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9TH SEPTEMBER, 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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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四 百 三 十四 號 輔政使司史
曉諭開投地民事玆本
督憲札開定於西歴本年十月初九日即禮拜二下午五點鐘開役官 地一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諭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于左
此號係册村落屋宇地段第三十九號坐落火藥局山坳該地四至 北邊二百三十七尺南邊三百四十五尺東邊二百零二尺西邊二百 四十尺共計五萬四千一百二十三方尺每年地稅銀二百圓投價以 五千四百一十圓爲底
開投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價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十圓爲額
三投得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卽照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使司署呈繳
四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田土廳繳銀十圓以備 工務使司飭匠用石塊好刻明册錄號數安 該地每以指明四 至等費
五投得該地之人于印契時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繳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以十二個月爲期當用堅固材料 美善之法建屋宇無論幾間以合居住並必須牢實可經久遠此等工 程所用不得少過五千圓除建造歐洲人所居屋宇式樣有傍舍外廊 之外一槪別欸屋宇不准建造於該地又必遵照工務司之法建築暗 渠使該屋及厨房傍舍等處所有餘水及污濁之水流入至近之 國家暗渠若其地左右無
國家暗渠者所有餘水或污濁之水須使之流去工務司所准之地其所
為
建暗渠物料並造法須要潔淨事務司署准用方可其餘溝渠汚物并 餘水及污濁之水不得經由四鄰之地流去無論該地
國家或民家者又不得將枯朽汚穢料搡搡等件積貯該地上或於興 工時將掘出之泥積堆該地之上或官地之上以至其泥斜處爲雨水 冲去其斜下之泥須用草皮鋪置安貼若是緊要須用石墻實遏投得 該地之人須將所有捨棄之物每日一次移置別處
七投得該地之人須於西歷本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將其一年應納之稅 銀按月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納淸郎於西歴六月二十四 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厢十二月二十五日完納
八投得該地之人俟將照工務司之主見所有一切事件均已按章辦妥 始准領該地紅契由投得之日起管業七十五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 稅錢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歴六月十四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 於西歷十二月五日完納幷將香汴村落屋宇地段紅契章程均印 於契內
九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份或全 數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 開設倘再開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絀 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歸其管業 業主合同式
投賣號數
立合同人某某於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應遵照上列投賣章 程作卽爲該地段業主領取紅契爲憑
此號係卌錄村落屋宇地段第三十九號每年地稅鉬二百圓 一千八百八十八年 九月
二十九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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