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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TH JULY, 1885.
英
百 七
暑輔政使司史
代融事照得現
+
督憲論將港內各銀行所呈報本年英六月份所簽發通用銀紙幷所存 現銀之數開示於下爲此特示 一千八百八十五年
七 月
初四日示 中國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三十三萬六千二百一十七圓 實存現銀十二萬圓
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一百零三萬六千二百六十 三
實存現銀五十萬圓
香港上海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二百六十七萬五千七百六十七圆 實存現銀一百三十萬圓
合共簽發通用銀紙四百零四萬八千二百四十七圓
合共實存現銀一百九十二萬圓
一千八百八十五年
七月
憲示 第二百七十一號 署輔政使司史
初四日示
爲奉
督撫際開股國家地做事照得現定於英本年七月二十日禮拜一 日下午兩點半鐘在下開之處開投國家地爲此特示 一千八百八十五年
七月
初四日示
督憲諭將香港官地一段開投准以九百九十九年爲管業之期定於 英本年七月二十日卽禮拜一日下午兩點半鐘當衆開投
計開該地形勢
槚賣號數第一號卽册錄岸地第七百四十四號坐落包能頓該地段
九
四至北邊一百券一尺二寸南過一百尺東是一百二十九尺門 百一十二尺六寸共計一萬二千零七十五方尺每年應納欲一百 六十圓投價以三千圓爲底
投賣程章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因此 互相爭論則用現出最高之價爲底將該地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五圓爲額
三投得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書名於合同之下限三日內必須 將全價在庫務司署呈繳
四投得該地之人限由投得之日起計三日內在臬署經歷司處呈微銀 十圓此係補同國家代投得該地之人由工務司在其地四角立標誌 地號數界址等費
五投得該地之人印契時應輸公費銀十五圓此項呈繳泉岧經歷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開投之日起限以十二個月爲期當用堅固材料美 善之法建就屋一間在其地內必須牢實可經久遠此等工程所用不 得少過二千圓
七投得該地之人經遵此等章程而行即許其將該地印紅契由投得之 日起准其營業九百九十九年照上地形勢所定糧銀每年分兩季 完納卽於英六月二十四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英十二月二十 五日淸納至該地契須照岸地開列所有國家地契章程印於契內 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以上章程卽將其所交之銀或全數或 一分入官且國家准可勒令遵守投賣章程或由國家隨時隨處不論 用何方法再將該地投賣倘再投賣所得價值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 有短細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之人補足
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割盡其營業
業主合同式
立此合同之人經蒙
國家准其爲投得地缐之人應遵照上列投質章程於下幅簽名卽作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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