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8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SEPTEMBER 6, 1907.
得立
一千九百零七年
? 一切費用檢令該前時批受人補足
十一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歸共管業 十二倘投得該地之人將下列之權利頂與別人該頂受者亦須遵前列 章程安辦各權制法則皆歸其人是問與原買主無異
額外章程
一該地段之官契須載有章程訂明投得該地之人或繼業人無在該海 上落之權倘日後在該地段之海邊填築亦不能索取賠補欸項及 國家仍有整頓該海邊之體 國家以爲合宜之時不用與投得該地 之人商量即可將海邊填樂
一 投得該地之人須要將該地全設填築並在該地段東南及北三面界 外郎在投地圖則内用綠線畫出處填築公衆路其高低須 工務司 批准并保護所慎地之工程須要做至合 工務司意止此項工程由 投地之日起限十二個月做安
+11
憲示第五百九 輔政使司梅
四號
曉事照得現
督憲札開將港内各銀行呈報西歷一千九百寡七年八月份扯計簽發 通用銀紙幷將存留現銀之數開示於下等因奉此合極出示曉諭爲此 特示
開
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li百四十四萬八千一百二
三投得該地之人須由 工務司親筆批准方可在附近該處之 國家 地取坭石以填該地之用
香港上海匯理銀行簽 通用銀紙一千五百九十二萬五千零五十五 圓.
實存現銀二百三十萬圓
四該地須再將地界分明照數申計地價地稅然後發給官契
業主立合同式
立台同人某某住某街門
號于某年某月某日用若十圓 處地段應遵照上外投買章程即 爲該地業主領取契為鐵 投賣號數
此號地珵係册 謝筲箕灣內地段第四百零七號每年地怳五十
九月
初六日己
一千九百零七年
實存現銀一千一百萬圓
中華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二十四萬八千零八十六 站 實存現銀一十二萬五千圓
合共簽發通用銀紙一千九百六十二萬一千二百六十三 合共實存現銀一千三百四十二萬五千圓
九月
初三日示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