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管制計劃明細表附註
、本公司之營業財政是受一項盈利管制計劃所約束,此項計劃之要點如下:
甲 本公司每年許可盈利定為用於經營巴士之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百分之十六。固定資產包括零件
及物料在內。
乙每年許可盈利與除稅後經調整盈利間之差額,將撥入發展基金或自發展基金撥出。
丙 下列各項應由許可盈利扣除:
(i) 按發展基金之平均結存週息八厘計算之費用,並計入發展基金內,及
(ii) 借入資本利息按最高週息八厘計算。
丁 此計劃於一九七五年九月一日開始實施,並每兩年由政府檢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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