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盈利管制計劃明細表附註
本公司之營業財政是一項盈利管制計劃所約束,此項計劃之要點如下:
甲,本公司每年許可盈利定爲用於經營巴士之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百分之十六,固定資產包括
零件及物料在內。
乙,每年許可盈利與除稅後經調整盈利間之差額,將撥入發展基金或自發展基金撥出。
丙.下列各項應由許可盈利扣除:
(i) 按發展基金之平均結存週息八厘計算之費用,並計入發展基金內,及
(ii) 借入資本利息按最高週息八厘計算。
丁.此計劃於一九七五年九月一日開始實施,並每兩年由政府檢討一次。
二.損益計算表
截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營業額
車費收入
其他營運收入
其他收入
一九九四年
港幣百萬元
一九九三年
港幣百萬元
3,462.1
2,964.5
38.0
33.7
3,500.1
2,998.2
84.1
74.7
3,584.2
3,072.9
營運成本
員工支出
1,920.7
1,646.6
燃油
163.7
179.7
維修保養
526.5
425.0
折舊
222.6
196.3
利息支出
28.4
33.7
其他支出
231.8
207.1
3,093.7
2,688.4
經營盈利
490.5
384.5
特殊項目
1,710.8
除稅前盈利
2,201.3
384.5
̇稅項
84.5
62.6
除稅後盈利
2,116.8
321.9
九龍巴士 ( - 九 三 三)有限公司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