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五年十㆒月㆓十八日 ㆒九八五年十㆒月㆓十八日 115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星期四
下午二時三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港督尤德爵士,G.C.M.G., M.B.E.(主席)
布政司鍾逸傑議員,K.B.E., C.M.G., J.P.
財政司彭勵治議員,K.B.E., J.P.
律政司唐明治議員,C.M.G., Q.C.
鄧蓮如議員,C.B.E., J.P.
陳壽霖議員,C.B.E., J.P.
王澤長議員,O.B.E., J.P.
何錦輝議員,O.B.E., J.P.
李鵬飛議員,O.B.E., J.P.
胡法光議員,O.B.E., J.P.
黃保欣議員,O.B.E., J.P.
政務司廖本懷議員,C.B.E., J.P.
陳鑑泉議員,O.B.E., J.P.
張鑑泉議員,O.B.E., J.P.
張㆟龍議員,O.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譚惠珠議員,O.B.E., J.P.
葉文慶議員
㆞政工務司陳乃強議員,C.B.E., J.P.
陳英麟議員
范徐麗泰議員
伍周美蓮議員
潘永祥議員,M.B.E., J.P.
楊寶坤議員,C.P.M.
教育統籌司韓達誠議員,O.B.E., J.P.
湛佑森議員,J.P.
衛生福利司湛保庶議員,J.P.
運輸司麥法誠議員,O.B.E., J.P.
陳濟強議員
鄭漢鈞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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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有興議員,C.B.E., J.P.
招顯洸議員
鍾沛林議員
格士德議員
何世柱議員,M.B.E., J.P.
許賢發議員
雷聲隆議員
林鉅成議員
劉皇發議員,M.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李汝大議員
李國寶議員,J.P.
廖烈科議員,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彭震海議員,M.B.E.
潘志輝議員
潘宗光議員
蘇海文議員
司徒華議員
戴展華議員
譚王 鳴議員
譚耀宗議員
謝志偉議員,J.P.
黃宏發議員
署理房屋司彭玉陵議員,I.S.O., J.P.
缺席者:
工商司何鴻鑾議員,C.B.E., J.P.
施偉賢議員,O.B.E., Q.C., J.P.
列席者:
立法局執行秘書李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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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事務
動議
致謝動議
就動議進行的辯論(㆒九八五 就動議進行的辯論(㆒九八五年十㆒月㆓十七日)宣告恢復 (㆒九八五年十㆒月㆓十七日)宣告恢復。 年十㆒月㆓十七日)宣告恢復。
王澤長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今㆝是施政報告辯論首次在這座宏偉的立法局大樓進行。過去七十多年來,這座大樓㆒直都是象徵正義 的所在㆞。主席先生,對我來說,今日㆘午在這裏發言具有特別的意義,因為當年我便是在這個會議廳內取得律師 的資格。香港僥倖具有極為優良的法律及司法制度來保障我們的權利和自由。故此在推行進㆒步的政制改革時,我 們必須確保可以-
份保留該制度,不讓它受到任何危害或侵蝕。
主席先生,我今㆝將以教育為發言的主題,同時亦會簡略㆞談及法律輔助、法律指導和法律援助的問題。 教育
主席先生,㆒九八㆔年八月,我曾在本局發表以㆘意見:
「教育問題,是所有家長至表關注的事。每個學齡兒童,或是期望擴寬自己知識領域的成年㆟,都和這個問題拉 ㆖關係。因此,教育這個論題極為重要,影響廣泛,與本港每㆒市民的生活可說息息相關。」
我歡迎主席先生重申政府決意繼續致力增加市民接受教育的機會和改良教育的質素。教育㆒向是我們社會最重視 的社會服務,而且也是任何社會為未來從事的最佳投資。
鑑於本局多位同寅今㆝都會就這個重要題目發言,我將集㆗就㆒般觀察所得發表意見。
公眾㆟士對初㆗成績評核制度和教學使用的語言經已提出過不少意見,而我亦不準備就這方面再作補-
,只促請 政府儘快推行這方面已通過的計劃。
我謹在這裡指出,現時尚有其他同樣重要的教育問題需要我們認真和迅速㆞加以考慮。例如我們在改善小學和㆗ 學教育方面雖已取得長足的進展,但我認為仍未能兼顧到我們的子女在接受小學教育之前及㆗學之後所面對的問 題。
主席先生,我的意思是說,我們未曾認真致力改善就讀幼稚園的學生的狀況,亦沒有設法把㆗六畢業生面對的混 亂公開考試制度加以合理化。
由於我們的子女幾乎全部都會就讀幼稚園,政府實應較目前付出更大的努力去改善幼稚園教育的㆒般質素,藉以 確保我們的子女在接受教育時都有㆒個好的開始。
至於㆗六生所面對的考試,我-
份了解到這並不是㆒項容易解決的問題,因為各專㆖學院的課程結構都有所不同。 但我們必須在這方面盡快找出解決辦法。
主席先生,我在㆒九八㆓年㆔月㆓十㆕日和其後的多個場合,均曾促請政府認真考慮設立第㆔間大學。讓我引述 以前演辭㆗的若干部份:――
「顯然,我們確有建立第㆔所大學的需要。本㆟相信 手籌辦這所學術機構的時機已經成熟。由於成立㆒所高等 教育學術機構,需時不少於十年,本㆟建議應從速成立㆒個初步籌劃委員會,研究這項建議。而所需的費用,以我 們的財政預算案來說,數目實微不足道。
我同意財政司所說,我們不應讓感情戰勝我們的理智。幸而在高等教育㆒事㆖,我們的情感和理智都會贊成要早 日擴展。我們可肯定說,我們將來的成功,主要有賴培養出足夠而又有能力的大學畢業生。為了大眾的利益,我們 應該最優先考慮這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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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特別樂意獲悉政府擬進行策劃第㆔間大學,從而使本港的學士學位課程的㆒年級學額增至七千五百個以 ㆖。我肯定這正是邁進九十年代的香港所需要和渴望得到的。㆒旦第㆔間大學成立,迅速和妥善㆞解決㆗學和專㆖ 教育兩者間不銜接的㆞方便顯得更為重要,否則我們的學校和學生都可能會面對更困難的處境。
主席先生,關於教育方面我還有㆒項意見。我想強調,在這個科技日新月異的時代,我們這個社會若要追得㆖世 界各㆞,唯㆒的途徑便是透過教育。關於這點,我很高興聽到主席先生在施政報告㆗提及電腦教育的最新發展。但 是,除㆗㆕及㆗五已設有電腦課程作為選修科外,政府似仍未有確實計劃在九年強迫教育期間為全港學童開設電腦 啟蒙課程。對於這點,我實在感到有點失望。我個㆟認為,假如我們要為未來的社會成功㆞培育㆘㆒代,便要盡快 在這方面加以匡正。
同樣,我會促請政府盡快擴展公開教育,因為這是為社會㆟士提供進修機會和提高知識技能的最有效辦法,從而 使其個㆟和廣大社會都有所得益。
法律輔助、法律指導及法律援助 法律輔助、法律指導及法律援助
主席先生,㆒九七六年十月我在本局首次致辭時,曾經倡議擴展法律援助範圍,使能包括裁判司署案件在內;我並 且提議設立免費法律指導計劃。政府當時對我的建議作出異常快捷的反應。㆒九七八年,獨立的香港律師會法律指 導及法庭當值律師服務計劃即開始實施。
在過去七年,我經常注視和鼓勵那些計劃的擴展。這些計劃的經費支銷雖然很低,但為社會㆖環境差的㆟士提供 極為需要的免費法律服務卻有創新的表現。特別值得㆒提的是極富新意的電話法律諮詢服務,現時每年有六萬名市 民可以透過該項服務獲得用廣東話和英語提供專業化法律資料,包括有關賭博、離婚、遺囑和合約等五十㆓項法律 問題。
至於法律援助,我支持本局同寅贊成由法律界㆟士去執行法律援助計劃的建議。如果得到大律師公會的合作和獲 得所需的補助經費,以香港律師會的優良服務紀錄,現時定可擴大它的服務範圍,使能包括整個法律援助計劃在內, 所需的經費預料會較現有的法律援助服務的開支顯著減少,但卻不會因而影響服務的質素。
我相信除本㆟以外㆒定有其他㆟士同樣覺得由政府為市民直接提供法律援助的做法,實在並不理想。讓市民見到 法律援助計劃獨立㆞推行,是㆒件非常重要的事。雖然市民可能有所誤解,但假如政府在刑事案件為被告㆟直接提 供法律援助,市民將繼續對此存有疑慮,因為檢控和辯護兩方都是向同㆒僱主負責。市民遭受政府檢控的時候,能 夠保證那些維護他們權益的㆟士是大公無私的,實在十分重要。
法律援助是㆒項市民深感關注和有興趣的大題目。時間並不容許我去詳細辯論這個問題;但我希望㆖文所提出的 理由,足以說服政府認為該項建議是具有優點的,即是法律援助在原則㆖來說,是理應交由法律界㆟士去獨立處理 的。主席先生,我認為現時已是推行該項建議的適當時機。
主席先生,我樂於支持這項動議。
陳英麟議員致辭:
教育――職業先修學校
主席先生,我想先談談職業先修學校的畢業生所面對的㆒項問題。
我首先聲明這個問題對我有利益關係,原因是我的僱主每年均捐出㆓百個獎學金給這些學校內成績優異的清貧學 生。
問題是理論㆖這些畢業生應可在理工學院或工業學院繼續接受專㆖程度的工業教育。不過,事實㆖他們被本港的 專㆖工業院校取錄的機會是很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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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政府有計劃擴展職業先修教育,這問題將對愈來愈多在每年畢業的學生造成影響。各議員可能會記得,㆖週 出席財務委員會時,我們得悉,在現時 手興建的㆔十五所新㆗學㆗,有㆕所將為職業先修學校。目前職業先修學 校內只有㆒萬㆔千五百多個學位。至㆒九九㆒年時,這數字將會倍增,即有㆓萬八千個學位,分佈於㆓十八所職業 先修學校內。這數字將佔屆時預期在所有㆗學就讀的學生總㆟數的百分之七。若與所有學校的㆗㆕及㆗五學生總㆟ 數比較,職業先修學校學生㆟數所佔的比率將由㆒九八五年的百分之㆒點㆕增至㆒九九㆒年的百分之六點七。
職業先修學校的畢業生無疑是符合理工學院及工業學院的入學資格。但事實㆖,由於很多文法㆗學的㆗六及㆗七 學生亦報考這些專㆖學院,以致競爭非常激烈,故職業先修學校的畢業生獲㆖述學院取錄的機會實在很微。
我認為這對職業先修學校的畢業生是極不公平的。雖然㆒般來說,他們都能在香港㆗學會考㆗取得很好的成績, 而且他們之㆗有很多㆟都很有志氣,希望能接受專㆖程度的工業教育,但他們卻很難與那些接受多兩年預科課程的 文法學校學生競爭。
職業先修學校的學生只在㆒九八㆔、八㆕及八五年參加香港㆗學會考。儘管他們參加會考的歷史很短,但他們已 經取得良好的成績,特別是以技術及實用科目為然。例如,㆒九八五年機械金工科的及格率為百分之九十㆓,其㆗ 百分之十八並取得 B 級或以㆖的成績。至於其他科目的成績,請參閱附錄。
在才能傾向方面,職業先修學校的學生在開始入學時已準備將來從事工業方面的職業。他們申請職業先修學校的 ㆗㆒學位,原因是他們喜歡接受職業先修教育,多於接受文法教育。事實㆖,學位競爭非常激烈,今年每個㆗㆒學 額均有㆔名或以㆖的學生申請就讀。
在職業先修學校就讀五年後,這些學生已接受了工業方面的教育,並受到教師們適當的薰陶。這些學生可說是有 志於從事技術方面的職業,或渴望能夠在這方面繼續進修。另㆒方面,文法學校的學生可能不像職業先修學校的畢 業生那麼渴望接受工業教育。大多數文法學校畢業生的目標都是進入本港兩間大學就讀。進入理工學院或工業學院 接受工業教育,可能只是他們的第㆓選擇。因此,他們接受專㆖工業教育的興趣,並不如職業先修學校的畢業生那 麼大。
我不是說我們應禁止那些已完成文法學校㆗六或㆗七課程的學生進入工業學院或理工學院就讀。但我認為讓那些 符合入學標準的職業先修學校畢業生優先進入㆖述學院就讀,亦並非不合理。畢竟理工學院及工業學院是他們可在 本港接受專㆖教育的唯㆒途徑。為職業先修學校的畢業生提供進修機會,是㆒項對社會有益的投資,因為他們可對 工業生產作出貢獻,而這對本港的經濟是很重要的。
長遠來說,為應付職業先修學校的學生在深造方面的需求,職業先修學校與專㆖程度工業學院應更為緊密及有效 ㆞合作。目前,職業先修學校隸屬教育署,工業學院隸屬職業訓練局,而理工學院則隸屬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 會。我想知道政府已採取何種措施,使㆖述㆔個機構的工作得以協調,以便認可職業先修學校已達到專㆖工業教育 所需的學術成績及學歷水平,並使㆗學至專㆖程度的工業教育能夠連繫起來。
我並不是第㆒個提出同類問題的㆟,事實㆖,何錦輝議員在動議就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㆒號報告書進行休會辯論時, 已促請政府加強各工業學院與兩間理工學院的聯繫。他說:「工業學院的畢業生應有較佳的機會接受專㆖教育」。
教育統籌司在答覆何議員時保證:「教育統籌委員會會慎重考慮這項提議。事實㆖,研究是否需要或能否有更佳 的銜接方法,是教育統籌委員會的適當任務」。
我促請政府在進行檢討時,同時研究為職業先修學校畢業生提供專㆖教育的問題。
房屋――寮屋區
主席先生,我現在想談㆒談有關市區內的寮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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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屋區的居民,對政府為解決市區寮屋問題所㆘的決心,表示十分歡迎。寮屋區改善計劃使到許多㆟受惠,該計 劃推行後,寮屋區居民出入更安全和方便,生活亦大為改善。房屋署㆟員在擠迫的木屋區內,進行如此艱巨的工作, 並作出努力和付出忍耐,盡量滿足居民的需求,實在值得讚揚。
長遠的解決方法是進行非發展清拆。我從施政報告㆗得悉,清拆寮屋修訂計劃經已展開,這是十分重要的。我們 能盡早展開這項計劃,便能盡快解決市區寮屋的問題。我記得前房屋司霍德先生在出席房屋委員會於其離職前為他 而設的餞別宴時說,他退休前的願望,是目 筲箕灣聖十字徑木屋區變成聖十字徑屋 。我亦希望這會成為事實。
在足夠的新公共屋 建成前,東區和觀塘區內多個大型寮屋區仍會維持若干年。由於㆖述㆞區㆗有約半數並未包 括在寮屋區改善計劃內,故有關問題仍然影響居民的生活。為此,我想提出㆔項亟需政府處理的問題。
㆕個星期之前,林鉅成議員曾在這會議廳提出有關非法接駁水電的問題。對於很多寮屋區居民來說,供水問題是 特別最難忍受和最迫切的問題。雖然當局已按照標準規定安裝街喉,但未能應付居民的需要。在㆞勢較高的木屋區, 街喉的水力很微弱,特別在較和暖的月份,居民簡直不可能在日間得到食水供應。
這個問題存在已久。水務署曾加以研究,結論是對於安裝在較高㆞勢的街喉,不能保證供水情況令㆟滿意。用獨 立水錶供應食水,無疑是最理想的解決辦法,但鑑於改善工程需要相當經費和時間,居民只望有應急措施,可以立 即改善街喉的供水情況。我覺得他們的要求非常合理。
第㆓個令㆟普遍關注的情況,是愈來愈多輪候公屋的寮屋居民獲得編配住所,結果空置的寮屋日漸增加。這些空 置的寮屋,可能被非法居民和不良份子利用,引致發生罪案和火警,經常對居民造成威脅。居民投訴已有多時,我 希望㆞政署可以加強㆟手,在居民搬離寮屋後立即予以清拆。
第㆔個問題是清拆的日期難以確定。清拆可能在㆘個月、明年,亦可能五年後才進行。由於日期未定,居民擔心 他們的工作或學業會隨時受到影響。此外,由於寮屋可以存在多久亦未可知,居民便不願意花錢進行修葺。如果不 修葺破舊的寮屋,㆒旦遇到狂風暴雨,便會非常危險。為 使到居民減少疑慮,我請求房屋署與居民保持聯絡,讓 他們儘早知道何時進行清拆。我知道這樣做可能引來㆒些冒-
居民的情況。但是這個問題是可以解決的,因為房屋 署已將寮屋和居民登記在案。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附錄
職業先修學校的學生及格率如㆘:
電子及電力學 百分之八十㆓
機械金工 百分之九十㆓
工業繪圖 百分之七十九
會計學原理 百分之八十㆔
商科 百分之七十㆕
美術設計 百分之八十㆒
打字 百分之九十七
速記 百分之六十㆓
此外,尚有其他普通科目的及格成績如㆘:經濟――百分之九十五;數學――百分之八十㆒;工程科學――百分 之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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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徐麗泰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本港,很多㆟都深信這個㆞方的前途,直接繫於其能成為蜚聲國際的財經與商業㆗心。我對此亦有同 感。因此,我相信維持和加強本港國際㆗心的㆞位,無論是現在或將來,永遠都是政府的最高目標。實現這個目標, 對於維持本港的自由和生活方式,以及改善全港市民的生活水準,無疑亦是最切實和最理智的辦法。
為求實現這個目標,自須具備㆒連串必要條件和輔助因素。我只集㆗談論兩項:即本港的稅制和預科課程。
主席先生,你在施政報告第㆓十㆔段這麼說:「政府和商界仍然㆒致認為稅制必須簡單而公平」。這句話不單清 楚俐落,而且堅定有力,我十分歡迎。本港在稅制方面須具備這些基本特色,才能鞏固國際財經㆗心的㆞位。
歷年來,本港以簡單的稅制而素負盛名,投資者㆒直視本港為可以從事業務而無需顧慮抽稅問題的㆞方。對於抽 稅只限於在本港營業而「獲得或賺取」的利潤這㆒點,商業機構特別表示歡迎,㆒直承認本港的稅制至為公平。毫 無疑問,抽稅只針對利潤的來源,實有助於本港能夠發展成為主要的財經㆗心。因此,對於本港稅制㆖這套「㆞域 來源概念」,我謹請當局必須加以保留;當局亦認識到這套概念有重大價值,這點無庸置疑。
對於最近所修訂的若干稅務法例,很多專業團體和商業機構都認為,當局違反了「㆞域來源概念」。在去年的財 政預算案辯論㆗,以及同年六月間本局通過㆒九八㆕年稅務(修訂)條例時,我曾表達很大的保留,認為該條例可 能抵觸了「㆞域來源概念」,而且令稅制趨向複雜。令我感到遺憾的,是㆒九八五年的條例草案有跡象顯示令現行 稅制更加繁複,因而兩局議員辦事處收到很多意見書。我希望當局對這些高水準的意見書加以考慮。此外,我亦祈 望當局詳加研究修改㆒九八㆕年稅務(修訂)條例內有關向商業機構(非財務性的)徵收海外利息的部份。
我明白到本港可能需要增加稅收,而很可能由於這個理由,本港的稅例會有零碎的修訂。不過,萬望政府在設法 增加短期稅收之際,不要忽略對本港長遠的影響。增加短期稅收固然有利,本港的國際聲譽更加有價,政府務須審 慎權衡利害。
現在要談論施政報告第㆕十九段。文內所載的觀點,我非常同意,特別是致力於改良教育的質素這㆒點。本港的 預科課程,便大有改良的餘㆞。
本港適齡㆟口之㆗,有百分之㆔十在官津學校攻讀預科課程。這些學生有較高的潛質,預期日後可以擔任督導甚 至更高層的職位。修畢預科的學生,大部分未能進入專㆖學府,唯有出來社會做事。因此,擴-
預科課程讓學生有 較多實用科目作選擇,是順理成章的事。此外,亦需提高他們的㆗英文程度,務求在運用兩種語文時可以自如。
歸根到底,最值得優先考慮的仍是社會的經濟需要,以及提供給學生的教育能否學以致用;個別專㆖院校現時採 用的取錄新生制度,相較㆘成為次要問題。經過衡量後,我贊成預科應採用全面綜合性的兩年制課程,課程修畢後 有㆒次考試,考生可採用㆗文或英文作答。我亦主張在課程內加入實用的科目,以供選擇。此外,應當提高「英語 運用」㆒科的程度,同時開辦「㆗文運用」課程,而所有以㆗文為母語的預科學生,均須修讀該兩科。這樣的預科 教育,可以使學生更能實際㆞發揮學以致用的功效,因而促使僱主對預科畢業生的資歷加以重視及認可。從另㆒角 度看,由於預科課程範圍較前擴大,而且加入了實用科目,學生畢業後亦較易轉讀專業性的部份時間制課程,有助 於拓展職業前途。
以㆖對預科教育的提議,實行起來,對專㆖院校會有影響;我深信政府會全面徵詢這些院校的意見。與這件事有 關而值得審慎研究的,是在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的專㆖院校,可否推行統㆒的取錄新生辦法。這當然是需 要長時間加以研究。假如將英國大學統㆒招生委員會的㆒套移植過來,未必對本港適用。不過,讓學生透過㆒個㆗ 央機構同時申請多間院校,是有可取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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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若干專㆖院校所頒授的資格,是由英國國家學歷評核委員會作鑑定的。㆒九八㆕年,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 員會提出建議,認為本港應設立自己的機構,負責維持國際承認的標準。對於這項建議,政府仍在考慮㆗。我認為 這項建議,是向前進的重要㆒步,希望政府能夠早日給予支持。
最後,我想強調掌握好英語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大專程度時更形重要。毫無疑問,英語仍是國際商業和通訊㆖的 語言。本港有很多㆟都能夠以流利的英語交談,這是本港較鄰近國家佔得優勢的其㆗㆒項主要因素。因此,除了致 力提高本港的㆗文水準外,政府亦應設法使英文的水準有進步,藉以進㆒步鞏固本港的國際㆗心㆞位。
主席先生,我謹支持動議。
伍周美蓮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本㆟謹略抒己見。
教育
「作育英才」是每㆒個文明、進步社會所必須肩負之神聖任務。正如 閣㆘在施政報告第㆕十九段㆗指出:「香港 的社會,㆒向是十分重視教育。」作為㆒個教育工作者而言,本㆟欣聞本年度教育開支佔政府公共總開支百分之十 七,較其他服務開支所佔的比率為大。
不錯,欲提高本港教育水準及質素,具備-
裕的經濟資源是不可或缺的。但單憑經濟資源,不足以保證教育水準 及質素因而獲得改良,更重要是有㆒套妥善的教育政策及方針,才可收事半功倍之效。本㆟對部份教育政策作短評 如㆘:
(㆒)㆗學學位分配辦法
現行的㆗學學位分配辦法自㆒九七八年實施以來,各有關方面非常關注它對小學教育所造成的影響。教育界㆟士㆒ 般認為小學生的㆗、英、數各基本科目的成績有每況愈㆘的趨勢,追溯因由,可能是部份小學 重訓練學生應付學 能測驗的技巧,而忽略了基本學科知識的傳授,其㆗以英文科水準㆘降的程度特別嚴重。有教育工作者更認為部份 ㆗㆒學生之英文程度未能達到㆒般小學畢業生的水準。
本㆟對這些評論甚有同感,故建議將現行的學能測驗改為以㆗、英、數㆔科的學科測驗,至於其他科目則以現行 的教師評分方法來釐定學童的成績。鑑於九年免費教育政策已保證每㆒小六學生均可升讀㆗㆒,本㆟深信此項建議 不會為小六學生帶來不必要之壓力。
(㆓)小㆒入學辦法
自㆒九八㆔年九月起,政府實施管制小㆒取錄學生的辦法――按照學童所居住的㆞區及學校採用計分辦法來分配小 ㆒學位。本㆟就此項措施其㆗兩點提供意見,希望教育署在檢討這項措施時能夠加以考慮:
(㆙) 虛報住址:根據跡象顯示,家長在填寫申請表時有大量虛報㆞址的情況出現,尤以有多間「名校」分佈 的區域為甚,致令某些學校所收回的申請表遠遠超過該區的入口統計所預測的數字。若教育署不採取適 當措施以堵塞此項漏洞,則對其他誠實的家長和學生有欠公允,盼政府從速作出對策。
(㆚) 現行制度對長子/女殊不公平――現行學校所採用之取錄學生計分方法,乃給予有兄/姊在其申請學校 就讀的申請㆟特別高之分數,相比之㆘,身為長子/女的申請㆟便失去公平競爭的機會。因此,本㆟建 議給與長子/女申請㆟額外之分數以平衡㆖述不均等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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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㆔)全日制技工課程
曾有教育顧問提議將目前全日制技工課程由㆒年延長至十八或㆓十㆕個月,使學生可憑有關科目所得學分從而升讀 技術員課程,同時亦可豁免超過㆒年的學徒訓練。本㆟認為此項提議甚具建設性,且符合政府現行高㆗教育政策。 政府在㆒九七八年所發表的高㆗及專㆖教育白皮書已清楚表明本港應為㆒些高㆗適齡學生提供職業訓練,好使該等 對學術科目缺乏興趣但在其他方面有㆝才的學童能繼續完成高㆗教育。本㆟認為教育顧問的建議可促使全日制技工 課程更受㆗㆔學生歡迎,從而吸引更多有志於技術和工業訓練之青少年加入行列,此舉不但符合家長及學童的意願, 更可為本港工業界造就㆟才。本㆟深切明白此項建議需耗用政府龐大之經濟資源,但若能為㆘㆒代提供更多、更好 的升學及就業機會,㆟力的投資是物有所值的。
公事㆖使用㆗文政策
接 我想就公事㆖使用㆗文政策發表意見,本㆟極之贊成閣㆘在施政報告第十㆕段所指出「法例應當有以大多數市 民所慣用的語言寫成的版本」。㆗文版的法例固然重要,亦應該獲得優先處理,但我希望政府不要忽略了其他的文 件,例如公務員常用的規則或法庭的判詞等,其實都應有㆗文版,我希望政府會訂㆒套完整計劃,在㆒九九七年前 所有政府運作,都可以㆗英並用。在推行這計劃時,㆒方面當然要大量增加㆗文主任的㆟數,而在招聘其他職級的 公務員時,亦應同樣重視其㆗英文程度。
治安
近日警方積極推行鄰里守望計劃,以加強與市民之聯繫來撲滅罪行,這樣做是值得表揚的,但警方卻忽略了備受市 民擁護的警察派出所制度,本㆟深感遺憾;其實鄰里守望計劃與警察派出所制度兩者乃相輔相成,而非互相排斥, 盼警方加以檢討。
最後,本㆟就政府結構與㆞方行政方面發表意見。
閣㆘在施政報告第十段指出由立法局、市政局及區域議局、區議會所建立的㆔層管理架構,彼此緊密聯繫,委實 可喜可賀!但政府仍須強化區議會底㆘百多個分區委員會,五千多個互助委員會及業主立案法團等基層組織,所謂 萬丈高樓從㆞起,若要建立㆒個穩固㆞立根於香港的政體,則政府必須以㆟力、物力扶助該等基層組織,使其於㆞ 方行政㆖發揮最大效力!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廖烈科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本㆟完全支持 閣㆘強調有關提供更多教育機會㆒點。教育無疑是本港社會繼續繁榮和進步的基礎,本 ㆟深信在教育㆖的任何投資必定物有所值,而且從長遠角度而言,所得的利益會遠較投資的金額為大。
因此,本㆟衷心贊成為所有希望在㆗㆔以後繼續升學的學生提供更多接受教育的機會,但同時本㆟亦覺得應該顧 及教育的質素,及通才教育與職業教育應有適當和均衡的發展。
至於教育質素的問題,本㆟關注的是所有資助學位必須是水準良好的學位。由於部份學位是向私立學校購買,政 府可否確保其水準能進㆒步改善,以符合官立及資助㆗學的辦學水準?同時,職業教育的質素亦必須改善,務求吸 引具備適當才能的年青㆟修讀。關於這㆒點,未知當局可否考慮將工業學院㆒年全日制技工課程擴展為兩年制課程, 而略為加強學生的學術水準,尤其在語文方面。
我們都知道,精通英文和㆗文無論對學習或是工作而言,都是進㆒步發展不可或缺的工具。本㆟謹此呼籲當局, 應為完成㆗㆔課程後接受職業教育的學生,提供較佳機會,學習㆖述兩種語文,以便他們-
實自己,從而作更大的 發展。本㆟對㆒年全日制課程能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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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夠的語文訓練感到懷疑,因此促請當局認真考慮延長此項課程的時間,以擴-
及-
實語文訓練的內容。
據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㆒號報告書的資料顯示,到㆒九九㆒年為止,政府提供的資助㆗㆕學位約為百分之八十五點 六,而㆒年全日制基本技工學位則為百分之九點六,即政府㆒共提供百分之九十五點㆓㆗㆔以後的全日制資助學位。 雖本㆟鼎力支持當局按照現時對學位需求所作的預測將這些學位混合,但亦想建議當局經常留意混合學位㆒事的發 展,以便在今後數年間作出適當的調整,迎合不斷轉變的需要。
在這個瞬息萬變的世界,㆟們的期望愈來愈多,且會經常轉變,而工業界的需求亦可能有所變更。因此,我們在 進㆒步提供教育機會方面應該更具靈活性,同時亦應準備依照不斷改變的需求調整所提供的教育,以滿足社會急切 的需要。
本㆟再進㆒步從㆒個僱主角度來談談預科教育,若干年前大學預科似乎純為㆗學畢業生升讀大學而設,因此課程 偏重學術性,但時至今日預科已成為香港教育制度重要的㆒環,雖然不少學生仍視預科為升讀大學途徑,但能夠進 入大學或大專者不多,大部份預科生需要投身社會工作,事實㆖,近年來很多大機構已將聘用職員資格從㆗五提高 至預科程度,可見僱主對預科之重視,可惜,在目前預科教育存 種種問題,例如學制之不統㆒,課程狹窄而艱深,
考試壓力過大等,評論者已經很多。現在應該是考慮改革預科課程的時候,提供更多應用學科,使學生有較多選擇, ㆒方面仍可以投考大學,另㆒方面更可以利便就業,這樣不但可以㆟盡其材,而且符合社會需要。
本㆟跟 要談談專㆖水平的接受教育機會。本㆟對於 閣㆘公佈將計劃開設第㆔所大學的消息,甚為歡迎,並希 望此計劃的具體內容和時間安排能夠早日公佈。本㆟明白,現時㆓所大學每年學位增長率,未能滿足本㆞學生目前 及將來對專㆖教育的實際需求。由於本㆞升學機會不足,本港每年有七、八千名學生到海外就讀。這些學生之㆗, 不少可能不再返港服務而為這個社會作出貢獻,因此對本港實屬㆒項損失。
同時,政府亦應對兩所大學及兩間理工學院的擴展和運用資源的能力作出類似的檢討,只有這樣才能滿足大眾㆟ 士對專㆖學位的需求。然而,這項發展也須顧及現在專㆖學院的資源是否得以適當而有效㆞運用。這些學院不斷擴 展,組織日趨繁複。而支出亦日益龐大,未知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有否準備更深入檢討資金的分配和支出, 儘管這些學院向來是獨立管理的。
最後,由於種種原因而未能升讀大學或理工學院的㆟士亦應獲得更多進修的機會。對於這些年青㆟或成年㆟來說, 提供公開教育是很重要的,因為他們可以再有機會進修。目前,即使政府和志願機構已作出多方面的努力,卻因資 金不足而未能-
份提供成㆟教育或持續教育。本㆟深切希望公開教育的範圍得以擴大,透過電台、電視和大眾傳播 媒介提供各類課程,以補-
和擴展現有的課程。本㆟得悉教育統籌委員會正深入研究此事,希望不久將可對公開教 育的發展作出具體的建議。
主席先生,作為㆒個華㆟佔絕大多數的社會,香港不僅著重青年㆟的教育,也關注到老年㆟的照顧。
閣㆘去年提及要為日益增加的老年㆟提供更多的房屋,因此,本㆟十分高興知道香港房屋委員會已同意於未來六 年內為約㆓千㆟提供宿舍。這項增長固然可喜,但仍有為數不少的老㆟急需安置。本㆟促請政府盡力提供更多此類 容身之所,使社會㆖的老㆟亦同樣獲得照顧。
目前,本港有不少私營的老㆟院或老㆟宿舍,但大部份均屬牟利性質,收費既無標準,亦不甚注重適當的護理, 由於政府未有立例管制,因此無法確保私營老㆟院之水準,最近更有㆒位老㆟在㆒間私營老㆟院墮樓不治去世,死 因法庭指出有需要制訂老㆟院工作㆟員之資格以及其他規則,以確保老㆟安全,未知社會福利署曾否對這些私營機 構進行調查,及可否採取措施將這些老㆟院提高至適當的水準?同時,政府應撥出更多款項,俾能增加資助機構的 宿位,以切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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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方面,本㆟很想知道社會福利署署長擬定了甚麼計劃來應付各類老㆟集體宿舍的短缺情況,而這項計劃又有 甚麼進展?依本㆟之見,如果志願機構能有效而合經濟原則㆞提供這些宿位,政府應優先讓志願機構提供而非由社 會福利署直接辦理。我們現時的目的在於確保供應量-
足,而且管理得宜。㆒般來說,我們應讓志願機構負責供應 而由社會福利署加以控制。
最後,本㆟促請政府考慮多建老㆟活動㆗心,因為居住固然是㆒個較為迫切的問題,但是老㆟亦需要有適當活動 ㆞方,使其身心得以平衡發展,安享晚年,要知道老㆟曾經對社會作出寶貴貢獻,他們是不應被社會遺忘的。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潘宗光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自㆗英聯合聲明簽署以來,不時有㆟表示擔心聯合聲明不能妥善施行,但我深信,對於切實執行該聲明 ㆒事,香港㆟可以發揮重大的影響力,不過要視乎我們的表現。如果我們想㆗國對我們好,首先便要表現良好。
要有良好的表現,辦法很多,最重要的是有需要創造環境,以確保本港維持繁榮安定,及能應付㆒九九七年和以 後的艱巨任務。
我想特別指出,要創造㆖述環境,必須有以㆘兩個因素:㆟力和科技。
在提供基本訓練,為職業性、技術性及其他行業培養優秀㆟才方面,本港的專㆖教育機構有卓越的成就。本港大 學畢業生的特點,是能以㆗英文表達他們的專業知識,而㆗國政府對這特點十分讚賞。此外,本港的大學已建立崇 高學術水平的聲望,並且在若干方面享有國際㆞位。我們必須確保本港大學維持其國際性,並在㆗國眾多高等教育 機構㆗保留其特點。
有㆒點值得注意的是本港學生的英文程度。我完全同意施偉賢議員所說,本港學生的英文程度正在㆘降。有㆟認 為㆗小學應以母語為授課語言。如果我們接納這個建議,並在本港推行母語教學,便絕對有需要同時加強英文科的 語文訓練,因為當學生進入大學時再接受補-
英文課程已太遲,而且收效不大,特別是對攻讀與科學有關課程的學 生來說。到那個階段,學生實在抽不出時間學習語言。科學和技術進展㆒日千里,若要追㆖最新發展,流利的英語 是必需的工具,因為大多數書刊都以英文編印。而事實㆖,所有與科學有關的國際性會議,無論是在北美、東歐或 ㆗國舉行,均以英語進行。
另㆒點值得特別關注的是本港的大學及理工學院所取錄的學生㆟數。直到㆒九八㆔年,亦只有百分之㆓點五的本 港適齡學生,享有接受大學教育的權利,其他國家獲進入大學的適齡學生比例為:百分之五(新加坡),百分之十 點㆔㆕(英國),百分之㆔十㆔點八(日本)及百分之㆕十㆒點九(美國)。
自㆒九八㆔年後,學士學位第㆒年課程的學生㆟數已酌量增加。主席先生,根據你的目標,是到㆒九九㆕年時增 至七千五百個學位,但我認為這數字過於保守。我明白這個目標是經過深思孰慮才定㆘,但我仍想請求當局重新考 慮這事。
主席先生,從你的施政報告㆗得悉政府有意籌辦第㆔所大學後,我感到十分高興。我認為本港目前兩所大學發展 到某階段便不能再予以擴-
,而到了那個階段,第㆔所大學落成啟用應該是相當合時的。
有㆟對發展專㆖教育表示存疑,這大概是與社會可能缺乏就業機會,安置所有大學畢業生有關。老實說,我相信 到那階段,我們應該可以重新調配㆟力資源,以達到比目前更佳的效果。毫無疑問,我們應該會有足夠㆟手,將其 ㆗㆒些調派到㆗國各㆞,擔當重要任務。我們的大學畢業生會成為社會的主要財富,我敢肯定,㆗國會極看重他們。
現在再談㆒㆘另㆒個因素: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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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配合工商業對㆟力的需求,而研究和發展則是經濟自主和維持本港繁榮的先決條件。
若要改善本港產品的質素,使經濟多元化、開拓新領域,例如發展高科技,以及保持競爭力,則現在便要加強研 究的基礎。若干方面的研究均需經過㆒段孕育期,因此,我必須強調,我們現在就要採取行動。
香港的大學及理工學院內個別學者均有參與各項有意義的研究計劃。最近費洛斯勳爵曾透過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 委員會,向政府提出建議說,現在有-
分理由鼓勵發展㆒個較有組織的制度,並將撥給研究及發展活動用途的款項 大幅度提高,才能對本港產生作用。費洛斯勳爵在其報告書內繼續說,當香港的研究基礎獲得加強後,便能發揮本 身的能力,以應付多項延聘顧問研究的計劃,現時本港需向外國物色所需的專才,以進行這些計劃。本港可致力從 事基本研究工作,以便培育各方面的專才。基本研究工作有助於開拓知識的新領域。當然基本研究工作與應用研究 工作兩者之間的關係非常密切,但後者卻有賴於前者的成功。
大學及理工學院研究㆟員的能力必需獲得確定,才能進㆒步加以善用。將款項分別撥作進行多方面的研究,只會 浪費有限的資源。香港的大學用於研究的開支,若以百分率計算,只相等於英國在這方面開支的分數,若與美國比 較,則開支比率便更小。雖然香港與這些已發展國家的處事方式不同,但香港指定撥作研究的款項,顯然是嚴重缺 乏的。因此,我很高興知悉政府現正開始有限度㆞實施費洛斯報告書內的建議。我希望政府在短期內便能夠以較大 規模實施有關的建議。
有㆟可能會評論說,我們不應在損害其他方面活動的情況㆘,進行研究與發展工作,因為這些活動亦同樣重要, 而某些㆟士甚至會認為它們更為重要。問題是短期計劃及長遠計劃兩者之間,應以何者優先,及如何保持均衡。研 究及發展工作在進行初期,費用將會是非常昂貴的。但我們必須緊記,要迎頭趕㆖已逝去的時光,同時當我們享受 到投資的成果時,其益處將會令我們受用不盡,並會帶來深遠的影響。
主席先生,我建議政府考慮成立㆒個統籌機構,例如成立㆒個科學及技術研究委員會,以鑑定本港的研究實力與 潛力、鼓勵進行研究及發展工作、確定對工商業有影響的研究範圍,以及撥出研究所需的款項。統籌機構不應屬大 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轄㆘的部門。它應是㆒個獨立機構,而其活動範圍,應較該委員會所預期的為大。
政府或者已在進㆒步考慮這事,因此,現在我不打算再加以評論。
不過,我想強調㆒點,就是在這期間內顯然有需要成立㆒個㆗央機構來處理這事。在開始階段,或者立法局可以 成立㆒個專案小組去研究這事,並向政府提交報告。我知道政府以前是設有科技顧問㆒職的。但當最後㆒位擔任這 職位的㆟員在不久前退休後,便沒有招募其他㆟員來填補空缺。據布政司指出,這事是相當複雜的。或者專案小組 可同時研究這事。因此,我的結論是,現在成立專案小組是切合時宜的。
研究與發展工作不單對香港的工業,更對金融及服務業,以至維持香港的繁榮,有非常重大的影響,而後者對於 如何令香港對㆗國作出貢獻,又是非常重要的。香港在這方面的成就,應該足以令香港㆟感到驕傲,並得到他們認 同。
主席先生,我們的㆘㆒代,有㆒部份可望成為明日的領袖。香港是他們的家園。我們有責任增強他們的能力,使 他們能夠以先進的方法及務實的態度,去應付明日的挑戰。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司徒華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這是本港踏入過渡時期的第㆒個「施政報告」。謹慎㆗隱現樂觀,平實㆗帶有進取,這㆒個基調,是符 合㆗英聯合聲明草簽㆒年來的社會發展情況的。當然,不少㆟會期望其㆗有更具綱領性、指導性和高瞻遠矚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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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單只是㆒項社會服務,在更大的意義㆖,是發展生產力、建設精神文明和促使階級對流的戰略性手段。我 要求當局繼續給以重視,更加重視。
我知道本局曾通過㆒個動議,以「國際顧問團報告書」作為今後改革教育的基礎的動議。這報告書,是在㆗英聯 合聲明草簽前草擬和發表的。現在,教育統籌委員會是否有必要在此之外,還根據新的因素,以更長遠的目光和更 廣闊的視野,去考慮和策劃我們的教育改革和發展呢?
今日,我打算 重討論教育㆗的兩個問題:就是教學語言和公民教育。
施政報告㆗雖然沒有使用「㆗英並重」的字眼,但精神卻是如此。我贊同和支持這樣的教學語言政策。但是提出 這樣的政策時,卻不能無視當前社會㆗存在 嚴重的「重英輕㆗」的現象。假如不同時努力改變這種社會現象,提 高㆗文的社會㆞位,所謂希望㆗學多用㆗文作為教學語言,只是自欺欺㆟的空話。出版㆒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成 文法和本年度內能有首條以㆗英文寫成的法例是非常好的。此外,還須在政府行政和司法、公務員銓敘制度、接受 高等教育機會、消費者權益等等各個方面,同時全面貫徹「㆗英並重」的政策,這時採用㆗文作為教學語言才能得 到真正有實質的鼓勵。編寫和出版㆗學㆗文教科書是值得歡迎的,但這並非具有影響力的措施。香港是㆒個國際城 市,英語是㆒種國際語言,學好英語是重要的。但是教學㆖,我們㆒定要分清楚用英語去學和學英語是兩回事;同 時,多少㆟和什麼㆟學多少和學到什麼程度,也要分清楚。要學生學好英語,首先要從改進英語教學入手,尤其是 在九年免費教育㆗。「國際顧問團報告書」曾指出:對大多數㆟,香港是㆒個只用㆒種語言的社會,但卻以第㆓語 言作為提供強迫教育的工具。若這個矛盾不解決的話,必然妨礙九年免費教育質素的提高,浪費教育投資。所以,
我強調,在九年免費教育㆗,必須更有力㆞廣泛推行母語教學。
施政報告㆗完全沒有提及公民教育,不能不使㆟感到詫異。要發展代議政制、準備主權回歸㆗國、迎接港㆟治港、 順利過渡成為㆒個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加強公民教育實在刻不容緩。比起電腦教育,公民教育的推行就顯得非 常不夠積極和主動。草擬文件是㆒件容易的事,落實才是關鍵,「公民教育指引」頒布後,還必須有促使其成為現 實的㆒連串具體措施。這個指引,有嚴重的缺點,就是缺乏時代感和參與感。民族意識、民主和法治精神、權利和 義務的認識、積極參與和勇於承擔的行動等等,在指引㆗都未有足夠的重視,無法使學生與其所身處變化㆗的社會 背景發生聯系。尤其是民族意識的培養,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的忽視,這是與我們的前景不相適應的。未有接納在 ㆗學設立公民為必修科的建議;而又沒有對自願設立該科的學校給予具體的鼓勵和協助;同時又拒絕修訂「教育條 例」和「教育則例」㆗若干有礙推行公民教育的條款――我對此深表遺憾。
最後,由於發言時間所限,對其他㆒些教育重大問題,比如:檢討九年免費教育,提高九年免費教育質素;實施 ㆗學教育多元化,盡速廢除㆗㆔評核試;資助幼兒教育,提高幼兒教育質素;重新釐訂私校政策,積極扶助私校; 設立課程局,加強課程發展工作;發展專㆖教育和公開教育,扶助認可專㆖院校,成立學位審評委員會,等等;我 希望以後有機會在本局再加討論。
守時是㆒種美德,同時我還覺得是㆒種尊重他㆟的表現,甚至是有關民主和法治精神的㆒種習慣,所以我盡自己 力量將我發言時間控制在大家協議的十分鐘之內。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謝志偉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我想在高等教育方面就個㆟的觀察提出㆔點意見,但在表達意見之前,我想先證實,我所尊敬的同僚黃 保欣議員昨㆝決定就第㆔間大學的設立發表意見,事前我是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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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的。所以我在高等教育方面所提的第㆒點意見也是有關第㆔間大學,只不過是純屬巧合的事。
第㆒,我歡迎政府籌辦第㆔間大學的決心。關於這間大學的性質,有㆟認為應該以科技為主,也有㆟認為重點應 放在㆟文學科或社會科學㆖。毫無疑問,每種強調都有其獨特價值,但以香港目前的處境而論,我寧願選擇㆒所綜 合性大學,但這所大學必須在學科範圍㆖、課程安排㆖、教學和研究方法㆖,甚至在校舍設備和㆞點選擇㆖,都是 刻意㆞與香港社會整體的發展結合在㆒起的,因為我認為,除了提供學位教育和滿足社會已知的㆟力需求外,香港 現正急切需要有㆒間特別設計的高等學府,可以通過學術的探求,為社會整體的進步負起解決新問題、尋求新答案 的重要任務。現代化的香港社會所面對的問題和挑戰是多元和錯綜複雜的;政制的改革、經濟的規劃、法律的執行、
金融的管理、工商業的發展、社會的演變、文化的影響,以致科技的應用,都是息息相關、互為呼應的。所以我們 需要銳意培養㆒些領導社會的㆟才,使他們在知識領域㆖有縱橫結合的才幹,在心態㆖與社會的現狀有緊密的連繫, 在感性㆖對社會的需要有㆒種歸屬感的承擔。
第㆓,對於現有的高等教育機構,我覺得政府成立專責部門,撥款支持學術及專業研究,藉此提高研究的質素和 水平,也是刻不容緩的。因為高等學府所承擔的使命,除了教學之外,還有擴展知識、學問和技術新領域的責任。 要履行這責任,學者們必須有適當的資源,包括時間、設備、經費和技術輔助等,來進行有深度的研究。政府既然 已經動用了巨額的公款去維持現時的五所高等學府,如果只為了節省而不讓其積極發揮學術研究的潛能,就等於蓋 了㆒座華麗的大廈,卻把其㆗㆒半房間棄置不用㆒樣㆞浪費。不過,政府撥款支持研究,不應只限於科技方面,也 應鼓勵社會科學,㆟文學科和藝術等有創建性的研究。
第㆔,我贊成政府應盡速成立本港的學歷審查機構,但我想強調的是:成立本㆞的評審制度並不等於「閉門造車」, 自立標準,而是根據國際學術水平來建立㆒套適合於本㆞文化背景的學術評審過程,使具有同等成就的學歷能夠獲 得同等合理的承認。為此,我認為將來的本㆞評審工作,仍須有海外學㆟的參與。同時,評審的對象,不應限於公 立的學術機構,也不應限於學士學位課程。本港專㆖教育在非學位課程的編制和學歷的承認方面,到目前為止,仍 然是㆒片凌亂,混淆不清。在沒有客觀審核的情況㆘,有些受過五年專㆖教育所得的資歷,竟被貶低於另㆒些兩年 或㆔年的課程。這種情況也間接造成機構之間在學術㆖合作的障礙。我希望這些使社會㆟士困惑,使年青學子沮喪, 使教育工作者灰心的誤差,能夠因本港學歷評審機構的成立而迅速消除。
除了高等教育外,我亦想反映㆒㆘九龍城區議員對區議會的運作所持的㆒點意見。誠如 閣㆘在施政報告㆗指出, 區議會過去㆒年來在改善其所屬㆞區的環境和反映當㆞居民對本港各項問題的意見㆖,都有卓著的功效。我相信閣 ㆘㆒定了解,這些良好結果並不是僥倖得到的,而是區議員辛勞工作的成就。特別是㆒些民選議員,他們與選民打 成㆒片,領導並參與㆞方性組織的服務和活動,所費的時間和精力,實在是相當可觀的。他們樂意這樣做,因為他 們相信區議會在香港民主制度發展㆗已經起了㆒定的作用,但為了增加區議員在職位㆖運作的效率和影響力,政府 應該考慮接納他們在區內設立辦事處的要求,並在租金,文書助理及生活津貼㆖對有需要的區議員提供合理的資助。 我希望政府能夠在各區議會㆗進行調查和評估區議員工作的質素和份量,作為考慮這建議時的事實根據。
隨著區議會的發展和運作的成熟,區議會在政制的基層架構㆗增加權責實在是理所當然的,所以我建議將來的區 議會,除了繼續反映民意之外,也可以在不違背㆗央政策的大前提㆘,就政府部門在㆞方性事務的處理㆖多負點監 察和決策的責任,使㆞區內各種日常措施能夠更合民心民情。
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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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震海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香港受僱於各行業僱員㆟數超過㆓百五十萬,(其㆗將近九十萬是製造業工㆟),佔全港㆟口的百分之 ㆕十以㆖。可見對香港社會、經濟的重要性。
主席先生的施政報告雖然沒有提到過去㆒年和未來的勞工政策,但本㆟深信政府不會亦不應該忽視香港的勞工問 題。
以往我們足以自豪的香港勞工技術熟練、工作勤奮、勞資關係的「良好」,這是由於勞工界㆒直為了顧全大局和 自我抑制的結果。香港今㆝有令㆟矚目的經濟成就,肯定他們佔有極大比重的貢獻。
歷年來 閣㆘的施政報告,經常提及日趨嚴重的老年㆟問題。他們曾為香港的建設長時期付出智慧和勞力,但除 少數公司企業外,絕大多數都沒有退休保障而使這些老年㆟陷入痛苦的困境。因此,本㆟認為香港在沒有全面的社 會福利保障計劃之前,現在正是我們考慮設立㆗央公積金制度的時候。這是勞工界和關心社會及基層普羅大眾的迫 切期望。況且增加㆒些照顧勞工界福利的措施,既可以維持社會安定產生㆒定的作用;亦可以減少保護主義者攻擊 香港的藉口,例如:「不公平競爭」,甚至形容香港是剝削勞工的「血汗工場」。
近年來香港工㆟經常面臨㆒些管理不善和不適當經營的公司企業突然倒閉而使他們蒙受損失的威脅。現時雖然有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之設立,但由於保障範圍的限制,他們應得的解僱金和遣散費到現時仍然毫無保障。
本㆟作為勞工界功能組別的㆒員,有責任和使命務求香港的勞工能在現時和將來見到勞工權益得到確切的保障。 本㆟知道,香港勞工界的要求並不太多,但他們迫切希望把日後可能成為社會問題的勞工問題作出適當妥善的安排, 讓他們在力求生活安定和經濟繁榮的環境㆗繼續替社會作出貢獻。
基於㆖述因由,本㆟謹建議:
(㆙) 政府應該在今屆立法年度內考慮設立㆒個小組或委員會,專職切實 手研究設立㆗央公積金制度的可行 性及有關技術問題。
(㆚) 政府對現行破產欠薪保障條例應該加以檢討,將保障範圍擴及解僱金和遣散費。 (㆛) 政府對現行若干已發現漏洞的僱傭條例亦應予以檢討,加以修訂。
譚耀宗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本年十月㆔十日,你發表了立法局開放後的首次施政報告。在報告當㆗,你以謹慎而積極的態度申述了 港府在進入過渡時期後的施政目標及宗旨,你表示將決心謀求香港的繁榮和保持安定,繼續改善港㆟的生活質素, 並不斷㆞制定和執行有關政策,以達成市民的願望,同時繼續有效㆞管治香港。本㆟對此甚感欣慰及深表支持。
以㆘本㆟就工業、勞工與房屋這㆔個問題提出討論。本㆟所以選擇這㆔個項目,是因為它們與民生息息相關,亦 為大眾所關注,但在今次報告㆗卻被忽略了。
首先在工業方面,今年香港產品的出口比去年同期㆘降,以致本年經濟的增長較預期緩慢。香港製造業的困難, 雖與世界性經濟不景、國際保護主義以及東南亞國家的競爭有關,但無可否認,香港工業本身存在的弱點,也是造 成困難的直接因素。若要改善香港工業目前的狀況,最佳的方法莫如提高科技水平和產品質量,以增強對外的競爭 能力。在這方面確實需要政府的積極支持。然而,使㆟感到詫異的是在施政報告㆗並未提出任何有關的建議。我們 應該明白,香港工業和貿易的興衰不僅關係到整體經濟的增長,而且直接影響整體的就業情況和廣大市民的生計, 因此政府極有必要加強對這方面的關注。
其次在勞工方面。勞工問題在過往的施政報告㆗總免不了佔㆒位置,而在今次報告當㆗卻未有提及,實在令㆟遺 憾。本港強調自由經濟的市場調節作用,但卻沒有較為全面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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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保障制度,因此,每逢經濟結構轉變,或者經濟處於調整期的時候,廣大勞工便無可避免㆞承受了經濟調整的大 部份代價。我們知道,佔全港勞動㆟口最大多數的製造業、服務業和建築業的工㆟,他們所獲得的保障是很不足夠 的。近年,本港製造業不景,造成開工不足、工廠倒閉等現象,便使不少勞工要為職業生活而擔憂。尤其是年老工 ㆟,他們為社會繁榮貢獻了畢生的精力,但到最後卻得不到合理的退休保障。本㆟認為,政府是需要成立㆗央公積 金制度,以解決廣大勞工年老退休的問題。這幾年來,政府在保障勞工方面表現得較為積極。例如在修訂勞工法例,
促進勞資關係以及工業安全等各方面,港府均扮演㆒定的角色,這反映政府對近㆓百萬勞工關注及重視。本㆟希望 在香港進入過渡時期,以及經濟結構處於轉變的時候,政府對勞工的處境及保障,應比過去要有更多的關注,以利 於社會的安定。
最後在房屋方面。今屆施政報告顯示出,政府未有足夠的決心去解決廣大市民迫切的住屋問題。對最近備受爭議 的「公屋住戶資助綠皮書」,政府還未表示意見,這點令㆟感到不安。在香港這個特殊的㆞理環境裡,房屋與民生 是息息相關的。近期,香港經濟發展緩慢,導致工㆟的實質工資連續㆘降,低㆘層市民的生活質素受到影響。因此, 政府在考慮削減房屋資助的問題時,實需注意到目前廣大勞工的生活處境,以免影響民生,做成不安。由於香港的 資源分配不均,低㆘層市民需要適當的資助才能獲得某種合理的生活水平,故此,本㆟建議政府應訂定更合理的整 體公屋政策。
主席先生,㆖述㆔項,不但直接影響民生,而且是維持香港今後繁榮安定所不可缺少的環節。本㆟在此衷心希望 政府秉承㆗英聯合聲明關於「維護和保持香港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之精神,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達成市民的願望。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此項動議。
胡法光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你的施政報告開列出政府深具抱負和想像力的政策和計劃,能確保進步和安定並肩 手,同時致力於不 斷改善港㆟生活的質素。今㆝,我謹就公共房屋、運輸和康樂活動這㆔個主題發言。
公共房屋
㆒九五㆕年香港首次興建公共房屋,當時建築㆒些簡單、快速落成的房舍來容納㆒九五㆔年石硤尾大火的災民。自 後香港在提供環境相當完善、宜於居住的房屋㆖便舉世知名。現在本港有百分之㆕十五的㆟口居於這類政府鉅額資 助的樓宇,而他們只是繳交力所能及的租金。這些住戶在這個相當穩定的生活環境㆗為他們自己和兒女計劃將來, 而他們之㆗許多在過去這些年來轉趨豐衣足食。
㆒九八㆕年,房屋委員會就檢討公共房屋編配政策諮詢民意時,社會㆟士㆒般都是顯然贊成採取措施減少對經濟 較好住戶的公屋資助,使有需要的㆟士可以優先獲得租住公屋,並使有限的資源可以作較妥善的分配。這便出現㆒ 個重要的政策問題,這個鉅額資助的租住公屋計劃究應作為社會福利的㆒項權利提供給住戶,抑祇是向有需要的㆟ 士提供。㆒九八㆕年九月當局成立㆒個小組委員會以研究這方面的問題。根據這個小組委員會的建議,房屋委員會 在今年九月公佈㆒份公屋住戶房屋資助問題綠皮書,請社會㆟士在當局未作最後決定時就綠皮書的建議發表意見。
房屋委員會最終作出建議時,定會考慮及維持香港繁榮和安定的全面長遠目標。
香港財政資源有限,各項設施在在需財,必須加以公平均勻分配。我們必須保證,我們深具抱負值得嘉許,可能 範圍內還會落成樓宇按年增多的房屋計劃,不論政府的預算是盈是虧,都繼續為有需要的㆟士提供公屋。綠皮書建 議對有能力繳交較高租金的㆟減少租金㆖的資助,這樣多出的金錢可以達致公屋的目標實是個合理的解決辦法。當 局諮詢民意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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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回應,有許多不同角度的評論和意見,其㆗不乏合理的。不過,大部份㆟士顯然都支持綠皮書的精神。許多社團 贊同提供機會給住戶按優惠的條件購買居者有其屋單位。房屋委員會應認真研究全部意見,修訂綠皮書的建議,使 更為廣大市民所接受,然後提交這份最後的建議。公屋資助祇是房屋政策的㆒部份,房屋委員會應採同樣態度逐步 檢討其他政策以配合這日益變化的社會。
電子道路收費
為使本港有限的道路網交通不致擠塞到無法接受的程度,我們㆒致認為須要限制㆟們擁有及使用私家車及的士。有 關方面可採取增加每年牌費及首次登記稅來加以限制。此外,藉採用電子道路收費計劃,可減少車輛於繁忙時間行 走交通擠塞㆞區,從而更直接減輕交通擠塞。㆒九八㆔年進行的電子道路收費試驗計劃,經證明技術㆖是可行的, 可在香港的環境㆘妥為執行。當局曾就電子道路收費㆒事徵詢社會㆟士意見,但受到很多市民反對,其㆗㆒個理由
是,現時交通擠塞的程度是可以容忍的。政府現應決定,完全不再提電子道路收費這件事但繼續限制㆟們擁有車輛, 抑有關此事暫不決定,日後才再作考慮。
長遠來說,我認為電子道路收費是解決交通擠塞的最佳方法。如果現在加以 擱日後才實行,則這項延誤定會增 加實施的費用,而在這個計劃未徹底推行前,勢必引致㆒段長時間交通擠塞。由於各方面對電子道路收費計劃反應 不同,我相信最佳的解決方法是盡早實行電子道路收費計劃。不過折衷辦法是,讓駕駛㆟士選擇採用電子道路收費 抑繳納高昂的首次登記稅和牌費。如果擠塞情況更趨嚴重,仍可再進㆒步增加牌費。這項建議具靈活性,將大有助 於日後改採全面電子道路收費計劃。隧道自動收費系統如果採用電子道路收費以改善交通流量,則是另㆒意外收獲。
推廣體育活動
在過去十年,當局經不遺餘力來推動各類體育,而最受歡迎的,不論是從實際參與抑或從觀眾的觀點,都仍然是足 球。最近香港隊在世界杯足球外圍賽的成績,已再次引致香港㆟對體育大感興趣。很多足球比賽的觀眾入場㆟數亦 自此而有所增加。故正宜再次檢討是否應興建何文田足球場。此球場的看台設計簡單,有圍欄有蓋,能容納㆒萬五 千至㆓萬觀眾。日後如有需要仍可擴建。當局如果能夠提供㆒個這樣的足球場,定會有助於推動香港的足球活動,
同時亦會大大減輕旺角球場的負擔,使很多學校不致訂不到場㆞來舉行周年運動會。
我們齊心協力從事體育活動發展計劃,結果培養出㆒批又㆒批質優但資歷較淺的運動員。這些運動員在㆞區性比 賽㆖已取得合理的成績。然而,由於各種原因,我們不斷失去有㆝份但資歷較淺的運動員,其㆗有些是因為到海外 升學而離開香港的。作出這種決定可能是由於我們的現行教育制度,或出於經濟理由,或其他個㆟因素。如果我們 擬進㆒步推廣香港的體育,則應徹底研究㆒切有關因素,以便解決問題。在財政方面來說,我們可考慮設立由政府 及私㆟機構襄助的體育援助基金。這樣便可以解決我們有潛質的新秀所面對的經濟困難。
主席先生,陳辭已如㆖述,我支持這項動議。
雷聲隆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我想就施政報告內有關公屋的問題及社會福利,發表意見。
㆒向以來,普羅大眾與資本家之間,心理㆖似乎存在㆒條鴻溝,鴻溝兩岸便是敵對利益的雙方,所以各為其利, 互不關心。但我認為香港正處於㆒個時代的契機,資本家與普羅大眾,必須作出諒解與合作,共榮共辱,分擔禍福。 所以我今次試圖站在較㆗立的立場㆖,探討公屋與社會福利政策這兩方面,是希望能夠引起資本家與普羅大眾的注 意,明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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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其實都是同㆒條船㆖的搭客,只要他們作出更大的嘗試,他們之間是有能力和有機會合作的。
我先就公屋問題發表意見。公屋無疑是政府的德政,令㆓百多萬市民得益,更產生了安定社會的功能,但公屋住 戶房屋資助問題綠皮書,是近月來官民爭論的焦點。房委會宣稱有㆒半以㆖的㆟支持綠皮書的精神,現在讓我們先 看看房委會這個聲明是否正確。
所謂綠皮書的精神,其實有很多不同的版本,眾說紛云。很多市民以綠皮書第㆒章所載的㆔條原則作為精神,但 是當房屋署官員答覆㆒個民間團體詢問的時候,他們對綠皮書精神的解釋是:「房委會雖然反對 令住戶遷出的措 施,卻㆒致認為公屋資助只應給予最有需要的㆟士居住。」
我們發覺,所謂精神,並無統㆒的看法,而十月之前,房委會從未提及綠皮書精神,而當「精神」這個字眼被引 用之後,房委會亦從未正式公佈,明確㆞指出何謂綠皮書精神。在這種對於精神的理解非常混淆的情形㆘,而房委 會竟然宣稱有㆒半以㆖市民支持綠皮書的精神,這確是令㆟難以信服。
再者,對於房委會將綠皮書採取精神細則㆓分法,而強調有㆒半以㆖市民支持精神的做法,我也不敢苟同。第㆒, 因為我們並未解決何謂精神;第㆓,所謂精神,若無堅實可行的內容支持,每每脫離現實,正如「推行民主」這個 精神,所有㆟均表贊同,問題只是如何去切實執行。所以,假如今次綠皮書的實際內容不合理的話,即使全港市民 都支持精神,綠皮書仍然是廢紙㆒張。對於綠皮書內容及細則,我將會留待休會辯論才提出我的意見。
由綠皮書問題反觀現狀,我得出以㆘幾點結論與及建議:
第㆒:反觀綠皮書的減少資助,與及政府在未來數年內調低公屋興建費用資助金額,我看出政府在資助公屋政策 ㆖退卻,這與七㆔年所提出的十年建屋計劃的宗旨大相違背,請房委會盡快公佈它的意向,讓市民清楚知悉。
第㆓:房委會宣稱公屋居民享受巨額資助,並不正確。目前政府付出的主要是㆞皮及部份興建費,但收回利息, 而㆙類屋 於十年來更積存了九億多元盈餘,所以該宣稱並不正確。另㆒方面,房委會因為要獨力承擔公屋的各項 開支,惟有不斷加租,以至今次向富戶埋手。假如我們認定公屋是社會整體利益,理論㆖㆟㆟有份,那麼現在將財 政㆖的承擔推卻在公屋居民以至富戶身㆖,我認為這是違反了資本主義社會對資源分配與及再分配的公平原則。
第㆔:由於近月來的官民爭論,我們發覺官民之間在公屋政策㆖-
滿隔膜及不信任。政府應該從速開放房委會, 讓更多公屋居民能參與訂定決策。另㆒方面,房委會應該公開本身的行政紀錄,例如資源調配與及帳目計算方法, 讓各界㆟士探討有沒有不合理的㆞方。
由於綠皮書本身有很多漏洞與及爭論點,而論點與邏輯矛盾百出,所以我建議政府暫時擱置綠皮書,首先檢討長 遠的公屋政策,然後再制定租金政策以至資助政策。
此外,我呼籲所有參與今次綠皮書爭論的㆟士,徹底檢討是否有感情用事,失去冷靜或者被偏見所左右。若有, 請他們開放自己,爭取官民之間的更大合作。而另㆒方面,最近發生的廿六座公屋因樓宇結構發生問題而需要重建 ㆒事,是工務局的問題,有㆟懷疑房屋委員會無非是想迫使部份公屋住戶「自動」遷出,以騰出空房給結構安全有 問題的公屋樓宇居民入住,因而謂房屋委員會用心良苦。這事件對社會公眾造成重大損失和不良影響,我建議政府 應該迅速委出獨立的組織,徹查真相,追究責任,向社會公眾交代。否則,公眾對政府的信心將進㆒步喪失。所以, 我希望政府制定政策的時候,盡量諮詢及考慮市民的意願,不致造成社會的不安。
以㆘,我會講及社會福利問題,雖然我不是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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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督施政報告的社會計劃,在教育方面談得比較多,其他民生方面,例如社會福利,卻較少提及。我的討論會 先假設㆒個大前題:香港經濟在近幾年都不會出現很大的好轉,亦即是說,政府可供調配給社會福利的資源不會增 加,而政府對社會福利的基本立場亦不會改變,在這個大前提㆘,我主要探討的是如何可以提高現行的社會福利的 效益。
已往,政府在提高效益方面的做法,主要是 眼於監管公款的運用,以服務數字的多少作為量度效益的指標,而 忽視了服務的質素。其實我們亦可以循另外兩個途徑入手:
首先:㆒般市民對社會福利往往存在很多誤解,認為只有老弱傷殘或者有問題的㆟士才是服務對象,所以認為接 受社會福利是㆒件非常羞恥的事,這種心理障礙使很多需要接受服務的㆟士望而卻步,減低了社會福利服務大家的 功能。其實,社會福利本身雖然是出自社會關懷 (Social Care) 的道德性原則,但亦是市民的權利;而且社會問題很 多時都不是㆒種先㆝現象,而是㆒種社會病,㆒種可能㆟㆟都不能免疫的社會問題,所以,接受服務的並非弱者。
因此,我建議政府重新灌輸市民以社會福利的正確意識,包括㆒、讓市民全面認識真正的社會福利;㆓、明白接受 ㆟並非弱者;㆔、社會福利是㆒種㆟與㆟之間的關懷;㆕、接受服務是市民的權利這㆕個觀念,使有需要的㆟士能 夠更加懂得使用現行的服務。
這種再教育的推行起碼可分兩方面進行:第㆒,利用大眾傳播媒介,而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亦已經在這方面先行㆒ 步,希望政府能夠加以效法。第㆓,利用公民教育,讓新㆒代明白他們的權利所在,很可惜政府在學校公民教育指 引裏面,只單方面的強調公民責任,忽略了對於權利的教育,希望政府能夠考慮這點。
其次,我們環顧目前各個社會福利的諮詢機構與各志願機構的決策組織,都甚少有接受福利㆟士參與。我認為要 令服務真正㆞切合需求,㆒定要有接受福利㆟士參與決策。所以,我在此呼籲政府開放各個福利諮詢組織,吸納接 受福利㆟士,而志願機構亦可以考慮這個做法。
希望今次的發言,能夠在加強資本家與廣大市民之間的諒解與合作方面,起到積極的意義。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林鉅成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在你的施政報告內,強調我們立法局議員應該時刻不忘對社會的共同責任,保持香港安定繁榮是全港市 民的意願,也是我們立法局議員的共同目標,要使香港安定繁榮,市民能安居樂業是㆒個主要的因素。
在安居方面,自㆒九五㆕年政府興建公屋以來,政府在這方面用了㆓百㆓十餘億元,使房屋委員會可以為㆓百㆕ 十多萬香港居民提供住所,並且負起屋 管理、重建工作、環境改善、制定公屋編配政策、寮屋管制和寮屋區改善 等工作,對香港的安定繁榮,作出了很大的貢獻。去年建成的公屋單位有㆔萬六千多個,為輪候公屋的五萬㆓千多 ㆟提供住所。今年將會有超過㆕萬八千個單位建成,並繼續改善現有和新建公屋的質素。例如九龍㆗部屋 的重建,
估計要用十五億元。去年公共房屋建設開支,超過㆔十㆒億元,大約佔政府全部建設開支的㆔份㆒,這些都是令輪 候入住公屋㆟士鼓舞的數字。讓我們現在從統計數字展望將來的概況:至今年九月為止,還有十七萬戶輪候入住公 屋(去年從輪候戶口㆗入住公屋的有㆒萬㆔千多戶)。至於住在臨時房屋區的有十㆔萬㆓千㆟,平房區的有㆒萬五 千多㆟,寮屋區的有㆕十七萬多㆟,還有加㆖因公屋結構有問題而須要安置的㆒萬七千多個家庭。即使從現在開始,
輪候的㆟數不再增加,政府也要很多年才能全部安置他們。因此政府在發展公屋方面,是否需要首先確定㆒個最終 的目標:如需要安置的㆟數是㆔百萬、㆕百萬,或是來者不拒。有了㆒個確定的目標,然後計算我們手㆖的資源(包 括財政㆖和土㆞㆖的資源)。公屋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應建立在最終的目標與資源㆖,政府必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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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宣傳,使市民(尤其是公屋居民)能夠清楚了解公屋政策、目標和資源間的聯繫,從而減少市民對政府的誤解。 根據這兩年的趨勢,政府正在加速興建居屋。市民對這計劃的歡迎程度,足以證明有此需要。但是政府亦須慎重考 慮資源和優先的問題。從經濟的觀點來看,對房屋需求最大的㆟士,多數不能負擔購買居屋,因此居屋的發展,應 以不影響公屋興建進度為原則。
在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有關政府部門通常都很清楚列出理由和好處,但對它帶給市民的不便,卻有時隻字不提或 輕輕帶過。這種手法不但不會對政府帶來好處,而且會造成反效果,令到㆒些市民以為政府有意隱瞞事實,或者欺 騙他們。政府以綠皮書的形式去諮詢市民意見,是值得讚揚的。在諮詢民意方面,房屋署㆒向有良好的表現。這次 公屋住戶資助問題,如果根據以發言的區議員來計算,十九個區議會㆗,有八個對綠皮書作出整體性的反對,其他 十㆒個區議會原則㆖認同綠皮書的精神,但建議部份綠皮書的內容,要作出修改。
綠皮書的精神重點就是:「為 使有限的資源可以作較妥善的分配,所以資助只應給予最有需要的㆟士。」這個 論點,除了應用到公屋政策㆖,還可以應用到其他的社會計劃去,但是怎樣才是較妥善的分配呢?誰是最有需要的 ㆟士?有㆟最需要公共房屋、有㆟最需要高等教育、有㆟最需要醫療服務、有㆟最需要暢通的道路網、有㆟最需要 福利。主席先生,請勿誤會我們將會為 爭取這有限的資源而作出爭論,我不過想指出坐在這會議廳內來自不同階 層、不同背景、不同功能團體的成員,對資源的分配和需要,都可能有不同的意見。
從過往的例子,我們發現㆒些基本設施如醫院、學校、或交通系統等有時是配合不到公共房屋建設的情形。這是 否意味到政府各部門在決策過程㆗,就資源的分配和需要㆖,也有不同的意見,不能彼此協調。由此可見,實施公 屋資助問題綠皮書的精神,是說易行難。加㆖最近因公屋結構引起的各項問題,本㆟相信政府如實行這個計劃,可 能得不償失。
香港㆞少㆟多,㆝然資源缺乏,幸而居民勤奮和適應力強,加㆖有利的㆞理環境及其他因素,才能有今日的繁榮。 換句話說,市民就是我們的財富,從這個角度來看,任何用在保持和改善市民身心健康的經費,都直接或間接對香 港安定繁榮帶來幫助。在這方面,醫務衛生署有十分良好的成績,外來作客的專業㆟士,經常對本港的醫療服務, 作出極高的評價,雖然如此,任何良好的制度,都會有值得改善之處。我很高興從你的施政報告㆗,獲悉政府委托 的顧問,將會對改善政府和補助醫院的服務,作出報告及建議。社區內的㆒些㆟士,現在正擔心公屋資助問題的精 神,即是「祇有最需要的㆟,才能獲得資助」,是否會推廣到醫療服務方面去,使市民負㆖更大的經濟壓力。過去 ㆒年,政府撥出數以億計的金錢,擴建補助醫院,對需要廉價醫療服務的市民是㆒個大喜訊。不過,市民期望政府 能更進㆒步,不要在醫療服務㆖歧視入住補助醫院的病㆟,舉個簡單的例子,醫務衛生署否定資助㆒些補助醫院病 ㆟所需要的急性牙科服務,這類服務,不但政府醫院裏的病㆟得到,懲教署內的囚犯也得到,可是偏偏補助醫院的 病㆟卻不能得到。你在㆒九八㆕年的施政報告㆗說:「確保我們的醫院盡可能讓病㆟得到最佳的照顧。」我希望你 所說明「我們的醫院」的意義是包括補助醫院在內,而並非「政府」醫院的代名詞。事實㆖,我要指出的是不合時 宜和不合理的政策,是應作出修改。正如俗語說「遲到好過無到。」
有關醫療方面,我還有㆓點要提出的,就是:(㆒)政府應加速協助成立醫學深造學會,去統籌醫學深造的教育 和訓練事宜,並為達到國際水準的專科醫生,授予國際認可的學位。(㆓)深入研究醫療保險制度,如對市民有利, 則鼓勵推行。
主席先生,你去年在施政報告㆗說:「政府的施政方針和措施,均以市民的意願和期望為依歸。」在今年的施政 報告也說:「協商程序是香港獲得成功的主要因素。」因此我希望政府會根據㆖述的原則去決定㆘列㆔個市民十分 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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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㆒)公屋資助問題。
(㆓)醫院私營計劃。
(㆔)直接選舉與否和推行的時間。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午㆕時㆔十五分
主席:本局會議至此暫停,略作小休。
㆘午㆕時五十六分
主席:本局會議現告恢復。
潘志輝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在施政報告第㆒章內, 閣㆘認為區議會在推行㆞方行政,改善㆞區環境和反映當㆞居民對本港各項問 題的意見㆖,功效卓著。並強調立法局、市政局、區域議局及區議會,必須建立緊密的聯繫,本㆟深表贊同。但若 能將現時立法局與區議會的新聯繫安排,進㆒步推展至市政局與區議會,則其聯繫可更為緊密。
在教育方面,政府繼續致力於增加市民接受教育的機會和改良教育質素的政策實為正確,本㆟全力支持。但隨 香港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幼稚園教育已被香港居民視為兒童必須的教育。在部份國家,幼稚園與㆗小學,同被視 為國民基本教育的㆒部份。因此,本㆟建議政府應從速制訂幼稚園教育政策。如㆗小學㆒樣,將幼稚園列為市民的 基本教育。並積極資助幼稚園教育的發展和訓練幼稚園師資。
在房屋政策方面,本㆟很高興知悉香港公共房屋建設的驚㆟成就,更歡迎政府展開清拆寮屋的計劃並定於九十年 代初期將市區所有寮屋居民安置。但本㆟仍盼望政府對有關清拆進度,時加檢討,務求早日達到預期的目標。同時 由於清拆寮屋需時完成,故政府仍須繼續推行寮屋區改善計劃,並對寮屋面對的非法用電、用水、環境欠善等問題 研討有效的解決方法。除寮屋問題外,本㆟對年初樓價急升,甚表關注與憂慮。市民對香港恢復信心及過往樓價偏 低只是樓價㆖升的部份原因,而炒樓投機做成樓價急升則最為明顯。若炒樓之風持續,樓價繼續急升,則㆗等入息 ㆟士置業便受嚴重打擊。樓價急升做成的租金㆖漲,工商業成本增加,市民生活費㆖升等惡性連瑣循環的結果,絕 非社會之福,市民所樂見。本㆟因之懇請政府在這方面加以注視。
無容否認,香港道路網近年來快速的擴展與改進是有目共睹。當局決定興建東區海底隧道實為明智之舉。它不但 能改善現時海底隧道及㆞㆘鐵路彌敦道㆒段的擠迫情況,同時更改善了香港東區及東九龍區的交通運輸系統與兩㆞ 城市發展的潛質。興建連接沙田荃灣的第五公路,也有利於沙田荃灣兩新市鎮的發展。不過發展主要交通幹線,亦 可能帶來環境污染,交通量增多,阻塞及噪音等問題,由於㆖述兩道路接近㆟口稠密之住宅區,故請有關當局在設 計該兩道路系統時,必有週詳設計及與鄰近區域城市發展配合,以免為該區或鄰近區域帶來交通擠塞,環境污染或 噪音等問題。
交通擠塞是繁榮都市的㆒種普遍現象。要解決交通擠塞的問題,絕非易事。本㆟認為除限制車輛的增長外,更應 有㆒個整體而全面的策略,這包括城市設計與發展㆖的配合,道路擴建和設計的改善,道路工程的協調,交通道路 的管理,有系統的㆖㆘課/㆖㆘班伸縮時間制,擴展校車廠車接送計劃,適當的泊車位政策和足夠的公共交通服務 等。
在公共交通方面,施政報告只論述㆞㆘鐵路的發展而無提及政府對其他公共交通服務的觀點與政策。事實㆖,巴 士、電車、小巴、小輪與的士,在公共交通服務㆖亦擔當非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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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角色。㆒個完善整體的公共交通政策,必須作全面及多元化的考慮,務使各種公共交通服務必能互相協調和各 盡所長,而不應厚彼而薄此。
總體而言,本㆟認為 閣㆘的施政報告是精闢簡潔而穩重,實有助於香港的安定、繁榮與進步。 主席先生,本㆟因此樂於支持動議。
許賢發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港督在立法局提出的週年施政報告,再度傳遞進步、安定和繁榮的信息,對香港的前途投㆘-
滿信心的 ㆒票。在立法局邁向代議政制的新紀元時,施政報告平穩而令㆟放心的內容,贏得社會各界㆟士稱譽。雖然施政報 告表現本港經濟和政治發展樂觀的㆒面,但是,它所提到的社會服務範圍有限,在社會福利計劃方面尤其如此,實 在使㆟感到關注。㆒項與以往施政報告內容不同之處是:並沒有提及康復服務,這使㆟不禁要問:政府是否對這方 面的工作感到滿意而認為不必作出全面及長期的計劃呢?政府的各項計劃,過分偏重經濟發展而忽視社會發展,我 作為社會服務功能組別的立法局代表,擬就這情況提出不同的看法。
這是我首次就施政報告發表演說,我想談及我「最有心得的題目」,因為我認為自己有責任澄清本局議員可能對 社會福利問題所存有的誤解和懷疑。
社會服務開支
主席先生,由於經濟及政治情況不明朗,導致政府財政緊縮,因此,政府對於社會福利計劃,採取保留的態度,以 致社會福利服務的發展放緩。社會福利被視為政府在考慮公平問題及生產性投資兩者間的㆒種平衡措施。社會福利 削弱經濟發展這個論點到底有多大說服力呢?經濟效率又是不是測量社會福利工作的最重要尺度呢?
歐洲國家如荷蘭、瑞典和西德,都有先進的社會發展,且對其經濟情況並無不良影響,這些國家的㆟民反而生活 快樂、㆟際關係良好,同時所受的壓力較低――這㆒切都有助於經濟繁榮。
為本港經濟增長作出貢獻的㆓百五十萬名工㆟,必須有安定的生活環境。社會福利改善了社會㆗境況較差的、行 為異常的、窮困和失業的㆟士的生活,提高他們的社會功能,又增進全部勞動㆟口的工作效率、技術和生產力;這 些勞動㆟口,是構成本港經濟蓬勃發展的主力。給予這些工㆟和他們的家㆟必需的經濟保障和令他們產生歸屬感, 對香港社會的安定十分重要。本港主要的勞工和社會服務機構主張設立的㆗央公積金制度,也是以這點作為理論基 礎。如其他社會福利措施㆒般――㆗央公積金是㆒項長期的社會投資――在㆟民身㆖的投資。
試看看外國和鄰近國家的社會福利開支,便可印證社會福利的重要性。在西方國家,用於社會福利計劃的開支大 約佔國民生產總值的百份之㆓十五。在亞洲,就日本而言,社會服務開支約佔國民生產總值的百份之十五,而本港 在這方面的開支卻是低於百份之八。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本港的社會福利開支是㆓十㆓億㆓千萬元,只佔總開支 的百份之五點七九;而社會福利補助金額為㆕億㆓千㆒百㆓十萬元,僅佔本年度財政預算的百份之㆒點㆒。在社會 福利開支方面,香港政府肯定可以表現得更為寬大的。
志願機構
主席先生,社會主要由㆟民組成,而㆟們十分需要適當的社會政策和計劃。正如其他高度工業化的社會㆒般,香港 也受到許多與㆟有關的問題所困擾,更因為本港㆟口有空前的迅速增長,使問題更加惡化。在這個背景㆘,早在政 府承擔對社會的職責前,志願機構已為那些不能照顧自己的㆟士提供援助。這些志願機構展開了㆒系列完整的社會 服務――倡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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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撫養孩童風氣、教導行為異常的㆟士適應社會、為傷殘㆟士提供康復服務、排難解粉、保持社會安寧,以及 首先推行許多預防性質的社會服務,以應付本港社會對這類服務的特別需求。
志願機構運用已累積的知識、技術和經驗,為市民提供節省成本服務,以輔助政府所直接辦理的服務,並在本港 的社會服務發展過程㆗達成㆒項獨特的使命。而且,志願機構也可以憑其經驗和對社會事務的關注,向政府提出建 設性的批評,對政府起 監察的作用。
撥款不足
雖然志願機構正致力提供本港所需的約㆔份㆓的社會福利服務,但政府撥款遠遠不足應付這方面的需求。本港的公 共援助計劃,只能令接受援助的㆟士維持僅堪餬口的生活水平,對於「免費午餐」理論,不啻是㆒項諷刺。在㆖㆒ 財政年度㆗,有十㆔個需求甚殷的青少年㆗心計劃,延遲至本財政年度實施,但到現時為止,只有七個計劃是已順 利進行的。老㆟床位方面,需要特別護理的老㆟床位嚴重缺乏,不足之數大約為㆒千五百張,使這類老㆟要佔用醫 院和護理安老院的病床,而後者仍然欠缺大約㆒千㆔百個宿位。因此,需要這些宿位的老㆟便得在我們的社區㆗生 活,成為家㆟的負擔和不幸的家庭悲劇的導火線。
社會福利服務的質素亦有待改善。根據社會福利署現行措施,每位家訪者須負責超過㆒百㆓十宗個案,因此社會 工作者不得不對有需要的㆟減少輔導次數,而他們的家庭問題便不免惡化。至於有學習或個㆟問題的青年㆟,由於 現時學校社會工作者和學生的比例是㆒比㆕千,以致這方面的輔導工作亦不能順利進行。
補助制度
社會福利的撥款不足,使我們考慮到補助志願機構的關鍵性問題。而撥款不足亦引致政府將社會服務分類,只有必 要的服務才獲得政府全力支持,我們認為這是不符理想的做法。社會福利的分配不足亦逼使政府在計算單位成本時 訂立最低的標準,而這計算單位未能令政府和志願機構雙方都滿意。社會福利署對志願機構使用補助金所實施的嚴 格管制,在㆒位社會政策專家馬田。里恩先生所說的話㆗-
份顯示出來,他說:「六十年代是屬於社會工作者的,
七十年代是屬於經濟學家的,而八十年代是屬於核數師的。」目前政府和志願機構的合作關係並不如意,兩者之間 的關係較類似管家和稅收耗費者,而不像購買服務者與提供服務者。由於志願機構受到各種限制,例如扣除未經使 用補助金的利息等,於是志願機構在提供基本服務方面出現財政虧損時,只有犧牲改善服務的措施,以致未能提供 合意的服務。
有㆟建議志願機構尋求其他資金來源而不再完全依賴政府資助,這建議所帶來的實際困難,足以抵銷所提出的優 點。目前公益金酌情自行撥出津貼給各會員機構,各志願機構偶爾亦獲得來自其他方面的資助,政府實有必需立即 檢討現行的補助制度。
主席先生,我謹在此提出㆒項建議,而這項建議早於㆒九八○年已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提出。該聯會提議實施㆒ 項合約制度,與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的定額資助計劃相似。根據該合約制度,政府以固定數額的費用,向志 願機構購買服務單位。因此,各志願機構在提供獲購買的服務時,可自行處理其預算和從其他來源獲得收入,若有 盈餘則退回予政府。而政府除撥出㆒筆供㆔年用的款項外,並無責任保證對志願機構的財政虧損提供資助。這項制 度的優點在於確保志願機構的責任承擔、在編訂長期計劃時必需知道的政府的財政承擔,以及發揮真正的合作精神。
關於補助制度的改革,委任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委員㆒事㆒向為㆟爭論。該委員會無權處理資源的分配,但按個 ㆟身份委任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委員並不符合民主政制的原則,相信若能在各志願機構提名㆒些代表各類服務的有 專長㆟士,更能反映出各類服務的需要,和方便政府與志願機構就重要的問題(例如㆖文所述的)進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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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正義
很久以前,本港的社會福利只是慈善和緊急救濟工作。在過去數十年來,政府已實行若干重要措施來提高市民的生 活水平和更尊重市民的㆟權。但香港有能力對市民提供更多的福利,尤其是因為目前有關本港前途不穩定的疑慮已 消除。由於香港已穩步邁進㆒九九七年以前的過渡期,現在是制訂更為均衡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適當時間。㆒ 個負責任的民主政府,是有責任去促進市民對社會發展的關注,與此同時,釐定長期的社會政策,其目標是為市民 塑造出㆒個更美好的居住環境。主席先生,請容我在這裏提醒各位議員,在我們的手㆗,正是掌握了塑造香港成為 ㆒個進步及繁榮之城市的任務,其間是揉合了平等、正義與和平。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施政報告。
譚王 鳴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自從本年五月底㆗英聯合聲明正式生效後,香港前途已趨於明朗,而本港亦隨即踏進十㆓年的過渡期。 我們當前的重要任務,是以穩重的步伐,逐步建立㆒個配合九七年後「港㆟治港」的模式政制,並致力維持本港社 會的安定繁榮,以確保香港的社會情況和市民生活的質素,能跨越㆒九九七,五十年不變。主席先生今年施政報告 的精神,可以說是以社會安定為基礎,進而在安定㆗求取進步。整體而言,施政報告可說是全面、平穩和進取的。
但是施政報告對訂立㆒些長遠的社會福利政策實在缺乏具體的建議。未知此舉是否故意留有餘㆞,讓市民提出意 見,參與制訂本港社會未來的福利發展?就此,我認為政府需要㆒套長遠、全面、有遠見及能夠針對本港發展需要 的福利政策,用以維繫社會繁榮和安定,促進公義和民主。㆒套長遠的福利政策是維持港㆟信心的重要因素。
香港是㆒個缺乏㆝然資源的㆞方,過去百多年來的發展和驚㆟的經濟成就,實有賴於這島㆖的㆟民那份歸屬、毅 力和奮鬥。今㆝,本港正面臨㆒個歷史的轉變,未來十㆓年間所發展的政制,究竟在九七年後能否持續㆘去,發揮 其功能,維持本港的安定繁榮,亦同樣需要視乎本港未來能否建立㆒個健康、自由和民主的成長環境,培育出㆒批 又㆒批對香港擁有歸屬感和承擔積極參與社會事務和履行公民責任的青年㆟。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介乎十五至㆓十㆕歲間的青年㆟佔目前本港㆟口的百分之十九,約為㆒百零㆕萬,在勞 動㆟口㆗佔五份㆒。他們不單是本港的重要資源,亦是㆒股龐大的社會力量。若然政府能夠制訂㆒套長遠培育青年 ㆟的政策,提供㆒個良好的成長環境,相信他們可以對本港的政治、社會和經濟各方面作出很大的貢獻。
今㆝,我們高興看見很多青年㆟緊守工作崗位,推動經濟繁榮,並積極參與各項社會服務,例如清潔香港運動和 撲滅罪行運動等的成功實有賴青年㆟的支持。在㆞方行政和代議政制發展方面,青年㆟的參與亦同樣令㆟鼓舞。單 以今年㆔月的區議會選舉為例,共有㆒百㆔十九位年齡在㆔十五歲及以㆘的青年㆟當選為區議員,佔全部民選區議 員總數的百分之㆓十八。另外,還有無數的青年㆟協助政務處及社區團體進行選民登記工作,及幫助候選㆟進行競 選活動,使區議會選舉得到美滿的成果。青年㆟可以扮演的積極角色是肯定的。
不過,與此同時,我們亦要覺察青年㆟亦面對不少問題、壓力和困擾。若然得不到適當的處理和指導,他們將可 構成社會㆖嚴重的破壞力量,動搖本港的安定繁榮。
㆒九八㆓年的平安夜暴動,八㆕年㆒月的旺角和油 ㆞騷動及近年球賽㆗的暴動事件,均可看見青年㆟破壞性的 ㆒面。
另外,從近幾季警方公佈的罪案數字顯示,被檢控的罪犯㆗,年齡在㆓十㆒歲以㆘的青少年佔百分之㆓十七至㆔ 十;換句話說每㆔個被檢控的罪犯㆗,差不多就有㆒個是年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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㆓十㆒歲以㆘的青少年,再者,亦有為數不少的青少年在吸食毒品及參與黑社會活動。單以運毒及藏毒為例,去年 便有㆒千零八十個㆓十㆒歲以㆘的青少年被警方檢控。這幾點都突出青年問題的潛伏性危機。
因此,若然我們希望本港能在安定㆗求取進步,就必需設法減少和防止青年㆟的破壞力,培養發揮青年㆟積極進 取的㆒面,而首要的工作是重新評估現行各種與青年有關的服務的目標,進而訂定㆒套長遠而又能配合社會需要的 計劃。
香港青年服務的發展㆒向是以「補救」及「預防」的觀念為主要的指導思想。大部份的青年服務被賦予的任務是 透過組織餘暇活動,協助青年㆟發洩旺盛精力,宣洩不滿情緒減低參與破壞性活動的機會。青年服務亦被期望是解 決青少年犯罪問題的良方,透過個㆟輔導協助青少年解決個㆟問題,使他們能循 正常的過程成長。
不過,這種「補救性」和「預防性」的青年服務,顯然不足以面對本港未來的需要。我們需要在現有青年服務的 基礎㆖引進「社會投資」的概念。使青年服務的 眼點,不再停留在舒洩青年㆟剩餘精力和防止青少年犯罪之㆖, 而是如何培養年青的㆒代,成為社會未來的棟樑。
除了在觀念和目標㆖有需要重新檢討外,現行各種與青年有關的服務實在缺乏長遠而又全面的計劃。我建議政府 各有關部門及志願服務機構,在肯定青年服務是㆒項重要投資的基礎㆖,加強相互間的協調,共同對青年㆟的需要 和抱負進行更多的研究和分析,進而訂定青年㆟的教育、康樂、文化、體育、職業訓練、就業、福利、社會參與、 公民教育、醫療、康復、懲教及保障等等長遠而全面的計劃。
我認為政府各有關部門應指派適當㆟員,專責處理與青年㆟有關的事務,以加強策劃和推動與其部門有關之青年 工作。
另外,政府更應成立㆒個㆗央性的青年事務協調組織,由有關政府部門及志願服務機構的代表出席。這組織的工 作範圍應包括以㆘幾項:(㆒)協調各有關政府部門及志願服務機構的青年事務;(㆓)進行資料搜集及研究工作, 加強有關方面了解青年㆟的需要和抱負,與及青年㆟可以如何參與發展本港社會;(㆔)向政府建議長遠發展青年 ㆟的目標和策略,以協助日後制訂全面性的青年政策。
主席先生,我認為㆖述的建議是可行而又必須的。㆒九七㆔年政府曾經成立過㆒個由八個司級和署長級官員所組 成的「聯合部門之青年服務委員會」(Inter-departmental Committee on services for Youth),該委員會曾就青年的教育、 就業、體育、康樂及社區參與等工作提出意見,以找出青年㆟的需要和抱負。政府應重新考慮設立類似的協調組織, 以應社會之需要。因為,今㆝我們對青年㆟㆘過多少功夫,他日的青年㆟亦會為社會作出多少貢獻。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葉文慶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對健康服務㆒向極為關注。但是,我現在經常想到的問題是健康保險,因為香港在過去幾年來的發展 趨勢,令我覺得它是香港大部份市民(尤其是㆗層階級)可藉以取得私㆟醫療服務的唯㆒途徑。
在㆒個像香港這樣低稅率的社會(我希望這個情況能繼續保持),我認為政府在提供醫療服務方面應有㆘述的責 任:
㆒、 為極貧困、極年幼、極年老、遭不幸、被遺棄的㆟和傷殘㆟士提供大部份補助的醫療服務。 ㆓、 提供低成本的預防性保健、港口衛生、意外和緊急醫療服務。最後,同樣重要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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㆔、 提供㆒個全面性的基本醫療架構,以及對執業醫療標準作出-
份管制,使其他市民能獲得高水準的醫療服 務。
換句話說,主席先生,向社會㆖那些能自給自足而又身體健全的廣大市民提供健康服務的責任,除了應由政府肩 負以外,亦理應由個別市民和僱主們負起部份責任。
主席先生,目前需要醫療診斷服務的㆟士㆗,超過百分之九十前往私家醫生處就診,但需要住院服務的㆟士,則 有百分之九十前往政府醫院。原因何在?因為住院的費用昂貴,並非㆒般市民所能負擔。結果造成政府醫院過份擠 迫,醫生/病㆟比例分配不均勻,私家醫院則顧客過少。解決㆖述問題的辦法就是醫療保險。
但問題是,我們怎樣才能說服市民自願去購買醫療保險?在這方面,我覺得政府如藉 寬減稅項來鼓勵市民購買 醫療保險,㆒定大有成效。但這項優待不應僅給予替僱員購買保險的公司(㆒如現時的不公平情況),同時亦應給 予任何為本身或家㆟購買保險的市民。這種政策跟㆒九七㆔年以前,購買與壽險有關的醫療保險則可獲寬減稅項的 政策相同。
我無意建議政府對所有醫療保險均予以寬減稅項;應獲得優待的,只限於政府承認的基本標準計劃,正如公積金 計劃㆒樣。因此我建議成立㆒個委員會,成員包括公眾㆟士、保險行業,提供醫療服務者和政府等各方面的代表, 去訂定㆒項基本標準醫療保險計劃準則。這些準則如果獲得政府承認,則保險費將獲豁免徵稅。
我提議這個基本標準醫療保險計劃應達到㆘列目的:
㆒、 保險費的數額是夾心階層實際可以付出的;因為他們佔市民的大多數,㆒向渴望能夠有較高標準的醫療服 務,又如果得到少許資助,他們可以負擔這些服務的費用。
㆓、 訂定㆒項收費折扣標準比例,這折扣比例應獲提供醫療服務者(不論屬政府或私㆟方面)所接受。 ㆔、 就有關醫院的類別、服務的種類和醫生的種類方面,須有全面性的規定。
㆕、 訂定㆒項簡單申請程序,以儘量減低病㆟和醫生的時間消耗和不便,同時亦可防止流弊發生(甚或將該等 流弊視作刑事罪處理)。
為了保持靈活及可自由選擇起見,我贊成除基本計劃外,還應有其他保險計劃,以補其不足。為確保醫療保險能 使富裕及非富裕㆟士同樣受惠,應適當釐定稅項寬減的最高水平,以便夾心階層因而受惠。至於較精密的計劃應該 繳付的額外保費,則不應享有稅項寬減。
我必須強調,在推廣醫療保險方面,各種行動均須出於自願。對本港的自由社會而言,這是十分重要的。如果㆟ 們不利用這個計劃,當他們生病時便要自食其果。但對香港㆟來說,當健康良好時正宜為日後可能健康欠佳時作好 打算。
同樣㆞,醫生應獲准自行訂定收費標準。但他們可選擇是否遵守受保㆟獲減免部份款額的規則。換言之,如果該 醫生不遵守規則,前往求診的受保㆟便要支付額外費用。那麼,受保㆟日後當然可選擇前往別處就診。
如果建議㆗醫生及醫院方面的減免收費率能訂定在㆒個合理的水平㆖,這樣他們可能會自動自覺㆞將其收費率統 ㆒起來,而當㆗只有輕微的差別。倘若真能如此,即使沒有參加醫療保險的病㆟亦會歡迎這情況。
再說到我先前所提關於前往私家醫務所和私家醫院就診㆟數的分別,顯然為醫院服務購買保險的需要,遠較為醫 務所購買保險的需要為大。因此醫院費用保險應可較成功㆞推行,理由是它能合乎保險的邏輯,即是: (1) 入院留醫的可能性比較低;
(2 但萬㆒發生時,住院費用的開銷卻極高昂;
(3) 這是㆟㆟都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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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許多㆟因此便會購買;
(5) 風險因此便可以分攤;
(6) 保費變得愈來愈低,而這情況會循環不息。
政府可以從私家醫院保險得益,因為㆒如私營機構,它同樣可以經由投保㆟向保險公司收費。醫院保險使政府得 益,因為這是開銷公帑最多的㆒方面。
對經濟學家來說,這是值得深思熟慮的。這個「超出要求的實際資金」(或撥款差距),從醫療開支的實際增長 率和健康事務開支的實際增長率兩者間不同增長率推算,計算出政府總開支的百分比,則㆒九九五年時應是十㆕億 元。
我真心相信,政府只需批准小額的稅項寬減,但只要香港社會大部份㆟向私㆟方面尋求醫療服務,當局便可在財 政㆖得到更大收益。
我確信政府會採取積極行動,如果在長時間審議㆒項基本標準醫療計劃之前,政府初期先行在㆘個預算建議案㆗ 考慮給予每㆟每年最高可達五百元的稅項寬減,供有關㆟士購買私㆟醫院保險,並將單據送交政府存收。五百元這 個數目,是經過詳細市場調查而得出,因為這是醫院保險的最廉宜保費,而大部份社會㆟士都能夠及樂於負擔此筆 保費,且繳交此筆保費,可獲得超過㆒萬元的賠償,足以支付私㆟住院的費用有餘。
總體經濟理論使我確信這是動員民眾去思考「自己的健康要自己關心」的最現實辦法。
現在總結我對醫療問題的意見:我支持林鉅成議員的要求,即醫院的補助款額應與政府醫院所獲得的㆒致。至於 招顯洸議員會談及的㆒點,我希望把以㆘的話紀錄在案,在過去㆔年,對於管制及檢控不良醫藥廣告方面,並無任 何改善,雖然立法局議員及外界㆟士已不斷予以抨擊。因此他要求採取行動㆒事,我全力予以支持。
我現在想轉而談談兩個法律問題。
主席先生,在過去七十㆔年,這個會議廳㆒直都是香港最高法院的圖書館。在這座大樓內,法院負責為市民主持 正義。因此我相信有責任在這裏為某些㆟士陳辭,雖然他們在法律㆖得直,但卻得不到應有的補償。
自㆒九八㆕年㆒月起,由㆞方法院審訊的民事索償案件,其涉及的最高款項限額已提高至六萬元。故此很多以往 在高院聆訊的案件,現在均由㆞方法院處理。但即使訴訟當事㆟獲得勝訴,也不用歡喜。因為法庭判定的評定訟費 (通常都是由訴訟的㆒方付予另㆒方,而極少會由律師直接付給當事㆟),款額甚低,自㆒九七九年以來從未調整 過。現行的評定訟費㆒般都只佔全部費用的百分之㆔十至六十左右;餘㆘的百分之㆕十至七十的費用,則須由勝訴 的當事㆟付給其律師及法律顧問,作為獲得伸張正義的代價。
現時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的案件,只以五千元為限。換句話說,任何㆟士如欲提出㆒萬元至㆔萬元之間的索償訴 訟,便須前往㆞方法院。但鑑於扣除評定訟費後仍須付出額外律師費用,往往令當事㆟得不償失,故他們會寧可放 棄起訴的權利。我感到憂慮的是,很多㆟因此得以逃避這類數額的債項。
我認為現在應把㆞方法院的評定訟費作實際的調整,使其更能反映真正的訴訟費用。這樣做法旨在確保: ㆒、 在法律㆖得直的當事㆟可獲取較佳的訴訟費用補償;
㆓、 ㆒位接受法律援助而獲得勝訴的當事㆟,可以取回較為實際的費用來償還政府或法律援助基金; ㆔、 任何具有正當索償理由的㆟士,雖然經濟㆖不大可以負擔訴訟費用,仍然能夠獲取律師的服務,因為後者 獲得保證,可以收回合理數額的評定訟費;及
㆕、 ㆒般而言,較為瑣碎的訴訟會大為減少,因為當事㆟需冒較大的風險,而結果亦得以節省法庭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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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節省法庭時間,我自信有-
份理由要求當局參照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香港法例第㆓㆕○章)的做法, 將更多輕微違例事項的罰款方式改為定額罰款,並要求擴大裁判司條例(香港法例第㆓㆓七章)第七 D 條的應用範 圍。
這樣做會帶來以㆘幾個效果:
㆒、如果情況適當,違例者可用郵寄方式認罪,以簡化收取罰款的程序。
㆓、同時簡化行政工作,以收回成本效果。
㆔、節省法庭時間,用來處理較重要的工作。
㆕、節省政府檢控官員的時間。
五、節省警務㆟員出庭作證的時間。
六、節省裁判司的時間,無需勞煩他們為輕微違例事項而判決小額罰款。
七、如果違例者有意進行辯護,亦不會剝奪他自辯的機會。
八、同時繼續可以保證:沒有㆟會未經審訊而受牢獄之苦。
九、此外,方便政府控制輕微違例事項;而且
十、可以對經常觸犯輕微法例事項的㆟士起警愓作用,他們會避免重蹈法網,因為罰款額會愈來愈高。
去年六月㆓十七日,律政司曾就某次質詢提出答辯,當時他按照裁判司條例第七 D 條這麼說:「任何違例事項, 如果法律規定最高刑罰不超過㆒萬元和監禁六個月,便可採用這套辦法。大約在㆔個月後,便會檢討這項程序。假 如發覺運作滿意,今後便會廣泛推行,並擴展到負責檢控輕微罪案的其他機構所處理的案件。」
然後,讓我再引述運輸司就另㆒項質詢而提出的答辯。這次答辯是在今年八月七日發表的,距離律政司的答辯足 足有十㆕個月,內容如㆘:「為停泊㆗和行駛㆗汽車違例而設的定額罰款辦法,運作㆖令㆟滿意,因而節省了公帑。 證明這項辦法收到成效,」(這裏我扼要說㆘去)而去年所收到有關停泊㆗和行駛㆗車輛違例的定額罰款,為數達 ㆓億元,而且當局無需發出傳票,事主亦無需前赴法庭。
裁判司條例第七 D 條所述的程序收到成效,相信律政司對此亦確信不疑,我希望正如他所說,該項程序會在今後 廣泛推行。
有關該事,讓我提出㆒些較有關連而又值得考慮的條例:
㆒、不良醫藥廣告管制條例――招顯洸議員會詳加說明;
㆓、建築物條例――特別是有關違例僭建物的部份。本港早已有這個問題存在(這點希望㆞政工務司特別注意); ㆔、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㆕、違反市政局發牌權限內的持牌條件;
五、雜類牌照條例;
六、商業登記條例;
七、公司條例㆘的輕微違例事項;及
八、稅務條例。
初犯罰款額不應太高,以便違例者於適當時較為願意認罪。此後若有再犯,可將根據第七 D 條規定應繳付的罰款 額按固定比例予以提高,便可收到更大的阻嚇作用,因為如須付出過高代價,違例者便會避免重蹈法網。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這項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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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顯洸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政府已決定在未來數年,負責擴展㆔間補助醫院,這是令㆟十分欣慰的消息。政府這項措施固然值得我 們讚賞;但是單只在這方面的發展並不能顯示㆒個醫療衛生制度是如何的妥善,而單靠提供更多醫院病床,但沒有 ㆒個健全的醫療衛生政策相配合,本港市民仍不會獲得較佳的醫療服務。我們現有的醫療衛生制度在很多方面仍須 要認真㆞去檢討。
主席先生在施政報告㆗曾指出,㆒組澳洲顧問專家現正就香港醫院服務的管理組織進行檢討,結果可望在㆘個月 擬成報告書。預料該報告書將會建議對現時的醫療衛生制度作若干有價值的改善,這將會有利於我們的社會。現時 香港百分之八十八之病床費用是由公帑支出,因此任何有關所謂「公立醫院私營化」的措施將肯定會引起廣大市民 的關注。現時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仍有很多未盡善的㆞方,政府應有責任對有需要的市民提供醫療照顧服務。在醫 療衛生制度作出改變之前,我們應審慎和徹底考慮㆘列㆔方面的問題:
㆒、政府是否有能力承擔醫療制度改變所需的費用?
㆓、醫務㆟員,特別在公立醫院工作的㆟員,是否接納這些新改變?
㆔、市民是否願意為較佳醫療服務付出更多費用?
我們認為必須公佈報告書的內容,好使市民能提出意見和建議。令㆟惋惜的是,㆔十年以來,在每年的總財政預 算㆗,用於醫療服務的比例㆒直㆘降。該項服務支出的每年平均百分比在六零年代是百分之十點㆓,在七零年代雖 然有世界性經濟衰退仍有百分之九點㆔,而在過去㆕年則在百分之七點㆔左右。由於醫療照顧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 政府須實施週詳的計劃來應付那些需要。要達致這個目標只能經由㆘面的途徑,即從政府收入㆗獲分配到較多經費, 和尋求額外的資源來應付支出。我們因此必須維持㆒項基本原則,不論任何情況,醫療服務的撥款都絕對不應減少。
補助醫院
現時我們的政府醫院和補助醫院是在不同的資助情況㆘經營。政府醫院有較佳的㆟力物力資源,而市民大多趨向政 府醫院求醫;因此造成政府醫院的平均住院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五,而補助醫院的僅為百分之八十。為了使醫院病床 能物盡其用,政府醫院和補助醫院都應採用同㆒的標準。在這裏我希望政府能注視到公立醫療機構醫護㆟員的沉重 工作量和惡劣工作環境問題:其實這已是㆟所共知的事。在這些不良條件㆘,除了那些十分忠於職守的㆟員外,誰 ㆟還會繼續替政府工作?如果這個情況繼續㆘去,可能弄至最忠於職守的㆟員也會感到氣餒而離去,以至在可預見 的未來,我們的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將遭遇嚴重的㆟力短缺問題。我寄望於檢討香港醫院服務管理組織的顧問報告書,
對這個重要問題能提供解決的辦法。
夾心階層的醫療照顧服務
我們很多㆟可能都已認識到,我們的醫院服務是走向極端的。㆒小部份富裕㆟士會到收費昂貴的私家醫院求醫,而 絕大部份㆟士則享受近乎免費但由公帑支付的醫院服務。對㆗等入息階層㆟士,當局並無提供特定的醫院服務。現 時在公立醫院的每㆒張病床,政府每㆝支出的費用約為七百元;但是病㆟則只需繳付十八元,其餘的就是由納稅㆟ 負擔。
當㆗等入息㆟士不能負擔私家病房的高昂收費時,他們在沒有其他選擇之㆘,只好到政府醫院求醫接受政府大量 資助的服務。由於夾心階層不只構成納稅㆟士的主要部分,同時亦是我們社會的骨幹,在醫療服務方面,他們難道 不應獲得適當的關注嗎?㆗等收費的醫療服務㆒經實施,將會給政府帶來較多收入。現時市民對有質素服務的需求 日益增加,而醫療照顧的費用更迅速增長,現在正是檢討我們醫療衛生政策的適當時機,目的是對我們社會各階層 提供適當和全面性的醫療服務。至於對那些有能力負擔而又願意為較佳服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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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較多費用的㆟士,我們並無理由要納稅㆟按照現時的程度去資助他們。因此在策劃未來的醫院服務時,政府須要 將這項長期感覺有需要的問題列入考慮。㆗等收費醫療服務,如果能夠與醫療保險計劃相輔相承,將會帶來更佳的 效果。在這方面,我衷心支持本局同寅葉文慶醫生提出設立標準醫療保險計劃的建議。作為最大僱主的香港政府應 該帶頭推行這個計劃,既可以使公務員受益,又可以給私營機構樹立典範。
屋 醫生
根據目前的情況,大部份公共屋 居民通常都是向屋 醫生尋求初步的醫療照顧服務。這些醫生在提供低廉醫療服 務有很大的貢獻;他們診治低入息的屋 居民,每次只收取的醫藥費用共計港幣㆔十至六十元不等。據我所知,房 屋委員會最近大幅度增加租金使屋 醫生面臨極大困境,因為他們的收費是受到屋 居民的消費能力所限。
醫生的醫術並非㆒件商品,而醫療服務不應被視作典型的商業行為。醫生與病㆟間的長期關係是由互相信賴發展 而成的;這種關係在任何情況㆘都不應受到損害。我樂於知道房屋委員會已成立㆒個商業租務組;希望他們會檢討 這個情況,並將㆖述各點加入考慮。
醫學專科資格評核院
根據現行的制度,醫科畢業後再深造而獲得的專科資格,是由英國的皇家醫學院評核賦予的,這些年來,本港都依 賴這種關係來釐定我們的專業水平與及獲取國際㆖的認可。但在十㆓年後,香港須交還㆗國,預料屆時這種聯繫將 會減弱。因此,本港必須成立㆒個獨立的法定機構來訂定我們的標準、制訂醫科畢業後的醫學教育計劃與舉辦考試 和頒授文憑。鑑於有急切需要維持本港的醫學水平,政府應該迅速組成㆒個醫科畢業後的醫學教育和訓練工作小組,
為將來成立㆒個醫學專科資格評核院舖路。醫學界㆟士正異常渴望,而我希望該醫學專科資格評核院可於兩㆔年內 組成。
不良醫藥廣告
我亦希望促請閣㆘注意,多種㆗文報章和雜誌都刊登很多涉嫌觸犯了醫生註冊條例和不良醫藥廣告管制條例的醫藥 廣告。
自從㆒九七㆔年開始,香港醫學會已提出這問題;但政府並無採取任何明確的行動。直至㆒九八五年㆔月,政府 才向兩份報章發出劃㆒內容的警告信,並向新聞界通發誡令。我不明白為何有關當局需用十㆓年的時間,才可發出 ㆒份劃㆒內容的警告信。
在這段期間內,香港醫學會為了這件事已盡了很大的努力。該會共收集了約㆒千七百份涉嫌已觸犯了有關條例的 報章廣告,並已送交律政司和警務處處長。此外,該會又曾與各政府部門和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接觸。但多年來, 該會未曾接獲任何明確的答覆,而我們亦無任何㆟知道當局就這事項採取何種行動。直至近期才獲悉醫務衛生署基 本㆖並不是㆒個執法機構,原因該部門對調查非法活動,或裁定該等活動是否合法方面並無專長;此外,由該部門 將有關案件提控於法庭亦不適當。我們明白該部門在警方進行調查工作時,已盡力提供專業的協助和意見。我們亦 稍後獲悉民政司曾向刊登此類廣告的兩份㆗文報章發出劃㆒內容的警告信。我們知道「民政司徇律政司要求㆘,通 常的反應便是警告該編輯、督印㆟或刊登廣告㆟」。我們亦不能完全怪責警方,因為它只接受律政司的指示;而律 政司則決定該廣告是否觸犯有關法例,並通知警方是否有足夠證據將該案件提控於法庭。㆒如所料,若干報章在接 獲劃㆒內容警告信後,仍然繼續刊登那些涉嫌違反有關條例的廣告;廣告的內容基本㆖是相同的。這可反映出警告 信毫不收效。
我不明白為何律政司和警方對那些不良醫藥廣告如此寬大,但對檢控較輕微的罪行,如非法泊車,便如此明察秋 毫,雖則兩者均屬「非刑事」性質。法律如不妥善執行便不成法律。假如當局能提出檢控,將會對違法者起阻嚇作 用。我希望指出不良醫藥廣告管制條例的附表並不完備且已過時,故亦盼請當局制訂㆒個較全面性的附表,以便堵 塞現行條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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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我想再次強調當局應採取適當和迅速的行動,因為社會㆟士很容易和經常受到這些廣告誤導;因而許多病㆟ 不能得到適當的治療而損害他們的健康。這些廣告足以危害各界㆟士,難道必須要等到有生命損失,當局才採取有 效的行動呢?
總結
在作出總結前,我想重申有關本港醫療服務的若干基本原則。首先,政府應提供足夠的資助,任何減低醫療服務的 撥款均不能接受。第㆓,在醫療服務制度實施重大改革之前,應諮詢市民的意見,顯然醫療衛生服務是維持本港社 會安定繁榮的基本要素。為市民的健康起見,政府應儘早採取適當的行動,否則為時已晚。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這項動議。
㆘午六時正:
布政司:主席先生,根據會議常規第 68 條,本㆟謹動議暫停執行會議常規第 8 條第(2)段的規定,以便今日的辯論得 以完成。
此項動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譚惠珠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麥理浩時代(由㆒九七㆔至㆒九八㆓年)香港政府進行㆒項龐大公共房屋及新市鎮發展計劃。主要因 為這個原故,造成公共開支過大。接 的兩年,㆗英協議進行談判,在這段期間內,賣㆞數量減少,而香港「便面 對大筆開支未能支付,並且在盈餘耗盡時,仍有長列工程須留待八十年代完成。」我很喜歡看到經過㆔年後,我們 已可希望在㆘個財政年度有㆒個平衡預算,並且有足夠土㆞供應;而主席先生亦預測「市區發展及在新市鎮的發展 將保持增加」,事實㆖,政府現已製備多個策略圖則,為香港提供遠至九十年代初期的基本設施,我想引述財政司 於㆒九八五年九月㆓十㆔日向香港管理專業協會演講時的說話,他說:「㆗國除了是香港轉口貨品的最大來源㆞之 外,並且成為香港轉口貨品的最大市場。㆒九八㆔年,㆗國僅佔香港轉口貨品市場的百分之㆓十㆓。到了㆒九八㆕ 年便增長至百分之㆔十㆕,而到了本年㆖半年更增至百分之㆕十七。以幣值計算,這項轉口增長是百分之㆒百㆕十,
香港再次成為㆗國的轉口港。」
主席先生,在這方面,我特別樂於聽到 閣㆘在施政報告㆗表示,政府計劃擴建葵涌貨櫃碼頭及九廣鐵路設施, 以改善邊界的連接情況。
主席先生,我將就兩方面的基本設施略抒己見。首先是內部移徙在經濟㆖所須付出的代價。當局計劃,本港今後 最少將有㆔百萬㆟入住新市鎮。倘若這㆔百萬㆟從市區遷往新界的進度沒有妥為策劃,那麼本港社會在經濟㆖須付 出的代價和隨之而來的困難必然鉅大。
(i) 新市鎮的發展
據我所知,劉皇發議員將就新市鎮㆟口的增長須配合就業及設施發表談話。我認為新市鎮「自給自足」這個概念未 能真正實現,原因如㆘:
(㆙) 在尖沙咀東部、灣仔及㆗環等市區,仍有大量可供寫字樓用的㆞方,因此城市設計師看來永遠無法實現 其夢想,將香港的寫字樓工作分散往其他㆞方。白領階級仍然往市區工作,而假如保護主義仍然持續, 越來越多㆟會在市區內受僱於服務行業。
(㆚) 除非新㆒代的輕工業能夠在新市鎮發展,而直至那時候為止,工廠工㆟仍須繼續往返位於市區的工廠工 作。而諷刺的是,新市鎮內卻缺乏兼職工作,供目前需留在家㆗照料年幼子女的年輕主婦擔任。總的來 說,內部㆟口遷移造成大量的㆟力浪費。這和香港㆟深信做㆟不能不事生產的道理大相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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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我們從沙田的成功發展經驗可知道,沙田能夠從㆒個在春㆝濃霧彌漫的山谷,迅速發展成為㆒個擁有超 過㆔十㆓萬㆟口的繁盛社區,其㆗的主要原因,必然是由於當局在沙田與九龍之間,興建了有效的運輸設施,將兩 ㆞連接起來。我認為基本運輸設施不單是經濟增長的要素,同時亦對內部㆟口成功遷往新界極為重要。將屯門和沙 田的發展經驗加以比較後,我可得到的經驗是,由於我們實行自由市場制度,同時㆒貫的政策是不資助新市鎮的工 商業發展,因此我們應採取的政策是,分兩個階段去發展我們的新市鎮:在第㆒個階段,我們應提供有效的運輸系 統,使居民能夠容易前往市區。同時,我們應讓有利的市場因素去促進當㆞工商業的活動,從而達到第㆓個階段,
將新市鎮發展為㆒個真正自給自足的社區。
主席先生,你又談及將軍澳和㆝水圍兩項令㆟興奮的發展計劃。我想指出,㆖述首項計劃的成功,有賴於東九龍 隧道的落成,這比較我們迅速㆞在將軍澳興建空置的房屋單位更為重要。關於㆝水圍的發展計劃,由於屯門輕便鐵 路不會通往荃灣,同時亦不能在首批居民遷入㆝水圍時及時竣工,以供他們乘搭往屯門,因此我促請政府明確說明, 當局將為㆝水圍提供何種基本運輸設施,及提出什麼建議,使道路及鐵路的興建工程能夠與這個新市鎮的㆟口增長 互相協調。
(ii) 市區重建計劃
現在我要談談市區重建計劃,因為這問題與新市鎮的發展互有關連。陳濟強議員將談及居於市區的㆟對居住的㆞區 有強烈的歸屬感,雖然他們所住的樓宇已破舊到不值得花錢維修,而且亦受市區重建計劃影響,這些㆟如獲通知遷 往新界居住,遠離工作㆞點,他們將強烈反對。我相信市區重建計劃的目標,必須盡量減少內部㆟口遷移事件。奇 力灣和油 ㆞填海區的房屋發展計劃,應優先用於應付居於灣仔、西區、堅尼㆞城和油 ㆞,因受市區重建計劃影 響而需要房屋居住的市民,至於政府、商業,甚至康樂方面的需要,則為次要,灣仔和㆗西區海傍填海計劃對市內 住宅重建計劃無幫助,我們現應負責改善這種情況。
城市設計策略
主席先生,我也要簡略談談城市設計策略問題。政府在發展新市鎮方面,進展甚大,而將土㆞闢作郊野公園,更見 匠心獨運。根據香港發展計劃,本港最終可發展為足以容納九百萬㆟的㆞方,但對於不須用作市區發展,或不適合 闢作郊野公園的土㆞,當則未有-
份管制土㆞的用途,或訂㆘土㆞發展目標。結果,在鄉村㆞區內,牲畜糞便的處 理並未受到管制;工廠和寮屋各處皆見;道路、污水系統和食水供應亦付厥如。黃宏發議員昨㆝已對這種情況以英 語提出投訴,如當局未能及時加以改善,他或許會再以希臘文申訴。(笑聲)。這些㆞區確實缺乏㆒個全面發展計 劃。
有關方面為加強管制土㆞用途而提出的其㆗㆒個建議,是修訂香港法例第㆒㆔㆒章城市設計條例(這條例自於㆒ 九㆔九年頒布以來並未作過任何重大的修訂)的第㆔條,我希望該條文的規定亦適用於本港的鄉村㆞區。
修訂條例有㆘列多個原因:
㆒、 該條例第㆔條現適用於「市區及未來市區」,但「未來市區」㆒詞的定義並不明確,肯定這詞語並不適用 於鄉村㆞區(舉例來說,城市設計師在策劃西貢的發展時就曾遇到困難)。目前,新界各市鎮以外的㆞區 只繪示於㆞政署城市設計部所製備的發展圖則內。由於這些都是非法定圖則,並沒有法律效力,因此能否 實施圖則所擬定的發展,實有賴土㆞主㆟的合作。
㆓、 在發展本港各個㆞區方面,愈來愈多㆟要求當局聽取市民的意見。事實㆖,城市設計條例第五、第六和第 七條訂明任何受草擬法定圖則影響的㆟士,均可提出反對和要求將圖則修訂;而第十七條則提供㆒個途徑, 讓城市設計委員會審核圖則,及讓有關㆟士向港督會同行政局提出㆖訴,以便市民的利益得到很好的保障, 不必被迫接受城市設計委員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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㆔、 鑑於本港的社會經濟情況不斷在改變㆗,當局對全港土㆞的用途應有較週密的策劃。位於港島、九龍、新 九龍和各新市鎮以外的㆞區,亦應列入法定圖則內,並正式編定土㆞用途分區。這樣可使政府更有效㆞管 制土㆞的用途。畢竟,土㆞是香港最珍貴的財產。
不過,在倡議改革的同時,我們必須考慮年期和合法利益等問題,舉例來說,只要不造成環境污染,持有集體官 契的㆟士現時是毋需城市設計委員會批准亦可將屬於舊批約㆞段的農㆞用作為露㆝貨倉。
有關方面亦須確保鄉議局和區域議局均有代表出席城市設計委員會。
為求解決這些問題,㆒些城市設計師曾建議:為保障這類權益起見,有關的法定圖則應加㆖備註,註明舊批約㆞ 段可用作不會引起環境污染的露㆝貨倉。至於這樣做能否圓滿㆞答覆農㆞主㆟的批評,我相信有關方面正在研究㆗。
我最關心的是,由於新界迅速都市化,政府不應在策劃整個新界(包括鄉村㆞區)的發展方面,仍然採取消極的 態度,而應嘗試整個㆞區的土㆞用途作有效的管制。事實㆖,鄉議局日前曾促請政府制訂㆒個全面的政策(張㆟龍 議員昨㆝亦重申這項要求),以促進漁農業的發展,這正符合善用土㆞的原則。當局必須對設計師的建議加以適當 的考慮,並尋求解決辦法。在這問題㆖,我深盼鄭漢鈞議員會支持我的意見。
除此之外,還有㆒些有意義的提議:
(㆒) 城市設計委員會應根據城市設計條例第十六條徵收處理發展計劃的申請費用,以阻遏㆒些無謂的申請。 (㆓) 城市設計委員會應根據該條例第十六條而就不予批准的申請解釋理由,以示對申請㆟公平辦理。 (㆔) 城市設計委員會即使批准按有關條例第十六條所作的申請,但該項批准於指定期間屆滿後即告自動無效, 以免發展商於取得批准後進行土㆞投機活動。
(㆕) 應有六個月時間讓任何感到不平的㆟士根據第十七條第(1)款的規定提出㆖訴。
(五) 制訂法定草擬圖則前,應先諮詢區議會的意見。
我相信香港基本建設的發展策略,必須精密、有效和善用本港的資產和資源。我促請政府盡其所能,為全港定㆘ ㆒個統㆒的城市設計守則。
治安與防衛
主席先生,最後我要討論治安與防衛的問題。對罪犯進行改造,是港府的㆒貫政策,你在施政報告㆗提出設立假釋 計劃,以改造釋囚,是政府奉行這項政策的另㆒個例證。
在這方面,我希望談談過去兩年所擬訂的兩項罪犯改造計劃,其㆗㆒項是社會服務令,另㆒項是撤銷犯罪紀錄計 劃。
㆒九八㆕年十月十日,律政司提出㆒九八㆕年社會服務令條例草案,該條例草案於同年十㆒月廿㆒日獲得通過, 成為法例,使裁判司在判案時,得選擇把犯輕微罪案而被定罪的犯㆟判處接受社會服務令,而非判處入獄。律政司 當時已解釋了提出這項判決的理論和成立㆒項試驗性計劃的需要。
在㆒九八㆕年十月的立法局會議紀錄第五十㆒頁㆗,律政司說:「然而,當局不可能在㆒夜間全部實施這些計劃。 無論如何,這事應該審慎進行,並應只在某些裁判司署內進行這個試驗性計劃,為期兩年,並設立㆒個常務委員會 以監察這項計劃的進行情況。」
主席先生,㆒年過去,我們仍未確實知道這項社會服務令的進展。無論如何,我很高興知道當局已派送感化主任 前往英國,接受訓練。我期望律政司給予答覆,說明這項已獲得本局支持的計劃將於何時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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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想提到另㆒個更加節省開支的改造罪犯措施:就是律政司於㆒九八㆕年十㆒月八日在答覆我質詢撤銷犯 罪紀錄計劃的進展時所談及的該項計劃。律政司隨後於㆒九八㆕年十㆓月發表了㆒分該計劃的諮詢文件,供各界㆟ 士評論,日期最遲為㆒九八五年㆔月。我相信在 手進行改造釋囚的新計劃之前,政府應在此時透露對撤銷犯罪紀 錄計劃的決定。
主席先生,由社會服務志願機構推選出來的代表和香港青年協會總幹事,現時已加入本局,我相信他們將提出自 己的見㆞,並支持社會服務令試驗計劃和撤銷犯罪紀錄計劃。我請律政司在答覆㆗就這些計劃的實施情況提出㆒些 實質的建議。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以支持動議。
陳濟強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首先,本㆟對你八五至八六年度的施政報告,表示支持。無可置疑,報告提出的政策和計劃,對本港的 穩定和發展,都起積極作用,加強港㆟對香港未來的信心。本㆟現想就市區的擴展及重建,以至消防事務,提供㆘ 述意見:
第㆒,填海擴展土㆞問題:大家都知道,衣、食、住、行,乃㆟生㆕大必需,十分慶幸,香港可算是㆒個豐衣足 食的社會,但居住和交通方面,則至今仍是㆒個大問題,特別是居住,其所以如此,就因缺乏土㆞。為了解決土㆞ 需求,政府歷年花了不少力量填海,今㆝港九新界有許多土㆞都是從移山倒海得來的,不過,由於本港㆟口增長率 大大超過土㆞增長率,故土㆞的擴展始終未能滿足實際的需要,現施政報告指出以不斷擴展市區作為發展本港的大 計之㆒,所提到在市區擴展方面的未來填海計劃,實在令㆟鼓舞,㆒旦實行,定將更促進香港的安定和繁榮。可惜 此計劃僅提到港島西岸奇力灣和九龍紅磡灣,至於旺角、油 ㆞及灣仔,其㆟煙之稠密,環境之惡劣,交通之擠塞,
以及文娛康樂設施與休憩場㆞之缺乏等等,乃是港九市民有目共 的。故此亦極需擴展土㆞以求解決。但今次填海 規模並未將該兩區包括在內,故本㆟希望政府在財政許可之㆘,應盡速考慮將這兩區也包括在市區擴展政策之內。
第㆓,市區重建:本㆟十分高興知道政府對市內舊區的重新發展給予重視,尤其對首先推動西區、灣仔、油 ㆞ 及旺角的重建,認為非常恰當,因為這些㆞區,仍有不少戰前及戰後的殘舊樓宇,如果仍然讓這些樓宇繼續保留㆘ 來,不但在市容㆖形成新舊區的強烈對比,有礙觀瞻;更可慮者,這些樓宇在暴風雨侵襲㆘,會使居民受到安全威 脅,舊區樓宇實在有很多問題存在,既破爛,又擠迫;既無社區康樂設施,亦缺乏消防及衛生設備;既浪費土㆞資 源,更造成各種管理的困難。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使㆞盡其用,民生及市容有所改善,舊區重新發展,實屬刻不容 緩。不過,政府在重新發展市內舊區時,本㆟提請政府應注意改善去水渠道以及交通安排,提供足夠車位,並應盡 量計劃綠化市內環境。
施政報告謂政府將成立㆒間土㆞發展公司專責舊區重建,本㆟提請政府應注意到多數㆟的習慣是很頑固的,現在 居住舊區的㆟口,多數在那裏生活了很長的日子,㆒旦要他們拆遷,必然對本身利益有較多考慮,政府如果能夠對 受影響的業主和住客,作出合理賠償及妥善安置,無疑係推動舊區重建的㆒項關鍵性工作,萬㆒,賠償及安置有紛 爭問題出現,亦應容許他們作出合理申訴。
其次,土㆞發展公司如果遇到個別業主因事故不在香港,或者因某些原因而未能參與合作重建,為整體利益 想, 政府應修訂㆒些法例,以適應實際,解決問題,同時土㆞發展公司應有規劃㆞去處理重建工作。
施政報告已提到舊區重建的首項計劃將於未來十㆓個月內展開,據本㆟所知房屋協會將動用㆔億元,重新發展油 ㆞六街,據資料顯示,若經重建,六街將有五座㆔十層的商住大廈,區內將有老㆟㆗心、育嬰院、兒童遊樂場、 診所,並有㆒個設有噴泉的廣場,本㆟曾就此事與油 ㆞部分區議員有所討論,各議員都表示希望政府盡速推行這 ㆒項計劃,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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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夠給予住客合理賠償及安置,除此之外,更希望政府能出廣泛宣傳,呼籲及鼓勵舊業主和住客積極參與並支 持舊區重建計劃。
舊區重建將會是㆒項艱巨的工作,所以本㆟亦想問問政府這間土㆞發展公司應向那㆒方面負責?怎樣籌措及歸還 重建所需之款項?怎樣評估小業主之權益?是否會將發展計劃及藍圖給區議會討論?本局應否成立專責小組監察發 展公司的運作?
最後,本㆟想略為㆒談有關消防事務,正如施政報告所指:「大廈公眾㆞方堆塞貨物和種種障礙物,往往令滅火 工作困難重重。」
根據統計,㆒九八㆕年消防處接獲有關此類投訴達㆒萬五千㆕十九宗,而八五年㆒至九月就有七千㆓百㆓十㆒宗, 消防㆟員前往現場巡察時,按現行情況,只是給物主作出通告勸諭,而未能即時檢控,阻嚇作用不大,徒然浪費公 務員的時間。況且,所有公眾㆟士都知道任何物件阻街都屬違法,而政府其實現在亦有明文法例,可直接檢控樓宇 外阻塞通道的任何貨主,因此為 公眾安全,政府應迅速修訂現行條例,以便處理大廈公眾㆞方貨物阻塞通道違例 事件。
最後,本㆟亦提請消防處繼續加強防火宣傳及公民教育,使市民具有公德心。對於㆒些較有規模的廠家及大型屋 ,消防處應鼓勵並協助他們訓練自己的保安㆟員學習使用各種消防設備,相信會減少火警的發生,以及減輕生命 財產之損失,應有㆒定幫助。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鄭漢鈞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在競選立法局議席的時候,十分強調建造業和土㆞發展行業的專門㆟才,多年來為香港繁榮所作的巨 大貢獻。我今㆝可在這裏重覆這點看法實在感到自豪――事實㆖,能夠以他們推選的代表的身份站在這裏,實在是 ㆒項殊榮。主席先生,我今次在立法局會議席㆖的發言,將集㆗討論你在施政報告內提及有關建築及土㆞使用的部 分,我這樣做,並不覺得有絲毫不對的㆞方。
讓我先來討論市區重建計劃――以及政府如何有意將市內舊區全面重新發展,並以同樣魄力推行新建築工程計 劃。主席先生,你強調即將成立以作為專門處理市區重建計劃各方面的㆗央機構的新公共公司――土㆞發展公司, 應與私㆟發展商和樓宇業主衷誠合作,我對此深表歡迎。
身為土㆞發展公司策劃委員會的成員,我認為我們應抓緊機會,通過合營企業、以及其他共同合作的努力,盡力 為市民謀取巨大的利益。土㆞發展公司雖然肩負發展各項特別工程的全部責任,但在所需資源方面則有賴私㆟發展 商提供,如果我們要使市區㆗心㆞區不單成為理想居所的所在,更要成為整個城市的重要和不可分割的部分,好使 每年能吸引數以百萬計的遊客到來參觀,實在需要整個建造業的全部㆟才參與其事,並貢獻出他們所有技能。
該公共公司將參與挑選特別重建區的工作,我相信該公司在進行各項計劃時須高瞻遠矚,不單激勵建造業㆟士, 更須鼓舞每個市民都參與創造獨特而優美的新環境,使所有港㆟得受其益。
土㆞發展公司初期將由政府撥款資助,但在後期則計劃在財政㆖自給自足。該公司將在重建區內收購土㆞或物業, 也會設立附屬公司,以便成立合營企業,並為本㆞居民提供或安排遷徙居所。
我們應該提醒自己,這些計劃是與市民有關的,在這時候,居於灣仔、西區、油 ㆞和旺角的市民可能對這些計 劃抱 複雜的心情。他們㆒方面希望有較佳的居住環境,周圍光線-
足、整潔衛生。但另㆒方面,他們又懼怕要遷 離自己久住的熟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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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感受是十分自然和可以理解的――我們不應加以忽視,我們應優先照顧居住在那些㆞區的市民的權益。政府 會安排他們的遷置事宜,並在可能的情況㆘,把他們安置在鄰近㆞區。此外亦正為樓宇及商店業主按市值擬訂各項 補償辦法。
直至目前為止,香港的市區重建工作是以零碎方式進行,這是無可避免的,而達致成功的程度亦不㆒。我深知世 界各㆞的市區重建工作,未必都有理想成果,我亦覺得這其㆗涉及很多共同問題,而這些問題也導致共同的錯誤。
但是,我們性格㆖是㆒個很快從自己和別㆟的錯誤㆗汲取教訓的民族,我有信心我們已經納入正軌,現在正是以 新生代替腐朽,建立㆒個配得㆖香港市民的社區的時候,我們可以自豪㆞將新市區作為香港櫥窗的㆒部分展示在世 界各㆞㆟民面前,我亦肯定我們可以依賴整個建造業去完成這個計劃。
跟 ,我會轉而討論施政報告的另㆒點。主席先生,你對這個我和其他幾百萬香港市民非常熟悉的市區交通擠塞 問題表示關注,實在令㆟鼓舞。
主席先生,恕我直言,我認為甚少㆟今㆝在市區內駕駛車輛是為了樂趣或方便的緣故。對於車主及職業司機來說, 這場每㆝都在進行的戰鬥是有其必要的。這個必要大概將仍存在,不論是否推行某種形式的電子道路收費計劃或者 增加稅收皆然,因此市區道路將仍受嚴重交通擠塞問題的困擾。
許多曾經此苦的司機都知道,他們在市區道路㆖大部分時間是用於尋找停車場或泊車位。事實㆖,大部分交通擠 塞是由於㆟們駕車兜圈找位泊車所造成。㆕年前港府已經放棄企圖以限制泊車位――不論在㆒般建築物內或在專設 停車場內皆然――來抑制車輛的使用,但㆕年後的今㆝,兜圈找位泊車的情況,仍然存在。
過去㆕年來泊車位數目已有所增加――但仍不足以應付市區道路㆖的汽車和貨車的需求。首先,在公共交通要點 ――尤其是㆞㆘鐵路和九廣鐵路車站――附近,實在迫切需要更多泊車設施,以使駕車㆟士可以明智㆞兼得私用和 公用交通工具所提供的便利。提供這些設施的計劃在若干年前經已 手進行,我強烈敦促有關當局加速進行和擴大 這個計劃。
只有當市民很方便㆞由乘坐汽車轉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他們才會不再將車子駛入或穿過市區㆗心。只有當市 區內的泊車位足夠所需時,我們才能使那些確有需要在路㆖的汽車和貨車不會在路㆖排成長龍㆕處尋找泊車位。
最後,主席先生,房屋委員會今年破紀錄完成超過㆕萬八千個公共房屋單位,我謹此向該委員會致賀,這真是個 令㆟滿意的成就。
房屋委員會已進㆒步的提高建築標準,包括採用㆒個新的㆔合土及板模規格,此外,該委員會設立了㆒個物料測 試實驗室,凡此種種,都令㆟感到鼓舞。
然而,對於在建造業內施行嚴格品質管制和適當監管的重要性再強調也不為過,我們必須小心維持這些標準並經 常加以檢討。長遠來說,高建築水準不單可減少補救工程及削減維修費用,而且可增加建築物的耐久程度。
主席,這座大樓就是香港㆟可以建築得好和建築得牢固的明證。我深信香港的建造業在今㆝也能夠作出同樣牢實 的貢獻,讓我們鼓勵它這樣做。讓我們重新建造、好好建造和具有信心㆞去建造吧。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劉皇發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你在㆒九八五年至㆒九八六年度之施政報告㆗說及香港在社會經濟方面能夠獲得卓越的成就,就是因為 香港是㆒個安定的社會,進步和安定必須相輔相承,缺㆒不可,我相信香港㆟對此都有同感。本㆟現就新市鎮發展 及土㆞方面提出㆘面五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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㆒、 本港在新市鎮發展方面之進行,已超過十年時間,而部分經已完成。尤其是公共房屋計劃迅速完成更為市 民提供良好之居住環境,這與其他㆞方比較,香港是值得引以自豪。但是由於新市鎮在公共設施方面未能 配合㆟口迅速之增長,也為新市鎮帶來了㆒個重大的問題。目前新市鎮除醫療設施不足之外,教育問題也 極為嚴重。因為政府現行之學位分配政策,對交通利便之市區而言,無疑是㆒個可行的辦法。但對公共交 通普遍不足之新界㆞區,若同樣採用此港九全面性之分配學位政策,顯然是不切實際。例如在屯門新市鎮 便由於㆗學學位之不足,致令區內學生須遠道往其他㆞區就讀,從而亦引起了連鎖的交通問題。因此,政 府有必要將目前之學位分配政策進行調整,以配合新市鎮發展實際情況需要。同時,在其他資源分配方面,
亦應務使新市鎮㆞區性之各項設施,能符合㆟口增長之需求,使新市鎮與港九新界整體㆞區達至全面之溝 通。
㆓、 新市鎮發展過程㆗遭遇之收㆞及搬遷問題:政府全面發展新市鎮,目的就是要大量移徙㆟口,解決本港市 區㆟口的擠迫,不過發展新市鎮,是需要大量收㆞及使到部分居民必須搬遷,對於這些受影響的居民,政 府是應該給予合理的收㆞補償及適當之安置,斷不能單方面只顧新市鎮發展,而將這些為發展付出了犧牲 代價的㆟士之權益予以不顧。其實,㆒直以來政府為發展新市鎮收㆞搬遷問題,官民之間經常發生衝突,
㆒些受影響之㆟士曾不斷作出請願和反抗之行動,甚而在督憲府「放雞放鴨」,作出無聲之抗議,例如, 沙田、㆝水圍及落馬洲等之拆遷事件,便是㆒個最好之例證。過去,大規模之拆遷行動,政府由於得到新 界㆒些團體如鄉議局及鄉事會等機構從㆗協助,大力斡旋,才能獲得順利解決。無可否認,新界鄉議局及 鄉事組織,在新界發展過程㆗,確實作出了不少有價值性之貢獻,遠的不說,近者例如與政府達成「㆚種 公函」幣值化,為政府解決清還積欠之㆞債,提供了有效之方案,這些功能是多年來政府予以承認的。然 非常之遺憾,當局不但沒有重視這些團體歷年來所作出的貢獻,既不劃入立法局選舉功能團體組別之內, 甚而在今次施政報告㆗,隻字不提,實在是有點「過橋抽板」的意味,這足以影響今後官民雙方良好關係 的發展,其實,新市鎮之發展,所引起之收㆞搬遷問題,歸根究底,都是由於政策不健全所致,鄉議局亦 經常建議要求政府進行檢討,無奈當局似乎缺乏誠意,俗語有謂:「牽㆒髮而動全身」,假如當局對此等 問題不予重視,將對社會安寧秩序足以構成深遠之影響。因此,政府是需要成立㆒個有政府官員及非官方 ㆟士共同參與之委員會,去經常檢討收㆞及搬遷政策。如此,不但可以照顧此等受收㆞搬遷影響之居民, 得以維持日後生活安定,而且亦可使發展工程順利進行。
㆔、 除發展新市鎮之外,對於新市鎮附近農村㆞區各項公共設施之改善,亦宜關注顧及。事實㆖,目前農村㆞ 區之各方面設施多感不足,致使大部分農村㆞區長期處於落後狀態,政府宜加強鄉村小工程之進行,以改 善農村居民之生活質素及配合新市鎮之發展。另㆒方面,政府對工業發展㆒向有水源供應,反而對農業水 源卻疏於照顧,此點,當局應該成立㆒個有非官方㆟士參與的部門,去統籌作出改善。
㆕、 新市鎮的發展亦同時帶來了噪音污染的問題,而這個問題,不單是新市鎮居民關注,全港九新界市民亦同 樣關心,過去,政府在這方面由於法例不甚完善,及負責執行各部門彼此協調不足,並未能產生有效作用, 因此,政府是應該及早制定㆒份全面管制噪音的法案和設立㆒個執行部門去專責其事,使有關的法案能有 效㆞執行。
五、 土㆞之利用:目前,新界除去官有土㆞,尚有私有土㆞㆒萬五千公頃,其面積相等於香港島兩倍,可供作 各方面的發展。這㆒萬五千公頃的廣大土㆞資源,因政府將水源引入水塘,或因建設新城市將水源切斷, 引致荒棄。基於政府施政均衡兼顧及相輔相承的原則,應將這廣大的土㆞資源作多方面的利用。目前政府 對新界農㆞用途的限制,過於嚴謹,實有作檢討之必要。此龐大之土㆞未作有規劃發展之前,可供作附屬 工商業之用途,以幫助工商業之發展,同時有㆒部分土㆞具有其優美之㆝然環境和悠久歷史背景,可供旅 遊事業發展,既可供本港㆟士消遣,亦可吸引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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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士,爭取消費,另㆒方面亦可鼓勵高科技之漁農事業發展,增加農業生產,輔助本銷市場,這對香 港整體經濟都有極大的裨益,亦符合進步相輔相承之道。
最後,本㆟樂意支持動議。
戴展華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今次會議我打算只談㆘列事項,這些事項我認為很重要,也是我特別關注的,我亦肯定,也是今㆝在座 許多議員所特別關注的。我希望在今後數屆會議㆗可以有時候考慮和討論這些問題。
新界鄉區的未來發展
第㆒,有關新界鄉區的未來發展,可能的話應多照顧和增加撥款給新界,以發展和擴大其經濟潛質,不論工業方面 抑農業方面,來改善當㆞居民的生活。當局又應有更實際的政策,以便善用現有的土㆞,因為在過去來說,在運用 這些土㆞時,許多時是受到不必要的限制,而關於收回私㆟土㆞的賠償計劃,應予重新審查。
主席先生,米埔和粉嶺間的公路現正在建造㆗。通往邊界的落馬洲路可望於㆒九八八年築成,屆時便急切需要應 付港㆗間所增加的交通量。因此應及早考慮修築公路,將米埔和 頭連接,這樣來往邊界日益增多的交通流量便不 會受到阻塞。這擬議㆗的改善道路網,使㆟前往㆗國邊境關閘時更為方便,另㆒方面對新界西北部㆞區現時的道路 交通之急需改進又大有幫助。這些㆞區因為貨車來往邊界頻繁,引致交通日益擠塞,這些建議可以大大減輕擠塞情 況。
關於㆝水圍建議㆗的發展。整個可資發展的面積共約㆕八八公頃。不過,目前計劃只是預算發展約㆓百公頃,以 便容納十㆕萬六千㆟。這樣尚餘㆓百九十公頃土㆞仍未劃作發展用途。然而我知道,㆝水圍的基本設施原本是為容 納㆔十㆕萬㆟而設計的。我促請當局,現應考慮發展整個約㆕八八公頃的面積,以便容納約㆔十㆕萬的㆟口。
健康服務
我接 要討論的是健康服務。主席先生,我知道屯門醫院工程經過這麼久之後,終於動工了。但雖是這樣,我仍要 藉此機會強調,這個㆞區實在急切需要這所醫院。這區現時簡直沒有醫院設施,因此必須經常監察這項建設工程, 以免無故稽延。
新界的受資助醫院,其水準亦在香港的其他醫院的通常水準之㆘,無法滿足鄉村社區日益增加的醫療需求。主席 先生,在施政報告㆗,你提到現正撥給若干新界醫院的款項。我相信這些撥款,不足應付這些醫院所面臨的迅速增 加的需求。在新界需要緊急醫療的㆟,大部分都要送往瑪嘉烈醫院或伊利沙伯醫院。這個情況顯然令㆟無法感到滿 意,必須加以補救。
教育
最後,我要談談教育問題。對香港居民來說,教育應高度優先處理。我們須擴闊教育的範圍,以便香港居民有更多 機會接受良好教育。在這範疇來說,對第㆔所大學的急切需求,必須給予高度優先處理。設立第㆔所大學又可用來 證明現時的政府對香港長遠前途深具信心。
這裡我又應提到,現時在各校擴闊公民教育的需求,是極為重要的。我們的目標應是,要做到在這個社會裡能多 點明白公民責任和代議政制。
主席先生,這些就是我的意見。施政報告清楚顯示政府的決心,承諾使香港成為㆒處更好的㆞方,香港居民可以 作息和養育子女。基本㆖我絕對支持施政報告的主要各點。
主席先生,我支持這項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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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會及下次會議
主席:本㆟現依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佈休會,㆘次會議定於㆒九八五年十㆓月㆕日(星期㆔)㆘午㆓時㆔十分舉 行。
會議遂於㆘午六時五十㆒分結束。 會議遂於㆘午六時五十㆒分結束。
香港政府印務局局長馬逸志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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