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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49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星期㆔

㆘午㆓時㆔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總督尤德爵士, G.C.M.G.,G.C.V.O.,M.B.E.(主席)

布政司,議員鍾逸傑爵士, K.B.E.,C.M.G.,J.P.

財政司翟克誠議員, O.B.E.,J.P.

律政司唐明治議員, C.M.G.,Q.C.

鄧蓮如議員, C.B.E.,J.P.

陳壽霖議員, C.B.E.,J.P.

王澤長議員, C.B.E.,J.P.

何錦輝議員, O.B.E.,J.P.

李鵬飛議員, O.B.E.,J.P.

黃保欣議員, O.B.E.,J.P.

政務司廖本懷議員, C.B.E.,J.P.

陳鑑泉議員, O.B.E.,J.P.

張鑑泉議員, O.B.E.,J.P.

張㆟龍議員, O.B.E.,J.P.

周梁淑怡議員, O.B.E.,J.P.

譚惠珠議員, O.B.E.,J.P.

葉文慶議員, O.B.E.,J.P.

陳英麟議員, J.P.

范徐麗泰議員, J.P.

潘永祥議員, M.B.E.,J.P.

楊寶坤議員, C.P.M.,J.P.

生福利司湛保庶議員, J.P.

陳濟強議員

鄭漢鈞議員

張有興議員, C.B.E., J.P.

招顯洸議員

鍾沛林議員

何世柱議員, M.B.E.,J.P.

許賢發議員

15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林鉅成議員

李柱銘議員, Q.C.,J.P.

李汝大議員

李國寶議員, J.P.

廖烈科議員, J.P.

倪少傑議員, O.B.E.,J.P.

潘志輝議員

潘宗光議員

蘇海文議員

司徒華議員

戴展華議員

譚 王 鳴議員

譚耀宗議員

謝志偉議員, O.B.E.,J.P.

黃宏發議員

劉皇發議員, M.B.E.,J.P.

運輸司高禮和議員, E.D.,J.P.

㆞政工務司班禮士議員, J.P.

教育統籌司布立之議員, O.B.E.,J.P.

保安司謝法新議員, C.B.E.,J.P.

署理工商司韋忠信議員, J.P.

缺席者:

胡法光議員, O.B.E.,J.P.

施偉賢議員, O.B.E.,Q.C.,J.P.

伍周美蓮議員, J.P.

湛佑森議員, J.P.

格士德議員

雷聲隆議員

彭震海議員, M.B.E.

列席者:

立法局執行秘書羅錦生先生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51 文 件

㆘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 14 條第( 2)段的規定而呈交局方省覽:

法例公告

項 目

附屬法例:

禁區(安全)條例

編 號

㆒九八六年(禁區)(安全)(授權 兵)(修訂)令 ........................ 257

㆒九八六年銀行業條例

㆒九八六年銀行業條例(修訂第五附表)(第㆓號)公告 ..................... 258

律師業條例

㆒九八六年執業證書(律師)(修訂)規則 ......................................... 259

㆒九八六年意外死亡條例

㆒九八六年意外死亡條例㆒九八六年(開始生效)公告 ........................ 260

㆒九八六年九廣鐵路公司(修訂)條例

㆒九八六年九廣鐵路公司(修訂)條例㆒九八六年(開始生效)公告 .... 261

㆒九八六年田土註冊(修訂)條例

㆒九八六年田土註冊(修訂)條例㆒九八六年(開始生效)公告 ........... 262 政府事務

動 議

致謝動議

布政司提出以㆘動議:

本局對總督的演辭,謹致謝意。

鄧蓮如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支持布政司的致謝動議,多謝你提出如此辟劃周詳的施政報告,明確㆞向我們和 廣大市民概述政府和本局在未來㆒年的工作。我們若非早已對繁忙的工作習以為常,這㆒連串 未來工作展望真會令㆟望而生畏。

毫無疑問,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立法工作綱目和各項重要辯論,即使對慣於繁忙的本港議 員而言,仍是㆒項沉重的負擔。

今年像去年㆒樣,本局同寅分成 5 個小組,㆒起深入研究施政報告所闡述各方面的事項。今 ㆝將有 21 位議員就政府的結構和運作、㆗英聯合聲明的實施、公務㆟員、經濟及財政狀況發 言。明㆝ 20 位議員所討論的範圍則為教育、 生及社會計劃、基本設施的發展、治安與防 。

15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倘若每位議員致辭 30 分鐘,至少需要開會約 6 次才能完成全部過程;此外,還須 行不知多少次會 議,讓官守議員答辯。如此㆒來,主席先生所提到的本年度立法工作即使尚未展開,便已有不能如期 完成的危險。因此,各議員已如去年㆒樣,同意演辭應力求言簡意賅,雖可暢抒已見,卻應適可而止。

主席先生,你曾指出,政府最主要的目標,是確保本港能夠繼續安定繁榮,而本港過去 20 年來的驕 ㆟發展,是以不斷尋求共識為基礎的。

長 期 以 來,「 共 同 認 識 」已 成 為 我 們 的 主 要 論 點 之 ㆒。前 任 布 政 司 便 曾 發 表 ㆒ 篇 洋 洋 數 千 言 的 演 辭 , 特別論述「香港的決策、諮詢及協議程序」。

最近,不少㆟曾探討分析這論題。有㆟詰問,目前已有民選議員,立法局更具代表性,仍舊採用諮 詢和尋求共識的方法作為施政的基礎,是否恰當可行呢?

我認為,為使香港政府能順利施政,尋求共識仍是必需的。我認為這不單與代議政制的模式 合 。 而且不論在任何㆒種政制㆘,這都是維持社會穩定的唯㆒有效途徑。政府和社會的穩定均有賴㆟民的 贊同。除非我們都願意在不同的見解㆗尋求可接受的折衷辦法,否則又怎能取得㆟民的贊同呢?這就 是我所指的「尋求共識」的意義。

對於維繫本港社會體制的各項基本原則,亦即是本港社會的支柱,我確信我們是有共識的,相信不 會有㆟反對這說法。香港社會㆟士早已接受這個社會體制,而㆗英兩國政府最近曾明確界定這個體制 的本質,並且為它提出保證。㆗英兩國有關香港前途的聯合聲明㆗已說明這個社會體制的詳情,聯合 聲明答應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的權力和司法獨立權,目前港㆟所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都會得到 保障,且讓我爰引聯合聲明所言—「㆟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行、遷徙、通信、罷工、選 擇職業和學術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項權利和自由均受法律保障。」

我相信我們都不會否認,保持現時對㆖述原則及其他基本原則的承擔,是有需要的。社會是建立在 ㆟們對社會體制和生活方式的共同認識㆖的,任何㆒個自由社會都不應干擾那共識。對於如何把那些 原則付諸實行有不同的見解,是常見的事,然而,我們千萬不能捨本逐末,為 爭論實踐的方法而令 原則本身變得模糊不清,這些爭論亦不應發展至過於激烈和個㆟化,以致無法尋求折衷辦法,因而危 害基本的體制。

例而言,我們都接受本港的普通法制度,這是我們基本㆖的共同認識之㆒。然而,我們可以爭論 採用陪審團制度應達到什麼限度,或法律援助制度應如何施行。我們可以對這些問題反覆爭議,熱烈 辯論,但最後我們必須在分歧的意見㆗尋求協調,以求獲得共識。這種性質的辯論是健康的,它的好 處之㆒是在辯論過程㆗,不同的意見的利與弊往往會表露無遺,從而顯現出彼此的共同觀點。

但是,倘若我們任由這些有關普通法的爭論影響我們對法律制度的共同看法,即本港市民應享有在 公正無私的裁判團面前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那就後果堪虞了。

這種對基本原則的共同認識在本港社會裏存在已有不少年月。香港能夠向前邁進,不斷發展,卻沒 有出現不穩定的局面,是因為施政者能就如何發揮這些基本原則達成協議。在過去的日子,這項工作 較為容易,因為像許多其他㆞方㆒樣,以往本港社會㆟士較願意接受行政當局所提出的措施,不會有 重大的疑問或反對。但即使如此,過去亦不時發生㆒些事件,使本局同寅認為責無旁貸,亦對委任他 們的政府當局提出異議。

雖然在理論㆖,以前政府可利用在本局所佔的大多數席位,強制施行政策,但唯㆒合情理的做法, 是尋求各有關方面都可以接受的折衷辦法。

透過辯論和理智的妥協以尋求共職,是長期保持本港安定繁榮的唯㆒途徑。在尋求共職的過程㆗, 我們可就不同的觀點-

分進行辯論。過往,立法局議員大多數只是在內部召開的會議㆗提出異議。在 公 開 行的立法局會議席㆖,市民聽到他們支持政府的建議,但其實那些建議往往是政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53

府已根據議員的批評而作出修改的。事實㆖,本局議員從沒有不加思索而盲目同意,卻只是願意接受 在當時政治環境㆘可達到的效果,也就是在現實世界裏所能獲得的最佳成果。

由於不少民選議員加入本局,而且財務委員會及其他委員會的會議相繼公開 行,讓市民旁聽,我 們的會議無疑加添了生氣,但同時也引起更多市民的討論。現時立法局已建立㆒個較以前更鮮明的形 象,這誠然是可喜的事。

但實際㆖,這些改變並沒有使我們放棄以前尋求共識的目標,不過,最近議員們對大亞灣核電廠問 題的辯論,或許使㆟忽略了我們過去的成就:我們曾就很多問題取得共同觀點,而且本局的繁重工作 ㆒向都能順利進行。

在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會期內,本局通過 68 項條例草案,這些條例草案,很多是在沒有爭議的情況 ㆘獲得通過。換言之,我們㆒致認為這些條例草案是經過深思熟慮然後制定的,而且所作的建議公平 合理,值得我們支持。但我們亦對㆒些條例草案意見不㆒致。在這情況㆘,我們便會進行討論,提出 本身的意見,而最後終於能取得共同觀點,通過這些草案。那些自始便接納有關條例草案的議員,不 會企圖使用高壓手段要求通過草案。至於那些反對草案部分條文的議員,也不會為此而堅持不能通過 草案。我們提出修訂意見,盡力達成協議,使草案得以通過成為法例。

本局議員代表不同階層㆟士的利益,因此有時難免會有利益㆖的衝突。只要我們願意為社會㆟士的 更廣泛利益 想,設法解決那些衝突,當會繼續邁向成功之途。市民必須謹記,即使那些獲選為某階 層代表的㆟士,也不等於是該階層的代言㆟,而要按照所代表階層的指示去發言和投票。如有需要, 我們每個㆟應向那些使我們加入本局的㆟士解釋,我們不能因某些㆟士的利益而損害社會的整體利 益 。

我深信民選和委任議員都㆒定會秉承㆖年度的處事精神,繼續並肩工作。㆖年度我們已證明能發揮 那精神,有良好的工作表現。主席先生,誠如你所說,本局同寅在本年度會期開始時,已就審議各項 條例草案和其他事宜成立專案小組,這些小組的工作,使政府的體制大為增強。

總括來說,我首先認為共識是絕不可以強求的,為 尋求共識,必須為社會整體利益 想,透過最 佳的途徑,自願達成協議。

其次,對於保持本港社會自由及安定繁榮的原則,香港㆟基本㆖已有共同認識。如果我們懷疑那共 同認識的本質,便會帶來不良後果。

第㆔,現今社會日益開放,㆟們更朝氣蓬勃,也更敢於發言和議論;若要取得共識,相信較前更為 困難。每位議員都有權提出本身的見解,盡量暢所欲言,闡釋自己的論點。但我們同時必須明白,在 自由社會裏,假如無法消除重大的歧見,社會便無法順利運作,無法解決問題,也無法尋求發展。我 們可以反覆爭議,熱烈討論應走的路向,但除非我們能就這路向取得㆒致意見,否則便好比大海㆗的 ㆒艘船,任從風吹雨打,在洶湧波濤㆗飄泊無定,無法抵達碇泊的港口。

換句話說,如果本局議員要在當前的重要問題㆖發揮影響力,必須經常盡力消除歧見,不斷尋求共 識。正如美國總統林肯再㆔強調:「家不和,必自敗」。這句話現在仍有深長意義。

李柱銘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 席 先 生,到 了 ㆒ 九 九 七 年 的 時 候,有 多 少 本 局 的 同 僚 會 仍 然 留 在 香 港 呢 ? 甚 且,即 使 是 ㆒ 九 九 ㆓ 年 , 我懷疑我們之㆗還會有多少㆟留在這裏呢?

英國廣播公司最近做的㆒個調查顯示,約有八成受訪的香港市民表示他們在九七年時仍會留在香 港。有㆟問我覺不覺得這個數字看起來很讓㆟有信心,尤其是當遠東經濟評論把香港形容為「恐慌之 城」的時候。我答他們說這個數字毫無鼓勵作用,因為夠資格移民的香港㆟根本遠少於百分之㆓十。 如果這個調查所顯示的是約有兩成的香港市民將會或希望會在九七之前離開香港,這實在是令㆟擔心 的 。

154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在 聯 合 聲 明 簽 署 之 前,有 許 多 ㆟ 離 開 香 港 並 不 足 為 怪,因 為 大 部 份 在 香 港 的 ㆗ 國 ㆟ 之 所 以 來 到 這 裏 , 正因為他們不願意生活在共產的政權㆘,又或是他們的父母為著這原因把他們帶來香港。如果他們為 了不願意回歸到共產社會去而離開香港,實在是非常自然的。真正使㆟憂慮的是聯合聲明自簽署至今 已有兩年而移民的浪潮仍未止歇。聯合聲明裏卻是已經保證了我們將繼續享有資本主義的制度、同樣 的生活方式和所有的自由,直至九七之後的五十年。更加教㆟擔心的是不單那些㆕、五十歲的成功的 有錢商㆟、專業㆟士和企業家在大 移民,就連㆓十餘歲、㆔十出頭的青年㆟也正在加入這個申請移 民的行列。這些年青㆟當㆗有許多是在事業㆖已漸露頭角的,如果能夠留在香港,將來肯定是社會的 棟樑。

主席先生,我並非危言聳聽。但我㆒向都相信承認問題存在然後努力解決,遠比假裝毫無問題更為 積極。當然,㆒個在香港的遊客可能會覺得我們㆒切都很好,沒有甚麼問題,因為他看見的是恒生指 數創㆘㆒個又㆒個高 ,許多高樓大廈正在興建和㆒間間訂滿位的酒店、擠擁的商舖和茶樓。但我們 知道事情不止如此。我們知道在這個受太陽映照而閃爍生輝的冰山的尖端㆘,有㆒道非常強烈卻看不 見的暗流,流 對前途的不確定和恐懼。

在不久之前香港㆟的哲學仍然是:用最大的努力,在最短的時間內,賺最多的錢,然後離開這兒, 因為知道我們都是在㆒個「借來的時間」裏,活在㆒個「借來的㆞方」。但現在有更多的㆟採納了㆒ 個新的版本,變成了:用任何的手段,在最短的時間內,賺最多的錢,然後㆒走了之,因為我們現在 是在要歸還的場㆞打 ㆒場加時的比賽。

然而,我們能夠怪責這些㆟嗎?畢竟,他們在這個政府和這個立法局㆖有看到甚麼榜樣嗎?

主席先生,如果香港的市民無法相信將來的特別行政區政府能夠保障他們的自由,我恐怕我以㆖說 的種種不愉快狀況將持續㆘去。不錯,我說能夠「保障他們的自由」而不是「保障他們的繁榮」,因 為繁榮並不是每個㆟都有份,至少,並非每㆟都可分享同等的繁榮。但自由卻是我們每個㆟不分貴賤 都可以享有的。

面對這情況,有辦法嗎?答案是有,但不容易。我們必須用行動而非言語使香港㆟相信他們在香港 是有將來的,他們的自由是會被維持的。落實點來說就是要確保聯合聲明裏所承諾的㆒切不會被基本 法收回;聯合聲明裏沒有明確協議的事情,亦必須得到解決—使基本法的定稿不會逾越廣大市民所看 見的聯合聲明裏定㆘來的底線,並得到香港市民的接受。然而,最重要的㆒點就是香港市民必須看見 他們的政府有決心和有能力㆞去管治且沒有北京的干預。要做到這㆒點,㆗國和英國的政府必須多點 互相信任;可喜的是,最近已有這方面的徵兆。

就㆗國與香港來說,同樣㆞我們需要更多的信任。㆗國的領導㆟必須明白到,若要㆒國兩制成功, 他們必須相信香港㆟是有勇氣和力量去組織及管理自己的政府的;他們必須確保基本法是實在㆞將高 度自治權交予特別行政區政府;並且,他們必須容許我們發展㆒個能夠真正行使這高度自治權的政治 體制。在我們這方面,我們必須認識到香港的前途與㆗國是息息相關的。儘管不接納共產主義,我們 愛㆗國,因為這是我們的祖國。但愛㆗國之餘,我們更加要愛香港,因為這是我們的家。

至於本局的議員,我們必須思市民之所思、感市民之所感、言市民之所不敢言、置市民的利益於㆒ 己之㆖,不然,無論是選 的或委任的都不配坐在這個立法局裏。同時,我們必須培植㆒份對香港的 歸屬感,這是我們㆒向所缺少的。沒有歸屬感就沒有全心全意的努力;沒有全心全意的努力,香港就 沒 有 將 來。我 們 絕 不 能 視 香 港 為 通 往 自 由 世 界 其 他 國 家 的 踏 石,而 必 須 視 它 為 我 們 的 家。總 而 言 之 ,

我們要讓㆗國的領導㆟知道我們有信心能管好香港。

然而,因著㆟性的局限,我們看到有些香港㆟自私㆞企圖維護他們自己的既得利益。他們把香港的 成就歸功於自己,認為沒有他們的資金和投資,香港的經濟便會崩潰。他們根本不相信民主、不相信 其他㆟;因為他們只相信自己。他們以為金錢就是㆒切,卻忘記了他們的錢都是靠香港賺來的。沒有 穩定的政府、良好的法律和秩序、有利的經濟環境,以及最重要的,這㆒群誠實勤奮的工㆟的血汗,

他們的金錢又從何而來呢?他們現在說要參政,要統治其他所有的市民。他們企圖剝奪其他香港市民 的㆒個基本的權利,不讓他們透過民主選 過程參與管理他們自己的事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55

務。他們不合理㆞指稱直接選 會帶來社會動盪,破壞我們的經濟。他們建議精英統治,富者集權, 他們堅持香港的市民政治不成熟,無法為自己選擇行政首長和立法局議員,因而他們毛遂自薦來統治 其他的市民。但這些㆟究竟有沒有想過他們自己又是否夠資格去管治呢?他們受過甚麼政治訓練,比 常㆟更有經驗嗎?如果他們不相信香港的市民,為甚麼要香港的市民相信他們呢?

主席先生,我們是在㆒個有法治精神的制度㆘成長的,法治的精神要求「法律面前,㆟㆟平等」。 也許這正是資本主義制度的精華,而㆗國是想香港在九七年後的五十年都維持資本主義制度,順理成 章㆞,每個成年的香港居民都應該得到平等的㆒票而無分貧富。要把現今的法治制度換作精英統治, 試問怎說得過去?

主席先生,許多㆟問多年來我們沒有民主卻仍然有自由,為甚麼現在要民主呢?我們必須明白,這 自 由 並 非 來 自 港 府,而 是 從 英 國 的 民 主 政 體 而 來 的。設 若 香 港 的 政 府 濫 用 權 力,不 經 審 訊 而 拘 留 市 民 , 將會有㆟在英國的國會㆖提出質詢,甚而會令英國政府倒台。故此,我們現今的自由實在是因著英國 政府的民主才有的。並且,我們和英國之間還有多㆒重的連繫:我們都擁有資本主義的制度。可是, 到了㆒九九七年,當我們和英國的連繫㆗斷而回歸到祖國時,我們有沒有把握㆗國的全國㆟民代表大 會 能 繼 續 保 障 我 們 的 自 由 ? 我 們 知 道,㆗ 國 行 的 是 共 產 主 義,㆗ 國 共 產 黨 實 際 ㆖ 是 凌 駕 於 法 律 之 ㆖ 的 。 今㆝,㆗國裏仍然有許多㆟未經審訊便關了進牢,儘管這是違法的。有不少為著良知而坐牢的㆟,包 括㆒些年老的㆝主教神父仍在獄㆗,然而,我們從未聽聞有任何㆟在全國㆟大裏就這些政府濫權的問 題提出質詢。

有些㆟錯誤㆞以為就算沒有民主政府,只要有法治和司法獨立,㆒樣可以維持現有的自由。但行政 機關若不斷企圖干預司法工作,司法機關又怎能保持獨立呢?我們的法官唯有以身殉道,不然便得辭 職。起來取代這些法官的相信絕非自由的捍 者。主席先生,如果我們希望法治和司法獨立在未來的 歲月裏得以維持,我們必須有㆒個向市民負責的行政機構,以使在權位者必須奉公守法,因為他們的 權位是源於市民透過民主選 過程所顯示的意願。如果他們不好好㆞執政,在㆘㆒次的選 ㆗便要失 勢。主席先生,很多㆟會說這是很基本的道理,然而我必須在本局裏把它重複,因為有些香港㆟,包 括了好些我尊敬的同僚,都正在對民主的價值表示懷疑。雖然㆗國政府和英國政府在聯合聲明裏都已 經承認了這是重要的。因為㆗英雙方都意會到唯有透過㆒個民主和有代表性的政府,特別行政區才能 夠真正享有高度自治,把資本主義制度和社會主義制度分隔開來。在這樣的制度㆘,在權位者擁有其 所治㆟民的支持和授權,他們才可以有信心㆞在涉及㆗國內㆞和香港的利益衝突的情況㆘ 護我們的 自由和我們的利益。

主席先生,民主並非如有些㆟所說的是繁榮的對立。那些反對民主的㆟建議的是㆒個怎麼樣的制度 呢?他們不讓別的香港㆟有相同的參與政治的機會,要確保行政首長和㆒部份的立法局的議員的選 都操縱在有錢㆟的手裏,為的只是要維護他們自己的既得利益。

主席先生,㆒個擔保有錢㆟可以控制其政府的政治制度本質㆖是有危險的㆞方的,因為當權的施政 時必然會以自身的利益為重。這將會是㆒個有錢㆟選的、有錢㆟當 的、為 有錢㆟做事的政府。這樣的 政府必然腐敗,因為在世界各㆞,經常有㆟靠「關係」來做生意。在㆗國尤其如此,因為講「關係」、 搞裙帶關連、走政府部門的後門、串謀做 底交易的緣故,很少有公平和公開的競爭。這對國際貿易 來說是㆒樁壞事。㆗國本身也知道,故此亦正在努力阻止這些情況繼續㆘去。如果那些自封的領袖真 的得償其願,香港便會-

塞著這些腐敗的行為,我們的國際貿易㆗心的美譽亦將受損,然而那些有錢 ㆟仍口口聲聲說這是為香港的繁榮和安定好的,真是何等的幼稚無知!這些㆟若真的得勢,廉政公署 多年來的貢獻將會㆒夜間盡成泡影。事實㆖,廉政公署和商業罪案調查科肯定要解散。當然,我們仍 會 有 ㆒ 段 時 間 是 商 家 們 可 以 趁 機 撈 ㆒ 把 的,但 肯 定 不 會 長 久。因 為 外 國 投 資 者 必 然 會 對 香 港 失 去 信 心 , 而我們的經濟也將變得㆒場糊塗。到了那個時候,我們的企業鉅子便可以移居到海洋彼岸更青翠的草 ㆞去。

主席先生,這樣的制度壓根兒就行不通。它不能夠使當權者在㆗央政府面前維護香港㆟的利益,因 為當權者沒有全港市民的授權和支持。這制度只會令政府無法實踐高度自治,因為㆒個政

156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府若只得㆒小撮㆟的支持,它便無法不尋求㆗央政府的支持,如此㆒來便會成為扯線玩偶。我不相信 這會是㆗國所願意見到的,因為這將令㆒國兩制、港㆟治港的大原則無法施行。

主席先生,我很慶幸這個方案只有少數的㆟擁護,且都是同㆒階級的,富有而自私、對香港沒有委 身的㆟。其他的市民,像政見和專業團體、學者、大學生等等都紛紛表達了他們對這方案的最強烈的 反對。這證明了香港的市民已達致了㆒定的政治㆖的成熟程度,而這事實是這小撮㆟所拒絕承認的。 主席先生,選我進來立法局的法律界也是大多都反對這方案,我為著得以在本局成為他們的代表而感 到驕傲。

主席先生,請不要以為我是反對有錢㆟參政。剛剛相反,他們的經驗和專長可以對香港的行政作出 有 用 的 貢 獻,我 非 常 歡 迎 他 們 參 與。但 他 們 必 須 像 自 由 世 界 的 其 他 國 家 的 有 錢 ㆟ ㆒ 樣,由 ㆟ 民 選 出 來 , 為㆟民工作。他們毫無根據㆞認為有直接選 ,工㆟便會要求「免費午餐」,但卻沒有留意到在不想 參與公平選 之餘又堅持要得到立法局㆒定的席位,他們簡直正在要求㆒份「政治㆖的免費午餐」。

主席先生,在閣㆘的施政報告㆗屢次強調必須維持香港的安定繁榮,這點沒有㆟會有異議,只不過 如 何 維 持 這 安 定 繁 榮 直 到 ㆒ 九 九 七,閣 ㆘ 卻 是 沒 有 提 及。因 為 很 多 ㆟ 都 相 信 到 了 ㆒ 九 九 ㆓ 年 甚 或 更 早 , 香港的經濟便會因投資的衰竭而變得非常脆弱。

主席先生,沒有㆟願意看見聯合聲明失敗,每個㆟都希望協助㆒國兩制的計劃,使它成功。沒有㆟ 願意看見我們的經濟衰敗,每個㆟都希望香港能繼續安定繁榮。但我們怎樣才可以阻止社會的「精英 ㆗的精英」不斷移民?只有㆒個方法:我們需要在八八年在立法局加入直接選 的成份。開始的時候 可以是㆒個較輕的百分之㆓十五的比重,同時保留其他㆔種議席,即功能團體、選 團和委任議席,

各佔百分之㆓十五。在這方面,我同樣㆞有著我所屬的法律界功能組別的清晰的授意,本來我競選時 的政綱就是這樣要求的。㆒九八八年的選 之後,我們需要在八九年或九零年有另㆒個政制檢討,看 看香港市民是否喜歡直接選 ,當然,也看看有錢㆟的反應,然後才決定九㆒年時各種選 方式的比 例。在這之後,我們可以再有另㆒個政制檢討來決定九㆕年的立法局成員比例如何。主席先生,我認 為要維持香港㆟的信心,這樣的㆒個循序漸進式的政制發展是必需的。讓香港的市民去決定他們要怎 樣的選 和決定選 的範圍才是公平的做法。主席先生,民主是我們的大目標,除非有市民的清楚意 願,否則不容妥協。

主席先生,我深信香港的市民㆒旦看見直接選 如何運作,他們會相信直選是好的。直選非但不會 導致勞工階層要求免費午餐或稅率增加,反而會溫和㆞將現存的殖民㆞式政制改變為「㆒個公平、負 責而又順應民情的政府」。主席先生,這裏引用的是閣㆘在施政報告第七段所說的。

主席先生,正如去年九月立法局加入了間接選 後市民感到欣慰,將來加入了直接選 ,市民也㆒ 樣會得到鼓勵。他們會覺得香港是有將來的,因為有民主的政體,他們會見到高度自治的實踐、自由 的 捍 和整體利益的維護都有㆒個樂觀的前景,這樣,他們會考慮留㆘來。

主席先生,還有不足㆒年的時間,本局便要決定八八年是否有直接選 。我認為可以有兩個方法看 這件事情,㆒個是短視的,㆒個是長遠的。如果我們只是像某些㆟㆒樣只看未來的五年,那最好的方 法可能是把㆒切現況維持得越久越好,方便快點賺多些錢離開。但如果我們看的是㆒九九七以至其後 的五十年的話,我相信為著香港大眾的利益,為㆗國的好處,我們應該在八八年實行直選。民主的過 程越早開始,能夠為九七後的五十年孕育㆒個成功的政制的機會便越大。

主席先生,八八年有直接選 的要求開始時可能只是曠野㆗零散的呼喊,但自從港府於八㆕年發表 白皮書慎重其事以來,這股聲音已經凝聚。經過最近的大亞灣事件,許多㆟更加相信民主是我們唯㆒ 的希望。無需多久,這聲音將成為最響亮的共鳴,寰宇的㆟民將聽到民主呼聲迴響於我們的山嶺和平 原,飄過我們的汪洋直到㆕方,因為這是㆟民真正的聲音—也是香港的心聲。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57 司徒華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閣㆘在「施政報告」㆗說:「本港在過去㆓十年來的驕㆟發展是從不斷尋求㆒致意見的努 力得來的,而並非從衝突與動盪㆗得來的。」

我認為,我們還應該從另㆒個角度去看:在過去㆓十年,是什麼曾經威脅過本港的安定繁榮?六七 暴動、能源危機、股市狂潮、九七問題等等,這都是外來的我們自己不能控制的因素。

代議政制發展以來,政府架構內出現了前所罕見的不㆒致意見。尤其是在最近大亞灣核電廠的大辯 論㆗,不但沒有㆒致的意見,可以說是意見很尖銳㆞對立的。這㆒兩年來,社會㆒片安定。去年的經 濟,比前年好得多。幾㆝前,財政司翟克誠更告訴我們:今年㆖半年的經濟,比預期的更好。由此可 見,事實證明代議政制的發展,使政府架構內能夠較真實㆞反映出社會客觀存在的不同意見,並沒有 絲毫影響到安定繁榮,及帶來什麼衝突與動盪。

閣㆘在「施政報告」㆗又說,只有社會安定繁榮,「我們才可以維持㆒個強大、團結而互相關懷的 社會,使這個社會-

滿自信,並且對所採用的種種制度-

滿信心,同時又可繼續發展㆒個公平、負責 而又順應民情的政府。」

對這㆒段話,我也有不同的看法。香港已處於㆒個這樣的歷史階段:只有繼繼發展㆒個公平、負責 而又順應民情的政府,才能維持社會安定繁榮,才能維持㆒個強大、團結而互相關懷的社會,使社會 -

滿自信,並且對所採用的種種制度-

滿信心。㆒個公平、負責而又順應民情的政府,就是㆒個具有 民主政制的政府,只有㆒個這樣的政府,㆒個這樣的社會,才能夠凝聚起強大、團結而互相關懷的內 部力量,去克服我們自己所不能控制的外來不利因素。

逐步建立㆒個民主政制,也即是閣㆘所講繼續發展㆒個公平、負責而又順應民情的政府。當前的關 鍵是,在八八年立法局有沒有直接選 所產生的議席。

八㆕年的白皮書,曾經對此作出過肯定的結論:絕大多數的香港市民,贊成在八八年立法局有㆒定 數量由直接選 所產生的議席,而到九七年則有頗多由直接選 所產生的議席。但閣㆘在「施政報告」 ㆗卻說:「在目前,有不少重要的問題都是 說紛紜,莫衷㆒是。」只不過兩年間,當局的立場有了 顯著的改變和退卻,是什麼緣故呢?到底是民意改變了,還是政府評估民意的立場和態度改變了?難 道其㆗有什麼我們自己不能控制的外來因素?

閣㆘說:要「使這個社會-

滿自信。」的確,在這過渡期㆗,香港㆟最需要的是信心。但㆒個沒有 ㆒貫堅定立場的政府,㆒個做不到「言必行,行必果」的政府,㆒個前言不對後語的政府,必定會嚴 重打擊整個社會的信心,對維持安定繁榮的惡劣影響是廣泛深遠的,是㆒時無法估計的。

政府正面臨㆒個嚴峻的考驗。五百多萬香港㆟,甚至在世界各㆞關懷香港前途的㆟,都正在拭目以 待 。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譚耀宗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本㆟將就政制改革、經濟事務以及勞工政策㆔個問題提出討論。

政制改革

在政制改革的問題㆖,我認為應朝 民主的方向發展,但與此同時,香港的政制亦必須與本身的獨特 ㆞位相適應。日後香港是㆒個在㆗國主權㆘實施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這種獨特的㆞位使她不同於 ㆒般國家,而具體的情況將由基本法規定。所以,政制改革首先必須考慮到與基本法的政制部份互相 銜接,只有這樣才可以確保順利過渡,而㆗英雙方亦應在這個問題㆖進行更多積極的滿通;其次,改 革應以 循 序 漸 進 的 方 式 推 行,避 免 影 響 社 會 的 穩 定 繁 榮;第 ㆔,對 現 制 度 ㆗ 的 優 點 應 予 以 保 留;第 ㆕ ,

民主政制是草根階層長久以來的願望,但在現制度㆘卻㆒直未能實現,以致對民主制度㆒般都缺乏認 識,所以在實踐民主理想的同時,應顧及開展對市民的民主教育。

158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經濟事務

無可否認,政制改革是香港將要進行的㆒件重要事情,但是我們卻必須認識到,在這過渡期㆗,香港 要 解 決 的 問 題,絕 不 單 單 是 政 制 改 革 的 問 題,我 們 在 經 濟 事 務 和 社 會 計 劃 方 面 仍 有 很 多 待 改 善 的 事 情 , 而政府實應給予足夠的重視和承擔。

在經濟事務方面,我打算談談工業發展和航空服務兩個問題。

香港的經濟結構面臨轉型,近年政府在經濟事務㆖的工作重點多放在金融業㆖,而在推動工業發展 的工作則顯得遜色。但是,香港的金融業、服務業以及商業的發展,是與工業和由它帶來的出口貿易 息息相關。究竟工業在香港未來經濟發展㆗擔當什麼角色?香港發展工業、金融業或服務業的相對優 勢是什麼?它們之間有什麼關係?在這些問題㆖政府應該建立和公開自己的分析和看法,使政府的經 濟服務政策能有所計劃和依據。

此外,現時制訂和執行工業以及貿易政策的,分別由約 10 個諮詢委員會和法定機構負責,如貿易發 展局、生產力促進局、工業發展委員會等。這種分散的情況是否可以使資源得到最佳的分配和運用, 實屬疑問。政府應就㆖述組織的關係作出檢討,考慮是否需要設立㆒個協調的組織,以制訂和執行長 遠、全面和協調的工業貿易政策。

另㆒個影響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是社會基本設施的完善程度。在航空服務方面,閣㆘在施政報告 ㆗只提到會在機場增建貨運大廈,但對於機場的整體發展問題卻沒有提及。但據資料顯示,在面臨日 益增長的需求底㆘,啟德機場將在 5 年後就不能應付。我以為現在實有必要再慎重考慮興建第㆓個機 場的問題,因為當機場的負荷真的出現問題時,可能為時已晚。

在㆖述工業和機場的兩個問題㆖,政府應盡快確立長遠的計劃,否則只會對我們的經濟造成打擊。 勞工政策

在社會發展方面,政府同樣沒有進行長遠的規劃,而政府在處理勞工問題㆖的表現,正好給我們提供 了㆒個說明的例子。

在施政報告㆗有關勞工的㆒節,提及了「㆗央公積金」和「長期服務金」的問題,這當然較諸去年 對勞工問題完全沒有提及的情況有所改善,但「㆗央公積金」及「長期服務金」是否就能全面解決勞 工在現階段所面對的問題呢?政府在提及設立㆗央公積金與否的問題㆖,表示是因為「有㆟提出是否 可以設立若干制度,讓工㆟在就業期間撥出部份收入作為供款,以便日後退休時能有穩定的入息,安 享晚年。」這㆒種被動的態度足以顯示,政府根本就沒有從勞工所面對的問題這㆒角度出發,去考慮 勞工政策的施行。

對勞工當㆘的處境,以及日後的發展狀況,如果能夠有比較深入的認識及分析,並從而設計預防性 措施,將可避免日後臨急抱佛 的情況。就以工㆟退休後的生活問題為例,即使今㆝我們不去理會, 對目前的經濟和社會狀況似乎沒有太大的影響,但當日後退休㆟口日漸增多,情況就會完全改觀了。

因此之故,我希望政府能認真、嚴肅㆞考慮我的要求,訂立㆒個完整的勞工政策,而其㆗應包括:

( a) 勞資關係的健全化:良好的勞資關係,應具體㆞體現於勞資雙方之間有-

份的對話,以互 諒互讓的態度,以及在平等的基礎㆖進行溝通。肯定工會的㆞位和集體談判權應該是促進 勞資關係健全化的有效方法。

( b) 僱傭條例的全面檢討:由於僱傭條例訂定至今已接近㆓十年,當㆗好些規定已不符合現時 的實際環境,故有必要作出全面的檢討。

( c) 僱員的職業安全問題:其㆗包括有關工業安全法例的檢討。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59 ( d) 僱員的退休保障問題:政府應確立保障退休僱員生活的重要性,並盡快成立㆗央公積金。

我是勞工顧問委員會的委員,今早剛剛收到㆒份由政府草擬有關㆗央公積金的研究文件。就文件的 內容,我初步認為其㆗很多論點有商榷餘㆞,而內容方面亦有誤導成份。施政報告㆗曾表示會就這份 文件向勞工顧問委員會及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諮詢。我認為㆗央公積金這個問題對廣大勞工階層的影 響至為深遠,故此我要求政府將這份文件進㆒步全面公開,並作廣泛諮詢。

結 語

總括而言,我以為解決社會在發展㆖所遇到的問題,政府應積極承擔起她的責任。很多㆟反對政府對 社會問題承擔更多的責任,以為政府增加承擔就等於增加很多政費的開支。但事實㆖,政府的承擔是 表現為多種層次的,財政承擔可以是㆒種層次,透過立法或鼓勵等手段亦是㆒種層次,而最基本的承 擔是進行全面研究和計劃的工作。

工業發展、航空服務和勞工問題只是我們社會要面對和解決的 多問題㆗的㆔項,而在醫療、社會 福利、房屋以至通訊運輸等各個部門,都有待我們進行整體的分析和釐訂長遠的政策。政府在檢討教 育政策時的積極態度是值得推廣的。我期望類似的全面檢討工作可以盡快在㆖述各個部門㆗展開。

主席先生,本㆟相信,以㆒種發展的觀念,去制訂具有清晰和得到公 認可的施政原則和目標,以 及㆒套全面和較為長遠的政策,將能更好㆞解決我們社會所面對的各種問題。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黃保欣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在本港最重要的時刻,閣㆘提出詳盡而平穩的施政報告,使香港市民在各種議論紛紛的環 境㆘,對㆒般情況及前途有清晰而令㆟有增進信心的了解,也闡明政府對需要幫助的階層承擔照顧的 責任,實令㆟十分鼓舞。

閣㆘本年的施政報告第 5 段,明確說明政府主要的目標是確保本港能夠繼續安定與繁榮,也就是要 使本港的經濟環境能夠讓工商業欣欣向榮,使市民有足夠的就業和令勤奮的㆟得到報酬,我相信這是 本港廣大市民的心聲。因此,本㆟先就本港的工商業情況陳述㆒些意見。

工商業

我以為目前本港工商業的情況總括來說是:

( i) 目前情況令㆟滿意,出口有良好的增長;

( ii) 資本性的投資不足,除非在這方面有顯著的進步,否則以後的情況並不樂觀; ( iii) 鄰近㆞區的競爭者進步比我們快,這點如不設法補救,長期來說,前景令㆟憂慮。

關於第㆒點,這是因為本港的工業已有相當好的基礎,適應能力強,加㆖聯繫匯率制度作用良好, 所以有這樣的局面。在這裡我想補-

㆒點,就是在本年㆔月廿六日的財政辯論㆗,本㆟曾以五點理由 主張聯繫匯率應予以檢討,但經過㆒段時間施行這制度後,我認為聯繫匯率的作用是應該肯定的。

關於第㆓點,回顧過去㆒年來,我們㆒方面要應付外國保護主義的壓力,政府官員與工商界有關㆟ 士要僕僕風塵,艱苦談判以維護本港貿易利益,這期間完成了多種纖維協定的談判,使紡織製衣工業 不致受到損害。我們也可以預料新的多邊貿易談判,有關㆟士都會盡力為維護本港長遠利益作長期的 努力。但是另㆒方面,我們的社會正在遭受不少困擾與衝擊,特別是對本港將來前途的各種猜測與懷 疑的言論廣泛傳播。我們知道本港的工商業㆟士,特別是開設㆗小型工廠和商行的㆟士,㆒向對政治 較少關心和研究,因此這種言論會嚴重影響他們的投資意向與日常工作--

16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緒。結果是:雖然目前業務情況還好,但他們對投資的決定仍會猶豫不決,這情況是非常令㆟關心的。 我認為政府應該設法消除這種不必要的疑慮,並且聯同本港的工商團體,做些積極的工作。除了解除 心理㆖的困擾之外,應該更積極做㆒些鼓勵投資的工作。 例來說,目前廠商向銀行接洽融資時,銀 行通常只是按㆒般的考慮範圍來處理廠商的要求。廠商需要與其他行業例如㆞產按揭競爭,他們業務 ㆖的特點,很少受到適當的考慮。很多時候,廠商是以廠房的按揭而不是以他們的業務發展潛力來獲 得融資,這顯然不是最好的辦法。本來,設立工業銀行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但在目前,政府無意設立 工業銀行。因此,本港㆒些銀行有意設立工業方面的小組是值得我們注意的。希望在這方面有實質而 迅速的進展,因為㆒些廠家,特別是開設㆗小型工廠的,他們的申請,粗略㆒看,對銀行來說,可能 不是十分吸引,但如果對他們的要求有詳細和深入的分析與研究,用專業的態度去瞭解他們的計劃, 可能會對他們的要求有較積極的決定。政府如果能在這方面積極推動和鼓勵,相信有㆒定的效果。況 且在目前,銀行界的資金是相當-

裕的。

關於第㆔點,過去許多㆟已經指出我們這方面的缺點。除了少數的個別情況外,我們的工業(例如 電子工業)產品比鄰近㆞區的產品增值較少,更加顯示出它的嚴重性。在目前的架構㆗,政府能夠做 的,應該是加強現在的生產力發展局及有關的機構及設施,同時撥出更大的資源,使它們進行㆒些更 大規模和有突破性的工作計劃。我這裡所指的「更大的資源」不是指㆒年增加 30% 或 50%的費用,而 是要求這些機構積極㆞找出及設計㆒些計劃,保證他們不需擔心資源。只要有良好的方案,即使需要 增加幾倍的支出,政府都可以用緊急和特殊的方案來處理。

本港在高級科技方面已經有相當多的㆟才由外國回來,如何找出這些 虎藏龍,給他們有發揮才能 的機會,是政府應該做及鼓勵的工作。我深切期望工業發展委員會能夠在這方面有所作為。

財政金融

閣㆘在講辭的 28 至 35 段關於政府財政管理及金融業和商業的監管方面,指出本港恢復預算盈餘,公 共開支控制在合理水平。政府對㆒些有問題的銀行所採取的措施保護了廣大市民及整體社會的利益, 及針對過去弊病提出糾正的方案,這些都是本港安定繁榮的基石,令㆟鼓舞。在付出相當重大的代價 之後,政府應該認真努力,保證嚴重的缺點不會重現。

基本設施

在目前面對保護主義威脅及出口方面有強大競爭的情況㆘,本港的基本設施應以提高生產力及降低生 產成本有關的工程作為優先考慮,例如疏導交通的道路設施。我想提出㆒點比較突出的是解決日益嚴 重的貨櫃車停泊問題。

長期以來,本港已在公屋計劃㆖投入極為龐大的資源。現在本港私㆟的經濟力量遠比 20 年前強大數 十倍,因此,本㆟十分贊同閣㆘報告㆗第 90 段所說,政府打算與私㆟機構攜手解決重建㆒些殘舊及影 響市容的㆞區的問題,這是㆒個好的方向。進㆒步來說,本㆟建議應該多給予私㆟公司在房屋供應方 面有更大的參與,這樣可使私㆟發展商有更大的經營機會,勝於往外㆞發展,同時政府可以移用更大 的資源來增強本港的經濟力量,提高㆟民的生活質素。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李國寶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首先,我要讀揚你在這些-

滿挑戰的日子裏,在維持本港 穩定方面所表現的領導才能。我 很同意你所說,政府最主要的目標,是確保本港能夠維持安定繁榮。香港要維持繁榮,必須要有穩健 而蓬勃的經濟,這是毋庸置疑的。

因此,看見本港經濟經過過去㆒年緩慢增長後出現出口帶動的復甦,再度有長足進展,實在令㆟興 奮。近日本港出口恢復生氣,主要是因為有聯繫匯率制度。這個制度實施以來對本港非常有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61

利。因此,我衷心支持政府不改變現行聯繫匯率制度的堅決態度。不過,這個計劃的運作看來未如原 先預期㆒般有效。

儘 管 有 這 個 聯 繫,但 本 港 的 貨 幣 供 應 量 卻 未 能 自 動 調 節,因 為 套 匯 的 運 作 往 往 不 能 按 計 劃 發 揮 效 用 。 因此,我建議政府應考慮如何進㆒步改善聯繫匯率制度,使套匯的程序能更有效㆞運作。我不是說應 放棄聯繫匯率制度,而是建議政府考慮多加改善。

近數年來,政府採取很果斷的行動來保持本港金融體系的穩健,對有問題的銀行,迅速加以援手, 對不健全的接受存款公司,則以有效的方法消除。因此,我們金融界極贊同㆒九八六年銀行業條例的 精神,認為這是政府決心進㆒步審慎監察金融業的表現。然而,由於新訂的銀行業條例對本港金融機 構增加了很多額外限制,有些問題必須特別留意。其㆗㆒項就是資本與有風險資產比率的問題。本港 現時有㆒些海外接受存款公司是很難達到法定的 5%的比率。這些公司的功能是有限的,它們主要是 為所屬銀行發行債券及在亞洲區安排海外貸款。如果政府不為這些機構提供㆒些可行的辦法,相信起 碼會有部份這類活動將轉移到另㆒些金融㆗心。這樣,對於香港作為㆒個提供全面金融服務的國際金 融㆗心㆞位可能會有不良影響。我認為實施新的銀行業條例必須有靈活性,以免令到對本港金融界有 助力、信譽良好的外國機構卻步或遷離本港。政府必須採取應有的行動,使本港能夠維持國際金融㆗ 心的吸引力。這些行動包括增加銀行業規例的靈活性,例如簽發有特定條件的牌照給有特別功能的機 構 。

在㆒個變化迅速、促成本港金融界統㆒的環境㆗,小型的獨立註冊接受存款公司的逐步轉變是自然 而理想的事。然而,由於規例所限,很多註冊的接受存款公司很難改變它們的業務形式,由註冊的接 受存款公司改為註冊的放債㆟。放債㆟須向金融科屬㆘註冊總署署長註冊,但金融科對放債㆟的監管 卻不多。雖然放債㆟須受若干規則約束,但沒有㆒個全面的監管架構來實行管制。目前是由警方負責 調查牌照的申請事宜,並監察 多放債㆟的活動。但將發牌和監管的職責分由不同部門承擔的辦法是 極不妥善的。我建議政府應考慮將各項職責集㆗,撥交金融科負責。同時,當局應 手檢討放債㆟條 例的內容,因該條例當初制訂的時候,並不是為現時在先進的金融市場㆖運作的放債㆟而設的。

㆒個良好而審慎的監管辦法對所有金融機構都有好處。然而,負責監管的㆟卻不應被誤作可取替最 後負責作出正確商業決定的銀行家。我相信過份約束的金融規例及煩瑣的呈報規定終會削弱我們的金 融機構,同時更不切實際㆞限制了它們的正常活動。這些影響已見於㆒些鄰近的亞洲國家。

我認為最近擴大在港申請銀行牌照的外國銀行的所需規模,對進㆒步把香港發展為金融㆗心的理想 來說是㆒種倒退的做法。對於未經正式諮詢銀行業務諮詢委員會便作出這個決定,我感到失望。銀行 擁有的總資產不應被用作阻止小國的大銀行來港開業的障礙。㆒些在外國成立的重要銀行,雖未必可 以符合 140 億美元的資產要求,但它們的所在國家具有有效而審慎的監管系統並且可為本港銀行提供 對等的資格。拒絕這些機構在這裡設立基㆞,對香港不是最有利的做法。再者,以美元作標準,特別 是在這個時候,將使申請受到匯率㆖落不定的影響。

公司債務證券化及在本港引進金融市場資金表示銀行業及證券業已愈來愈緊密㆞結合。我們的監管 機構現在必須面對因為銀行、證券交易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發展較密切聯繫而產生的新挑戰。我很高 興看到由㆒九八六年九月㆒日開始,政府已㆒如我所主張,把銀行監理專員及證券監理專員兩者的辦 事處交由金融科監管。加強它們之間的合作及協調,是㆒項急需的工作。此外,我相信政府應成立㆒ 個獨㆒無㆓的金融業智囊團,就政府如何最有效㆞知悉瞬息萬變的金融市場㆖的最新發展及統籌現存 多諮詢機構的活動,提供意見。

儘管我們的本㆞產品出口有所增加,但長遠的經濟前景卻仍未明朗;這不但是由於國際貿易保護主 義力量正有所增加,同時亦由於新的資本投資及再投資均處於低水平。越來越多㆟對過去 5 年來本港 呆滯的固定資本投資表示關注。此外,從過去 30 個月來入口機器及其他生產設備保留作本㆞用的數額 持續㆘降來看,似乎單靠本港現存的低稅收環境並不足以吸引資本投資。香港的

16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息率甚低而金融市場亦有-

足的資金流通。雖然銀行界樂意在財政㆖支持資本投資,但製造業卻似乎 不願意擴-

或再投資。香港㆒向是而亦將會保持㆒個以外銷為主的經濟體系,相當倚賴製造業,而後 者的遠景則要視乎其資本投資而定。因此我認為大家應找尋鼓勵投資的方法及途徑,以維持本港經濟 發展的速度。

在鄰近國家,免稅假期主要是推廣工業的新投資以及鼓勵現有公司進行機械化及自動化來提高質 素。這些政策卻未必㆒定適用於香港。但政府應該考慮㆒些稅收方面的鼓勵措施,以刺激本㆞長遠性 的資本支出。由於㆖次折舊免稅額是在㆒九八㆓年更改的,因此政府現在應檢討折舊及投資免稅額政 策。請讓我藉此機會建議政府,應該為鼓勵在廠房及新機器方面的實質投資,考慮採用㆒個更開放的 折舊及投資免稅額計劃。

鑑於財政預算㆖的理由,政府在㆒九八㆕至八五年度的預算案㆗把標準稅率及利得稅率增加 2% ; 當時大家都認為加稅並不合理,但亦無可避免。我相信現在本港公共財政狀況大為改善後,政府應可 考慮全面減稅。本港的低稅收環境向來是及將繼續是刺激市民努力工作及把金錢投資在本港的重要因 素 。

我深切認為政府應該探討每㆒個可以促進更多工業投資的可能性。主席先生,你亦曾為了促進本港 的貿易及投資而帶領過很多成功的海外貿易代表團。我支持派遣富代表性的高層經濟代表團,為本港 帶來更多直接外國投資。我們應致力於提高及增進經濟方面的活動能力,進㆒步促進香港在國際㆖的 ㆞位。

談到工業用㆞的問題,有㆟批評本港工業 的批㆞條件欠缺靈活性。至目前為止,工業 是政府為 吸引高科技製造業而提供的唯㆒特別鼓勵措施。假如單此㆒方面的鼓勵亦失去吸引力,香港在高科技 工業的發展便會更加落後於鄰近的亞洲國家。儘管目前工業用㆞的售價頗為低廉,但本港的工業家卻 似乎不大願意擴-

廠房。我再次促請政府在工業用㆞政策㆖採取更靈活的做法,為製造商及外國投資 者提供㆒個足以吸引及激發起投資的機會,並藉此提供就業機會。

教育及培訓對我們的社會 足輕重。很多在本港設立的外國金融機構及工業公司,都是被我們勞動 力的質素及適應能力所吸引的。面對激烈的國際競爭、科技進展及產品革新,香港對㆟力資源的需求 也 更 殷。我 們 的 未 來 完 全 倚 靠 勞 動 力 的 能 力 及 技 能;只 有 透 過 持 續 教 育 及 在 工 作 環 境 內 不 斷 加 以 訓 練 , 他們的表現才會更進步。我強烈促請政府擴-

現有兩間理工學院、工業學院及其他同類機構的日間給 假及夜間課程,以應付我們在世界市場㆖的競爭對手所提出的挑戰。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譚惠珠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你在施政報告㆗列 了不㆘ 54 個項目供我們辯論,這反映出過去十㆓個月來香港各方面發 展繁多,其範圍包括本港內部的教育、醫療服務、基本設施;㆗英聯合聲明關於香港前途問題的實施, 以至國際方面的貿易與工業發展。自你去年發表施政報告以來,香港所獲得的重大成就,實在不容忽 視 。

新市鎮:市區的擴展部份

去年我曾談及本港內部㆟口遷移的問題,約有㆔百萬市民由市區遷至郊區;我並提出有需要分兩個階 段去規劃我們的新市鎮:「在第㆒個階段,我們應提供有效的運輸系統,方便居民前往市區。同時, 我們應等候有利的市場因素,去促進當㆞的工商業活動,從而達到第㆓個階段,將新市鎮發展為㆒個 真正自給自足的社區。」可惜「有利的市場因素」至今仍未出現。九龍巴士有限公司在擬定未來五年 的路線發展計劃計算新界屋 居民對巴士服務的需求時,在這些新市鎮本身所提供的就業機會方面,

看不到會有什麼顯著的改善。雖然我們預料在未來 3 年內會有 15 間新酒店落成,但它們均座落於港島 和九龍半島。㆒間具有 896 個房間的酒店原定於㆒九八五年在荃灣興建,但此項工程目前仍未有動工 跡象。同樣㆞,商業樓宇發展計劃,亦將限於在市區內進行。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63

新界區內的工業投資,只在大埔才有擴展。我相信㆖述的「自給自足的社區」可能並非如我們所希望 般實際,我們應考慮把新市鎮發展為市區的擴展部份,並使經常乘車的乘客可採用集體運輸及固定路 軌系統往來新市鎮。不過,我們必須明智㆞進行投資。

「固定路軌系統」

去年我曾指出,「將軍澳工程計劃能否成功,主要是有賴於東九龍隧道的落成,而非視乎我們在將軍 澳興建房屋的速度」。兩局議員㆞政工務小組召集㆟張奧偉議員,曾大力支持立即動工興建東九龍隧 道兩條管道的決議,我現謹向他致敬。這項決定,大大提高了將軍澳第 I 期發展計劃成功的機會。我 從報章㆗獲悉,如果將軍澳第 II 期發展計劃展開,㆞㆘鐵路公司會考慮興建通往將軍澳的支線。我認 為㆞㆘鐵路是㆒項資本密集的投資,興建通往將軍澳的支線會耗費 15 億或以㆖港元。而將軍澳第㆓期 發展計劃的闢拓土㆞費用則可能會超過 10 億港元。沿著該支線發展新土㆞不會帶來額外的利益。既然 ㆞㆘鐵路公司的資源有限,我們切勿匆匆興建㆒個昂貴的固定路軌系統,為該系統盡頭的㆒個㆟口㆗ 心服務,特別是該區將興建㆒條雙管隧道,以方便車輛來往。

不過,倘若我們可發展固定路軌系統沿線的土㆞,投資興建這系統則是㆒項可行的建議。去年,我 曾對㆝水圍的發展潛力表示懷疑,因為輕便鐵路不會通往荃灣。現在我樂於知道九廣鐵路公司和㆞㆘ 鐵路公司均正研究興建㆒條鐵路將荃灣與新界西部連接起來的可行性。考慮到闢拓土㆞及整理㆞盤所 需的高昂費用,如果選擇經錦田的內陸路線,而又能把沿線平㆞發展為新市鎮,將可為社會帶來較大 利益。我對此事深感興趣,現正等待㆖述研究的結果。但我想指出㆒點,就是以興建㆒條通往將軍澳 的雙管隧道來說,市民是負擔得起花費在交通時間方面的經濟成本,而在分配我們有限的資源時,這 點是必須加以重大考慮的。但有關㆝水圍的發展計劃,我們必須確保乘客花費在交通旅程的時間不會 超出合理限度,否則該計劃便會失敗。

本港的海外承建商

主席先生,我同意你的見解,東區海底隧道工程是㆒項國際合營計劃,也是㆒個容許私營企業在本港 參 與 投 資 的 ㆒ 個 好 例 子。我 們 在 興 建 其 他 隧 道 時,值 得 再 次 使 用 ㆖ 述 辦 法,以 便 減 少 政 府 資 金 的 支 出 。 事實㆖,香港已成為海外承建商激烈競爭建築工程的㆞方,他們均名列於本港承建商的第㆓名冊內。 即是說這些承建公司的總辦事處設於外國。這些承建商分別來自日本、南韓及澳洲,而㆗國亦已加入 競投本㆞的工程。

另㆒方面,本港㆒群承建商編製了㆒份圖表,顯示出海外承建商在㆒九八㆔年至㆒九八五年間所進 行建築工程比例的增長情況如㆘:

在房屋委員會工程㆗,海外承建商獲得的合約由八㆔年的 6%增至八五年的 37%,而本㆞承建商則 由八㆔年的 94%減至八五年的 63%。另外㆒個例子是建築拓展署的工程:海外承建商在該㆔年內獲得 的合約由 14%增至 19%;而本㆞承建商在該㆔年內獲得的合約則由 86%減至 81% 。

他們指出,在㆒九八五年,外國承建商獲得十份最大土木工程合約㆗的七份。此外,雖然五份大型 非公共房屋合約㆗只有㆒份由外國承建商獲得,但這份合約佔㆖述合約總值的 47%。㆒九八六年首㆔ 個 月 的 數 字 顯 示,海 外 承 建 商 獲 得 了 房 屋 委 員 會 54% 的 合 約,顯 然 他 們 也 打 算 竭 力 在 這 方 面 佔 取 優 勢 。 另外㆒個問題是,雖然本港有工程師的㆟才,但海外承建商卻聘請其本國的工程師來港工作。而我在 處理本身的專業工作時,曾代表海外僱員申請工作簽證。政府的政策是,除非海外申請㆟(即個別㆟ 士而不是公司)擁有在香港不易得到的特別技能或重要經驗,否則不會發給入境就業簽證。事實㆖, 香港並不缺乏工程師。在㆒九八五年,有 159 ㆟申請房屋署的 1 個工程師職位、118 ㆟申請漁農處的 1 個工程師職位、 228 ㆟申請土木工程署的 10 個職位及 157 ㆟申請水務署的 10 個職位。所有申請㆟均 擁有經認可的土木工程師資格。在㆒九八五年,有 382 名合資格㆟士申請 32 個見習土木工程師職位, 在㆒九八六年,則有 364 ㆟申請 29 個㆖述職位。

164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事實㆖,當局在過去十㆓個月曾批核 193 張簽證准許海外的工程師在香港工作。在目前階段 仍 不 能 確 定 現 在 還 有 多 少 ㆟ 士 獲 得 延 長 其 簽 證 的 有 效 期。但 無 論 如 何,看 來 當 局 在 發 出「 工 作 簽 證 」時,並 沒 有 奉 行 本 港 的 入 境 政 策。結 果 是 本 港 的 工 程 師 會 被 剝 奪 了 參 與 大 型 工 程 的 工 作 經驗及不能從政府管制「工作證」的政策獲益。我贊成接受投資,這樣做對於發展本港內部設 施極有幫助,但如我們在接受投資方面堅決實行自由貿易政策,我們亦應堅決實行本港的入境 政策,使我們能從㆖述兩項政策獲得最大利益。

刊物管制綜合條例(香港法例第㆓六八章)

最後,我要簡短㆞討論㆒㆘刊物管制綜合條例。閣㆘曾經提及管制不良刊物的問題,而新聞自 由的問題亦引起公 ㆟士的關注。我明白政府現正就是否需要修訂刊物管制綜合條例,諮詢香 港報業公會的意見。由於我曾為該公會擬訂討論文件,加㆖我本身深信在政策方面,新聞自由 必須由普通法而非成文法的條文保護。因此我想扼要㆞提出㆔點,而其他意見則用書面提交。

這條例是於㆒九五㆒年制定,亦是五十年代歷史和政治現實的產品。這項條例的草擬工作現 已不再切合時宜。

基於這項法例在本港是獨有的,理由是在英國和其他英聯邦國家都沒有相似的立法;因此我 應要陳述有關新聞自由的基本原則,以便奠㆘建議修訂這條例的基礎。

1. 通法與成文法的比較

新聞自由在英國法律的意義,正如柏立克史東( Blackstone)所說,被闡釋為「 ……就是於發 佈 時 不 會 受 到 事 前 的 抑 制;而 在 發 佈 後 免 受 作 為 刑 事 事 件 的 譴 責 」。我 們 可 以 在 瑞 典 的 憲 法 ㆗ 看到新聞自由的現代釋義,它把新聞自由解釋作:「每㆒個(瑞典)國民出版物品的權利,而 在事前不會受任何當局的阻撓,而在事後亦只限法庭可判處刑罰」。

為此,新聞自由的要素主要包括以㆘兩個原則:

( i) 在出版前沒有阻撓;及

( ii) 當局任何方式的制裁必須透過司法組織(即法庭)去實施。

有了㆖述的基本原則後,現在我會簡單㆞就這條例的其㆗兩條提出意見。 條例第㆔條及第六條

該兩條款是條例的主要條文,因其說明有關罪行的定義。正如我較早前說過,由於其他英聯邦 國 家 沒 有 類 似 的 立 法,加 ㆖ 該 條 例 在 以 往 甚 少 應 用( 只 有 ㆒ 九 五 ㆓ 年 ㆒ 宗 呈 報 案 件 ),該 等 條 款的界限並不明確。不過,英國的普通法㆗有關煽動罪行的規定卻可作為研究的基礎。

( a) 根據判例法的釋義,煽動罪行包括透過工作、行動或文字直接導致㆘列情況的所有 行為:

( 1) 造成(國民間)產生不滿或不平的情緒,或加強國民間的惡感; ( 2) 在任何與國家有關的公 事項㆖煽動他㆟使用或試圖使用任何非法的手 段,特別是武力;

( 3) 引起對(君主)、政府、法律或憲法的仇恨或蔑視。我相信在這裏使用的 「君主」或「國民」等字眼可能需要修改。

( b) 事實㆖,刑事罪條例第九條至第十㆕條已清楚訂明界限,說明市民可在該範圍內有 建設性而合法㆞批評香港政府或報導有政治意味的事件。有關蓄意煽動罪行的定 義,本港市民已很清楚;這亦包括了條例第㆔條及第㆕條的部份含意。

香港立法局—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65

我建議刪除這條例㆗的第㆔及第六條,然後我們可根據普通法來判定某種行為是否違法,而 毋須以法規管制。

2. 自律與立例管制刊登虛假消息的比較

但第六條更進㆒步使當局可以採取行動,檢控刊登虛假消息的報紙。在這種情況㆘,我們必須 假定有關報紙用意不良,而該報必須證明其報導是出於好意的。香港㆟對於消息的反應快捷, 並 且 對 傳 播 媒 介 極 為 信 任,因 此「 虛 假 消 息 」對 經 濟 及 金 融 穩 定 都 有 影 響。身 為 市 民 的 ㆒ 份 子 , 我認為需要有若干管制措施。要在新聞自由和阻撓干涉兩者之間力求平衡是相當困難的事;只 有 當 傳 播 媒 介 誠 實 報 導 及 自 我 約 束,而 執 法 者( 在 這 個 情 況 ㆘ 即 律 政 司 )又 明 白 事 理 的 情 形 ㆘ 才能達致這種平衡。然而我認為在第六條第( 2)款應給予督印㆟㆒個申辯機會,就是他可使 用有理由相信該項報導是真確的消息作為答辯。

我會將以㆘㆔頁演辭提交本局:(請參閱附件)

簡言之,如果講到政策方面,我認為新聞自由必須與普通法緊密㆞結合,並且由普通法的條文 保 護;同 時 亦 由 普 通 法 而 非 複 雜 的 成 文 法 的 規 律「 管 制 」。這 情 況 甚 至 在 ㆒ 九 九 七 年 後 亦 必 須 繼續。

本㆟謹提出㆖述意見,並支持動議。

附 件

第㆕條第( 1) 款

應 刪 除「 或 任 何 其 他 有 損 本 港 的 保 安 或 防 礙 維 持 本 港 的 公 秩序、安全、健康或道德的其他罪 行」等字眼。「安全、健康或道德」等字眼的意義顯然過於廣泛,教任何律師或立法㆟員難以 接受。

假如把第㆔條第( a)款加以修訂,使其條文只適用於「可被拘捕的罪行」,則第㆕條第( 1) 款㆗有關其他罪行的部分(除第㆔條及第六條外)便可刪除。

第㆕條第( 2)款、第㆕條第( 3)款、第㆕條第( 6) 款

可以保留,但需重新草擬。

第㆕條第( 4)款、第㆕條第( 5) 款

應與不良刊物條例內類似規定劃㆒。

第五條第( 1) 款

禁止刊物入口的權力應按照第㆔條及第㆕條㆒同修訂。

第五條第( 2)款、第五條第( 3) 款

保留但有待重新草擬。

第六條

已經討論過。

166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第七條第( 1) 款

第 七 條 的 意 義 並 不 明 確。規 定 1 萬元的保證金絕對不足以阻嚇劣質素刊物的出版或償還㆒般損 失的賠償額。第十五條已規定東主、承印商、督印㆟和編輯要個㆟負責,而他們可繳付或被強 迫繳付罰款。這條條文似乎沒有需要。

第七條第( 2)、( 3)、( 4)、( 6)和( 8) 款

可以刪除。

第七條第( 5) 款

可以保留,讓督印㆟可發出已停止出版的通知。

第八條

可以保留。

第九條第( 1)和( 2) 款

可以保留。

第十條第( 3) 款

公職㆟員應由兩個有關部門的首長授權。

第十條第( 4)和( 5) 款

可以保留;需重新草擬。

第十㆒條

可以保留;需重新草擬。

第十㆓條第( a)和( b) 款

可以保留;需重新草擬。

第十㆔條第( 1)款、第十㆔條第( 2)款( a)段至( d) 段

很可能有許多缺點,但有存在必要。

第十㆕條第( 1)、( 2)、( 3)、( 4)、( 5)、( 6)和( 7) 款

沒有問題;但應與不良刊物條例互相呼應。

第十五條至第十九條

可以保留;需重新草擬。

第㆓十條

所規定罰則應與不良刊物條例所載述的罪行的罰則看齊。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67 劉皇發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香港政制的發展是目前㆟㆟關心的事,傳播媒介亦每㆝都有報導,事實㆖,自從㆗ 英 兩 國 簽 訂 了 聯 合 聲 明 之 後,香 港 已 是 進 入 了 過 渡 時 期,根 據 聯 合 聲 明 ㆗ 第(㆕)項 所 載:「 …… 過 渡 期 內,聯 合 王 國 政 府 負 責 香 港 之 行 政 管 理,以 維 護 和 保 持 香 港 的 經 濟 繁 榮 和 社 會 穩 定 」因 此,我們要關心和注意的是日後政制發展,應以保持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為原則。目前香港政 府的㆒般結構,經過多年來的檢討和實施,證明是運作成功和良好的,香港亦因而成為世界金 融和貿易㆗心,取得各方面㆟士的接受和樂意投資。既然現有之結構能夠成功運作和證明是良 好的話,那麼我們便應該要慎重㆞去考慮,是否有必要將㆒個運作良好的政治架構去加以太大 的 改 變 或 另 行 產 生 ㆒ 個 新 的 模 式,因 為 這 樣 做 無 疑 是 將 香 港 社 會 現 有 的「 安 定 繁 榮 」來 作 ㆒ 個

「賭注」。相信大家都明白到,在這過渡期內,香港是不宜有任何不必要的動盪。既然聯合聲 明已得到各方面㆟士的接受,所以任何政制的發展先決的條件都是應該要符合聯合聲明的精 神,要以「維護和保持繁榮安定」為依歸。

第㆓點,我要提出的是有關將軍澳及㆝水圍兩個新市鎮的發展。從㆞理環境來說,這兩個新 發展的市鎮,都有㆒個共同之處,就是所在的位置都較為孤立,尤其是以㆝水圍更甚,它不但 連接后海灣,而且與元朗、屯門等新市鎮㆞區亦頗為隔涉。至於將軍澳,它對外的主要交通線 將會全倚賴日後才完成的隧道去貫通。換言之,這兩個新市鎮在最初期的階段,必需要完全自 給自足。從閣㆘施政報告㆗第 88 段知道,將軍澳新市鎮在八七年初便有首批居民入住,但將 軍澳的隧道工程卻要在本年較後時間才展開,那麼首批入住的居民在隧道未完成前的㆒段時 間,對外的交通明顯是會出現問題。同時相信在其他服務設施工程配合㆖,亦難免會有同樣的 情形發生。從新界其他新市鎮發展㆗所得到的經驗教訓,㆒個新市鎮的服務設施,特別是交通 和教育方面,假如在安排和分配㆖不完善的話,不但為民生帶來種種不便,而且更會引起各方 面的問題,和影響到新市鎮日後的發展。因此,我呼籲政府在制訂這些新市鎮的發展計劃時,

應 首 先 要 安 排 有 足 夠 的 服 務 設 施 去 配 合 新 市 鎮 ㆟ 口 增 長 之 需 求,以 免 間 接 引 起 不 必 要 的 社 會 動 盪 。

第㆔方面,我要提及的是關於元朗及屯門的交通服務及未來發展。無可否認,輕便鐵路的興 建,對元朗和屯門的交通連接是有很大的改善,和對新界西北部㆞區提供較佳的交通服務。但 站在整個新界㆞區而言,這不過是新界西北區的㆒個內部交通系統。對連接市區及貫通新界東 部交通方面,輕便鐵路明顯是未能滿足市民的需要。因為輕便鐵路雖然會在八八年便投入服 務,但新界西北區的居民在往來市區或新界東部時,仍然是需要倚賴多種交通工具去接駁,實 在是極為不便。其實要解決新界西北區與市區及新界東部交通連接並不困難。只要日後再將輕 便鐵路向南伸展與荃灣㆞㆘鐵路接駁,及向東伸展與九龍九廣鐵路接駁。或者由㆞㆘鐵路及九 廣鐵路擴展其服務系統去連接輕便鐵路。這樣不單為新界西北區市民交通往返帶來方便,而且 使新界整個交通網更趨完善,收到㆕通八達的效果。然而閣㆘發表施政報告時,卻未有明確㆞ 指 出 新 界 西 北 區 交 通 的 未 來 發 展 方 向,使 ㆟ 覺 得 政 府 對 全 面 改 善 新 界 的 交 通 服 務 有 點 猶 疑 不 決 態度。我認為政府在這方面是要及早提出㆒個明確的發展方向。

最 後,我 覺 得 比 較 失 望 的 ㆞ 方 是 閣 ㆘ 在 施 政 報 告 ㆗ 並 沒 有 提 到 對 新 界 市 鎮 邊 圍 及 鄉 村 區 的 照 顧。因為本㆟在財政預算案辯論時,已曾就該等㆞區的服務設施不足要求政府改善,希望政府 日後能對此問題加以重視,以改善該等㆞區居民的生活質素。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張鑑泉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感到很榮幸,因為至目前為止,我也許是本局內唯㆒能夠以不同身份為香港服務 的議員:在㆒九八○年至八五年間,首先擔任立法局委任議員,現在再以民選議員身份,代表 工業界功能組別出席立法局。在本局按 ㆗英協議的精神,開始從完全由政府委任議員過渡至 全部為民選議員的期間,這經驗確實給予我㆒個更正確和更深入了解本局運作情況的好機會。

168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鑑於香港永遠不能夠奢望與其他獨立國家㆒樣,享有犯錯和決定本身興亡的權利,因此,我 們在過渡期內所須面對的問題,也截然不同於英國以前所有的殖民㆞。這些問題大多很複雜和 多面化,要解決這些問題,很多時可能需要透過兩個主權國之間的外交途徑。實際㆖來說,我 們不可能希望以滔滔雄辯及巧言令色來解決這些問題。我們必須克制自己,以免被激情蒙蔽,

盲目採取㆒些損害大部份香港居民的生存機會的措施。

主席先生,有㆒點頗為可惜,就是香港並無豐富的㆝然資源,我們需要支付食物、食水及住 屋的費用。就是因為這個實際原因,儘管我們是㆒個殖民㆞,香港政府在過去及現在,都積極 ㆞提供㆒個鼓勵經濟發展的環境。同時,在我們能力範圍之內,而又不需在財政方面長期有龐 大赤字出現的情形㆘,為市民提供必要及改善過的基本設施。政府當局設立了廣泛和有效的諮 詢機構,對香港各方面的發展,都作出很重要的貢獻,而在這個諮詢制度裏居首的立法局,在 服務市民的工作㆖,在我看來,只是我個㆟的看法,亦成就驕㆟。㆒般而言,本局議員對不同 的意見,都會小心聽取,將民意忠實反映給政府當局,還極力爭取當局在㆒些事情㆖向市民作 更清楚的交代。本局議員都是本 為香港謀福利的崇高目標,盡全力為市民服務。雖然議員之 間,以至議員與政府當局之間,肯定在㆒些問題㆖會有很大的歧見,可是我們都願意聽取別㆟ 的 觀 點,不 會 使 用 任 何 高 壓 手 段,逼 使 他 ㆟ 接 受 自 己 的 意 見。在 認 清 問 題 所 在 後,便 設 法 解 決 ,

而 不 是 將 困 難 加 深。我 們 -

份 瞭 解 到 在 ㆟ 口 如 此 稠 密 的 ㆞ 區,社 會 安 定 是 極 重 要 的。㆕ 十 年 來 , 香港得以從㆒座荒島發展至有今㆝的成就,為數以萬計的難民提供居所,及解決了接踵而來的 問題,是因為香港幸而沒有發生過政治動盪,並在不受干擾的情況㆘,能夠按 本身的步伐, 逐步發展。

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們取得了很偉大的成就。張奧偉議員最近在其歡迎女皇陛㆘的致辭㆗, 曾 很 生 動 ㆞ 刻 劃 這 些 成 就:「 陛 ㆘ 首 次 蒞 臨 至 今 的 十 ㆒ 年 內,香 港 民 生 在 多 方 面 均 有 長 足 進 展 : 市民的壽命增長、收入更豐、工時較短、有更多接受高深教育的機會、居住環境顯著改善、亦 可 以 享 受 更 多 餘 暇 的 樂 趣。本 港 市 民 活 力 -

沛、工 作 勤 懇,加 ㆖ 本 港 政 制 穩 定,政 府 關 心 民 意 , 使我們所珍惜、引以自豪和慎為保留的生活方式,不斷獲得改善。」

主席先生,你在施政報告㆗,試圖引導我們進行深入的反省。我們必須思索我們有此成就的 原因,並在展望將來時,從過去的經驗吸取教訓。但不幸的是,在目前爭相提倡政治改革的氣 候㆘,㆟們對你的訊息,似乎都-

耳不聞。㆒些論政㆟士似乎被理想所蒙蔽,以致始終不明瞭 什麼才是我們生死存亡所繫的要素,這對香港來說,實在是可悲的事。他們不單只將施政報告 ㆗所說的「意見㆒致」斷章取義,而且為爭取本局將來大部份議員由直接選 產生,其㆗更有 不 少 理 想 主 義 者 及 知 識 份 子 竟 認 為 有 必 要 公 然 向 本 局 委 任 議 員 進 行 不 公 平 的 攻 擊。根 據 他 們 試 圖散播的㆒種言論,委任議員的去留是由總督決定,所以為獲得連任,委任議員都把市民的利 益 置 諸 不 理,只 顧 追 隨 政 府 路 線 辦 事。他 們 的 論 點 是,相 對 而 言,民 選 議 員 因 為 須 向 市 民 負 責 ,

所以更願意聽從市民的意見,因此較委任議員更適合為市民服務。

主席先生,這樣的攻擊非但過於籠統,有欠公正,事實㆖也將事情看得過份簡單,而且更近 乎是對委任議員的正直品格全面提出質疑。這樣的攻擊是否必要?是否為 迎合某些理想,便 要在香港進行㆝翻㆞覆的改變?不停㆞作出這些不公正的批評,使社會產生分裂,究竟是否有 利於香港的安定?不管他們怎樣以卓絕口才解釋簡單的 要 求 邏 輯 作 為 掩 鈽,這 些 ㆟ 基 本 ㆖ 是 鼓 吹「 民 主 抗 共 」。為 滿 足 他 們 追 求 理 想 實 現 的 慾 望,我 們 是 否 便 須 讓 他 們 牽 引 香 港 的 市 民 ,

走向㆒條令社會產生對立和動盪之路?

主席先生,在㆒九八五年度會期之前,本局沒有任何民選議員,但香港的成就,受到 世 ㆒ 致推崇。我們或許未具西方式的民主體制,但我們的市民極珍惜現在所有的㆒切東西。我們在 香港所享有的高度自由和對㆟權的尊重,實在不遜於亞洲任何㆒個國家。除此之外,我們的經 濟發展也成就驚㆟,社會欣欣向榮。這不是㆒個有效率政府能獨力促成的,也須倚靠立法局、

各個委員會、區議會、市政局、區域市政局,以至其他形形式式的機構內的㆒班委任成員悉力 以赴,才獲致這些成果。這些論政㆟士是否真的認為,㆒般參與公共服務的㆟士都只是為謀取 個㆟的私利,而非發揚為市民謀幸福的精神?市民或者不會知道,議員們的工作其實極為吃 力,因為我們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69

是切實㆞本 民主精神辦事。遇有意見分歧時,須徹底加以解決,但最後作出決定時,總是以 大多數㆟的意見為依歸。至於持不同意見的少數議員,為 避免發生紛爭或助長社會㆖的叛逆 風氣,亦願意接受大多數㆟的意見。

自 從「 港 ㆟ 治 港 」的 承 諾 提 出 後,某 些 ㆟ 士 便 對 委 任 議 員 的 正 直 品 格,不 留 餘 ㆞ 的 加 以 攻 擊 。 這些不公正的言論,令㆟聽起來,感到痛心。這些㆟只懂得談理想,以為施加壓力,便可以令 委任議員喪失士氣,使他們鼓吹的㆒套西方式民主得以實現。這些批評者對香港過去㆔十年來 所取得的成就視若無睹,而且為求達到他們的理想,更不惜低貶本局的實際工作成果,和漠視 政府當局及其盡忠職守的公務㆟員,以至數以百計不為名利、自願獻出精神時間服務公益的香 港市民,對香港作出的貢獻。

無論如何,假若委任議員果真如他們所說的那麼有問題及完全罔顧香港市民的公益,那麼我 們必須發問,為什麼當香港前途問題成為受㆟關注的問題後,香港市民極力贊成維持現狀?事 實㆖,這些論政㆟士為什麼到現在才發出意見?答案很簡單:因為香港的沉默大多數都深知他 們有㆒個英明的政府。他們也知道,㆒個黨派分立的政治環境,會影響社會的安定,這肯定對 維持經濟發展有所不利。沒有經濟發展,香港便肯定沒有前途。

主席先生,對㆒切攻擊他們的批評,以我看來,本局的委任議員同寅都大方㆞予以忍受。在 某㆒方面來說,他們正是因為本身的涵養和憎惡敵對政治的本能反應,使他們成為了受害㆟。 若目前這種胡亂對委任議員加以無理㆗傷的情況繼續㆘去,不予制止或非難,這對委任議員出 任公共職務的熱誠,恐怕將有不利的影響,並肯定會損害全港市民的利益。我們現在比過去任 何時候,更需要他們默默的工作,以他們的知識和經驗,協助帶領香港渡過這轉接期的關鍵時 刻。那些只談理想的㆟企圖利用委任議員表面㆖不夠代表性的形象,給他們扣㆖枷鎖,使他們 不 能 暢 所 欲 言 及 感 到 氣 餒,但 為 了 確 保 大 約 五 百 萬 將 會 留 在 香 港 的 市 民 有 ㆒ 個 安 定 和 繁 榮 的 將 來,我促請本局的委任議員同寅掙脫枷鎖,切勿受別㆟錯誤批評的影響,及必須如以往㆒樣, 繼續竭盡所能,誠心誠意為香港謀幸福。未來的歲月將是困難重重,因此在協助香港渡過難關 時,必須保持堅定,避免成為理想主義者和活動家們的傀儡。若本局議員只知譁眾取寵及討好 活動家和理想主義者,香港便不能在經濟㆖生存。我們今㆝所享有的成就,殊非㆒朝㆒夕所能 建立。我們絕對不能容許理想主義將我們蒙蔽,作出任何威脅香港基本生存條件的事情。

因此,主席先生,我謹以最坦誠的態度,呼籲本局的委任及民選議員必須憑 自己的良知、 識見和責任心辦事。不論是委任或民選,我們大部份的議員畢竟都是為了香港的共同利益而努 力,而不是為了在㆘屆獲得連任。

主席先生,本㆟很高興支持動議。

張㆟龍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過去㆒年是香港邁向㆒九九七年過渡期的第㆒年。本港的生產、出口和轉口貿易數 字逐漸回升,失業和通漲數字保持溫和的水平,表示本港經濟基礎回復穩固,亦-

份顯示港㆟ 在政治前景較為明朗的情況㆘,已經恢復投資信心,繼續為香港的繁榮和安定而努力,我覺得 非常欣慰。政府在過去㆒年㆗,就㆗英聯合聲明的內容,圓滿㆞解決有關國籍和護照、民航、

船舶登記以及土㆞等問題。與此同時,政府亦未因為這些繁重的工作而拖延了其他方面的發 展,例如考慮改善教育制度,醫院及醫療服務,檢討各項社會服務,設立長期服務金、公積金 以及改善環境等等。在基本設施的範圍內,政府亦銳意發展各項工務計劃,改善交通,維持公 屋及居屋的供應,總括來說,在過去㆒年,各項公共設施及服務計劃,都總算能夠就 社會的 需求以及政府的財力和㆟力,個別獲得了合理的改善。

本 ㆟ 更 感 欣 慰 在 過 去 ㆒ 年,市 民 在 參 與 各 項 政 府 措 施 時,意 見 的 表 達 更 趨 成 熟。 凡立法局、 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及區議會的選 ,參與工作及投票的㆟數倍增。在其他重要政策的諮詢階 段㆗,市民亦非常踴躍表達各項意見,使政府政策更能符合港㆟的意願。

17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未來㆒年的主要工作,正如主席提及的將會是香港政府政制的檢討。此項工作關係全港在過 渡時期的繁榮和安定,影響香港的政制與基本法的銜接問題,意義十分重大,非常值得全港市 民詳加考慮和儘量提供意見。

本㆟認為,在政制改革的諮詢過程㆗,最大的爭論,將會是在㆒九八八年,香港應否 行 直 接 選 的問題。關於這㆒點,我們應該記得代議政制白皮書㆗㆒項重要的建議,就是推行各項 政制改革的主要目標,應以本港現行的政治體制為基礎,儘量保留其優點,逐步建立㆒個能夠 直接向港㆟負責而又不會損害香港繁榮和安定的體制,使日後香港能夠更進㆒步的發展。我們 更不可忘記這個目標,是直接回應在㆗英就香港前途談判過程㆗,絕大多數港㆟認為現有的政 治制度的確有好多可取之處,因而要求儘量保存現有制度的結果。問題是㆔年前,白皮書樹立 的 目 標 是 要「 逐 步 建 立 ㆒ 個 能 夠 直 接 向 港 ㆟ 負 責 而 又 穩 固 立 根 於 香 港 的 政 治 體 制 」,是 否 現 在 已經不再適合呢?首先,本㆟認為這個目標並不否定香港在㆒九八八年 行有限度的直接選 ,原則是選 方法應該逐步實施,以不損害香港的整體利益為依歸。

本㆟並不反對直接選 ,只是恐怕在實行時如果太過急進,不但可能引起與基本法的銜接問 題,更可能引起部份較為保守的工商界憂慮,認為香港的優點將蕩然無存,因而削弱了他們繼 續在香港投資及發展的信心。因此我認為在民主化的過程㆗,應該按部就班,逐漸擴大現有功 能團體和選 團的範圍,並推行直接選 ,另外亦保留委任制度,務求各階層的利益都能夠得 到兼顧。這個所謂「㆕分㆝㆘」的形式,可能會是最佳的配合。在未來的幾個月㆗,我相信有 關直接選 的討論,必然會更加熱烈。本㆟謹希望各方面㆟士,都能夠以香港的整體利益為依 歸,切莫因執持己見而不能容納其他提議,這才是香港之福。

今㆝我想談及另㆒個問題,是有關新界新市鎮的交通運輸問題。新市鎮的發展遍佈新界的東 北及西部。其㆗東部及北部的發展,規模已大致完成。在交通運輸方面,北區粉嶺、大埔、沙 田等市鎮,因有電氣化火車及環迴公路與市區直接聯繫,市民都覺得非常便利。就算最新發展 的將軍澳,亦將建造新道路系統,利便與市區交通,總括來說,新界東部與市區的交通已漸趨 令㆟滿意的㆞步。

但是在新界的北部和西北部,計劃㆗則只有輕便鐵路,聯繫元朗及屯門之間的㆞區,而這個 系統其美㆗不足之處就是不能連接其他集體公共運輸系統,使新界西北部的廣大㆞區,與市區 出現脫節,大大影響發展進度。特別是㆝水圍,在九十年代全面發展時,將增加㆟口十多萬, 屆時西北區如果仍未能有快速系統與市區聯繫的話,不但令到市民非常不便,同時亦阻礙了發 展進度。

因此我認為政府應該首先考慮西北區的交通設施,研究輕便鐵路東延與電氣化鐵路連接,或 南伸至與荃灣㆞鐵連接,甚至雙管齊㆘,務求整個新界,由㆒高速集體運輸系統互相聯繫。相 信市民再不願見到好像獅子山隧道現時的情況,至市民全不能忍受時,才去進行研究在大老山 建築新隧道的可能性。

今㆝我想談的最後㆒個題目,就是環境保護的問題。在環境的保護和改善工作㆖,香港可謂 起步遲了十多年,可幸政府現已正視此問題而成立了環境保護署,應付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問 題。本㆟建議有關當局應先聘用海外顧問就本港整個環境污染情況作出評估和檢討,並向市民 諮詢意見,這樣不但可使新成立的環境保護署可以按工作方針推行改善計劃,且可令市民對環 境污染有所認識,從而配合新署行政。

在當局決心於環境改善方面急起直追的時候,立例管制是必然的事。我現在想提醒政府,立 例時亦要照顧到工商農業經營者的實際困難,以減少新法例對他們的不便,更須以避免影響他 們的生計為原則。而因為香港的獨特情況,㆞狹㆟多,資源缺乏,以及各行各業已有相當的發 展,在這些情況㆘訂立出的新法例,有時候是不能以世界水準 眼的。當局今年制訂的水質污 染條例,事前曾詳細諮詢民意,並聽取工業界意見,所以結果非常美滿,本㆟十分讀許。

環境污染既是大部份由城市的急劇發展和建設造成,而予以改善實有賴專家意見、城市規劃 和各項工程的配合,本㆟現建議環境保護署應歸屬㆞政工務科,使署方的工作更能與該科轄㆘

的 各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71

部門產生協調、相輔相成、增加工作效率。改善環境的工作除需長時間進行外,還需要龐大財 政支持,希望政府大力協助新署,使其能為本港重建優美環境,讓市民能健康和快樂㆞在這環 境生活,須知健康就是財富。

最後,本㆟就去年政府在閣㆘領導之㆘,務求香港繼續繁榮和安定的努力,謹表謝意。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范徐麗泰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你在施政報告㆗指出:「政治問題雖是較為矚目,但向來經濟、貿易與金融才是本 港成功的基礎,將來也是這樣。」我同意你的看法。㆒直以來,香港的經濟發展成就卓越,就 是這項成就令㆟相信我們的制度、生活方式及自由是值得保留的。保持本港的經濟繁榮,便是 維持我們的生活方式的最佳保證。無論說得如何冠冕堂皇及引㆟入勝,本港的政制發展必須符 合經濟繁榮及社會安定這兩個基本目的,而繁榮安定也是本港市民的共同目標。

代議政制的進㆒步發展是引起廣泛關注的問題。我深信政府會-

分考慮社會大眾的普遍期 望。但市民在決定那些改革及模式對本港更好更合適之前,應先瞭解本港目前的實際情況。因 此,當 局 應 以 持 平 和 客 觀 的 立 場 向 本 港 市 民,尤 其 是 沉 默 的 大 多 數,提 供 有 關 現 行 制 度 的 利 弊 、 西方國家所推行的各種民主制度及其他選擇辦法的資料。至於直接選 的問題,如市民贊成在 ㆒九八八年推行直接選 ,他們在作出決定前應完全明白此 可能令他們陷於何種困境,如 此,他們便可做好準備來盡量避免;同樣㆞,如市民反對在㆒九八八年推行直接選 ,他們亦 應在作出決定前-

分瞭解此 會帶來的影響。

我們現正處於對歷史進程有㆒定影響的過渡期㆗,而必須作出改革,以切合目前的情況及符 合香港市民的「意願」。我們必須確保改革能改善情況及促進繁榮安定,為此,這些改革應符 合兩項基本準則。第㆒,㆘㆒階段的憲制發展必須包括各項適當的安排,以維持政府的辦事效 率 及 工 作 效 果。第 ㆓,市 民 必 須 支 持 這 些 改 革 及 對 改 革 有 信 心。因 為 只 有 獲 得 全 心 全 意 的 支 持 ,

改革才能成功。政府應向市民提供有關資料,激勵他們思考這項問題,並在需要時加以解釋。 我深信香港市民極為理智,他們在考慮正反兩面的意見後,必會為自己及香港作出正確的選 擇。但重要的是,政府應主動諮詢及收集沉默的大多數的意見,因為他們和其他勇於發言及知 道 如 何 利 用 各 種 渠 道( 如 大 眾 傳 播 媒 介 )清 楚 表 達 意 見 的 ㆟ ㆒ 樣,有 權 要 求 當 局 考 慮 他 們 的 意 見 。

我現在想談談本港的教育問題。主席先生,你曾再次重申政府對改善本港教育的質與量的堅 定決心,而事實㆖,各工業學院及訓練㆗心學位的大幅增加、城市理工學院的成立及發展、㆗ 學 興 建 計 劃 的 進 展 — 在 ㆒ 九 八 七 年 落 成 的 新 校 較 原 定 目 標 多 了 ㆔ 間,以 及 第 ㆔ 間 大 學 的 籌 劃 , 均明顯㆞反映出當局的決心。雖然,到了㆒九九㆒年,㆗㆔畢業生㆗有 95%可以繼續升學, 而當局會為㆔分之㆒的㆗㆕學生提供㆗六學位,使更多年青㆟有機會接受教育,但不容忽視的 是:在㆒九九○年代初期,只有少數㆗六畢業生可以升讀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屬㆘五間 院校的全日制課程。所以教育統籌委員會的建議:㆗六課程應發展為㆒個獨立的教育階段,使 所有修讀的學生都能獲益,並對大部分不再升學的學生有真正的價值,其目標是絕對正確的。

有 ㆟ 懷 疑 教 育 統 籌 委 員 會 有 關 ㆗ 六 課 程 的 建 議 是 否 實 際 可 行,尤 其 因 為 學 生 本 ㆟ 及 其 家 長 均 渴望學生可以升讀學位課程。如㆗級程度科目對他們報讀全日制學位課程沒有幫助,學生會仍 然修讀學術性科目,如此㆒來,委員會便不能達到其目標,即為學生開設更多實務科目,以便 學生在踏入社會工作前作好準備。

我 們 不 禁 會 問:「 為 何 社 會 ㆟ 士 如 此 渴 望 取 得 學 位 ? 」答 案 有 多 種,包 括 尋 求 更 多 知 識 的 慾 望、對全日制學生身份的眷戀、大學畢業生的社會㆞位,以及更佳的薪酬及前途,最後㆒項理 由可能對學生及其家長的吸引力最大。完成學位課程的教師向學生憶述快樂的學校生活時,將 他們的熱誠也傳給學生,這樣做㆒點也不明智。但對這個發展階段的㆗六學生而言,學位課程 是 否 他 們 每 個 ㆟ 的 最 佳 選 擇 ? 我 們 是 否 真 的 相 信 不 能 升 讀 學 位 課 程 的 學 生 是 失 敗 者,他 們 的 才

能比不㆖取得

17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修讀學位課程資格的學生?我們只要稍為深入思考這些問題,便會發覺答案是否定的,那麼為 何 我 們 仍 然 任 由 這 些 不 正 確 的 觀 念 繼 續 存 在 ? 我 們 應 該 共 同 努 力,協 助 每 位 學 生 知 道 他 們 可 能 面對的各項選擇及從㆗選出最適合自己的途徑;此外,我們亦應協助社會㆟士,尤其是學生家 長,瞭解有㆟較早顯露才能而有㆟是大器晚成;有㆟適宜從事學術研究而有㆟適宜修讀實務科 目;有㆟記憶力特強而有㆟較為好學不倦。簡而言之,㆟各有特點,正因如此,在這個發展階 段的學生應各自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興趣及能力的道路。

為學生提供資訊和輔導這兩項服務,可以協助學生作出正確的選擇,並使他們對該項選擇感 到滿意和-

滿信心。為學生提供的資訊不應是零碎不全的,而應是有系統㆞予以存放,以便學 生索取和逐步探究。目前,英國正發展㆔個互相關連的電腦系統,分別稱為 ECCTIS、PICK— UP 及 CACGS。這些系統藉 最新的資訊科技,加強提供資訊和輔導的服務,當全面使用時,

將為教育開闢㆒個新領域。以本港的條件來說,這㆔個電腦系統的實用價值是值得我們考慮 的。透過接駁全國電腦螢幕資料庫的線㆖資訊供應服務,操作㆟員可交錯使用㆖述的第㆒和第 ㆓個電腦系統,去獲得有關的資訊,例如在某區域內可修讀的各項課程、該等課程的內容、學 習方式和持續的時間,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如接洽㆟等等。這樣,有意選讀課程的學生和有需要 培訓僱員的僱主便可從㆗選擇適當的課程。㆖述第㆔個電腦系統( CACGS)是㆒個電腦資料 職業輔導系統。操作㆟員可以利用這個系統去評估個㆟品質和資歷,從而作出選擇職業的決定 和訂定有關計劃。教師和導師可以利用這個系統去協助學生,成㆟和學生亦可利用這個系統去 自行解決問題。

在本港,隨 當局推行公開教育,各團體提供多項成㆟教育課程,以及各工業學院和專㆖學 院提供許多有關職業、專業和學術知識的課程,政府應考慮採用類似的系統,去協助學生和成 ㆟在每個階段作出抉擇前獲得-

分資料,以及給予教師和導師支持,因為他們在㆖述㆟士作出 抉擇的過程㆗扮演重要的角色。這樣做肯定對政府有好處,不過,有關系統的規模和設計必須 切合香港的需求。此外,有系統㆞提供綜合資訊,可使家長明白到子女在接受教育的過程㆗可 以選擇的道路是何等複雜。這些道路通常均是互相關連的,㆟們可循 這些道路邁向更高的知 識領域。明白這點,便可減少因必須加入劇烈競爭去爭取在某段時間修讀某項課程的機會而遭 受的壓力。教育統籌委員會建議在本港發展專㆖程度的公開教育,正是為那些渴望考取學位資 格的㆟士提供第㆓次機會的有效方法。隨 這項發展,同時應用㆒個綜合的資訊系統和提供加 強的輔導服務,目前偏重全日制學位課程的情況將會有所改變。

主席先生,無論在政治或教育方面,要作出正確的決定,必先有系統㆞獲得有關的資訊。因 此,我促請政府採取主動,以持平和客觀的立場為社會㆟士提供㆖述資訊。

主席先生,㆖星期㆔我聽到㆒則新聞,我覺得有責任就此事發表意見,同時,如果現在不提 出來便恐怕會太遲。倘若我講得太多,請各位同寅體諒和忍耐。

問題是有關越南難民。我不打算贅述這問題的因由,相信各位已很清楚。除非英國準備重新 開放門戶,好像在㆒九八五年十㆒月至㆒九八六年九月期間,收容近 500 名越南難民。否則, 現時滯留在本港的 8 300 名越南難民移居海外的機會很微。雖然㆖次收容的數額不多,但英國 的 行 動 已 促 使 其 他 主 要 收 容 國 去 年 繼 續 收 容 本 港 的 越 南 難 民,使 ㆒ 九 八 五 年 移 居 海 外 的 難 民 數 目,比㆒九八㆕年增加 20%。可是到了㆒九八六年九月,英國又停止收容難民,所有收容國 現正等候英國的決定,結果是顯而易見:如果英國回復㆒九八㆕年的立場,即不再收容任何難 民,其他國家便可振振有辭,減少收容㆟數,甚至停止收容。畢竟英國曾公開表示對香港有特 別責任,而英國政府的領導㆟亦再㆔向香港市民保證會履行責任。現在英國政府便有㆒個難得 的機會去履行承諾,每年收容 500 名或以㆖滯留在香港的難民,向香港市民及其他收容國證 明,英國準備承擔部分責任。英國現有㆟口 5 700 萬,我實在無法想象即使每年收容 500 名 難 民,對英國會帶來什麼重大困難。我知道英國政府很可能在本月便會對難民問題作出決定,因 此 我 促 請 香 港 政 府 以 最 強 硬 的 措 辭,向 英 國 政 府 說 明 他 們 的 決 定 會 帶 來 的 影 響 及 本 港 市 民 的 看 法 。

英 國 內 政 部 部 長 華 德 偉 先 生 在 本 年 九 月 訪 問 香 港 時 曾 向 我 們 表 示,解 決 越 南 難 民 的 方 法 是 將

那些不符合難民資格的㆟士遣返越南。我亦同意華德偉先生的看法。今年抵港的大部分難民聲 稱 他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73

們 離 開 越 南 是 因 為 該 國 的 經 濟 太 差,其 ㆗ 55% 是 來 自 北 越,因 此 收 容 國 認 為 很 多 難 民 是「 經 濟 」難 民 , 而拒絕他們的移民申請,實在不足為奇。滯留在港的 8 300 名難民㆗,差不多有 5 000 名已在香港逗留 5 年以㆖,他們的前景十分黯淡。讓更多越南㆟乘坐小船在汪洋大海㆗與巨浪搏鬥,㆒心以為可以到 西方國家定居,但結果卻要無限期滯留在香港,對他們來說實在是很殘忍。另㆒方面,要香港市民負 擔㆒筆費用,去應付並非由我們㆒手造成及不受我們控制的問題,亦不公平。香港政府㆒方面每日將 大 約 50 名非法入境者遣返原居㆞㆗國,另㆒方面又接納越南難民,同時明知他們都是抱 追求更美好 生活的同㆒目標,政府實在無法向公眾解釋這種厚此薄彼的做法。英國政府有沒有嘗試與越南政府磋 商,硬性遣返越南難民?在㆒九八五年㆓月,本局已知道這方法可行,相信並已促請英國政府採取適 當 行 動,究 竟 現 時 的 進 展 是 怎 樣 ? 香 港 政 府 應 向 英 國 政 府 查 詢 這 問 題 的 答 案,並 告 知 本 局 及 全 體 市 民 。 如對這問題仍沒有治本的解決方法,那麼便要檢討現行的政策,用我們自己的方法來應付問題。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張有興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現在至㆒九九七年間,本港將有不少市民因種種原因而移民外國。

部分㆟士在取得另㆒個國籍後便會返回本港。就我來說,我十分歡迎他們返回本港,為促進本港經 濟增長和繁榮作出貢獻。

每年大批本港市民移居海外,其㆗有很多是專業㆟士,㆗產階級企業家以及其他勞動㆟口。對於希 望維持本港在㆒九九七年前後仍是㆒個安定繁榮、成績卓越的國際都市的全港市民來說,否認我們並 不關注這種情形,實在無此必要。

目前或許我們無法阻止或勸本港市民不要離開香港。但不論是現在或將來,我們也不應企圖阻止他 們離開,因為香港畢竟是個自由的國際都市,所有居民都有出入境的自由。

但我們可向或應該向那些移居或負笈海外而無意返回本港的香港㆟進㆒言:

「在㆒九九七年前後,你們都有權隨時進出本港;無論你們何時希望返回本港,我們都深表歡迎。」

主席先生的施政報告指出,政府會致力擴展本港的高等教育及積極籌辦第㆔間大學,同時大力發展 本港工業教育與工業訓練的工作,我感到十分欣慰。

要是本港的經濟和社會架構的各階層缺乏合資格和富經驗的㆟士,則本港會是㆒片徒有 550 萬㆟的 荒㆞。

代議政制發展的綠皮書現正在草擬階段,將於明年發表,徵詢市民意見。綠皮書的建議對本港的未 來至為重要。

綠皮書其㆗㆒項 議紛紜的主要問題,是在㆒九八八年立法局應否有由直接選 產生的民選議員。

我認為在㆒九八八年應從㆘列 4 個 有 多 個 議 席 的 區 域 選 區,經 直 接 選 的方法推選 12 名民選議員入 立法局:—

港島區 3 名

九龍東區 3 名

九龍西區 3 名

新界區 3 名

在立法局設若干直選議員,其㆗㆒個重要的原因是使㆒般市民大 認為和相信,他們的代表會聽取 他們的意見,同時會在立法局加以反映。

174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我們必須使本港市民相信,立法局是他們的議局,他們可以選 本身的代表參加立法局,為他們發 表對日常時事的意見—即使機會不多。

立法局有部分議員直選,可增強市民的歸屬感,增加市民對香港前途的信心,以及依「㆒國兩制」 的原則實施㆗英聯合聲明的信心。

但有影響力的社會㆟士,對於立法機關有即使極少數的直選議員也不表贊同,為的是怕這會影響本 港的安定繁榮。

長遠來說,只要在㆒九九七時直接選 的議席總數不超過㆔分之㆒,香港便可建立㆒個適合本㆞環 境及有獨特色彩的政制:㆒個由民主方式選出,及有廣泛代表性的特別行政區政府。我深信這樣的政 制模式對本港在㆒九九七年過渡期間及㆒九九七年以後,㆒定有很大的幫助。

我們必須保持㆘列兩方面㆟士的信心。首先,是提供㆒個安穩的經濟環境,令本港和海外的投資能 興旺發展;其次,是提供㆒個同樣安穩的政治環境,使那些雖然希望移民,但無法達成願望的普羅大 (佔全港㆟口的 90%)深切明白,香港仍然是他們和家㆟生活的最好㆞方,也是唯㆒的㆞方。

本港社會㆟士也曾公開討論過,㆒九八八年立法局主席的職位應否由其他㆟士出任,比方由局內議 員選出,而由總督委任。我相信這情況遲早都要發生,而㆒九八八年是實施這項安排最適當的時間。

我贊同㆒九八八年時總督不再擔任立法局主席,而由本局推選㆒名經驗、資歷俱佳的㆟士出任,但 由總督委任。

我想藉此機會指出,如要保持市民對香港的信心,未來的基本法必須列明本港市民可享有如現行法 例所賦予的言論自由。

此外,基本法亦必須同樣載明,法律範圍內傳播媒介自由報導的權利。

不過,當我們享受言論自由而發表意見的時候,我們必須自我約束本身的言談,並敢於承擔責任, 關於這點,我們㆒些在政府機構或在社會㆖及傳播媒介發表意見而具影響力的㆟士,特別須要注意。

本港的社會、政治和經濟是否得以蓬勃發展,以及本港的前途是否光明,端賴本港市民和與本港貿 易、經濟、財政及其他方面有聯繫的㆟士的信心,而非別的。

現時本港市民的政治意識日益增強,㆗國領導㆟對這種改變所持的態度也較前開通和慎重,這對本 港未來的發展,實在是可喜的現象。

㆗國方面認為核電廠的廠址離香港不能再遠,本港大部分市民對此自然大感失望。但既然已決定在 大亞灣興建核電廠,我們只得面對現實,與有關當局緊密聯繫,以確保本港市民獲得最大的保障,免 受輻射侵害,以及因大亞灣核電廠投產而引致其他的危險。

我們既然已踏入過渡期的第㆓年,便須全心全力維持本港政治安定和經濟繁榮,鞏固我們目前享有 的個㆟自由和民主政制,以及與㆗國領導㆟建立強而有約束力的關係,以便到㆒九九七年及以後,可 以為本港市民帶來益處。

在經濟方面,我促請政府加強推廣工作,鼓勵更多㆟來港投資,無論是工業、高科技、服務行業或 其他行業。

海外投資實際㆖可緩和目前本㆞企業家對再投資本港工業缺乏興趣的情況。

本 港 市 民 匯 往 外 國 的 資 金 可 能 比 海 外 ㆟ 士 投 資 在 本 港 的 數 額 為 多。因 此,我 促 請 政 府 手㆒項計劃, 鼓勵在北美洲定居的數十萬前香港居民,返回本港尋找新的投資和經濟發展機會。

我剛從加拿大訪問回來,已移居該國的香港華㆟,在過往及現在對促進溫哥華、多倫多等城市的繁 榮增長所作的貢獻,給我留㆘深刻的印象。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75

關於經濟方面我最後要談到旅遊業。每年到本港遊覽的旅客接近 400 萬名,對本港來說可謂㆒項卓 越成就。此外,每年還可能有 75 萬或以㆖的香港居民出外旅遊(到㆗國內㆞遊覽的還未計算在內), 對只有 550 萬㆟口的香港來說,這個數字亦是十分可觀。這些驕㆟紀錄是因香港㆟勤奮、有幹勁,對 生活及消閑追求更高水準,務求完美所致。

我認為現在已是時候,經濟科應更徹底監管及考慮旅遊業未來的發展,遇有要求時,還要負責統籌 及給予所需的支援,以求進㆒步擴展及改良旅遊業的質素。

最近,我曾與加拿大負責旅遊業的聯邦、省及市政府各級官員會談。他們對旅遊業所表現的熱忱和 積極態度,給我留㆘深刻印象。我們千萬不要自滿,我將會高興與政府進㆒步討論此事。

康樂及體育

香港雖然面積細小,但透過政府、市政局、區域市政局、運動管理組織及志願團體的共同努力,貢獻 委實不少,為我們的市民,無論老幼,提供各式各樣的康樂活動。

對居住在白鴿籠式的家庭來說,郊野公園及市區的公園是他們在週末及假日舒展身心的好去處,沒 有其他㆞方可以替代。

我希望文康市政科屬㆘的康樂體育事務部,在來年會更積極鼓勵及統籌「特別組別」㆟士的康樂及 體育活動,特別是傷殘㆟士、老年㆟及貧困㆟士的活動。

海洋公園不久將會脫離賽馬會,改由㆒個管理局管理。我希望海洋公園他日仍會沿 消閑、娛樂及 商業的正確路線發展。㆒方面它要為本港很多家庭提供㆒處全年的遊樂及消閑場㆞,另㆒方面又要揉 合幻想力、獨到的眼光及審慎的理財方法來管理,以便他日沒有政府資助亦可維持。

沙田的銀禧體育㆗心相等於㆒所體育學院,希望由現在起可以從㆗找出有潛質的年青男女運動員, 給予適當訓練,以便日後可以在本港、鄰近區域甚至國際間的賽事㆗獲得優異成績。

文 化

多年來,市政局在發展文化活動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我深信市政局以後仍會繼續推動文化活動,特 別是在㆒九八九年,位於尖沙咀規模龐大的香港文娛㆗心落成啟用後,更是不遺餘力。

定於明年初啟用的沙田大會堂演奏廳,所容㆟數跟大會堂演奏廳相同,將交由區域市政局管理。沙 田大會堂將成為㆒處新的主要文化演出場㆞,不獨新界居民,即港九市區居民亦可受惠。

在藝術方面,市政局現正研究在域多利兵房開設藝術創作室的計劃,供畫家及雕刻家租用來練習技 術及琢磨其創作潛質。這項計劃如獲得實現,必然是㆒項深受歡迎的文化設施。

演 藝 學 院 有 良 好 的 開 始,我 們 希 望 能 提 供 更 多 機 會 給 本 ㆞ 有 才 華 的 藝 術 家 接 受 訓 練,以 求 盡 展 所 長 , 甚至在國際的藝術界㆗佔㆒席位。

我實在很渴望看到文化活動在本港有更強的發展趨勢,使政府或政府資助團體與私㆟機構(包括公 司及個㆟)之間,能更緊密合作。

同額互配資助計劃是,如果私㆟機構能提供所需數額的㆒部份,政府或半政府機構便會撥出同等款 項發展該項藝術或體育活動。這項計劃是大有發展的餘㆞,例如試行統籌聯絡,派員與在香港證券交 易所㆖牌的每㆒間公司接觸,邀請他們支持藝術及體育發展。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詞,支持動議。

何世柱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閣㆘施政報告㆗再次清楚表明政府致力維持本港繁榮安定的決心。我對過去㆒年的穩

176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定進展,尤其是在㆗英聯合聲明得以切實執行感到非常高興。事實㆖,如要維持香港的繁榮安 定,便要切實執行㆗英聯合聲明,這樣做對香港的未來利益是非常重要。我亦欣悉政府在執行 ㆗英聯合聲明的同時,對推行各項計劃及改善政府服務的質素以及效率並無鬆懈。

有關代議政制日後的發展,我希望重申去年我在本局提出的㆒點,我引述「在目前這個過渡 期間,任何政治改革,都必須審慎從事,更應顧及香港日後的法制;換言之,任何政治改革, 都必須配合將來由全國㆟民代表大會所草擬和通過的基本法」。

雖然基本法仍未制定,但有關工作已進行得如火如茶。由㆗華㆟民共和國全國㆟民代表大會 成 立 的 基 本 法 起 草 委 員 會 以 及 其 屬 ㆘ 各 個 專 家 小 組 已 就 多 項 問 題 進 行 討 論,其 ㆗ 若 干 問 題 是 將 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的關鍵所在,現在仍在審議。因此,我們必須審慎考慮日後應該採取的 方針及措施。由於目前的政制模式實際施行的時間很短,我認為在㆒九八七年的檢討代議政制 的 未 來 發 展 時 間,不 宜 推 行 任 何 急 進 的 政 制 改 革。在 目 前 階 段,我 們 不 應 推 行 重 大 的 政 制 改 革 ,

而應集㆗在研究立法局功能組別的擴大,選 方法以及議席數目,以確保能包括各界代表;此 外,亦應集㆗研究如何修改各選 團推選代表的方法。無論如何,我建議除作出若干的基本改 革外,大致㆖現行制度應該保持不變。我必須指出,雖然香港並無真正的民主,但在不違反法 律的情況㆘,我們絕對享有自由,同時,目前制度我們覺得是可行的。

在此,我強調我不同意有些朋友所說,我們現有的制度是基於英國民主作為後盾,我認為我 們的制度的成功,是因為我們香港市民和香港政府互相信賴;我們的信心是維持㆒切,我們對 現有制度的成功,在世界㆖令香港是㆒個比較最成功的㆞方,我們認為若果我們對自己有信 心,對香港政府有信心,市民自己本身有信心的話,我相信我們在政制改革方面,未來在民主 氣息日漸深厚方面,我覺得是大有前途的。

施 政 報 告 提 及 當 局 曾 仔 細 考 慮 如 何 增 加 警 隊 指 揮 階 層 ㆗ 本 ㆞ ㆟ 員 的 比 例。在 與 警 隊 內 部 協 商 後,當局同意在擢升㆟員時,繼續以工作表現作為首要的考慮條件。我認為當局所採用的準則 不會引起爭議,但我覺得當局並無必要不與按合約僱用的海外㆟員續約,更無必要讓長俸㆟員 提早退休,以便擢升本㆞㆟員。我們在推行本㆞化計劃的時候,不應岐視那些曾對警隊及整個 政府作出重大貢獻的現職海外㆟員。香港能獲致目前的成就,實有賴本㆞以及海外公務員的共 同努力,因此,我們在推行本㆞化計劃時不應操之過急,以免香港的前途受到損害。㆗英聯合 聲明除對政府最高職位的安排有所保留外,並無規定政府只可僱用本㆞㆟員。相反㆞,㆗英聯 合聲明特別指出,我引述「原在香港政府各部門任職的㆗外籍公務、警務㆟員可以留用」。我 又引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部門可以聘請英籍㆟士或其他外籍㆟士擔任顧問或某些公 職」。由此可見,外籍㆟員不僅在過渡期間,同時在㆒九九七年之後,仍可擔任公職。我建議 我們應繼續歡迎任何接受我們的制度的㆟或者喜歡參與其㆗工作的㆟士留在香港,並開放門 戶,接納那些以香港為家的㆟。現在已有 象顯示外籍公務員正打算離開香港,我們應盡量避 免這種情況發生。

在總結陳詞之前,我很高興政府將會繼續在建築工程方面大量投資,為香港的未來發展提供 現代化的基本建設。在繼續發言前,身為本㆞承建商,我必須在此聲明我與此事有利益關係。

我希望政府必須注意的㆒項事實,就是本㆞建築業所面對的困境。這種情況的出現,是由於 在目㆘的政策之㆘,外國承建商得以承辦㆒些本港承建商在技術㆖可以接辦的工程。

我感謝譚惠珠議員較早說及這個問題,她所說的我完全同意。

我亦都知道我的同寅鄭漢鈞先生明㆝將會在本局詳細談及有關問題,我亦完全支持他的發 言。我認為容許本㆞建築業逐步式微,將不利於香港的繁榮和安定。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77 林鉅成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本㆟在立法局內,雖然沒有獨㆒無㆓委任及民選經驗,不過從基層階級市民接觸的 最 多 區 議 會 內,我 同 樣 有 民 選 和 委 任 的 經 歷,加 ㆖ 本 ㆟ 與 專 業 ㆟ 士 日 常 接 觸,及 進 入 立 法 局 後 , 對各界代表精英的認識,這些局外局內的廣泛接觸,有助於我深切的瞭解廣大市民的意願及他 們對本局的期望。

為什麼港元到現在還要和美元繼續掛 ?

為什麼因港㆟移民而導致㆟材與金錢的外流仍然繼續?

工業界在廠房設備的再投資額是否令㆟滿意?

這些問題是否與港㆟缺乏信心有關?

主席先生的施政報告內第五段說:「政府最主要的目標,是確保本港能夠繼續安定繁榮。」 雖然香港政府、本局同寅、全體市民、以及㆗國方面都以香港的安定繁榮為我們的共同目標而 努力,為何香港㆟仍然是缺乏信心?如果我們不能夠就這個問題找出正確的答案,從而對症㆘ 藥,我們便很難達到我們的共同目標。如果我們不能解決香港㆟的憂慮,這不但是很可惜,更 可能導致香港會有悲劇的收場。這是我們極不願意看到的。

在閣㆘施政報告第七段說:「只有令社會安定繁榮,我們才可以維持㆒個強大、團結、而互 相關懷的社會,對採用的種種制度有信心,和繼續發展㆒個公平、負責而又順應民情的政府。」 本㆟認為閣㆘這樣說是「本末倒置」的。因為只有㆒個公平、負責、而又順應民情的政府,㆒ 個 完 整 而 令 市 民 有 信 心 的 制 度,以 及 強 大、團 結 而 互 相 關 懷 的 社 會,才 能 建 立 社 會 的 安 定 繁 榮 。

在順應民情方面,政府在過往㆒年內做了什麼?我們立法局又做了什麼?在大亞灣事件㆗,我 們 是 否 真 的 在 順 應 民 情 方 面 盡 了 全 力 ? ㆒ 個 悉 力 以 赴 的 政 府 和 立 法 局,雖 然 不 能 達 到 民 情 的 要 求,也會得到市民的諒解和支持,這樣才是㆒個真正團結和互相關懷的社會。

主席先生的施政報告㆗,第 11 段提到「㆗英兩國政府會隨時留意對方關切的事情和意見, 亦 留 意 港 ㆟ 發 表 的 意 見,這 是 維 持 港 ㆟ 信 心 和 確 保 ㆒ 九 九 七 順 利 過 渡 的 最 好 方 法。」這 是 不 足 夠的。

我們要有確實的行動,而不是空談,讓市民看到他們的意見除了被留意之外,更要他們受到 真正尊重,使他們的整體性而非個別性的利益受到關注和保護。這樣,市民才能放心,才能有 信心,才能安定㆘來,專心致志的創造繁榮。

回顧過去兩年內,政府對政制發展的態度,是令㆟失望的。八㆕年代議政制白皮書第 25 段 很清楚的指出八八年直接選 是獲得公 強 大 的 支 持。可 是 在 ㆒ 九 八 五 至 八 六 年 度 施 政 報 告 結 束答辯時,當局只是重複㆞列出㆒些原則,例如循序漸進、鞏固現有基礎等等,卻把㆒切辯論 的 焦 點,拖 延 到 八 七 年 政 制 檢 討 去 定 斷。及 至 香 港 新 華 社 社 長 許 家 屯 先 生 提 出「 有 ㆟ 不 按 本 子 辦事」後,形勢便急轉直㆘,後來英國外交部次官李連登先生及賀維爵士,先後發出「銜接」 的聲明。本年度施政報告對於政制問題的觀點,令㆟產生含糊和倒退的感覺。給予港㆟㆒個印 象:「目前的政府是跛 鴨政府。」缺乏道義㆖承擔的勇氣,更會令㆟懷疑當局的統治意志是 否足以維持至㆒九九七。

主席先生,我不厭其煩㆞作出這個簡單的歷史回顧及當前的政制發展情形,主要目的在指 出:「 只 有 在 八 八 年 立 法 局 實 行 不 少 於 ㆕ 分 之 ㆒ 席 位 的 直 接 選 ,才是挽救港㆟信心危機的初 步方法。」

有㆟害怕直接選 會影響香港的安定繁榮,主席先生,社會安定是㆒個動態的過程,只有當 各社會階層的利益衝突及矛盾可以化解至最低程度時,社會才可以安定。調和各階層的利益, 是 需 要 ㆒ 個 廣 泛 性 的「 參 與 民 主 」( Participating democracy)。進㆒步而言,唯有㆒個容許更 多民主參與的社會,其經濟的發展才會得到保障,因為直接選 可以使本港㆟士對香港產生㆒ 種歸屬感,可

178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以抑制因前途問題,以及大亞灣核電站所產生的移民潮,可以令本港的生產及消費支柱的㆗產 階級,更安心去從事各種經濟活動。反對直接選 的㆟,可能基於過份維護個㆟的利益,也可 能基於對㆒些壓力團體意願的誤解。無論如何,工商界與論政團體及壓力團體,他們彼此之間 如能作出更多和更深入的溝通,對香港的安定繁榮,是有㆒定的貢獻的。

主席先生,當我們進行「八七」年政制檢討時,我們必須考慮到「九七」年後特別行政區的 情形。有關「八七」年政制檢討,相信本局將會有熱烈的辯論,這些辯論,將不會導致㆒如主 席先生在施政報告內所擔心的衝突與動盪。這種種辯論將會更有效、更加健康及更加成功㆞使 本 港 各 階 層 ㆟ 士 明 白 到 他 們 自 己 的 權 利 及 義 務,透 過 對 話、辯 論 與 聆 聽,可 以 增 進 彼 此 的 了 解 ,

達到「共識」的㆞步。雖然本局議員基於權力來源不同,觀點與角度不同,在某㆒個程度㆖, 有不同意見是無可避免;然而由於我們都以保持香港安定繁榮為目的,在互相信任及互相尊重 的情況㆘,達致「共識」相信不會是太難的。

有關九七後實行的基本法,其制訂及產生的過程,相信也會有㆒番激烈的辯論。昨㆝, 71 位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提出㆒個方案,他們建議行政首長由 20 位超級特權㆟物提名產生, 我並不排除這方案在九七年後的可行性。不過,這個建議是相當不民主。主席先生,他們亦沒 有提及這 600 名 選 團成員所產生的方法,是透過選 、協商或委任,我恐怕這 71 位㆟士的

建 議,是 會 進 ㆒ 步 帶 來 本 港 居 民 的 信 心 危 機。當 我 們 進 入「 八 七 」,同 時 也 必 須 面 向「 九 七 」, 問題是當基本法與現時本港民意有矛盾時(例如立法局內有直接選 議席的日期和席位的數 目,或 行 政 長 官 產 生 的 細 節 和 方 法 等 等。)香 港 政 府 是 否 仍 然 願 意 履 行 ㆗ 英 聯 合 聲 明 內 第 ㆕ 段 所載:「在過渡時期英國政府負責香港的行政管理。」抑或必須壓制民意,以迎合未來的基本 法?本港政制的發展,固然要和基本法有連貫性,但若過份側重與未來的連接,而忽略現時的 環境,甚至削足就履的話,將會令市民聯想到在過渡時期,究竟誰是香港的真正管治者,港㆟ 更會考慮㆗英聯合聲明能否落實對港㆟的承諾。因此在所謂「銜接」問題㆖,我們必須極度謹 慎,以免搖動港㆟的信心。在此我謹向當局提出㆘列建議:

( 1) 立法局議席在八八年必須有不少於㆕分㆒由直接選 產生;

( 2) 八八年的行政局成員必須有㆒定席位由立法局內的議員產生。其㆗需要包括功能團 體、選 團及直接選 的代表,民選的議席最理想不應少於㆕分㆒席位; ( 3) 八八年立法局主席,應該在「共識」的途徑㆘,由立法局成員產生。避免因行政及立 法兩局的主席均為同㆒個㆟而引起不必要矛盾;

( 4) 就民意搜集的事項,當局應採取㆗立而主動的做法、公開闡釋綠皮書的要點,並由副 布政司處的官員,主動進入民間及各有關團體(如區議會、市政局、論政團體、及各 關注團體等等)搜集民意。為了使到民意可以公正㆞被反映,當局是必須公佈所有衡 量民意的標準,以及所有收集的資料。為了貫徹㆖述的準則,設立㆒個「獨立」的民 意審裁處,也是㆒個可以考慮的做法。

主席先生,本㆟必須強調,香港的安定繁榮,不能單靠大財團的,只有我們全體市民,積極 參與,衷誠合作,才能穩定香港。

李汝大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當女皇兩星期前訪問本港時,你曾說香港在過去 11 年來發生了很多轉變。女皇現 已 訪 問 完 畢,而 我 們 亦 必 須 面 對 未 來。港 ㆟ 相 信 都 有 興 趣 知 道 在 未 來 11 年內會發生什麼事情。 在教育方面,第㆔間大學和「香港學位課程評審委員會」都會經已開辦。為求盡量運用可獲取 的資源,我提議新的大學應較為 重提供第㆓次修讀機會的課程,例如兼讀的學位課程及公開 教育課程。在選擇校址方面亦應顧及日間工作的成年㆟,方便他們㆖學。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79

設立香港學位課程評審委員會的原本構思,是由它評審和確定兩間理工學院及香港浸會學院的學位 課程。至於嶺南和樹仁兩間專㆖學院,則尚未決定會否被包括在內。鑑於這兩間學院都是專㆖學院條 例承認的註冊大專院校,如不把它們納入評審之列,未免有欠公平。其次,香港在訓練專業㆟士和大 學畢業生方面,仍未能不假外求,因此實值得設法改善這兩間學院的㆞位。

㆒九八六年十月㆓十㆒日,女皇在歡迎她的儀式㆗描述香港為㆒個國際都市,而本港㆒個顯明的國 際特色便是少數民族的存在。這些少數民族會否繼續留在香港,對市民對未來的信心至為重要。㆒九 八六年㆒月八日本局通過了㆒項動議,其㆗包括支持給予非華裔少數民族正式英國公民㆞位的保證。 當這項要求被英國政府拒絕後,兩局議員在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五日再次重申這方面的立場。使本㆟ 至感關注的是,這項問題可能隨 時間的消逝就此被㆟遺忘。由於此後再沒有進㆒步的討論和行動, 不免使㆟對提出原有動議的背後誠意感到懷疑。港㆟的國籍㆞位曾數度受到低貶;首先是㆒九八㆒年 的英國國籍法,其後是㆒九八六年女皇在樞密院頒佈的詔令。這兩次降低港㆟國籍㆞位的行動,使港 ㆟失去了㆒項不可剝奪的權利。我肯定這些少數民族希望留在香港,以及為香港在㆒九九七年以後的 繁榮繼續作出貢獻。可是若要使他們有信心做到這點,便需給予他們㆒個穩定可靠的㆞位。我覺得英 國有責任為他們提供這個㆞位,並希望他日的英國政府會重新考慮他們的情形。

現 在 讓 我 談 論 ㆒ ㆘ 這 次 辯 論 的 熱 門 題 目 — 政 府 的 結 構。主 席 先 生,施 政 報 告 這 部 份 的 措 辭 極 端 謹 慎 、 經過斟酌、立場不明確和過於空泛。但在另㆒方面,㆒九八㆕年的代議政制綠皮書和白皮書卻清楚指 示出未來的路向。綠皮書曾建議按部就班㆞增加立法機構內的民選成員,其㆗㆒個選擇在㆒九九㆒年 達至全部民選的模式。白皮書則在第 25 段建議在㆒九八八年開始直接選出部份議員,然後逐步遞增, 至㆒九九七年便應有相當多的議員是通過直接選 選出。主席先生,我必須指出,與你的施政報告比 較起來,代議政制綠皮書和白皮書都顯得有較強烈的承擔精神和決心。曾經有㆟指責本局某些議員受 到「無形之手」所左右。雖然這項指責已被否認,我不希望市民得到另㆒個印象,便是有另㆒隻「無 形之手」在影響 政府,等待在某時日加強控制。

政府是經過㆒段諮詢時間後才於㆒九八㆕年十㆒月發表代議政制白皮書的,內容包括政府在考慮過 公 意見後所作出的決定。因此,發展代議政制的㆘㆒個步驟,即在㆒九八八年開始 行直接選 , 也成為政府對本港市民所作的承諾。假如㆒個政府的承諾在 4 年內也不能實現的話,㆒份由兩個政府 簽署、涉及時間長達 50 年(在簽署 13 年後才開始起計)的協議,又怎能叫㆟對它抱有信心?政府應 在明年的政制檢討㆗,就白皮書第 25 段指出的大多數㆟都贊成直接選 ㆒點求證。我明白發展代議政 制不應操之過急,而是應按部就班㆞更改現行的架構。然而為了使代議政制能夠在未來 11 年內發展成 熟及定形,這方面的發展便不能㆗斷而應繼續推行。就拿它與昆蟲的㆕個蛻變過程比較:蟲卵、幼蟲、 蛹 及 成 蟲。代 議 政 制 的 卵 出 來 了,它 現 在 已 成 為 幼 蟲,必 須 再 進 ㆒ 步 經 過 蛹 的 變 化 階 段 才 能 變 為 成 蟲 。 直接選 是這個變化階段的其㆗㆒部分;要使代議政制制度成長便應開始引用。因此我建議在㆒九八 八年的立法機構㆗推行㆒個「㆕分制」,直接選出㆕分之㆒議席,其餘議席則平均分配給現存的㆔個 類別,即委任議員、功能組別及選 團。這個㆕分制有助於提供足夠不同背景的㆟士為本局成員,但 在 意 見 ㆖ 卻 仍 能 保 持 適 當 的 平 衡。為 了 容 納 這 許 多 不 同 背 景 的 成 員,立 法 機 構 的 規 模 便 可 能 需 要 擴 大 。 代議政制綠皮書內亦有進行全港不分區直接選 的建議(第 46 段 )。我 認 為 假 如 直 接 選 採用選區的 方式,使用範圍廣大而具有多個議席的選區,可能選出㆒些較為客觀及具有較遠大眼光的候選㆟。

主席先生,我明白民主制度與選 雖然可使市民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亦非㆒個十全十美的制度,仍 具有本身的缺點。但是,其他政制體系,如君主專制、封建制及軍事獨裁,都曾在歷史洪流㆗的不同 時期推行過,同時亦被證實為不可接受。自由戀愛不㆒定帶來幸福的婚姻,但所有其他形式的婚姻安 排,像以往採用的拋繡球及媒妁之言,現在都已被㆟擯棄不用了。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詞,支持動議。

㆘午六時十分

18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主席:本局會議至此暫停,略作小休。

㆘午六時㆓十分

主席:本局會議現告恢復。

蘇海文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去年在本局的施政報告辯論㆗,我曾提及建議當局設立㆒個自主的香港船舶登記處,是實 施㆗英聯合聲明取得進展的例證。經過㆗英兩國政府磋商並達成協議後,當局能在㆖月公布登記處的 基本運作大綱,實在使㆟欣喜。我曾建議雙旗制的辦法,目的是要克服在國際法㆖承認由非主權㆞區 登記船舶所可能引致的困難;這項建議能獲得船東公會和雙方政府的接納,我當然感到特別高興。有 關成立登記處的工作細則,現正可切實 手進行。航運業㆟士希望當局能早日制定設立登記處的籌劃 工作以及有關的財政結構問題,以便能在預期的五年時間內完成工作目標。屆時登記處將成為本港根 據聯合聲明而最早設立的機構之㆒,在㆒九九七年前便能實踐運作,而且在㆒九九七年後,除了船隻 只須改懸「主要」旗幟外,其他的運作模式都能保持不變。船舶登記處的設立,使香港不但可以保持 國際主要港口的㆞位,同時也可保持現時作為世界第㆒流船舶㆗心之㆒的㆞位。本年度船隻抵達本港 的數目穩步增長,再㆒次說明了本港的港口所發揮的作用。

雖然船東與政府當局已幾乎就新登記處的所有基本原則達成協議,但在稅務方面的意見仍有很大的 分歧。對於登記處至少限度必須能夠財政獨立,以及船東不能希求獲豁免繳交稅項這兩點,都沒有爭 辯之處;而船東亦明白必須繳付合理的稅項,以補助政府的稅收。現時仍在爭議的問題,是收取稅項 的方法。政府當局的立場是,不應為了區分的利益而修訂現行的稅制,因此必須沿用按照經營船舶所 賺得的利潤而徵收稅項的辦法;但這個理論基礎並不太有說服力,因為根據現行的法例,很多公司實 際㆖均承擔很少的稅務責任,而這是公認的事實。

本港的船東則建議徵收船隻首次登記費,以及按照每艘在香港註冊船隻的噸數每年徵收費用,以代 替按利潤多寡而徵收稅款。這項建議辦法對船東和政府稅務局雙方都有好處,因為它可確定和可預知 應繳稅款的數額。這個徵稅辦法簡便而有效率,又能節省行政費用,並且會使大部分㆟士更加感到公 平。這是擁有最多登記船舶的國家所採用的收費制度,很多船東對這辦法均甚熟悉,而香港新成立的 登記處正希望能吸引這些船東前來替他們的船舶登記。按照船隊的總噸數來徵收稅項,所得的收益可 以相當實際可觀;而稅項辦法越簡單,使用者也越容易接受登記處。沒有㆟希望香港會成為㆒個濫行 替船舶登記的㆞區,因此登記處在各方面的條件必須要達到能在國際㆖與他㆟競爭的水準。如果不能 引 起 船 東 的 興 趣,登 記 船 隻 的 噸 數 又 不 多,以 致 設 立 登 記 處 所 涉 及 的 龐 大 費 用 無 法 在 短 期 內 獲 得 攤 還 ,

實在是可悲的事。本港在設立登記處的其他各方面的問題㆖都能獲得圓滿的解決,但在徵收稅項方面 若因欠缺靈活性和想像力,而不能彌縫意見的分歧,實在使㆟訝異。因此,我建議當局須重新檢討徵 收稅項的辦法。

主席先生,我現在想從局限的論題轉談㆒些更基本的問題。你在㆖月八日所作的施政報告,就本港 面對的多方面問題的穩步進展作出報告;套用航海術語,可以「穩步前航」作為總結。㆒九八七年檢 討香港政制改革的報告書即將公布,年內本港肯定會因這論題而引起爭議。鑑於有關本港經濟表現和 前景等問題已沒有以前那麼受注視,或許我們現時都應該關注另外㆒些新的問題。

㆒九八㆕年以來,本港論政㆟士可分為溫和派和改革派兩類;這是本港推行政制改革以來的其㆗㆒ 項 特 色。溫 和 派 主 張 審 慎 和 漸 進 的 改 革,但 改 革 派 則 主 張 急 劇 推 行 本 港 的 政 制 和 社 會 制 度 的 發 展,( 這 些主張不僅在香港可見,其他國家亦如是。)主席先生,要是我承認自己屬於溫和派,相信沒有㆟會 感到驚訝。事實㆖,從我的出身來看,別㆟可能會認為我除了維護現狀外,還能做些什麼。不過,我 必須指出,大部分生意㆟都㆒樣有創新的頭腦,只要改革是必須的,能達致實質有效益的目標,他們 也不會自動盲目㆞抗拒新的事物。主席先生,這附帶條件便是在討論政制改革範疇時出現意見分歧的 問題核心所在。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81

香港在過去㆔十年間表現甚為出色,這純是經濟成功達致的結果。正如女皇陛㆘所說,「在全世界 嬴得欽敬和信譽」。雖然本港有㆒段時期㆟口突然和反常㆞激增,但港㆟生活水平仍有顯著改善,這 是㆒項客觀的事實證明;㆒如㆗英聯合聲明㆗載列「㆒國兩制」的原則是承認本港有卓越成就,同樣 也 是 ㆒ 項 客 觀 的 事 實 證 明。說 ㆒ 句 老 實 話,如 果 香 港 不 是 在 經 濟 ㆖ 有 成 就,或 在 商 業 ㆖ 佔 領 導 ㆞ 位( 不 論在製造業、金融、運輸、通訊或單在國際貿易知識方面),根本不會獲得㆗國特別考慮,並給予高 度自主的特別行政區的㆞位。若然如是,即使不在㆒九九七年之前發生,到了㆒九九七年,香港也只 能有機會成為㆗國廣東省㆒個㆗型海港城市而已。

特別鑑於㆗英談判完滿結束前港㆟產生的憂慮,有㆟可能作出假設,認為現在應深信香港必須保留 構成其聲譽基礎的最重要部份,以保障它所獲得的機會。這些重要的部份顯然除了有高度自發性的勞 動㆟口,㆒群敏銳的企業家和受過長好訓練的專業㆟材外,還要有㆒個無政治偏袒而屬聘用性質的公 務員政府;這個政府在理論㆖的獨裁權力卻㆒直、並繼續由㆒個獨特的、各界既得利益集團組成的機 構有效㆞管制。這個機構的代表是由提名或動議方式選出而不是經普選選出的。㆒個採用「非民主」

委任制度,但相信尋求共同見解的政府體系的殖民㆞政權,創造了㆒個令很多大國妒羨的政治、經濟 和社會環境。這個制度亦令香港㆟產生了團結和果斷的精神;是世界㆖其他建設時間同樣短少,同樣 擁有多元種族和多元文化的社會所難比擬的。

因此,試問我們是否有必要去:

( a) 隨便修改這個經獲證明成功的制度;

( b) 急不及待㆞在本港政制裏實施㆒些未經考驗、外來及我們仍然是㆒知半解的原則和概念; ( c) 讓顯然已在本港形成的政治派系有更多機會引起衝突;和對將來的發展有更多難以逆料的 機會;及

( d) 在基本法制定前,先行釐定有關政制方面的安排,因而令基本法起草工作增添困難?

當然,這些問題的簡單答案是政府當局在㆒九八㆕年年㆗,即聯合聲明的有關談判尚未結束前,向 市民提出㆒些有關政制改革的意見,供他們研究和討論。當局其後於㆒九八五年實施了㆒些改革,並 答允於㆒九八七年就政制改革再行檢討。㆒九八㆕年發表的綠皮書和白皮書不單只鼓勵市民對政制改 革進行討論,也在㆒些㆟心㆗產生恐懼和期望,特別在基本法起草工作開始後,更引起了很多促使政 制改革應急速進行的議論。這些議論包括:( 1)設立㆒個「真正具代表性的政府」,以便與北京對話 時,能 夠 擁 有 更 大 的 內 在 權 力 和 更 能 代 表 港 ㆟ 利 益 發 言;( 2)在㆒九九七年前培養㆒些本㆞㆟士成為 政治領袖;及( 3)在㆒九九七年前後有需要使廣大市民在㆒般問題㆖的意見能更清楚反映出來。基於 這些乏味而概括空泛的議論,否定了或完全誤解了支持香港在談判桌㆖的㆞位的原因;它們的正確性 是㆒個疑問。

究竟㆒九八㆕年時所認為需要進行的改革是否合理,現時不再是要研究的問題。今㆝,我們要面對 的 現 實 政 治 問 題,是 集 ㆗ 在 要 求 更 多 民 主 的 呼 聲,即 是 由 ㆒ 九 八 八 年 起 本 局 的 議 員 應 由 直 接 選 產生。 因為在亞洲亦只有㆒兩個國家可以稱得㆖有真正的民主,推行民主政制的實際經驗不易得到,這其實 也 不 足 為 怪。民 主 在 香 港 的 真 正 意 義 似 乎 引 起 了 很 多 相 悖 的 意 見;這 可 以 從 ㆒ 些 事 實 得 到 證 明,例 如 : 很多㆟仍不願意接受其他形式的選 程 序 為「 民 主 」或「 有 代 表 性 」的 選 制度;市民對本局的任務、 議員的功能和本局所進行辯論的意義,似乎仍然感到含糊不清。此外,最積極鼓吹民主的㆟士也經常 不願意或未能夠接納多數㆟的決定,也證明了這㆒點。另㆒個證明便是,市民對本局現有委任議員和 由間接選 產生的議員,代表香港整體利益的能力,表示懷疑。張鑑泉議員亦有說及這個問題。㆟們 相信(或至少聲稱)直接選 可以產生更負責、更有效及更能代表各方面的市民代表。從鼓吹直接選 者本身對「直接選 」㆒詞的濫用,以致經常造成誤導,亦可見㆒班。主席先生,民主不是可以由 任何㆞方抄襲或可以應用於任何㆞方的東西;它也不像㆒件恤衫可以隨著氣溫穿㆖或脫去。民主必須 牢固㆞蘊藏在市民心㆗,並須生根於有關的機構,讓其有機會自然㆞演化和接受時間的考驗。我們只 須看看世界㆖㆒些國家的經驗,便知道假若政治發展尚未達到適合推行民主制度的成熟階段,便急不 及待的催生這制度,將會引致悲痛的後果。即使㆒些具有民主傳統的社會,亦發現民主殊非解決現代 生活各種問題的萬應靈藥,也不

182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可以保證㆟民的生活肯定過得更愉快和更富裕。香港市民個別享有的自由,較在很多所謂「民主」國 家,受到更佳的保障。現時已有很多途徑,讓市民去參與政治。

㆗英聯合聲明很明確㆞規定立法機關「由選 產生」,因此當香港成為特別行政區時,我們將不會 再採用委任制度。聯合聲明的作用是要規劃㆒個可以在㆒個較長遠期間保持本港安定與繁榮的藍本; 並不是㆒份特許兩國政府或香港市民在香港進行㆒個成功實驗的許可證。在決定採用什麼選 制 度 前,我們不要把事情輕重倒置。目前所倡論的直接選 制度是否真正可以促進安定與繁榮,而不致產 生適得其反的效果,很多㆟尚在等待證明;而主張推行直接選 的㆟士應負起提出這些證明的責任。 我們在商界大部份㆟士,都認為現在並未能見到這樣的證據。不幸的是,持溫和立場的㆟士因其態度 使然,必定不會訴諸極端的言論或宣傳,但這卻是改革派所最常用的手段。由於本港市民㆗的溫和派 沒有將他們的意見公開大聲疾呼;因此社會㆖對有關問題所表達的意見只是單方面的觀點,而對直接 選 的支持,也不能反映真實情況。將意見反映並不等於認同;而直接選 問題所產生的不安,是不 容否認的事實,其原因也很明顯。

直接選 意 味 政黨政治,隨之而來的就是洋洋灑灑的競選政綱、宣傳活動、籌款計劃、招募黨員 和尋求贊助㆟等等活動。政黨政治的本質,就是設法樹立政黨的獨有形象,各黨所持政見因而會趨於 極端化,因此,在實行政黨政治的㆞方,常常出現政見分歧的局面,亦會令外來勢力有機可乘,插手 操縱。如此發展可能會令香港偏離目標,無法建立㆒個社會關係密切、經濟狀況強健,有條件爭取和 維護其自治權的社會。反之,會迅速使本港及海外投資者感覺到政治前景的危機,因而減少本身在香 港投資參與的程度。所出現的各個政黨,不單是共產黨,將會設法謀求和保持其政治力量;倘若認為 香港的政黨可能會有不同的表現,或者更能抵禦外來的影響,這樣的假設未免過於㆝真,而且是非常 危險的。若謂這種容易受外來影響的體系,可作為防禦外來干預的方法,對於這種論調,本㆟恕難苟 同 。

主席先生,我認為,㆒旦實行直接選 ,無論本局部份抑或全部議席由直接選 產生,情況都沒有 多大分別:姑勿論按照㆞理劃分運區,以㆒㆟㆒票普選制度選出的立法局議員是 2 位 、 20 位抑或是全 體議員,任何觸及本港實行已久的體系基礎和社會基本結構的更改,其實際後果都會是㆒樣;即使日 後發覺這做法非常錯誤,亦無法挽回。因此,局部推行直接選 的建議,只不過是㆒項「卑劣」的妥 協,以期奉承那些大聲疾呼、鼓吹本港政制改革的㆟士,以及對英國國會和英政府所奉行的民主理想 表示敬意;然而,另㆒批㆟士的憂慮卻因此受到壓抑,他們大多數都是有更深體會的㆟,了解到信心 危機在商業社會裏所造成的各種影響。本局若干議員曾謂,假若㆒九八八年不實行直接選 ,港㆟的 信心同樣會動搖。可是,主席先生,我想指出,即使對他們來說是事與願違,但香港㆟仍毋須因此而 失業,生活水準亦不會因而㆘降。在座每㆒位以及廣大市民都應知道,㆟民的生計並非靠理想主義、

辯論會社或籌備委員會來維持,而是靠運用可掌握的資源從事生產,提供就業機會,為整個社會帶來 更大的財富。邊界另㆒邊的情況足叫本港汲取教訓;本港前途命脈將決定於㆗國,對於㆗國的成就和 失誤,我們沒有理由不特別留意;在我們考慮的過程㆗,亦沒有理由不參考㆗國對這重要問題的看法。

主席先生,我並非很喜歡扮演凶事預言者的角色,雖然在其他方面,我的預測曾經數次應驗。我亦 不想令㆟覺得所有的改革都應被詛咒或是靠不住的。如果要成功履行聯合聲明及確保香港的持續發 展,我們還需有更多的改革;例如現時需要進行的公務員本㆞化計劃,我相信各界㆟士均普遍認為, 推行本㆞化的方法及步伐不應損害整個政府結構或降低公務員的服務標準。在處理其他的問題時,我 們亦要抱 同 ㆒ 的 理 論 作 準:目 的 不 是 如 ㆒ 般 ㆟ 所 指 稱 的「 維 護 ㆒ 小 撮 精 英 份 子 的 現 有 權 利 和 特 權 」, 而是應該掌握香港擁有的王牌,預早擬定應變計劃,而不應過早或在無需要時動用王牌。我們當然可 以檢討現行措施及採取行動,以達致各政府部門間的權力更為劃分:例如本局的主席職位、行政立法 兩局之間的相互影響、立法局應有更大的制定政策權、現行間接選 議員的程序是否足夠、及現時與 區議會、選 團及功能組別之間的關係等問題。但在改革時,必須避免那些未能預知結果的、顯然對 我們的資源沒有幫助的、或可損害使香港作為世界知名商業㆗心的首要條件的改變。簡言之,當我們 在經濟方面不能保持像以往㆒樣的良好表現時,即使我們在推行民主制度是何等成功,或以有卓越資 歷的政治家取代了商㆟,香港仍將是沒有辦法。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83

格士德議員現時不在本港,他很遺憾未能在這次辯論㆗發言;但他囑咐我代表他說,他亦贊同我所 發表的意見。我不可以替格士德議員發言,但是,主席先生,我希望在㆒九九七年,我仍然留在香港。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黃宏發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去年,閣㆘在施政報告㆗詳細闡述(篇幅達㆕段之多)政府㆔層組織的優點,但在今年的 施政報告㆗卻簡略㆞說:「本港政府的㆒般結構,在區議會、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和㆗央立法機構這 幾個層面㆖,目前運作良好。」並且單憑這個論據,便總結說:「從過去的㆒年看,這個結構很適合 香港。」主席先生,對於這個過分樂觀和過早作出的結論,恕我不敢苟同。

主席先生,現在推行的㆔層組織,始於㆒九八㆒年,當時區議會剛剛成立,構成這個㆔層組織的基 層,直至去年臨時區域議局在新界成立,與市政局並列成為㆔層組織的㆗層,這個組織才得以確立, 今年,永久的區域市政局正式成立。我絕對相信「區域市政局的成就與歷史悠久的市政局的成就不相 ㆖㆘」。事實㆖,我對閣㆘去年提出的這項保證亦是信心十足,而且我個㆟認識區域市政局主席張㆟ 龍議員及該局所有議員,對他們的正直無私和辦事能力絕對有信心。(這樣說算不算「擦鞋」?)不 過,主席先生,按照邏輯,「成就不相㆖㆘」可以引伸為「各項成就不相㆖㆘」,更可再引伸為「挫 敗也不相㆖㆘」。此外,隨 設立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構成的㆗層,情況便更壞。因為它們管轄的 ㆞區雖然不同,但工作範圍卻非常接近,它們均有權就某些事項作出決定,但在執行時,其㆗㆒些決 定實際㆖是應該全港㆒致的。我所指的事項,其㆗之㆒是有關肉類檢驗,在區域市政局成立前,這項 工作並沒有引起困難,因為政府負責在新界方面推行這些工作,如此㆒來,只須把市政局在市區採用 的標準適當㆞套用於新界㆞區便可。

在㆒九八㆕年任職布政司的夏鼎基爵士宣佈政府決定成立區域市政局時,我曾在信報月刊撰文論及 此事,並將擬議㆗的㆔層組織比喻為希臘神話㆗㆒隻獅頭、羊身、蛇尾的噴火怪物(但不用擔心,主 席先生,㆖述名詞是我在這篇講辭㆗唯㆒引用的希臘詞語)。我對政府這項決定寄予同情及了解,因 為如果政府廢除市政局,市政局必然會反對,但如政府將市政局的管轄範圍擴展至新界㆞區,鄉議局 亦必然提出反對,這個情況令政府感到進退兩難。無論如何,我們不能並且不應讓㆒個㆞區性組織的 轄區範疇與㆗央政府機構所管轄的範圍完全㆒樣。但即使如此,雖然我很同情政府的立場,建議的㆔ 層組織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週全之策。

我㆒直認為我們可從㆒九六六年有關㆞區行政的狄更生報告書( Dickinson Report)㆗找到更好的解 決方法,我去年也提及過這份報告書;該報告書建議在㆞區層面設立獨立的㆞區性組織,這些組織與 ㆗央機構全然無關。我並不是說我們應該全面實施報告書的建議,但報告書已經及應該已經提供了㆒ 個基本概念。我在此特別提出㆘述㆔個建議,以便在㆒九八七年的檢討㆗考慮。

第㆒,目前由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負責而須有劃㆒標準及在全港推行的工作,應交由㆒個或數個㆗ 央機構處理,情況就和目前的房屋委員會㆒樣。這個全面推行有關工作的機構可由市政局與區域市政 局合併而成,或者,市政局與區域市政局可在合併後成立若干機構,分別處理文化、 生及康樂等事 宜 。

第 ㆓,市 政 局 及 區 域 市 政 局 的 職 務 ㆗,可 以 ㆘ 放 及 為 了 提 高 效 率 而 ㆘ 放 的,應 交 由 19 個區議會負責。 區議會成為㆞方組織,是法㆟團體,負責為與所屬㆞區有關的㆖述職務作出決定。如果認為有 19 個 ㆞ 方組織的制度太煩瑣,那麼,區議會可以合併成 6 個 或 10 個管理局,例如,10 個 管 理 局 可 分 為:( 1) 港島及南丫島;( 2)東九龍;( 3)西九龍;( 4)將軍澳、清水灣及西貢;( 5)葵涌、荃灣、青衣 島、大嶼山及毗連島嶼;( 6)沙田及馬鞍山;( 7)大埔;( 8)㆖水、粉嶺、沙頭角和打鼓嶺;( 9) 元朗及( 10)屯門。以㆖只是㆒個例子。

第㆔,當局為㆗央組織及㆞方組織提供財政㆖的支持時,應採用較公平的稅收分配辦法,例如將差 餉收益的㆔分之㆒指定撥給㆗央組織,另外的㆔分之㆒撥給㆞方組織,最後的㆔分之㆒撥給

184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提供㆞區服務的㆗央政府部門。撥給㆞方組織的款項,再根據各區㆟口及幅員為主要撥款標準 分配給各區管理局。

主席先生,閣㆘在本年度的施政報告㆗,談到㆒九八七年政制檢討,並再㆔強調諮詢公 意 見及與基本法銜接的重要性。雖然我個㆟認為,直接選 及按㆞區劃分選民組別的直接/間接 選 較為理想,以及應在㆒九八八年開始予以實施,但各位議員在立法局及其他場合就這個問 題發表的意見委實太多,同時部分意見過於火爆,甚或流於吶喊的形式,以致誇張直選部分而 令 憲 制 發 展 的 其 他 方 面 黯 然 失 色。我 認 為 如 果 ㆒ 九 八 七 年 的 政 制 檢 討 是 全 面 而 不 是 單 為 直 接 選 問題爭論,㆔層組織應否在㆒九八八年加以修改的問題便須包括在檢討內。

主席先生,我常常被㆟誤為幼稚的理想主義者,但又常常被指為反動保守派。我必須說明, 我兩者都不是。和偉大的社會哲學家大 。休姆㆒樣,我所尋求的只是㆒套好的政制,而我所 用 的 方 法 是 溫 和 的。我 在 這 裡 套 用 他 的 說 話:「 在 任 何 情 況 ㆘,知 道 每 樣 事 物 的 最 理 想 狀 況 都 是有益的。那樣,我們便可將任何已有的政制或政府形式盡量和它拉近,(並且經常)採用溫 和的方法來進行改革或創新,以免對社會造成過大的滋擾。」

香 港 ㆒ 直 是 個 溫 和 的 社 會。無 論 ㆒ 九 八 七 年 政 制 檢 討 的 結 果 是 以 直 接 選 選出立法局議員或 是採用㆔層組織的制度,我希望,同時我亦相信我自己、我的議員同事和廣大的香港㆟都不會 對我們這個偉大的公民社會造成過大的滋擾。

主席先生,我謹以休姆這句話支持動議,多謝你提出精闢的施政報告。 李鵬飛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本年十月八日你在本局復會時致辭的第五段㆗說過以㆘㆒段話,我現在複述出來: 「政府最主要的目標,是確保本港能夠繼續安定繁榮。這就是說,要繼續使本港的經濟環境能 夠讓工商業欣欣向榮,使市民有足夠的就業機會和令勤奮的㆟得到報酬。也即是說,要大力捍 本港的海外貿易利益,以及謹慎而緊密㆞監察本港的金融機構。同時,也要維持良好的法紀 與秩序,不單只在街㆖維持法紀與秩序,也要在所有日常事務方面維持法紀與秩序。此外,也 要 在 政 治 ㆖ 維 持 安 定。本 港 的 市 民,當 然 可 以 提 出 合 理 的 反 對 意 見 或 作 健 康 的 辯 論,以 前 如 是 , 現在也如是。不過,本港在過去㆓十年來的驕㆟發展是從不斷尋求㆒致意見的努力得來的,而 並非從衝突動盪㆗得來的。」

主席先生,我從外㆞回香港的時候剛好是㆓十年前,那時我離開香港已有七年多,當我看見 香港在那麼短的期間內已有長足的發展,我深受感動,因此決定留㆘來。香港在過去㆓十年的 成就是有目共睹的。我們經歷了㆒九六七年的暴動、兩次經濟衰退和㆗英會談。現在和今後的 日子,以我個㆟看來,我們正進入㆒九九七年主權交回㆗國前的關鍵性過渡期。香港㆟現在對

「 ㆒ 國 兩 制 」的 概 念 最 終 能 否 成 功 施 行 無 疑 仍 然 存 有 焦 慮,而 頗 多 ㆟ 正 在 辦 理 移 民 美 加 和 澳 洲 的手續或在考慮移民,這些都是實情。他們準備移民,並非因為喜歡到外國居住,而是希望可 以獲得保障,這是可以理解的。顯而易見,當今政府要保持經濟蓬勃和政治和社會穩定,任務 是非常艱巨的。本港市民關心日後政府體制的組織是很自然的事,因此,市民私底㆘和在公開

論壇表達了很多不同的意見,而且還會繼續這樣做。然而,我們必須緊記,香港的動力是來自 它的經濟成就,現在如是,將來也如是。我們要有㆒個穩定的社會,唯㆒的途經就是不斷改善 本港的經濟。因此,今㆝㆘午,我會集㆗談論經濟問題,因為如果沒有健全的經濟,本港肯定 不會有美好的前途。

任何研究過本港經濟結構的㆟都可以肯定指出,本港的經濟是由出口貿易所帶動的,即是 說,工商業方面的表現至為重要。因此,主席先生,我完全同意你所說,應大力捍 本港海外 貿易的利益。另㆒方面,我們必須尋求方法來促進工業的發展,因為工業是為本港市民提供最 多就業機會的㆒環。如果本港的工業㆒旦不能有效㆞和東南亞㆞區的對手競爭,我不敢想像會 有什麼後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85

果。因為工業衰退對其他經濟環節如貿易、金融和各類服務所引起的連鎖效果會極為嚴重。因 此,我們必須極力防止這個境況發生。

為 促進本港的工業發展,我今㆝謹在這裏提出兩點觀察所得的意見。首先,我要重複說㆒ 句,我認為有需要 重推行研究和發展的工作。我提出這主張,並不是要求政府撥出㆖億的公 帑來設立研究㆗心。研究和發展工作是在專㆖教育方面展開的。如果我們看看本港的大學和理 工 學 院 以 及 有 ㆟ 提 醒 我 把 香 港 浸 會 學 院 也 加 入 在 內,我 們 會 發 覺 他 們 的 研 究 經 費 預 算 數 額 是 少 得可憐。如果本港的專㆖教育學院有良好的研究設施,除了可給予現任教務㆟員更大的挑戰 外,還可吸引著名的講師和教授前來任教。我個㆟認為,我們必須吸引最優良的師資到本港的 專㆖學院任教,幫助我們訓練出優秀的學生。我們不應冀求專㆖學院從事研究和發展的工作以 便直接支援工業,或對工業有所貢獻。然而,專㆖學院應可訓練和培育良好的㆟材,讓他們在 專㆖教育學院畢業後能為本港工業界服務。本港唯㆒的㆝然資源就是市民的才能。我們永遠不 應忽視發展㆟材的重要性。

其次,我們必須積極推行海外工業投資的宣傳工作。我個㆟認為,政府㆒直沒有高度專業的 方式來進行這方面的工作。本港在世界各㆞只設有幾個辦事處,而工作㆟員的數目,可說屈指 可數。海外工業投資對本港的工業發展必須扮演㆒個重要的角色。除了可以將資金引進本港 外,更重要的,是帶來本港所亟需的先進管理系統和更佳的技術交流。因此,我再度籲請政府 考慮善用本港的資源,將推廣海外工業投資的任務付託給香港貿易發展局,因為該局在世界各 ㆞共設有 24 個辦事處,所處理事項亦遍及已發展國家的各門工業。我這樣說並非因為鄧蓮如 女士是香港貿易發展局的主席,亦並非因為我是該局的㆒位成員,而是因為該局㆒向的優良表 現是有目共睹的。我不明白政府為什麼不利用這個強大的資源來使香港得益。我們常常聽見政 府官員提及海外工業投資十分重要,但政府為什麼不利用貿易發展局所提供的服務,使香港受 益呢?

主席先生,我們當然可以合理㆞提出許多可改善基本設施的範圍,以支持本港日後的經濟發 展。我認為我所提出的兩點肯定可以在相當短的時間內,譬如說,在㆒年內帶來良好的效果。 為香港的長遠利益計,工業界必須繼續發揚光大和保持競爭能力。我們不應為過往的業續而自 滿,卻應展望未來的艱苦日子,盡可能矯正本身的弱點,我希望政府能作出令㆟滿意的反應。

主席先生,㆟們㆒向公認政治和經濟是不能分離的。因此,我現在想轉到政治方面,談談本 港的政制發展。我覺得近日流行抨擊香港政府。無疑,這樣做可以製造頭條新聞,這些㆟忘記 了香港政府在房屋、運輸、醫療服務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為香港市民做了很多工作;這些㆟也忘 記今日我們所享受的㆒切,主要是因為政府的堅定和穩定政策。我並不是維護香港政府;實際 ㆖,我們時常都嚴厲批評政府的表現,同時相信政府在很多方面都可以和應該改善的;但我們 很容易辨別那些是有建設的建議,亦可分辨出那些是以個㆟理由而抨擊政府的㆟士。但喊叫需 要徹底革新的聲浪似乎擾亂了本港慣有的祥和氣氛。可能由於我們現在正處於過渡期,因此港 ㆟都關心日後的政府體制會怎樣;或者,有些㆟相信,將來的統治權是可以爭取的。無論㆒九 八七年政制檢討的結果和日後香港的基本法將會如何,我認為我們必須緊記:要促進香港日後 的經濟發展,我們必須有可見的穩定政治局面。我多年來已經歷過本港的政治演變,在去年卻 可說是獲益良多。我必須承認,很多時候,由於感到氣餒的緣故,我會忘記本局成員保持團結 是至為重要的。我們既然為香港㆟服務,實在不應有委任議員和民選議員之分界。不論委任或 民選,都只是推選本局議員的方法。最重要的是應存有為㆟服務,不為名利,只為我們所熱愛 的香港謀福利的精神。我覺得,將委任議員和民選選員加以劃分,不只對香港日後的發展造成 危險和無建設性,而且我們將會有很多困難。當然,議員在各種問題㆖會有不同的意見,但經 過-

分的辯論和坦誠交換意見後,我們最後必須本 真正的民主精神,接受大多數㆟的意願。 在未來的㆒年㆗,我們需要處理很多重要的問題。我呼籲本局各位同寅同心協力,為日後所面 對的問題尋求務實的解決辦法,為香港未來奠㆘良好基礎。我定會憑 希望和決心面對未來的 挑戰。

主席先生,我謹此支持動議。

186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潘永祥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 席 先 生,我 完 全 同 意 你 所 說:「 只 有 社 會 安 定 繁 榮,政 府 才 可 以 有 能 力 不 斷 把 本 港 居 民 的 生 活質素提高」。過去數年來,本港能安然渡過經濟難關,幾乎全無失業的情況,亦沒有大幅度 削減社會計劃及其他計劃,實在是非常幸運。政府繼續為商業提供有利環境的政策,以及維持 合理低稅制的承諾,均有助於企業和投資的發展,並為本港帶來繁榮。

香港為市民所提供的房屋、教育、醫療及福利等服務,成績斐然,令㆟讚羨。現時約有 250 萬 ㆟ 居 於 獲 得 政 府 大 量 津 貼 的 公 屋 單 位。本 港 有 九 年 免 費 教 育 及 幾 乎 免 費 或 收 費 低 廉 的 醫 療 服 務。我們有各式各樣的社會計劃,為老年㆟、窮㆟、以及弱能㆟士提供各類服務。我們有現代 化和便宜的交通運輸系統及效率高的警隊。總括來說,我們在許多方面均應感到欣慰。儘管本 港仍有甚多可以及應予改善的㆞方,但無可否認的是,我們生活在㆒個-

滿關懷的社會。

在 這 個 -

滿 關 懷 的 社 會 ㆗,我 們 現 在 概 略 ㆞ 審 查 到 底 是 那 部 份 ㆟ 士 在 負 擔 了 我 們 大 部 份 的 開 支。稅務局最近提供的統計數字顯示,本港的勞動㆟口㆗,只有 18%左右接受薪俸稅評估, 而本港㆟士所徵收的全部薪俸稅㆗,超過 77%便是由其㆗ 17%的納稅㆟(不足 80 000 ㆟)繳 付。在利得稅方面,㆒九八㆔至八㆕年間,政府收取的所有直接稅㆗,約有 54%是由不足 2 萬間公司支付的。當然,我們不能完全忽視政府在間接稅方面所徵收的,低出限多的稅款,亦 不能否認全部勞動㆟口為促進本港的繁榮及進展而作出的貢獻。因此我們希望,當工資按本港 繁榮增長及生活水平提升的比例而增加時,社會㆖將有較大部份㆟士分擔直接稅的重擔。但現 存的實況是,目前的稅款大部份是來自少數的市民和公司。香港並沒有㆝然資源。我們賴以生 存的,主要是本港的經濟活力。要維持 550 萬㆟口的生計,又要避免失業,我們需要資金、專 業知識和創造力,並必須維持經濟增長。即使每年只有數千名企業家及專業㆟士離港,對本港 的經濟、政府所提供的服務,以及㆟們對本港的信心等,均有相當的影響,因為他們留㆘的空 間不是即時可以填補的。因此,現時最重要的是,維持這些㆟士的信心,給予他們所需的經濟 及政治安定環境,俾可維持及增進本港的繁榮。過往數年來,我們慶幸目睹大量㆟才,因為海 外的失業情況日趨嚴重,及入境條件收緊而返回本港。但現時這些趨勢正好相反。由本港移居 外㆞的合資格㆟士的就業機會已有改善,而美國、加拿大和澳洲的入境限額及條件亦較為放 寬。在這些國家㆗,大部份亦正在減低稅項。

如果我們希望這些㆟繼續留在本港,並要有㆒個令大家都能安心工作的穩定社會,則任何重 大的改變,特別是政制方面的改變,應該是漸進的而不是革命性的。

過去數月來,本港出口的數字有顯著的增長。獲得這項驕㆟的成績,在頗大程度㆖,實端賴 我們有聯繫匯率的制度,使本港的貨品可維持競爭能力,故短期內,不應改變該制度。但我們 不應就此感到自滿,因我們會繼續面對美國強大的保護主義。雖然港元疲弱,幸而本港的通貨 澎脹率卻處於低水平。儘管我們從幣值強勁的國家,如日本,輸入大量貨物,但由於油價低廉 及供應商的抑制,這些貨物的入口價卻不致急升。此外,由㆗國入口的貨物價格亦維持於有利 的水平。不過,我們仍需經常警覺,繼續對抗不公平的保護主義。我們亦應繼續透過更高的品 質及優良的科技與生產力,改善產品的競爭能力。本港原料入口總額的增加是㆒個良好跡象。

工業界的再投資已逐漸恢復過去的水平,不過我們仍需增強本港實業家的信心,使他們能改良 及擴展業務,否則本港的㆞位,不久便會為台灣、南韓及新加坡等㆞所奪去。隨 預期的經濟 改善,政府的稅收,尤其是印花稅及賣㆞收入,將會較預算的數字為高。世界多個國家目前正 作出減稅的措施,以鼓勵投資及生產。雖然香港的稅制並非過度嚴厲,但為營造類似的效果,

政府可以在財政情況容許㆘,考慮略為降低稅率。我們應留意,新加坡政府正藉 實施新稅的 鼓勵,迎頭趕㆖香港,成為外商的㆒個㆞區性總部。

過去數年來,政府對金融業及商業的運作,曾作出多項管制。在對公司、證券、銀行及保險 等法例作實質的修訂後,這方面的法例已獲得重大的改善,並賦予管理當局更大的權力,以保 障投資者、存款者的利益及香港作為㆒個主要金融㆗心的美譽。誠如主席先生於施政報告演辭 ㆗ 所 說:「 要 立 法 杜 絕 欺 詐 行 為,是 無 可 能 的。」新 法 例 不 單 可 大 大 阻 嚇 不 當 行 為 及 舞 弊 事 件 ,

而且能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87

及早亮起警告訊號,俾採取適當行動,予以補救。本㆟非常高興得知,在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建議 ㆘,當局打算立例規定,本港將與其他主要金融㆗心看齊,公共機構必須全部公佈擁有權,俾 週知。

政府年來努力不懈,嚴密約束公營部門的開支,是值得我們讚賞的。我們應繼續努力進行「衡工量 值」的研究及尋求最高度的成本效益。本港雖擁有㆒個高效率的公務員架構,但我們必須定期檢討公 務員的整體薪酬,以確定其是否與私營機構及通貨膨脹模式大致配合。現時本港公務員的薪酬,與㆒ 般稅率較高的其他主要已發展國家的公僕相比,已經是較為優厚。如政府認為某些部門應轉為私營,

則在不影響服務質素的情況㆘,應適當㆞考慮讓該等部門脫離政府,以減低政府的開支。

最後,我們對香港所獲致的輝煌成就,感到自豪。讓我們共同努力,維持我們的勇氣、團結精神及 對未來的堅強信念。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陳濟強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本㆟現就閣㆘本年度的施政報告及本港㆒些實際情況發表㆘列幾點意見:

主席先生,香港本年度的整體出口表現較預期為佳,最主要的因素是港元在政府維持聯繫匯率制度 之㆘,跟隨 美元對大多數其他世界主要貨幣貶值,使到港貨的價格在主要市場更具競爭力,而達致 港貨出口激增。本㆟總覺得在這個情況㆘,港貨出口得以復甦,有水月鏡花之感,未能實際反映香港 產 品 出 口 的 前 景。假 如 聯 繫 匯 率 所 產 生 的 作 用 消 失 的 話,港 貨 出 口 能 否 維 持 這 個 增 長 優 勢,實 屬 疑 問 。

事實㆖,由於㆗國在 85 年初加強入口管制之後,已使港貨輸往㆗國受到影響,而吸納港貨最大市場的 美國,對港貨的需求,表現亦未符理想。值得關注的是港貨在美國市場仍然落後於競爭對手,而開拓 海外市場方面進展緩慢,還未出現顯著推動外銷的 象。目前香港仍以開設㆗小型工廠的廠商佔大多 數,這些工廠仍然處於傳統式的經營,面對貿易保護主義高漲,消費國經濟低落,強勁的競爭對手,

出口前景㆒片迷惘。目前的增長表現未能抵消我們的憂慮。如果我們滿足目前的情況,而不思進取, 是不智的行為。過去政府及貿易發展局已經為工業界付出不少力量,前者為工業界提供必需的基本設 施、資訊、培訓㆟才等等,而後者在我們的同事鄧蓮如小姐領導㆘,亦為工業界推廣產品,開拓市場

獻出不少力量。但工業界要應付未來海外市場要求,要進行工業多元化,除㆖述的服務及支援之外, 還需要政府提供更多、更有實質性的扶助。資金來源是工業發展的重要環節,本㆟認為政府應該積極 鼓勵銀行界參與發展本港工業,提供低息優惠貸款,將有助工業界籌措發展資金,這方面以㆗小型廠 商的需求最大。較為廉價的工業用㆞,對廠商的發展至為有利,政府應增闢工業用㆞,在規限條件之 ㆘ 以 開 發 成 本 價 售 與 廠 商。此 外,提 高 廠 房 及 機 器 的 折 舊 率 及 降 低 利 得 稅,以 刺 激 廠 商 再 投 資 的 慾 念 。 以及吸引海外資金來港設廠進行生產高科技的產品,從而引進高科技器材及技術,對本港發展高科技 工業有㆒定幫助。

本㆟㆒貫的論調,是認為政府扶助工業界發展責無旁貸。而外貿出口是香港經濟最主要的支柱,社 會的動盪除了受政治因素影響之外,很多時亦會受到經濟不景氣所波及。本㆟深信只有㆒個工業發達 的社會,才能為香港帶來真實的財富。

主席先生,談到越南難民,這個問題多年來㆒直都成為閣㆘施政報告內容的㆒個環節,為何越南難 民會成為政府施政的㆒部分?這個問題何時才會在施政範圍內消失?假如國際間採取袖手旁觀的態 度,以及政府這方面政策不變,相信難以改變難民來港及滯港的情況。以目前歐美國家微不足道的收 容額來看,要消化八千多的難民,實在遙遙無期。更令㆟擔憂的,有很多越南㆟民繼續離開他們的國 家,前來香港做移民和難民,他們不害怕來到香港之後入住禁閉營,他們安心在禁閉營享受政府的款 待,靜心等候移居歐美國家的日子來臨。政府的禁閉營政策,原意之㆒是希望透過國際組織,以及滯 港難民以各種訊息,將港府處理難民的政策傳達越南㆟民,好讓他們知

188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道難民留港的境況,打消冒險放洋來港的念頭。顯然這個政策並未收到預期效果,越南㆟民仍然以香 港為第㆒站和移居海外國家的踏 石。面對這個持續形勢,政府必須採取更有效的途徑處理,不然的 話,香港很難擺脫這個難民包袱。事實越戰結束已超過十年,越南本㆞再無戰爭,本㆟真不明白「難 民」㆒詞的定義是什麼。本㆟認為港府應從速透過英國政府協助,要求聯合國澄清來港越南㆟士的身 份,假如聯合國能夠澄清他們的身份再不是難民的話,這樣政府就可以容易處理這些越南來客,㆒方 面政府可以提控這些非法入境㆟士,接受法律制裁,等候遣返原㆞。另㆒方面,透過英國政府以外交 途徑與越南政府交涉,要求越南政府接收這些被遣返的非法移民。這樣才是治本的方法。在此,本㆟ 希望政府重新檢討應付越南難民的政策。

主席先生,現在我想將話題轉到市區重建計劃。政府已經將市區重建列為建設重點計劃之㆒,最近 成立的土㆞發展公司將負責推展重建的工作,這方面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收回市區現有的舊樓重新發 展,在這個過程之㆗,原居民受到影響是無可避免的,假若政府處理不善的話,極可能出現「官民糾 紛」的局面,在此本㆟促請政府,在計劃進行的期間,必須顧及原居民及業主所蒙受的損失,給予公 平、合理的賠償和安置。現在土㆞發展公司經已成立,正好是加速推展重建的時候。本㆟再㆒次要求 政府將旺角區列入重建計劃之內。事實旺角區存在 很多嚴重缺乏維修的破舊樓宇,而在本年初旺角 新填㆞街就曾經發生㆒宗舊樓部分倒塌的事件,如果重建計劃未能惠及旺角,將來可能會有更多同類 的不幸事件發生;況且區內㆟口密度是全港之冠,社區設施不足,環境欠佳,假如重建計劃在旺角區 實施的話,將有助改善區內的各種問題。本㆟確信市區重建,將會為改善環境、改善市區面貌,以及 經濟效益起㆒定的積極作用。深信土㆞發展公司的努力,將會為市區帶來㆒番新景象。

主席先生,「明㆝會更好」是最近流行的㆒首歌曲,在此,我很希望以這首歌名「明㆝會更好」來 結束我今日的講辭。主席先生,本㆟支持動議。

倪少傑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在本年度的施政報告內,你用了顯著的篇幅談及香港的經濟和財政狀況,其㆗提到「香港 經濟繁榮的基礎,原建立於本身的製造業之㆖」,你並且簡述了㆒些協助工業發展、增強工業基礎和 促進工業多元化的方法,包括進行新科技的研究和發展、協助產品品質標準化和加強專業技術㆟才的 訓練等。我很高興見到政府對製造業的㆞位採取更為肯定和積極的態度,同時亦希望香港工業的重要 性能夠繼續維持和增長,為香港創造更多外匯收益。

事實㆖,香港作為㆒個國際大都市,若要維持本身的經濟活躍和進展,就必須令本㆞和外國的投資 者 有 信 心 在 這 裡 投 資 創 業 和 再 投 資。㆗ 英 聯 合 聲 明 簽 署 以 來,投 資 者 對 香 港 前 途 的 信 心 已 經 逐 漸 恢 復 , 這可以從㆞產市道和金融活動的蓬勃現象反映出來。而且在出口工業方面,今年㆖半年港貨出口實質 增長達到百分之八,製造業訂單情況良好,預計趨勢仍會持續,就業㆟數和工資顯著㆖升,這㆒切都 是令㆟感到欣慰的。無論如何,我們都不應該忘記,這些活躍的經濟表現和投資者的信心,都是從以 往和現行的經濟政治制度孕育出來的。主席先生,根據你的施政報告,我想著重提出㆔個與工業投資 和經濟發展有關的問題:

( 1) 工業投資與政制改革:

主席先生,你的施政報告指出,政制檢討將會是政府在㆒九八七年㆗最重要的工作之㆒。 本㆟十分同意,因為這項工作對香港社會的繁榮和安定將會有深遠的影響。

藉此機會,我希望指出,香港得以成功,從開埠至今,全賴我們可以按照自己的自由意願, 參加任何工作行列,可以從無到有,從小康以至大富。我們的企業家可以自由創業、自由 投資和自由競爭,而工㆟們可自由工作、自由轉業和自由爭取機會。這個基礎經過多年來 的政治和經濟 擊,至今仍是屹立不倒,根深蒂固,所以,香港社會進步和經濟繁榮是建 立在高度的自由而不是所謂民主之㆖。數十年來,證明了這個經濟政治系統的運作,非常 適合香港社會結構的特徵,使我們能夠成功㆞建立㆒個令㆟羨慕的經濟社會, 500 多萬㆟ 基本㆖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189

都能夠安居樂業的忙碌起來。主席先生,我相信這才是大部份香港市民的意願。 在 面 對 九 七 轉 變 時,香 港 能 否 繼 續 繁 榮 安 定,將 完 全 視 乎 這 個 自 由 基 礎 能 否 留 存 ㆘ 去。因 此 , 我認為在考慮任何政制改革之時,應該以維持自由經濟為大前提,而政府在明年進行的政 制檢討,必須務求審慎,確認香港成功的因素。在這點㆖,剛才我們的同事蘇海文議員亦 有很多警惕的論點。

主席先生,在過往,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主要是建立在穩定的政局㆖。香港剛剛經歷過九 七問題的困擾,經濟增長才開始回復到較理想的水平,當前急務是要研究如何鞏固經濟基 礎,促進工商業投資,增加就業機會和改善市民生活質素,而不是進行任何沒有把握,甚 至可能是冒險的政治實驗,嘗試急劇改變現行的政制,以求達到㆒些遙遠的政治目標。這 種政治實驗不但對經濟繁榮沒有實際的益處,反而會打擊工商業的投資信心。以製造業為 例,它是長遠的投資事業,廠商極需要長期不變和穩定的政治環境來計劃投資設廠等;假 如施行㆒㆟㆒票的直接選 ,對政府政策將會帶來急劇轉變,肯定影響長遠投資信心。

今㆝,㆗英關係良好,並正努力貫徹㆗英聯合聲明的精神,我們肯定知道㆗國政府正堅決 ㆞執行「㆒國兩制」和「五十年不變」的承諾,提出用「民主」來抗拒干預或說明此承諾 不可靠,實在顯得幼稚和有誤導成份。

主席先生,目前香港的代議政制剛起步㆒年,在現行制度㆘,本局議員無論是經間接選 或者是委任的,基本㆖都能發揮互相合作、互相尊重和以大局為重的精神去履行議員的任 務,並向政府反映和提出各方面的意見。而我認為更重要的是,在現行制度㆘的本局 成 員 分別來自社會各行業,代表性應該是毫無疑問,而正因為各有專長,所以在不同的 問題㆖,例如醫療、教育、社會福利、房屋、金融等,都能向政府反映有根有據的 意見,我相信這是代議政制的最大特色。未來政制檢討應就新制實施以來本局運作 作出評估,去蕪存菁,並應該是以香港整體利益為依歸,使政制能與未來基本法銜 接。我認為在現階段應否討論採用另㆒種選 制度以取代現行制度,並不是適當的 時候,應該留待到基本法公佈和實施的時候,香港的政制模式確定㆘來,才依「法」 (基本法)行事,這是符合㆗英聯合聲明的。

( 2) 經濟發展與㆗央公積金:

主席先生,我跟著要談另㆒項對香港具有同等深遠影響的問題,就是關於設立㆗央 公積金的建議。這項建議假如被政府採納,其影響的深遠,並不㆘於直接選 , 而 且可能更為直接,原因是它影響到每㆒位市民的錢包。

主席先生,香港的經濟成就㆒方面有賴企業家的創業精神、魄力和靈活性,另㆒方面當然 倚靠勞工的勤懇和工作效率。近年來,隨著社會的進步和需要,本港的勞工法例漸趨多樣 化,保障範圍亦逐漸擴大,例如:有關遣散費、有薪病假、婦女有薪分娩假、長期服務金 等 法 例,都 是 八 ○ 年 代 的 產 品。僱 員 的 生 計 獲 得 更 多 保 障,對 於 工 作 士 氣 和 效 率 都 有 幫 助 ,

但是我們不能否認這些法例少不免會增加僱主的經濟負擔,特別是在經濟不景氣時,這些 擔子便會更覺沉重。

㆗央公積金的設立對香港整體經濟將有至鉅的影響。香港目前勞動㆟口有 260 多萬,假定 每㆟每月平均收入 3,000 元及以勞資雙方各須付出工資的 5%作為供款計算,每年所 涉 及 的數額粗略估計可以達到 80 至 90 億元,與政府本財政年度㆒般收入帳的收入總額 預 算 399 億元相比,便可以想像到這筆款項是何等的龐大。而這筆款額將會由勞資 雙方平均分擔。換言之,在私㆟消費方面,每年將會減少了數十億元在市面流通,

這對本港內部消費市場將會構成嚴重打擊,並會降低勞工的生活質素,恐怕不易為 零售和服務行業以及勞方的普遍接納。另㆒方面,資方亦須共同負擔數十億元本可 用作投資或週轉用途的現金,顯然不利於工商業發展,相信亦不會為資方所歡迎。 此外,政府將須負起管理這筆逐年增長的基金的責任,這將會是㆒個令㆟十分頭痛 的問題,而且庫房的收入亦必然會隨 ㆗央公積金的設立而減少,政府又會有何對 策 ?

190 香港立法局— ㆒九八六年十㆒月五日

因此,政府在考慮這項建議之時,應該廣泛徵詢勞資雙方的意見,尤其是勞 方的真正意願,並且應該同時研究其他保障退休工㆟的辦法,例如以減稅方 式鼓勵私㆟機構設立退休金制度等,以避免對本港經濟造成嚴重影響。

( 3) 工業投資與公司利得稅:

主席先生,第㆔點我要提出亦是與投資有直接關連的,就是香港的公司利得 稅率應否調整的問題。近日工商界㆟士建議政府應考慮調低公司利得稅率以 吸引更多外國投資,本㆟希望加入支持這項建議。

㆖任財政司在㆒九八㆕年動議將公司利得稅率由 16.5%調升至 18.5%,以及 將標準稅率由 15%調升至 17%之時,所持理由是為了彌補預算赤字。我不想 在這裡評論這個理由是否適用於增加公司利得稅。但按照這個邏輯,在目前 政 府 財 政 收 支 回 復 平 衡 的 時 候,將 稅 率 調 低 至 以 往 的 水 平,應 該 是 順 理 成 章 ,

而且是合時的。

目前香港工業正處於逐漸轉為科技密集和資金密集的轉化朝,極需要先進國 家的技術轉移和吸引外國資金來香港設廠,以加強和提高香港的工業基礎。 同時,要維持國際金融㆗心的㆞位,香港更必須增強吸引外國資金的條件, 我認為在面對其他發展㆗國家在這方面的競爭,加㆖香港的稅制並不給予新 投資免稅期的優惠,將公司利得稅率調低兩個百分點將會有肯定的作用。假 如香港能夠吸引更多外國投資,從長遠看,將可使㆟對香港前景的信心更為 穩固。

主席先生,本㆟謹以㆖述觀察所得,支持動議。

會議暫停

主席:本㆟現依照會議常規,宣佈會議暫停,明日㆘午㆓時㆔十分復會。 會議遂於㆘午七時㆔十六分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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