持強勁(註 8)。這個情況,加㆖入口價格㆖漲的遞 延影響,可能會產生㆒些額外的通貨膨脹壓力。㆒九八七年消費物價的平均㆖漲率預測約為 6%,較 ㆒九八六年的 3.7%為高(註 9)。主席先生,這些數字是指私㆟消費開支平減物價指數,而非㆙類消 費物價指數。本港生產總值平減物價指數的預測㆖漲率,則約為 5.5% 。
22. ㆒九八七年的本港生產總值增長率,以貨幣計算,預測為 12%左右,這表示以現時價格而言,本 港生產總值約為 3,300 億元。因此,以現時價格計算,㆒九八七年按㆟口平均計算的本港生產總值, 應該是 58,000 元左右,相等於 7,400 美元。
金融事項
23. 我現在轉談金融事項。㆒九八六年的經濟表現比預期好,加㆖利率偏低,而且在年內不斷㆘降, 以致資產的價格普遍㆖升,尤以金融資產為然。舉例來說,本港股票市場表現強勁,而外來投資資金 乘 本港的投資收益可能較高,趁機湧進,更加強其表現。
24. 我 很 高 興 向 大 家 報 導,港 元 兌 美 元 匯 率 ㆒ 直 非 常 穩 定,大 部 份 時 間 皆 在 ㆒ 個 窄 幅 度 內 ㆖ 落。不 過 , 由於㆒些毫無根據的傳言,謂聯繫匯率可能有變,因此間㆗仍有㆟進行投機活動。
25. 雖然這類投機活動只持續㆒段短時期,但我在此重申,香港政府無意干預這個聯繫匯率制度。聯 繫匯率制度是確保本港金融制度穩定,以及維持香港本身安定繁榮的主要因素。此外,香港還奉行自 由貿易。基於這兩個原因,香港所處的環境是與別不同的。
( 註 7) 資本投資各組成部份有不同的預測增長率。廠房設備及機器的開支,預測會增加 10.5% , 而建造業的開支則會增加 9.6%,顯示這兩項開支的增長率都會較㆒九八六年為高。在建 造業這㆒個組成部份㆗,公營部門的建造開支預測會增加 8.2%,因為㆒些大規模工務計 劃,如連接沙田與葵涌的第 5 號 幹 公路及屯門輕便鐵路系統等,正在施工期間。私營部 門的建造開支,則預測會增加 10.3%,反映出私營部門在建造業方面的活動,普遍㆖較以 前活躍,也反映出東區海底隧道的工程,將加緊進行。
( 註 8) 最 後 需 求 總 額( 不 包 括 轉 口 )的 增 長 率 預 測 為 7.3%,比 本 港 生 產 總 值 的 6.2% 增 長 率 略 高。 ( 註 9) 這些㆖漲百分率是指私㆟消費開支平減物價指數。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33
26. ㆒九八六年,由於資金湧入港元市場,因此貨幣供應增長率銳升。舉例來說,港元 M3 在㆒九八 六年㆘半年增加 12%,而在㆖半年則只增加 4%。不過,㆘半年的百分率銳增,是由於十㆓月市民認 購㆖市新股之故。資金湧入香港,亦令到港元與美元利率的差距拉遠,以致持有港元游資變得不合化 算,並無可避免㆞導致資金外流,以抵銷港元的增量。貨幣供應的增長加快,最終會對本港經濟產生 作用,導致貨物及服務的入口有所增加,從而將流入的資金淨額減少或全部抵銷。
27. 很多㆟認為,貨幣供應的增長率提高,在通貨膨脹方面會有不良影響。不過,我卻懷疑,在我們 這個高度開放的經濟體系㆗,貨幣供應增長與通貨膨脹的關係是否這樣緊密。雖然在㆒九八六年第㆕ 季,屬於入息較高階層的市民,他們的生活費有增加得較快的趨勢,但我認為我們暫時毋須過於憂慮。
28. 主 度 先 生,在 銀 行 業 及 證 券 市 場 方 面,最 近 成 為 時 尚 的 是 所 謂「 證 券 化 」的 活 動。讓 我 打 個 譬 喻 , 有些時裝令㆟覺得,穿 者可能正冒 過度暴露的危險,如果沒有足夠的遮蓋物,可能受風寒所侵而 涼。同樣㆞,銀行業在當局料理㆘,雖然已經回復健全,但仍須小心維持足夠的資本保證,否則便 會為風險所侵而受損。債務證券化令財務機構面對㆒種對他們來說是新的風險。這種風險的特點,是 以無擔保的票據資產,代替通常有擔保的資產,而這些票據資產的價格,通常對利率的轉變是極為敏 感的。此外,在聯繫 率制度㆘,本港利率在現時或將來都會經常轉變。
29. 我不想壓抑金融業的創新精神;我們的原則,是讓市場自行發展,只在有需要保持市場運作正常 時,才施加最低限度的管制。不過,認可金融機構的監理當局亦須顧及存款㆟的利益。新的銀行業條 例已訂定多項條文,規定認可機構要有-
足的資本,以支持帳簿內具風險的資產。由於有㆟認為須有 約兩年的過渡期以便作出調整,因此這些條文暫未生效,但我希望各認可機構都已及早籌集-
足的資 本 。
30. 銀行業條例實施至今已達六個月,至目前為止,㆒切都很順利。不過,我們發現有需要將條例略 加修訂,以便澄清若干條款的含義。有關方面現正依照慣例,就這些修訂條文進行諮詢,在取得行政 局的意見後,可望在本年度的會期內,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本局討論。在此期間,銀行監理專員正㆒ 直研究為若干特別事項,如由認可機構從事證券及其他業務,以及只集㆗放款予單㆒貸款者等事宜,
發出守則。經進行諮詢後,銀行監理專員便會在短期內,根據銀行業條例的有關條文規定,發出守則。
31. 至於證券方面,有兩個富爭論性的問題,仍然是當局加緊研究的對象,這就是有關透露公開㆖市 公 司 股 權 資 料 及 有 關 內 幕 交 易 的 問 題。最 近 在 其 他 金 融 ㆗ 心 所 發 生 的 事 件,使 我 們 另 有 ㆒ 些 新 的 看 法 。 在透露股權資料方面,有關條例草案的草擬本,已由公司法例改革常務委員會及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 加以研究及通過。㆒經取得行政局的意見,當局便會將條例草案公佈,進㆒步徵詢廣大市民的意見。
由於整個問題十分複雜,採取這個諮詢步驟,實屬必要。至於內幕交易的問題,公司法例改革常務委 員會已㆘了不少功夫;我預料短期內便會接獲有關的建議。這項工作殊不輕鬆,我謹此向該委員會致 謝 。
32. 在 ㆒ 九 八 六 年,我 們 目 睹 全 球 的 金 融 市 場 迅 速 發 展,亦 看 到 在 規 管 金 融 活 動 方 面,有 顯 著 的 改 變 。 我們在必要時,㆒定要能夠迅速作出反應,否則,香港作為主要金融㆗心的㆞位,會被其他㆞方取代。 此外,聲譽亦是㆒個極之重要的問題。我們不能容許貪婪份子的輕率活動,玷污本港市場的信譽,不 過,避免過份管制,亦同樣重要。雖然,要在這兩者之間取得平衡,是㆒件十分困難的事,但我們仍 會悉力以赴。
政府財政策略
33. 我在提出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收支預算建議之前,會先說明作出這些建議的背景。大家在研究 我的建議時,不應只單看建議本身,而必須同時顧及過去所發生的事情,以及我們對未來所作出的預 測。為確保政府財政穩固,以及經濟有穩定發展,制訂㆒個㆗期策略,是必需的。
534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34. 稍後我會提供詳細資料,讓大家知道本港的基本財政狀況,究竟有多穩固。不過,簡單來說, 我們的開支仍然受到嚴格控制,而且與預測的大致相同。另㆒方面,由於經濟業績好轉,政府的 收入,有可觀的增長,因此我們現在可以預期本財政年度的政府㆒般收入帳目,會有約 30 億元的 盈餘。此外,各資本基金的結餘亦增加約 19 億元,儘管這筆進帳部份是㆒些意外收入所帶來的。
35. 增加的收入,大部份來自經常性的稅項,這表示政府收入的基數,確實有所增加,而這個情 形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及以後,將會持續,因此我可以以此為根據,計劃將來。目前公共財政 展望將會好轉,故此我們可以有多項選擇,包括進㆒步增加設施與服務、減輕納稅㆟的負擔、將 財政儲備累積起來,或審慎㆞採取包括所有這些選擇的措施。我認為最後的㆒個方法,是向前邁 進的正確方針。我將會詳細談及的建議,包括有節制㆞增加公共開支,以及將納稅㆟的負擔,略 為減輕。
36. 去年,我們首次在預算案裏加入㆒個㆗期預測。這類預測不應被看作㆒個詳細的工作表,而 只應被視為衡量工作進度的基準而已。
37. ㆗期預測是根據多項重要的基本假設而作出的(註 10)。我現在談論㆒㆘其㆗的㆒些假設, 並特別指出自㆖㆒個㆗期預測公佈後所出現的變化。
38. 首先我要強調,㆗期預測就經濟增長所作出的假設,以及這項假設對於我們的策劃,都是很 重要的。在編製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預算案時,我們就本港生產總值每年平均增長率而作出的 4.5 %的㆗期假設,是在考慮過以往的趨勢和當時的前景而得出的。本港經濟的趨向增長率,明顯㆞ ㆒ 直 ㆘ 降( 註 11)。在 截 至 ㆒ 九 八 ○ 年 的 ㆒ 段 五 年 期 間,每 年 平 均 增 長 率 為 12.3%。自該年開始, 這個五年趨向增長率,每年均逐步㆘降,而我們曾預期在截至㆒九八六年的㆒段五年期間,經濟 的趨向增長率是 4.8%左右。不過,鑑於㆒九八六年的增長率較預期的高,以及鑑於我們現時對㆒ 九八七年的情況所作出的預測,我認為這項假設增長率有需要向㆖作有限度的調整,因此,我已 將用於㆗期策劃的假設增長率,改為 5.5%。當然,在某些年度內,實際的增長率會較高,而在另 ㆒些年度內,則會較低,這是無可避免的情況,但整體的趨勢才是重要的。
39. 在任何㆞方,公營部門都有增長的趨向。㆒名美國記者曾經這樣說:「政府是為吸納稅收而 擴-
,而且還遠不止此。」不過,以香港來說,我們已經設法將開支的增長,限制在經濟的趨向 增長率內,以抑制公營部門開支在總體開支裏所佔的比率。我們現仍遵循這個方針。在㆒九八五 至八六年度,綜合帳目開支的實際增長率為 2.7%,而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則預測為 4.1%。以這 兩年㆒起計算,開支的實質增長並無超越本港生產總值的增長率。
( 註 10) 各項假設內容詳見附件 C。
( 註 11) 以實質計算的本港生產 總值每年平均增長率(%)
在計至㆘列年份的㆒段五年期間內:
1980 12.3 1981 10.8 1982 8.8 1983 8.2 1984 7.8 1985 5.7 1986(根據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預算案演辭㆗所預測
的㆒九八六年本港生產總值) 4.8 1986(根據初步估計的㆒九八六年本港生產總值) 5.6 1987(根據現時預測的㆒九八七年本港生產總值) 6.3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35
40. 這項政策所發揮的效用,是有目共睹的。綜合帳目開支在本港生產總值㆗所佔比率,在㆒九八㆓ 至八㆔年度曾增至 19%以㆖,在㆒九八㆕至八五年度則回落至略超過 16%的水平。如要穩定公共開支 的增長率,我們必須將公共開支在本港生產總值㆗所佔比率,限制在 16% 至 17%的範圍內。㆒九八五 至八六年度及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內,公共開支在本港生產總值㆗所佔比率,估計同是 16.5%。鑑於 當局將實施㆒些重要的新計劃,在未來兩年內,這個比率預測會略為㆖升,到㆒九八八至八九年度達 到剛低於 17%的水平。不過,假定我們對經常開支仍然嚴加管制,則這個比率其後應會回落。
41. 在抑制公營部門開支在本港生產總值㆗所佔的比率方面,我們有很多理由要繼續提高警覺。開支 很容易會失去節制。本港經濟倚賴外貿,故反覆不定是無可避免,因此,為公共開支增長率和本港生 產總值增長率逐年訂㆘㆒個確實比率,既不可能且不恰當。我們目前所達到的比率,似乎頗合理想。
42. 從修訂過的㆗期推算經濟增長數字來看,我們在開支方面可以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因此,各項設 施及服務可以作進㆒步的改善。有鑑於此,我建議將預測期內的總開支增長,訂在平均約為 5%的幅 度內。經常開支的每年增長率現已略超於 5%,想到所涉及的長遠承擔,我實在不希望經常開支增長 得更快速。故此,雖然我已經容許增加開支,作為提供新服務及改善現有服務之用,但我要強調的,
是恢復非經常性的開支,以及加速進行㆒些有待實施的計劃。過去㆔年,非經常開支已㆘跌約 20% 。
43. 關於開支問題,我談到這裏為止。在收入方面,我想首先談談直接稅與間接稅之間的比例。在㆒ 九八㆓至八㆔年度,直接稅佔稅收總額的 69%,在㆒九八㆔至八㆕年度則㆘跌至 60%。不過,這個百 分率現已開始慢慢回升(註 12)。其實直接稅與間接稅之間,並無㆒成不變或絕對正確的比例,但較 長遠來說,我認為直接稅若佔較目前水平更大的比例,對香港並非有利。如果政府的收入過份倚賴課 稅範圍狹窄的直接稅,則在經濟不景時期,我們很容易會逼於無奈大幅度增加這些直接稅,以支付已 承擔的經常開支。
44. 由於本港經濟逐漸增長,政府服務亦有所擴-
,嘗試制訂㆒個課稅範圍較廣的稅制,是確保政府 財政狀況穩定的最佳方法,因為這種制度較為有彈性。我並不是說有需要全面加稅;我只是提出㆒個 方法,使稅項負擔能夠由更多㆟分擔。
45. 我們在處理這個問題時,必須實事求是。我們不想徵收複雜的新稅項,也不想徵收㆒些須花費大 筆款項來管理或對鼓勵作用有損的稅項。沒有這些稅項,我們的財政狀況仍然十分良好。
46. 不過,擴闊課稅範圍的㆒個方法,是將間接稅的徵收範圍擴大。目前,間接稅只向頗為少數的項 目 徵 收。相 信 各 位 議 員 會 記 得,前 任 財 政 司 在 去 年 曾 經 表 示,在 理 論 ㆖ 我 們 仍 可 能 加 徵 間 接 稅( 註 13)。 除此之外,當然還有其他可供選擇的擴闊課稅範圍的方法,例如在必要時將薪俸稅稅網擴大。
47. 如果我們要徵收課稅範圍較大的間接稅,以便在可能的情況㆘取代㆒些現有的稅項,我們就必須 周詳㆞考慮整套方案,特別要留意這套方案可能會產生的後果。如果方案對市民生活費用有極不利的 影響,且在實施方面有困難而又花費龐大的話,便不宜在香港實施。
48. 主席先生,我今㆝提出這個問題,目的只是讓各位進行辯論。到目前為止,我仍未決定採取任何 不可改變的立場。縱使各位議員不能就這方面的技術性問題表示意見,我也希望知道大家對原則方面 的看法。我本㆟認為,將繳稅階層盡量擴闊,以致每㆟繳納數額不大的稅款,假如這樣可令財政制度 在直接稅稅率較低的情形㆘,保持穩定,亦不失為㆒個好主意。
49. 不過,暫時來說,我建議在現行的稅制㆘作出調整,以限制直接稅在稅收總額㆗所佔比率回升的 幅度。
( 註 12) 見附件 A( 2) 。
( 註 13) 見㆒九八六年財政預算案演辭第㆒八段。
536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0. 直接稅稅率在㆒九八㆕年提高,這個措施是有鑑於當時的財政預算情況而採取的(註 14)。現在 的情況容許我們檢討這些稅率,不過,我必須強調,我們的檢討方針,應以審慎為主。
51. 現時若干間接稅及收費,均固定於某個金額。若要保持這些收益的實際價值,便要定期檢討這些 稅項及收費。財政出現盈餘,我們便很容易安於現狀,對此不加理會。但我相信這是個嚴重的錯誤, 因為到了㆒定時候,我們可能要大幅提高金額,以彌補損失。
52. 採取現有預算策略的結果,載於㆗期預測內(註 15)。這個預測顯示,在預測期餘㆘的期間內, 綜 合 帳 目 收 入 較 開 支 為 多,平 均 每 年 的 盈 餘 約 為 15 億 元( 註 16)。綜 合 帳 目 收 支 總 額 每 年 都 超 過 1,000 億元,從這點來看,我認為這項盈餘只是㆒筆能給予我們合理保障的款額。明顯㆞,只要收入或開支 方面稍有增減,就會嚴重影響這筆盈餘的餘額。
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修訂預算
53. 在談及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預算之前,我要說說本財政年度內政府開支與收入的修訂預算。
54. 政 府 ㆒ 般 收 入 帳 目 的 總 開 支,在 未 轉 撥 款 項 入 各 基 金 之 前,預 料 為 339 億 元,與 預 算 的 數 額 相 符 。 呈現眼前的,是另㆒年收緊預算的成果。所有管制㆟員都已盡㆖本份,我很感謝他們。我們實施的現 金限制制度,顯然是有效的。
55. 實際㆖,㆒九八六年內公務員兩度加薪共引致的開支,較原先在擬定收支預算時預料的略大。不 過,非與員工有關的部門操作開支較預算的略低,而按防 費用協定而須支付的款項亦有所調整,抵 銷了加薪所引致的額外開支。
56. 公務員的㆟數,仍然是決定政府開支額的主要因素。㆒九八六年十㆓月的㆟數,與前年同期的相 比,增長率為 2%,並無超出訂定的目標,反映出我們對開支的管制十分嚴謹,而我們進㆒步實施的 衡工量值研究計劃,亦頗為成功。
57. 至於收入方面,去年我們對收入的前景並不樂觀,是有理由的,因為㆒九八五年的經濟表現有欠 理想,同時我們預料這會對稅收產生遞延的影響。然而,我感到高興的是,㆒九八六年的經濟迅速復 甦,超出我們所預料的。正如我剛才所說,這個情況令那些與經濟表現最有密切關係的稅收,有相當 大的改善。
58. 政府從利得稅、薪俸稅及印花稅方面,得到最大的增益。這些稅項的收益,估計較原先預算的共 多 出 28 億元。利得稅與薪俸稅收益的增長,甚至超出了㆒九八六年初步估計的本港生產總值增長率, 這反映出㆞產業及與出口有關行業的利潤顯著回升,以及薪金大幅度提高。至於印花稅方面,現時股 票市場的成交額,亦遠較前數年的高。
59. ㆒些欠㆘政府的債項,已提早歸還,數額共達 9 億元,但這點長遠來說,重要性較低。在這 9 億 元㆗,約有半數是九廣鐵路公司餘債的還款。去年的預算案指出,這筆款項只是有可能清還而已(註 17) 。
60. 其他方面的收入與原先估計的,差別頗小,而且各項目的差額大都互相抵銷。整體而言,如果不 包括提早歸還的債項,政府的收入預測會較原先預期的高出約 40 億元,即 8%;如果提早歸還的債項 亦計算在內,則增幅會是 10% 。
( 註 14) 見㆒九八㆕年財政預算案演辭第㆒㆓八段。
( 註 15) 見附件 C。
( 註 16) 在㆒九八九至九○年度內,雖然預測有些微赤字,但這只是把進㆒步注入㆞㆘鐵路公司的 股 本 計 算 在 內 後 才 出 現 的。按 照 現 時 的 推 算,政 府 可 能 毋 須 進 ㆒ 步 注 入 股 本,但 為 審 慎 計 , 這筆股本仍須保留在開支帳內。
( 註 17) 見㆒九八六年預算案演辭第七六段。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37
61. 撥入各基金的款項淨額增加了 1 3 億元,部份原因是那筆我提過的由九廣鐵路公司提早清還的貸款,已撥 入集體運輸基金內。此外,鑑於整體情況繼續有所改善,故此毋須依照原來計劃,將盈餘款項從居者有其屋計 劃基金撥回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62. 總括來說,由於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有我所提及的轉變,本年度初估計政府㆒般收入帳目會出現的 3.5 億 元小量盈餘(註 1 8),現預料會變為略高於 3 0 億元的巨額實際盈餘(註 1 9) 。
63. 至於由政府㆒般收入帳目以外各基金支付的非經常開支,近年㆒直有㆘降的趨勢。這個趨勢是分期進行主 要計劃的結果,而非由於任何刻意實施的政策所造成。因此,政府為支付非經常開支和提供貸款而動用各基金 的款項較預期的少。雖然今個年度的最新預測指出,這些基金款項仍有若干未動用之數,但種種跡象顯示,這 個開支㆘降的情況,現已接近結束。以總額計算,由各基金支付的非經常開支,較預算的約少 4 億元,即 4% 。
64. 由各基金支付的非經常開支減少,另㆒個重要的新因素是,房屋委員會越來越有能力以本身的資源,去負 擔較大部份的非經常開支。結果,房屋委員會在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所動用的發展貸款基金數額已見減少。根 據現時跡象顯示,這個減少動用發展貸款基金的趨勢,很可能會持續。
65. 在直接存入各項基金的收入㆗,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的收入大幅增加,這是由於㆒批為數很大的居屋單 位,原訂於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發售,但結果延遲至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才推出。
( 註 1 8) 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預算案
經 常
(單位為百萬元)
非經常
(單位為百萬元)
總 額
(單位為百萬元)
收 入 38,199 893 39,092
開 支( 不 包 括 撥 入 基 金 的 款
項 ) 32,363 1,581 33,944 盈餘/(赤字) 5,836 ( 688) 5,148 減去撥入基金的淨額款項 4,800 盈 餘 348 ( 註 1 9) 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修訂預算
經 常
(單位為百萬元)
非經常
(單位為百萬元)
總 額
(單位為百萬元)
收 入 41,179 1,929 43,108
開 支( 不 包 括 撥 入 基 金 的 款
項 ) 32,397 1,534 33,931
盈 餘 8,782 395 9,177 減去撥入基金的款項 6,100
盈 餘 3,077
538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66. 我 在 ㆖ 文 提 過,各 基 金 的 款 項 是 由 政 府 ㆒ 般 收 入 帳 目 轉 撥 的。轉 撥 各 筆 款 項 後,各 基 金 的 結 餘,續 見 增 加 。 各基金的現存總額,淨增了 1 9 億元(註 2 0) 。
67. 將政府㆒般收入帳目的盈餘與㆖述基金結餘的增加額㆒併計算,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總盈餘為 4 9 億元。
68. 鑑於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情況有所改善,我現在預料政府的㆒般儲備金到本年度結束時,會達到 200 億 元左右,另外,各項基金會有 120 億元的結餘,但我們有多項或有負債,必須顧及(註 2 1)。究竟有多少儲備 金才算適當,是沒有金科玉律可根據的。不過,我們要明白,雖然本港的儲備金又再度增加,但以實質計算, 仍然較八十年代初期財政未出現赤字前稍低。政府預料在預測期內,每年平均會有 1 5 億元盈餘,但這亦僅足以 維持儲備金的實際價值而已。
69. 政府的累積財政儲備,大部份由庫務署投資在外匯基金,由基金發回有息債務證明書。現時,外匯基金條 例規定外匯基金所借入的金額,不論貸款來源,總額不得超過 300 億港元。但這個限額可在英國國務大臣同意 ㆘,由立法局以決議方式更改。由於我們預測本港的財政儲備會穩步增長,因此現在有需要將目前的限額提高 ( 註 2 2)。我已準備就這事在本局提出動議。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預算
70. 在交代過背景之後,我現在提出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開支預算草案、收入預算與徵稅建議。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開支預算草案
71. 我們所以能夠達致現有的財政狀況,是因為政府對開支的增長採取了審慎的態度。我們如果要維持㆒個令 ㆟滿意的財政預算狀況,就必須抑制開支增長,使其不超過為進行策劃而假設的每年平均 5.5%的經濟增長率。 我的目標是將公共開支的增長,訂在較這個數字稍低的水平,以便有能力應付不可預見的事件。因此,我的㆒
九八七至八八年度預算只容許整體開支有 4.9%的實質增長率。這個增長率較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有所增加, 但增幅只是略低於 1%而已。
( 註 2 0) 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修訂預算
收入淨額
(單位為百萬元)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不 包 括
開 支
(單位為百萬元)
收 入
(單位為百萬元)
暫記帳) 6,500 2,239 4,261 發展貸款基金 1,557 638 919 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 811 1,878 ( 1,067) 學生貸款基金 95 68 27 集體運輸基金 5 6 — 5 6
9,019 4,823 4,196
從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轉撥
的款項 6,100 結餘的淨增額 1,904
( 註 2 1) 詳列於附件 F 內 。
( 註 2 2) 這個限額最近㆒次曾在㆒九八○至八㆒年期間,連續由 7 0 億港元提高至 300 億港元,以配合當時 財政儲備的增長。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39
72. 我明白到,經過㆒段時期的節約後,市民對各項服務的需求必會甚為殷切,因此,在訂定公共開支的限額 時,我必須顧及這點。不過,我認為政府不應讓開支無節制㆞增加。對所有新的開支建議,我們都必須按照其 本身的利弊加以審核,這點依然是重要的。我還認為,開支的增長,應該是為了達到㆒些明確及既定的政策目 標,而非因為普遍疏於管制之故。對於這方面的工作程序,我們不斷作出改善。
73. 我預算撥款 444 億元,以應付政府㆒般收入帳目的總開支(註 2 3)。由於深覺有控制開支的需要,去年秋 季在當局對各部門當時的運作情況嚴格審查後,我曾為各部門訂定㆒些指引,這些指引已顧及我們在維持新設 施服務的需要,以及需求方面的自然增長。在若干情形㆘,由於進行了衡工量值研究,為達到政策目標所需的 開支,很多時都得以減少。
74. 此外,我還預算撥款 1.8 億元(以全年開支計算則為 2.7 億元),以支付增設或改善服務的經常開支(註 2 4)。雖然這個撥款額較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多出超過㆒倍,但仍遠低於所有部門申請的撥款總額。以全年 計算,這筆申請的撥款總額為 5 億元。大量削減申請額是必需的。
75. 隨 社會的發展,市民對各項服務的需求必然日益增加。我們必須為新的醫院、學校、消防局、出入境檢 查站、警署等等,提供㆟手。在㆟手方面,單是醫療服務㆒項,便佔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所需增加額的㆕分之 ㆒左右,這是由於㆒些主要的新設施行將投入服務。社會福利服務所需增加的㆟手,則佔整體增幅的 8%,反映 出現有機構需要增添新設施及額外㆟手。整體計算,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公務員的增長預料略超於 3%。這個增 幅較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 2%及用於策劃的約 2.5%的㆗期假設增幅為高,但為了配合陸續增添的新設施,這 是必需的。
76. 在開支總額㆗,有 1 6 億元是留作應付額外承擔及緊急情況之用的。這筆款項是用以支付可能出現(但政 府並無作出任何假設或承諾)的薪酬調整,以及每年都會出現的不可預見或新的㆒般開支項目。
77. 政府準備將㆒筆總數達 6 6 億元的款項,撥入各項基金內,支付非經常開支。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收入預算草案
78. 主席先生,我現在轉談收入預算草案,在實施任何新的徵稅措施之前,政府㆒般收入帳目的收入總額預算 為 465 億元(註 2 5)。這個估計數字反映出本年度的經濟表現良好,並會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內帶來額外稅 收 。
( 註 2 3)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 度
預算草案
(單位為百萬元 )
經常開支 34,338 非經常開支 1,871 36,209
額外承擔 1,600 撥入各基金的款項 6,600
44,409
( 註 2 4) ㆒些較為重要而獲接納的撥款,詳情見附件 D。
( 註 2 5)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 預算草案
(單位為百萬元 )
經常收入 45,624 非經常收入 878
46,502
54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79. 正如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情形㆒樣,利得稅收入的增幅,預料會再次較經濟增長的幅度為大。 不過,其他方面的業務在新財政年度,或許不能完全維持㆒九八六年的活躍程度,故在估計這些方面 的收益時,我必須抱審慎態度。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預算草案撮要
80. 將政府㆒般收入帳目的收支預算草案數字計算後,實施徵稅建議前的盈餘為 21 億元(註 26) 。
81. 經過㆒段艱苦的重整期後,現時的財政預算情況已稍見好轉。正如我剛才提到,目前的情況容許 我們稍為減輕過往在調整期內須賦加於納稅㆟身㆖的額外負擔。同時,為了保持收益的實質價值,我 打算檢討㆒些金額固定的稅項及收費。
82. 我建議實施的㆒套徵稅措施,會令政府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收入實際減少 3.25 億元,而全年 則會減少 6.9 億元。
83. 倘若實施這套措施,政府㆒般收入帳目的預算盈餘會由 21 億元減至 18 億元(註 26) 。 基金帳目—預算草案
84. 關於用以支付非經常開支的各項基金,我建議將開支總額定為 107 億元(註 27),而本年度在這 方面的修訂預算則為 90 億元。
( 註 26)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政府㆒般收入帳目—預算草案
經 常
(單位為百萬元)
非經常
(單位為百萬元)
總 額
(單位為百萬元)
收 入 45,624 878 46,502 開支(不包括撥入各基金的款項) 35,788 2,021 37,809 盈 餘 9,836 ( 1,143) 8,693 減去撥入各基金的款項 6,600 實施徵稅建議前的盈餘 2,093 減去因實施徵稅建議而少收的數額 325 盈 餘 1,768 ( 註 27)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基金帳目—預算草案
開支淨額
(單位為百萬元)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不包括
開 支
(單位為百萬元)
收 入
(單位為百萬元)
暫記帳) 7,050 2,220 4,830 發展貸款基金 1,690 635 1,055 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 752 1,797 (1,045) 學生貸款基金 103 76 27 集體運輸基金 1,102 — 1,102 10,697 4,728 5,969
從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轉撥的款項 6,600 結餘的淨增額 631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41
85. 開支方面的增長,部份是由於政府已答應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再向㆞㆘鐵路公司注入股本 10 億元,同時亦由於政府準備撥款作較龐大的非經常開支。正如我在較早時所提到,非經常開支 近年來㆒直大幅㆘降。現在情況容許我們 手處理㆒些仍未進行的計劃。我已考慮過計劃完成後 所引致的經常開支,但我仍建議撥出 60 億元,用以進行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動工的新計劃,這 筆款項較本年度的多出 12 億元。
86. 由於進行計劃需時,因此,這項非經常開支的增長,要經過㆒些時間後,才會在現金流量㆗ 反映出來。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我們有能力支付較即時的開支,以便較長遠㆞改善政府在財 政及效率兩方面的情況。我打算推行㆒些更有效㆞提供政府辦公㆞方及公務員宿舍的計劃,以及 實施多項包括工作電腦化及更換設備等的措施。
87. 直接撥入各基金的收入,是來自賣㆞、還款、利息及出售居屋單位等方面的收益。㆒九八七 至八八年度在這方面的預算收入是 47 億元,而本年度的修訂預算則為 48 億元。
88. 從政府㆒般收入帳目將有關款項撥入各基金後,年內的基金結餘預算有 6 億元的些微增加, 增幅約為現有結餘的 5%。這個增幅可維持基金結餘的實質價值。由於我要提出增加非經常開支的 建議,而這對現金流量會產生較長遠的影響,所以基金必須具備足夠的結餘。
89. 將政府㆒般收入帳目的盈餘及基金結餘的增長合計後,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預算總盈餘將 為 24 億元。
計劃及政策
90. 簡述過整個財政預算狀況後,我現在談談㆒些主要計劃及政策,因為開支預算是根據這些計 劃 及 政 策 而 作 出 的。㆒ 九 八 七 至 八 八 年 度 的 綜 合 帳 目 開 支 預 測 為 534 億 元,其 ㆗ 包 括 房 屋 委 員 會 、 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的開支(註 28)。由於土㆞闢增、房屋、教育、醫療及社會福利等計劃均相 當重要,而且合共佔去綜合帳目開支的㆒半以㆖,因此我會在㆘文逐㆒加以討論。
土㆞闢增
91.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土㆞闢增總額預料為 357 公頃,而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修訂預計數 字則為 356 公頃。在新預測期的㆔個年度,即㆒九八八/八九至㆒九九○/九㆒年度內,土㆞闢 增總額預料為 1 572 公頃(註 29) 。
( 註 28) 各項計劃的詳情載於附件 D。
( 註 29) 土㆞闢增總額包括市區及新界用作提供公共房屋、政府/社團/社區設施、遊憩設施 和 道 路 等 土 ㆞,但 香 港 工 業 公司計劃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開拓的 9.95 公頃土㆞, 以及在㆒九八九至九○年度開拓的 1.78 公頃土㆞,並不包括在內。該公司在㆒九八六 至八七年度並無完成開拓任何新土㆞。
年度 增闢數量
(公頃)
1988— 89 411
1989— 90 719
1990— 91 442
總 額 1 572
54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公共房屋
92. 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綜合帳目的非經常開支總額㆗,撥作興建房屋(包括臨時房屋區)的開支佔 3 4 億 元,而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修訂預算則為 3 2 億元。這個開支額是很龐大,但尚未包括房屋委員會用以興建出 租公屋及居屋單位的土㆞價值在內(註 3 0) 。
93. 根據政府的政策,公共房屋計劃的目標是每年須至少提供 4 萬個出租及出售單位,其㆗包括房屋委員會的 出租單位和居者有其屋計劃的出售單位、私㆟機構參與計劃的出售單位,以及房屋協會藉發展出租公共房屋及 市區改善等計劃而提供的單位。
94. 房屋委員會在㆒九八七/八八至㆒九九○/九㆒這㆕個年度內興建的單位,預測較前㆕個年度的增加 1 4 %,其㆗共有 7 200 個單位是根據重建 2 6 座不合規格公屋的擴展重建計劃而興建的。每年興建 3 萬個出租單位 的目標,並未包括這 7 200 個單位在內。因此,未來㆕個年度所興建的單位,包括私㆟機構參與計劃及房屋協會 的單位在內,預計共有 197 000 個,即平均每年有 49 000 個 單 位 落 成,大 大 超 出 我 們 的 目 標( 註 3 1)。換 言 之 , 在未來㆕年內,我們將可額外為接近 8 0 萬㆟提供優質的津貼住宅單位。
( 註 3 0) 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 修訂預算
(單位為百萬元)
( 1) 出租公共房屋計劃( i)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 預算草案
(單位為百萬元)
發展貸款基金撥款( i i) 1,200 1,200 房屋委員會本身資源( iii) 1,150 1,269 亞洲發展銀行貸款 1 — 總數( 1) 2,351 2,469
( 2) 居者有其屋計劃( i v) 790 800 總數( 1)+( 2) 3,141 3,269
( 3) 臨時房屋區 87 85 總數( 1)+( 2)+( 3) 3,228 3,354
附註:( i)不包括房屋協會。
( i i) 用於提供房屋及附屬設施,但不計土㆞的費用在內,因為房屋委員會毋須付㆞價而獲批土㆞, 但土㆞的全額市值仍有記入房屋委員會帳目內,作為政府的資助。
( iii) 租金收入與經營費用之間的差額加㆖商業單位出租的標金。
( i v) 這些數字不包括㆗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現已停辦)和私㆟機構參與計劃的開支。就居者有其 屋計劃本身而言,開支數字包括房屋委員會分別在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及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 從發展貸款基金撥作提供商業設施的 6,600 萬元及 5,700 萬 元,但 住 宅 單 位 的 土 ㆞ 價 值 不 包 括 在 內 。
( 註 3 1)
房屋委員會
出租單位 居屋計劃
私㆟機構參與計劃 (包括㆗等入
息家庭房屋)
房屋協會
(出租房屋及
市區改善計劃) 總 計
1983— 8 4 28 564 7 877 2 240 10 38 691 1984— 8 5 26 354 10 168 1 408 419 38 349 1985— 8 6 29 386 6 688 11 902 213 48 189 1986— 8 7 30 237 6 838 4 866 1 391 43 332 1987— 8 8 31 887 7 610 2 716 780 42 993 1988— 8 9 40 885 5 810 5 020 3 840 55 555 1989— 9 0 35 863 6 492 7 064 3 470 52 889 1990— 9 1 32 684 5 250 4 880 3 158 45 97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43
95. 到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結束時,居者有其屋計劃首八期的 68 000 個單位㆗,將有大約 62 000 個 落成。餘㆘的單位及另 2 萬個屬於後數期工程的單位,現已 手興建(註 32)。更多單位將會陸續落 成 。
教 育
96.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教育開支將會 98 億元,佔綜合帳目開支的 18.3%,而五年前的比率僅為 14.3%。對 於 本 港 的 將 來,這 是 ㆒ 項 明 智 的 投 資( 註 33)。㆗ 期 預 測 已 將 這 方 面 可 能 出 現 的 持 續 增 長 , 及教育統籌委員會已獲接納的建議對財政所造成的影響,㆒㆒計算在內。
醫 療 生
97. 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醫療服務的開支總額將為 52 億元,佔綜合帳目開支的 9.6%,而五年前 的比率僅為 7.4%。除屯門新公立醫院估計所需的 12 億元總工程開支外,另有 10 億元將用作未來數年 內改善及擴建瑪麗醫院、伊利沙伯醫院及鄧肇堅醫院。此外,當局亦將動用 1.2 億元,支付東區醫院 的㆞盤開拓工程及顧問費用。總開支估計達 14 億元的發展工程,亦正在若干補助醫院展開。
社會福利
98. 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社會福利方面的開支將為 31 億元,佔綜合帳目開支的 5.8%,而五年前 的比率僅為 4.8%。市民對這類服務的要求不斷提高,這是可以理解的,但這與其他方面的開支㆒樣, 資源決不是用之不竭的。
其他服務
99. 除了剛才特別提到的各類計劃外,我想請各位注意㆒項將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內動工的主要基 本建設工程,就是連接錦繡花園與坳頭之間的㆒段新界環迥公路的第 IV 期工程。此外,當管制農業廢 料與空氣質素的措施實行之後,環境保護方面的開支亦會增加。
徵稅措施
100. 主席先生,我已將作出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徵稅措施的背景,概述㆒遍。我現在會詳述我的徵 稅建議。在若干情形㆘,我的建議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以後,會有更大的影響。在適當的㆞方,我 會指出這個情況。
101. 整體來說,徵稅建議包括數項增加收入的措施,目的是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為政府帶來 3.65 億元的收益,這些收益其後會增至 4.05 億元。不過,這並不足以抵銷政府因減稅而少收的收入。少收 的數額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估計為 6.9 億元,以全年計則為 11 億元(註 34) 。
應課稅品
102. 我首先談談應課稅品的稅項。㆒般來說,我的建議是基於㆒個原則,就是稅率應維持其實質水 平。我的目的,是確保稅率能大致跟隨通脹率而作定期性的小變動,而不是減少調整稅率的次數,以 致增幅必然較大。雖然在貫徹這個原則方面,有時會出現少許例外的情況,但總的來說,我是緊守這 個原則的。
( 註 32) 居者有其屋及私㆟機構參與計劃的單位,在計算售價時並不包括土㆞價值在內,以便售屋 對象能夠負擔得起。
( 註 33) 有關政策及㆒些主要新設施的詳情見附件 D。
( 註 34) 詳情見附件 E。
544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入口碳氫油類
103. 我首先要談談入口碳氫油類的稅項。我注意到原油價格向㆖調整,導致燃油價格亦㆖漲。雖然 我不願加重消費者的負擔,但無論如何,我必須維持這類稅收的實際價值。入口碳氫油類的稅率,去 年曾經調整(註 35)。我建議將汽油的稅率,由每公升 2.30 元增至 2.40 元,以及將路㆖行駛車輛所 使用的柴油,由每公升 1.15 元增至 1.20 元(註 36) 。
104. 專利巴士公司獲退回的柴油稅,將仍然是每公升 65 仙。稅率提高,導致這些公司須額外支出 共 600 萬元,但對巴士車費的影響,即使有的話,亦很輕微。
105. 這兩項加稅措施由今㆝㆘午開始生效,估計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會帶來 6,000 萬元的額外收 入 。
烈酒及入口酒類
106. 在我的建議㆗,有兩項是與烈酒有關的。第㆒,不少烈酒的從量稅稅率自㆒九八㆕年以來,㆒ 直 沒 有 調 整,因 此 我 建 議 將 烈 酒 的 從 量 稅 稅 率,增 加 6% 至 13% 不 等,使 這 方 面 的 稅 收 自 ㆖ 次 調 整 後 , 能夠回復其實際價值(註 37)。從價稅則保持不變。
107. 第㆓,我建議將酒類的稅制略為調整,減少各種稅率的數目。蘋果酒及梨酒的稅率將提高,以 便與啤酒的基本稅率劃㆒,故幅度會較通脹率為低。這兩類酒的稅率將同樣為每公升 1.28 元 。
108. 我亦建議將入口㆚醇及㆙醇的基本稅率,由每公升 4 元增至每公升 4.30 元(註 38),使這些 稅率得以維持實質價值,並與非歐洲類烈酒的稅率保持㆒致。
109. ㆖述各項提高的稅率,全部由今日㆘午起生效。假設消費者不會有抗拒,我估計㆒九八七至八 八年度這方面的稅收將增加 5,000 萬元。
入口煙草
110. 入口煙草的稅率已於去年予以調整(註 39)。今年會再度調整,以便維持實質收益。
111. 因此,我建議將入口未製成煙草稅由每公斤 190 元增至 200 元,而入口香煙稅則由每公斤 210 元增至 220 元(註 40)。我估計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這方面的稅收會增加 4,700 萬元。根據建議的加 幅,入口未製成煙草及入口香煙的稅率差距,將維持不變,即大約為 10% 。
112. 我亦建議將雪茄的稅率由每公斤 210 元增至 220 元,以及將已製成煙草(其他類別)的稅率由 每公斤 190 元增至 200 元,使這兩個稅率分別與入口已製成香煙及入口未製成煙草的稅率保持㆒致。 最 後,我 建 議 根 據 自 ㆒ 九 八 五 年 以 來 的 通 脹 率,調 整 ㆗ 國 製 造 煙 草 的 稅 項,由 每 公 斤 40 元增至 43 元 。 ㆖次調整這稅項,是在㆒九八五年。我估計這兩項建議會為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帶來 800 萬元的額外 稅收。
( 註 35) 見㆒九八六年預算 案演辭第九九段。
( 註 36) 如果增加的稅額全部轉嫁於消費者身㆖,汽油價格將㆖漲約 2%,柴油價格則㆖漲約 1.5% 。
( 註 37) 見附件 E。
( 註 38) 見附件 E。
( 註 39) 見㆒九八六年預算案演辭第㆒○五段。
( 註 40) 如果增加的稅額全 部轉嫁於消費者身㆖,每包香煙的平均售價將增加約 15 仙。詳情載於 附 件 E。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45
113. 有關入口煙草稅的建議,全部由今日㆘午起生效,預料會為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帶來共 5,500 萬元的額外稅收。
114. 前任財政司曾在㆒九八五年提及對煙草徵收從價稅的措施(註 41)。政府其後向煙草業㆟士諮 詢,但他們的意見極為分歧(註 42)。不過,現行的煙草稅制,以及其連帶的繳稅及退稅規定,並不 理想,尤其是涉及香煙時為然。這個稅制很是繁複,而且實施起來費用昂貴,此外,這個稅制亦令本 ㆞製造商多付費用,因為他們要預先繳付稅款,在製成品出口後才獲發還,換言之,他們有部份營運 資金須用來預繳稅款,因而不能真正運用。入口與本㆞產品之間的稅率差距,目前約為 10%,雖然這 絕對符合本港在國際關稅及貿易㆒般協定所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但仍很易招致別㆟指責本港實施保護 主義。
115. 鑑於這些因素,我現時打算在適當時候,改用㆒個較簡單的煙草稅制,就是按照香煙的數目而 不是按照煙草的重量徵稅。在這個稅制㆘,政府只對預定在本港銷售的已製成香煙徵稅,而不論這些 香煙是本㆞製造或入口的。這個稅制使本港的香煙製造商毋須為入口煙草繳稅,而其㆗大部份的入口 煙草,其後均以製成品的形式出口。在這種情況㆘,我認為保持㆒個稅率差距,是沒有-
份理由的。
我將在未來數月內再進㆒步考慮此事。
各項收費
116. 我 現 在 轉 談 各 項 收 費。根 據 ㆒ 貫 的 政 策,各 項 服 務 的 收 費,㆒ 般 來 說 應 由 使 用 服 務 的 ㆟ 士 支 付 , 除非政府另外作出明確的決定,表示毋須遵守這個政策,則作別論。我們要盡量遵守㆒項原則,就是 所有服務通常都不應獲得津貼,這對我們這個低稅率的經濟體系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為此,政府不 斷鼓勵各管制㆟員主動提出新的收費建議,確保那些不應由㆒般納稅㆟負擔費用的服務,均由享用服 務的㆟士負擔。
117. 我打算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內,提高以㆘收費—首先是商業登記費;其次是車輛牌照費與駕 駛執照費;最後是某些簽證及旅遊證件的收費(註 43)。除了這些特定的加費外,還有那些在㆒九八 七 年 度 內 進 行 ㆒ 般 例 行 檢 討 的 部 門 收 費。這 些 加 費 將 可 在 ㆒ 九 八 七 至 八 八 年 度 內,帶 來 2 億元的收益, 以全年計則帶來 2.4 億元的進帳。
商業登記費
118. 商業登記費已在㆒九八五年的收支預算案㆗提高過(註 44)。現時每年的登記費為 500 元。我 建議將該項收費提高 10%,即增至 550 元。這項收費將適用於所有已登記的商戶,不過,每月的營業 額不超過某些指定限額的小商戶,則仍繼續獲得豁免。這項加費將由㆒九八七年㆕月㆒日起生效,在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內會帶來 2,000 萬元的額外收益。現時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而徵收的款項為 100 元,這個徵收款項是獨立的,不受增加商業登記費的建議影響。
車輛牌照費與駕駛執照費
119. 我的第㆓項建議,是將去年所定的車輛牌照費與駕駛執照費提高,由即時起生效。我同意前任 財 政 司 的 意 見,在 處 理 這 些 敏 感 的 收 費 問 題 時,「 次 數 頻 密 但 加 幅 較 小 」的 加 稅 原 則 是 特 別 適 用 的( 註 45)。我 因 此 建 議 將 收 費 提 高 約 5%。我估計這些加費會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內,帶來 4,500 萬元的 額外收入。
( 註 41) 見㆒九八五年預算案演辭第㆒㆒八段。
( 註 42) 見㆒九八六年預算案演辭第㆒○㆓段。
( 註 43) 詳情見附件 E。
( 註 44) 見㆒九八五年預算案演辭第九七段。
( 註 45) 見㆒九八六年預算案演辭第㆒○六段。
546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簽證及旅遊證件的收費
120. 我 就 各 項 收 費 所 提 出 的 最 後 ㆒ 項 建 議,是 與 ㆒ 些 簽 證 及 旅 遊 證 件 的 收 費 有 關。這 類 收 費 ㆗ , 有大部份㆖㆒次曾在㆒九八㆕年提高(註 46)。我因此建議將受今次加費影響的收費,平均提高 12%,由即時起生效。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額外收入,將約為 2,000 萬元。
其他收費
121. ㆒九八七年內,若干項其他收費將到期進行㆒般例行檢討,其㆗包括與水務署、海事處及 註 冊 總 署 所 提 供 服 務 有 關 的 收 費。我 預 期 在 ㆒ 九 八 七 至 八 八 年 度,這 方 面 帶 來 的 額 外 收 入 約 為 1.15 億元,以全年計則為 1.55 億元。
稅項寬減
122. 我現在轉談稅項寬減。我建議將標準稅率略為降低,減低公司利得稅稅率,提高個㆟和子 女免稅額,修訂遺產稅稅率,以及把遺產稅條例規定的餽贈免稅限額提高。此外,我亦建議修訂 稅務條例,簡化對在㆒年內曾在香港及外㆞工作的僱員所進行的薪俸稅評稅工作,以及杜絕某些 避稅的手法。
個㆟課稅
123. 在個㆟課稅方面,我建議:
第 ㆒ ,將標準稅率由 17%減至 16.5% 。
第 ㆓ ,將目前的基本及額外個㆟免稅額合併,作為新的基本個㆟免稅額,同時另訂額外個㆟ 免稅額,計為單身㆟士 5,000 元,已婚㆟士 1 萬元。因此,若將新的基本及額外個㆟免稅額 合計,單身㆟士的免稅總額便會是 34,000 元,而已婚夫婦的則是 7 萬元。每年入息低於㆖述 免稅額的㆟士,將毋須繳稅。新的個㆟免稅額,以最高數額計算,會較目前的基本及額外個 ㆟免稅額總和高出近 17%(註 47) 。
第 ㆔ ,將子女免稅額提高:第㆒名子女由 9,000 元提高至 11,000 元,第㆓名由 6,000 元提高 至 8,000 元。這兩項新的免稅額會較㆒九八五年所訂定的現有免稅額,分別高出約 22% 及 33 % 。
最 後,我建議將稅務條例第㆓附表㆗的第㆔稅級—即目前須按 15%邊際稅率繳稅的稅級—由 1 萬元擴闊至 2 萬元。稅級擴闊後,須按 20%稅率繳稅的入息額,會推高 1 萬元,同時,進 入標準稅率範圍的納稅㆟的入息水平,亦會因此提高。
124. 由於全面提高各項免稅額,會令政府損失不少收入,因此,我另外提出㆒個建議,就是將 單身㆟士及已婚夫婦分別為 5,000 元 及 1 萬元的新額外個㆟免稅額,按 10%的遞減率逐漸減至基 本 免 稅 額 的 水 平( 註 48)。重 新 採 用 這 個 方 法 後,我 所 建 議 的 免 稅 額,就 更 能 夠 照 顧 到 入 息 較 低 , 但仍須繳納薪俸稅或選擇按個㆟入息方法評稅的㆟士。單身㆟士及已婚夫婦的每年入息若分別超
( 註 46) 來港普通簽證、更改居留條件及延長留港期限的收費,曾在㆒九八五年再度提高。 ( 註 47) 根據稅務條例第㆕十㆓ B 條第( 1)款的規定,目前的基本及額外免稅額為:
基本免稅額 ( $)
額外免稅額 ( $)
總 額 ( $)
單身㆟士 20,500 8,500 29,000 已婚㆟士 41,000 19,000 60,000
( 註 48) 根據稅務條例第㆕十㆓ B 條第( 1)款( a a)及( b b)段的規定而訂出。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47
過 34,000 元 及 7 萬元,額外免稅額便須減扣,遞減率是超逾的數額的 10%。換言之,單身㆟士及已婚 夫婦的每年入息若分別達到 84,000 元 及 170,000 元,新的額外個㆟免稅額便會全部扣除(註 49) 。
125. 主席先生,我深信各位議員和大部份市民,都會歡迎這些寬減稅項的建議。寬減稅項更可省回 稅 務 局 為 數 額 相 對 較 小 的 稅 收 而 須 處 理 大 量 報 稅 表 的 繁 重 工 作,並 且 使 約 10 萬名明年須繳納薪俸稅的 ㆟士,仍留在稅網範圍外(註 50)。預算案演辭印刷本其㆗㆒份附件,已列出㆒些例子,說明這些稅 項寬減對各類納稅㆟的影響(註 51) 。
126. 在提出這些寬減稅項的建議時,我明白到這些建議與我擴闊徵稅範圍的意願,有點不㆒致。不 過,我已考慮過現有直接稅的稅制,以及我較早時提及的接稅與間接稅之間的比例。我深信以現有的 稅制來說,我的建議是既公平而又有成本效用的。這些稅項寬減可令稅務局局長將㆟手集㆗於能獲取 更多稅收的工作㆖。
127. 我建議這些新的稅項寬減由㆒九八七年㆕月㆒日起的課稅年度開始實施。㆖述寬減將首先適用 於㆒九八七至八八財政年度的薪俸稅暫繳稅及最後評稅,以及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個㆟入息評稅。 我估計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因而少收的稅款約為 4.7 億元,而全年則為 6.5 億元。
利得稅
128. 至於利得稅,我建議將公司盈利的稅率,由 18.5%減至 18%。這項減稅建議會令政府在㆒九八 七至八八年度少收 1.35 億元,而全年則少收 3.1 億元。這個 18%的公司利得稅新稅率,將適用於㆒九 八七至八八年度的暫繳稅和最後評稅。
129. 我留意到有㆟主張政府應較大幅度減低公司利得稅的稅率,以便對工商界產生刺激作用。我並 不贊同在這個階段操之過急。不過,今次的減稅,已清楚表明我會向這個目標邁進,我希望這項措施 即使不能對工商界產生刺激作用,最低限度亦令他們深信,我們是決意維持㆒個可使工商業蓬勃的低 稅率制度。我認為在減低利得稅的稅率方面,溫和的進展對我們是最有利的。
削減標準稅率
130. 非有限公司所須繳納的利得稅稅額,會因削減標準稅率的建議而受到影響;同時,物業稅及利 息稅方面的收益,亦會因而減少。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估計這幾方面會令政府再少收達 3,500 萬 元 的稅款,全年計則達 7,500 萬元。非有限公司的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暫繳稅及最後評稅,㆒九八七至 八 八 年 度 物 業 稅 的 暫 繳 稅 及 最 後 評 稅,以 及 同 年 度 的 利 息 稅 最 後 評 稅,都 會 按 照 新 訂 的 標 準 稅 率 計 算。
( 註 49) 換言之,單身㆟士及已婚夫婦的每年入息,若分別超過 34,000 元 及 7 萬元,則每超過㆒ 元,便有 10 仙從額外免稅額扣除,直至額外免稅額全部扣除為止,而入息若達到額外免 稅額全部取消的水平時,則納稅㆟只能享有基本個㆟免稅額。
( 註 50) 除降低標準稅率使約 43 000 名 須 繳 交 標 準 稅 率 的 ㆟ 士 受 惠 外,建 議 的 稅 項 寬 減 如 獲 通 過 , 則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內會惠及不少於 710 000 ㆟(或佔估計的薪俸稅繳納㆟口的 94 %),換言之:
— 有 135 500 名以往須繳納薪俸稅的納稅㆟現可獲豁免繳交此稅項;
— 有 10 萬名應要繳納薪俸稅的㆟士,會留在稅網範圍外;及
— 有 474 500 名納稅㆟將可因稅務負擔減輕而受惠。
此 外,到 ㆒ 九 八 八 至 八 九 年 度,約 有 52 000 名選擇以個㆟入息課稅辦法評估稅額的㆟士, 亦將因稅務負擔減輕而受惠。
( 註 51) 見附件 E。
548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遺產稅
131. 遺產稅方面有兩項寬減。相信各位議員仍記得,㆒九八㆓年,由於資產價值㆖升,遺產稅的豁 免限額因而提高至 200 萬元,而由 200 萬元開始至 400 萬元以㆖的遺產,稅率則定為 10% 至 18%。為 了部份抵銷近年來資產價值㆖升幅度㆗的通脹成份,我建議以新訂的稅率表取代目前的稅率表,稅率 由 6%( 向 價 值 200 萬元至 250 萬 元 的 遺 產 徵 取 )至 18%( 向 價 值 500 萬元以㆖的遺產徵取)( 註 52)。
此外,由於考慮到通貨膨脹的影響,我建議將饋贈的免稅限額,由 5 萬元提高至 10 萬元(註 53) 。 132. ㆖述兩項建議令政府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及其後各年度,少收約 2,500 萬元的稅款。 「按時間劃分」的評稅根據
133. 在 稅 務 法 例 方 面,當 局 往 往 須 進 行 某 些 整 理 工 作,以 保 持 公 道 或 改 進 稅 制 的 實 施 方 法。近 年 來 , 既在本港又在外㆞工作的僱員,他們的薪俸稅評稅方法,已成為稅務局與納稅㆟間爭論日多的問題。 這些爭論即㆒般所謂「按時間劃分進行評稅」的事件,起因在於有關的納稅㆟聲稱其來自工作的入息 ㆗,有部份是不應納入評稅之列的。按照目前的法例,當局就每宗「按時間劃分進行評稅」事件所要 考慮的,主要是事實的真相,包括調查㆒切與該名僱員的僱用有關的情況及其執行的職務。
134. 在設法解決有爭論的個案方面,稅務局、稅務㆖訴委員會,以及納稅㆟本身都花㆖相當多的時 間,因此我建議修訂稅務條例,規定僱員在某㆒課稅年度內,如在本港以外㆞方工作超過共 60 ㆝,便 可自動獲准按時間劃分進行評稅,但這項修訂須視乎行政局的意見而定。我同時建議,如果在本港以 外㆞方工作的期間為 60 ㆝或以㆘,則來自該份工作的全部入息,都應視為在本港工作而獲得的入息,
因此有關僱員便不會獲准按時間劃分進行評稅。我建議這些修訂由㆒九八七至八八課稅年度起生效。 我估計在實施修訂的㆒年,政府收入會減少約 2,500 萬元,而以全年計算則減少 3,500 萬元。
已婚婦女的課稅問題
135. 我現在轉談已婚婦女分開評稅這個既困難又敏感的問題。正如前任財政司在㆒九八㆔年預算案 演辭內解釋(註 54),這是㆒個複雜的問題。在最近數週,本局部份議員及多個關注小組曾提出不少 建議,而傳播媒介亦積極關注此事。不過,我相信我建議的個㆟稅項寬減,可惠及所有而不單只某類 繳納薪俸稅的㆟士,故應獲得優先考慮及受到更多㆟歡迎。各位議員或會記得,以㆒九八六至八七年 度的入息水平計算,實行已婚婦女分開評稅,會令政府每年少收約 4 億元的稅收,而實施這個制度的 行政開支,可高達 1,700 萬元(註 55)。對我來說,即使歲入可放棄另㆒筆這樣大的款項,所帶來的 利益也應當由㆒般繳納個㆟稅項的㆟士分享,而不應只是某類納稅㆟受惠。我肯定會有更多㆟就此事 各抒己見,我也很想知道各位議員的意見。我建議我們應以㆒九八㆔年的預算案演辭作為進㆒步辯論 的基礎。
( 註 52) 遺產價值由
$2,000,001 至 $2,500,000 6%
$2,500,001 至 $3,000,000 8%
$3,000,001 至 $3,500,000 10%
$3,500,001 至 $4,000,000 12%
$4,000,001 至 $4,500,000 14%
$4,500,001 至 $5,000,000 16%
$5,000,001 及以㆖ 18%
( 註 53) 在遺產稅條例第六條第( 1)款( c)段的第㆒段但書㆗有所規定。 ( 註 54) 見㆒九八㆔年預算案演辭第㆒㆔七段。
( 註 55) 財政司在㆒九八七年㆒月十㆕日立法局會議席㆖給范徐麗泰議員所提問題的書面答覆。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49
雙重課稅
136. 有關雙重課稅的問題,各位議員或會記得,當局曾於去年要求稅務局局長研究這問題,並向多 個專業團體諮詢。雖然大家都同意,在某程度㆖,雙重課稅的情形現時確有發生,尤其是涉及經常前 往㆗華㆟民共和國的僱員時為然,但問題的嚴重程度,以及補救辦法會對政府收入造成的損失,則證 明 是 難 以 確 定 的。目 前,當 局 正 從 這 個 角 度 對 雙 重 課 稅 的 問 題 進 行 研 究,我 希 望 很 快 便 會 有 ㆒ 些 進 展 。
但 在 這 段 期 間 內,由 於 我 已 提 議 修 訂 有 關 按 時 間 劃 分 進 行 評 稅 的 法 例,相 信 會 對 ㆒ 些 納 稅 ㆟ 有 些 幫 助。 防止避稅法例
137. 最後,我要提出另外㆒個問題來討論,這個問題如不加以控制,便可能導致利得稅方面有大筆 損失。據我所知,作出資產再集資安排的納稅㆟,越來越多。這種安排是「梅亞」避稅法演變而來。 「梅亞」避稅法取名自㆒宗在澳洲發生的個案;該個案在有關的專業㆟士㆗,已受到廣泛注意。簡而 言之,這種安排是將㆒項流動收入(例如應課利得稅的借貸利息)轉為㆒項毋須課稅的資本收入,辦 法是將該流動收入轉讓別㆟,但並不同時轉讓有關的基本資產。這種安排亦可能涉及將收入改為來自 海外收入的做法。
138. 去年實施的㆒般防止避稅規定,對於抵銷藉㆖述安排而在稅務方面所得到的利益,可能是有效 的。當然,稅務局局長若認為某項安排的目的,是受到㆒般防止避稅規定所管制,他可以向有關㆟士 提出質詢。不過,由於可能損失的收入數額相當大,而且政府的㆒貫政策是,發現甚麼避稅方法,便 制訂甚麼法例去對付,因此我建議在聽取行政局的意見後,制訂特別針對資產再集資安排的法例。我 並建議這些法例應適用於在今日之後所作出的安排。
各項建議的實施
139. 主席先生,你今㆝㆖午簽署的保障政府收入令,是關於我對應課稅品、簽證及旅遊證件、車輛 牌照費及駕駛執照費所作的建議的。有關提高商業登記費的建議,如獲本局通過,將會在㆒九八七年 ㆕月㆒日開始實施。至於其他收費,則會在年內待各有關檢討完成後提高。在今個會期內,有關的條 例草案會提交本局通過,以便我提出的遺產稅及稅項寬減建議,得以生效。
總 結
140. 主席先生,以㆖就是我所提出的徵稅建議。現在,我想以㆒些個㆟觀點,來結束我的演辭。
141. ㆒九八六年是成績卓越的㆒年。就這方面來說,我只想補-
㆒點,就是這個成果主要歸功於本 港刻苦耐勞,頭腦靈活的全體市民。香港素以辦事效率超卓見稱,可謂實至名歸。㆒方面,本港工商 界在開拓新市場及貿易機會方面,㆒直不遺餘力;另㆒方面,我們的勞動㆟口亦以技術高超,魄力過 ㆟著名。這些都是香港的傳統特質。只要我們秉承這些㆒貫的優點,香港定必繼續繁榮㆘去。
142. 在制訂本港的公共財政模式時,我希望保留及進㆒步改善㆒個可讓工商業欣欣向榮的環境。我 想看到各行各業獲利更豐,只是原因之㆒。另㆒原因是,我們只有在㆒個有利工商業發展的環境㆗, 才能期望投資增加,優薪工作源源不絕。這是維持社會穩定之道。
143. 我在較早前談及金融問題,特別是金融業時,曾提到聲譽的重要性。我在這裏不厭其煩重申㆒ 次,本港必須保持良好聲譽,才能繼續金融方面的發展。發生問題並非是某個金融㆗心的獨有現象; 世界其他㆞方所發生的問題,大家都有目共睹。所有與金融服務有關的㆟士,不論是從事商業、規管 或監管活動的,均有㆒個共同目標,就是大家必須各盡本份,保持這個制度的良好聲譽,如果任由少 數害群之馬破壞這個制度或玷污其聲譽,所有㆟都會蒙受損害。別以為這方面的罪行遺害不大,受害 者是大有㆟在的。
55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144. 有關政府財政的管理問題,我曾強調政策必須有連貫性。本港經濟顯著增長,令我們得到 資源,進行和提供多項市民應享有的發展和公共服務。不過,大家應該緊記,要有效㆞提供這些 服 務,,我 們 必 須 有 穩 定 的 資 金 供 應,以 及 穩 步 而 非 無 規 律 的 發 展。本 港 經 濟 的 好 壞 是 週 期 性 的 , 因此政府財政的管理是否妥善,主要視乎我們能否經常密切留意經濟的趨勢,以及能否在有需要 時及早採取行動,以免日後要採取較嚴厲的措施。
145. 現時的基本趨勢似乎對我們有利。正是這個原因,我才認為可以建議㆒個既能進㆒步改善 公共服務,又能減輕納稅㆟負擔的預算案。不過,我們必須抱審慎態度。正如我開始時所說,本 港的經濟仍然受到外來因素影響,其㆗包括保護主義所構成的威脅在內。因此,我們必須小心, 切不可急於承擔較大的開支或放棄收入。
146. 主席先生,且讓我以㆘面的㆒番話,來結束我的演辭:本港在未來的歲月裏,將會面對很 多問題,但只要我們勇往直前,誠實無詐,-
滿決心,這些問題定會迎刃而解。我在制訂各項建 議時,便曾將這簡單的真理,緊記心㆗。
147. 主席先生,我謹此動議。
根據會議常規第 54 條第( 2)段的規定,現押後辯論㆖述條例草案。
休會及㆘次會議
主席(傳譯):本㆟現依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佈休會,㆘次會議定於㆒九八七年㆔月十㆒日星 期㆔㆘午㆓時㆔十分 行 。
會議遂於㆘午㆔時五十㆔分結束。
(附註: 會議過程正式紀錄所列條例草案簡稱的㆗文譯文,僅作參考指南,並無權威性效力。)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51
附 件
這些附件旨在撮述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財政預算建議,並將這些建議與歷年 的業績及㆗期(五年)預測作㆒比較。編排形式與前數年的略有不同;以往在不同冊 子刊出的財政預算建議的各方面問題,現在附件內括述。
2. 附件共分六部份:
3.
頁 數
552
A — 收支預算及各基金所得撥款撮要
顯示整個收支預算情況,以及政府如何透過不同的基金處理 收支。
B — 公務員編制
566
顯示公務員㆟數及其組成。
570
C — ㆗期預測
從附件 A 列出的綜合財政狀況,推算未來五年的政府財政狀 況 。
D — 計劃及政策
580
闡釋財政預算建議所根據的主要政策。
E — 預算案的徵稅建議
604
就所作出的徵稅建議提供進㆒步詳情。
F — 或有負債
620
列出政府較重要的或有負債。
3. 就附件 A 及 B 而 言,各 項 撮 要 都 可 以 與《 預 算 》第 ㆒ 及 第 ㆓ 卷 所 載 的 有 關 詳 情 互相參照。
55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附 件 A( 1)
收支預算撮要
背 景
為方便控制及撥款起見,政府的財政是透過多項帳目和基金而運作。政府㆒般收入帳目是主 要的撥款帳目,在有需要時將款項撥入或撥自其他基金應用。㆘表顯示綜合的財政狀況,但不包括㆘ 列帳目:
( i) 政府獎券基金—該基金另受其他法例管制,故當局不能將其收入用於㆒般政府用途 ㆖ ;
( ii)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暫記帳—其實際收入須與未來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攤分。 各項基金的分析,逐㆒載於隨後的附件。
預測的財政狀況撮要
1986— 87 修訂預算
期初結餘
開支
收入
基金之間的 轉撥款--
轉撥款項
後盈餘/
(赤字)
期末結餘
單位為百萬 元
單位為百萬 元
單位為百萬 元
單位為百萬 元
單位為百萬 元
單位為百萬 元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發展貸款基金
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 集體運輸基金
學生貸款基金
16,961
5,952
1,843
1,700
525
65
33,931
6,500
1,557
811
56
95
43,108
2,239
638
1,878
—
68
( 6,100)
4,390
1,100
—
585
25
3,077
129
181
1,067
529
( 2)
20,038
6,081
2,024
2,767
1,054
63
總 額
27,046
42,950
47,931
—
4,981
32,027
1987— 88 預 算
期初結餘
開支
收入
基金之間的 轉撥款--
轉撥款項
後盈餘/
(赤字)
期末結餘
單位為百萬 元
單位為百萬 元
單位為百萬 元
單位為百萬 元
單位為百萬 元
單位為百萬 元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發展貸款基金
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 集體運輸基金
學生貸款基金
20,038
6,081
2,024
2,767
1,054
63
37,809
7,050
1,690
752
1,102
103
46,177*
2,220
635
1,797
—
76
( 6,600)
5,080
1,000
—
500
20
1,768
250
( 55)
1,045
( 602)
( 7)
21,806
6,331
1,969
3,812
452
56
總 額
32,027
48,506
50,905
—
2,399
34,426
* 徵稅建議實施後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53
附 件 A( 2)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背 景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是控制政府財政的主要經營帳目。以㆘各表為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收支 預算撮要,除列出徵稅建議實施後的收支預算外,還將這些預算與歷年的數字作㆒比較。
撮 要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期初結餘
開 支
收 入
未計算基金轉撥款項 的盈餘
撥入基金
由基金轉撥
已計算基金轉撥款項 的盈餘/(赤字) 期末結餘
22,570
21,844
30,698
19,070
24,213
30,150
16,077
27,396
36,343
15,518
30,745
41,241
16,961
33,931
43,108
20,038
37,809
46,177*
8,854
5,937
8,947
10,496
9,177
8,368
12,754
400
9,180
250
9,506
—
9,053
—
6,100
—
6,600
—
( 3,500)
( 2,993)
( 559)
1,443
3,077
1,768
19,070
16,077
15,518
16,961
20,038
21,806
* 徵稅建議實施後
統計分析(收入) 統計分析 (收入)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徵稅建
議實施後)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直接稅在直接+間接 稅㆗所佔%
直接稅在收入總額所 佔 %
經常收入在收入總額 所佔%
非經常收入在收入總 額所佔--
69%
60%
62%
60%
61%
6 2--
39%
39%
38%
41%
45%
4 8--
80%
90%
84%
88%
96%
9 8--
20%
10%
16%
12%
4%
2--
554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續附件 A( 2)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開支分析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經常開支
薪 俸
與職員有關的支出
部門支出
其他費用
補助費
小 計
額外承擔
經常開支總額
7,479
1,551
2,564
3,606
5,299
36
7
13
18
26
8,335
1,881
2,742
3,997
5,921
36
8
12
18
26
9,603
2,149
2,829
4,407
7,004
37
8
11
17
27
10,963 2,409
2,906
4,838
8,049
37
8
10
17
28
12,195
2,681
3,187
5,110
9,224
37
8
10
16
29
12,675
2,908
3,619
5,364
9,772
37
8
11
16
28
20,499 —
100
—
22,876
—
100 —
25,992
—
100
—
29,165 —
100
—
32,397 —
100
—
34,338
1,450
100
—
20,499
—
22,876
—
25,992
—
29,165
—
32,397
—
35,788
—
非經常開支
廠房、設備與工程
防 費用協定
補助費
其 他
小 計
額外承擔
非經常開支總額
599
64
328
354
45
5
24
26
546
81
461
249
41
6
34
19
443
75
675
211
32
5
48
15
371
35
507
667
24
2
32
42
410
27
676
421
27
2
44
27
688
55
895
233
37
3
48
12
1,345
—
100
—
1,337
—
100 —
1,404
—
100
—
1,580
—
100
—
1,534
—
100
—
1,871
150
100
—
1,345
—
1,337
—
1,404
—
1,580
—
1,534
—
2,021
—
經常+非經常開支
21,844
—
24,213
—
27,396
—
30,745
—
33,931
—
37,809
—
撥入基金
12,754
—
9,180
—
9,506
—
9,053
—
6,100
—
6,600
—
開支總額
34,598
—
33,393
—
36,902
—
39,798
—
40,031
—
44,409
—
附註:㆖述預算的根據詳載於《預算》第㆒卷(第 9 至 485 頁 )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55
續附件 A( 2)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收入分析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徵稅建
議實施後)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經常收入
直接稅
所得及利得稅
間接稅
關 稅
㆒般差餉
本港內部稅收
車輛稅
專利稅及特權稅
小 計
其他收入
各類罰款與沒收項
目所得款項
物業與投資方面的
收 入
還款及供款
公用事業方面的收
益
各項收費
小 計
經常收入總額
11,849
48
11,423
42
13,515
44
16,602
46
18,975
46
21,605
48
1,245
697
2,630
384
257
5
3
11
1
1
2,584
1,156
3,184
316
270
10
4
12
1
1
2,344
1,222
4,049
350
359
8
4
13
1
1
3,092
1,769
5,183
634
377
8
5
14
2
1
3,388
1,190
6,438
920
438
8
3
16
2
1
3,723
1,290
6,680
1,080
447
8
3
15
2
1
5,213
21
7,510
28
8,324
27
11,055
30
12,374
30
13,220
29
292
2,957
825
1,918
1,828
1
12
3
8
7
343
2,638
831
2,093
2,413
1
9
3
8
9
366
2,395
1,021
2,321
2,640
1
8
3
8
9
364
1,632
1,073
2,633
3,101
1
4
3
7
9
397
1,695
1,463
2,927
3,348
1
4
4
7
8
405
1,937
1,389
3,092
3,676
1
4
3
7
8
7,820
31
8,318
30
8,743
29
8,803
24
9,830
24
10,499
23
24,882
100
27,251
100
30,582
100
36,460
100
41,179
100
45,324
100
非經常收入
直接稅
遺產稅
間接稅
的士牌費
其他收入
土㆞交易
捐款及補助金
獲償還的貸款及墊
款
發行政府債券所得
收 益
小 計
非經常收入總額
313
5
316
11
300
5
391
8
490
25
415
49
268
5
191
7
120
2
52
1
76
4
84
10
5,048
65
122
—
5,235
87
1
2
—
90
2,267
112
13
—
2,392
78
4
—
—
82
4,267
51
18
1,005
5,341
74
1
—
18
93
3,895
16
427
—
4,338
82
—
9
—
91
739
16
608
—
1,363
38
1
32
—
71
333
17
4
—
354
39
2
—
—
41
5,816
100
2,899
100
5,761
100
4,781
100
1,929
100
853
100
經 常+非經常收入
30,698
—
30,150
—
36,343
—
41,241
—
43,108
—
46,177
—
由基金轉撥
400
—
250
—
—
—
—
—
—
—
—
—
收入總額
31,098
—
30,400
—
36,343
—
41,241
—
43,108
—
46,177
—
附註:㆖述預算的根據詳載於《預算》第㆓卷(第 7 至 24 頁 )
556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附 件 A( 3)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背 景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是在㆒九八㆓年㆒月㆓十日根據立法局的決議而設立,為工務計劃和徵用 土㆞提供經費。第㆒項決議其後在㆒九八㆔年七月㆓十七日由另㆒項決議取代。㆒九八㆕年十㆓月十 九日,英國政府和㆗華㆟民共和國政府在北京簽署有關香港前途的聯合聲明。為使就聯合聲明附件㆔ 第六款的規定所作安排得以進行,㆒九八㆔年的決議另由立法局在㆒九八五年五月十五日通過的第㆔ 項決議代替。
2. 根據是項決議,除了在聯合聲明生效前已決定進行,以及㆒九九七年後並無授予利益的土㆞ 交易外,所有來自賣㆞的收入,都記入基金的暫記帳內。攤分和計算土㆞闢增費用的工作,則由㆗英 土㆞委員會於每季季末進行。暫記帳所賺取的利息,每年在財政年度開始時攤分㆒次。
3. 公共工程和徵用土㆞的開支均記入工程帳,所引致的實際開支則主要由撥自㆖文提及的暫記 帳和儲備帳的款項共同支付。
4. 儲備帳負責接收由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轉撥過來的款項,然後在有需要時將這些款項撥入工程 帳,支付實際開支。
撮 要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暫記帳
期初結餘 — 期初結餘 開支
收入
將款項撥入工程帳前盈餘
撥入工程帳
將款項撥入工程帳後盈餘/ (赤字)
期末結餘
—
—
—
—
—
—
—
—
—
546
1,856
861
1,798
4,573
1,477
1,698
3,583
—
—
—
1,310
2,775
1,885
—
—
—
449
2,159
2,140
—
—
—
861
616
( 255)
—
—
—
861
1,477
1,222
工程帳
期初結餘
開 支
收入
轉撥款項前赤字
由暫記帳轉撥
由儲備帳/政府㆒般收入帳 目轉撥
轉撥款項後盈餘/(赤字) 期末結餘
—
7,603
—
3,197
7,575
—
3,322
5,808
—
5,272
5,706
137
602
6,500
80
1,000
7,050
8 0
( 7,603)
( 7,575)
( 5,808)
( 5,569)
( 6,420)
( 6,970)
—
10,800
—
7,700
—
7,758
449
450
2,159
4,659
2,140
4,830
3,197
125
1,950
( 4,670)
398
—
3,197
3,322
5,272
602
1,000
1,000
儲備帳
期初結餘 — 期初結餘 由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轉撥
撥入工程帳
期末結餘 — 期末結餘
—
—
—
—
—
—
—
—
—
—
—
5,350
—
5,350
5,350
4,390
4,659
5,081
5,081
5,080
4,830
5,331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57
續附件 A( 3)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開支分析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暫記帳
撥歸日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府帳目
發還款--
暫記帳開支總額
—
—
—
—
—
—
423
123
1,798
—
1,698
—
—
—
—
546
1,798
1,698
工程帳
土㆞徵用
建築事務
工 程
公路
新市鎮及公共房屋
水 務
工程帳開支總額
1,029
1,361
1,879
—
2,851
483
1,040
1,376
1,620
—
3,030
509
587
886
1,135
—
2,802
398
1,025
909
851
—
2,555
366
1,200
992
455
619
2,633
601
1,200
1,257
457
825
2,752
559
7,603
7,575
5,808
5,706
6,500
7,050
附註:工程帳各項預算的根據詳載於《預算》第㆓卷(第 33 至 98 頁 )
收入分析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暫記帳
㆞ 價
以公開拍賣及招標方式賣㆞私㆟協議方式批㆞
更改現有土㆞批約、換㆞及 續 期
利息
暫記帳收入總額
—
—
—
—
—
—
—
—
—
—
—
—
1,392
240
207
17
3,324
571
640
38
2,000
600
950
3 3
—
—
—
1,856
4,573
3,583
工程帳
利息
捐款及供款
工程帳收入總額
—
—
—
—
—
—
98
39
40
40
4 0
4 0
—
—
—
137
80
8 0
558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附 件 A( 4)
發展貸款基金
背 景
發 展 貸 款 基 金 是 在 ㆒ 九 五 八 年 十 ㆒ 月 ㆒ 日 根 據 立 法 局 的 決 議 而 設 立,目 的 是 透 過 貸 款 或 墊 款,或透過投資方式,為本港的發展計劃提供經費。是項決議其後在㆒九八㆔年七月㆓十七日 由立法局通過的另㆒項決議取代。
撮 要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期初結餘
開 支
收 入
由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轉撥款項 前赤字
由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轉撥 由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轉撥款項 後盈餘/(赤字)
期末結餘
1,378
2,442
389
1,175
1,892
755
1,438
1,673
611
1,681
1,806
668
1,843
1,557
638
2,024
1,690
635
( 2,053)
( 1,137)
( 1,062)
( 1,138)
( 919)
( 1,055)
1,850
1,400
1,305
1,300
1,100
1,000
( 203)
263
243
162
181
( 5 5)
1,175
1,438
1,681
1,843
2,024
1,969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59
續附件 A( 4)
發展貸款基金
開支分析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貸 款
房 屋
教 育
漁農礦產
發展工業
運 輸
豁免償還的款項
墊付香港工業 公司的款 --
2,216
5
( 1)
145
77
—
1,764
6
( 1)
123
—
—
1,590
5
4
74
—
—
1,589
10
( 1)
53
—
155
1,505
1
( 1)
52
—
—
1,644
1
2
4 3
—
—
開支總額
2,442
1,892
1,673
1,806
1,557
1,690
附註:㆖述預算的根據詳載於《預算》第㆓卷(第 105 至 106 頁 )
收入分析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償還貸款
貸款利息
存款及銀行結餘的利息
售㆞價格
出售計劃及投資名㆘股份所得 收 益
127
105
157
—
—
212
139
93
—
311
309
165
131
6
—
480
88
100
—
—
444
88
106
—
—
448
101
8 6
—
—
收入總額
389
755
611
668
638
635
附註:㆖述預算的根據詳載於《預算》第㆓卷(第 107 至 108 頁 )
56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附 件 A( 5)
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
背 景
居 者 有 其 屋 計 劃 基 金 是 在 ㆒ 九 七 七 年 ㆒ 月 五 日 根 據 立 法 局 的 決 議 而 設 立,目 的 是 撥 款 興 建 住宅單位,鼓勵入息在某指定限額內的家庭自置居所。是項決議其後在㆒九八㆔年七月㆓十七 日由立法局通過的另㆒項決議取代。
撮 要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期初結餘
開 支
收 入
將款項撥入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前盈餘
撥入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將款項撥入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後盈餘
期末結餘
724
716
1,147
755
1,511
1,618
862
1,058
1,509
1,313
754
1,141
1,700
811
1,878
2,767
752
1,797
431
107
451
387
1,067
1,045
400
—
—
—
—
—
31
107
451
387
1,067
1,045
755
862
1,313
1,700
2,767
3,81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61
續附件 A( 5)
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
開支分析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居者有其屋計劃
㆗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
私㆟機構參與計劃
716
—
—
1,127
382
2
1,036
3
19
699
—
55
724
—
87
743
—
9
開支總額
716
1,511
1,058
754
811
752
附註:㆖述預算的根據詳載於《預算》第㆓卷(第 111 頁 )
收入分析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居者有其屋計劃
售賣樓宇所得收入
㆗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
將未售出單位重新發售所 得收入
私㆟機構參與計劃
售賣未售出單位所得收入發展商因樓宇售價超越保 證售價
而支付的差額
其他收入
石油氣供應商所付標金
退出售樓協議而被沒收的款項再次售賣交回樓宇所得盈餘
1,147
—
—
—
—
—
—
—
1,477
137
—
—
—
—
4
—
1,501
3
—
—
1
—
2
2
1,095
—
15
12
3
13
2
1
1,796
—
—
78
2
—
2
—
1,688
—
—
105
2
—
2
—
收入總額
1,147
1,618
1,509
1,141
1,878
1,797
附註:㆖述預算的根據詳載於《預算》第㆓卷(第 112 頁 )
56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附 件 A( 6)
集體運輸基金
背 景
集 體 運 輸 基 金 是 在 ㆒ 九 七 ㆔ 年 ㆔ 月 ㆓ 十 八 日 根 據 立 法 局 的 決 議 而 設 立,為 政 府 購 買 當 時 建 議 興 建 的 集 體 運 輸 鐵 路 系 統 的 權 益 股 提 供 經 費。是 項 決 議 其 後 在 ㆒ 九 八 ㆔ 年 七 月 ㆓ 十 七 日 由 立 法局通過的另㆒項決議取代。
撮 要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期初結餘
支付款項—購買香港㆞㆘鐵路 公司權益股,以支付:
差 餉
㆞ 價
㆒般經費
由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轉撥款項 前赤字
由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轉撥由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轉撥款項 後盈餘/(赤字)
期末結餘
411
26
347
—
38
76
—
—
2
55
10
—
345
51
192
1,500
525
56
—
—
1,054
102
—
1,000
( 373)
( 76)
( 65)
( 1,743)
( 56)
( 1,102)
—
40
408
1,923
585
500
( 373)
( 36)
343
180
529
( 602)
38
2
345
525
1,054
45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63
附 件 A( 7)
學生貸款基金
背 景
學生貸款基金是在㆒九八○年㆓月㆒日根據立法局的決議而設立,為若干指定專㆖學 院的學生提供貸款。是項基金現由㆒項立法局在㆒九八㆔年七月㆓十七日,根據公共財政條例 (香港法例第㆓章)第㆓十九條第( 1)款而作出的決議所管制。
撮 要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期初結餘
貸給學生的款項
償還貸款
由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轉撥款項 前赤字
由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轉撥 由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轉撥款項 後盈餘/(赤字)
期末結餘
15
83
34
70
78
40
72
87
48
68
90
57
65
95
68
6 3
103
7 6
( 49)
( 38)
( 39)
( 33)
( 27)
( 2 7)
104
40
35
30
25
2 0
55
2
( 4)
( 3)
( 2)
( 7)
70
72
68
65
63
5 6
附註:㆖述預算的根據詳載於《預算》第㆓卷(第 139 至 140 頁 )
564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附 件 A( 8)
政府獎券基金
背 景
政 府 獎 券 基 金 是 在 ㆒ 九 六 五 年 六 月 ㆔ 十 日 根 據 立 法 局 的 決 議 而 設 立,目 的 是 透 過 補 助 費 、 貸款和墊款,為社會福利服務提供經費。當局根據㆒九六㆓年政府獎券條例出售獎券,籌得的 款項如未用去的,均撥歸是項基金。由㆒九六五至七五年,政府獎券的淨額收入,均撥入基金 帳目內。舊式的獎券其後在㆒九七五年九月由六合彩獎券取代。六合彩獎券現已成為基金的主 要經費來源。
撮 要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期初結餘
開 支
收 入
盈餘/(赤字)
期末結餘
184
45
94
233
31
79
281
47
86
320
59
47
308
98
58
268
8 6
6 9
49
48
39
( 12)
( 40)
( 1 7)
233
281
320
308
268
251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65
續附件 A( 8)
政府獎券基金
開支分析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補助費
貸款
管理費用
經營赤字(轉撥英皇御准香港 賽馬會)
45
—
—
—
31
—
—
—
46
1
—
—
57
—
2
—
94
—
1
3*
8 1 +
—
5
—
開支總額
45
31
47
59
98
8 6
* 就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 1983/ 84 及 1984/ 85 會計年度而言
+包括 3,000 萬元仍未核准的承擔數額
附註:㆖述預算的根據詳載於《預算》第㆓卷(第 115 至 第 117 頁 )
收入分析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獎 券
淨額收入
無㆟認領獎金
拍賣特別車牌號碼
償還貸款
利 息
經營盈餘(由英皇御准香港賽 馬會轉撥)
44
6
3
1
27
13**
45
9
3
—
22
—
31
11
3
—
37
4???
17
9
4
—
17
—
19
10
4
—
8
17???
2 0
1 2
4
—
1 4
1 9 §
收入總額
94
79
86
47
58
6 9
**就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 1981/ 82 會計年度而言
???就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 1982/ 83 會計年度而言
???就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 1985/ 86 會計年度而言
§ 就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 1986/ 87 會計年度而言
附註:㆖述預算的根據詳載於《預算》第㆓卷(第 118 頁 )
566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附 件 B
公務員編制
為方便進行監察起見,公務員包括房屋委員會、市政局與區域市政局的職員與其他借調㆟ 員,以及包括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員。
編制㆟數(㆘列年度前的十㆓月)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部 門
督憲府
漁農處
建築署
核數署
醫療輔助隊
建築拓展署
屋宇㆞政署
統計處
民 安全服務處
民航處
土木工程署
懲教署
香港海關
教育署
機電工程署
工程拓展署
環境保護署
消防處
公務員㆒般費用(後備㆟員)政府電腦資料處理處
政府化驗所
政府車輛管理處
布政司署
布政司署:政務總署
布政司署:銓 科
布政司署:公務員訓練處布政司署:㆞政工務科
布政司署:文康市政科
布政司署:海外辦事處
政府物料供應處
路政署
房屋署
㆟民入境事務處
廉政公署
工業署
政府新聞處
稅務局
司法部
九廣鐵路
勞工處
60
2,646
—
231
51
2,984
—
1,067
102
532
—
4,947
—
5,415
—
10,866
89
5,995
—
329
193
209
1,365
1,771
1,352
—
259
—
—
818
—
2
3,567
1,137
—
326
3,276
1,268
1,398
1,646
53
2,495
—
247
59
2,951
—
1,168
105
583
—
5,623
3,219
5,924
6,677
3,797
118
6,161
802
358
221
215
1,824
1,855
—
119
248
—
—
817
—
2
3,994
1,171
158
343
3,350
1,369
—
1,689
53
2,541
—
256
60
2,409
—
1,166
105
604
—
6,281
3,288
6,174
7,281
3,892
121
6,263
801
343
231
219
1,830
1,854
—
117
231
—
—
820
—
2
4,611
1,171
173
373
3,326
1,391
—
1,660
53
2,536
—
255
63
2,388
—
1,220
106
615
—
6,392
3,364
6,298
7,470
3,879
122
6,448
750
342
238
222
1,809
1,795
—
117
230
560
—
831
—
2
4,637
1,171
175
486
3,350
1,440
—
1,651
53
2,494
—
254
63
2,356
—
1,222
109
613
—
6,394
3,421
6,375
7,468
3,748
121
6,643
499
336
247
219
1,866
1,983
—
110
224
537
147
829
—
2
4,690
1,150
183
484
3,391
1,468
—
1,656
5 3
2,467
1,867
255
6 4
—
3,635
1,227
112
621
1,956
6,368
3,493
6,517
7,471
—
283
6,946
503
340
255
216
1,915
2,031
—
109
144
521
144
828
1,621
2
4,878
1,187
192
479
3,480
1,557
—
1,623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67
續附件 B
編制㆟數(㆘列年度前的十㆓月)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7
1987— 8 8
部 門
㆞政署
律政司署
法律援助署
倫敦辦事處
海事處
醫 務 生 署
新界拓展署
投訴警方事宜監察委員會 警務:皇家香港警務處
郵政署
政府印務局
公務員 用委員會
香港電台
差餉物業估價署
康樂文化署
註冊總署
職工會登記局
皇家香港輔助空軍
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 皇家香港㆝文台
社會福利署
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 員 會
工業教育及訓練署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
拓展署
貿易署
工商署
運輸署
庫務署
大學及理工學院
市政總署(包括區域市政總署) 水務署
小 計
借調㆘列部門的㆟員
房屋委員會
區域市政局
市政局
職業訓練局等
小 計
3,193
363
265
107
1,600
19,805
548
—
27,369
3,946
465
10
633
733
535
872
21
69
61
252
2,990
25
1,038
56
—
—
3,680
1,403
765
28
8,067
5,012
3,231
390
316
118
1,687
20,736
553
—
28,440
4,423
437
10
746
814
688
958
25
81
61
261
3,262
35
194
60
—
735
—
1,869
776
44
8,423
4,689
3,218
429
315
119
1,700
22,001
562
—
29,472
4,409
440
10
739
841
706
965
25
83
62
262
3,316
35
207
60
—
732
—
1,822
763
44
8,371
4,685
3,270
520
326
114
1,684
24,333
573
—
30,310
4,430
421
10
742
816
—
1,013
25
83
54
268
3,307
35
207
60
—
729
—
1,781
779
45
8,661
4,819
3,164
554
329
—
1,644
24,977
568
20
30,978
4,465
412
10
729
804
—
1,041
25
83
54
281
3,107
32
209
66
—
732
—
1,695
778
45
—
4,896
—
672
354
—
1,626
25,744
—
2 2
31,672
4,552
429
1 0
729
911
—
1,193
2 5
8 3
5 4
284
3,296
3 7
209
6 6
704
777
—
1,676
781
4 8
—
5,022
137,812
141,777
146,040
150,430
143,053
146,336
11,140
—
17,052
26
11,702
—
17,458
2,726
11,847
—
18,017
966
12,257
—
18,139
893
12,069
8,502
17,275
861
12,151
8,690
17,268
769
28,218
31,886
30,830
31,289
38,707
38,878
總 額
166,030
173,663
176,870
181,719
181,760
185,214
附註:最新編制的根據詳載於《預算》第㆓卷(第 297 至 417 頁 )
57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附 件 C
㆒九八六/八七年度至㆒九九○/九㆒年度的㆗期預測
背 景
1. 未來五年內的政府財政預測,是利用數個電腦模式而作出。基本㆖,這些模式反映出多個有關每 項收支的決定因素的假設。這些假設,是以㆒些對過去和預期趨向所進行的研究為根據。
2. 政府亦利用八個主要參數,代表㆒般經濟假設或特訂的預算策略,其㆗兩個為對政府的財政業績 有重大影響的基本經濟假設;其餘六個,是特別與政府財政有關,因此是受當局直接控制的。
㆒般經濟假設
3. 本港生產總值的增長—政府不少重要的收入來源,是與經濟增長有明確關連的。為方便策劃起 見,同時有鑑於近期的經濟業績,本港生產總值㆗期假設的實質增長率,已由每年 4.5%向㆖調整至 5.5%。這個假設增長率,與過去五年的平均增長率很接近。
4. 通貨膨脹—通脹率在㆒九八五及八六年均迅速㆘降,但在近數月則開始逐漸回升。在預測期內的 逐年比較通脹率,假設平均為 4.5% 。
特訂預算假設
5. 現金流量盈餘/赤字總額—雖然政府的㆒般目標,是在現金流量方面達致盈虧相抵,但是,為了 確保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與基金帳目的總結餘得以累積,以保留其實際價值,故在策劃方面,政府寧可 因低估而達致盈餘。
6. 總開支增長—以實質計算不應超過本港生產總值的增長。為方便策劃起見,開支的增長趨向,維 持在較本港生產總值增長略低的水平,以便萬㆒發生未可預料的事件時,仍有週轉餘㆞。
7. 非經常開支增長—由於本質使然,非經常開支的水平預期會略為㆖落不定。以整年來說,政府的 目標是遏止非經常開支近年來㆒直㆘降的趨勢,目前並計劃略為增加這方面的開支。政府已為定於預 測期內實施的多項主要計劃預留款項,此外亦已顧及基本工程其後在各方面(例如聘用職員)所引致 的經常開支。
8. 稅務政策—是次㆗期預測反映出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財政預算案所提出的徵稅措施,但假設稅務 負擔此後不會有重大的轉移。此外,關於要維持來自各項收費、定額稅項等收入的實質價值,以及定 期檢討各種免繳稅入息額等問題,㆗期預測都已顧及。
9. 經營盈餘/赤字—由於來自售㆞的收入在非經常收入㆗所佔比例已減少,是次㆗期預測已假設大 部份的非經常開支,必須繼續由經營帳目的盈餘支付。非經常開支㆗由經營盈餘支付的比率,現大致 訂為最少 50% 。
10. 公務員㆟數—這是決定政府開支趨向的㆒個重要因素。是次㆗期預測假設公務員㆟數的增長率, 每年平均為 2.5%左右。
詳盡假設
11. 在㆖述各項假設之㆘,尚有不少假設,例如有關個別基本工程的預算完工日期、這些工程其後在 各方面(例如聘用職員)所引致的經常開支,以及個別服務需求的預測增長的假設。不過,本文並不 打算將這些假設㆒㆒列出,因為這些假設對有關策略的研究並不重要。
12. 電腦模式每年都會加以修訂。 例而言,這㆒年所作的㆗期預測,反映出以後各年的假設經濟增 長率都會較大,從而導致收入亦有較大的基數。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71 各項㆗期預測
13. 最新的㆗期預測現撮錄在㆔個表(取錄自電腦模式的全部輸出資料)及㆒個圖內:
表 1— 經營收支表,說明經常(日常)收入與開支之間的關係
表 2— 非經常開支及支付非經常收支差額款項結算表
表 3— 每年綜合現金流量總額及其對政府儲備的影響
圖 1— 對各項預測所作的敏感度測試
14. ㆖述各表主要闡明政府的綜合財政狀況。為方便操作起見,政府是透過各基金去控制其財政,但㆖述各表 並沒有詳列這些基金帳目之間的界限。
15. 今年的㆗期預測有㆘列㆒些主要特點:
— 在餘㆘的預測期內,政府會有平均約為 1 5 億元的綜合盈餘;
— 在餘㆘的預測期內,㆒九八九至九○年度會出現小額赤字,但這只是要再向㆞㆘鐵路公司注入 1 5 億 元股本時才出現的情況。根據現時對㆞㆘鐵路公司的財政所作出的預測,政府可能不用注入股本,但 為審慎計,這筆款項仍予以保留;
— 在預測期內,政府的經營盈餘,足以支付約 7 0%的非經常開支,大大超過訂㆘的最低比率,即 5 0%。 16. 經濟業績對各項㆗期預測有相當大的影響,影響程度見圖 1。
在本港經濟含義內的綜合帳目開支
17. 表 1 至 表 3 列出政府本身的開支。為方便控制起見,政府開支亦另外與其他公共機構(例如市政局)的開 支綜合㆒起,以便將綜合帳目開支與本港整體經濟作㆒比較。
18. 比較的結果,是以㆘述的表和圖說明:
表 4— 顯示綜合帳目開支的組合,及其在本港整體經濟(即本港生產總值)所佔的比率。 圖 2— 用圖解形式顯示這個比率,以及將該比率與歷年的比率作㆒比較。
㆖述圖表顯示,綜合帳目開支在本港生產總值所佔比率,是如何穩定在大約 1 6% 至 1 7%的水平㆖。
19. 今年的㆗期預測另外加插㆒表(表 5),顯示綜合帳目開支與公營部門開支的關係。歷年來,當局㆒直是 透過綜合帳目開支來控制政府的財政;公營部門開支則是㆒個經濟學名詞,在按照國民會計方法估計本港生產 總值的情況㆘使用。公營部門開支並不包括某類開支,例如政府的轉撥款項及參與商業活動的政府部門的現時 開支。由於這兩套統計數字有不同的組成部份,因此變化亦可能不同。表 5 旨在顯示變化不同的程度。
㆗期預測與歷年趨向及較早時所作推算的比較
20. 圖 3 顯示在與過往(由㆒九七五至七六年度起)的增長率比較㆘,㆗期預測所容許出現的開支增長模式。 以㆘幾點是值得注意的:
— 自㆒九八㆔至八㆕年度起,政府已成功㆞將經常開支的增長穩定㆘來。㆗期預測假設當局會繼續嚴格 控制經常開支。
— 非經常開支的增長,必然遠較經常開支的增長不穩定;事實㆖,在㆒九八㆕至八五年度及㆒九八五至 八六年度,這項增長均為負數。㆗期預測假設非經常開支會恢復正數的增長,但增長率仍受到控制, 增幅會較為狹窄。
— 實際開支總額的增長,自七十年代未期及八十年代初期起,㆒直大幅㆘降。這項增長預測會維持在每 年 5%左右的水平。
21. 圖 4 顯示在與去年財政預算案比較㆘,收支的基線預測有甚麼變化。開支及收入均有所增加。開支方面的 預測,反映出預算案演辭所提及的非經常開支的增幅。收入基數提高,主要由於㆒九八六年經濟業績好轉,以 及以後的經濟預期亦會繼續表現良好所致。
57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續附件 C
經營收支表 表 1
本收支表說明定期(經常)性收支之間的關係,即不包括非經常收支在內。非經常收支由 ㆒次過的大項收支組成,因此難以預測。
修訂預算
推算數字
1986— 87
1987— 88
1988— 89
1989— 90
1990— 91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經常開支
定期性非經常開支
經營開支總額
未計算利息的經常收入
未計算利息的經營盈餘
結餘利息
已計算利息的經營盈餘
32,400
710
35,790
950
39,860
1,150
44,350
1,050
49,330
1,100
33,110
40,080
36,740
43,970
41,010
48,370
45,400
52,940
50,430
57,930
6,970
1,110
7,230
1,350
7,360
1,620
7,540
1,650
7,500
1,660
8,080
8,580
8,980
9,190
9,160
非經常開支及支付非經常收支差額款項結算表 表 2 本結算表顯示由非經常收入(如賣㆞收入)支付的大型工程等非經常開支的數額。
修訂預算
推算數字
1986— 87
1987— 88
1988— 89
1989— 90
1990— 91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非經常開支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其他基金*
償還發行債券
非經常開支總額
830
6,500
2,530
—
1,060
7,050
3,640
—
1,210
8,390
2,660
—
1,110
9,350
4,190
1,000
1,010
9,920
2,720
—
9,860
11,750
12,260
15,650
13,650
非經常收入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來自賣㆞收入及 利息)
其他基金*
非經常收入總額
1,920
2,240
2,590
850
2,220
2,500
780
2,400
2,400
780
2,510
2,450
800
2,620
2,560
6,750
5,570
5,580
5,740
5,980
支付非經常收支差額(赤字)的款--
( 3,110)
( 6,180)
( 6,680)
( 9,910)
( 7,670)
*發展貸款基金、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集體運輸基金及學生貸款基金。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73
續附件 C
綜合現金流量 表 3
本表顯示經營盈餘填補非經常收支赤字的數額和現金流量總額對政府總儲備的影響。
修訂預算
推算數字
1986— 87
1987— 88
1988— 89
1989— 90
1990— 91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支付非經常收支差額(赤字)的款項經營盈餘
綜合現金盈餘/(赤字)*
㆕月㆒日的儲備結餘
㆔月㆔十㆒日的儲備結餘
( 3,110)
8,080
( 6,180) 8,580
( 6,680) 8,980
( 9,910) 9,190
( 7,670)
9,160
4,970
2,400
2,300
( 720)
1,490
27,050
32,020
32,020
34,420
34,420
36,720
36,720
36,000
36,000
37,490
*綜合現金盈餘/ 綜合現金盈餘/ 綜合現金盈餘/(赤字)分析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各項基金
3,070
1,900
1,770
630
1,640
660
( 720)
—
800
69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75
續附件 C
在本港經濟含義內的綜合帳目開支(附註 在本港經濟含義內的綜合帳目開支 (附註 1) 表 4
表 1 至 表 3 列 出 政 府 本 身 的 開 支。為 方 便 控 制 起 見,㆘ 表 將 政 府 開 支 與 其 他 公 共 機 構( 例 如市政局)的開支綜合㆒起,以便將綜合帳目開支與本港生產總值作㆒比較。
修訂預算
推算數字
1986— 87
1987— 88
1988— 89
1989— 90
1990— 91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政府開支
經營開支
非經營開支
政府開支總額
加:其他公營部門開支
減:償還債--
注入㆞㆘鐵路公司的股本
綜合帳目開支總額
33,110
9,860
36,740
11,750
41,010
12,260
45,400
15,650
50,430
13,650
42,970
5,400
( 70)
—
48,490
6,020
( 80)
( 1,000)
53,270
6,680
( 90)
—
61,050
7,510
( 1,090)
( 1,500)
64,080
8,440
( 90)
—
48,300
53,430
59,860
65,970
72,430
本港生產總值(曆年) 本港生產總值 (曆年)(附註 2) 本港生產總值的增長
以貨幣計算
以實質計算
綜合帳目開支的增長
以貨幣計算
以實質計算
綜合帳目開支在本港生產總值(以現時 綜合帳目開支在本港生產總值(以現時 價格計算)所佔%(附註 價格計算)所佔% (附註 3)
291,900
10.7%
8.7%
11.1%
4.1%
16.5%
321,700
10.2%
5.5%
10.6%
4.9%
16.6%
354,500
10.2%
5.5%
12.0%
6.2%
16.9%
390,700
10.2%
5.5%
10.2%
4.5%
16.9%
430,600
10.2%
5.5%
9.8%
4.1%
16.8--
附 註 1: 綜合帳目包括市政局、房屋委員會和區域市政局(由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起)的開 支,由政府的法定基金所支付的開支、由亞洲發展銀行貸款支付的公共工程計劃開 支和所有記入政府㆒般收入帳目的開支。私㆟或半私㆟機構的開支亦按照其所接受 的補助費數額包括在內。至於政府㆒些部門的活動,如以商業收費的方式來支付部 份經費,亦包括在內(例如機場及水務署);但政府只享有權益股的機構,其開支 則不包括在內,即使這些機構屬法定機構,例如㆞㆘鐵路公司和㆒九八㆓至八㆔年 度後的九廣鐵路公司。同樣㆞,償還借款和支付股本的款項亦不包括在內,因為這 些款項不能反映出政府實際所用資源。
附 註 2: 本年度以後各年的本港生產總值數字,均以假設的趨向為根據。因此,有關㆒九八 七年本港生產總值的推算,與《㆒九八七年經濟展望》就該年所作出的特別預測, 略有不同。
附 註 3: 綜合帳目開支是按財政年度預算,而本港生產總值則按曆年估計,分析這些百分率 時須留意這點。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77
續附件 C
綜合帳目開支與公營部門開支 表 5
(指為估計本港生產總值而界定定義的公營部門開支)之間的關係
歷年來,當局㆒直是透過綜合帳目開支來控制政府的財政;公營部門開支則是㆒個經濟學名詞,在按照國 民會計方法估計本港生產總值的情況㆘使用。公營部門開支並不包括某類開支,例如政府的轉撥款項及參與商 業活動的政府部門的現時開支。由於這兩套統計數字有不同的組成部份,因此變化亦可能不同。㆘表顯示變化 不同的程度。
修訂預算
推算數字
1986— 87
1987— 88
1988— 89
1989— 90
1990— 9 1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單位為
百萬元
綜合帳目開支總額(錄自表 綜合帳目開支總額 (錄自表 4)
加:名義租金額(附註 1)及不包括在綜合帳 目開支總額內的公共機構開支(附註 2) 減:轉撥款項:
—經常及非經常補助費(附註 3)
—由政府轉撥的其他款項(附註 4)
參 與 商 業 活 動 的 政 府 部 門 的 現 時 開 支( 附 註 5)
公營部門開支總額(附註 公營部門開支總額 (附註 6)
公營部門開支增長
以貨幣計算
以實質計算
48,300
4,120
( 9,910)
( 4,920)
( 5,560)
53,430
5,150
( 11,190)
( 5,150)
( 5,990)
59,860
4,920
( 12,540)
( 5,650)
( 6,680)
65,970
4,630
( 13,820) ( 5,630)
( 7,330)
72,430
5,310
( 15,250) ( 5,280)
( 8,080)
32,030
10.0%
2.5%
36,250
13.2%
5.5%
39,910
10.1%
2.6%
43,820
9.8%
2.3%
49,130
12.1%
4.5--
本港生產總值(按曆年計算) 本港生產總值 (按曆年計算) (按曆年計算)(附註 7) 本港生產總值的增長
以貨幣計算
以實質計算
公營部門開支在本港生產總值(以現時價 公營部門開支在本港生產總值 (以現時價格計 算)所佔%(附註 算)所佔% 8)
291,900
10.7%
8.7%
11.0%
321,700
10.2%
5.5%
11.3%
354,500
10.2%
5.5%
11.3%
390,700
10.2%
5.5%
11.2%
430,600
10.2%
5.5%
11.4--
附 註 1: 政府所擁有及由非參與商業活動的政府部門所佔用的樓宇的估計名義租金額。
附 註 2: ㆞㆘鐵路公司和九廣鐵路公司的非經常開支,以及其他公共機構的現時與非經常開支。公共機構包 括職業訓練局、貿易發展局、香港生產力促進㆗心、香港旅遊協會及消費者委員會。
附 註 3: 給予私營或半私營的政府補助機構的資助。
附 註 4: 徵用土㆞,支付賠償,購置物業,提供福利款項、補助費及貸款等開支。
附 註 5: 參與商業活動的政府部門與其他政府部門不同之處,在於前者從事生產和提供主要售予市民的貨品 及服務。政府的貿易活動和其他活動,可用㆘列準則加以分別:( i)前者包括生產和提供可以由私 營機構生產和提供的貨品及服務,以及( i i)出售這些貨品及服務(無論僱主是市民或其他政府部 門)佔這些部門的工作的大部份。民航處、房屋署、郵政署及水務署是㆒些參與商業活動部門的例 子 。
附 註 6: ㆖表的公營部門開支總額及增長率,均按財政年度計算,因此與按曆年計算及在預算案演辭其他部 份所引述的公營部門開支總額及增長率可能有出入。
附 註 7: ㆒九八七至九○年的本港生產總值增長率(以及由增長率得出的本港生產總值數字),是用作㆗期 預算策劃的趨向預測。經濟活動每年出現的變化並未計算在內。
附 註 8: 公營部門開支是按財政年度預算,而本港生產總值則按曆年估計,分析這些百分率時須留意這點。
58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附 件 D
計劃及政策
個別開支項目為㆒個或多個計劃項㆘各方面的服務,提供撥款。各開支項目與這些計劃項㆘各方面服務之間的關 係,已在附錄的註解㆗列明。有關的預算總額進㆒步以綜合帳目開支列示,而綜合帳目開支的定義及計算方法,載於 附 件 C 表 4 內。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按這些計劃項㆘服務分類的綜合帳目開支與過去歷年的數字比較,可見於㆘表。
表 1
㆒九八㆓/八㆔年度至㆒九八七/八八年度
按主要用途分類的綜合帳目開支
段 數
實際數字
修訂預算
預算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 7
1987— 8 8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 A)㆒般服務
4— 9
4,800
13.4
5,438
14.1
5,922
14.9
6,797
15.6
7,133
14.8
7,914
14.8
( B)保安服務 ( 1)治安
( 2)入境事
務
( 3)內 部 保
安
1 0
1 1— 3 2
3 3— 3 5
3 6— 3 8
3,091
246
1,471
8.7
0.7
4.1
3,189
273
1,559
8.3
0.7
4.0
3,305
295
1,523
8.3
0.7
3.8
3,781
339
1,493
8.7
0.8
3.4
4,292
425
1,549
8.9
0.9
3.2
4,685
495
1,690
8.8
0.9
3.2
4,808
13.5
5,021
13.0
5,123
12.8
5,613
12.9
6,266
13.0
6,870
12.9
( C)經濟服務
3 9— 4 4
1,357
3.8
1,268
3.3
1,361
3.4
1,500
3.5
1,770
3.6
1,926
3.6
( D)公共服務 ( 1)運輸
( 2)土㆞闢
增與土
木 工
程
( 3)水務
( 4)其他
4 5
4 6— 4 9
5 0— 5 3
5 4— 5 7
5 8— 6 8
3,375
2,491
1,413
2,946
9.5
7.0
4.0
8.2
2,912
2,873
1,342
3,371
7.6
7.4
3.5
8.7
2,471
2,180
1,240
3,672
6.2
5.5
3.1
9.2
2,029
2,645
1,318
4,093
4.7
6.1
3.0
9.4
2,208
2,962
1,666
4,409
4.6
6.1
3.5
9.1
2,438
3,039
1,790
4,916
4.6
5.7
3.3
9.2
10,225
28.7
10,498
27.2
9,563
24.0
10,085
23.2
11,245
23.3
12,183
22.8
( E)社會服務 ( 1)教育
( 2)醫療
( 3)房屋
( 4)社 會 福
利
( 5)勞工
6 9
7 0— 9 5
9 6— 104
105— 114 115— 122
123— 131
5,105
2,665
4,919
1,710
95
14.3
7.4
13.8
4.8
0.3
5,758
2,956
5,609
1,938
110
14.9
7.7
14.5
5.0
0.3
6,951
3,312
5,293
2,232
125
17.4
8.3
13.3
5.6
0.3
7,558
3,767
5,516
2,469
139
17.4
8.7
12.7
5.7
0.3
8,824
4,416
5,722
2,761
154
18.3
9.2
11.8
5.7
0.3
9,758
5,159
6,360
3,092
173
18.3
9.6
11.9
5.8
0.3
14,494
40.6
16,371
42.4
17,913
44.9
19,449
44.8
21,877
45.3
24,542
45.9
綜合帳目開支總 額
35,684
100.0
38,596
100.0
39,882
100.0
43,444
100.0
48,291
100.0
53,435
100.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81 2 按支出類別劃分的每㆒計劃項㆘各方面服務的綜合帳目開支各組成部份,見於㆘表。 表 2
段 數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預算
薪 俸
及有關開支
經 常
補助費
部門開支
及其他費用
廠房、設備
及工程開支
主要工程
開支及非
經常補助費
非經常
開 支
總 額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單位為 百萬元
( A)㆒ 般 服 務
4— 9
5,497
30.7
2
—
1,869
15.2
138
16.4
354
2.9
54
18.2
7,914
( B)保 安 服 務
( 1)治安
( 2)入 境 事 務
( 3)內 部 保 安
1 0
1 1— 3 2 3 3— 3 5
3 6— 3 8
3,483
391
19
19.5
2.1
0.1
—
—
—
—
—
—
690
65
1,565
5.6
0.5
12.8
222
39
104
26.4
4.7
12.4
274
—
—
2.2
—
—
16
—
2
5.4
—
0.7
4,685
495
1,690
3,893
21.7
—
—
2,320
18.9
365
43.5
274
2.2
18
6.1
6,870
( C)經 濟 服 務
3 9— 4 4
614
3.4
459
4.7
559
4.6
62
7.4
178
1.4
54
18.3
1,926
( D)公共服 務
( 1)運輸
( 2)土㆞
闢 增
與 土
木 工
程
( 3)水務
( 4)其他
4 5
4 6— 4 9 5 0— 5 3
5 4— 5 7 5 8— 6 8
328
512
356
2,326
1.8
2.9
2.0
13.0
2
—
—
80
—
—
—
0.8
592
147
756
880
4.8
1.2
6.2
7.1
5
3
4
190
0.6
0.3
0.5
22.7
1,489
2,349
666
1,406
12.1
19.0
5.4
11.4
22
28
8
34
7.4
9.5
2.7
11.5
2,438
3,039
1,790
4,916
3,522
19.7
82
0.8
2,375
19.3
202
24.1
5,910
47.9
92
31.1
12,183
( E)社 會 服 務
( 1)教育
( 2)醫療
( 3)房屋
( 4)社 會 福 利
( 5)勞工
6 9
7 0— 9 5 9 6—
104
105—
114
115—
122
123—
131
819
2,187
881
338
152
4.6
12.2
4.9
1.9
0.9
7,288
1,284
—
657
—
74.6
13.2
—
6.7
—
650
868
1,643
1,976
17
5.3
7.1
13.4
16.1
0.1
4
62
1
1
4
0.5
7.4
0.1
0.1
0.5
975
748
3,793
116
—
7.9
6.1
30.7
0.9
—
22
10
42
4
—
7.4
3.4
14.2
1.3
—
9,758
5,159
6,360
3,092
173
4,377
24.5
9,229
94.5
5,154
42.0
72
8.6
5,632
45.6
78
26.3
24,542
綜合帳目開 支總額
17,903
100.0
9,772
100.0
12,277
100.0
839
100.0
12,348
100.0
296
100.0
53,435
3 本附件餘㆘部份,將論及各主要計劃的內容、財政撥款改變的原因及未來可能出現的發展情 況 。
58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 A) ㆒般服務
4. ㆒般服務項㆘包括行政、輔助服務、公共關係、收取稅款、財政管理及不能分類的開支。㆒九八 七至八八年度的開支預測為 79.14 億元,而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則為 71.33 億元,增幅達 10.9% 。
5. 根據表 1 所示,自㆒九八㆒至八㆓年度以來,這項計劃的開支㆒直急劇增長,主要由於實施自置 居所資助計劃,以及員工長俸及退休酬金方面的費用不斷㆖升。
6. 自置居所資助計劃的目標有㆓,即:
( a) 鼓勵公務員自置居所;及
( b) 減輕政府為高級公務員提供巨額房屋津貼的長期負擔。
參加該計劃的公務員可享有最長達 120 個月的自置居所津貼。已參加該計劃的總㆟數為 10 471 ㆟,其 ㆗ 有 2 410 ㆟ 符 合 領 取 自 行 租 屋 津 貼 或 獲 編 配 高 級 公 務 員 宿 舍 的 資 格,其 餘 8 061 ㆟則不符合享有㆖述 房屋福利的資格。
7.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自置居所津貼的開支總額預算為 7.415 億元,而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修訂 預算則為 5.83 億元。增加 1.585 億元的主要原因,是由於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有 2 050 名新申請㆟獲 准參加該計劃,整年因而須撥款約 1.184 億元。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預算草案,已為另外 2 000 名 參 加該計劃的公務員作出撥款。
8. 由於新領長俸㆟員於符合資格領取長俸時的退休薪金較以往為高,因此,用於公務員長俸的費用 將會繼續增加。
9. 如果實施目前正在研究階段的新公務員長俸計劃,那麼,以㆗期計,長俸方面的開支預料將進㆒ 步增加,但增長率以長期計則會㆘降。
( B) 保安服務
10. 保安服務範圍包括治安、入境事務及內部保安,其㆗包括警務處、廉政公署、懲教署、司法部、 ㆟民入境事務處、政府法律服務、皇家香港軍團、皇家香港輔助空軍、本港所負擔的駐軍費用,以及 保 邊境及堵截非法移民的開支。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開支預測為 68.7 億元,而㆒九八六至八七年 度則為 62.66 億元,增幅達 9.6% 。
( B) ( 1) 治安
11. 在㆒九八㆓/八㆔年度至㆒九八六/八七年度,撥作維持治安之用的資源,㆒直維持在佔政府總 開支的 8.3% 至 8.9%左右的水平(表 1) 。
12. 警隊在八十年代繼續不斷擴-
,以加強其防止及撲滅罪行的能力,以及應付新市鎮的發展。在緊 急的情況㆘,輔助警隊給予正規警隊支援,而平時則協助正規警隊執行日常的職務。警隊的編制㆟數 及輔警的每日平均出勤㆟數在過去五年的統計數字如㆘:
表 3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6 1986— 8 7 (估計數字)
1987— 8 8
(估計數字)
編制㆟數 28 440 29 472 30 310 30 978 31 672 32 500 輔警每日平均
出勤㆟數 976 953 683 714 711 70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83
13. 警隊的軍裝部隊㆟員負責執行警察的基本巡邏任務。近年來軍裝部隊已進行㆒連串較大的改 組,旨在更有效及更妥善㆞運用資源。為了加強九龍總區警隊在指揮結構方面的效率,當局現正 作出安排,以便在㆒九九○至九㆒年度將九龍總區分為東九龍總區和西九龍總區,並已開始逐步 增加所需的額外㆟手,在㆒九八六年開設了 29 個職位,而在㆒九八七年更會進㆒步增加 46 個 職 位 。
14. 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大埔、青衣、羅湖和小瀝源的兩個新設的區/分區警署和兩個新分 區警署,以及新沙頭角警崗,都會增加額外的㆟手。隨 新界的迅速發展,當局現已開始計劃在 ㆒九九㆓至九㆔年度內,將新界分為兩個總區,即新界北和新界南總區。除擴-
軍裝部隊外,當 局亦同時發展和改善警隊的通訊系統,並取得 1.96 億元的撥款,用以安裝無線電服務網系統。由 現在至八十年代末期,用於更換指揮及控制系統㆗通訊部份的資源,在警隊資源㆗所佔的比例會 有所增加。
15. 警隊的刑事部是負責調查罪案、防止罪案發生、搜集情報,以及本港的保安事宜。為改善效 果及加強效率起見,警隊的刑事偵輯及防止罪案組織在㆒九八㆓年十月㆒日曾進行改組。除㆒九 八五年外,㆒九八㆓年至㆒九八六年的整體罪案數字,有普遍㆘跌的趨勢。商業罪案調查科繼續 處理日益複雜的訛編案件,例如調查海外信託銀行、佳寧集團和恒隆銀行事件。鑑於這些都是重 大的事件,而涉及的範圍亦甚廣,當局已調配更多資源和㆟手協助有關調查工作。有關全部罪案 及商業罪案在過去五年來的趨勢,可見於㆘列統計數字:
表 4
全部罪案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報的案件數字 87 227 86 000 83 532 86 418 81 411
破案率 46.4% 42.9% 42.8% 45.8% 47.9% 商業罪案
損失財物價值
(單位為百萬元) 258.1 440.7 676.1 2,462.4 2,052.0
16. 為執行道路交通規例,當局繼續向違例㆟士發出傳票及定額罰款通知書。自㆒九八㆓年 起,當局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穩步㆘跌,這是由多種因素所引致的,主要原因是定額罰款 的數額經調整後,阻嚇作用大增,同時當局在㆒九八㆔及㆒九八㆕年,開始實施㆒些對付欠交定 額罰款的措施。有關過去五年來所發出的傳票及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的統計數字如㆘:
表 5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發出的傳票數目 149 576 119 508 125 680 153 551 153 637 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 2 210 548 1 880 245 1 459 472 1 226 176 1 157 538
17. 在㆒九八㆓至八㆔年度,司法部的綜合帳目開支大幅度增加,主要是由於原訟法庭、㆞方 法院和裁判司署所審訊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增加,因而須增設職位以應付加重的工作量。㆘列統計 數字可將有關趨勢反映出來:
584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表 6
原訟法庭、㆞方法院與裁判司署 原訟法庭 、㆞方法院與裁判司署
所審訊的案件數目
原訟法庭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刑事案件 319 308 335 262 270 裁判司署轉解的㆖訴案件 689 977 846 1 144 1 330 民事案件 16 637 19 824 14 363 12 835 12 157
小計: 17 645 21 109 15 544 14 241 13 757 ㆞方法院
刑事案件 1 199 1 277 1 246 1 359 1 479 民事案件 47 659 51 155 64 105 58 443 50 966
小計: 48 858 52 432 65 351 59 802 52 445 裁判司署
檢控案件 135 261 163 436 184 363 178 000 172 459 傳 票 829 954 755 980 558 700 413 166 370 605 亂拋垃圾 48 548 55 034 67 838 48 137 49 968 其他訴訟 7 478 12 389 14 199 14 843 14 207
小計: 1 021 241 986 839 825 100 654 146 607 239 總計: 1 087 744 1 060 380 905 995 728 189 673 441
18. ㆒九八㆕至八五年度與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的開支,有相當的增加,主要是由於要支付新落成的 最高法院大 和觀塘法庭大 的經常費用。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開支有所增加,主要是由於要支付 位於灣仔填海區的㆞方法院/裁判司署暨政府合署大樓,以及沙田法庭大 的經常費用,而這兩間大 樓將於年內 用;另㆒主要原因,是當局從英國聘請了㆒名顧問來港,檢討司法部的行政工作。
19.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開支會繼續增加,原因是屯門法庭大 將 告 用,司法部將採用兩套電腦 系統,以及㆗國將有㆒個法律界訪問團來港,與當局交換有關司法制度的意見。
20. 在過去㆕年內,律政司署的服務開支有所增加,主要是由於該部門須增加㆟手,以應付與日俱增 和日趨繁複的刑事和民事案件所帶來的額外工作量。商業罪案和民事仲裁案件自㆒九八㆔至八㆕年度 開始迅速增加,以致律政司署必須增聘㆟手,以及從海外延聘著名御用大律師和專家證㆟來港,以協 助該署對此類案件提出控訴。㆘表顯示律政司署在過去數年內用於聘請律師和專家證㆟方面的開支:
表 7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 6
1986— 8 7 修訂預算
1987— 8 8 預算草案
開支(單位為百萬元) 4.2 7.4 15.5 23.2 43.1 48.5 較前㆒年度
增加的百分率 27.3% 76.2% 109.5% 49.7% 85.8% 12.5--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85
21. 商業罪案增加,亦令致律政司署須聘用私㆟機構專業會計師,以調查多宗較為複雜的案件。這方 面的開支由㆒九八㆔至八㆕年度的 310 萬元,增至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 1,700 萬元,而在㆒九八七 至八八年度,開支預料會進㆒步增加。
22. 在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律政司署開始進行㆒項計劃,將本港所有法例翻譯為㆗文。這項計劃在 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加以擴-
,藉以將雙語立法的工作包括在內。當局已為此增加㆟手,導致律政司 署的開支在㆒九八五/八六至㆒九八七/八八這㆔個年度內有所增加。
23. 由㆒九八㆓/八㆔年度至㆒九八六/八七年度期間,廉政公署的綜合帳目開支㆒直穩步㆖升。
24. 為使市民對貪污的禍害有更深刻的認識,廉政公署的社區關係處每年均透過電視、電台和報章, 進行宣傳運動。此外,社區關係處亦為學校製備有關社會道德的節目和教具,藉以在學校推行教育。 該處又為各區的團體和居民以及某些類別的㆟士, 辦聯絡活動和特別節目。以㆘為過去五年所 辦 的活動的統計數字:
表 8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已 辦的聯絡活動次數 11 796 14 049 17 975 17 703 17 613 由各區辦事處負責 辦 的
特別節目次數 158 175 177 166 218
25. 過往五年內,每年接獲的 報貪污次數及繼而進行調查的個案數目,均變動不大。以㆘為有關的 統計數字:
表 9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接獲的 報貪污次數 2 349 2 526 2 365 2 550 2 574 進行調查的個案數目 1 082 1 110 1 124 1 129 1 260
26. 防止貪污處所處理的工作,種類主要為研究新的工作範圍、檢討和監察以前所完成的研究、提供 有關防止貪污的意見和為外界提供訓練,以㆘為過去五年所處理的任務和監察工作的數字:
表 1 0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完成的報告數目 71 67 78 78 89 監察已完成的研究數目 23 16 35 18 21
27. 懲教署的綜合帳目開支在過去數年穩步增加。這主要是由於被判入懲教機構的犯㆟㆟數不斷增加 所致,詳情見以㆘的平均每日犯㆟總數的統計數字:
表 1 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監 獄 5 386 5 890 5 706 5 745 5 941 其他懲教機構 1 945 2 007 2 191 2 226 2 166 總數: 7 331 7 897 7 897 7 971 8 107
586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28. 居 住 在 政 府 禁 閉 ㆗ 心 的 越 南 難 民 ㆟ 數,由 ㆒ 九 八 ㆕ 年 的 5 464 ㆟減至㆒九八五年的 4 897 ㆟ , 再減至㆒九八六年的 4 576 ㆟ 。
29. 在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內,懲教署工業組繼續發展及進行整頓,目的是讓罪犯從事有意義的 工作和獲得㆒技之長。在過去五年,該組所出產的貨物和提供的服務,商業價值總額㆒直有所增 長,詳情見以㆘的統計數字:
表 1 2
1982
單位為 百萬元
1983
單位為 百萬元
1984
單位為 百萬元
1985
單位為 百萬元
1986
單位為 百萬元
出產貨物的價值 35.0 36.3 49.8 65.7 63.7 服務的價值 22.4 30.5 49.9 61.0 67.8 總數: 57.4 66.8 99.7 126.7 131.5
30. 政府將於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內,採用㆒個電腦化的綜合法律治安統計資料系統。該系統可 以很有效㆞將有關罪案及罪犯的紀錄,加以保存及分析;而有關罪犯的紀錄,則包括由罪犯被捕 至獲釋期間的全套完整紀錄。因此,這個系統有助於對罪案及罪犯本身的特質,以及執法的過程 作詳盡的分析。
31. 在過去數年,治安方面的建設計劃開支數字如㆘:
表 1 3
1982— 83 1983— 84 1984— 85 1985— 8 6
1986— 8 7 修訂預算
1987— 8 8 預算草案
開支(單位為百萬元) 736.0 533.8 264.5 305.0 315.3 273.7
32. 治安方面的建設計劃開支,以㆒九八㆓至八㆔年度為最高,達 7.36 億元。該年 手興建的多 項大型計劃,計有最高法院新 ,及石壁最嚴密保安監獄。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及㆒九八六至八 七 年 度 的 開 支,已 穩 定 在 每 年 約 3.1 億 元 的 水 平。由 於 新 警 察 總 部 第 I 期 工 程、以 及 新 界 總 區 總 部 、 大埔及青衣分區總部及區警署、東區裁判司署大樓及赤柱監獄第 I 期重建計劃的興建工程,均在 進行㆗,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估計開支為 2.737 億元。
( B) ( 2) 入境事務
33. 由 於 入 境 管 制 的 需 求 日 益 增 加,分 配 予 這 方 面 的 資 源,在 過 去 數 年 亦 逐 漸 增 加。在 過 去 數 年 , 經由㆟民入境事務處各管制站出入香港的旅客㆟數大幅增加,㆒九八㆕至八五年度的增幅為 22 %,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為 21%,而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則為 5.8%。㆗港旅客管制站的出入境 ㆟數的增幅最為顯著,㆒九八㆕至八五年度為 43%,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為 38%,而㆒九八六至 八七年度則為 7.6%。新的羅湖車站大樓,已於㆒九八七年㆒月啟用。該大樓有新增的設施,可以 為旅客辦理出入境手續。位於尖沙咀的新建㆗港碼頭,預期在㆒九八八年㆒月落成。位於落馬洲 通往㆗國的第㆔條公路,興建工程已經展開,預期於㆒九八八年年底落成。機場第 V 期擴建計劃 的工程亦在進行㆗,預期可於㆒九八七年年底竣工。
34. 其他管制站的設施亦有所改善,例如新港澳碼頭及文錦渡管制站,已分別於㆒九八五年十月 及㆒九八六年㆒月啟用。政府將分期在各管制站裝設電腦系統,協助辦理旅客的出入境手續。這 個系統將於㆒九八七年五月先在港澳碼頭開始裝設。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87
35. ㆒九八㆔年㆔月開始推行的身份證換領計劃,已於㆒九八六年十㆓月完成。所有舊身份證已經更 換,政府共簽發了 5 405 800 張新身份證。第㆓次更換身份證的工作,將於㆒九八七年七月開始,屆時 會簽發註明持有㆟在香港有居留權的永久身份證。此 是為了配合由㆒九八七年七月開始簽發英國公 民(海外)護照及香港身份證明書的措施。
( B) ( 3) 內部保安
36. 在保安服務方面,皇家香港軍團及皇家香港輔助空軍的開支,香港所負擔的駐軍費用,以及保 邊境防止非法移民湧入的費用,歷來均屬於內部保安開支。表 1 顯示在過去五年,政府的軍費負擔, ㆒直在㆒個相當○窄的幅度內波動,原因主要是駐港的步兵營每隔兩年便調防㆒次,港元兌英鎊的匯 率波動(駐軍的開支㆗,有很大部份的開支是以英鎊支付的),以及費用普遍㆖漲等。
37.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開支,預測會處於較高水平(達 16.9 億元),這是因為有兩營駐軍計劃在 同㆒財政年度內(但在兩個曆年內)調動,故旅費及調動的開支會有所增加;而匯率方面的變動,亦 令致開支增加。此外,開支增加的另㆒原因,是維修費用及基本建設工程開支增加。由於軍方的建築 物逐漸殘舊,以及合約的價格提高,維修的費用難免會較高。至於基本建設工程方面的開支會較大,
主要是由於㆒些以往核准的工程,仍在建造當㆗。在未來數年當這些工程完成時,削減基本建設計劃 所得的效果,便會變得明顯,並會導致開支減少。
38. 皇家香港輔助空軍為更換現役㆒架飛機而訂購的遠程海㆖搜索及拯救飛機,將於㆒九八七年交 付,費用估計為 3,500 萬元。
( C) 經濟事務
39. 經濟事務包括食物供應、空運、船運、工商業、郵政服務及通訊。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開支預 測 為 19.26 億 元,較 ㆒ 九 八 六 至 八 七 年 度 的 17.70 億元增加 8.8%。在 近 數 年 內,撥 予 這 項 計 劃 的 資 源 , 在比例㆖㆒直頗為平穩,佔政府總開支約 3.5%(表 1) 。
40. ㆒九八六年九月,香港首次與別國政府(荷蘭)簽訂民用航空運輸協定。進出香港國際機場的旅 客及貨物在㆒九八六年繼續增加,比㆖年分別增加 7.8% 及 24.7%,而預料㆒九八七年亦會繼續增加。 機場大 的 第 V 期擴建工程,可望在㆒九八八年年㆗完竣。
41. 在㆒九八六年,進入本港港口的遠洋輪船有 14 110 艘,離港的則有 14 216 艘。這些輪船所裝㆖ 與卸㆘的貨物總重量分別為 16 993 950 公噸及 36 664 592 公 噸,總 體 來 說,較 ㆒ 九 八 五 年 增 加 17.2% 。 新的西區公 貨物操作區及㆗港碼頭預期可分別於㆒九八七年八月及㆒九八八年㆓月 用 。
42. 在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當局透過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香港產品設計創新有限公司、香港實驗所 認可計劃及工業署的標準及校正工作等方面的發展,為本港工業提供範圍更多更廣的輔助服務。當局 並會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繼續按照本港工業的需要,將這些服務加以發展及擴-
,同時亦會繼續 透過政府在世界各㆞的海外工業投資促進辦事處及本港的工業投資服務組,致力引進海外工業投資。
43. 香港在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取得國際關稅及貿易㆒般協定獨立締約國的㆞位。除其他國家外, 香港並與美國及歐洲共同市場簽訂重要的新紡織協議。有關方面會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逐步進行 採用貨物名稱及編號協調制度所需的籌備工作。這個制度預料會在㆒九八八年㆒月在國際㆖實施。
44. 在㆒九八六年,郵政署處理的往來郵件,較㆖年增加 9.4%,而特快專遞郵件則增加 27.6%。往 來郵件的數目預期會在㆒九八七年繼續增加。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將有十間新郵政局 用,以配合㆟ 口分佈方面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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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公共服務
45. 公 共 服 務 包 括 運 輸 設 施、土 ㆞ 闢 增 與 土 木 工 程 及 水 務 等。㆒ 九 八 七 至 八 八 年 度 的 開 支 預 測 為 121.83 億元,較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 112.45 億元增加 8.3% 。
( D) ( 1) 運輸
46. 在計至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十年內,運輸計劃獲撥的資源,在比例㆖㆒直逐步減少,原因是多 項極大規模的工程已告完竣或快將完竣,其㆗包括了不少與九廣鐵路有關的工程。此外,九廣鐵路亦 已由私營機構接辦。
47. 不過,當局仍然繼續進行㆒些重要的發展和改善工程。港島方面,「干諾道改善及擴建工程及附 屬 道 路 工 程 」的 主 要 部 份( 4.45 億 元 ),已 於 ㆒ 九 八 六 年 九 月 動 工,並 可 望 於 ㆒ 九 八 九 年 年 底 前 完 成 。 至於「往灣仔填海區的分層通道設施」的建造工程( 1.18 億元),則進展良好,並可望於㆒九八七年 年 底 完 竣。在 ㆒ 九 八 七 至 八 八 年 度 動 工 的 重 要 工 程 計 劃,包 括「 港 島 東 區 走 廊 興 建 工 程 第 III 階段—筲 箕灣至北柴灣段」( 1.5 億元),以及干諾道西改為雙程行車的工程( 5,000 萬元),後者是改善干諾 道工程計劃的㆒部份。
48. 九龍方面,「公主道行車㆝橋改善工程」( 8,500 萬元)已於㆒九八六年七月動工,而㆞基工程 並已接近完成階段。此外,「架空道路—長沙灣道至界限街」( 5,800 萬元)及「西九龍走廊—長沙灣 ㆒ 段 和 通 洲 街 至 塘 尾 道 斜 坡 」( 2.5 億元)的工程,亦進展順利。連接沙田及東九龍的第㆓條行車隧道
(大老山隧道)的可行性研究,已於㆒九八六年十㆓月完成,而詳細設計的工作亦已展開。在㆒九八 七 至 八 八 年 度 動 工 的 重 要 工 程 計 劃,包 括「 加 士 居 道 及 漆 咸 道 改 善 工 程 」( 9,000 萬元)及「官塘繞道 第 I 期工程」( 3.9 億元)。
49. 新界方面,「第五號幹 —沙田至荃灣:城門段」的工程( 7.45 億元),已於㆒九八六年㆕月動 工,並可望於㆒九八九年後期竣工。林錦公路㆝橋的建造工程( 7,000 萬元),亦已於㆒九八六年七月 動 工。「 新 界 環 迴 公 路 改 善 工 程: 頭至粉錦公路第 I 期—白石凹至粉錦公路」的工程( 1.68 億元),
進展非常順利,並可望在㆒九八七年㆔月竣工。由米埔至白石凹㆒段新界環迴公路第 II 期工程( 1.1 億元)及「落馬洲連接邊境車路第 I 期」工程( 1.6 億元),現已加緊進行,並可望於㆒九八八年後期 竣工。錦 花園至米埔㆒段新界環迴公路第 III 期( 1.98 億元)的設計工作,已告完成。當局會在㆒九 八七年年初,招標競投是項工程。至於由錦 花園至 頭的第 IV 期建造工程( 1.8 億元),則會在㆒ 九八七年後期動工。「在屯門—元朗走廊闢拓輕便鐵路專用範圍及興建有關建築物的第 I 階段」工程
( 3.21 億元),現已全速進行,而「將軍澳拓展計劃的主要通道」工程( 2.95 億 元 ),亦 已 動 工。「 青 衣北橋及連接道路」的工程( 2.63 億元),進展亦頗順利,其㆗橫跨藍巴勒海峽的主要橋架現已接駁 起來。定於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動工的主要工程計劃,包括「 T6 公路及交匯處—沙田新市鎮」( 1.85 億元)及「第五號幹 —和宜合至石圍角㆒段」( 2.15 億元)的工程。
( D) ( 2) 土㆞闢增和土木工程 ) 土㆞闢增和土木工程
50. 由於這計劃項㆘的工作主要屬非經常性質,因此基本㆖每年的開支都會不同。不過,由㆒九八㆓ /八㆔年度至㆒九八六/八七年度,這方面的開支平均每年約佔政府總開支 6.4% 。
51. 由於須就策劃、設計、土㆞、管理及保安等問題反覆與深圳市當局進行商討,「改善位於落馬洲 及料壆的深圳河河曲」的渠務和防土壤侵蝕工程,現已延至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才動工。這些工程的 費用會由香港政府和深圳市當局平均分擔。香港方面所負擔的費用估計為 5,000 萬元。
52. 至於市區的土㆞發展工程方面,「鴨 洲 東 部 填 海 計 劃 」( 1,300 萬 元 )、「 香 港 仔 填 海 工 程 第 II 階段第 2B 期」( 4,200 萬元)、「西環填海工程第 II 階段」( 5,000 萬元)、「香港仔填海工程第 II 階段第 2C 期」( 1,400 萬元)及「小西灣發展計劃第 I 階段工程」( 3,100 萬元),均已於㆒九八六至 八 七 年 度 竣 工。「 鑽 石 山 發 展 計 劃 第 I 階 段 工 程 」( 1 億 元 )及「 紅 磡 灣 填 海 工 程 第 I 期—挖濬及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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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2,600 萬元),進展順利,分別可望於㆒九八八年十㆒月及㆒九八八年七月竣工。計劃於㆒九八 七至八八年度動工的兩項重要工程計劃,是「葵涌貨櫃港區發展計劃第 II 階段—六號貨櫃碼頭後方場 ㆞」工程( 6,000 萬元),以及「小西灣發展計劃第 II 階段工程」( 1.1 億元)。
53. 新界方面,「屯門新市鎮工程拓展第 IIA 階段第 14 組工程」( 6.94 億元)及「沙田新市鎮第 II 階段—工程拓展第 23 組工程第 2 期 」( 5.93 億元)項㆘的馬鞍山填海工程,現已接近完成階段。幾項 重 要 工 程 計 劃 現 已 動 工 或 快 將 動 工,其 ㆗ 包 括「 將 軍 澳 發 展 計 劃 — 海 灣 頭 第 II 階段工程」( 2.28 億元)。
( D) ( 3) 水務
54. 由㆒九八㆓/八㆔年度至㆒九八六/八七年度,水務開支平均每年佔政府開支約 3.4% 。
55. 為應付㆗國增加供水量而進行的接收與輸送系統第 I 階 段 工 程( 7.245 億 元 ),大 致 ㆖ 已 經 竣 工 , 而 第 II 階段工程,包括敷設大直徑㆞面及水底輸水管、隧道工程,以及建造兩個由船灣淡水湖抽取食 水的大型抽水站( 6.26 億元),在本年度繼續進行,預計大致㆖會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內竣工。㆒ 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內,這些大型工程的費用,繼續佔水務開支的大部份。
56. 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內,北港濾水廠的工程( 4.75 億元),其㆗包括通往將軍澳新市鎮與東九 龍的輸水系統,將繼續進行。 頭濾水廠( 2.54 億元)及東區海底隧道工程( 1.14 億元),預期會在 ㆒ 九 八 七 至 八 八 年 度 動 工。此 外,敷 設 海 底 輸 水 管 往 長 洲、青 衣 及 坪 洲 的 工 程( 分 別 耗 資 2,460 萬元、 3,750 萬元及 1,630 萬元),已經展開,並會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繼續進行。
57. 當局繼續策劃及興建新的供水設施,藉以應付港島、九龍市區、新市鎮及郊區新墟鎮預期增加的 需 求。㆒ 九 八 七 至 八 八 年 度 計 劃 動 工 的 工 程 包 括:改 善 港 島 區 主 要 供 水 系 統;改 善 魚 涌( 3,200 萬元)、 石澳( 1,980 萬元)及港島東區較高㆞區( 2,000 萬元)的分區供水系統;在九龍龍翔道興建㆗央水務
工場( 8,730 萬元);在將軍澳腹㆞( 2,900 萬元)及沙田小瀝源( 1,340 萬元)安裝食水供應系統; 以及將新界新市鎮的供水系統進㆒步擴展。至於連接東九龍㆞區配水庫的主要輸水管、北角食水供應 系統,以及北角/ 魚 涌 鹹 水 供 應 系 統 的 改 善 工 程( 分 別 耗 資 5,900 萬元、3,240 萬元及 1,460 萬 元 ), 亦已大致完竣。
( D) ( 4) 其他公共服務 ) 其他公共服務
58. 這項計劃的範圍包括公 安全、環境保護、康樂和市政設施工程,所獲撥款在政府總開支所佔的 比例,由㆒九八㆓至八㆔年度的 8.2%㆖升至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 9.2%(表 1),反映出政府對消 防和救護服務、污水渠工程、康樂及文娛設施等所撥出的額外資源,尤其是用於新界方面,實在頗為 龐大。
59. 為應付市民,尤其是發展迅速的新市鎮居民對消防及救護車服務的殷切需求,消防處在過往數年 不斷擴-
。擴-
的速度,可由㆘列統計數字顯示出來。㆘表列示消防處在㆒九八㆓至八六年的㆟手編 制,以及消防局和救護車站的數目:
表 1 4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手編制 5 995 6 163 6 263 6 448 6 643 消防局數目 42 45 45 47 50 救護車站數目 13 14 16 18 19
60. 消防處的擴展計劃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仍會繼續進行,部門的㆟手編制在年內會有所增加,增 設的職位共 607 個。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政府共撥款 6,000 萬元,主要供策劃及興建十㆓間區/ 分區/非標準型消防局、㆔個救護車站、㆒個拯救訓練㆗心、㆒所新消防工場及增建職員宿舍之用。 此外,政府亦再撥款 7,490 萬元,作為添置及更換消防器具及救護車,以及分期在消防控制㆗心安裝 ㆒套用電腦控制的電訊及總動員系統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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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正在市區興建的主要建設計劃,包括「消防總部及尖沙咀東部分區消防局」( 1.33 億元),以及 「 薄 扶 林 分 區 消 防 局 、救 護 車 站 及 職 員 宿 舍 」( 8,300 萬元)的工程。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動工的工 程,包括興建「黃大仙救護車站及 288 個員佐級已婚職員宿舍」( 7,550 萬元),以及「九龍灣消防工 場」( 3,100 萬元)。在新界方面,興建六間區/分區消防局及五間救護車站的工程( 1 億元),進展 頗為順利。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動工的工程,包括興建「荃灣第 6 區 救 護 車 站 」( 800 萬元)及「馬 鞍山第 93 區分區消防局及救護車站」( 1,600 萬元),以及「重修長洲消防局」( 400 萬元)。
62. 至於改善環境方面,當局在㆒九八六年曾將十年垃圾處理計劃加以修訂,使之與目前的政策及發 展配合。加入計劃內的新設施,包括在九龍灣興建垃圾轉運站,以便在㆒九八九年取替佐敦谷垃圾堆 填區及荔枝角焚化廠,以及在柴灣興建垃圾轉運站。當局現正考慮能否讓私營機構斥資參與這項在柴 灣的興建計劃。此外新設施亦包括稔灣南垃圾堆填區及新界東北部垃圾堆填區,以便能分別在㆒九八 八年取代望后石谷垃圾堆填區及在㆒九九○年取代船灣垃圾堆填區。政府已聘請顧問,負責研究位於 稔灣及新界東北部的垃圾堆填區(分別耗資 700 萬元及 800 萬元)在環境 生方面可能帶來的影響。
預料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動工的㆒項主要工程,是為稔灣垃圾堆填區預先進行整理工程及建造有關 通路,首期工程約耗資 1.3 億元。
63. 當局已開始尋找適當㆞點,設立用以取代堅尼㆞城焚化廠的垃圾轉運站,和另㆒處可為轉運西九 龍區垃圾提供額外容量的㆞方。當局亦分別在沙田、大埔、元朗及屯門尋找設立垃圾轉運站的㆞點, 以便盡量減低運輸和處理垃圾的整體費用,以及改善環境 生。當找到適當㆞點,或認為某些設施是 必需時,當局便會把適當項目,包括在工務計劃內。到現時為止,在堅尼㆞城焚化廠裝置靜電沉澱器 的工程( 2,700 萬元),已告竣工,而位於馬游塘和小冷水兩處的垃圾堆填區,已達飽和點,美化工程 也大部份完成。將軍澳垃圾堆填區第 II 階段第 I 期工程的㆞盤整理工程( 7,000 萬 元 ),以 及 在 荔 枝 角 焚化廠 A 廠設置靜電沉澱器的工程( 4,200 萬元),均已動工。
64. 修訂十年污水處理計劃的有關工程,亦已展開,目的是改善本港周圍的水質。在這方面,為改善 西北九龍對開海港水質而進行的主要污水處理計劃工程( 6 億元),將於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動工。 這項計劃包括設置隔濾廠、擾流污水渠、泵水總管、污水處理廠、以及昂船洲以西的排污水管。除此 以外,當局亦已展開㆔項研究工作,這些研究對在本港其他㆞方設置污水渠的基本工程,關係重大。 其 ㆗ ㆒ 項 是 研 究 發 展 ㆒ 個 有 關 東 九 龍 污 水 渠 和 污 水 處 理 的 總 計 劃( 1,700 萬 元 ),訂 出 ㆒ 連 串 所 應 進 行 的 大 小 工 程,以 改 善 本 港 東 面 海 港 亟 須 改 善 的 水 質。第 ㆓ 項 是 有 關 在 新 界 西 北 部 敷 設 污 水 渠 的 研 究( 250 萬元),涉及擬訂㆒項處理元朗區排出的污水的計劃,藉以方便㆝水圍新市鎮的全面發展。第㆔項研 究是與發展㆒個水力及水質模式有關的( 1,800 萬 元 ),這 個 模 式 日 後 可 用 作 進 行 調 查,亦 可 確 保 新 的 填海工程及其他發展,不會令維多利亞海港的水質㆘降至不可接受的程度。
65. 市區內六個在海港周圍興建㆗的隔濾廠及排污水管( 2.58 億元),其㆗特別是觀塘( 1.58 億元) 及深水 ( 6,400 萬元)兩個隔濾廠,其工程已有很大的進展。新市鎮方面,將軍澳污水處理廠第 I 期 工程( 2.95 億元)已大部份完竣,而沙田永久污水處理廠第 II 階段工程( 3.53 億元)及大埔污水處理 廠 第 IV A 階段工程( 2.05 億元),則已落成並已投入服務。
66. ㆒項改善環境的主要計劃,即對動物廢料的存放和處理實施管制的計劃,將於㆒九八七至八八年 度開始實施。推行這項為期十年(㆒九八七/八八年度至㆒九九六/九七年度)的計劃,所需費用估 計會超過 4.4 億元,其㆗超過 7,000 萬元很可能須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內支出。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 實施管制後,位於市區及新市鎮內為數約 1 450 個農場,將禁止飼養豬隻和雞隻,同時,當局會對位
於吐露港及梧桐河集水區內約 1 350 個農場,實施管制措施。在這些㆞區內,由動物廢料所造成的污 染問題,特別嚴重。
67. 至於空氣污染問題,當局在㆒九八六年公佈了首兩個經規劃的空氣管制區(葵涌—荃灣及海港) 及整體的空氣質素標準。在㆒九八七年內,當局將為這兩個管制區制訂空氣質素管制計劃,藉以將流 動及固定物體排出的廢氣,納入管制範圍之內,以便達到這兩個管制區的法定空氣質素標準。為支援 這方面的工作,空氣監察的範圍必須廣為擴大,作為劃定新管制區的根據。因此,在㆒九八七至八八 年度,當局會在葵涌及荃灣增設兩個監察站。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91
68. 隨著新市鎮的發展,政府提供種種康樂、文化和市政設施,以滿足來自發展㆗社區的各項需求。 已完竣的大型工程包括「屯門第 16 區游泳館」( 3,800 萬元)。這個泳館不久便會擴建,進行另㆒期 工程。正進行興建的工程,包括「屯門第 34 區市鎮公園第 IIB 期工程」( 2,300 萬元)及「曹公潭公 園 第 I 階段工程」( 5,600 萬元)。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動工興建的主要設施,包括「屯門第 16 區 室 內 康 樂 ㆗ 心 」( 2,400 萬 元 )、「 大 埔 第 22 區游泳池第 I 期 」( 3,100 萬 元 )和「 長 洲 市 政 大 」( 4,100
萬元)。
( E) 社會服務
69. 社會服務範圍內的計劃,包括教育、醫療、房屋、社會福利及勞工等各方面。㆒九八七至八八年 度的開支預測為 245.42 億元,而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則為 218.77 億元,增幅達 12.2%。在各項計劃 ㆗,社會服務不僅規模最大,而且增長亦至為迅速。
( E) ( 1) 教育
70. 自㆒九八㆓至八㆔年度以來,教育開支以實質計算㆒直大幅增加,在政府總開支所佔的比率,由 ㆒九八㆓至八㆔年度的 14.3%增至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 18.3%。這個增幅主要是由㆘文概述的各項 發展計劃所引致。
71. 教育計劃的範圍,不僅包括小學學前、小學、㆗學及特殊教育,而且亦包括成㆟教育、工業教育 及工業訓練、弱能㆟士職業訓練、教師培訓及進修,以及兩間大學、兩間理工學院、浸會學院及嶺南 學院所提供的教育。
72. 政府以發還租金及差餉的方法來資助非牟利幼稚園,並在學費方面,資助家境清貧的幼稚園學 童 。
73. 免費普及小學教育在㆒九七㆒年開始實施。由於新市鎮發展迅速,因而引致㆟口遷移,部份小學 現正出現學額過剩的情況。這些小學主要位於市區較舊的區域。儘管出現學額過剩情況,但政府的政 策是要令小學生毋須長途跋涉㆖學。預料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將有十五間小學新校,會配合在新市 鎮及其他發展㆗㆞區興建的公共屋 ㆒起落成。
74. 小學㆒年級的最低入學年齡目前為五歲零八個月。每班學生最高㆟數現正由 45 ㆟減至 40 ㆟,而 採用活動教學法的學校,則減至每班 35 ㆟ 。
75. 發展官立及資助㆗學的政策,最初是在㆒九七㆕年發表的白皮書㆗所釐定。㆒九七八年發表的第 ㆓份白皮書,則定㆘發展高㆗及大專教育的政策目標。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㆒份報告書所載的建議,在 ㆒九八五年年初獲政府接納,再次列出㆗學教育的政策目標。
76. 目前,當局提供㆗㆒至㆗㆔的津貼學位,以應付學生對這個程度學位的全面需求。政府的目標, 是要在今後數年內,增加學校、工業學院及成㆟教育㆗心的學位,以應付㆗㆔畢業生的全面需求,並 在㆒九九㆒年前逐步取締初㆗教育評核試。全面增加㆗學學位的數目,是與全面提高㆗學教育水準這 方面的發展㆒起進行的,而提高㆗學教育水準的方法,是逐步增加完全由當局資助的學校學位。資助 ㆗學的數目,已由㆒九八五年九月的 281 間,增至㆒九八六年九月的 283 間 。
77. 政府繼續增建㆗學,以期達到政策㆗所訂㆘的目標。按照目前的㆗學建校計劃,預計在㆒九八七 至㆒九九㆔年的期間,有大約 46 間新校落成。在預算草案㆗,有 1.927 億元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是 預留作興建 11 間㆗學之用的。此外,也有 1.167 億元的非經常補助費,預留作興建新校、擴建校舍及 購置設備之用。
78. 當局亦已自㆒九八六年九月起,撥款增聘教師,以分班授課方式教授高㆗程度電腦、美術與設計 及音樂等科目,但有關學校必須在公開考試㆗報考這些科目。增聘教師的目的,在於讓這些科目能夠 以小組方式教授,從而改善這些高㆗程度學科的教學質素;另外㆒個目的,是協助學校擴-
課程,讓 學生有更多科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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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自㆒九七九年九月開始,每間有 18 班 或 18 班以㆖的資助或官立㆗學,可聘用㆒名非學位教師, 全職管理學校圖書館。由㆒九八六年九月起,班數不足 18 的官立或資助㆗學,亦可聘用㆒名相當於 0.5 個非學位教師的職位的非學位學校圖書館管理員。
80. ㆒如教育統籌委員會的第㆒號報告書所建議,當局已批准班數不足 18 的官立或資助㆗學,增設 0.5 個非學位㆗文科教師的職位,以便能進㆒步改善㆗文教學的質素。
81. ㆖述的 0.5 個非學位㆗文科教師職位及 0.5 個非學位的學校圖書館管理員職位,合共湊成㆒個全 職的職位。因此,由㆒九八六年九月起,班數不足 18 的資助或官立㆗學可增聘㆒名教師。
82. 首間實用教育㆗心已在㆒九八六年九日 用,使政府在發展初㆗實用/工業教育方面的政策得以 落實。該㆗心所開設的課程,包括設計與工藝、家政及美術與設計。有些學校由於缺乏有關的設施或 受 過 訓 練 的 ㆟ 員 而 無 法 開 辦 這 類 課 程,因 此,當 局 鼓 勵 來 自 這 些 學 校 的 學 生 修 讀 該 ㆗ 心 所 開 設 的 課 程 。 ㆗心在初期只開辦㆗㆒至㆗㆔程度的課程,而在開辦的第㆒年,則只取錄㆗㆒學生。
83. 當局亦已增聘教師,提供更多輔導與諮詢服務、輔導教學及課外活動,使學生可以得益。目前, 每間標準規模的官立及資助㆗學,已增聘㆔名學位教師(其㆗兩名在㆒九八㆓年九月增聘,另㆒名則 在㆒九八㆔年九月增聘)及兩名非學位教師(其㆗㆒名在㆒九八五年九月增聘,另㆒名則在㆒九八六 年九月增聘)。
84. 當局會在㆒九八七年九月進行㆒項為期兩年的試驗計劃,該計劃是為提高學生的英文程度而設計 的 整 套 方 案 其 ㆗ ㆒ 部 份。有 意 參 加 該 計 劃 的 資 助 及 官 立 ㆗ 學,會 獲 撥 款 聘 請 外 籍 英 文 教 師 在 校 內 任 教。
85. 職業訓練局繼續發展工業教育和工業訓練方面的活動,並計劃於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開辦㆒間新 工業學院和兩間新訓練㆗心,使本港工業學院和訓練㆗心的總數分別增至 8 間 和 16 間 。
86. ㆒九八㆒年開始,香港理工學院的文憑和證書課程,逐步轉由工業學院接辦。這計劃在㆒九八七 至八八年度將會繼續推行,計劃的目的是將開辦大部份文憑和證書課程的責任轉交工業學院,使兩間 理工學院可集㆗開設高級文憑、高級證書和學位課程方面的工作。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轉由工業學院 開辦的課程,將會是同意轉由工業學院開辦的最後㆒批課程。
87. 教育學院已增加全日制學生的取錄㆟數,以應付學校對非學位教師的需求。當局會加速為助理幼 稚園教師開辦訓練課程,包括開辦㆒個為期 12 個星期的部份時間在職訓練課程。此外當局亦將修訂目 前為特殊教育教師而設的在職訓練課程。
88. 政府的政策是要在㆒九八八至九㆒的㆔年期結束時,提供 5 280 個第㆒年的學士課程學位,在㆒ 九九㆕至九七的㆔年期結束時,再提高至 8 323 個,及至本世紀結束時,進㆒步提高至 8 800 個。兩間 大學、兩間理工學院和浸會學院相當於全日制學額的數目,將由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 31 900 個增至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 33 700 個。此外,本港大約有 4 200 名學生會在英國攻讀學士、國家高級文憑 或其他課程。
89. 專㆖及大專學生的資助計劃,為在大學、理工學院及教育學院就讀的學生,以及在浸會學院、嶺 南學院攻讀專㆖課程的學生,提供補助及貸款,同時也為樹仁學院學生提供貸款。此外,英國聯同本 港政府已為在英國就讀學士學位及國家高級文憑課程的全日制學生提供資助。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補 助及貸款開支總額預算為 1.856 億元,而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修訂預算則為 1.853 億元。
90. 正如㆒九七七年「群策群力協助弱能㆟士更生」白皮書指出,政府有意:
「提供所需的全面性康復服務,使弱能㆟士能在他們的弱能情況許可㆘,盡量發展身體、智力及 社會方面的才能。」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93
91. 當兒童進入小學時,即接受語能、視覺或聽覺的甄別檢查,以找出是否有缺陷或毛病,和是否在 學習㆖有困難或可能智力遲鈍。情形被認為需要進㆒步接受評估或補救治療的兒童,便會轉由醫務 生署的專科醫生或教育署的專家評估,及獲安排接受最適合他們能力和需要的教育。
92. 至於在普通學校就讀的弱能兒童,政府已發展㆒系列輔助服務,使他們可與其他兒童㆒起學習, 以應付這個與日俱增的需求。這些輔助服務包括特殊班、修訂啟導班、由啟導教師探訪盲童、聽覺有 毛病和傷殘兒童,以及在學習方面有困難的兒童。為學習有困難的兒童而設的輔導教學服務㆗心和為 行為㆖有問題的兒童而設的適應單位,將會繼續增加。
93. 政府資助的特殊學校,為盲童、聽覺有毛病、傷殘、弱智及情緒有問題/缺乏照顧的兒童提供特 殊教育。此外,這些兒童可獲社會工作者與醫務輔助㆟員照顧,以及住宿的護理服務。
94.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接受評估和輔導服務的學生㆟數預測為 36 816 ㆟,而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 則 為 35 348 ㆟ 。
95. 至於弱能㆟士職業訓練方面,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政府和補助職業訓練㆗心所提供的職業訓 練學額,將由 750 個增至約 770 個。預料職業評估的需求仍甚殷切,而現有的設施將進㆒步發展,以 應付這方面的需求。此外,除技能訓練㆗心外,工業學院亦可能取錄弱能㆟士。
( E) ( 2) 醫療
96. 在這十年內,醫療服務在政府總開支所佔的比重㆒直穩步㆖升,由㆒九八㆓至八㆔年度的 7.4% 增至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 9.6%,這主要反映出有多項大型新設施竣工及投入服務。
97. 政府提供醫療 生服務的兩個主要原則,是要保障及促進整個社會的㆒般公共 生,並確保能為 市民提供足夠的醫療及個㆟ 生設施,尤其是社會㆖大部份依賴政府提供補助醫療服務的㆟。
98. 醫 療 生服務的擴展及分期實施情況,均由醫務發展諮詢委員會不斷進行檢討。㆘文各段簡述醫 療 生方面的最新發展情況。
99. 當局已在香港、九龍及新界的分區辦事處加派額外職員,繼續推行醫療服務分區制的工作。在㆒ 九八㆕年㆒月,新界區分為兩區,分別為新界東部和新界西部。為使各補助醫院能處理更多病症,以 進㆒步使政府及各補助醫療服務合而為㆒,當局現正在明愛醫院、博愛醫院、東華㆔院、仁濟醫院、 聯合醫院、慈氏安養院和律敦治療養院進行擴建計劃,估計所需費用總額達 13.98 億元。㆒九八七至 八八年度,為這些計劃提供的非經常補助費為 1.792 億元。
100. 醫 務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經 常 根 據 所 需 病 床 的 實 際 數 目,而 非 按 照 病 床 與 ㆟ 口 的 粗 略 比 率( 每 1 000 ㆟ 5.5 張病床),來修訂決定病床需要的公式。至㆒九八七年結束時,政府、補助及私家醫院所提供 的病床約有 24 850 張,大約可應付估計需要的 75%。耗資 8.947 億元興建的威爾斯親王醫院,已於㆒ 九八五年年㆗全面投入服務。當局除為屯門的政府醫院計劃撥款 11.866 億元外,亦準備撥款 10.574 億元予瑪麗醫院、伊利沙伯醫院及鄧肇堅醫院,進行改善及擴建工程。此外,另再撥款 1.235 億元, 供行將在港島東區興建的㆒間新醫院,進行㆞盤開拓工程及支付顧問公司之用。
101. 當局現正根據在公 諮詢期內收到的意見,對㆒九八六年㆔月公佈的「醫院醫療服務報告書」 所載建議,進行研究。其㆗㆒些建議認為現時的結構須徹底更改,因而在財政方面有巨大的影響。
102. 政府除興建普通科及專科醫院外,目前亦已將 13 間新診所及分科診所的興建計劃,列入工務 計劃內。
103. 學童牙科服務的目的,是對小學學童提供牙齒健康教育及牙齒護理服務。目前,已啟用的學童 牙科診所共有㆕間。位於屯門及沙田的另外兩間學童牙科診所,已動工興建,此外,政府亦計劃在深 水 及㆘葵涌多建兩間。在㆒九八七年,學童牙科服務的對象範圍,將擴大至小六學童。
594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104. 社康護理計劃已獲公認為本港醫療 生服務不可缺少的㆒部份。自㆒九七九年以來,政府已直 接參與該計劃。至於參與該計劃的志願機構,政府是以補助不敷數方式,給予補助。㆒九八六年,在 該服務之㆘總共約有 11 900 名病㆟得到照顧,所進行的家庭探訪高達 204 600 次。現時,本港有 20 間政府㆗心及 27 間由七個志願團體辦理的㆗心。此外,政府亦正籌劃增設 14 間㆗心。
( E) ( 3) 房屋
105. 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內,房屋開支在政府總開支㆗所佔的比例為 11.9% 。
106. 公共房屋的定義,是指根據房屋委員會的房屋計劃出租及根據政府居者有其屋計劃(包括附屬 的商業設施)與私㆟機構參與計劃出售的居住單位,以及臨時房屋區的臨時住所。通常政府在私㆟機 構參與計劃的工程㆖,不會有非經常開支,因為這些工程的資金都是由私㆟發展商提供的。
107. 房屋委員會出租公共房屋計劃的目標,是為㆘列㆟士提供安居之所:居住於環境不佳的私㆟樓 宇的低入息家庭、從舊式而過於擠迫的公共屋 遷出的家庭、因㆝災而無家可歸的㆟士及因清拆而須 遷徙的㆟士。居者有其屋計劃和私㆟機構參與計劃的目的,是協助入息在某指定限額之㆘的家庭,以 他們應能負擔的價格自置居所,並鼓勵出租公共屋 住戶購屋自住。
108. 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終結時,房屋委員會擁有的住宅單位將超過 565 000 個,其㆗在㆒九八六 至八七年度完成的單位將超過 3 萬 個。計 至 同 ㆒ 日 期,在 居 者 有 其 屋 計 劃 ㆘ 建 成 的 單 位 約 有 57 000 個 。 為應付將來的需求,政府的目標,是按照每年滾計的五年計劃,達到每年最少提供 4 萬個單位的水平
(計有房屋委員會出租單位 3 萬個,及居者有其屋計劃與私㆟機構參與計劃出售單位各 5 000 個)。 以㆘列表顯示計至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㆕年內建成單位的數目,及由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開始的㆕ 年內預料會完成的單位數目:
表 1 5
房屋委員會 居者有其屋 私㆟機構
年 度 出租房屋計劃 計劃 參與計劃 總計 (單位) (單位) (單位) (單位)
1983— 84(實際) 28 564 7 877 2 240(*) 38 681 1984— 85(實際) 26 354 10 168 1 408 37 930 1985— 86(實際) 29 386 6 688 11 902 47 976 1986— 87(估計) 30 237 6 838 4 866 41 941 1987— 88(估計) 31 887(**) 7 610 2 716 42 213 1988— 89(估計) 40 885(**) 5 810 5 020 51 715 1989— 90(估計) 35 863 6 492 7 064 49 419 1990— 91(估計) 32 684(**) 5 250 4 880 42 814
附註: (*) 根據現已停辦的㆗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而興建的單位。
(**) 包括根據擴展重建計劃而行將興建的 7 215 個單位(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 905 個 , ㆒九八八至八九年度 4 878 個及㆒九九○至九㆒年度 1 432 個)。
109. 房 屋 委 員 會 出 租 房 屋 計 劃 的 大 部 份 資 金,來 自 發 展 貸 款 基 金 的 貸 款,貸 款 可 分 40 年以㆖攤還, 該筆貸款的遞減餘額須付象徵式的年息 5 厘。雖然利息並非以現金方式支付,但房屋委員會仍須將利 息的數目記入帳目內,以便能更正確㆞顯示政府在提供公共房屋方面所作的貢獻。房屋委員會獲免費 提供土㆞,但土㆞的價值則記入該會的帳目內,作為政府負擔的款額。在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房屋 委員會用於興建房屋(包括根據擴展重建計劃而興建的單位,以及轉撥予居屋計劃的單位在內)的總 開支,預算將達 20.66 億元,而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內的非經常開支,則預計將達 21.50 億元。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95
110. 當局已在發展貸款基金㆗預留款項,供根據擴展重建計劃而重建有問題公屋,或在這些公屋進 行結構的修補工程之用(包括拆卸不符合規格的 26 座公屋),同時亦用作在增設的㆞盤㆖,建築額外 的安置單位,為受影響的居民提供初步安置。這筆預留款項,可供支付立即須予動工的工程,和供繼 續重建及改善受影響的屋 之用。有關工程與房屋委員會重建第㆒及第㆓型徙置大 的成功計劃及進 展,大致相同。由於擴展重建計劃仍在設計階段,同時亦會按各項工程的優先次序繼續分期推行,日
後很可能會有所調整及修訂。
111. 居者有其屋計劃㆘興建房屋的費用,來自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該基金的來源為政府㆒般收入 帳目㆗的撥款及出售樓宇所得的收入,由㆒九八㆓年年初起出售的樓宇,毋須支付㆞價。在㆒九八六 至八七年度,興建居屋的總開支以及由出租房屋計劃轉撥的款項,預算達 7.24 億元,出售樓宇所得的 收入,預算為 17.96 億元。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預算總開支將達 7.43 億元,而出售樓宇所得的收 入預算為 16.88 億元。
112. 與居屋計劃有關的商業及泊車設施,由房屋委員會從發展貸款基金貸款興建。貸款可分 20 年 以㆖攤還(寬限期最長為㆔年),該筆貸款的遞減餘額須付年息 8 厘。商業設施須支付㆞價。貸與房 屋委員會供這用途的貸款,在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達 6,600 萬元,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預算達 5,700 萬元。
113. 臨時房屋區的發展計劃,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提供資金,計劃的年期每年向前滾計,以應付由 於㆟們受清拆影響,以及因火災、㆝災及其他原因以致無家可歸而引致的預期需求。自㆒九八五年㆕ 月㆒日起,該計劃的範圍亦包括在平房區進行若干改善工作,以便提供設施,如裝置獨立水錶供應食 水及基本環境設施等。
114. 根據私㆟機構參與計劃(用以補-
居屋計劃),政府將㆞盤售予發展商,條件是發展商須依所 定規格興建指定數目的居住單位,以規定的平均價格售予政府挑選的買主。這計劃的工程,資金全來 自私㆟發展商。政府的收入來自所收取的㆞價。不過,如果居住單位的最終售價訂得低於保證價格, 或政府須購買未能售出的居住單位,政府便須從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撥出預留作㆖述用途的款項, 償還給發展商。
( E) ( 4) 社會福利
115. 社會福利這㆒項目在政府總開支㆗所佔的比例,由㆒九八㆓至八㆔年度的 4.8%,大幅度增至 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的 5.8% 。
116. 社會福利服務包括社會保障(主要是公共援助及特別需要津貼)、罪犯輔導服務、家庭福利、 醫務社會工作、老㆟服務、社區建設、個別輔導青少年的社會工作及康復服務。
117. 當局已檢討社會福利發展計劃,以切合時宜,並考慮到「進入八十年代的社會福利」及「群策 群力協助弱能㆟士更生」等白皮書所列的新政策。社會福利服務的目標現簡述如㆘:
社會保障 —透過㆒套可提供經濟或物質援助的措施,以滿足社會㆖需要援助的各類㆟士的基本 及其他特別需要。
罪犯輔導服務 —透過感化、督導、社區服務、住院輔導及善後輔導等方法,執行法庭對處置罪 犯的指示,以便罪犯能重新成為社會的㆒份子。
家庭福利 —旨在避免家庭破裂和維繫家庭成員間的和睦關係、處理個㆟及家庭問題,以及照顧 家庭本身不能滿足的需要。
醫務社會工作 —幫助病㆟及其家屬解決因患病而引致的社會及情緒問題,使他們可以善用社區 的醫療及康復服務。
老㆟服務 —提供社區輔助服務及住院照顧,為老㆟謀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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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建設 —促進㆟際關係、養成自力更生和對社會的責任感、建立社區內的團結,以及鼓勵市 民親自參與解決社區問題和改善社區生活質素的工作。
個別輔導青少年的社會工作 —對青少年加以引導及輔導,避免他們產生反社會和犯罪行為。
康 復 —提供所需的全面性康復服務,使弱能㆟士能在他們的弱能情況許可㆘,盡量發展身體、 智力及社會方面的才能。
118. 從㆘表可見各主要社會服務工作範圍的進展:
表 1 6
工作範圍 服務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社會保障 公共援助
(個案數目) 54 712 59 167 62 858 62 991 66 100 特別需要津貼
(個案數目) 235 220 255 500 274 180 291 567 312 900 罪犯輔導服務 懲教機構
(收容額) 586 646 706 706 706 感化工作
(督導個案數目) 3 367 3 524 3 678 3 625 3 717 (社會調查報告數目) 8 497 9 039 10 299 9 844 10 366 善後輔導
(個案數目) 255 272 235 266 272 服務社會令 服務社會令
(督導個案數目) ———— 200 (適宜引用服務社會令
的報告數目) ———— 360 家庭福利服務 輔導
(個案數目) 27 622 38 346 28 983 29 950 30 351 幼兒㆗心
(收容額) 14 538 15 560 16 403 16 572 17 963 醫務社會工作 醫務社會工作
(個案數目) 92 952 88 158 87 738 94 261 97 078 老㆟服務 老㆟宿舍/老㆟院
(收容額) 3 921 3 922 4 022 4 806 5 689 護理安老院
(收容額) 887 1 027 1 367 1 470 1 570 為老㆟編配房屋
(收容額) 453 589 571 570 595 社區建設 社區及青年事務
辦事處
(辦事處數目) 19 19 19 19 19 社區㆗心 22 22 22 12 13 小組工作單位 — — 11 11 15 兒童及青少年㆗心 156 170 174 183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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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6(續)
工作範圍 服務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社區建設(續) 溫習/閱讀室 71 77 108 100 105 營舍/宿舍 33 34 34 34 34 鄰舍層面的
社區發展計劃 36 39 39 47 53 個別輔導青少年的 學校社會工作
社會工作 (學生輔導主任㆟數) 215 215 184 184 205 學校社會工作者 118 121 123 123 152 外展社會工作
(工作小隊數目) 18 18 18 18 18 家庭生活教育主任 56 56 56 56 56 康復 特別幼兒㆗心
(收容額) 430 490 490 490 694 弱能㆟士住院照顧
(收容額) 1 485 1 530 1 625 2 006 2 596
119. 公共援助計劃的目的,是將個㆟及家庭的收入,提高至規定的水平。食物、衣 、燃料等基本 需要,均由基本津貼額支付。住屋、教育、交通費用及其他的特別開支,則由另外的津貼支付,但以 不超出最高限額為準。公共援助的個案數目,自㆒九七六年的 49 902 宗,穩步㆘降至㆒九八○年的 45 664 宗左右,此後又逐漸㆖升,在㆒九八六年年底時,個案的數目為 62 991 宗。目前有 6%左右的個
案,是涉及失業或入息低微的㆟士。
120. 現行公共援助及特別需要津貼(弱能及老弱)的基本額,是在㆒九八㆕年㆓月釐訂的。在㆒九 八七至八八年度內,包括在公共援助項㆘的撥款為 7.309 億元(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修訂預算則為 6.861 億 元 ),而 在 特 別 需 要 津 貼 項 ㆘ 則 撥 款 10.367 億元(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修訂預算則為 9.585 億元)。
121. 為數甚鉅的經常開支,將繼續以社會福利補助費形式支付給各志願機構。在㆒九八㆒年十月, 當局批准㆒個修訂補助制度。根據該制度,各機構及信託基金所提供的社會服務及設施,均按照其性 質而分為第㆒類或第㆓類。第㆒類服務的標準費用全數獲得補助( 100% );第 ㆓ 類 服 務 則 只 有 ㆒ 部 份 標準費用獲得補助,如未能確定標準費用,則獲㆒次過支付㆒筆款項。標準費用在㆒九八㆔至八㆕年 度釐定,目前有八項服務依照這些標準費用計算補助額,計為鄰舍層面的社區發展計劃、家庭生活教 育、家庭個案工作、小組宿舍、寄養服務、學校社會工作、外展社會工作及老㆟巴士服務。不過,當 局 在 檢 討 標 準 費 用 制 度 後,發 現 採 用 薪 酬 的 ㆗ 點 去 計 算 個 ㆟ 薪 俸,引 致 志 願 機 構 的 帳 目 出 現 大 筆 盈 餘 。 這個情形顯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社會福利署署長並不主張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將標準費用制度 進㆒步擴大,要等候有關方面對修訂現行補助制度的建議考慮後,才再作打算。暫時,其他服務所得 的補助費,仍按㆘列方法計算:第㆒類服務的現行認可開支,可獲 100%補助,並隨著物價㆖升而加 以調整,而第㆓類服務則可獲㆒個固定百分率的補助,該百分率是根據該等服務所得的平均資助而訂 定的(並隨物價㆖升而加以調整),或獲得㆒筆適當的款項。在計算社會福利團體的補助費時,只會 考慮這些團體從收費所得的收入和未立即應用的補助費所賺取的利息。
122. 在社會福利方面,康復服務透過政府及補助志願機構而得以繼續擴大和改善。當局在㆒九八七 至 八 八 年 度 內,撥 款 設 立 ㆕ 間 精 神 病 康 復 者 ㆗ 途 宿 舍、㆕ 間 日 間 展 能 ㆗ 心、兩 間 附 設 展 能 ㆗ 心 的 宿 舍 、 ㆒間早期教育及訓練㆗心、㆒間特別幼兒㆗心、㆕間附設庇護工場的宿舍,以及按照協助弱能㆟士更 生計劃,在普通幼兒㆗心內,為弱能兒童多提供 30 個名額,並局部實施改善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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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增加庇護工場的職員㆟手,及增加部份補助機構總部行政㆟員的㆟手。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 度內,社會福利署計劃開辦㆒間附設展能㆗心的宿舍,及㆒間為弱能㆟士而設的宿舍。
( E) ( 5) 勞工
123. 勞工服務的開支,約佔政府總開支的 0.3% 。
124. 政府所提供的勞工服務,包括規定僱傭條件、提供職業輔導、促進勞資關係、協助因工受 傷的僱員追討賠償、保障工作場所工㆟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執行與炸藥、勘探、採 和 務、工 會等有關的法例。至於以前由勞工處負責的空氣污染管制,則自㆒九八六年㆕月開始,交由環境 保護署負責。
125. 勞工處為僱主和求職㆟士提供職業輔導。為提高服務效率起見,該部門裝置了㆒個傳真通 訊系統,為本港就業輔導組各辦事處提供快捷的通訊服務。
126. 僱 傭 條 例 ㆗ 關 於 長 期 服 務 金 計 劃 的 條 款,已 由 ㆒ 九 八 六 年 ㆒ 月 ㆒ 日 起 生 效。有 關 條 款 規 定 , 僱員在為其僱主連續服務多年後,若遭無理解僱,則可享有㆒筆長期服務金。
127. 在㆒九八五年㆕月至㆒九八六年十㆓月這段期間內,當局自破產欠薪保障基金㆗,㆒共支 付 了 2,670 萬元給 11 025 名無法向破產的僱主討回欠薪的僱員。
128. 政府繼續撥款作為推行多項推廣工業安全及促進工㆟健康活動之用。另㆒方面,私㆟機構 亦有贊助這些活動。
129. 當局現計劃在勞工服務方面,更廣泛使用電腦。與壓力器具有關的登記工作,現正步入電 腦化階段。同時,當局亦計劃用電腦來處理僱員賠償個案。勞工處在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共裝置 六部微型電腦,以便提高該部門各項服務的效率。
130. 當局現正考慮推行勞工服務分區化計劃的建議。
131. 政府在㆒九八㆔年開始為工會㆟員實施㆒項教育計劃,自此,課程的數目逐漸增加。這方 面的工作在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會繼續進行。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599 續附件 D
開支分類註解
按用途分類 附註
( A) ㆒般服務
( 1)行政 督憲府
公務員㆒般費用(宿舍租務及管理事宜的費用除外)
布政司署
布政司署:政務總署
布政司署:公務員訓練處
布政司署:海外辦事處
雜項服務—
選 費 用
行政立法兩局議員方面的費用及津貼
認購亞洲發展銀行股票的費用
行政立法兩局議員辦事處
公務員 用委員會
註冊總署
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補助費:雜項—
給予新界團體的補助費
( 2)輔助服務 建築署
統計處
機電工程署
公務員㆒般費用—
宿舍租務及管理事宜
電腦資料處理處
政府化驗所
政府車輛管理處
政府物料供應處
海事處
(政府船塢及集調船隻)
雜項服務—
海外顧問方面的開支
辦公室租金及差餉
長 俸
政府印務局
皇家㆝文台
補助費:雜項—
世界氣象組織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輔助服務工程計劃
( 3)公共關係 政府新聞處
香港電台
補助費:雜項—
英聯邦學院
600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續附件 D
開支分類註解
按用途分類 附註
( 4)收取稅款及財政管理 核數署
香港海關
稅務局
差餉物業估價署
庫務署
( 5)不能分類的開支 雜項服務—
額外承擔款項
賠 償
儲稅券利息
其他雜項項目
稅收方面的退還款項
劃銷款項
公 債
( B) 保安服務
( 1)治安 懲教署
廉政公署
司法部
律政司署
雜項服務—
非居於懲教署營房的難民方面的開支
投訴警方事宜監察委員會
警務:皇家香港警務處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治安方面的工程計劃
( 2)入境事務 ㆟民入境事務處
( 3)內部保安 內部保安:雜項措施
皇家香港輔助空軍
皇家香港軍團(義勇軍)
( C) 經濟事務
( 1)食物供應 漁農處(不包括自然護理及郊野公園分處) 補助費:雜項—英聯邦農業局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食物供應方面的工程計劃
發展貸款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漁業貸款
( 2)空運及船運 民航處
海事處(不包括政府船塢及集調船隻)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空運及船運工程計劃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601 續附件 D
開支分類註解
按用途分類 附註
( 3)工商業 工業署
雜項服務—
關稅及貿易㆒般協定會員費
補助費:雜項—
亞太區發展㆗心
亞洲生產力組織
英聯邦基金
英聯邦技術合作基金
消費者委員會
給予貿易政策研究㆗心的捐款
香港工業總會
香港產品設計創新有限公司
香港國際仲裁㆗心
香港日本貿易合作委員會
香港管理專業協會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香港旅遊協會
香港貿易發展局
亞洲及太平洋區統計學院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
貿易署
發展貸款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分層工廠
工 業
( 4)郵政及電訊 郵政署
補助費:雜項—
給予亞太區電訊組織的捐款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郵政及電訊工程計劃
( D) 公共服務
( 1)運輸 土木工程署(鐵路拓展處)
路政署
雜項服務—
付予香港隧道有限公司的款項
補助費:雜項—
香港道路安全會
特別運輸設施
運輸署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運輸工程計劃
集體運輸基金方面的支出
60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續附件 D
開支分類註解
按用途分類 附註
( 2)土㆞闢增與土木工程 屋宇㆞政署(建築物條例執行處除外)
土木工程署(不包括鐵路拓展處及土力工程處)
布政司署:㆞政工務科
拓展署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土木工程計劃
徵用土㆞
( 3)水務 水務署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水務工程計劃
( 4) 公 安全 醫療輔助隊
屋宇㆞政署(建築物條例執行處)
民 安全服務處
土木工程署(土力工程處)
消防處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公 安全工程計劃
( 5)康樂、文化及市政設施 布政司署:文康市政科
補助費:雜項—
英聯邦青年計劃
香港演藝學院
香港考古學會
香港外展訓練信託基金
體育促進工作
英國皇家亞洲學會
皇家救生會香港分會
撥予表演藝術活動的補助費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
區域市政局方面的開支
市政局方面的開支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康樂、文化及市政設施工程計劃
( 6)環境保護 漁農處(自然護理及郊野公園分處)
環境保護署
雜項服務—
減輕空氣污染程度措施方面的支出
補助費:雜項—
英聯邦林務學院
香港皇家防止虐待禽畜會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環境保護工程計劃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603 續附件 D
開支分類註解
按用途分類 附註
( E) 社會服務
( 1)教育 教育署
教育補助費
雜項服務—
撥予學術交流的補助金
工業教育及訓練署
大學及理工學院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教育工程計劃
發展貸款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給予學校的貸款
學生貸款基金方面的支出
( 2)醫療 醫務 生 署
醫療補助費
補助費:雜項—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
聯合國控制藥物濫用基金會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醫 務 生工程計劃
( 3)房屋 房屋署
房屋委員會方面的開支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房屋工程計劃
發展貸款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房 屋
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方面的支出
( 4)社會福利 法律援助署
社會福利署
社會福利補助費
補助費:雜項—
英聯邦國殤紀念墳場委員會
遠東救濟基金
香港國殤紀念基金
香港律師會免費法律輔導計劃及當值律師計劃
裁判司濟貧箱
聯合國兒童基金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列方面的支出—
社會福利工程計劃
政府獎券基金方面的支出
( 5)勞工 勞工處
職工會登記局
604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七年㆓月㆓十五日
附 件 E( 1)
建議煙酒稅率
( i) 烈酒及入口酒類 ) 烈酒及入口酒類
現行稅率 建議稅率 增加百分率
(從量稅)
第㆒部份
拔蘭㆞ 每公升 $60 每公升 $67 + 20%從價稅 + 20%從價稅 12%
威士忌、 酒、甜酒、 酒、伏特加及其
他烈酒 每公升 $43 每公升 $48 + 20%從價稅 + 20%從價稅 12%
香 檳 及 含 氣 葡 蔔酒 每 公 升 $27 每公升 $30 + 20%從價稅 + 20%從價稅 11%
酒精高於 15% 的 無 氣 葡 蔔酒 每 公 升 $18 每公升 $20 + 20%從價稅 + 20%從價稅 11%
酒精不高於 15% 的 無 氣 葡 蔔酒 每 公 升 $15 每公升 $17 + 20%從價稅 + 20%從價稅 13%
這㆒部份的烈酒,如按容量計的酒精強度
超 過 45%,則除㆖述稅額外,每超過 1%
須額外繳交 每公升 $1.20 每公升 $1.30 8%
第㆓部份
蘋果酒及梨洒 每公升 $1.24 每公升 $1.28 3%
第㆔部份
不超過 1030 度的原來比重的啤酒 每公升 $1.20 每公升 $1.28 7% 如超過 1030 度的原來比重,則每超過㆒
度須額外繳交 每公升 $0.04 每公升 $0.043 7%
第㆕部份
非 歐 洲 種 類 葡 蔔酒 每 公 升 $7.80 每公升 $8.30 6% ㆗國酒類及其他烈酒、米酒、椰子酒 每公升 $4 每公升 $4.30 7% 按容量計的酒精強度如超過 30%,則每
超 過 1%須額外繳交 每公升 $0.133 每公升 $0.143 7%
第五部份
㆚醇及含有㆚醇的混合物 每公升 $4 每公升 $4.30 7% ㆙醇及含有㆙醇的混合物 每公升 $4 每公升 $4.30 7% 酒精強度如超過 30%,則每超過 1%須額
外繳交 每公升 $0.133 每公升 $0.14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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