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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808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7TH OCTOBER, 1882.

九十九 百

署輔政使司史 爲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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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奉

署督憲諭開投國家地段事照得現定於本年西歴十月二十四日卽禮拜二日下午四點鐘在下開之處開投國家地段爲此特示 示 初 月 年 八 千 署督憲瀚將香港官地二段開投准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定於本年西歴十月二十四日卽禮拜二日下午四點鐘當衆開投 計開該地段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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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賣號數第一號卽册錄村落屋地第二十四號坐落歌賦山該地四至北邊一百一十八尺南邊六十一尺東邊二百尺西邊一百五十九尺共計 一萬二千八百二十六方尺每年應納糧銀八圓八十三仙股價限以一百三十圓爲底

投賣號數第二號卽册錄村落屋地第二十五號坐落歌賦山該地四至北邊一百五十尺南邊九十尺東邊一百五十九尺西邊二百三十尺共計 二萬一千三百二十四方尺每年應糧銀一十四圓六十八仙股價限以二百一十圓爲底

投賣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因此互相爭論則用現出最高之價爲底將該地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 增價至少以一十大圓爲額 三投得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書名於合同之下限三日內必將全價在庫務司署呈繳 四投得該地之人准 其將該地段印紅契由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七十五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糧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歷六月廿四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 百 於西歴十二月二十五日清納至該地契須照村落屋地地段所有國家地契章程印於契內仍将所有平常額外章程及留存之法合同之說詳細 之語合約之條逐一詳載 五投得該地之人印契時應輸公費銀十五大圓此項呈繳工務司處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開投之日起限以十二個 月爲期富用堅固材料美善之法建就屋壹間在該地內必須堅固可經久遠者此等工程用項不得少過一千大圓又必須造合用之暗渠使該屋 九 及廚房傍舍等處所有之餘水及污濁之水行流又須在該地界內掘成一池或多池以蓄所有之餘水及污濁之水該池務要造至完固使水氣不 能洩漏一切工夫務要做至主固安當悉合工務司之意凡有有餘之水及污濁之水不得經由四鄰之地流去無論地屬國家或福別人皆然水池 蓄積之水亦不得溢出流在國家地方與及道路溝渠倘有穢污糞尿擾;等件亦不得貯在界內投得該地之人必須在地界內造一厠足此地居 免臭气 升如係屋內亦須造一厠其掩糞之法照上章程所造之厠務須工堅料實屋内所有糞 民之用另建一貯乾泥之處以爲掩閉其糞之

尿汚穢攪擾等物每日須要搬淸亦不得種植蔬菜在界內 七投得該地之人於印紅契時必須將銀十大圓呈繳工務司處此係神回 九 國家代投得該地之人在該地四角立標誌地冊號數之界等費 八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悞未遵以上章程卽將其所交之銀或全數或一分入 令遵守投賣章程或由國家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投賣倘再投賣所得價值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細及一

費用槪分違背章程之人補足 九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割歸其管業

業主合同式

立此合同之人經萦 國家准爲投得地段之人應遵照上列投賣章程於下幅簽名卽作爲該地段業主准其領取紅契爲憑 投賣號數第一號 桉地形勢册錄村落屋地地民第二十四號每年應納糧銀八圓八十三

投賣號數第二號桉地形勢册錄村落屋地段第二十五號每年應糧銀十四圓六十八仙 投買地價

姓名

若干

投得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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