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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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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0тn MAY, 1884.

投賣號數第三號 按地形勢册錄岸地第七百八十六號每 年應納煨銀三十六圓 投買地價

投得業主

若干

保家信一封交潤發收入

保家信三封交廉榮華收入

四投得各地之人由開投之日起限以十二个月爲期富用堅固材料 美善之法建就屋一間在其地內必須牢實可經久遠此等工程所 用不得少過一千

五投得各總之人經遵此等章程而行卽許其將該地俊印紅契由投 得之日起在其管乘九百九十九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糧銀每年 於兩季完納卽於西歷六月二十四日先約一半其餘一半限於西 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清納至該地契須照海岸地段鹊列所有國家 地契章程印於契內

六投得各地之人印契時應輸公費銀五圓此項呈繳泉署經歷司處 七投得各地之人於印紅契時在工務司處呈繳銀十圓此係補回國 家代投得地之人在該地四角立標誌地册號數界址等費 八投得各地之人倘有錯悞未遵以上章程卽將其所交之銀或全數 或一分入官且國家准可勒令遵守投賣章程或由國家隨時隨處 不論用何方法再將其地投資倘再投賣所得價值若有赢餘全行 入官如有短袖及一切費用槁 違背章程之人補足 九世得各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割歸其管業 業主合同式

近有什往外吉信封無人到取现由外埠付回香港,驒務總局 如有此人可卽到本局領取該將原名號列左

劉睿勤付舍路信一封交劉炳友收入 廖氏付新金山信一封交白祿收入 付哈不禮把信一封交黃竊收入 付廈門信一封交張寅永收入 付雪梨信一封交林伸收入 付庇能信一封交謝允協收入

現有由外付到要信數封貯存驛務總局如有此人可卽到本局領 取茲將原名號列左

一封交悅新收入

一封交葉達聖收入 封交張星輝收入 一封交羅門祥收入

立此合同之人經 國家准爲投得地段之人應遵照上列投賣 竟程於下幅簽名創作爲該地段業主其領取紅契

一封交吳乙妹收入

一封交盧麟益收入 一封交劉錦秀收入 一封交陳怡和堂收 一封交吳煉秋收入 一封交陳彰純收入

一封交成利收入 一封交會源收入 一封 3 黄連收

□賣號數第一號 按地形勢册錄岸地段第七百七十八號每 年應約貴銀三十六

一封交楊朝勤收入

瞉賣號數第二號 地形勢册錄岸地段第七百八十五號 年應納煨銀三十六圓

保家信一封交同大盛收入 保家信一封交同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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