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1TH DECEMBER, 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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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四百七十五號 暑輔政使司史 曉事照得現
為
督憲諭將港內各銀行所呈報西歷本年十一月份所簽發通用銀紙幷 將存留現銀之數開示於下特示 一千八百八十六年
十二月
十一日示 英國印度中國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七十八萬九千九百五十七圓 實存現銀二十七萬圓
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一百雰七萬二千四百五十
七圓
實孖現銀五十萬圓
香港上海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二百三十三萬六千零三十三圓 實存現鏐一百四十萬圓
合共簽發通用銀四百一十九萬八千四百四十七圓 合共實存現銀二百一十七萬圓
憲示第四百七十八號
署輔政使司史
曉諭事服得案奉香港
總督札開准
新金山西省總督文開現定禁減招來華人則例附送查照等因素此
篇
本署司遵郎將該則例開列於左以備周知 計開禁減招來華人則
一款釋此例内所有稱名之義
所稱華人者乃係中國之民或中國所屬地方之人或附中國海內之 海島之人與其父母非西人者又無論何處之人如父母係華人者卽. 爲中華之人所稱船者卽係各項走海之船所稱船主者即係管理船 上事務之人引水不在此例
二款倘有船自外運載華人到此省各口者其船主在 稅務司署 未曾報貨領取准單之先須卽將華客名姓原藉年歲長居在何處與 何日搭船作何生理開單呈報 稅務司 總理納稅官查驗如違 罰款不逾二百磅
第三欸凡船到此省各口其運載華客之數按照數爲定每五十墩准 載華人一名至計船數之法係英船者則以其册紙爲憑若非英船 則用一千八百五十四年商船則例所定計數之量法以定
有多帶華安之船被官查出其船東船主及僱船商人多載客人按每 人 罰款不逾一百磅
第四欸凡船到此省各口其船主在稅關未報貨之先必須代華客按每 名將英銀十磅呈繳 稅務司或 總理納稅官其銀撥作何用下文 群列未將此項銀呈繳而先報貨者報貨一事作爲罷論詩存船主 未將此項銀呈繳或呈鐵之先並未驤呈華客名單或在此當各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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