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88-1907-Bank-Notes-Circulation-June-1907 — Page 1

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852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JULY 5, 1907.

憲示第四百四 +

輔政使司譚

通行曉諭事現奉

督髺札開按照翔來中國龍毫流木港市場-

斥過甚以致價值日賤 市面因而受害但行用此項歆毫向有定值惟各商民多未週知以致被 果查凡在粤省及中國各省所鑄之龍 毫每單十枚只值港圓八毫九 仙+凡各商民收入的毫如未經先行訂明應按皇豕定例定值收取不 可作十成計收致受虧折至行使港毫亦向有限數惟并不低價因每欸 交易按例只收二圓幷收銅仙一圓凡各商民儘可照此貿易至於近日 港臺市價低者大約因其過多所致現定將各署收入之港毫統行留 存鎔鑄俾其數減少至本港商場足以消流爲度仰輔政司卽行通知 悉各知照此易以市務而顧商情等因奉此合行通佈曉諭俾衆 週知如有商店欲領取此示標貼者可到本署或華民政務司署求領可 也切切特 小

四川

計開

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三百一十九萬七千六百一 十一圓

實存現銀二百三十萬圓

香港上海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一千六百三十三萬八千八百七十

實存現銀一千一百萬圓

中華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二十一萬五千七百九十九國 實存現錢一十萬圓

合共簽發通用銀紙一千九百七十五萬二千二百八十三 合共實存現銀一千三百四十萬圓

一千九百零七年

憲示第四百四十六號

初一日示

六月

十七日示

庫務司馬

千九百零七年

憲示第四百

輔政使司譚

+

十 二 號

諭知完納餉項事照得按一千九百零一年第六條估餉價值則例本港 業主及各屋客應納本年秋季

曉諭事照得現在

督憲札開將港内各銀行呈報西歴一千九百祥七年六月份扯計簽發 通用銀紙幷將存留現銀之數開示於下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諭爲此

為 國餉定期西歷一千九百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輸納如至八月三十 一日仍未輸納不必再行示諭卽在 臬憲衙門控 追倘該屋宇無人租 賃經於西歷七月内先期完納秋季餉項可以向 國家取间如秋季後 十五日之内不到求取則不得領側各宜遵照毌違特示 一千九百零七年

七月

初二日示

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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