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輔政使司史
曉諭事照得現將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4тa JUNË, 1884.
555
憲 示 第 二 百 一 十七 號
為
署安撫華民政務司
督憲會同
一千八百八十四年
六月
初九日示
議政局於英本年六月十二日按照一千八百五十八年第九條則例
署安撫華民政務司駱
之第二款所議定承租街市枱位舖戶條欸開示於下特示
一千八百八十四年
六
十二日示
申明事照得本署司於是月初九日判定第六約大道東第二十號 屋二層樓確犯私娼寮之例爲此案照一千八百六十七年防染 惡疾例之第二十三款將此案廳示於衆特示
計開條款
初九日示
凡有欲租賃或巳承租發賣肉食枱位或舖戶之人不得將其所賣或 擺賣之肉食懸掛別處承許遵依執照內所指定之處懸掛自屠宰時 起至擺賣時止如違卽將其執照撤銷
憲示第二 百 二
十四號
1千八百八十四年
署安撫華民政務司
申明事照得本署司於是月初十日判定油麻地差館街第一百二 十七號屋二層樓確犯私明娼寮之例爲此案照一千八百六十七
年防染惡疾例之第二十三款將此案曉示於衆特示
署輔政使司史 爲奉
督憲諗將署華民政務司案照防染惡疾例之示諗開示於下特示 一千八百八十四年
六月
十四日示
一千八百八十四年
初十日示
申明事照得本署司於是月初九日判定第五約嘉咸街第六號 三層樓確犯私開娼寮之例爲此案照一千八百六十七年防染惡
疾例之第二十三歎將此案曉示於衆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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