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2471-1881-Land-Sale- — Page 4

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861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4TH SEPTEMBER, 1881.

式同合主業

投得地價 若于

投得業主 姓名

交銀一十大圓與工務司代國家辦理者以補囘工務司代投得每地之人在每地區角立明界石依例鑿至精要刻明地册號數建立妥當等費 八投 得該地之人倘有悞違未遵以上草程卽將彼所交之銀照其所納者或全數或一分入官但國家自有全權或勒令遵守買地章程或任由 國家隨時 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投賣倘再投賣所得價值盈餘入官存庫如有短絀及一切費用盡由違背章程之人補足亦可勒追清償全數 九投得 該地之人可由投得日起計將該地段歸其管業 額外章程 一投得每地段之人必要將該地全幅地盤及將鄰近或相連之道路一半闊或由海填 築或由高處锄低各處不同凡投得海邊地者除該進路外另要填築整該地面前之海傍大道使他高過朔望潮長時水痕處一尺九寸或工務司 時吩咐必須增高考必要遵從照做習每地段成全該地盤必要由海傍整向內地依次漸高照現在該地所有磚柱面所需用與各地之坭可在國家: 段任由工務司指示之處挑來 二投得每地海邊地者必由該地契所言日起計限十二個月內要缔 而闊則照其地段爲率如投得海邊地第二百六十號二百四十號及二百四十五號地段之人另要在該地段迆果二十五尺或至被東邊 及要有之海磡離彼地段五十尺起爲 街之間整做海磡而投得海邊地第二百六十二號二百六十八號及二百四十五號之人亦要在彼地段迤西二十五尺之遙整做磡一切工夫必要 東邊界至所 詳遵買业地段之形圖所附規條各圖跡等卽現在工務司衙門可看者 三該處暫時之海磡與及道路倘因雨水海浪風颶等由致有損壞者必要卽 速修復該使費由投得該地段之人支結否則國家自行招人修整完固而該倆費亦由投得該地段之人支結否則可向錢債衙門告追勒令支結 四 由地契內開載之日起計歷至五年之久則必將該暫時海磡拆至基膦代此暫時海砌築叵堅固可歴佻遠者卽國家於夏天之時自行建築一帶者而 各費用則由投得該地之人支結該工程則照上言之形圖而做該値照投價時所投袒者但海傍一帶每尺價值斷不得多過四十大圓 五現在所有 通行海邊地第二百六十號二百六十一號二百六十二號及二百六十七號之處應留二十尺之闊斷不得欄塞致使衆人時有權可用該路待該 時海磡及海傍道填築完竣與人通行之日止 六投得該地之人必要與執該地暫居牌照之人酌量爲取回該地所有界內之地及依例他因遷徙別 處並因取回該地致他損失者所可領賠補之項但該項多寡任由 代理督憲所准 七由該可歷久遠之海磡及海傍道完竣日起嗣後所有修整 填補各事盡國家支理而投得該地之人無庸再出整海磡海傍道之費用矣

立此合同之人經蒙 國家准爲投得地段之人應照上列投賣章程在下簽名詳列指爲該地段業主印領地契爲憑並應照依上列投賣章程 遵守遵行 投賣號數 第一號

地册號數 按地段形勢册錄海邊地第二百六十號每年地稅錢一百三十二圓二十四仙

【投賣第二號册錄海邊地第二百六十一號每年地枇銀一百三十二圓二十四仙投賣第三號册錄海邊地第二百六十二號每年地稅銀一百六 十一圓六十一仙 叉投賣第四號册錄海邊地第二百六十七號每年地柷銀二百六十四圓四十八仙 又投賣第五號册鐄海邊地第二百六十八 號每年地枇覦二百六十四圓四十八仙士 叉投賣第六號册銻海邊地第二百四十號每年地秕銀二百二十七圓四十四仙 叉楼賣第〦號册錄 海邊地第二百四十一號每年地稅銀二百五十一元二十四仙 叉楂賣第八號册銻海邊地第二百八十四號每年地祝銀二百一十一元五十七仙 又投賣第九號册錄海邊地第二百四十五號每年地稅銀二千六百四十三元五十二仙 叉栂賣第十號册錄内地段第八百三十六號每年地税 銀一百五十八元六十八仙 又投賣第十一號册錄内地地段第八百三十八號世年地杭銀一百五十八元六十八仙 又投賣第十二號册錄内地 地段第八百三十九號每年地稅銀一百五十八元六十八仙 又投賣第十三號卌錄內地地段第八百四十號每年地稅銀一百五十八元六十八仙,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